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通知范文
【导语】森林火灾是森林最危险的敌人,也是林业最可怕的灾害,它会给森林带来最有害,有毁灭性的后果,而在清明节的时候人们烧纸钱,烧鞭炮等都可能引起森林火灾。以下是大海范文网整理的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通知范文,欢迎阅读!
【篇一】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通知范文
当前,正值春耕生产的关键时期,林区生产用火过于集中,加上气候转暖,各地农事、生产、生活用火和进山踏青、旅游人员增多,给野外火源管理带来了很大难度。清明节将至,上坟祭扫、烧香化纸、燃放鞭炮等野外用火活动将大量增加,森林火灾隐患更为突出,森林防火将面临异常严峻的形势。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特对近期森林防火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一定要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火面临的严峻形势,树立森林防火与防汛抗旱同样重要的思想,把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工作中特别重要的大事抓紧抓好。各村支部书记为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要迅速组织村干部、护林人员集中学习《岳阳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汨罗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严格落实人员责任,科学制定工作方案,采取得力的措施,坚决遏制森林火灾高发态势,坚决避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坚决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确保林区社会秩序稳定。
二、坚决管住野外火源
从即日起至4月30日,全镇进入森林高火险期。根据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文件精神,林区一律实行封山管理,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的出现。各村要采取超常规措施,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坚决杜绝野外违规用火。各村严禁农事烧荒、烧田坎等野外生产用火;各村、组要迅速组织小分队加强野外火源巡查,对重点防火部位和重点人群实行严防死守,严禁一切火种进山入林。
三、全面做好应急准备
各村必须严格按照《汨罗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要求,对照森林防火物资储备的标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要什么、购什么”的原则,迅速补充森林防火物资器材,保证扑火所需。各村要保持高度战备状态,严阵以待,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确保一有火情,能快速反应,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扑灭,把森林火灾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四、迅速组织专项督查
近日,党委、政府将深入各村进行森林防火专项督查。各村要坚决执行森林防火村负责人包组、护林员包山头的责任制,要深入重点地段和关键部位,严格检查督促森林防火措施,特别是火源管理和应急准备措施的落实。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追踪落实;对于整改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的村,要通报批评;对于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应给予通报表彰。
五、严格执行值班调度
各村要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值班调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森林火灾的“归口报告”制度,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和报告森林火情信息,统一科学调度,规范填报值班记录和值班日志。各村必须认真落实林火卫星热点核查“零报告”制度,按时限上报核查结果,坚决做到“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发生森林火灾,没有及时掌握和报告情况,造成工作被动以及统计报告误差超过规定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篇二】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通知范文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
随着清明节的到来,晴热高温天气明显增多,群众开展扫墓烧香、上坟烧纸、燃放炮竹等活动大幅增加,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是森林火灾的高发阶段,森林防火形势非常严峻。为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全镇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进一步巩固造林绿化成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宣传教育,倡导文明祭祀
清明节期间,通过镇电视站在黄金时间滚动播放森林防火规章制度,在各进山路口和人流密集地悬挂宣传横额、标语,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积极倡导“零碳祭祀”,通过植树、献花等有益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祀,达到“文明扫墓、绿色扫墓”的目的。
二、加大巡查力度,做好扑火准备
(一)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配合做好清明节期间的防火工作。切实树立安全防范意识,严格管理野外火源,加大对坟山、墓地等地区的巡查密度,实行重点防范,对林区重点地段和主要进山路口,要设点检查或派专人严防死守。
(二)切实做好对各类扑火工具、通讯器材和防火应急车辆等防火设施设备的检查保养和更新补充工作,确保各种防火器材、设备完善,性能完好,能拿得出,用得上。一旦接到火情报告,要及时报告和组织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限度地降低森林火灾带来的损失。在火灾扑救过程中,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思想,严防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纪律
(一)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成立护林防火队伍,各村(居)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清明节护林防火时间由4月1日至4月30日,为期1个月。检查站点及巡逻队执勤人员上岗时间由早上8时至下午5时,严峻时期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为准。清明节放假期间(4月5至7日)及逢星期六、日(4月12日、13日、19日、20日),都要设检查站把守路口及加强巡逻。各路口检查站的人员要按时到岗,坚守岗位,未经同意不得提前撤队离岗。同时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负责人要组织半专业或经过培训的非专业扑火队待命,一旦发生山火,随时出动,并立即启动《镇处置森林火灾事故预案》。
(二)严禁扫墓人员携带火种上山,山面禁止燃烧爆竹、香烛及纸扎祭品。镇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带头做好防火安全防范工作,以减少清明节扫墓的各方面压力。
(三)凡参加该行动的人员必须穿着工作服,并配备对讲机、手机等通讯器材和必要用品。各人员必须要服从指挥,强化野外用火安全管理,预防山火发生,维护清明节扫墓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平安。
四、各主要路口设置检查站
为把各项防火措施落实到各村(居)委会,清明节期间,各主要进山路口设置检查站及巡逻队(人员分工情况见附件),工作人员一律要服从统一指挥,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全力做好清明节期间防火防范工作。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严格纪律,恪守职责,保障我镇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
【篇三】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通知范文
机关各处室、各保护站:
今年清明节森林防火期是全省实现连续30年无重大森林火灾后的第一个防期,也是我区实现连续50年无重大森林火灾后的第一个防期,虽然50年来我区的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是我们不能抱有麻痹大意的思想,要把每个防期都当成重点来抓。
一、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家、省森林防火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部署,对森林防火工作早谋划、早准备、早落实,抓紧做好春防措施的部署和动员工作,提早落实各项措施,对运输车辆、通讯工具、扑火机具进行及时维护,确保在高火险期真正发挥作用。按照徐晗主任在秋季森林防火工作会议上的指示,我们要把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重大”意识提高上来,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地段的'死看死守工作,加强风灾区的看护工作,落实好森林防火责任,克服厌倦情绪,杜绝麻痹大意思想,树立长期作战的精神,利用高科技手段对森林火灾做好监控、扑救,并做好督导、检查工作。
二、落实责任,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要坚持做好24小时值班值宿,中心各处室要多深入到各包保区域实地检查指导森林防火工作;各基层站领导坚守岗位,有特殊情况外出时必须向中心总指挥请假;各站电台员、了望台员、检查员、巡护员要确保在岗在位、尽职尽责;了望员发现火情后,要第一时间上报指挥部,坚决杜绝瞒报,自行打火事件发生。防火处要加大对各岗位人员在岗情况的督导检查工作,发现有空岗、漏岗现象要严肃处理。
三、加大宣传力度,有针对性的进行宣传
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是森林防火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我们要扎实有效地做好自然保护中心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全面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确保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取得新进展,有针对性地利用低火险天气对周边村屯作重点宣传。
四、加强入区管理,严控野外火源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对进入林区、景区的车辆、人员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入区、出区登记制度;加强对区内施工人员和毗邻保护区的用火人员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检查工作;同时要采取经常性的搜山清区、设卡堵截、野外宿营等有效措施,适时派出巡护组对重点防火区和重点部位进行巡护管理,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的控制和管理,清除区内一切火险隐患;在红松籽成熟时期,要重点对红松密集区域采取野外宿营死看死守的方式,避免非法入区用火人员造成森林火灾。
五、全面实施森林防火“双案”制
要全面实行《自然保护管理中心森林火险预警响应预案》和《自然保护管理中心森林火灾事故应急扑救预案》,把森林防火的组织指挥、日常管理纳入到依据预案运行的规范化管理轨道上来,各保护站要建立、健全的本辖区森林火险预警响应运行机制,确保全面实施“火险”、“扑火”预案,科学提高处置森林火灾的应急应变能力,提高森林火灾扑救准备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六、全面做好扑火准备工作
切实做好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一旦发生火情,在防火指挥部、中心防火处的统一调动下,各扑火队必须坚持快速反应、重兵扑救和打早、打小、打了的基本原则,做到及时扑救,高效处置森林火灾。同时坚持“以人为本”,杜绝扑火队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各保护站要结合实际,对本辖区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安排,扎扎实实开展好各项工作,以夺取秋季森林防火工作的全面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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