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工作内容4篇
篇一:纪检监察工作内容
纪检监察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纪检组主要职责与权限:
1、协助局党组(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对所属单位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党纪教育。
2、检查本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所属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并实行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
3、受理对本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所属单位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对本部门和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同级党员干部的违反党纪情况,及时向上级纪检组(纪委)报告,并进行初步核实;对本部门所属单位重大违反党纪案件和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的问题,作出立案调查的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党纪处分审批权限对直接立案调查的案件作出处分决定。
4、受理本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所属单位党员不服党纪处分的申诉。
5、负责对所属单位纪检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6、完成上级纪检组(纪委)和本部门党组(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监察室主要职责与权限:
1、工作职责:
(1)检查监察对象在遵守、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2)协助本部门抓好本部门及直属单位、所属单位的廉政勤政建设
和反腐败工作,督促、协调本部门研究、制订本系统综合治理腐败的有效措施。
(3)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4)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管辖范围内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5)监督检查本部门及其直属单位和所属单位工作人员勤政廉政状况;负责本部门及其直属单位和所属单位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
(6)完成所在地政府监察局和本部门行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二:纪检监察工作内容
纪委工作内容
纪检监察工作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纪检监察机关是党中央、党的地方各级组织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责任主体。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政机关廉洁自律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分别为纪委和监察室,它们合起来从事党的纪律管理和组织监督工作,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政治保障和把关部门,是党纪实施的领头雁、贯彻和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体和基础。纪委和监察室工作密切联系,可互为支持、补充和引导,以保证党内政治生活的健康,构筑道德模范的堡垒。
纪委的职能是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监督和指导党的纪律实施,督促党组织和党员认真学习党的纪律,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保证政治稳定和公正执行。具体而言:
(1)将党的基本路线、理论和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贯彻落实到党的纪律实施中,准确把握党的纪律监督工作方向,组织实施全面精准的纪律监督领导。正确处理好党内政治生活和群众工作关系,坚持纪律性优先和法治化原则。
(2)全面实施组织廉洁自律制度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准确把握节约、反腐败和反对腐败的要求,确保用人安排合理,强化监督检查制度,有效回应社会舆论对廉洁自律行为的要求,加强纪律检查和处分实施的结果反馈,形成纪律管理的自我改进效应。
(3)开展本地区、行业和本部门“严令限制、精准把关、查纠一致”的学习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党政机关廉洁自律规定》等党纪国法,大力整治“四风”,准确把握深化改革的重点,坚决守住纪律虚心党的基本路线,遵循对领导班子的人际关系的良好风气,形成“良好政治姿态、文化修养、做人做事,健全机关管理制度”的格局。保证廉洁自律制度落实落细。
(4)及时发现和处理违反党纪国法的问题,强化谈话教育,以言传身教,开展“反腐倡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遴选评价真抓实干、敢于担当、不落人后的先进典型,积极宣传典型和党员的业绩,教育原则和礼仪规范到位,等等。
篇三:纪检监察工作内容
纪检监察工作职责范围
在工作中,想必很多人都想知道具体的工作职责,纪检监察工作职责有哪些呢?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纪检监察工作职责范围”,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纪检监察工作职责范围【一】
一、负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厅党组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检查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法令的案件;
三、负责对所属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和省、部及本厅制定的规章、规定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受理党员、干部的申诉和职工群众的检举、控告,对违反党纪、政纪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指导厅系统的案件检查工作;
五、协助市、州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重大违纪违法案件;
六、按规定审理自办党纪、政纪案件;
七、协助厅党组和行政有关部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指导厅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八、开展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九、起草纪检监察重要文件、报告、总结;
十、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厅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纪检监察工作职责范围【二】
一、认真贯彻“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为全区的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二、维护党章、党纪,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监督检查行政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情况。
三、协助区委、区政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教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四、对区委、区政府及其成员进行党章范围内的监督;对行政监察对象和有关行政职能部门进行行政监察。
五、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六、调查处理党的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案件与其它重大问题,按照规定提出处理建议,或者决定与取消对党员、行政监察对象的纪律处分。
七、受理党员不服党纪处分的申诉;受理行政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八、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每一封来信,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者,按照分级归口管理原则抓好信访件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及时做好结果反馈工作。
九、开展超前监督和过程监督,重点加强干部选拔任用、招生考试、大宗物资采购和基建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方面的监督。
十、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纪检监察工作职责范围【三】
一、对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进行廉政和遵纪守法教育。
二、对检察机关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及检察人员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中央、高检院和省院重大工作部署和决议决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三、对检察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以及检察人员遵守党纪、政纪、检察纪律的情况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自身勤政廉政的情况进行监督。
四、受理对检察机关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和检察人员违反纪律、法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五、调查处理检察机关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和检察人员违反纪律、法律的行为,依照党纪检纪惩处违纪违法的单位和人员。
六、受理纪检监察对象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和复核申请。
七、建立健全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保证检察权的正确行使。
八、保障党员、检察人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维护党的组织、机关的正当权利和集体荣誉。
九、开展巡视和检务督察工作,协助本院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好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十、参加、列席检察委员会有关会议。
十一、有关法规、党规规定由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的其他职责。
纪检监察工作职责范围【四】
一、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围绕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师廉洁从教,纠正损害群众和学生利益的不正当之风,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等开展工作。
二、根据学院党委的要求和实际情况,研究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问题,及时向学院党委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根据上级纪委和学院党委关于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制定我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按照有关部门的职责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提出要求,组织落实,对有关部门承担的反腐败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根据学院党委、行政的要求,督促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上级党委、政府和学院党委、行政以及上级行政监察机关有关行政监察工作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学院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遵守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
五、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负责检查并处理学院各系(部)、处(室)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它党内法规的案件,协助党委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六、负责调查处理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及其它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赋予的其它职能。
七、协助党委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院党风党纪教育规划,宣传党的纪检工作方针励志网/、政策,教育党员遵守党的纪律。
八、协助学院做好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广大教师及其他学院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师为政清廉。
九、负责对纪检监察工作及有关政策问题的调查研究。
十、调查研究学院及其各部门制定的有关行政决定和规定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
十一、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和沟通,协调有关部门的关系,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查推荐各系、部、处、室纪检、监察干部的人选,负责全校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十三、承办院党委、行政领导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授权和交办的其它工作。
篇四:纪检监察工作内容
纪律检查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健全党的机体具有重要的保证和促进作用。
纪检监察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协助主管领导做好对基层党组织、党员和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及处级以上行政干部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学院的决议决定和规章制度的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协助主管领导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工作,督促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三、协助主管领导做好受理基层党组织、党员和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信访和举报工作。做好登记、自办、转递、催办工作。
四、协助主管领导调查处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做好案件的整理、归档工作。
五、协助主管领导受理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及行政干部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
六、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的教育、宣传、调研等工作。
七、服从安排,积极认真参加执法监察工作。
八、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学习纪检、监察的理论,熟悉并掌握党纪政纪各类条文法规,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九、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围绕中心工作,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十、认真完成领导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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