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违规用人行为实施办法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违规用人行为实施办法,供大家参考。
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违规用人行为的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建立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经支队党W研究决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明确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违规用人行为的具体形式
(一)有下列情形的,均视为跑官要官行为:
1、以谋取职务职级调整为目的,找有关领导或其他人员帮助说情、打招呼;
2、以谋取职务职级调整为目的,请有关单位或个人出钱出物帮助活动、疏通关系;
3、以谋取职务职级调整为目的,利用逢年过节、婚丧喜庆等机会,借人情往来名义给予有关领导或其他人员礼品、礼金,以及安排消费娱乐活动;
4、以谋取职务职级调整为目的,利用自己职权或职务便利为有关领导及其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5、以谋取职务职级调整为目的,利用掌握的个人隐私等信息,要挟、恐吓有关领导干部;
6、以谋取职务职级调整为目的,用资历、资格、业绩等为由,反复纠缠有关领导,无理取闹;
7、以谋取职务职级调整为目的,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投机钻营。
(二)有下列情形的,均视为买官卖官行为:
1、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以谋取职务的晋升、调任、留任等为目的,给予相关工作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财物的行贿行为;
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职务的晋升、调任、留任等而索取、非法收受或者变相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受贿行为。
(三)有下列情形的,均视为拉票贿选行为:
1、通过宴请、送礼、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等形式,请求他人在*主推荐、*主测评、*织考察和选举过程中给予自己关照;
2、W托、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请求他人在*主推荐、*主测评、*织考察和选举过程中给予自己关照;
3、通过举办同学、同乡、同事、战友等联谊活动,请求他人在*主推荐、*主测评、*织考察和选举过程中给予自己关照;
4、在选举中贿赂与会人员的。
二、建立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违规用人情况信息“特别监督档案”
*治部门要在全面收集整理干部涉嫌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信息的基础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建立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违规用人问题“线索库”和有关人员“特别监督名单”,为深入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行为提供重要依据。
(一)多渠道收集信息
1、群众举报。当地纪检监察机*、检察机*、信访部门的来信来访以及互联网上收集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违规用人情况信息并进行甄别。
2、有关专项监督工作。从巡察、工作检查、举报反映调查等过程中发现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情况信息。
(二)建立监督信息档案
1、建立“线索库”。以信访举报收集到的信息为基础,建立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情况“线索库”。对查实的有关人员信息,列入“特别监督名单”;
未查实或线索不具体未查核的,列入“线索库”待查,高度关注,适时进行查核认定。
2、实行污点记录。对选人用人过程中发现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行为的,*治处要及时记录在案,不得提拔。
4、加强信息档案的管理。要安排专人进行严格管理,坚决杜绝泄密等情况的发生;
探索研究开发软件,建立电子档案,以方便信息的储存和查询。
三、加大*织处理力度,坚决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违规用人行为
*治处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者必须从严、从快进行*织处理,对违规用人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一)对跑官要官行为的*织处理
1、对跑官要官、帮助他人跑官要官、封官许愿的,一律严肃批评教育。
2、对查实的跑官要官人员,已列为考察对象的,一律取消其考察对象资格;
拟提拔调整的,一律停止提拔调整;
已提拔任用的取消任职决定;
是后备干部的取消其后备干部资格。
3、是党员干部的,一律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诫勉谈话或者调离岗位、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织处理。
4、是*织人事干部的,一律调离*织人事部门。
5、在跑官要官中涉嫌买官卖官等违纪违法的,一律移交执纪执法机*处理。
(二)对买官卖官行为的*织处理
1、有买官卖官行为的一律先予停职,再根据情节轻重进一步给予*织处理;
达到纪律处分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处理;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依法处理。
2、坚决防止有买官卖官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进入各级领导班*,通过行贿手段获取的职务一律无效。
3、正在调查和侦察的案件中涉嫌买官卖官的人员,在问题没有彻底查清之前,不得作为提名人选。对查实的买官卖官人员,一律不得作为提名人选,根据情节轻重及时给予调离岗位、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织处理。
4、对发现的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涉及的买官卖官问题,尚未作出*织处理的,要依据纪检监察机*的处分决定书或审判机*的判决书,抓紧作出*织处理。
5、因买官卖官受到*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的人员,原则上不得在党W、支部等重要岗位担任领导职务,凡涉及买官卖官人员的提拔使用,一律不予审批。
6、实行买官卖官人员选拔任用过程倒查制。对提拔任职前就有买官卖官问题的,支队纪W必须对其选拔任用过程进行调查。一经发现有买官卖官等问题人员“带病提名”、“带病当选”或“带病提拔”进入各级领导班*的,要抓紧采取措施,坚决进行纠正。已列为提名人选的,要坚决取消;
已经当选或提拔的,要调整出班*。经调查核实,确实存在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对拉票贿选行为的*织处理
1、对拉票贿选的,一律排除出考察人选,已列为候选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免职、降职或者依法罢免,贿选的还要依纪依法处理;
2、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比照为自己拉票贿选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
四、建立健全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违规用人行为的落实机制
支队要在党W的领导下,形成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违规用人行为的合力。要加强对典型案例的综合分析,总结教训,探索规律,建立健全制度,努力形成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违规用人行为的落实机制。
(一)建立信息沟通机制。支队纪W要按照上级的要求,切实加强与纪检监察、检察、审判等执纪执法机*的经常性联系,做到日常信息定期沟通、重要信息随时沟通,及时了解纪检监察机*纪律处分决定书、审判机*生效司法判决和检察机*已提起公诉案件中涉及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情况信息。在工作中了解到上级党W、同级支队管理的干部涉及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违规用人的情况信息,要及时向上级*织人事部门报告。
(二)建立案件协查机制。支队纪W对群众反映或有关专项监督工作中发现的内容具体、线索清楚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违规用人问题举报,要加强与纪检监察、检察等机*的配合,共同协商查核措施,共同查办重大案件,共同商定处理办法,坚决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行为。
(三)建立查核专办机制。进一步完善网络、手机短信、信访举报平台,实行专人值守制度,畅通举报渠道。实行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查核专办制度,支队纪W要*织专门力量,及时认真进行查核,做到发现一件查核一件,查实一件处理一件,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四)建立舆情引导机制。要高度关注反映选人用人特别是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违规用人问题的舆情,对媒体尤其是互联网上反映的问题,要迅速了解核实,迅速公布真相,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防止混淆视听和造成不良影响。要坚持查实一件,通报一件,充分发挥案件查处的警示教育作用。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公开案件查核的具体情况。对社会关注度高、媒体热议的有关案件,要适时稳妥地向社会公开,回应社会关切。
(五)建立考核督促机制。把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违规用人行为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考核力度。对整治工作成效明显的,予以表扬;
对工作不力,包庇、纵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违规用人行为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要通过严格考核,形成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违规用人问题的持续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五、加强*织领导,确保风清气正的*治生态
各级党W、党支部要把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违规用人问题作为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
要把日常干部选拔任用中有效防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违规用人和干部集中调整、主题教育等关键时期的专项整治结合起来,毫不松懈地推进整治工作。
(一)增强监督合力。支队纪W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细化落实方案,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违规用人问题,要查实一起、剖析一起、通报一起。
(二)扎实开展宣传教育。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广泛开展整治工作宣传教育,督促领导干部自觉遵守*织人事纪律,自觉抵制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不正之风。要充分运用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警示广大干部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三)强化督促检查。综合运用自查、集中检查、重点抽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督促纠正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违规用人等问题。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违规用人整治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和单位,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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