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8篇
篇一: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
按照省、州要求,为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尖于
”坚决打
贏脫贫攻坚战,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精神,强化返贫预警监
测,探索建立稳定脫贫长效机制,持续巩固脫贫攻坚成效,结合我县工作实
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脫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
行预警监测,全面完成"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
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确保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2020年持续稳定达到脫贫
退出标准,有效防止出现新的绝对贫困,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
掉一人",夺取打赢脫贫攻坚战全面胜利,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
础。
二、监测对象
(一)
脱贫监测户: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返贫风险的建档立
卡已脫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的已脫贫
户。
(二)
边缘户: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
农户。
三、监测内容
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对监测对象的住房、教育、医
疗、安全饮水、收入、就业、生活状态等变化情况进行监测。
四、监测方式
根据《州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帮扶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实行县、乡、村三级联动、形成合力,建立从上到下、自下而上的双向监测、靶向预警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并在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以下简称为"大数
据平台")上完善相尖信息数据。监测对象不申请,评定工作不宣传,结果
不公示°
五、监测步骤
第一步:排。20xx"两摸底"摸排的脫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不纳入排查范
围。县攻坚办组织"两不愁三保障"相矢行业部门和乡(镇)研究制定相尖行
业部门初步监测对象的标准。各行业部门和乡(镇)根据标准,将"两不愁
三保障"实现情况不够稳定的,以及平时掌握的上访、信访、群众反映较多
的家庭困难户作为拟监测对象。县攻坚办汇总后对拟监测对象开展信息比
对工作,将比对后审定名单分发到各行业部门和各乡(镇)。
第二步:访。县级攻坚办统筹组织力量对照初步监测名单开展进
村入户
走访,重点核实"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情况,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
在进村入户过程中,对发现其他家庭生活实际困难的农户,应纳入初步监测
对象并入户核实。
第三步:评。根据走访核实的情况,乡(镇)组织村"两委"干部和驻
村
工作队开展评议,共同研判致贫、返贫风险,将拟监测对象的名单报县级攻
坚办审定。
第四步:录。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根据审定的名单,入户采集新增边
缘户信息,由乡(镇)组织人员在国家系统中录入新增边缘户,标注新增脫
贫监测户。对监测过程发现的新增监测对象,及时按程序在国家系统补录。
待省
扶贫开发局将国家系统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录入的边缘户导入大数
据平台,平台自动汇总后形成全县防止返贫监测台账。
第五步:测。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
况,2020年每月对监测对象进行一次动态监测。对"两不愁三保障"出现缺
项的,由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及时在大数据平台上标注预警,乡(镇)初
审后上传至县攻坚办,县攻坚办审核后确定为预警监测对象,并根据其实际
困难反馈至相矢行业部门。
第六步:补。各行业部门要根据预警监测对象实际困难情况,会同乡
(镇)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应限时完成补短帮扶。对预警的脱贫监测
户,对照2020年脫贫退出的标准,对标补短,全面达标;对预警的边缘
户,要及时落实帮扶救助。
第七步:销。完成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后,各行业部门在大数据平台中
提出销号申请;县攻坚办组织核实后,在大数据平台中批准销
号。销号后,各行业部门应将相尖情况在本行业信息系统内及时更新。
六、时间安排
(一)
方案制定。3月中旬,完成县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
案的制定,以及监测工作动员部署,全面铺开检测各项工作。
(二)
评定录入。4月上旬前,完成新增监测对象的评定工作。
月中旬前,完成新增监测对象的信息录入工作。
(三)
补短帮扶。6月底前,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全面完成预警监
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四)成效巩固。7月至12月,每月幵展一次动态监测,对新发现的预4警监测对象,及时开展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立行立改。
七、工作要求
(一)
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
工作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大排查成果,结合本
地实际,制定本乡(镇)、本部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实施方案,细化完善
帮扶措施,建立健全动态帮扶机制和限时办结制度。
(二)
认真组织实施。县攻坚办要加强工作统筹,认真组织相矢行
业部门和乡(镇)分级分类分层解决问题,及时回访销号,形成稳定脫贫长
效机制。各行业部门要制定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措施并督促指导。各乡
(镇)要认真做好监测对象的摸底和动态监测工作,落实预警监测对象的对
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三)
强化督查问效。坚持问题导向,对直接影响脫贫攻坚目标任
务实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工作中需进一步改进的问题,要采取针对t生
的措施持续整改。县纪委、县攻坚办要加强监管指导,将防止
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纳入日常督查巡查重要范畴,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
实、政策落实。
内容仅供参考
篇二: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
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
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已经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基础上,进一步从制度上预防和解决返贫问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现要求各乡镇对所有农村人口全面排查,对排查出因各种原因导致人均收入骤减的户及时纳入和识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进行监测。相关要求如下:
一、工作内容(一)建立预警性常态化排查机制1.排查范围。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排查覆盖所有行政村及农村社区、所有农村人口。重点关注有失业人员、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家庭。
2.排查方式。健全监测对象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采取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农户自主申报等途径进行排查,各种途径互为补充、相互协同;
及时掌握分析媒体、信访等信息,拓宽风险预警渠道。
(1)基层干部排查。乡村干部、驻村干部、乡村网格员等基层帮扶力量结合日常走访进行排查,重点核实行业部门筛查预警信息、应用系统校验预警信息和农户申请情况,并定期跟踪回访。在坚持常态化排查的基础上,根据国家部署安排并结合我省实际,每
年至少组织开展两次集中排查。
(2)部门筛查预警。县级逐步完善预警信息推送机制,组织、发改、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人社、自然资源、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卫健、应急管理、审计、市场监管、统计、医保、金融、乡村振兴、信访、大数据管理、林业、残联、税务等相关行业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按照职责做好信息预警、数据共享、数据比对等工作,及时将“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疑似问题和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的预警信息推送乡村,为乡村组织开展预警性常态化排查和确定监测对象提供信息支撑。
(3)农户自主申报。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农户政策知晓度。农户本人或委托他人通过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利用防止返贫监测手机APP、拨打服务咨询电话等途径申报。自主申报农户应填写承诺授权书,承诺提供的信息真实可靠,并授权相关部门依法查询其家庭资产(主要包括房产、土地、车辆、大型农机具、经济实体、财务收支、理财产品以及纳税等情况)、家庭成员从业情况及社保等相关信息。
3.规模性返贫排查预警。重点关注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火灾,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带来的影响;
全力防范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
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创业失败、大中型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搬迁人口就业和社区融入等方面的风险隐患;
发现解决因工作、责任、政策落实不到位造成的返贫现象。及时排查预警区域性、规模性返贫风险,合理确定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落实帮扶举措,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确定监测对象和范围1.监测对象。以户为单位,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家庭人均纯收入是区分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与突发严重困难户的依据,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7000元,则归入脱贫不稳定户或边缘易致贫户;
家庭人均纯收入高于7000元,则归入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成员是“农转非”的考虑与其他家庭成员共同生活、共同开支,若符合条件可以纳入监测对象。长期居住和生活在农村的非农人口,若符合条件可以纳入监测对象。因易地搬迁转为城镇户口的,若符合条件也可以纳入监测对象。在保障监测帮扶效果的前提下,不强制要求配备帮扶责任人,但是需要明确监测联系人,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2.监测范围。以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1.5倍为底线,每年根据上年度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调整。XX县2021年以家庭年人均纯收入7000元为参考,综合考虑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返贫致贫风险情况等,对符合条件的应纳尽纳,精准帮扶。对于收入稳定,“两不愁三保障”均无问题,且不存在教育、医疗等刚性支出较大情况,纳入监测对象的人均收入参考范围虽然低于7000元,也可以不纳入监测对象。
3.监测程序(1)承诺授权。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农户自主申报等途径发现的拟监测对象签订承诺授权书。
(2)信息比对。村级及时收集汇总签订承诺授权书的农户信息,通过乡镇统一报送县级乡村振兴部门,由县级乡村振兴部门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及时开展信息比对、反馈比对结果。
(3)村级初选。村级根据比对反馈信息,结合家庭基本情况、返贫致贫风险等综合研判,通过民主评议确定初选监测对象并在村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4)乡镇确定。乡镇对村级上报的公示无异议的初选监测对象及时审核,确定最终监测对象,并在所在村公告。
(5)录入建档。乡镇将监测对象名单报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备案,并将监测对象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同时建立村级监测帮扶档案。
(三)实施精准帮扶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可使用行业政策、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对所有监测对象开展精准帮扶。
1.产业帮扶。对具备发展产业条件的监测对象,加强生产经营
技能培训,因地制宜引导其参与当地农业产业和地方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鼓励监测对象以承包地、家庭资产入股等方式参与本地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动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创业致富带头人等通过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监测对象发展生产。对有发展意愿和发展项目但缺乏资金的监测对象,提供扶贫小额信贷贴息等金融政策支持。
2.就业帮扶。对有劳动能力且有外出务工意愿的,持续做好劳动技能培训、劳务输出、岗位对接等服务,促进稳定就业。对跨省实现稳定就业的,可适当安排一次性交通补助。对不具备外出务工条件或外出务工意愿不高的,特别是留守妇女,鼓励支持其就近就业。对弱劳动力中有就业意愿的,积极安置其参与保洁、护林、护河、护路等各级各类公益性岗位。鼓励支持监测对象通过参与农村项目建设、公益劳动等增加收入。
3.综合保障。对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低保、医疗、养老保险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确保应保尽保、应助尽助。对因病、因残、因灾、因意外事故等情况,及时落实医疗、残疾人、灾害救助、临时救助等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对“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方面存在隐患的监测对象,采取有力举措及时加以解决。
4.社会帮扶。继续发挥定点帮扶、驻村帮扶等制度优势,鼓励
各地创新帮扶手段,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多渠道筹措社会帮扶资金,及时化解监测对象返贫致贫风险。鼓励支持各地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客观公正、群众受益”原则,开展精准保险帮扶,预防因病、因残、因意外事故、因自然灾害等因素引发的返贫致贫风险。
5.扶志扶智。积极引导监测对象通过生产和就业脱贫致富,对自强不息、稳定脱贫致富的监测对象,积极探索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通过选树自强不息、稳定增收致富典型和开展文明户评选等活动,不断激发监测对象勤劳致富内生动力。积极开展乡风文明建设,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倡导赡养老人、扶残济困,营造守望相助、互帮互爱的文明风尚。
(四)风险消除1.风险消除原则。收入持续稳定、“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的,标注“风险消除”。标注“风险消除”后,不再享受监测对象的帮扶政策。需要落实“四个不摘”的继续落实,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但如果是脱贫户继续享受有关政策。对风险消除稳定性较弱,特别是收入不稳定、刚性支出不可控的,在促进稳定增收等方面继续给予帮扶,风险稳定消除后再履行相应程序。对无劳动能力的,落实社会保障措施后,暂不标注“风险消除”,持续跟踪监测。风险消除时间没有强制要求,但是不能当月进当月出。
2.风险消除程序(1)村级评议公示。结合家庭收入支出情况、“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情况以及帮扶成效,村级组织对监测对象返贫致贫风险变化情况进行综合研判,通过民主评议,初步拟定风险稳定消除监测对象名单并在村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2)乡镇确定公告。乡镇对村级上报的公示无异议的拟定风险稳定消除监测对象及时审核,确定最终风险稳定消除监测对象,并在所在村公告。
(3)标注风险消除。乡镇将风险稳定消除监测对象名单报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备案,并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标注风险消除,同时完善信息采集表及相关档案内容。
(4)告知监测对象。标注风险消除后,乡镇组织村级将风险消除结果告知所标注的监测对象。
3.其他有关事项。针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再次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按照监测程序重新进行认定,并纳入监测帮扶范围。在国家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进行监测对象风险再标注。
以上要求6月15日前全部排查完毕。
篇三: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
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合集
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五篇
【篇一】
一、目的和意义
我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已于__年底实现全部脱贫,当前,脱贫成效巩固提升是我区脱贫攻坚中心工作。其中,针对“返贫隐患户”“致贫风险户”的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更是我们巩固脱贫成效工作的重中之重,这两类人员是我区现阶段最难啃的“硬骨头”,是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的底线,必需及时开展动态监测、及时找准风险隐患、及时开展帮扶,有效预防返贫和新的贫困发生,确保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同时,通过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为今后解决相对贫困问题奠定工作基础,进一步提升扶贫工作精准性、科学性、有效性,做到因户精准施策,确保国家、省各类扶贫政策得到贯彻落实。
二、工作任务
把防止返贫、致贫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扶贫工作的重要任务,紧紧围绕“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主要指标,统筹政府、市场和社会资,紧盯现阶段最难啃的“硬骨头”,摸清我区对象底数,进行动态监测管理,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和动态问题短板,压实行业与地方帮扶职责,及时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补齐短板弱项、解决存在问题,逐村逐户逐项对账销号,有效预防返贫及新增贫困发生。同时,按照督战结合、以督促战原则,充分发挥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区督查督办局脱贫攻坚战督查监督和纪律保障作用。持续巩固全区脱贫成效,确保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帮扶相结合。提前发现并识别存在返贫致贫风险隐患的人口,采取针对性的帮扶措施,防止脱贫人口返贫、边缘人口致贫。一旦出现返贫和新致贫,及时纳入建档立卡,享受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实施精准帮扶。
(二)坚持开发式帮扶与保障性措施相结合。因人因户精准施策,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主要采取开发式帮扶措施,支持发展产业、转移就业,通过劳动增收致富。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对“3+1”保障因动态原因存在问题短板的,确实发挥行业扶贫部门职能职责,及时落实帮扶政策,确保保障到位。
(三)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的作用,强化政府责任,引导市场、社会协同发力,鼓励先富帮后富、守望相助,形成防止返贫的工作合力。
(四)坚持外部帮扶与群众主体相结合。处理好外部帮扶与自身努力的关系,强化勤劳致富导向,注重培养贫困群众和监测对象艰苦奋斗意识,提升自我发展能力。
四、工作内容
(一)监测对象
返贫隐患户:1.收入偏低(原则上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5倍左右的家庭,按照__年扶贫标准3747元的1.5倍计为5620.5元),以及因病、因残、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引发的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缩减的家庭;2.在安全饮水保障、基本医疗保障、教育保障、安全住房保障方面存在隐患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致贫风险户:1.收入偏低(原则上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5倍左右的家庭,按照__年扶贫标准3747元的1.5倍计为5620.5元),以及因病、因残、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引发的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缩减的家庭;2.在安全饮水保障、基本医疗保障、教育保障、安全住房保障方面存在隐患的非建档立卡贫困户。
(注:针对非建档立卡户自身有能力解决但不主动解决的不属此范畴。)
以上两类监测对象总规模一般为建档立卡人口的5%左右。
(二)工作步骤
五、工作时限
管理工作。区直相关扶贫行业部门要明确“西秀区重点对象脱贫攻坚督战平台”系统的部门管理员,负责系统中涉及本部门行业扶贫职责的信息业务管理工作。区督查督办局、区纪委监委机关各明确一名系统管理员,适时监控系统中各项帮扶工作落实情况,履行督促、监察等工作职责。以上涉及乡级、区直相关部门的系统管理人员和联系方式请在4月21日上报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便于“西秀区重点对象脱贫攻坚督战平台”系统发放相关管理员账号及权限。
(村级账号授权给乡级管理员发放)
(三)强化督导。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内容纳入区级脱贫攻坚专项督导,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督导各乡(镇、城郊办)、各行业扶贫部门责任和工作落实,推动机制各项政策和保障落地见效。
【篇二】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总书记扶贫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省、市脱贫攻坚战略决策,以打赢脱贫攻坚战为目标,防止因灾、因意外伤害、意外事故致贫返贫,充分发挥保险保障作用,提高贫困人口抵御风险能力和防意外保障能力,为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一单式”保险服务。
二、基本原则
运用市场机制创新公共服务方式,利用商业保险的经济杠杆作用,通过政府在组织推动、财政补贴、防灾减灾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引导保险资向贫困地区贫困户倾斜,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量身打造,制订全方位的保险保障计划,提供优质快捷的保险服务,实现商业保险对脱贫攻坚的助推作用,逐步建立起保险扶贫兜底和防返贫机制。
三、保险范围
以__市20__已脱贫和年末未脱贫建档立卡人口、__年至2021年新增贫困人口、返贫人口为对象(不包含集中供养五保户、稳定脱贫户,以全国扶贫信息系统数据为准),在各县区广泛推广“助农保”保险扶贫,为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风险保障,努力实现
“贫困路上少风险,致富路上多保障”目标。
四、保障责任范围
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农业生产保险、家庭成员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家庭成员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家庭财产保险等综合保险保障,充分发挥保险公司的社会责任。
1、农业生产保险。由于火灾、爆炸、疾病、疫病以及自然灾害原因直接造成贫困户养殖牲畜死亡、种植作物受损、林木受损、种养场地及农业设施受损,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涉及中、省补贴品种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贫困户,在保成本的基础上按实际损失确定赔付)。
2、意外伤害保险。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保险人负责意外身故、残疾、烧伤给付保险金。
3、意外住院医疗保险。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保险人给付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补偿。
4、家庭财产保险。被保险人所有的房屋主体及附属设施、室内装潢、家用电器等,由于火灾、爆炸、地震及自然灾害等造成的损失。
六、保险期限。保险期限为一年。鼓励各县区为脱贫攻坚期内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年度提供保险保障。
七、实施步骤
(一)签订项目协议。县、区扶贫办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确定承办保险公司,并签订《“助农保”兜底扶贫保险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对象、保费标准、保险责任、保险期限等内容。
(二)办理投保手续。保险公司根据县、区扶贫办提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核发“助农保”保险服务统一保险单,并按户向参保贫困户发放保险服务明白卡,明确保障范围及理赔流程。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助农保”兜底扶贫保险扶贫协调推进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扶贫办牵头,市金融办、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
安排相关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二)明确责任分工。市扶贫办做好牵头协调工作,各县、区也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县区扶贫办要将“助农保”推广工作纳入扶贫工作计划,主动加强与农业、金融、财政、民政、保险公司的沟通协调,在政策指导、资金安排、工作协调、数据共享等方面支持保险公司开展工作。
(三)强化监督指导。市、县(区)扶贫保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对各县区“助农保”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承保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骗取保险费补贴资金,若发现通过虚假承保等方式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加大政策宣传。保险公司要制作宣传材料,发放各基层单位。各县、区扶贫部门、保险公司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宣讲、集体宣讲、入户宣讲等方式,有重点的宣讲兜底扶贫保险产品的相关要点,让建档立卡贫困户了解产品的主要内容和风险保障。
(五)及时总结经验。保险合同期满前,由扶贫保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与承办保险公司对项目年度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对上年度保险扶贫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改进措施,确保兜底扶贫保险效果。
【篇三】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多措并举巩固成果”的战略部署,深刻领会中央、省、市关于“防止贫困户返贫和边缘户致贫”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县脱贫攻坚工作质量,现就防止返贫致贫加强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严格按照巩固脱贫成果的要求,把防止返贫放在重要位置,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对标“一过线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核心标准,进一步强化脱贫人口分类管理和精准帮扶,强化长期稳定脱贫措施,强化返贫监测预警,强化边缘人口监测管理和救助帮扶,有效防止脱贫人口返贫和边缘人口致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推进脱贫攻坚摸底排查
(一)开展脱贫人口“回头看”。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数据比对与分析^p,组织开展驻村扶贫工作队、基层干部和帮扶责任人入户走访行动,进一步排查核实脱贫户“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家庭收入及来、生产生活现状等基本情况,分析^p脱贫稳定性,了解后续发展需求,全面摸清不稳定脱贫户底数和返贫风险点,逐户逐项制定帮扶措施。
(二)开展边缘人口核查。对照__年底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边缘户,按照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具有致贫风险的标准,各相关部门要进行数据比对,指导乡村开展入户核实,经驻村扶贫工作队与村“两委”共同研究报乡镇审查审核、县级审定后,再次予以确认,并由乡镇统一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进行修正和补充。
(三)开展动态跟踪走访。驻村扶贫工作队、基层干部和帮扶责任人要加强跟踪走访,发现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以及自然灾害、家庭变故等出现返贫风险的脱贫户,及时在系统中进行标注,切实加大帮扶力度;发现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以及自然灾害、家庭变故等出现致贫风险的农户,特别是住房、医疗等“三保障”不够稳固的,按照程序纳入边缘户管理,积极开展救助帮扶。对各级督查暗访调研反馈的返贫致贫风险情况,要及时核查核实,符合条件的纳入不稳定脱贫户或边缘户范围。
三、强化监测管理
(一)做好信息录入。在安徽省脱贫攻坚大数据管理平台中,按照分类管理系统、返贫预警监测系统、边缘人口监测管理系统等各项指标要求,客观真实录入相关数据。
(二)开展监测预警。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实地监测,对不稳定脱贫户和边缘户基本信息变化、救助帮扶措施落实、农户反映并经核查属实的相关情况,及时在系统中予以更新或修改。根据省扶贫办每月预警情况,加大救助帮扶力度,限期消除风险点,防止返贫和新的致贫。
(三)强化过程管控。坚持系统管理和实地督导相结合,对排查核查、制定和落实救助帮扶措施、审核销号进行全过程精准管理,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救助帮扶取得实效。加强审核销号,对通过帮扶消除返贫风险的脱贫户,按照村级填报、乡镇审查、县审核、市审核,最后报省扶贫办销号标注;对通过救助帮扶消除致贫风险的边缘户,经乡镇汇总填报、县级审核后,报省扶贫办销号标注。
四、强化救助帮扶
(一)强化脱贫人口帮扶1.加强分类管理。对历年脱贫户按照不享受政策的脱贫户、享受政策的脱贫户、脱贫监测户三类进行管理。不享受政策的脱贫户是指年人均纯收入接近或达到全省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自我发展能力和抗风险较强的脱贫户;享受政策的脱贫户是指年人均纯收入较高但未达到全省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正常情况下无返贫风险的脱贫户;脱贫监测户是指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具有返贫风险的脱贫户。各乡镇要进一步核查核实,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对三类人员标注进行修正、补充和完善。
2.实行差异化政策。不享受政策的脱贫户原则上不再享受各类财政扶贫资金补贴补助类政策,但因重大自然灾害、家庭重大变故等出现“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且无力承担的,要及时落实相关政策措施。享受政策的脱贫户要坚持“应享尽享、应扶尽扶”,根据实际需求,落实相关脱贫攻坚政策。脱贫监测户要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在落实各项脱贫攻坚政策、安排各类帮扶措施等方面予以优先和倾斜。
3.压实帮扶责任。贫困人口脱贫后,原则上脱贫攻坚期内原有帮扶责任人不脱钩;帮扶责任人因工作变动或帮扶不力的,要及时予以调整或重新安排,确保所有脱贫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坚持开发式和保障性扶贫并重,以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促进持续稳定增收、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为重点,积极推进“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针对脱贫户的资禀赋、真实意愿、自身能力和发展需求,由驻村扶贫工作队、基层干部、帮扶责任人共同制定并落实后续帮扶措施,改进帮扶方式,提高帮扶实效。
(二)强化边缘人口救助帮扶1.实行分级负责。建立县负责、乡镇落实、村建台账的责任体系,加强对边缘人口的救助帮扶。制定扶持政策措施,统筹各类资金(不得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明确部门分工,督促和指导乡村抓好落实;乡镇加强审查审核,统筹安排联系人,组织实施救助帮扶;村级开展排查核查,建立边缘户台账,落实救助帮扶措施。
2.建立联系人制度。组织乡村基层干部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动员基层党员和能人大户作为边缘户的联系人,明确职责,加强管理,充分发挥联系人作用。联系人每月要开展入户走访,或通过电话、短信、微信、视频等方式与边缘户加强联系,及时了解生产生活现状、致贫风险和发展需求,帮助落实救助帮扶措施,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3.开展救助帮扶。根据我县实际,统筹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研究制定对边缘户的支持政策和扶持措施,落实扶持资金,安排帮扶项目。各乡镇、村要统筹兼顾、抓好落实。
一是根据边缘户的致贫风险,优先落实普惠制的产业就业、社保兜底等政策。结合开展消费扶贫,帮助边缘户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
二是进一步完善边缘户危房改造、医疗再保障政策(“1579”政策)。
三是探索利用社会帮扶资金、村级集体收入资金等,建立县级救助基金和乡村救急救难基金,各乡镇、各部门要简化申报、审批和资金发放流程,加大救助力度。
4.实施精准帮扶。边缘户重点实施教育、危改、医疗“1579”政策,鼓励帮助有劳动力家庭通过发展生产或务工就业增收。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按程序纳入低保,实行政策兜底保障。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重大灾害,导致家庭支出较大,家庭开支承受较困难的边缘户实施临时救助。
五、强化稳定脱贫
(一)扎实推进产业扶贫。深入推进“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鼓励和支持贫困户根据市场需求,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业、乡村旅游业、加工业和电商网点,拓宽收入来,实现稳定增收;采取订单、务工、入股等多种方式,完善经营主体与贫困户联动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贫困户的参与度和受益度,推动产业扶贫项目长期有效。对因新冠肺炎疫情造成产业发展受损的贫困户,视情予以补助;对带贫减贫效益显著、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大的经营主体给予倾斜扶持。规范光伏扶贫电站后期管护与收益分配,加强扶贫资产管理,通过资产收益扶贫带动贫困户增收。推广扶贫小额信贷“一自三合”模式,在强化风险防控的前提下实行“应贷尽贷”,为贫困群众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提供资金支持。
(二)扎实推进就业扶贫。规范扶贫车间建设和管理,提高生产经营水平和带贫减贫效益,增强吸纳贫困群众就业能力。创新“扶贫车间+居家生产”“企业订单+居家生产”等方式,促进贫困群众居家就业。合理开发疫情防控期间的乡村公共卫生员、消毒保洁员、宣传员、管理员等临时岗位,规范管理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贫困人口。对以前外出务工但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外出的贫困劳动力,帮助和支持他们通过就近就业、发展产业等途径获得收入。加强贫困人口实用技能、市场经营、就业创业培训,推动就业意愿、就业技能与就业岗位精准对接。
(三)扎实推进消费扶贫。各乡镇、村要鼓励支持贫困户农产品产销对接“八进”“四送”活动,建立龙头企业、高校、批发市场、超市、电商平台等与贫困户长期稳定产销关系。建立承担“千企帮千村”任务的民营企业等与乡镇、村、贫困户之间的定点采购机制。收集贫困户农产品信息,加强与社会需求、政府采购等信息对接,发挥农村电商服务网点上行功能,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组织开展扶贫产品认定工作,构建线上线下销售体系,加强宣传推介,为社会各界购买扶贫产品、参与消费扶贫行动提供便利条件。
(四)加大社保兜底保障力度。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措施实现稳定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老弱病残孤”等特殊困难群体,全面落实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综合社会保障政策,实现应保尽保。推进“放管服”改革,对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生活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困难的,实行直接救助、后置备案。
(五)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坚持扶贫与扶智扶志相结合,加强能力引领、路径引入、思想引导和典型引路,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体地位和作用。改进帮扶方式,调动贫困群众参与扶贫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和支持他们发展产业和自主创业,增强“造血”功能。通过“扶贫夜校”“微课堂”“爱心超市”等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引导贫困群众克服“等靠要”思想。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帮助和引导贫困群众进一步改善家庭卫生条件、养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振奋精神面貌。注重宣传先进典型,通过“报、网、微、端”全媒体传播,大力宣传智志双扶典型,鼓励和引导贫困群众自主脱贫、勤劳致富。
六、强化责任落实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把防止返贫致贫作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任务,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及时部署,迅速推进。各乡镇、各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大工作力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二)加强督促指导。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通过实地调研、基层暗访等方式,加强调度督导。督导中发现问题将及时反馈,限时整改到位。因救助帮扶不力、工作不实、弄虚作假导致返贫和新致贫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进行约谈;对问题突出、影响恶劣的,要严肃问责。
(三)减轻基层负担。各乡镇各部门要转变工作作风,注重工作实效,主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暗访调研和实地督导,不影响基层工作。要加强统筹安排,充分运用系统数据,防止重复入户采集信息,尽量减少填表报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篇四】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做到“两手抓、两不误”,坚决防止因疫致贫返贫,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克服疫情影响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若干政策措施》(鄂防指发〔2021〕178号)和省扶贫办《防止因疫致贫返贫工作实施方案》(鄂政扶发〔2021〕5号)要求,结合__市实际,现制定工作实施意见。
一是全力支持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支持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鼓励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增设贫困劳动力就业岗位,用足金融扶贫政策,加大产业奖补力度,支持致富带头人留乡创业。
二是积极开展消费扶贫。动员帮扶单位优先采购涉贫农产品,规范扶贫产品及供应商认定,培育2-3家消费扶贫示范企业,做好动态调整及管理;引导电商超市线上线下销售涉贫农产品,通过“社会扶贫网”、小微“电商”等网络和电商平台发布滞销产品信息,举办扶贫产品短视频直播、网红带货、电商结对帮扶等网络消费扶贫行动,开设消费扶贫专柜、专区、专馆,为社会各界购买扶贫产品提供便利条件。
三是加快推进扶贫项目建设。优化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项目库动态调整重点向发展产业、促进就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倾斜;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加大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力度,加大扶贫资金投入。
四是持续巩固脱贫成果。落实即时帮扶措施,启动实施“防贫保”,实施重点攻坚,围绕“三保障”“三落实”“三精准”“三一致”等要求,对截至__年底还有剩余贫困人口的13个镇(办、区)、160个村进行重点攻坚,确保全市482户1092名剩余贫困人口全部如期脱贫。
【篇五】
为认真落实省、市、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等重要会议精神,__镇在防返贫监测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返贫预警监测,探索建立完善稳定脱贫的长效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按照翠屏区相关工作方案,结合__镇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和分类处置,全面完成“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确保全镇所有脱贫户按照2021年脱贫攻坚标准下实现稳定脱贫、边缘户不致贫,有效防止出现新的绝对贫困,实现“零返贫、零致贫”目标,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夺取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二、明确对象
(一)监测范围1.__镇所有在国家扶贫开发国子系统(以下简称为“国子系统”)__年库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已录入的边缘户。
2.除国子系统__年库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之外的其他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
3.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二)三色管理1.红色监测对象。国子系统__年库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已录入的边缘户。此外,还包括预估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或因自然灾害、突发疾病、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两不愁三保障”任意一项有可能不达标的农户。其中,若为脱贫户则在国子系统中标注为新增脱贫监测户;若为非建档立卡农户则在国子系统中录入为新增边缘户。
2.黄色监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均达标,预估年人均收入大于等于5000元但低于10000元的建档立卡脱贫户。
3.绿色监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均达标,预估年人均收入大于等于10000元的建档立卡脱贫户。
三、监测内容
重点对标“一超六有”,对监测对象的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收入、就业、生活状态等变化情况进行监测。
四、监测方式
建立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机制
(一)常态化脱贫监测户、边缘户摸排工作。对2021年家庭年人均纯收入预计低于5000元的、家庭因大病、教育、灾害、残疾、突发事件、产业失败、就业不稳等特殊原因,新发生“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有返贫风险的脱贫户及边缘户实行常态化排查、监测。
1.全面摸排。以村常职干部、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核。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核收到预判意见后,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审核,并将结果上报区脱贫办。
(三)规范建档
由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村“两委”干部、绿色监测对象。以“引”为主,加强扶志扶智教育,建立激励机制、树立脱贫榜样。若监测等级升级为黄色或红色,则按黄色或红色监测对象开展监测和帮扶。
五、时间安排
(一)及时评,同步录。4月9日前,由各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驻村工作队配合,结合本辖区监测人员总量,组织排查力量,全面完成对监测对象的“三色”管理初评工作,将所有监测人员按要求进行分类。4月13日前,完成新增红色监测对象的信息录入工作。4月18日前,完成黄色、绿色监测对象台账建立工作。
(二)强监测,补短板。本年度内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新增红色对象要在每月23日前报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备案,同时完成国子系统的动态调整。对存在“短板”的监测对象,要及时制定每户补短和帮扶措施,切实做好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工作。6月底前,全面完成红色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全面销号。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村、各帮扶单位、各镇属行业部门要将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大排查成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实施方案,细化完善帮扶措施,建立健全动态帮扶机制和限时办结销号制度。
(二)加强统筹协调,认真组织实施。镇扶贫办要及时将红色监测对象全部纳入“一领五联”防返贫监测系统,继续按照部门会商制工作要求,组织镇属脱贫指标牵头行业部门及时补短。各镇属行业部门要制定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措施并落实落地。各村要认真做好监测对象的摸底和动态监测工作,落实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三)强化督查问效,跟踪问题销号。镇扶贫办将此项工作纳入暗访督查重要内容,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对影响完成全镇脱贫攻坚任务的严肃问责;各村、各帮扶单位、各镇属行业部门要加强此项工作的督促指导,对直接影响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的问题,要立行立改。5月起,各村(驻村工作组)、各帮扶单位于每月4日前将上月防止致贫返贫监控和帮扶工作开展情况报镇扶贫办,镇扶贫办据此开展暗访督查,通报发现的问题,并跟踪问题整改情况,直至问题销号。
篇四: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工作方案根据省、市、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工作方案》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制定以下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是从制度上预防和解决返贫问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举措。各业务站所、工作区、帮扶责任人、包村干部、村要把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摆上重要位置,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明确防止返贫监测范围,建立多渠道监测预警机制,精准发现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监测帮扶范围,实行定期检查、动态管理,分层分类开展针对性帮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坚决防止出现返贫和新致贫。二、监测范围(一)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监测辖区内的所有农户,重点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重点关注低保家庭、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大病重病患者、重度残-1-
疾人、失能困难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二)监测标准。2021年省定监测线执行6500元。系统中的脱贫户不论是否高于监测线,因病、因残、因学等原因引发的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导致“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受到影响;或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原因引发的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家庭生活出现临时性困难的,在系统中标注为“脱贫不稳定户”;对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省定监测线,因病、因残、因学等原因引发的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导致“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受到影响;或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原因引发的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家庭生活出现临时性困难的一般农户,应当纳入监测范围并在系统中标注为“边缘易致贫户”;对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省定监测线,但因病因残因学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骤增或收入骤减,导致家庭出现严重困难、影响基本生活的一般农户,标注为“突发严重困难户”。符合以上条件,但家庭成员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纳入监测范围:1、拥有并经常使用高档乘用车辆的;2、在城镇购买商品房的(黄河滩区居民迁建、移民避险解困通过货币化安置的等情况除外);3、注册公司、企业并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性活动且收益较高的;-2-
4、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但不依法履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到位的;子女赡养能力认定参考民政部门规定或民主评议。5、县级以上扶贫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过渡期内,省定监测线每年根据物价指数变化、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和农村低保标准等因素进行调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计算口径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相同,计算周期为农户发现月份的上年度本月到本年度上月。(三)监测内容。根据国家和省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指标体系,重点监测农户收入支出、“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家庭成员变化、帮扶政策落实以及返贫致贫风险变化等情况。各村要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实时监测自然灾害、火灾、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以及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外出务工农村劳动力规模性失业、乡村产业项目发展失败等情况,及时排查预警返贫致贫风险,科学制定防范措施,确保不出现返贫和新致贫。三、完善发现机制拓宽监测预警信息来源,建立农户自主申请、村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信访信息处置相结合的监测对象发现和预警机制,精准发现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监测范围。(一)农户自主申请。进一步加大防止返贫致贫政策宣传-3-
力度,通过张贴政策明白纸、举办业务培训班等方式,提高政策知晓度,畅通帮扶申请渠道,引导困难群众主动提出帮扶申请。(二)村干部排查。坚持定期全面排查与实时重点发现相结合。按照国家和省、市、县统一安排,每年第四季度集中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压实村“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级网格员、帮扶责任人等责任,随时关注、主动了解本村困难群众家庭生活情况,对发现有返贫致贫风险的群众,第一时间向乡扶贫办报告,乡扶贫办高度重视,专人负责,抓紧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填写《明集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详见附件1)。(三)部门筛查预警。乡扶贫办积极与县扶贫部门联系,加强数据共享及分析比对,每月将新增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住危房、大额医疗支出、刑事处罚、重度残疾人等预警信息反馈给各村,帮助各村分析研判返贫致贫风险。(四)信访信息处置。注重利用媒体、信访、12317等渠道,及时收集、规范处理返贫致贫风险预警信息,确保应纳尽纳。四、严格认定程序对发现的可能返贫致贫困难群众,以县为单位,依托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严格按照“核实—评议—比对—公示—录入”程序,纳入监测范-4-
围。(一)入户核实。乡扶贫办和村“两委”组织人员5个工作日内开展入户调查,采集、核实相关信息。(二)民主评议。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根据入户采集信息进行民主评议。乡扶贫办工作人员到村对民主评议进行指导,并指导农户签订《申请帮扶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承诺书》(附件2),各村要在2日内将农户的《明集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申请帮扶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承诺书》(含分户子女)、民主评议会议记录、个人申请等材料报送乡扶贫办,然后再报送给县扶贫部门进行信息比对和审核。(三)信息比对。县扶贫部门进行信息比对,比对完成后,乡扶贫办收到通知及时反馈给各村。(四)县级审核。县扶贫部门成立审核小组。审核小组根据信息采集、民主评议、信息比对等情况,组织进村入户,综合各方面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监测标准的群众,由各村书面告知审核结果,并做好沟通解释工作,积极协调解决实际困难。(五)村级公示。县、乡两级审核通过后,由各村将名单在村内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结束后,各村将公示无异议的监测对象名单及时报乡扶贫办。(六)录入系统。县扶贫部门在系统中将存在返贫风险的脱贫户标注为“脱贫不稳定户”,将存在致贫风险的一般农户录入“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模块。-5-
五、开展精准帮扶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根据监测对象的家庭状况、风险类别和帮扶需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对脱贫不稳定户,要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强化政策落实,确保稳定脱贫不返贫。对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全部安排帮扶责任人,建立“一户一档”;可使用行业政策、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进行帮扶,对风险单一的,实施单项措施,防止陷入福利陷阱;对风险复杂多样的,落实综合性帮扶措施。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采取免费培训指导、推荐就业岗位、提供扶贫小额信贷等方式,支持其发展产业、转移就业,通过劳动增收致富;对劳动能力较弱的,可统筹使用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扶贫资产收益,适当增加公益岗位数量,帮助其就近务工,拓宽增收渠道;对无劳动能力的,符合条件的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范围,做好兜底保障,并在扶贫资产收益分配方面予以倾斜;对内生动力不足的,持续扶志扶智,增强发展能力。六、加强动态管理(一)采集更新信息。充分发挥村“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等作用,通过入户走访、电话询问等方式,持续跟踪监测对象的收入支出、“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家庭成员变化、帮扶政策落实以及返贫致贫风险变化等情-6-
况,定期采集相关数据信息,报乡扶贫办。乡扶贫办负责将采集的变更信息录入系统,并根据监测对象风险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优化帮扶措施。(二)及时评估风险。按照省里统一安排,乡扶贫办每年第四季度组织开展监测对象返贫致贫风险变化情况评估。对返贫风险已经消除的脱贫不稳定户,由县扶贫部门在系统中标注“返贫风险消除”,作为脱贫户进行管理。对致贫风险已经消除的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按照“民主评议—乡镇审核—村级公示(公示期5天)”的程序退出监测和帮扶范围,由县扶贫部门在系统中标注“致贫风险消除”。七、强化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业务站所、工作区、帮扶责任人、包村干部、村要高度重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树牢底线思维,压实政治责任。实行省市抓推进、县乡村抓落实工作机制;各村要落实好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监测帮扶机制,充实保障各村工作力量,做好监测帮扶工作。要持续完善乡村两级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档案资料。(二)强化部门联动。乡扶贫办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建立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民政、城建、卫健、医保、教育、人社、公安、农综、文化、残联、工作区等部门参加,根据需要可召集其他部门参加。相关职能部门要主-7-
动作为,根据部门职责加强月调度,(民政办每月提供低保、特困供养、孤儿、低收入家庭等新增人员;城建站每月提供新增危房户名单;卫健办每月提供重度精神病患者新增名单;人社所每月提供自上年度本月至本年度上月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自负金额大于1万元的新增人员;教育每月提供新增失辍学人员名单;农综站每月提供饮水存在安全隐患新增人员名单;残联每月提供新增残疾人名单。)每月召开一次部门调度会议,研究信息预警、数据比对和行业帮扶工作,集中研判风险隐患,研究制定应对举措,共同推动政策措施落实。每月10号前提供本部门新增数据,乡扶贫办根据部门数据进行分析比对,分村下发组织入户核实,对符合纳入条件的及时纳入,并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对接政策。(三)严格考核评估。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成效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内容,纳入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以及各村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加强监督检查,创新工作方式,乡扶贫办将不定期开展动态监测和帮扶政策落实抽查,及时发现解决突出问题,对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开展情况实行季度暗访通报制度。(四)减轻基层负担。依托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开展动态监测工作,不重复建设。优化监测指标体系,提升监测数据质量,统筹利用信息资源,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避免重复-8-
填表报数、采集信息,切实减轻基层负担。附件:1、明集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2、申请帮扶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承诺书明集乡人民政府-9-
附件2申请帮扶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承诺书家庭因原因,需申请政府帮扶。为如实提供家庭情况,现本户授权经办机构及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向所有涉及到本家庭成员经济状况信息的部门和单位查询、核对本家庭成员的收入、财产、支出等情况。现就有关事项作出如下声明、承诺:一、家庭成员自愿服从经办机构及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的管理,接受经办机构及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对各项收入、财产、支出等情况的收集、查询、核对并配合入户调查,如实提供材料;同意按相关规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10-
二、家庭成员申报材料全部真实有效,若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帮扶资格,愿意接受有关部门按规定给予的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至授权人办理终结帮扶事项之日止。家庭成员签名(按捺指纹)序号姓名(指纹)身份证号码与户主关系户主本人签名日期12345注:1.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按捺指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由监护人签字并按捺指纹,无书写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由有书写能力的家庭成员代签并按捺本人指纹。2.本授权书一式两份,一份由扶贫部门存档,一份作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核对依据。申请帮扶家庭(赡、抚养人)经济状况核查授权承诺书家庭因,需申请政府帮扶。作为(赡、抚养人)如实提供家庭经济状况,现本户家庭成员授权经办机构及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向所有涉及到本家庭成员经济状况信息的部门和单位查询、核对本家庭成员的收入、财产、支出等情况,便于认定(赡养、抚养)能力。现就有关事项作出如下声明、承诺:一、自愿服从经办机构及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的管理,接受经办机构及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对各项收入、财产、支出等情况的收集、查询、核对并配合入户调查,如实提供材料;同意按相关规定在一定范-11-
围内进行公示。二、家庭成员提供的情况全部真实有效,若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隐瞒家庭财产,愿意接受有关部门按规定给予的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至授权人办理终结帮扶事项之日止。家庭成员签名(按捺指纹)序号姓名(指纹)身份证号码与户主关系户主本人签名日期12345注:1.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按捺指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由监护人签字并按捺指纹,无书写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由有书写能力的家庭成员代签并按捺本人指纹。2.本授权书一式两份,一份由扶贫部门存档,一份作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核对依据。-12-
篇五: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
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多措并举巩固成果”的战略部署,深刻领会中央、省、市关于“防止贫困户返贫和边缘户致贫”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县脱贫攻坚工作质量,现就防止返贫致贫加强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严格按照巩固脱贫成果的要求,把防止返贫放在重要位置,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对标“一过线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核心标准,进一步强化脱贫人口分类管理和精准帮扶,强化长期稳定脱贫措施,强化返贫监测预警,强化边缘人口监测管理和救助帮扶,有效防止脱贫人口返贫和边缘人口致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推进脱贫攻坚摸底排查
(一)开展脱贫人口“回头看”。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数据比对与分析,组织开展驻村扶贫工作队、基层干部和帮扶责任人入户走访行动,进一步排查核实脱贫户“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家庭收入及来源、生产生活现状等基本情况,分析脱贫稳定性,了解后续发展
需求,全面摸清不稳定脱贫户底数和返贫风险点,逐户逐项制定帮扶措施。
(二)开展边缘人口核查。对照**年底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边缘户名单,按照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具有致贫风险的标准,各相关部门要进行数据比对,指导乡村开展入户核实,经驻村扶贫工作队与村“两委”共同研究报乡镇审查审核、县级审定后,再次予以确认,并由乡镇统一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进行修正和补充。
(三)开展动态跟踪走访。驻村扶贫工作队、基层干部和帮扶责任人要加强跟踪走访,发现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以及自然灾害、家庭变故等出现返贫风险的脱贫户,及时在系统中进行标注,切实加大帮扶力度;发现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以及自然灾害、家庭变故等出现致贫风险的农户,特别是住房、医疗等“三保障”不够稳固的,按照程序纳入边缘户管理,积极开展救助帮扶。对各级督查暗访调研反馈的返贫致贫风险情况,要及时核查核实,符合条件的纳入不稳定脱贫户或边缘户范围。
三、强化监测管理
(一)做好信息录入。在安徽省脱贫攻坚大数据管理平台中,按照分类管理系统、返贫预警监测系统、边缘人口监测管理系统等各项指标要求,客观真实录入相关数据。
(二)开展监测预警。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实地监测,对不稳定脱贫户和边缘户基本信息变化、救助帮扶措施落实、农户反映并经
核查属实的相关情况,及时在系统中予以更新或修改。根据省扶贫办每月预警情况,加大救助帮扶力度,限期消除风险点,防止返贫和新的致贫。
(三)强化过程管控。坚持系统管理和实地督导相结合,对排查核查、制定和落实救助帮扶措施、审核销号进行全过程精准管理,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救助帮扶取得实效。加强审核销号,对通过帮扶消除返贫风险的脱贫户,按照村级填报、乡镇审查、县审核、市审核,最后报省扶贫办销号标注;对通过救助帮扶消除致贫风险的边缘户,经乡镇汇总填报、县级审核后,报省扶贫办销号标注。
四、强化救助帮扶
(一)强化脱贫人口帮扶
1.加强分类管理。对历年脱贫户按照不享受政策的脱贫户、享受政策的脱贫户、脱贫监测户三类进行管理。不享受政策的脱贫户是指年人均纯收入接近或达到全省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自我发展能力和抗风险较强的脱贫户;享受政策的脱贫户是指年人均纯收入较高但未达到全省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正常情况下无返贫风险的脱贫户;脱贫监测户是指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具有返贫风险的脱贫户。各乡镇要进一步核查核实,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对三类人员标注进行修正、补充和完善。
2.实行差异化政策。不享受政策的脱贫户原则上不再享受各类财政扶贫资金补贴补助类政策,但因重大自然灾害、家庭重大变故等出现“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且无力承担的,要及时落实相关
政策措施。享受政策的脱贫户要坚持“应享尽享、应扶尽扶”,根据实际需求,落实相关脱贫攻坚政策。脱贫监测户要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在落实各项脱贫攻坚政策、安排各类帮扶措施等方面予以优先和倾斜。
3.压实帮扶责任。贫困人口脱贫后,原则上脱贫攻坚期内原有帮扶责任人不脱钩;帮扶责任人因工作变动或帮扶不力的,要及时予以调整或重新安排,确保所有脱贫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坚持开发式和保障性扶贫并重,以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促进持续稳定增收、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为重点,积极推进“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针对脱贫户的资源禀赋、真实意愿、自身能力和发展需求,由驻村扶贫工作队、基层干部、帮扶责任人共同制定并落实后续帮扶措施,改进帮扶方式,提高帮扶实效。
(二)强化边缘人口救助帮扶
1.实行分级负责。建立县负责、乡镇落实、村建台账的责任体系,加强对边缘人口的救助帮扶。制定扶持政策措施,统筹各类资金(不得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明确部门分工,督促和指导乡村抓好落实;乡镇加强审查审核,统筹安排联系人,组织实施救助帮扶;村级开展排查核查,建立边缘户台账,落实救助帮扶措施。
2.建立联系人制度。组织乡村基层干部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动员基层党员和能人大户作为边缘户的联系人,明确职责,加强管理,充分发挥联系人作用。联系人每月要开展入户走访,或通过电话、短信、微信、视频等方式与边缘户加强联系,及时了解生产生活现状、致贫风险和发展需求,帮助落实救助帮扶措施,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3.开展救助帮扶。根据我县实际,统筹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研究制定对边缘户的支持政策和扶持措施,落实扶持资金,安排帮扶项目。各乡镇、村要统筹兼顾、抓好落实。一是根据边缘户的致贫风险,优先落实普惠制的产业就业、社保兜底等政策。结合开展消费扶贫,帮助边缘户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二是进一步完善边缘户危房改造、医疗再保障政策(“1579”政策)。三是探索利用社会帮扶资金、村级集体收入资金等,建立县级救助基金和乡村救急救难基金,各乡镇、各部门要简化申报、审批和资金发放流程,加大救助力度。
4.实施精准帮扶。边缘户重点实施教育、危改、医疗“1579”政策,鼓励帮助有劳动力家庭通过发展生产或务工就业增收。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按程序纳入低保,实行政策兜底保障。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重大灾害,导致家庭支出较大,家庭开支承受较困难的边缘户实施临时救助。
五、强化稳定脱贫
(一)扎实推进产业扶贫。深入推进“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鼓励和支持贫困户根据市场需求,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业、乡村旅游业、加工业和电商网点,拓宽收入来源,实现稳定增收;采取订单、务工、入股等多种方式,完善经营主体与贫困户联动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贫困户的参与度和受益度,推动产业扶贫项目长期有效。对因新冠肺炎疫情造成产业发展受损的贫困户,视情予以补助;对带贫减贫效益显著、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大的经营主体给予倾斜扶持。规范光伏扶贫电站后期管护与收益分配,加强扶贫资产管理,通过资
产收益扶贫带动贫困户增收。推广扶贫小额信贷“一自三合”模式,在强化风险防控的前提下实行“应贷尽贷”,为贫困群众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提供资金支持。
(二)扎实推进就业扶贫。规范扶贫车间建设和管理,提高生产经营水平和带贫减贫效益,增强吸纳贫困群众就业能力。创新“扶贫车间+居家生产”“企业订单+居家生产”等方式,促进贫困群众居家就业。合理开发疫情防控期间的乡村公共卫生员、消毒保洁员、宣传员、管理员等临时岗位,规范管理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贫困人口。对以前外出务工但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外出的贫困劳动力,帮助和支持他们通过就近就业、发展产业等途径获得收入。加强贫困人口实用技能、市场经营、就业创业培训,推动就业意愿、就业技能与就业岗位精准对接。
(三)扎实推进消费扶贫。各乡镇、村要鼓励支持贫困户农产品产销对接“八进”“四送”活动,建立龙头企业、高校、批发市场、超市、电商平台等与贫困户长期稳定产销关系。建立承担“千企帮千村”任务的民营企业等与乡镇、村、贫困户之间的定点采购机制。收集贫困户农产品信息,加强与社会需求、政府采购等信息对接,发挥农村电商服务网点上行功能,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组织开展扶贫产品认定工作,构建线上线下销售体系,加强宣传推介,为社会各界购买扶贫产品、参与消费扶贫行动提供便利条件。
(四)加大社保兜底保障力度。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措施实现稳定脱贫的建档立卡贫
困人口以及“老弱病残孤”等特殊困难群体,全面落实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综合社会保障政策,实现应保尽保。推进“放管服”改革,对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生活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困难的,实行直接救助、后置备案。
(五)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坚持扶贫与扶智扶志相结合,加强能力引领、路径引入、思想引导和典型引路,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体地位和作用。改进帮扶方式,调动贫困群众参与扶贫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和支持他们发展产业和自主创业,增强“造血”功能。通过“扶贫夜校”“微课堂”“爱心超市”等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引导贫困群众克服“等靠要”思想。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帮助和引导贫困群众进一步改善家庭卫生条件、养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振奋精神面貌。注重宣传先进典型,通过“报、网、微、端”全媒体传播,大力宣传智志双扶典型,鼓励和引导贫困群众自主脱贫、勤劳致富。
六、强化责任落实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把防止返贫致贫作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任务,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及时部署,迅速推进。各乡镇、各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大工作力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二)加强督促指导。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通过实地调研、基层暗访等方式,加强调度督导。督导中发现问题将及时反馈,限时整改到位。因救助帮扶不力、工作不实、弄虚作假导致返贫和新致贫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进行约谈;对问题突出、影响恶劣的,要严肃问责。
(三)减轻基层负担。各乡镇各部门要转变工作作风,注重工作实效,主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暗访调研和实地督导,不影响基层工作。要加强统筹安排,充分运用系统数据,防止重复入户采集信息,尽量减少填表报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篇六: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办法、进度等都部署详细、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打算。今日为大家细心预备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盼望对大家有所帮忙!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州要求,为仔细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定打贏脱贫攻坚战,建设解决相对贫穷的长效机制"精神,强化返贫预警监测,探究建设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持续稳固脱贫攻坚功效,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设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全面完成"大排查"发觉问题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确保全县全部建档立卡贫穷户2021年持续稳定到达脱贫退出规范,有效防止浮现新的绝对贫穷,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夺取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成功,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根底。
二、监测对象
(一)脱贫监测户: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返贫风险的建档立卡已脱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缘由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的已脱贫户。
(二)边缘户: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三、监测内容
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状况,对监测对象的住房、教导、医疗、平安饮水、收入、就业、生活状态等改变状况进行监测。
四、监测方式
按照《州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帮扶管理暂行方法》要求,采取县、乡、村三级联动、形成合力,建设从上到下、自下而上的双向监测、靶向预警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并在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下列简称为"大数据平台")上完美相关信息数据。监测对象不申请,评定工作不宣扬,结果不公示。
五、监测步骤
第一步:排。2021年"两摸底"摸排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不纳入排查范围。县攻坚办组织"两不愁三保障"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讨论制定相关行业部门初步监测对象的规范。各行业部门和乡(镇)按照规范,将"两不愁三保障"实现状况不够稳定的,以及平常控制的上访、信访、大众反映较多的家庭困难户作为拟监测对象。县攻坚办汇总后对拟监测对象开展信息比对工作,将比对后审定名单分发到各行业部门和各乡(镇)。
第二步:访。县级攻坚办统筹组织力量对比初步监测名单开展进村入户走访,重点核实"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状况,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在进村入户过程中,对发觉其他家庭生活实际困难的农户,应纳入初步监测对象并入户核实。
第三步:评。按照走访核实的状况,乡(镇)组织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开展评议,共同研判致贫、返贫风险,将拟监测对象的名单报县级攻坚办审定。
第四步:录。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按照审定的名单,入户采集新增边缘户信息,由乡(镇)组织人员在国家系统中录入新增边缘户,标注新增脱贫监测户。对监测过程发觉的新增监测对象,准时按程序在国家系统补录。待省扶贫开发局将国家系统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录入的边缘户导入大数据平台,平台自动汇总后形成全县防止返贫监测台账。
第五步:测。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状况,2021年每月对监测对象进行一次动态监测。对"两不愁三保障"浮现缺项的,由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准时在大数据平台上标注预警,乡(镇)初审后上传至县攻坚办,县攻坚办审核后决定为预警监测对象,并按照其实际困难反应至相关行业部门。
第六步:补。各行业部门要按照预警监测对象实际困难状况,会同乡(镇)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应限时完成补短帮扶。对预警的脱贫监测户,对比2021年脱贫退出的规范,对标补短,全面达标;对预警的边缘户,要准时落实帮扶救助。
第七步:销。完成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后,各行业部门在大数据平台中提出销号申请;县攻坚办组织核实后,在大数据平台中批准销号。销号后,各行业部门应将相关状况在本行业信息系统内准时更新。
六、时间支配
(一)方案制定。3月中旬,完成县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以及监测工作发动部署,全面铺开检测各项工作。
(二)评定录入。4月上旬前,完成新增监测对象的评定工作。4月中旬前,完成新增监测对象的信息录入工作。
(三)补短帮扶。6月底前,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全面完成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四)功效稳固。7月至12月,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对新发觉的预警监测对象,准时开展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立行立改。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大排查成绩,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乡〔镇〕、本部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实施方案,细化完美帮扶措施,建设健全动态帮扶机制和限时办结制度。
(二)仔细组织实施。县攻坚办要加强工作统筹,仔细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分级分类分层解决问题,准时回访销号,形成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各行业部门要制定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措施并催促指导。各乡(镇)要仔细做好监测对象的摸底和动态监测工作,落实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三)强化督查问效。坚持问题导向,对直接影响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实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工作中需进一步改良的问题,要实行针对性的措施持续整改。县纪委、县攻坚办要加强监管指导,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纳入日常督查巡查重要范畴,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政策落实。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为仔细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定打赢脱贫攻坚战建设解决相对贫穷的长效机制"精神,强化返贫预警监测,探究建设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持续稳固脱贫攻坚功效。按照《省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和《州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设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准时、有效控制全县建档立卡脱贫户返贫和非贫穷户因灾、因病、因突发事故导致致贫的根本信息,提高全县稳定脱贫的精准率和大众称心度,全面稳固脱贫攻坚成绩,确保稳定脱贫不返贫。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全面完成"大排查"发觉问题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确保全部建档立卡贫穷户2021年持续稳定到达脱贫退出规范,有效防止浮现新的绝对贫穷,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夺取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成功,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根底。
二、监测对象
〔一〕脱贫不稳定户: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返贫风险的建档立卡已脱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
缘由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已脱贫户。
〔二〕边缘易致贫户: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以及因大病、特别病、自然灾难、意外事故等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三、监测内容
根据"两不愁三保障"规范,对监测对象住房、教导、医疗、平安饮水、收入、就业、生活状态改变状况进行监测。重点监测收入不稳定、政策性收入补助高、因突发事件〔包括大病、特别病、灾难事故等〕,导致有返贫风险的贫穷户和致贫风险的农户。
四、监测方式
县、乡、村三级联动,建设自下而上、从上到下的双向监测。对脱贫不稳定的脱贫户和有致贫风险的边缘人口对比"两不愁三保障"规范进行精准监控。对于预警的监测户、边缘户,因户施策,准时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对标补短,坚定防止返贫致贫。并将监测摸排状况在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下列简称为"大数据平台"〕上完美相关信息数据。注:决定的监测对象不申请,评定工作不宣扬,结果不公示。
五、监测步骤
第一步:排。各乡〔镇〕组织力量,对已脱贫户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不够稳定的,以及平常控制的上访、信访、大众反映较多的家庭困难户进行全面摸排并作为拟监测对象。县脱贫办汇总后对拟监测对象开展信息比对工作,将比对后审定名单分发到县级行业部门和各乡〔镇〕。注:2021年"两摸底"摸排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不纳入排查范围。
第二步:评。按照走访核实的状况,乡〔镇〕组织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开展评议,共同研判致贫、返贫风险,将拟监测对象的名单报县级脱贫攻坚办审定。
第三步:访。县脱贫攻坚办统筹组织力量对比初步监测名单开展进村入户走访,重点核实"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状况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在进村入户过程中,对发觉其他家庭生活实际困难的农户,应纳入初步监测对象并入户核实。
第四步:录。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按照审定的名单,入户采集新增边缘户信息,由乡〔镇〕组织人员在国家系统中录入新增边缘户,标注新增脱贫监测户。对监测过程发觉的新增监测对象,准时按程序在国家系统补录。省扶贫开发局将国家系统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录入的边缘户导入大数据平台,平台自动汇总后形成各级防止返贫监测台账。
第五步:测。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状况,2021年每月对监测对象进行一次动态监测。对"两不愁三保障"浮现缺项的,由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准时在大数据平台上标注预警,乡〔镇〕初审后上传至县脱贫办,县脱贫办审核后决定为预警监测对象,并按照其实际困难反应至相关行业部门。
第六步:补。县级行业部门要按照预警监测对象实际困难状况,会同乡〔镇〕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应限时完成补短帮扶。对预警的脱贫监测户,要对比2021年脱贫退出的规范,对标补短,全面达标;对预警的边缘户,要准时落实帮扶救助。
第七步:销。完成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后,县级行业部门在大数据平台中提出销号申请;县级脱贫攻坚办组织核实后,在大数据平台中批准销号。销号后,县级行业部门应将相关状况在本行业信息系统内准时更新。
六、帮扶内容
〔一〕明确帮扶责任。各乡〔镇〕要针对边缘户落实决定帮扶责任人,准时开展走访入户,了解边缘户家庭状况和实际困难并共同约定帮扶措施。同时,驻村帮扶单位要结合"两联一进"大众工作,将辖区内边缘户的帮扶工作纳入脱贫攻坚和"两联一进"大众工作统筹推动。(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各乡〔镇〕)
〔二〕产业就业消费扶持。对有劳动能力、有进展产业意愿的监测对象赋予工程资金、技术等必要的帮扶措施,帮忙其稳定进展产业;对具备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监测对象,加强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精准提供就业岗位,或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实现就业;对须要销售扶贫产品的监测对象,主动搭建销售平台,积极做好产销对接,大力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用好"扶贫"公益性集体商标标识,多渠道觖决农产品运卖难问题;对有特别困难的易地搬迁大众,着力解决好搬迁大众的产业、就业问题,让搬迁大众无后顾之忧。(责任单位:县科技和农业畜牧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进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县扶贫开发局、各乡〔镇〕)
〔三〕平安住房保障。对边缘户唯一住房存在平安隐患的,在政策支持范围内,优先支配工程,或县住房和城乡建立局赋予一次性补贴措施予以解决。脱贫监测户假设因各种灾难导致住房浮现平安隐患问题,县住房和城乡建立局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多渠道筹措资金予以解决。(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立局、各乡〔镇〕)
〔四〕根本医疗保障。对重病、长久慢性病、残疾等因病有致贫风险的边缘户,县卫健、医保部门在政策允许的状况下,参照建档立卡贫穷户"十免四补助"和"三保三补三基金"医疗保障政策,组织实施有针对性的医疗救助措施。(责任单位:县卫生安康局、县医保局、各乡〔镇〕)
〔五〕义务教导保障。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特殊是家庭教导支出过高的边缘户,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参照建档立卡贫穷户的扶持政策赋予教导资助。(责任单位:县教导局,各乡〔镇〕)
〔六〕饮水平安保障。对于边缘户中存在饮水困难的,县水务局要准时制定解决方案,筹措资金予以解决,并到达当地饮水平安评价规范。(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各乡〔镇〕)
〔七〕兜底政策保障。合理运用脱贫攻坚期内低保渐退帮扶政策,对脱贫攻坚期内有产业、就业扶持,使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低保规范的脱贫监测户视详细状况采取渐退帮扶,继续享受6-12个月低保;对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采取脱贫不脱政策。对无劳动力的边缘户、特别困难户做好低保制度与防贫政策的有效连接,合乎条件的纳入"扶贫车间+托管"救助金的救助对象。对合乎低保、特困供给条件,应准时纳入低保、特困供给范围,做到应保尽保。(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扶贫开发局、各乡〔镇〕)
七、时间支配
〔一〕方案制定。3月中旬前完成《县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的编制工作,并报州脱贫攻坚办备案。
〔二〕评定录入。4月1日前,各乡〔镇〕将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报县脱贫攻坚办,4月10日前,县脱贫攻坚办收集汇总乡〔镇〕反应信息,会同行业部门分析研判,组织力量完成对新增监测户和边缘户对象进行核查评定工作。4月中旬前,在省、州指导下,组织各乡〔镇〕完成新增监测对象的信息录入工作。
〔三〕帮扶稳固。4月至12月,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准时完成新增监测户和边缘户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确保查漏补短工作全面完成。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大排查成绩,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实施方案,细化完美帮扶措施,建设健全动态帮扶机制和限时办结制度。
〔二〕强化定期核查。要加强工作统筹,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定期排查,动态管理,确保准时发觉、准时帮扶、准时分级分类分层解决问题,准时回访销号,坚定防止已脱贫人口返贫、边缘人口致贫。县级行业部门要制定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措施并催促指导落实落地。乡〔镇〕要仔细做好监测对象的摸底和动态监测工作,落实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三〕强化督查问效。要坚持问题导向,坚定反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让基层干部心无旁骛投入到脱贫攻坚工作中去。加强监管指导,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开展状况纳入日常工作考核范畴,要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政策落实。对监测不到位、落实不到位、帮扶不到位,直接影响脱贫质量的,县纪委监察部门要强化监视、加大问责力度。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州扶贫办《关于印发州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做好临贫预警、骤贫处置、防贫保稳各项工作,有效防止浮现规模性返贫,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精神,以总书记对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统领,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州委经济工作、农村工作会议部署,精确把握新进展阶段,深入贯彻新进展理念,加快构建新进展格局,坚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进展思想,坚持省负总责、州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把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围绕"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平安和收入等方面,跟踪改变状况、着力促增收、强兜底、救急难,做到准时发觉、分类帮扶、动态清零,防止浮现规模性返贫,稳固脱贫攻坚成绩,确保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落地。
二、根本原那么
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帮扶相结合。提前发觉并将合乎条件的农户纳入监测范围,协同做好低保、特困供给等农村低收入人口的监测,准时制定打算,实行有效帮扶,防止返贫致贫发生。
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加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强化政府责任,引导市场、社会协同发力,共同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有效形成防止返贫的合力。
坚持开发式帮扶和保障性措施相结合。因人因户,分类施策。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实行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通过劳动增收致富,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
坚持日常监测与定期动态调节相结合。日常开展动态监测预警,实时更新监测台账信息,做到发觉准时、响应快速,帮扶到位。定期组织监测对象动态调节和数据分享,提升监测精确性,确保有针对性的帮扶,实现"动态清零"。
三、监测办法
〔一〕监测对象和范围。一是建档立卡已脱贫户;二是已打消风险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三是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导致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根本生活浮现严重困难的户;四是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农村低收入人口;五是人均可安排收入低于2021年底国家扶贫规范1.5倍左右的农户。由市扶贫办分析研判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存在风险的认定为监测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扶。
〔责任单位:各乡〔镇〕、近海街道、市扶贫办、民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监测内容。持续跟踪收入支出状况,监测是否收入大幅缩减或刚性支出较大;"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平安是否存在隐患;因罹患重病、受自然灾难、浮现意外事故导致根本生活浮现困难等。
〔责任单位:各乡〔镇〕、近海街道、市扶贫办、教导局、住建局、卫健局、医保局、水利局、民政局等〕
〔三〕监测程序。通过农户申报、乡〔镇〕街道干部走访排查、相关行业部门筛查预警、数据比对等途径,由市扶贫办决定监测对象,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定期进行风险打消评估,采取动态管理。
1.农户申报。农户申报材料由村"两委"、驻村干部等核实,由乡〔镇〕街道确认后报市扶贫办核定,每半个月报送一次。
"、饮水平安存在隐患和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浮现生活困难状况,定期开展回访核查,每半个月报送一次预警人员名单,由市扶贫办核定。
3.行业部门筛查预警。教导、住建、卫健、医保、水利、民政、农业农村、残联等部门组织系统工作人员,通过入户或其他伎俩进行筛查,准时报送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的预警信息,由市扶贫办确认汇总,定期开展数据分享和对接,行业部门每2个月起码与市扶贫办进行一次数据交换。
4.监测对象决定及管理。村"两委"、乡〔镇〕街道和行业部门上报的预警人员名单,经市扶贫办核实确认为监测对象后,准时反应相关部门和乡村,并由乡〔镇〕街道、村两级根据名单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
监测对象采取线下台账和信息系统同步管理。乡〔镇〕街道和行业部门分级建设监测台账,精确记录农户根底信息、筛查走访、风险种类和预警等级、实行的帮扶措施、风险打消状况等内容,全部台账都要实时动态更新。民政部门监测的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由民政部门专项管理,定期交换数据。市扶贫办每2个月组织开展一次风险打消评估和动态管理,准时将新纳入的监测对象信息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已打消风险的在系统中进行标记,实现"动态清零"。监测对象的家庭成员自然变更可即时动态调节。
〔责任单位:各乡〔镇〕、近海街道、市扶贫办、教导局、卫健局、医保局、住建局、水利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残联、人社局等〕
〔四〕分级预警。对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户按照风险种类、收入水平与构造、家庭成员劳动能力等因素,继续采取分级预警。监测对象预警级别根据从高到低分为"Ⅰ、Ⅰ、Ⅰ"三个等级,分离用"红、黄、蓝"三种颜色标示。Ⅰ级红色预警,即完全丢失劳动能力、因病因残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根本生活浮现困难或家庭收入低于国家扶贫规范1.5倍左右的面临返贫致贫户。Ⅰ级黄色预警,即无劳动力、无创业能力、收入仅靠资金帮扶、产业分红等方式带动,浮现返贫〔致贫〕风险因素,导致根本生活浮现困难的极易返贫致贫户。Ⅰ级蓝色预警,即因病因残等局部丢失劳动力、收入水平不够稳定、自主进展动力缺乏,主要依赖产业工程和帮扶带动,浮现返贫〔致贫〕风险因素,导致根本生活浮现困难的简单返贫致贫户。
返贫〔致贫〕风险因素,主要有因大病、因学、因残、因灾、因突发事件、因产业失败、因就业不稳定等种类,监测对象决定预警等级后,分类实施帮扶,并按照风险改变状况实时调节预警级别。对评估已打消风险的,在保持监测的根底上,标记打消风险,取消预警级别。
〔责任单位:各乡〔镇〕、近海街道、市扶贫办、民政局等〕
四、帮扶措施
实行分层分类的方式组织实施帮扶。按照"省负总责、州市乡抓落实"工作机制,仔细落实省级相关部门关于帮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要求,州级层面指导县市按照监测对象实际制定帮扶打算、催促落实帮扶措施。市级层面,制定针对性帮扶打算、落实详细措施;各乡〔镇〕街道根据打算实施帮扶,对各项帮扶措施功效进行紧密跟踪。对纳入防止返贫监测的对象,实行以下措施分类施策。
〔一〕产业帮扶。对具备进展产业条件且有产业进展意愿的监测对象,加强生产经营技能培训,发动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创业致富带头人等带动其进展生产。
〔二〕就业帮扶。对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按照培训意愿,组织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农村有用技术培训。对有外出务工意愿的,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帮忙实现异地就业;对难以外出务工的,发动当地用人单位优先吸纳,帮忙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对就业困难的人员,通过乡村公益性岗位进行安置就业。鼓舞监测对象参加农村工程建立,多渠道就业。
〔三〕综合保障。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低保、医疗、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给
和暂时救助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确保根本生活不出问题。对因遭受突发事件、意外损害、重大疾病、自然灾难等根本生活陷入逆境的农户准时赋予急难社会救助和受灾人员救助。
〔四〕扶志扶智。引导监测对象通过生产和就业增收致富,对自强不息、稳定脱贫致富的监测对象,探究赋予物质嘉奖和精神激励。主动开展乡风文明建立,发挥村规民约作用,提倡赡养老人、扶养残疾人。
〔五〕社会帮扶。多渠道筹措社会帮扶资金,为监测对象购置保险,准时化解生活生产风险。宽泛发动社会力量参加帮扶,有效利用"中国社会扶贫网"、"社会众筹"等平台,主动争取公益团体、爱心人士、慈善基金等公益资源支持。
〔责任单位:各乡〔镇〕、近海街道、市扶贫办、教导局、卫健局、医保局、住建局、水利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残联、人社局等〕
五、实施步骤
开展防止返贫监测与帮扶工作主要分为四个阶段,详细完成时限可按照省、州统一部署进行适当调节。
支配部署〔3月30日前完成〕。制定实施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全面支配部署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
催促推动〔5月30日前完成〕。市扶贫办指导乡〔镇〕街道、村两级组织开展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的对象认定、分类监测和精准施策等工作,相关部门根据职责要求推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扶贫办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对工作落实状况进行调研指导,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阶段总结〔6月21日前完成〕。各乡〔镇〕、街道扶贫办对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进行阶段性工作总结,提出意见倡议,进一步健全完美工作机制,并将相关状况报市扶贫办。
常态开展〔长久坚持〕。5年过渡期内,市扶贫办按照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须要,定期、不定期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准时发觉问题,有效化解返贫风险。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落细责任。市扶贫办要落实主体责任,做好监测对象认定、组织实施分类帮扶、风险评估、动态管理等工作,教导、民政、农业农村、住建、水利、人社、卫健、医保、残联等相关部门要加强数据分享与比对分析,准时通报浮现教导、医疗、住房和饮水平安隐患、支出骤增或收入骤减家庭的预警信息、制定和落实帮扶措施;乡〔镇〕街道、村做好日常监测预警、定期开展走访摸排,按时上报预警人员名单,实施详细帮扶。
〔二〕强化工作保障。强化资金保障,合理支配财政投入规模,努力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金投入,保障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有效运行。强化人员保障,各级要加强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队伍建立,政府和部门主要领导要亲手抓,支配专人负责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乡〔镇〕街道要依托村"两委"、驻村干部,指派民政助理、乡村振兴相关工作人员等做好详细工作。
〔三〕严格检查考核。适时组织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功效实地核查,把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功效纳入稳固脱贫攻坚成绩考核范围,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奖优的重要参考。
〔四〕减轻基层负担。依托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现有成绩,充分发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行业部门大数据平台和村两委、驻村工作队作用,加强监测对象家庭、收入情况等信息分享,削减不必要的填表报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篇七: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
XX镇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即时帮扶机制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XX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即时帮扶机制的通知》(X扶贫组发〔2020〕X号)要求,现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加强动态监测,确保及时发现
(一)监测对象。以户为单位,对脱贫不稳定户(包括脱贫享受政策户和脱贫不再享受政策户)、收入略高于省定扶贫标准的边缘户进行监测。
(二)监测重点。重点监测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5000元的农户,以及因疫情、因病、因残、因学、因灾、因意外等引发的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缩减的农户。
(三)监测方法。采取日常监测和筛查预警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监测对象的动态监测。村“两委”、帮扶责任人等负责做好日常监测,结合入户走访,持续跟踪监测对象的家庭收入、生产生活条件、家庭成员健康状况、适龄学生就学情况等。
县扶贫办利用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实现扶贫、教育、民政、卫生健康、医保、残联等部门单位的数据共享。各村庄负责对新增低保和临时救助人口、大额医疗支出家庭、新
增重度残疾人家庭等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可能返贫致贫的困难群众。
二、规范认定程序,分类动态管理
对发现的可能返贫致贫困难群众,依托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按脱贫享受政策户、一般农户、脱贫不再享受政策户三类,严格认定程序,实行分类动态管理,开展针对性帮扶。
(一)对存在返贫风险的脱贫享受政策户,由镇扶贫办组织人员5个工作日内完成返贫风险信息入户核实,并将核实结果报县级扶贫办审核。县级扶贫办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在系统中标注为“脱贫不稳定户”。对脱贫不稳定户在落实好现有扶贫政策基础上,重点通过促进稳定增收、强化保障措施等途径,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确保稳定脱贫不返贫。
(二)对存在致贫风险的一般农户,由镇扶贫办组织人员5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入户采集、村级民主评议工作,并将家庭情况报县级扶贫办审核。县级扶贫办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通过后由村级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结束后,由县级扶贫部门录入系统“边缘易致贫户”模块,认定为“即时帮扶人口”,自认定之日起按脱贫享受政策人口管理,脱贫攻坚期内享受相关扶贫政策。疫情期间,适当简化认定程序,采取“先帮扶、后认定”方式,对即时帮扶人口先行开展帮扶。
(三)对存在返贫风险的脱贫不再享受政策户,参照即时帮扶人口认定程序进行认定,在系统中回退为“脱贫享受政策户”,重新纳入享受扶贫政策范围,开展系统性帮扶。
三、落实帮扶措施
(一)确保信息共享。扶贫部门每半月将“脱贫不稳定户”、“即时帮扶人口”、回退的“脱贫享受政策户”人员情况提交相关部门。各有关部门根据人员情况,及时落实相应帮扶措施,帮助解决问题和困难,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反馈扶贫部门。
(二)落实帮扶政策。按照“即时帮扶人口按脱贫享受政策人口管理并享受相关扶贫政策”要求,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主要指标,完善即时帮扶人口帮扶措施,根据家庭情况、实际需求和致贫风险等,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因户因人开展精准帮扶。
(三)安排帮扶责任人。纳入即时帮扶人口和回退为脱贫享受政策户后,立即安排帮扶责任人,并发放到户帮扶工作手册。
(四)为确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利用防贫保险巩固提升全县脱贫攻坚成果,积极消除贫困存量,主动控制贫困增量。
四、有关要求
各管区、村庄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农村贫困人口即时帮扶工作对于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意义,切实扛起
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压实责任,确保“即时帮扶户”及时享受到相关政策。各单位要落实好行业扶贫责任,把即时帮扶人口及时纳入相关政策覆盖范围。镇村两级要加强动态监测,严格按照认定标准和程序,做好信息采集、调查核实、民主评议、村内公示等工作,抓好各项帮扶政策的落地实施。
篇八: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全面推进
乡村振兴,根据中央、省、市、县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要求安排部署,加强对受灾群众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的动态监测,及时预警致贫返贫风险,提升脱贫成效,深入巩固脱贫成果,结合全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建立健全镇、村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全镇范围内受灾群
众存在的返(致)贫风险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从而有效杜绝返贫
和新增致贫,持续深入巩固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成效,确保受灾群众及建档立
卡脱贫户在现有政策下脱贫稳定、边缘户不再致贫,有效防止出现新的绝对
贫困,达到“零返贫、零致贫”目标,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掉
一人”,持续巩固脱贫成果,推动乡村振兴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监测对象
(-)监测对象识别标准
.受灾脱贫不稳定户:年人均收入低于6000元且有返贫风险的建档立卡已脱
贫户。
.受灾边缘易致贫户:年人均收入低于6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
户。
(二)不纳入监测对象的情况
.受灾群众中家庭有消费型车辆、商品房、公职人员、实质性经商办企业等
情况。
.受灾群众中家庭唯一住房为土坯房,但人均可支配性收入稳定超过6000元,无重大疾病、残疾人员或丧失劳动力等情况。
.受灾群众中子女有消费型车辆、商品房、公职人员、实质性经商办企业等
情况的老人户不列入监测对象,各村要切实加强子女教育或采取司法援助等
方式,解决老人户的“两不愁三保障”问题。(注意:1.子女与老人分户的,子女条件较好的也不纳入监测对象范围。2.纳入监测对象须是同一户口或生
活经济共同并满足纳入监测的条件。)
三、监测内容
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对受灾监测对象的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收入、就业、生活状态等变化情况进行监测调查。
(-)收入监测。详细了解受灾群众当月收入数额变化,预判是否存在收入
不达标或明显下降、来源不稳定、渠道不合理等返贫风险。
(二)“两不愁三保障”监测。查看核实受灾群众教育、医疗政策是否持续
享受,住房、饮水、生活用电、通讯等硬件是否持续达标,“两不愁三保障”
不能够稳定实现。一是因突发灾害导致房屋受损存在安全隐患或因灾造成无
房的情况。二是因突发灾害导致群众水源被污染,无法使用的情况。三是因
其他灾害原因造成“两不愁三保障”不能稳定实现的风险。
四、监测方式
镇、村联动,建立从上到下、自下而上的双向监测、靶向预警的防止返贫监
测和帮扶机制,并将受灾群众名单报镇乡村振兴中心,按照乡村振兴中心的要求落实,结合适时入户走访,对受灾群众中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
进行预警监测,常态化开展“回头看”“回头帮”。
五、监测步骤
按照镇乡村振兴中心的“排、访、评、录、测、补、销”七步工作法对受灾
对象进行筛查确定、动态监测、分类帮扶、补短销号,具体步骤为:
(一)初筛初定
第一步:精准“排”。每月5日前,由村“两委”、第一书记负责,帮扶干
部等人员参与组成工作队按照“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将受灾群众“两
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不稳定,收入不达标等情况,以及平时掌握的上访、信访、群众反映较多的困难家庭户作为拟监测对象,集中核实并上报镇乡村
振兴中心。
第二步:重点“访”。每月10日前,镇党委、政府统筹组织村两委对村上报
的初步受灾群众名单开展入户走访,重点核实“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情
况,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并同步做好家庭成员和非家庭成员直系亲属
信息采集。
第三步:综合“评”。
L村级初评(每月15日前)。村委会排查汇总初步受灾群众名单后,第一时
间组织“村两委”干部、第一书记、帮扶干部等人员召开专题会进行初评,提出初评意见。形成初评意见后,在统筹组织人员逐户核实的基础上,组织
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复核,形成书面评定结果反馈到县级相关部门。
2镇上评定(每月18日前)。镇扶贫办对反馈对象名单,召开专题党委会研
究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初步锁定名单后报县进行比对。
(二)准确锁定
第四步:准确“录”。根据县及部门比对形成最终锁定名单后,由镇扶贫办
反馈给各村核实信息,核实完毕后将组织力量录入大数据平台。
第五步:每月“测”。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
现情况,对受灾监测对象进行动态监测,要实地入户调查核实相关情况。
(三)分类帮扶
第六步:分类“补”。根据监测对象、分类实施帮扶措施:
.以“补”为主,对照脱贫标准补齐短板。对于收入不达标的优先安排公益
性岗位、协调就近和外出务工等途径增收,对收入不达标且无劳力的,民政
部门负责加强兜底政策扶持;对于饮水安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
等保障方面不达标的,由水务、教育、卫健、住建等负责补齐短板。
.以“扶”为主,根据受灾群众劳动力状况和收入结构,制定帮扶措施。通
过就业创业培训、种养殖技术指导等方式,提升“造血”能力,拓宽就业渠
道,壮大产业规模,多元促进增收,巩固提高脱贫质量。
.以“引”为主,突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
主题,加强扶志扶智教育等激励机制,树立脱贫榜样。引导监测对象通过生
产和就业脱贫致富,对自强不息、稳定脱贫致富的监测对象,积极开展乡风
文明建设,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倡导赡养老人、扶养残疾人。
(四)精准核实销号
第七步:核实“销”。根据县级相关和乡村振兴中心的反馈信息后将进行再
次核实并标注销号。
六、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保障。防止受灾群众返贫是底线任务,是乡村振兴的头等大
事,镇级各部门和各村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要亲自过问、亲自负责、亲自
组织,严格落实,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动真碰硬排查。各村和镇级各部门要对受灾群众严格对标“一超六有”
标准,“一户一户的过,一项一项的问”,做到不遮掩,不隐瞒,不留死角,准确查找存在的问题并抓好问题整改。各村坚决落实主责主担,主动发现、排查辖区存在的返贫致贫风险对象,及进纳入监测帮扶,做到早发现、早干
预、早帮扶,坚决杜绝出现规模性返贫。
(三)严格执纪问责。对于受灾群众脱贫成效回头看排查工作严格执行“谁
排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镇纪委在督查发现若有责任不落实、工作不
到位、问题整改不实等情况的,将通报至村级和帮扶单位并纳入年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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