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新审计结果运用,在更高层面更大领域发挥经济责任审计作用调研与思考(完整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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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坚决防止领导干部成为利益集团和权势团体的代言人、代理人”,这为领导干部腐败治理指明了新方向,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因而研究如何发挥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腐败治理效能,助力优化新时代干群关系可谓责无旁贷。
一、新时代干群关系的书写与挑战
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的创造者,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离不开党的领导,亦无法缺失人民群众的参与。
(一)新时代深化干群关系的必然。新时代必须持之以恒地推进自我革命,不断深化干群关系,这是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的原理展现,是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的题中之义,是反腐败斗争的必由之路。第一,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的理论支撑。我们党作为世界上最大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始终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他们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马克思主义语境中的“群众”是指对历史发展起推动作用的大多数社会成员的总和,是现实的和发展的。社会的发展需要领导干部领航与人民群众奋斗两方面因素并行,建构良好的干群关系是党深刻践行群众史观的真实写照。第二,党的建设的题中之义。党面临的脱离群众危险将长期存在,必须持之以恒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其中“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正是重要一环,这要求领导干部要时刻同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通过锻造自身素质服务人民群众并得到衷心的拥护与信任,建构起更为密切的干群关系。第三,反腐败斗争的必由之路。领导干部腐败深受人民群众痛恨,反腐败斗争目的是为了刮骨疗毒进而更好地为人民谋幸福,同时反腐败斗争需要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故而密切的干群关系能为反腐败斗争筑牢坚实的群众基础。
(二)领导干部腐败疏离干群关系。早在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就指出:“人民群众最痛恨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最痛恨各种特权现象,这些现象对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最具杀伤力。”从查处的腐败案例来看,领导干部的腐败行为不但是对自身初心使命的背离和政治前途的背弃,更是对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事业的不负责,甚至令人触目惊心、毛骨悚然。这无疑会影响人民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整体性评判,降低人民群众对领导干部的信任度与拥护力,进而造成干群关系的疏离。值得注意的是,领导干部的腐败以及干群关系的疏离往往会给网络民粹主义、历史虚无主义、无政府主义等错误思潮提供可渗透的话语靶点,加之人民群众可能对错误思潮缺乏辨别力而容易受到蛊惑,这极易出现人民群众将部分领导干部的腐败视为整个官员群体“集体塌方”的恶果,这将严重威胁我国意识形态领域的安全。由此可见,持续推进领导干部的腐败治理,书写新时代干群关系已刻不容缓、迫在眉睫。彻底铲除疏离干群关系土壤的根本之措就在于不断通过自我革命进行反腐败斗争,其中审计监督无疑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重要一环。党的二十大对自我革命、反腐败斗争及审计监督等内容进行了新的阐释,同时也为国家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腐败治理效能
权力监督弱化是部分领导干部走向腐败的重要诱因之一,特别是在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表现得尤为显著。这一不可忽视的现实困境无疑赋予了国家审计以更高的使命与要求,尤其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要更加充分地发挥好在识别腐败风险、发现腐败线索以及铲除腐败根源等方面的腐败治理效能。
(一)监督效能。新修订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指出,经济责任审计可以“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细言之,通过对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全面评估其在经济领域的权力使用是否越界,能够有效监督其在任期间相关经济活动的责任履行,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和监督其权力的实施,促进领导干部能够合法合规地使用职权,从而有效化解经济腐败发生的风险。由此可见,经济责任审计的中心无疑在于“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情况”,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并解决权力集中领域的腐败问题是其首要目标。面对部分领导干部的腐败,经济责任审计充分发挥监督效能,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情况进行常态化“体检”,依法识别经济腐败问题,并由此进一步揭示其他领域或深层次的腐败,从而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以助力反腐败斗争。
(二)教育效能。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使严厉惩治、规范权力、教育引导紧密结合”,这充分说明了警醒教育领导干部在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对领导干部警醒教育目的在于使其汲取教训并引以为戒,这是党组织进行自我完善的重要一环。经济责任审计是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作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那么一旦审计结果出现问题,此时经济责任审计就可以充分发挥出其警醒教育的功能,被审计领导干部在经济领域的不合理做法会被指明,违法、违规等越界行为会被移交纪委等部门进一步处理,并适时公开案件细节。这不但可以教育和拯救被处理者本人,更能以案促改,督促其他潜在的、有违规违法行为的领导干部主动交代问题,警示和教育其他领导干部汲取教训,杜绝腐败行为。
(三)评价效能。《规定》指出,要“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以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即言之,经济责任审计需要科学的数据支持、充分的调研取证,是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科学评价,审计结果可以作为科学评价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或是说,经济责任审计在监督制约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同时,也对其权力运行成效给予科学合理的评价。正如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在腐败治理的进程中,对领导干部的科学评价亦是不可或缺的环节。一方面,通过对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及时发现并弥补所在单位内部监督体系的漏洞,筑牢内部“反腐墙”;
另一方面,对领导干部进行评价可以为高层领导、组织部门、纪检部门等在干部考察与任命时提供科学参考,培养好并用好“不会腐”的干部。
(四)完善效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完善权力监督和执纪执法体系,使各项监督更加规范、更加有力、更加有效。”可见,健全的权力监督体系与完善的权力制约机制在新时代反腐败斗争中显得尤为必要。经济责任审计反映领导干部在任期间经济管理责任的履行情况,审计结果不但可以帮助领导干部查缺补漏,亦能促进惩戒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完善。具体而言,一方面,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是从经济管理权力运行的主体入手,是从腐败链条的潜在起点着手,从党组织选人用人的源头进行科学监督,而审计结果无疑可以确保和督促领导干部在不断地查缺补漏中提升防腐拒变的思想自觉性。另一方面,通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可以获取全方位、多角度的审计结果与经济领域管理成效的一手数据资料,能够及时发现领导干部权力监督体系的漏洞,从而能够助力研究并探索出国家审计的新思路与新路径,完善审计反腐的制度机制,筑牢反腐败惩防体系。
(五)营造效能。《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明确指出,要“把加强廉洁文化建设作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基础性工程抓紧抓实抓好,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可见,在反腐败斗争中营造出良好的文化氛围已成为新的时代课题。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手段,理应在廉洁氛围营造中发挥效能。具体而言,一方面,审计监督有助于创造各级单位内部良好的工作环境。前已述及,审计监督是对领导干部权力制约的过程,是对所有领导干部警示教育的过程,更是在各级单位内部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培育法制观念的过程,这就在潜移默化之中营造了单位内部的廉洁氛围。另一方面,审计监督有助于各级领导干部自觉树立起防腐拒变的责任意识。经济责任审计的严肃性与高压性对各级领导干部既约束又保护,这促使各级领导干部的“侥幸”心理逐步消失,鼓励其提高在履职履责中的自律程度,在干部之间形成相互监督、相互进步、相互激励的氛围。
三、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优化干群关系的路径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反腐败与干群关系三者看似有着云泥之别,实则存在交织之处,多措并举发挥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在反腐败斗争中的多维效能,进而优化干群关系恰是应有之义。
(一)政治统领: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努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他高瞻远瞩地揭示了审计在反腐败权力监督中的特殊功用,为审计工作的赓续发展注入了思想动力。因而,通过利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助力纾解干群关系疏离背后的干部权力滥用、贪污腐败等诱因,首要环节便是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一方面,审计机关要将政治建设摆在自身建设的首位,加强纪律建设与思想建设,在审计机关内部营造出风清气正与清正廉洁的集体氛围,贯彻执行好审计监督助力腐败治理的政治任务。另一方面,加强审计工作人员的职业精神培育,使其以高度负责任的态度完成党中央赋予的光荣使命,使其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时能够牢牢把握政治方向,时刻牢记审计工作的重要性与特殊性,坚决提高责任意识,公平公正地完成上级交办的经济责任审计任务。简言之,在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中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政治统领,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将审计工作人员自身的权力“关在笼子里”,将审计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以及反腐败斗争工作大局,避免出现审计内部腐败现象,充分发挥好审计工作对领导干部的权力监督作用,从政治统领的高度消灭疏离干群关系的权力失范因子。
(二)完善机制: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与意识形态工作融会贯通。作为对领导干部群体的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必然具有一定的意识形态属性。反腐败、廉洁文化教育亦是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建构的重要内容。故而完善工作机制,推动经济责任审计与意识形态工作的融会贯通有助于整合监督资源,扩大审计结果运用范围,提高反腐败成效。第一,密切关注审计期间领导干部思想意识的波动与变化,全面收集各方对领导干部意识形态领域的反馈线索,多角度切入审计工作,助力对腐败风险的识别。第二,充分发挥意识形态工作的宣传属性,线上线下相结合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工作的功能、内容与意义等内容进行宣讲,提高领导干部对审计工作的重视程度。第三,经济责任审计与意识形态工作同步进行,对不同腐败问题进行多角度监管,从思想与物质两个领域全面覆盖风险点,最大程度防止腐败现象的蔓延。简言之,无论是审计单位、审计人员或是被审计者都应该充分意识到审计工作蕴含的意识形态属性,在识别腐败、跟踪腐败和处置腐败中要发挥好审计工作的教育效能与营造效能,促进领导干部意识形态能力提升,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防线,并能主动同腐败行为作斗争,从干部群体层面密切干群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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