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关于全市养老事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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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养老事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安排,8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玉玺带领调研组,到市社会福利中心、大杨镇敬老院、张店乡福寿源颐养之家等地,调研养老事业发展情况。调研组通过实地查看、现场询问、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养老事业发展、养老服务体系能力建设、医养康养结合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同时,委托涡阳县、蒙城县、利辛县人大常委会自行开展调研并提交调研报告。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事业发展工作,不断强化养老基本服务保障,持续规范运营管理、着力提升服务水平,积极推动养老事业有序发展。截至2022年底,全市常住人口496万人,其中60岁以上老人92万人,占总人口的18.5%;
65岁以上老人71.5万人,占总人口的14.4%。全市现有各类养老机构215家,其中公办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135家,民办养老机构80家,医养结合养老机构72家,共有养老床位2.8万张,护理型养老床位1.9万张,占比67.9%。
(一)注重机制建设,制度体系日趋完善。市政府将养老事业发展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建立由27家单位参与的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制定出台《XX市养老服务设施布点专项规划》《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通知》及高龄津贴补贴、居家适老化改造等政策措施,发布市级养老服务清单,为我市养老事业有序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将养老服务机构布局纳入总体规划,采取多种方式保障专业规划的养老设施用地需求。对社会资本投资养老机构建设,给予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补助,2023年发放补贴467万元。深化农村敬老院改革,把农村敬老院管理服务人员工资报酬和管理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公办养老机构日常运转。
(二)强化资金保障,扶持力度不断加大。持续加大扶持资金投入,2021年以来,累计投入养老资金3.7亿元,将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用于支持养老事业发展,福彩公益金投入1.1亿元。加大养老服务基础设施投入,拨付资金7000余万元,对全市63家农村敬老院实施提档升级和消防设施改造。强化失能失智老人服务经费保障,发放运营补贴资金3161万元。落实高龄津贴和特困供养政策,在全省率先建立高龄津贴普惠制度,累计发放高龄津贴6622万元,加大对失能五保老人的服务保障力度,集中供养特困人员1993人,集中供养率达到60.8%。投资1614万元为6160户空巢老人、特困供养户、年满80周岁以上的低保老人等困难老年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为老年人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三)坚持多措并举,供给能力持续提高。公办养老机构设施设备不断完善,全市现有公办养老机构135家,配套床位1.6万张,配备管理服务人员1005人,购置活动器材和设施68套。积极扶持发展民办养老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全市现有民办养老机构80家,床位1.2万张。居家养老模式稳步推进,2021年以来,投入资金237.6万元,为1.7万人提供21.6万人次的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建成家庭养老床位181张。加快推进医养融合服务模式,我市15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机构均设立了医务室或护理站,1439家医疗机构均开设老年人绿色通道,58家医疗机构开设老年人康复保健科。全市共有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单位43家,蒙城县已创成全省优质医养结合示范县。
(四)加强监督管理,服务水平逐步提升。加强岗位技能培训,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业务培训100场次,培训从业人员 6178人次,完成职业技能鉴定1433人。举办养老机构负责人培训班24期,培训1485人次。加快推进智慧养老信息建设,高标准开展养老智慧化建设试点,逐步完善养老服务信息系统,以“互联网+”为平台,开展养老机构信息、运营情况、服务质量和从业人员情况动态监管,实现监管规范化、信息化、精准化。市社会福利中心被评为省级示范智慧养老机构,利辛县城关镇向阳社区被评为省级智慧社区居家养老示范项目。着力提升养老机构建设质量,全市现有三星级养老机构19家、四星级养老机构1家。共建成社区老年食堂(助餐点)473个,开展助餐服务187.9万人次,发放助餐补贴366.3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养老事业发展规划仍需完善。目前我市尚未形成养老事业长期发展规划,我市“十四五”总体规划中关于养老事业发展谋划部分缺乏对土地、资金、人才等资源要素的整体谋划,养老事业发展的专项规划尚未出台,全市养老事业发展缺乏整体性、长远性的统筹规划。完成上级下发的养老服务供给数量任务,对公众需求和养老服务市场的长期发展缺少行动激励。在养老机构规划过程中,老年人的需求没有被纳入充分考量,养老机构在规划阶段与老年人需求之间的脱节,其直接表现就是养老机构床位空置率高。社会参与力量不足,缺乏投资动力,全市签约品牌企业仅1个项目,养老事业与医疗保健、文化旅游、保险金融等关联行业的融合度有待提升。
(二)养老服务供需矛盾依然突出。近年来,全市养老机构床位数呈增长趋势,但由于观念、经济、家庭等原因,选择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不多,养老机构床位数空置率依然较高,全市养老机构床位使用率为33.8%,涡阳县、蒙城县、利辛县及谯城区养老机构床位使用率分别为27.1%、27%、29.2%、28.3%。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与需求的匹配度还不够精准,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服务向社区和家庭延伸不够,嵌入式养老机构较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和实际服务能力与老年人需求不匹配。全市70家社区养老服务站,可提供日托、康复护理的有21家。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大多只能提供日常生活照料或简单家政服务,针对失能老年人的托养、助浴、助医、照护、康复等项目供给不足,特困老年人的健康管理和上门医疗护理服务难以开展,不能满足高龄、失能老年人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叠加的服务需求。
(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全市已建住宅小区,配有养老服务用房的不多,社区养老服务用房不足,养老服务开展缺乏基础平台。以涡阳县为例,涡阳县共有21个城市社区,已建成住宅小区84个,住户26867户,现有社区养老服务用房2600平方米。按照每百户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应建设5373平方米,尚缺2773平方米。部分地区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机制未完全落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未达标、已建成养老服务设施未登记移交和未有效利用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养老服务发展还不够均衡,农村养老事业经费投入不足,基础设施配备尚不完善,养老服务有效供给不足。
(四)医养康养结合作用尚未发挥。医养康养融合政策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的衔接需要进一步加强,在服务资源整合、合作机制建设等方面仍需完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的医疗型、康复型养老机构偏少,全市215家养老机构,兼具养老和医疗资质的29家,占比13.4%,纳入医保定点的养老机构22家,占比10.2%。全市医疗机构1439家,开设康复保健科的58家,占比4%,医养结合服务资源供给仍需进一步优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流于形式,当前家庭医生注重签约率,由于机制不畅、动力不足,签约医生主动上门问诊、上门服务、了解签约对象健康情况的较少,履约服务质量不高。
(五)养老服务队伍能力有待加强。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缺口大,养老护理人员整体年龄偏大,专业知识不足,护理技能单一。目前,全市养老机构从业人员有2400余人,其中养老专业护理员1294人,人均养护比1:7。调研中发现,养老护理员年龄大多在60岁左右,多数民办养老机构有资质的护理人员占比低于20%,缺乏专业型管理和服务人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待遇偏低,农村养老服务人员待遇平均在1500元左右,城区2500元左右。护理人员队伍不稳定,护理人员缺岗率在15%以上,人难招、人难留的问题突出。现有的养老服务队伍整体水平与实际需求还有较大差距。
三、意见建议
(一)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养老事业制度体系。以养老服务业的社会化、市场化为背景,有效利用国家和社会提供的相关资源,凝聚各方力量共同做好养老事业,制定切实可行的养老事业发展规划。积极推动养老事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老年人及其家庭的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努力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优化养老服务营商环境,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积极性,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养老事业。构建养老服务新模式,促进养老服务与健康养生、文化旅游、教育培训、家政服务等产业融合发展。完善养老服务信用体系,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二)突出需求导向,保障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探索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动态评估机制,畅通服务需求表达渠道,及时分析老年人对现有服务的评价和期望服务的项目,定期开展需求评估,增强服务的针对性。优化居家养老服务资源供给,更好地与市场导向相协调,引入专业社会组织、专业服务商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实现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化,切实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居家服务需求。不断推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和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研究制定家庭养老床位服务标准和操作规范,强化居家养老支持保障。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数字化改革,创新智慧养老,深入开展与老年人密切相关的信息基础设施适老化改造,推动建立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长效机制。
(三)坚持统筹推进,加强养老服务设施配备。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落实社区养老设施配建要求,持续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加强公共场所和居家适老化改造。支持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通过购买、置换、租赁等方式增加养老服务设施,保障社区养老服务用房供给。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对社区养老服务用房的管理使用,避免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擅自改变用途,确保服务用房作用落到实处。加大对农村养老事业的投入,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供给和均衡布局,支持利用已有资源建设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活动站等设施,推进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发展。
(四)深化医养结合,推进医养康养融合发展。强化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的政策衔接、资源共享和服务融合。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组织按照规范签订合作协议,提供医疗救治、康复护理等服务,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空余床位举办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结合XX“世界中医药之都”建设,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慢性病管理、疾病治疗和康复中的独特作用,鼓励和支持公立中医医院与养老机构开展合作,支持养老机构开设中医诊所,构建多样化中医药健康养老模式。
(五)注重能力建设,提升养老服务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人员培训体系,加大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培养力度,强化实际操作训练和综合素质培养,提升服务人员技能水平。开展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中医药知识专业教育,加快推动在XX高校和职业院校教育规划中增设中医药健康养老相关专业。强化职业保障,探索建立职业技能等级与薪酬待遇挂钩机制,促进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合理增长,改善职业发展空间,切实解决养老服务队伍人难招、人难留问题。建立健全服务标准体系,加强动态服务和引导规范,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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