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3篇】
支部一词应该来自于天干地支,干部一词亦同。如“己丑”,天干部分为己,只代表天干己自己,不包括其它,而地支部分丑则包括“癸辛己”三个天干。所以干部是指起骨干作用的某一个人,支部却是包括几个人甚至更多人的集体,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村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3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村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3篇
第1篇: 村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
XX社区党支部议事制度
一、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二、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会议由书记召集、主持。
三、党支部委员会议由半数以上的委员到会才能举行,根据议题需要,有关人员可以列席会议。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事前请假。
四、党支部委员会议召开的时间(除临时召开的会议)及有关事项要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各委员拟在会议上讨论的问题,应事先向书记汇报、确定。
五、议事范围:
1、社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街道党工委指示精神的措施、实施意见。
2、社区的经济发展、文明创建、年度计划、共建计划、固定资产购置及较大经费开支、社区硬件建设投资项目、新增社区服务项目、下岗待业人员的安置以及社区居民关心的热点和难点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3、社区建设与管理中为民办实事的计划与措施及社区服务、社区卫生、社区文化、社区治安、社区环境建设的计划与措施。
4、社区内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方面的重大事宜。
5、社区内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提高居民素质、民兵预备役、老年人健康保健等重大事宜。
6、向街道党工委的请求、报告、总结等重大事宜。
7、党支部委员会议是党支部成员参与集体决策的形式,与会人员要按会议通知,认真做好发言准备。委员会决定的重大问题要经过充分讨论,少数服从多数,讨论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
8、党支部委员的会议必须由应到会半数以上的委员赞同,方可有效。赞同人数未超过应到会半数的,不能以党支部委员会的名义作出决定或决议,如果对重大问题及重要事项出现重大分岐,不能匆忙作出决定,可将有争议的事项向街道党工委报告;紧急情况下,党支部委员会议不足半数时处理的重大问题,事后应向下一次党支部委员会议汇报。
9、党支部委员会议研究的内容具有保密性,未经批准或公布的,与会人员要严守机密,不得向外泄露机密。
第2篇: 村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
村 党 支 部 议 事 规 则
一、党支部组织形式
村党支部的组织形式是支部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决定支部的重大问题。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的领导班子,负责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二、议事范围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总结审议支部年度工作报告,讨论决定党支部任期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
2、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以及要提交村民代表大会、村民会议、村经济联合社讨论决定的其它事项;
3、确立建党对象,接收新党员,对党员作出奖惩决定;
4、开展对党支部委员、党员村干部的述职考评,做好党员的民主评议;
5、研究党支部的换届事宜,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或各级党代表;
6、研究决定村支部委员会提交的有关事项。
(二)支部委员会。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决定,结合本村实际,落实完成上级组织的决定和任务;
2、研究制订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及措施;
3、审定村级重大投资项目和财务公开项目,制订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方案及办法。讨论确定各业承包方案和各种款项收缴办法;
4、研究制订推行民主政治建设的实施办法;
5、讨论确定村级后备干部,研究制订村级干部的培养、教育、使用和管理等各项制度;
6、研究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的办法和途径,确定建党对象,做好党员和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管理;
7、听取村委会、共青团、妇女、民兵等组织工作汇报并提出工作建议及措施;
8、讨论研究村委会、共青团、妇女、民兵等组织提交的有关事项;
9、决定需要提交支部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
10、研究处置突发性事件的办法及措施。
三、议事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研究问题,制订方案,必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讲究工作效果和办事效率。
2、坚持民主集中原则。讨论决定问题要集思广益,充分发表各自意见,不搞一言堂,并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的原则。
3、坚持走群众路线原则。拟定工作计划,决定重大事项要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4、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统一原则。
5、坚持对上级党组织负责和对支部大会负责相一致原则。根据会议性质和内容,在讨论决定前后,根据会议性质内容,及时地向镇党委作好请示汇报,求得理解和支持,并接受监督。支委会作出不适当的决定,支部党员大会有权作出修改和否决,上级组织如果发现支部大会的决议有违反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可以修改和否决。
四、议事程序
1、支委会、党员大会由书记召集、主持,根据内容需要,可邀请有关上级领导参加会议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会议;
2、提交支部委员会议讨论的方案或议题,由分管支委做好事先准备,然后向支部书记提议,经同意后方可列入讨论范围;
3、支部委员会召开会议的时间和议题,一般应提前2天通知到各位委员,会前听取各方意见,提高议事质量;
4、所有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议题,必须事先经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
5、党员大会和支委会表决时,到会人数必须在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以上。根据会议性质内容,表决可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赞成票超过到会人数的半数,才能通过;
6、支委会、党员大会每次会议必须指定专人做好记录。
第3篇: 村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
云台小学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和程序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支部委员会的能力建设,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贯彻民主集中制,发挥好学校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特制定本制度和程序。
一、议事决策原则
1、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统一的原则。党支部委员在上级党组织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支持、互相配合,防止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和个人分工不负责现象,不断提高支委班子的整体合力。
2、坚持个别酝酿和会议决定相统一的原则。贯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要紧紧围绕关系学校发展的方向、方针,大事、大局的工作和议题,会前充分酝酿、会议充分讨论、会后共同贯彻,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无督查的现象,不断提高党支部集体领导的效率。
二、议事决策制度
1、支部委员会议是党支部行使议事决策职责、体现集体领导的主要形式。
2、支部委员会议由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全体委员参加。
3、支部委员会议必须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才能召开,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研究决定干部任免事项;讨论涉及全局的重大议题时可根据需要邀请非支部委员的学校行政班子成员列席;列席会议人员视需要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4、支部委员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议题一般分为研究决定、征求意见、情况通报三类。会议日期、地点、议题及分类等一般应提前3天通知与会人员(临时会议除外);不搞临时动议。
5、支部委员会议由党支部承办并做好记录;各种意见和主要理由应当详实记录,讨论干部任免事项,还应当如实记录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的过程。关于重大议题、重要干部任免等的讨论、审议情况,须在会后形成纪要。
三、议事决策范围
支部委员会议对涉及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大工作任务部署,对涉及全局发展的重大工作决策、重大事项安排、重要干部任免和预决算,以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由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的问题等进行讨论审议。具体范围如下:
1、讨论和审定在学校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指示的意见。
2、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纪检监察、宣传思想、统一战线、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3、党支部、学校年度工作要点。
4、重大改革举措。
5、向上级部门提出重要问题的请示、报告等。
6、教育经费预决算、教育资源布局调整、重大建设项目规划的审议。
7、干部考核、举荐与奖惩。
8、党风廉政建设、行风政风建设、对党员的奖惩等工作。
9、工会、共青团、关工委等群众组织工作。
10、学校教职工奖惩等方案。
11、以学校党支部名义发表的讲话、报告。
12、其它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
四、议事决策程序
(一)确定议题
1、支部书记根据工作需要和委员提议确定支部委员会议的议题。确定议题之前需进行酝酿,判断是否需要或具备条件就议题进行审议。
2、凡列入支委会会议审议的议题,由支部通知相关人员做好会议审议的必要准备。有关重要议题的讨论文件须会前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
(二)个别酝酿
支部书记要重视对“个别酝酿”的组织与协调,充分地听取意见。重要议题须在会前与班子相关成员沟通酝酿。
(三)会议决策
1、支委会会议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表决制。
2、决策过程中,允许个人保留意见;对于少数同志的意见,也应当认真考虑。
3、会议审议中存在较大分歧的议题,应暂时搁置,待成熟时再提交会议讨论。
(四)执行决策
1、支委会会议后,涉及干部工作的内容由组织委员负责会议纪要,其他重大事项纪要和会议决定,由宣传委员负责并签告知单。
2、支部委员会议后,由党支部根据会议决定交相关人员实施。
(五)监督反馈
1、对支部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由支部委员按照分工负责督促检查。
2、决策执行过程中若需对决策进行重大调整和变更,应由支部委员会议复议后决定。
本《议事决策制度和程序》经云台小学支部委员会2012年3月24日委员会议审议通过,从发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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