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场施工方案4篇
足球场施工方案为提高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水平,夯实足球人才根基,根据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全国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规划(20xx-20xx年)的通知》(发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足球场施工方案4篇,供大家参考。
足球场施工方案篇1
为提高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水平,夯实足球人才根基,根据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全国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规划(20xx-20xx年)的通知》(发改社会[20xx]987号)和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等六单位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我省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要求,20xx年省预算内设立“青少年校园足球场地建设专项”。按照《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法》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必要性
据调查,目前我省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及试点县(区)足球场地的数量和质量在全国均处于相对落后地位,足球场地数量不足、球场质地偏低问题突出。为探索校园足球工作路径、积累发展经验,20xx-20xx年,国家认定了我省609所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2个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县(区)和6个省级试点县(区)。实施青少年校园足球场地建设专项,推进足球特色学校特别是试点县(区)特色学校足球场地建设,既是落实国家大力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战略任务的需要,也是拉长我省校园足球场地建设短板、夯实我省校园足球发展基础的现实需要。
二、实施目标及任务
1、总体目标:计划用3年时间,重点对现有的8个国家级和省级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县(区),以及非试点县特色学校的部分足球场地进行提质改造,使之拥有较好条件的足球场地,并达到特色学校标准。
2、年度任务:20xx年,重点支持8片11人制标准场地和14片7人制场地的提质改造。
三、实施原则
1、申报项目必须在已经认定的609所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里遴选;
2、申报学校应选择在校学生人数多、校园足球工作绩效考核良好等级以上的学校;
3、项目学校无标准足球场地,且现有一片可改造为11人制或7人制标准的沙土足球场地;
4、申报项目必须完成立项审批,具备年内开工条件,并承诺于20xx年8月31日之前竣工。
四、实施范围及标准
1、实施范围:2个国家级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区分别申报1个11人制足球场地和1个7人制足球场地项目;6个省级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县(区)各申报1个11人制足球场地项目;6个无试点县(区)市州各申报2个7人制足球场地项目。
2、建设标准:标准足球场即11人足球场,比赛场地长90-120米,宽45-90米,宜按105米X68米设置。7人制足球场比赛场地长65-68米,宽45-48米。均应提供较比赛场地更大的草坪延展区,周围区域范围应满足安全缓冲的和竞赛工作的需要。
3、建设内容:铺设人造草坪,配置足球场地必要设施,有条件的学校可统筹考虑具备田径跑道、简易看台的多功能运动场。
4、补助标准:20xx年安排专项资金3000万元,11人制足球场每个补助不超过200万元,7人制足球场每个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五、申报要求
1、材料要求:
(1)市州发改部门的申请文件;
(2)项目立项审批文件;
(3)项目学校现有场地(附照片)、在校生人数和校园足球工作绩效考核等级的相关证明材料;
(4)县(区)发改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真实性承诺函和开工、竣工时间承诺函。
2、其它要求:
(1)发改部门商教育部门遴选符合条件的项目;
(2)申报项目必须同步纳入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国家重大项目库三年滚动计划;
(3)请于20xx年12月31日之前向省发改委申报。
六、安排程序
严格落实省预算内基建投资专项资金管理有关文件精神和《省发改委项目资金申报及安排管理实施细则》(湘发改投资[20xx]317号)规定,对本专项组织公开申报、公开筛选,并公示无异议后安排补助资金,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七、项目监管
项目资金下达后,项目单位应按申报内容及规模认真实施,接受我委检查稽察及财政、审计监督,按要求定期向我委报告项目建设进展。
足球场施工方案篇2
根据中央关于推动中国足球事业发展的有关精神,为落实国务院颁布的《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市青少年校园足球的整体发展,结合我市学校足球工作实际,特制定清远市校园足球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加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的意见》(体青字〔20xx〕12号)、《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教体艺〔20xx〕6号)为指导,将校园足球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逐步扩大校园足球规模,提高校园足球发展水平;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营造“阳光体育、快乐足球”的校园足球理念;以校园足球为载体,培养学生的足球兴趣,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让足球成为青少年学生终身受益的体育锻炼方式之一,促进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和德智体全面发展,推动我市青少年足球运动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
力争到20xx年,全市设立80所校园足球推广学校,创建20所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好100个校园足球场(7人以上场),培养100个以上足球教练员,组建100支校园足球队伍,吸引至少20万名青少年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校园足球活动(具体目标见附件2)。
三、主要任务
(一)大力推进校园足球普及。
各县(市、区)以及市直学校根据《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基本标准(试行)》(见附件5)和《广东省校园足球推广学校基本标准(试行)》(见附件6)指导辖区内校园足球试点学校建设,综合考虑区域分布、学段衔接等因素,做好整体谋划和布局,发展一定比例的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和推广学校,并要大力发展一批县(市、区)级的校园足球推广学校,充分发挥校园足球示范和引领作用。到20xx年,每个县(市、区)中小学校园足球推广学校不少于学校总数的30%。积极鼓励学校以年级、班级为基本单位组建校园足球队,因地制宜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足球训练活动和比赛,提高我市校园足球的普及水平。
推动校园足球与足球基地、足球产业融合发展。依托英德国家女足基地、清新三坑训练基地、恒大足球学校等,提升校园足球发展水平,力争为国家足球事业发展多做贡献。同时,将清远丰富的足球资源与旅游等产业对接起来,积极引导足球事业向足球产业发展。
(二)深化教学改革,实施足球课程教学。
以“循序渐进、普及知识、培养兴趣、健康快乐”为基本要求,有计划地逐步把足球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纳入中小学(中职学校)的体育课程。力争到20xx年,校园足球推广学校遍及全市各县(市、区),全市三分之一的中小学校开设足球课。鼓励和支持各级各类学校创造条件开设足球课,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爱足球、玩足球、懂足球、练足球。
(三)健全竞赛体系,完善校园足球赛制。
以省的校园足球联赛为主导,通过赛制设置让各学校代表队有更多的参加比赛、锻炼队伍的机会。市级每年组织一次校园足球赛事,并引导青少年学生参加经教育部门认可的各类社会(或企业)举办的公益性足球比赛和足球活动。校园足球项目推广学校和特色学校要积极引导和组织学生组建足球队,做到班级、年级和学校有足球队,每月有比赛,人人有机会参与。通过各类足球比赛和活动激发广大青少年学生参加校园足球活动的热情,培养对足球运动的兴趣爱好,逐渐掌握和提高足球运动技能。各县(市、区)教育局和体育局要组织好本区域校园足球联赛,指导学校组织开展好班级、年级和跨校之间的比赛和交流活动,逐步形成赛制稳定、等级分明、衔接有序、遍及校园的竞赛格局。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陈建华副市长为组长,教育、体育、发展改革、财政、共青团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清远市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1)。
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校园足球的宏观指导、统筹协调、综合管理。教育部门负责做好校园足球发展规划,落实足球课程开设和课外足球活动时间,完善教学、训练、竞赛体系建设等工作;体育部门负责对校园足球的指导,在足球教练员、裁判员培训、训练指导、竞赛组织及条件保障等方面,为校园足球发展提供支撑和服务;财政部门负责落实校园足球经费保障,用于校园足球的比赛、培训以及基本工作条件建设;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协助教育部门制定清远市校园足球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相关机制建立的意见和建议;共青团负责广泛发动青少年积极参与校园足球活动,将校园足球工作融入共青团的建设之中,使广大青少年充分认识开展校园足球的重要意义,自觉积极地投入到活动中去;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负责校园足球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各种形式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力推动校园足球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形成政府主导、学校主体、社会参与、家庭和媒体支持与配合的校园足球发展新格局。
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事机构,制定工作计划,并于20xx年9月底前将领导小组名单及工()作计划报清远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保障经费,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市、县两级财政设立校园足球专项经费,扶持全市校园足球活动的开展,对开展足球项目推广学校、足球特色学校、足球传统项目学校和承担各级校园足球参赛任务的学校,给予政策倾斜和经费支持。体育部门要加大彩票公益金支持校园足球发展的力度,每年从彩票公益金额中安排一定资金,资助校园足球学校,专项用于人才培养和开展足球竞赛活动。积极倡导全社会支持校园足球事业的发展,鼓励企业、社会团体、足球爱好者,从财力、物力、人力等方面给予赞助和支持。充分发挥学校自身的协调和统筹的能力,采取多渠道保证经费的支持,以此不断加大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的经费保障力度。
(三)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加强督导检查。
学校校长是开展校园足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有1名分管副校长具体负责校园足球工作,足球特色学校应配备不少于1名专职体育教师。按照分类指导原则,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和机制,定期对足球传统项目学校、足球特色学校、足球推广学校进行专项督导和评价,并邀请社会各界及家长委员参与,及时总结和交流工作经验,不断提升校园足球的质量。
(四)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足球师资力量。
有效整合资源,充实校园足球教师和教练员,切实加强足球师资队伍建设。从20xx年起,除积极推荐和选拨优秀体育教师参加国家、省举办的足球教练等专项培训以外,市教育局联合市体育局每年依托市足协、恒大足球学校等对体育教师进行足球教学、训练和裁判的专项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颁发培训证书并担任学校足球教师工作。每个校园足球项目推广学校和特色学校要配置1名以上专职足球教师,负责开展足球教学、指导学生足球队训练、组织学生足球赛事。各县(市、区)政府和相关学校,要切实解决校园足球师资不足问题,除聘用优秀退役运动员外,也可在社会上聘用具有足球专业知识技能,且对足球充满热情的人士承担校园足球课余训练、球队教练、比赛裁判和赛事组织等工作;也可聘请现役运动员、教练员和足球专业的大学生担任学校的足球指导员,充分调动各方面支持、参与我市校园足球推广工作的积极性。
(五)加大校园足球场地建设。
足球特色学校和足球推广学校100%建设有适合学校条件的足球场地,完全满足学生训练竞赛及课堂教学的需要。力争通过3年的努力,各县(市、区)70%以上的中小学校建设有符合学校实际的足球场地,基本满足学生训练竞赛及课堂教学的需要。通过委托授权、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分利用学校放寒、暑假时机,推动学校体育场地低价或免费向社会开放,建立学校和社会对场地的共享机制(相关规定见附件3)。
(六)建立健全“百队进百校”和校园足球夏令营活动机制。
由恒大足球学校倡导、市教育局牵头,建立“百队进百校”活动机制(活动方案见附件4),挑选我市100所中小学与恒大足球学校100支足球队自愿结对,开展结对合作,在开展校园足球教学、足球训练管理、竞赛体系建设、运动员互动交流、教练员和裁判员培训、优秀专业教练员进校园等方面实现有效衔接。落实“阳光体育,快乐足球”的重要理念,从20xx年起,市教育局每年与恒大足球学校共同举办足球夏令营活动,创新我市校园足球发展新模式。
(七)健全学校体育工作安全管理机制。
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校园足球安全教育,制订学生校内外足球活动和竞赛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园足球意外伤害应急管理机制,健全学校安全管理机制,最大限度降低学校组织体育活动的风险,解除校长、教师、家长的后顾之忧。
(八)大力宣传推广足球文化,营造校园足球文化氛围。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加大校园足球宣传力度,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校园足球、热爱校园足球、支持校园足球的良好氛围,建立和完善全社会关心、支持校园足球的全员参与机制,形成校园足球文化育人新格局。
足球场施工方案篇3
为进一步推动足球运动的发展,落实市政府《关于推进社会足球场地建设工作会议纪要》株府阅〔20xx〕2号文件精神,根据《株洲市20xx-20xx年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度重视足球运动发展,把振兴足球作为发展体育运动、建设体育强国的重要任务。株洲市是国家发改委选定的全国社会足球场设施建设重点推进城市,石峰区承担了重要的建设任务,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按期按质完成全区“十三五”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任务。
二、工作任务
市政府明确市文旅广体局作为项目业主,负责株洲市20xx-20xx年社会足球场地设施项目前期工作的开展、项目实施方案与合作协议的制定、项目主体招标工作、合作协议的签订与执行、项目运营过程中的监督与考核、项目的移交接收工作。各区县政府或平台公司负责完成各场地选址的`“三通一平”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在石峰区内的社会足球场设施建设场地有三块。
1、原十六中足球场。拟建成11人制。责任单位石峰区人民政府。主要任务:负责在3月20日之前,做好场地的“三通一平”工作并实现交地;在项目主体后期的建设过程中,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2、雪峰岭公园足球场。拟建成7人制。责任单位石峰区人民政府。主要任务:负责在3月20日之前,做好场地的“三通一平”工作并实现交地;在项目主体后期的建设过程中,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3、清水塘城市公园足球场。拟建成7人制。责任单位市清水塘集团、石峰区人民政府。主要任务:清水塘集团负责组织实施;石峰区政府负责做好相关的配合工作。
“三通一平”工作具体标准为:通水不小于dn25、通电负荷不小于10kv、以及通路至场地红线范围内,场地平整至规划设计地坪标高±300mm。
三、责任分工
区文旅体局:负责综合协调工作。
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在3月20日之前,按11人制标准做好原十六中足球场场地的“三通一平”工作,并按照《石峰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规定从预算、财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竣工、结算及移交等全过程组织实施。
田心村社区:负责在3月底之前,按7人制标准做好雪峰岭公园足球场场地的“三通一平”工作,并按照规定从预算、财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竣工、结算及移交等全过程组织实施。
区发改局:负责做好项目立项审批等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做好预算评审、财评等工作。
区住建局:负责“三通一平”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
清水塘街道、田心街道、铜塘湾街道、田心村社区、区循环集团:负责施工环境的协调和其他配合工作。
四、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20xx年2月20日前)。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全面启动建设工作。
2、全面落实(20xx年3月20日前)。按照责任分工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场地的“三通一平”工作,达到交地标准。
3、配合交地(20xx年6月20日前)。做好交地工作,并配合做好后期施工建设的各项工作。
五、工作保障
1、强化责任。各相关责任部门要切实履责,严格按照质量、进度要求完成任务,具体目标区政府将列入五问工作法考核内容。
2、资金保障。原十六中足球场“三通一平”工程资金由政府负责;雪峰岭公园足球场场地的“三通一平”工程资金由田心村社区负责。
3、密切配合。各相关责任部门要分工合作,积极作为,主动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全面完成任务。
足球场施工方案篇4
为确保到20xx年如期完成我市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任务,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大足球规划实施力度加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有关工作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河北省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规划(20xx-20xx年)》,到20xx年,实现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0.5块以上目标,全市需新建改造足球场地380块(包括5人制、7人制和11人制足球场,标准足球场指11人制)。其中,新建改造校园足球场地269块,社会足球场地111块。
二、任务分工
截至8月底,全市校园足球场地已完成405块,已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社会足球场地已完成17块,20xx年底前还需再新建改造社会足球场地94块。
(一)制定全市社会足球场地建设方案。按照全省20xx-20xx年的社会足球场建设任务,我市需建设111块社会足球场地,根据建设任务,制定全市社会足球场地建设方案,方案中要明确每块足球场地建设的县(市、区)、具体位置、制式、投资及资金来源,完成时限、责任人等。9月30日前将我市社会足球场地建设方案报送省体育局、省发展改革委。
(二)推动社会足球场地设施联动建设。通过城企联动、园场联动等方式,加快社会足球场地建设。积极推进体育公园建设,推动城市公园、郊野公园等城市绿地与社会足球场地兼容建设,优化绿地结构。新建综合公园在满足《公园设计规范》前提下,配建体育设施,并优先建设与场地匹配的中小型社会足球场地。探索在城市公共空间中复合体育功能,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建设各种形式的。标准、非标准足球场地,实现土地资源复合、集约利用,满足群众就近踢球需求。
(三)推动校园足球场地建设并与社会共享。市教育局要统筹抓好校园足球场地建设,鼓励支持学校足球场地建设,进一步增加数量、提高质量。新建中小学校要根据学校规模配套建设足球场地,现有学校可根据实际改造建设足球场地。建立校园与社会、社区与学区共建共享的良性机制,进一步化解安全风险,实现有序开放,不断提高校园足球场地综合利用率。对学校新建改造的足球场地,在满足对外开放条件并承诺向社会开放的,可根据有关规定认定为社会足球场地,并可按社会足球场地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
(四)加大公共体育普及工程实施力度。市发展改革委、市体育局指导各县做好社会足球场地项目储备,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对标准足球场地中央预算内投资按照平均总投资300万的60%给予补助,对其他制式足球场地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控制在30到50万。
(五)强化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要素保障。将足球场地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全民健身场地规划,预留建设空间,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将新增加足球场地建设用地列入年度用地计划。社会力量投资建设足球场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划拨方式供地,不符合划拨用地的营利性足球场地项目,可以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和租让结合等方式供地。市自然资源局督促指导各县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分级落实足球场地建设要求,支持利用存量用地、各类闲置土地建设足球场地。支持各县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委托管理等方式建设运营足球场地。各地要落实体育设施建设运营的税费减免政策,严格执行水、电、气、热等方面的价格优惠政策。
(六)加强统计和建档立卡工作。各县负责做好社会足球场地统计工作,每月按期向市体育局报送有关统计数据,统计范围为除校园足球场地外的本地区各系统、各行业、各种所有制形式新建改造的各类社会足球场地。统计内容包括足球场地基本情况和投资运营情况。体育、教育部门要对已建成的足球场地全部建档立卡,进行台账管理。市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按比例组织抽核,确保完成任务数据真实准确。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把足球场地设施建设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纳入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工程统筹推进。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完善保障机制,落实建设用地和建设资金。落实县级政府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确保足球场地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为召集人,发改、体育、教育、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城管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协调全市足球场地设施建设工作。指导各县(市、区)、管委会编制建设方案,督促落实建设任务。各县(市、区)建立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调、上下联动,形成推动工作落实的强大合力。10月10日前,各县要将工作机制建立情况报市体育局和市发改委。
(三)建立统计通报制度。建立社会足球场地建设月报告制度,各县(市、区)每月30日前指定专人向市体育局准确保送社会足球场地建设情况。市体育局每月进行通报,对建设进度缓慢的县(市、区),报送市政府主要领导,并抄送县(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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