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XX省人民政府关于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全省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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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全省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3年7月25日在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浙江省审计厅厅长 白剑峰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规定,省审计厅组织对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全省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经济监督定位,紧扣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忠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围绕财政政策加力提效、三个“一号工程”落地、重大民生保障和重大风险防范等方面开展审计监督,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篇章提供坚强保障。2022年6月至2023年5月,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共组织完成审计项目1815个,提出审计建议被采纳5836条,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179.96亿元,促进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836项。
审计结果表明,一年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和超预期的冲击挑战,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各部门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践行“八八战略”,锚定以“两个先行”打造“重要窗口”的战略目标,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省级和全省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为保障中心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加快落地国家重大战略,不断激发高质量发展潜力。着力推进科技创新,聚焦三大科创高地和15大战略领域,集中财力支持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安排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激励资金、26县发展实绩考核奖励资金。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安排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绩效提升奖补资金44.03亿元,发放粮油生产补贴8.75亿元。深化生态文明建设,安排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政策资金138.62亿元。
二是大力实施稳进提质政策,着力推动经济企稳回升。先后出台四轮稳经济政策,及时出台“5+4”稳进提质政策包,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全年完成增值税留抵退税2233亿元。加大中小企业支持力度,实施稳岗返还和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提高政府采购项目预留给中小企业比例。集中财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全省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增长14.2%。落实稳外贸稳外资专项资金8.79亿元,增长12%。
三是持续健全民生保障机制,进一步增进民生福祉。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用于民生的比例达74.7%。下达省以上就业补助11.91亿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6.16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61.22亿元。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全年教育支出占民生支出比重最高,达24.5%。完善疫情防控财政保障政策,全省安排疫情防控资金435.09亿元,增长310%。扎实推进省政府十大民生实事。
四是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提升财政治理效能。财政收入质量保持较好水平,2022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占比达82.3%。积极构建促富型现代财税体制框架,制定2023—2027年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压减全省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预算。构建市县财政困难程度评价体系,健全“三保”保障机制,加强库款调度,保障基层财政运行安全。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紧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依托“重大审计问题清单”和浙江审计整改一体化智能管理平台,督促责任单位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推动做好审计整改工作“下半篇文章”。省人大财经委、省审计厅强化监督协同,今年4月开展联合整改督查,切实推进问题整改落实。截至5月底,去年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870个明细问题已整改到位812个,剩余问题正在持续整改中。
一、围绕财政政策加力提效审计情况
(一)省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今年对省财政厅具体组织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编制决算草案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省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企稳回升提供了财力支撑。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款项上缴省级财政不够及时。一是应缴财政款未及时缴库。4家单位有房租收入等1235万元应缴财政款挂账1个月以上未及时缴库。二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资金未及时上解。全省共有35.18亿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未及时上解省级财政专户,涉及35个市县。
2.预算绩效管理不够严格。一是项目绩效目标或事前绩效评估结果审核把关不严,审核通过的21个项目绩效评估报告存在投入经济性测算不足等问题。二是未及时制定省产业基金绩效评价办法,导致暂未对省产业基金所投的效益类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难以形成有效的激励作用。三是省级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的产业基金投资计划完成率偏低,2022年计划由省级主管部门负责投资运作的57亿元产业基金额度,截至2023年3月底,实际完成率仅为52.28%。
3.对地方财政监管还不够到位。一是市县财政收入核算不合规。6个县有6亿元收入应作未作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核算,影响省级财力1.2亿元。二是市县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不及时、不合规。14个市县2022年收到26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7.59亿元,截至2022年底实际执行数仅为11.97亿元。
(二)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今年在对89个省级部门(单位)202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大数据集中分析的基础上,重点对12个部门进行全面审计,对16个部门进行分析疑点核查。审计结果表明,省级各部门预算控制总体较好,预算管理日趋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9个部门预算编制不够科学精准。8个部门存在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不全面等问题,涉及金额5129万元。4个部门存在项目经费预算编制不够细化、精准等问题,涉及金额710万元。
2.18个部门会议费培训费及公务用车管理不严。15个部门存在会议费、培训费超标准、超预算、超范围列支或报销不规范等问题,涉及金额247万元。6个部门存在加油卡管理不到位、违规长期租用外部车辆等问题,涉及金额47万元。
3.17个部门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不佳。9个部门存在预算执行率低、项目资金绩效不高等问题,涉及金额4820万元。15个部门存在往来款长期未清理、公款竞争性存放政策落实不到位影响存款收益等问题,涉及金额9605万元。
4.17个部门政府采购管理不够规范。15个部门政府采购程序管理不到位,存在未验收支付全款、采购程序倒置等问题,涉及金额2693万元。6个部门在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未全面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问题,涉及金额1441万元。
(三)市县财政决算审计情况。2022年下半年对13个市县2021年度财政决算的审计结果表明,各市县加大力度推进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有力支持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11个县部分财政预算执行效率偏低。一是5个县未及时分配使用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2.1亿元,影响政策时效。二是3个县专项债券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慢、效率不高。三是7个县962个项目涉及金额24.95亿元预算执行率低于50%,其中318个项目预算安排6.45亿元,实际当年无支出。
2.11个市县部分财政政策落实不够到位。一是9个县未按政策统筹盘活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历年结余资金等财政资金,涉及金额23.05亿元。二是3个县财政扶持政策兑付不规范,存在提前兑现奖补政策、未按协议追回奖补资金等问题,涉及金额5472万元。三是6个市县政府产业基金投资运作管理不符合政策规定,存在违规投向区域外项目、逾期未退出、资金被关联方占用等问题,涉及金额5.59亿元。
3.9个市县财经纪律执行不够严格。一是4个县违规通过“以拨代支”方式将国库资金划至财政专户、预算单位账户等使用或在财政专户坐收坐支相关财政收入,涉及金额8.93亿元。二是3个市县存在一般性项目支出压减不到位等问题,涉及金额1086万元。三是7个市县违规在土地出让金收入中列支部门工作经费、涉企奖补资金等3.8亿元。
4.有的市县对乡镇财政监管不够有力。部分乡镇财政收支反映不完整,如一乡镇2021年资产出租收入118万元应收未收;
部分乡镇资产处置管理不到位,如一乡镇107处公房合计1.11万平方米闲置。
二、围绕三个“一号工程”助力高质量发展审计情况
(一)省级“8+4”政策体系重点任务(先进制造业要素保障)推进专项审计调查情况。今年对5个省级部门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有关部门深化细化“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政策落实举措,全力推进各项重点任务、抓好各类要素保障工作,为我省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夯实基础。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制造业领域部分重点企业研发投入不足、重大项目未及时竣工。一是4家纳入“雄鹰行动”的企业研发投入占比指标未达到4%的准入标准。二是96个省重大产业项目涉及总投资额1529.09亿元,因疫情影响、市场环境变化等,未及时竣工,其中延期超过1年的项目有38个。
2.资金土地要素保障力度不够。一是财政贴息资金兑现到市场主体的进度偏慢。如省财政厅2022年12月向经办银行预拨部分领域设备更新改造贷款贴息资金6396万元,但截至2023年3月底仅兑付1881万元,影响政策红利快享直达。二是用于考核激励2022年“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的3000亩用地指标,因相关土地指标未完全到位,尚有1500亩暂未兑现。
3.部分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较高。抽查制造业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发现,有7339笔小微企业向金融机构的贷款实际年综合融资成本达7.3%以上。
(二)全省经济稳进提质政策专项审计调查情况。2022年下半年对“5+4”稳进提质政策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经济稳进提质的系列决策部署,狠抓扩大有效投资,加强资源要素保障,加快推动政策落地和资金兑付,有力促进全省经济企稳回升。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相关政策配套措施不衔接、落实不到位。一是省发展改革委2022年下达的2个批次9000亿元清洁能源投资专项行动计划中,有9个项目重复列示,涉及投资额710亿元。二是24个县截至2022年9月底未按规定制定就业创业政策的细化实施办法,48个市县未按规定在25个工作日内完成2438家企业稳岗返还补贴的审核和公示。
2.重点领域部分项目推进滞后。一是2022年下达的9个海上风电项目截至2022年10月底有7个滞后于建设计划。二是9个铁路投资续建项目中,有6个2022年上半年完成投资额未达全年计划投资额的一半。
3.部分市县重点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一是55个市县29.96亿元省以上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未在规定30日内分配至职能部门。二是10个市县11支政府产业基金共到位资金20.04亿元,其中13.89亿元闲置3年以上。
(三)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等工程推进专项审计调查情况。2022年下半年以来,对11个市开展省“4+1”重大项目情况和对7个市开展“千项万亿”工程推进情况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稳投资、优结构的决策部署,加强项目跟踪管理,有效推进投资项目落地。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43个项目建设进度迟缓或已停工。一是32个项目进度迟缓。21个市县有24个“4+1”项目、8个“千项万亿”项目进度落后于计划节点。二是11个项目已停工。因企业投资意愿改变或涉及政府审批、跨部门协调困难等,10个市县有9个“4+1”项目、2个“千项万亿”项目建设已停工。
2.45个项目受资源要素制约影响后续推进。其中12个市县有8个“4+1”项目、11个“千项万亿”等项目共计1915.5亿元资金暂无保障,影响项目后期持续推进。
3.4个项目专项债使用管理不严格。4个县有4个“千项万亿”项目存在专项债超进度支付、闲置,以及违规使用等问题,涉及金额5.46亿元。
(四)重大科创平台和新型高校建设专项审计调查情况。今年对11家省级重大科创平台和3所新型高校(以下简称科创平台)的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我省高度重视各类科创平台布局建设与发展,为加快打造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战略支点提供有力支撑。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9家科创平台阶段性任务未如期完成。9家科创平台在人才引进、承担科研任务、成果产出、制度建设等方面未完成阶段性建设任务。
2.9家科创平台全职高层次人才占比偏低。9家科创平台共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225人,其中全职人才29人。5家科创平台自设科研项目共计188个,其中由全职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的51个,占27.13%。
3.3家科创平台购置科研仪器设备管理不规范。3家科创平台以预付款方式购买16109台(套)科研仪器设备,涉及金额15.26亿元,因未建立后续跟踪管理机制,无法完整掌握资产交付情况,容易造成资产损失风险。
(五)扩大内需促进消费战略举措落实专项审计调查情况。今年对省级、4个市和13个县的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把恢复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及时出台一系列促消费政策,积极激发消费市场活力。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利用存在不足。截至2023年4月底,我省重点打造的“一键找桩”平台充电桩接入率仅为59.04%,其中有4个市接入率低于30%,尚未实现各市公共充电桩数据全接入目标。
2.消费券支持政策执行不到位、效果不理想。一是补助政策兑现核查不到位。2个市不符合省级财政补助范围的消费券发放获得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921万元。二是个别县消费券核销率低。
3.部分市县消费领域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一是奖补资金拨付不及时。17个市县未按文件要求及时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奖补资金拨付至项目单位,涉及金额8635万元。二是专项资金滞留未支出。7个市县将省级供应链创新与应用专项资金滞留在当地财政,涉及金额1296万元。
(六)省属企业改革发展增动能专项审计调查情况。今年对19家省属企业审计调查结果表明,主管部门和省属企业积极落实国企改革重点任务,省属企业综合实力进一步提升,发展动能进一步优化。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产统一监管改革进度滞后。需于2020年底前整体移交省国资委统一监管的57家企业中,有21家因改制未完成、资产权属未厘清等历史遗留问题,截至2023年3月底仍未完成股权工商登记变更,影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进度。
2.数字经济产业竞争力不够强。一是数字经济产业总体规模实力偏小。16家省属企业中,有7家占比仅17.55%、6家未形成数字经济产业。二是数字经济项目建设进度滞后。2家省属企业3个数字经济项目建设未按规定时间于2022年底前完成。
3.个别重大项目用地保障较难。2家省属企业涉及的2个省重大项目因未能获得相应用地,导致推进受阻。
(七)全省部分山区县高质量发展专项审计调查情况。2022年下半年对11个山区县的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各地加大重点产业培育发展力度,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了山区县高质量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6个县产业布局定位不够清晰、集约化发展力度不足。一是4个县存在主导产业发展目标不明、区块功能定位不清等问题。二是5个县存在特色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程度不足、农产品附加值不高等问题。
2.部分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推进滞后、投资额不足。一是6个县有22个项目建设进度滞后或处于停工状态,涉及投资额313.28亿元。二是3个县在项目招引管理上不够严格,有10个项目存在备案投资额、分期投资额未达本地区招商引资准入要求。三是2个县有10个项目实际投资额低于计划投资额的50%。
3.11个县惠民惠企政策执行不到位。9个县存在创业担保基金应设未设、就业创业相关补贴应补未补、零就业家庭动态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11个县存在困难群众应享未享“雨露计划”教育补助、公租房保障政策等问题,涉及1394人(户)次、合计金额361万元。
三、围绕重大民生改善助推共同富裕先行审计情况
(一)2022年省政府十大民生实事推进专项审计调查情况。2022年下半年对4454个民生实事项目开展情况的审计调查结果表明,2022年省政府十大民生实事项目顺利完成,推进管理总体扎实有序、配套政策较为完善、民生实效不断提升。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21个县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发放不规范。21个县存在超范围、超次数发放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情况,涉及金额41万元。如3个县超范围向52名已领取养老金人员发放职业技能培训补贴4万元。
2.41个县托育行业扶持政策落地不理想。39个县托育行业扶持政策出台不够积极、优惠政策执行不够到位。6个县未及时拨付托育机构建设、运营补助资金358万元。
3.20个县居家养老机构运营效果不及预期。5个县12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未正常运营。4个县20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托养床位空置率较高。13个县57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按要求配备的智能设备闲置未启用,未发挥应有作用。
4.个别县省级教共体补助资金使用不够规范。未及时将500万元省级教共体补助资金拨付给10所相关学校。
(二)全省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情况。2022年下半年对省级、7个市和52个县的审计结果表明,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积极采取措施统筹推进就业创业、职业技能提升等各项工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市县失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补贴等发放不精准。52个市县共向1993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等失业保险待遇999万元。30个市县共向2474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职业培训(技能提升)补贴193万元。14个市县共向99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社会保险补贴等就业补助资金63万元。
2.13个市县稳岗补助、以工代训补贴等返还不及时。13个市县有59家人力资源服务代理机构未及时返还用工单位稳岗补助1374万元。2个县有10家人力资源服务代理机构未完全返还用工单位社保费,涉及金额967万元。3个县有7家人力资源服务代理机构未及时返还用工单位以工代训补贴90万元。
3.103家培训机构以虚假方式骗取培训补贴。11个市县共103家培训机构存在以虚构培训班、伪造培训人员名单等方式骗取培训补贴,涉及资金48万元。
(三)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专项审计调查情况。2022年下半年对省级、5个市和28个县的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我省织密织牢公共卫生防护网,着力打造公共卫生最安全省份,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关键指标均达到国家绩效考核目标。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13个县重点人群公共卫生服务不到位。一是7个县未对5601名困难群众建立健康档案或签约家庭医生。二是11个县未对符合筛查条件的8254名困难群众开展宫颈癌、乳腺癌筛查。
2.14个县公共卫生服务部分数据造假。温州市鹿城区等8个县存在对131名已死亡人员进行随访的虚假记录。新昌县等14个县为592名已死亡人员签约家庭医生服务或建立健康档案。
3.15个市县财政补助资金管理不严格。一是11个市县未及时下拨财政补助资金4.18亿元。二是3个市县违规使用财政补助资金476万元。三是5个县55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骗取财政补助资金459万元。
(四)农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审计调查情况。2022年下半年组织对省级和19个县的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各地积极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农业“双强”行动等工作举措,农业高质量发展成色更足。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17个县种粮补贴发放管理不规范。12个县部分种粮户、村干部虚报冒领补贴资金302万元。4个县因核实种粮面积成本高等,未对低收入农户、种粮小户的种粮面积进行核实,种粮补贴应补未补。3个县未及时更新补贴对象信息,向死亡人员发放种粮补贴66万元。
2.15个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不到位。一是10个县项目选址不合理,4586.14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占用公益林或建设坡度大于25度。二是2个县相关规划不衔接,8912.76亩高标准农田建成后又被划为建设用地,造成投资浪费。三是8个县40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田间道路、水渠、土壤改良等建设工程存在偷工减料、工程质量不达标等问题。
3.个别地方农业绿色安全政策执行不严格。4个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执行不到位,存在未按政策规定将检测出含限用农药蔬菜的种植专业户纳入重点监测名单的现象。
4.9个县涉农财政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一是3个县未将4849万元涉农财政补助资金拨付至受益对象,长期滞留乡镇财政账户。二是7个县25个财政补助项目推进缓慢,导致4610万元财政资金闲置。三是4个县11个项目存在违规用财政专项资金归还借款等情况,涉及金额540万元。
(五)地方法院案款管理专项审计调查情况。2022年对6家法院案款管理情况的审计调查结果表明,6家法院优化案款管理流程,推动案款管理数字化改革,存量案款得到有效清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诉讼费管理、案款管理、案款账户管理等不够规范。
(六)长三角地区政务服务一体化推进专项审计调查情况。今年对14家承担长三角政务服务一体化任务的省级部门审计调查结果表明,省级有关部门持续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提升办事服务水平,推动更多高频事项“全省通办”“跨省通办”,优化提升我省营商环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3个事项办事材料未精简。“公司设立登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网约车从业资格申请”等3个事项因部门间数据共享不足,部分办事材料未得到精简,影响企业群众办事便利性。如办理“公司设立登记”事项时需要自行上传保安服务许可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等材料。
2.4个市异地药店购药医保结算未实现。4个市未按规定在2022年9月底前实现本地社会保障卡在省内异地定点药店购药医保结算。
四、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促进绿色发展审计情况
(一)商业银行金融风险管理审计情况。2022年下半年对3家银行的审计结果表明,3家银行总体运行平稳,资产规模稳步提升。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2家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有漏洞,未严格执行统一授信政策,未按规定将181家地方国企纳入集团客户统一授信额度管控。
2.2家银行表外理财业务管理不规范,在开展表外理财业务时未及时落实监管政策要求。
3.3家银行内部治理机制有缺陷,不同程度存在治理结构不完善、内部控制薄弱等情况。如个别股东违规超限额质押银行股份,降低了银行在股东出险时的风险抵偿能力。
(二)省属企业基金投资风险管理审计情况。2022年下半年在省属国资国企稳健发展防范风险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中,重点关注了11家省属企业149项基金投资情况。审计结果表明,省属企业基金投资规模不断扩大,风险防范举措不断增强。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3家企业基金投资风险管控意识不够。未及时对103.25亿元基金投资所形成的底层资产进行跟踪并及时研判风险,13项计7.61亿元基金投资所持有的底层资产的净资产已低于投资成本。
2.4家企业基金投资专业管理能力不足。一是2家省属企业出资3亿元参与的基金投资,由于缺乏对被投资方兑现增信措施能力的调查,最终因增信措施无法兑现,导致8600万元损失风险。二是2家省属企业缺乏基金投资风险管理能力,未能对下属投资平台公司开展投后监管,致使10项计3.8亿元基金投资存在损失风险。
(三)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情况。今年对3个贷款项目的审计结果表明,属地政府积极推进项目资金落实落地,有效促进外资项目合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95个子项目推进滞后。3个贷款项目的95个子项目因存在规划未获批等情况,进度滞后于协议要求,占全部子项目的29.14%。
2.个别项目贷款资金移作他用。其中1.88亿元用于归还其他项目贷款等。
3.2个子项目生态目标未完成。2个贷款项目涉及生态修复、保护环境任务的16个子项目中,有2个实施后未实现预期生态目标。
(四)大运河(杭州段)生态保护专项审计调查情况。今年对大运河(杭州段)生态保护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杭州市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大运河(杭州段)生态环境保护取得较好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专项规划和重点任务未细化落实。一是大运河河道水系综合治理等3个专项规划未按要求编制。二是33项2021年至2022年省级下达的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暨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重点任务未纳入当年相应工作要点。
2.2项齐抓共管机制未形成。一是杭州市及运河沿线各区治水办在收到运河河长办每月水质通报后,未采取措施将辖区支流水质转告支流河长,影响支流水污染防治。二是大运河(杭州段)遗产监测预警平台未实现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数据互联互通,影响信息有效利用。
3.部分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落实不力。一是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范围内存在违法占地现象,涉及面积6.67公顷。二是未按规定印发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排污口排查、监测及整治等工作未有效开展。
4.14个项目工程建设监管不严格。一是10个建设项目在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情况下,已开工建设。二是4个运河清淤工程因缺乏监管,存在淤泥重金属和有机毒物等指标未检测或检测滞后等问题,带来生态安全隐患。
(五)太湖及水环境综合治理领域重大项目专项审计情况。2022年下半年对2个市专项审计结果表明,2个市认真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部署,深入开展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着力推进2021年度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集中开工重大项目。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重点工作落实不到位。一是5项省级水环境综合治理年度重点任务未按要求完成。二是2个市共有14家污水处理厂存在超设计能力运行,16家污水处理厂未达稳定清洁排放。
2.跨界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机制落实不到位。一是2个县尚未建立太湖流域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机制。二是2个县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制定了跨界环境执法工作计划,但实际未开展水环境联合监测。
3.长三角地区集中开工2个重大项目管理不严格。一是8个子项目建设监管不力,存在未立项或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等未经批准违规开工建设等问题。二是4个子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存在将财政奖补资金挪作他用问题。
五、围绕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企业(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2022年下半年在5家省属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和1家省属企业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审计中,重点关注企业资产管理和经营投资情况。审计结果表明,6家企业发展动能不断增强,资产运营总体平稳。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5家省属企业资产管理不合规。一是5家企业存在房产大面积闲置或未按规定程序出租等问题。如某企业的5家下属单位将11处房屋低价出租,1家下属单位将1处房屋不合理减免租金762万元。
2.4家省属企业经营投资风险管控不到位。一是3家企业因对投资项目前期调研论证不充分,导致投资后潜亏1.73亿元。二是2家企业因经营投资风险管控不严导致面临大额亏损风险。如某企业下属公司开展进口木浆贸易时,在购货方和担保方资金出现严重困难时,未收到货款即将货权转移给购货方,造成货款本金2386万元等无法收回。
3.4家省属企业重大投资决策不规范。一是2家企业重大投资中资金使用未经集体决策。如某企业下属公司未经集团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议决策向房产类项目拆借资金1.45亿元。二是2家企业重大项目决策程序倒置。如某企业出资6亿元收购某公司,在未取得公司正式估值报告情况下召开党委会及董事会会议表决通过收购。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2022年下半年在2家省级部门、5家高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和今年在28家省级部门202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中,重点关注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计结果表明,35家单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总体上较为规范,资产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15家单位资产基础管理不到位。7家单位存在资产账务处理不规范问题,涉及金额5831万元;
13家单位存在资产清查盘点登记管理等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涉及金额1425万元。
2.12家单位资产使用出租管理薄弱。7家单位存在固定资产闲置等问题,涉及金额739万元;
7家单位存在房产出租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涉及金额3174万元。
3.6家单位资产报废处置不规范。6家单位存在资产报废处置管理不到位、已报废资产未及时核销等问题,涉及金额3152万元。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对3个县和1个部门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地方和单位不断优化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稳步提高环境综合治理水平,持续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生态领域任务指标未完成。一是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建成数量未达标。2018年至2022年全省累计建成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1200个,未达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成3000个以上的目标任务。二是2个县6项约束性指标未达年度目标要求。
2.3个县部分自然资源管控不到位。一是2个县2094亩建设用地供而未用。二是3个县277亩公益林被违规占用。
3.3个县部分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未完成。一是2个县13座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任务未完成。二是2个县18宗临时用地到期未复垦、3个垦造耕地项目未完成。
六、围绕发挥反腐治乱作用,移送和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情况
全省审计机关努力助推打造勤廉并重的新时代清廉建设高地。2022年6月至2023年5月,省审计厅共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54件,其中移送纪委监委43件、相关主管部门11件;
共跟踪督促办结历年移送案件21件,处理处罚15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3人、党纪政务处分5人、诫勉谈话5人、其他处理处罚2人;
追缴违法所得及罚金1236万元。上述54件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主要特点是:
(一)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问题不容忽视。此类问题线索有25件,其中:6件反映公职人员在工程发包、转包等过程中失职渎职,造成国家利益损失等问题;
19件反映公职人员在资产评估、项目收购、国有土地补偿、国有资产和资源处置、贷款审批发放等过程中玩忽职守,以及利用权力为他人谋利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
(二)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财产等问题屡禁不止。此类问题线索有21件,其中:19件反映单位、个人通过提供虚假资料、粮食收入未入账、出具虚假记载工程造价最终成果文件等方式,骗取国有资金、工程建设资金等问题;
2件反映个人骗取失业补助金、挪用农民工工资专户资金等问题。
(三)违反个人廉洁和财经纪律等问题依然存在。此类问题线索有8件,其中:4件反映单位内部管理混乱套取资金或挪用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
有2件反映公职人员违规兼职、持股、经商办企业等违反个人廉洁自律等问题;
2件反映单位违规发放福利、个人违规挂证等问题。
七、围绕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篇章着力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情况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审计结果运用,一年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审计工作批示89次,指导审计机关统筹推进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和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努力将审计制度优势切实转化为治理效能,服务保障重点工作推进。
(一)以点上整改推动面上大治。全面贯彻省委“把督促审计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等重要指示,依托省委“重大审计问题清单”,坚持点上整改与面上预防并举,强化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抓本治源,审计整改质效持续向好,全省通过审计建立健全制度836项,促进完善治理。如在金华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该市1822户拆迁户逾期未安置问题,纳入省级“重大审计问题清单”督促整改,推动该市抓实问题整改到位的同时,先后出台11项征收安置政策文件,促进全市“拆而未安”问题面上治理。
(二)以跟踪监督助力亚运大事。胸怀“国之大者”,将护航亚运会成功举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自2018年6月起,省级和相关市县审计机关以久久为功的审计韧劲和干劲,连续5年对亚运会筹备中的场馆项目和建设资金开展跟踪审计,围绕“简约、安全、精彩”办赛要求,紧盯大型体育赛事筹办任务,重点关注体育场馆建设,持续推动体育场馆按时交付;
关注场馆建成后运维情况,促进专业人员、设备物资、网络系统等要素及时投入保障到位,有序运行;
关注大额物资采购、广告宣传等支出,提高亚组委预算管理水平及资金绩效。省领导对审计反映情况批示27次,召集会议研究整改措施6次,促进亚组委健全宣传工作方案、公益合作项目捐赠款物管理等28项制度,有力发挥审计护航亚运作用。
(三)以服务保障推动发展大局。紧扣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立足经济监督定位,把服务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大局作为审计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促进改革提质、项目提速、资金提效,以有力有效审计监督护航发展大局。重点关注推动扩大有效投资重大项目建设、先进制造业发展要素保障、地方政府专项债使用管理、减税降费及金融扶持政策执行、重大科创平台和新型高校建设、国企改革发展增动能措施落实、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等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助力破解影响我省高质量发展中存在的难点、堵点和痛点,促进完善政策措施,服务推动发展。
本报告反映的问题,对违反财政财务收支法律法规的,已依法下达审计决定,要求有关单位予以纠正;
对管理不规范的,已建议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
对涉及政策、法规和制度方面问题,已建议有关部门结合相关改革统筹研究解决;
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和应当追究责任的,已依纪依法移送有关部门查处。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均采取了积极的整改措施,许多问题已经得到有效整改。
下一步,将切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夯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压实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强化审计机关的督促检查责任,深化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挂号、督办、销号的全周期闭环管理,推动问题整改到位。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等各类监督的贯通协同,充分运用审计整改联合督查等有效载体,加强对重点、难点、堵点问题的攻坚克难。进一步落实落细审计整改长效机制,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省政府将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进一步督促整改,并按要求于11月底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审计整改情况。
当前我省经济运行稳进向好、挑战增多,需要坚决落实***总书记“经济大省要勇挑大梁”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决策部署和我省“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的工作要求,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采取有力举措、非常之功,做好当前各项工作,服务保障“两个先行”。
一是激发经济高质量发展动力。聚焦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高标准推进三个“一号工程”和“十项重大工程”,落细落实各项任务。精准高效实施“8+4”经济政策体系,强化督促检查和评估问效,推动政策精准滴灌、直达快享、落地见效。落实创新发展战略,加强重大科创平台和新型高校建设管理,不断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加强对经济形势的科学分析和研判,研究采取更加完善对策措施,全面巩固我省经济回升向好态势,确保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二是提升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能力。面对繁重建设任务,妥善处理好发展与安全关系。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健全违法违规举债问责机制,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稳妥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强化社保基金运行分析研判,健全多渠道资金筹措机制,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完善基层“三保”风险管控机制,实现“三保”预算审核和预算执行监控全覆盖。加快推进国有资产统一监管改革,加强国资国企风险监测预警,压实企业风险防控主体责任,提升国有企业经营水平和抗风险能力。
三是增强改善民生事业保障力。聚焦就业、教育、社保、医疗、养老等民生领域,高效推进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办实办好十方面民生实事,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健全民生长效保障机制,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上,增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加大民生资金监管力度,促进民生资金高效安全使用,坚决兜住兜牢民生底线。
四是统筹集中力量办大事财力。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提升预算收支完整性,盘活存量资金资产,集中财力保障重大战略决策部署落实,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继续推进部门整体绩效预算改革,强化绩效管理激励约束,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楼堂馆所建设,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注:
1.本报告涉及设区市称为市,县(市、区)统称为县,乡镇、街道统称为乡镇;
2.本报告涉及金额为万元的,均不保留小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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