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四篇】
群众,汉语词汇,读音为qún zhòng,意思是指“人民大众”或“居民的大多数”,即与“人民”一词同义。同义词为民众、大众、大夥、大家、公共、团体、集体、全体,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4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4篇
【篇一】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
接待群众来访制度
一、每月安排一个工作日为社区联合党委成员单位或街道党工委领导干部信访接访日。接访的方式可采取定点接访、重点约访或带案下访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接访的时间、地点、形式等,以方便群众。
二、实行社区廉政监督工作站人员轮流接访制。每个接访日安排1名工作人员到廉政监督工作站接待群众来访,接待安排表由社区统一编排。
三、接访日内,当值人员要按时到达接访室,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调整。
四、接访值日的人员在接访前,要主动了解近期信访动态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有关要求等,做好准备。领导接访时,工作站要派人协助,以便及时掌握情况,如遇重点信访值班领导应亲自协调,确保信访问题处理到位。
五、社区廉政监督工作站对领导接待处理群众来访的情况,要进行详细登记、记录,存档备查。对重要问题处理的进展情况及结果,要及时向接访领导和街道分管领导汇报。
【篇二】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
领导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
一、每个党员领导干部都要联系一个党支部或一个党小组,定期到联系点检查、指导工作。二、每个党员领导干部要定期到联系点上党课,做报告。党课内容要根据中央精神和校党委当前中心工作进行安排。三、党员领导干部到联系点检查指导工作,各单位要做到有主题、有安排、有布署、有记录。四、党员领导干部如有变动,要及时进行调整联系点。五、切实为教工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促进广大党员在思想、生活、工作等方面的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六、党员领导干部要采取多种形式征求群众意见,为群众解决问题。如访谈慰问、结对帮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定期征求意见制度,,支委成员下教研组参加教研活动,设立投诉意见箱等。七、把支委成员分派到各党小组、教研组,与普通党员教师一起过组织生活、教研活动、年级活动,了解一线情况,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并做好蹲点记录。第一章 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原则和指导思想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做好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贯彻中央和市委落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要求,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市卫生局及全市卫生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第二条 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围绕卫生工作大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忠实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拓展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群众的途径,丰富党员领导干部服务群众的内容,畅通群众表达意愿的渠道,努力解决群众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团结带领卫生系统广大职工共同实现我市卫生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第二章 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任务第三条 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向群众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传达国家、省、市关于卫生工作的方针决策和有关部署,激励卫生系统广大职工忠于党的卫生事业,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凝聚群众力量。第四条 认真听取并反映群众的意见。深入卫生系统基层单位,深入群众,体察群众情绪,倾听群众呼声,掌握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做群众的知情人。第五条 帮助群众和卫生单位解决实际困难。关心基层单位、关心群众,为群众和基层单位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帮助解决群众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上的实际困难、问题及思想上的困惑,做群众的知心人。第六条 尊重和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尊重和维护宪法、法律赋予卫生工作者和患者的各项权利和正当利益,自觉同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现象作斗争。第七条 接受群众的监督。把联系和服务群众作为向群众学习的过程,从中汲取营养,自觉接受群众的教育、评议和监督。第三章 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内容与方式第八条建立健全基层联系点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都要明确基层联系点,广泛联系卫生单位和职工。要经常深入联系点调研,与基层职工群众座谈交心,了解联系点群众的思想状况,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第九条坚持调查研究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调查研究,制定和落实调研计划;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要有两个月以上时间深入基层调研。要改进方法,提高质量,注重实效,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要总结形成有价值的调研材料。第十条完善决策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党内议事和决策制度。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扩大广大职工和群众的参与度。对涉及全局和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广泛征询基层党员、群众的意见,充分进行协商和协调,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建立和完善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公示制度和专家咨询制度,高度重视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第十一条坚持下基层送温暖制度。要经常开展党员领导干部下基层、送温暖活动,实行结对帮扶,采取个别访谈、实地察看、出主意、捐财物等方式定期进行走访慰问,力所能及的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尽心竭力地为群众办实事。第十二条建立健全信访接待制度。要认真贯彻落实群众来访接待制度,局领导要坚持亲自批阅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信访接待的工作成效,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第十三条建立健全定期征求群众意见制度。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公开设置意见箱、电子信箱,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方便群众反映情况。在每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召开之前,广泛征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定期走访工作服务对象单位的群众,诚恳征求他们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第四章 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要求第十四条市卫生局党组每位成员确定联系一个市直单位和1-2个镇、街道卫生院,作为自己的基层联系点。第十五条负责联系和服务基层的局党组成员,每年至少1次参加并指导市直单位联系点总支(支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第十六条负责联系的领导干部每年要到联系点调研不少于两次,畅通联系职工群众渠道,形成联系职工群众网络,协调有关方面按政策解决好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事关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努力把联系点建设成为卫生改革与发展和党建工作的示范点。第十七条负责联系群众的党员领导干部要定期将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情况向党组汇报,汇报内容包括联系对象的基本情况,工作、学习及思想情况,以及自己帮扶的情况。第五章 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组织领导第十八条局党组要加强对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督促、指导与检查,掌握情况,互相交流、形成制度。
【篇三】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
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切实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努力化解不稳定因素,完善预防和处置信访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决定制定如下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
1、镇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参加领导为镇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主要协调处置突发性信访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2、接待地点设在镇信访接待室内,参与接待的领导要合理地安排时间,确保领导接待日准时参加。镇排定的接待负责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接待的,由主管信访的领导负责调整。
3、参加信访接待日的领导干部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群众来访的接待和反映信访事项的处理。
4、领导干部信访接待实行首问负责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做好解释工作,并交办相关部门。对跨乡、跨部门久拖不决的信访问题,接待领导要积极牵头协调。
5、接待室要协助领导干部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对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要及时督办、查办,促进信访问题的妥善解决;同事,要做好登记和相关资料收集及台账整理工作,形成完整的档案。
【篇四】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
加格达奇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领导干部阅批群众来信制度和定期接待
群众来访日制度及领导包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和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加格达奇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领导干部阅批群众来信制度和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及领导包案。
一、阅批群众来信制度
(一)局领导要坚持亲自阅批群众投寄本人的信件,主要领导阅批不少于70%,其他领导达100%,并有登记、有批示、有处理结果。
(二)局领导阅批群众来信主要是联名信件、反映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的信件、反映工作中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的信件、可能引发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信件,特别要注意阅批职工群众多次反映都未能妥善解决的重复来信。
(三)局领导阅批群众的来信后由相关承办处室按要求认真查处并报告处理情况,同时将群众对查处情况的意见反馈给阅批来信的领导同志。
(四)对需要上报处理结案材料的信件,阅批领导要认真审阅结案报告并签署意见。规定期限内不能结案的,要督促承办科室说明原因并上报进展情况及请求延期的时限。
二、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
(一)参加领导接待日的领导要挂牌接待。
(二)领导接待日时间为每周三上午,接待地点在监审室。
(三)在领导接待日内,参加接待的领导同志应认真解答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按相关政策法规当时能解答的要予以答复;一时不能解答的,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视反映问题的情况批转有关职能科室调查处理后给予答复;对不切实际超出政策规定提出过高要求的,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使其息诉罢访。
(四)领导接待日的安排,由监审室提前通知局领导做好接待准备。如需有关科室共同参与接待的,应预先通知。监审室工作人员要积极主动的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对领导接访后交办的事项要加强协查督办,要求承办科室按时办结,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回复,并将有关办理情况向相关领导汇报。配合接待的工作人员要按照《信访条例》有关规定做好领导接待的记录、立卷、归档等工作。
三、领导包案
对各级领导交办的重要信访案件和重大信访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原则上按局领导分工负责的职责范围对口包案。包案的具体案件除各级领导交办的重要信访案件外,其它重大信访问题由相关科室提出,分管领导审定后列为领导包案。领导对包案的信访案件要亲自参与调处工作,并责成相关科室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对各级领导批(交)办的重要信访案件办结后应及时上报办结结果。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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