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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步骤8篇

|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步骤

  

  XX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结合《河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豫安委〔2020〕7号)要求,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维护好公司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快速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三年行动,切实实现以下目标:一是切实加强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各项要求,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根据时间节点,自觉对标推进各项工作,夯实安

  全基础,稳固整治成果。二是牢固树立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员工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守安全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底线,把安全生产贯穿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三是坚持“三个必须”原则要求,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安全生产制度成果、工作机制。四是完善形成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以建立规范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实现公司生产安全重大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火灾事故、职业病零发生。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公司安全专项整治的领导工作,确保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公司成立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公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

  组长: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安全总监

  组员: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环部,负责安全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

  四、主要任务

  根据省安委会统一部署,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重点

  从以下方面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一)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

  1、集中开展学习教育

  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各部门分批次学习,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

  2、深入系统宣传贯彻

  将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公司宣传工作重点,充分利用宣传栏、网络平台、安全专题会等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推进安全生产发展理念深入人心。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1、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推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2、落实主要负责人责任

  主要负责人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做到责任、管理、投入、培训、救援“五到位”;定期召开安委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要在岗在位,盯守现场,确保安全。

  3、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强化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厘清内外部单位之间权责边界;健全外协单位、合作单位、外来承包单位安全管控机制;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4、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考核

  完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科学设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实行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相结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三)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1、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力量

  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组织和体系建设,强化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安全履职意识和素质,持续提升安全管理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安全技术团队。

  2、强化安全投入

  保障安全生产费用有效投入,切实保证、加强安全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坚持审核、检查和内部审计相结合,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强化科技兴安,推动技术创新,实现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强化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提升企业的本质安全化程度。

  3、强化安全教育培训

  强化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加强一线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加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强化转岗员工安全培训;强化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培训和再教育,杜绝无证上岗。

  4、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各项管理要求,推行厂房标准化和定置化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管理经验交流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5、有效执行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充分发挥安全专题会议作用,聚焦各阶段安全生产重大事项,协调解决专项问题。

  6、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及时修订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可执行、有效果。

  (四)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1、健全完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机制

  编制完善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制度;全方位、全过程辨识安全风险;确定不同层级风险管控目标和管控重点,建立安全风险数据库和重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对安全风险实行分级管控。

  2、健全完善安全风险警示报告机制

  建立并实施重大安全风险定期分析研判、预警信息会商及发布机制;绘制“红橙黄蓝”风险分布图,做好风险公告、监测和预警;建立健全安全风险报告制度,接受政府监管、社会和员工监督。

  (五)健全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1、加强安全隐患排查

  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落实隐患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

  2、严格落实治理措施

  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清单”;建立健全重要问题隐患逐级挂牌督办机制,强化对重大问题隐患治理的考核问责;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

  (六)加强全员监督和支撑保障

  1、加强全员监督

  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曝光通报和举报奖励制度;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通过公告等多种方式途径,加强全员监督。

  2、推进安全生产创新研究和应用

  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设备设施先进技术运用,提高机器设备本质安全性能,推广电子围栏防范等先进技术手段,提升现场安全监控和过程监管能力。

  3.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应用

  建立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模式,加大信息化在安全生产中的应用,形成可追溯的安全生产信息化管控链条。

  (七)强化应急能力建设

  1、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系

  明确应急管理牵头部门和各相关部门的责任分工;健全与地方政府、内部外单位协调联动机制;强化信息及时传递和共享;实现统一指挥、多方联动、协同应对,提高应急救援效率。

  2、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规范开展应急预案各环节管理,突出风险分析和应急能力评估,有针对性的开展预案情景构建,提高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3、加强应急物资装备配备

  合理配备应急物资装备的种类和数量,避免重复配置或缺项少项;对储备物资实施动态管理,确保随时可用;建立共享机制,实现区域资源共享;实现应急资源清单化、桌面化、可视化。

  4、提高应急响应处置能力建设

  加强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建设;强化应急队伍管理和专业培训;完善突发事件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和恢复重建等机制;持续开展应急能力建设评估。

  (八)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1、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

  (1)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危险化学品使用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

  (2)提高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与使用的安全隐患。

  2、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1)认真落实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完善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加强消防器材、设备的配备和维护保养工作,不断提高防火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

  (2)结合消防安全特点和主要风险点,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尤其是要加强对重点防火部位的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把火灾隐患作为重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盯住不放,尽快整改,并在整改期间采取必要的临时性防护措施。

  (3)加强消防安全培训,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增强全员防火安全意识;定期开展消防应急演练,持续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确保意识到位、培训到位、处置科学、应对有效。

  3、开展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整治。

  (1)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建立规范化的危险废弃物清单台账,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分区贮存,在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识,严格落实贮存安全防范措施。

  (2)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切实落实主体责任。

  (3)加强相关人员教育培训。

  4、开展交通安全整治

  (1)加强车辆管理,严把车辆入厂关,严格执行车辆管理、使用、维修、保养要求,严禁带病上路。

  (2)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开展经常性教育培训和案例警示教育,杜绝酒后、疲劳、超速、超员等行为。

  (3)加强宣传培训教育,严格遵守交通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5、开展外来承包商安全整治

  (1)严格承包商准入制度,严格外来承包商资质审核,严禁不符合要求的承包商入厂。

  (2)加强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管,严格危险作业许可审批等过程管理,加强对特种作业的动态巡查,严禁“三违”现场的发生。

  (3)对承包方定期进行评价,使用优质承包方,加强安全监管,将承包方纳入公司安全管理范围,实施统一管理,杜绝“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的现象。

  (4)组织开展专题会议,总结以往典型事故教训,分析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性的措施和对策。

  6、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整治

  (1)完善特种设备技术档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认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加强风险的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

  (3)对辨识的风险进行认真评估,明确风险等级、风险类型,采取相应监测和管控措施,全面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安全隐患闭环管理。

  (4)加强培训,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特种设备及时进行登记注册,定期进行检验。

  五、时间安排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

  制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并立即进行部署,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安排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

  严格对照规程、标准和相关政策规定,逐项排查事故隐患,特别是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要求,明确整改责任部门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

  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开展对标学习,学习好的经验做法,推动建立标准化双重预防体系,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

  深入分析安全生产的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完善标准和整改措施并推动落实。总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建立长效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要凸显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潜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再排查、再落实、再治理,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按照分级监控、专人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跟踪治理、限期整改、逐一整改,坚决杜绝“三违”等现象,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各项安排部署落实到每个

  部门和个人,不留死角。

  (二)突出重点,强化督导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督促检查,把集中整治和深化工作结合,不断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现场“五定”落实,挂牌督办,限时整改。

  (三)严格督导,确保实效

  公司安委会将对三年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部门做好整治行动方案的分解、落实和反馈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地,取得实效。

  (四)广泛发动,群防群治

  充分依靠和发动管理人员参与集中整治活动,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五)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充分利用安全警示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员工广泛参与整治活动。

  (六)加强指导,认真总结

  公司安环部对各部门针对性地开展指导,培树标杆部门,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强化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安全

  工作水平提高。

  XX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日

篇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步骤

  

  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11个实施方案

  日前,国务院安委会印发了《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了2个专题实施方案、9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一)制作“生命重于泰山——学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专题片以专家解读、系列访谈和案例分析等方式,全面阐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系统解读安全发展、严守底线、强化责任、依法治理、改革创新、夯实基础、严抓落实等重要内容,体现政治性思想性指导性,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专题片制作完成并报审后,发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集中观看学习。中央宣传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安排中央电视台和地方电视台播出专题片公开版。

  (二)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加深对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把学习贯彻重要论述作为重要内容,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要善于抓住典型案例深入剖析,用鲜活事例启发思考,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一线工作者互动讲,推动学习贯彻重要论述走深走实。

  (三)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各级党委将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2-

  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中央和地方、行业主要媒体在报、网、端、微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推出重点报道、学习文章、访谈评论等,深入宣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级安委会办公室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建设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安全法治宣传和安全体验基地,在有条件的社区公园、广场、乡村服务场所等设置专题展板等,以多种方式开展重要论述宣讲工作,积极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要结合曝光安全生产典型问题,强化警示教育,增强公众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的社会氛围。

  (四)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综合治理,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监管责任,指导帮助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切实消除盲区漏洞。各级安委会要制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办法,督促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落实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举报奖励和舆论监督等措施,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在岗在位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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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围绕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坚持从源头上加强治理,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城乡规划、产业发展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实施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修订完善安全设防标准。坚持创新方式加强监管,综合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现代化手段和“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传统手段,分行业分领域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突出危险化学品、煤矿与非煤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标本兼治消除事故隐患。要特别重视加强化工、桥梁、隧道、电力、油气、水利、核电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坚持深化改革健全制度,结合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深化矿山安全监察、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立法工作,筑牢防控安全风险的制度防线。

  (六)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统筹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建设,向基层倾斜招录政策,加大相关保障力度,重点充实市、县两级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到2022年底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安全监管队伍专业能力建设,出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和标准导则,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分级分类精准执法。要加强安全监管人-4-

  才培养,组织开展大培训,通过公务员聘任制方式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联合教育部门加快安全生产学科建设,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建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要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建立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2.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落实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在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要在岗在位、盯守现场,确保安全。

  3.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严格落实以师带徒制度,确保新招员工安全作业。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从业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5-

  安全生产,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二)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团队。企业要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力支持安全管理机构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企业要持续提升安全管理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安全技术团队。到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

  2.强化安全投入。企业要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坚持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严禁违规挪作他用,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加大淘汰落后力度,及时更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企业要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3.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6-

  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充分利用国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政策,加强企业安全人才培养。到2022年底前,省属以上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通过自建或委托方式建设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实现重点岗位人员“变招工为招生”。

  4.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类企业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和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自主建设,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八个方面,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企业要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运行过程中,根据人员、设备、环境和管理等因素变化,持续改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2022年底前,高危行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均应完成自评工作。

  (三)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1.建立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针对本企业类型和特点,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持续更新完善。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对辨识出的安全-7-

  风险进行分类、梳理、评估,加强动态分级管理,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实现“一企一清单”。

  2.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企业要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对安全风险分级、分类进行管理,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重点环节,高度关注运营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要建立起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

  3.建立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企业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确保每名员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企业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和报告工作全面负责,要按照安全风险管控制度的要求,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定期向相关监管部门报送风险清单。

  (四)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1.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企业要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完善隐-8-

  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与政府部门互联互通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等方式,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严格落实治理措施。企业要按照有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2020年底前,企业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1年底前,各地区和各类企业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2022年底前,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五)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

  1.建立完善企业安全承诺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在进行全面安全风险评估研判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方式途径,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治理等情况。要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完善和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督促企业严守承诺、执行-9-

  到位。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包括所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2.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对存在以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生产监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产生重大安全隐患,违规更改工艺流程,破坏监测监控设施,以及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事故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故意行为的单位及主要责任人,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失信惩戒,从严监管。2020年底前,修订完成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制度。

  3.提升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水平。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筛选一批专业化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支持做大做强,为企业提供高水平安全技术和管理服务;同时加强监督管理,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技术服务机构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确保规范运作,切实为企业提供有效技术支撑。

  4.充分发挥安责险参与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深入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AQ9010-2019),通过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2021年底前各地区应急管理部门全部建立安责险信息化管理平台,2022年底前对所有承保安责险的保险机构开展预防技术服务情况实现在线监测,并制定实施第三方评估公示制度。对预防服务没有达到规范标准要求、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的责任单-10-

  位和负责人予以警示,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纳入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

  (一)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1.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源头管控,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科学审慎引进化工项目。涉及化工行业的省级、市级人民政府和重点化工园区要结合现有化工产业特点、资源优势、专业人才基础和安全监管能力等情况,进一步明确产业定位,加快制定完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2022年底前,设区的市要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对涉及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以下简称有毒气体),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指《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危险性类别为爆炸物的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控制,严禁已淘汰的落后产能异地落户和进园入区;支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升级,依法淘汰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产能。

  2.提升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水平。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建立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要求组织开展化工园区(含化工集中区)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工作,2020年10月底前,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化工园区进行认定并-11-

  公布名单,在认定基础上开展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A级(高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原则上不得批准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并纳入重点治理和监管范围,限期整改提升,2021年底前仍为A级的化工园区要予以关闭退出;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B级(较高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原则上要限制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2022年底前仍未达到C级(一般安全风险)或D级(较低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要予以关闭退出。

  3.深入开展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督促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在2020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对于重大隐患要依法上报地方有关监管部门并实施挂牌督办,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实现规范达标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依法淘汰一批。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回头看”,2020年底前要对安全风险评估等级为“红、橙”的企业对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再次逐一进行核查,从源头提升发证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企业、化工园区、监管部门信息共享、上下贯通,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全面完成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4.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行业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12-

  展经营性运输。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贯彻实施,2022年底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要全部强制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严格执行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严格特大型公路桥梁、特长公路隧道、饮用水源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加强港口、机场、铁路车站以及与铁路接轨的专用线、专用铁路等危险货物装卸、储存场所和设施的安全监管,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进行清理整顿。鼓励化工园区内具有上下游产业链关联的企业运用管道输送代替道路运输,有危险化学品车辆聚集较大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应建设符合标准规范的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组织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重点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

  (二)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2019)等标准规范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13-

  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经评估具备就地整改条件的,整改工作必须在2020年底前完成,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停止使用;需要实施搬迁的,在采取尽可能消减安全风险措施的基础上于2022年底前完成;已纳入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计划的,要确保按期完成。严格落实化工园区空间规划和土地规划,保护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禁止在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布局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企业要保持足够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严禁超设计量储存,并尽可能减少储存量,防止安全风险外溢。

  2.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继续推进“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建设完善,2020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上述系统装备和使用率必须达到100%,未实现或未投用的,一律停产整改。推动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最大限度减少作业场所人数。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已建成投用的必须于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涉及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原则上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确需布置的,应按照《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GB50779-2012),在2020年底前完成抗爆设计、建设和加固。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粉尘爆炸危险性、中-14-

  毒危险性的厂房(含装置或车间)和仓库内的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2020年8月前必须予以拆除。

  3.深化精细化工企业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凡列入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范围但未开展评估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不得生产。现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必须于2021年底前完成有关产品生产工艺全流程的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同时按照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指导意见,对相关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副产物进行热稳定性测试和蒸馏、干燥、储存等单元操作的风险评估。强化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运用,已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企业要根据反应危险度等级和评估建议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补充完善安全管控措施,及时审查和修订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设施满足工艺安全要求,2022年底前未落实有关评估建议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停产整顿。

  4.推动技术创新。积极推广应用机械化、自动化生产设备设施,实现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降低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数量。加快新材料应用和新技术研发,研究生产过程危险化学品在线量减量技术路线和储存数量减量方案,开发以低毒性、低反应活性的化学品替代高危险性化学品的工艺路线,开展缓和反应温度、反应压力等弱化反应条件的技术改造,积极推广气体泄漏微量快速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微通道反应器等先进技术方法的应用。聚氯乙烯生产企业按-15-

  照《氯乙烯气柜安全运行规程》和《氯乙烯气柜安全保护措施改进方案》,进一步完善氯乙烯气柜安全管理措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5.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规标准。推进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管理指导意见,整合完善提升化工和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工程设计、施工、设备建造、维护、监测标准,着力解决标准空白、滞后和标准执行不一致问题。制定出台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和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标准等技术规范。

  (三)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

  1.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每年至少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一次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按照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开展至少一次考核,考核和补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开展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并按照新上岗人员培训标准离岗培训,2021年底前安排1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完成职业技能晋级培训,2022年底前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严格从事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学历要求和技能考核,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2022年底前,化工重点省份和设区的市-16-

  至少扶持建设一所化工相关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依托重点化工企业、化工园区或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实习实训基地。

  2.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自2020年5月起,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新入职的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化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现有人员应在2022年底前达到相应水平。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规定配备化工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

  (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严格精准监管执法。制定并公布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执法计划,进一步加大对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强化事故责任追究,经事故调查明确应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责。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建立企业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必须做出安全承诺并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不按规定作出安全承诺和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或安全承诺和报告失实的,要依法依规对有关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实施联-17-

  合惩戒,对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到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依法对其实施职业禁入。对发生事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执行暂扣或吊销安全许可证的有关规定。

  2.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培植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对一、二级标准化企业项目立项、扩产扩能、进区入园等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并减少执法检查频次。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内容和日常执法检查重点内容有机结合,持续改进企业安全管理。

  3.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结合本地区化工产业特点,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使用行为;全面整治违规违章问题,特别是强化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执法检查;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对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依法从重处罚,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深入排查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的注册生产经营范围与实际是否一致,对于发现的问题企业,要认真甄别其行业属性和风险,逐一明确并落实监管责任,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五)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1.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根据本地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数量、规模等情况,配齐配强满足实际需要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2022年底前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制定完善危险-18-

  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制度,新入职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在职人员每年复训时间不少于2周。鼓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到大型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岗位实训。各省和有关市、县要建立聘请专家指导服务制度,每年定期安排检查,持续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和水平,提升安全监管效率效果。

  2.运用“互联网+监管”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加快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进监管数据归集共享,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对危险化学品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2020年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投用,依托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自动预警机制和管理制度,初步实现安全风险分类、分析、自动预警等功能。

  3.强化社会化技术服务能力。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清单化管理制度,培育引导一批有能力信誉好的行业协会、技术机构、科研院所、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治理,为政府监管和企业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服务,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社会治理水平。严格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对设计不合规、出具虚假安全评价报告等行为,要依法严肃追究第三方服务机构和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合理规划布局建设立足化工园区、辐射周边、覆盖主要贮存区域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强化长江干-19-

  线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实训演练,指导企业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煤矿安全整治。

  (一)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体系。

  1.加快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煤矿安全条例》,加快修订《矿山安全法》《矿产资源法》。实现煤矿安全领域法律法规关于安全生产的要求系统、整体、协同配套。

  2.制定完善煤矿安全标准。界定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范围,做好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配套支撑,构建新型煤矿安全标准体系。制定《煤矿防灭火细则》《煤矿顶板管理规定》《煤炭标准化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进一步坚持和巩固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驱动、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强化标准的监督执行,充分发挥标准对煤矿企业现场安全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的支撑作用。

  3.及时修改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准确研判和把握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和规律,从技术和管理上深入剖析每一起煤矿事故原因,有针对性地修订监管监察和企业安全管理层面相关规章制度,及时堵塞漏洞、弥补缺陷。做好相关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修订工作,确保“放管服”改革落实到位、安全准入门槛不降低、安全监管监察力度不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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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制定实施煤矿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认真评估煤矿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编制煤矿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统筹制定“十四五”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方案,并抓好实施和完成情况评估工作。

  (二)推进落后产能淘汰退出。

  1.深入推进灾害严重以及落后煤矿淘汰退出。持续推进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等灾害严重煤矿淘汰退出。积极推进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从资源合理开发的角度进行科学规划,不符合规划、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一律停止生产建设,对列入当年退出计划的煤矿严禁违规设置“回撤期”。严格监管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暂时确需保留的少量30万吨/年以下煤矿,逐矿明确煤炭供应对象、开采范围、开采时限,并向社会公告,加强日常监管,发现弄虚作假逃避关闭、违法生产的,立即依法淘汰退出。

  2.严格准入门槛。停止审批山西、内蒙古、陕西新建和改扩建后产能低于120万吨/年的煤矿,宁夏新建和改扩建后产能低于60万吨/年的煤矿,其他地区新建和改扩建后产能低于30万吨/年的煤矿;停止审批新建和改扩建后产能低于90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煤矿;停止审批新建开采深度超1000米和改扩建开采深度超1200米的大中型及以上煤矿,新建和改扩建开采深度超600米的其他煤矿;停止审批新建和改扩建产能高于500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煤矿,新建和改扩建产能高于800万吨/年的高瓦斯煤矿和冲击地压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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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规范小煤矿技改扩能。指导推动小煤矿多的地区制定煤炭产业发展规划,坚持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科学划定开采范围,实现机械化开采,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纳入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方案拟整合技改扩能的小煤矿应停止生产,明确建设期限,抓紧办理建设项目审批手续,未完成技改不得投入生产。整合技改扩能煤矿应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核准、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批、环评等手续。不按批复设计施工、边建设边生产的,取消整合技改资格。

  4.规范产能核定工作。新增产能必须实施产能置换,实现机械化开采。对实施机械化改造扩能的予以认可,对不合规的产能核定进行清理纠正,灾害严重矿井的产能只减不增;支持优质产能释放,对仅通过增加采煤工作面个数提升生产能力的不予认可,对存在采矿、用地、环保等方面违法违规问题的煤矿增加产能不予认可,防止违规核增产能、盲目扩大产能。适时修订《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和核定标准》。

  (三)持续开展“打非治违”行动。

  1.将“打非治违”工作贯穿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过程,同步推进实施。重点打击整治以下突出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

  (1)不符合国家或地方产业政策、未淘汰的落后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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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责任制不完善、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主要负责人履职不到位、安全投入不到位、安全培训不到位、应急预案编制不完备的;

  (3)超强度、超能力、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4)超层越界开采或违规开采保安煤柱,以假图纸、假密闭等隐瞒作业地点的;

  (5)采用巷道式采煤等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采煤方法、设备、工艺的;

  (6)安全监控系统功能不完善、运行不正常;井下违规放炮、动火,瓦斯超限作业的;

  (7)火区、高冒区、采空区等隐患排查治理和密闭管理不到位的;

  (8)采深超千米灾害严重矿井未落实限产、减人、缓采、禁采、退出等措施,入井人员多且未采取“一优三减”措施的;

  (9)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自然发火和水害严重矿井综合治理措施不落实的;

  (10)已公示列入当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方案应淘汰退出,仍以“过渡期”“回撤期”名义违规生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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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停产停工矿井违规复工复产,技改矿井不按设计方案和批准工期施工的;

  (12)采掘工程违规承包、以包代管的;

  (13)其他方面。

  综合运用处理处罚、通报、约谈、问责、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行刑衔接等措施,依法进行惩处。建立跨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对发现的非本部门职责范围处置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移交有管理权限的部门依法查处;涉及多个部门的,要及时协商处理,严防互相推诿。

  (四)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意见》,实施“零死亡”目标管理。推动煤矿企业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实施安全风险预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安全承诺、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明确安全责任、完善内部考核、强化责任追究,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完善“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生产责任运行机制。

  2.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严格执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落实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24-

  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重点产煤市县应配备熟悉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干部分管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将煤矿安全生产同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加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机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煤矿安全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保障监管执法必需的人员、经费和车辆等装备,配齐配强专业监管力量。按属地监管原则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重大隐患实行跟踪问效、一盯到底。明确每一处煤矿的日常安全监管主体,杜绝监管盲区,克服监管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中央企业所属煤矿安全监管不得下放到县级及以下部门。

  3.认真落实属地监管和国家监察责任。坚持煤矿安全“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原则,地方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监管措施,严格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履行国家监察职责,严格落实国家监察责任。地方党委和政府要健全煤矿安全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定期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煤矿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要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生产约谈制度,推动安全责任落实。

  4.实行监管监察领导干部联系指导制度。国家煤矿安监局和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建立完善领导班子联系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工作机制,明确联系指导范围和职责,定期开展帮扶指导服务;对联系指导、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重大问题,要下达督办函或监管监察意见-25-

  书,督促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必要时可依法约谈地方政府和相关企业。

  5.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举报制度。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制定《煤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广泛发动群众特别是企业内部职工及家属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对举报有功人员予以重奖和严格保护。

  6.强化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积极探索事故调查机制,对较大事故实行省级煤矿安监局现场督办或提级调查。按照“谁调查、谁评估”的原则,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近三年发生的较大以上事故和典型事故整改评估和责任追究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向地方政府通报。落实事故警示、通报、督办、约谈、现场会、联合惩戒、整改与“回头看”七项制度,凡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由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公开约谈。做好事故分析工作,总结事故规律特点,提出针对性防范措施建议。完善煤矿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制度,除死亡事故外,强化人身伤害事故和典型非伤亡涉险事故的统计报告。

  (五)加大煤矿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力度。

  1.强化重大灾害治理能力建设。督促煤矿企业按规定建立重大灾害治理机构和队伍,配备满足灾害治理需要的安全、技术管理人员,-26-

  保障治理所需的资金投入,配备完善灾害治理所需的各类安全设施设备,建立健全灾害治理相关的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2.坚持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引导煤矿企业牢固树立区域治理、综合治理、超前治理的治灾理念,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坚持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先行,合理配置开拓区、抽采区、保护层开采区和被保护层有效区,做到抽掘采平衡。开展重点地区矿井老空水探查工程,特别要督促兼并重组煤矿查明矿井及周边老空积水等情况,推行老空水防治“四步工作法”,严格落实“三专两探一撤”措施,推广水患区域“四线”(积水线、警戒线、探水线、停采线)管理。受承压水威胁的矿井要装备微震监测系统,开展底板注浆加固工程;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矿井要装备应急救援的潜水泵排水系统。冲击地压矿井要提高冲击倾向性鉴定和冲击危险性评价的科学性,提升冲击地压监测预警能力,落实核减产能、“三限三强”等防冲措施。

  (六)推进煤矿安全基础建设。

  1.提升煤矿企业法规标准的执行力。开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以学习培训“一规程三细则”(《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煤矿防治水细则》《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等法规标准为切入点,推动煤矿企业重制度、敬规则,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面对标对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强化从业人员法治意识和法规执行力,全面提升全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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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健全煤矿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煤矿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和灾害特点,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制修订和企业安全生产变化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有关制度、规程措施。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严格兑现奖惩,确保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和规程措施真正落实。

  3.推进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持续提升。制定《进一步规范煤矿劳动用工的指导意见》,有序推进井下劳务派遣工的清退、划转工作,2021年取消井下劳务派遣工。在煤矿行业贯彻落实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行动提升计划,加大对煤矿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基本实现煤矿“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基本达到一般从业人员学历初中以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高中以上、安全管理人员大专以上。完善煤矿主要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安全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班组长安全技能提升专项培训,强化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考试,推进逢查必考常态化。

  4.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煤矿企业要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建立和实施重大风险定期分析研判和公示、预警信息会商及分级发布制度,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做到风险感知到位、管控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健全隐患自查自改闭环管理机制,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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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纵深发展。制定《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将安全生产承诺纳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实行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评审管理制度。对煤矿进行分级现场考核,强化标准化动态监管,持续开展达标煤矿现场抽查,推动煤矿标准化动态达标。

  6.提升应急救援水平。建立煤矿安全应急响应机制,提升预警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精准性。推进煤矿救援装备建设和救援队伍战斗力提升。加强煤矿应急能力建设,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强化煤矿调度中心建设,发挥调度中心参谋部、指挥部、作战部的枢纽作用,赋予井下班组长、调度员等紧急情况撤人权。

  (七)推进煤矿安全科技创新和“四化”建设。

  1.加快推进煤矿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建设煤矿企业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一张网”,2020年将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煤矿的安全监控系统、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工业视频监测系统和重点地区的冲击地压、水害监测数据接入省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对所采集的各类数据进行“智能分析、预知预判”,为监管监察工作提供智能辅助决策。开发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经营和管理通用信息系统,鼓励企业使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实现煤矿企业超产量、超强度、超能力等重大隐患的远程巡查及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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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全面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贯彻落实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争取相关政策及资金、科技立项支持,争取将煤矿智能装备和煤矿机器人研发应用列入国家“十四五”科技发展规划。重点推进大型煤矿开展系统性智能化建设,对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等灾害严重矿井,优先开展智能化采掘(剥)和危险岗位的机器人替代,建设一批智能化示范煤矿,建成一批100人以下少人智能化矿井。

  3.加强煤矿安全科技攻关和先进技术推广。研究建立煤矿深部开采与冲击地压防治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装备遴选,引导推进煤矿企业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开展煤矿安全科技进企业等活动,推进煤矿企业和科研院所积极开展重大灾害治理技术交流合作,推广应用瓦斯防治、水害防治、冲击地压治理、防灭火等先进适用技术装备。

  4.推进煤矿装备更新换代。按照鼓励创新的原则,加大煤矿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应用力度,强制淘汰不具备安全保障的设备。推进煤矿重要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煤矿重要设备出厂、入库、入矿、使用、检修、报废各环节动态数据链,为设备安标验证、使用维护、监管监察、事故溯源提供支撑。督促各地正常生产建设煤矿2020年完成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全面提高系统准确性、灵敏性、可靠性、稳定性和易维护性。加快煤矿井下先进定位技术应用,推广井下人员、-30-

  设备精准定位技术,为杜绝“三违”、应急救援、“互联网+监管”、智慧矿山建设提供基础和技术支持。

  5.全面推进落实煤矿“一优三减”措施。指导各地制定出台“一优三减”实施方案。建设项目设计的生产工作面个数符合《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AQ1055-2018)规定;生产矿井逐步实现“一井一面”“一井两面”;不符合《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员限员规定》要求的煤矿,不予核增生产能力、不得通过二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督促煤矿企业实行班队长、安全员井下现场交接班,避免平行交叉作业,实行采区和采掘工作面限员管理,升级改造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实现人员精准定位和超员监测预警。

  (八)着力提高监管监察执法效能。

  1.坚持严格规范精准执法。牢固树立执法意识,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严格依法行政、依法执法。认真落实煤矿分类精准监管监察工作要求,突出工作重点,找准薄弱环节,立足防范事故,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坚决整治安全检查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压实执法检查带队负责人责任,切实提高执法检查质量和效能。紧盯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时段,适时调配执法力量组织开展跨区域“靶向”精准异地执法和集中执法。落实计划检查工作机制,统一规范监管执法文书制作,严格执行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开展执法互查互检等工作,持续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大执法力度,扎实开展重点执法、专项监察、集中整治、打非治违等-31-

  专项执法活动,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惩处,切实通过执法推动企业守法。

  2.建立信用监管监察机制。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内部安全检查,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和安全风险防范机制。推行安全承诺制度,推进安全信用分类监管监察,依据企业信用情况,采取差异化监管监察措施,并在安全改造、安全许可、标准化创建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对失信企业和个人,在依法严厉处理处罚的同时,实施联合惩戒,纳入“黑名单”管理,对失信主体在项目核准、设计审批、安全许可、从业资格准入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并通报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发现上级企业违规向煤矿下达超能力生产经营指标的,按规定严肃问责追责。

  3.强化对“关键少数”问责追责。紧盯煤矿决策层、管理层、技术层,聚焦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尤其是董事长、总经理、矿长、实际控制人、总工程师等“关键少数”的法定职责,将其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作为检查的重点内容。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追根溯源,由事见人开展责任倒查,逐条查明相关人员责任,依法对责任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和问责追责。

  4.强化监管监察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和拓展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系统功能,确保全部执法活动纳入系统进行统一管理;开发建设统一的煤矿安全监管执法系统,实现监管监察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32-

  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数据网上统计和分析,做到监管监察执法信息互联互通。推进煤矿建设项目安全核准、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等信息系统使用。持续做好煤矿安全基础数据平台的维护管理,督促企业及时更新相关数据信息。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监管监察的制度。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对监管监察执法工作进行深度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解决执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用好安全监控、人员位置监测、工业视频等联网系统,推进远程非现场检查,提升执法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地方政府要为监管监察执法信息化建设提供人财物保障。

  五、非煤矿山安全整治。

  (一)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

  1.加快制修订相关法规规章。适应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体制改革需要,加快推动修订矿山安全法,重点修订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等部门规章。推动非煤矿山集中的省份及设区的市出台地方性法规规章,重点解决安全生产区域性突出矛盾和问题。

  2.加快制修订安全生产标准。按照急用先行的原则,制修订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尾矿库安全规程等安全生产标准。推动出台煤系矿山、型材矿山开采等方面地方标准。健全完善以政府购买服务方-33-

  式开展相关标准研究制定和宣贯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第三方技术支撑作用,构建完善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

  3.加快制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重点制定完善非煤矿山分级分类监管、安全生产承诺、诚信体系建设、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等制度规范,推进重点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等方式,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专业化水平。加快完善和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强化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

  (二)强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

  1.提高安全准入门槛。推动各地区结合实际进一步提高非煤矿山主要矿种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严防边关闭边低水平重复建设,切实提高非煤矿山规模化水平。推动相互之间影响安全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以及相互之间安全距离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露天矿山以市场方式进行整合。各地区结合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安全生产、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采取等量或减量置换等政策措施对本地区尾矿库实施总量控制,自2020年起,在保证紧缺和战略性矿产矿山正常建设开发的前提下,尾矿库数量原则上只减不增。严格控制新建独立选矿厂尾矿库,严禁新建“头顶库”、总坝高超过200米的尾矿库,严禁在距离长江和黄河干流岸线3公里、重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改、扩)建尾矿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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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严格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强化对市县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工作的抽查检查,建立纠错机制,及时纠正偏差,提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质量。加强对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凡不符合相关程序和要求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于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未按期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具备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未申请延期或者申请延期、经审查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依法予以注销。

  3.加大整顿关闭力度。将不符合国家或地方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法定安全生产条件、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且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逾期未完善相关手续的非煤矿山,以及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煤矿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的与煤共(伴)生金属非金属矿山、已运行到设计最终标高或不再进行排尾作业的尾矿库作为重点关闭对象。根据调查摸底情况,依法推动关闭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强制淘汰采用干式制动的无轨胶轮车或者改装车辆运输人员、炸药、油料等落后工艺设备,确保金属非金属矿山第一批和第二批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全部落实到位。

  (三)大力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水平。

  1.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针对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石油天然气开-35-

  采等企业不同特点,制定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分管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安全管理人员、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建立健全考核问责工作机制,推动企业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2.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出台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指南,指导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形成安全风险清单,制订完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严密管控安全风险。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在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发放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督促企业强化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流程,实现隐患排查、登记、治理、报告、销账闭环管理。建立完善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并与应急管理部门信息平台联网。

  3.改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机制。修订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小型露天采石场等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完善评审制度,增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规范性、科学性。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加强动态抽查,发现达不到要求的及时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鼓励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健全标准化达标体系,促进达标升级,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4.大力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推进实施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采取政府支持和多企共建、校企联建等-36-

  方式,在非煤矿山集中的地区就近建设一批高水平安全技能现代实操、情景模拟和体验式实训考试基地。严格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发证。强化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考试,考试不合格不得上岗。加强企业全员安全培训情况监督检查,加大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的抽查与执法力度,促进安全培训规范到位。

  5.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出台推进小型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机械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以机械化生产替换人工作业、以自动化控制减少人为操作,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新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必须对能否采用充填采矿法进行论证并优先推行尾矿充填采矿法,新建四等、五等尾矿库必须采用一次建坝。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到2022年6月底前所有尾矿库建立完善在线安全监测系统,实现对主要运行参数的在线监测和重要部位的视频监控;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按照相关标准进一步健全完善人员定位系统和监测监控系统。

  (四)严密管控重大安全风险。

  1.严密管控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重大安全风险。组织对入井人数超过30人或井深超过800米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逐一进行专家会诊,突出顶板管理、提升运输、井下用电、动火作业、防治水等重点环节,对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提出会诊意见,明确整改措施,督促矿山企业严格落实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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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严密管控石油天然气开采重大安全风险。完善油气增储扩能安全风险定期会商研判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强化油气增储扩能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落实,加大对新疆、四川、内蒙古等重点地区和企业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力度。组织开展海洋石油增储扩能和防台风专项执法检查,推动企业严格落实极端天气、井喷、硫化氢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风险防控措施。建立海洋石油安全监管数据库,强化数据统计分析,提升监督检查的精准性和科学性。

  3.严密管控尾矿库“头顶库”安全风险。继续深入组织开展尾矿库“头顶库”综合治理,对于具备搬迁下游居民条件的“头顶库”,尽快实施搬迁;不具备搬迁条件的,组织对前期综合治理效果进行评估,及时查漏补缺,确保安全。对于前期已采用隐患治理方式进行治理但本质安全水平没有提高的“头顶库”,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治理方案,采用闭库销号或升级改造、尾矿综合利用等方式进行治理,原则上2021年底前完成治理任务。

  (五)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将打击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工作贯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过程,同步推进实施。重点打击整治以下突出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

  1.整合后的矿山管理不规范,纳入整合的生产系统仍然“各自为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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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履行不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

  3.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或者照抄照搬,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

  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其他作业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5.未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或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不全面,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合理、落实不到位。

  6.不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建设、生产,未及时填绘图纸,现状图与实际严重不符。

  7.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检验。

  8.外包工程安全管理不规范,以包代管。

  9.应急预案体系不完善,缺少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10.《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中规定的重大事故隐患。

  六、消防安全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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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各地区组织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2020年底前未完成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

  2.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各地区结合辖区老旧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原则,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0年,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利用三年时间分类分批督办整改。

  3.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各地区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重要工程推动建设,将城市停车场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人防工程管理部门充分挖掘城市人防地下空间潜力,列出三年工作计划在城市推动新建一批公共停车设施。各地区按照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

  4.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各地区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推行更加专业规范的停车管理。老旧住宅小区周边的路侧停车场等公共停车设施,对老旧住宅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合理设置门槛和限制条件要求,简化办理程序,压缩-40-

  办理时间,降低停车费用,形成普惠效应。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积极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合理利用空间规划建设停车位,规范管理居民停车。

  5.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消防救援机构及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过程中,需要查询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的,公安交管部门予以积极配合、及时提供。2020年,组织各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

  (二)集中开展四类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1.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二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排查测试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立维护保养制度,逐栋解决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三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自查高层建筑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以及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四是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各地区出台微型消防站队员优抚优待、激励保障等配套政策。2020年,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重点督办整改一批高层建筑严重问题;2021年,排查登记的高层建筑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41-

  完善消防管理机制;2022年,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管理水平提升。一是严格落实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对照标准组织开展达标创建活动,明确各管理部门、各类店铺、岗位员工消防安全达标要求任务,作为绩效考核、运营管理考核重要指标,优化落实各项消防管理制度;二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内部以功能分类分区、以店铺为单元推行网格化消防管理制度,建立责任清晰、高效运行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三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实行消防设施、餐饮场所、重点部位每季度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制度,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要组织整改检查评估发现的问题;四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立全员消防培训制度,分区域建立应急处置快速响应机制,优化部署内部消防救援力量,每半年组织消防演练。2022年,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达标率实现100%。

  3.地下轨道交通疏散救援能力提升。各地区组织开展城市地下轨道交通安全疏散及应急救援能力大提升专项行动,综合客流高峰、建筑结构、安全出口、疏散路线、通风照明条件、电气设备以及周边消防救援力量、装备器材等关键要素,组织相关部门系统评估每座地铁站安全疏散及应急救援能力,制定实施三年优化提升计划。2020年,组织完成风险评估、计划制定以及综合演练测试工作;2021年,全面加强改进地下轨道交通安全疏散及应急救援能力;2022年,建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勤联动的地下轨道交通综合应急救援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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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一是石化企业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全面落实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二是石化企业要依据规范和行业标准组织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三是石化企业依法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根据需要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或工艺应急处置机制,加强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优化事故工艺处置措施。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中国石油化工集团、中国海洋石油集团等中央石化企业以及地方石化企业制定工作方案、投入专项经费、明确工作责任,利用三年时间,分步完成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三项任务。化工园区应积极探索应急资源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推动消防资源的共建共享和应急装备能力提升。

  (三)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

  1.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各地区针对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等突出风险,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2020年起,各地区每年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办整改一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问题。2022年,以街道乡镇为单位,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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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各行业监管部门及生产企业和科研单位健全完善新材料、新业态的火灾风险预估预判机制,优化落实本质安全措施。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组织开展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建立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各地区组织在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2022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住建部门等有关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各地区组织分析评估本地电子商务、物流业、新型商业等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引导产业安全发展,提高安全设防等级。

  (四)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

  1.加大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力度。相关地区加强对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各地区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有效降低火灾风险。

  2.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依托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实施,将乡村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研究完善乡村消防-44-

  专项规划,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根据加强乡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要求,因地制宜推动建设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跟进加强业务指导,推动建立定期培训演练的常态机制,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提升乡村抗御火灾水平。2022年,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

  (五)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1.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2020年组织对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星级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消防救援机构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加强工作检查协调,提供消防技术服务。

  2.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0年,打造行业标杆示范单位;2021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2022年,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

  (六)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45-

  1.推行城市消防大数据管理。各地区结合电子政务、智慧城市建设以及城市信息化大数据系统建设,结合监督管理、历史火灾等内部信息,共享汇聚融合相关行业数据资源。2022年底前,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建成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

  2.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各地区积极推广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实现消防数据物联感知、智能感知。2021年,地级以上城市全部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

  3.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基层综治、社区、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块,将消防工作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整合基层部门管理服务资源,综合运用社会治理“人、地、事、物”等关联数据信息,构建网络化、社会化、信息化的基层消防管理体系。2020年,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

  (七)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宣传部门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将消防知识纳入相关班次培训内容;司法行政机关加强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教育部门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和高校、高中新生-46-

  军训课程;各级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有关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内容。

  2.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各地区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七、道路运输安全整治。

  (一)进一步健全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体系。

  1.督促落实企业主责。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场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有关法律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车辆安全技术维护、驾驶人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动态监控等关键制度。

  2.构建共建共治体系。建立健全各级安委会、道交委、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整合部门行业资源,凝聚交通治理合力。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强化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及时消除隐患漏洞。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保险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道路运输安全治理,建立健全道路运输-47-

  领域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交通违法行为的奖励制度,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3.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综合运用信用中国、信用交通、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等载体,加快建立和完善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依法加强客货运输经营行为信用评价,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4.完善事故调查制度。严肃事故调查,加强事故原因调查分析,督促整改隐患、堵塞漏洞,依法依规从严查处事故责任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管理责任。深化事故调查报告联合审核和生产安全事故约谈工作,推动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行业落实整改。健全市场退出机制,依法依规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清退出道路运输市场。

  5.构建快速救援救治机制。完善道路运输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应急救援能力,降低生态环境损害,科学及时处置突发事件,落实道路清障救援保障措施,降低“二次事故”风险。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体”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事故应急协调,完善救援救治保障,减少事故伤员致死致残。

  (二)进一步加强客货车安全源头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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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严格客货车生产销售监管。加强客货车产品生产准入、一致性监管,严格查处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车型。严禁擅自改装机动车违法行为。严格落实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制度,对客货运输车辆产品与国家标准、公告不符的,责令企业立即整改,整改后仍不能符合要求的,依法予以处罚并撤销相关产品公告。研究建立运输企业对道路运输车辆产品质量缺陷的反馈处理制度。

  2.组织隐患车辆专项整治。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专项整治,全面排查货车、专用车生产企业、车辆维修企业和车辆非法改装站点。加大对货车非法改装企业的打击力度,到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部署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稳步推进超长平板半挂车和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

  3.提升客货车安全水平。逐步提高客货车技术标准,督促生产企业改进车辆安全设计,增设客运车辆限速警示标志,提高重载货车动力性能和制动性能,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车车身结构强度、座椅安装强度,增强车辆高速行驶稳定性、抗倾覆性能;调整道路运输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安全阀和卸料管的焊接部位,提高罐体防撞、防漏性能。鼓励在用客车参照国家标准安装前轮爆胎应急装置。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室隔离设施,划设乘客安全警戒线,粘贴警示标识标语,严防乘客抢夺方向盘、干扰驾驶人安全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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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强化市场准入管理。严把新进入运输市场车辆安全关口,严禁为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车辆办理检验、登记和道路运输证。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鼓励“两客一危”车辆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建立部门间客车登记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客车行驶证使用性质与道路运输经营资质信息比对核查,对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办理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先取得相应的道路经营许可。个人不得办理大型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注册登记。落实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加大大中型客、货汽车缺陷产品召回力度。

  5.加强在用客车使用性质排查整治。全面排查在用大中型客车(不含公交车辆),加强使用性质和营运性质比对。对存量大中型客车行驶证登记为营运类但未办理道路运输证的,实施重点监管,限期变更登记使用性质,并向有关部门通报;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要依法责令停止经营、从严处罚。已达到报废标准的客车,依法办理注销手续。加强市场流通环节的关键零部件质量抽查,重点整治影响车辆运行安全的制动、转向、轮胎等零部件总成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问题。对于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应当公开曝光,并及时启动缺陷产品召回。

  6.加快淘汰隐患问题车辆。加大老旧客车的淘汰报废力度,研究调整客车引导淘汰、强制报废等政策措施,对使用时间距报废年限1年以内的大客车,不允许改变使用性质、转移所有权或者转出登记地。督促客运企业及时报废淘汰老旧客车,加快淘汰报废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管理,严格企业资格认定,-50-

篇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步骤

  

  XXXX新建训练馆项目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乌鲁木齐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项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一、行动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2年年底。

  二、行动目标

  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推动实现以“管”的过程控制、“监”的检查纠偏共同保安全,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有效防范一般事故频次、全力遏制人员伤亡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项目部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组织机构

  1.为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XXXX新建训练馆项目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张

  宏

  副组长:奥永清

  组

  员:监理部成员

  职责:领导小组负责方案制定、分解落实、组织检查、定期研究等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负责组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组员负责具体事务的落实。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建立台帐、闭环整治、跟踪到位,坚决堵塞安全生产漏洞。对检查发现管理不到位、操作不规范等行为,必须采取“硬措施”从严从重处理,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部,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环保部部长担任,安全环保部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四、行动内容

  推动项目部将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企业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上级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监督检查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1.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1)集中开展学习教育

  一是项目部要利用安全生产例会、安全生产视频会等组织集中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加深对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二是项目部要组织安排专题学习,加深对《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并通过张拉横幅、设置宣传海报等方式营造浓烈安全生产学习气氛。在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时,将学习贯彻《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重要论述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培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要将行业内出现的典型案例,列入学习研讨环节,要结合曝光安全生产典型问题和事故案例,强化警示教育,用鲜活的事例启发思考,用深刻的教训触及灵魂,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的氛围。

  三是对《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项目部主要领导要开展一次讲座,亲自授课,日常过程中项目部应组织一线工作者结合“我来讲安全”互动讲,适时邀请内外部专家深入讲解。通过多种方式宣讲,切实有效推进学习贯彻《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重要论述的精神实质和内涵。

  (2)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是不断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综合治理,实现安全生产与企业经营协调发展。

  二是项目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项目部管理的重要内容,再次组织全面系统的学习宣贯安全生产相关文件,项目部主要领导结合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再次亲自授课,让全体员工深刻理解四大系统的责任和“管”“监”的实质内涵;各级分管领导对已制定的《责任矩阵》《工作清单》结合推进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并不断完善,推动安全生产“管”“监”系统责任落实,履行安全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切实消除盲区和漏洞。

  三是建立健全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落实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举报奖励和舆论监督等措施,项目部要通过签订责任书、承诺书,递交承诺卡,专家参与方案评审和现场技术服务,建立并落实举报奖励,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督促项目负责人在岗在位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各部门人员在岗切实履职,确保安全生产。

  (3)有效防范安全风险。

  围绕公司建立的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坚持从源头上加强治理,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及分级管控制度,坚持创新方式加强监管,综合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现代化手段和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等手段,有重点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突出地下工程、深基坑、支撑体系、大型特种设备

  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标本兼治消除事故隐患。项目经理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例会,梳理项目安全管理的重大风险,明确责任人和具体风险控制措施。适时邀请内外专家对项目风险进行研判,强化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定切实可行、确保安全的方案,切忌“冒险蛮干”。针对支撑体系施工、地下管线迁改、临近营业线施工等风险,项目部每月制定安全条件确认计划,分层级开展安全条件确认,强化风险预控,遏制事故发生。

  (4)健全组织机构和加强专职队伍建设。

  一是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机构调整、压缩管理层级时依法依规保留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监管人员,防止出现安全生产管理弱化。

  二是加强安全总监、专职管理人员“二支队伍”建设,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专职队伍。每季度统计上报专职队伍人员情况,以便公司对各项目专职人员配备情况和履职能力进行核查。项目部安全总监和安质环保部部长变更时,须接受公司安全部负责人谈话。接受公司定期组织对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制度和管理要求交底,掌握公司重点工作部署。

  2.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1)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一是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部要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明确并落实各级主要领导的具体安全管理职责。要建立内部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机制,通过谈话、交班、约谈、述职等方式,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加大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结果在绩效、晋级、评优、工资等考核中的权重,实行重要安全责任不落实“一票否决”,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深入、措施不落实及受伤事故、未遂事故、违规违章行为等进行追责处罚。

  二是落实项目主要负责人责任。项目部经理和副经理等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落实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在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要在岗在位、盯守现场,确保安全。项目主要负责人要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分析总结当前安全生产形势,部署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要就安全生产工作与分管领导、职能部门交流谈话,核查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和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确保体系有效运行,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

  三是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按照落实“管”“监”系统责任要求,强化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项目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从业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杜绝“三违”行为,确保安全生产。项目部要组织全员开展岗位安全生产责任签字背书活动,并进行挂牌上墙,督

  促全员落实责任。要通过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促进各系统、各部门、全体员工安全生产“管”“监”责任落实到位,确保源头防范到位、过程控制达标、纠偏补充及时。

  (2)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是研究制定《安全生产管理手册》,进一步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管理行为,全面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二是保证安全投入。项目部要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将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纳入督导、检查内容,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严禁违规挪作他用,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相关责任。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加大淘汰落后力度,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三是强化安全教育培训。项目部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抓实一线作业的教育培训,做到人员全覆盖,具有针对性,扎实开展“五分钟思考法”、“我来讲安全”、“班前讲话”等活动,切实抓好安全教育培训“微课堂”、工具箱和云平台的运用;要建立作业人员培训情况与验工计价挂钩的机制,督促分包单位及时组织作业人员接受培训。切实吸取事故教训,通过事故案例图片、视频的惨痛场面和血的教

  训,对员工,特别是对作业人员、操作人员开展直观的教育培训,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安环部、办公室、工会要牵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在生产一线组织开展线上线下的安全竞赛,加大激励力度,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充分利用国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政策,加强安全人才培养。

  四是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项目部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和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自主建设,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方面建立与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项目部要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运行过程中,根据人员、设备、环境和管理等因素变化,持续改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2022年底前,公司各级要完成自评工作。

  (3)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一是建立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项目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每月组织专业力量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持续更新完善。按

  照有关标准规范,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评估,加强动态分级管理,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并形成安全风险清单。

  二是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项目部要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对安全风险分级、分类进行管理,明确各层级安全风险管控等级、范围、重点和责任人,明确落实每一处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管责任,严格落实风险控制方案和措施,强化风险管控技术、制度的刚性落实与执行,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针对高危工艺、工序、设备、物品、场所、部位和岗位等重点环节,高度关注安全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2021年底前,项目部要建立起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

  三是建立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项目部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确保每名员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项目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建立健全安全风险报告制度,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和报告工作全面负责,要按照安全风险管控制度的要求,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定期向相关监管部门报送风险清单。

  (4)健全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一是加强安全隐患排查。项目部要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项目部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时,既要对作业进行监控,也要对作业人员水平、设备性能状态、工艺工法合理性以及现场管理人员在岗履职状态等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控;狠抓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在岗、是否具备履职能力、是否履职尽责。广泛发动员工,开展“安全生产啄木鸟”“隐患排查显微镜”等活动,推动项目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从源头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是严格落实治理措施。项目部要按照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对重大隐患严格按照公司《关于对安全质量隐患比照事故处理的通知》进行处理;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

  (5)全面推动安全生产文化建设。

  一是按照《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规定,公司将牵头,各项目配合,从

  构建安全文化理念体系、安全文化制度体系、安全文化行为体系、安全文化物质体系等方面进行全面系统安排,制定《企业安全文化手册》,推动具有公司特色的安全生产文化建设。各项目要争创省级和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工地,通过创建活动,推动安全文化建设。

  二是项目部要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充分运用各种活动载体,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不断增强全员安全意识,使安全发展、“零事故”的理念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深入人心,使执行规章制度、遵守操作规程、做到“四不伤害”成为自觉习惯。

  三是项目部要持续健全以规章制度为基础,以科学技术为支撑,以应急救援为保障,以专职机构为骨干,以相关部门为依托,主体责任明确、分级传递到位,一岗双责、岗岗有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员、全过程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并保证体系运行有效。

  四是项目部要构建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工会和共青团要以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青年安全监督岗”等为抓手,落实班组长安全质量责任制,广泛组织党团员、职工群众参与安全防控,查隐患、堵漏洞、保安全,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安全文化建设的水平将作为一项重要指标进行考核,公司会对出现安全事故的项目将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施工安全专项整治

  按照公司安全制度规定,针对防范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支撑体系和模板坍塌、起重伤害、车辆伤害、中毒窒息等建筑施工领域惯性事故,我项目部要从以下方面开展专项整治:

  1.安全体系管理。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及持证上岗、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目标的建立、分解、定期考核及执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安全投入资金保障等有效落实,杜绝违法分包、转包工程和不具备安全条件的抢进度行为。

  2.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方案审核论证审批符合项目实际、法律法规要求,施工过程得到有效落实;上跨下穿既有设施,特别是给水、燃气管线、高压电力线等作业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

  3.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建立及计划执行、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特殊工种培训及持证、施工管理人员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推广应用安全教育培训“微课堂”、工具箱和云平台等有效落实。

  4.地下工程施工安全。施工严格执行有关要求,严格按设计、施工方案和工艺工法组织施工,加强工序衔接和过程监控,做好基坑开挖监控量测,认真开展质量通病整治工作等。

  5.深基坑施工安全。深基坑围护结构质量、降水施工、土方开挖及支撑、监控量测等施作规范。

  6.支撑体系施工安全。深基坑等施工前编制专项施工方

  案并严格履行审核、审批手续,支撑体系、大型模板严格执行《模板支架施工防倾覆卡控红线》有关要求,进行专业设计、检算并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等。

  7.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严格执行《起重吊装作业安全卡控红线》有关要求;拆卸、安装施工符合安全规定要求;做好设备日常检查和维修保养工作,保证设备状况良好;使用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和违规操作;汽车吊、龙门吊、塔吊等起重机械防倾覆措施落实到位。

  8.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严格执行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落实施工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杜绝违规违章作业和冒险施工,加强与邻近既有线单位的沟通协调。

  9.有限空间作业施工安全。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卡控红线》有关要求;市政管廊、深孔等有限空间作业履行先检查、检测、通风后工作的程序等。

  10.重点时段和关键节点安全管控。针对“元旦”、“春节”、“国庆”等节假日及岁末年初、防洪防汛、冬季施工、停复工等重点时段和关键节点的责任落实、风险评估与防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值班及值守带班等落实到位。

  (三)其他领域专项整治

  1.消防安全整治。

  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消防安全管理措施,保证消防设施和器材齐全有效、合理布置;针对项目驻地、职民工宿舍、彩钢板建筑、隧道及地下工程、易燃易爆物品存储等突出风险区域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彻底消除火灾

  隐患。

  2.道路运输安全整治。

  建立健全机动车辆(含场内车辆)安全管理监控机制,机动车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严厉打击超速超载、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违规载人、人货混装、“带病”运行、违章作业等违法行为;严格遵守专项安全管理规定。

  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整治。

  严格执行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按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组织专家论证,严格按照方案施工。确保实现所有危大工程100%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建筑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暗挖隧道、有限空间作业、地保等专项施工方案100%编制防起重伤害、防高坠、防物体打击、防涌水突泥、防中毒、既有线保护等防护措施。

  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实施的重点内容:工程部必须按照规定编制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查、论证和审批等程序符合规定;方案实施前,必须进行方案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认真履职落实责任,项目现场技术、安全、领工等管理人员全面对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严格落实中国中铁推行的“管”、“监”分离的工作责任,按照规定对危大工程全面进行施工监测和安全巡视;分部分项工程完成后,会同监理、勘察、设计、第三方监测单位等有关人员进行现场验

  收;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建立危大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档案,并每月组织专题会议对风险进行评判。

  5.危险废物安全整治。

  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危险废物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严厉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行为,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

  6.高处坠落安全整治。

  针对不同作业环节、现场不同部位、各专业工种可能面临的高处坠落风险,完善各项防护措施和管理制度,制定高处坠落伤害防控专项方案,落实各项预防措施,有效防范高处坠落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重点内容:

  1.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针对项目特点,辨识施工各阶段高处坠落危险源,制定预防高处坠落安全技术措施;对所有高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相关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高处作业前,组织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合格。

  2.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作业人员在作业时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作业面防护及安全绳、完全兜网设置是否到位;“四口及五临边”防护是否落实到位,安全防护设施做到定型化、工具化;攀登与悬空作业中使用的登高、攀登、防坠落设施按方案实施,并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模板工程在绑扎钢筋、支拆模板时保证作业人员有可靠立足点,模板及其支撑体系的施工荷载均匀堆置,并不超过设计计算要求;移动式操作平台、各类作业平台、卸料平台搭建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及方案要求,平台脚手板满铺,并设置防护栏杆;脚手架作业层脚手板铺设严密,外侧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脚手板与建筑物之间的空隙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作业人员上下区域设置专用通道;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及其他外挂式脚手架设置安全可靠的防倾覆、防坠落装置,并在每一作业层架体外侧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栏杆和挡脚板,升降时,设专人对脚手架作业区域进行监护。

  五、进度安排

  自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至6月)。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定方案实施细则,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结合工期进行具体安排,并广泛宣传和动员。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深入分析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因素,对重点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结合“管”“监”责任清单,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管理实验室成果应用、现场推进会、“开小灶”、学习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规章制度、防范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内容,逐项推动落实。总结推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经验做法和制度成果,健全长效机制,形成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系。

  六、工作要求

  提高安全生产防范水平,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责任,严格按文件精神落实各类活动。其他:

  (一)按照“五定原则”进行整改,及时完善检查整改记录。

  (二)安全部要督促安排确保每月至少一名主要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安全部、工程部、物机部等部门成员组成检查组,开展全面检查。

  (三)安全部要安排确保每周一次由安全总监(安环部部长)带队,与项目部各部门成员、监理单位等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开展全面检查。

  (四)行动实施方案具体部署,抓好现场落实。施工过程安全隐患辨识、防控必须有计划、有针对性。加大、加密

  施工现场等区域隐患排查和落实整改到位。形成上下联动、统一协调的检查行动。

  (五)做好信息报送。根据上级要求及时报送专项整治的安排部署情况和工作总结等,同时,积极迎接各级检查,将上级及地方明查暗访信息及结果上报公司安委会办公室。

  (六)对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突出问题给予通报,对隐患未整改班组、或未严格落实人员按《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XXXX新建训练馆项目监理组

  2020年10月

篇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步骤

  

  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从根本上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为指导,以集团公司和管道局对三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为总要求,强化底线思维、法律思维和红线意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质量至上、安全第一、环保优先”的管理理念,认真学习、反思近期事故等管道局历年事故教训,深刻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严格遵循全员、全过程、全天候、全方位的“四全”安全管理原则,按照查思想、查管理、查技术、查纪律的“四查”工作要求,切实推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和综合治理,突出全员安全意识提升、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基础培训和能力考评、生产作业现场安全隐患整治、分包商管理、交通和消防安全整治,推动公司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上台阶、上水平,把“识别风险、消除隐患、杜绝事故”要求落到实处,为公司提质增效保驾护航,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公司改革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总体目标

  一是学深悟透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真正把安全作为企业核心价值,将“以人为本、质量至上、安全第一、环保优先”管理理念落实到工作上、行动中。

  二是以各级主要负责人为重点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巩固提升,设计、技术、质量等源头安全风险管控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实现从全员有责向全员履职转变。

  三是“四新”技术在公司得到广泛推广应用,安全风险分级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综合监管能力、风险防控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大幅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迈上新台阶。

  四是HSE制度体系运行持续改进机制和内生动力进一步提升,HSE制度管理体系运行更加有效、更接地气。五是杜绝一般生产安全亡人事故。

  三、主要任务

  重点分2两个专题和3三个专项深入推动实施。

  (一)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1.组织学习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各级领导干部和员工要深刻理解领悟有关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要求,提升对安全生产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各单位、各项目组织开展观看体会和学习心得交流研讨活动。

  2.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将“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公司中心组学习计划,并作为公司干部培训、业务培训和岗位培训的重要内容,采用多种方式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活动。开展全员大学习、大反思活动。

  3.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将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公司宣传工作重点。通过公司主页、微信公众号等广泛宣传重点报道,营造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毫不放松的安全文化氛围。

  (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1.全面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完善“一岗一清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坚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完善考核机制,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持续开展全员岗位安全履职能力与履职行为评估,每两年覆盖一次,并将安全环保履职考评结果与奖惩、任用、晋级等挂钩。全面开展全员安全生产记分考核,推进各级人员履职到位。

  2.深化HSE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结合管道局综合管理体系建设和公司HSE制度建设实际,查缺补漏、完善、《在役管道安全监管和事故责任追究管理办法》等主要HSE管理制度,做好公司HSE体系与综合管理体系的衔接工作,形成公司HSE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汇编,提升HSE制度体系运行质量,同时,组织好HSE制度和HSE操作规范的宣贯培训和执行工作。

  3.深入推进风险分级防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有效防范安全生产风险,通过安全风险挂图作战、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安全监管精准化、风险可视化、决策智慧化。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高风险作业监督管理。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实现隐患排查、评估、治理、销项闭环管理。

  4.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和安全生产奖励机制。各级主要负责人要向全体员工公开落实主体责任、推动管理制度落实、严格风险管控等情况,接受全员监督。层层签订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并将其上传公司主页予以公示,严守安全承诺。

  (三)生产作业现场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1.加强技能培训,提高风险识别能力。着力抓好基层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大力开展“导师带徒”活动,促进基层员工岗位工作技能和安全技能提升。进一

  步加强机组长对安全管理知识的掌握,组织机组长参加安全员培训取证后上岗。针对工程施工特点,开展作业人员入场(复工)前安全培训、危险作业管控措施与专项方案交底培训、新员工现场安全风险告知培训等,培训完毕后要进行能力评价,考评合格方能上岗作业。严格落实项目人员培训准入制度,各单位和项目部(机组)要分级组织培训,所有人员培训合格后方准进入施工作业现场。

  2.持续推进基层站队HSE标准化建设。公司将结合机组多年管理经验和工程施工工序作业风险及防范措施等方面,总结完善《基层站队HSE工作手册》。同时,按照“随时组建、随时建设”的要求,将HSE标准化建设作为机组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和硬性要求,要建立以HSE风险管控为核心,以属地管理为主线,以基础培训为抓手的基层站队HSE工作机制,夯实基层站队HSE管理基础,常态化开展HSE标准化建设工作。

  3.加强作业现场监管,落实问责处罚制度。按照“一体化、精准化、差异化”监管要求,深入开展各单位、各项目安全风险分类分级监管。加强高危作业项目、区域风险管控。要做实高危作业风险识别与评价,采取远程监控、自拍式施工、巡回监督、专项抽查和重点抽查等方式,对重要场所、关键作业环节、高危作业工序,按照“四全要求”实施重点管控。要实行高危作业区域安全生产“区长”制,由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车辆带车人担任区长,在高危作业区域或车辆内部现场挂牌,涉及动火作业、试压作业以及特殊敏感时段的作业必须由项目经理履行“区长”职责,确保施工现场风险全部受控。加强作业现场监督检查力度。

  4.强化健康管理,确保员工身心健康。高度重视员工健康管理。继续优化查体项目,严格落实员工上线和出国前健康体检评估以及评估结果应用。有效落

  实生产作业现场防暑降温、防寒防冻、高原作业缺氧等防范措施和物资储备,严格执行职业健康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求,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持续抓好国内外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国内方面,继续做好员工体温检测、扫码、出示健康码、核酸检测、消毒通风、食堂错峰就餐、流动人员重点跟踪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国际方面,继续保持营地封闭管理、隔离管控,加强员工流动管理,监督员工落实个人防护等各项措施。

  5.强化生产作业现场环境保护,提升环保成效。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管理等环保合规要求。定期组织开展环保风险识别评估,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做好施工生产垃圾、扬尘、废弃物焚烧、砂石料裸露、施工介质材料泄露外溢等问题的规范治理和妥善处理。

  6.强化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升专业技术能力。公司两级安全监管机构和施工机组应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安全人员,要从数量和质量两个方面着手实施,满足巡检需要和作业监管需要。赋予安全监管人员相应的职权,充分发挥安全环保监督的职能作用。

  (四)分包商管理专项整治

  1.强化分包商准入管理。按照公司分包管理制度要求,做好准入年审工作。安全资质审查不合格的分包商禁止办理市场准入。分包商准入实行实地核查制度,确保分包商准入资料资质真实,无挂靠。认真落实分包商施工作业前能力准入评估工作。

  2.强化分包商培训,严格现场人员准入制度。按照施工作业现场准入证管理的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现场人员施工前的HSE培训和准入。公司层面、各单位、各项目部、分包商应分级开展HSE培训。要落实作业人员准入制度和HSE

  能力评价制度,重点评估人员的上岗能力、健康体检证明和安全生产责任险、持证情况(资格证、安全证、操作证)和作业前安全培训等。

  3.加强分包商过程监管。各单位、各项目要明确专人对分包商队伍进行安全管理,掌握分包工程进度情况,熟知安全管理现状、施工风险措施落实情况,确保对分包工程的全方位、全过程、全时段监管。

  4.强化分包商考核问责。按照“谁推荐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发包谁评价”的原则,加强分包商考核评价工作。对存在严重管理违规行为或严重违章行为的分包商坚决清退,并严格按照“一事双责、一事双查、一事双免”的原则,对有关责任单位、部门、人员等进行管理问责。强化分包商“黑名单”制度执行。

  (五)交通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1.强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自有车辆的设备完好性检查和运行管理,严格落实租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基层车队开展风险辨识与隐患摸排,及时消除隐患。

  2.强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深入落实全员消防安全责任制,各单位、各项目作为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加强消防设施设备完整性管理,定期组织消防设施、器材的检查测试与维护保养,确保始终处在完好待用状态。加强全员消防安全培训与演练,加强动火作业消防安全监护。

  四、进度安排

  从2020年8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8月)。

  按照集团公司和管道局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做出具体安排,列出任务分解表,做到整治目标清晰、工作任务明确,重点内容突出,可量化、可操作、可考核。

  (二)排查整治(2020年9月至12月)

  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排,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分步实施,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做到工作有计划、任务有落实、过程有检查、成果有总结,确保严格按照时间进度完成阶段性目标。每年将对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对排查整治工作开展不利、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

  (三)集中攻坚(2021年)。

  动态更新“两个清单”,各单位针对发现的重点、难点等突出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对策与措施,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题研讨、专项攻坚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

  各单位、各项目要对本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推广经验做法,开展工作交流,及时形成并推广制度性成果,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要实施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和三年行动总结报告,并于每年10月25日将年度总结报告报送公司HSSE委员会办公室,公司HSSE委员会办公室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形成报告报送管道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各项目要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要与公司提质增效工作和“战严冬、转观念、勇担当、上台阶”主题教育活动有机结合,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成立主要负责人和项目经理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周密动员部署,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力戒形式主义。

  (二)强化宣贯培训。

  各单位、各项目要充分发挥工团等多个平台,利用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广泛宣传,确保人员全面理解整治行动的目的和意义,准确把握整治行动实施内容和工作要求,增强全体员工参与安全生产整治行动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加强监督指导。

  公司将组织专项督查,督促和指导各基层单位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整治情况将纳入安全生产过程考核,保障各项任务按期完成。公司将把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情况作为年度HSE管理体系审核的重要内容,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达到预期目标。

  (四)严肃问效问责

  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对构成违纪的,交纪检部门处理。

篇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步骤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类工业企业及生产单位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然而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安全生产问题也逐渐凸显。为了进一步保障全民的安全和健康,国家决定启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采取全面检查、重点整治和长效治理相结合的措施,切实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一、全面检查

  全面检查是行动的首要任务。各地要在全面摸清生产安全隐患存在的基础上,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开展地毯式排查行动,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加强对已有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与维护。各级政府也应加强对企业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敦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二、重点整治

  重点整治是行动的重要一环。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政策,把整治重点放在危险化学品、煤矿、建筑工地、重点化工企业等高风险行业领域。通过严格督查问责、法律法规监督、技术改造等手段,全面消除安全隐患,降低安全风险。

  三、长效治理

  长效治理是行动的最终目标。各地要通过设置标准、完善制度、加强监管,从源头上控制安全隐患的产生,推进生产安全的长效治理。同时,还要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公开机制,让公众及时

  了解到安全生产情况,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共同建立起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总而言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全民安全生产工作的一次重要行动,需要各级政府和广大企业、群众的积极配合。只有通过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和长效治理三个环节的有效衔接,才能实现生产安全问题的彻底解决。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需要借鉴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和成功案例,坚定不移地执行行动的各项任务,切实为我国的生产安全保驾护航,同时不断提升我们国家的安全防范能力。

  在执行行动的过程中,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加居民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培养职工的安全行为习惯,同时提高企业安全管理员和应急救援队伍的责任落实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二是做好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做到防范在先、安全生产在中、应急救援在后,强化机关、企事业单位、道路交通、环保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管理,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和规范化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的落实;

  三是严格执法监管,对于存在安全风险的企业和行业进行严格的监管,加强隐患排查和治理,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等违法犯罪行为,提高违法成本,对于存在安全事故责任的企业和个人,要严格追责;

  四是加强安全科技创新,借助智能化、数字化的技术手段,完善安全防控系统建设,提高工程安全、生产安全的智能化水平,探索先进的安全管理技术,提升我国安全防范能力。

  总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一项重要的国家战略,在执行行动的过程中,需要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密切协作,加强监管,重视预防,切实加强安全防护,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全面构建安全生产体系,打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安全生产是人民群众幸福生活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前提,也是保证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安全的必要条件。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国家实施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在执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过程中,需要从宣传教育、制度建设、执法监管、科技创新等多个方面入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体系,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职工的安全行为习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应急救援能力,规范安全生产标准和制度,打击假冒伪劣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隐患排查和治理,提高安全防范的智能化水平,全面构建安全生产体系。同时,需要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协作,密切监管和保障,重视预防和治理,加强安全防护,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能力和科技水平,构建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保障和支撑。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一项重要的国家战略,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只有坚定执行行动的各项任务,加强宣

  传、制度、监管和科技创新,建立完善的安全防范机制,才能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健康稳定发展,为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篇六: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步骤

  

  XX医院

  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完善和落实我院从根本上消除医疗卫生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大力推动医疗卫生建设管理领域科技创新,不断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力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进一步明确,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基础得到巩固和提升,重大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我院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主要任务

  (一)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管理岗位全覆盖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闭环管理。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建立医院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2、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医院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认真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强化内部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1—

  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3、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严格履行医院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和一线从业人员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二)

  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力支持安全管理机构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持续提升安全管理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2、增加安全管理投入。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及时更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技术装备,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3、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4、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医疗和疾控机构后勤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医疗和疾控机构消防安全生产工作-2-

  管理指南》《医疗机构消防安全九项规定》等,实现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持续改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三)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1、建立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针对本医院类型和特点,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全方位、全过程辨识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风险,对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评估,加强动态分级管理,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实现

  “一院一清单”。

  2、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根据风险评估的安全风险分类进行管理,逐一落实医院、科室管控责任,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针对高危场所和岗位等重点环节,高度关注运行状况和危险源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3、建立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确保每名职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接受上级监管和社会监督。主要负责人对本医-3-

  院安全风险管控和报告工作全面负责,要按照安全风险管控制度的要求,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定期向相关监管部门报送风险清单。

  (四)健全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1、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制定符合本医院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

  2、严格落实治理措施。按照有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并向监管部门报告。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

  (五)狠抓医疗卫生安全重点工作落实

  1、维护良好医疗秩序。建立健全医疗质量控制管理组织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相关管理制度、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医疗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医疗、护理技术规范,加强院内感染控制,确保医疗安全;全面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通过采取相应措施,医院内部医患纠纷、刑事案件、治安事件和安全隐患明显减少,医院治安防控能力明显增强,2022年底前全面建立平安医院建设长效机制,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有序的诊疗环境。

  2、强化消防安全管理。我院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加强消防安全-4-

  自主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安全疏散通道通畅,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电器线路敷设安全规范。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灵敏、可靠,有效运行。突出重点部位,坚持日常巡查。划定消防安全红线,严禁“六类”违规行为。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消防工作人员和消防安全员进行经常化的业务培训、岗位培训、法规培训,切实增强消防技能。

  3、加强危险化学品防控。加强医院、疾控机构实验室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剧毒和放射性物品、有毒有害物品、特殊药品的管理,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措施,健全岗位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危化品储存、出入库核查、登记等制度,设置专人管理,严格危化品使用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实验室环境卫生和人员安全管理。危化品的购买、使用、储存、运输、废弃物处理等环节,建立自查自纠机制。严格安全保卫措施,防止危化品被盗抢、丢失和泄露。

  4、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严格履行实验室生物安全属地化监管职责,全面落实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制度,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实验室设施设备。辖区内生物安全实验室和依托医院切实执行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有关文件要求,规范开展实验活动、菌(毒)种和样本的保藏、保存、运输等工作,加强内部管理和人员培训,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

  -5-

  5、强化特种设备安全。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电梯等特种设备、配电房、车辆等各类生产设施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定期实施年检,本医院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具有双路供电系统和自备发电配送能力,保证手术室、导管室、产房、重症监护病房、急诊科、血液透析室、输血科(血库)等重点部门的用电需要,发生紧急停电时应有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6、强化应急值守。严格制定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应急工作预案,认真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强化信息报告制度,积极主动做好相关工作,及时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全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三、时间安排

  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6月)。按照医院统一部署,启动医疗卫生系统专项整治。各科室认真分析安全生产工作现状,结合实际细化本科室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科室行动的部署动员。

  (二)

  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7月至12月)。各科室对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科室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科室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

  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各科室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6-

  度,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全面落实挂牌督办,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号。推动和建立健全医疗卫生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

  巩固提高阶段(2022年)。各科室结合实际,在推进医疗卫生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辖区、本医院防范化解重大医疗卫生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各科室要分年度总结医疗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并于每年12月20日前报送XX医院安全管理办公室。2022年12月,各科室要对三年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并于12月20日前报送XX医院安全管理办公室。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持守土有责、服务大局,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推动我院安全整治行动。开发区医院成立了由院长,科室负责人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督科,负责全院医疗卫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各科室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定期分析整治过程中突出矛盾问题,研究完善针对性整治措施,确保完成三年行动目标任务。

  (二)

  推动落实责任。各科室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动态检查-7-

  和过程检查,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严肃问责问效。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不解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依法依规坚决问责。

  (三)

  注重宣传引导。各科室要加大对专项整治的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形式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加强正面舆论引导,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曝光违法违规行为。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XX医院

  2020年7月5日

  -8-

篇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步骤

  

  2023年最新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行动实施方案3篇

  2023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篇一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根据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坚持

  以人为本,安全发展

  的思路,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着力解决当前公司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积极开展隐患排查与治理,以

  查三违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为主体,使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实效,促进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持续稳定好转。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公司全年安全生产事故为零的总目标。

  二、公司安全专项整治组织机构

  为了做好公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立公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负责领导全公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即使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问题,指导公司个部门和各厂的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

  公司专项整治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全公司专项整治的具体工作事宜,跟踪各部门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得有关问题,及时通报和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办公室主任:XXX

  成员:XXXXXX

  三、公司专项整治重点

  根据交安委办字[20xx]16号文件精神,针对公司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企业发生的事故特点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确定我公司专项整治的主要目标、重点产品、重点环节和重点内容。

  专项整治的主要目标:公司焦化厂、危化品生产、经营和运输单位企业资质的审验台账的规范化。

  重点工艺及产品:涉及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的危险化工工艺和粗苯等化学品重点产品。

  重点环节:动火工作、受限空间作业、高空作业、设备检修作业等危险作业和工艺技术改造工程环节,开、停车环节,危险化学品装卸、运输环节。

  重点内容:

  1、学习贯彻23号文件及186号文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及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2、安全生产最薄弱环节的改进情况。

  3、罐体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整改情况。

  4、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

  5、危险化学品充装环节安全管理情况。

  6、针对近两年来化工事故暴露出得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的防范情况。

  7、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资质审查情况。

  8、应急救援组织的建立和应急装备、物资配备的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和演练情况。

  四、公司专项整治的方法和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以自查自整、公司各部门督查同时邀请政府及相关监管部门分级督导检查的方式进行。

  3、各厂要结合自身实际,认证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确定各厂重点专业检查内容和重点项目检查内容,并报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安全科备案后,方可进入第二阶段工作。

  1第二阶段查处的问题整改后效果巩固情况。

  2制度落实的持续情况。

  3易出现隐患点得监控及复查隐患情况。

  4隐患出现频次的考评及整改完成情况考评。

  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减少一般事故,促进全乡各行业、各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按照乡党委、政府的部署,此次全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主要包括:道路交通、非煤矿山、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农机、水利、教育、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和领域。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领导,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

  乐居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安监站,由周兆雄担任主任,负责处理相关事务。

  (二)职责分工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按照乡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依法履行主体责任的原则,由各村、各部门组织实施。

  1、各村要结合实际,按照

  重点突出,整体推进

  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方案,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各项工

  作落到实处。

  2、乡安监站要搞好全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与指导,并按照

  隐患治理年

  的部署要求和国务院安委办关于重点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本乡实际,督促相关单位和生产经营企业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指导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乐居派出所主要负责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组织、指导、督促民爆器材的储存、运输、使用和对烟花爆竹运输、燃放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对辖区内的三无

  车辆、超员超载超速、违章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事故育点、黑点路段的监控和治理。

  4、乐居国土所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矿产资源勘查企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打击种类非法开采国家矿产资源的行为;加强地质灾害的排查、评估、监控,落实有效防范措施。

  5、乐居交警中队的主要负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加大对

  三无

  车辆、超员超载超速、违章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事故育点、黑点路段的监控和治理。

  6、乐居工商所、卫生院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7、乐居乡中心学校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本系统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

  8、乡水管站根据各自监管职责,按照

  隐患治理年

  的部署要求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实施意见,结合本部门、本行业的实际,认真研究,组织实施本行业和

  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

  9、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乡各级政府

  隐患治理年

  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监管部门的有关指令,深入开展隐患自查工作,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积极开展整改活动和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严防隐患转化为事故,确保安全。

  各行业监管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刻吸取XX县314煤矿事故教训,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省、市、区领导相关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组织好、开展好、实施好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全力以赴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四、工作步骤

  根据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全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从今年3月27日开始,到5月2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隐患排查阶段(3月27日至3月31日)

  各村、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乡党委、政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和去年专项行动中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成立机构,落实人员、经费、及时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隐患排查工作采取乡政府组织抽查和企业自查、申报的方式进行。排查阶段结合后,要如实填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登记表》,对每一条隐患都要进行逐一登记。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水利等工矿商贸行业监管部门和道路交通、水运等交通运输监管部门以及教育、文体、农机、水利等行业监管部门,要按照全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及时组织督促开展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活动。发现重大隐患,应当立即责令相关单位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向当地行业监管部门申报,纳入督办整改内容,隐患不消除,坚决不允许恢复生产经营活动。凡因排查不力或满报、虚报安全隐患、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督促整改阶段(4月1日至4月25日)

  各生产经营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刻吸取区内外的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分析研究,周密部署,结合隐患排查情况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列出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预案和临控

  五落实,严防隐患酿成事故。各村和相关部门要适时组织深入生产经营企业,对排查登记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抽查、指导和督促,如实填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汇总表》。各村和相关部门务必于4月25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材料和《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登记表》、《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汇总表》报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三)督查验收阶段(4月26日至4月30日)

  为确保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乡政府将组织督查组,于4月26日至4月30日对各村、各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验收。督查的主要内容是:一是查各村、各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放执行专项行动目标责任状的情况以及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履职情况;二是抽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改的情况;三是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四是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五是查生产安全事故按照

  四不放过

  原

  则处理情况;六是查各村、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

  打非

  工作情况。

  督查验收工作结束,乡党委、政府按照此次专项行动目标责任状的考核内容和奖惩办法,对各村、各相关部门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并将考核结果一并纳入全年安全生工作目标责任状的考核。

  (四)迎接市区级督查验收阶段(5月1日至5月20日)

  各村、各相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乡级督查验收情况,进一步查缺补漏,做好迎接市、区督查验收的相关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是各村、各相关部门要深刻吸取XX县3.14煤矿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在思想上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在行动上更加扎实地抓安全生产,保持高压态势,狠抓具体措施的落实。要加强舆论监督和宣传教育,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始终,营造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浓厚氛围,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从业人员全面细致的查找事故隐患,出谋划策,群防群汉,深入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专一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是要结合国家、省、市、区有关

  隐患治理年

  的部署要求,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进一步强化监管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亲自部署、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要结合实际,层层分解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将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落实到每一个行业主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

  三是排查治理工作要全面、深入、细致、不留死角,切实做到责任清、情况

  明、数字准。排查出的每条安全隐患都要注明基本情况、类型、需整改的内容、主体责任单位、监管单位、措施落实情况等。要认真总结去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地至今尚未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要进行认真梳理,查清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采取有力的措施,加快整改进度。暂时不能完成整改措施的重大安全隐患都要由主体责任单位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预案和监控

  五落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防止事故发生。

  四是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要加强对隐患具体责任单位排查治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检查,狠抓整改落实。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规定时限内未进行整改或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单位、企业,要依法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该停产停业的要停产停业,该吊销证照的要吊销证照,该关闭的要依法关闭;对长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迟迟不进行治理的,要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凡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3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篇三

  根据市建设局文件:《市建筑起重机械管理实施办法》、《关于加强施工现场模板支撑系统管理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的通知》精神为指导,我项目部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传达学习,研究落实整治措施,为确保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为创建文明标化营造平安工地,特订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措施方案。

  一、安全行为整治措施:

  以市旗两级文件精神为原则,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安全生产方针,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执行经理、专职安全员为副组长,各科室管理人员及各班组长为成员的专项整治班子,建立完整的安全台帐,对必须办理备案的各级政府任何证件,进行逐一落实备案,对施工现场必须编制的专项方案,若未编制的立即补编,规定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设立安全生产专项基金帐户,对安全生产带来影响必须要投入的费用、立即投入。项目部规定对下面班组工人订立临时用工合同,对领导小组成员若管理不力的对其进行严肃处理,做到各负其责。

  二、班组安全生产整治措施:

  项目部将对下面作业人员进行直面管理、监督,做到人人参与安全生产管理,由专职安全员带头,各班组长协助,把整治方案措施张贴到各班组用房面前,动员作业人员积极参加

  安全生产年

  活动,对发现未戴安全帽及违规操作者,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罚款处理,对屡教不改者,通知班组长,对其驱逐出工地,对新进场工人进行实行对其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做到人人遵章守规。

  三、重大危险源整治措施:

  项目部实行周检查制度,督促外架工,支模架工=专业电工、各类垂直运输操作人员,随时观察各类情况,若发现问题立即要用电话联系,或当面向项目部汇报由项目部派专业人员解决问题,对突发事情发生所有班子成员应立即到位,各负其责若发现知情不报或隐瞒者,将实行严肃处理,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其经济责任。

  四、易发事故重要环节整治措施:

  对

  四口

  五临边

  、塔吊、井架卸料平台、斜道、通道、施工用电、施工机械设备安全防护、将作全面检查整改,对起重吊装的各种料斗,督促操作人员在吊装前先作一次钢绳保险检查,以防物体打击及高空坠落,无联络或恶劣天

  气严禁使用吊装。安全与进度矛盾时,首先服从安全,施工用电做到专人接线、对各类配电箱,设置明显分路标记和维修记录,要求专业电工每周对各类配电箱进行检查维修,对私自乱接电线者进行重罚。

  五、创建文明标化、营造平安工地:

  四月至十月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月,为创建文明标化营造平安工地,项目部决定由专人打扫场地卫生,整理各种废料,各施工班组的材料堆放,要按项目部指定的地点,归类堆放,施工场地内及重要部位必须挂设警示牌,提醒作业人员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发现各班组操作人员违规操作者,项目部决定对其本人罚款外,对班组承包人在工程进度款发放时进行重罚,促使承包人对下面作业工人进行严密管理。望全体人员切实按整治措施方案实施。

篇八: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步骤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根据《XX镇安全生产专项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非煤矿山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源头治理,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建立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强力推进“清单制”管理落实,抓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关键人员,切实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落实完善管理工作

  1.落实安全管理制度。重点落实完善非煤矿山分级分类监管、诚信体系建设,督促企业落实清单制管理、安全生产承诺、诚信体系建设、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等制度规范,推进重点企业通过内部培养和引入市场机制等方式,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专业化水平。

  2.强化资源管理,践行绿色发展。认真落实《XX市石材循环经济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5年)》,利用我镇石材资源,做到开发与保护并行,进一步加强资源勘查,摸清资源家底。规范矿山管理,持续推进矿山经营规范化、矿山开采标准化、矿渣综合利用化“三化”模式,打造绿色矿山,支持企业科学开采,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率。

  (二)强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

  提高非煤矿山安全开采的总体意识,消除矿山开采安全的先天不足。在矿山建设项目相关审批时综合考虑国家产业政策、资源赋存状态、技术经济条件、矿山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及资源保护、矿山生产活动对周边设施影响等因素,合理布局科学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为矿山安全生产创造有利条件。

  1.守好准入门槛。严格按照县部门要求的非煤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把控准入门槛。

  2.加大整顿关闭力度。将不符合国家或XX省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法定安全生产条件、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且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逾期未完善相关手续的非煤矿山提请县政府作为重点关闭对象。

  (三)大力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水平

  1.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非煤矿山企业施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日常安全工作清单》《重大风险管控清单》等为基础,推动企业制定和实施“3+N”清单制管理模式,针对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不同特点,制定完善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分管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安全管理人员、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有效防止企业各层级人员职责出现真空地带。建立健全考核问责工作机制,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监督执法检查力度,推动企业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2.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质量。根据应急管理部新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小型露天采石场等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督促矿山企业完善三级标准化各项规章制度,增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规范性、科学性。加强日常管理,推动企业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健全标准化达标体系,促进达标升级,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管理水平。

  3.大力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推进企业实施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行动,配备足够的从业人员,特别要配齐专职专业技术人员。强化考试管理,推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提升。强化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考试,考试不合格不得上岗。加强企业全员安全培训情况监督检查,加大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的抽查与执法力度,促进安全培训规范到位。

  4.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按照应急管理部即将出台的推进小型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机械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推动“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工作,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新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必须对能否采用充填采矿法进行论证并优先推行尾矿充填采矿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按照相关标准进2一步健全完善人员定位系统和监测监控系统。

  (四)严密管控重大安全风险

  对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清单制管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提出会诊意见,明确整改措施,督促矿山企业严格落实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五)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将打击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工作贯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过程,同步推进实施。按照县级部门出台的相关规定,逐项严格检查各非煤矿山企业,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及时上报。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至8月)。按照县局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细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8月至12月)。在企业全面自查的基础上,我镇对相关企业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和问题隐患进行排查,建立含问题隐患、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在内的清单制管理体系,并及时上报。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清单制管理体系中各类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制管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落实县级部门针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作为重点内容,细化目标任务与工作措施,统筹推进。要定期分析整治过程中突出矛盾问题,研究完善针对性整治措施,确保完成三年行动目标任务。

  (二)加强监管执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上报处理。对存在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企业,上报实施联合惩戒。

  (三)开展示范引导。全面推行清单制管理工作,建设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3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及时总结专项整治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严格督促落实。定期调度专项整治工作进度,及时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得力、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企业,要及时上报。调动社会公众和企业员工广泛参与专项整治的积极性,推动全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红溪沟物流有限公司管辖内道路运输、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根据《某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道路运输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重点工作和长效机制,全面加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调源头治理、精准治理,进一步补齐各环节安全管理短板,进一步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坚决杜绝道路交通和车辆伤害事故,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局面持续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健全道路运输及其他领域安全责任体系。

  1.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道路运输、装卸场所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有关法律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交通运输车辆安全技术维护、驾驶人员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动态监控等关键制度。

  2.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厘清与系统外相关单位和公司各部门之间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边界,制定并公布安全生产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相关单位、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严防失控漏管。

  (二)强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1.深化重大风险防范化解。

  进一步健全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面排查公司管辖区域的安全风险,建立重大风险信息清单,确保底数摸排到位,责任分工到位,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2.深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

  严格按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严格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开展重大隐患清零行动,建立风险隐患排查、评估、治理的长效机制。

  3.深入开展典型事故教训汲取。

  分析查找相近领域近年来发生的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以案示警,制定切实有效整改措施,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及时组织开展典型事故整改措施实施情况评估,切实发挥事故教训汲取对强化道路运输及其他领域安全生产的“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的重要作用。

  (三)开展其他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1.辖区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完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厂区内各类车辆(公务车、洒水车,及煤、灰、渣、酸、碱、油、备件等物料运输车辆)管理的责任部门、管理责任人和管理标准,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及考核。加强大型活动、作业用车管理,制订并落实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安全措施。二是加强驾驶员管理。禁止有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3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或者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人员从事驾驶机动车辆工作。驾驶人员要培训上岗,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实行内部准驾制度,无企业内部准驾证不得驾驶任何车辆。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严禁违章驾驶,特别是对企业物料运输车辆的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风险告知。

  三是加强车辆管理。属于交通或管理部门厂内机动车辆应由政府主管部门核发号牌和行驶证,号牌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必须按车辆管理机关规定的期限接受检验,确保技术状况符合国家规定,安全装置完善可靠。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准行驶。

  各种车辆的在行驶前、行驶中、行驶后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危及交通安全问题,应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行驶。车辆应停在指定地点或道路有效路面以5外不妨碍交通的地方,不应逆向停车,坡路上停车必须采取防溜车措施。驾驶员离开车时,应拉紧手刹、切断电路、锁好车门。厂内使用的机动车辆,并定期检查记录内容。未纳入政府管理部门的其它车辆,由公司自行检查检验,发放内部牌照。四是加强厂区(含风电场内部管辖)道路管理。

  在厂区前、厂区内应设置醒目的车辆行驶路线图和道路交通标线,引导物料运输车辆有序进出厂区,在厂区内应按照规定的线路单向通行。在物料运输道路沿线应采取交通分流措施,通过设置隔离栏杆、水泥隔离墩等方式将车辆与行人进行物理硬隔离,不具备条件的路段,在路面上应采用道路交通标线划分车辆与行人通道,实现人车分离,车辆与行人各行其道。在物料运输道路沿线人员行走与车辆行驶路线交叉的地方,应在路面上设置斑马线,供人员通行。

  五是加强作业安全管理。大件运输、大件转场应严格履行有关规程的规定程序,应制定搬运方案和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指定有经验的专人负责,事前应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厂内机动车辆装载不得超过铭牌核定荷重。叉车、翻斗车、起重机,除驾驶员、副驾驶员座位以外,任何位置在行驶中不得有人坐立。司机在启动车辆前,应鸣笛,并观察确认车辆四周及行车轨迹内无人。厂内车辆接卸作业严格执行“人车分离”管理制度,杜绝交叉作业。夜间在煤场接卸区域工作人员,必须穿带有反光警示条的工作服。车辆装载作业时,应在确认车厢(罐)内无人后方可进行装载作业。自动倾卸车在车厢起升前注意四周是否存在障碍物及人员,禁止边走边起、边走边落,禁止在车厢没有复位情况下行驶。自卸车辆出现卸料不畅时,要立即终止作业,在车厢下落至平稳后,接卸人员指导车辆尽快驶离卸料区域。非自卸车辆需借助铲车进行卸车作业,非自卸车辆司机用铁链或绳子将打开的车厢门栓牢离开后,铲车方可进行卸料操作,同时车厢的另一侧不得站人。铲车运输时,铲架应放低行驶,工作完毕铲架应收起绑好。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至6月)。按照统一工作要求,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广泛宣传发动。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细化落实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

  (二)组织实施(2020年6月至12月)。对相关问题进行梳理研判,重点分析公司及各部门层面目前存在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管理制度等方面的问题,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强化推动重点工程、研究建立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重点推动(2021年1月至12月)。坚持统筹推进、持续深入、重点突出、务求实效,紧盯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实施等重点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进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1月至10月)。结合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分析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健全完善有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逐项推动落实。梳理总结公司及本部门典型成果,供其他部门学习借鉴和推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进行动计划实施。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务求取得实效。要发挥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自主管理安全生产能力水平。

  (二)强化制度保障。

  要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的主动性、自觉性。要按照方案要求,在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各具特色、扎实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形成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治理成果。

  (三)严格考核问责。

  公司把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和开展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对落实工作不力、工作进展滞后、重点任务完成不到位、重大隐患不落实整改的单位,采用约谈、通报等方式实施问责,以问责促整改、促落实。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集团各部室、各子公司:

  为认真贯彻____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省政府常务会议要求,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安委〔2020〕3号)和《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等文件要求,集团公司特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____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继续深化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煤矿自主保安能力建设,全面落实煤矿企业主体责任,持续加大煤矿安全监管力度,全力推进集团所属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集团公司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对集团所属煤矿开展专项行动进行统一组织和指导协调。

  组

  长:张福义

  常务副组长:闫建宙

  副组长:蔡建祥

  郭

  斌

  张志勇牛国秀郭喜志

  赵晋才

  申红军

  高玉峰

  刘文科

  任武军

  裴常新

  黄文红

  成

  员:孙利峰

  郑斐王鹏腾

  卢志明谢志清

  左建菊

  上官志云

  岳志龙

  朱晓军

  王亚荣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集团安监部,办公室主任由任武军同志兼任,负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协调和信息汇总、上报工作。

  三、整治目标

  用三年时间,持续整治重大灾害治理措施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法律法规标准不执行、蓄意违规突破法律法规底线等煤矿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抓住推进煤矿安全法规标准建设、推进优化煤炭产业结构、构建风险预控和隐患排查体系、提升企业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强化煤矿安全监管监察等关键着力点,强力推动以基层责任落实、基础工作保障、基本素质提升为核心的煤矿安全“三基”工作,扎实推进煤矿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和管理体系,大力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实现煤矿安全风险可控,掌握事故预防主动权,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到2022年,形成更加科学完备的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煤炭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风险预控和隐患排查体系更加完善,煤矿安全基础保障能力明显提升,一、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达到100%,力争建成智能化工作面1个;监管监察效能显著提高,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矿井基本实现远程监管监察;涵盖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各方面的煤矿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基本形成,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保障安全生产的相关标准,及时修改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1.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各部室、各子公司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贯彻执行《___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炭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全员的安全法律意识,规范集团各煤矿的安全生产,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安监部)

  2.严格执行保障安全生产的相关标准。

  集团公司各部室和集团各煤矿认真按照《___标准化法》和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全民梳理的《煤矿安全生产有关标准清单》选择适用有关的标准。进一步坚持和巩固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驱动、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强化标准的监督执行,充分发挥标准对煤矿企业现场安全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的支撑作用。(安监部)

  3.及时修改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集团公司各部门准确研判和把握集团各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和规律,从技术和管理上深入剖析每一起煤矿事故原因,有针对性地修订监管监察和企业安全管理层面相关规章制度,及时堵塞漏洞、弥补缺陷。做好相关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修订工作,确保落实到位、安全准入门槛不降低、安全监管监察力度不放松。(安监部)

  (二)进一步优化煤炭产业结构和规范采矿秩序。

  1.为加快推动60万吨/年以下煤矿退出,积极推进6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焦煤集团虽未涉及该类煤矿,但积极响应国家、省、市政策采取集团内部减量重组的措施,以保证化解煤炭过剩任务圆满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利用两年时间对集团燕家河煤业有限公司进行提能,从60万吨/年提升至90万吨/年。毛则渠煤炭有限公司与东沟煤业进行重组提能,保留毛则渠煤炭有限公司,从90万吨/年提升至120万吨/年。元甲煤业转产后考虑提能事宜。逐步提升集团公司60万吨矿井,促使集团各子公司最低产能在90万吨以上(含90万吨),符合国家、省、市将来的产能要求。

  2.严格落实准入门槛。

  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定要求,停止新建和改扩建后产能低于120万吨/年的煤矿,**焦煤集团已批复正在建设的矿井2座(富康源煤业有限公司120万吨/年、元甲煤业有限公司60万吨/年),准备建设的矿井1座:王蟒沟煤业有限公司90万吨/年,计划对王蟒沟煤业进行提能建设,具体如下:

  由于王蟒沟煤业有限公司开工报告已经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于2015年4月30日以晋煤办基发[2015]391号文件予以吊销,开工建设需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等手续,同时办理将产能提升进行建设的相关手续,2021年计划从90万吨/年提能至120万吨/年进行建设。

  3.产能核定工作。

  严格按照《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和核定标准》组织开展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工作。产能核增煤矿严格按照现有合规的采掘工作面个数开展核定,产能置换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优化资源配置。

  做强做大煤炭主业,立足当前,加强企业内部管理,苦练内功,降低成本,激发激活闲置产能,释放集团公司“千万吨”产能,多措并举推进矿井建设,实现集团利益最大化;着眼长远,积极争取省市政府及资源部门的大力支持,加快对申南凹焦煤、台头煤焦、惠源焦煤三座骨干矿井后备资源扩批提能工作,规划三座300万吨矿井,尽快实现资源扩批,产能提升,集约开采,打造智慧生态矿山;推动减量重组工作,提高产业集中度,促进煤炭结构优化升级。

  5.规范采矿秩序。坚持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科学划定开采范围,严厉打击未1批先建和超层越界开采行为,规范采矿秩序。对未取得采矿许可证但建成投产和同一集团公司内部超层越界开采的煤矿,采取加快办理手续等分类处置措施,确保依法依规组织生产建设。(生产部)

  (三)持续开展“打非治违”行动。

  将“打非治违”工作贯穿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过程,同步推进实施。重点打击整治以下突出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

  生产、建设矿井

  1.煤矿存在“五假五超”(假整改、假密闭、假数据、假图纸、假报告、图实不符和利用已封闭老系统非法组织生产;存在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超层越界和证件超期的行为)等违法违规行为。

  2.煤矿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建设。

  3.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4.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

  5.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6.据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生产执法的。

  7.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8.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

  9.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

  10.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11.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未编制、未定期修订以及自救装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未开展演练的。

  12.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建设行为。

  矿区、矿山(井田)范围

  13、利用居民废弃房屋、整合矿井、洗煤厂及废旧厂矿、树丛内等隐蔽场所非法采矿行为;

  14、非法开采石材、石料、铁矿石、铝矾土、石膏等行为

  15、以养殖、种植、地质灾害治理、扶贫开发、荒山荒坡治理、道路建设、11土地复垦等名义变相盗采浅层煤浅层矿行为;

  16、超层越界或因采矿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等行为;

  17、利用非法储煤场、非法储矿场及依法设立的储煤场为非法采矿提供收购、储存、销售矿产品等方便的行为;

  18、县与县、乡(镇)与乡(镇)、村与村交界区域的非法采矿行为;

  20、炸封关闭取缔非法采矿点不严、不实、不达标行为;

  21、无证、无票、超载拉运车辆;

  22、其他非法采矿行为。

  把“打非治违”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来抓,必须做到沉下去检查,严起来问责,把大检查作为发现问题、查处问题、解决问题的途径,有效化解安全风险、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安监部)

  (四)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集团各子公司要按照国家有关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意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担任主任;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集团各子公司必须实施“零死亡”目标管理。要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安全管理和工程技术人员,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承诺、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矿领导带班下井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按照有岗、有职、有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覆盖各部门、各环节、各岗位的责任链条。集团公司要加强对所属煤矿的安全管理,认真制定本企业煤矿分级分类安全管理办法。(安监部)

  2.强化全面从严监管,严格责任措施落实。集团各子公司要严格执行《关于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监察的指导意见》(煤安监监察〔2019〕26号)、12《山西省煤矿矿长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办法》(晋政办发〔2019〕47号)等制度规定,集团各部门要共同肩负起煤矿安全监管的责任,通力合作,从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防范、检查、监管、监察的力度,做好安全监管责任要清,安全监管措施要严,安全监管追究要狠,安全监管建设要实,切实推动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监部)

  3.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举报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煤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的规定,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广泛发动群众特别是企业内部职工及家属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对举报有功人员予以重奖和严格保护。(安监部)

  4.强化用事故教训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集团各子公司要针对近三年所属矿井发生的三起一般事故,开展大反思大讨论,对发生的事故按照发生年份、月份、发生时间、类型、原因、责任、不安全行为、状态、故障、漏洞、缺陷进行系统解读分析,总结事故规律特点,提出针对性防范措施建议。定期组织全员对2020年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改活动,使每个员工明白自己从事的工作存在的安全隐患,达到自我清醒,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完善煤矿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制度,除死亡事故外,强化人身伤害事故和典型非伤亡涉险事故的统计报告。(安监部)

  (五)加大煤矿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力度。

  1.强化重大灾害治理能力建设。督促各子公司按规定建立重大灾害治理机构和队伍,配备满足灾害治理需要的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保障治理所需的资金投入,配备完善灾害治理所需的各类安全设施设备,建立健全灾害治理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总工办)

  2.持续深化重大灾害治理。

  (1)“一通三防”方面。深化煤矿瓦斯灾害治理,以瓦斯防治为重点,开展“一通三防”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井下移动瓦斯抽采系统工程建设和地面瓦斯抽采泵站建设,督促煤矿企业完善瓦斯抽采达标评判体系,开展瓦斯抽采动态评判。

  ①通风方面:系统稳定可靠、布置合理、实现独立通风,能够满足矿井生产能力需要;通风设施设备齐全可靠、位置合理,利于通风系统调控。

  ②瓦斯防治方面:按规定开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强化移动瓦斯抽采系统管理,落实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分析原因等措施,加强上隅角瓦斯管理工作。

  13③防灭火方面:超前预防煤层自燃火灾防治,主要对开采自燃、容易自燃煤层的矿井实施灌浆、注氮等防灭火工程,采用束管监测开展火灾指标气体预测预报分析,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煤层自然发火。对采空区采取有效的防灭火措施、加强防火观测,重点落实井下动火作业审批和执行情况。

  ④防尘方面:定期开展巷道除尘和清扫浮煤工作,按标准规范安装隔爆设施设备,采掘工作面综合防尘措施,及时维护采煤机、掘进机内外喷雾设备。

  ⑤要加强盲巷管理,井下盲巷和临时停风地点必须按要求设栅栏和警示牌,定期检测有毒有害气体和氧气浓度。

  ⑥积极推进安全监控升级改造工作,按要求完成升级改造工作,保障甲烷等传感器设置地点,报警、断电、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设置符合要求,确保系统运行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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