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政治监督经验交流材料【精选推荐】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推进政治监督经验交流材料【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政治监督是党章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做深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央和国家机关不折不扣落实落地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职责所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要求,聚焦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把推进政治监督作为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重要内容、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有力举措、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重要方法,以实际行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一、坚守“两个维护”使命任务,牢牢把握政治监督定位
派驻机构要紧紧围绕新时代新征程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牢牢把握“政治”这个根本属性,铸就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把准政治方向、强化政治自觉,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做深政治监督,必须铸就政治忠诚。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拥戴核心、信赖核心、忠诚核心、捍卫核心,做到绝对忠诚,在大是大非、急难险重面前始终坚定如一。深刻领悟“两个维护”特定、统一的内涵和具体、实践的要求,以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始终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做深政治监督,必须提高政治能力。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真正把握好这一重要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做到善于从错综复杂的矛盾中把握政治逻辑、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中察觉政治端倪、从偶然问题中认识事物必然性,准确领悟党中央决策部署背后的战略考量,对党中央关心什么、强调什么、要求什么做到心中有数。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开展监督要善于从党和人民的立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想问题、作判断、提意见,严格按照党中央部署要求推进工作。
做深政治监督,必须把准政治方向。要善于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悟、从政治上抓、从政治上衡量监督工作,始终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自觉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对标对表。吃透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把握好全面从严治党、生态环境保护的阶段性任务,对自身承担的政治使命和政治责任形成更加清晰的认识,清楚为谁监督、为什么监督。要立足派驻监督职责定位,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授权,履行好监督专责,推动驻在单位切实扛起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政治责任。
做深政治监督,必须强化政治自觉。落实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要求必须是全面的、坚决的,要体现在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效上,体现在党员干部的日常言行上。做深政治监督,必须立足主责主业,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担当知重负重、攻坚克难,用实际行动和实际成效为党分忧、为党担责;
必须增强斗争意识,提高斗争本领,提升斗争素养,练就敢于担当善于斗争的铁肩膀、硬脊梁、真本事;
必须善于学习勤于学习,主动加强政治理论、纪法知识和生态环保业务学习,当好纪检监察和生态环境保护两方面专家。
二、深刻领会政治监督核心要义,努力理清监督思路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做深政治监督提供了根本遵循,派驻机构要在践行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要求上下更大功夫。
落细落实具体化要求。紧扣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驻在单位落实落地开展监督。监督目标要具体,把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实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的战略意图和党中央的决策初衷作为总目标,确保政令畅通、执行坚决。监督任务要具体,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对政治监督重要事项实行清单化台账式管理,推动驻在单位切实履行生态环境监管职责,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实实在在的举措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监督评价要具体,从思想、行动、作风等多个方面对驻在单位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立体评价,既监督事也监督人,既监督过程也监督结果,既监督解决问题也监督“举一反三”,用细化具体化的标准判断是否偏向、变通、打折扣。
落细落实精准化要求。围绕重点人重点事,聚焦监测环评、督察执法、核安全监管等重要岗位、重点领域、重要工作、重要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督检查。精准发现问题,紧盯生态环境领域空泛表态、敷衍塞责,层层加码、搞“一刀切”,不担当不作为、漠视甚至损害群众利益,滥用职权、顶风违纪等突出问题精准作为,找到落实过程中的难点堵点。精准分析研判,研究判断具体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是政治站位不高,还是能力作风不硬;
是履职担当不足,还是制度机制不健全;
是个别干部的表现,还是单位政治生态受到污染,为靶向施治提供依据。精准推动整改,综合运用监督执纪问责,坚决纠治各类政治偏差;
严肃查处生态环境问题背后的腐败问题,持续净化政治生态;
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持标本兼治,推动问题源头治理。
落细落实常态化要求。聚焦“国之大者”,把政治监督做在经常、融入日常、形成长效。坚持全过程监督,把监督贯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方面,融入生态环境保护重大战略、重要举措制定和落实的各环节,形成监督与业务良性互动态势。坚持全天候监督,发挥派驻监督“零距离”优势,做到常态化走访调研、常态化督导检查、常态化交流反馈,让党员干部感到监督就在身边。坚持全要素监督,将监督人和监督事相结合,从干部履职看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用工作成效评价干部实际情况;
将监督过程与监督结果相结合,关注进程更注重质量;
将监督措施与监督制度相结合,既推动解决当前问题,也着眼实现长远目标。坚持“全周期管理”,用好监督台账,对学习传达、作出部署、制定方案、贯彻执行、结果评估、回头检视、建章立制等各个步骤都要盯住,形成监督闭环。
三、做实四个关键步骤,着力提升政治监督水平
做深政治监督,要在四个“深”上下功夫,即领悟到深意、工作要深入、建议有深度、效果深层次。
领悟到深意,掌握好标尺。建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常态化学习机制,尤其要结合驻在单位实际,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的战略考量、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通过学深一步做到站高一层,把学习成果更好转化为监督成效,掌握好监督标尺,确保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深入去观察,跳出来思考。以驻在单位重要职责、重点任务、重要工作为切入口,综合运用谈话走访、调阅资料、嵌入式监督等方式,深入业务一线进行全方位观察。首先看态度,看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要决策部署是否做到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研究部署、组织落实;
其次看行动,看贯彻落实过程中思想认识、目标定位、责任落实、精神状态到位不到位;
最终看效果,看是否真改实改,是否做到举一反三,通过办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件,解决一些共性、普遍性问题,防止问题重复出现。同时,透过现象看本质,对表现出来的业务问题、技术问题从政治上、全局上、整体上进行分析研判,深入思考上述情况反映出来的政治立场、责任担当、纪律作风等深层次问题。
对标对表检视,慎实稳准建议。把“两个维护”落实到行动上、实效上、日常言行上,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高度,检视贯彻落实中存在的落差温差偏差,查找堵点淤点难点。检视问题在准不在多,要指在点上、戳中要害。
建立反馈意见集体研判机制,口头和书面的反馈意见,需经集体研判,重要反馈意见由组领导研究决定。要敢于指出问题、善于提出建议,注重建议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真正做到与驻在单位同题共答、同向发力。
举一反三镜鉴,助力开创新局。注重经验总结,组务会每季度对政治监督情况进行专题研究,不断完善做深政治监督的思路举措。做好两个“回头看”,一是对驻在单位“回头看”情况开展监督,重点检查举一反三情况、制度机制建设情况、抓落实提质效情况;
二是对自身的政治监督工作开展“回头看”,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查找自身不足和薄弱环节,深入分析原因,研究对策举措,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四、完善制度机制,不断丰富政治监督方式
做深政治监督需要科学方法和有力抓手,要坚持守正创新,注重抓好四个重点,即管好“一本台账”、盯住“两个重点”、运用“三种方式”、完善“四项机制”。
管好“一本台账”。建立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监督台账。将驻在单位收到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件全部纳入“总账”,主要记录驻在单位传达学习、研究部署、推动落实等情况,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数字准,定期与驻在单位督查专报“对账”,确保监督“全覆盖”。同时,对与生态环保职责密切相关的批示件逐一建立“细账”,按照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要求,详细记录重要环节、关键节点中驻在单位落实和驻部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的具体情况,对责任部门思想认识、目标定位、责任落实、精神状态进行评价。目前已形成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情况、核安全监管工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5类“细账”。
盯住“两个重点”。开展政治监督要将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驻在单位党组管理的下属机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作为重中之重,建立“以事看人,以人看事”的双向监督机制。通过监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和实效“以事看人”,评价党员领导干部是否既挂帅又出征,是否在思想上行动上真重视真落实;
通过问题线索处置、参加会议、实地调查等日常监督“以人看事”,分析研判相关部门单位的政治生态状况,以及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过程中需要关注的重点问题。
运用“三种方式”。一是“嵌入式”监督。派出工作组参加驻在单位的督察执法和专项行动,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发挥监督作用,既实时传导压力,强化作风和纪律建设,又同向发力,共同推动工作顺利开展。二是“跟踪式”监督。对驻在单位已完成或阶段性完成的工作进行跟踪问效,采取调阅资料、座谈访谈、个别谈心谈话、电话问询调度情况、实地检查等方式,看落实效果怎么样,看群众评价怎么样。三是“点穴式”监督。围绕一些重点工作、重点问题,由组领导带队开展调研督导,以调研促整改。如,近年来开展的长江沿线废矿物油整治、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木里矿区生态修复整治的调研督导,都收到了较好的监督效果。
建立完善“四项机制”。一是建立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情况闭环监督机制。从驻在单位通报情况,到更新监督台账、定期调度进展成效、对账检查、动态跟踪,再到限期办结、逐项销号,最后组织“回头看”督促整改,形成监督的完整闭环。二是建立重要工作专项督促检查机制。制定专门的监督方案,用好谈心谈话、会议监督方式,完善驻点调研、现场检查、统筹联动机制,对重点工作开展全流程监督。三是建立与驻在单位沟通协调机制。与部党组的沟通协调由组长牵头负责,与部机关司局的沟通协调由分管副组长牵头负责,与部机关处室以及部属单位的沟通协调由责任部门负责。四是完善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请示报告机制。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领导和相关职能室的部署要求,加强请示汇报,及时向驻在单位传达有关指示要求,增强政治监督的权威性,起到借势借力形成合力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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