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10篇
篇一: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
旅游景区安全管理制度
旅游景区安全管理制度11、范围
随着玉龙雪山旅游景区的发展,事故风险也在不断增加,丽江高原红旅游服务公司作为景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实施部门,负有安全生产职责,有必要不断加强对本公司旅游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因此,对高原红公司旅游景区的安全管理做出指导性的规范。
适用于旅游景区管理机构、各生产经营单位、公共场所。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为使丽江高原红旅游服务公司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风景名胜区条例》、《云南省旅游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3、方针
旅游景区的安全管理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4、细则
4.1旅游景区必须正确处理保证安全与经营效益的关系,在安全与效益发生矛盾时,要把安全放在首位。要保证安全管理的资金投入,各项设备、设施符合安全管理的要求,发现事故隐患必
须及时消除,不能为了赶任务、追效益而置安全于不顾。
4.2旅游景区安全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综合监管、行业监管、专项监管三结合的监管模式。
4.3旅游景区应当根据本单位经营活动的特点,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完善安全设施、设备,确保旅游安全。
4.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旅游景区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统筹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4.4.1贯彻国家和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相关规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
组织制定本景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保证安全管理资金的投入,配备必要、有效的安全保障设施;
定期研究本景区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组织制定并实施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负责调查、处理本景区内发生的安全事故;
按规定及时、如实地向有关部门报告各类旅游突发事件;
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安全管理职责。
5、旅游景区安全管理机构
安全管理机构是旅游景区依法设置的专职安全管理的内设机构,其工作人员都是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旅游景区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工作的助手,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是法律赋予的职责和其应尽的义务。是法律法规对企业安全要求的执行人,其职
责是根据法律、法规对企业的要求而综合制定的。主要职责是:
5.1接受旅游、公安、消防、卫生、安全生产、质量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对景区安全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2建立并完善本景区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5.3建立并落实本景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5.4建立本景区的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定期研究本景区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通报有关工作信息;
5.5建立生产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本景
区各类安全隐患,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
防范措施;
5.6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操
作演练,新聘员工应当接受安全教育培训;
5.7从事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当经过专业主管部门的培训和考核,取得合格证方可上岗;
5.8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安全管理职责。
6、建立安全管理例会制度
安全管理例会是指以安全为主要内容定期召开的会议。
旅游景区要形成定期研究各种安全问题的机制,以定期召开安全会议的形式,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对发现的各种安全问题,认真组织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同时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
况要及时检查验收,将旅游景区的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立旅游景区内部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7、建立生产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7.1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是指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以往的经验教训,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分析,找出可能引发事故的部位,利用现有条件和科学手段加以控制和预防。
7.2旅游景区是区域安全的责任主体,根据各类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分析和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找出容易发生事故的领域和环节,采取有效的监控措施,达到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的目的。旅游景区主要负责人应当组织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或者事故隐患指定专人负责消除;难以及时消除的,应当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研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以免对人身财产造成损害。
8、建立游览安全管理制度
8.1按照《旅游管理条例》的规定和景区规划容量的测算,将游客数量控制在最佳接待容量之内;
8.2完善景区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工作人员规范操作规程;
8.3在景区内重点部位和危险地域加强安全防护措施;
8.4在节假日、黄金周等重点时期设立景区游客安全疏导缓冲区;
8.5禁止游客在未开发或无安全保障的地域开展旅游活动;
8.6景区安保人员要加强景区内巡视,禁止游商尾随游客兜售
商品,保证景区内良好的游览秩序。
9、建立安全信息发布制度
9.1通过有线广播、安全须知、宣传手册等形式,及时发布地质灾害、天气变化、洪涝汛情、交通路况、治安形势、流行疫情预防等安全警示信息以及游览安全提示信息;
9.2根据消防、用电以及道路交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景区内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采取安全措施;
9.3完善景区的解说系统,在有条件的区域建设无障碍游览通道;
9.4景区内的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易于识别的安全提示标志;
9.5非游泳区、非滑冰区、防火区、禁烟区等区域应当设置明显的禁止标志。
10、旅游景区应当建立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严禁违章用电。
10.1景区用电装置和材料应当符合国家规定,配电装置的清扫和检修应当按照《用电单位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10.2景区安装或者移动电器设备,须由专业技术人员操作,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10.3景区内重点用电设备应当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对该类装置的拆卸和移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11、建立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1.1游览线路的规划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道路交通条件;运营
中的游览工具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游览工具的驾驶员应当经过专业技能培训;景区内夜间游览区域应当配备数量充足、功能有效的照明设备。
12、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2.1保持消防通道畅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定期组织检查;
12.2建立义务消防队伍,定期组织所属员工的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
12.3加强景区内建筑物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古建筑保护范围内堆存易燃、易爆物品;动火、用电应当按照《建筑消防管理规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12.4有森林资源覆盖的景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专项消防管理;12.5景区餐饮场所内灭火器材配置点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在厨房操作间、燃气调压室等重点部位应当设置可燃气体报警探测器;
12.6景区停车场应当配备专用灭火器材。
13、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和游览活动的有序进行。
13.1景区内的特种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特种设备的操作
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建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每日设备运行前,应当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定期维护保养工作;
13.2景区内各类游乐项目的运营场所应当公示安全须知;对游客进行安全知识讲解和安全事项说明,并配备相关人员具体指导、帮助游客正确使用游乐设施,严禁超员运营;13.3旅游景区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劝阻游客的各种不安
全行为;
13.4在景区内开展的攀岩、冲浪、漂流、骑马、拓展、蹦极、速降等特种旅游项目,应当制定内容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提示手册;
13.5景区内的制高点和高层建筑设施应当安装避雷、防雷设备,并在每年雷雨季节之前进行检测和全面维护;
13.6景区应当向参与特种旅游项目的游客推荐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3.7景区装置的电视监控系统应当符合公安机关的相关规定。
14、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景区内生产和销售食品,应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规定;餐具、饮具、酒具等器皿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规定;餐饮场所工作人员应当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15、建立安全环境监控制度景区内环境噪声应当严格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的规定,景区讲解员及导游人员不得使用扩音设备进行讲解;空气质量应当严格执行《环境空气
质量标准》(GB3095-20XX)的规定。在突发疫情期间,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做好防疫警示等安全防范措施,为游客创造安全的公共环境。
16、建立大型活动风险管理制度旅游景区举办大型活动前严格履行申报审批手续,主动接受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安全检查,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进行事前风险评估,制定大型活动的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17、建立应急预案制度
17.1根据各类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突发意外事件后,救援人员能够按照景区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启动救援机制,有效开展救援行动。
17.2根据本景区内易发事故的特点建立消防、用电、交通、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预案内容应当包括应急救援组织、危险目标、启动程序、处理与救援程序、紧急处理措施等部分。
17.3应急救援预案应当每半年至少演练1次,并做好记录。
18、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事故发生后,景区应当按照国务院发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及《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规定》,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部门报告。19、建立安全管理档案制度
旅游景区将经营场所或大型娱乐项目出租或承包的,应当与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旅游景区对各承租单位的安全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20、健全完善医疗救援机制
旅游景区内设置医疗急救中心,各经营单位设立医务室,配备专业救护人员及急救车、急救箱、担架、医用氧等设施设备,对外公示救援联系方式。
21、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旅游景区安全管理制度2旅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形成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领导班子集体管的局面,实行旅游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包保”责任制。具体为:局长陈晓华对全县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要按照安全生产工作“包保”责任制的要求,确保所辖范围内的旅游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并与所属单位签订相应的“包保”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形成旅游安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安全生产责任书制度
自治县文旅局每年在年初与旅游景区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在责任书中明确必须完成的各项安全责任目标。按照分级管理原则,要求安全责任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书内容必须明确、具体、不走过场,年底根据工作开展情况严格兑现奖惩。
三、安全例会制度
(一)自治县文旅局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时间定为每季度末或下季度初,参加人员为县文旅局班子、办公室、业务室负责人。会议主要传达学习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总结本季度安全工作,安排部署下季度安全工作,对存在的重大问题,研究解决的措施和办法。
(二)对于公路交通安全,每年在法定节假日之前召开专题会议,如有紧急情况及时召开会议。所有会议均要作好记录,必要时形成会议纪要。
四、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
为了迅速、准确、全面地掌握重特大事故情况,及时处置重特大事故,及时处理好事故善后工作,力争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根据《印江自治县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报告制度》的规定,结合实际规定如下:
(一)公路交通安全事故
(二)景区火灾事故
(三)景区意外伤亡事故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旅游局在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向自治县安委办报告:
(1)人员死亡、失踪事故;
(2)死亡人员超过3人(含3人)的重大事故;
(3)估计直接经济损失达50万元及以上的事故;
(4)遇险人员超过10人(含10人)的重特大事故;
所有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
五、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制度
自治县旅游局对全县旅游行业单位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为增强检查的实际效果,一般采用不事先通知的形式进行暗访检查,对存在隐患较多的单位要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及时纠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对现场不能立即消除的隐患,要作好检查记录,写清检查结果,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当事人在检查表和检查记录上签字,并承诺整改时间和效果。检查人员负责在事后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并实行跟踪责任制,将整改情况与安全工作考核挂钩。
(一)
景区安全检查制度
1、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2、建立安全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将安全管理的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和职工。
4、坚持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清除不安全隐患,是否存在安全管理漏洞。
5、定期组织学习安全法律法规,增强安全意识,每年
不少于4次。
6、景区设立旅游安全宣传栏,要求每月有一期以上的宣传内
容。
7、危险性较大的游乐项目,必须设立游客须知和安全警示标志,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安全检验。
8、景区示意图必须设在景区的入处,要求醒目、图文对照。
9、景区内餐饮服务人员必须配有健康证,要求每年体检一次以上。
10、景区内住宿房间卫生、清洁。
(二)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1、旅游企业在消防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2、建立健全一套完整的消防制度。
3、配备接受过专业培训的专职消防人员。
4、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配备消防设施,有消防设施使用记录,消防设施可使用率为1%。
5、应配备消防安全标志、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通道标志和应急灯,消防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6、景区内凡新建、改建、扩建和装修工程必须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建设单位按规定将有关消防设计图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经消防技术审核合格后,方能按审核的设计图组织施工,工程竣工后经公安消防机关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公路安全检查制度
1、按照交通部门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2、建立健全一套完整的公路安全制度和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3、旅游车辆只必须备有四证,救生消防设备必须齐全;按交通部门核定的乘额载客。
4、每台车辆必须配有巡查员。
5、遇风、雨或其它恶劣天气,严禁出车。
6、及时消除游客运载工具的安全隐患,维护和保养是否到位。
7、有尽告知游客安全的义务,设立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
六、安全生产工作信息制度
(一)按照省、市、县有关要求,景区对开展的安全检查、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向自治县文旅局反馈信息。
(二)景区按时报半年、全年工作总结,报送时间为6月25日前和11月25日前。景区每月向县文旅局报送安全工作小结,报送时间为次月5日前。自治县文旅局按规定向市旅游局和县安委办报送有关资料。
七、重大事故隐患普查建档制度
为使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各单位要在每年开展的.春节、五一、国庆、安全月等安全大检查工作中以及平时不定期的安全检查中,对重大事故的隐患进行重点排查和整治,能当场消除的隐患,要当场消除;不能当场消除的,要限期消除,建立隐患档案,以备跟踪和核查整改情况,并向检查单位汇报结果。对事故隐患视而不见,充耳不闻,让隐患存在和漫延的,一经查实要从严追究责任。
八、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一)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有关条款及考核办法;
(三)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和死亡控制指标超额1%以上的,相应管理职责的个人不评先进,年终考核不评优秀;
(四)安全生产考核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五)在年终的工作会上对安全生产先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没有完成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没有实现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况给予管理责任的个人行政处分。
九、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一)坚持“安全第一,防抢结合”的方针,克服麻痹思想,在布置安全工作时,落实抢险人员、抢险物资和交通工具;
(二)发生安全事故后,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必须立即采取抢救措施,关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接到报告的部门就立即派人赶赴现场组织救护或抢险;
(三)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抢救或排险,有关单位和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努力减少事故损失;
(四)涉及完全生产的各景区负责人在离开办公室和住宅时,应打开手机,保证随时联系的通畅。
十、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一)各企业、景区对本企业、景区的安全生产负责,凡违反
下列条款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1、对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行业、工程的安全规定置若罔闻、不研究、不贯彻、不执行、安全生产处于无人负责状态以致事故频繁、伤亡严重事故的。
2、有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劳动安全法规、指挥或纵容、强迫职工冒险作业而造成伤亡事故的。
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不完善、组织不健全、管理混乱、安全规章制度不健全、不落实,职工无章可循而造成伤亡事故的。
4、对职工,尤其对特殊工种(岗位)职工未认真进行安全教育和操作技术培训,允许无证人员上岗而造成伤亡事故的。
5、发生事故后,未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6、对工作不认真负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未及时督促整改,或虽进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彻底的企业和景区负责人;7、本单位无能力整改的隐患既不采取措施,又不向上级报告,致使酿成重大事故的部门责任人;
8、对所安全工作不重视,责任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执行规定不坚决的企业和景区责任人;
9、对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欺骗上级部门责任人。
(二)追究的程序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根据有关规定对追究对象的责任进行调查,视其应负的责任做出相应处理,报经旅游局研究做出处理决定。
(三)处理
被追究的责任人经局党组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警告、停业整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安全生产隐患管理制度
(一)坚持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根据事故发生的规律性进行全面分析,对查出的事故隐患作好记录;
(二)根据职责分工,对查处的事故隐患,向有关工作部门签发书面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设置明显标志,并安排人员值班守护,加强监控,直到隐患被排除;
(三)超出职责范围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四)建立隐患检查、整改的基础档案。
篇二: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篇三: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篇四: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
篇四: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
景区旅游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加强日常安全管理运营,确保游客人身财产安全,杜绝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加强各景区、各部门在事故、灾害应急救援的协调联运,量大限度降低事故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预案。
2范围
适用于景区日常安全管理运营及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及自然灾害的处理。
3、职责
3.1公司总经理负责督促检查景区、各部门的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
3.2公司各部门负责日常安全运营的落实与实施。
4工作程序
4.1指挥机构设置和职责
4.1.1公司成立日常安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质检总、行政部、工程部经理及各景区主任级成,由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由景区主任、副主任组成,景区成立抢险救援组,警戒保卫组、通讯联络组、医疗救护组、疏散引导组等安全小组。
4.1.2职责
4.1.2.1认真执行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贯彻安
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4.1.2.2统一指挥,分组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责。
4.1.2.3公司总经理负责督促检查景区、各部门的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
4.1.2.4分管景区副总经理负责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自然灾害现场指挥救援抢险。
4.1.2.5质检部负责设施设备日常安全运营的检查与监控。
4.1.2.6行政部负责日常采购,确保安全作业及应急器材和物资到位。
4.1.2.7工程部负责景区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及更换,确保游客游览安全。
4.1.2.8景区主任负责贯彻落实公司的各项规定,监督检查各班组安全作业实施情况。
4.1.2.9景区副主任负责所辖职能部门的日常安全运营监督检查工作。
4.1.2.10各安全小组负责日常安全作业的具体实施。抢险救援组由维修组、绿化组组成,负责设施设备类检查维护,抢修维修施工作业;警戒保卫组负责景区游览秩序及确保游客人身、财产安全;通讯联络组由监控组、行政助理、后勤担任,负责对景区内日常运营情况的监控,并及时联络各部门协同作业,确保运营安全;医疗救护组由医疗救护专业担任,负责游客轻度伤病的处理及重大伤病游客的应急处理;
疏散引导组由咨询、验票组、检票组担任,负责突发事件中游客的疏散、引导工作。
4.2日常安全管理措施
4.2.1安全管理对象的种类
安全管理的对象包括食品卫生安全、商业网点安全、景区秩序安全、游览安全、交通安全、设施设备安全、消防安全、施工现场安全等方面。
4.2.2安全管理制度
4.2.2.1严格执行《食堂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加强食品安全教育,防止病从口入,杜绝食物中毒,营造景区环境优良、整洁卫生的餐饮环境。
4.2.2.2商业网点要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经营场所要安装安全设施,符合防火、防盗、用电等安全要求。景区内所有经营摊点,要与景区签订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4.2.2.3游览秩序的维护和日常之发全保卫工作
4.2.2.3.1景区保安队实行昼夜定岗巡查制度,负责景区游览秩序的维护和日常安全保卫工作。
4.2.2.3.2景区保安队的保安人员负责本景区闭园后及晚间维护景区的日常安全保卫工作。
4.2.2.3.3景区的保安人员要做好交接班工作,填写执勤记录。
4.2.2.3.4景区车场保安人员负责对进出景区的员工、车辆进行检查、登记工作。
4.2.2.3.5景区保安人员按照值班查岗规定值班和检查景区内的秩序。
4.2.2.3.6区各部门均应在开园期间协助做好景区游览秩序维护及安全工作。
4.2.2.3.7景区如发生突发事故,按《景区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办法》处理。
4.2.2.3.8景区保卫队接到景区领导下发的贵宾接待计划通知后,按规定制定相应的保卫方案,并做好保密工作。
4.2.2.4游览安全
4.2.2.4.1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建立天气预报记录,景区负责与水文气象部门联系,实行暴风雨天气巡查制度,景区收到气象部门的大风暴雨预报时,应立即上报有关领导并传达到各有关部门,开园期间出现大风暴雨,景区主任接到通知后,立即广播通知游客注意安全。景区的保安人员应密切关注景区游客、建筑、设施的安全,发现情况立即上报。
4.2.2.4.2制作景区标识系统,按照《景区标识系统管理制度》相关制度执行,提醒游客注意游览安全,预防因游客行为所引起的安全隐患。
4.2.2.4.3在大型活动或节假日(旅游黄金周)期间,严格按照《景区治安巡逻制度》相关规定进行巡查,并做好重点时段的游客分流疏散工作。
4.2.2.5交通安全
4.2.2.5.1实行对载人索道、观光车、大巴车道路以及浮桥、栈道进行安全检查,确认设备完好,方可投运。
4.2.2.5.2景区每年3月中旬定期对避险通道实行定期检查,在景区内水位达到警戒水位时,实行封闭峡谷通行,疏导游客脱险。
4.2.2.6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如索道、观光车、大巴车等设备的检查,按各特种《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制度》执行,坚持日小检,周中检、月大检,并保存好原始检查记录。
4.2.2.7消防安全
4.2.2.7.1消防工作应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三级防火责任制,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层层负责,形成整体的,全方位的防火网络。
4.2.2.7.2景区防火责任人员按相关的规定,每年不少于一次对辖区的消防设施、游览场所、餐厅、商场进行严格检查。如发现设施损坏,立即填写《消防安全意见书》报相关部门及时维修;如发现不安全因素或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报告,由其通知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4.2.2.7.3景区油料管理严格按照《油料保管安全措施》相关规定执行,防止火灾发生。
4.2.2.7.4突发火灾时,按《景区突发事故应争管理办法》处理。
4.2.2.7.5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由维修组负责,维护或修理后由相关部门安排有关人员负责验收确认。
4.2.2.7.6消防人员应按当地消防部门的要求,做好员工消防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消防演习工作。
4.2.2.7.7坚持经常性安全防火检查,熟悉景区内的整个建筑结构和防火重点部位。
4.2.2.7.8及时检查和发现火险隐患,督促有关责任人及时整改。
4.2.2.7.9组织消防员学习和训练,使之能成为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的队伍。
4.2.2.7.10要经常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熟悉和掌握消防设备器材的配置情况。
4.2.2.7.11负责及时组织力量扑来初期火警。
4.2.2.8施工现场安全
4.2.2.8.1施工单位进入景区施工前,先与景区保安队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确保安全。
4.2.2.8.2景区保安队按《消防安全责任书》的规定,对现场防火安全进行控制。
4.2.3物资储备及管理
4.2.3.1行政部负责物资的采购,景区后勤人员按照《仓库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保证景区内物资安全,供给及时。
4.2.3.2景区内配备对讲机、灭火器、铁锹、镰刀等。
4.2.3.3医务室配备救护担架、急救包、常用药品等。
4.2.3.4保安队配备雨衣、救生衣等。
4.2.3.5大巴车队、观光车队要配备相应的救援设施、设
备。
4.2.3.6索道站配备索道急救专用装备、绳索等。
4.2.3.7景区内游览场所、商业网点要配备专用的消防设施。
4.3安全教育、培训
4.3.1安全教育包括:对中层以上干部的安全教育,班组长安全教育,新进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工种变更教育;全员安全教育及其它形式安全教育。
4.3.2安全教育内容主要为学习国家的有关安全法规、政策和公司、景区的安全管理、组织技术培训制度等,中层以上干部安全教育由公司和技术安全人员配合进行。
4.3.3新员工入公司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公司、部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应不少于3天,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4.3.4人事特种作业工种的安全教育,由技术安全人员和上级主管部门共同进行,除应进行一般安全知识教育外,还应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取得特种安全作业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4.3.5在日常工作中,利用板报、简报、知识竞赛、会议形式,进行安全教育,切实使员工在思想重视安全经营工作。
4.4日常安全监督、检查
4.4.1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公司全体员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重于泰山”的防范意识。
4.4.2景区主任组织保安队负责全景区的消防安全监督与检查,24小时值班,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4.4.3建立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4.4.4抢险救灾设施、物资、消防器材必须定期检查,确保完好;急救药品必须保证有效期;救灾抢险物资、消防器材、急救药品使用后必须按规定补充配齐。
4.4.5实行每季定期安全专项检查制度,由质检部牵头,分管景区副总经理带队,对景区内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进行检查。
4.4.6景区、公司各部门必须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措施切实可行,同时具备可操作性。
4.5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4.5.1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4.5.1.1当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就近的有关救援单位。
篇五: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
水域风光
冲浪,滑水,帆板,游泳,潜水,跳水等
原始森林探险,观鸟,野生动物观赏,草原骑马
生物景观
大型动物袭击(大象、非洲豹),花卉过敏,植物对皮肤的伤害,蘑菇中毒等
其他
特殊天象、气候现身体不适(由于海高原病,极温伤害象,极光,雪松,拔高度、气候变等
海市蜃楼,动物活化、其他类等引动观赏
起)
(注:在自然旅游类的旅游景区,社会环境原因造成的偷盗、抢劫、杀人等的旅游安全事故较少。但也不能完全忽略)
人文旅游资源类型旅游景区安全事故类型
目的地类型
旅游活动
安全事故类型
安全事故举例
大型主题公园
刺激型娱乐活动,设施、设备事故停电,撞伤,心脏如海盗船、蹦极、类,游客健康突变病突发,儿童走失家庭娱乐活动
类,游客走失类
等
度假区
休闲、疗养、会议、食物中毒类,欺酒店食物中毒,游冲浪、滑水、一般骗,盗窃类;水域客财务被盗,炸弹性观光
设备类;火灾类,爆炸等
恐怖事件类等
首都城市
购物,会展,参观购物欺骗类,市内儿童走失,饭店食(博物馆,植物交通事故,暴力抢物中毒或摔伤,购园,古建筑)等
劫,迷路,盗窃,买到假货
食物中毒,健康突变,恐怖活动类,火灾类等
成熟的旅游中心一般观光;美食,盗窃,暴力,抢劫撞伤,摔伤,食物地
刺激型娱乐活动;类,物中毒,健康中毒,购买到假货参加节庆活动;家突变,欺骗,恐怖等
庭渡假,疗养,购活动类,设施设备物
事故类等
(注:人文旅游资源类型目的地旅游活动以观光,购物,饮食,娱乐等为主,以人为造成的安全事故为主)
(五)安全事故的牵涉面:还可分为国内安全管理和涉外安全管理;
(六)安全事故造成损失的大小:轻微安全事故管理、一般安全事故管理、重大安全事故和特大安全事故管理。
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轻伤或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者;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重伤或经济损失在1万~10万(含1万)元以下者;
自然灾害类
机动机械类,水域活动类,跳跃活动类,自然灾害,动植物伤害类
动物、植物伤害类,花草过敏类,野生水果中毒类
溺水,外部创伤,水生动物伤害等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死亡或旅游者重伤致残,或经济损失在10万100万(含10万)元以下者;
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死亡多名,或经济损失在100万(含100万)元以上者,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者。
三、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P148常
为加强旅游景区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旅游景区安全管理应当贯彻“安全备过桥乘坐皮划艇,而一些游客则从桥的另一头走过来,双方在桥上互相避让时重心偏向一边。同时有部分游客又在桥上集体摇晃戏耍,才导致浮桥侧翻。
河南洛阳栾川县龙峪湾景区2006年8月12日晚7时15分许,一辆载有36人的旅游大客车坠入20多米深的树林密布的深沟。
载有36人的旅游大客车碰撞右侧山体后右门坠落在山道后坠入深沟。由于缆索失灵,水泥构件砸落处的前后2辆缆车也随之失控,一些乘客被从缆车中抛出,造成6死3伤。这起事故中共造成9人死亡、10多人受伤,是奥地利历史上发生的最为严重的一起缆车事故。
2005年9月5日,奥地利西部的蒂罗尔州发生一起严重的缆车事故,一架直升机吊起的一个重达750公斤的水泥构件在缆道上方200米
处突然脱落,并砸在一辆缆车上,致使缆车坠落,车内5人当场3死2伤。
湖北神农溪景区接连在1995年4月23日发生漂流翻船事故,8名台湾游客和3名船工全部死亡;1997年3月12日的翻船事故造成死1人,失踪3人。
1996年3月,广东飞图游乐城一热气球失控,导致一名17岁香港女游客坠地死亡;四川成都开展锦江河漂流,一对母子翻船溺水死亡;北京也曾发生过滑翔中游客被摔死的事件。
1999年10月,上海锦江乐园一台湾游客跳蹦极死亡。2000年4月16日,天津两少年跳蹦极严重受伤。
1999年10月,贵州马岭和风景区发生令人震惊缆车坠毁事故,死亡14人,受伤22人。
2001年1月,安徽阜阳一超轻型飞机载客游览市容时坠毁,4死。
4.旅游活动安全
游览活动安全事故是指旅游者在景区游览过程中由于麻痹大意、拥挤等原因而发生的走失、摔伤、踩踏、坠崖、探险等事故。
例如,2004年2月5日晚7时45分,密云县在密虹公园举办迎春灯展过程中,由于领导管理责任不落实,导致彩虹桥上游人拥挤、踩踏,造成37人死亡、多人受伤。
5.疾病(或中毒)中暑
这里的疾病是指因水土不服、旅途劳累、饮食禁忌、食品卫生等问题引发的疾病或食物中毒,或由于景区特殊的地域环境和自然条件而引发的疾病,也包括传染性疾病。
北京22名游客在白洋淀风景区发生食物中毒(2006-07-24北京娱乐信报)
2010年5月22号,湖南旅客在香港旅游,被导游带到珠宝店购物,死者不想购物准备离开时,遭导游阻止,双方发生争执,其后死者心脏病发,送医不治。
平山旅游景区游客因中暑晕倒
夏季旅游中暑预防及措施
夏季出游易中暑,轻者头晕眼花,恶心呕吐,重者突然晕倒,四肢痉挛,甚至虚脱而死亡。那么在夏季外出旅游时应怎样预防中暑呢?
(1)穿浅色衣服。因为白色、浅色衣服吸热慢,散热快,穿着凉爽;而黑色或蓝色衣服吸热快,散热慢,穿着闷热,容易中暑。
(2)戴隔热草帽。编织草帽的原料多为空心,里面储存有一定数量的空气,而空气是热的不良导体。另外草帽对阳光辐射还有一定的遮挡作用。
(3)中午要休息。早晨天气凉爽,出发时间应该早些。到了中午就休息,下午三四点钟以后再活动。
(4)多喝淡盐开水。多喝些淡盐开水,可以补充体内失掉的盐分
。夏季旅游出汗多,体内盐分减少,而多喝些淡盐开水,可以补充体内失掉的盐分。喝淡盐水时,要少量多次地喝,才能有作用。
(5)带防暑药物。夏季外出旅游时应带些人丹、风油精、十滴水等药物。一旦发生中暑,应将病人抬到阴凉通风处躺下,并让病人服用些人丹或十滴水。如果病人昏倒,可用手指掐压病人的人中穴,当病人好转时再送往附近医院治疗
中暑后的急救措施:
(1)出游中一旦有人中暑,应尽快将其移至阴凉通风处。同时,将其衣服用冷水浸湿,裹住身体,并保持潮湿。或者不停扇风散热,并用冷毛巾擦拭患者,直到其体温降到38°C以下。
(2)如果中暑者意识清醒,应让其以坐姿休息,并在头与肩部给予支撑。
(3)如果中暑者已失去意识,则应让其平躺。
通过以上救治措施,中暑者的体温如已经下降,则改以干衣物覆盖,让其充分休息。如果以上救治措施无效,应尽快送医院救治。
6.自然灾害
自然灾害是景区特别是自然资源类景区常见的一种安全事故,它的发生主要与自然因素有关,且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根据产生灾害的自然因素不同,大致可分为气象气候灾害、地质地貌灾害和其他自然灾害三大类。
2004年“6·22”黄河小浪底特大沉船事故
6月22日20时左右,一艘“明珠号”客轮在小浪底水库库区因风大浪急侧翻,瞬间沉没,船上69人全部落水。经全力抢救,26人被救上岸,其余43人失踪。
2004年12月26日,印尼苏门达腊岛北部发生的强烈地震,在东南亚、南亚海域引发海啸。高达近10米的巨浪袭击了印尼、斯里兰卡、泰国等国沿海地区,造成几十万游客的伤亡。
2007年5月2日下午15点左右,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梅里乡雪崩村至神瀑山路上,突然发生雪崩,将正在山路上徒步探险的10余名游客掩埋,虽经当地政府积极救援,仍造成2人死亡,1人重伤,6人轻伤。
六、旅游景区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P118陈
1.旅游景区安全防范不足
虽然安全工作是景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但是许多景区工作做得不够细致。
一是一些景区重生产轻安全,追求经济利润,没有处理好生产与安全、效益与安全、发展与安全的关系。
二是许多景区应急求援体系不健全,机制不完善。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要么没有,要么不可行,要么没有组织演练,滞后于旅游发展。三是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不够普及、深入、细致和实用,对教育和培训重要性的认识有待加强。
2.旅游者重视不够
许多旅游者对自己的旅游活动场所的安全隐患了解不足,又在旅游活动中麻痹大意,在没有做好充足准备的情况下,盲目活动,冒险行动,以致于酿成灾害事故。
案例分析:上海三名“驴友”浙江遇难
据新华社电2009年8月15日,18名上海“驴友”自发组成的探险队在徒步穿越浙江景宁的炉西峡时发生意外,3位“驴友”和1位当地向导被山洪冲走失踪。经过全力搜救,向导获救,三名上海“驴友”张林、刘宇杰、刘诺遇难。
思考: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事故原因:管理上不到位留下隐患;事前基本无规范培训;跟风追时髦忽视安全。
大学生旅游事故频发:
2001年7月21日,20岁的天津南开大学学生张某等人,从未向游人开放的南坡攀登太白山,结果迷路后张某坠崖身亡
2002年五一期间,上海大学生华某攀登太白山时,在海拔3400多米处遇难
2004年7月,成都6名在校大学生骑自行车出游在川藏线失踪
……
3.部门监管不力
有些地区对景区的监管制度不健全,监管力量不足,人员、经费和设备不足,技术手段落后,以致监管工作不能及时和到位,监管手段有待创新。还有的地方由于监管机构太多而导致集体不作为的弊端。
4.存在法律盲区
近年来,随着旅游大众化的到来,旅游景区安全事故和相应的法律纠纷也大量出现,不少纠纷解决过程中出现了适用法律不明确和安全责任不好界定的问题,这与我国目前旅游法制还不购健全有一定的关系。所以说在处理景区与旅游者旅游安全的问题方面存在着法律盲区,相关法律法规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5.其他因素的影响
七、旅游景区安全管理分析P153常
1.旅游景区要加强安全防范
对旅游设施设备做定期检查;在危险地带设立警示牌;加强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建设;举办有特色、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2.旅游者要增强安全意识
(1)注意景区游览安全
旅游出发前要做好充分的物资准备,选择适合的衣着和装备(防滑、防晒、防中暑、防叮咬)。要注意景区设立的安全警示标志,不要到景区规划的安全游览路线以外游玩,不要进入有危险的地方。
(2)注意涉水安全
参加漂流、潜水、帆船、水上滑翔等风险较高的旅游项目,要选择有资证齐全的经营单位,同时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配合做好各项安全防范。
(3)注意饮食安全要
选择在质量有保证的餐馆就餐,尽量选择高温加工的新鲜事物,特别不要食用无证摊贩贩卖的生冷食品。食用水产品要选择鲜活产品,最好加工成熟后食用,尽量不要冒险食用生冷海鲜、河鲜。可随身携带一些治疗腹泻的非处方药物。
3.行政部门要做好监管
对景区旅游安全工作开展定期性、经常性、季节性、专门性、综合性的检查,从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设置、规章制度制定、从业人员管理、特种设备管理、安全用电管理、消防安全管理、活动场所安全设施、安全生产投入、应急预案及演练、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整改等方面进行量化评估考核。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增强景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
八、旅游景区安全管理的措施P154常
1.建立旅游景区安全法规体系
旅游安全是旅游景区经营的生命线。没有安全,就无法使旅游活动顺利开展起来。国家旅游局、与国务院有关职能部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监督管理局)以及各景区相关主管管理部门历来都十分重视旅游安全工作。在1990年和1994年先后颁布了《旅游安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重大特大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等。
与旅游景区活动直接有关的安全范围:交通安全、治安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建筑物安全、设备安全、地质安全、生物安全等。
2.加强旅游景区游乐安全
近年来,随着旅游业的兴起,一些颇受旅游者欢迎的对安全需求较高的参与型、探险型特殊旅游项目如蹦极、漂流、空中滑翔、热气球观光等迅速兴起,给景区安全带来了隐患,对景区的旅游安全管理提供了新的要求。虽然国家旅游局于1998年10月1日颁布了《漂流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但是至今商务类似的蹦极、空中滑翔、热气球安全管理办法,景区难以操作。
3.建立社会联动系统
旅游安全涉及旅游业各部门和社会各环节。建立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牵头、旅游地居民、旅游景区、旅游从业人员、治安管理、社区医院、消防、保险、交通灯多部门、多人员参与的社会联动系统,形成资源共享、社会关注旅游安全的局面,一方面能够有效抑制旅游安全问题的发生,另一方面又能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解决安全问题,把安全问题造成的破坏和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4.加强旅游安全统计并张榜公布
目前旅游安全统计比较薄弱。一方面可建立专门的旅游安全统计资料可;另一方面可以与公安部门、交通部门、医院、保险部门联合,建立安全信息网络。统计资料即是做进一步研究的基础性资料,又是寻找症结、解决问题从而加强安全管理的先导。同时,旅游安全统计还应向社会公开,以引起旅游者注意、提高旅游者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引起管理部门的重视以加强安全管理,尽可能控制安全问题的发生。
5.进行旅游安全宣传与教育
确保旅游安全的最有效途径之一是公众教育。宣传既要面向旅游者,又要面向旅游社区和旅游从业人员。旅游从业人员的安全宣传和教育包括两部分,一为旅游安全问题的危害性及其与旅游业的关系,二为旅游安全事故的处理。
6.设立专门的旅游安全管理机构
设立专门的旅游安全管理机构,由专人负责,能保证各项安全工作的贯彻实施、有效控制安全问题。
7.完善旅游保险
目前,我国的旅游保险尚不完善,仍存在诸多问题。因此,改善旅游保险制度、制定便于各种旅游者投保的险种是旅游保险的发展方向之一。
8.提高景区安全监测的技术水平
建立旅游景区安全监测网络,提高旅游景区的安全监测的技术含量,例如在森林旅游景区和山岳景区运用全球定位技术进行安全监测。
人为事件造成的危机往往比自然事件造成的危机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更强,持续的时间更长。例如,中东地区发生的局部战争就严重影响了这一地区的经济发展,尤其是旅游业,这里几乎成了游客的禁区。
(二)按照危机产生的对象分类P251胡
1.景区游客安全性危机
游客安全性危机是指导致游客人身财产安全遭到损害的景区危机类型。
(1)旅游犯罪
针对旅游者的犯罪行为,会对景区造成极大的破坏,从而引发景区旅游危机。
1994年3月31日,浙江省千岛湖“海瑞号”游船发生特大抢劫纵火杀人案,船上32人全部遇难,其中有24名台胞游客,2名导游,6名船上工作人员。“千岛湖事件”严重损害了我国的旅游形象,300多个预定到杭州或千岛湖的旅游团队因“千岛湖事件”而取消、减员或改道,一度造成浙江旅游业的衰退,甚至波及我国整个旅游产业的发展。
(2)意外事故
旅游活动过程中意外事故是引发景区危机的重要内部成因。
(3)自然灾害
2.资源环境侵害型危机
此类危机是指旅游景区因重要旅游资源和旅游环境受到破坏和损害而产生的危机,包括生物物种入侵对景区资源和环境的影响、气候变动对资源和环境的破坏等。
例如上海崇明岛东海岸的互花米草入侵导致了候鸟保护区的候鸟急剧减少就是典型大外来物种入侵对景区资源和环境的破坏。
(三)按发生特点分类P281李
1.快速爆发型危机
这类负面事件爆发快,难以预料,容易使组织在短时间内处于混乱状况,要求组织在日常工作中就要做好防范措施。2003年在我国爆发的非典公共卫生就属于此类。当然,如果处理得当,这类危机并不一定就成为组织的真正危机。
2.缓慢爆发型危机
这类危机的潜伏期比较长,隐蔽性强,只有当某些变量达到临界点时,危机才表现出来。例如环境危机、生态危机。
(四)按成因分类P281李
1.安全事故危机
由于出现安全事故负面事件而是组织处于被动或不利的状况,这类危机是我们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也是影响面较广的一类,在旅游业中尤其如此。
1986年浙江金华市螽州公园元宵灯会,由于门票脱售,入口处秩序混乱,造成人群踩踏,致使35人死亡,33人受伤。
1991年山西太原市迎泽公园举办“煤海之光”灯展,由于票务管理混乱,10万人涌进只能容纳4万人的公园,在通过一座石桥时秩序混乱,群众绊倒后互相挤压,造成106人死亡,98人受伤。
2004年2月5日元宵夜,密云密虹公园发生元宵灯会踩踏事故。事故共造成37人被踩死,24人受伤。在国外大型社会活动中关于踩踏酿成的悲剧报道不绝于耳,例如:死亡244人的麦加踩踏事件;死亡300人的印度踩踏事故;伤亡1000余人的巴格达踩踏事件等。
2006年2月4日菲律宾马尼拉郊区体育馆发生的踩踏事件,造成88人丧生,342人受伤
2.经营危机
主要由于组织在经营过程中的失误而造成的危机状况,这类危机所涉及的范围相对较小,主要集中在组织以及与组织有关的利益主体。
例如投资失误,公司内部丑闻,出现伦理道德问题从而使公司形象受损等。
(五)根据危机的影响可分为:战略危机、资源危机、产品危机、服务质量危机、形象品牌危机、安全危机、财务危机、人才危机、客源地危机、目的地危机等
1.战略危机
——战略缺失(景区无战略,有或等于没有
主题公园破产)
——战略混乱(目标不明晰,或者有几个战略而相互矛盾)
——战略滞后(滞后于景区内外环境的变化)
“广州飞龙世界游乐城”短短4年便夭折,就是战略和策略的失误。“飞龙”是由“东南亚蛇王”“蛇医世家”
钱龙飞创办,蛇文化为主题及与其融合的民俗文化主题公园。其首期12个景区中,有花果山水濂洞、飞龙大剧院、儿童乐园等6个景区与蛇文化无关,而且这些离题景区规模宏大、造价昂贵。据,进行危机预警。二是统筹协调景区危机管理执行各部门。预警办公室是整个危机管理机构的最高领导机构,它直接对景区管理者负责。
3.综合搜救队
该部门是紧急情况下救援任务的执行部门,主要任务是执行各种危机事件的救援工作。例如,从事地震、山洪、泥石流、动物伤害、迷路、落水等各种类型的危机事件的救援。
4.消防治安队
该部门主要负责对景区内各种总设施设备及资源的安全检测、防火灭火及景区内的社会治安等工作。
5.监察队
该部门主要负责对景区内的游客行为、员工服务行为、指引警告设施等进行监测,对可能产生危机事件的行为进行纠正,避免危机发生。
(二)强化景区危机防御性设施的防御功能
景区危机防御性设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医院、消防等紧急事件处理设施,警示和指示标志等。常见的警示和指示标志主要有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类。
(三)保持信息渠道畅通
危机发生后,景区能否保持信息渠道畅通,方便公众及时、准确地了解信息,能否充分与媒体进行沟通对于景区平稳度过危机、快速树立新的正面形象都非常重要。
七、旅游突发危机事件处理方法P157常
(一)全面调查,收集信息
1.组织人员,成立专案组
2.保护现场,寻求帮助
3.深入细致,了解情况
4.整理分析,形成报告
(二)分析信息,确定对策
1.对受害者的对策
(1)了解情况,承担责任
(2)倾听意见,赔偿损失
(3)把握分寸,变现风格
(4)提供善后服务
(5)稳定工作人员
2.对新闻媒体的对策
(1)统一发布新闻
(2)注意语言表达
(3)提供准确信息
(4)积极与新闻界合作
(5)引导舆论导向
(6)及时采取新闻补救措施
3.对业务往来单位的对策
(1)传递信息
(2)通报应对措施
(3)书面表达歉意
4.对其他旅游者的对策
(1)对于一般旅游者
(2)对于消费团体,应热情接待其代表
5.对上级主管部门的对策
(1)及时汇报
(2)定期报告事态进展
(3)认真总结
(三)分工协作,实施措施
(四)查漏补缺,进行完善
八、突发事件的处理技巧
1.保持镇定,查明事实
2.谨慎从事,坚决果断
3.尊重理解,稳定局势
4.及时报道,争取主动
5.注意措辞,统一口径
6.承担责任,勇挑重担
7.群众参与,共渡难关
8.多管齐下,多方出击
课堂
讨论
谈谈景区管理工作中,将安全与危机管理放在首位的意义。
没有安全怎么行P1172010年“五一”黄金周期间,一些地方相续发生了旅游安全事故,4天中接连发生了6起。
4月3日,一名青年在西藏那曲攀登桑丹康桑雪山后,在下山途中掉进冰缝,经营就脱险。
5月1日,51名游客在山东日照海滨游览时,被突然涨潮的海水困在太阳岛上,经营救全部脱险。
5月1日下午,武汉中山公园“峡谷漂流”中的两艘偏流筏相撞导致翻船,造成2人重伤,4人轻伤。
篇六: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
旅游景区安全管理制度
旅游景区安全管理制度11、范围
随着玉龙雪山旅游景区的发展,事故风险也在不断增加,丽江高原红旅游服务公司作为景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实施部门,负有安全生产职责,有必要不断加强对本公司旅游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因此,对高原红公司旅游景区的安全管理做出指导性的规范。
适用于旅游景区管理机构、各生产经营单位、公共场所。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为使丽江高原红旅游服务公司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风景名胜区条例》、《云南省旅游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3、方针
旅游景区的安全管理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4、细则
4.1旅游景区必须正确处理保证安全与经营效益的关系,在安全与效益发生矛盾时,要把安全放在首位。要保证安全管理的资金投入,各项设备、设施符合安全管理的要求,发现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消除,不能为了赶任务、追效益而置安全于不顾。
4.2旅游景区安全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综合监管、行业监管、专项监管三结合的监管模式。
4.3旅游景区应当根据本单位经营活动的特点,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完善安全设施、设备,确保旅游安全。
4.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旅游景区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统筹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4.4.1贯彻国家和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相关规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
4.4.2组织制定本景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4.3保证安全管理资金的投入,配备必要、有效的安全保障设施;
4.4.4定期研究本景区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4.4.5组织制定并实施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4.6负责调查、处理本景区内发生的安全事故;
4.4.7按规定及时、如实地向有关部门报告各类旅游突发事件;
4.4.8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安全管理职责。
5、旅游景区安全管理机构
安全管理机构是旅游景区依法设置的专职安全管理的内设机构,其工作人员都是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旅游景区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工作的助手,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是法律赋予的职责和其应尽的义务。是法律法规对企业安全要求的执行人,其职责是根据法律、法规对企业的要求而综合制定的。主要职责是:
5.1接受旅游、公安、消防、卫生、安全生产、质量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对景区安全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2建立并完善本景区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5.3建立并落实本景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5.4建立本景区的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定期研究本景区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通报有关工作信息;
5.5建立生产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本景区各类安全隐患,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5.6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操作演练,新聘员工应当接受安全教育培训;
5.7从事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当经过专业主管部门的培训和考核,取得合格证方可上岗;
5.8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安全管理职责。
6、建立安全管理例会制度
安全管理例会是指以安全为主要内容定期召开的会议。旅游景区要形成定期研究各种安全问题的机制,以定期召开安全会议的形式,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对发现的各种安全问题,认真组织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同时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要及时检查验收,将旅游景区的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立旅游景区内部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7、建立生产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7.1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是指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以往的经验教训,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分析,找出可能引发事故的部位,利用现有条件和科学手段加以控制和预防。
7.2旅游景区是区域安全的责任主体,根据各类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分析和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找出容易发生事故的领域和环节,采取有效的监控措施,达到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的目的。旅游景区主要负责人应当组织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或者
事故隐患指定专人负责消除;难以及时消除的,应当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研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以免对人身财产造成损害。
8、建立游览安全管理制度
8.1按照《旅游管理条例》的规定和景区规划容量的测算,将游客数量控制在最佳接待容量之内;
8.2完善景区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工作人员规范操作规程;
8.3在景区内重点部位和危险地域加强安全防护措施;
8.4在节假日、黄金周等重点时期设立景区游客安全疏导缓冲区;
8.5禁止游客在未开发或无安全保障的地域开展旅游活动;
8.6景区安保人员要加强景区内巡视,禁止游商尾随游客兜售商品,保证景区内良好的游览秩序。
9、建立安全信息发布制度
9.1通过有线广播、安全须知、宣传手册等形式,及时发布地质灾害、天气变化、洪涝汛情、交通路况、治安形势、流行疫情预防等安全警示信息以及游览安全提示信息;
9.2根据消防、用电以及道路交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景区内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采取安全措施;
9.3完善景区的解说系统,在有条件的区域建设无障碍游览通道;
9.4景区内的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易于识别的安全提示标志;
9.5非游泳区、非滑冰区、防火区、禁烟区等区域应当设置明显的禁止标志。
10、旅游景区应当建立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严禁违章用电。
10.1景区用电装置和材料应当符合国家规定,配电装置的清扫和检修应当按照《用电单位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10.2景区安装或者移动电器设备,须由专业技术人员操作,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10.3景区内重点用电设备应当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对该类装置的拆卸和移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11、建立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1.1游览线路的规划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道路交通条件;运营中的游览工具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游览工具的驾驶员应当经过专业技能培训;景区内夜间游览区域应当配备数量充足、功能有效的照明设备。
12、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2.1保持消防通道畅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定期组织检查;
12.2建立义务消防队伍,定期组织所属员工的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
12.3加强景区内建筑物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古建筑保护范围内堆存易燃、易爆物品;动火、用电应当按照《建筑消防管理规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12.4有森林资源覆盖的景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专项消防管理;
12.5景区餐饮场所内灭火器材配置点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在厨房操作间、燃气调压室等重点部位应当设置可燃气体报警探测器;
12.6景区停车场应当配备专用灭火器材。
13、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和游览活动的有序进行。
13.1景区内的特种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建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每日设备运行前,应当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定期维护保养工作;
13.2景区内各类游乐项目的运营场所应当公示安全须知;对游客进行安全知识讲解和安全事项说明,并配备相关人员具体指导、帮助游客正确使用游乐设施,严禁超员运营;
13.3旅游景区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劝阻游客的各种不安全行为;
13.4在景区内开展的攀岩、冲浪、漂流、骑马、拓展、蹦极、速降等特种旅游项目,应当制定内容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提示手册;
13.5景区内的制高点和高层建筑设施应当安装避雷、防雷设备,并在每年雷雨季节之前进行检测和全面维护;
13.6景区应当向参与特种旅游项目的游客推荐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3.7景区装置的电视监控系统应当符合公安机关的相关规定。
14、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景区内生产和销售食品,应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规定;餐具、饮具、酒具等器皿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规定;餐饮场所工作人员应当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15、建立安全环境监控制度景区内环境噪声应当严格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的规定,景区讲解员及导游人员不得使用扩音设备进行讲解;空气质量应当严格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XX)的规定。在突发疫情期间,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做好防疫警示等安全防范措施,为游客创造安全的公共环境。
16、建立大型活动风险管理制度旅游景区举办大型活动前严格履行申报审批手续,主动接受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安全检查,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进行事前风险评估,制定大型活动的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17、建立应急预案制度
17.1根据各类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突发意外事件后,救援人员能够按照景区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启动救援机制,有效开展救援行动。
17.2根据本景区内易发事故的特点建立消防、用电、交通、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预案内容应当包括应急救援组织、危险目标、启动程序、处理与救援程序、紧急处理措施等部分。
17.3应急救援预案应当每半年至少演练1次,并做好记录。
18、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事故发生后,景区应当按照国务院发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及《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规定》,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部门报告。19、建立安全管理档案制度
旅游景区将经营场所或大型娱乐项目出租或承包的,应当与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旅游景区对各承租单位的安全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20、健全完善医疗救援机制
旅游景区内设置医疗急救中心,各经营单位设立医务室,配备专业救护人员及急救车、急救箱、担架、医用氧等设施设备,对外公示救援联系方式。
21、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旅游景区安全管理制度2旅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形成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领导班子集体管的局面,实行旅游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包保”责任制。具体为:局长陈晓华对全县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要按照安全生产工作“包保”责任制的要求,确保所辖范围内的旅游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并与所属单位签订相应的“包保”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形成旅游安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安全生产责任书制度
自治县文旅局每年在年初与旅游景区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在责任书中明确必须完成的各项安全责任目标。按照分级管理原则,要求安全责任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做到纵向到
底,横向到边。责任书内容必须明确、具体、不走过场,年底根据工作开展情况严格兑现奖惩。
三、安全例会制度
(一)自治县文旅局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时间定为每季度末或下季度初,参加人员为县文旅局班子、办公室、业务室负责人。会议主要传达学习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总结本季度安全工作,安排部署下季度安全工作,对存在的重大问题,研究解决的措施和办法。
(二)对于公路交通安全,每年在法定节假日之前召开专题会议,如有紧急情况及时召开会议。所有会议均要作好记录,必要时形成会议纪要。
四、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
为了迅速、准确、全面地掌握重特大事故情况,及时处置重特大事故,及时处理好事故善后工作,力争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根据《印江自治县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报告制度》的规定,结合实际规定如下:
(一)公路交通安全事故
(二)景区火灾事故
(三)景区意外伤亡事故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旅游局在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向自治县安委办报告:
(1)人员死亡、失踪事故;
(2)死亡人员超过3人(含3人)的重大事故;
(3)估计直接经济损失达50万元及以上的事故;
(4)遇险人员超过10人(含10人)的重特大事故;
所有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
五、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制度
自治县旅游局对全县旅游行业单位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为增强检查的实际效果,一般采用不事先通知的形式进行暗访检查,对存在隐患较多的单位要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及时纠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对现场不能立即消除的隐患,要作好检查记录,写清检查结果,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当事人在检查表和检查记录上签字,并承诺整改时间和效果。检查人员负责在事后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并实行跟踪责任制,将整改情况与安全工作考核挂钩。
(一)景区安全检查制度
1、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2、建立安全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将安全管理的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和职工。
4、坚持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清除不安全隐患,是否存在安全管理漏洞。
5、定期组织学习安全法律法规,增强安全意识,每年不少于4次。
6、景区设立旅游安全宣传栏,要求每月有一期以上的宣传内容。
7、危险性较大的游乐项目,必须设立游客须知和安全警示标志,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安全检验。
8、景区示意图必须设在景区的入口处,要求醒目、图文对照。
9、景区内餐饮服务人员必须配有健康证,要求每年体检一次以上。
10、景区内住宿房间卫生、清洁。
(二)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1、旅游企业在消防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2、建立健全一套完整的消防制度。
3、配备接受过专业培训的专职消防人员。
4、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配备消防设施,有消防设施使用记录,消防设施可使用率为100%。
5、应配备消防安全标志、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通道标志和应急灯,消防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6、景区内凡新建、改建、扩建和装修工程必须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建设单位按规定将有关消防设计图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经消防技术审核合格后,方能按审核的设计
图组织施工,工程竣工后经公安消防机关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公路安全检查制度
1、按照交通部门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2、建立健全一套完整的公路安全制度和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3、旅游车辆只必须备有四证,救生消防设备必须齐全;按交通部门核定的乘额载客。
4、每台车辆必须配有巡查员。
5、遇风、雨或其它恶劣天气,严禁出车。
6、及时消除游客运载工具的安全隐患,维护和保养是否到位。
7、有尽告知游客安全的义务,设立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
六、安全生产工作信息制度
(一)按照省、市、县有关要求,景区对开展的安全检查、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向自治县文旅局反馈信息。
(二)景区按时报半年、全年工作总结,报送时间为6月25日前和11月25日前。景区每月向县文旅局报送安全工作小结,报送时间为次月5日前。自治县文旅局按规定向市旅游局和县安委办报送有关资料。
七、重大事故隐患普查建档制度
为使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各单位要在每年开展的.春节、五一、国庆、安全月等安全大检查工作中以及平时不定期的安全检查中,对重大事故的隐患进行重点排查和整治,能当场消除的隐患,要当场消除;不能当场消除的,要限期消除,建立隐患档案,以备跟踪和核查整改情况,并向检查单位汇报结果。对事故隐患视而不见,充耳不闻,让隐患存在和漫延的,一经查实要从严追究责任。
八、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一)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有关条款及考核办法;
(三)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和死亡控制指标超额100%以上的,相应管理职责的个人不评先进,年终考核不评优秀;
(四)安全生产考核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五)在年终的工作会上对安全生产先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没有完成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没有实现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况给予管理责任的个人行政处分。
九、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一)坚持“安全第一,防抢结合”的方针,克服麻痹思想,在布置安全工作时,落实抢险人员、抢险物资和交通工具;
(二)发生安全事故后,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必须立即采取抢救措施,关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接到报告的部门就立即派人赶赴现场组织救护或抢险;
(三)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抢救或排险,有关单位和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努力减少事故损失;
(四)涉及完全生产的各景区负责人在离开办公室和住宅时,应打开手机,保证随时联系的通畅。
十、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一)各企业、景区对本企业、景区的安全生产负责,凡违反下列条款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1、对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行业、工程的安全规定置若罔闻、不研究、不贯彻、不执行、安全生产处于无人负责状态以致事故频繁、伤亡严重事故的。
2、有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劳动安全法规、指挥或纵容、强迫职工冒险作业而造成伤亡事故的。
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不完善、组织不健全、管理混乱、安全规章制度不健全、不落实,职工无章可循而造成伤亡事故的。
4、对职工,尤其对特殊工种(岗位)职工未认真进行安全教育和操作技术培训,允许无证人员上岗而造成伤亡事故的。
5、发生事故后,未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6、对工作不认真负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未及时督促整改,或虽进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彻底的企业和景区负责人;
7、本单位无能力整改的隐患既不采取措施,又不向上级报告,致使酿成重大事故的部门责任人;
8、对所安全工作不重视,责任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执行规定不坚决的企业和景区责任人;
9、对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欺骗上级部门责任人。
(二)追究的程序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根据有关规定对追究对象的责任进行调查,视其应负的责任做出相应处理,报经旅游局研究做出处理决定。
(三)处理
被追究的责任人经局党组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警告、停业整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安全生产隐患管理制度
(一)坚持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根据事故发生的规律性进行全面分析,对查出的事故隐患作好记录;
(二)根据职责分工,对查处的事故隐患,向有关工作部门签发书面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设置明显标志,并安排人员值班守护,加强监控,直到隐患被排除;
(三)超出职责范围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四)建立隐患检查、整改的基础档案。
篇七: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
旅游景区有效安全管理方法
旅游景区有效安全管理方法
旅游景区有效安全管理方法
篇1旅游业因其综合性强、关联度高、辐射面广等特性,旅游企业的安全管理显得尤为重要。景区作为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游客旅游的最终目的地和重要集散地,面临的环境相对复杂,要确保景区与游客的人身与财物安全,确保景区能够持续稳定地发展,安全管理是不容忽视的一个重要环节。
在旅游景区日常管理工作中,贯彻“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指导思想,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努力消除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积极防范意外事故的发生,成为景区管理者重要的工作内容之一。而能否根据旅游景区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适合本景区的安全管理制度,发生意外事件后能否迅速启动响应机制,并做好善后处理,是对景区管理者综合能力的重大考验。
一、旅游景区安全管理的必要性
我国许多矿难发生、制造工厂及娱乐场所发生火灾、景区范围内的交通堵塞、客人拥挤践踏等事件屡有发生,这里面除了经济利益的因素作祟之外,还有就是事前没有做好足够的安全防范措施,没有制定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事后没有及时启动应急机制,不仅给企业本身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给社会造成了极为不良的负面影响。
就旅游景区而言,包括策划宣传、市场营销、资源开发、服务质量、成本核算等等,任何一方面做不好都会影响到企业的效益,各项工作是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约的一个有机整体,而安全管理是其中一个必不可少的组成部份。一些旅游景区没有制定应急预案,平时的督导工作也流于形式,或者消极应付上级检查,更有甚者将意外事故视为忌讳避而不谈,一旦出现问题,就会手忙脚乱,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每年国家的安检部门与旅游主管部门一起都会组织相关人员对景区进行安全检查,查看景区是否制定了相关的规章制度,是否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要求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实际上,面对不可控制的天灾人祸,景区可以启动应急预案和机制,最大限度减少游客及员工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加强日常的安全管理,不仅可以降低意外事故发生的几率,即使发生了意外事故,也可以将损失和负面影响降减小到最低限度。
因此,无论是国家对旅游行业的要求出发,还是从景区自身管理的角度考虑,加强旅游景区的安全管理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
二、旅游景区安全管理的责任承担
我国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毫无疑问景区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承担者。但在实际的安全管理过程中,如何做到全面负责呢?并不是第一责任者什么事都要去做,也不是只做自己认为该做的大事,而不做自己所认为的小事。
通常来说,旅游景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者除了明确自己的职责之外,主要是结合景区经营管理模式,实行分工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安全责任制,要求各级责任人明确并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同时明确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的要追究其责任。各层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各岗位及其工作人员都必须清楚自己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与责任,要求做好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若因失职渎职而造成事故,而且情节严重的,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三、旅游景区安全管理的对象与识别
所谓安全管理的对象就是指各种潜在危险的因素,只要把危险因素管住,使之不能转化为事故,就不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对旅游景区而言,要预防潜在危机的发生,必须从源头进行控制,不放过每一个细节,及时进行分析预测,并做好各项预防措施。
一般而言,旅游景区的安全管理对象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1、正确引导和约束景区内游客的游览行为,防止其不安全行为导致事故。例如不顾各种安全警示,跨越安全栏、随意攀爬、接近危险水源;在游览过程中,不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不按照规定的操作执
行等;不在指定的吸烟区域吸烟,或在禁火的景区乱丢烟头等。
2、要求旅游设施设备操作人员严格按照规范操作,防止违章作业导致事故。例如因操作不当导致漂流船翻沉、客运索道停止运行、游艺机械造成人员受伤等事故。
3、要求景区员工按照既定的标准和流程操作,避免在服务提供过程中产生不安全行为。例如在为游客提供餐饮、购物等过程中,造成客人烫伤、食物中毒或物品过期等事故。
4、搞好景区范围内的治安保卫工作,防止偷盗、抢劫等犯罪行为的发生,避免造成游客的人身伤害或财物损失,及时查禁“黄、赌、毒”等社会不良现象,依法打击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殴打辱骂游客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等。
5、景区内如有建设或维修施工的,应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防止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对游客造成伤害。
6、做好景区内的道路交通设施、各种车辆以及停车场的安全管制工作,特别是在旅游旺季、高峰期尤为重要。
7、做好景区内各种游乐场所、游览道路、游客休息停留场所及其周边环境的安全管理工作,避免或减少可能对人员造成的伤害。
8、做好员工工作或生活场所的安全管理与教育,如不得私拉电线、私用电炉,注意交通安全等。
9、做好如台风、洪水,以及山体塌方或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预报或防范措施,尽可能减少景区或游客的生命财产损失。
旅游景区有效安全管理方法
篇2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游客、工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旅游景区文物、建筑等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旅游景区的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旅游景区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与消防安全管理人,使消防工作与景区建设相适应。
三、旅游景区应当根据景区建设的需要,成立安全防火委员会,建立专职或义务消防队,并在景区门口设立防火检查站,提示游客不
准携带火种进入景区。
四、旅游景区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时,应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五、经审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应报原审核单位的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核准后方可变更。
六、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七、旅游景区的建筑工程室内装修、装饰应当根据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使用不燃、难燃材料。
八、旅游景区应当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景区工作人员和景区讲解员在讲解时要随时提示游客严格遵守《消防法》,不准携带火种进入景区,更不准在景区内用明火野炊。
九、旅游景区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十、旅游景区应当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记录,对发现的和公安消防机构提出的火灾隐患及时消除。
十一、旅游景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十二、旅游景区应当保障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十三、在禁止烟火的地域,旅游景区应当设置“禁止烟火”的标志牌,对游客的吸烟、使用明火行为加以制止。
十四、发生火灾后,应当立即利用现有消防设施、器材,组织专职或义务消防队队员进行扑救,并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十五、在公安消防队赶到火场扑救火灾时,旅游景区应当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火灾的扑救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篇八: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篇九: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
旅游安全管理制度
旅游安全是旅游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基础,旅游安全管理工作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群防群治,人人参与”的方针,根据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和《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特制定红光新村旅游安全管理制度.一、旅游安全管理职责
1、旅游安全工作方针:旅游安全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2、旅游安全管理职责
设立专门的旅游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全村的旅游安全各项任务。对村内各旅游景点及农家乐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旅游安全事故的处理
1、旅游安全事故,是指在旅游活动过程中,涉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事故。旅游安全事故分为轻微、一般、重大和特大事故四个等级。
2、事故处理程序
(一)由村旅游安全员负责紧急情况下的救护任务。
(二)由村安全员与陪同人员立即将事故上报主管部门。
(三)由村治保队严格保护现场。
(四)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抢救、侦察.(五)村委会班子成员应及时赶赴现场查看情况.(六)对特别重大事故,严格按照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进行处理。
(七)督促责任方认真做好伤亡的赔偿工作。
三、奖励与惩罚
一、奖励
(一)对单位的表扬和奖励条件
(二)对个人的表扬和奖励条件
二、惩罚
(一)对违反有关安全法规而造成旅游者伤亡事故和不履行《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由村委会配合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分别给予直接责任人或责任单位以下处罚:1.警告;2。罚款;3。限期整改;4.停业整顿;5。吊销营业执照
(二)对在旅游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村委会配合上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检查落实,对当事人或当事单位负责人给予批评或处罚:
1。严重违反旅游安全法规,发生一般、重大、特大安全事故者;2.对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隐患,长期不能发现和消除,导致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发生者;3。旅游安全设施、设备不符合标准和技术要求,长期无人负责,不予整改者;
4。旅游安全管理工作混乱,造成恶劣影响者.
篇十: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
题
目
教学目标
与要求
第八章
旅游景物安全与危机管理
学时
4了解旅游景区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原则;了解旅游安全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理解旅游景区安全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掌握旅游突发危机事件处理方法。
重
点
旅游突发危机事件处理方法
难
点
旅游景区安全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教学方法
教学方式主要包括讲授法、讨论法、案例分析法等。
与手段
教学手段主要包括教具、多媒体教室等。
【导入新课】
案例——广西发生热气球燃坠事故4死3伤
思考: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是什么?
【旧课复习】
【教学过程】
第一节
旅游景区安全管理
一、旅游景区安全管理的概念
景区安全管理是指为了确保游客、员工和景区的安全,消除安全问题发生的各种潜在因素,确保景区秩序井然,保持良好运营状态而实施的一系列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等管理活动。
二、旅游景区事故类型
(一)安全管理对象:针对景区的安全管理和针对旅游者的安全管理;
(二)安全事故的表现形态:自然灾害管理、人为灾害管理、治安管理和安全事故管理;
(三)旅游者在景区的活动:住宿安全管理、饮食安全管理、交通安全管理、游览安全管理和娱乐安全管理;
(四)景区类型:自然资源类景区的安全管理、人文与社会资源类景区的安全管理(包括人造主题公园和游乐园);
(五)安全事故的牵涉面:还可分为国内安全管理和涉外安全管理;
(六)安全事故造成损失的大小:轻微安全事故管理、一般安全事故管理、重大安全事故和特大安全事故管理。
三、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
为加强旅游景区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旅游景区安全管理应当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四、旅游安全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一)国家旅游局在旅游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的主要职责
(二)地方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旅游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的职责
(三)旅游景区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责
主要教
学内容
及过程
五、旅游景区安全表现形态P152常
1.景区犯罪
神秘失踪的新婚夫——杀害新婚夫妇的导游李长元
2.火灾与爆炸
云南大理苍山风景区突发森林火灾。
3.旅游设施安全事故
例如,2007年5月1日下午,武汉中山公园“峡谷漂流”中两艘漂流筏相撞导致翻船,造成2人重伤,4人轻伤。
4.旅游活动安全
例如,2004年2月5日晚7时45分,密云县在密虹公园举办迎春灯展过程中,由于领导管理责任不落实,导致彩虹桥上游人拥挤、踩踏,造成37人死亡、多人受伤。
5.疾病(或中毒)中暑
北京22名游客在白洋淀风景区发生食物中毒(2006-07-24北京娱乐信报)
平山旅游景区游客因中暑晕倒
6.自然灾害
6月22日20时左右,一艘“明珠号”客轮在小浪底水库库区因风大浪急侧翻,瞬间沉没,船上69人全部落水。经全力抢救,26人被救上岸,其余43人失踪。
2004年12月26日,印尼苏门达腊岛北部发生的强烈地震,在东南亚、南亚海域引发海啸。高达近10米的巨浪袭击了印尼、斯里兰卡、泰国等国沿海地区,造成几十万游客的伤亡。
六、旅游景区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
1.旅游景区安全防范不足
2.旅游者重视不够
案例分析:上海三名“驴友”浙江遇难
思考: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3.部门监管不力
4.存在法律盲区
七、旅游景区安全管理分析P153常
1.旅游景区要加强安全防范
2.旅游者要增强安全意识
3.行政部门要做好监管
八、旅游景区安全管理的措施P154常
1.建立旅游景区安全法规体系
2.加强旅游景区游乐安全
3.建立社会联动系统
4.加强旅游安全统计并张榜公布
5.进行旅游安全宣传与教育
6.设立专门的旅游安全管理机构
设立专门的旅游安全管理机构,由专人负责,能保证各项安全工作的贯彻实施、有效控制安全问题。
7.完善旅游保险
目前,我国的旅游保险尚不完善,仍存在诸多问题。因此,改善旅游保险制度、制定便于各种旅游者投保的险种是旅游保险的发展方向之一。
8.提高景区安全监测的技术水平
建立旅游景区安全监测网络,提高旅游景区的安全监测的技术含量,例如在森林旅游景区和山岳景区运用全球定位技术进行安全监测。
第二节
景区危机管理
一、危机和旅游景区的概念
1.危机是指事物由于量变的积累而导致内在矛盾激化,事物即将发生质变和质变已经发生但未稳定的状态,这种质变将给组织或个人带来严重的损害。由此概念可以看出:
例如:发生地震、泥石流等,如果景区管理者进行了完善的处理,虽然也给景区造成了一些损失,但公司并没有处于危机当中。
2.旅游景区危机是指发生在旅游景区范围内的负面事件,给景区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和损害,从而使旅游景区组织处于被动或不利的状况。
二、景区危机的类型P251胡
(一)按照危机的来源分类
1.景区外部环境危机
例如,2003年爆发的“非典”,使中国当年入境旅游人数减少1600万人次,国内旅游人数减少205亿人次,给旅游景区的经营带来极大的冲击。
2.景区内部管理危机
例如,我国很多主题公园类的景区因主题的大量重复和雷同导致景区经营效益不佳而难以维持。
3.自然事件造成的危机P280李
如飓风、台风、强烈地震、大规模的滑坡、泥石流以及生态系统在遭受破坏后,无法恢复而出现的生态环境危机等。
http://v.ku6.com/show/3qbdzTyfFYjgvGPY.html?
台风鲶鱼暴雨致山体塌方200多名大陆游客受困
4.人为事件造成的危机P280李
第一类,组织内部出现负面事件,如我们常常听到的公司丑闻。
2009年九大企业危机管理案例盘点
http://wenku.baidu.com/view/fc3f72fb770bf78a6529541e.html
另一类,组织外部出现对于组织而言的负面事件,例如,经济危机等。
例如,中东地区发生的局部战争就严重影响了这一地区的经济发展,尤其是旅游业,这里几乎成了游客的禁区。
(二)按照危机产生的对象分类
1.景区游客安全性危机
游客安全性危机是指导致游客人身财产安全遭到损害的景区危机类型。
(1)旅游犯罪
1994年3月31日,浙江省千岛湖“海瑞号”游船发生特大抢劫纵火杀人案,船上32人全部遇难,其中有24名台胞游客,2名导游,6名船上工作人员。“千岛湖事件”严重损害了我国的旅游形象,300多个预定到杭州或千岛湖的旅游团队因“千
岛湖事件”而取消、减员或改道,一度造成浙江旅游业的衰退,甚至波及我国整个旅游产业的发展。
(2)意外事故
旅游活动过程中意外事故是引发景区危机的重要内部成因。
(3)自然灾害
2.资源环境侵害型危机
例如上海崇明岛东海岸的互花米草入侵导致了候鸟保护区的候鸟急剧减少就是典型大外来物种入侵对景区资源和环境的破坏。
(三)按发生特点分类P281李
1.快速爆发型危机
2003年在我国爆发的非典公共卫生就属于此类。当然,如果处理得当,这类危机并不一定就成为组织的真正危机。
2.缓慢爆发型危机
例如环境危机、生态危机。
(四)按成因分类
1.安全事故危机
2004年2月5日元宵夜,密云密虹公园发生元宵灯会踩踏事故。事故共造成37人被踩死,24人受伤。在国外大型社会活动中关于踩踏酿成的悲剧报道不绝于耳,例如:死亡244人的麦加踩踏事件;死亡300人的印度踩踏事故;伤亡1000余人的巴格达踩踏事件等。
2006年2月4日菲律宾马尼拉郊区体育馆发生的踩踏事件,造成88人丧生,342人受伤
2.经营危机
例如投资失误,公司内部丑闻,出现伦理道德问题从而使公司形象受损等。
(五)根据危机的影响可分为:战略危机、资源危机、产品危机、服务质量危机、形象品牌危机、安全危机、财务危机、人才危机、客源地危机、目的地危机等
三、景区危机的特点
1.突发性
危机出现是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暴露出来时就已经很严重,会造成混乱局面,感觉很突然。
2.破坏性
有形和无形损失,眼前和长远损失,不易衡量。
3.不确定性按成因分类
内外各种因素都会影响旅游,景区危机来源多样(内外远近过去将来),不可准确预测。
4.潜在性:危机时刻存在,处处存在。
5.紧迫性:如果不及时作出反应对策,破坏会进一步扩大。
6.两面性:既有害,但也蕴含机遇。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如2003年突发的SARS影响:国内外游客数量和旅游收入锐减;SARS过后游客激增,部分旅游区出现超负荷运作。
又如,著名旅游胜地海地(依赖美国游客),“9·11”事件导致其旅游业乃至整个经济顷刻陷入全面崩溃的危险境地。
四、景区危机的发展阶段P252胡
(一)景区危机的生成期
(二)景区危机的爆发期
案例:南海公园掉飞机
(三)景区危机的发展期
此时期景区危机进一步恶化,但速度逐渐放慢,并持续演进达到危害程度的顶峰。
(四)景区危机的减缓期
此时期危机的危害程度从顶峰开始下降,矛盾和冲突不断减弱,危机逐渐得到有效控制,景区经营管理系统开始全面恢复。
(五)景区危机的消失期
此时期引起景区危机的因素已经解除,景区经营管理系统开始恢复到正常状态,危机的危害程度逐渐降低并最终消失。
五、景区危机处理的原则P255胡
由于危机对景区形象具有非常大的破坏力,景区在处理危机事件时一定要慎重,考虑方方面面的影响。具体工作中,可以本着以下几个原则来进行。
(一)主动性原则
景区在发生危机事件后,决不能回避和被动地应付,更不能因给予追究责任而任凭事态的发展,而要积极地面对危机,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局势。
(二)快捷性原则
景区组织对危机的反应必须快捷,无论对受害者、旅游者、社会公众,还是对新闻媒介,都要尽可能成为首先到位者,否则容易造成信息真空,让各种误会和猜测产生,使公众感觉景区组织在回避、隐藏事件真相,从而散布对景区不利的言论,给景区形象带来严重的后果。
(三)真实性原则
危机爆发后,景区组织必须主动向公众讲明事实的真相,让公众清楚危机事实,否则会增加公众的好奇、猜测乃至反感,强化危机的影响和伤害力,不利于危机局面的控制。
(四)统一性原则
景区危机处理必须冷静、有序、果断,指挥协调统一、宣传解释统一、行动步骤统一,不可失控、失序、失真。否则,会造成更大的混乱,使局势恶化。
(五)全员性原则
景区的员工不应该成为景物危机处理的旁观者,而应当是积极的参与者。并且,对于景区组织来说,让员工参与危机处理,还可以发挥其宣传的作用,减轻景区的内外压力。
(六)创新性原则
景区组织在处理危机时,既要充分借鉴成功的处理经验,也要根据危机的实际情况,借助新技术、信息和新思维,大胆创新危机处理办法。
作业
谈谈景区管理工作中,将安全与危机管理放在首位的意义。
布置
课后
小结
游客行为安全管理是景区安全工作的重点,也是学生亲身经历过的问题,学生对此很有感触,因此这部分的内容要多让学生参与讨论并发表意见。
推荐访问: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 管理工作 方针 旅游
下一篇:孝亲颂朗诵词5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