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内涝治理情况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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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市内涝治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城市内涝治理和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省、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和监督计划,市人大常委会组建专题调研组,于7月中旬依法开展了城市内涝治理工作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研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城市内涝治理专题调研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明新同志专门审定调研方案、提出明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城工委认真拟定方案,于6月20日将方案下发至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城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求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对本辖区城市内涝治理情况开展专题调研,要求城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书面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7月13日、1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XXX带领专题调研组,采取“集中视察+小分队调研”形式,深入城市防汛指挥部、城区泄洪道、易涝点、桥涵泵站、居民小区、溪塘疏浚清淤现场、防汛物资储备仓库等,实地察看城市防汛、备汛、应急处置情况。通过实地察看,调研组一致认为,市委、市政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认真贯彻《防洪法》《XX省实施《防洪法》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办法”)规定,城市防汛和内涝治理体系科学完备、指挥高效、衔接有序、运行顺畅,成功应对了“7•2”“7•12”两次强降水影响,守住了城市安全线、群众生命线,依法防汛、安全度汛工作取得了扎实成效。
(一)指挥体系到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防汛工作,陈向平书记、李明俊市长率先垂范开展巡河,多次深入一线检查指导防汛工作;
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多次研究防汛工作,对城市内涝治理提出明确要求。市政府及时调整城市防汛指挥部组成人员,城防指先后下达城市防汛值班、汛期安全、强降雨过程防范等指令。市城市管理局严格履行城防指办公室职责,各相关单位及县(市、区)认真落实分管责任和属地责任,建立健全了防汛指挥、统筹调度、应急处置、协调督导的体制机制,形成了全市一盘棋。
(二)组织体系到位。立足于打好城市防汛有准备之仗,6月9日,全市组织开展防汛应急实战演练;
各县(市、区)先后组织各类城市防汛应急演练11场次、防涝培训6场次,实战化水平不断提升。城市排水防涝工程加快推进,市民期盼已久的十八溪塘综合治理工程正式启动。全市新改造城市积水点57处、新建桥涵雨水泵站4座。汛前准备工作有力有效,各县(市、区)对城区道路管网、排水井窖、桥梁涵洞、排洪河道、雨水泵站等开展拉网式大检查,清淤、疏浚、检测、加固、管养等措施同步推进,防汛备战效能得到提升。
(三)应急体系到位。建立完善四级应急响应机制,明确各级响应的适用范围、响应程序和预案措施,确保了城防指统一高效指挥。建立完善气象监测预警预报机制,城防指办公室密切与气象部门的联合监测、会商预报,有效提高了对强降雨发展趋势及影响的综合性评估和预见能力。积极搭建智慧防汛数字化平台,在市区41处重点监测点位安装实时监测设备,基本覆盖城区主要桥涵隧道和易积水路段。
(四)动员体系到位。严格落实24小时防汛值班值守制度,压实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工作责任,对易涝点建立了“市、区、街道、点位”四级责任体系,形成直达基层责任人的临灾预警“叫醒”机制。围绕城区立交道口、城市生命线工程、桥梁涵洞、地下空间等重点点位和设施,督促相关权属单位明确值守单位、责任人,建立了城市排水防涝“一本账”。同时,在全市组建成立33支应急抢险队伍,强化防汛技能培训,提高了应急救援能力。
二、存在问题
在“一法一办法”中,涉及城市防汛的规定包括五个方面,即完善防汛规划、加强防汛指挥、强化防汛组织、备足防汛物资、压实防汛责任等。对照法律法规要求,我市城市防汛治涝工作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城市防汛规划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防洪法》规定,要科学编制城市防洪规划,依据流域防洪规划、上一级人民政府区域防洪规划编制,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审批程序批准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我市城市地理条件复杂、垂直落差较大,城市防汛点多面广、任务艰巨,但目前我市城市防洪规划编制工作还相对滞后,规划指导作用发挥不够,在较大程度上影响了城市防洪设施的建设和运行。同时,我市城市历史欠账较多,道路雨污水管网服务能力较弱,亟需高标准编制城市污水工程专项规划、排水防涝综合规划,以此指导提升城市雨污水管网的综合服务能力。
(二)河道调蓄行洪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防洪法》规定,城市建设不得擅自填堵原有河道沟叉、贮水湖塘洼淀和废除原有防洪围堤。在调研走访中,调研组实地察看了香山沟、月台河、稻田沟、金鹰河等湛河支沟行洪情况,由于年久失修、管理缺失,河道堵塞、河床抬高、占压河道等问题较为突出。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下决心推动市区十八溪塘综合治理工作,人大代表和沿线群众高度评价、充分赞赏,但通过实地察看,也感受到目前疏浚清淤、违建拆除、污水截流等各类工程量较大、工作难度较大,加之正值汛期,需要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坚定信心、克服困难,高标准提升十八溪塘综合整治效果,实现“汛时排涝、平时蓄水”的目标。
(三)防洪排涝设施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防洪法》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区排涝管网、泵站的建设和管理。我市因地理构造原因,城市桥涵较多,易涝点较多,通过“7•2”“7•12”两次强降水过程,城市防洪排涝设施运行也出现了一些薄弱环节,如十矿医院铁路桥泵站因强降雨出现淹水损坏问题,一些大型桥涵隧道还存在抽水泵站建设缺失问题;
东平郏路铁路桥等桥涵抗强降雨能力较弱,排水难度较大,退水周期较长,影响城市道路正常通行。同时,在两次强降雨过程中,十矿家属院等个别小区出现雨水倒灌、房屋进水问题,给群众正常生产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四)市民防灾减灾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防洪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防洪工程设施和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在调研中发现,一些市民的防洪意识还较为淡薄,存在侥幸心理,在强降雨过程中,存在不听桥涵驻守人员劝阻、冲卡通行、强行涉水等现象;
部分沿街商户落实“五包”责任制不到位,还存在肆意向雨污水管网倾倒垃圾、浑水等现象,造成管网堵塞,直接影响城市防洪排涝。
三、工作建议
目前,正值“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城市防汛工作应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压实责任,完善机制,形成合力,提高依法防汛、安全度汛能力。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城市防洪规划体系建设。建议市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按照《防洪法》规定,加快编制我市城市防洪规划,进一步明确防护对象、治理目标和任务、防洪措施和实施方案,划定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范围,规定蓄滞洪区的使用原则,为城市防洪提供科学规划指引。同时,建议市城市管理部门加快城市污水工程专项规划、排水防涝综合规划等委托编制工作,引入海绵城市理念,依托规划科学谋划、分步实施,推进道路桥涵管网提档升级,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
(二)加强防汛应急指挥系统管理。建议充分发挥市防指、城防指应急指挥作用,坚持预报、预判、预警、预案、预演等“五预联动”,提升指挥调度能力。建议进一步压实各级防汛责任,严格落实“市包县、县包乡、乡包村、村干部包户”分片包保责任制,压实主城区易涝点“市、区、街道、点位”四级责任体系,确保直达基层的“叫醒”机制落实到位。建议进一步完善市、县两级防汛抢险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加强防汛物资储备专项监督,按照分级负担、分级储备、分级使用、统筹调度的原则,备齐备足防汛抢险物资。
(三)加强河道联排联调体系构建。建议将城区十八溪塘综合治理工程纳入城市防洪规划,用法治力量保护珍贵的溪塘生态系统。建议加快溪塘疏浚清淤、蓄水堰坝工作,同步推进“四水同治”,建立健全城区水系、排水管网、周边河湖等“联排联调”运行管理模式,从根本上提高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建议依托城市河道、溪塘、绿地、游园等,加大城市气象监测设施投入力度,提升区域站点布局密度,提高气象测量预报精准度,创建气象宜居城市。
(四)加强城市防洪风险点位治理。建议对“7•2”“7•12”强降雨应急处置过程进行复盘推演,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不留死角排查风险隐患,全面梳理积水点位、积水原因,制定标本兼治的整治方案。建议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对人流密集、积水严重的桥涵隧道,在桥涵洞内施划水位线,配置救生圈、救生索,有条件的安装临时封闭伸缩门,提高应急救灾能力。建议对地势低洼小区、老旧危房等,坚持一区一策、一楼一策,采取临时性防护措施,尽最大可能避免雨水倒灌住宅小区现象,帮助群众安全度汛。
(五)加强市民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建议进一步营造全社会防灾减灾氛围,有针对性开展防灾减灾、避险自救宣传教育,推动防灾减灾、避险自救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等,提高全社会防范风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市人大常委会将引导常委会各位委员并带动各级人大代表关注防汛、参与防汛、宣传防汛,加大对“一法一办法”的宣传,依法打好城市防汛主动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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