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稽核工作底稿【五篇】
财务:泛指财务活动和财务关系财务:漫画《神豪之天降系统》中的角色,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财务稽核工作底稿5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财务稽核工作底稿5篇
【篇1】财务稽核工作底稿
附件:
第一条
财务处财务稽核工作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为进一步强化会计基础工作,健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会计核
算秩序,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会计基础 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财务稽核工作实行分层负责制,由财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全面领 导,分管副处长分工负责,日常稽核工作由财务科室负责人主持开展。
第二章 稽核人员的职责与权限
第三条 稽核人员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熟练掌握并严格执行国家 财经法规和统一财务会计制度,认真履行稽核责任,坚持原则,客观公正。
第四条 会计审核和复核人员是日常结算业务稽核工作的主体,负责日 常审查和监督。审核、复核、出纳岗位不得由一人兼任,出纳人员不得兼任 稽核岗位。
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所分管的业务承担稽核责任;兼职稽核人员 由财务处根据工作需要配备。
财务机构负责人在组织、指导日常财务稽核工作过程中,应严格督查各 项稽核工作开展情况,并应采取合理有效的方式,实施必要的稽核程序,不 断促进稽核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提高。
第五条 稽核人员对所审签的相关凭证的合法性、充分性和手续完备性 负责,对所审签的账簿、报表、专题稽核报告等会计资料的客观性、公允性 负责。
第六条 稽核人员稽核过程中,有权检查、查阅各类相关文件记录、会 计资料、计划、预算、合同等,有权检查、清点各项财产物资。发现违反财经 纪律的财务收支事项或其他有关事项,有权要求相关人员及时纠正;相关人 员执意不予纠正或其它重大事项,及时向领导汇报。
第三章 稽核工作的内容与要求
第七条 对原始凭证的稽核:
(1)审核原始凭证是否真实、合法,各项要素是否齐全、规范、正确,验 收、证明、审批等手续是否完备,各项开支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标准。
(2)审核原始凭证取得是否及时。
(3)审核经办人所提供的原始凭证是否能够充分有效地反映经济业务 的实质和全貌。
对于不符合规定或手续不完备的原始凭证,应退回经办人予以纠正;原 始凭证不充分的,应要求经办人补充证据;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财经纪律的 事项,应及时向领导汇报。
第八条 对记账凭证的稽核:
(1)审核记账凭证是否客观明晰地反映了经济业务的实质和全貌,各 项要素填写是否齐全。
(2)审核记账凭证是否符合记账规则,会计科目、项目使用是否正确, 差错更正方法是否规范。
(3)检查系统中是否存在尚未确认的前期记账凭证,及时查明未确认 的原因,并视情况予以确认或更正。
(4)账务处理流程每一环节结束后,相关会计人员是否签字或盖章。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记账凭证,应退回审核人员,按规定更正记账凭证;
对于结算错误的,应要求审核人员通知经办人退回多领款项或补领少付款 项;对于不应予以报销等存在问题的经济业务,应要求审核人员追回款项, 审核人员不能追回的,应及时向领导汇报。
第九条 对会计账簿的稽核:
(1)检查会计账簿是否符合国家会计制度规定和学校管理需要;检查 账簿要素是否齐全,所涉及的账户、项目有无遗漏,账簿之间勾稽关系是否 正确。不符合要求的,应通知有关管理人员及时更正。
(2)检查各类账簿是否按期打印、整理、装订、归档。
第十条 对财务报告的稽核:
(一)检查是否按照规定的报表种类、格式和要求编制财务报告,是否按 规定编写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2)检查会计报表与账簿记录的一致性。
(3)检查编报审签手续是否齐全。
不符合要求的财务报告应要求编报人员及时更正。
第十一条 对货币资金的稽核:
(1)及时核查库存现金,检验账款是否相符,发现长短款,应及时查明 原因,并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检查现金出纳人员是否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有 关规定,是否存在库存现金超限额存放和白条抵库、挪用公款等现象,发现 问题及时要求出纳人员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及时向领导汇报。
(2)核查银行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是否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 表。逐笔核查银行未达账项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真实可靠,及时查明造成 未达账项的原因,并落实有关人员责任。
(3)检查银行票据保管、登记、领用、签发情况是否符合规定;核查各
类存款的真实性,核查账实是否相符,保管是否安全;检查在途银行票据的 登记情况以及送达后是否及时附入有关记账凭证。
(4)检查支票、印鉴是否分开保管与使用;保险柜钥匙﹑密码的保管是 否妥善;网上支付申请、审核确认等操作密钥是否分开保管与使用。
(5)检查贷款的申请和归还是否符合经济性原则;检查贷款是否按申请 的用途使用。
(6)检查暂存、暂付等往来款项清理是否及时。
未按规定执行的,应要求相关人员及时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及时向领 导汇报。
第十二条 对教育收费的稽核:
(1)检查教育收费是否规范,立项、变更报批或备案是否及时,收费标 准是否严格按规定标准执行,是否存在自立项目、扩大收费范围、自行提高 收费标准等行为。
(2)检查教育收费公示是否及时有效,公示内容是否完整。
(3)检查各种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是否遵守公开、自愿、有偿原则,是 否定期结算。
(4)检查收费票据的领用、登记手续是否完备,票据数量是否账实一致;检
查票据使用是否规范,是否存在票据混用现象,是否按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 费标准开具收费票据。
(5)检查票据缴销手续是否合规,收费入账是否及时,所开金额与入账 金额是否一致,是否存在坐支现象。
(6)检查学生收费系统中各项收费标准设置与相关规定是否一致,各 类学生信息是否定期与学籍管理部门核对,所收费用与财务管理系统入账 金额是否相符。
第十三条 对工资的稽核:
(1)检查工资变动是否严格按相关通知进行处理,是否及时与相关部 门核对工资信息,存在不一致的,是否及时查明原因并调整一致。
(2)检查工资发放是否及时、正确,是否存在错计、漏计情况。
(3)检查银行代发情况与学校记录是否一致。
(4)检查工资发放与入账情况是否一致,发放清册与工资管理系统记 录是否相符,有关资料归档是否及时。
发现差错应要求管理人员及时查明原因,调整正确,需与职工个人结算 的,应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向职工说明情况,结算清楚。
第十四条 对财产物资的稽核:
(一)检查是否按期与资产管理部门对账,账账是否相符。发生不一致情 况的,应建议及时查明原因,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三)检查基建工程项目结算情况、财务决算情况以及资产确认情况。未 按规定及时办理的,会同有关方面及时办理。
第十五条 对会计业务处理流程的稽核:
(1)检查会计业务处理流程设计是否符合财务内部控制的要求,是否 科学合理并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流程设计存在缺陷的,应及时予以完善。
(2)检查会计人员在业务操作过程中,是否严格遵守各项业务处理流 程。存在违规操作现象的,应责令其立即予以纠正。
第十六条 对会计核算口径的稽核:
(一)检查账务管理人员是否将检查会计核算口径执行情况作为一项常 规工作。
(二)检查日常会计核算口径是否严格遵守单位会计制度,是否存在前 后期不一致或不同会计人员执行口径不统一的现象。
口径执行存在问题的,应及时要求相关人员改正。
第十七条 对预算和决算的稽核:
(1)检查年度预算是否系统全面、合理可行,编制依据是否充分可靠, 预算调整是否符合规定程序。
(2)检查年度预算是否按计划确定的内容、进度执行。
(3)检查年终决算报表是否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学校决算日财务状况和 当年财务成果,财务情况说明书是否客观、全面、明晰。
第十八条 对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的稽核:
(1)检查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岗位设置是否符合内部会计控制的要求, 是否存在不相容职务由同一人承担的情况。
(2)检查系统操作权限的设置是否合理有效,各操作环节是否达到互 相牵制、互相监督的要求。
(3)检查系统病毒防范措施是否严格有效,硬件运行状况运行环境、数 据库、网络等是否安全可靠,电子数据备份是否及时有效。
系统岗位设置、权限设置不符合规定的,应要求管理人员及时纠正;系 统安全性、可靠性存在隐患的,应及时设法解决。
第十九条 对会计档案的稽核:
(1)检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按会计档 案管理规定,及时整理、装订、立卷、归档,是否及时移交档案管理部门保管。
(2)检查电子档案的管理是否符合会计档案管理要求。
(3)检查会计档案的调阅、移交、销毁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第二十条 对二级财务的稽核:
(一)检查二级财务机构会计岗位设置是否符合内部会计控制要求。 (二)检查学校相关财务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3)检查各项应缴学校收入是否及时足额上缴。
(4)检查学校委托管理的有关经费是否按计划、任务的要求使用。
(5)检查一二级财务之间是否存在管理、核算范围不明确或业务相互
交叉等情况。
违反规定的,应要求立即予以纠正。
第二十一条 对内部控制的稽核:
检查财务会计工作中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和执行情况,指出内部 控制存在的漏洞和弊端,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四章 稽核的组织形式与方式
第二十二条 稽核的组织形式
(1)科室内部稽核:在各财务科室内部开展,由科室负责人主持。
(2)科室之间互查:不定期在科室之间开展对职责履行情况的互查。 (三)管理者稽核:财务机构负责人不定期对各项稽核工作进行审查。 第二十三条 稽核工作的方式
(一)常规稽核、专项稽核
常规稽核:根据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需要,进行日常性核查。
专项稽核:财务机构负责人或科室负责人根据日常会计业务开展情况, 针对特定会计事项或特定阶段财务会计工作,开展专项稽核工作,形成专题 稽核报告。
(二)事前稽核、事中稽核、事后稽核
根据分层负责的原则,对账务处理流程的各个环节以及不同性质的经 济业务开展财务稽核,应根据需要,采用事前、事中、事后等不同的稽核方 法。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广陵学院财务内部稽核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扬州大学财务处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八日
【篇2】财务稽核工作底稿
财务稽核制度
为了加强会计监督工作,保证会计工作正确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财经政策和财务制度,合法、合理、有效地组织、使用各项资金,提高会计核算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校内会计机构内部应设立稽核岗位,指定专人负责。稽核人员必须遵循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和财务制度,实施稽核工作。
第二条财务收支计划,目标承包计划的稽核。
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物价政策的要求,审核各项财务计划费用预算,经济承包合同等,保证其编制的计划依据可靠,数字准确,项目齐全,指标衔接,切实可行,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及建议。
第三条对各项财务收支业务的审查。
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审查各项财务收支是否符合核定的预算,计划以及有关制度;是否根据不同资金来源和性质划清收支渠道,正确归属费用,监督税利上交情况,检查成本核算是否正确,有无违反财经纪律现象,如有违法的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对偏离计划,违反制度的业务,应及时向领导汇报。
第四条原始凭证审核,记帐凭证、帐簿、报表的复核。
一、根据会计、财务制度的规定,审查、复核原始凭证所反映经济业务是否真实、合法、合理,手续是否完备,内容是否完整,有关人员是否签字(盖章)等。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二、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审查、复核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的记帐凭证使用的科目是否正确,记载的经济内容、金额是否与原始凭证相符。
三、抽查帐簿记录,检查是否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业务需要设置帐簿,帐簿登记是否符合要求,本期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是否全部入帐,各项费用、收益是否按规定结转,帐帐、帐实是否相符。
四、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审查复核会计报表的编制是否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上报及时、说明清楚。
五、经常与银行核对经费余额,核对债权债务。
【篇3】财务稽核工作底稿
财务内部稽核制度
为使单位财务的各项收入、支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规定,防止会计核算工作上的差错和有关人员的舞弊,提高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保证会计资料、会计信息的真实、合法、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会计工作基础规范》,特制定我单位财务内部稽核制度。
稽核是稽查和复核的简称。内部稽核制度是单位财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稽核是指会计机构本身对于会计核算工作进行的一种自我检查或审核工作。
一、稽核的组织与分工
内部稽核由财务负责人、复核员组成。即:主任的领导,副主任的负责下,会计、出纳各有分工,各负其职。具体分工如下:
1.财务负责人对外部报送的重要的会计报表、会计资料进行审核。
2.财务负责人审核对单位内部领导、各口职能部门所需的会计报表、会计资料进行审核。
3.出纳负责复查的工作
⑴全部记帐凭证;
⑵总帐、明细分类帐簿的核对;
⑶核对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
⑷定期核对各项往来款项的发生额或余额;
⑸固定资产、存货等实物资产的核对;
⑹其他需要复核的会计资料。
二、稽核工作的职责
1.及时发现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薄弱环节,建议及拟定和完善单位财务核算、预算管理以及财务收支等方面必要的规章制度。
2.审核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财务收支是否符合现行法律、
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审核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是否真实、完整,计算是否正确,手续是否齐全。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制止或者纠正。
3.审核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并与帐面记录进行核对,确定帐实是否相等。不符时协调相关部门,应查明帐实不符的原因,并提出改进的措施。
三、稽核的内容与方法
1.复核记帐凭证的内容、方法
记帐凭证复核的内容、方法:①记帐凭证所附原始凭证是否齐全,内容是否与经济业务相符。除结帐、更正错误,记帐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并注明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②记帐凭证确定的会计分录是否符合公司会计制度规定、金额是否正确。③记帐凭证要求填写的项目是否填写齐全,摘要是否简明扼要、文理通顺。④审核(制单)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是否都已签名或盖章。涉及收付款业务的记帐凭证还应有出纳人员的签名或盖章。⑤错帐调整有无根据,调帐金额较大时应附有错帐调整说明。
2.核对会计帐簿的内容、方法
会计帐簿复核的内容、方法:①各明细帐户余额是否与有关总分类帐户的余额相等。②各帐簿的记录的经济业务有无差错。③各往来帐户是否定期催报、核对,有无长期挂帐且未查明原因的错帐、呆帐。④现金是否存在长期白条抵库,突击盘点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是否每月与银行进行核对,向银行索要余额表进行核对。
3、会计报表复核的内容、方法:
会计报表复核的内容、方法:①按统一格式填制的报表是否符合会计制度的要求。②按各种报表之间钩稽关系,审查数字是否核对一致。③抽查部分报表中数据与明细帐核对是否相符。④会计报表的数字是否真实正确,表中小计、合计、总计、平衡数字是否填列,项目间的加、减、乘、除数字计算正确。⑤报表说明是否简明扼要、叙述准确,报表所反映的内容是否真实、可靠。
4.核对固定资产、库存材料的内容、方法
固定资产、库存材料帐帐、帐实核对的内容及方法:①每月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核对固定资产明细帐,核对库存材料明细帐,并编制库存材料余额调节表。②参与财产清查,检查固定资产、库存材料的盘存情况。③参与年末会计年度决算期进行的财产清查,监督财产清查质量,核对清查盘点表。④发现帐帐、帐实不符要深入检查不符原因。⑤对于坏帐损失、存货损益、固定资产损益以及非常损失,都要彻底查明情况,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进行帐务处理。
四、 稽核工作的时间安排
1.复核记帐凭证的时间一般应安排在记帐凭证装订之前进行,这样便于及时纠正、更正记帐凭证稽核中发现的差错与错误。
2.核对会计帐簿的时间一般应安排在每月初上一个月会计帐簿打印完
毕后进行打印完毕后进行。
3.核对会计报表的时间一般安排在会计报表编制完毕后进行。但编制较复杂会计报表(如年度会计报表)的稽核可以安排在报表编制过程中进行,以便及时发现、纠正编报过程中的错误。
4.在出现特殊情况时可以有针对性地对某些专项进行重点稽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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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财务稽核工作底稿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财务稽核整改报告篇一:财务大检查和审计存在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财务大检查和审计存在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财务大检查和审计存在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咸地税财便函(**)7号文件整改通知我局已收悉,经逐项比对整改,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税收方面 (一)门临开票管理不规范,未按规定加征所得税,开票人提供资料不全问题:我局对已开具发票重新进行审核,按规定税率加征所得税,并按规定要求提供和保存税务登记证件和合同复印件。今后工作中,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 (二)税务稽查中检查总汇内容不全问题:加强稽查管理,严格按照《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相关要求,对检查企业涉及的全部税种和基金全面进行反映,进一步规范税务稽查工作。 二、经费收支及财务管理方面 (一)部门预算支出执行不到位问题:**年由于办税厅购置项目受审批等原因影响,当年不能实施,造成预算执行差异较大。今后严格落实《预算管理办法》,合理编制预算,特别是合理规划项目预算,严格执行预算管理规定。 (二)大额现金支付问题:今年我局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管理现金,对单笔1000元以上的支出采取银行转账支付,在公务消费时按照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减少现金流量。 针对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和稽查管理,堵塞管理漏洞,规范执法行为,维护税法严肃性。进一步增强财经法制观念,认真履行职责,严肃财经纪律,强化预算、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财务会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地税工作持续稳定发展。 篇二:20XX单位审计整改报告范文 20XX单位审计整改报告范文 篇一 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报告20XX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XX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作出了《关于加强对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整改监督的决定》。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各部门单位强化审计整改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同时,要求突出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制度、强化措施、硬化手段、规范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各相关责任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成立审计整改工作机构,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审计整改工作责任,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措施,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研究,深刻剖析,逐条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截至10月底,《审计报告》中反映应整改的问题27个,已整改到位21个,涉及单位26个,正在整改的问题6个,涉及单位5个。家电摩托车补贴资金违规共立案调查23家,刑事拘留16人,取保候审12人,批捕1人。追回家电摩托车补贴资金733.27万元,取得了较好的整改效果。 二、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年初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和细化问题。20XX年市本级已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预算编制不够完整问题已整改到位。 年初预算不够细化问题,主要是预算编制时间与部分专项工作任务确定时间存在差异造成的。我市部门预算编制时间较早,一般于每年9月份开始编制下年预算,而一些专项资金如教育费附加和城市维护费等支出,具体安排项目在预算编制时无法确定,需要经过一定时间的调研论证,在次年5、6月份才能落实到项目,项目安排情况已单独向人大汇报。今年将督促有关部门提前做好专项资金项目准备工作,争取20XX年相关支出与部门预算同步向人大汇报。 (二)关于部分用地单位至今年5月拖欠国土出让收入41593.94万元问题。今年以来,市政府对国土出让收入清欠工作抓得紧、谋划早,多措并举进行清缴。一是召开清欠动员大会和每月的工作调度会,研究部署清欠工作任务,调度清欠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清欠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加强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下达催缴通知书,组织人员上门催缴;三是强化清欠工作措施,对欠缴单位采取停办一切手续、不准参加新的土地招拍挂等措施。对无任何理由长期拖欠国土出让收入的单位,由国土部门提请仲裁,再通过司法程序进行强制收缴。在今年5月份以前收回4.11亿元的基础上,至10月20日,又收回国土出让收入欠款2451.57万元。 目前仍欠缴国土出让收入39142.37万元,其中:20XX年以前欠缴20294.37万元,欠缴单位12个,20XX年度欠缴18848万元,欠缴 单位2个。14个欠缴单位中有两个欠缴大户:即小埠投资开发集团公司欠缴10200万元,占欠缴总额的26%;湖南中宁置业有限公司欠缴16650万元,占欠缴总额的43%。10月8日和10月17日,市政府分别专门召开国土出让收入欠款清缴调度会,要求欠款单位尽快缴清所欠国土出让收入,逾期未缴的收取一定滞纳金,小埠投资开发集团公司和湖南中宁置业有限公司均已承诺11月底前缴清欠款。 (三)关于国土出让收入133749.96万元未及时清算缴入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资金存放在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和市非税收入管理局问题。20XX年前,市级国土出让收入由市乡镇财政管理局负责设立专户统一征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直接征收、专户核算、收入分解、净收入上缴国库”征管模式。从20XX年起,市级国土出让收入征收职能进行了调整,实行由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委托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征收模式,国土出让收入直接缴入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资金结算后由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缴入国库纳入基金预算管理。至20XX年12月,存放在市乡镇财政管理局“暂存款”的108305.49万元,主要是20XX年前发生的未结算支付的预付款和保证金,以及部分项目未及时办理相关结算手续暂不宜确认为国土出让收入的款项,因此未及时缴入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今年以来,加大了这部分资金的清理力度,1-9月,已结算转入政府性基金收入39274万元,从20XX年10月起,市级国土出让收入将纳入市财政国库管理局财政专户管理,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国土出让收入账户将予以撤销,今后类似问题将不会出现。 至20XX年12月,存放在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待查收入”账上余额36272万元,主要是因开发商竟得地块的土地出让金未全额缴清,暂未办理相关手续而未到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开具一般缴款书,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无法进行收入确认而影响了及时上缴。以上“待查收入”已于20XX年6月底前完成收入确认并全额上缴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已整改落实到位。 (四)关于国库集中支付指标结余挂账23856.9万元问题。主要是特设专户项目进度及上级指标下达过缓造成指标结余较大。这部分结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工程在建、项目未完工或已完工但未办理结算形成的结余;二是特设专户项目进度过慢形成的结余;三是零星指标未及时清理使用形成的结余;四是待付的往来资金或代管资金结余;五是非税收入结余;六是项目完工结算后形成的专项净结余;七是正常经费结余。 今年7至8月,按照市人大及市财经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市财政局多次召集会议、制订方案,对市直集中支付单位指标结余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清查,认真查找原因,提出了处理意见和建议。一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二是及时清理零星指标;三是加强往来资金清算;四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五是统筹安排结余资金。同时,拟在编制20XX年部门预算时,将20XX年结余指标纳入部门预算,部分结余资金由市财政收回统筹安排。对已完工结算项目产生的净结余,由市财政收回,统筹安排用于下年度新增项目;对纳入预算管理,实行以收定支方式拨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确定拨付比例 时综合考虑上年度指标结余情况,对拨付后至下一年度7月1日仍有结余的指标,由市财政收回;有正常经费结余的单位,原则上不考虑追加工作经费,对拨付后至下一年度7月1日仍有结余的指标,由市财政收回。 (五)关于财政专户归口管理不彻底问题。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清理整顿地方财政专户的整改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户管理意见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高度重视财政专户管理工作。一是狠抓财政专户清理整改;二是狠抓财政专户归并、撤销;三是狠抓财政专户归口国库管理。印发了相关文件,明确了工作职责,分工协作,逐步推进。同时,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建立健全财政专户管理长效机制,结合上级审计和同级审计提出的整改意见,出台相关管理制度,明确管理部门工作职责,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建立不相容岗位严格分离制度,完善财政专户信息管理系统,确保财政专户资金安全高效运行。至10月底止,除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保留“郴州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并更名为“郴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加盖国库部门印章外,审计报告中所指定期存单55张已按相关规定归并到36张,9个非税收入专户已实现非税与国库共管,8个土地出让收入支出账户撤并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本月可完成,市本级财政专户归口管理已整改到位。这项工作得到了上级财政部门的充分肯定,在今年9月全省财政专户整改工作通报中,两个市受到省厅的表扬,郴州市是其中之一。 篇三:关于财务工作整改情况报告 关于财务工作整改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在深圳辖区上市公司全面深入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通知》(深证局发〔20XX〕109号)的要求,我司开展了此次专项活动自查工作,制定了自查方案,已完成了第一阶段的自查工作,现将本次专项活动第二阶段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活动开展情况 公司根据贵局下发的[20XX]109号《关于在深圳辖区上市公司全面深入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以及《调查问卷》、《常见问题》中对相关具体问题的描述,我司20XX年11月20日前开展了第一阶段的自查工作,认真分析了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确定了具体整改期限,明确整改责任人。对深圳证监局走访过程中提出的问题,我们已严格按照要求整改。在对相关问题整改中我们咨询了公司外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建议。本次整改以会议、邮件、现场检查等形式督促、跟进整改进度,落实整改情况。 二、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根据《通知》的目标和要求,各公司的财务会计基础工作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各公司应当建立符合规定和适应公司自身发展的财务管理1 组织架构,做到岗位职责清晰,授权明确合理,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相互制约;财务会计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具备会计从业资格;公司对财务会计人员后续教育有制度性安排。 (二)各公司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符合公司自身经营特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体系并不断予以完善,明确制度的制定和修订流程以及应当履行的决策程序。制度中应包含责任追究条款,对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范围、责任认定的具体标准、处罚措施以及责任追究机构和程序等做出明确的规定,责任追究应与绩效考核挂钩。 各公司应当建立财务会计相关负责人管理制度,对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条件、职责、权限、考核等做出规定。财务会计相关负责人管理制度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三)各公司应加强财务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保证财务信息系统的独立性,不得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共用财务信息系统,也不得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任何能够查询、修改公司财务信息系统的权限;公司的财务信息系统应当符合会计电算化相关规定的要求,满足公司的实际需要;公司应加强对财务信息系统用户及其权限的管理。 (四)各公司应当加强会计核算基础工作的规范性,凭证填制符合要求,会计档案归档及时、保管安全;应当切实提高会计核算和财务信息披露水平,能独立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和自身生产经营特2 点,制定明确、恰当的会计政策,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详细披露,不得以《企业会计准则》中的原则性规定代替公司的会计政策。根据上述通知要求(一),我们在自查中依托财务管理组织架构,明确了各岗位职责、优化了工作流程,根据各岗位业务变化,及时进行了修订更新;对集团内各公司会计人员基本情况进行统计,了解会计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在20XX年12月份公司组织安排了“财务部门20XX年度教育训练计划”。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二),自查中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 范》、《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制定了公司内部相关制度、具体业务实施细则,如:《财务负责人制度》等。此次整改中又补充完善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制度。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三),自查中公司规模急速发展,经营模式 的不断创新,流程操作更新加快,在财务信息系统方面已加强建设和管理,公司eRp系统已升级至用友8.9.0版本,人员操作权限由信息部严格控制,职责分明。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已增加了费用预算模块,采用用友软件中的集团预算应用模式,包括深圳、苏州、南昌的预算与业务报销都使用了该模式进行管理,从预算管理设定、预算表的编制、预算的控制与分析,以及日常报销的业务均按照集团模式统一进行。这种模式有利于集团的集中管控,并能够独立部署预3 算与报销的IT系统,利于进行日常维护和风险的管理。合同管理模块,主要为设备、工程、维修、租赁等大型资产合同从签订到付款等全部流程都在eRp系统中管理,固定资产请购单采用系统打印代替手工单据,极大方便了公司资产合同的管理。网上报销、委外加工、人力资源工资系统、供应商管理平台等模块,这些模块已陆续投入使用。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四),自查中公司进一步强调凭证填制规范 要求,摘要简明清晰、科目使用规范、合理。会计档案及时归档、保管,制定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并已遵照执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制定了具体明确的适合公司生产经营特点的记账基础和记量属性、外币业务核算方法、收入确认原则、存货核算方法等相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会计差错更正方法。 针对在自查中发现问题及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1.财务人员和机构设置基本情况 存在的问题:财务部分人员暂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 整改措施:根据《会计法》、《深圳市会计条例》中对会计人员 资格的相关规定,按照《深圳市会计条例》中第十条:“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方可从事会计工作”要求,公司对集团内各公司会计人员基本情况进行统计,审查各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通知未取得会计证人员在最近一个周期考取,人事部门将此作为后续财务人员招聘录用条件之一。 整改结果:未取得会计证人员将在20XX年6月份深圳财政局会4 计证资格考试报名期间内考取,12月参加财会电算化考试,预计年底可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范性情况 存在的问题:对合并范围往来定期对账,每月一次明细账核对,只是核对正确,未对结果签字确认。 整改措施:进一步明确、规范各会计人员岗位职责,完善各往 来对账手续,从此次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自查之日起销售会计已按月及时与苏州、南昌子公司往来对账,在次月10号前完成对账工作,由双方签章确认,现已遵照执行。 整改结果:从20XX年11月起销售会计已对内部往来对账双方签章确认,后续持续监督执行。 3.资金管理和控制情况 存在问题: (1).出纳人员获取部分银行未实施快递派送的银行对帐单;(2).部分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未复核。 整改措施: (1).明确出纳岗位工作职责,加强出纳工作管理,更换由其他会计人员从银行索取银行对帐单,做到相互牵制,明确责任; (2).监督检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签批手续完整,并且指定专人复核,在每一账户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完成后,对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统一填制汇总表,核对银行存款明细科目,以防相关表档遗漏。整改结果: 5
【篇5】财务稽核工作底稿
财务稽核工作的现状及对策作者:陈媛来源:《财会学习》2016年第24期
对于财务稽核这个问题的研究要上溯到上个世纪50年代,当时的F.A.Lamperti提出了有关财务稽核的概念:“财务稽核是指由财务部门内部主体实施的监督活动”,得到了理论界的广泛认可。
在发达的西方国家,财务稽核工作在财务管理中开展得较为全面。相对而言我国市场经济的确立不到30年的时间,起步较晚。企业的财务稽核实践工作发展缓慢,基础薄弱。20世纪90年代后期,国家加大了对国有企业的财务监督力度,财务稽核在一些企业中逐步得到建立。现今,为了应对财务风险增加的局面,大多企业都建立了相应的财务稽核制度,设置了财务稽核工作部门,明确了相关人员的职责。然而,由于各个方面的原因,我国现今财务稽核工作还存在着诸多问题。
一、财务稽核存在的问题
(一)对财务稽核工作重视不够
目前,企业由于制度制订、广泛宣传等,员工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财务稽核意识。然而,在具体的工作中,还存在认识不到位的现象,造成了企业缺乏对财务稽核工作的重视程度。在制订财务稽核制度时,往往忽视了企业的实际情况,使得制度脱离了企业的实际;在具体的执行中,稽核制度也不能做到彻底有效的执行;不关注有关稽核工作的效率;不注重对财务稽核人员的培训,财务稽核人员的素质有可能跟不上企业稽核的发展等。这些问题,都会导致企业的财务稽核工作得不到有效、合理的实施。
(二)财务稽核工作缺乏广度和深度
在我国的企业中,由于财务稽核部门成立得比较晚,企业的财务稽核人员一般都来自会计核算岗位,这就产生了财务稽核人员可能因为长时期地从事会计核算工作而存在思维和工作习惯僵化问题。在这种情况下,财务稽核人员不能运用在线稽核等现代化手段,往往还采取现场稽核的方式。随着科技的进步,一些现场稽核的工作已经被在线稽核所取代。如果全部的稽核工作都由现场稽核来完成,那么很难提高稽核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另外,企业的一些财务稽核工作稽核的内容往往只是表面,没有向比较深的层次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