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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公共法律服务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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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基层公共法律服务

  

  基层法律服务所业务范围及收费标准

  一、基层法律服务所业务范围

  (一)担任法律顾问

  (二)代理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活动。

  (三)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

  (四)主持调解纠纷。

  (五)解答法律咨询。

  (六)代写法律文书。

  (七)协助办理公证事项。

  (八)办理见证。

  (九)协助基层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其他有关业务工作。

  基层法律服务所在业务工作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基层法律服务所不得承办刑事辩护案件;第二,基层法律服务所不得直接以公证名义办证;第三,禁止以法律服务所名义处理民间纠纷;第四,基层法律服务所不得采取任何强制性措施。

  二、法律服务所收费标准:

  (一)解答法律咨询收费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询问,每件10---20元

  2、涉及商业性财产关系的询问,每件20---30元

  (二)代写法律事务文书收费

  1、起诉书、上诉书、申诉书、申明书、委托书、答辩状以及一般法律事务文书,每件20---30元;

  2、协议书、遗嘱、赠与书、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文书,每件30—60元;

  3、涉外一般法律文书,每件100---200元;

  4、涉外法律意见书,每件200—400元;

  (三)代理参加民事、行政诉讼收费

  1、代理民事诉讼收费;

  ①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100—200元;

  ②涉及财产关系的应按下列比例收费;

  争议标的物价值

  另加收费比例

  5000元以下100元

  5001至50000元4%50001元至100000元3%100001元至200000元2%200001元至500000元1%500001元以上0.6%(最高不得超过5000元)

  2、代理行政诉讼,按下列标准收费;

  治安案件

  每件200---300元

  劳动争议案件

  每件200---400元

  专利行政案件

  每件600---800元

  其他行政案件

  每件200---300元

  涉及财产的行政案件,民事案件涉及财产关系案件的收费标准收费。

  (四)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收费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一般法律事务每件100---200元;资信调查、咨询建议书、法律意见书,涉及经济关系的法律事务每件200---400元;

  审查、起草、修改经济合同、章程、参与项目谈判,根据实际工作量或按合同标的数额的一定比例由双方协商收费;

  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参照民事诉讼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案件的收费标准收费。

  (五)接受委托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收费

  1、担任乡镇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每年500---1000元;

  2、担任厂矿、企业、经济联合体、个人合伙经济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每年1000---3000元;

  3、担任外向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每年2000—10000元;

  4、担任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每年500---1000元。

  (六)主持调解纠纷收费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纠纷,每件60—100元;

  涉及财产关系的纠纷,按比例收费;

  争议标的物价值

  收费比例

  10000元以下3%10001至100.000元2%100001元以上1%调解费由过错的一方支付;双方均有过错的,由乡镇法律服务所根据责任大小,决定双方应负担数额。

  (七)办理见证事项收费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60---100元;

  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下列比例收费

  标的物价值

  收费比例

  5000元以下4%5001元至10000元3%10001元至100000元2%100001元以上1%经法律服务所见证的民事和经济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请求调解或者委托代理诉讼的,乡镇法律服务所应当减免收费。

  第四条:乡镇法律服务在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下列费用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1、委托人要求进行鉴定公证等发生的费用;

  2、异地(外省)调查所发生的差旅费;

  3、乡镇法律服务所受委托人委托垫付的其他费用。

  第五条:乡镇法律服务所接受公证处委托协助过程的公证事项,应根据工作量大小,按公证费标准提取一定比例的服务费,提取的服

  务费由公证处支付。

  注:《法律服务收费标准》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镇法律服务收费办法》(新价非字发[1998]54号)。

篇二:基层公共法律服务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调研报告3篇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调研报告第1篇

  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现状

  为使法律服务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县司法局以"53321"的模式强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公证、法律援助、特殊人群管理等工作。一是构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在不断完善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的基础上,通过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目前正在建设中的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已经建设完成的县永乐镇公共法律服务站,130个行政村(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室,48个贫困村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各村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公示栏和普法、法律服务微信群,全力整合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职能,在县级平台为广大群众提供"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在乡镇级平台开辟开放式服务大厅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纠纷调解等"常日制""坐诊"服务,在村级平台提供"预约式""定期制"的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服务,切实增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的法律服务。二是打造"互联网+"线上互动平台。积极打造"司法行政"公众号,并在上面设置"新法速递""律师服务""法治礼包"等核心栏目,开放法律知识学习、法律问题咨询、法律服务引导、法律援助申请等功能,努力形成公共法律服务与电子网络平台对接互通、有机融合的服务机制,全力缩小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的时空距离和质量差异。三是健全"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立足"12348"24小时法律服务热线,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法律援助工作站为骨干、法律援助联络点为补充的"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已全面实现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全覆盖,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覆盖率已达100%,让法律援助服务直接延伸最基层、最前沿,让群众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法律援助,降低维权成本。

  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公共法律服务总量不足。一是服务供给方式传统。我县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传统的管理类模式,公共法律服务的提供方式、服务内容等基本由政府单向确定,与社会和群众的要求有差距,供需脱节现象依然突出;二是服务领域狭窄。仅能满足于一般民事、婚姻家庭、基层基础法律服务,服务总体水平不高;1三是法律服务资源匮乏。律师是法律服务的主力军,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但我县律师数量为3人,突出的供需矛盾,成为制约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瓶颈,基层群众"找法难""用法成本高"问题比较严重。

  (二)公共法律服务结构不协调。一是服务平台还不完善,目前,我县公共法律服务主要依靠"12348"法律服务热线,辅以县局法治微信,线下平台为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但服务流程和评价标准还不统一,线上线下未实现无缝对接;二是服务功能未有效发挥,法治宣传方式传统、"谁执法、谁普法"未得到有效落实;专职人民调解员匮乏,调解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充分。

  (三)公共法律服务机制不健全。一是工作推进机制不完善。部分党政领导对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重视不够、支持不力,部门协调配合不够,司法行政"孤掌难鸣"。二是保障机制不完善。投入严重不足,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的制度体系尚未完全建立,导致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基层基础严重滞后。

  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下步工作建议

  (一)抓好服务体系建设的整体设计。一是出台政策文件。县委县政府出台县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实施意见,明确公共法律服务的性质定位、对象范围、供给机制、保障措施等,细化相关部门职能职责,形成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推进合力。二是加大政府投入。扩大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的范围,建立完善公共法律服务阵地建设和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把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列入政府采购目录,调整完善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个案补贴标准。三是加大公共法律服务社会知晓度。利用县、乡、村三级法律服务网络积极宣传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三大实体平台"。

  (二)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线上线下平台。一是强化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强化县法律援助中心的龙头引领作用,理顺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联络点工作机制,发挥"一小时法律服务圈"作用。二是拓展线上平台。以"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为统领,集微信、移动APP、公共法律智能服务系统为一体,建成具有九寨特色、科技和互联网含量更高的公共法律服务网上平台,规范网上服务、管理、监督流程和标准,让群众真正享受到"一键式"完美法律服务。

  (三)优化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配置。一是加大法律服务机构招引和培育,通过政策减免、场地租赁优惠、业务优先供给、税收减免等方式,鼓励引进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所等,制定扶持政策努力把现有法律服务机构建成品牌服务单位,提升影响力和服务水平。二是加大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将法律人才纳入县级人才培养计划;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培训,加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招录,不断充实法律服务人才队伍。三是培育法律服务社会组织。指导和支持建立以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为宗旨的新型社会组织,完善法律志愿服务制度,吸纳高校师生、志愿者、退休政法干警参与,推动建立多元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主体。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调研报告第2篇

  一、当前我市法律服务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几年来我市法律服务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为指导,从拓展着眼,从规范入手,我市的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业和法律援助事业蓬勃发展,较好地发挥了其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促进了政府依法行政、企业依法经营、公民依法维权,在保障司法公证、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我市现有律师事务所5家,执业律师38名;公证处1家,执业公证员5名;基层法律服务所26家,法律服务工作者92名;法律援助中心1家,法律援助律师(工作者)和志愿者207名;司法鉴定机构1家,司法鉴定人4名。

  1、律师成为法律服务主角。

  全市律师积极围绕经济工作"中心",主动介入招商引资、沿江开发、园区建设、拆迁整治、重大工程项目等领域,已成为法律服务业的主体力量。20xx年我市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281家,办理各类诉讼及代理893件,避免经济损失1.6亿元,实现业务创收551万元。律师参政、议政的能力不断提高。目前,全市有1名律师担任扬州市人大代表,2名律师担任**市政协委员,6名律师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

  2、公证法律服务成绩显著。

  20xx年办证9587件,比20xx年增长14%,其中涉外和涉港、澳、台公证3187件;公证业务收入达350余万元,比20xx年增长18.9%。20xx年获得"江苏省文明公证处"称号,20xx年荣获扬州市公证工作第一名。

  3、基层法律服务作用独特。

  基层法律服务主要业务市场是面向农村。20xx年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834家,其中担任镇政府、事业单位、村居委会321家,开展各类业务1804件,避免经济损失4234.2万元,实现业务创收198.4万元。

  4、法律援助事业迅猛发展。

  20xx年我市率先在扬州建立起法律援助市-镇-村三级工作网络,初步形成较为完整的法律援助体系。20xx年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26件,比20xx年增长41.7%,340名受援对象满意率100%。20xx年1月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律援助规范与质量检查活动先进机构,今年6月又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5、司法鉴定逐步走向规范。

  20xx年元月我市在市人医成立司法鉴定所,进一步规范我市法医临床类司法鉴定服务行为,初步建立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自成立以来完成法医临床鉴定近300件。

  二、我市法律服务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在充分肯定我市法律服务业取得长足发展的同时,也不能不看到,法律服务业在发展进程中暴露出的以下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1、法律服务组织机构规模偏小。

  主要表现为:从人数上看,每家律师事务所平均不到10人,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1人;每家基层法律服务所不到4人,都属于小型所。从执业律师占总人口的比例来看,我市为万分之零点三六,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万分之壹点零八。我市法律服务组织机构规模偏小,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市的法律服务还处于较低的水平上,与我市经济水平不相适应。

  2、法律服务专业化程度较低。

  以律师为例,我市执业律师文化程度在大学本科以下的6人,占律师执业总数的15.38%,其中还有高中学历1人,且非法律专业3人。从律师业务来看,律师们还普遍缺乏专业化发展意识和提高专业化水平的措施。不少律师出于"生存"需要,无论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或其他类型的案件,几乎是有什么接什么,接什么做什么,把自己塑造成"万金油"律师。从总体上看,我市法律服务队伍素质不够高,不仅表现为学历偏低,而且知识结构单一,专业化程度低,外语能

  力不强,尤其是涉外涉新人才不足。

  3、法律服务服务渠道窄。

  目前我市法律服务机构有12家集中在城区,占到35%以上,其他22家法律服务机构(全是法律服务所)分布在12个乡镇。法律服务所因改制被推向市场,竞争加剧,不少法律服务人员流失,现有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比改制前减少35%以上,平均每镇服务人数不到6人。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布局不合理,服务渠道窄,基层法律服务力量薄弱,不能满足城乡居民法律服务需求。

  4、法律服务管理手段弱。

  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我市作为县级市,其法律服务管理权限仅限于对法律服务人员批评教育、调查上报,对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没有行政处罚权,只能管事,难以管人,管理手段软弱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调研报告第3篇

  一、基本情况

  目前,启东法律服务市场的主体是律师和法律工作者这两类对象。我市现有律师事务所8家,法律服务所21家,法律服务人员159人,其中律师76人,法律工作者83人。近几年,市政府高度重视法律服务市场监管工作,坚持以公平正义为主题,着力提升律师及法律工作者队伍整体素质,法律服务行业的服务能力和工作效果得到提高,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全市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法律服务队伍不断优化。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规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加强律师及法律工作者执业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经常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学习教育和培训活动,把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做为法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积极组织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参加各类技能比武,充分展示我市律师及法律工作者综合业务能力,其中法律工作者唐丽丽入选南通市代表队参加省法律服务辩论大赛荣获三等奖。

  (二)服务领域有所拓展。律师及法律工作者通过参与各类诉讼活动,履行代理人、辩护人职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了司法公正。同时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中心工作,努力拓展业务领域,积极参与"律师服务年"、"法律体检"等活动,跻身经济建设等领域,帮助企业提高依法经营意识,有效规

  避各种经营风险;担任政府法律顾问,为政府及其部门重要决策提供法律服务,推动政府依法行政;主动参与各类社会调解活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xx年共参与各类咨询宣传活动800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20xx多份,利用专业优势参与解决各类涉法涉诉案件19件,为政法委出具涉法涉诉法律意见书12份。

  (三)法律援助工作再创佳绩。一是开展法律援助"零距离"行动。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受援人,实现服务"零等待"、渠道"零障碍"、办理"零门槛",使法律援助工作切实起到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基层百姓解难的作用。二是推出法律援助律师"点援制"模式。建立执业律师、法律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信息库,满足不同案件受援人的需求,实现了法律援助服务效果的最大化。三是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互评互查活动。综合采用旁听庭审、案件回访、案件评查、重大疑难案件研究讨论等办法提高办案质量和服务质量。刘娟律师承办的周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获南通市十大残疾人法援优秀案例;黄新宇律师代理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例作为经典案例成功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会报》。

  (四)公共法律服务基本实现全覆盖。我市在南通率先建立了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治宣传、法务代理、公证服务"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形成了以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支撑,镇乡、园区、街道法律服务平台为依托,以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主体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目前全市106名法律服务人员在全市304个村(居)担任法律顾问,实现了我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

  二、存在问题及薄弱环节

  (一)法律服务队伍整体实力有待加强。从数量上看,目前我市律师及法律工作者数量在159名,每万人拥有法律服务人员(含律师、法律工作者)配比只有1.6,不仅远远低于省委、省政府每万人拥有2.8名法律服务人员的要求,在南通各县市中也处于中等偏后位置。从经营规模上看,我市的法律服务机构,仍然处在"小作坊"的层次,人数少、规模小、管理简单不规范。依照惯例,律所内执业律师超过10人,可以算中等规模。如果按这一标准,我市律师事务所大多数都是小型所,其他法律服务机构的规模更小。从业务拓展上看,我市律师服务范围基本上以刑事辩护、民商事代理和行政诉讼代理等传统业务为主,非诉

  讼业务诸如项目投资、企业并购、破产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等专业性较强的高端业务占比较少,律师队伍经验积累及专业团队建设缓慢,无力在区域化市场竞争中占据席位。另外,基层法律工作者产生于特定的历史背景,准入门槛低,无论法律专业素养,还是业务拓展方面,都与当前的法律服务需求有一定差距。

  (二)法律服务市场亟需整顿。一是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部分律师及法律工作者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忽视法律规定和职业操守,服务意识、宗旨意识淡漠,影响了法律的尊严。极个别从业人员甚至与司法人员非法勾兑,拉关系,办人情案,贿赂司法人员,制造虚假诉讼,破坏整个行业的风气,严重损害司法公平和公正。二是"土律师"、"黑律师"等"黄牛"兴风作浪。"黄牛"多出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这部分人通常全天候守在医院、交通事故受理点、正规律师事务所门口等待案源,第一时间接触这些缺钱又有法律服务需求的群体,蓄意唆使当事人缠诉滥讼,导致当事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致使此类案件大量涌入法院,浪费司法资源。这些"黄牛"往往利用一些当事人缺乏法律常识或无经济能力的劣势,宣称"打官司包赢",对案件进行风险代理,并通过假定借款协议、掌握受害人银行卡等新形式来规避司法部门监管,从而获得超出正常收费数倍的高额代理费。一些新进或案源较少的律师或法律工作者以其身份代理案件,获得少许代理费,依附这些"黄牛"生存。据透露,一些资深"黄牛",一年从中牟利可超百万元。三是部分法律咨询中介机构存在超范围经营现象。启东市场上存在大量不符合从业条件的执业机构和人员,如法律咨询公司、交通事故代理公司、讨账代理公司以及以个体工商户或个人合伙名义登记的法律部等。民事诉讼法(20xx)、行政诉讼法(20xx)规定,只有三类人可以代理民事诉讼: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工作人员,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社区、单位的人,取消了"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对于其他没有列举的对象则无代理职能。这些机构不具备诉讼代理资质,只经工商登记,便从事法律代理业务。由于这类机构和人员游离于各行业的监督和管理之外,肆无忌惮地以压价、支付介绍费、乱许愿等不正当手段争抢业务。更有甚者冒充律师进行非法执业、欺骗委托人,严重扰乱了法律服务市场经营秩序。

  (三)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水平有待提高。律师和法律工作者都实行行政管理和行业自律"两结合"的管理体制。一是律师队伍监管乏力。按照现行的法律

  规定,司法行政部门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缺乏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管理缺位及监督指导乏力等问题比较突出;律师事务所的管理主要依靠主任及合伙人,管理者往往把精力放在办案创收上,而忽视内部管理与制度的落实执行,而且由于律师执业的相对独立性,容易出现"各自为战"、"柜台出租"等情况;律师协会成立近十年未换届,形同虚设,没有真正起到协调、维护律师权益、规范律师市场的作用。二是基层法律工作者缺乏监管。基层法律服务所与司法所脱钩后,改制为自收自支的社会中介组织。相对律师行业而言,无论从行政管理还是行业自我管理,司法行政系统和整个社会对基层法律工作的重视程度不高,关注度和支持度较低,造成管理薄弱松散,行业发展缓慢。与律师队伍迅速壮大的态势相比,这个群体逐年老化萎缩。三是法律服务市场尚未形成监管合力。例如,我市在城东建立了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中心,不同于句容、如皋等地业务繁忙、群众欢迎的情况,门可罗雀,冷冷清清。受地理位置偏僻、部门缺乏协调配合、保险公司赔偿标准不定、成员单位参与度不高等多种因素影响,使该中心在降低交通事故案件成诉数量、促进社会安定有序的作用未能得到有效发挥。20xx年1-7月,我市道交一体化中心接访案件362起,调解成功85起,而同期交通事故诉讼案件近千起,接案数量和调解成功率远远低于句容等地。

  (四)执业环境还需进一步优化。一是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不尽如人意。一个国家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之间的互相尊重程度,表明了这个国家文明、法治、公平、正义的进步程度。律师和法官、检察官从事的职业虽有不同,但都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市现有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相关制度还不完善,共同的理念没有确立,相互缺少尊重和理解,更没有形成职业共同体的文化,实践中仍产生不少冲突和矛盾。调研中,代表反映,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等"老三难"尚未被根本解决,又出现发问难、质证难、辩论难等"新三难"问题。二是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有待完善。当前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范围,主要集中在政府法律顾问、法律援助两个方面。但事实上,政府可购买法律服务的范围十分广泛,基本上可以涵盖政府日常工作的各个方面。目前"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尚未完善,服务评价、监督、失信惩罚等制度没有建立,且顾问经费补贴偏低,难以调动律师及法律工作者的积极性,挂村顾问形同虚设流于形式。三是社会认知度不高。大部分群众对律师及法律工作者这个职业群体了解不

  多,如果没有直接需求,基本不和他们打交道,因此公众对这个群体存在不同程度的认识偏差。现有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本意是让群众在家门口就享受有品质的法律服务,但调研中不少群众对这项法律服务知之甚少,导致部分群众一遇事就到政府讨说法。

  三、建议意见

  党的十九大报告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上升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律师及法律工作者队伍是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要积极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构建法律大服务格局,为推进全市城乡一体化建设,实现"强富美高"新启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法律服务队伍综合素质。一是积极实施人才战略。要高度重视律师队伍的人才引进培养,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将律师人才队伍建设纳入我市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列入转型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加大律师人才培养引进的扶持力度。二是常态化开展培训教育。结合律师及法律工作者行业特点和业务需要,建立培训学习制度。加强对其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业务知识教育,及时更新和丰富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鼓励基层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拓宽业务范围。三是加强党建工作。强化法律服务机构主体作用,以党建促所建,提高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的党建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通过司法行政部门、行业协会在法律服务行业中,开展核心价值观、大学习大讨论等专项活动,发挥党员和党组织的基础堡垒和带头示范作用,打造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法律服务队伍。

  (二)加强监督管理,从严规范法律服务市场。一是完善"两结合"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的宏观管理职能,指导律师、法律工作者协会加快换届日程,逐步理清司法行政与律师、法律工作者协会之间的职能边界,完成律师协会与司法行政职责、机构、人员、资产的"四脱钩",实现"行内人管行内人"。以法律服务工作者年检注册为契机,加大对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检查考核力度,对规章制度不健全、档案管理混乱、内部人员私设办公场所等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对拒不改正的,给予暂缓注册。二是补齐法律服务市场监管

  短板。针对法律服务市场不规范、不合法现象,要理顺各环节监管主体,重点完善交叉环节和领域的监管机制,明确市场管理局、司法局、法院、公安局等单位在排查、定性、信息核实、联合执法、分类处理等环节上的职责关系,补齐监管过程中的制度短板,确保各责任关口"层层把守"。三是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机制。深入推进道交纠纷"一体化处理"工作,坚持部门联动,构建起公安、调解中心、保险公司与法院的协同工作格局,积极发挥调解中心作用,打破部门之间的资源和信息壁垒,无缝衔接纠纷处理的各个环节,更好地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优化司法环境,节约司法资源。四是完善社会监督机制。探索开展社会公信力测评,定期面向不同部门、不同人群测评全市法律服务行业机构及人员办案质量、业务素质、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以促进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诚信守法、诚信执业。大力开展"十佳"律师、优秀法律工作者等推荐评选活动,展示法律服务人员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推动启东民主法治建设中的美好形象。

  (三)营造社会氛围,切实优化法律服务人员执业环境。一是提高社会认知度。要大力开展《律师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的普法宣传,利用媒体、网络对法律服务行业中行风建设、诚信建设、先进事迹、经验成绩等进行全方位、多层面的立体宣传,切实展示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诚信执业的决心和能力,努力提高法律服务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满意度。二是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要进一步尊重和保障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权利,建立定期活动制度,畅通司法人员与法律服务人员之间规范、公开的沟通交流和案例研讨渠道,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营造透明、公正、高效的司法环境,共同维护法律权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三是建立执业保障机制。早在20xx年便明文规定,律师担任辩护人、代理人参加法庭审理,必须身穿律师出庭服装。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个规定几乎成为"僵尸条款"。建议法院配合设立律师换衣间,以及租借律师袍的服务,有利于增强法庭审判的严肃性和仪式感,彰显律师独特的职业形象。参照南通中院模式,给法律工作者享受律师同等待遇,开通参与诉讼免予安全检查的"绿色通道"。

  (四)创新服务模式,积极发挥法律服务在信访维稳中的重要作用。当前我市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矛盾凸显期,土地征用、房屋征迁、土地权属、医疗卫生、劳动人事、非法融资、社会保障等领域信访问题突出,信访维稳压力大,任务重,维稳经费多。太仓研究制定了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推进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律师及法律工作者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积极作用。要及时总结我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建设经验,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将"无限的维稳经费"向"有限的公共法律服务费"转化,适当提高村(社区)法律顾问的经济补贴标准,量化考核激励办法,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法律服务就在身边,实现"有事找政府"向"有事找律师"转化,"信访不信法"向"信法不信访"转化。重点提高对困难群体的精准帮扶,探索推行"家庭法律顾问",为困难群体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救助。积极创新法律服务模式,打造"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形成立体化、多层次、宽领域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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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基层公共法律服务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构建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有效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大力拓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根据《**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和《雅安市司法局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实际,现就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加强我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坚持以服务民生、保障权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托现有的便民服务资源,不断延伸法律服务的触角,加快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协同、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公益性、均等性、普惠性、便利性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为我乡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立**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所,由杨清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目标

  (一)建立健全便民法律服务体系,理顺各类法律服务机构提供便民法律服务的领域和方式,建立符合农村实际需求的法律服务供给保障机制,稳步推动法律服务资源下沉,鼓励、支持和引导城区优质法律服务向基层农村延伸,真正让农村和农民享受便捷的法律服务。

  (二)创新优化服务工作举措,按照“为人民群众提供公益性、均等性、普惠性、便利性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的要求,有效整合人民调解、公证、法律援助、律师服务、司法鉴定和法制宣传各项法律服务资源,探索服务新内容,提升服务质量,实现由分散性服务向集成化服务转变。

  (三)加强法律服务制度建设,因地制宜,探索完善乡、村两级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的基本职责,明确法律服务流程,加快建立健全各项法律服务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规范化水平和为民办事的实效,实现粗放式法律服务向制度化法律服务转变。

  (四)全面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原则,组织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加大培育和扶持专事公共法律服务的民间组织,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由政府承担为主向政府与社会共担转变。

  四、主要任务

  (一)积极探索公共法律服务新体制,不断完善服务体系

  1、建立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立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站长由司法所所长杨清德兼任,工作人员由司法所工作人员担任,工作站办公室设在司法所,同时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指引、法制宣传、综合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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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务和人民调解等业务,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

  2、推进村公共法律服务点建设。在村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的基础上,依托各村便民服务中心,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点,定期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蹲点上门,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纠纷调解、法律援助受理等公共法律服务。

  3、加强乡村两级队伍建设。发挥公共法律服务站专职人员的作用,充分当好“五大员”(采集员、协调员、宣传员、服务员、情报员)职能。(1)专职人员由司法所负责管理,同时接受司法行政部门各业务科室的业务指导,主要负责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引导等服务;为有调解意愿的当事人受理登记、安排调解;接受与司法行政职能相关的各类询问、建议、投诉;对村联络员进行业务指导;及时统计填报各类法律服务统计报表。(2)及时足额配备公共服务站专职人员,落实经费保障。专职人员原则上由政治文化素质高、身体健康、具有一定法律知识且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人员担任。(3)加强村联络员队伍建设。联络员由各村的便民服务中心代办员担任,联络员主要负责登记受理所在村群众的基本法律服务需求并及时向乡公共法律服务站反映,同时提供引导和分流服务。

  (二)探索拓展法律服务新内容,努力提升服务品质

  1、法律援助服务。努力降低援助准入门槛,扩大法律援助惠及面,不断提高法律援助质量与效率。将法律援助覆盖人群从低保群体拓展至低收入群体,确保更多困难群众享受政府的关怀。简化法律援助的申请手续,对于涉及劳动关系的纠纷且义乌辖区人民法院有权受理的符合法律援助规定的事项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法律援助时,无需提供经济困难证明。推广“一站式”服务和“零距离”、“零等待”,为卧病在床、行动不便等特殊群体开辟“绿色通道”、“上门服务”等便民措施。

  2、矛盾纠纷化解服务。以健全人民调解工作制度为抓手,落实矛盾纠纷排查、疑难纠纷集体讨论、矛盾纠纷调处跟踪、重大纠纷报告等制度,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到位、调解到位、服务到位。以“调解员课堂”专项培训为抓手,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调解服务水平,增强调解服务质量。深化完善诉调、医调、警调等多调联动衔接机制和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实现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协调配合、良性互动。

  3、法制宣传服务。组织普法讲师团成员和普法志愿者,定期开展“法律服务下乡”、“法制文艺演出”等活动,为村群众上法制课、分发法制宣传材料、解答法律咨询、帮助修改合同,把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送到基层。在进一步加强农村、企业等基层单位和城乡公共场所的法制宣传栏建设的基础上,结合不同群体的法律需求,积极利用LED显示屏等便捷、高效的载体,开辟新型的法制宣传教育阵地。

  4、农村法律顾问服务。根据农村法律顾问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农村法律顾问工作。坚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有效覆盖的配备原则,按照属地为主、统筹安排的方法合理配备各村的法律服务人员,确保每个村有一名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积极拓宽农村法律服务领域,充分发挥律师在调解中的作用。各村法律顾问在做好传统的婚姻、家庭、邻里、赔偿等常见性、多发性民间纠纷调处工作的同时,及时参与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土地承包等引发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不断提升法律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三)积极探索法律服务新机制,努力提高法律服务新水平

  1、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保障机制。引导城市法律服务机构与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结对”,促进公共法律服务要素和资源在城乡之间合理流动;建立社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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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与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活动的机制和平台,发展壮大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进一步形成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合力。

  2、建立信息化管理机制。整合信息资源,逐步建立综合信息应用平台,实现各类法律服务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提高信息资源的利用率,实时掌握基层群众的法律需求,有效提升工作效率和精准化服务水平。

  3、建立权益保障机制。依法保障和维护群众的各项权利,依法登记受理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各种违法行为,妥善解决涉法涉诉问题。积极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法律维权服务、法律知识讲座、送法进村进企等专项活动,扎实做好公证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

  4、建立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制定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年度轮训计划,实现培训工作的系统化、常态化、专业化,引导培训资源向基层站、点倾斜,重视乡和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人员的培养,努力打造一支“能服务、善服务、爱服务”的队伍。

  5、建立需求反馈机制。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实际效果的跟踪评价机制,定期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提供情况进行评价考核,确保供需双方“按需对接”。同时根据村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变化,及时调整变更法律服务人员和法律服务产品,确保法律服务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加快构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人民群众享有基本的法律服务权益的重要工作举措。各村务必要高度重视,同密部署,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实施,把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摆到重要位置、列入重要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该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协作,系统推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各个环节的密切协作。要结合现有的“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主动与网格化管理工作对接,充分依托网格化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优势,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三)加强督促,有序推进。制定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指标和时间进度,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强化动态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考核,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质量,提高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社会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四)广泛宣传,扩大舆论。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在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的先进经验和创新举措,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服务成效,为建设覆盖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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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

  

  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总结

  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总结范文(精选5篇)

  总结是对过去一定时期的工作、学习或思想情况进行回顾、分析,并做出客观评价的书面材料,通过它可以正确认识以往学习和工作中的优缺点,不如我们来制定一份总结吧。那么你知道总结如何写吗?下面是店铺整理的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总结范文(精选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总结范文(精选5篇)120xx年,xx乡法律服务所在敖汉旗司法局的指导下,依照年初的工作计划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共办理各类案件68件,解答法律咨询200多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件,诉讼代理1件,担任法律顾问2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现在将一年以来开展工作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抓好党建政治工作。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只有经常组织全员参加党建政治学习,才能让法律服务工作者知道党的发展历史并及时掌握最新的时事政策,从而做到立场坚定,思想过硬,更好地做到为人民服务。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20xx年按照上级对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的建设要求,xx乡法律服务所对所业务用房进行了装修改造。室外安装指示牌,室内设置便民服务台,法律服务宣传品发放处,并安装了远程法律服务电视设备等,服务硬件的设置使得法律服务更加便民。

  三、20xx年xx乡法律服务所借助申报全区一级司法所的契机,全面提高硬件设施的同时,也注重对软件质量的提升,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一是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对收案实行统一收案,统一委派。二是按照“三务公开”的要求进行制度公开。公开法律服务工作者照片和执业证,公开办案程序,公开执业纪律,公开投诉电话。三是规范档案管理,指定专人对档案进行管理。

  四、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者法律素质。为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法律业务素质教育,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学习制度。采取自学和每

  月不少于两次集体学习的方式。订阅法律报刊杂志,购置法律工具书,供执业人员学习。一是加强自学,鼓励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全国法律资格考试,参加旗司法局组织的执法资格考试。二是通过讨论案情,以案学法,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三是积极参加各种法律知识的培训,对国家新出台的方针政策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时组织学习、贯彻落实。

  五、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纪律,依法提供法律服务工作的考核。着重考察在工作中是否存在推诿扯皮、吃拿卡要,违反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办案现象。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在此基础上查找出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地制定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考核制度的执行,法律服务工作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六、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们以此为宗旨依法开展法律服务。一年来,xx乡法律服务所共提供法律咨询200余件,办理各类案件68件,其中法律援助6件,民事诉讼代理1件,调解30件,涉及金额200余万元,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常年为2家单位担任法律顾问。

  七、做好法律宣传工作,提升法律服务的群众知晓率。以12.4宪法宣传日、防火宣传、乡综合治理宣传月、安全宣传月、“法律六进”、三八妇女节等活动为抓手,大力开展一些形式新颖活泼、为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活动,同时积极创新宣传形式,使法律宣传常变常新,有声有色,深入人心。通过开办培训班、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进行法律宣传,收到了很好的功效。据统计,全年共组织专题学习4次;组织宣传骨干培训4次,100余人次;悬挂横幅20条;向群众免费发放法律宣传资料20xx余份。

  回顾一年的工作。虽然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从中看到了不足:一是有的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业务素质不强,未能达到优质服务的目的,在以后的工作中还有待提高。二是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还有待进一步扩大,让更多的群众获得良好的法律服务,达到从有事信访到有事信法转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不断

  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推进法律服务工作的全面发展,努力为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总结范文(精选5篇)220xx年,我县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重视和州局公共法律服务科的指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服务为民,提升服务质量,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全力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按照相关安排,现就20xx年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民生实事工作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为加强对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的领导,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经局党组研究,成立了“民生工作”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负责人和法法制办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为完成工作任务,确保民生实事工作落到实处,将工作任务分解到法律顾问团身上,各乡镇司法所为完成具体工作目标,建立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人人有责任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工作协调落实各级司法所借助精准扶贫迎国检、下村检查工作等有利时机,主动向当地乡(镇)党委、政府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在党政领导对法律顾问进村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的重视和支持下,确保了法律顾问进村开展法宣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成进度

  20xx年度民生项目法律援助咨询案件目标为:280(人次)。

  1、全县法律顾问进村开展法治宣传60场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0%,法律咨询服务435人次,村规民约合法性审查60份,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0%。各乡镇利用各种时机开展法律顾问进村宣讲活动。目前各乡镇已平均完成6次进村法治宣讲活动。

  2、在虫草采挖前后,由局长丁带队,组织相关部门和各乡镇法律顾问,深入全县各乡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共计10场次。

  3、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情况(包括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完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10个乡镇公共法律服

  务工作站建设,三个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和全县57个行政村的法律顾问全覆盖。

  4、法律援助工作,截止目前,提供咨询447余人次(人员,其中:案件6件,咨询435件,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59.64%。

  5、农民工劳动合同普查与体检工作落实情况:通过了解和实地查看获悉,我县依法进行登记注册的企业共368家,其中:建筑业34个,酒店业10个,其他行业324个。20xx年,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起,涉及人数40人,涉及金额共273万余元,已妥善解决处理完毕。在检查核实过程中,摸底调查农民工317人次,签订劳动合同有317份,现场提供法律咨询并进行解答40余人次。

  6、助力复工复产,扩充法律援助事项。对因疫情导致的劳动报酬支付、劳动关系解除、工伤赔付、房屋租赁等纠纷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对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军人、人民警察、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免于审查经济困难状况。对因疫致贫的劳动者、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及因疫返贫群众,与相关部门研究明确免于经济困难审查人员范围,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衔接机制。

  7、持续做好法治扶贫。进一步巩固深化法治扶贫成效,加强与同心·律师服务团分团、律师公证法律服务团分团的对接,集中力量为全县困难群众提供精准高效的法律援助。积极参与帮贫扶困。深入摸排全县脱贫不稳定户、贫困边缘户等基本信息和法律援助诉求,主动为低保人员、五保户、重度残疾人、农村特困户等帮扶对象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三、存在问题

  1、人员少、经费不足、整个民生实事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2、法律顾问还需进一步进村法治宣传力度和自身业务能力的提高。

  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总结范文(精选5篇)3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努力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效能,奋力推进甘洛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更上新台阶,现就我县20xx年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一、对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

  根据四川省司法厅和凉山州司法局《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的要求,我局组织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对已建立起来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及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一是建成了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社区矫正中心,上述两个中心均设在司法局办公楼内;中心内设有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办理5个窗口。二是充分整合资源,高效建设乡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整合司法所硬件资源和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委员会人力资源,建成8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全县28个乡镇暂未实现全覆盖。

  为进一步规范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运行,我局先后制定了《甘洛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工作方案》、《甘洛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流程》等制度和规定,并严格执行;确保了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规范化开展。自20xx年甘洛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始运行以来,共接待群众,解答法律服务咨询1336人次,受理法律援助件92件,办理公证122件,取得较为明显的社会效果。

  同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今后工作如何开展的意见及建议,为今后进一步做好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有针对性作好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州、县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具体实施要求的相关文件精神,为保障农民工工资的及时足额支付,我局及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宣传落实;工作人员深入各乡镇,就《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与各乡镇的分管领导共同学习、沟通,交流;并走访了部分施工工地,向施工工地现场的农民工了解他们与业主签订劳动合同及工资支付情况,现场宣讲《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散发相关宣传传单60余份。一是到海棠镇,了解海棠镇在使用佛山帮扶的497万元资金建设腊肉加工厂进展情况,并对施工工地上工人工资的支付情况进行了解。二是到甘洛县团结乡玛麻村了解双团路玛麻桥“危桥改造工程”中工人工资情况。三是到甘洛县瓦古录村对甘洛县田坝-团结农旅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建设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了解。

  三、日常工作开展情况

  1、完成了律师事务所的年检与考核工作

  2、为当事人提供了十一件法律援助案件,已结案十件,还有一件正在进行中。

  3、根据凉司办【20xx】15号,凉山州司法局关于开展全州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0xx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相应的考核工作。

  4、根据四川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在律师队伍中开展违规兼职等行为专项清理活动的通知》以及《凉山州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律师队伍违规兼职等行为专项清理活动的通知》精神,开展专项清理工作。

  5、为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作用,将《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凉委办发【20xx】29号)转发给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要求他们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6、为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需求,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合甘洛县律师资源,由社会律师、公职律师轮流坐班。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公共法律服务方面:1、城乡法律服务机构设置比例失调,乡镇法律服务人才严重缺乏。

  2、乡镇法律服务工作站未实现全覆盖、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未建立。

  3、部分基层干部对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意义、目的认识不足,支持力度不够;对辖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运行,思想站位不高,关心关注不够。

  4、镇乡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运行质量与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20xx年的工作计划

  一是建立健全全县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由于,目前我县正在进行

  机构改革,把28个乡镇,减为13个乡镇。我县司法局,也将根据我县的机构改革具体情况,进一步重组我县各乡镇的甘洛县公共法律服务站,并配套相关人员和设施。村级公共法律服务点的建设,还需要等到村级机构改革后,才能具体落实。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使人民群众享有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日益提升。

  二是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将低收入群体、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青少年、单亲困难母亲等特殊群体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点对象。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

  三是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服务条件;四是强化法律人才聚集,筑牢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基础。要做好做实基层公共法律服务,首先要有一大批愿意从事公共法律服务的专业人才加盟,解决好有人办事的问题。我们认为,在当下解决基层法律人才短缺的情况下,一要大力扩充基层法律服务机构数量。在乡镇改革完成后,应在改革后的乡镇普遍建立法律服务所,把那些有一定法律政策水平,办事公道正派,有志从事基层法律服务的人士收编归队。二要充分发挥现有法律专业群体优势,广泛动员公安、法院、检察、司法行政干警,行政执法人员组建“公共法律服务志愿大队”,不定期开展义务公共法律服务。

  五是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司法所统筹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宣传、基层法律服务、法律咨询等功能,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健全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加快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

  六是强化普法依法治理,着力提升基层干部法治意识和水平。经过多年的普法教育,大多数农民群众法律意识逐渐增强,已基本懂得国家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这就对基层干部提出了更高要求。必须加强学习,提高法治意识的水平。

  总之,做好做实公共法律服务是利国惠民的重要举措,只要司法行政部门坚持从大局出发,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从大局出发,抓好统筹协调,全系统上下齐心践行为民服务宗旨,法律服务执业人员牢记初心使命尽职尽责,就能有力促进全县法律服务事业良性健康发展,推进法治甘洛建设进程,不断提升社会各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

  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总结范文(精选5篇)4今年以来,镇便民服务中心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机关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充分发挥便民服务中心第一窗口、第一环境、第一形象的作用,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高效率地完成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把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成为“服务更优、效率更高、为民更便、形象更佳”的便民服务窗口。现将20xx年公共服务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突出重点

  1、认真学习上级文件,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及20xx年作风整顿相关要求,镇党委高度重视,把工作提到了党委的议事日程,形成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责任落实,分工明确的工作格局。截止12月,便民服务中心召开学习会6次,学习有关文件、机关管理以及行政效能的相关规定,业务培训会2次。并深入各村了解群众意见建议,为20xx年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2、便民服务中心坚持“依法行政、高效便民、群众满意、追求卓越”为重点。一是实施事前服务。加强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对便民服务中心的办理事项和程序进行了解、知晓。二是事中公开。凡进入便民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办理部门、办理窗口和办理人员对外公开,申报资料、审批内容和审批程序对外公开,审批时限、承诺事项以及办理时限对外公开,增强行政审批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三是事后监督。对进入便民服务中心的行政许可事项、非许可审批事项和行政服务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统一规范和加强监督管理。

  3、便民服务中心场地建设扎实推进。今年镇便民服务中心完成翻新和扩建,按上级要求实行大厅式集中办公,规范完成场地建设。便

  民服务中心设施设备齐全,有办公桌、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饮水机、等候区、导引牌等。

  4、创新服务方式,积极开展送服务。劳动保障窗口开展了“优化服务、促进发展”活动。针对劳动合同、工资协商等问题和现状进行了现场政策解答以及政策指导。

  二、改进服务手段,提高服务品位

  1、强化协调职能。利用部门集中办公的优势,发挥“便民服务中心”的协调作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

  2、完善制度,提高监控,规范内部管理。继续坚持以制度管人、引导人。对便民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制度》、《文明服务用语》、《日常行为规范》、《工作考核办法》等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和完善,从出勤、执勤、工作态度、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细化、量化,提出更加明确和严格的要求。

  3、继续加强与群众的联系,重在群众知晓率和满意率下功夫。针对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既要做好宣传解释,还要做好答疑和解决,尽最大可能做到群众知晓、群众满意。

  三、强化服务功能,完善便民服务体系

  1、便民服务中心将进一步推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服务创新,积极梳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完善便民服务体系,提升行政服务效能。

  2、优化审批流程,扩大和深化并联审批,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加强工作流程的监控,发挥政务系统的作用,加强制度的执行力,充分发挥便民服务的主观能动性,快速推动审批流程。改进现有行政服务机制,通过联办来简化审批环节,通过告知承诺的形式,来缩短审批时间,通过审批服务效率的突破来带动便民服务整体效率的提升。

  3、强化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完善便民服务体系。按照“分类设立、职责明晰、功能有效、上下衔接”的原则,不断加强对村便民服务室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制订并完善对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日常管理、监督考核等制度,进一步优化便民服务工作网络,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

  4、强化政务建设,加快推进审批。便民服务中心进一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审批、监察监控。一是加快便民服务便民服务中心电子政务信息平台建设步伐,实现便民服务中心与县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的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二是积极推进审批信息资源共享和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三是建立审批平台,加强对审批流程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全面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总的说来,一年来的工作是为新的一年打基础、调思路、谋计划,为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奠定良好的基础。

  四、20xx年工作措施

  1、加强便民服务中心窗口规范化建设,树立窗口优质服务的良好形象。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

  3、规范政务服务体系,实现标准化管理。

  4、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

  5、加强并联审批管理,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和环节。

  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总结范文(精选5篇)5在xxx镇党委政府领导下,xxx司法所全体人员始终以热忱的心和强烈的责任感始终围绕上级单位抓好中心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努力抓好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是当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当中的重点内容,社区矫正人员的情绪是否稳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辖区社会的安全稳定。xxx司法所工作人员能根据上级文件的精神和指示,积极做好这项工作,能做到“一人一档”、档案齐全,并根据每位社区矫正人员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矫正方案。要求每位社区矫正对象每周定期汇报其动向,每月到司法所进行集中学习活动,就其一个月以来的各方面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并适时的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家访,加强教育管理,做好心理辅导,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重不脱不漏,不再重新犯罪。目前,xxx司法所在册社区矫正人员22名。

  (二)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工作是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在基层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日常工作中,xxx镇调处中心工作人员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积极参与辖

  区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根据矛盾纠纷的轻重缓急把群众的矛盾纠纷像一块石头一样放在心里,不调解好,不落地。自今年以来,xxx镇共成功调处纠纷1400余起,其中达成书面协议的有120余起,调处成功率达百分之100,协议履行率达到100%。未发生因调解不当或调解不及时而使矛盾激化转为刑事案件发生,为维护xxx镇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

  (三)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工作。提供法律服务是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希望工程”,是切实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一种保障制度。自20xx以来,我共接待司法所群众来访400余次,得到了辖区群众的理解与支持。

  (四)做好日常报表上报工作。从20xx年起,基层司法所数十项业务报表我均通过网络信息平台按月、季度、年度定期进行上报,除此之外我还根据上级领导部门的要求每月上报共计10余项的各类基层民间纠纷调处统计表的电子版报表,在日常的工作中我都能按照上级司法局要求,每月根据本所实际情况,及时收集各项数据,按时上报各类报表。

篇五:基层公共法律服务

  

  基层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思考

  摘要:在政府公共职能的构成上,其中公共法律服务也是其中一个十分关键的构成部分,成为当前社会实现依法治国推动的重要措施。这些年,随着时代的进步和发展,我国各个省市和地区也十分重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设。尤其是在一些基层,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突出的价值和意义,且其已经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一项十分关键的民心工程。为此本文在观点分析上,围绕基层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问题进行了相应观点的思考和分析,促使我们能够对当前我国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构建情况,以及如何实现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善有清晰的理解和认知。

  关键词: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思考和分析

  由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公众对法律知识也有越来越高的需求度。为此,结合公众的需求,实现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构建显得十分关键且必要。通过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建立,能够充分符合基层百姓对法律知识的需求,从而促使百姓能够借助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获取到自己所需的法律服务支持。本文在观点分析的过程中,围绕当前我国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构建情况进行了相应观点的分析。

  一、当前我国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构建现状

  从现状来看,当前有越来越多的地区已经充分意识到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构建的价值和意义,也纷纷在基层进行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构建。通过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建立,能够基本满足基层群众进行法律咨询、公正以及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一系列需求。结合现状来说,我国在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构建上,主要的特点是:

  (一)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的针对性构建

  在实现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构建过程中,我国基于需求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的针对性建设,具体的对策是:

  首先是进行实体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构建。当前,越来越多省市和地区已经充分意识到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构建的价值和意义,并立足需求视角出发实现综合性法律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通过这些实体平台建设,能够基本满足基层公众的法律服务需求,为基层公众进行法律问题咨询、获取法律援助提供了必要的支撑和保障。

  其次,结合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的诉求,我国实现了相关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建设。在进行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的筹建上,各个区域严格落实好“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建设的相应标准,按照规定进行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的建设。为充分确保热线平台的效益发挥,还专门聘请专业律师以及一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到热线接听中。通过热线平台,能够为公众提供相应法律问题咨询,满足了公众对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

  第三是结合时代背景出发推动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的建设。由于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促使人们日常在进行相关信息获取上,对互联网有较高的依赖性。为进一步便捷基层公众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满足其进行法律问题咨询的需求,我国不少地区也纷纷进行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通过网络平台的作用发挥,可以促使基层公众直接通过网络就可以进行相关法律问题的咨询,获取自己所需的法律服务支持。

  (二)实现基层公共法律服务领域的不断拓展,创新服务产品

  当前,由于百姓思想认知的不断提升,人们对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也有更高的需求。在这种情况下,对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我国不少地区在进行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构建的过程中,能够充分结合当地的情况,与时俱进进行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范畴的不断拓展,并结合公众对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提出的需求进行相应服务产品的优化和创新,并借助这种方式,促使基层公共法律平台提供的服务能够更契合基层百姓对法律公共服务的需求。

  当前,我国不少地区在实现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构建上,基本上围绕律师行业为核心,同时积极引入多个行业,诸如法律援助、调解以及公正等,促使其实现协调发展。在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的提供上,能够结合社会群体的差异,实现多元化、多层次法律服务体系的构建。在服务开展上,要始终秉承人本理念,围绕基层公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不断推动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范畴的拓展,确保可以实现均等化的公共法律服务提供。对于律师业而言,不仅要做好传统诉讼业务,同时还要实现业务到相应公共管理范畴的延伸。公证处在业务开展上,要和基层政府对接,尽可能确保在公共法律服务提供上,能够切实满足基层公众对法律服务的诉求。对于法律援助而言,则要结合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不断进行服务门槛的下调,不断拓展援助的覆盖面,做到应援尽援。

  二、我国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问题和对策

  虽然我国十分重视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构建,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动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日益完善,但是在体系的规划和布局上,依然还有诸多问题存在。

  (一)我国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问题

  从问题层面来说,我国在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主要是:

  首先是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十分匮乏。当前,随着我国各个地区都十分重视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的开展,但是相关的从业人员十分匮乏。由于缺乏专业人才的支撑,致使我国在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构建上,依然还有较多的问题和不足,导致一部分群众难以真正借助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获取到所需的法律服务支持。

  其次是不具备较高的社会知晓度。当前,虽然在不少地区都已经完成了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构建,但是由于宣传力度不足,导致很多群众并不了解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在遭遇法律问题时也想不到借助平台来进行法律咨询。由于社会知晓度不足,导致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作用难以充分发挥,公众也无法通过平台及时获取到相应的法律服务和支持。

  第三是缺乏行之有效的保障服务措施。当前在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构建过程中,其中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就是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与财政保障不够等。在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提供上,更多是采取公益或是无偿服务的形式开展,这样会导致相应法律服务人员不具备较高多了服务热情。

  (二)推动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善的对策

  为不断推动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完善建设,并真正发挥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价值,针对当前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要采取科学的措施来进行问题的规避,并真正确保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价值得以更好凸显。

  首先是结合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需求,实现完善工作机制的构建。在进行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构建过程中,要全面调动各个参与方的积极性,并科学规划,针对不同参与方进行与之对应考核目标的设定,充分发挥工作机制的价值。

  其次是要落实相应的保障经费。在推动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构建的过程中,政府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作用,加大保障经费的落地。通过保障经费的下发,能够为推动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切实的经费支持,提升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构建效果。

  第三是实现相应服务供给布局的进一步优化。结合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科学进行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布局优化,充分保障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的价值凸显。

  第四是要不断提升法律服务质量、拓展服务领域。在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提供的过程中,要结合基层公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不断实现服务领域的拓展,并重视服务品质的优化。

  三、总结

  总之,构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是推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基本要求,为此必须强化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科学构建,促使其为推动我国公共法律服务提供一定的驱动力。

  参考文献

  [1]孙梦梦.安徽省S县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问题研究[D].贵州民族大学,2021.

  [2]钟安邦.新时代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研究[D].上海海洋大学,2020.

  [3]于海波.济宁市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问题与对策研究[D].新疆大学,2020.[4]徐昶,王洁,陈书笋.推进上海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路径研究——以闵行区七宝镇的实践为例[C]//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19年第10卷

  总第10卷)——上海市法学会社会治理研究会文集.2019.[5]江卫青,张向飞.关于推进上海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思考[J].上海农业科技,2014(6):2.

篇六:基层公共法律服务

  

  关于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认识与思考-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

  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2013年7月11日,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在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上提出了“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要努力争取将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法律服务体系”的要求。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滞后、法律服务资源配置不均、公益性法律服务提供不足等矛盾日益凸显。新形势和新任务迫切需要我们立足社会现实、结合工作实际、加

  强实践探索、创新体制机制,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基本法律服务权益。

  一、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时代背景和现实意义侯卫东官场笔记

  改革开放30多年来,随着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成为党的基本治国方略。法治社会的重要特征就是重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公民社会公共权益。党的十六大以来,党和国家重视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注重处理好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的关系。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立完备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七大要求注重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十七届五中全会强调必须逐步完善“符合国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已经成为构建和谐社会、保障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内容。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按照IMF2015年3月1日数据,中国人均GDP突破8280美元,国际经验表明,处于这一发展阶段,人们对各种公共服务的需求进入高速增长期。同时,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社会建设的快速推进,迫切需要稳定

  的社会环境和公正的法治环境,法律服务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和谐稳定的重要手段,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社会建设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因此“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法律服务体系”既符合发展实际,又恰逢其时,意义重大。

  (一)加快覆盖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顺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也有了新的需求,除了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领域的公共服务需求外,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也呈现日益增长的趋势。建设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成为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

  (二)加快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现代社会本质上是法治社会,经济越发展,社会越进步,法治的作用越突出。法治能为经济活动和社会管理提供一整套制度规则,将经济活动和社会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特别是法治能清晰界定各方利益,从源头上预防矛盾,在矛盾处理中,法治能够提供有效地处理机制和措施,实现定分止争。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快速转型时期,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社会矛盾纠纷随之大量产

  生,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通过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能够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提供有效的处理措施,以合法的手段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推进社会法治化进程,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快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保障人民群众法律服务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公平正义在一个社会的实现程度,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准。法律服务是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但是,由于经济社会转型以及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影响,仍存在一定规模的社会弱势群体,包括城市下岗失业人员、中低收入者、外来务工人员和农村中大量低收入农户,而客观上法律服务体系的不健全和法律服务的市场化又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他们法律权益的真正实现。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有利于使那些经济困难的群众也能享有专业的法律服务,保证其合法权益的真正实现,促进公平正义。

  (四)加快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推动司法行政创新发展的有力载体。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是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机关的期盼,更是我们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新一轮发展的难得机遇。我们应该增强责任

  意识、机遇意识,切实做到顺时而动、因机而发,率先在全国建成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开创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的新局面,在我省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内涵和特征

  (一)公共法律服务的内涵。关于公共法律服务的概念内涵,目前为止,国内没有一个明确、权威的表述。参照公共服务的概念内涵来理解,我们认为,公共法律服务是指在政府主导下,以实现公民的基本法律服务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满足社会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向公众提供公共法律事务帮助的服务过程。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是指以各级政府为主体建立的,以保障公民基本法律服务权益、满足公民基本法律服务需求为目的的一整套组织和制度体系的总称。其内容主要包括:由谁来提供公共法律服务、提供什么样的公共法律服务、怎样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如何对服务过程实施保障和监管等基本内容。

  (二)公共法律服务的特征。基于对公共法律服务内涵的认识,我认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特征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公共性。一是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发展公共法律服务事业,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政府要起主导作用;二是服务对象的全体性。即不管城市农村,不管男女老幼以及贫富贵贱,都应该平等地享有公共法律服务。

  2、公益性。公益性是公共法律服务的本质特征,其基本特征是让广大公民获得利益而不谋求回报,公益服务是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体现。公共法律服务既是法律服务的一个组成部分,又是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职能,其与一般法律服务的主要区别在于非营利性,即不以盈利为目的,注重追求法律服务的社会功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应坚持公共法律服务的公益性质,通过合理配置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公平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以保证不同地区、不同群体的人们享有大致相等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

  3、均等性。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必须注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应该注重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均等性:一要充分保障人民群众享有基本相等的公共法律服务权利;二是政府要提供足够的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满足需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长远目标,也是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价值追求,需

  要逐步实现。

  三、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以郯城县为例

  2014年以来,郯城县积极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部署,因地制宜,多措并举,通过制定实施意见,成立领导小组,细化推进方案,分解落实责任,明确时序进度,注重推进实效。目前,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建设已初见成效:

  (一)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已常态化运行。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投资500余万元的郯城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于2016年8月正式成立并对外开展法律服务。中心按照“一站式组合、多窗口服务”的理念,采取整合资源、整体迁入的方式,通过设置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社区矫正等服务窗口,将中心打造成“一个大门进来,集中受理、分头办理,一揽子解决问题”的横向贯通式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平台,受到省、市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目前,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已成为承载全县常态化、便捷式、高效能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

  (二)乡镇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已全面建成。依托司法

  所,全县14个乡镇(街道)全部挂牌成立了公共法律服务站,通过进一步开展“双结对”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统筹推进律师所、法律服务所与司法所的“结对共建”,即将全县4家律师事务所、10家法律服务所合理分配,分别与14个司法所对接,由司法所提供办公场所,结对的律师事务所作为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的法律顾问单位,每月指派专职律师负责指导站点工作人员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并承担公共法律服务站疑难、复杂、群体性法律事项的处理等。

  (三)城乡村居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全覆盖已初步完成。依托村居(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在43个村居(社区)设立了法律服务工作室。为进一步推动律师资源下沉,去年5月以来县司法局与县委组织部门在73个社区联合开展了选配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第一书记挂职村法律顾问活动,律师主动与社区对接,为居民提供“零距离”法律服务和法律咨询,并从村(社区)调解员、大学生村官、村(社区)综治社工中选聘129名公共法律服务联络员,负责村居(社区)法律服务站点服务的宣传、引导和联络工作。通过实践,法律服务联络员、社区法律顾问不仅缓解了郯城县法律服务人员不足的问题,而且使公共法律服务触角延伸到了最基层,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基本覆盖。

  四、当前郯城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从郯城县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两年来的实践来看,虽然效果初步显现,但也存在下列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

  (一)思想认识不足,工作推进不力。郯城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开展以来,在一些乡镇(街道)推进困难,与党政主要领导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支持不力有直接关系。虽然中央、省、市相继下发文件要求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并把此项工作纳入地方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但一些乡镇(街道)领导在研究此项工作时,不愿投入购买服务经费,认为此项工作是基础性、长期性工作,取得成效慢,不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个别领导甚至认为这项工作是司法行政机关的自身事务,片面理解为政府花钱聘请法律顾问是花冤枉钱,还习惯于用过去传统的治理模式来开展工作,不习惯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处理事务。

  (二)经费投入不足,工作开展不平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载体是在县、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三级服务网络平台,县一级设立法律服务中心,由县财政投入予以保障,乡镇(街道)设立法律服务工作站、村居(社区)设立

  法律服务工作室,由乡镇(街道)投入经费予以保障,但由于郯城县除极少数村集体经济实力较强可投入一定保障经费外,大部分村居(社区)并没有足够的经费来源用于购买法律服务,导致镇、村两级法律服务站(室)的设立和工作开展无法持续保障。

  (三)农村法律服务资源不足,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经费投入困难,法律服务人才匮乏的尴尬,是农村地区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面临最紧迫、最关键、最核心的问题。偏远乡镇地区法律服务人才紧缺是一个普遍性的问题。郯城县现有执业律师27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59名,法律服务资源严重不足,加上农村基层政府购买服务的财力有限,经费保障不到位,使得法律服务人才更不愿到农村地区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绝大多数都集中在城市中心。在“双结对”活动时,大多数律师事务所均不愿与基层站、室签订服务合同,主要原因就是路途遥远,经费保障太低。二是基层站、室工作人员与执业律师相比自身法律业务知识不强,有时工作开展起来捉襟见肘,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调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援助等质量不高,效果欠佳。

  五、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对策建议

  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必须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立足法律服务行业建设现状,针对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薄弱环节和工作盲区,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布局合理、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加以推进。

  (一)加强规划,明确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目标。一要明确思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统筹法律服务行业协调发展,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社会和谐稳定和保障群众法律服务权益为根本目标,以构建政府与社会的互动体系、加强农村和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强化重点人群的法律服务保障、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监督管理机制为主要内容,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为基本路径,积极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二要制定规划。研究制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中长期建设规划,明确构建思路、发展目标、阶段性任务以及保障措施等,通过顶层设计,推动科学有序发展。三要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一同督促检查。四要探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地方立法。结合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需要,探讨出台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以立法的形式对公共法律服务机构、人员、经费、权利义务、运作机制、工作范围等,作出明确的法律规

  11定,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法可依。

  (二)强化保障,完善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多元化经费投入机制。公共法律服务涉及面广,提供服务的方式多样,必须有可靠的保障作后盾。建立以政府资金主导、社会投入协同、公益捐赠辅助的经费保障体系,按照《国务院关于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要求,重点推动各级政府建立与财力增长相匹配、同公共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的政府购买力度,让更多的法律服务进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积极推动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经费中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专项经费,探索建立省级财政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尤其是县级政府的转移支付和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扶持和促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均衡发展。大胆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鼓励社会组织和市场主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广泛筹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投入公共法律服务事业。

  (三)壮大队伍,奠定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人才基础。建设一支一定规模、较高素质的公共法律服务队伍,是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关键。一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人才的引进。公开向社会招录有志于公共法律服务事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从事公共法律服务工

  12作,鼓励高校法律专业毕业生到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社区(村居)法律服务室工作。二是发展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可通过与高校共建实习基地、与高校公益法律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等方式,招募、培养志愿者参与公共法律服务活动。三是落实待遇。对专职公共法律服务人员,应按规定落实待遇报酬,以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对社会法律服务人员,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落实办理公共法律服务案件的报酬,调动其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的积极性。四是加强培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队伍素质。

  (四)强化监督,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绩效评价和监督机制。要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有关指标,特别是县、乡镇(街道)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情况,纳入对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中,纳入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体系中,引导和促进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同时,明确职责,统筹协调。建立起由政府牵头,司法行政机关具体实施,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构建机制。

  (五)合理布局,建立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多元主体。一是加强县(市、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坚持“专业性、公益性、便民性”的性质和“法律服务咨

  13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的功能定位,突出“内部职能融合”和“横向联动拓展”两个重点,提升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在为广大群众提供“窗口化”、“一站式”法律服务的同时,将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成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要素集成、部门联动”的公共法律服务综合“枢纽”和指挥协调平台。二是加强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在深入推进基层司法所建设、增强司法所依法履职能力的基础上,以基层司法所为依托,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整合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职能,集成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等要素,把公共法律服务延伸到乡镇和街道。三是加强村居(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窗口)建设。在村居(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机制的基础上,依托各地村居(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点(窗口),定期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蹲点上门,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纠纷调解、法律援助事项受理等公共法律服务。四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专线建设。通过扩大装机容量、增设服务项目等,把“148”法律咨询专线建设成为“公共法律服务专线”,接受群众法律咨询,疏导群众情绪,指导群众依法解决利益诉求,受理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建议和投诉。五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电子网络平台建设。注重引入“互联网+”思维,打造法律服务的O2O新模式,以司法局门户网为中枢,整合本系统各

  14类行业资源,链接各法律服务机构网站,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电子网络平台,为人民群众提供及时便利的网上法律服务。同时研发掌上APP,组建新媒体矩阵,打造客服式的导医服务,即通过一站式咨询,用亲民客服的方式,提供综合性线上法律咨询服务,群众可以在线申请远程视频调解、远程会见预约,自主选择调解员,准确查询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信息,实现“面对面”法律服务。六是深入开展“法律顾问进社区”工作。在搭建平台的基础上,组织全县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面向社区和乡村,扎实开展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矛盾纠纷调解及依法治理等服务,创新新形式下服务群众工作的新载体,全面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使法律服务真正成为地方政府的公共产品,让城乡居民共享方便快捷、优质免费的基本法律服务。

  15

篇七:基层公共法律服务

  

  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加快推进“法治”建设为契机,坚持把服务民生、保障权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依托现有法律服务资源,不断拓展服务平台,延伸服务触角,切实建立起符合实际、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力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为人民群众提供公益性、均等性、普惠性、便利性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发挥司法行政部门应有的作用。

  二、主要任务

  建立覆盖城乡一体的便民利民法律服务体系。根据全县现有法律服务资源,在坚持引导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司法鉴定中心等优秀法律服务机构基础上,重点解决农村基层法律服务资源严重不足问题。具体措施包括要求法律服务机构入驻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乡镇司法所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站,在村(社区)依托319个“百姓说事点”、28个法律服务窗口设法律服务联系点,设置法律服务联络员,开展法律服务。同时,各律师事务所要加强与乡镇、社区(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对接工作,定期在服务窗口坐班服务,要求每名律师每年参与公共法律服务时间不少于7天;公证处和司法鉴定中心每年到基层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不少于4次。整合人民调解、法治宣传、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职能,集成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等要素,把公共法律服务延伸到乡镇、村(社区)。建立城乡一体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体系。积极推动人民调解有序融入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将专业法律服务与民间纠纷调处有机融合,实现前台窗口服务,后台综合调处,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成效。形成以县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人民调解专家库

  为龙头,乡镇、社区(村)、各企事业单位调委会为辅助,广大人民调解员为触角的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规范化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络体系。加强“百姓说事点”工作,依托各“百姓说事点”延伸人民调解触角,真正发挥社情民意“零盲点”、矛盾纠纷“零激化”、民生服务“零距离”、关爱帮扶“零缺失”的五个功能作用。加强调解组织建设,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发展,重点建立一支专职调解员队伍,培育一批明星调解工作室,成立巡回调解团队,定期组织开展巡调指导工作,直接主持或参与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提高人民调解社会影响力,努力形成独具地方特色的人民调解工作格局。建立城乡一体的法制宣传服务体系。将法治宣传教育职能融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发挥县、乡(镇)、村(社区)各类平台综合法律资源,深入开展“三级联治联创”模式,大力开展以依法治县创建为龙头,以依法治乡(镇)创建为支撑,以依法治村(社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法治建设示范校、诚信守法企业等行业创建为基础的“三级联治联创”创建模式。建立由县普法办牵头,各乡镇、单位(部门)普法办为抓手,村(社区)百姓说事点为依托的法治宣传教育队伍网。加强基层法治阵地建设,建立健全各类媒体参与公益普法工作机制,开通“司法”微信公众平台、建立“普法超市”,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表演和法治宣传活动,不断提升法治宣传的吸引力和法治文化的感染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引导城乡居民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完善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组织全县45个执法单位,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原则,开展以案释法活动,依托《以案释法》栏目,定期讲授法律知识,不断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运用法治思维的能力。组织县普法讲师团深入机关单位、企业、学校、军营等部门开展法律知识讲座。组织全县普法志愿者、普法小分队、法律明白人走上街道、走进村(社区)开展特色普法宣传;坚持推进分类普法。全面推进“法律六进”活动,督导各乡镇、各部

  门建立健全学法用法制度。积极开展特色普法。指导各有关部门要以“菜单式”、“案例式”普法等形式,对于百姓关注度比较高的社会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和需求,编制“普法菜单”、印制特色普法材料,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法律讲座、普法宣传活动。建立城乡一体的法律援助体系。法律援助全面进驻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全县“城镇半小时、农村1小时、偏僻地区2小时的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应急服务圈”。明确各级平台履行法律援助职责任务,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有权直接受理、接受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和监督部分免予经济审查法律援助案件,并根据工作实际和职权下放情况,逐步扩大法律援助受理指派范围;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根据职责规定实现“应援尽援”,并指导基层工作。县法律援助中心实行对全县法律援助申请范围和标准的动态调整,不断扩大法律援助惠及面。深化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积极实行上门办理、预约办理工作方式,加强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充分利用“12348”热线为困难群众解答咨询,推行延时服务、错时服务、预约服务,扩大法律援助社会效益。建立城乡一体的法律顾问体系。进一步推进政府、企事业单位、各行业和乡村法律顾问工作,努力实现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目标。推动法律服务资源下沉,建立法律服务工作者蹲点长效机制,通过政府购买与法律服务机构公益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向乡(镇)、村(社区)选派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村民提供全面的法律咨询和顾问服务,切实解决基层法律服务资源不足的问题。鼓励律师开展法律援助,要求每名社会律师平均每年办理两件法律援助案件,将律师办理援助案件完成情况纳入每年注册前考核工作。实施律师驻公共法律服务站措施,律师分片包干制度,推行“一社区一村一律师”全覆盖,将律师姓名、执业证号、服务范围、联系方式等信息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站进行公示,为群众提供零距离法律服务。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引导律师积极服务地方企业,优化服务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帮助中小企业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大力拓展民生领域法律服

  务,仔细办理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事务,推动解决好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构建律师依法执业保障机制。健全完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管理制度,加强行业规范,加强执业监督检查,促进律师依法诚信执业,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城乡一体的公证法律服务体系。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站、法律服务联系点搭建基层公证法律服务联系桥梁,建立便民惠民长效机制,深入基层开展公证法律服务。引领公证服务向基层延伸,实现公证服务对城乡居民的全覆盖。创建“群众满意的服务窗口”。以服务群众、方便群众、满足群众为目标,完善便民措施,畅通服务通道,缩短办证期限,提高办证效率。让基层群众随时、随地、足不出户、足不出村就能进行公证法律咨询。开展巡回办证、蹲点办证,组织公证人员定期或不定期深入乡镇、村(社区)开展公证咨询和业务办理,为广大基层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精细的公证法律服务。健全完善公证法律援助机制,为弱势群体服务好,做到能援尽援,真正使弱势群体都能立马得到公证法律帮助和法律救助。推动公证服务积极介入教育、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服务、医疗卫生、住房、文化体育、残疾人特殊服务等各个领域,为推进民生工程建设,维护和实现各项民生权益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建立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体系。建立覆盖全面的特殊人群管理服务网络体系和工作机制,实现特殊人群管理服务现代化、规范化。健全完善监管教育改造联动体系和应急处置联动工作机制,整合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构建监管安全“大防范体系”保障刑罚执行;加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在调查评估、交付接收、管理教育、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环节上依法实施,努力实现“无缝衔接”和“无缝监管”;建立健全乡镇社区矫正组织机构,推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司法所具体执行、村(居)基层组织和社会志愿者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格局,扩大社区矫正工作覆盖面。建立

  科学的信息化管控平台,实现特殊人群信息网上录入、流程网上管理、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违规违法犯罪。发挥特殊人群管理牵头单位职责,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调互动,齐心协力做好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促进社会治理水平的全面提高。建立城乡一体的安置帮教工作体系。建立城乡一体的安置帮教工作体系。通过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平台对籍服刑人员做好核查、回执工作,实现衔接向前延伸;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后,作为“属地管理”的乡镇、街道严格履行报到、登记、建档立卡等一般性安帮程序,对符合“必接必送”条件的服刑人员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必接必送”制度,有对于性地落实安帮措施,实现衔接无缝化。开展就业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加强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安置帮教工作的协调、指导、督查和管理工作,主动协调、联合有关部门建立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帮扶机制,切实为回归人员提供职业培训、就业指导、职业介绍、专场招聘等就业服务。安置帮教组织不仅要继续坚持一帮一、多帮一等帮教形式,而且要探索开展诸如心理帮教(心语室)、环境帮教、兴趣帮教等活动,充分利用好我局现有的心理咨询网络,促进刑满释放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建立城乡一体的社区戒毒工作体系。抓好社区戒毒人员的无缝对接。各社区戒毒工作站与辖区派出所、村委(社区)建立了对社区戒毒人员无缝对接机制。将公安机关处理的戒毒人员第一时间进行接管,并将其档案录入社区戒毒管理平台,纳入社区戒毒网络平台管理体系。在对社区戒毒人员管理期间充分发挥社区戒毒帮扶小组的作用,创新实施“7+1”帮扶模式,由社区戒毒工作站成员、社区(村)书记、社区民警、吸毒人员家属、社区医院医生、成员单位联合对1名社区戒毒人员,对其进行法律法规宣教、思想评估、家访谈话、尿液检查等帮扶工作。社区戒毒工作站每月对戒毒人员进行一次电话访谈,每两个月要求一次报到面谈,每季度进行一次深入家访,每半年开展一次集体辅导,每年开展一次综合评估。实现社区戒毒人员的有效监管,确保社区戒毒工作的有序推进。有效实现人性化社区戒

  毒工作理念,以开展社区戒毒心理咨询工作为契机,精心打造高标准心理咨询、心理诊断、心理干预、心理治疗的权威平台。

  三、工作要求

  明确任务分工。县司法局成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小组,建立考评机制,制定考评指标和考评办法。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督查指导,掌握工作动态,组织和引导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以群众满意度来检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成效。抓好协调配合。司法局机关各业务科室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做到各项具体工作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各乡镇司法所要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安排部署。加强推广工作。对各司法所的工作成效进行总结,宣传好的经验做法,由点及面,不断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引向深入。注重宣传引导。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宣传。广泛宣传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意义,立马报道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大力宣扬公共法律服务先进典型。结合各种主题活动和创建活动,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为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最后笔者非常感谢您浏览本资料,您在购买之前请仔细查看预览,限于笔者个人水平以及文化素养,如有不足之处请您谅解,谢谢。

篇八:基层公共法律服务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方案

  在创城工作开展之机,为建立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结合市司法局住建国路街道中沟一村工作实际,在建立中沟一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基础上,开展集中公共法律服务日律师坐班服务工作。下面是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方案,欢迎参考阅读!

  篇一:法律服务所管理工作方案

  依据新司发{20xx}8号,新城区司法局20xx年度公正律师法律管理工作支配,自强路司法所结合地区实际,对20xx年自强路法律服务所管理制订支配,以深化学习实践科学进展观活动为载体,以强化服务意识、创新管理途径为手段,充分发挥自强路法律服务工作在促进进展,维护稳定中的职能作用,为创建平安新城、平安自强供应有效的法律服务保障。详细目标及措施如下:

  1、实行多种措施,开展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训练活动,不断提高自强路法律服务人员的综合素养。

  主要措施:一是指导督促自强路法律服务所组织全体人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并乐观参与区局、街道司法所组织的培训。二是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培训方案,丰富培训内容,定期组织人员参与各种政治业务培训活动。

  工作要求:自强路法律服务所要保证学习时间,乐观开展学习活动,组织人员,参与各级培训活动。通过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全体人员的政治理论、职业道德和业务力量。

  2、严格审查程序,以年检注册工作为契机,开展对自强路法律服务所规范整顿工作。

  主要措施:一是依据区司法局年检方案,自强路法律服务所要仔细填写有关资料,进行自查;二是协作区局检查组,对自强路法律服务所进行检查;三是严格审核年检材料,准时上报有关材料。

  工作要求:自强路法律服务所仔细根据区局年检工作通知,开展自查活动,仔细填报各项资料,按时上报。保证顺当通过年检。自强路司法所将对自查状况进行检查规范。

  3、发挥管理职能,乐观开展依法执业检查,规范自强路法律服务所工作,维护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主要措施:自强路司法所每月对自强路法律服务所检查一次,并记录。针对发觉的问题准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自强路法律服务所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并监督各项制度严格执行,防止冲突激化,准时处

  理当事人对法律服务及法律工作者的投诉、申诉,防止冲突激化,依法维护当事人和法律服务所的合法权益。

  工作要求:司法所坚持对法律服务所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和问题处理工作,法律服务所要协作检查,对检查中通报的问题准时进行改正。

  4、发挥指导作用,引导自强路法律服务所乐观拓展法律服务,努力维护社会公正正义。

  主要措施:一是坚持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引导法律工作者通过供应法律服务,切实维护被告人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引导当事人依法妥当处理各种利益纠纷,防止冲突激化;二是监督引导自强路法律服务所开展法律救济工作,对应当救济的对象,准时救济,不符合救济条件的,依据状况进行适当的减免费用。

  工作要求:自强路法律服务所要坚持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并乐观拓展案源,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为和谐新城建设供应法律服务。

  篇二:法律服务工作方案范文

  鉴于项目现状,律师供应项目法律服务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即签约前的审查阶段、合同谈判签约阶段、签约后的完善阶段。

  签约前的审查阶段:自20xx年6月28日至7月7日(十天),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审查托付人供应的项目各种文件、资料;查证项目转让的合法性、真实性、可行性;收集项目转让所涉相关法律文件;查证与项目相关的背景资料等。

  合同谈判签约阶段:自20xx年7月10日至20日(十天)。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依据前期审查阶段的状况,进一步向项目所涉相关部门了解信息、并进行洽商,针对性地提出我方要求;就合同草稿进行法律审查、修改,并与对方进行谈判,以完成最终签订合同的目的。

  签约后的完善阶段:依据托付人的意愿,自行选择是否需要该阶段的法律服务,该阶段自合同签订后至托付人依法取得港口岸线使用批准文件、港口土地使用手续、港口经营许可及工商登记等依法开展港口经营的合法证照为止,时间是合同签订后的半年时间。

  篇三:金湖县20xx年度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方案

  一、工作举措

  (一)依据省厅、市局的工作部署乐观开展争创规范化法律服务所活动,努力提升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整体形象。

  (二)加强队伍培训训练力度,严格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改善

  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促进行风根本好转。

  (三)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准时订正违反制度和违纪现象。

  (四)加大查处力度,发觉问题准时查处。

  (五)充分发挥协会职能作用,完善协会自律管理机制。

  (六)加大法律服务所的硬件建设和软件管理力度,努力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二、工作方案

  (一)1—2月份,召开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会议(可与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合并召开)总结上一年度工作,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部署下年度工作。

  (二)3—4月份,完成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检注册工作。

  (三)5月份,开展全县基层法律服务训练整顿工作。

  (四)6月份,全县法律服务所档案卷宗沟通观摩活动。

  (五)7月份,召开金湖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理事会。

  (六)8—9月份,协会活动。

  (七)10—11月份,协作司法所完善各项年度创建工作,迎接省市各项工作检查。

  (八)12月份,总结年度工作。

  篇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方案

  20xx年,我们老洲乡法律服务所将在县司法局和乡党委、政府的顽强、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六大五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工作的指南,脚踏实地、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制造性开展工作,从而不断开拓法律服务工作新局面。

  1、以开展建设学习型城镇的活动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提高服务质量,拓宽服务领域。

  2、在县普法办的统一指导下,细心组织,周密支配,编制当年的普法方案,并拟将在6月、11月份举办两期全乡法律骨干培训班。启动好“五五”普法的相关工作。

  3、强化冲突纠纷大排查调处工作,以“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抓早、抓小、抓苗头”为总原则,帮助指导做好我乡冲突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一步细化各项规章制度;充实和调整乡、村、组、户四级冲突纠纷调解网络。

  4、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新领域。20xx年,方案担当常年法律顾问12家,诉讼代理12件,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24件,确保各类纠纷得以准时的规范化调解。开展见证业务15件,对全乡符合法律救济的案件当事人供应免费服务至少2件,帮助开展司法行政工作,确保基层司法规范化建设。

  5、加强全所人员的政治业务素养训练,坚持学习日制度,定期召开所务会议、重大疑难案件争论会议,深化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并且通过培训、自学、请学等多种方法提高自身素养。

  6、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果,为老洲乡社会稳定,经济进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方案]

  法律服务方案

  第一个月

  了解状况

  主要了解顾问单位的基本状况,包括公司历史(成长史、以往的失败案例和胜利阅历),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管理架构,部门结构,业务流程等。

  第二、三两个月

  着重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经深化了解公司状况,提出改进公司内部管理、掌握的建议;对历史遗留问题加以梳理,重点解决突出的法律问题;保证公司的运营畅通。

  第四、五两个月

  规范各类合同文本

  收集公司各类合同文本(包括劳动合同,业务合同等)。针对收集到的合同文本,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状况,从法律的专业角度进行分析讨论,规范合同的各项要件,对原合同中欠缺之处加以修改和审定;帮助制定标准的合同文本。

  第六个月

  中期总结

  针对公司六个月来的实际运营加以分析、讨论,并与顾问单位进行深化探讨,提交一份工作报告,总结法律顾问工作及公司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处理建议。同时对服务模式以及实施方案作相应的调整。

  第七个月

  劳资法律培训

  针对公司的劳资问题,结合公司的实际劳资纠纷,委派我所资深劳动法专业律师,深化剖析相关法律;指导公司相关人员把握签订劳动合同的相关技巧。

  第八、九两个月

  帮助完善规章制度

  通过对公司总体架构运行状况的熟识,找出其中的弊端,寻求完善的方案,充分调动公司各单元的活力;补充完善公司的规章制度,制定切实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寻求公司效益化。

  第十个月

  一线人员法律培训

  对顾问单位的一线工作人员进行免费的业务法律培训,针对公司不同的状况委派相应的具备施教才能和拥有施教背景的专业律师担

  纲,从整体上提高公司员工的法律素养和意识。

  第十一个月

  税务建议

  针对公司在税收交纳、代扣代缴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指派我所税法方面的专业律师,为公司讲解、透析如何合法纳税,如何限度地取得税收优待,达到合法节税的目的。

  第十二个月

  年终总结

  综合评价

  回顾整年度的服务状况,由顾问单位对服务质量和工作方法作出综合评价;同时就顾问单位的现状提出专业的整体评估报告。与顾问单位协商制订下年度的服务方案,签订下年度法律顾问的续约合同。

  以上工作进度可以依据顾问单位的实际需要进行适当调整。一、努力建立一支与我市经济社会进展相适应的法律人才队伍

  一是法律服务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在目前全市9家律师事务所、87名执业律师的基础上,争取年内引进优秀律师事务所来太设立分所3家,引导各所引进新律师10名以上;二是法律服务人才队伍素养不断提高。律师本科学历拥有率达到90%以上,硕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拥有率达到10%以上。35周岁以下青年律师占比上升,逐步形成老中青律师梯队结构。三是法律服务人才队伍专业化程度不断增加。

  建立起与我市经济进展相匹配的专业法律服务人才队伍。

  二、加快推动法律服务人才引进工程

  1.建立开放多元的引才机制。通过推介会等形式,宣扬法律市场环境、各项政策措施,吸引各地优秀律师来太执业;鼓舞与支持律师事务所录用法律本科以上(或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做好人才储备;通过引进其他地区优秀律师事务所来太开设分所,带动律师人才的输入,逐步建立开放、多元的律师人才引进渠道,大力优化律师队伍结构,从根本上提高法律服务队伍的整体素养。

  2.乐观吸引法律专业骨干人才。对于在国(境)内外获得博士学位,在太申请执业的专职律师,根据《关于加强律师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有关规定,予以嘉奖。

  3.建立与周边地区的接轨机制。加强与上海等周边地区沟通合作。实行形式多样的合作方式主动接轨,与周边知名高校和名牌律师事务所建立更为紧密的联系,派出和引进更多的骨干律师开展互动沟通,以培育更多的开放型、国际性人才。

  三、全面加强法律服务人才培育工作

  1.创新人才培育机制。逐步创设促使中青年优秀律师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和环境。建立和完善合理的人才引进机制、有效的培训训练机制、规范的约束机制、优越的动力机制,制造条件,加快律师人才队伍专业化进展。建立健全优秀律师人才嘉奖制度,对获得有关称号的优秀律师、律师人才根据有关政策文件规定落实补助和嘉奖。

  2.加强人才梯队建设。以中青年律师人才培育为重点,形成以实习

  律师、青年律师以及省市知名、优秀律师为层级的人才梯队,加大对青年律师的扶持力度。鼓舞律师事务所加强青年律师和实习律师的汲取培育,对于成果突出的律师事务所根据《关于加强律师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规定实行四优先一加分政策;加大对青年律师的扶持力度,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青年律师公益岗位,对青年律师办理救济案件的实行政策倾斜,办理公益性事务的根据《市法律服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方法(试行)》规定的标准实行工作补助。

  3.强化业务培训工作。严格根据《司法部关于加强律师培训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类集中培训课时每年不少于40课时;乐观选派优秀青年律师到国内外学习培训,提高律师从事国际法律事务的力量和水平;完善律师事务所内部业务培训制度,鼓舞和支持律师人才乐观参加专业学习,建立定期沟通、相互学习和传帮带的机制。注意队伍学历训练,鼓舞律师攻读硕士以上学位或第二学历,支持有条件的律师走出国门赴国外攻读硕士以上学位。对符合市有关学历(学位)学习深造资助政策的律师人才,按有关政策文件规定赐予资助和嘉奖。支持律师协会每年组织骨干律师和主任赴律师业发达地区参观取经,拓宽视野,学习先进阅历。

  四、不断加大全市法律服务机构建设力度

  1.实施强所战略。大力进展执业律师15人以上的中型所,逐步进展执业律师30人以上的大型所。对管理规范、连续3年没有被投诉或被投诉经查不属实,无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执业律师在15人以上或在专业化、国际化进展方面有突出业绩的律师事务所,同样实行四

  优先一加分政策。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加强律师事务所建设,力争2年内有1家律师事务所达到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标准。对达到省优标准的律师事务所,在财税扶持资金中予以嘉奖。

  2.加大引进扶持。引进优秀律师事务所在太设立分所,对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的外省区市律师事务所在太设立分所的,按有关政策文件规定进行嘉奖。

  3.扩大社会影响。通过发布年度公告、在重点媒体开设专栏、定期开办推介沟通会等形式,对管理规范、竞争力较强的律师事务所进行重点宣扬,引导律师事务所树立品牌意识、团队意识和进展意识,着力打造服务品牌,不断开拓培育市场,努力构筑精英团队,乐观谋划进展蓝图,提高律师行业社会影响力。

  五、全面优化法律执业保障和环境

  1.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律师队伍的思想训练、政治训练,培育律师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训练,每年律师协会应举办一次律师职业道德讲堂,加强对违规律师的惩戒力度,建立完善律师诚信档案,每年对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进行诚信质量评估,并发布诚信质量评估指数;加强律师文化建设,不断提升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水平。仔细做好律师党员训练管理和进展党员工作,以律师党员为重点,乐观推行律师党员挂牌上岗制度。建立健全律师行业反腐倡廉制度,着力构建律师党员廉洁从业的监督约束机制,切实加强对律师党员执业活动的监督。

  2.优化执业环境。乐观推举律师参政议政,参加社会事务,提升律

  师的社会地位,树立律师整体行业形象。确立大维权思路,针对律师执业风险问题,讨论和制定防范性政策及措施,畅通维权案件的受理途径,准时介入维权个案,训练律师进一步增加执业风险防范意识,以提高自我爱护力量。

  3.改善服务工作。坚固树立服务意识,切实加大对律师人才培育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税务、工商等部门定期联系、协调与沟通,逐步建立协调与沟通机制,不断规范、净化法律服务市场;关怀律师人才的生活,关心解决住房、就医、子女入学等实际困难,解除其后顾之忧,在全社会营造关怀和爱惜律师人才的良好氛围。

  4.强化执业保障。加强对律师人才的引导和开发资金的筹措管理。对法律服务业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律师行业规范进展的意见(试行)》的规定,实行财税扶持政策,并根据市司法局《市法律服务行业财税扶持资金使用管理方法(试行)》,依据年度诚信质量指数评估结果,进行嘉奖与返还;建立律师人才动态管理制度,律师协会建立律师人才档案,各律师事务所做好各类日常考核,司法行政部门进行定期考核,严厉

  处理违规现象,不合格者不享受各项补贴及优待政策,切实做好规范引导。建立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多元投入体制,最大限度发挥人才资金的使用效益。

  为进一步规范我所从业人员执业行为,拓展我所法律服务案源,为加快竹管垅社会民主法制化建设进程,促进经济进展和社会稳定供应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依据县局精神,制订本方案。

  一、仔细贯彻落实内部管理各项制度

  1、仔细落实政治业务学习、内强素养

  把政治理论学问、所务管理各项制度、法律服务工作管理方法、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等纳入年度政治理论学习方案,依据政治理论学习方案支配,坚持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的政治业务学习。通过学习,使全所人员不断提高政治业务学问水平,增加政治责任感和敏锐性,在依法开展执业活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乐观主动地协作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开展,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2、仔细开展疑难案件争论,促进内部学习和沟通

  对疑难案件实行集体争论制度是集思广益,提高办案质量的有效途径。在对疑难案件的争论过程中,不同意见的沟通和辩证,不仅可以找到解决案件的精确

  依据和最佳途径,更重要的是不断增进全所人员对法律学问的理解和运用,同时,也为大家在今后办理同类案件中积累珍贵的阅历,以更好地为社会服务。

  3、坚持仔细贯彻执行统一受案、统一委派等各项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和档案管理,严厉

  查处各类违纪行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集中训练整顿工作成效。

  二、扩大监督渠道。规范服务行为,树立良好的执业形象

  在门前开拓法律服务业务公开栏,对业务范围、执业纪律、责任追究承诺等公开公示,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公开收费标准和办案程序。以制度的公开,扩大监督渠道和监督力度,促使从业人员自觉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的监督,时刻警示从业人员规范行为,依法执业,竭诚为社会服务,以高质量、高效率的服务力量,树立良好的执业形象。

  三、以法制宣扬询问活动的开展促进业务量的提升

  擅长抓住有利时机,如3.15维权日、12.4全国法制宣扬日,以及平常协作司法所深化基层开展的法制宣扬训练活动,实行如以案释法、法律询问等多种形式,向广阔群众宣扬基层法律服务在改革、进展、稳定和维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中的职能作用,在指导广阔干部群众学习、理解法律学问的同时,留意引导群众走依法维权之路,正确处理生产、生活、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纠纷。通过宣扬,不仅可以依法化解基层冲突纠纷,促进社会秩序稳定,邻里团结和谐,更重要的是开拓案源,提高业务量,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

  四、以整肃内务为抓手,促进所务管理规范化

  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明确特地负责人员,严格统一收案、登记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和档案管理力度。对业务工作实行分类登记,做到账目往来清晰,收案登记明晰,卷宗内页排列有序、内容完整,促进所务管理的规范化。

  通过各项制度的健全落实,力争在完成法律服务所主任质量化管理责任目标的基础上有所突破。

  周方案就是以周为单位,通过事先规划和运用肯定的技巧、方法与工具实现对时间的敏捷以及有效运用,从而实现个人或组织的既定目标。其属于时间管理的范畴。以下是我为大家预备的《法律服务周工作方案报告》,供您借鉴。

  【篇一】

  一、努力建立一支与我市经济社会进展相适应的法律人才队伍

  一是法律服务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在目前全市9家律师事务所、87名执业律师的基础上,争取年内引进优秀律师事务所来太设立分所3家,引导各所引进新律师10名以上;二是法律服务人才队伍素养不断提高。律师本科学历拥有率达到90%以上,硕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拥有率达到10%以上。35周岁以下青年律师占比上升,逐步

  形成老中青律师梯队结构。三是法律服务人才队伍专业化程度不断增加。建立起与我市经济进展相匹配的专业法律服务人才队伍。

  二、加快推动法律服务人才引进工程

  1.建立开放多元的引才机制。通过推介会等形式,宣扬法律市场环境、各项政策措施,吸引各地优秀律师来太执业;鼓舞与支持律师事务所录用法律本科以上(或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做好人才储备;通过引进其他地区优秀律师事务所来太开设分所,带动律师人才的输入,逐步建立开放、多元的律师人才引进渠道,大力优化律师队伍结构,从根本上提高法律服务队伍的整体素养。

  2.乐观吸引法律专业骨干人才。对于在国(境)内外获得博士学位,在太申请执业的专职律师,根据《关于加强律师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有关规定,予以嘉奖。

  3.建立与周边地区的接轨机制。加强与上海等周边地区沟通合作。实行形式多样的合作方式主动接轨,与周边知名高校和律师事务所建立更为紧密的联系,派出和引进更多的骨干律师开展互动沟通,以培育更多的开放型、国际性人才。

  三、全面加强法律服务人才培育工作

  1.创新人才培育机制。逐步创设促使中青年优秀律师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和环境。建立和完善合理的人才引进机制、有效的培训训练机制、规范的约束机制、优越的动力机制,制造条件,加快律师人才队伍专业化进展。建立健全优秀律师人才嘉奖制度,对获得有关称号的优秀律师、律师人才根据有关政策文件规定落实补助和嘉奖。

  2.加强人才梯队建设。以中青年律师人才培育为重点,形成以实习律师、青年律师以及省市知名、优秀律师为层级的人才梯队,加大对青年律师的扶持力度。鼓舞律师事务所加强青年律师和实习律师的汲取培育,对于成果突出的律师事务所根据《关于加强律师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规定实行“四优先一加分”政策;加大对青年律师的扶持力度,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青年律师公益岗位,对青年律师办理救济案件的实行政策倾斜,办理公益性事务的根据《市法律服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方法(试行)》规定的标准实行工作补助。

  3.强化业务培训工作。严格根据《司法部关于加强律师培训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类集中培训课时每年不少于40课时;乐观选派优秀青年律师到国内外学习培训,提高律师从事国际法律事务的力量和水平;完善律师事务所内部业务培训制度,鼓舞和支持律师人才乐观参加专业学习,建立定期沟通、相互学习和“传帮带”的机制。注意队伍学历训练,鼓舞律师攻读硕士以上学位或第二学历,支持有条件的律师走出国门赴国外攻读硕士以上学位。对符合市有关学历(学位)学习深造资助政策的律师人才,按有关政策文件规定赐予资助和嘉奖。支持律师协会每年组织骨干律师和主任赴律师业发达地区参观取经,拓宽视野,学习先进阅历。

  四、不断加大全市法律服务机构建设力度

  1.实施强所战略。大力进展执业律师15人以上的中型所,逐步进展执业律师30人以上的大型所。对管理规范、连续3年没有被投诉或被投诉经查不属实,无其他违法违纪行

  为的,执业律师在15人以上或在专业化、国际化进展方面有突出业绩的律师事务所,同样实行“四优先一加分”政策。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加强律师事务所建设,力争2年内有1家律师事务所达到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标准。对达到省优标准的律师事务所,在财税扶持资金中予以嘉奖。

  2.加大引进扶持。引进优秀律师事务所在太设立分所,对“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的外省区市律师事务所在太设立分所的,按有关政策文件规定进行嘉奖。

  3.扩大社会影响。通过发布年度公告、在重点媒体开设专栏、定

  期开办推介沟通会等形式,对管理规范、竞争力较强的律师事务所进行重点宣扬,引导律师事务所树立品牌意识、团队意识和进展意识,着力打造服务品牌,不断开拓培育市场,努力构筑精英团队,乐观谋划进展蓝图,提高律师行业社会影响力。

  五、全面优化法律执业保障和环境

  1.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律师队伍的思想训练、政治训练,培育律师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训练,每年律师协会应举办一次“律师职业道德讲堂”,加强对违规律师的惩戒力度,建立完善律师诚信档案,每年对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进行诚信质量评估,并发布诚信质量评估指数;加强律师文化建设,不断提升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水平。仔细做好律师党员训练管理和进展党员工作,以律师党员为重点,乐观推行律师党员挂牌上岗制度。建立健全律师行业反腐倡廉制度,着力构建律师党员廉洁从业的监督约束机制,切实加强对律师党员执业活动的监督。

  2.优化执业环境。乐观推举律师参政议政,参加社会事务,提升律师的社会地位,树立律师整体行业形象。确立大*思路,针对律师执业风险问题,讨论和制定防范性政策及措施,畅通*案件的受理途径,准时介入*个案,训练律师进一步增加执业风险防范意识,以提高自我爱护力量。

  3.改善服务工作。坚固树立服务意识,切实加大对律师人才培育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税务、工商等部门定期联系、协调与沟通,逐步建立协调与沟通机制,不断规范、净化法律服务市场;关怀律师人才的生活,关心解决住房、就医、子女入学等实际困难,解除其后顾之忧,在全社会营造关怀和爱惜律师人才的良好氛围。

  4.强化执业保障。加强对律师人才的引导和开发资金的筹措管理。对法律服务业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律师行业规范进展的意见(试行)》的规定,实行财税扶持政策,并根据市司法局《市法律服务行业财税扶持资金使用管理方法(试行)》,依据年度诚信质量指数评估结果,进行嘉奖与返还;建立律师人才动态管理制度,律师协会建立律师人才档案,各律师事务所做好各类日常考核,司法行政部门进行定期考核,严厉

  处理违规现象,不合格者不享受各项补贴及优待政策,切实做好规范引导。建立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多元投入体制,限度发挥人才资金的使用效益。

  【篇二】

  xx年,镇法律服务所将在县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xx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工作的指导,脚踏实地、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制造性开展工作,从而不断开拓法律服务工作新局面。

  1、以开展建设学习型乡镇的活动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进一步端正-

  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提高服务质量,拓宽服务领域。

  2、在县普法办的统一指导下,细心组织,周密支配,编制当年的普法方案,并将举办两期全镇法律骨干培训班,做好“xx”普法的相关工作。

  3、强化冲突纠纷大排查调处工作,以“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抓早、抓小、抓苗头”为总原则,帮助指导做好我镇冲突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一步细化各项规章制度。

  4、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新领域。xx年,方案担当常年法律顾问12家,诉讼代理20件,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10件,确保各类纠纷得以准时的规范化调解。开展见证业务15件,对全镇符合法律救济的案件当事人供应免费服务至少3件,帮助开展司法行政工作,确保基层司法规范化建设。

  5、加强全所人员的政治业务素养训练,坚持学习日制度,定期召开所务会议、重大疑难案件争论会议,深化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并且通过培训、自学等多种方法提高自身素养。

  6、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果,为镇社会稳定,经济进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依据自己的实际状况,比如工作职责,确定一下工作目标,这样就可以有针对性的明确自己的工作方案,可以先确定一个总的方向,在按时间分段完成。这篇关于《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方案》文章是我为您搜集的,盼望对大家有所关心!

  【篇一】

  一、工作举措

  (一)依据省厅、市局的工作部署乐观开展争创规范化法律服务所活动,努力提升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整体形象。

  (二)加强队伍培训训练力度,严格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促进行风根本好转。

  (三)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准时订正违反制度和违纪现象。

  (四)加大查处力度,发觉问题准时查处。

  (五)充分发挥协会职能作用,完善协会自律管理机制。

  (六)加*律服务所的硬件建设和软件管理力度,努力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二、工作方案

  (一)1—2月份,召开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会议(可与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合并召开)总结上一年度工作,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部署下年度工作。

  (二)3—4月份,完成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检注册工作。

  (三)5月份,开展全县基层法律服务训练整顿工作。

  (四)6月份,全县法律服务所档案卷宗沟通观摩活动。

  (五)7月份,召开金湖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理事会。

  (六)8—9月份,协会活动。

  (七)10—11月份,协作司法所完善各项年度创建工作,迎接省市各项工作检查。

  (八)12月份,总结年度工作。

  【篇二】

  依据新司发{201x}8号,新城区司法局201x年度公正律师法律管理工作支配,自强路司法所结合地区实际,对201x年自强路法律服务所管理制订支配,以深化学习实践科学进展观活动为载体,以强化服务意识、创新管理途径为手段,充分发挥自强路法律服务工作在促进进展,维护稳定中的职能作用,为创建平安新城、平安自强供应有效的法律服务保障。详细目标及措施如下:

  1、实行多种措施,开展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训练活动,不断提高自强路法律服务人员的综合素养。

  主要措施:一是指导督促自强路法律服务所组织全体人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并乐观参与区局、街道司法所组织的培训。二是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培训方案,丰富培训内容,定期组织人员参与各种政治业务培训活动。

  工作要求:自强路法律服务所要保证学习时间,乐观开展学习活动,组织人员,参与各级培训活动。通过学习和培训,进1步提高全体人员的政治理论、职业道德和业务力量。

  2、严格审查程序,以年检注册工作为契机,开展对自强路法律服务所规范整顿工作。

  主要措施:一是依据区司法局年检方案,自强路法律服务所要仔细填写有关资料,进行自查[);二是协作区局检查组,对自强路法律服务所进行检查;三是严格审核年检材料,准时上报有关材料。

  工作要求:自强路法律服务所仔细根据区局年检工作通知,开展自查活动,仔细填报各项资料,按时上报。保证顺当通过年检。自强路司法所将对自查状况进行检查规范。

  3、发挥管理职能,乐观开展依法执业检查,规范自强路法律服

  务所工作,维*律服务市场秩序。

  主要措施:自强路司法所每月对自强路法律服务所检查一次,并记录。针对发觉的问题准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自强路法律服务所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并监督各项制度严格执行,防止冲突激化,准时处理当事人对法律服务及法律工作者的投诉、申诉,防止冲突激化,依法维护当事人和法律服务所的合法权益。

  工作要求:司法所坚持对法律服务所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和问题处理工作,法律服务所要协作检查,对检查中通报的问题准时进行改正。

  4、发挥指导作用,引导自强路法律服务所乐观拓展法律服务,努力维护社会公正正义。

  主要措施:一是坚持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引导法律工作者通过供应法律服务,切实维护被告人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引导当事人依法妥当处理各种利益纠纷,防止冲突激化;二是监督引导自强路法律服务所开展法律救济工作,对应当救济的对象,准时救济,不符合救济条件的,依据状况进行适当的减免费用。

  工作要求:自强路法律服务所要坚持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并乐观

  拓展案源,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为和谐新城建设供应法律服务。

  【篇三】

  1、以开展建设学习型乡镇的活动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进一步端正-

  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提高服务质量,拓宽服务领域。

  2、在县普法办的统一指导下,细心组织,周密支配,编制当年的普法方案,并将举办两期全镇法律骨干培训班,做好“xx”普法的相关工作。

  3、强化冲突纠纷大排查调处工作,以“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抓早、抓小、抓苗头”为总原则,帮助指导做好我镇冲突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一步细化各项规章制度。

  4、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新领域。XX年,方案担当常年法律顾问12家,诉讼代理20件,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10件,确保各类纠纷得以准时的规范化调解。开展见证业务15件,对全镇符合法律救济的案

  件当事人供应免费服务至少3件,帮助开展司法行政工作,确保基层司法规范化建设。

  5、加强全所人员的政治业务素养训练,坚持学习日制度,定期召开所务会议、重大疑难案件争论会议,深化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并且通过培训、自学等多种方法提高自身素养。

  6、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果,为镇社会稳定,经济进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XX年,镇法律服务所将在县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xx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工作的指导,脚踏实地、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制造性开展工作,从而不断开拓法律服务工作新局面。

  1、以开展建设学习型乡镇的活动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提高服务质量,拓宽服务领域。

  2、在县普法办的统一指导下,细心组织,周密支配,编制当年的普法方案,并将举办两期全镇法律骨干培训班,做好“xx”普法的相关工作。

  3、强化冲突纠纷大排查调处工作,以“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抓

  早、抓小、抓苗头”为总原则,帮助指导做好我镇冲突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一步细化各项规章制度。

  4、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新领域。XX年,方案担当常年法律顾问12家,诉讼代理20件,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10件,确保各类纠纷得以准时的规范化调解。开展见证业务15件,对全镇符合法律救济的案件当事人供应免费服务至少3件,帮助开展司法行政工作,确保基层司法规范化建设。

  5、加强全所人员的政治业务素养训练,坚持学习日制度,定期召开所务会议、重大疑难案件争论会议,深化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并且通过培训、自学等多种方法提高自身素养。

  6、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果,为镇社会稳定,经济进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这篇《20xx年企业法律顾问个人法律服务方案范文》是为大家预备的,盼望大家能够喜爱!!

  法律服务方案

  第一个月

  了解状况

  主要了解顾问单位的基本状况,包括公司历史(成长史、以往的失败案例和胜利阅历),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管理架构,部门结构,业务流程等。

  第二、三两个月

  着重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经深化了解公司状况,提出改进公司内部管理、掌握的建议;对历史遗留问题加以梳理,重点解决突出的法律问题;保证公司的运营畅通。

  第四、五两个月

  规范各类合同文本

  收集公司各类合同文本(包括劳动合同,业务合同等)。针对收集到的合同文本,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状况,从法律的专业角度进行分析讨论,规范合同的各项要件,对原合同中欠缺之处加以修改和审定;帮助制定标准的合同文本。

  第六个月

  中期总结

  针对公司六个月来的实际运营加以分析、讨论,并与顾问单位进行深化探讨,提交一份工作报告,总结法律顾问工作及公司可能存在

  的问题,并提出处理建议。同时对服务模式以及实施方案作相应的调整。

  第七个月

  劳资法律培训

  针对公司的劳资问题,结合公司的实际劳资纠纷,委派我所资深劳动法专业律师,深化剖析相关法律;指导公司相关人员把握签订劳动合同的相关技巧。

  第八、九两个月

  帮助完善规章制度

  通过对公司总体架构运行状况的熟识,找出其中的弊端,寻求完善的方案,充分调动公司各单元的活力;补充完善公司的规章制度,制定切实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寻求公司效益化。

  第十个月

  一线人员法律培训

  对顾问单位的一线工作人员进行免费的业务法律培训,针对公司不同的状况委派相应的具备施教才能和拥有施教背景的专业律师担纲,从整体上提高公司员工的法律素养和意识。

  第十一个月

  税务建议

  针对公司在税收交纳、代扣代缴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指派我所税法方面的专业律师,为公司讲解、透析如何合法纳税,如何限度地取得税收优待,达到合法节税的目的。

  第十二个月

  年终总结

  综合评价

  回顾整年度的服务状况,由顾问单位对服务质量和工作方法作出综合评价;同时就顾问单位的现状提出专业的整体评估报告。与顾问单位协商制订下年度的服务方案,签订下年度法律顾问的续约合同。

  以上工作进度可以依据顾问单位的实际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1、实行多种措施,开展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训练活动,不断提高自强路法律服务人员的综合素养。

  主要措施:一是指导督促自强路法律服务所组织全体人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并乐观参与区局、街道司法所组织的培训。二是根据工作现实,制定培训方案,丰富培训内容,定期组织人员参与各种政治业务培训活动。

  工作规定:自强路法律服务所要保证学习时间,乐观开展学习活动,组织人员,参与各级培训活动。通过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

  高全体人员的政治理论、职业道德和业务力量。

  2、严格审查程序,以年检注册工作为契机,开展对自强路法律服务所规范整顿工作。

  主要措施:一是依据区司法局年检方案,自强路法律服务所要仔细填写有关资料,开展自查;二是协作区局检查组,对自强路法律服务所开展检查;三是严格审核年检材料,准时上报有关材料。

  工作规定:自强路法律服务所仔细根据区局年检工作公告,开展自查活动,仔细填报各项资料,按时上报。保证顺当通过年检。自强路司法所将对自查状况开展检查规范。

  3、发挥管理职能,乐观开展依法执业检查,规范自强路法律服务所工作,维****律服务市场秩序。

  主要措施:自强路司法所每月对自强路法律服务所检查一次,并记录。针对发觉的问题准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自强路法律服务所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并监督各项制度严格执行,防止冲突激化,准时处理当事人对法律服务及法律工作者的投诉、申诉,防止冲突激化,依法维护当事人和法律服务所的合法权益。

  工作规定:司法所坚持对法律服务所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和问题处理工作,法律服务所要协作检查,对检查中通报的问题准时开展改正。

  4、发挥指导作用,引导自强路法律服务所乐观拓展法律服务,努力维护社会公正正义。

  主要措施:一是坚持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引导法律工作者通过供应法律服务,切实维护被告人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引导当事人依法妥当处理各种利益纠纷,防止冲突激化;二是监督引导自强路法律服务所开展法律救济工作,对应当救济的对象,准时救济,不符合救济条件的,依据状况开展适当的减免费用。

  工作规定:自强路法律服务所要坚持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并乐观拓展案源,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为和谐新城建设供应法律服务。《年度乡镇法律服务所工作方案》是一篇好的范文,感觉很有用处,重新编辑了一下发到我。

  年度所方案

  20xx年度乡镇法律服务所工作方案

  20xx年,镇法律服务所将在县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工作的指导,脚踏实地、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制造性工作,从而不断开拓法律服务工作新局面。

  1、以开展建设学习型乡镇的活动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提高服务质量,拓宽服务领域。

  2、在县普法办的统一指导下,细心组织,周密支配,编制当年的普法方案,并将举办两期全镇法律骨干培训班,做好“五五”普法的相关工作。

  3、强化冲突纠纷大排查调处工作,以“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抓早、抓小、抓苗头”为总原则,帮助指导做好我镇冲突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一步细化各项规章制度。

  4、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新领域。20xx年,方案担当常年法律顾问12家,诉讼代理20件,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10件,确保各类纠纷得以准时的规范化调解。开展见证业务15件,对全镇符合法律救济的案件当事人供应免费服务至少3件,帮助开展司法行政工作,确保基层司法规范化建设。

  5、加强全所人员的政治业务素养训练,坚持学习日制度,定期召开所务会议、重大疑难案件争论会议,深化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并且通过培训、自学等多种方法提高自身素养。

  6、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果,为镇社会稳定,经济进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乡镇法律服务所

  20xx年1月15日

  以下是一篇20xx年法律服务所律师工作方案范文,文章向大家展现了律师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状况制定的具体工作方案,可供大家参考。接下来一起看看吧!

  依据新司发{xx}8号,新城区司法局xx年度公正律师法律管理工作支配,自强路司法所结合地区实际,对20xx年自强路法律服务所管理制订支配,以深化学习实践科学进展观活动为载体,以强化服务意识、创新管理途径为手段,充分发挥自强路法律服务工作在促进进展,维护稳定中的职能作用,为创建平安新城、平安自强供应有效的法律服务保障。详细目标及措施如下:

  1、实行多种措施,开展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训练活动,不断提高自强路法律服务人员的综合素养。

  主要措施:一是指导督促自强路法律服务所组织全体人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并乐观参与区局、街道司法所组织的培训。二是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培训方案,丰富培训内容,定期组织人员参与各种政治业务培训活动。

  工作要求:自强路法律服务所要保证学习时间,乐观开展学习活动,组织人员,参与各级培训活动。通过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全体人员的政治理论、职业道德和业务力量。

  2、严格审查程序,以年检注册工作为契机,开展对自强路法律服务所规范整顿工作。

  主要措施:一是依据区司法局年检方案,自强路法律服务所要仔细填写有关资料,进行自查;二是协作区局检查组,对自强路法律服务所进行检查;三是严格审核年检材料,准时上报有关材料。

  工作要求:自强路法律服务所仔细根据区局年检工作通知,开展自查活动,仔细填报各项资料,按时上报。保证顺当通过年检。自强路司法所将对自查状况进行检查规范。

  3、发挥管理职能,乐观开展依法执业检查,规范自强路法律服务所工作,维护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主要措施:自强路司法所每月对自强路法律服务所检查一次,并记录。针对发觉的问题准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自强路法律服务所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并监督各项制度严格执行,防止冲突激化,准时处理当事人对法律服务及法律工作者的投诉、申诉,防止冲突激化,依法维护当事人和法律服务所的合法权益。

  工作要求:司法所坚持对法律服务所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和问题处理工作,法律服务所要协作检查,对检查中通报的问题准时进行改正。

  4、发挥指导作用,引导自强路法律服务所乐观拓展法律服务,努力维护社会公正正义。

  主要措施:一是坚持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引导法律工作者通过供应法律服务,切实维护被告人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引导当事人依法妥当处理各种利益纠纷,防止冲突激化;二是监督引导自强路法律服务所开展法律救济工作,对应当救济的对象,准时救济,不符合救

  济条件的,依据状况进行适当的减免费用。

  工作要求:自强路法律服务所要坚持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并乐观拓展案源,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为和谐新城建设供应法律服务。

  以上就是我们为大家供应的一篇20xx年法律服务所律师工作方案范文,更多精彩尽在,敬请随时关注哦!

  20xx年,镇法律服务所将在县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工作的指导,脚踏实地、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制造性开展工作,从而不断开拓法律服务工作新局面。

  1、以开展建设学习型乡镇的活动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提高服务质量,拓宽服务领域。

  2、在县普法办的统一指导下,细心组织,周密支配,编制当年的普法方案,并将举办两期全镇法律骨干培训班,做好五五普法的相关工作。

  3、强化冲突纠纷大排查调处工作,以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抓早、抓小、抓苗头为总原则,帮助指导做好我镇冲突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一步细化各项规章制度。

  4、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新领域。20xx年,方案担当常年法律顾问12家,诉讼代理20件,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10件,确保各类纠纷得以准时的规范化调解。开展见证业务15件,对全镇符合法律救济的案件当事人供应免费服务至少3件,帮助开展司法行政工作,确保基层司法规范化建设。

  5、加强全所人员的政治业务素养训练,坚持学习日制度,定期召开所务会议、重大疑难案件争论会议,深化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并且通过培训、自学等多种方法提高自身素养。

  6、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果,为镇社会稳定,经济进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这篇关于2021法律服务所律师工作方案,是我特地为大家整理的,盼望对大家有所关心!

  依据新司发{2021}8号,新城区司法局2021年度公正律师法律管理工作支配,自强路司法所结合地区实际,对2021年自强路法律服务所管理制订支配,以深化学习实践科学进展观活动为载体,以强化服务意识、创新管理途径为手段,充分发挥自强路法律服务工作在促进进展,维护稳定中的职能作用,为创建平安新城、平安自强供应有效的法律服务保障。详细目标及措施如下:

  1、实行多种措施,开展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训练活动,不断提高自

  强路法律服务人员的综合素养。

  主要措施:一是指导督促自强路法律服务所组织全体人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并乐观参与区局、街道司法所组织的培训。二是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培训方案,丰富培训内容,定期组织人员参与各种政治业务培训活动。

  工作要求:自强路法律服务所要保证学习时间,乐观开展学习活动,组织人员,参与各级培训活动。通过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全体人员的政治理论、职业道德和业务力量。

  2、严格审查程序,以年检注册工作为契机,开展对自强路法律服务所规范整顿工作。

  主要措施:一是依据区司法局年检方案,自强路法律服务所要仔细填写有关资料,进行自查;二是协作区局检查组,对自强路法律服务所进行检查;三是严格审核年检材料,准时上报有关材料。

  工作要求:自强路法律服务所仔细根据区局年检工作通知,开展自查活动,仔细填报各项资料,按时上报。保证顺当通过年检。自强路司法所将对自查状况进行检查规范。

  3、发挥管理职能,乐观开展依法执业检查,规范自强路法律服务所工作,维护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主要措施:自强路司法所每月对自强路法律服务所检查一次,并记录。针对发觉的问题准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自强路法律服务所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并监督各项制度严格执行,防止冲突激化,准时处理当事人对法律服务及法律工作者的投诉、申诉,防止冲突激化,依法维护当事人和法律服务所的合法权益。

  工作要求:司法所坚持对法律服务所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和问题处理工作,法律服务所要协作检查,对检查中通报的问题准时进行改正。

  4、发挥指导作用,引导自强路法律服务所乐观拓展法律服务,努力维护社会公正正义。

  主要措施:一是坚持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引导法律工作者通过供应法律服务,切实维护被告人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引导当事人依法妥当处理各种利益纠纷,防止冲突激化;二是监督引导自强路法律服务所开展法律救济工作,对应当救济的对象,准时救济,不符合救济条件的,依据状况进行适当的减免费用。

  工作要求:自强路法律服务所要坚持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并乐观拓展案源,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为和谐新城建设供应法律服务。

  方案是管理的一项重要职能,任何组织中的各项管理活动都离不开方案。方案通过将组织在肯定时期内的活动任务分解给组织的每一个部门、环节和个人,从而不仅为这些部门、环节和个人在该时期的工作供应了详细的依据。而且为解决组织目标的实现供应了保证。这篇关于《2021法律服务所工作方案报告》的文章,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盼望对大家有所关心!

  【篇一】

  依据新司发{20xx}8号,新城区司法局20xx年度公正律师法律管理工作支配,自强路司法所结合地区实际,对20xx年自强路法律服务所管理制订支配,以深化学习实践科学进展观活动为载体,以强化服务意识、创新管理途径为手段,充分发挥自强路法律服务工作在促进进展,维护稳定中的职能作用,为创建平安新城、平安自强供应有效的法律服务保障。详细目标及措施如下:

  1、实行多种措施,开展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训练活动,不断提高自强路法律服务人员的综合素养。

  主要措施:一是指导督促自强路法律服务所组织全体人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并乐观参与区局、街道司法所组织的培训。二是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培训方案,丰富培训内容,定期组织人员参与各种政治业务培训活动。

  工作要求:自强路法律服务所要保证学习时间,乐观开展学习活动,组织人员,参与各级培训活动。通过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全体人员的政治理论、职业道德和业务力量。

  2、严格审查程序,以年检注册工作为契机,开展对自强路法律服务所规范整顿工作。

  主要措施:一是依据区司法局年检方案,自强路法律服务所要仔细填写有关资料,进行自查;二是协作区局检查组,对自强路法律服务所进行检查;三是严格审核年检材料,准时上报有关材料。

  工作要求:自强路法律服务所仔细根据区局年检工作通知,开展自查活动,仔细填报各项资料,按时上报。保证顺当通过年检。自强路司法所将对自查状况进行检查规范。

  3、发挥管理职能,乐观开展依法执业检查,规范自强路法律服务所工作,维护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主要措施:自强路司法所每月对自强路法律服务所检查一次,并记录。针对发觉的问题准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自强路法律服务所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并监督各项制度严格执行,防止冲突激化,准时处理当事人对法律服务及法律工作者的投诉、申诉,防止冲突激化,依法维护当事人和法律服务所的合法权益。

  工作要求:司法所坚持对法律服务所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和问题处理工作,法律服务所要协作检查,对检查中通报的问题准时进行改正。

  4、发挥指导作用,引导自强路法律服务所乐观拓展法律服务,努力维护社会公正正义。

  主要措施:一是坚持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引导法律工作者通过供应法律服务,切实维护被告人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引导当事人依法妥当处理各种利益纠纷,防止冲突激化;二是监督引导自强路法律服务所开展法律救济工作,对应当救济的对象,准时救济,不符合救济条件的,依据状况进行适当的减免费用。

  工作要求:自强路法律服务所要坚持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并乐观拓展案源,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为和谐新城建设供应法律服务。

  【篇二】

  一、工作举措

  (一)依据省厅、市局的工作部署乐观开展争创规范化法律服务所活动,努力提升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整体形象。

  (二)加强队伍培训训练力度,严格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促进行风根本好转。

  (三)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准时订正违反制度和违纪现象。

  (四)加大查处力度,发觉问题准时查处。

  (五)充分发挥协会职能作用,完善协会自律管理机制。

  (六)加大法律服务所的硬件建设和软件管理力度,努力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二、工作方案

  (一)1—2月份,召开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会议(可与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合并召开)总结上一年度工作,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部署下年度工作。

  (二)3—4月份,完成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检注册工作。

  (三)5月份,开展全县基层法律服务训练整顿工作。

  (四)6月份,全县法律服务所档案卷宗沟通观摩活动。

  (五)7月份,召开金湖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理事会。

  (六)8—9月份,协会活动。

  (七)10—11月份,协作司法所完善各项年度创建工作,迎接省市各项工作检查。

  (八)12月份,总结年度工作。

  【篇三】

  为完善企业法律事务管理,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特设立××企业法律事务部,专职负责管理企业及各下属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法律事务工作,详细工作职责如下:

  一、参加决策,为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供应法律上的可行性、合法性分析和法律风险分析。

  二、预防纠纷1、帮助集团企业总经理及各下属企业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对企业及各下属企业中简单消失漏洞和滋生腐败现象的部门加强管理,逐步建立完善的监督约束机制。

  2、参加企业重大经济活动的谈判工作,提出削减或避开法律风险的措施和法律意见。

  3、审查、修改、会签经济合同、协议,帮助和督促企业对重大经济合同、协议的履行。

  三、解决已发生的法律问题1、处理或托付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

  处理集团企业及各下属企业处理诉讼案件、经济仲裁案件、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等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2、查处集团企业及各下属企业员工的严峻违法违纪行为,对有涉嫌贪污、受贿、渎职、失职等严峻违法行为的员工,经企业总经理批准,负责帮助有关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3、负责处理企业重大或简单债权债务的清理和追收工作。

  四、帮助企业职能部门办理有关的法律事务并审查相关法律文件1、帮助企业职能部门办理企业开业注册、合并、分立、兼并、解散、清算、注销等工商事务及公证、抵押等法律事务并审查相关法律文件。

  2、帮助企业职能部门办理商标专利等学问产权管理事务并审查相关法律文件。

  3、帮助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合作单位(客户)的资信调查事宜,发表申明、启事等事务。

  4、帮助企业证券、融资部门及外聘的专业证券律师办理企业上市的相关法律事务及上市后的企业依法规范经营、管理事宜。

篇九:基层公共法律服务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附:关于建立“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关于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决策部署,根据市委、区委关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区覆盖城乡、配置合理、网络健全、发展均衡、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司法行政机关统筹提供,以公益性、均等性、便利性为特点,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基本法律服务需求为目标的专业服务产品。具体包括:为全民提供法律知识普及教育和法治文化活动;为经济困难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开展公益性法律顾问、法律咨询、辩护、代理、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预防和化解民间纠纷的人民调解活动等。

  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要坚持公平优先与保障基本相结合、统筹城乡与强化基层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改革创新与提高效率相结合的原则,争取利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以阵地平台、服务供给、工作保障为基本框架的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本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取得明显进展;到2020年,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城乡公共法律服务差距明显缩小,争取全面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

  二、主要任务

  到2017年底,全区要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供给充分、保障有力、管理规范、运行高效、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形成区、镇、村(居)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巩固区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逐步建立镇级服务窗口,并向村(居)延伸,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一)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1.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按照“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服务模式,以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为依托,完善区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成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要素集成、部门联动”的公共法律服务综合“枢纽”和指挥协调平台。以镇(社区、开发区)司法所为依托,建设镇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结合司法所标准化建设要求,全面整合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特殊人群管理、公益律师、公证服务等资源,积极打造集受理、引导、办理为一体的镇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以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为依托,设置村级公共法律服务点,将律师、公证、法律

  援助等服务延伸到村(居)委,进一步完善村(居)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功能。

  2.加快建设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积极推进司法行政工作与智慧xx建设迅速、深度地融合。结合“市司法局综合法律服务办事管理平台”和“xx区网上政务大厅”建设要求,将公共法律服务纳入网上政务大厅建设的重要内容,提供网上咨询、网上办理等在线法律服务,形成网上服务与实体大厅服务、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相结合的一体化服务模式。加快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平台建设。全面整合司法行政各项职能,打造区级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平台。利用微信平台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预约等服务,推送司法行政最新信息,组织开展各类线上线下活动,不断提升法律服务的覆盖面、便捷性和影响力。加强“12348”法律服务热线管理。聘请具有法律服务资质的人员实行A、B角值守,使“12348”法律服务热线成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宣传法律知识、疏导群众情绪、指导群众维权的综合平台。

  (二)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供给

  政府向城乡居民提供如下基本法律服务:

  1.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法律知识普及教育和法治文化活动、产品等服务。

  2.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法律咨询、维权指导、代写简单法律文书

  等基础法律服务;

  3.为城乡低收入居民提供代理、辩护、公证等法律服务资助;

  4.为社会公益性事务提供基本法律服务和法律服务资助;

  5.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

  6.针对城乡居民提交的矛盾纠纷,提供调解、仲裁等非诉讼法律服务。

  (三)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

  1.落实“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全面推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推行“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通过在农村和社区开展法律服务专项服务,提高村(居)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村(居)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维护村(居)的社会稳定,推进村(居)民主法治建设。

  2.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畅通基层服务通道,加强镇(开发区、社区)法律援助分中心和村(居)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完善仲裁院、民宗办、妇联法律援助工作站、看守所值班律师工作室运作机制,努力打造“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让困难群众在身边就能找到法律援助。

  3.加强普法阵地建设。用足用好已建成法治文化阵地,继续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向基层延伸,向学校、企业拓展。努力推动各级各类公众服务窗口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功能。充分利用“xx普法”微博、“小贤说法”微信等新媒体开展普法教育。探索建立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构建覆盖全区的户外媒体法治文化公益传播体系。

  4.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适应新形势下化解矛盾纠纷的新需求,切实做好常见性、多发性纠纷调解工作,积极参与土地房屋征收、环境保护、医疗卫生、劳动争议、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交通事故、电子商务等领域矛盾纠纷的化解。

  5.加大公共法律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建设,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向社会公布本地区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机构和人员,规范服务内容、工作流程等,加强公共法律服务质量检查,促进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依法诚信执业,提高服务质量。推行便民利民措施,拓展公共法律服务申请受理渠道,简化受理程序,进一步方便群众获取公共法律服务。

  三、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导实施,成立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区分管领导任组长,负责全区公共法律服务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工作。在区司法行政部门设立办公室,统一协调各有关部门、镇(社区、开发区)公共法律

  服务中心、法律服务机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公益团体、志愿者等法律服务主体,开展日常工作,实现法律服务调控机制功能全面、指挥有序,提高工作效率。

  (二)加强队伍建设。创新法律服务人才培育机制,大力培育高素质的律师、公证员队伍,不断增强法律服务能力。加强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党组织建设,加强法律服务队伍教育培训工作,重视专职调解员等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引导法律服务资源城乡合理流动。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发展壮大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努力为群众提供各类法律志愿服务。

  (三)落实经费保障。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推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常态化、可持续。完善支持公共法律服务的相关配套政策,吸引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投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附件:关于建立“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方案

  附件:

  关于建立“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委《关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实施意见》(x委〔2015〕6号)和《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扎实推进以法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引导法律服务行业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满足村(居)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促进村(居)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现就我区建立“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和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精神,紧紧围绕统筹城乡发展这一战略任务,充分履行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积极发挥律师和司法所的专业优势,通过开展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进一步深化“法律进农村、法律进社区”工作,为基层组织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2015年起在部分镇(社区、开发区)、村(居)进行试点,2016年底前基本建立村(居)法律顾问网络,争取经过两年的努力,实现全区每个村(居)均配备一名法律顾问,逐步完善和规范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使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基本原则

  建立村(居)法律顾问制度是法律服务行业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一项创新举措,在具体工作中要把握以下基本原则:

  1.公益服务原则。法律顾问向村(居)和群众提供的法律服务是基础性和公益性的,不收取任何费用,但法律顾问与村(居)另有约定的除外。

  2.因地制宜原则。法律顾问应根据各村(居)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有重点地提供法律服务;在服务形式方面应符合村(居)和村(居)群众的实际需求。

  3.协商一致原则。在律师和村(居)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法律服务协议,逐步建立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网络,确保每个村(居)有一名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服务。

  三、实施主体和服务对象

  (一)实施主体

  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

  (二)服务对象

  村(居)集体组织和村(居)群众。

  (三)服务形式

  村(居)法律顾问主要采取以下方式提供法律服务:

  1.“定点式”服务。定期定点到村(居)服务,及时、便捷地为村(居)集体组织和村(居)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2.“入户式”服务。主动进村入户,加强与村(居)群众的沟通交流,把法律服务送到特殊困难群体手中。

  3.“网络式”服务。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微信等多种方式,及时向村(居)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满足村(居)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

  四、主要内容

  (一)为村(居)管理和自治提供法律专业意见。协助起草、修改、审核村规民约、规章制度、法律文书,参与重大项目或合同的谈判、签约活动,参与“民主法治村(小区)”建设和依法治村(居)工作,协助村(居)处理其他涉法事务。

  (二)为村(居)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通过现场接待、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为群众解答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引导

  困难群众依法获得法律援助。

  (三)协助村(居)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村(居)开设法治讲座,通过“以案说法”等方式普及群众日常生活涉及的法律知识。对村(居)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基层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四)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担任兼职人民调解员,根据基层调解组织的安排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或为调解组织调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意见。

  五、经费保障

  对全区参与“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律师实行工作补贴制度,按照区镇两级共同承担的标准进行发放。补贴标准为每村(居)5000元/年,其中,区财政承担50%,镇财政承担50%,按照考核结果进行发放。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建立村(居)法律顾问制度是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各镇(社区、开发区)及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制定计划,相互支持和配合,确保村(居)法律顾问工作逐步有序推进。要建立区、镇两级协调机构,发挥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作用,确保村(居)法律顾问制度总体目标如期实现。

  (二)落实责任,明确职责。各镇(社区、开发区)及相关职能

  部门要大力支持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为律师依法执业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区司法局作为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周密计划,认真部署,及时做好相关工作。各律师事务所要合理分配人员,安排业务熟悉、事业心和责任心强的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

  (三)建立科学的考评和奖励机制。建立符合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发展要求的考评机制,以村(居)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法律顾问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区司法局要加强对开展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跟踪、督查、测评及情况通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完善奖惩机制,对工作成绩突出、效果明显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责任心不强、工作敷衍了事的律师要及时予以调整。

篇十:基层公共法律服务

  

  基层法律服务建设调研报告(2篇)

  范文(一)

  根据司法部令第59号规定,基层法律服务所是依法在乡镇和城市街道市里的法律服务组织。基层法律服务所依照司法部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执业要求,面向基层的政府机关、群众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以及公民提供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促进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法制建设。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按照XX省司法厅《关于创建规范化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意见》及《省规范化基层法律服务所考评办法(试行)》的要求,规范化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必须是“机构设置规范、队伍建设规范、业务建设和执业规范、制度建设和所务管理规范、基础设施建设规范”。笔者作为从事基层法律服务管理的一线行政工作人员,结合本区的工作实际,来浅析本文之主题。

  高淳区面积802平方公里,拥有43万人口和134个行政村居,现有律师事务所4家和执业律师27名,律师数量严重不足且过于集中在区域商业中心,而辖区内基层特别是农村群众生产生活中产生的大量纠纷,一般都是标的额不高、对于法律服务的需求属较低层次的传统项目。受律师服务的成本、价格承受力、供求关系等多种因素影响,现阶段基层特别是农村群众就近获取律师服务仍存在很多困难。因此,基层法律服务的这种贴近基层、便利群众、服务便捷、收费低廉的优势,不仅满足了农村低层次、多样化的法律服务需求,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区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和能够提供法律服务的人才匮乏的矛盾,缓解了律师服务的高端化、专业化与服务需求的低层次、多样化之间矛盾。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发展基层法律服务在我区有着深厚的社会条件、群众基础

  和市场需求。而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则是推动区内基层法律服务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保证。xxxx年1月1日施行的新《民事诉讼法》进一步明确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身份,确定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诉讼代理人地位。如何打造一支“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并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我们在探索中主要抓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抓住职业道德建设这一根本。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法律服务市场充满竞争的今天,压力来自于社会的各个方面,有自身经济收入的压力、有当事人过分要求的压力、有人情世故的压力等等,但各种压力都不应成为放弃职业操守和执业纪律的理由。针对本区个别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存在利用当事人不懂法律、不懂行规,耍花样接案子;编造谎言、编造名气,糊弄当事人;私自收费、变相收费或高标准收费却低质量服务等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不遵守职业道德的现象,区局作为行政监管部门,按照省市关于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的总体要求,制定考核细则,明确各基层法律服务所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政治理论及职业道德学习教育,并多次在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推进会和各种业务培训会上,要求全体基层法律服务执业人员牢固树立保障国家法律正确实施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执业意识,恪守诚实信用的品行,遵循职业道德,扎根基层、服务百姓、严格自律,杜绝唯利是图。20XX年9月,区司法局在拍摄一法律服务专题宣传片的过程中,得知某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顾职业道德和执业规定,为一名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并私自收取费用的反映后,我们立即对他进行了教育警示,经过这次谈话教育,对他起到了很大的触动,这位以往常常被投诉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至今再没有发生被投诉的现象。

  二、抓住业务素质提升这一核心。

  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是基层法律工作者的立身之本。作为基层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仅仅具备基础法律知识还远远不够,还需要不断加强法律理论的系统培训和诉讼代理能力的实际锻炼。司法局作为业务指导部门,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业务培训和教育,开阔其眼界,增加其知识,提高其技能,则是我们业务指导工作的核心。区局经常订购诸如工伤赔偿、侵权赔偿、交通事故赔偿、征地拆迁、债权债务、婚姻纠纷等方面的实用法律手册发放给基层法律服务执业人员,引导他们工作时不忘自学业务,更新知识。同时,区局还每年定期举办与基层法律服务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培训和执业技能讲座等,以期不断提升他们的业务素质,适应新形势下的基层法律服务要求。20XX年10月,区局在向区法院广泛征询对基层法律服务的意见时,了解到他们在诉讼代理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后,局领导研究决定举办一期执业实务培训班。为不影响对当事人的诉讼代理,确保所有执业人员全员参加培训,我们事先与区法院各个业务庭和派出庭进行沟通并获得支持,保证了全区5个基层法律服务所的19名执业人员全员参加了培训。培训班邀请市局基层处领导作了《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与管理》的讲座,区知名律师应邀向参训人员就《如何赢取胜诉》畅谈了自己的执业经验。了解到参训人员代理诉讼的案件大部分由区法院民三庭审理,我们力邀民三庭庭长针对庭审中存在的问题与大家互动,并以《调解协议合法性审查》为主题展开业务讨论。区局领导在开班动员会上倡导全体参训人员忠于事实和法律,努力成为“法律之师”、“道德之师”。由于事前周密安排,准备充分,课程设置新颖合理,培训方式灵活多样,参训人员积极参与,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效果。

  三、抓住监督管理这一职能。

  区局有效发挥行政监督的职能,充分利用社会监督的方式,对全区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其执业人员进行监督和管理。通过组织资深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负责人旁听案件审理、不定期抽查代理案卷、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等形式,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业操守和执业能力进行多方位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限期整改;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基层法律服务的工作动态、公示服务范围和服务承诺,公示投诉电子邮箱和投诉电话、公示投诉地址和责任人姓名,自觉接受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对群众投诉执业问题及违法违纪问题,由分管局长牵头负责调查,情况属实的,坚决予以查处,与事实不符的,及时告知当事人并协调解决双方的争议。区某基层法律服务所的一名执业人员为本镇农村某粮食加工场老板代理了一起债权债务纠纷案件,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债务人拒绝履行偿还义务,申请强制执行但执行庭调查认定债务人没有偿还能力,裁定中止执行。该老板认为支付了代理费、诉讼费却拿不到钱,多次大闹基层法律服务所,并到区信访局上访。我们在查清事实后,及时将调查结果告知投诉人,并邀请承办法官、执行员和资深律师一起开展调解工作,最终消除了误会,解决了争议。综上,笔者认为: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是司法行政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所从事的基层法律服务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职能。缺少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行政系统就不完整,缺少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所从事的基层法律服务,司法行政职能就不完善。尤其在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今天,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这种扎根基层、面向群众、便利百姓的法律服务,更能满足农村低收入群体对法律服务的多样化需求。加强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是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的需要,也是我区打造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的需要。今后我们将继续以加强队伍建设为抓手,认真学习其他地区的成功经验,深入推进全区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规范化建设,促进本区法律服务行业长远、协调发展,更好地满足区域经济发展和广大群众日夜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法律服务需求。

  范文(二)

  为了拓展和规范我市法律服务市场,进一步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促进法律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更好地为加快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市政协社法委组织部分市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成员和专业人员,在齐育华副主席的指导下对我市法律服务市场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听取了市司法局及XX区、XX县司法局关于法律服务市场建设的情况通报,走访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同部分县(区)法律工作者、政府办公室领导进行了座谈分析。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法律服务市场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法律服务市场有了长足的发展,逐步形成了一支由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组成的法律服务队伍,他们努力做好法律服务与和谐社会建设紧密结合的文章,引导群众正确反映诉求,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服务保障民生,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在我市的社会经济、政治生活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一)服务机构不断健全。目前全市共有律师事务所17个,社会律师140人,公职律师5人;公证处9家,公证员21人;基层法律服务所24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96人;法律援助中心10家,援助律师32人;司法鉴定所3家,执业司法鉴定人20名。在法律服务队伍稳步增长的同时,今年以来加强了法律援助和司

  法鉴定机构的建设,以保证特殊群体的法律需求。在原先创建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并规范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村、居法律联络点的建设,目前,全市已有156个乡镇、街道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占乡镇、街道总数的83.4%,村、居法律联络点的建设也全面展开,同时合理规划和配置鉴定资源,成立了我市首家法医精神病类司法鉴定所——XX市第二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填补了我市精神病司法鉴定技术的空白,也为当事人就近进行精神病类司法鉴定提供了便利。

  (二)服务范围不断拓展。20XX年以来,全市有423家政府及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聘请律师和公民担任法律顾问。办理刑事辩护案件1653件,代理民事案件6060件,代理行政案件157件;共办理各类公证96436件,其中涉外公证(含港澳台)84928件,国内公证11508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诉讼案件1915件,非诉讼案件

  119件,调解纠纷518件;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3697件,其中民事法律援助2532起,接待来电、来人法律咨询14824人次;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共接受鉴定委托4182件,各种法律服务数量较以往有了较大的提高,优化了我市创新创业的法治环境,与此同时,我市的法律服务已逐步转变服务观念,触角不断延伸,满足了社会不同层面的法律需求。一是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找准司法行政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全力配合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主动出击,积极出力,鼓励、引导律师参政议政;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目标,推动各级政府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推进政府依法行政;指导工商系统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工作,现全市有5名工商系统公职律师取得执业证。二是服务经济发展。继续引导和鼓励律师积极介入经济建设主战场,为工业园区开发、重点工程建设、城市建设等重点工作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指导侨资企业法律顾问团开展工

  作,为华侨要素回流工程做好服务。三是服务和谐社会。积极参与政府信访接待和群体性事件处理工作,选派了政治意识强、经验丰富的律师,轮流参与市政府的信访接待工作,为上访群众解答法律问题,协助信访部门调处涉法涉诉案件,为涉法信访案件及时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引导群众依法正确表达诉求,减少不和谐因素,维护稳定大局。四是服务民生工程。在市区江滨区块旧城改造等民生工程中发挥法律服务优势,开展旧城改造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截至到9月28日,由市、区人民调解员、司法局骨干力量、专职律师组成的5个调解小组成功调处纠纷64起,涉及拆迁户359户,拆迁面积近5000平方;拓宽法律援助的受援范围,除《条例》规定的范围外,对党政领导交办的、信访部门转办的、工会或残联等团体要求办的、在校大中专学生等青少年群体合法权益受侵害的和其他确实需法律援助的事项,都扩大为法律援助的范围,如庆元的法律援助案件从20XX年的15件上升到2015年的163件,使弱势群体获得了必要的法律援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五是服务基层农村。积极搭建法律工作者为基层服务的平台,引导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成立了XX市律师协会农民工维权工作站,建立律师事务所与乡镇、街道、村、居结对制度,全市各律师事务所与有关乡镇、街道、村、居签订了法律帮扶协议,负责涉讼案件,积极为其提供法律意见,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开设“法制讲堂”,为居民定期进行法律培训,普及法律知识。全市9个公证处也分别与9个行政村建立了结对联系制度,其中有7个公证处还与联系村签订了书面的法律服务协议,无偿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开设法律知识讲座,协助调解重大疑难纠纷,帮助低收入农户脱贫致富。

  (三)服务机制不断完善。近年来,我市法律服务行业开展了“教育规范树形象”、“规范建设年”等活动,完善了工作机制,提升了法律服务人员的责任意

  识、管理意识和服务意识,推进了法律服务市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一是完善法律服务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大对法律服务市场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力度,通过信息公开、诚信档案等方式规范行政管理,加强行业管理,强化自律管理,形成三者有机结合、良性互动的管理机制。二是完善法律服务案件质量监管制度。监督和指导县(市、区)法律服务工作,落实便民措施,简化程序,加大办案力度,通过发放办案情况反馈表、征求有关单位意见、法庭旁听、自查抽查、评选优质案件等方式,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三是完善法律服务便民机制。畅通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渠道,方便农民工就近申请法律援助;采取积极措施,对农民、农民工追讨工资和请求经济赔偿的案件,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确保需要法律帮助的农民工及时获得法律援助;创新服务形式,采取代书、诉讼、非诉讼代理等服务方式,为农民、农民工提供有效的法律援助。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服务队伍有待强化。主要体现在律师和公证员队伍的建设上,律师是法律服务的主力军,目前我市律师队伍存在素质参差不齐、青黄不接、人才外流、专业人才欠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方面:一是“律师万人比”离XX省20XX年小康社会考核指标要求的万分之二相差甚远,现仅达到万分之0.72,由于律师必须通过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难度大,通过率极低,而且参与报考的人数也不多;二是律师事务所分布不均,没有按照市场需求合理配置,17家律师事务所主要集中在市直和XX区,其余各县大多只有一家,景宁仅有一家律师事务所分所;三是律师事务所大多规模小、人员少、创新能力不足;四是律师综合素质不够理想,缺乏懂外语、懂经济、懂外贸的专业型人才,难以适应新型的法律事务,如公司上市、涉外的法律事务等。公证是经济发展的法治保障,从目前我市

  公证员队伍来看,仅有的21人要承担每年几万件的公证业务显得力不从心,公证质量更难保证,由于部分县的公证机构仍属行政体制,公证工作压力大、风险高,通过司法考试取得资格的公职人员大都不愿从事公证工作,非公职人员又难以解决身份关系,公证员存在后继乏人的现象,如有的县公证处只有两名公证员(其中一名还是外聘的)。

  (二)基层法律服务有待发展。近年来,从司法部到省司法厅对基层法律服务行业采取紧缩政策,机构不再增设,人员不再扩展,教育培训工作也随之弱化了,致使基层法律服务行业陷入无法发展的困境,造成基础薄弱、素质较低、竞争力不强的现状,无法满足基层特别是农村日益增多的法律服务需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基层法律服务所办公条件较差,设备落后,缺乏必要的交通、通讯工具;有的基层法律工作者学历层次不高,办案能力不强;有的法律服务人员过多地强调经济利益,不愿意受理小案件、经济利益不大的案件,热衷于做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的法律顾问,有的向当事人额外索要财物,忽视社会效益,产生不良社会影响;有的法律服务所内部制度不健全,管理意识淡薄,整体意识不强,缺乏凝聚力,很难向规范化、规模化方向发展。

  (三)服务市场有待规范。法律服务市场还存在不正当竞争的现象,由于县域经济欠发达,法律服务业收费明显偏低,高层次法律服务人员难以留住,造成数量不足,分布也不平衡,整体上仍呈供不应求的局面。一方面当事人难以请到高层次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另一方面往往会带来法律服务主体的无序扩张,使得一些并不具备法律服务执业资格的“黑律师”、“土律师”有空间涌入法律服务业,挂着“律师”的牌子招揽业务。缺乏基本的法律素养和职业道德意识的“黑律师”、“土律师”,在代理业务中往往依赖请客送礼,败坏了法律服务业的形象。在法

  律服务业内部,也存在着压价受理案件、同行相互抵毁等不正当竞争的现象。部分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过于追求经济利益,存在着服务质量低、服务态度差、服务方式不合法的问题,特别是现有的基层法律工作者中不少专业素质低、能力弱、管理意识淡薄,靠拉关系、低收费等不正当竞争手段从事法律服务,违规现象时有发生。

  (四)服务环境有待改善。执业环境不尽人意,虽然《律师法》已实施,法律上对律师权利有所保障,但实际上“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现象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一些政府机构和工作人员排斥乃至歧视律师的现象还存在,对律师的正当调查取证不予配合,律师执业权利得不到应有的保障,既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又限制了法律服务业的发展。此外,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在政治生活中缺少应有的地位,以律师的身份成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还比较少。

  (五)服务领域有待突破。律师业务领域太窄,还是以传统诉讼业务为主,非诉讼业务数量少,效益低,主要停留在一般性法律业务,停留在法律服务的表层;律师参政议政不多,为政府及重大事件的主动服务不够;公证业务中国内公证仅占10%,大量依赖国外公证,不利于公证事业的健康发展。

  (六)服务市场投入有待增加。政府对法律服务市场投入不足,除了法律援助及公职律师外,其他法律服务人员的培训等经费要自行解决,而我市法律服务机构规模小,按比例收取的律协、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的费用不足以安排律师正常的培训,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老律师业务能力停滞不前,年轻律师业务能力欠缺的现状。公证处的办公条件不能满足公证工作的要求,大部分县的办公设施落后,缺乏必要的交通、通讯、摄影和录音等装备,不能满足许多现场公证的需要,有

  的县公证处还被安排在政府办事大厅,热闹、吵杂的环境不适合当事人办理涉及隐私、遗嘱之类的公证。

  三、建议

  (一)创造条件,进一步壮大法律服务队伍。各级党委政府要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创造条件,使本地的优秀人才留得住,外面的人才引得进。一要努力提升我市律师万人比例,从省委省政府20XX年对市县小康目标考核指标和我市的情况来看,加强律师人材培养任务艰巨,我们认为首先要从量的扩大入手,为此各级党委政府应专题研究采取切实措施重视律师万人比的提高,支持、鼓励和动员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其他党委政府部门人员,特别是从事法制工作的人员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各级干部管理部门可制定相应的规划,逐年对相关部门下达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指标任务,以不断充实公职律师队伍,进一步提高我市律师万人比例,同时也能提高我市干部队伍的整体法治水平。二要合理配置法律工作者资源。鼓励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到律师资源稀缺地区设立办事处或办公点,鼓励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加入到公证队伍和法律援助队伍中来,鼓励公证人员多的地区帮助人员欠缺的地方开展公证工作。三要支持和引导基层法律服务所正常开展法律服务,针对基层农村法律需求大的特点,利用基层法律服务所扎根基层,收费较低的优势,加强和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帮助基层法律服务所正常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四要加强教育培训,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完善法律服务队伍教育培训制度,加快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法律人才,提高法律工作者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和谐稳定的执业能力。

  (二)搭建平台,进一步延伸法律服务触角。市、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要积极引导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的发展布局和发展方向,广泛开

  辟法律服务主体为经济改革发展服务、为政府依法管理服务、为基层社会和群众生活服务的渠道。一要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引导法律服务行业通过组建“法律服务团”、组织开展“法律服务周”等,为服务民生、保障民生作出积极努力。二要开展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设立顾问团,提供无偿法律帮助,通过“法律服务结对跟踪重点工程”、“法律服务为民营经济服务计划”等载体,鼓励和引导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介入、全程跟踪,做好相关项目审批、公证、签订协议等服务,随时提供决策建议,解答相关法律咨询。三要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和“三农”服务,开展法律服务进农村、进社区活动,坚持面对社区,面对基层,面对群众提供公益性、非盈利性的法律服务,通过“法律服务联系卡”、“农业发展法律建议书”等举措,努力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四要深化法律援助工作,按照“应援尽援”的要求,加大法律援助力度,扩大援助范围,加强窗口建设,开辟绿色通道,做好弱势群体特别是农民、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工作。

  (三)强化监督,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法律服务市场的正常运行必须遵循一定的运行规则,一个良好的法律服务市场必须具备主体适格、管理规范、秩序良好、竞争有序几大要素。因此各级司法部门要加强与政法系统各单位的协调沟通,明确管理职责,建立协作机制,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拓宽监督渠道,加强行政监督、行业监督和社会监督,形成监督合力,促进法律服务市场的有序进行。一要完善监督机制,加强法律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和执业纪律建设,健全奖惩制度和行风监督员工作制度,规范执业行为,建立行政处罚、行业处分通报与备案制度,按照《律师法》、《公证法》、《法律援助条例》和《基层法律服务者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市场的有序运转,对其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

  打击和查处力度;加强法律援助案件的跟踪质量监督,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把好代理资格审查关,规范公民代理行为,查处为牟取不当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辩护代理的人员;完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标准、收费制度、财务制度、执业责任保险制度、投诉惩戒制度,规范其执业行为,确保法律服务市场的良性发展。二要畅通监督渠道,实施法律工作者诚信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公证员诚信档案制度,将服务收费、职业道德、执业规程和标准、投诉举报等内容进一步公开,将法律工作人员的执业活动置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

  (四)营造氛围,进一步改善法律服务环境。一是建议市政府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法律服务市场建设出台相关文件,以营造氛围,改善法律服务环境,促进我市法律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二是公安、法院、检察等部门要在有关部门的协调下,真正落实《律师法》,切实解决“会见难”、“调查取证难”、“阅卷难”等老大难问题;三是改善参政议政环境,党委政府要更加重视律师等法律工作人员的特殊作用,将业务精通、品德高尚、热心公益的法律工作人员吸收到参政议政队伍中去;四是改善社会舆论环境,加强律师制度的宣传,使全社会进一步了解、关心和支持律师法律服务工作,为更好地发挥律师作用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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