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7篇
篇一: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一)
为了不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意识,防止违反劳动纪律和违法失职行为,维护正常秩序和促进安全生产,经公司办公会研究决定,执行以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将给予记功、授予奖品或奖金等。
1.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损失的。
2.爱护、节约国家财产有重大成绩的。
3.同严重违法行为坚决斗争,有显著成绩的。
4.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的。
5.能及时发现设备、安全存在重大隐患,并及时报告,处置得当。
二、公司职工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经批评教育不思悔改的,应分别给予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处分或经济制裁。情节严重的,应负刑事责任。
三、公司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1.对发生事故的处理
1.1轻伤事故。公司发生轻伤事故后,对发生事故的车间、罚款____元,对班组长、责任人均罚款____元,主管公司安全生产的副总罚款____元。
1.2重伤事故。发生重伤事故,由集团安全法规部负责调查处理,写出事故调查报告,集团内部进行通报。对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班子(经营层)扣罚年薪
____%,事故所在工段、车间负责人罚款____元,班组长罚款____元,同时按责任的大小给予行政处分。
1.3工亡事故。发生工亡事故,由集团分管领导____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与____部门共同调查形成事故调查报告,集团内部进行通报。对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班子(经营层)扣罚年薪____%,事故所在工段、车间、队负责人罚款____元,安全主管、班组长罚款____元。罚款交集团总部,情况恶劣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4重大设备事故。由集团分管领导____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由技术中心写出事故技术分析调查报告,安全保卫部依法追究责任。
造成直接损失____万元以上的____万元以下的,视情节追究设备岗位主管人员及设备技术人员的责任,罚款____元-____元,写出深刻检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待岗、除名等行政处分。
造成直接损失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要追究主管设备副总或工程师的责任。罚款____万元-____万元,主管设备的人员及技术人员罚款____元-____元,岗位巡检工罚款____元,视情节再给予行政处分。
造成直接损失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追究企业领导班子的责任,同时领导班子(经营层)处罚____万元-____万元,主管设备的副总和工程师罚款____元,主管设备的技术人员罚款____元。视情节追究法律责任及行政处分。
1.5火灾及被盗事故。对发生在企业内部的火灾及被盗事故,由企业主管领导负责____协调当地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立案标准为一万元以上的被盗和火灾事故。发生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按调查结果,视情节赔偿经济济损失或承担部分经济损失,其它责任者视情节给予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2.实现安全生产的奖励
2.1生产和辅助车间当月安全生产无人身事故和责任设备事故,可获安全奖金人均____元,安全主管可获奖金____元。
2.2全年未出重大责任设备事故及工亡、重伤事故,分管经理和安全委员会成员年终可获得____元奖金。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二)
(二)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文明施工,提高工地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奖惩制度。
1、职工入场必须经三级教育,填写安全教育记录方可上岗,任何人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违者管理人员罚款____元工人罚款____元。
3、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对无证操作人员处以____元罚款。
4、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未穿戴防护用品或防护用品穿戴不全,视情节处以罚款____元。
5、机械设备未按照操作规程使用、未按规定进行维修保养,处以____元罚款。
6、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违者罚款50—____元。
7、文明安全施工,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违者追究班组长责任,处以50—____元罚款。
8、施工现场、生活区严禁打架、____、酒后闹事,违者视情节给予500—____元罚款。
9、现场消防器材严禁随意动用,违者予以____元罚款。
10、现场施工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根据有意、无意损坏视情节赔偿损失并罚款。
11、工人上下班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12、非电工严禁动用电气设备,私自拉塔吊等电气设备电源者罚款____元。
13、每月____日、____日的联检中,安全生产达标,给予____元奖励。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三)
1目的和范围为激励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安全
3.2.3各单位对其所辖的违规责任单位或职员的处置由各单位按公司颁布的有关规定处罚或追究行政责任。
4奖惩及办法
4.1奖励的范围
4.1.1企业各单位在生产和管理过程中,能及时消除隐患,排除事故,有突出贡献者:
4.1.2参加各级安全竞赛活动,有突出成绩者;4.1.3积极提出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安全措施、安全技术创新有突出成绩者;4.1.4对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作有突出贡献者;4.1.5在事故发生后,积极抢救人员和物资有突出贡献者;
4.1.6在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者;
4.1.7单位达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管理者。
4.2奖励办法
每年进行一次评比,根据评比情况对优秀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现金奖励。
4.3惩罚办法企业各单位在生产和管理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和设备事故,由公司安委会成立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视责任大小,按上级有关规定及公司《奖惩管理办法》进行处罚,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四)
安全生产奖惩考核细则
1.总则
1.1为了认真贯彻“安全
____公司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推行安全生产三级控制目标,对在实现安全目标过程中做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予以奖励,对发生事故的部门和责任人予以处罚。
1.3实行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奖惩制度,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思想教育与行政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1.4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2.表彰和奖励规定
____公司每年对实现以下安全生产目标的部门予以奖励,奖励由各车间申请,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办公室审核,经部长和总经理批准后执行;____公司每年对达到以下条件的车间予以奖励,奖励由车间申请,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办公室审核,经生产部长和总经理批准后执行;____公司对以下个人给予特殊贡献奖励,奖励额度为500--____元
安全特殊贡献奖由个人所在车间提出申请,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办公室审核,经生产部长和总经理批准后执行;2.4反违章奖励
3.处罚规定
3.1原则:
公司对安全生产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上级公司相关安全考核对发生事故的责任者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3.2对事故的处罚规定:
(1)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并处以____元罚款;(2)事故部门的主要领导给予降职或撤职处分处以____元罚款;(3)事故次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待岗____个月,并给以____元罚款;
(4)对事故部门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依据事故责任大小,给予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并给以____元罚款;(5)对事故责任部门给予人均____元罚款。
(6)安全生产部负有管理责任的领导、专工相关人员,依据事故责任大小,罚款____元。
(1)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待岗____个月,并给以____元罚款;(2)事故部门的主要领导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给以____元罚款;(3)事故次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待岗____个月并给以____元罚款;(4)对事故部门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依据事故责任大小,给予通报批评,并给以____元罚款;(5)对责任单位部门给以人均____元罚款。
(6)安全生产部负有管理责任的领导、相关专工人员,依据事故责任大小,罚款____元。
(1)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以____元罚款;(2)事故部门的主要领导给以____元罚款;(3)事故次要责任者给以____元罚款;(4)对事故单位给以____元罚款。
(5)安全生产部负有管理责任的领导、相关专工人员,依据事故责任大小,罚款____元。
3.3对障碍、异常处罚的规定:
(1)主要责任者给以____元罚款;(2)风电场主要领导罚款____元;(3)其它次要责任者罚款____元;(4)对责任部门罚款____元。
(5)安全生产部负有管理责任的领导、相关专工人员,依据事故责任大小,罚款____元。
(1)主要责任者考核____元;(2)部门主要领导罚款____元
(3)其它次要责任者罚款____元;(4)对责任单位罚款____元。
(5)安全生产部负有管理责任的领导、专工相关人员,依据事故责任大小,罚款____元。
一年内
(4)未按规定按时进行可靠性数据、日报表等数据统计的;(5)未能按时上报事故、障碍、异常原始表报者,每推迟一天进行按上述考核;(6)各类人员无故不按时参加安全日活动、安全分析会、安全会议。
(7)禁烟区吸烟者,在禁烟区发现烟头,每发现一例考核部门____元,考核部门负责人和安全员____元。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
4.1设备、系统发生不安全情况时,责任部门或责任人能积极主动,协调配合,缩短处理时间,及时恢复设备、系统运行或备用的。
4.2确因意外和不可抗力等非主观因素造成的。
4.3在事故调查中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能客观全面反映事故真相,使事故调查顺利进行的。
5.奖惩特别说明
5.1对同时违反“车间安全生产十条禁令”者原有基础加倍处罚
5.2外来人员,在生产现场发生不安全情况时,对工程所属部门按上述有关规定进行对应处罚;对施工单位依据所签订的经济合同条款处罚。
5.3对发生的其他不安全情况,根据情节轻重作出处罚决定。
5.4本细则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请各车间安全生产部成员及时发聩给安委办,安委办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修订一次。
5.5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奖惩考核细则同时废止。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五)
考核对象。公司机动车驾驶人员和管理人员。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的原则,对相关部门领导和责任者进行处罚。
1职工人身伤害事故的考核。单位发生伤亡事故,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领导和事故责任者,依据伤害程度和性质,按照《工伤事故管理规定》中的考核办法进行处罚。
2安全管理
2.1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2.2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2.3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2.4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2.5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2.6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或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2.7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3其它事故考核
3.1发生设备,火灾、失窃、财产损失等其它事故按有关单项考核规定处理。
____具体考核未涉及到或与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办法有冲突之处,按当年安全生产考核办法执行。
4.惩罚类型
4.1根据违章情节的轻重程度,及时采以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通报全厂、停工学习、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等办法予以处罚。
4.2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____元、赔偿损失的____%、降低工资、扣除奖金、没收押金等。
4.3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等。
4.4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5.惩罚程序
5.1经济处罚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付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5.2行政处罚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按公司有关规定参照任命程序,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6.奖励的范围
6.1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6.2认真贯彻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在预防事故、安全生产过程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6.3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6.4遵章守纪、模范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标准化动作的操作者。
6.5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6.6在安全管理岗位上尽职尽责,有创新做出贡献者。
6.7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6.8积极参加公司、车间____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竞赛,成绩优异,被评为先进车间、部门、班组、个人;
6.9被评为上级各级部门的安全生产积极分子给予表彰和奖励;
6.10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全年未发生重大事故的部门;奖励的类型
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奖品或晋级,精神奖励包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
奖励程序
1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车间(部门)填写《安全工作奖惩考核表》上报安技部门,经审核后报公司领导批准通过。
其他:
公司应从工资总额中预留百分之一至二作为安全专用奖金(此奖金不包括月、季、年度安全考核奖金),由公司财务部门建帐,公司安技部门直接控制使用。
违章与事故罚款应纳入安全奖金专户,不得挪作它用。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六)
一、制定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
(一)、公司各部门和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安全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业规章、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切实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及时表彰奖励安全生产先进,推进企业安生产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的建立。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评比制度,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各部门各从业人员工作职责与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工作挂钩,本安全奖惩制度与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内容互相补充。
(四)、每年度公司将根据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并结合自身实际,及时将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层层分解,分别落实到各部门、人头、车头,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严格定期考核,确保奖惩兑现。
六、安全生产考核的具体方法和内容
(一)、安全考核入围条件
安全生产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公司所有从业人员,在年度内发生以下情况的,一律取消其评比表彰资格:
1、员工发生因工死亡或重伤责任事故的。
2、因员工本人引发重大火灾、爆炸责任事故的。
3、发生因源头安全管理造成有人员死亡或重伤____人以上的。
4、发生中毒事件,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
5、参评人责任车台运输安全三项考核指标其中任何一项超标的。
6、参评人发生有人员死亡或重伤____人以上责任交通事故的。
7、有严重违反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
公司所属部门以及部门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该部门及其负责人当年度安全生产先进的评比表彰资格:
1、发生致人重伤、死亡或____人以上轻伤的场内事故,或损失____元以上的火灾事故的。
2、发生一次死亡____人以上的责任行车事故,或当年发生两次以上死亡____人、负同等以上责任的。
3、年度行车安全指标超过目标计划的。
4、因违法生产、违规经营、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受到告诫的。
5、因发生有较大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或部门管理工作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因安全管理不到位等原因被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理的。
6、履行安全工作职责不到位,或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不力,对所属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被通报批评、告诫、处罚等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的。
7、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存在其他严重问题的。
(二)、安全考核奖励条件
公司每年应提取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经费,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给予表彰奖励:
1、____反映公司管理范围内的事故线索、事故隐患、违法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并有利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
2、安全生产建议或意见合理可行,在一定程度上能推动或改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并被公司采纳的。
3、其他在安全生产方面应予以表彰奖励的。
(三)、安全生产先进个人评选及奖励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优秀个人,纳入年度先____比范畴,按规定程序给予推荐和上报:
1、认真坚持“安全
真搞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自觉履行安全工作职责,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2、自觉参加公司____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各类竞赛活动,学习培训考核成绩优异,充分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
3、爱护车辆、机具设备和安全设施,坚持车辆“三检制”,勤保养、勤检查,主动发现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未发生交通事故和机械事故的。
4、服从管理,配合检查,自觉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配合单位抓好事故预防和防范,且防范工作落实到位、扎实有效。
5、敢于坚持原则,能及时制止并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向公司____反映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有针对性的提出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协助公司抓好安全生产。
6、工作出色,成效显著,成本消耗低,工作质量高,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无任何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无其他不良记录。
7对于及时____反映事故线索、事故隐患或违规经营、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行为,或及时制止违法违规行为,或在事故中积极抢救伤员和国家、____财产,采取措施降低损失等对防止事故或减少事故损失的,经查证属实,根据线索价值或挽回的损失大小,公司将给予一定的现金的奖励。
(四)、违章违纪惩处条款
1、公司各行管部门和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及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的,按照一下规定进行惩处:
(1)、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考评未达标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以500—____元惩处。
(2)、全年安全指标实际考核,死亡指标或其他指标两项以上超过控制计划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以500—____元惩处。
(3)、未认真坚持安全学习教育培训制度,教育培训走过场或对缺席人员处罚不斗硬,导致教育培训面达不到要求,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部门安全生产风气不良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500—____元惩处。
(4)、未认真及时____开展安全检查,安全生产监控、监管力度不够,造成车辆、驾驶员管理失控,对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失察,或不及时整改事故隐患或者整改力度不够,导致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1000—____元惩处。
(5)、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不及时研究处理,或者处理力度不够,致使事故频繁发生,违章违规现象较为严重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500—____元惩处。
(6)、安全管理人员职责不落实或者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管理制度不健全,档案资料杂乱无章,基础记录混乱缺失,迟报漏报资料现象严重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200—____元惩处。
(7)、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制度不力,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措施不到位,导致生产安全秩序混乱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500—____元惩处。
(8)、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或者接报事故后救援不及时,指挥失误造成事故损害、损失程度加大,或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以____—____元惩处。
(9)、以上惩处规定中,涉及到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人的,对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按部门惩处金额的____%进行惩处。
2、生产作业人员。生产作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规章、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无故不参加公司和行业管理部门____的安全学习、教育培训,或因故缺席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补课学习的,责令离岗学习,并处以每次____元惩
处。驾驶员、押运员未参加年度安全培训,或一年内累计三次缺席安全学习的,取消在公司的驾驶或押运资格。
(2)、从业人员必须服从调度员安排调车,对不服从调度员安排的(6)、出现交通违章记录,一次扣____分的驾驶员必须停车到公司安全科学习____天,并扣发____元的安全奖。一次性扣满____分的驾驶员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并取消全年____元的安全奖。
(7)、不准开赌气车、英雄车、疲劳车。防止疲劳驾驶,驾驶员连续驾驶车辆____小时必须停车休息,休息时间不得少于____分钟,未按规定的处以____元/次惩处,驾驶员在行车途中休息,必须选择安全可靠的地方停车休息,以免车辆财物被盗,重载车停靠时一定要选择坚实的路基停靠,以免发生倾斜和侧翻,未按规定者全额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并处以____元/次惩处。
(8)、严禁酒后驾车,对酒后驾车的,一次惩处____元,因酒后驾车造成事故的,由当事驾驶员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并解除劳动关系。
(9)、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驾车,以及在驾车时打手机、戴耳塞听音乐、饮食、闲谈,或在驾车过程中站立、取物、擦拭车窗玻璃、向车外抛掷物品等与驾驶无关的事影响行车安全的,处以____元/次惩处,并停车学习____天,经公司监控人员提示拒不改正的,现金惩处和停车学习翻倍处理。
(10)、不按规定维修、保养、检测车辆,或不按规定实行“三检制”,或驾驶不符合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上路的,责令整改,并视情节轻重处以500—____元惩处,情节特别严重或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加重惩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11)、拆卸、改装、遮挡、堵塞gps车载监控设备,或以断电、泼水、____开关等形式干扰____系统正常运行的,处以____元惩处,视情节轻重解除劳动合同。
(12)、运输车辆驾驶员未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或警示标志,危险品运输车辆,未配备危险品运输牌、证、灯者,处以____元惩处。
(13)、危化品运输过程中,不按规定配备押运员和超范围经营,对相关责任人处以____元惩处。
(14)、阻挠国家____工作人员执法,拒绝接受公司安全监督检查,拒不整改存在的事故隐患,拒不接受国家行政机关或公司给予的违法违规处罚的,处以____元惩处,责令离岗学习,情节特别严重或经教育仍不改正的,解除劳动合同。
(15)、违章指挥,强令、致使、纵容他人违规操作、特殊工种无证上岗、违法生产,或不坚持原则,违章操作,违规办理有关业务,提供虚____明、文字材料,或玩忽职守,执行制度不斗硬,落实措施不到位,因工作失误或失误造成一定损失或影响的,处____元惩处,责令离岗学习,情节特别严重的,作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处理。
(16)、因违规经营、违章操作、违法生产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或公私财物损失的,责任人应依法予以赔偿。因特殊原因由公司先行垫付赔偿的,公司有权就垫付部分向责任人进行追偿。
(17)、在公司办公楼或停车场内无理取闹,打砸办公设施设备,处以____元/次惩处,并承担经济损失。
(18)、凡违法违规行为被上级政府、管理机关监察到,并进行通报给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从重、从严处理,停车学习和现金惩处按以上规定顶格翻倍处理。
(19)、违反规章制度情节特别严重的,态度极其恶劣的,公司将上报公安机关或行业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20)、违反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责令停业学习从而影响生产的,学习期间不发工资,并承担公司由此造成的损失。
(五)、事故惩处条款
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公司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和《____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调查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并对分管责任人、直接管理责任人(含驾驶员、押运员)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罚:
1、造成一般责任事故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罚外,对直接责任人(驾驶员)处以____元违约金。
2、造成较大责任事故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公司的处罚外,公司对直接责任人(驾驶员)处以____元违约金。
3、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公司的处罚外,公司对直接责任人(驾驶员)处以____元违约金。
4、造成特大责任事故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公司的处罚外,公司对直接责任人(驾驶员)处以____元违约金。
5、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或者故意破坏、伪造事故现场的,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驾驶员)处以____元违约金。肇事后逃逸,导致加大事故伤亡或损失程度,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的,给予直接责任人(驾驶员)辞退、开除或取消驾驶资格,并提请有关部门吊销直接责任人员(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或上岗资格证。强迫、指使他人隐瞒谎报事故、肇事逃逸或导致加重事故伤亡或损失程度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事故责任人赔偿条款
公司从业人员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除按规定进行惩处外,还必须按照下列规定对事故损失进行赔偿:
1、公司内场发生火灾、污染、危化品泄漏、踩踏责任事故或其他类型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在____万元以下的,由肇事责任人全额承担事故损失;超过____万元的部分由公司和肇事责任人共同承担,其中肇事责任人承担的比例为____%。
2、发生交通事故,除对直接责任人追偿损失外,还应按____%-____%直接经济损失处违约金。
七、需要明确的其他内容
(一)、有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本制度未作出规定的,按照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处理。
(二)、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作业规程,应予以告诫的,依照《安全生产告诫制度》的有关规定给予告诫。
(三)、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由相应部门负责调查处理,并上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批执行。其中安全生产目标的分解考核、安全生产先____比表彰、合理化建议的评审奖励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违规经营、服务质量投诉、火灾、堵门、____等过激行为、扰乱生产办公秩序的调查处理由综合办公室负责,道路交通、车辆机械事故、机具设备质量事故、场内安全事故和其他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由安全科负责,职工工伤事故的认定、等级评定由办公室负责。
八、奖惩档案管理
建立完善驾驶员劣迹档案和“黑____”制度。驾驶员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和生产安全事故的,除扣除安全保证金外,应及时记入劣迹档案和“黑____”,取消驾驶资格,并不得再次驾驶公司车辆。
九、附则
(一)、本制度由泸州市叁陆运业有限公司制定,解释权归泸州市叁陆运业有限公司所有。
(二)、本制度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七)
企业要采用总结、表彰、考核、奖惩等手段,激励职工做安全事、讲安全话、做安全人,把安全生产列入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一)安全考核
1、公司办公室主持及实施对公司各管理岗位和部门及安全生产管理的专项检查和考核,督促相关方及作业人员的安全检查和考核,并将检查过程和考核结果纳入公司综合管理考核体系,将日常检查记录和考核结果作为公司综合管理考评的依据。
2、考核时间:每季度对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考核。
3、考核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内容和要求进行量化考核。
4、考核结果分为:优、良、一般、不及格四个等级,实得分在____分及____分以上者,评定结果为优:实得分在____分者,评定结果为良;实得分在____分以评定结果为一般,实得分在95以下者,评定结果为不及格或差。
(二)奖励
1、公司全年无伤亡事故或设备事故,对企业负责安全生产主要人员,根据其安全工作职责的完成实绩评定,分别给予奖励____元。
2、在安全设施、安全技术措施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者,给予奖励____元。
3、在施工中及时消除重大隐患,防止和避免了伤亡事故的发生或在事故中抢救有功者,给予奖励____元。
4、敢于坚持原则,制止违章作业,为维护安全纪律作出贡献者,给予奖励____元。
(三)处罚
1、企业发生伤亡事故或重大设备事故,对事故负有重大责任的领导和管理人员,给予____元罚款,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2、对安全员监督不严、管理不力、工作失职、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____元罚款直至免职除名。
3、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因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给予罚款____元直至除名。
4、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和按规定穿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违者每人罚款____元。
5、不准穿拖鞋和赤膊上班,违者每人罚款____元。
6、不准擅自拆除设备安全设施,违者每人罚款____元。
7、不准酒后上班,违者每人罚款____元。
8、不准带小孩进入生产现场,违者每人罚款____元。
9、不准擅自调换工种或叫他人顶班,违者每人罚款____元。
篇二: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参考)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一、目的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目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生产安全文明进行,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与奖励、惩罚有机地结合起来,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的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管理。
三、考核依据
3.1总经理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绩效考核。
3.2安全管理员负责执行安全考核与奖惩,重大安全责任事项的考核报总经理审批。
四、实施细则
4.1一般规定
4.1.1公司年终总结时,由安全管理员按照考核情况推荐,提出奖励建议,报总经理批准,给予奖励。
4.1.2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者,经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议,总经理批准给予奖励。
4.1.3发生安全事故后,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根据《安全事故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确定责任人,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对责任人、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4.1.4所罚款项由财务从被罚个人奖金中扣除,不得摊入生产成本。对所罚款项,财务应立专用户头,列入暂存款——安全专款中,用于安全生产工作。
4.1.5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事求是的进行奖惩,并接受全员监督。
4.1.6安全管理员负责编制、修订本制度,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2奖励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分别给予精神表扬和/或物质奖励。
4.2.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和规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年终总结被评为优秀员工,各奖励300元。
4.2.2对于安全技术规程执行得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有显著成绩的员工,奖励300元。
安全管理制度(参考)
4.2.3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参与抢险救灾,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它显著成绩者,奖励300元。
4.2.4为保证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有较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奖励1000元。
4.2.5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音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改进项目的主要成员,奖励150元。
4.2.6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保护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奖励600元到3000元。
4.2.7及时制止违章和误操作并转危为安者,奖励500元到2000元。
4.2.8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奖励100元。
4.3处罚
安全生产处罚分为经济处罚、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经济处罚:公司扣罚安全生产责任者的奖金收入。
行政处罚:警告、通报批评、责令检讨、停职检查、解除劳动合同等。
刑事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按照国家法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3.1发生因工伤亡事故的处罚
4.3.1.1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处以500元和2000元的罚款,责任人予以停职检查、情节严重者可解除劳动合同。
4.3.1.2发生轻伤事故,对责任人处以300元的罚款。
4.3.1.3对于较大、重大未遂事故,对责任者给予警告、通报批评。
4.3.2违章违纪处罚
4.3.2.1对在生产作业中,不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的职工和管理人员,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检讨,并处以50元的罚款。
4.3.2.2在生产作业中,未按本岗位操作规程操作,给予责令检讨、停职检查,并处以100元的罚款。
4.3.2.3对堵塞车间内安全通道的员工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100元的罚款。
4.3.2.4对不按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进行工作的员工,给予责令检讨、停职检查,并处以100元的罚款。
4.3.2.5除上述情况外,对其它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可参照奖惩细则酌情处罚。
4.3.3存在事故隐患的处罚
对存在事故隐患的专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酌情给予处罚。
安全管理制度(参考)
4.3.3.1各种生产设备、仪器、仪表和生产场地的防护装置、安全装置、指示信号装置要齐全、有效、可靠,对不符合要求的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处分。
4.3.3.2对各种安全装置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的,给予警告处分。
4.3.3.3经检查认定为事故隐患,在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对在限期内不积极消除的,给予责令检讨,并处以200元的罚款。
4.3.4加重处罚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加重处罚,具体加重程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处罚方式包括对当事人罚款、停职检查、解除劳动合同。
4.3.4.1违章指挥,造成因工死亡、重伤、轻伤及重大未遂事故的。
4.3.4.2发生事故后仍不采取有效措施,不认真吸取教训,致使事故重复发生的。
4.3.4.3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时间不报的。
4.3.4.4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不按期排除隐患或未采取有效措施而发生事故的。
4.3.4.5对工作不负责任,因故发泄私愤,有意扰乱操作,造成经济损失和违反劳动纪律,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
4.3.4.6对已列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不按期实施又不采取应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
4.3.4.7对忽视劳动条件,削减或取消安全设备、设施而造成事故的。
4.3.4.8对设备长久失修,备用设备起不到备用作用,带病运转又不采取紧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
4.3.4.9对违章设计、制造、安装或不按设计方案施工造成事故的。
4.3.4.10凡阻止、干扰、刁难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正常工作或无理取闹、拒绝安全管理人员检查的。
4.3.5减免处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酌情减免处罚,具体减免程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3.5.1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造成伤亡事故的。
4.3.5.2发生事故后,能迅速改正错误,表现较好,能积极组织(配合)调查,认真进行事故分析,并能配合制订防范措施的。
4.3.6其他处罚
4.3.6.1发生事故时,对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3.6.2发生事故需赔偿经济损失的,其赔偿金额由公司研究决定,赔偿款
安全管理制度(参考)
应从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罚款后的剩余部分,不应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直至逐月扣完。
篇三: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篇一」
1、奖励
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车间、部门、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
1.1、对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用并有明显效果者;
1.2、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1.3、及时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1.4、抢险救灾有功者;
1.5、积极参加公司___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车间、部门、班组和个人;
1.6、被省、市、局、公司安全生产先进个人者;
1.7、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特殊贡献者。
安全生产先进部门、车间、个人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评选,报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年终总结会时,由公司根据标准给予一定的现金和物质奖励。
2、处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给予处罚:
2.1、事故责任者;
2.2、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2.3、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2.4、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2.5、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2.6、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2.7、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2.8、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2.9、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者。处罚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提出,报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处罚分为行政处罚、经济处罚和违法犯罪三种:
2.9.1、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大小,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
2.9.2、经济处罚分罚款、赔偿经济损失、降低工资、扣除奖金等。
2.9.3、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篇二」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每人次扣罚当事人10元,并扣所在部门、车间的安全经济考核分0.5分。
1.1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上岗穿拖鞋、二头空凉鞋、裙子、短裤(含西装短裤)、赤膊或穿背心。穿长大褂必须穿长裤。
1.2车辆带病使用,厂区内超速、超载、超高、超长、超额乘人、电瓶车客货混载、升降机人货混载等违章行驶及乱停放者。
1.3多人作业的冲压设备、升降机无专人操作开关。
1.4电源线无故穿越安全通道,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电源接线板、电动工具
1.5操作者擅自离岗者。
1.6擅自占用安全通道者。
1.7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失灵或不符合安全要求,未能及时反映。
1.8进出要害部位不登记或不服从管理者。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每一人次罚款20元,并扣所在部门、车间的安全经济考核分1分。
2.1操作旋转机床,钻床戴手套。(有安全防护手套除外)。
2.2操作冲床时,手入模口作业,小件冲制不使用手工工具。
2.3特殊工种无安全操作证进行作业者。
2.4未经危险作业审批而进行危险作业。
2.5乱拉、乱接临时电器线路。
2.6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7任意、私自拆除设备安全装置及安全设施。
2.8任意排放乱倒废水、废油。对环境造成污染者,加倍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
2.9其他违章行为。
3.对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一般事故的有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扣罚50~100元,并扣所在部门、车间的安全经济责任分2分。
4.对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轻伤事故的有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扣罚100~300元,并扣所在部门、车间的安全经济责任分3分。
5.对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重伤事故的有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扣罚300~500元,并扣所在部门、车间的安全经济责任分3分。
6.对造成死亡以上事故的有关责任人,由公司按厂纪厂规予以严肃处理(警告、记过、开除、辞退等,如违法乱纪造成事故的则追究法律责任)。
7.凡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对安全生产认真负责、表现积极的部门、车间和个人,年终经过评比,公司将给予适当的奖励。
8.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一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和场所。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篇三」
1、编写目的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班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2、编写依据
2.1、《安徽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实施办法》;2.2、安徽送变电工程公司《安全奖罚规定实施办法》。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安徽送变电运行检修分公司巡检六班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具体要求
4.1、凡违章并造成事故后果者,均据事故根调查结论对有关责任人按《省电力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惩》、《安徽送变电工程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进行处理。
4.2、由于该发现的缺陷而未发现或检修工作的不负责任所造成的线路事故(一类障碍):主要责任人:罚款1000元;次要责任人:罚款800元。
4.3、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罚款300元:4.3.1、高空作业不按规定系安全带、安全绳,未造成后果者;4.3.2、在架空地线上工作,不按规定挂接地线者;4.3.3、不执行工作票制度,无工作票或未经许可擅自开工未造成后果者;4.3.4、安全距离不够,又不采取措施就进行工作未造成后果者;4.3.5、登杆作业不核对线路名称、编号、杆号,误登杆塔未造成后果者。
4.4、遇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罚款200元:4.4.1、线路检修,不按制度要求,未有安全措施;4.4.2、在停电的线路上工作,工作人员未全部从杆上撤离即拆除接地线者;4.4.3、工作现场打架或嬉闹者;4.4.4、工作现场,不听从工作负责人指挥者;4.4.5、监护人擅自离开工作现场监护失职者;4.4.6、工作负责人在现场,不向工作班成员交待现场安全措施者;4.4.7、无票进行工作或事后补填工作票者;4.4.8、酒后上班或登高作业者;
4.4.9、工作负责人擅自离开工作现场不临时指定现场负责人者;4.4.10、无故旷工者。
4.5、遇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罚款100元:4.5.1、工作负责人未到现场交待安全措施就许可工作或未到现场检查验收就办理工作终结手续,临时性工作及事故抢修未按规定做到现场交待就许可工作;4.5.2、班组在当月巡线发现的设备缺陷和影响安全运行的树木,能处理而未处理者;4.5.3、进入生产现场不正确佩带安全帽,进入检修现场不穿工作服、工作鞋者;4.5.4、签发、受理、执行不合格的工作票及许可工作者,未造成后果;4.5.5、在停电线路上工作完成,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者;4.5.6、不按班组规定,巡线不到位者;4.5.7、不按班组规定,检修和巡线工作未发现重大设备缺陷,瞒报者。
4.5.8、班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中存在疏忽、遗漏,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4.6、遇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罚款50元:4.6.1、未做到按时起床,未在规定时间内整装待发;4.6.1、个人工器具、安全用具在作业前未进行检查、携带不齐全;4.6.1、上、下班途中在车内睡觉者;4.6.1、领用仓库工器具要保存完好并及时退回,少退、损坏者要按价赔偿;4.6.1、参加公司、分公司安规、运规考试未通过者;4.6.1、寝室卫生未每天打扫,被子不进行铺叠,卫生间脏乱差,有异味等;4.6.1、请假未做到,事先先好请假条明确请假时间和返回时间,延期要办理相关手续,不得电话请假;4.6.1、事务员要对每月个人考勤进行核对,如错打考勤导致员工工资错发,赔付相应错发工资;
4.6.1、安全员、技术员、事务员、宣传员对各自报表未及时进行上报,导致绩效考核扣分;4.6.1、班组人员在合肥期间遵守分公司相关作息及规章制度;4.6.1、其他未尽事宜。
4.7、上班时间,严禁在班组办公室举行娱乐活动,在分公司安排的`休息时间、地点进行娱乐活动中严禁进行赌博,如发现,每人每次罚款200元,旁观者罚款100元。
4.8、发现设备重大隐患、缺陷、避免重大事故发生予以200-500元奖励;发现设备缺陷及时汇报处理,避免事故发生者,予以100-200元奖励,同时向分公司安监部申请奖励。
4.9、以上实施细则是巡检六班班组根据线路工作制定的,如与上级制度有抵触,以上级制度的为准。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篇四」
为了不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意识,防止违反劳动纪律和违法失职行为,维护正常秩序和促进安全生产,经公司办公会研究决定,执行以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将给予记功、授予奖品或奖金等。
1.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损失的。
2.爱护、节约国家财产有重大成绩的。
3.同严重违法行为坚决斗争,有显著成绩的。
4.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的。
5.能及时发现设备、安全存在重大隐患,并及时报告,处置得当。
二、公司职工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经批评教育不思悔改的,应分别给予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处分或经济制裁。情节严重的,应负刑事责任。
三、公司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1.对发生事故的处理
1.1轻伤事故。公司发生轻伤事故后,对发生事故的车间、罚款1000元,对班组长、责任人均罚款200元,主管公司安全生产的副总罚款500元。
1.2重伤事故。发生重伤事故,由集团安全法规部负责调查处理,写出事故调查报告,集团内部进行通报。对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班子(经营层)扣罚年薪5%,事故所在工段、车间负责人罚款20xx元,班组长罚款500元,同时按责任的大小给予行政处分。
1.3工亡事故。发生工亡事故,由集团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与当地政府部门共同调查形成事故调查报告,集团内部进行通报。对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班子(经营层)扣罚年薪20%,事故所在工段、车间、队负责人罚款3000元,安全主管、班组长罚款1000元。罚款交集团总部,情况恶劣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4重大设备事故。由集团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由技术中心写出事故技术分析调查报告,安全保卫部依法追究责任。
造成直接损失1万元以上的10万元以下的,视情节追究设备岗位主管人员及设备技术人员的责任,罚款1000元-10000元,写出深刻检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待岗、除名等行政处分。
造成直接损失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要追究主管设备副总或工程师的责任。罚款1万元-2万元,主管设备的人员及技术人员罚款1000元-10000元,岗位巡检工罚款500元,视情节再给予行政处分。
造成直接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追究企业领导班子的责任,同时领导班子(经营层)处罚5万元-10万元,主管设备的副总和工程师罚款5000元,主管设备的技术人员罚款20xx元。视情节追究法律责任及行政处分。
1.5火灾及被盗事故。对发生在企业内部的火灾及被盗事故,由企业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协调当地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立案标准为一万元以上的被盗和火灾事故。发生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按调查结果,视情节赔偿经济济损失或承担部分经济损失,其它责任者视情节给予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2.实现安全生产的奖励
2.1生产和辅助车间当月安全生产无人身事故和责任设备事故,可获安全奖金人均50元,安全主管可获奖金200元。
2.2全年未出重大责任设备事故及工亡、重伤事故,分管经理和安全委员会成员年终可获得1000元奖金。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篇五」
为了强化安全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充分调动
职工安全生产的能动性、主动性和积极性,杜绝违章违纪现象,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根据我院的具本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做到奖罚分明,重奖重罚,使我院的安全
生产逐步走向医院化、制度化。
一、建立医院安全奖惩专项基金
1、安全奖惩专项基金的来源:1)从医院安全技术措施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专项费用;2)从医院的奖励基金中提取部分用于安全奖励;3)发生工伤事故科室的罚款以及基层违章、违纪现象的罚款。
2、安全奖惩专项基金由医院安监室管理,财务组单独下账专款专用,由主管生产安全
的副院领导批准后拨付使用。
二、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科室和个人,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给予表彰或奖励:1、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医院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为防止事故发
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重大贡献的个人;2、对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进行制止、举报或提出建议,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3、对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科室、部门、科室以
及个人;4、对被评为省、市、局的安全生产积极分子;5、对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6、对抢险救灾有功者,使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免遭重大损失的;7、对安全生产科研方面有所发明创造,在安全技术、尘
毒治理方面提出重要建议,并
且合理化建议被采用后有明显的效果者;8、其它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特殊贡献者。
三、奖励程序
1、安全生产先进科室和个人,由医院评比产生,材料上报院领导审核批准;2、分管领导提出奖励意见,报医院院委会批准;4、奖励分为晋级、授予荣誉称号等,亦可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科室或个人,按照情节轻重给予处罚:1、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责任者;2、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3、对不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遵守劳动纪律等违规、违纪
行为,未造成事故的,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造成事故的追究其责任;4、接到安全部门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后逾期不改,未造成事故的,处以一定数
额的罚款,造成事故的追究科室主管领导的领导责任;5、事故发生后,不采
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6、事故发生后,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对伤亡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伪造情节或
阻碍、干扰安全人员执行公务的,对科室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等行
政处分并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7、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者;8、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五、惩罚细则
1、经济处罚:对事故责任者,根据事故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50-1000元、赔偿损失的3-50%、降低工资。
扣除奖金、没收押金。1)本科室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把责任落实到位,对于没有制度或责任不能落实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并罚款;2)专职安全员到各科室时,各科室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并陪同检查,及时汇报安全生产
情况,对检查出的各项安全隐患,各科室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反馈隐患整改信息,并形成书
面报告存档,对不按规定要求反馈隐患整改信息的科室,一次罚款200元;3)医院定期例行检查到各科室时,对脱岗、离岗及对病人不负责的人员,立即提出批
评、责令改正,记录在案,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100元的罚款。
4)检查时,对“三违”人员进行当场批评并责令改正,对屡教不改的给予100元以上的罚款。5)医院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对医院各科室安全检查。对于安全检查中查出的事故隐患,不按通知书要求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力且不能及时汇报原因的科室,医院将责令限期整改或
停产整顿,同时对该科室给予一次性罚款100元以上;6)因不执行相关安全规定发生重大险肇事故、轻伤事故,未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科
室500-1000元罚款;发生重伤、死亡事故的科室,医院同时给予其科室及个人的罚款不
少于医院罚款的数额。8)对发生事故后迟报、谎报、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科室医院将给予100-500元罚
款。9)对于无故不参加安全检查、不参加安全生产会议(主要负责人必须参加)的科室,给予一次100-500元罚款。10)不接受医院组织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缺少1人罚款50元。11)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扣罚其当月奖金,情节恶劣或屡教不改者开除。2、行政处罚:对事故责
任者,根据事故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3、刑事处罚: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六、处罚程序
1、经济处罚:对于情节较轻的、未发生事故的违规行为,由医院提出并直接进行处罚;发生事故的上报卫生局批准后执行。2、行政处罚:由分管领导提出,按医院有关规定参照任命程序,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篇六」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四、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篇七」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建设,确保项目安全生产各项目标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生产奖励采取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对安全生产工作不落实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采取以处罚以教育与经济手段、行政处罚相结合的方式,把激励、教育、处罚贯穿于安全生产的始终。
第三条
坚持奖罚分明的原则。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处罚;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渎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生产现场劳动纪律造成事故或隐瞒事故、弄虚作假的,给予重罚。
第二章
奖励规定
第四条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对责任单位实行奖励:
(一)负伤率在1%以下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奖励;事故率在2%以下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奖励。事故费率在1.5%0以下的单位,按所降部分的30%进行奖励。
(二)目标考核综合分达90分及以上单位,项目对工区长、职能部门责任人按其所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0%予以一次性奖励;第五条
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班组、施工队、人员,皆纳入安全生产奖励范围,奖励费用在安全生产管理基金中支付: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在改善劳动条件及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的。
(三)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减少损失的。
(四)在安全技术、职业卫生方面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被采纳,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五)坚守岗位、忠守职责,在劳动安全卫生工作中做出成绩的。
(六)安全奖励应根据责任大孝贡献多少、安全工作难易程度,分开档次,严禁平均主义,一次性奖励由安全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第三章
处罚规定
第六条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对责任人实行经济处罚(必要时给予行政处罚):
(一)发生伤亡事故时,按下列规定,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当事人实行经济罚款:
1)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贰千元以内的,按10%的比例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
2)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贰千元至伍千元的,罚款数额在二仟元的基础上,其余部分按8%的比例计算。
3)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五仟元以上的,罚款数额在伍仟元的基础上,其余部分按5%的比例计算。
4)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上报公司,由公司安委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处理决定。
(二)发生伤亡事故时,涉及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的各级责任人,应按责任大小实行经济罚款(视情况研究确定数额)。对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责任者,除按事故责任大小实行经济罚款外,还要追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实行处罚:
(一)负伤率超1%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处罚;事故率超2%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处罚。事故费率超1.5%0的单位,按所超部分的30%进行处罚。
(二)经目标考核不合格的单位,按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30%予以罚款,罚款在所缴纳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中扣除。同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取消当年度评先资格。
第四章
附
则
第八条
被罚款单位要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上缴项目部,责任单位的罚款应在事故处理后一周内上交项目财务核算部。不按规定时间交纳罚款,被回罚处罚。安全罚款纳入安全生产保障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
一、施工现场与高空作业
1、严禁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违者责令离开施工现场,并每次罚款30元,工班长每次50元。
2、严禁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立即停止工作,每次罚款30元。
3、严禁穿硬底易滑鞋从事架上作业,违者罚款30元。
4、严禁打架、斗殴,违者双方当事人各罚款50元。
5、严禁高空作业向下抛扔任何物品,违者罚款50元,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6、严禁酒后高空作业,违者罚款100元并停止作业。
7、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拴好安全绳,违者罚款30元。
8、严禁上料盘,自主升降平台乘人,违者每次罚机械操作人员50元,搭乘人员30元。
9、严禁擅自拆取施工现场建筑设施及机械设备零部件,违者罚款100元,严重者按偷盗论处。
10、严禁擅自拆拿安全网上绳索,违者罚款200元,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11、现场不听从安检人员指正,违者罚款30元。
12、扣压、拒收或拖延执行“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罚当事人100元,罚施工单位300元。
13、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未在限期内整改的,罚施工单位有关领导100元,罚施工单位300元。
二、施工机械
14、施工中各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准许上岗,罚款50元,违章指挥者,罚款100元。
15、所有机械必须实行“三定”(定人、定机、定安全操作规程),悬挂安全操作牌,未实行“三定”的机械不得使用,违者罚操作人员50元,罚主管领导100元。
16、严禁非操作人员动用机械,违者罚款100元,罚施工单位200元。
17、手执电动机具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违者罚款30元。
18、机动车辆严禁无证驾驶,违者每次罚驾驶者200元。
19、非载人机动车辆,严禁载人,违者每次罚驾驶者100元,罚搭乘人员50元。
20、严禁酒后操作机械设备及驾驶各种车辆,违者罚款100元。如不接受处罚,取消当事人在本施工场地中操作驾驶资格。
三、施工用电
21、一切电照设备要有合格的保护接零,严禁一线一地供电,违者罚责任电工50元,非电工操作罚款100元。
22、电动机械必须装设触电保护器,违者每台件罚责任电工30元,罚施工单位100元。
23、非电气工作人员,严禁从事电气作业,违者罚款30元。
24、电路走线严格执行操作规定,严禁乱拉乱接电源和电气设备,检查提出不改者,罚款50元。
25、严禁电工单独带电作业,违者罚当事人30元,罚指派人100元。
26、严禁保险丝以大代小或用其它物品代替,违者罚责任人30元。
27、移动式电气设备必须用橡胶电缆做拖线,其他固定式电气设备及照明线路必须架空2m以上,电线与金属导体用绝缘材料隔离,违者罚责任人50元,罚违章指挥者100元。
28、偷拿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电气设备等,按价格的10倍罚款。
四、防爆、防火
29、施工现场各类材料库必须配备防火材料,任何人不得挪用,违者按价格的10倍罚款。
30、配备的防火器材,要定期更换防火材料,检查是否失效,违者罚当事人每件30元,施工单位100元。
31、氧气瓶、乙炔瓶,作业点三方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m,如因场地狭小必须设隔离墙板,作业完毕后必须收库或放置远离人员的地方,违者罚款50元,施工单位100元。
32、严格执行爆炸物品安全保管管理制度及爆炸物品发放细则,违者罚款100元。
33、爆破工应严格执行安全岗位责任及爆破程序进行爆破工作,违者罚款200元,罚施工单位500元。
34、罚款实行连带责任,在执行民工违章违规处罚时,民工队负责人同时处以相同份额的罚款,施工员违章违规处罚时,工区长同时执行连带处罚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篇八」
一、施工现场与高空作业
1、严禁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违者责令离开施工现场,并每次罚款30元,工班长每次50元。
2、严禁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立即停止工作,每次罚款30元。
3、严禁穿硬底易滑鞋从事架上作业,违者罚款30元。
4、严禁打架、斗殴,违者双方当事人各罚款50元。
5、严禁高空作业向下抛扔任何物品,违者罚款50元,造成后果的职责自负。
6、严禁酒后高空作业,违者罚款100元并停止作业。
7、高空作业时,务必佩戴安全带,拴好安全绳,违者罚款30元。
8、严禁上料盘,自主升降平台乘人,违者每次罚机械操作人员50元,搭乘人员30元。
9、严禁擅自拆取施工现场建筑设施及机械设备零部件,违者罚款100元,严重者按偷盗论处。
10、严禁擅自拆拿安全网上绳索,违者罚款200元,造成后果的职责自负。
11、现场不听从安检人员指正,违者罚款30元。
12、扣压、拒收或拖延执行“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罚当事人100元,罚施工单位300元。
13、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未在限期内整改的,罚施工单位有关领导100元,罚施工单位300元。
二、施工机械
14、施工中各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务必经过技术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准许上岗,罚款50元,违章指挥者,罚款100元。
15、所有机械务必实行“三定”(定人、定机、定安全操作规程),悬挂安全操作牌,未实行“三定”的机械不得使用,违者罚操作人员50元,罚主管领导100元。
16、严禁非操作人员动用机械,违者罚款100元,罚施工单位200元。
17、手执电动机具操作人员务必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违者罚款30元。
18、机动车辆严禁无证驾驶,违者每次罚驾驶者200元。
19、非载人机动车辆,严禁载人,违者每次罚驾驶者100元,罚搭乘人员50元。
20、严禁酒后操作机械设备及驾驶各种车辆,违者罚款100元。如不理解处罚,取消当事人在本施工场地中操作驾驶资格。
三、施工用电
21、一切电照设备要有合格的保护接零,严禁一线一地供电,违者罚职责电工50元,非电工操作罚款100元。
22、电动机械务必装设触电保护器,违者每台件罚职责电工30元,罚施工单位100元。
23、非电气工作人员,严禁从事电气作业,违者罚款30元。
24、电路走线严格执行操作规定,严禁乱拉乱接电源和电气设备,检查提出不改者,罚款50元。
25、严禁电工单独带电作业,违者罚当事人30元,罚指派人100元。
26、严禁保险丝以大代小或用其它物品代替,违者罚职责人30元。
27、移动式电气设备务必用橡胶电缆做拖线,其他固定式电气设备及照明线路务必架空2m以上,电线与金属导体用绝缘材料隔离,违者罚职责人50元,罚违章指挥者100元。
28、偷拿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电气设备等,按价格的10倍罚款。
四、防爆、防火
29、施工现场各类材料库务必配备防火材料,任何人不得挪用,违者按价格的10倍罚款。
30、配备的防火器材,要定期更换防火材料,检查是否失效,违者罚当事人每件30元,施工单位100元。
31、氧气瓶、乙炔瓶,作业点三方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m,如因场地狭小务必设隔离墙板,作业完毕后务必收库或放置远离人员的地方,违者罚款50元,施工单位100元。
32、严格执行爆炸物品安全保管管理制度及爆炸物品发放细则,违者罚款100元。
33、爆破工应严格执行安全岗位职责及爆破程序进行爆破工作,违者罚款200元,罚施工单位500元。
34、罚款实行连带职责,在执行民工违章违规处罚时,民工队负责人同时处以相同份额的罚款,施工员违章违规处罚时,工区长同时执行连带处罚。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篇九」
为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增强全体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员工安全学习,在员工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根据“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安全责任的通知”精神,特对原长化运输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作如下补充:
1、司属各队(分厂),要对所属员工进行安全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各队(分厂)建立好安全学习记录,安全学习由参加人员本人签字,因有事请假的员工,各队(分厂)应安排及时补课。
2、各队(分厂)负责人要按照公司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对所属单位进行安全检查,每周不少于1次,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3、对各队(分厂)当月未组织安全学习的,处罚负责人100元,处罚安全员50元;对组织了安全学习,但未对缺席人员及时补课的,处罚负责人50元,处罚安全员30元;对各队(分厂)未按公司规定进行安全检查或未设立检查台账的,每缺1次,处罚负责人50元,处罚安全员30元。
4、各队(分厂)负责人、安全员对公司技安部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在整改期限内未整改或不回复的,处罚负责人
50元,处罚安全员30元。
5、公司技安部每月25日前对各队(分厂)进行检查,发现未按规定进行安全学习和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及整改)的单位,应及时上报公司相关领导按前款规定签署处罚意见,交公司财务部扣款。
6、各队(分厂)负责人根据各队(分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无故不参加安全学习的,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的员工,按公司及各队(分厂)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7、公司对安全生产工作突出的个人和单位应给予奖励。
本补充规定通过会议传达即日执行。
篇四: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考核奖罚制度
为了落实《安全生产法》和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生产考核奖罚制度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本考核奖罚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考核内容
1、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包括生产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各方面。
2、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评估,评估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称职、不称职、重大事故率高。
三、奖励方式
1、对于评定为优秀的部门,可以给予物质奖励,比如公司出资组织员工进行旅游等。
2、对于考核结果中个人被评为优秀的员工,公司有权决定给予一定的奖金和奖品。
3、对于评定为称职的部门和员工,公司可给予一定奖金和荣誉称号。
4、对于考核结果中个人被评为不称职的员工,公司可以进行教育培训,并进行考核。
四、处罚方式
1、对于评定为不称职的部门,公司将扣除部门一定的绩效工资或奖金等。
2、对于评定为不称职的个人,公司将进行罚款或者扣除其绩效工资等;如果造成了事故或损失,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追究责任处理。
3、对于因违反公司制度、规定和管理要求,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部门和个人,公司将进行扣除绩效工资、罚款、停职等处罚,同时要求负责人向全公司公开道歉。
4、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违规行为或犯罪行为,公司将进行严肃处理,警方或法院将依据司法程序进行处置。
五、考核结果公示
每次考核结果都将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对于评定为不称职和重大事故率高的部门和个人都将进行通报批评,以示警戒,促进全员安全意识。
六、奖罚原则
本考核奖罚制度以奖为主,以罚为辅,强化安全管理,提高员工安全责任感。同时,对于重大事故率高的部门和个人,将从严处罚,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七、修改和解释
本考核奖罚制度是企业安全生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将根据企业的运行情况进行适时修改和解释。
篇五: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为强化公司的安全管理,防事故于未然,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为辅,奖惩与个人利益挂钩的原则,确保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常规奖惩管理
第一条:奖惩原则:公司奖惩制度本着“有功必奖,有过必罚,奖罚结合”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二条:奖惩方式
1.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精神奖励(给予一定荣誉)和现金奖励。
2.惩罚方式:行政处分和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第三条:奖惩种类和标准
1.奖励种类:奖惩按等级大小分为不同的种类。奖励有嘉奖、记功、记大功三种:惩罚有警告、记过、记大过三种。
2.奖惩标准;嘉奖一次发给奖金100元,记功一次500元,记大功一次1000元。与之相对,警告一次扣薪100元,记过一次扣薪500元,记大过一次扣薪1000元。
3.两个嘉奖相当于一个记功,两个记功相当于一个记大功;一年内被记三个大功者,公司给予破格晋升3级工资。
4.两个警告相当于一个记过,两个记过相当于一个记大过;若一年内被记三个大过者,予以开除。
5.功过可以相抵。
6.员工必须服从领导工作安排,领导交办的工作,督办第一次未办的,记警告一次;督办第二次未办的,记过一次;督办第三次未办的,记大过一次。
7.员工出现100元以上罚款时,直接上级同时被罚(被罚金额为员工罚款金额的50%)。按规定,公司对有下列表现的员工给予奖励:
1.嘉奖
(1)
完成本部门计划指标,产生良好经济效益的。
(2)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并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的。
(3)
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思想进步,团结互助,事迹突出者。
(4)
维护公司各项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
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总经理认为应给与奖励的。
2.记功
(1)
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的。
(2)
工作有较大影响,工作绩效比较突出者。
3.大功
(1)
工作有重大突破,突出表现,为公司创造较大经济效益,产生重大影响的(2)
完成公司重要工作,成绩非常突出者。
三按规定,公司对有下列行为的员工予以通报批评,并予以相应的处罚。
1.警告
(1)
违反公司制度,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一定损失的。
(2)
工作时间嬉戏、打闹,或从事与工作内容无关的事情的。
(3)
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的。
(4)
工作不认真,遗失重要文件,物品、工具的。
(5)
上班迟到、早退,不按时参加公司会议及其他活动的。
(6)
工作期间、午餐期间,不是工作需要,擅自饮酒的。
(7)
其他违反公司制度,可以列入此类的行为。
2.记过
(1)
凡工作有较大失误,产生较恶劣影响,造成较大损失的。
(2)
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影响工作进程的。
(3)
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有意完不成工作任务的。
(4)
工作不负责,毁坏设备、工具、浪费你原材料,造成经济损失的。
(5)
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6)
其他违反公司制度,可以列入此类的行为。
3.记大过
(1)工作有重大失误,造成重大财产及经济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
(2)拒不执行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3)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公司资财,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4)破坏团结,损害公司声誉,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5)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6)其他违反公司制度,可以列入此类的行为。
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暂行)2016-08-1413:32|#2楼
为强化安全管理,充分调动员工安全生产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杜绝违章违纪现象,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奖惩分明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1、奖励和处罚类别
依据公司《员工奖惩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奖惩。其中奖励包括现金奖励、通报表彰、记功、记大功;处罚包括罚款和追究赔偿责任,同时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记过、记大过、开除等处分。
2、考核金额标准
生产系统各级人员月度安全考核金额标准分别为:员工100元、组长150元、班长200元、车间主任(含副主任、办公室主任、技术员等)300元、副厂长400元、厂长500元。
行政系统各级人员月度安全考核金额标准分别为:部门经理300元、员工100元。
副总经理以上高管人员的安全考核由公司安委会及生产经营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
3、奖励
3.1奖励内容
3.1.1全月无安全事故的部门(车间)、个人,经安全科1核准,发放当月安全考核工资。
3.1.2对全年或季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项目执行良好的部门,安全科将报请安委会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状况酌情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
3.2其他类型的奖励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由所在部门申报,安全科调查审核后,上报公司安委会给予奖励。
3.2.1对于安全技术规程执行得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有显著成绩的单位、班组和个人。
3.2.2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参与抢险救灾,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他显著成绩者。
3.2.3为保证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很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
3.2.4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音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改进项目的主要成员。
3.2.5在发生重大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保护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
3.2.6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
3.2.7在安全专项活动及安全宣传教育中成绩显著的单2位和个人。
4、处罚
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部门(车间)、个人,将严格追究其违章违纪行为和所造成事故的赔偿责任。
4.1各种违章违纪行为的处罚
4.1.1违反禁烟规定,在生产区内吸烟者处罚100元/次。
4.1.2违反用火、用电和进入设备内规定进行操作,未造成事故的处罚当事人30元/人次。造成事故的,扣除当事人及责任单位负责人员当月安全考核工资,并根据所造成经济损失予以处罚。
4.1.3违反劳动保护管理制度,不按规定着装进行操作,未造成事故的,扣罚当事人50元/人次。造成事故的,扣除当事人及责任单位负责人员当月安全考核工资,并根据所造成经济损失予以处罚。
4.1.4凡由于生产、基建或检修需临时破坏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等,完工后未修复,未造成事故的,将责令修复并扣罚施工单位或部门(车间)100—500元/处。造成事故的,将根据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部门(车间)将扣除当事人及责任单位负责人员当月安全考核工资,并根据所造成经济损失予以处罚。
4.1.5无故损坏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未造成事故的,扣罚
责任单位和当事人各200元。造成事故的,扣除当事人及责任单位负责人员当月安全考核工资,并根据所造成经济损失予以处罚。
4.1.6各类事故隐患不按《整改通知单》要求完成整改的,扣罚责任单位100元/项。未完成整改造成事故的,扣除责任人及责任单位负责人员当月安全考核工资,并根据所造成经济损失予以处罚。
4.1.7发生各类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分别处罚主要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各200元/次,同时扣除主要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负责人员当月安全考核工资,并根据所造成经济损失予以处罚。性质恶劣的,将给予记大过或开除处分。
4.1.8凡私自到库房、罐区进行装液碱、盐酸、硫酸等危险品者,分别处罚当事人和岗位责任人各100元/次。造成事故的,扣除当事人、岗位责任人及责任单位负责人员当月安全考核工资,并根据所造成经济损失予以处罚。
4.1.9违反危险、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私自使用、保管者,分别处罚当事人和责任单位200元/次。造成事故的,扣除当事人和责任单位负责人员当月安全考核工资,并根据所造成经济损失予以处罚。
4.2安全事故的处罚
4.2.1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的责任者,赔偿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50%,并处罚事故责任单位直接经济损失的50%。
4.2.2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4000元
以下的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40%,并处罚事故责任单位直接经济损失的45%。
4.2.3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4000元(含4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责任者,给予记过以下处分,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30%,并处罚事故责任单位直接经济损失的40%。
4.2.4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责任者,给予记大过以下处分,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20%,并处罚事故责任单位直接经济损失的35%。
4.2.5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0元(含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责任者,给予开除以下处分,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15%,并处罚事故责任单位直接经济损失的.30%。
4.2.6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的责任者,给予开除处分,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10%,并视情节上交公司安委会做进一步处理。
4.2.7由于个人责任造成轻伤事故的,对事故责任者罚款100元/人次,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处罚50元/人次。对造成重伤及以上事故的责任者处以300---500元罚款并给予记大过或开除处分,同时扣除责任人及责任单位各级负责人员当月
安全考核工资,并根据所造成经济损失予以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将上交公司安委会做进一步处理。
4.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予以降职或开除处分:
4.3.1对工作不负责任,因故发泄私愤,有意扰乱正常操作,造成经济损失和违反劳动纪律,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4.3.2对已列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不按期实施又不采取应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4.3.3对违章指挥、冒险作业、劝阻不听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4.3.4对忽视劳动条件、削减或取消安全设备、设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4.3.5对于设备长期失修,备用设备起不到备用作用,带病运转又
不采取紧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4.3.6对违章设计、制造、安装或不按设计施工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4.3.7对发生事故后,不认真吸取教训,不采取措施致使事故重复发生的主要责任者。
5、其他
5.1对累计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部门或车间、班组,将采取一票否决制,取消全年评优评先资格。
5.2为避免部门之间产生扯皮、推诿现象,各部门(车间)
所辖的设备、设施归所在部门管理。
5.3处罚单和罚款单由安全科开具,由被罚部门或个人签字后,上报公司财务部,在核算成本时予以扣除。
5.4本制度所指事故包括设备设施损毁、人身伤害、偷盗等安全事故。
5.5本制度内容由公司安全科负责解释、修订。
6、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实行。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考核与奖惩制度2016-08-1421:54|#3楼
第一章
总则
一、为落实公司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及生产员工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根据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全体员工。
三、公司设立安全生产考核月奖、年奖和特别奖。凡当月无违章违纪行为的生产员工予以核发安全月奖;车间主管及以上管理人员年度考核达标的核发安全生产年奖;对安全生产工作有特别贡献的生产员工颁发安全生产特别奖。
四、对违章违纪或安全生产管理履职不力的,公司视情节轻重给予惩戒直至终止劳动合同予以辞退。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报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第二章
生产员工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五、生产员工遵守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
程,当月未发现安全生产违章违纪行为的,视为月度安全考核达标,核发当月安全月奖。
六、月奖的标准现定为每月100元,纳入工资单。月奖标准今后如有必要变动,经公司研究后由公司行政部(财务)另行通知。
七、生产员工有下列行为的,经公司安委会研究同意,给予安全生产特别奖:
(一)对公司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
(二)制止违章作业、制止违章指挥避免事故发生的;
(三)及时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
(四)抢险救灾有功者。
八、安全生产特别奖的奖励方式包括:通报表扬、记功和发放安
1全生产特别奖奖金,具体采取何种奖励方式由公司安委会研究决定。
九、特别奖申报程序如下:
(一)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附件一);
(二)安全部审核;
(三)安委会研究决定;
(四)相关部门执行;
(五)安全部资料存档。
十、生产员工积极参加公司组织开展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成绩优胜或获得先进称号的,其奖励办法由活动组织者拟定,报公司安委会同意后在活动方案中具体交代。
十一、生产员工发现存在如下较明显的违章违纪行为的,第一次扣事发当月安全月奖,并给予记过一次的惩戒;一年内第二次扣自事发当月起三个月的安全月奖,并给予记大过一次的惩戒;一年内第三次扣事发当月安全奖并予以辞退:
(一)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作业的;
(二)班组长强令班组员工违章冒险作业的;
(三)人为损毁消防器材以及设备、设施安全装臵的;
(四)不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或违法公司有关着装的劳动保护规定的;
(五)存在其他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行为的。
十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经调查组调查后认定,生产员工对安全事故负有主要直接责任的,扣发该员工当月安全月奖并予以辞退。
十三、生产员工违章违纪引发事故并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赔偿经济损失。
十四、作出惩戒决定的程序如下:
(一)部门(或车间)在日常管理和安全检查活动中发现生产员
2工存在违章违纪行为,书面提请予以惩戒(附件二);
(二)安全部约谈当事员工,听取当事员工的申辩意见(或认识表态意见)后提出审核意见;
(三)公司安委会研究决定;
(四)行政、人事等相关部门执行;
(五)安全部资料存档。
第三章
安全管理责任考核与奖惩规定
十五、公司安委会每年年终组织对安全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十六、综合考评的组织:由安全部牵头组织,人事部派人参加。
十七、综合考评的内容:以责任制所规定的各部门和车间主管的安全管理职责内容为准,具体评分标准由安全部制定相关考评表确定。
十八、综合考评的方式:
(一)检查各部门(含车间)管理档案,发现某项档案缺失的,视为未履行该项管理职责;
(二)公司每个季度一次的综合性安全检查中,发现因管理人员未积极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导致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或其下属员工存在违章违纪行为的,由安全部记录在案,纳入年终综合考评范围;
(三)部门(含车间)主管人员对重伤及重伤以上安全事故的发
生负有领导责任,或对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的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该年度安全管理综合考评结果为不达标,并须依法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
(四)部门(含车间)主管人员在年度内两次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元以上的轻伤事故负有领导责任,或两次对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的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该年度安全管理综合考评
结果为不达标。
十九、综合考评最终结果经安委会研究审定后有效。
二十、经考核达标的,核发安全生产年奖;不达标的扣发安全生产年奖并在全公司通报。年奖的具体标准由公司高层会议研究决定。
二十一、因违章指挥而导致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的,经安委会研究后予以降职降级,严重的责令引咎辞职,拒不引咎辞职的予以辞退。
第四章
附则
二十二、本制度“生产员工”系指在产一线直接从事生产作业活动的员工,包括车间各班组长、班组成员以及各管理部门除主管、副职主管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
本制度“安全管理人员”系指车间主管、各部门主管、安全部主任和公司总经理。设立副职的部门,副职与主管一起承担安全管理责任,共同接受考评。
二十三、本制度授权公司安全部负责解释。
二十四、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签发后生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六: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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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篇一: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范本)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施工总承包单位(包括设备安装单位,下同)等各级管理主体和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规范、保障各级单位和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有效促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原则
(一)安全生产奖惩以事实为依据,坚持公开、公正以及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实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二)安全生产奖惩以工程项目内部经济奖惩为主。达到奖励标准的,由工程项目部予以奖励;违反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工程项目部予以处罚;触犯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由国家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安全生产奖励
1工程项目部设立安全生产奖励基金。每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评比,对于符合以下条款、在检查评比中成绩优良的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给予1000元~5000元奖励。
(一)在施工作业过程中,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在评比周期内未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
(二)积极主动排查、治理安全事故隐患,避免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
(三)安全生产设施齐全,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合理
、有效,无较大安全事故隐患,达到市级以上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标准的,或被评为市级以上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
(四)在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方面,有创新发明、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效果显著的。
三、安全生产处罚
工程项目部设立安全生产保证金。根据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协议约定收取相应金额的安全生产保证金,并对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责任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管理性违章、行为性违章等予以处罚。
(一)生产安全事故处罚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每人次扣除安全生产保证金5万元;发生重伤事故,每人次扣除安全生产保证金3万元。
2)发生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及以上的火灾、机械设
1备等事故及环境污染事件,每起扣除安全生产保证金5万元。
3)若建设单位扣罚金额高于上述标准,按建设单位标准执行,若建设单位扣罚低于上述标准,按上述标准执行。
4)发生人身伤亡、火灾、机械设备等事故,除扣除安全生产保证金外,相关责任单位还应承担事故相应损失。
(二)安全生产管理违章处罚
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在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100元~5000元的处罚。
1)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明确制定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措施,未建立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2)未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落实应急救援队伍、资源、设施的;
3)未将本工程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专项用于本工程安全投入的;
4)未按照建设单位、监理方、工程项目部或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现场出现的安全隐患未及时发现并消除的;
5)未按照国家规定为工程项目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或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的;
6)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违章指挥的;
7)未按照规定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未按照规定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
1程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
8)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台帐的,或台帐记录不能及时、真实、有效地反映安全生产状况的;安全管理资料严重短缺的;
9)未按照规定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未及时对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不能指导安全施工的;
10)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11)施工现场未按照国家规定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12)未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等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保养的;
13)施工设备、设施未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或防护设施有严重缺陷的;随意拆毁安全防护措施的;
14)特种机械设备未经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即投入使用的;未将检测报告和检测合格证报工程项目部备案的;
15)未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并报工程项目部、监理方、建设单位审批的;
16)未按照国家、建设单位等安全文明施工标准与要求,设置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安全标识标牌,或擅自拆除、变动的;
117)作业场所未按规定设置危险源告知牌的;
18)未落实防汛、防冻、防暑、防雷等安全措施的;
19)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混乱;建筑、生活垃圾未及时清理;未按规定在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
20)未执行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运输、储存、领用、保管、回收处理安全管理措施的;
21)未按照国家规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
22)未落实现场环境保护要求,环境保护措施不到位的;
23)施工现场发生伤亡、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后,未及时报告工程项目部及建设单位等相关方的,未及时对伤员进行抢救的,阻挠事故调查、掩盖事实的,或未对事故善后工作妥善处理的。
(三)现场施工作业违章处罚
施工总承包单位在现场作业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100元~5000元的处罚。
1)脚手架搭设无施工方案的,或施工方案不能指导施工的;脚手架搭设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
2)基坑支护、模板工程无施工方案的,或施工方案不能指导施工的;基坑支护、模板施工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
3)劳动保护用品配备不齐全或不合格的;现场作业人员
1未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等部位无防护措施或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的;
4)现场施工用电不符合《施工用电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的;
5)物料提升机和外用电梯架设、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6)塔吊架设、拆卸无安装拆卸方案的,或架设、拆卸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7)起重吊装作业无施工方案的,或施工方案不能指导实际操作的;起重作业不符合要求的;
8)操作施工机具时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
9)交叉作业时未采取相应的隔离防护和错时施工等措施的;
10)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违章作业的,如发生在禁烟区域吸烟、高处抛掷工具和材料等行为;
11)施工现场车辆超速、超载行驶的。
(四)其他
被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等查实违章而受到处罚的,若处罚金额高于上述标准,按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标准执行,若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扣罚低于上述标准,按上述标准执行。
四、奖惩实施程序
(一)由工程项目部安全经理/安全工程师/安全员根据
1对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和出现的生产安全事故状况提出奖励和处罚意见,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二)安全生产奖金由工程项目部在安全生产检查评比后10个工作日内向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下发奖金和“安全生产奖励通知单”,由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签收。
(三)安全生产罚金由工程项目部根据本规定对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下达“安全生产罚款通知单”,安全生产罚金在该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金中扣除。
(四)施工总承包单位合同范围内的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工程项目部在对其安全生产保证金进行结算,并将剩余安全生产保证金退回施工总承包单位。若施工总承包单位被扣除的安全生产保证金超出缴纳的安全生产保证金,则在工程款中扣减。
安全生产奖励通知单
工程项目名称:编号:
注:本表一式三联,一联由中冶赛迪工程项目部备案;一联报中冶赛迪财务部备案;一联由施工单位签收留存。
篇二:标准化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一.总则
1.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
1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各种人身伤亡事故及造成重大损失和社会影响的事故发生,在安全生产中做到奖罚分明,依据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特制定本规定。
2.安全生产奖惩贯彻“以责论处”的原则。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在安全生产中取得成绩的部门和有关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企业和有关责任人员给以批评和处罚,对失职、渎职或严重违反规程制度虽没造成严重后果的,也要给以批评和处罚。
3.安全生产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成绩和特殊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给予重奖;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应给予重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4.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在处罚上,要坚持以教育为主,惩教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
1.生产安全事故控制:全年无死亡事故,年重伤事故率小于0.3‰.
2.各部门、各类人员能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责任制。
3.新员工、调换岗位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率100%
4.员工能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5.员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无发生违章操作和违
1章作业现象。
三.奖励
1.全年无人身死亡事故,表彰奖励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在安全生产、安全监督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关部门和人员,可给予500元以上的奖励。
2.发生重大险情,及时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或事件扩大,使工厂转危为安或发生事故后,为挽救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做出显著贡献的人员视情况可给予800元至1000元的奖励。
3.在推行安全、消防管理、预防人身伤害事故和职业病,改善劳动条件和企业安全方面有革新或改进技术工艺,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大胆纠正违章,制止冒险作业,在年度安全与消防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个人,经工厂领导批准给予荣誉奖和200元至300元的奖励。
4.凡用于安全、消防的各项奖励金额,应专款专用,根据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或贡献大小,分别给予奖励,不得平均发放。
5.凡被国家、省、市等上级部门授予安全生产或消防安全先进个人的,给予500元至1000元的奖励。
三.处罚
1.发生特大事故或后果极为严重的,经有关部门认定的重大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报告结论,按事故责任
1划分,对有关责任人员做以下处罚:
(1)对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处分。
(2)对次要责任者给予开除处分或留用察看一年处分。
(3)对责任者所在车间级领导给予行政降级至开除留用察看一年处分。
(4)对事故责任厂级行政正职、有关分管副职给予行政记大过至撤职处分。
(5)根据应负责任情况,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直至撤职(引咎辞职)。
2.发生责任性工伤事故、设备事故和火灾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报告结论,按事故责任划分,对有关责任人员做以下处罚:
(1)对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留用察看一年的处分。
(2)对次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至开除、留用察看一年处分。
(3)对责任者所在车间级领导给予记过至撤职处分。
(4)对事故责任行政正职、有关分管副职给予行政警告至降级处分。
(5)发生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事故,以及由于管理不善、措施不力,一年内重复发生责任性重大事故,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
3.有下列情节之一,每发生一次,对责任部门、车间、1班组的正职或主管领导,扣罚100元至1000元,责任个人按情节轻重和造成损失大小,扣罚50元至1000元。
(1)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本部门安全责任制规定的职责。
(2)违章指挥或违章操作的。
(3)上班前饮酒或上班期间饮酒。
(4)在厂内吸烟的(允许吸烟的会客室、吸烟室除外)。200元/次
(5)对国家安全监察部门、消防部门、工厂各级部门发出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未按时按要求整改的。
(6)不履行本部门或个人安全责任造成工厂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扰乱正常安全管理秩序的。
4.上述奖惩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虚假或隐瞒事故情节的,一经查实,除撤消奖励,加重处分处理。
5.事故责任者触犯国家法律的,由司法部门追究相关性的法律责任。附:违章操作、违章作业和不按规定着装及使用防护用品的表现
1.现场违章操作
现场违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典型表现:
(1)任意拆除设备(施)的安全装置、仪器、仪表、警示装置的。
(2)设备(施)超速、超温、超载荷运行。
111(3)供料或送料速度过快。
(4)设备运转时,跨越、触摸或擦拭运动部位。
(5)调整、检修、清扫设备时未切断电源,装卸模具、夹具、刀具、工件,测量工件时未停车。
(6)用手替代工具操作(手拉、吹排铁屑)。
(7)冲压、注塑、压铸作业时,手进入危险区域。
(8)工作结束时未断开设备电源开关和设备供电电源开关,未关闭各种气源、水源(特殊要求者除外)。
(9)攀登吊运中的物件,以及在吊物,吊臂下行走或逗留。
(10)启用查封或报废设备。
(11)高空作业时,任意掷扔物件。
(12)检修电气设备(施)时未停电、验电、接地及未挂警示标志牌操作。
(13)安全电压灯具与使用电压及要求不符。
(14)其他不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者。
2.现场违章作业
现场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典型表现:
(1)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上岗作业。
(2)特种设备未经法定单位定期检验。
(3)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4)新安装设备(施),未经安全验收就进行生产作业。
121(5)未按规定放置、堆垛材料、制品及工具。
(6)工作前未检查设备(施)或设备(施)带故障,安全装置不齐全便进行操作。
(7)在消防器材、动力配电箱、板、柜周围堆放物体且违反堆放间距规定。
(8)危险作业未经审批或虽经审批,但安全措施未落实。
(9)在禁火区域内吸烟或违章明火作业。
(10)在有毒、粉尘等作业场所进餐、饮水、吸烟;未按规定使用通风除尘设备。
(11)用汽油擦地板、设备、衣物或向下水道泄倒废油。
(12)危险作业时,监护措施未落实及未设置警戒区域或未挂警示牌。
(13)职业禁忌症者未及时调换工种。
(14)发现隐患,未排除、报告、冒险作业。
3.不按规定着装和使用防护用品
现场未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使用工具的典型表现:
(1)生产现场穿高跟鞋、凉鞋或拖鞋;高处作业穿硬底鞋,电气作业未穿绝缘鞋。
(2)生产现场穿背心、短裤、裙裤、裙子、宽松衫、戴头巾、围巾或敞开衣襟、打赤膊、打赤脚等,以及其它不
131安全装束。
(3)超过颈根的长发,披发或发辫,而未戴工作帽或不将头发置于帽内进入生产现场。
(4)戴手套或未扣袖口操作旋转机床。
(5)工作时有颗粒物飞溅时,未戴护目镜或面罩。
(6)在易燃易爆、明火、高温等作业场所穿化纤服装操作。
(7)高处作业或在有坠落物体下方交叉作业时未戴硬质安全帽。
(8)高处作业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可靠安全措施。
(9)有毒有害作业未按规定配戴防护面具或耳塞。
(10)带电拉高压跌落保险开关或隔离刀闸时未使用合格绝缘工具。
(11)使用i类手持电动工具未配备漏电保护器;在潮湿密闭容器内检修时,未使用Ⅲ类手持电动工具。
(12)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穿戴相应的劳保用品。
篇三: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1总则
1.1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搞好公司安全生产、安全防火和劳动保护
141工作,防止各类事故发生,把事故隐患及时消灭在萌芽状态,达到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区域)、承包经营单位。
2奖励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分别给予表扬或奖励:
2.1对于安全生产成绩显著的班组和个人;
2.2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参与抢险救灾,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及其它显著成绩者;
2.3为保证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很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
2.4对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改进项目的主要成员;
2.5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险、保护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
2.6及时制止违章操作并转危为安者;
2.7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
2.8在安全专项活动及安全宣传中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3处罚
151对违反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部门和个人,公司将严格追究其违章违纪和造成事故的责任。
3.1各种违章违纪的处罚:
3.1.1凡不按公司规定办理各种作业票、证,视情节罚作业部门或个人50—100元/次,各种作业票、证涂改、代签、越级审批无效;
3.1.2凡违反禁烟规定,在禁烟区吸烟者200元/人,在禁烟区内的各部门辖区内,发现烟头、烟灰等迹象罚责任部门100元/个;
3.1.3违反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不按规定着装,扣罚50/人,穿带钉鞋进入易燃易爆等区域罚款100元/次;
3.1.4各种车辆无安全措施入厂罚款100/元/次,罚所经门卫责任人50元/次;
3.1.5凡不按规定持证上岗者,罚款50元/人、次;
3.1.6损坏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防、灭火器材、安全标志的,赔偿经济损失的50—100%;
3.1.7不按规定时间、内容对新工人进行入厂、调岗、复工教育的,扣罚责任部门100/人、次;
3.1.8各类事故隐患未限期整改的,扣罚50—100元/项;
3.1.9发生各类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扣罚责任部门100元/次;
1613.1.10各种作业票、证未经监护人、安全负责人签字的视为无效,扣罚责任部门50元/次;
3.1.11发生事故后,凡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处理的,扣罚责任部门200元/起;
3.1.12进入毒、噪声等具有职业危害的工作场所,未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者,经说服教育屡教不改者扣罚50元/人。
3.1.13其它各种违章,视情节扣罚50—10000元/人、次;
3.2凡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严肃处理:
3.2.1对工作不负责任,因故发泄私愤,有意扰乱操作,造成经济损失和违反劳动纪律,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3.2.2对已列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不按期实施又不采取应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3.2.3对违章指挥、冒险作业,劝阻不听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3.2.4对忽视劳动条件,削减或取消安全设施、设备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3.2.5对限期整改的事故隐患,不按期整改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3.2.6对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或谎报的主
11要责任者;
3.2.7对发生事故后,不认真吸取教训,不采取措施致使事故重复发生的主要责任者;
3.2.8在上级组织开展的专项安全活动期间,发生事故的主要责任者。4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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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精心整理
为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奖惩与考核制度。
一、奖励
1.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的。
2.对在生产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和预防及发现违章操作及时制止的。
3.安全生产管理台账齐全,记录准确的。
4.在安全教育培训中工作突出的。
5.一年中未发生工伤、火警等安全事故的。
6.在安全管理工作及生产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科室、车间及班组,公司将予以奖励。
二、处罚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的原则,对发生违章违纪造成损失的,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1、违反操作规程及安全有关规定进行操作的,对直接领导处以200元罚款,对责任人处以100元罚款。
2.接到违章通知书后未按期进行整改的,处以200元罚款。
3.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每发现一人次处以50元罚款。
4.出现各类事故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或故意隐瞒不报的,视情节予以处罚并予以通报。
5、对出现事故的责任人,按责任大小、情节轻重予以扣除奖金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考核办法2008-12-2212:561目的可编辑的精品文档
为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杜绝各类安全违章现象,引导公司员工搞好公司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人生安全,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2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及相关方成员.
3职责
3.1生产管理部负责执行公司级安全奖罚考核,重大安全责任事项的考核报总经理审批.
3.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一般安全活动的考核奖惩.
3.4各主管部门负责对业务相关方安全活动执行监督考核.
4定义
5安全注意事项
6程序和要求
6.1部门安全生产考核
6.1.1各部门应确保本部门劳动者行为,装备,工作程,过程和工作环境安全无危害,保护劳动者人身安全和企业,国家财产不受损害的义务,对于具有明显或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应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按照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的要求及时发现,整治隐患;根据本部门生产经营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生产,并确保有效实施.
6.1.2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任何部门在一个年度的工作中发生一起群伤,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含基数,下同)以上的无伤亡安全事故,以及引起重大环境污染的安全事故,取消该部门该年度各项集体荣誉的评选资格.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参照执行.
6.1.3考核内容
6.1.3.1各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在第一责任人的领导下,明确部门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应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6.1.3.2建立健全部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设备安全操作维修规程,生产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制度.
6.1.3.3明确日常安全生产教育,采用班前会等形式,在布置当天的工作内容时,通报安全
生产情况,强调安全,提出安全措施,并作好记录.部门要检查相关要求的落实情况.
6.1.3.4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部门安全月检,周检,安全员日常安全检查,工段(班组)岗位安全自查及交接班安全交接,重大作业活动和节前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排除,对所有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记录并保存.
6.1.3.5认真执行和落实OH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
6.1.3.6安全生产效果好,各类安全事故在控制的范围内,无重复性,多发性违章和安全事故.轻伤事故符合"安全事故控制指标"要求;重伤,群伤,死亡,火灾等安全事故为零.
6.2部门考核办法
6.2.1奖励
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能严格执行,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控制在要求范围内的部门.
6.2.1.1针对某些特殊作业由公司颁发安全生产奖金并随工资发放.
6.2.1.2由公司对安全生产成绩特别突出的部门授予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称号.
6.2.1.3按6.6要求兑现相应的安全生产风险金.
6.2.2处罚
6.2.2.1发生违章和安全事故后,按6.6要求扣减安全生产风险金.
6.2.2.2安全管理网络和制度不健全,不认真执行和落实OHS体系文件要求,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同时可对责任部门给予100~1000经济处罚.
6.2.3公司根据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和安全控制效果,不定期采取其它方式进行奖励或处罚考核.
6.3个人考核办法
6.3.1奖励
6.3.1.1在生产经营中,模范地遵守公司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规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纠正违章,提出合理化建议,避免了重大事故的发生或在事故中积极投入事故抢险,方法得当,减少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职工,参照《安全生产激励制度》给予奖励.
6.3.1.2公司奖励分为通报表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奖金,晋升工资等形式.
6.3.2处罚
6.3.2.1部门负责人参照以下要求以及"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执行考核.
6.3.2.1.1安全管理网络和制度不健全,不认真执行和落实OHS体系文件要求,应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负责人分别给予50~100元处罚.
6.3.2.1.2部门发生轻伤事故以及火灾等无伤亡损失1万元以上的,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兼职安全员及工段(班组)负责人分别给予50~200处罚.
6.3.2.1.3发生重伤,群伤以及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无伤亡事故,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兼职安全员及工段(班组)负责人分别给予100~1000处罚,有直接责任或情节严重者按相应制度执行.
6.3.2.1.4发生死亡以及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无伤亡事故,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兼职安全员及工段(班组)负责人分别给予1000~5000处罚,有直接责任或情节严重者按相应制度执行.
6.3.2.2安全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给予50~500元的扣款,有直接责任或情节严重造成事故,同时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6.3.2.2.1岗位管辖范围内各项安全检查不到位,记录不完整.
6.3.2.2.2隐患整改不及时,防范措施不得力,未对危险场所或操作提供安全操作规程.
6.3.2.2.3对违章作业现象不及时制止,对当事人不及时进行安全教育(查现场记录).
6.3.2.2.4隐瞒事故或不按事故报告程序及时报告事故,事故发生后未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处理.
6.3.2.2.5安全培训不到位.
6.3.2.2.6违章指挥.
6.3.2.2.7不认真执行和落实OH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条款.
6.3.2.3生产作业人员(含有违章行为的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给予40~500元的经济处罚,造成事故的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6.3.2.3.1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中违纪违规.
6.3.2.3.2安全检查或交接班制度执行不严,无完整记录.
6.3.2.3.3伪造交接记录,设备运行记录,安全检查记录等记录.
6.3.2.3.4生产作业过程中,不按安全规程要求使用,维护安全防护器具.
6.3.2.3.5不认真执行OH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维修规程.
6.3.2.3.6在多人合作的工作场所未履行应有监护和协作责任.
6.3.2.3.7明显违章,重复违章或后果严重(含可能的后果)时,可加重处罚力度.
6.3.3签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年终对照考核兑现.
6.4安全事故的处罚
安全事故按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对事故责任人给予如下处理:
6.4.1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不含基数)按损失5~20%对事故责任人给予处罚;超过1万元按损失5%对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
6.4.2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等原因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他人伤亡或公司财产损失的,可同时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
6.4.2.1致他人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给予停工或辞退警告处分.
6.4.2.2致他人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给予辞退处理.
6.4.3由于责任人自身过错造成安全事故发生,因事故受伤或死亡酌情减轻或免除经济处罚,可同时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
6.4.3.1明显违章,重复违章或后果严重(含可能的后果)时部门及公司相关部门可以直接要求其停工待岗整顿.
6.4.3.2重复违章或后果严重(含可能的后果)时可报公司批准给予辞退,开除处分.
6.4.4故意装病或隐患事实真相骗取工伤待遇的,按骗取所得收入的1~5倍进行罚款,并给予停工或辞退处分.
6.4.5辅助工发生安全事故根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考核责任.
6.4.6进入其他部门进行实验生产等活动时发生安全事故或违章操作,按要求办理了"作业许可申请"则由活动组织部门承担主要责任,否则由接受进入的部门承担主要责任.
6.4.7外来人员在公司发生工伤事故,相关部门负责监督,管理人员承担相应连带责任.
6.5考核程序
6.5.1一般安全考核由安环部自主执行奖罚考核.
6.5.2重大安全违纪考核需报OHS管理者代表审批.
6.5.3死亡以上安全事故及辞退开除的考核经OHS管理者代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执行.
6.5.4部门参照公司要求实施本部门内部考核,也可对其他部门提出考核意见报安环部或公司相应职能部门执行.
6.6建立部门安全风险金
6.6.1公司每月从部门工资总额中按人均50元提取安全风险金(辅助工岗位按人均30元提取),安环部每月根据考核结果扣除或返还兑现.
6.6.2部门发生重伤以上安全事故或损失5万元以上无伤亡事故,该部门及事故现场相关人员的当月安全风险金全额扣除(正式工参与辅助工岗位的风险考核,其他岗位辅助工不参与正式工岗位的风险考核,但事故直接或间接责任人除外).部门需要调整关联岗位时,报公司批准后实施.
6.6.3部门发生轻伤以上安全事故或损失1万元以上无伤亡事故,该岗位(含事故发生岗位和事故责任人所在岗位)及事故现场人员的当月安全风险金全额扣除.
6.6.4公司安全检查发现部门有安全违章行为,除对违章人员执行考核外,对违章现场和相应班组在岗人员或工作小组成员实行责任共担考核制度.
6.6.5对事故责任人及相关人员的考核独立于风险金之外.
6.6.6部门根据公司要求建立内部考核分配细则,细化奖罚制度,正确引导员工重视安全工作,以避免简单地平均分摊.
6.6.7以下情况可免除或减轻风险金的考核.
6.6.7.1安全事故属人力不可控制因素所致.
6.6.7.2违章人员在其他人员制止或劝说无效的情况下发生安全事故,其他人员可向安环部或相关人员举报,举报可获得相应的奖励,具体《安全生产激励制度》执行.
6.6.8安全事故的责任性质划分由安环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严重发生意见分歧时报安全管理者代表或总经理裁决.
6.7公司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的风险考核参照各自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执行.
6.8兼职安全员久其他人员的安全风险金参照《安全生产激励制度》执行.
6.9部门参照公司要求和模式建立部门内部个人安全风险考核办法.
6.10外埠子公司参照以上模式建立本公司内部安全风险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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