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5篇
篇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2022年政府?作报告:深?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2年3?5?上午9时,第?三届全国?民代表?会第五次会议在?民?会堂举?开幕会。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代表国务院,向?三届全国??五次会议作政府?作报告。在总结2021年?态环保?作成绩时,李克强表?,2021年,?态?明建设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下降9.1%。第?批国家公园正式设?。?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他表?,过去?年加强?态环境保护,促进可持续发展。巩固蓝天、碧?、净?保卫战成果。推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持续推进?态保护修复重??程,全?实施长江?年禁渔。可再?能源发电装机规模突破10亿千?。出台碳达峰?动?案。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积极应对?候变化。同时,李克强还在政府?作报告中提出了2022年的发展主要预期?标:国内?产总值增长5.5%左右;城镇新增就业1100万?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全年控制在5.5%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居民收?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进出?保稳提质,国际收?基本平衡;粮?产量保持在1.3万亿?以上;?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能耗强度?标在“?四五”规划期内统筹考核,并留有适当弹性,新增可再?能源和原料?能不纳?能源消费总量控制。2022年,要持续改善?态环境,推动绿?低碳发展。加强污染治理和?态保护修复,处理好发展和减排关系,促进?与?然和谐共?。加强?态环境综合治理。深?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加?重要河湖、海湾污染整治?度,持续推进?壤污染防治。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推?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完善节能节?、废旧物资循环利?等环保产业?持政策。加强?态环境分区管控,科学开展国?绿化,统筹??林?湖草沙系统治理,保护?物多样性,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然保护地体系建设,要让我们?活的家园更绿更美。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作。落实碳达峰?动?案。推动能源?命,确保能源供应,??资源禀赋,坚持先?后破、通盘谋划,推进能源低碳转型。加强煤炭清洁?效利?,有序减量替代,推动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推进?型风光电基地及其配套调节性电源规划建设,提升电?对可再?能源发电的消纳能?。推进绿?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应?,建设绿?制造和服务体系,推进钢铁、有?、?化、化?、建材等?业节能降碳。坚决遏制?耗能、?排放、低?平项?盲?发展。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完善减污降碳激励约束政策,加快形成绿??产?活?式。
篇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打好污染防
治攻坚战,高质量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根据《关于深入打
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
发展格局,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锚定生态环境质
量和资源利用效率世界领先目标,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系
统治理,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持力度、延展
深度、拓宽广度,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
活,为高标准高质量建设中国特色贸易港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基
础,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样板。
(二)行动目标
到2025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主要污染
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较国
家下达目标值多5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力争达
到11微克/立方米以下,臭氧第90百分位数浓度和空气质量优
良天数比例保持稳定,地表水I—III类水体比例达到95%以上,全面消除省控地表水劣V类水体,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
比例保持在99%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左右,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
增强,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稳步提升,整体补齐生态环境领域
基础设施短板,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形成生态文明建设
样板。
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
有降,生态环境质量、资源利用效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居于世
界领先水平,成为在国际上展示我国积极参与全球气候变化和生
态文明建设成果的靓丽名片。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深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行动。加快构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发展,开展重点领域和行业试点。
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率先实现碳达峰。探索
建立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控制制度。有效控制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
室气体排放。深化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环境管理。深入
推进温室气体排放环评试点。提前研究部署碳中和发展战略,开
展低碳和适应气候变化试点示范。
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在保障能源安全和贸易港建设需求前
提下,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严控煤炭消费
增长,禁止新增煤电项目,支持自备电厂转为公用电厂。安全发
展核电。有序发展天然气发电,新增天然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
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
推动形成优先通过清洁低碳能源满足
新增用能需求,并逐渐替代存量化石能源的能源生产消费格局。
“十四五”时期,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左右,电能占终
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5%。
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进一步优化调整产业结
构,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推行“两高一低”项
目动态清单管理,推进“两高一低”项目管理要求融入项目招商、审批环节,严把项目准入关,按照规定开展碳排放环境影响评
价,对不符合贸易港建设要求的项目依法不予审批。
推进清洁生产和能源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实施清洁生产工作方
案,加快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及园区实施系统性清洁生产改造。
引导企业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推动打造绿色供应链。提升产
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水平。深化工业、建筑、交通领域及公
共机构节能,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全面实施节水行动,加强再生
水利用。
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深化“多规合一”改革,进一步优化国
土空间格局。落实最严格的围填海管控和岸线开发管控措施。深
入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健全以环评制度为主
体的源头预防体系,探索开展重大经济技术政策的生态环境影响
分析和重大生态环境政策的社会经济影响评估。
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
系,增
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加快推行生活垃
圾强制分类制度。持续推进“禁塑”,加快推进快递业绿色包装应
用。深入推进绿色创建行动。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提高新建绿
色建筑比例。建立绿色消费激励机制,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二)深入打好空气质量对标攻坚战
深入推进大气污染精细化管控。全面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全链条
闭环管理。强化精准施策,编制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聚焦冬春
季大气污染,实施攻坚行动。强化扬尘精细化管控、餐饮油烟监
管治理和氨排放控制。持续抓好烟花爆竹燃放管控。
加强臭氧污染防治。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
排。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加快推进原辅材
料和产品源头替代。推动水泥、玻璃等产业转型升级。全省禁止
新建燃煤锅炉,推动现有锅炉提标改造。开展涉气产业集群综合
整治。到2025年,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重点工程减排量达
到0.13万吨和0.40万吨,实现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
加强移动源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
定》。深入开展清洁柴油车机)行动,持续推进机动车结构优化,淘汰老旧车,有序推广清洁能源汽车。加大机动车、非道路移动
机械和船舶达标排放监管和执法力度。实施更加严格的车用汽油
质量标准。提高船舶靠港岸电使用率。加快货物运输“公转铁”“公
转水”,大力发展多式联运。
推进恶臭异味和噪声污染治理。开展化工、制药、工业涂装、橡胶等行业恶臭污染综合治理。加强垃圾、污水处理各环节臭气
异味控制。实
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重点加强群众关心的施工、工业、餐饮、娱乐、商业等噪声污染防治。到2024年,海、三亚、儋州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到2025年,全省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
三)深入打好“六水共治”水污染治理攻坚战
强化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统筹。系统推进“六水共治”。开
展全省流域减流、脱水、断流状况调查,保障生态流量。加快推
进重点区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全面开展入河排污排查整治。
持续建设美丽河湖。加强农业农村、城镇生活及工业企业污染防
治。到2024年,全省水环境质量明显提升,省控地表水及重点
管控入海河流断面全面消除劣V类水质。
深入抓好城市黑臭水体和城镇内河(湖)治理。全面摸排城镇生
活污水管网底数和运行现状,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深入
推进城市黑臭水体和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建立防止返黑返
臭长效机制。各市县按期完成建成区内黑臭水体排查并制定整治
方案,按要求统一公布黑臭水体清单、达标年限等;到2023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0%以上,县城建成区黑臭水
体消除比例达到省治水攻坚工作要求;到2024年,全省重点治
理的城镇内河(湖)水质达到“十四五”目标要求。
巩固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优化城乡供水格局,加快发展
城乡一体化或跨区域联片规模化供水。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规范化建设,加强农村水源地保护。基本完成乡镇级集中式饮用
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立标并开展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到2025年,全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保持1%,农村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提升至85%以上。探索建立全链
条饮用水水质监督和风险预警机制。
强化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坚持陆海统筹,强化陆域海域的协同
治理。突出抓好入海污染源整治,持续推进入海排污规范化管
理。加强入海河流治理、海水养殖污染治理。加快推进重点海湾
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强化港船舶污染控制,在全省商港、渔
港建立并推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移、处置监管联单制度,实现
到港船舶污染物“零排放全接收”加强海洋垃圾污染治理,2023年底前沿海市县基本建立“海上环卫”制度。
(四)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
推进农村水污染治理。统筹农村改厕尾水与其他生活污水协同
治理,分区分类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管、用一体化。系统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坚持治标与治本相
结合,推动实现“长治久清”。到025年,纳入国家监管清单的农村黑臭水体全部消除。
强化农村大气污染防治。强化农村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开展农
村裸露地面综合整治,基本解决村庄土地裸露、尘土飞扬等突出
问题。全面取缔土法槟榔加工。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各市县
逐步实现辖区内农耕地区域高清视频监控全覆盖。深入推进气代
柴薪工作,积极推进燃气下乡进村,全面推广农村用气。
推进农村废弃物污染防治。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开展农业固体废弃物
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建立农业固体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到2025年,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90%以上,主要农作物秸秆综
合利用率稳定在86%以上。
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深入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整县推
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动规模化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
施。发展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进养殖
尾水节水减排。到2025年,全省化学农药、化肥单位面积施用
量较2020年减少15%以上,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43%,畜禽
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
五)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治。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管,督
促企业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责任。加强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控,实施
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分类实施土壤污染治
理,有序推进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和风险管控工作。
持续推动农用地分类管理。加大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保护力
度,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
利用效果评估。动态调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严格落实粮食
收购和销售出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和追溯制度。
严格落实建设用地联动监管。完善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制
度,加强
建设用地开发利用联动监管。严格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未依法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的地块,不得开工建设
与风险管控和修复无关的项目。合理规划,加强农药、化工、危
废处置和垃圾填埋等重点行业地块的规划用途管控。
推进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持续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
估,科学划定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强化地下水风险管控,加强
水土环境风险协同防治。完善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全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深化三亚“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健
全“无废城市”建设相关制度、技术、市场、监管体系,形成以地
级市为引领、区域协同共进的“无废岛”建设梯队。推动工业固体
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固体废物的源头减
量和资源化利用。落实电器电子、铅蓄电池等产品的生产者责任
延伸制度,推动提升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置能力。
(六)切实维护生态安全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快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开展岛及近
岸海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和评估,建立覆盖陆海的生物多样性
基础数据库。加强海洋生态系统及生物多样性保护。推动建立珍
稀濒危物种和重要遗传资源繁育基地。严格外来入侵物种防控。
持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实施湿地、热带雨林、重点流域和典
型海洋生态系统等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快热带雨林
国家公园建设。
推行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健全耕地休耕轮作
制度,有序开展退耕还林还草、退塘还湖还湿工作。推进城市生
态化改造,有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保
持在62.1%,湿地保护率达到国家下达目标。
强化生态保护监管。加强卫星遥感技术应用,定期开展生态监
测,开展全省生态质量评估。探索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成效评
估。建立健全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持续推进“绿盾”自然保护
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和“绿水青
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
(七)严密防范环境风险
加强进出境环境安全监管。加快进出境生物安全监管和环境风
险防控能力建设。加强外来物种引入生物安全风险评估和防控体
系建设。完善进农业转基因物种及转基因育种生物安全监管。
禁止“洋垃圾”入境。加强保税维修过程环境风险监管。
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处置利用能力。健全完善危险废物监管机
制,推进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提升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处
置利用能力和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强化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问题督
察力度。
确保核与辐射安全。扎实推进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稳妥推进闲
置、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处置。加强核电厂周边和典型电磁
发射设施的辐射环境监督性监测。完善高风险移动放射源在线监
控系统。着力提升核
与辐射应急能力,提高应急监测装备水平。
加强新污染物风险防控。制定实施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推
进新污染物防治体系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建
设。开展新污染物调查监测和环境风险评估,探索开展海洋微塑
料环境影响评估。制定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及其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强化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建立健全跨部门、跨流域环境应急联
防联控机制。完成全省重点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一河一策一图”全覆盖。加强“一废一库一品”环境安全监管力度。统筹全省环境
应急物资储备,不断提高应急物资紧急调度能力。
八)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
强化贸易港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建立健全符合贸易港建设需求
的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法规体系和绿色标准体系。全面推行生态环
境损害赔偿制度和环境信用评价制度。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
度改革。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宣传普及。强化生态环境行政执
法、生态损害赔偿、公益诉讼及刑事司法等衔接。
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
设。加快构建与贸易港发展相适应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全面提
升监测队伍业务能力。全面落实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建立基
于排污许可证的排污
单位监管执法体系,强化以污染源自动监控
为主的非现场监管执法模式。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重点
对象的监管执法。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和环评、监测等领
域弄虚作假行为。
健全环境治理市场体系。引导和鼓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
境领域。健全排污权交易制度体系。积极推进国际碳排放权交易
场所建设。探索开展与国际接轨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强化
对金融机构的绿色金融业绩评价。在环境高风险领域依法推行环
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强化生态环境科技支撑。鼓励实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科技项
目,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本地环境科研院所能力提升。
积极推动生态环境领域智慧化决策平台建设。积极发展生态环保
产业。加强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
加强财力资源有效配置。各级要把生态环境纳入财政支出的重
点领域,对生态环境资金投入予以重点保障,确保与污染防治和
生态文明建设任务相匹配。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加强有关转移支付分配与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相衔接。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广泛动员公众参与。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环境主题宣传活
动和公益活动,广泛传播生态文明理念。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志愿
服务组织、志愿服务队伍发展壮大。推进环境信息公开,不断拓
展环保设施公众开放领域。建立健全公众监督举报机制,推动形
成生态环境治理社会行动体系。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进
一步完善省负总责、部门协同、市县抓落实的攻坚机制。推动减
污降碳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不断强化各
级生态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制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
力,全面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各项任务落实,推动解决本地区生态
环境保护重大问题。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级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
保护的政治责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把解决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列出
清单、建立台账,长期坚持、确保实效。各有关部门要细化实化
攻坚举措和年度目标,分工协作、共同发力。各级人大及其常委
会、政协、法院和检察院要按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省污染防治工
作领导小组要加强调度评估,重大情况及时报告省委、省。
(三)强化监督考核。研究制定贸易港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和
责任追究规定。全面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将污染防
治攻坚战任务落实情况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点内容。继
续开展市县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生
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攻坚战任务进度严
重滞后、区域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篇三: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国务院
【公布日期】2021.11.02?
【文
号】
【施行日期】2021.11.02?
【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污染防治
正文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2021年11月2日)
良好生态环境是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增进民生福祉的优先领域,是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推动污染防治的措施之实、力度之大、成效之显著前所未有,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人民群众获得感显著增强,厚植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绿色底色和质量成色。同时应该看到,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总体上尚未根本缓解,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染问题仍然突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任务艰巨,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
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
(二)工作原则
——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保持战略定力,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巩固拓展“十三五”时期污染防治攻坚成果,继续打好一批标志性战役,接续攻坚、久久为功。
——坚持问题导向、环保为民。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加以解决,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生态环境保护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遵循客观规律,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因地制宜、科学施策,落实最严格制度,加强全过程监管,提高污染治理的针对性、科学性、有效性。
——坚持系统观念、协同增效。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注重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实施。
——坚持改革引领、创新驱动。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大技术、政策、管理创新力度,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单位国内生
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10%,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7.5%,地表水Ⅰ-Ⅲ类水体比例达到85%,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79%左右,重污染天气、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
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二、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四)深入推进碳达峰行动。处理好减污降碳和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安全、群众正常生活的关系,落实2030年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目标,以能源、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领域和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化工等行业为重点,深入开展碳达峰行动。在国家统一规划的前提下,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和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率先达峰。统筹建立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建设完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序扩大覆盖范围,丰富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并纳入全国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加强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管控。制定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大力推进低碳和适应气候变化试点工作。健全排放源统计调查、核算核查、监管制度,将温室气体管控纳入环评管理。
(五)聚焦国家重大战略打造绿色发展高地。强化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打造雄安新区绿色高质量发展“样板之城”。积极推动长江经济带成为我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主战场,深化长三角地区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扎实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美丽粤港澳大湾区。加强海南自由贸易港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
(六)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加快煤炭减量步
伐,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十四五”时期,严控煤炭消费增长,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煤炭消费量分别下降10%、5%左右,汾渭平原煤炭消费量实现负增长。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支持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鼓励自备电厂转为公用电厂。坚持“增气减煤”同步,新增天然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和清洁取暖需求。提高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重点区域的平原地区散煤基本清零。有序扩大清洁取暖试点城市范围,稳步提升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水平。
(七)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严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关口,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坚决停批停建。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推动高炉-转炉长流程炼钢转型为电炉短流程炼钢。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焦化、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电解铝、氧化铝、煤化工产能,合理控制煤制油气产能规模,严控新增炼油产能。
(八)推进清洁生产和能源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引导重点行业深入实施清洁生产改造,依法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评价认证。大力推行绿色制造,构建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推动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加强重点领域节能,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强化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和海水淡化规模化利用。
(九)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要求,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硬约束落实到环境管控单元,建立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加强“三线一单”成果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健全以环评制度为主体的源头预防体系,严格规划环评审查和项目环评准入,开展重大经济技术政策的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和重大生态环境政策的社会经济影响评估。
(十)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把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增强
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因地制宜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加快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防治。深入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建立绿色消费激励机制,推进绿色产品认证、标识体系建设,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新时尚。
三、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十一)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聚焦秋冬季细颗粒物污染,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力度。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持续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东北地区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和采暖燃煤污染治理。天山北坡城市群加强兵地协作,钢铁、有色金属、化工等行业参照重点区域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科学调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范围,构建省市县三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实施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管理,依法严厉打击不落实应急减排措施行为。到2025年,全国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以内。
(十二)着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夏秋季臭氧污染,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以石化、化工、涂装、医药、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安全高效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实施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工程。完善挥发性有机物产品标准体系,建立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标识制度。完善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技术和排放量计算方法,在相关条件成熟后,研究适时将挥发性有机物纳入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推进钢铁、水泥、焦化行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重点区域钢铁、燃煤机组、燃煤锅炉实现超低排放。开展涉气产业集群排查及分类治理,推进企业升级改造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到2025年,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实现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
(十三)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深入实施清洁柴油车(机)行动,全国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有序
推广清洁能源汽车。进一步推进大中城市公共交通、公务用车电动化进程。不断提高船舶靠港岸电使用率。实施更加严格的车用汽油质量标准。加快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大力发展公铁、铁水等多式联运。“十四五”时期,铁路货运量占比提高0.5个百分点,水路货运量年均增速超过2%。
(十四)加强大气面源和噪声污染治理。强化施工、道路、堆场、裸露地面等扬尘管控,加强城市保洁和清扫。加大餐饮油烟污染、恶臭异味治理力度。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到2025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型规模化养殖场氨排放总量比2020年下降5%。深化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环境管理。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加快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噪声问题。到2025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全国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
四、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十五)持续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统筹好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城市和乡村,系统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加强农业农村和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有效控制入河污染物排放。强化溯源整治,杜绝污水直接排入雨水管网。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对进水情况出现明显异常的污水处理厂,开展片区管网系统化整治。因地制宜开展水体内源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增强河湖自净功能。充分发挥河长制、湖长制作用,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建立防止返黑返臭的长效机制。2022年6月底前,县级城市政府完成建成区内黑臭水体排查并制定整治方案,统一公布黑臭水体清单及达标期限。到2025年,县级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力争提前1年完成。
(十六)持续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推动长江全流域按单元精细化分区管控。狠抓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扎实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和工业、农业面源、船舶、尾矿库等污染治理工程。加强渝湘黔交界武陵山区“锰三角”污染综合整治。持续开展工业园区污染治理、“三磷”行业整治等专项行动。推进长江岸线生
态修复,巩固小水电清理整改成果。实施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有效恢复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建立健全长江流域水生态环境考核评价制度并抓好组织实施。加强太湖、巢湖、滇池等重要湖泊蓝藻水华防控,开展河湖水生植被恢复、氮磷通量监测等试点。到2025年,长江流域总体水质保持为优,干流水质稳定达到Ⅱ类,重要河湖生态用水得到有效保障,水生态质量明显提升。
(十七)着力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全面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要求,实施深度节水控水行动,严控高耗水行业发展。维护上游水源涵养功能,推动以草定畜、定牧。加强中游水土流失治理,开展汾渭平原、河套灌区等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施黄河三角洲湿地保护修复,强化黄河河口综合治理。加强沿黄河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开展黄河流域“清废行动”,基本完成尾矿库污染治理。到2025年,黄河干流上中游(花园口以上)水质达到Ⅱ类,干流及主要支流生态流量得到有效保障。
(十八)巩固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加快推进城市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加强农村水源地保护。基本完成乡镇级水源保护区划定、立标并开展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保障南水北调等重大输水工程水质安全。到2025年,全国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3%。
(十九)着力打好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巩固深化渤海综合治理成果,实施长江口-杭州湾、珠江口邻近海域污染防治行动,“一湾一策”实施重点海湾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入海河流断面水质改善、沿岸直排海污染源整治、海水养殖环境治理,加强船舶港口、海洋垃圾等污染防治。推进重点海域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加强海洋伏季休渔监管执法。推进海洋环境风险排查整治和应急能力建设。到2025年,重点海域水质优良比例比2020年提升2个百分点左右,省控及以上河流入海断面基本消除劣Ⅴ类,滨海湿地和岸线得到有效保护。
(二十)强化陆域海域污染协同治理。持续开展入河入海排污口“查、测、溯、治”,到2025年,基本完成长江、黄河、渤海及赤水河等长江重要支流排污口整治。完善水污染防治流域协同机制,深化海河、辽河、淮河、松花江、珠江等重点流域综合治理,推进重要湖泊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沿海城市加强固定污染源总氮排放控制和面源污染治理,实施入海河流总氮削减工程。建成一批具有全国示范价值的美丽河湖、美丽海湾。
五、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二十一)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注重统筹规划、有效衔接,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和农膜回收行动。加强种养结合,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规范工厂化水产养殖尾水排污口设置,在水产养殖主产区推进养殖尾水治理。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43%,全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二十二)深入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实施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依法推行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受污染耕地集中的县级行政区开展污染溯源,因地制宜制定实施安全利用方案。在土壤污染面积较大的100个县级行政区推进农用地安全利用示范。严格落实粮食收购和销售出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和追溯制度。到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左右。
(二十三)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内地块的准入管理。未依法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的地块,不得开工建设与风险管控和修复无关的项目。从严管控农药、化工等行业的重度污染地块规划用途,确需开发利用的,鼓励用于拓展生态空间。完成重点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推进腾退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
(二十四)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健全“无废城市”建设相关制度、技
术、市场、监管体系,推进城市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十四五”时期,推进100个左右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鼓励有条件的省份全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二十五)加强新污染物治理。制定实施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针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等新污染物,实施调查监测和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强化源头准入,动态发布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及其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二十六)强化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持续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划定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并强化保护措施,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及污染风险管控。健全分级分类的地下水环境监测评价体系。实施水土环境风险协同防控。在地表水、地下水交互密切的典型地区开展污染综合防治试点。
六、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二十七)持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科学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实施河口、海湾、滨海湿地、典型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推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加强黑土地保护。有效应对气候变化对冰冻圈融化的影响。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监督评估。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24.1%,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57%左右,湿地保护率达到55%。
(二十八)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加快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和国家重大战略区域调查、观测、评估。完善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构筑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加大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拯救力度。加强生物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严格外来入侵物种防控。
(二十九)强化生态保护监管。用好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构建完善生态
监测网络,建立全国生态状况评估报告制度,加强重点区域流域海域、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县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等生态状况监测评估。加强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依法加大生态破坏问题监督和查处力度,持续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深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和美丽中国地方实践。
(三十)确保核与辐射安全。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实行最严格的安全标准和最严格的监管,持续强化在建和运行核电厂安全监管,加强核安全监管制度、队伍、能力建设,督促营运单位落实全面核安全责任。严格研究堆、核燃料循环设施、核技术利用等安全监管,积极稳妥推进放射性废物、伴生放射性废物处置,加强电磁辐射污染防治。强化风险预警监测和应急响应,不断提升核与辐射安全保障能力。
(三十一)严密防控环境风险。开展涉危险废物涉重金属企业、化工园区等重点领域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完成重点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一河一策一图”全覆盖。开展涉铊企业排查整治行动。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到2025年,全国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20年下降5%。强化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健全国家环境应急指挥平台,推进流域及地方环境应急物资库建设,完善环境应急管理体系。
七、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
(三十二)全面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适用规则,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依法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严惩重罚。推进重点区域协同立法,探索深化区域执法协作。完善生态环境标准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制定出台更加严格的标准。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宣传普及。强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合开展专项行动。
(三十三)健全生态环境经济政策。扩大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完善绿色电价政策。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加快发展气候投融资,在环境高风险领域依法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强化对金融机构的绿色金融业绩评价。加快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全面实施环保信用评价,发挥环境保护综合名录的引导作用。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推动长江、黄河等重要流域建立全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立健全森林、草原、湿地、沙化土地、海洋、水流、耕地等领域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三十四)完善生态环境资金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把生态环境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把生态环境资金投入作为基础性、战略性投入予以重点保障,确保与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相匹配。加快生态环境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加强有关转移支付分配与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相衔接。综合运用土地、规划、金融、税收、价格等政策,引导和鼓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领域。
(三十五)实施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行动。构建集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开展污水处理厂差别化精准提标。优先推广运行费用低、管护简便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化运行维护。推动省域内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与产废情况总体匹配,加快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
(三十六)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能。全面推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建立基于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监管执法体系和自行监测监管机制。建立健全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为主的非现场监管执法体系,强化关键工况参数和用水用电等控制参数自动监测。加强移动源监管能力建设。深入开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达标排放专项整治。全面禁止进口“洋垃圾”。依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环境违法犯罪,严肃查处环评、监测等领域弄虚作假行为。
(三十七)建立完善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履责、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生态环境监测格局,建立健全基于现代感知技术和大数据技术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优化监测站网布局,实现环境质量、生态质量、污染源监测全覆盖。提升国家、区域流域海域和地方生态环境监测基础能力,补齐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水生态环境、温室气体排放等监测短板。加强监测质量监督检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全面。
(三十八)构建服务型科技创新体系。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领域科技攻关和技术创新,规范布局建设各类创新平台。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推广生态环境整体解决方案、托管服务和第三方治理。构建智慧高效的生态环境管理信息化体系。加强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组织开展百城千县万名专家生态环境科技帮扶行动。
八、加强组织实施
(三十九)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攻坚机制。强化地方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制作用,研究推动解决本地区生态环境保护重要问题,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日常工作机构有场所、有人员、有经费。加快构建减污降碳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的制度机制。研究制定强化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有关措施。
(四十)强化责任落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把解决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长期坚持、确保实效。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细化实化污染防治攻坚政策措施,分工协作、共同发力。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和监督。各级政协加大生态环境保护专题协商和民主监督力度。各级法院和检察院加强环境司法。生态环境部要做好任务分解,加强调度评估,重大情况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
(四十一)强化监督考核。完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健全中央和省级两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体制,将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落实情况作为重点,深化例行督察,强化专项督察。深入开展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监督帮扶。继续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完善相关考核措施,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四十二)强化宣传引导。创新生态环境宣传方式方法,广泛传播生态文明理念。构建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发展壮大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力量,深入推动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完善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和有奖举报机制。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国际合作,讲好生态文明建设“中国故事”。
(四十三)强化队伍建设。完善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全面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监察执法机构能力标准化建设。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机构列入政府行政执法机构序列,统一保障执法用车和装备。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建设,锤炼过硬作风,严格对监督者的监督管理。注重选拔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按照有关规定表彰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篇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时政POLITICS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
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准确把握持续改
善环境质量的重大意义、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
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
坚决抓好贯彻落实。议》)明确提出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的重大任务。
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把握
充分认识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的重大意义“十三五”时期,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深入贯彻习
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污染防治力度加大,生态环
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及生态环境保护形势,着眼
美丽中国建设目标,立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我们要深
2021.01Environmental\
^Cconomy境明显改善,美丽中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截
至2019年底,“十三五”规划纲要和污染防治攻
坚战确定的生态环境保护9项约束性指标,有项已提前完成202()年目标任务,还有1项预计
2020年能够圆满完成。同时也要看到,我国生
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总体上
尚未根本缓解,生态环保任重道远。“十四五”时
期,必须毫不放松推进环境治理,持续改善环境
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是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
任务。《建议》提出,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
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
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建设
美丽中国,良好的环境质量是重要标志。我们
必须锚定目标,对标对表,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
设的战略定力,在改善环境质量上持续发力、久
久为功,建设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丽中国。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是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
生活新期待的必然要求。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
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广大人民
群众热切期盼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人民对美好
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我们必须坚
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快改善环境质量,让人民群
众进一步享受到蓝天白云、繁星闪烁,清水绿
岸、鱼翔浅底,鸟语花香、田园风光,不断提高对
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
力抓手。高质量发展是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发
展,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是重要方面。生态环
境问题归根结底是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问题。
改善环境质量,需要改变传统生产模式和消费
模式,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在
推动高质量发展过程中,污染防治和环境治理
是需要跨越的一道重要关口。我们必须充分发
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引导和倒逼作用,以持续改
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让绿色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是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
出问题的集中体现。当前,我国区域性、结构性
污染问题依然突出,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仍处于
高位,环境质量特别是大气环境质量受自然条
件变化影响较大,一些流域和地区水环境质量
改善程度不高,土壤污染、危险废物、化学品等
环境风险管控压力大。我们必须坚持以改善环
境质量为核心,聚焦突出问题,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推进、加快解决。准确把握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的主要任务《建议》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提出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的重点任务和主要
举措。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继续开展污染
防治行动。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和国家坚
决向污染宣战,制定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
治行动计划。尤其是党的十九大后,各地区各
部门聚焦打赢蓝天保卫战等标志性战役,坚决
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预计可以实现阶段
性目标任务。与2015年相比,2019年全国地表
水优良水质断面比例上升8.9个百分点,劣五类
断面比例下降6.3个百分点;细颗粒物未达标地
级及以上城市年均浓度下降23.1%,全国337个
地级及以上城市年均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2%。
同时,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
前行的关键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并不稳
固,稍有松懈就有可能出现反复,犹如逆水行
舟,不进则退。要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
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继续开展污
染防治行动,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基本消除
重污染天气。近年来大气污染治理成效显著.
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细颗粒物浓度明显下
降,重污染天气明显减少。但臭氧污染问题逐
步显现,浓度呈逐年上升态势,成为影响环境空
气质量的又一重要污染物,加强细颗粒物和臭
氧协同控制成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关键。强
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以细颗
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为主线,把产业结构、能源
总第289期
时政POLITICS2021.01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农业投入结构调整
摆到更加突出位置,突出抓好挥发性有机物和
氮氧化物协同治理。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治理。健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
角地区、汾渭平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常态化机
制,推动苏皖鲁豫交界等地区解决突出的区域
性大气污染问题。夏季重点治理臭氧污染,秋
冬季重点治理细颗粒物污染。以钢铁等行业
为重点,大力推进工业炉窑综合治理;以石化
等行业为重点,全面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
治理。治理城乡生活环境,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
体。近年来,我国水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推进。
截至2019年底,累计完成2804个饮用水水源地
10363个问题整改,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
臭水体消除比例达86.7%。但水环境质量改善
地区间不平衡,不少城市和园区环境基础设施
欠账较多,城乡面源污染防治亟待突破。要统
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保好水、治
差水、增生态用水。以河湖、海湾为抓手,推进
美丽河湖、美丽海湾建设。以补齐城乡污水收
集和处理设施短板为关键,推进城镇污水管网
全覆盖,加强生活源污染治理。以企业和工业
集聚区为重点,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分
类管理、分期升级改造。以降低氮磷负荷为着
力点,加强农业源污染控制,推进化肥、农药减
量化。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
和污水治理,实施河湖水系综合整治,改善农村
人居环境。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重视新
污染物治理。作为全球化学品生产和消费大
国,我国环境风险企业数量庞大、近水靠城,布
局性、结构性风险突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
置能力存在短板。随着新技术新材料新化学物
质的广泛应用,新污染物日益引起关注。要着
力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利用处置和环境风
险防范能力。大力推进化学品环境风险管控,完成重点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
持续开展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加强风险控
制和管理技术研究,加大对新污染物环境风险
管控力度。加强海洋垃圾和微塑料治理,强化
源头控制、及时清理和全生命周期管理。推进
土壤污染治理,防控土壤污染风险,保障土壤环
境安全。积极参与和引领应对气候变化等生态环保
国际合作。建设美丽家园是人类的共同梦想。
面对生态环境挑战,人类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的命运共同体。要秉承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深度参与全球环境治理。积极履行应对气候变
化承诺,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推动构建公平
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扎实推
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推动落实2030年可持
续发展议程。以举办《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
次缔约方大会为契机,推动达成2020年后全球
生物多样性框架。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
代化《建议》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就强化体制机
制保障提出明确要求,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
协调机制,推动健全环境治理体系,形成全社会
共同推进环境治理的良好格局。增强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良好的生态环
境关系每个地区、每个行业、每个家庭,每个人
都是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建设者、受益者。要加
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生态文
化。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环保工
作先进典型,及时曝光突出环境问题及整改情
况。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健全环境决策公
众参与机制。完善监督举报、环境公益诉讼等
机制,鼓励和引导环保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环
境污染监督治理。建立地上地下、陆海统筹的生态环境治理
制度。山水林田湖草是相互依存、紧密联系的生命共同体。一些污染问题表现在地下、在水
里,根子却在地上、在岸上。要用系统论的思想
方法看问题,从系统工程和全局角度寻求治理
之道,按照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
理审
Environmental>
Economy规律,建立地下水、地表水、土壤污染协同防治
制度,建立陆海统筹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修复
制度,进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关指标作为约束性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地区,建
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各
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奖惩任
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排污许可制是落实
企事业单位治污主体责任的有力举措,要全面
实施,强化企业持证排污和按证排污,强化固定
免的重要依据,促进环境质量改善和相关工作
落实。完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中央生
污染源全过程管理、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排污
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倡导、亲
自部署的重大改革举措和重大制度安排,推动
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是用
市场化机制激励节能减排减碳的一项基础性制
度,要深入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改革,进一步完
解决了一大批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生态环
境“老大难”问题,已成为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
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硬招实招。要坚持
善各类产权交易机制,通过市场化的产权交易,优化资源配置,激发地区、企业保护环境内生
动力。完善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管
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重点,完善中央和省级
环境保护督察体系,不断健全工作程序、工作机
制和工作方法,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向纵深
发展。匸理。环境质量、节能减排等指标作为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约束性指标,已经成为推进生态环
境保护的有力抓手。“十四五”时期要继续将相
(原载于《旗帜》2020年第11期)总第289期
篇五: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XX镇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要点落实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2021年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按照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要求,XX镇重点谋划,认真研判制定本方案。
一、持续开展蓝天保卫战
1、深度治理工业大气污染。
综合利用环保、安全、能耗、质量等综合标准常态化推进建材、化工等行业去产能。我镇工业集中区中有两家固废企业,以此为突破点,重点监控,合理优化,持续开展蓝天保卫战。
2、严格管控各类扬尘。
强化道路扬尘管控,加大各类工地、物料堆场、渣土消纳场等出入口道路清扫保洁力度。
3、全力削减VOCSo。
加强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重点行业VOCs治理,督促纳入重点监管企业名录的企业编制并实施“一企一策”综合治理方案。深化工业园区、企业集群综合治理。强化餐饮油烟监管。
4、加强污染天气防范应对。
建立空气质量预测预报机制和污染天气应急联动机制,做好重大活动空气质量的协同保障工作。全面推进绩效分级差异1化管控,鼓励环保绩效水平高的“先进”企业,鞭策环保绩效水平低的“后进”企业,以“先进”带动“后进”。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相关要求。积极推行文明祭祀。结合文明城市创建、秸秆禁烧工作,严禁露天焚烧。
二、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1、不断提升断面水质。
聚焦排水渠XX断面,综合采取排查、溯源、截污、清淤、活水等措施,推动断面水
质稳定达标。全面加强工业企业排水监管,确保达标排放。
2、强力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333”行动。
按期完成城市建成区管网排查任务和“三消除”工作(消除黑臭水体、消除管网空白区、消除污水直排口),按上级部门安排,助力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
3、巩固黑臭水体整治成果。承担好属地管理职责,调动村居积极性,统筹谋划,巩固扩大黑臭水体整治成果。
三、统筹推进净土保卫战
1、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
引导推进限养、适养区内养殖场实施治理改造,继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强化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实现化肥、农药使用减量化。开展重点地区农田退水水质监测。加强汛期断面水质稳定达标管控。加快推进农村污水处置设施建设,不断提升涉农行政村污水处理率,做到“两提升”(提升农户覆盖率、运行率)“一优先”(在环境敏感村庄率先实现全覆2盖、全收集、全处置的“三全”目标)。抓好秸秆禁烧禁抛,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旧农膜回收和集中处理体系建设。
2、加强固废危废污染防治。
持续推进危废处置专项整治,聚焦危废产生、贮存、转移、处置等各环节,加快危废全生命周期监管平台建设,加强危废库规范化建设。严厉打击危废领域违规违法行为。持续监控我镇危废行业,过细排查。
4、加速绿色低碳发展转型升级
优化调整产业结构。着力推进企业清洁化、绿色化改造,探索建立碳减排工作体系。坚持绿色招商,优先引进一批环境友好型企业。
5、健全生态环境高效治理体系
1、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建设。
坚持实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承担我镇属地责任,协助区级部门对大气国控监测点、水质断面国控点实行更加精细化管理。落实“三线一单”,实施排污许可制度,推行排污权交易,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完善生态环境财政奖补机制。
2、推进环保全民行动体系建设。
积极推行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结合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加强宣传发动,形成全社会参与环保、推动环保的新格局。
六、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紧盯上级交办环境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交办问题不打折扣、保质保量全面完成。
积极开展自查工作。全面摸清工信、水利、交通、住建、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各个领域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全面开展问题排查整改。
聚焦信访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强信访案件调处、环境信访积案化解及网络舆情监控等工作,下真功夫解决突出环境信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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