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大会选票要盖章吗(通用3篇)
盖章,读音为gài zhāng,汉语词语,意思是指加盖印章,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党员大会选票要盖章吗3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党员大会选票要盖章吗3篇
党员大会选票要盖章吗篇1
库伦旗委组织部机关党支部换届
选举办法
(草 案)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新一届中国共产党库伦旗委组织部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由旗委组织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程序的确定等工作,由党支部委员会负责,选举工作由党支部委员会主持。
三、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委员实行差额选举,书记、副书记实行等额选举。
四、新一届中国共产党库伦旗委组织部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应选候选人名额为6名,差额为1名;书记、副书记应选名额各为1名。
五、候选人建议名单,由旗委组织部全体党员推荐,由党支部委员会根据推荐情况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并经过严格考察和公示后,由党支部委员会提出并经部办会研究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上报旗直属机关党委,根据上级党委的批复,经党员大会酝酿讨论后,由与会党员表决确定候选人名单。
六、参加选举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七、选举分两张选票,即委员和书记、副书记选票各1张。委员候选人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用蒙、汉两种文字印制),在同一票箱投票。
八、填写选票要使用蓝色和黑色钢笔、圆珠笔和碳素笔,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
九、不能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他人按自己的意志代写,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十、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投弃权票。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对所列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不赞成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时,请在另选人姓名后面的空格内写上自己所要选的人的名字,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不划“○”的视为无效。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十一、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十二、计票时,全部书写模糊且无法辨认的选票,全票作废;部分书写模糊的,可以辨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
十三、候选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员半数的,始得当选。获得赞成票数超过半数的候选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获得赞成票数超过半数的候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从未当选的得票多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时,由支部委员会研究提出意见,经半数以上党员同意,也可以不再选举。
十四、宣布大会选举结果时,按得票多少顺序宣布,选举产生委员。
十五、会场设1个票箱,不设流动票箱。投票顺序是:首先监票人投票,然后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其他党员依次投票。
十六、选举设监票人2名,监票人由党支部委员会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提名,大会通过。
推荐为候选人的党员不能担任监票人。监票人在党支部委员会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工作人员由党支部委员会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工作。
十七、选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
十八、本选举办法由党支部委员会提出,经大会党员通过后生效。
党员大会选票要盖章吗篇2
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 字( ) 号文件精神,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选举产生 出席涡阳县第十一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名(含县参选代表 名)。选举的具体工作,在党委领导下进行。
三、县党代会代表的产生,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差额比例为22%。出席县第十一次党代会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由各基层支部自下而上,充分酝酿推荐提出,经党委研究,报县委同意后,提交大会进行正式选举。
四、会议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充权,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如赞成某候选人,就在其姓名下方的小方格内画个“○”;如不赞成某候选人,就在其姓名下方的小方格内划不同意的画个“×”;如另选他人,就在另选他人栏内写上要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下方的小方格栏内画个“○”,如果不画“○”,即使写上姓名也无效;如对某候选人弃权,就不要在其姓名下方的小方格内划任何符号,并不得另选他人。书写选票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代表按选举人的意志代写,但不得请候选人代写。书写选票用钢笔或圆珠笔,字迹要清楚,符号要准确,无法辨认的不计票。
五、大会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到最后几名候选人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可以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所缺名额可按规定的差额比例,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按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候选人再次进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征得多数代表(同志)的同意,也可以不再进行选举。
六、计票完毕,由总监票人向会议主持人报告计票结果。报告候选人得票数,按得票多少为序排列,票数相等的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七、会议选举设监票人 名,计票人 名,其中总监票人,总计票人各1名。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监票人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八、本选举办法经本次大会通过后生效。
党员大会选票要盖章吗篇3
库伦旗委组织部机关党支部换届
选举办法
(草 案)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新一届中国共产党库伦旗委组织部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由旗委组织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程序的确定等工作,由党支部委员会负责,选举工作由党支部委员会主持。
三、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委员实行差额选举,书记、副书记实行等额选举。
四、新一届中国共产党库伦旗委组织部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应选候选人名额为6名,差额为1名;书记、副书记应选名额各为1名。
五、候选人建议名单,由旗委组织部全体党员推荐,由党支部委员会根据推荐情况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并经过严格考察和公示后,由党支部委员会提出并经部办会研究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上报旗直属机关党委,根据上级党委的批复,经党员大会酝酿讨论后,由与会党员表决确定候选人名单。
六、参加选举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七、选举分两张选票,即委员和书记、副书记选票各1张。委员候选人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用蒙、汉两种文字印制),在同一票箱投票。
八、填写选票要使用蓝色和黑色钢笔、圆珠笔和碳素笔,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
九、不能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他人按自己的意志代写,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十、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投弃权票。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对所列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不赞成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时,请在另选人姓名后面的空格内写上自己所要选的人的名字,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不划“○”的视为无效。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十一、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十二、计票时,全部书写模糊且无法辨认的选票,全票作废;部分书写模糊的,可以辨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
十三、候选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员半数的,始得当选。获得赞成票数超过半数的候选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获得赞成票数超过半数的候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从未当选的得票多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时,由支部委员会研究提出意见,经半数以上党员同意,也可以不再选举。
十四、宣布大会选举结果时,按得票多少顺序宣布,选举产生委员。
十五、会场设1个票箱,不设流动票箱。投票顺序是:首先监票人投票,然后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其他党员依次投票。
十六、选举设监票人2名,监票人由党支部委员会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提名,大会通过。
推荐为候选人的党员不能担任监票人。监票人在党支部委员会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工作人员由党支部委员会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工作。
十七、选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
十八、本选举办法由党支部委员会提出,经大会党员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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