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市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优秀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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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2022年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要点》(*乡振局〔2022〕3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乡村振兴局就开展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提出方案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精准识别认定2022年的监测对象。我市2022年有劳力脱贫不稳定户是以2021年我省四类地区农村低保标准的1.5倍以下,即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9920元以下为监测标准。集中排查时要关注重点人群和特殊群体,特别是2021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较低或明显减少,非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子女较多,务工时间不稳定,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各种原因导致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脱贫户。要全面排查脱贫户的实际生活状况,除了排查家庭收入、“三保障”及安全饮水情况外,还要综合考虑刚性支出较大和在就医、上学、就业、产业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潜在风险。要根据省乡村振兴局的工作要求,适时优化调整识别认定程序,其中有劳力脱贫不稳定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可不执行识别认定程序,无劳力脱贫不稳定户从排查发现返贫致贫预警信息或农户申报之日起,至完成入户核实和认定程序,一般不超过15天。
(二)排查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稳定情况。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开展“回头看”,重点排查有劳力监测对象的收入是否持续稳定,无劳力监测对象兜底保障政策是否持续,以及“三保障”、安全饮水等是否持续巩固。对风险消除不稳定的监测对象要进行回退,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返贫风险的,要按程序重新识别认定。
(三)排查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在内容上,要重点排查水旱、气象、地质等灾害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影响、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在区域上,要重点关注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占比较高的乡镇和行政村。在方式上,要健全跨部门工作会商和信息互通机制,加强与应急管理、气象、医保、农业农村、民政、人社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强化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四)核准监测对象数据信息。要及时准确把监测对象信息数据录入省防返贫监测系统,要重点关注收入支出、“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关键信息录入,要对监测对象家庭成员信息进行动态调整跟踪,要根据风险类型制定帮扶措施并录入系统。要随着帮扶工作的深入,动态调整监测对象的收入信息、风险类型等,要技术更新完善,切实提高信息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
二、进度安排
(一)全面培训部署(4月底前完成)。市乡村振兴局会采取灵活的方式,尽快组织开展专题业务培训,确保培训工作覆盖到镇、村干部。
(二)开展集中排查(5月底前完成)。市乡村振兴局结合层级包干责任制,组织镇干部、驻镇帮扶工作队、村“两委干部”等,结合实际拓展完善工作方式,对脱贫人口、监测对象进行全面筛查,确保工作不留死角。
(三)信息采集录入(6月10日前完成)。市乡村振兴局会根据入户排查工作进度,督查指导镇、村开展信息数据录入工作,要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信息数据审核把关,确保录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四)提交总结报告(6月15日前完成)。各镇(街道)要全面总结排查中的经验做法,梳理存在问题,加强数据分析和形势研判,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形成排查工作情况总结报市乡村振兴局,邮箱:*****
三、工作要求
各镇(街道)要认真总结我市3月份组织开展的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回头看”工作情况,并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集中排查工作。
(一)强化组织实施。集中排查工作由市乡村振兴局负责统筹组织实施,镇、村和各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负责具体工作开展,根据省、*市工作要求,对稳定脱贫户、防返贫监测对象进行全覆盖集中排查。
(二)强化监督指导。市乡村振兴局会派出工作组到镇、村指导集中排查工作开展,*市也将派出工作组到各地进行检查指导。各镇(街道)要牢固树立从严、从细、从实的工作作风,严禁形式主义、弄虚作假、走过场。
(三)强化结果运用。此次排查出来的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将作为2022年的监测帮扶对象,各地要按程序做好识别认定工作,并于识别认定后一个月内落实具体帮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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