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干部选拔任用报告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全市干部选拔任用报告,供大家参考。
今年以来,市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公正选人用人导向,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严格程序,规范运作,加强监督,切实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共研究调整干部*批次*人,其中提拔*人,平级调整*人。具体工作中,坚持做到“五个注重”:
一是注重高质量发展。市委坚持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放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去谋划、去把握、去推进,通盘考虑县(市、区)和市直机关领导班子调整配备,促进各级领导班子保持整体稳定,整体结构进一步优化,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整体功能进一步增强。坚持把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认真实施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综合考察评价办法,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选拔干部,注意年龄、专业、性格等方面的合理搭配,注重从基层有实践经验、懂经济、善管理的干部中选拔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坚持推进干部交流工作,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加大市直机关与县(市、区)、经济较发达与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干部交流力度,促进了干部资源合理流动、科学配置。
二是注重公正导向。市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用人导向,强调选人用人必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辩证思维,注重发展实绩,但不简单以数字取人;
注重干部标准,但不简单以求全取人,具体选拔任用中坚持“以表现看品行、以发展论高低、以实绩用干部”。坚持把公正选人用人的要求贯穿于干部考察的具体程序和各个环节,切实加强对干部的公正考核、公正评价、公正使用,大力选拔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善于领导发展的干部,注意选拔长期在艰苦地区和困难岗位工作并做出实绩的干部,努力把干部的注意力和兴奋点引导到想发展、干事业、创政绩、做贡献上来。去年,市委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了一批任职时间较长、实绩突出的干部的处级待遇,对一些表现较好的副调研员转任为同级领导职务,对那些工作表现不好或违反党纪政纪的干部坚决予以调整,低调或降级安排,在干部队伍中引起了较好反响。
三是注重扩大民主。市委研究调整干部,注重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落实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在民主推荐时,坚持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并用,适当扩大会议推荐和测评参加人员的范围,有的扩展到离退休老同志、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等,总体保证参加推荐面的广泛性。在组织考察时,既做好面上个别谈话,又到拟提拔人选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谈话,以及与考察对象本人谈话;
既听取领导干部的意见,又听取一般干部和群众的意见;
既听取单位内部的意见,又听取服务对象和相关单位的意见;
既重视多数人的意见,又认真分析少数人甚至个别人的意见。在人选提名时,按照领导职位和拟任人选的不同,在一定范围内酝酿沟通;
对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分别与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套班子沟通,充分听取对拟提拔人选的意见建议,确保选对人、用准人,为下一步市直单位领导班子调整充实打下基础。
四是注重规范运作。坚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从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原则、基本条件、任职资格和工作程序等各项规定入手,规范选拔任用行为,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把握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实际运作上,坚持做到“四不讨论、四个坚持”:即常委会人员不齐不讨论、不符合考察程序的不讨论、组织部门没有统一意见的不讨论、临时动议的不讨论;
坚持常委会集体决定的方式、坚持人人发言明确表态的方式、坚持少数服从多数通过的方式、坚持党委指定专人同任免干部谈话的方式。市委常委会在讨论干部任免时,采取书记末位发言的办法,由组织部门详细介绍对拟提拔干部的基本情况以及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和考察的情况,每个常委逐一发表意见,对拟任人选做到多数人不同意的不提名,多数人不赞成的不通过。
五是注重加强监督。坚持把干部监督工作贯穿于干部培养教育、考察考核、选拔任用、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认真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考察预告、公示、差额考察等制度,对拟提任的处级干部都按照规定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间、程序,通过监督举报电话以及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组织部门加强与执法执纪机关和有关部门的联系,做到经常沟通情况,交流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地收集掌握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现实表现情况和要案信息,为干部选任提供准确信息。进一步加大干部考察工作会审制度,考察对象提交党委讨论前,事先征求纪检监察、检察和政法委、综治、文明办等部门的意见,进行会审把关。坚持干部任前谈话制度,每次对干部作出任免决定、宣布任职或免职前,市委主要领导或组织部长都要与每位任免职的干部进行谈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在任职谈话时向干部指出,督促整改。同时,认真试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制度,从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到监督等每个环节都进行全程记实,形成翔实、规范的文字记录材料,直观反映干部选拔任用有关环节的责任主体和运行情况,并以此作为认定和追究用人失察失误责任的重要依据。
总之,市委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相关规定,在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方面取得良好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是: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大,工作中还存在对《条例》学习、掌握还不够透彻,配套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
干部考察评价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现有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透明度与干部群众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还存在论资排辈讲平衡和难以破格大胆起用年轻干部等现象和问题。这些,我们都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进行实践和探索,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
各级党委及组织部门一定要站在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按照市委的部署和要求,引导和激励广大干部主动融入发展大局,在推进高质量发展中建功立业。
一要坚持在高质量发展中培养锻炼干部。重担在肩和历练成长紧密相连,艰苦环境的经历,艰苦任务的完成,对一个人的成长是一种财富。要紧紧围绕推进高质量发展战略,加强干部的实践锻炼,鼓励和支持干部到一线,到艰苦复杂的环境中,经受考验和磨炼。要坚持把干部实践锻炼与中心工作、重大项目、重要岗位结合起来,通过挂职或担任项目负责人、参与重点工程工作等形式,在经济建设主战场建功立业,在实践中转变思维方式、改进工作方法、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坚持多岗位锻炼干部,积极推进跨县市、跨行业、跨部门的多种形式的干部交流,有计划、有步骤地实行上级与下级、党务与政务、党政与企事业、部门与地区、城市与农村的双向交流,突出抓好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优秀年轻干部的交流,抓好重要部门、重要岗位干部的交流,抓好经济发达地区与落后地区干部之间的交流。要因人而异地选择实践锻炼的途径,注意把干部放到适合自身特点又适宜全面发展的环境中去磨砺意志、增长才干,增强实践锻炼的针对性。
二要坚持在高质量发展中考察识别干部。坚持以发展作为检验工作的第一标准,注重考察干部的工作实绩,注重考察干部推动工作和处理突发应急事件的能力,注重考察干部的严格自律、勤政廉政、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求真务实等方面的情况,既重能力,又重德行,既重政绩,又重政德。要积极改进和完善干部考察办法,把体现发展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运用到干部考察工作中,要求干部既能推动所在地方、单位各项事业快速发展,又能正确处理发展速度与资源压力、发展需要与环境保护、发展效率与社会公平的关系;
既能注重经济量的扩张和质的提高,又能注重文化竞争力、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和群众利益的维护;
不但要看当前所做的工作,还要深入研究一个地方、一个部门的思路和举措是否富有战略性、具有长远发展意义。
三要坚持在高质量发展中选拔使用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干部队伍德才兼备原则,及时把那些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善于领导高质量发展的优秀干部选拔进领导班子。要把干事创业作为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破除论资排辈、求全责备等陈旧观念,坚持以发展论英雄、凭实绩选干部,做到谁最能胜任工作就选谁,谁最能干好事业就用谁,谁最能加快发展就让谁干,引导广大干部积极善于推动高质量发展、能够带领群众推动高质量发展,真正让想干事的干部有机会,能干事的干部有舞台,会干事的干部有地位。要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者,鼓励创业者,批评空谈者,教育失误者,惩治腐败者,对于那些懒、软、散、空谈不干事,对于坐享发展成果,只想当太平官,无进取之心,凭经验办事,不敢负责,更不敢问责,工作打不开局面的班子和干部,要坚决及时调整,以引导和激励广大干部积极投身发展的生动实践,不断形成鼓励干部干事业、支持干部干成事业、激发干部干大事业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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