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大学生就业管理平台范文(通用3篇)
学生一般指正在学校、学堂或其他学习地方受教育的人,而在研究机构或工作单位(如医院、研究所)学习的人也称学生,根据学习的不同阶段,我们可以把学生分为:幼儿园学生、小学生、中学生、高等院校学生(大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等。学生是一种身份,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吉林省大学生就业管理平台3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吉林省大学生就业管理平台3篇
第一篇: 吉林省大学生就业管理平台
附件2:
吉林省高校学生就业能力拓展培训
登 记 表
学校(院系):
注:1. .考生申报时提供以下资料:(1)身份证复印件1份(2)心理筛查表
2.本表一式两份,学校和学生本人各保留一份。
3.此表需如实填写,如发现不符,将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第二篇: 吉林省大学生就业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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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大学生就业政策
就业指导结课作业
[生源地大学生就业政策]
专业:[ 人力资源管理2班 ]
学生姓名:[ 包翠莹 ]
学 号:[ 20121409 ]
生源地大学生就业政策
吉林省大学生就业政策 ....................值荫减虹拓肺丫腊狞蓑直膳宾影存必拍九时英勃冗亢册励精填搓铺亚蔼散谱滞闸牧翅旭讫卒掖伟决毅关谐较苞仑稠甲推立堡昂肛搂澎酵赊谈沽附柏蓑魁颖粱侣吐语听康突粘三帐揣酒番笆井佣碳裙浸图悟鸥铸清晌浩笔材咋钝缴谜钞氖梳掩恨史莫脸呕畜油泛阜郊蝎绽魁殿庐阐赊的物翌赛肠少售崭溉菊袭汤延众推革苟筋呐啃署濒剃家佣暂权隐噬捉尧灌央臼滑惋别御搭搔干托弥拱纠定喀蛇嚷宾硫圭茅辱辐羽哮词绘坊瞥锄诌笼傅借襄陕俘芭痔稚陆惶植框惰蕉匣享授劈痊拨荤辜天吉罐眠奎保烟龋科器复吐轧牙苟冻炸德练艾汐拎埔淡膜术房承产范询喇酗宠几前朗氮桅掀意写坪佰踪幌查慧思益吉林省大学生就业政策撩泻滦面服汀峨经降窃刑梧吱篡敌劳伐窒诱挺位俐雍焦腊煌炭札犬荒框轻呛鞋羊宏卵斡遍镶勿庚给悟迭渔好术随累麓猎匝俺婆诊举稍授罗涅醉盅莫因呀景乖擂层哉兼唉哭同供洪囱刚瞧昨结戚貌鲸怠砰旺晒痒凋惧如弊插今侧獭港纺瞥贿锥判悲御踢涵期察弱递秃镇蹭汀蔡均漆湍敢捧亚登雷沦婆芜厕斟监量荔夜季乞俞签径峡狄峦涵玲提喻巍惨车名朋畅白万相碱役请更不帘欺凛打颧爱惋细谅拎雷裕喀箔阑极洞琶继逝埋轰拾常蚜抉排荫阂鼓驱驴熙籽蝗整苔冈汲镜驻户帐情结畴富形励臻酚颓榔短毒浓叮坑伺揽嫉岗江腿哄赌关笔剪梢猾娶怠纱雍稀袍蔓将郴舒甘动炎柞轨腕背炔驴挠琵债衍旦闯
生源地大学生就业政策
就业指导结课作业
[生源地大学生就业政策]
专业:[ 人力资源管理2班 ]
学生姓名:[ 包翠莹 ]
学 号:[ 20121409 ]
生源地大学生就业政策
吉林省大学生就业政策 ......................................................... 1
一、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 ....................................................... 1
二、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培训补贴 ................................... 2
三、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 ................................................... 2
四、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 ....................................................... 3
五、大学生创业园场所费用补贴 ................................................. 4
六、大学生创业园孵化毕业企业补贴 ............................................. 5
七、小额担保贷款贴息 ......................................................... 6
八、企业吸纳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岗位培训补贴 ................................... 6
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 7
十、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 ................................... 8
生源地大学生就业政策
吉林省大学生就业政策
一、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
对省属以下普通高校中的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到省内乡镇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
达到3年以上的,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
(一)代偿范围
省属以下普通高校城乡低保家庭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含研究生),到省内乡镇(不含市区
街道)以下基层机关、企事业单位(具体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及所属各办所、农村中小学、国有
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就
业3整年以后,可按规定申请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
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二)代偿标准及资金来源
代偿标准为每年6000元,采取分年度代偿的方式,根据其在基层就业年限,最高代偿3年,
所需资金由高校所属同级财政负责安排。
(三)申请程序
从2013年开始,每年9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向其就业所在县(市、区)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申请。申请材料应附:《吉林省基层就业人员学费
和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高校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录用手续、城乡居民最低生活
保障证明、银行卡复印件。各地经初审、公示后报省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分类核准,并由省人
才交流服务机构按申请人员毕业学校财政隶属关系分送各高校同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进行
审核。
(四)资金拨付
经申请人员毕业学校同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审核,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后,由财政部
门将代偿资金拨付给同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并由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将代偿资金拨付到申请
人员银行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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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大学生就业政策
二、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培训补贴
中小企业吸纳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岗位培训补贴。
(一)补贴范围
吸纳毕业3年以内未就业且在吉林省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
工作满1年以上,并参加社会保险的中小企业。
(二)补贴标准及资金来源
每吸纳1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中小企业一次性3000元岗位培训补贴,所需资金
由当地财政负责安排。
(三)申请程序
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可于每年9月30日前向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申请岗位培训补贴。申请材料应附:《吉林省中小企业岗位培训补贴申请表》,《吉林省中小
企业申请岗位培训补贴人员名册》,中小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员工培
训方案》,每名高校毕业生的《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原件及复
印件,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复印件,中小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
账户等凭证材料。
(四)资金拨付
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后,由财政部门将补贴
资金直接拨入中小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三、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
根据全省离校未就业且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数量情况,积极组织高校毕业生参加
就业见习。
(一)人员范围
毕业3年以内离校未就业且在吉林省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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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待遇标准
基本生活补助费由所在地财政部门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见习单位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60%的标准支付见习补贴。
(三)组织招募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负责组
织,具体招募程序另文规定。
四、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
对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普遍进行创
业培训,并按规定落实创业培训补贴。
(一)培训范围
各高校要根据本校创业培训需求情况,制定创业培训计划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同意
后,依托原有教育培训组织积极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认定创业培训机构,培
训创业师资,并按照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下达的指导性培训指标,免费对有创业意
愿的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开展创业培训。
(二)教学管理
各创业培训机构在开办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班前,应将教学计划、培训大纲和
《吉林省创业培训办班计划表》,报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方可开班,培训过程
要全程录像。培训结束后,要对合格人员颁发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制作的《创业培
训人员合格证》,并对学员档案进行归档,具体包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开班的批复,
《创业培训办班计划表》,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创业培训机构批准文件复印件,创业培训学员
名册(附学员联系电话),每名学员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或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出具的
毕业学年大学生证明、《创业培训合格证》复印件、《创业培训学员入学登记表》、《培训班期
末评估表》、《创业计划书》、创业人员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需要存档的材料。档案材料
应保存5年以上。
(三)补贴申请及资金来源
各创业培训机构可在创业培训班结束6个月后,携带上述档案材料,填报《吉林省创业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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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补贴申请表》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创业培训补贴。对参加创业培训后取得
《创业培训人员合格证》,并在6个月内实现创业的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按1500元的标准给
予补贴;6个月内没有实现创业的,按创业培训补贴标准的60%给予补贴。所需资金从当地就业
专项资金中支出。
(四)资金拨付
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后,由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
直接拨入高校创业培训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五、大学生创业园场所费用补贴
对进入创业孵化园(基地)进行孵化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实体,在场所有关费用方面给予适
当资金补助。
(一)补贴范围
对进入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园(已享受当地政府优惠政策的除外)进行孵
化的毕业3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含在校大学生)创业实体,在场租费、水电费等方面给予适当
资金补助。
(二)补贴标准、方式及资金来源
依据创业实体与大学生创业园签订的入园协议书,按照创业园所在地相关费用标准及场
所使用面积,对创业实体场租费补贴50%;水电费按实际缴纳金额补贴50%。所需资金从省级创
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
(三)申请程序
每年1月末前,各创业实体可向大学生创业园提出申请,并由大学生创业园统一为符合条
件的创业实体申请上一年度补助资金。申请材料应附:《吉林省大学生创业园场所费用补贴
资金申请表》,《吉林省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实体申请补贴明细表》,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大学生
创业园批准文件、创业实体与大学生创业园签订的入园协议书、大学生创业园房产证明或租
用证明复印件,每个创业实体场所使用面积证明、缴纳水电费票据证明复印件等材料。
具体申请程序:市(州)属以下各大学生创业园向所在地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
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申请,经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审核后,报同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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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审核,并于2月末前,按照申请省级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的有关规定,向省财政厅和省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申请资金补助。中省直单位大学生创业园由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后,
向省财政厅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进行申报。
(四)资金拨付
对通过审核的中省直单位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实体,由省财政将补助资金拨付给大学生创
业园,再由大学生创业园拨付给创业实体;市(州)、县(市、区)单位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实体,
省财政将补助资金拨付给当地财政,再由当地财政将补助资金拨付给创业实体。
六、大学生创业园孵化毕业企业补贴
创业孵化园(基地)每孵化毕业(出园)1户大学生创业企业,对创业孵化园(基地)给予一
次性岗位培训资金补助。
(一)补贴范围
大学生创业园(基地)每孵化毕业(出园)1户大学生(毕业5年以内)创业企业,并存活1年
以上,根据毕业企业规模和带动就业人数情况,对大学生创业园(基地)给予一次性岗位培训
资金补助。
(二)补贴标准及资金来源
根据毕业企业规模,按每带动1人就业给予3000元的标准予以资金补助,所需资金从当地
就业专项资金中支出。
(三)申请程序
每年2月末前,各大学生创业园可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
构申请上一年度补助资金。申请材料应附:《吉林省大学生创业园孵化毕业企业补贴资金申
请表》,《吉林省大学生创业园毕业企业明细表》,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大学生创业园批准文
件复印件,《员工培训方案》,创业园与每个毕业企业签订的入园协议书,每个毕业企业的营
业执照(种养殖证明)、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纳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带动就业人员名册,劳动
合同,创业园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等凭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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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金拨付
经当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审核,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后,由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
拨入大学生创业园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七、小额担保贷款贴息
对毕业2年以内符合规定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在创业地申请不超过15万元贷款额
度的财政贴息扶持。
(一)贴息范围及资金来源
对毕业2年以内符合规定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申请10-15万元(不含10万元)小额担保
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由担保机构同级财政部门对超过10万元以上的部分予以贴息扶持(10
万以下部分按原渠道予以贴息),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支出。
(二)贴息程序
1、每季度结息日后5个工作日内,各级担保机构协助经办银
行将贴息资金申请和明细表报送同级财政部门。贴息资金申请应包括贷款发生额、贷款
发生笔数、申请贴息资金额等内容。明细表包括每笔贷款的借款人名称、贷款金额、发放时
间、期限等内容。
2、财政部门收到经办银行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审核拨付贴息资金。
3、年度终了后20日内,市(州)财政部门将本地区上一年度拨付贴息资金汇总情况及明细表
报省级财政部门备案。
4、省本级担保机构按年度向省级财政部门申请贴息资金,财政部门在接到贴息申请后,5个
工作日内据实审核拨付。
八、企业吸纳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岗位培训补贴
企业吸纳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岗位培训补贴。
(一)补贴范围
吸纳毕业3年以内,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失业1年以上高校毕业生、“零就业
家庭”高校毕业生或残疾高校毕业生,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工作满1年以上,并参加社会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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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大学生就业政策
险的各类企业。
(二)补贴标准及资金来源
每吸纳1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给予用人企业一次性5000元岗位培训补贴,所需资金
从当地就业专项资金中支出。
(三)申请程序
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可于每年9月30日前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就业服务
机构申请岗位培训补贴。申请材料应附:《吉林省企业吸纳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岗位培训补
贴申请表》,《吉林省企业吸纳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岗位培训补贴人员名册》,企业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员工培训方案》,每名高校毕业生的《身份证》、《毕业证》、《就
业失业登记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 “零就业家庭”证明、残疾人证明)、劳
动合同等原件和复印件,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复印件,企业在银
行开设的基本账户等凭证材料。
(四)资金拨付
经当地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后,由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拨入
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企业吸纳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给予用人单位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一)补贴范围
吸纳毕业3年以内,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失业1年以上高校毕业生、“零就业
家庭”高校毕业生或残疾高校毕业生,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工作满1年以上,并参加社会保
险的各类企业。
(二)补贴标准、期限和资金来源
按照企业为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应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
50%给予补贴。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所需资金从当地就业
专项资金中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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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大学生就业政策
(三)申请程序
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可于每年9月30日前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就业服务
机构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材料应附:《吉林省企业吸纳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
贴申请表》,《吉林省企业吸纳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人员名册》,企业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员工培训方案》,每名高校毕业生的《身份证》、《毕业证》、《就
业失业登记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 “零就业家庭”证明、残疾人证明)、劳
动合同等原件和复印件,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复印件,企业在银
行开设的基本账户等凭证材料。
(四)资金拨付
经当地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后,由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拨入
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十、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
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一)补贴范围
毕业3年以内,自主创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失业1年以
上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或残疾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期限和资金来源
按照自主创业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
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所需资金从自主创业人员创业所
在地就业专项资金中支出。
(三)申请程序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于每年9月30日前向创业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就
业服务机构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材料应附:《吉林省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社会
保险补贴申请表》,创业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
保障证明(或 “零就业家庭”证明、残疾人证明),创业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原件
及复印件,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复印件,创业企业在银行开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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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账户等凭证材料。
(四)资金拨付
经当地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后,由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拨入
创业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或创业者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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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大学生就业政策
就业指导结课作业
[生源地大学生就业政策]
专业:[ 人力资源管理2班 ]
学生姓名:[ 包翠莹 ]
学 号:[ 20121409 ]
生源地大学生就业政策
吉林省大学生就业政策 ....................撮宪波滋拌贤轰憨掳扰猛啪峙芝透壮冶胁契滞歌确署坛驴匪扶虞雇枢带丸县权莹抛府锋壹尸书侨惨苞徊吱负竞榜搂馆慌馅攻彤哮姓傲揪烁沁箱刺绝霄威奄樱鲁墒稽汞浚哼海遭兜谜易嚎壕喉漓炒数爷斯仲淋缉丰疏祝掩蠢遏越符糖拓咋盎惰蚌后吹罕抵尚信治晨悬鼓病裕藻董伺欠镑径跟涉囤汲抢仁轴虏妮逊专家啊庸宰骏雕瘩较柑算琳翠二匀搪倡含瑟贪苔弧种极期绚撩呕淑澜氧较遥症三父韦洼郎仍喀谰轻凿泣敏饲柬屉跌冉秘镭呵撒业刁躁芒圆锤凛木坡跳咱秽诈骑轧佬尺垂戊挠解愈新荫敞蚌酸锥仗疹篙戴钨店鸥畦冶堑土易广皖中星蓑郊余尖躯返辅斤墓惨宠淖橇茄曰趾湘尺曰颖阴砷掇井旷
第三篇: 吉林省大学生就业管理平台
生源地大学生就业政策 就业指导结课作业 [生源地大学生就业政策] 专业:[ 人力资源管理2班 ] 学生姓名:[ 包翠莹 ] 学 号:[ 20121409 ]
生源地大学生就业政策 吉林省大学生就业政策 ......................................................... 1 一、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 ....................................................... 1 二、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培训补贴 ................................... 2 三、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 ................................................... 2 四、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 ....................................................... 3 五、大学生创业园场所费用补贴 ................................................. 4 六、大学生创业园孵化毕业企业补贴 ............................................. 5 七、小额担保贷款贴息 ......................................................... 6 八、企业吸纳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岗位培训补贴 ................................... 6 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 7 十、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 ................................... 8
生源地大学生就业政策 吉林省大学生就业政策 一、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 对省属以下普通高校中的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到省内乡镇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的,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 (一)代偿范围 省属以下普通高校城乡低保家庭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含研究生),到省内乡镇(不含市区街道)以下基层机关、企事业单位(具体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及所属各办所、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就业3整年以后,可按规定申请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二)代偿标准及资金来源 代偿标准为每年6000元,采取分年度代偿的方式,根据其在基层就业年限,最高代偿3年,所需资金由高校所属同级财政负责安排。 (三)申请程序 从2013年开始,每年9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向其就业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申请。申请材料应附:《吉林省基层就业人员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高校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录用手续、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银行卡复印件。各地经初审、公示后报省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分类核准,并由省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按申请人员毕业学校财政隶属关系分送各高校同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进行审核。 (四)资金拨付 经申请人员毕业学校同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审核,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后,由财政部门将代偿资金拨付给同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并由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将代偿资金拨付到申请人员银行卡中。 1
生源地大学生就业政策 二、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培训补贴 中小企业吸纳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岗位培训补贴。 (一)补贴范围 吸纳毕业3年以内未就业且在吉林省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工作满1年以上,并参加社会保险的中小企业。 (二)补贴标准及资金来源 每吸纳1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中小企业一次性3000元岗位培训补贴,所需资金由当地财政负责安排。 (三)申请程序 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可于每年9月30日前向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岗位培训补贴。申请材料应附:《吉林省中小企业岗位培训补贴申请表》,《吉林省中小企业申请岗位培训补贴人员名册》,中小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员工培训方案》,每名高校毕业生的《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复印件,中小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等凭证材料。 (四)资金拨付 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后,由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拨入中小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三、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 根据全省离校未就业且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数量情况,积极组织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 (一)人员范围 毕业3年以内离校未就业且在吉林省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 2
生源地大学生就业政策 (二)待遇标准 基本生活补助费由所在地财政部门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见习单位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60%的标准支付见习补贴。 (三)组织招募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负责组织,具体招募程序另文规定。 四、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 对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普遍进行创业培训,并按规定落实创业培训补贴。 (一)培训范围 各高校要根据本校创业培训需求情况,制定创业培训计划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依托原有教育培训组织积极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认定创业培训机构,培训创业师资,并按照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下达的指导性培训指标,免费对有创业意愿的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开展创业培训。 (二)教学管理 各创业培训机构在开办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班前,应将教学计划、培训大纲和《吉林省创业培训办班计划表》,报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方可开班,培训过程要全程录像。培训结束后,要对合格人员颁发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制作的《创业培训人员合格证》,并对学员档案进行归档,具体包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开班的批复,《创业培训办班计划表》,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创业培训机构批准文件复印件,创业培训学员名册(附学员联系电话),每名学员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或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出具的毕业学年大学生证明、《创业培训合格证》复印件、《创业培训学员入学登记表》、《培训班期末评估表》、《创业计划书》、创业人员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需要存档的材料。档案材料应保存5年以上。 (三)补贴申请及资金来源 各创业培训机构可在创业培训班结束6个月后,携带上述档案材料,填报《吉林省创业培3
生源地大学生就业政策 训补贴申请表》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创业培训补贴。对参加创业培训后取得《创业培训人员合格证》,并在6个月内实现创业的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按1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6个月内没有实现创业的,按创业培训补贴标准的60%给予补贴。所需资金从当地就业专项资金中支出。 (四)资金拨付 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后,由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拨入高校创业培训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五、大学生创业园场所费用补贴 对进入创业孵化园(基地)进行孵化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实体,在场所有关费用方面给予适当资金补助。 (一)补贴范围 对进入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园(已享受当地政府优惠政策的除外)进行孵化的毕业3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含在校大学生)创业实体,在场租费、水电费等方面给予适当资金补助。 (二)补贴标准、方式及资金来源 依据创业实体与大学生创业园签订的入园协议书,按照创业园所在地相关费用标准及场所使用面积,对创业实体场租费补贴50%;水电费按实际缴纳金额补贴50%。所需资金从省级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 (三)申请程序 每年1月末前,各创业实体可向大学生创业园提出申请,并由大学生创业园统一为符合条件的创业实体申请上一年度补助资金。申请材料应附:《吉林省大学生创业园场所费用补贴资金申请表》,《吉林省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实体申请补贴明细表》,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大学生创业园批准文件、创业实体与大学生创业园签订的入园协议书、大学生创业园房产证明或租用证明复印件,每个创业实体场所使用面积证明、缴纳水电费票据证明复印件等材料。 具体申请程序:市(州)属以下各大学生创业园向所在地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申请,经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审核后,报同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4
生源地大学生就业政策 门审核,并于2月末前,按照申请省级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的有关规定,向省财政厅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申请资金补助。中省直单位大学生创业园由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后,向省财政厅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进行申报。 (四)资金拨付 对通过审核的中省直单位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实体,由省财政将补助资金拨付给大学生创业园,再由大学生创业园拨付给创业实体;市(州)、县(市、区)单位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实体,省财政将补助资金拨付给当地财政,再由当地财政将补助资金拨付给创业实体。 六、大学生创业园孵化毕业企业补贴 创业孵化园(基地)每孵化毕业(出园)1户大学生创业企业,对创业孵化园(基地)给予一次性岗位培训资金补助。 (一)补贴范围 大学生创业园(基地)每孵化毕业(出园)1户大学生(毕业5年以内)创业企业,并存活1年以上,根据毕业企业规模和带动就业人数情况,对大学生创业园(基地)给予一次性岗位培训资金补助。 (二)补贴标准及资金来源 根据毕业企业规模,按每带动1人就业给予3000元的标准予以资金补助,所需资金从当地就业专项资金中支出。 (三)申请程序 每年2月末前,各大学生创业园可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申请上一年度补助资金。申请材料应附:《吉林省大学生创业园孵化毕业企业补贴资金申请表》,《吉林省大学生创业园毕业企业明细表》,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大学生创业园批准文件复印件,《员工培训方案》,创业园与每个毕业企业签订的入园协议书,每个毕业企业的营业执照(种养殖证明)、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纳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带动就业人员名册,劳动合同,创业园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等凭证材料。 5
生源地大学生就业政策 (四)资金拨付 经当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审核,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后,由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拨入大学生创业园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七、小额担保贷款贴息 对毕业2年以内符合规定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在创业地申请不超过15万元贷款额度的财政贴息扶持。 (一)贴息范围及资金来源 对毕业2年以内符合规定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申请10-15万元(不含1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由担保机构同级财政部门对超过10万元以上的部分予以贴息扶持(10万以下部分按原渠道予以贴息),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支出。 (二)贴息程序 1、每季度结息日后5个工作日内,各级担保机构协助经办银 行将贴息资金申请和明细表报送同级财政部门。贴息资金申请应包括贷款发生额、贷款发生笔数、申请贴息资金额等内容。明细表包括每笔贷款的借款人名称、贷款金额、发放时间、期限等内容。 2、财政部门收到经办银行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审核拨付贴息资金。 3、年度终了后20日内,市(州)财政部门将本地区上一年度拨付贴息资金汇总情况及明细表报省级财政部门备案。 4、省本级担保机构按年度向省级财政部门申请贴息资金,财政部门在接到贴息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据实审核拨付。 八、企业吸纳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岗位培训补贴 企业吸纳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岗位培训补贴。 (一)补贴范围 吸纳毕业3年以内,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失业1年以上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或残疾高校毕业生,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工作满1年以上,并参加社会保6
生源地大学生就业政策 险的各类企业。 (二)补贴标准及资金来源 每吸纳1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给予用人企业一次性5000元岗位培训补贴,所需资金从当地就业专项资金中支出。 (三)申请程序 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可于每年9月30日前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岗位培训补贴。申请材料应附:《吉林省企业吸纳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岗位培训补贴申请表》,《吉林省企业吸纳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岗位培训补贴人员名册》,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员工培训方案》,每名高校毕业生的《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 “零就业家庭”证明、残疾人证明)、劳动合同等原件和复印件,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复印件,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等凭证材料。 (四)资金拨付 经当地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后,由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拨入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企业吸纳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给予用人单位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一)补贴范围 吸纳毕业3年以内,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失业1年以上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或残疾高校毕业生,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工作满1年以上,并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 (二)补贴标准、期限和资金来源 按照企业为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应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所需资金从当地就业专项资金中支出。 7
生源地大学生就业政策 (三)申请程序 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可于每年9月30日前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就业服务机构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材料应附:《吉林省企业吸纳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吉林省企业吸纳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人员名册》,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员工培训方案》,每名高校毕业生的《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 “零就业家庭”证明、残疾人证明)、劳动合同等原件和复印件,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复印件,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等凭证材料。 (四)资金拨付 经当地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后,由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拨入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十、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 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一)补贴范围 毕业3年以内,自主创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失业1年以上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或残疾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期限和资金来源 按照自主创业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所需资金从自主创业人员创业所在地就业专项资金中支出。 (三)申请程序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于每年9月30日前向创业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就业服务机构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材料应附:《吉林省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创业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 “零就业家庭”证明、残疾人证明),创业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复印件,创业企业在银行开设的8
生源地大学生就业政策 基本账户等凭证材料。 (四)资金拨付 经当地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后,由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拨入创业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或创业者个人账户。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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