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团考试必考点2022高中范文四篇
考点是一个词,有两个基本释义,其一指考试的地点,其二指考试或专项技能评测考察的知识点。第二个解释意义常用于在应试教育中老师或者学生对某一重要考察重点的描述,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入团考试必考点2020高中4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入团考试必考点2020高中4篇
入团考试必考点2020高中篇1
2020中考名著必考考点整理《简·爱》
【概述】《简·爱》讲述了简爱是孤女,成年后到桑菲尔德贵族庄园当家庭教师。她身份低微,相貌平平,却以真挚的情感和高尚的品德赢得了东家罗切斯特的尊敬和爱恋。
【文体】小说
【作者概况】夏洛蒂·勃朗特,19世纪的英国女作家。
【主题思想】对人间自由幸福的渴念和对更高精神境界的追求。
【人物性格】简·爱富于激情幻想和反抗精神,有浪漫主义文学传统,渴求更加丰富的人生。
【精彩章节】①在桑菲尔德庄园,简·爱勇敢地宣布了自己对罗切斯特的爱情。②简·爱在婚事受阻后毅然离开自己所爱的人远走他乡。
【艺术特色】这部小说以第一人称叙述,有强烈的主观色彩,亲切感人。小说情节诡异,气氛诡异,悬念迭起。小说始终洋溢浓郁真挚、丰富细腻的情感。那娓娓道来的内心独白和色彩斑斓的景物描写,以及悬念的巧妙设计和气氛的渲染,都增加了作品的艺术感染力。
【名著《简爱》考题练习】
1.简·爱在做小学教员期间,意外地获得了她的叔叔的遗产。
2.罗切斯特太太是怎样死的?(跳楼)
3.简·爱最擅长的的技能是绘画。
4.《简·爱》一书中罗切斯特和圣约翰曾要与简·爱结婚。
5.简·爱最终把两万英镑的遗产与她的表哥和两个表姐分了。
6.简·爱在学校认识的第一个朋友是海伦。
7.简·爱在学校最喜欢的老师是潭波儿小姐。
8.简·爱最好的朋友死于肺病。
9.简·爱在桑菲尔德庄园做了家庭教师。
10.简·爱逃出桑菲尔德庄园后被圣约翰所救。
《西游记》
【概述】《西游记》生动叙述了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僧师徒四人,历尽艰险曲折,胜利到达西天取经的故事。
【作者概况】吴承恩,明代小说家。
【主题思想】小说通过唐僧取经的故事,刻画了孙悟空的形象。表现了他蔑视权威,不畏强暴,除恶务尽的战斗精神,这个形象鲜明地反映了人们战胜邪恶和征服自然的崇高理想。
【艺术特色】①善于说故事,可读性强,故事情节曲折,扣人心弦。②善于塑造人物,如孙悟空、猪八戒刻画得栩栩如生。③充满了浪漫主义色彩,充满天马行空的想象和大胆夸张的手法。
【精彩名句】山高自有客行路,水深自有渡船人。一叶浮萍归大海,人生何处不相逢。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精彩情节】大闹天宫、三打白骨精、车迟国斗法、女儿国遇难、真假美猴王、智取红孩儿、三调芭蕉扇
【人物性格】号称美猴王齐天大圣孙悟空,是一个桀骜不驯,敢作敢当的英雄,他保护唐僧西天取经,一路上出生入死,制服无数妖魔鬼怪,为取经立下汗马功劳,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取得真经。他勇敢机智,爱憎分明,幽默,深深赢得人们的喜爱。
【名著《西游记》考题练习】
1.《西游记》,长篇神话小说,是古典神话小说中成就最高、最受喜爱的小说,但这部作品并非全无依傍,它有着历史真实的影子,即唐贞观年间玄奘西行取经的事件。有《大唐西域记》和《大唐慈恩寺法师传》,对此事有详细的记载。玄奘取经的故事、经民间文艺演出,成为以后小说的素材来源。现在《西游记》是根据明代万历年间的金陵世德堂版本整理加工而成的。
2.全书100回,基本由两个故事组成,第1至7回,写孙悟空出世至大闹天宫,表现的是孙悟空对自由的无限追求和斗争最终失败的悲剧,体现出了人性的自由本质与现实生活的约束的矛盾处境。第8至100回总写唐僧师徒历经八十一难,去西天大雷音寺取经,蕴含着修成正果的人生真谛。
3.《西游记》中所写天下所分的四大洲分别是:东胜神州西牛贺洲南赡部洲北俱芦洲。
4.孙悟空的第一个师傅是菩提老祖,它的兵器原是大禹治水的定海神针,又唤如意金箍棒,大闹天宫后被如来佛祖压在五行山。后皈依佛门,唐僧为他取名行者。为西天取经立下汗马功劳,后被封为斗战胜佛。
5.猪八戒又叫悟能,原为管理天河水兵的天蓬元帅,获罪下凡,误投猪胎,曾占云栈洞为妖,后经菩萨点化,保唐僧取经,得成正果,封为净坛使者。
6.沙僧也叫悟净,原为天宫中的卷帘大将,被贬下界,在流沙河为妖,后保唐僧取经,得成正果,封为金身罗汉。
7.白龙马原是西海龙王之三太子小白龙,因违逆父命被囚鹰愁涧,后化作白马驮负唐僧取经,被封为八部天龙。后在化龙池中得复原身,盘绕在大雷音寺的擎天华表柱上。
《骆驼祥子》
【概述】《骆驼祥子》以祥子买车的三起三落为线索,概括了祥子从充满希望到挣扎奋斗直到精神崩溃,走向堕落的悲惨一生。
【作者概况】老舍,原名舒庆春,现代小说家、戏剧家。代表作有《骆驼祥子》《四世同堂》,话剧《龙须沟》等。
【主题思想】表现了旧社会人力车夫的苦难生活,揭露和声讨了把祥子逼进深渊的黑暗社会,说明了旧社会凭个人奋斗发家只不过是一种幻想。
【艺术特色】作品的悲剧性色彩,平民化语言,合理的心理描写以及环境描写。
【精彩名句】①雨下给富人,也下给穷人;下给义人,也下给不义的人,其实,雨并不公道,因为下落在一个没有公道的世界上。②最伟大的牺牲是忍辱,最伟大的忍辱是准备反抗。
【精彩情节】①祥子在烈日和暴雨下拉车。②祥子进城准备拉车为生那一部分对祥子的描写。
【人物性格】祥子:老实、健壮、坚忍,如骆驼一般;后来变得麻木潦倒,狡猾,好占便宜,成了自暴自弃的行尸走肉。虎妞:霸道泼辣,心理变态,却有着自己的苦闷和追求幸福的愿望。
【名著《骆驼祥子》考题练习】
1.请用简洁的语言(150字左右)叙述《骆驼祥子》的主要内容。祥子从农村来到北平,他希望能做一个能拉上属于自己的洋车的上等车夫,在被乱兵抓走失去新买的洋车之后,祥子并不灰心,倔强地从头再来。但他攒下的钱又被侦探洗劫一空。后来,他以与虎妞结婚为代价,又拉上了自己的车,但是虎妞的死使他人财两空。连遭打击,加上失去心爱的小福子让他自甘堕落成一具行尸走肉。
2.请简述祥子的“三起三落”的过程。一起:来到北平当人力车夫,苦干三年,凑足一百块钱,买了辆新车。一落:有一次连人带车被宪兵抓去当壮丁。理想第一次破灭。二起:卖骆驼,拼命拉车,省吃俭用攒钱准备买新车。二落:干包月时,在一次搜捕中,祥子辛苦攒的钱也被抢去,第二次希望破灭。三起:虎妞以低价给祥子买了邻居二强子的车,祥子又有车了。三落:为了置办虎妞的丧事,祥子又卖掉了车来安葬虎妞。
3.请尝试从主题、写作特点、语言中的一个方面用一句话谈谈阅读《骆驼祥子》这部作品的感受。示例:①通过祥子的变化,无情地批判了这个黑暗的社会;②小说为我们展示了一幅怵目惊心的、具有浓郁的老北京风情的人物画与世态图;③善于调动各种手法塑造人物形象,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④创造性地运用北京市民的口语,使通俗朴素的语言文字变得生动新鲜、活泼有力,充满了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
4.请简述“骆驼祥子”这一个绰号的由来。略,具体见故事梗概。
5.请简述一个体现祥子爱心的行为。示例:一天晚上,祥子送曹先生去看电影,在茶馆里碰见了饿晕倒地的车夫老马。祥子为老车夫买了10个羊肉包子。
6.祥子前后有什么变化?你认为造成祥子这种变化的原因是什么?祥子开始是“体面的,要强的,好梦想的,利己的,个人的,健壮的,伟大的”,而后来变成了“堕落的,自私的,不幸的”,这是由封建社会黑暗腐朽的社会制度造成的。
7.祥子前后有什么变化?你认为造成祥子这种变化的原因是什么?前期特点:老实坚忍、自尊好强、吃苦耐劳;后期变化:麻木潦倒、好占便宜、自暴自弃;原因:黑暗的旧社会对普通劳动者的摧残,造成人性的扭曲。
8.用简洁语言把省略部分的情节补写完整。(60字左右)祥子辛辛苦苦攒钱买到第一辆车……最后一次买到的车还是卖掉,给虎妞办丧事。有一次连人带车被宪兵抓去当壮丁。后来,他卖骆驼,拼命拉车,省吃俭用攒钱准备买新车,结果碰上孙侦探一锅给端掉了。祥子跟虎妞结了婚,虎妞以低价给祥子买了邻居二强子的车。
9.《骆驼祥子》中的主人公样子原本以为可以依靠自己的能力实现他的梦想,为了这个梦想他一次次与命运抗争,却以惨败告终。请问样子最大的梦想是什么?梦想破灭后,他最终变成一个怎样的人?他最大的梦想不过是想拥有一辆自己的车。他最终变成了麻木潦倒、好占便宜、吃喝嫖赌、自暴自弃的人。或:他最终变成了堕落的、自私的、不幸的无业游民。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概述】《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作品以作者自己的经历为基础,通过描述主人公保尔"柯察金从一个普通工人子弟成长为无产阶级革命英雄的过程,展示了俄国从第一次世界大战起,经过十月革命,国内战争到经济恢复时期的广阔画面。
【作者概况】奥斯特洛夫斯基,前苏联作家。代表作有《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和《暴风雨所诞生的》第一卷。他在同外国占领军,白党匪徒的战斗负伤,后来身带弹伤、全身瘫痪、双目失明仍与各种困难作斗争,充分体现出具有共产主义理想的一代新人的高尚品质。
【主题思想】歌颂了苏维埃青年为保卫革命政权,恢复国民经济而顽强斗争的革命精神。
【艺术特色】①以真人真事为基础创作。②写进了大量的历史事件和群众英雄的业绩。③运用多种艺术手法,如格言警句、内心独白、日记、回忆等。
【人物性格】保尔:个性倔强,充满青春活力,不畏困难,勇敢坚强,意志坚定,对共产主义事业抱着坚定不移的信念。朱赫来:保尔走上革命道路的引导者。
【精彩语段】人生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于我们只有一次。一个人的生命应该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整个的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精彩情节】①在疾病缠身丧失战斗能力的严峻时刻,相自杀最终战胜自我。②保尔在身体残疾,双目失明的情况下,以文学作为继续战斗的武器,靠顽强的毅力进行写作。
【名著《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考题练习】
1.《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以主人公保尔·柯察金的生活经历为线索,展现了从1915到1930年前后苏俄广阔的历史画面和人民的艰苦卓绝的斗争生活。主人公当过童工,从小就在社会最低层饱受折磨和侮辱。后来在朱赫来的影响下,逐步走上革命道路。
2.《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是理想主义的旗帜与人生的教科书。
3.1928年,在他24岁的时候,终于完成了一部中篇小说《科托夫斯基》,也就是后来《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的几章的初稿,这大大地鼓舞了他的信心。
4.保尔的爱情故事。他与冬妮亚(林业官的女儿)、丽达(女政委)、达雅(工人)的三段恋情,暗含了一个红色的俄罗斯男人逐渐远离肉体、远离奢华,而向精神、原则、理念皈依靠拢的心灵历程。对冬妮亚的爱出自一个懵懂少年的本心,那是任何一个人都会自然产生的对美好、对舒适生活的向往;和丽达女政委的爱情产生在共同革命生活中,“革命高于一切”的口号窒息了保尔心中残留的对丽达的爱恋;与工人女儿达雅的结婚与其说出自爱情,不如说出自拯救,这时的保尔已肉体残缺而精神凸现,保尔靠着“精神”“意志”自救,也拿着它照亮达雅的眼睛。他的精神已被视为“共产主义事业燎亮的明灯”。
5.《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是双目失明、全身瘫痪的前苏联作家奥斯特洛夫斯基在病床上历时三年才写成的作品。小说以保尔的生活经历为线索,展现了从1915到1930年前后苏俄广阔的历史画面和人民的艰苦卓绝的斗争生活。
《童年》
【概述】《童年》讲述的是阿廖沙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主人翁在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过早的体会到了人间的痛苦和丑恶;主人翁在这样可怕的环境里依旧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并逐渐成长为一个坚强,勇敢,正直和充满爱心的人。
【作者概况】高尔基(1868—1936),是伟大的无产阶级作家,主要作品有自传体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
【人物性格】阿辽莎是全书的中心人物,他从小心地善良,特别是在外祖母的哺育下,生成了一颗善恶分明、是非分明、能爱能恨的灵魂。他勤于学习,刻苦耐劳,严峻的生活使他锻炼成长为一个意志刚强、有理想有作为的新人。他性格中最重要的东西是:对知识的渴望,对美好未来的憧憬。生活的困苦并没有使他退却,他坚信黑暗终将过去,未来将会一片光明。阿辽莎这个形象是俄罗斯一代新人的代表,他的成长道路是俄国千百万劳动者走向革命、走向新生活之路。
【经典名句】①人生是艰苦的。在不甘平庸凡俗的人,那是一个无日无止的斗争;往往是悲惨的;没有光华的;没有幸福的,在孤独与寂静中展开的斗争。②当全世界都在哭泣的时候是不应该嬉戏的,为了一个人的诞生而举行庆祝是缺乏知觉的人的行为。应当保留你的欢乐,在一个充分生活了的人死去的时候发泄。③生命还须前进。动,便是生。
【名著《童年》考题练习】
1.《童年》是高尔基以自身经历为原型创作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的第一部,其他两部为《在人间》、《我的大学》。
2.《童年》讲述的是阿廖沙(作者的乳名)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生动地再现了俄罗斯19世纪七八十年代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
3.童年刻画了众多的人物形象,外祖父是一个吝啬、贪婪、专横、残暴的人,经常毒打外祖母和孩子们,狠心地剥削手下的工人。外祖母慈祥善良、聪明能干、热爱生活,对谁都很忍让,有着圣徒一般的宽大胸怀。作品中,乐观纯朴的小茨冈,正直的老工人格里戈里,献身于科学的知识分子“好事情”都给主人公以力量和支持。
4.高尔基(人物名)被列宁称为“无产阶级艺术的最杰出的代表”的作家,他的自传体三部曲是《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
5.《童年》刻画了许多性格鲜明的人物形象,比如,勇敢正直的“我”阿廖沙,善良乐观的外祖母,自私残暴的外祖父,贪婪恶毒的舅舅们以及快乐的“小茨冈”和执着的“好事情”。
6.《童年》中塑造了阿廖沙的形象是俄国千百万劳动者走向革命,走向新生活的具有普遍意义的艺术典型。
7.《童年》最基本的主题之一是:阿廖沙的成长。鞭挞俄国国民的小市民习气是作者创作这部作品的第一主题。
《鲁滨孙漂流记》
【概述】《鲁滨孙漂流记》讲述的是一个叫鲁滨孙的英国人由于遭遇沉船,漂流到一个荒岛上。他凭借着自己勤劳的双手和坚韧的毅力,顽强地与各种困难斗争。后来,鲁滨孙在荒岛上遇到了可怕的食人族,勇敢的鲁滨孙从食人族手里解救了一个土著人,给他起了个名字叫“星期五”。从此,鲁滨孙和星期五在岛上相依为命地生活着,直到二十八年后,被路过的一艘商船搭救,才返回了故乡英国。
【作者概况】丹尼尔·笛福(1660—1731)被誉为“英国和欧洲的小说之父”,他的作品《鲁滨孙漂流记》对英国和欧洲小说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主要内容】书中讲述的是一个叫鲁滨孙的英国人由于遭遇沉船,漂流到一个荒岛上。他凭借着自己勤劳的双手和坚韧的毅力,顽强地与各种困难斗争。后来,鲁滨孙在荒岛上遇到了可怕的食人族,勇敢的鲁滨孙从食人族手里解救了一个土著人,给他起了个名字叫“星期五”。从此,鲁滨孙和星期五在岛上相依为命地生活着,直到二十八年后,被路过的一艘商船搭救,才返回了故乡英国。
【人物性格】主人翁有着勇于冒险,百折不挠的精神,勇于追求自由自在的无拘束的生活以及积极面对困难的豁达态度和非凡的创造力。
【精彩名句】①世界上的一切好东西对于我们,除了那来使用之外;没有别的好处。②一个人只是呆呆的坐着,空想自己所得不到的东西,是没有用的,这个绝对的真理,使我重新振作起来。③一个人在明白事理以后,就会觉得,被上帝从罪恶中救出来,比被上帝从患难中就出来,幸福更大。
【名著《鲁滨孙漂流记》考题练习】
1.《鲁滨孙漂流记》的作者是英国的笛福。
2.《鲁滨孙漂流记》是以第一人称写的长篇小说。
3.鲁滨孙第一次出海的目的地是伦敦,不料却遇到了可怕的风浪,好容易才保住了性命。鲁滨孙第二次出海是去非洲经商,这一次他成功了。鲁滨孙第三次出航极为不幸,他们遇到了土耳其海盗,被俘虏,变成了奴隶,逃出后抵达巴西。鲁滨孙第四次航行是去贩运黑奴,遭遇飓风,一连十二天。当行驶到南美洲一个岛屿附近时,船突然触礁,遂遭灭顶之灾。
4.鲁滨孙登陆小岛的日期是1659年9月30日。
5.在鲁滨孙登陆小岛的第六个年头,他造成一艘小船,做了一次环岛旅行。
6.鲁滨孙有一包钱币,约值36金镑,可对于岛上的生活来说,它们却是倒霉而无用的东西。
7.鲁滨孙来到岛上第23年的12月,突然发现岛上出现了一群野人。两年后,他救下这群野人带来的一个俘虏,那天是星期五,因此,这个俘虏名叫星期五,他成了鲁滨孙的仆人。
入团考试必考点2020高中篇2
考点一:正式渊源1、宪法
最根本的渊源、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效力,最高法,授权法和母法
全国人大有权修改宪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解释宪法
2、法律
(1)基本法律:全国人大制定(2)非基本法律:人大常委会制定,修改基本法律
(3)全国人大常委会无权修改特区基本法。
注意:法律公布在《人大常务会公报》为标准文本。
法律绝对保留事项(《立法法》第九条)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
3、行政法规
国务院制定
4、地方性法规
(1)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2)设区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3)自治州的人大及其常务会
5、经济特区
经济特区所在省、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全国人大授权制定】
6、部门规章
国务院组成部门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
7、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和自治州人民政府
8、条约与惯例
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保留的除外。法律和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考点二:立法程序
1、提案
(1)向全国人大:
两团(全国人大主席团+全国人大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代表);两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两央(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两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2)向全国人大常委会:
(两委)委员长会议+专门委员会+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0人以上+两央(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两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2、审议
(1)全国人大审
①因撤回而终止审议②授权常委会处理③交付表决
(2)全国人大常委会审——三读
①撤回而终止审议②暂不付表决③因搁置审议或暂不付表决经过两年而终止审议④交付表决。
3、表决和通过
法律案,由全国人大全体代表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新增:
法律草案表决稿交付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前,委员长会议根据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情况,可以决定将个别意见分歧较大的重要条款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单独表决。
单独表决的条款经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后,委员长会议根据单独表决的情况,可以决定将法律草案表决稿交付表决,也可以决定暂不付表决,交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一步审议。
4、公布法律
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它是法律生效的前提,法律通过后凡是未经公布的,都不能发生法律效力。
注意:宪法修正案(全国人大主席团);法律(主席);法律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行政法规(总理)
修改:
法律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中国人大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行政法规是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
公报上刊登的行政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
考点三:效力与位阶
1、不同位阶
2、同一位阶
(1)同一机关制定的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同一机关制定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由制定机关裁决。
(2)授权立法和法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3、位阶交叉
(1)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冲突,三步走:交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如果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适用地方性法规;如认为应适用部门规章的,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2)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之间冲突,由国务院裁决。
(3)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VS省级地方政府规章: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同省级政府规章冲突时,省级人大常委会应作出处理决定
考点四:立法监督与审查
亮点一:立法基本原则修订
1、从“有法治”到“良法治”
新增提高立法质量
新增法律规范应当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
2、从“摸石头过河”到“顶层设计”
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3、从“闭门造车”到“开门立法”
新增坚持立法公开
亮点二:税收法定原则确定
第八条 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六)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
【法律相对保留】
第十条 授权决定应当明确授权的目的、事项、范围、期限以及被授权机关实施授权决定应当遵循的原则等。
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五年,但是授权决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被授权机关应当在授权期限届满的六个月以前,向授权机关报告授权决定实施的情况,并提出是否需要制定有关法律的意见;需要继续授权的,可以提出相关意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定。
亮点三:可行性和立法评估
第三十六条……新增
法律案有关问题专业性较强,需要进行可行性评价的,应当召开论证会,听取有关专家、部门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等方面的意见。论证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法律案有关问题存在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涉及利益关系重大调整,需要进行听证的,应当召开听证会,听取有关基层和群体代表、部门、人民团体、专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听证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将法律草案发送相关领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及有关部门、组织和专家征求意见。
第六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组织对有关法律或者法律中有关规定进行立法后评估。评估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亮点四:单独表决机制
第四十一条 法律草案修改稿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由委员长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法律草案表决稿交付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前,委员长会议根据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情况,可以决定将个别意见分歧较大的重要条款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单独表决。
单独表决的条款经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后,委员长会议根据单独表决的情况,可以决定将法律草案表决稿交付表决,也可以决定暂不付表决,交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一步审议。
第四十三条 对多部法律中涉及同类事项的个别条款进行修改,一并提出法律案的,经委员长会议决定,可以合并表决,也可以逐个表决。
亮点五:立法规划
第五十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等形式,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应当认真研究代表议案和建议,广泛征集意见,科学论证评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确定立法项目,提高立法的及时性、针对性和系统性。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由委员长会议通过并向社会公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负责编制立法规划和拟订年度立法计划,并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要求,督促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落实。
第六十六条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总体工作部署拟订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报国务院审批。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中的法律项目应当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相衔接。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及时跟踪了解国务院各部门落实立法计划的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国务院有关部门认为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应当向国务院报请立项。
亮点六:设区的市具有立法权
第七十二条 ……
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法律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须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应当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的,应当在四个月内予以批准。
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行使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职权。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已经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涉及本条第二款规定事项范围以外的,继续有效。
目前有282个设区的市。包括27个省会市、18个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及4个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尚没有地方立法权的共计233个。
亮点六:设区的市具有立法权
第八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政府规章,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已经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涉及上述事项范围以外的,继续有效。
应当制定地方性法规但条件尚不成熟的,因行政管理迫切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政府规章。规章实施满两年需要继续实施规章所规定的行政措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规章两年期,必须地方化。
亮点七:有权不可任性
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
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亮点八:法规司法解释主动审查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
第一百零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主要针对具体的法律条文,并符合立法的目的、原则和原意。遇有本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情况的,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或者提出制定、修改有关法律的议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入团考试必考点2020高中篇3
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来源
不作为积极义务的来源和依据(认定行为人是否具有“保证人”身份),可从形式和实质两个层面上寻找。
1.形式的义务根据(形式四分法)
(1)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这里的“法律、法规”(平义解释)既包括刑法,也包括民商法、经济法、行政法、宪法等。不履行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积极义务的行为系不作为行为,但需符合刑法规定的构成要件(刑法将此种不作为行为规定为犯罪),才能构成不作为犯罪。
【正例】成年子女对丧失生活能力的父母不扶养而将其遗弃,违背了婚姻家庭法规定的扶养义务,同时也符合刑法对于遗弃罪的构成要件,可构成遗弃罪。
【反例】一般公民发现火情后并不报警,虽然违反了《消防法》(行政法)第44条“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明文规定,但刑法没有规定不报告火灾罪,故除非负有其它义务,则单纯的不报警行为难以构成不作为犯罪。
(2)职务或者业务要求的义务。例如,值勤的消防人员有消除火灾的义务,人民警察有救助危难的义务。职务、业务要求的义务与职务、业务的职责范围有关,不能概括的认为只要是公职人员就一律有救助他人的义务,还需要具体考查其职责范围。例如,财政局局长就不具有救助百姓危难的法律义务。
(3)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
①包括合同行为(双方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例如,保姆根据与雇主签订的合同,负有保护其照看婴幼儿安全的义务。
②还包括自愿接受行为(单方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例如,在路边捡拾到弃婴之后抱回家抚养多日,即形成了临时监护关系,在找到下一个抚养人之前,负有对婴儿进行抚养的义务。
③切断他人的监护或保护责任而自愿以自己取代之,也认为负有因自愿接受行为而引起的义务。例如,小孩丙在河中游泳,乙在一旁看护,行为人甲对乙说“你走吧,我替你看护他,溺水时我救他”;乙离开后,丙腿抽筋,但甲有能力救助而不救助致丙死亡,甲也可构成不作为犯。
(4)先前行为引起的义务。指行为人的先前行为创设、增加了风险,使他人法益处于危险状态时,行为人负有的排除危险或者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特定积极义务。例如,成年人带着邻居家儿童游泳时,因儿童到水中的风险成年人创设,成年人就负有保护儿童生命安全的义务。
以上四种作为义务,因行为人可能同时具备多重身份,从而同时具备不同来源的义务,这种情形称为“作为义务的竞合”(或身份的竞合)。例如,警察甲见妻子乙被歹徒丙追杀,能救助而故意不救助致丙杀害了乙。甲因警察身份而负有职务上的救助义务,单独评价是滥用职权罪;同时因丈夫身份而负有法律规定的救助义务,单独评价是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此时应当以较重的身份、较重的犯罪对其认定为一罪,前案甲可认定为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2.实质的义务根据(实质三分法,与形式根据结合辅助认定行为人有无作为义务)
(1)基于对危险源的支配产生的监督义务:谁监管风险,谁救助风险
基于对危险源的支配产生的监督义务,是因行为人是危险源的监管者或者制造者,由此对危险的发生负有监管义务。
①对危险物的管理义务。
[事例]动物园的管理者在动物咬人时具有阻止义务;宠物的饲养者在宠物侵害他人时,具有阻止义务;矿山的负责人,对矿山的安全负有管理义务;广告牌的设置人,在广告牌有倒塌危险时,负有防止砸伤路人的义务;机动车的所有人负有阻止没有驾驶资格的人或者醉酒的人驾驶其机动车的义务。
②监管者、监护人对其监管、监护的他人危险行为的监督义务。一般来说,他人的危险行为造成了法益侵害时,由其本人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在他人不可能承担刑事责任,而行为人基于法律规定、职业或者法律行为对他人负有监管、监护等义务时,要求行为人对他人的危险行为予以监督、阻止。
[正例]父母、监护人有义务制止年幼子女、被监护人的法益侵害行为。作为监护人的丈夫有制止被监护的精神病妻子杀人的义务。
【反例】夫妻之间、成年的兄弟姐妹之间,因系平等主体,并不具有这样的监督义务。例如,妻子明知丈夫受贿而不制止的,并不成立受贿罪的帮助犯。
③对自己的先前行为引起的法益侵害危险的防止义务。在行为人的先前行为引起了法益侵害的危险时,行为人具有保证人地位,即“谁创设风险,谁消除风险”。
[正例]意外提供了有毒食物,导致他人中毒后,提供者有救助义务。销售了危险产品的行为人,具有召回产品的义务。黑夜里将机动车停在高速公路上,却不采取措施防止后面的车辆“追尾”,导致车辆相撞,引起他人死亡的,停车者要对该死亡结果负责。
【反例】甲男与乙女谈恋爱,后来甲男提出分手,乙女声称如分手就自杀;尽管如此,甲男依然要与乙女分手。即使甲男看着乙女自杀而不制止,也不能认定他有作为义务,因刑法上认为自杀风险是乙女本人创设。
(2)基于与法益的无助状态的特殊关系(稳定的危险共同体)产生的保护义务:谁是被害人保护人,谁负有保护责任。
基于与法益的无助(脆弱)状态的特殊关系产生的保护义务,是因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具有特殊人身关系,由此对被害人负有保护义务,而无论风险由谁创设。这种特殊人身关系被限定为“稳定的危险共同体”关系。
①基于法规范产生的保护义务。在法规范(法律规定)将法益保护托付给特定行为人时,行为人的不保护就成为结果发生的原因。
[事例]母亲对婴儿有哺乳义务;交通警察对交通事故中的被害人具有救助义务;父母见幼女被人猥亵时具有制止他人猥亵行为的义务。
②基于制度或者体制产生的保护义务。当具体的制度、体制将法益保护义务托付给了特定行为人时,行为人负有保护义务。
[事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对无助(脆弱)的法益负有相应的保护义务。游泳教练对游泳学习者具有保护义务。
③基于自愿(合同与自愿接受等)而产生的保护义务。在法益处于无助或者脆弱状态时,行为人自愿承担保护义务,使法益的保护依存于行为人时,行为人应当继续承担保护义务。
[事例]将他人遗弃的女婴抱回家之后抚养一段时间,形成了稳定的抚养关系,成为其临时监护人的,在找到下一个监护人之前,应当负抚养义务。
【事例】数人常年登山组成的登山队是稳定的形成了危险共同体(意味着相互关照),只要没有除外的约定,就意味着各人自愿接受了保护他人的义务。但是,数人各签生死状(在自己遇险时,他人不必救助),则意味着各人没有自愿承担法益保护义务。
(3)基于对法益的危险发生领域的支配产生的阻止义务:谁支配领域,谁救助风险。
基于对法益的危险发生领域的支配产生的阻止义务,是因危险发生在行为人支配的领域中(一般仅限于相对隔离的非公共建筑物、汽车内),在没有他人可以救助被害人的情况下,行为人即负有阻止危险的义务。
①对自己支配的建筑物、汽车等场所内的危险的阻止义务。
[事例]自家的封闭庭院里突然闯入一个危重病人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儿童,他人不能发现和救助,庭院的支配者有义务救助。演出场所的管理者在他人表演淫秽节目时,负有制止义务。
②对发生在自己身体上的危险行为的阻止义务。
[事例]男子任由幼女对自己实施猥亵行为时,因为该危险发生在男子身体上,男子负有制止幼女的义务。
不是指行为人没有实施任何行为,而是没有实施他应该履行的义务,不作为犯违反了刑法的 命令性规范。有的情况下,行为人为了逃避义务,还可能实施一些掩盖性的行为,仍然是不作为犯。如逃税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不作为是指行为人在能够履行自己应尽义务的情况下不履行该义务,理论上将其称为保证人。
1.种类。
(1)真正不作为犯(纯正的不作为犯):刑法明文规定只能由不作为构成的犯罪。(如遗弃罪;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丢失枪支不报罪;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不报安全事故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2)不真正不作为犯(不纯正的不作为犯):刑法条文没有明文将不作为表述为构成要件要素的情况,即通常预想由作为予以实现的构成要件,而由不作为来实现的犯罪。(通常是以作为的形式实施,在特殊的情况下也可以由不作为方式实施)
例1:故意杀人罪可以由不作为构成;
例2:诈骗罪可以由不作为构成,如公司的法律顾问不履行审查义务,隐瞒真相,使犯罪分子很容易骗取公司的财物。
(3)作为犯与不作为犯的区分标准:是否负有法律要求履行的积极义务。如果有,不履行的,就属于不作为犯。(作为犯与不作为犯除了行为方式存在差异之外,其他方面如罪过形式、犯罪停止形态等方面完全一致,即不作为犯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
①不作为犯,不履行作为义务的方式,既可以是积极举动,也可以是消极静止。例如: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方式既可以是将老父亲扔到大街上,也可以是对躺在病床上的老父亲不闻不问。逃税罪中行为人逃避纳税义务的方式包括积极举动(进行虚假纳税申报)也包括消极静止(不申报)。
②作为与不作为可能结合为一个犯罪行为。
例1:抗税是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在此意义上说,抗税行为包括了不作为;但同时,抗税罪并非单纯的不履行纳税义务,还要求行为人实施了“抗”税的行为(使用暴力、胁迫方法抗拒征税来看是作为)。
例2:即使在刑法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某些犯罪事实上也可能出现作为与不作为的结合。值班医生不仅拒绝抢救患者,而且撤除患者身上的生命维持装置。可以认为,拒绝抢救(不作为)与撤除装置(作为)两个行为都与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③作为与不作为也可能发生竞合。这是指一个行为是作为还是不作为,由于观察角度不同,得出的结论也有所不同。例如,闯红灯撞死人的行为,从违反禁止闯红灯的角度来看,是作为;从违法应当刹车的角度看,是不作为。结论:作为与不作为产生竞合时,优先认定为作为。
④不作为犯的罪过形式: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
例如,铁路扳道工人睡着了导致列车相撞造成重大事故。
2.不作为犯的成立条件。
(1)当为。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行为的义务。
(2)能为。行为人在当时有能力履行。
(3)不为。因为行为人没有履行义务,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结果。
(4)只有当行为人履行作为义务可以避免结果发生时,其不作为才可能构成犯罪。换言之,行为人履行义务的,可以避免危害结果的出现。
例如,司机过失造成了交通事故,导致被害人头盖骨骨折,即使立即送往医院也不能挽救生命,或者被害人将立即死亡时,即使司机没有救助,也仅成立交通肇事罪,而不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5)不作为与作为具有等价性
在我国刑法中,等价性并不是具体的要求,而是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构成要件的解释原理,尤其是为实质意义的作为义务的发生根据提供基础、限制作为义务发生根据的指导原理。“应为、能为、不为”是成立不作为犯的定性要求,具备了,只能说明该行为属于不作为。但是,是否达到值得科处刑罚的程度,还有个量的要求。对此可以参照对比不作为所对应的作为犯罪的程度,如果达到相对应的作为犯罪的程度,与其可以相同评价,那么就可以犯罪论处。也即不作为与对应的作为犯罪具有等价性,才能构成犯罪。是否等价,应从客观危害程度和主观恶性程度来判断,具体参考:作为义务的性质及程度高低,行为人支配危险发展的程度高低。
联系我国的刑法理论与实践,以下几点值得注意:
①由于刑法分则的某些条文在描述行为时所使用的能否包括不作为不一定明确,所以,在判断某种不作为是否成立犯罪时,需要谨慎。
例1:刑法第316条规定:“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行为人以作为方式从关押场合逃出的,无疑属于脱逃;问题是,基于正当原因离开关押场所(如因为表现好而获准回家过春节),而无故不返回关押场所的行为,是否属于脱逃?司法机关不仅要根据刑法用语判断该行为是否属于脱逃,而且应从实质上判断这种不作为对法益的侵犯程度。
例2:行为人开车撞伤他人后便逃离现场,造成被害人死亡。在这种情况下,不能轻易得出“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结论,而应考虑法益基于何种原因(前行为)处于危险状态、危险程度、法益对行为人的依赖程度、行为人履行义务的难易程度、行为人不履行义务是否造成结果的原因、是将结果归责于前行为合适还是归责于“不作为”合适等,从而得出正确结论。
②行为符合不作为的一般条件,并不直接成立犯罪,只有当某种不作为符合具体的犯罪构成才成立犯罪。因此,即使存在某种“不作为”,但并不符合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或者并不具备责任要件时,也不可能认定为犯罪。
例如,执勤消防人员有扑灭火灾的义务,其不履行灭火义务的行为,并不必然成立放火罪,而可能成立玩忽职守罪或其他犯罪。概言之,对不作为(尤其出于故意时)如何定罪,是刑法各论需要研究的问题。
③在保证人对他人的生命具有救助义务时,并不必然成立故意杀人罪,而有可能成立遗弃罪。
2008年四川卷二52.下列哪些选项成立不作为犯罪?
A.过路人甲看见某公寓发生火灾而不报警,导致公寓全部被烧毁
B.成年人乙带邻居小孩出去游玩,小孩溺水,乙发现后能够救助而不及时抢救,致使小孩被淹死
C.丙重男轻女,认为女儿不能延续香火,将年仅1岁的女儿抱到火车站,放在长椅上后匆匆离开。因为天冷,等警察发现女孩将其送到医院时,女孩已经死亡
D.司机丁意外撞倒负完全责任的行人刘某后,没有立即将刘某送往医院,刘某死亡。事后查明,即使司机丁将刘某送往医院,也不可能挽救刘某的生命
解析:BC。
2006年卷二4.下列与不作为犯罪相关的表述,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警察接到报案:有歹徒正在杀害其妻。甲立即前往现场,但只是站在现场观看,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此时,县卫生局副局长刘某路过现场,也未救助被害妇女。结果,歹徒杀害了其妻。甲和刘某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没有履行救助义务,均应成立渎职罪
B.甲非常讨厌其侄子乙(6岁)。某日,甲携乙外出时,张三酒后驾车撞伤了乙并迅速逃逸。乙躺在血泊中。甲心想,反正事故不是自己造成的,于是离开了现场。乙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由于张三负有救助义务,所以甲不构成不作为犯罪
C.甲下班回家后,发现自家门前放着一包来历不明、类似面粉的东西。甲第二天上班时拿到实验室化验,发现是海洛因,于是立即倒入厕所马桶冲入下水道。甲虽然没有将毒品上交公安部门,但不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D.《消防法》规定,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必须立即报警。过路人甲发现火灾后没有及时报警,导致火灾蔓延。甲的行为成立不作为的放火罪
解析:C。
3.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来源。
(1)危险源
某个危险源制造了危险,而行为人对危险负有监督义务。
①对危险物的管理义务。这里的危险物包括危险动物、危险物品、危险设施等。
例1.主人对饲养的凶狗负有监督义务,动物园的管理人对饲养的动物有管理义务。当动物咬人时,负有阻止义务。
例2.道路设施、电力设施、矿井、广告牌等负责人对这些设施、设备负有管理义务。
例3.机动车的所有人对机动车的使用负有管理义务。如果无驾照者、醉酒者、小孩等欲驾驶,则负有阻止义务。
2008年四川卷二13.甲因家中停电而点燃蜡烛时,意识到蜡烛没有放稳,有可能倾倒引起火灾,但想到如果就此引起火灾,反而可以获得高额的保险赔偿,于是外出吃饭,后来果然引起火灾,并将邻居家的房屋烧毁。甲以失火为由向保险公司索赔,获得赔偿。对于此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就放火罪而言,甲的行为属于不作为犯
B.就放火罪而言,甲的行为属于作为与不作为的结合
C.就保险诈骗罪而言,甲的行为属于不作为犯
D.就保险诈骗罪而言,甲的行为属于作为与不作为的结合
解析:A。
②对他人危险行为的监督义务。这里的他人与行为人一般具有监护、监督关系。
例1.父母对年幼子女的危险行为负有监督义务。如果年幼子女伤害别人,父母有阻止和救助义务。
2011年卷二52.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宠物饲养人在宠物撕咬儿童时故意不制止,导致儿童被咬死的,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B.一般公民发现他人建筑物发生火灾故意不报警的,成立不作为的放火罪
C.父母能制止而故意不制止未成年子女侵害行为的,可能成立不作为犯罪
D.荒山狩猎人发现弃婴后不救助的,不成立不作为犯罪
解析:ACD。
例2.家属对患狂躁症的家庭成员的危险行为负有监督义务。如果该狂躁症患者伤害别人,家属有阻止和救助义务。
例3.军官对士兵的危险行为的监控义务。
例4.幼儿园阿姨对小朋友的危险“恶作剧”负有监督义务。
例5.成年兄妹之间、夫妻之间没有监管关系。妻子对丈夫(税务局长)的滥用职权、贪污受贿等行为没有阻止的义务。如果不阻止,不构成这些罪的不作为的帮助犯。
③先行行为产生的作为义务。这是指行为人自己的先行行为对他人的法益创设了危险,那么行为人就有消除危险的义务,此时行为人就具有保证人的地位。
【注意】先行行为不仅仅是时间上的先前行为,而是有实质条件——对法益创设了危险。
例1.某饭店的食物导致客人中毒,饭店管理人对客人有救助义务。
例2.甲在黑夜里将车停在高速路上,不采取措施以防止后面车辆“追尾”,导致车辆相撞。甲对受伤司机有救助义务。
例3.大街上,男朋友向女朋友提出分手,女朋友声称如分手就割腕自杀。男朋友不制止,女朋友自杀身亡。由于提出分手不会给女朋友的生命创设危险,所以男朋友没有救助义务。
常考情形:
2007年卷二52.梁某与好友强某深夜在酒吧喝酒。强某醉酒后,钱包从裤袋里掉到地上,梁某拾后见钱包里有5000元现金就将其隐匿。强某要梁某送其回家,梁某怕钱包之事被发现,托词拒绝。强某在回家途中醉倒在地,被人发现时已冻死。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梁某占有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B.梁某占有财物的行为构成侵占罪
C.梁某对强某的死亡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D.梁某对强某的死亡不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解析:AD。
2013年卷二51.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船工甲见乙落水,救其上船后发现其是仇人,又将其推到水中,致其溺亡。甲的行为成立不作为犯罪
B.甲为县公安局长,妻子乙为县税务局副局长。乙在家收受贿赂时,甲知情却不予制止。甲的行为不属于不作为的帮助,不成立受贿罪共犯
C.甲意外将6岁幼童撞入河中。甲欲施救,乙劝阻,甲便未救助,致幼童溺亡。因只有甲有救助义务,乙的行为不成立犯罪
D.甲将弃婴乙抱回家中,抚养多日后感觉麻烦,便于夜间将乙放到菜市场门口,期待次日晨被人抱走抚养,但乙被冻死。甲成立不作为犯罪
解析:BD。
(2)特定关系
基于特定关系,某项法益的保护依赖于行为人,当该法益处于危险境地时,行为人负有保护义务。
①基于法律规范产生的保护义务。如果法律规范将某项法益的保护设定给特定行为人,行为人就负有保护义务。
例如,母亲对婴儿、子女对老人、夫妻之间,法律都规定了扶助义务。
②基于职务、业务、制度规定产生的保护义务。
例如,警察对犯罪行为中的被害人、消防队员对火宅中的被害人、医生对病人、游泳池的救生员对游泳者,都负有保护义务。当然,警察、消防队员的这种职务也有法律规定,因此也属于法律规范产生的保护义务。
③基于合同契约产生的保护义务。
例如,签订保管合同的仓管员对仓库货物有保护义务,签订照管合同的保姆对婴儿有保护义务。
2010年卷二52.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在车间工作时,不小心使一根铁钻刺入乙的心脏,甲没有立即将乙送往医院而是逃往外地。医院证明,即使将乙送往医院,乙也不可能得到救治。甲不送乙就医的行为构成不作为犯罪
B.甲盗伐树木时砸中他人,明知不立即救治将致人死亡,仍有意不救。甲不救助伤者的行为构成不作为犯罪
C.甲带邻居小孩出门,小孩失足跌入粪塘,甲嫌脏不愿施救,就大声呼救,待乙闻声赶来救出小孩时,小孩死亡。甲不及时救助的行为构成不作为犯罪
D.甲乱扔烟头导致所看仓库起火,能够扑救而不救,迅速逃离现场,导致火势蔓延财产损失巨大。甲不扑救的行为构成不作为犯罪
解析:BCD。
④自愿救助所产生的义务。是指行为人本来没有救助义务,但自愿救助后,就产生了义务,不履行义务的,成立不作为犯。
例如,将被害人从马路上带回自己家进行救助,后来又不想救了,放任不管,成立不作为犯。
2014年卷二5.关于不作为犯罪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小偷翻墙入院行窃,被护院的藏獒围攻。主人甲认为小偷活该,任凭藏獒撕咬,小偷被咬死。甲成立不作为犯罪
B.乙杀丙,见丙痛苦不堪,心生悔意,欲将丙送医。路人甲劝阻乙救助丙,乙遂离开,丙死亡。甲成立不作为犯罪的教唆犯
C.甲看见儿子乙(8周岁)正掐住丙(3周岁)的脖子,因忙于炒菜,便未理会。等炒完菜,甲发现丙已窒息死亡。甲不成立不作为犯罪
D.甲见有人掉入偏僻之地的深井,找来绳子救人,将绳子的一头扔至井底后,发现井下的是仇人乙,便放弃拉绳子,乙因无人救助死亡。甲不成立不作为犯罪
解析:C。
⑤紧密的共同体关系所产生的义务。密切的共同体成员对于其他处于危险境地的成员有保护义务,这是基于一定事实形成了社会上通常认为的对危险应当予以共同承担、相互照顾的关系,因而在对方发生危险时,应具有排除危险的义务。
例如,共同登山的队员,在发现其他成员陷入危险时,都有义务求助。在若干人组成的登山队(合法的危险共同体)约定在登山过程中相互救助的,任何人在登山过程中发生危险时,其他人均有救助义务。
(3)特定领域
某个危险发生在特定领域,行为人一方面对特定领域负有管理职责,另一方面对危险的发展具有排他的支配作用,那么对危险便负有阻止义务。
例1.出租车司机看到车上男乘客在强奸女乘客,司机负有阻止义务。司机如果不阻止,就构成强奸罪的不作为形式的帮助犯。
例2.肇事者拦住出租车后,将受伤者搬入出租车内准备送往医院,途中肇事者借故下车逃离。受伤者处在出租车司机独立支配的车内,司机负有救助义务。当然,这并不意味着要求司机对受伤者负完全责任,只是要求此时不应将受伤者遗弃。
例3.卖淫女在嫖客家里与嫖客发生关系,嫖客心肌梗塞,卖淫女没有救助义务。如果事情发生在卖淫女住宅内,则卖淫女有救助义务。
【真题演练】
2015年卷二52.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儿童在公共游泳池溺水时,其父甲、救生员乙均故意不救助。甲、乙均成立不作为犯罪
B.在离婚诉讼期间,丈夫误认为自己无义务救助落水的妻子,致妻子溺水身亡的,成立过失的不作为犯罪
C.甲在火灾之际,能救出母亲,但为救出女友而未救出母亲。如无排除犯罪的事由,甲构成不作为犯罪
D.甲向乙的咖啡投毒,看到乙喝了几口后将咖啡递给丙,因担心罪行败露,甲未阻止丙喝咖啡,导致乙、丙均死亡。甲对乙是作为犯罪,对丙是不作为犯罪
解析:ACD。
入团考试必考点2020高中篇4
司法考试宪法必考点注释:★★★为三星级考点(可考性最强)★★为二星级考点★为一星级考点
(一)、宪法基本理论(5分)
★★★宪法的一般功能
★★宪法的基本特征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宪法的历史发展 现行宪法的修正 宪法分类
宪法与宪政的关系 宪法与法律的关系 我国宪法监督体制 宪法修正案提案主体
★★宪法的渊源
宪法典 宪法性法律 宪法惯例 宪法判例 国际条约
★宪法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作用
立法 执法 司法 守法
★宪法规范的分类
确定性规范 禁止性规范 权利性规范与义务性规范 程序性规范
宪法效力的概念 宪法效力的表现
★★★宪法与条约
(二)、国家的基础制度(5分)
★★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
★★私有财产权的宪法保障 我国宪法关于文化制度的规定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 特别行政区政治区域 政治协商制度 劳动者个体经济
私营经济 政权组织形式的概念 人民代表大制度的概念与特点 候选人制度 选举的物质保障和法律保障 对破坏选举的制裁
★★直接和间接选举的组织与程序
★★★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
我国是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 我国的行政区域划分 国家保护社会主义公共财产和公民合法私有财产
★我国宪法关于基本文化制度的规定
我国宪法中关于公民道德教育的规定
★政权组织形式的概念与种类
(三)、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4分)
★★宪法所保护的公民基本权利(宪法第13、34、37—39、43、50条)
★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权利 基本权利效力 基本权利限制界限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六项政治自由
★★社会经济权利
财产权 劳动权 休息权 获得物质帮助权 文化教育权利 受教育的权利 文化权利和自由 基本义务的概念与特点
(四)、国家结构(8分)
★★国家机构的活动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家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宪法地位 国家机构的职权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权能
★★地方性法规的立法事项 法律文件的生效
地方省级人民政府的性质和职权 地方人大常委会职权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与人民公安机关的关系
(五)、宪法的实施保障及立法法(3分)
★★宪法实施的主要特点
广泛性和综合性 最高性和原则性 直接性和间接性 宪法修改的含义 宪法修改的方式 全面修改 部分修改
宪法修改的程序 宪法解释的机关
宪法解释的原则
★宪法解释的方法
★宪法解释的程序 我国宪法实施的保障机制
当梅花的幽香随冬天的到来而传出,那么半空中漂泊的雪花,也会依偎这香气,随之飘舞。当万物凋零,充斥于世界的凄凉席卷而来时,在一个角落里梅花却悄然盛放了,它似乎在告诉世人,它只是缺少一个盛放的机会。
春意回卷大地,生命再次降临与世界的每一角落,清凉的春雨中,流淌着无限的诗意,昨夜的桃花,已经在枝头上开出粉红的花蕊了吧,四角的花瓣,透出淡淡的清香,让人流连忘返,因为这样,所以没有人会去在意路边的小草,也在春天中娇嫩欲滴。这个世界上,并不是说你准备好了,你就能得到,就像小草一样,无论它怎么改变,都不会得到注意,但就不努力了吗?不,努力是在为自己被发现做准备,并不是说就一定会被发现,所以无论你是普通还是不普通,都一定要努力,因为问心无愧的芬芳,总有一天,你会发现其实自己也是美丽的。
朝着夕阳看去,大片的火烧云朝着夕阳落尽,幻化成无垠的星空,在天空中闪耀,世界上从来不缺乏美丽,如果你不比别人努力,那么机会也不可能会降临到你的头上,一次又一次的,向着自己期盼的方向奔去,心底的泪水和汗水就让它隐盖在自己的步伐下,随着秋天的风,飘到记忆的尽头,在那里生根,发芽,总有一天,当你回头遥望时,你会发现,汗水凝聚的光芒是如此闪耀。
来到东北的一个月零两天当中,只有两天是阴天多云,其他的日子,天空都是碧蓝的,阳光都是灿烂的,一个同事说,他喜欢东北的天气,每天都是晴天,不像南方,经常都细雨蒙蒙,路上总是湿润的。
北方的路上,几乎不会有水,有的都是一块一块结成冰块的冰,日常的温度,几乎不足以融化冰块,所以即便每天都是大太阳,但是地上的冰块依旧非常坚挺。
恰如他说的,在北方的晴天当中,心情会变得舒畅许多,大抵下雨的时候,人的心情,都是柔软的吧,而柔软,总是容易多愁善感,我也会多愁,也会善感,也会在下雨的时候,一个人躲在屋子里发呆,写日记,把自己的人生,一遍又一遍的清理,我觉得,在南方雨天发呆的时候,我把自己清理得很好。
来到北方之后,我学会了在灿烂之中清理,在欢笑当中清理,可能是因为,我开始体验到这种人群的生活,所以对于自己喜欢的东西,越来越清楚,好多东西,已经真正的不能影响到我了,我在北方的阳光当中,并没有变得灿烂,但我看着灿烂,似乎就在我眼前!
她,不自觉地已经坠入了暮年人的园地里,当一种暗示发现时,使人如何的难堪!而且,电影似的人生,又怎样能挣扎?尤其是她,十年前痛恨老年人的她!她曾经在海外壮游,在崇山峻岭上长啸,在冻港内滑冰,在广座里高谈。但现在呢?往事悠悠,当年的豪举都如烟云一般霏霏然的消散,寻不着一点的痕迹,她也惟有付之一叹,青年的容貌,盛气,都渐渐地消磨去了。她怕见旧时的挚友。她改变了的容貌,气质,无非添加他们或她们的惊异和窃议罢了。为了躲避,才来到这幽僻的一隅,而花,鸟,风,日,还要逗引她愁烦。她开始诅咒这逼人太甚的春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