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基金怎么领取集合2篇
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1953年1月2日政务,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工伤保险基金怎么领取2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工伤保险基金怎么领取2篇
【篇一】工伤保险基金怎么领取
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怎么确定?
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将行业划分为3个类别: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三类行业分别实行3种不同的工伤保险缴费率。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和主要经营生产业务等情况,分别确定各用人单位的行业风险类别。工伤保险平均缴费率原则上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1.0%左右,三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1.0%、2.0%左右。
用人单位属一类行业的,按行业基准费率缴费,不实行费率浮动,用人单位属二、三类行业的,费率实行浮动。用人单位的初次缴费费率,按行业基准费率确定,以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Σ害程度等因素,1-3年浮动1次。在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上下各浮动两档:上浮第一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120%,上浮第二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150%,下第二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80%,下浮第二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50%。
参加工伤保险单位如何办理工伤保险登记?
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及《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工伤保险登记。
一、参保单位申请办理登记手续时,应如实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三份,并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到规定的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办理工伤保险登记是认定是否参加工伤保险的首要标志。
二、单位申请办理工伤保险登记时,应根据工商登记和主要经营生产业务范Χ,对照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表填报本单位的行业类别。社保经办机构对其填报的行业类别核准后,予以办理登记。
参加工伤保险单位如何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缴费单位办理登记后,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变更社会保险登记。
缴费单位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事项之日起30日内,填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一式三份,并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和有关部门批准和变更证明以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资料,到原登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工伤保险登记。
参加工伤保险单位如何办理工伤保险注销登记?
缴费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工伤保险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缴费单位发生营业执照注销或吊销;被批准解散、撤销、终止;跨统筹范Χ转出;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填写《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一式三份,并携带有关手续和资料,向原登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注销工伤保险登记。
缴费单位在办理注销工伤保险登记前,应当结清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
【篇二】工伤保险基金怎么领取
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
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
待遇类别
待遇水平
医疗待遇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5、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停工留薪期待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伤残待遇
伤残待遇水平
伤残等级
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
本人工资的90%
27个月本人工资
二级
本人工资的85%
25个月本人工资
三级
本人工资的80%
23个月本人工资
四级
本人工资的75%
21个月本人工资
五级
本人工资的70%
18个月本人工资
六级
本人工资的60%
16个月本人工资
七级
13个月本人工资
八级
11个月本人工资
九级
9个月本人工资
十级
7个月本人工资
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津贴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生活护理费
1、在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遗属抚恤
1、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丧葬费用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部分:(华律网)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9、劳动能力鉴定费。
工伤保险待遇承担分配:
1.工伤保险基金:医疗待遇;遗属抚恤;丧葬费用
2.用人单位:停工留薪期待遇
3.均有承担:
A伤残待遇
伤残津贴:1-4级工伤保险基金支付;5-6级用人单位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
B生活护理费
停工留薪期:用人单位
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工伤保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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