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15篇(完整文档)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1、用电的安全。夏季天气炎热,人们穿着单薄且皮肤多汗,相应增加了触电的危险。另外这段时间潮湿多雨,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有所降低。这就使夏季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15篇,供大家参考。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篇1
1、用电的安全。夏季天气炎热,人们穿着单薄且皮肤多汗,相应增加了触电的危险。另外这段时间潮湿多雨,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有所降低。这就使夏季成为电气安全事故的易发季节。抓好电气安全防范显得尤其重要。
2、防暑降温安全。夏季天气高温干燥,连续超负荷地工作容易造成中暑事故的发生。只有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才能从消除季节性的安全隐患。公司生产一线人员要配备必要的防暑药品,并有专人负责做好含盐饮料和茶水供应。
3、个人防护用品的穿戴。为了保护特种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作业人员必须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佩带好安全帽、高空作业时系好安全带,这些东西一般都是比较厚实的。天气炎热穿上这些东西会让人觉得更热,于是一些工人在工作过程中放弃了穿戴。一旦危险来临连最基本的防护都没有了,使得原本不是伤害很大的事故变得比较严重。
4、设备与材料安全。对塔吊、升降机械等大型机具的搭拆,脚手架的搭拆,等应进行重点管理,拆装人员严格遵守拆装方案和技术交底,安全管理人员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机械设备及时按规范要求防雷接地;遇六级以上大风,各种大型机械、脚手架搭拆应停止施工;注意做好现场排水工作,保证排水畅通;现场各安全设施要加强检查,做好防护工作,特别是对安全防护装置、设施、要定时进行检查,使其处于良好状态,以防不测。材料、用品应注意防晒,仓库材料堆放要整齐,保证通风良好,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存放。
5、消防安全。落实各项防火制度,消防设施配备齐全,严格控制明火作业,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同时对易燃易爆品要加强储存和使用管理工作。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篇2
一、演练形式:桌面演练
二、演练目的:
为了让广大员工深入了解和认识防暑降温工作工人中暑后,如何进行应急救援工作。
三、时间:20xx年6月12日
地点:现场项目部会议室演练领导小组成员: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徐培x、卢汉x、何杰x、蔡益x、周x新、陈x源、林沛x、李x春、许树x、林x生
四、演练方案交底会议
20xx年6月12日下午14时30分【】在现场项目部会议室召开防暑降温应急救援演练方案会议,由项目部经理主持全体班组负责人和演练人员参加,安全主任根据建集四建【20xx】72号(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并按照夏季防暑降温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交底,讲解夏季天气炎热露天作业时特别容易引起中暑及发生中暑的紧急处理方法,然后介绍预防中暑的办法。
1、中暑的症状因高温或烈日暴晒引起人体体温调节功能紊乱所造成的一类急性疾病。一般分为中暑衰竭、中暑高热、中暑痉挛、日射病等。
2、发生中暑的应急措施
(1)、有中暑先兆及轻症者:立即离开高温作业环境,到阴凉、安静、空气流通处休息,松解衣服,并给清凉饮料淡盐水或浓茶。
(2)、重症或高热型者:需急救:a、迅速降温,置病人于凉爽通风处,解开衣服。b、头部、两腋下,腹股沟区等处置冰袋(有条件时)。c、用冰水、冷人、酒精擦身或喷淋。最终使肛温降至38℃左右,并防止温度复升。d、按摩四肢,防止血液淤滞。
(3)、热痉挛者除上述处理外,给予饮用含盐饮料,有条件时静滴500~1000ml生理盐水即可。
(4)对病情严重的病人,要立即动用各种手段,尽快把病人送往医院。
3、防暑降温具体措施
(1)、调整开工时间。安排铁工在16:00以后开工;
(2)、长期暴晒的木工、铁工加工场要搭设遮阳蓬;
(3)、45岁以上或身体状况较差的工人严禁从事烈日暴晒下的人高处作业、高支模等施工。
(4)、早上提早开工,延迟下午开工时间和收工时间,使工作时间尽量保持在较为凉爽的时段。
四、演练总结
1、经过这次防暑降温应急救援演练,使广大员工思想上重视防暑降温工作,自觉做到早开工,晚收工,避免中午炎热时间作业。知道了作业叫做中暑,遇到中暑怎样处理,怎样报告方法。也掌握了平时要有充足休息时间,并要做到宿舍通风和降温措施。
2、希望本次桌面演练能增强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为做好今年夏季防暑降温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篇3
为了贯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应对潜在的防暑降温事故隐患,保证职工的人身安全,明确应急救援程序,保证急救预案有序施行,特编制该预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1、演习时间:20xx年xx月xx日13:00——13:30。
2、演习地点:生产部xx横切机组操作侧1#堆垛周边区域。
3、参加演习人员:演习领导小组、甲作业区、仓库甲班、翻包组。
1、组长:xx。
2、副组长:xx(指挥)、xx(组织)、xx(组织)。
3、策划:xx。
4、组员:xx、xx、xx。
急救箱(医用酒精、人丹、十滴水、藿香正气水、绷带、消毒液)、通讯工具、毛巾、矿泉水、电风扇。
1、横切员工xx在1#堆垛作业时,中暑倒在地上(模拟事故),班长xx发现后,通知当班作业长xx。
2、作业长xx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演习领导小组,同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进行现场施救。
3、xx:在施救的同时对现场进行隔离保护,疏散无关人员,保护事故现场。
1、搬移:作业长xx组织现场人员将中暑员工xx迅速抬到通风、阴凉、甘爽的地方,使其平卧,头部抬高,并解开衣扣,松开腰带,袖口。
2、降温:将患者头部捂上湿毛巾,用冷水擦浴,加速散热,但不能直接对着病人吹风,防止造成感冒。
3、补水:如中暑者神志清醒,无恶心、呕吐,可饮用盐汽水,起到降温、补充血容量的作用。在补充水分时,不可急于补充大量水分,避免引起呕吐、腹痛、恶心等症状。
4、促醒:病人若已失去知觉,可指掐人中、合谷等穴,使其苏醒。若呼吸停止,应立即实施人工呼吸。
5、转送:对于重症中暑病人,须及时送医诊治。运送途中要尽可能的进行物理降温,保护大脑、心肺等重要脏器。可采用头部冷敷,或用医用酒精擦浴直到皮肤发红。
6、紧急救护后中暑员工缓慢苏醒。
7、作业长严伟确认后向演习领导小组报告防暑降温应急预案现场演练完成。
八、演习领导小组总结此次演练后宣布演习结束。
九、演习人员撤离演习地点,各机组恢复作业。
十、总结演习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改进计划。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篇4
1、了解高温预警信号,知道中暑易发人群。了解中暑的症状。
2、知道如何预防中暑。中暑后能及时采取正确的措施。
3、了解十大消暑神器。
了解中暑的症状,知道如何预防中暑。
认识中暑后采取哪些措施施救。
一、导入课题
1、同学们,夏季气温高,有些同学在长时间在户外活动,很容易晕倒?这是怎么了呢?这节课我们就来讲一讲“中暑”。
二、交流:哪些人容易中暑呢?
(1)老人、体弱者。
(2)小孩子。
(3)肥胖者。
(4)露天工作者。
三、认识:中暑后有哪些症状呢?
1、轻度:口渴多汗、头晕恶心、四肢无力,精神不振。应对措施:及时转到阴凉处,补充水和盐分。
2、重度:面色苍白、四肢湿冷、血压下降、昏迷抽搐应对措施:应及时就医,以免贻误时机。
四、如何预防中暑呢?
1、补充水分,可以喝淡盐水。
2、保证充足的睡眠。
3、出行时穿浅色的衣服,准备好防暑药或防晒用具。
4、多吃蔬菜和水果。
5、阳光最强烈的时间段最好不要出行或运动。
五、中暑后怎么办呢?
1、如图,迅速将患者转移到阴凉通风的地方,松开或脱掉衣服,用扇子或电风扇为其扇风,以利于患者呼吸和散热。
2、用冷水浸湿的毛巾或冰袋放在患者的头部,并用湿冷的毛巾擦拭身体,如果有酒精的话也可以,帮助患者快速地散热。
3、如果患者意识还比较清醒,及时地服用解暑的药物,如藿香正气水等,再多喝一些淡盐水、绿豆汤、茶水,以补充体内水分。
4、对于昏迷不醒的患者,可用大拇指按压人中,促使其苏醒,同时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或赶紧将其送往医院救治。
六、了解十大消暑神器。
1、绿豆。绿豆汤有清热解毒、止渴消暑的功效。
2、荷叶。干荷叶性辛凉,具有解热、清暑利湿作用。
3、苦瓜。清热祛暑、利尿凉血、解劳清心。
4、西瓜。西瓜清热解暑、除烦止渴,降血压。
5、热茶。喝热茶使皮肤表面散热加快,感觉更凉爽。
6、鸭肉。具有滋补、养胃、消水肿、止热痢、止咳化痰等功效。
7、姜。具有发汗解表,温肺止咳,清热解毒的功能。
8、扇子。能加快空气流动,使汗液蒸发加快,从而感到凉爽。
9、游泳。防暑降温的同时锻炼身体。消除疲劳,保持精力。
10、午睡。午睡能消除疲劳,保持精力。
七、了解高温预警信号。
1、高温橙色预警:天气闷热,一般指连续3天日最高气温将在35℃以上。
2、高温黄色预警:天气炎热,一般指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要升至37℃以上。
3、高温红色预警:天气酷热,一般指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40℃以上。
八、总结。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篇5
1、了解高温预警信号,知道中暑易发人群。了解中暑的症状。
2、知道如何预防中暑。中暑后能及时采取正确的措施。
3、了解十大消暑神器。
了解中暑的症状,知道如何预防中暑。
认识中暑后采取哪些措施施救。
一、导入课题
1、同学们,夏季气温高,有些同学在长时间在户外活动,很容易晕倒?这是怎么了呢?这节课我们就来讲一讲“中暑”。
二、交流:哪些人容易中暑呢?
(1)老人、体弱者。
(2)小孩子。
(3)肥胖者。
(4)露天工作者。
三、认识:中暑后有哪些症状呢?
1、轻度:口渴多汗、头晕恶心、四肢无力,精神不振。应对措施:及时转到阴凉处,补充水和盐分。
2、重度:面色苍白、四肢湿冷、血压下降、昏迷抽搐应对措施:应及时就医,以免贻误时机。
四、如何预防中暑呢?
1、补充水分,可以喝淡盐水。
2、保证充足的睡眠。
3、出行时穿浅色的衣服,准备好防暑药或防晒用具。
4、多吃蔬菜和水果。
5、阳光最强烈的时间段最好不要出行或运动。
五、中暑后怎么办呢?
1、如图,迅速将患者转移到阴凉通风的地方,松开或脱掉衣服,用扇子或电风扇为其扇风,以利于患者呼吸和散热。
2、用冷水浸湿的毛巾或冰袋放在患者的头部,并用湿冷的毛巾擦拭身体,如果有酒精的话也可以,帮助患者快速地散热。
3、如果患者意识还比较清醒,及时地服用解暑的药物,如藿香正气水等,再多喝一些淡盐水、绿豆汤、茶水,以补充体内水分。
4、对于昏迷不醒的患者,可用大拇指按压人中,促使其苏醒,同时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或赶紧将其送往医院救治。
六、了解十大消暑神器。
1、绿豆。绿豆汤有清热解毒、止渴消暑的功效。
2、荷叶。干荷叶性辛凉,具有解热、清暑利湿作用。
3、苦瓜。清热祛暑、利尿凉血、解劳清心。
4、西瓜。西瓜清热解暑、除烦止渴,降血压。
5、热茶。喝热茶使皮肤表面散热加快,感觉更凉爽。
6、鸭肉。具有滋补、养胃、消水肿、止热痢、止咳化痰等功效。
7、姜。具有发汗解表,温肺止咳,清热解毒的功能。
8、扇子。能加快空气流动,使汗液蒸发加快,从而感到凉爽。
9、游泳。防暑降温的同时锻炼身体。消除疲劳,保持精力。
10、午睡。午睡能消除疲劳,保持精力。
七、了解高温预警信号。
1、高温橙色预警:天气闷热,一般指连续3天日最高气温将在35℃以上。
2、高温黄色预警:天气炎热,一般指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要升至37℃以上。
3、高温红色预警:天气酷热,一般指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40℃以上。
八、总结。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篇6
目前,全省大部分地区陆续进入盛夏时节,为做好职工防暑降温工作,预防高温中暑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防暑降温工作的组织协调
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高温天气作业可能对职工身心带来的不利影响,高度重视夏季劳动保护工作,将防暑降温作为当前的重点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早安排部署,推动降暑降温工作落实到企业,落实到班组,落实到职工。要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在工作部署、信息通报、专项整治和检查巡查等方面形成合力,统筹推进本地区、本单位防暑降温工作。
二、督促用人单位落实防暑降温措施
各级工会要认真履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职责,督促用人单位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12〕89号)的有关规定,落实各项防暑降温措施。充分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网络作用,深入高温作业、露天施工、高空作业、危险品储运等重点场所,开展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督促整改。基层和企业工会要结合夏季安全生产和防暑降温工作特点,督促用人单位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适当减少高温时段作业和减轻劳动强度;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保证工作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防暑降温清凉饮料及必需药品。
三、深入开展暑期服务职工活动
各级工会要集中开展“送清凉”等服务职工活动。深入户外作业集中、农民工集中的用人单位进行走访慰问,了解职工防暑降温需求,发放防暑降温用品,提供健康咨询、防暑降温知识培训等服务。依托工会职工服务中心、站点和社会力量,积极推动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建设,为建筑、环卫等户外作业者提供避暑休息场所,使服务职工活动贴近职工实际需要。
四、广泛开展防暑降温知识宣传普及活动
各级工会要充分利用各种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宣传防暑降温法律法规和政策,普及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职业卫生知识,帮助广大职工提升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宣传活动要采用职工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不断扩大影响力,提升活动实效。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篇7
为贯彻落实教育局有关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我校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学校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本着“防范重于泰山”的思想,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以下防暑降温的应急方案。
一、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防暑降温工作领导小组。
2、认真组织学习关于防暑降温的有关文件,及时通报情况,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
二、各部门职责
(一)政教处、教务处
(1)做好高温期间的值班安排。
(2)如果出现高温天气需要临时停课的要在第一时间通知各班主任。
(3)做好高温天气因停电,停课时学生的活动安排。
(4)在高温期间做好防暑降温、安全等知识的教育工作。
(二)总务处
(1)在高温来临之前,组织人员对学校所有降温设施进行检查,如有损坏及时报修,确保在高温季节正常使用,并将情况及时通报各部门。
(2)做好防暑降温的细致工作(购买防暑降温的必要物品,如绿豆)。
(3)做好学校用电、用水(饮用水)、冰块等防暑降温必要物品保障工作。
(三)班主任
(1)各班主任要管理好班级的饮用水,确保学生饮用水的质量。
(2)班级的地面要及时洒水,学生要准备一条干净的毛巾,必要时用水浸湿伏在头上或颈上。
(3)在炎热时一定要勤观察学生的身体反映情况。
三、其它工作
防暑降温是一项全面性工作,全校各部门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随叫随到。各部门要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结合防暑降温工作和本岗位的实际情况,对职责范围工作进行一次检查,随时听候学校防暑降温领导小组的调遣,共同努力,通力协作,把今年的防暑降温工作做好。
四、具体措施
一是做好防暑宣传。利用校园广播、主题班会等多种宣传形式向学生宣传防暑降温常识,教育学生积极应对高温天气。积极引导师生在高温天气里保持平和心态,团结和谐,稳定学习工作。
二是加强饮食安全管理。学校加强小卖部卫生检查,必须进行消毒,必须打开门窗,保证通风。保障学生饮水卫生,防止感染胃肠道疾病。
三是减少学生户外运动。取消课间操、体育课等剧烈活动,避免学生长时间在户外暴晒、剧烈运动。
四是保证学生充分休息。加强值班力度,维护安全、安定的休息环境,保证学生的精神状态。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篇8
近年来,由于夏季高温天气导致从事户外作业的劳动者中暑甚至死亡的事件时有发生,给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害,成为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重要问题。为了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维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对《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60〉卫防钱字第207号)进行了修订,制定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维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存在高温作业及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
第三条 高温作业是指有高气温、或有强烈的热辐射、或伴有高气湿(相对湿度≥80%RH)相结合的异常作业条件、湿球黑球温度指数(WBGT指数)超过规定限值的作业。
高温天气是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
高温天气作业是指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在高温自然气象环境下进行的作业。
工作场所高温作业WBGT指数测量依照《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7部分:高温》(GBZ/T189.7)执行;高温作业职业接触限值依照《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执行;高温作业分级依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GBZ/T229.3)执行。
第四条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负责全国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防暑降温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合理布局生产现场,改进生产工艺和操作流程,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保证工作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第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落实以下高温作业劳动保护措施:
(一)优先采用有利于控制高温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从源头上降低或者消除高温危害。对于生产过程中不能完全消除的高温危害,应当采取综合控制措施,使其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二)存在高温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保证其设计符合国家职业卫生相关标准和卫生要求,高温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存在高温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高温日常监测,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四)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高温危害作业劳动者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五)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GBZ/T229.3)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作业。
第八条 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
(一)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调整作业时间,但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二)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三)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四)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第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和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职业卫生知识。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工作环境设立休息场所。休息场所应当设有座椅,保持通风良好或者配有空调等防暑降温设施。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救援的演习,并根据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数量及作业条件等情况,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足量的急救药品。
第十四条 劳动者出现中暑症状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救助措施,使其迅速脱离高温环境,到通风阴凉处休息,供给防暑降温饮料,并采取必要的对症处理措施;病情严重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送医疗卫生机构治疗。
第十五条 劳动者应当服从用人单位合理调整高温天气作息时间或者对有关工作地点、工作岗位的调整安排。
第十六条 工会组织代表劳动者就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劳动保护事项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者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第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第十八条 承担职业性中暑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经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九条 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二十条 工会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的高温作业、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措施实行监督。发现违法行为,工会组织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改正。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组织应当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监督。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与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用人单位整改或者停止作业;情节严重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用人单位及其负责人的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劳动保障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工作时间、工资津贴规定,侵害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改正。
第二十二条 各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会组织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会同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所称“以上”摄氏度(℃)含本数,“以下”摄氏度(℃)不含本数。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60年7月1日卫生部、劳动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公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篇9
为贯彻落实教育局有关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我校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学校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本着“防范重于泰山”的思想,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以下防暑降温的应急方案。
一、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防暑降温工作领导小组。
2、认真组织学习关于防暑降温的有关文件,及时通报情况,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
二、各部门职责
(一)政教处、教务处
(1)做好高温期间的值班安排。
(2)如果出现高温天气需要临时停课的要在第一时间通知各班主任。
(3)做好高温天气因停电,停课时学生的活动安排。
(4)在高温期间做好防暑降温、安全等知识的教育工作。
(二)总务处
(1)在高温来临之前,组织人员对学校所有降温设施进行检查,如有损坏及时报修,确保在高温季节正常使用,并将情况及时通报各部门。
(2)做好防暑降温的细致工作(购买防暑降温的必要物品,如绿豆)。
(3)做好学校用电、用水(饮用水)、冰块等防暑降温必要物品保障工作。
(三)班主任
(1)各班主任要管理好班级的饮用水,确保学生饮用水的质量。
(2)班级的地面要及时洒水,学生要准备一条干净的毛巾,必要时用水浸湿伏在头上或颈上。
(3)在炎热时一定要勤观察学生的身体反映情况。
三、其它工作
防暑降温是一项全面性工作,全校各部门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随叫随到。各部门要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结合防暑降温工作和本岗位的实际情况,对职责范围工作进行一次检查,随时听候学校防暑降温领导小组的调遣,共同努力,通力协作,把今年的防暑降温工作做好。
四、具体措施
一是做好防暑宣传。利用校园广播、主题班会等多种宣传形式向学生宣传防暑降温常识,教育学生积极应对高温天气。积极引导师生在高温天气里保持平和心态,团结和谐,稳定学习工作。
二是加强饮食安全管理。学校加强小卖部卫生检查,必须进行消毒,必须打开门窗,保证通风。保障学生饮水卫生,防止感染胃肠道疾病。
三是减少学生户外运动。取消课间操、体育课等剧烈活动,避免学生长时间在户外暴晒、剧烈运动。
四是保证学生充分休息。加强值班力度,维护安全、安定的休息环境,保证学生的精神状态。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篇10
一、目的
为了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工作,为切实做好夏季施工现场防暑降温工作,保障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不断地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的工人中暑和其他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规划本方案。
二、使用范围
双福生产厂所有人员及实习生
三、名词定义
1)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为一般高温天气;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为中度高温天气;
3)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为强度高温天气;
4)持续高温指连续5天以上“高温日”
5)高温天气作业是指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在高温自然气象环境下进行的作业。
四、实施时间
20xx年7月~20xx年10月(如室外温度持续36℃以上,实施日期适当顺延)
五、相关要求
1)法规要求:渝府办发〔20xx〕166号
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市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调整作业时间,但因抢险救灾、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
(一)一般高温天气,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
天作业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应当切实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制定并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确保防暑降温设备、器材正常运行。
(二)中度高温天气,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应按照安监总安健〔20xx〕89号文件有关
规定执行,并暂停12―16时高温时段室外露天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必须在高温时段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合理调整作息时间,并采取防暑降温措施。
(三)强度高温天气,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必须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合理调
整作息时间,并采取防暑降温措施。
2)现场现状:
(一)由于总装车间较热;上班时间一直当晒,不通风,顶棚是板房吸热,夏季温度可达到五十几度;(二)总装分厂现场实际温度比重庆天气报的温度高2°以上,7月9日总装分厂已有4名员工中暑;
六、费用预算:
58981元
(一)防暑用品预算:¥15,400元
(二)清凉饮料预算:¥18,300元
(三)降温设备预算:¥25,281元
1)夏季高温作业时间调整
备注:
7月中旬~10月预估有65天温度达到35°以上,温度在35°以上为四大车间准备以下降温食品:
1、绿豆汤:绿豆30斤/天
2、白糖10斤/天
3、解暑茶水:1斤/天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篇11
第一条 为了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维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存在高温作业及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
第三条 高温作业是指有高气温、或有强烈的热辐射、或伴有高气湿(相对湿度≥80%RH)相结合的异常作业条件、湿球黑球温度指数(WBGT指数)超过规定限值的作业。
高温天气是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
高温天气作业是指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在高温自然气象环境下进行的作业。
工作场所高温作业WBGT指数测量依照《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7部分:高温》(GBZ/T189.7)执行;高温作业职业接触限值依照《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执行;高温作业分级依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GBZ/T229.3)执行。
第四条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负责全国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防暑降温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合理布局生产现场,改进生产工艺和操作流程,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保证工作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第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落实以下高温作业劳动保护措施:
(一)优先采用有利于控制高温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从源头上降低或者消除高温危害。对于生产过程中不能完全消除的高温危害,应当采取综合控制措施,使其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二)存在高温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保证其设计符合国家职业卫生相关标准和卫生要求,高温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存在高温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高温日常监测,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四)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高温危害作业劳动者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五)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GBZ/T229.3)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作业。
第八条 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
(一)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调整作业时间,但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二)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三)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四)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第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和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职业卫生知识。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工作环境设立休息场所。休息场所应当设有座椅,保持通风良好或者配有空调等防暑降温设施。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救援的演习,并根据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数量及作业条件等情况,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足量的急救药品。
第十四条 劳动者出现中暑症状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救助措施,使其迅速脱离高温环境,到通风阴凉处休息,供给防暑降温饮料,并采取必要的对症处理措施;病情严重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送医疗卫生机构治疗。
第十五条 劳动者应当服从用人单位合理调整高温天气作息时间或者对有关工作地点、工作岗位的调整安排。
第十六条 工会组织代表劳动者就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劳动保护事项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者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第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第十八条 承担职业性中暑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经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九条 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二十条 工会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的高温作业、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措施实行监督。发现违法行为,工会组织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改正。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组织应当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监督。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与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用人单位整改或者停止作业;情节严重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用人单位及其负责人的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劳动保障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工作时间、工资津贴规定,侵害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改正。
第二十二条 各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会组织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会同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所称“以上”摄氏度(℃)含本数,“以下”摄氏度(℃)不含本数。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60年7月1日卫生部、劳动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公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篇12
随着夏季高温天气的到来,为保证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健康。我项目根据现阶段施工具体情况特制定此防暑降温措施,并将责任具体落实到人,降温药品也落实到位。
一、气象学将日最高气温大于或等于35摄氏度定义为高温日,连续5天以上高温日称作持续高温。气温过高,人的胃肠功能因受暑热刺激,其功能就会相对减弱,容易发生头重倦怠、胸脘郁闷、食欲不振等不适,甚至引起中暑,伤害健康。
二、防暑降温具体措施:
1、天气热,尽量避免在强烈阳光下进行施工作业,特别是中午高温时段(12:00-2:00);
2、在施工作业现场尽可能采取防晒措施,多洒水保持清凉舒适环境,对长时间在烈日下作业人员要进行轮班调换,避免高温作业时间过长。
3、多喝水,特别是盐开水,随身携带防暑药物,如:人丹、清凉油、风油精等。
4、采取有效的防暑降温措施,加强对工人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合理调配工人的作业时间(上午7:00-11:00,下午2:00-6:00),避免高温时段室外作业,减轻劳动强度。在饮食上加以调节,喝些绿豆汤,用莲子、薄荷、荷叶与粳米、冰糖煮粥不仅香甜爽口,还是极好的清热解暑良药,可以有效地防暑降温,避免发生中暑。
5、常被药品,仁丹、十滴水、藿香正气水、清凉油、金银花、荷叶。
6、一旦发生中暑,应将病人抬到阴凉通风的地方,躺下休息,给病人解开衣扣,用冷毛巾敷在病人的头上和颈部,严重者送往附近的医院治疗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篇13
一、目的:
进入盛夏季节,为避免因高温酷暑引发安全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不断地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的工人中暑和其他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各车间、科室要高度重视,采取措施,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现就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措施如下:
二、成立防暑降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环科,xxx任主任。
办公室电话7346
三、防暑降温的具体措施:
(一)、认真落实防暑降温责任制。各车间、科室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抓好生产现场防暑降温工作的具体要求,要以一线员工生命和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落实责任制,制定应急预案,狠抓防范措施落实,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的工人中暑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全面组织开展夏季安全检查。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把防范夏季高温和强对流天气等自然灾害引发的各类事故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全面组织各专业科室、车间进行季节性排查,落实
制定预防措施,全力遏制高温期间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维修期间的作业安全。要突出重点项目隐患治理,特别是对电、气焊作业、有限空间、高空作业等进行监管,严格落实检修前的安全防范措施。参加检修的人员都应严格遵守《检修安全环保方案》的安全措施。开好检修班前会,向参加检修的人员进行“五交”,即交施工任务、交安全措施、交安全检修方法、交安全注意事项、交遵守有关安全规定。监护人一定要自始至终在现场监护,不能擅离岗位,认真检查施工现场,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四)、加强危化品的安全管控。针对气温升高易造成危险化学品挥发、泄漏和爆燃的情况,要加大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力度,做好危险化学品装置和管道的防爆、防雷电、防泄漏等的工作,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的通风、降温、防水、防潮、防火、防爆、防雷等措施,仓库、泵房应随时通风换气,储罐应确保报警装置的完好;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要做到“一日三检”和“三定”(即定量储存、定时测温、定时通风);装卸站台要做好防雷、防静电、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置的准备工作,装车过程中严格控制装车流速,防止静电积聚。为避开高温天气,苯加氢储运、焦油储运、焦油改质沥青装卸车台在11:00至15:00期间禁止装卸作业。
(五)、加强工作中的轮换休息。根据作业活动的环节,调整劳动组织,检维修作业人员采取间歇作业方式,现场其他操作
人员缩短一次连续作业时间,加强工作中的轮换休息。
(六)、保证现场饮水供应充足。综合办公室全面负责各类防暑降温用品、饮用水的联系领用、分发工作,供给车间足够的合乎卫生要求的饮用水、饮料、防暑茶及各种汤类等,有效地防暑降温,避免发生中暑事件。
(七)、落实防暑降温物品。安全环保科负责车间防暑降温药品的发放及员工药品服用的跟踪检查工作。加强对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要求操作工在作业前服用或涂抹防暑药物,如:人丹、清凉油、风油精等,并落实每一位工人的防暑降温物品。
(八)、切实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要切实做好现场及宿舍的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对饮用水加强对夏季易发疾病的监控,现场作业人员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时,应及时向调度、安全环保科报告。宿舍卫生要做干净,屋内要适度通风,注意个人卫生,经常使用洗手液(肥皂)和清水洗手,尤其在咳嗽或打喷嚏后。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然后将纸巾丢进垃圾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提高员工防疫能力,确保人身安全。
(九)、做好夏季防火工作。针对夏季炎热、天气干燥,火灾事故易于发生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预防火灾措施,电仪车间组织对配电室、油泵房等易燃场所进行定期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避免事故发生。
(十)、做好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各科室、车间要认真制定防暑、防汛、防火、防中毒应急预案,做好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的
准备。安排好高温、强对流天气期间的值班工作,发生险情和事故,必须立即上报,并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严防事故扩大。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篇14
为了贯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应对潜在的防暑降温事故隐患,保证职工的人身安全,明确应急救援程序,保证急救预案有序施行,特编制该预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1、演习时间:20xx年xx月xx日13:00——13:30。
2、演习地点:生产部xx横切机组操作侧1#堆垛周边区域。
3、参加演习人员:演习领导小组、甲作业区、仓库甲班、翻包组。
1、组长:xx。
2、副组长:xx(指挥)、xx(组织)、xx(组织)。
3、策划:xx。
4、组员:xx、xx、xx。
急救箱(医用酒精、人丹、十滴水、藿香正气水、绷带、消毒液)、通讯工具、毛巾、矿泉水、电风扇。
1、横切员工xx在1#堆垛作业时,中暑倒在地上(模拟事故),班长xx发现后,通知当班作业长xx。
2、作业长xx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演习领导小组,同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进行现场施救。
3、xx:在施救的同时对现场进行隔离保护,疏散无关人员,保护事故现场。
1、搬移:作业长xx组织现场人员将中暑员工xx迅速抬到通风、阴凉、甘爽的地方,使其平卧,头部抬高,并解开衣扣,松开腰带,袖口。
2、降温:将患者头部捂上湿毛巾,用冷水擦浴,加速散热,但不能直接对着病人吹风,防止造成感冒。
3、补水:如中暑者神志清醒,无恶心、呕吐,可饮用盐汽水,起到降温、补充血容量的作用。在补充水分时,不可急于补充大量水分,避免引起呕吐、腹痛、恶心等症状。
4、促醒:病人若已失去知觉,可指掐人中、合谷等穴,使其苏醒。若呼吸停止,应立即实施人工呼吸。
5、转送:对于重症中暑病人,须及时送医诊治。运送途中要尽可能的进行物理降温,保护大脑、心肺等重要脏器。可采用头部冷敷,或用医用酒精擦浴直到皮肤发红。
6、紧急救护后中暑员工缓慢苏醒。
7、作业长严伟确认后向演习领导小组报告防暑降温应急预案现场演练完成。
八、演习领导小组总结此次演练后宣布演习结束。
九、演习人员撤离演习地点,各机组恢复作业。
十、总结演习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改进计划。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篇15
第一条 为了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维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存在高温作业及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
第三条 高温作业是指有高气温、或有强烈的热辐射、或伴有高气湿(相对湿度≥80%RH)相结合的异常作业条件、湿球黑球温度指数(WBGT指数)超过规定限值的作业。
高温天气是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
高温天气作业是指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在高温自然气象环境下进行的作业。
工作场所高温作业WBGT指数测量依照《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7部分:高温》(GBZ/T189.7)执行;高温作业职业接触限值依照《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执行;高温作业分级依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GBZ/T229.3)执行。
第四条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负责全国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防暑降温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合理布局生产现场,改进生产工艺和操作流程,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保证工作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第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落实以下高温作业劳动保护措施:
(一)优先采用有利于控制高温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从源头上降低或者消除高温危害。对于生产过程中不能完全消除的高温危害,应当采取综合控制措施,使其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二)存在高温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保证其设计符合国家职业卫生相关标准和卫生要求,高温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存在高温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高温日常监测,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四)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高温危害作业劳动者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五)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GBZ/T229.3)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作业。
第八条 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
(一)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调整作业时间,但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二)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三)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四)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第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和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职业卫生知识。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工作环境设立休息场所。休息场所应当设有座椅,保持通风良好或者配有空调等防暑降温设施。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救援的演习,并根据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数量及作业条件等情况,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足量的急救药品。
第十四条 劳动者出现中暑症状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救助措施,使其迅速脱离高温环境,到通风阴凉处休息,供给防暑降温饮料,并采取必要的对症处理措施;病情严重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送医疗卫生机构治疗。
第十五条 劳动者应当服从用人单位合理调整高温天气作息时间或者对有关工作地点、工作岗位的调整安排。
第十六条 工会组织代表劳动者就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劳动保护事项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者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第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第十八条 承担职业性中暑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经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九条 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二十条 工会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的高温作业、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措施实行监督。发现违法行为,工会组织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改正。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组织应当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监督。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与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用人单位整改或者停止作业;情节严重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用人单位及其负责人的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劳动保障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工作时间、工资津贴规定,侵害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改正。
第二十二条 各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会组织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会同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所称“以上”摄氏度(℃)含本数,“以下”摄氏度(℃)不含本数。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60年7月1日卫生部、劳动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公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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