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县委政法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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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政法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11月30日至12月28日,县委巡察三组对我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3月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部署安排巡察整改工作
(一)深化政治站位,坚定行动自觉。始终将深化思想认识、强化政治及行动自觉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多次组织召开整改推进会议,对抓好巡察整改进行动员部署,确保全体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巡察整改要求、照单全收巡察反馈问题、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结合巡察整改深入干部作风转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效能提高。
(二)紧盯关键环节,深入剖析反思。始终将既去病灶又除病根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聚焦巡察反馈意见,从坚决贯彻各项决策部署、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方面全面加强机关作风整顿;
聚焦把问题找全面、把原因分析透,组织召开了县委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全方位开展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见筋见骨见灵魂,确保整改由表象到实质、由肌理入骨髓。
(三)全面抓好部署,压实整改责任。始终将严实整改要求、健全责任体系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各相关科室负责同志积极履责,抓好整改事项的具体落实。坚持方案先行抓整改,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按照不折不扣整改到位、规定动作落实到位的要求,研究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提出16项具体的整改举措,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整改时限,切实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位。
(四)从严抓好督导,推动整改落实。始终将加强督促检查、提升整改实效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做到盯住问题不放过、扫清盲区不漏过。坚持强化跟踪问效抓整改,严格把控整改工作时间节点,将巡察整改完成情况纳入了委机关干部平时考核,及时掌握整改情况,落实对账销号管理。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习新时代政法工作要求,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存在差距问题。
(1)统筹推动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落地见效不够有力,社会不稳定因素化解力不够高。虽然已经基本建立群众诉求渠道、网格化管理、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综合平台,但乡镇(街道)属地(辖区)管理责任压力传导不够,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能力不足,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不够及时,信访总量居高不下且呈增长趋势。如2021年1至10月,信访总量2206件(次)、与去年同比增长2.7%,今年信访量2235件(次),目前仍有37个社会不稳定因素未有效化解;
征地拆迁、三轮车运营、参战老兵待遇、企业拖欠工人工资等矛盾问题较为突出,集体访、进京访事件时有发生,今年甚至发生信访人张某失管失控滞留在京93天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组织开展不稳定因素大排查大化解活动和矛盾纠纷大化解行动,健全完善风险隐患滚动排查、情报研判预警、协调联动处置等制定机制,加强征地拆迁、涉法涉诉、家庭邻里、教育等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节处调解。截止目前,全县调处矛盾纠纷1979件,调处成功率100%。二是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信访工作原则,进一步提升初访事项办理工作实效,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信访人的合法诉求,防止矛盾积累、信访上行,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难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2023年以来共召开评查评理会72次,化解68件,化解率达94.44%(其中事后评理第三批治重化积专项工作导入评理工作9件,化解9件)。三是深化治重化积专项工作,落实包案领导责任,统筹资源力量,推动有效解决疑难问题和骨头案、钉子案。同时,进一步加强进京访治理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平安xx建设有差距。政法委发挥公、检、法、司等政法单位联调联防作用不够充分,预防和减少重大矛盾纠纷、遏制各类犯罪、促进和谐社区综合治理和平安xx建设效果不够理想,八类暴力犯罪、黄赌毒犯罪、社会治安案件均呈较大幅度增长态势。如八类暴力刑事犯罪案件,2019年为8件,2021年上升为37件,增长了4倍;
社会治安案件,2019年为197件,2021年上升到1140件,增长了5.7倍。群众安全感率、扫黑除恶好评率在全省、全市的评比排名均靠后,如2021年度我县群众安全感率的全省排名为第59位、全市排名倒数第二位。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政法牵头、公安负责、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科技支撑的社会治安防控工作格局,建立健全联勤联动联防联控和应急处突机制,不断织牢织密社会治安防控网,坚决把问题发现在早、解决在小,促进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的提升。2022年xx党政领导责任书落实情况考评得分为920分以上的好成绩,被评为优秀等次。二是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和违法犯罪,强化违法犯罪打击力度,重拳整治打架斗殴、寻衅滋事、黄赌毒等治安问题,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突出犯罪打击力度,不断增强群众安全感。三是通过依托微信、微博、新闻媒体等网络平台开展平安建设“三率”宣传活动,在微信群、朋友圈进行传播,提高平安宣传对各类人群网络渗透力,扩大平安建设影响面。同时,发动乡镇(街道)、村(社区)充分利用宣传栏、宣传标语、拉条幅、村村通广播等方式广泛开展平安xx建设宣传,以点带面带动更多的群众参与到平安建设宣传中去,营造“平安xx人人参与,xx平安人人共享”良好氛围。2022年度我县群众安全感率、扫黑除恶好评率排名稳步提升,群众安全感率全省排名为第29位、全市排名第六位;
扫黑除恶好评率全省排名为第40位、全市排名第四位。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履行统筹督查职责不够到位,协调落实扫黑除恶、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重要决策部署不够深入,推动我县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3)推进中央重点支持项目“雪亮工程”建设有差距,发挥“一网管全城”综治中心作用不够充分。虽然实现了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全覆盖,但水北街、山下、濠村、枫溪等乡镇综治中心功能场室设置不够合理,软硬件设施未达到上级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网格化管理平台功能不够优化,信息采集不够全面,采办分离、多部门协作处置机制尚不健全,“一网统筹、一体联动、一站服务”网格化治理作用还不够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县委政法委领导高度重视,向问题乡镇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综治中心建设的提示函》,并派出由委务会领导带队的建设指导小组,按照南平市委政法委的《全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到现场对问题乡镇进行建设工作指导,加强乡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水平,为进一步深化平安建设工作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撑和有效的实战平台,目前,水北街镇、山下乡、濠村乡、枫溪乡综治中心已达到规划化建设标准要求,并通过上级部门验收。二是将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与公安视频监控系统互联互通,做到全县视频监控“一张网”,不断完善社会治理运行机制。目前全县共安装高清视频监控探头1449路,接入社会视频监控608路。建设120个人像抓拍系统,40个车辆卡口抓拍系统,8个高空全景监控探头。三是依托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统筹网格内人、地、事、物、组织等各类资源要素,网格长、专职网格管理员、兼职网格员按照“日走访、周分析、月汇总”要求,每天对网格内进行巡查走访,每周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走访。线上建立“收集上报—分类交办—处理反馈—销账归档”工作流程,联动90余家承办单位,对网格员巡查、视频监控资源、12345热线、随手拍等各类渠道来源问题进行7×24小时全天候派单处置,快捷高效将各类矛盾纠纷发现在格内,化解在萌芽状态。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4)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治警力度不够,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政法铁军存在薄弱环节。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整治政法队伍顽瘴痼疾,未能在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关键节点形成有效的监督与防控,对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交往情形的监督约束中存在盲点,政法工作人员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2019年至2021年12月,共有20名法官、公安干警、检察官因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法律法规等问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中1人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整改情况:传达学习县委书记沈晓文在听取十四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时的指示精神,组织委机关干部签订《xx县委政法委机关工作人员遵守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承诺书》,连续开展3期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在平安xx微信公众号上推送“三个规定”信息,多形式筑牢干部规矩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风气。从一季度我县政法单位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情况来看,共记录数据11条,未发现违反“三个规定”问题。
(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够到位,统一战线工作抓而不实。政法委班子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够到位,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未达每年两次的基本要求,党史学习教育未覆盖退休、流动党员群体。统一战线工作虽然列入了班子议事日程,但工作责任没有实质性落地,如对中央和地方党委关于统一战线的决策部署未进行传达贯彻,未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民族理论政策的学习宣传。
整改情况: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分析意识形态领域的动态动向,正确判断意识形态领域形势,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股室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二是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刻认识、准确理解发展壮大新时代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法宝作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对统一战线的相关决策部署上来,把统一战线工作与政法工作有机融合起来,积极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民族理论政策的学习宣传。3月27日委机关学习传达中央、省、市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全市民宗局长会议精神,并要求委机关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发挥独特优势,强化责任落实。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方面
1.关于纠治“四风”不够彻底,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
(6)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走捷径”,存在以“微信”抓落实的情况。走基层、掌实情、抓落实的实干精神不够牢固,以会议贯彻会议、文件落实文件的“四风”问题出现“隐形化”、“智能化”现象,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力度不够。如2022年政法系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存在以微信简单传达上级部署、了解工作进度的情况,深入基层一线察实情、解难题、办实事偏少。
整改情况:对上级的工作部署,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结合我县实际,认真制定方案,需要向乡镇(街道)、有关单位传达的决策,按规定召开会议传达,部署我县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执行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落实公务接待、车辆使用管理等规定不够到位的问题。
(7)贯彻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破题,锲而不舍抓作风建设要求有所松劲,落实会议、公务接待、差旅费报销、公务用车等内务管理不够到位,存在报支会议场地租金无会议通知、先接待后审批、差旅费用报支无审批单和公务用车未注明事由等违反专项制度规定的问题。如2018年至今,县政法委报支公务接待费用均未见接待清单;
违反《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定,先接待后审批11餐次;
报支会议场地租金9次共计0.9万元,无召开会议的通知、参会人员签到表等附件;
报支公务用车80台次费用4.16万元,未写明具体用车事由。
整改情况:组织办公室、财务相关人员开展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xx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南平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关于加强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管理规范的通知》等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的学习,熟练掌握财务业务知识,严格按照各项文件要求,规范化运行接待费、会议费的报销流程。坚决实行公务接待事前接待审批程序。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关于实施内控管理不到位,政府采购、大额资金支出管理等重要领域存在廉洁风险的问题。
(8)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签订合同存在关键要素缺失。如2019年违反政府采购规定,先后四次以询价方式采购“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制作”项目,且组织非专家库人员进行专家评审;
2020年“扫黑除恶广告制作”、“县综治指挥中心系统建设合作”项目,未按规定在“省政府采购网公开信息系统”编制采购计划、进行备案;
签订的有关宣传、广告、档案柜采购的书面合同,缺失协议方代表签字、单位印章、合同签订日期等关键要素。
整改情况:委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办公室、财务相关人员学习浦财采〔2022〕8号《xx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预算单位主体责任的通知》和浦财采〔2022〕12号《xx县财政局转发<南平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的通知》,严格规范采购程序,需进行招标的项目必须采用招标方式进行采购,落实专家评审制度,不将应当以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工程、费用、服务化整为零,或以其它方式规避招标采购。特殊情况需要采用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将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县财政局备案。关于协议和合同要素缺失的,已将发现的问题立行整改,并制定审核工作步骤规范,杜绝今后再次发生此类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9)大额资金支出,报支凭证附件不全。如2019年支付移动公司短信服务费用1.55万元,无服务合同、发送总数等凭证作为入账附件;
2020年拔付富岭镇综治中心建设经费8万元,报支入账无集体研究会议纪要或批准文件。
整改情况:组织办公室、财务相关人员开展对《xx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xx县财政性资金支出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管理规范的通知》等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的再学习,熟练掌握财务业务知识,严格按照各项文件要求,落实采购、接待、差旅等流程规范化运行。对巡察组指出的材料缺失的情况进行即知即改,及时联系当时的经办人员,对未装订入财务凭证的材料,进行补齐。严格落实我县的公务接待、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入账流程。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1.关于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党建工作存在弱化、边缘化现象的问题。
(10)党建主任责任意识不够强,机关党建缺乏部署推动。政法委班子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2019年至2021年,连续三年未专题研究过机关党建工作,有关党建工作只是在研究其他业务工作时附带提及;
对县直机关党工委部署的基层党组织“达标创星”活动,未部署、未推动;
支部书记未按《支部工作条例》规定,向党员大会进行述职、接受评议,党建工作存在弱化、边缘化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学习《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关于开展县直机关基层党支部达标创星活动的实施方案(试行)》、《建立“1364”机关党建工作机制》,牢固树立“抓机关党建是本职,不抓机关党建是失职,抓不好机关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全面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把党建工作与政法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完成县直机关党工委第二调研组党建调研问题反馈的整改工作。截止5月,委务会研究党建工作1次,支部召开党员大会1次,召开支委会5次,上党课1次。在2023年2月27日召开的委机关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上,支部书记向党员大会述职,接受实到会13名党员评议,总体评价为优秀。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1)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不够高的问题。组织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不够严肃,没有按照组织规定开展会前谈心谈话、征求意见活动;
部分班子成员党内民主生活意识不强,对照检查材料搞“拿来主义”,从网上抄袭拼凑应付,其中两位同志2021年度对照检查材料雷同。支部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民主评议党员流于形式,如2021年8名党员到会参加评议,却提交归档有16份测评表;
到会党员之间未按规定开展相互批评。
整改情况: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2023年3月24日同2021年度对照检查材料雷同的两位同志进行谈话,杜绝类似情况再度发生。对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自觉担负起职责,从严从实把好班子成员的发言材料,参会同志会上认真开展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在2022年度民主评议会上,实到会13名党员对支部委员会和18名党员(其中1名预备党员)进行民主评议,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和民主测评结果。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2)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支部换届选举、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缴不规范,党建业务知识比较生疏,组织工作基础较为薄弱,机关支部党务工作不严谨、不规范等问题。如2019年支部换届,存在支部委员预备人选未经党组织酝酿、讨论、推荐,候选人担任监票人等情况,不符合《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
培养发展部分同志加入中国共产党工作中,分别存在联审单位意见无签署时间、单位负责人无签字,以及两人同时作为2名入党积极分子入党介绍人等问题;
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不到位,存在核定党员党费收缴额度采取“四舍五入”、党费收取缴纳不及时等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选派支部书记、党务干部参加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举办的为期两天党务知识培训。对发展党员材料进行“回头看”和查缺补漏,规范入党程序,把好入党审核关。结合迎接省委巡视,支部对2021年以来党费缴纳情况进行归类整理,3月起对支部18名党员的党费重新计算,党费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现支部每月应缴党费337.77元。全体党员自觉在每月20日前将党费上交党支部,党务干部将实缴党费346元在5个工作日内足额转至县直机关工委指定账户,并开具收据存档。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管党治党责任压力传导不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有差距的问题。
(13)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县政法委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意识不够牢固,除2020年度外,多年未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未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考核制度,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压力传导不够。领导班子成员重业务、轻党建,“一岗双责”意识较为淡薄,多年未对各自分管部门的党员干部开展预防性廉政谈话,未积极利用本系统反面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如原县委书记周永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被审查调查后,未按照县委要求组织开展廉政谈话和警示教育;
2019年以来政法系统公职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20人,均只在会议上对案件进行简单通报,未深化教育起警钟长鸣作用。
整改情况:我委高度重视政治理论的学习,始终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特别是学习总书记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每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考核制度。委机关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纪党规,做到深学深悟,学以致用,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机关党的建设、改革发展和帮扶解困的总体布局。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领导成员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我委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明确班子分工,完善任务分解、定期汇报、信息反馈、目标考评等工作机制,为抓好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4)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作用发挥不够。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能还不够充分,未督促县委政法委梳理查找重点岗位、关键环节风险点,针对性建立健全岗位廉洁风险防控措施、办法,规范权力运行。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思想工作力量,制定学习计划,规范学习笔记记录。严格落实周一晚学习制度,规范学习内容、时长、笔记等,增强学习主动性和效果。重点对《党章》《监察法》的学习,落实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的学习机制。定期召开班子会,汇报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情况。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明确领导干部述职报告、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述责述廉报告及组织生活会问题清单等必须体现意识形态工作。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清单,紧盯资金使用量大、权力集中的腐败高发岗位,进一步理清岗位职权,帮助县委政法委查找出新的廉政风险点,并制定相应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争取把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压实主体责任,全面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行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全会精神,自觉践行“四个意识”,认真落实“两个维护”,根据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巡察整改工作安排,通过持续巩固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成果,进一步夯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政治责任,高度负责尽责、切实抓紧抓好,确保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真正落实落地,为推动全县政法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抓住关键少数,切实履行责任。委机关分管日常工作副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带领班子成员、全体党员干部把巩固深化整改工作成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既要把已经解决的问题形成可查可见的档案材料,又要及时开展回头看,再次全方位搜集、梳理相关存在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坚持与业务工作并推进,互为助力,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三)严肃纪律要求,转变机关作风。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推进整改措施落实和巩固整改工作成果,不仅是要为了完成工作任务,更要将其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的重要举措,要按照县委要求,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
始终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扛在肩上,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抓好《县委政法委机关工作纪律规定》落实,并结合机关党支部组织活动,凝聚力量,提升干劲,为稳步推进平安xx建设贡献政法委应有的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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