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服务内容1篇
篇一: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服务内容
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服务指南
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服务指南
1、证照代办服务:主要包括户籍、身份证、独生子女证、生育服务证等证照代办,就业、失业登记证申报代办,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参保申请,出具证明等事项。
2、公共服务:主要包括计生优生服务,留守儿童服务,养老服务,帮助下岗困难职工,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解决生活、健康问题及办理社会救助等事项。
3、生产生活服务:主要包括报刊图书阅览服务,社保、帮扶物品和惠民物资发放等事项。
4、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主要包括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协调处理民事纠纷及群众工作生活中的有关矛盾和问题等事项。
5、咨询宣传服务: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惠民政策、科技知识、防灾减灾、市场信息、劳动力和人才需求信息、小额贷款咨询等。
接受党组织关系程序
(1)来访者需凭原单位党组织出具的《中国共产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到本社区党员服务站办理。
(2)对因故未能落实组织关系的党员,服务站与有关党组织联系,协调党组织关系的接受单位。
(3)五个工作日内落实接受单位,并告知需携带的有关证明材料,接受单位的详细地址、联系方法。
办理《生育服务证》须知
依法登记结婚,一方或双方户籍在本社区,要求生育一孩的夫妻,带以下资料到社区办理。
(1)夫妻双方户口、结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夫妻二人二寸合影照片一张。
(3)填写《生育服务证登记表》一张。户籍不在本社区的一方需由本人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对其婚育情况审核签字盖章;户口在武汉市七城区以外的还要加盖户籍地街道或乡镇计生办公章。
办理《生育证》须知
凡符合《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所规定的生育二孩条件,应准备以下资料:
(1)夫妻与第一个子女的2寸彩色合影照4张。
(2)一家三口的户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夫妻双方户籍地的婚姻及生育状况证明并加盖街道、乡镇计生部门公章。
(5)与夫妻双方签订的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的协议书(一式三份)。
(6)填写《生育第二个子女申请审批表》三份。
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须知
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备齐以下资料:
(1)夫妻双方户口、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三口之家二寸彩色合影照一张。
(3)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登记表》一张。
流出人员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须知
凡年满18周岁,到武汉市以外地区打工的本地区居民均可办理,需带齐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2、一寸相片4张。
3、填写《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审批表3份。4、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
办理灵活就业人员(4050)补贴程序
凡户籍在本辖区内的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男年满50岁,女年满40岁,有企业下岗解聘合同书,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流动窗口缴纳社保医保,现又重新在其它单位上岗的人员均可办理社保补贴,办理程序如下:
第一步: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应由①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②企业下岗合同原件及复印件3份;③4张2寸近期登记照;④灵活就业证明(从事个体经营的持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到社区填写《武汉劳动者就业失业登记表》三份。第二步:办理(“4050”)补贴需交;①个人申请;②就业单位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③户
口本、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④企业下岗合同原件;⑤邮局缴费原始凭证;⑥《灵活就业人员审批表》3份。
办理《武汉老年人优待证》须知
凡年满65周岁的武汉市户口或在武汉市有长住趋势且办理了《武汉市居住证》的居民均可办理《武汉老年人优待证》,需带齐以下资料:
1、办新证时:(1)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外市人员需带齐(武汉市居住证)。
(2)一寸红底照片1张。(3)办证费:35元。
2、老年证年审:(1)第二代身份证原件。(2)缴纳20元保险费。
办理《残疾证》须知
凡户籍在本辖区、具有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均可申请办理《残疾证》。需以下证明:
1、公民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2、个人书面申请,社区盖章;3、2寸红底电子照片4张。
办理武汉市居民保险须知
凡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包括外地在汉务工人员均可参加武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每年的11月1日至12月20日为缴费时间,新生儿可在完成户籍登记后全年输参保登记手续。参保登记需提供以下资料:
1、户口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一寸近期彩色登记照片(有第二代身份证的居民中不提供登记照);
3、一张银行卡(建设银行以外)、主卡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卡内数量要高于所缴费用。(低保对象和重度人不需要提供银行卡)。
4、低保对象需出有效的《武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被评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需要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低收入家庭老人需要提交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按月享受养老待遇的证明。
5、缴费标准:18周岁以下居民每年:20元;18周岁以上居民及有养老保险的老人每年:340元;60周岁以上低收入老人每年50元。
办理武汉市社会保险待遇年审须知
凡参加武汉市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参加武汉市城中村村改居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享受武汉市医疗待遇的离退休人员和参加武汉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离职人员,每年3月1日至第二年的1月21日的离退休老人本人持户口、身份证、离退休证、医保卡到社区办理年审。(年老体弱、卧床不起的由社区专干上门年审)。
办理武汉市个人社会保险须知
凡有本市城镇户籍,男年满16-50周岁,女年满16-40周岁,均可在社区办理个人社会养老,医疗保险新增及个人社会保险停保,续费等相关业务,超出年龄范围的需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办理,医疗保险新增参保凡年龄达到16周岁均可办理。办理以上相关业务需要以下资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2、填写《个人社保业务登记表》,并同社区签订协议。
3、没有第二代身份证的需交2张1寸红底电子照片(300*100jpg格式)。
4、办理时间每月1-20号(节假日除外)。
办理《户口迁入》须知
凡有武汉市中心城区非农业户口,在社区有房产,户口却不在本社区的,如需将户口迁入,请带以下证明材料:
①房产证、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物业公司开具的入住材料。
③户口本。
④年满16岁以上迁入人员1寸登记照片2张。
⑤填写户口迁入申请表。
办理小额贷款担保须知
凡户籍在洪山的,下岗失业一年以上,并具有企业下岗合同或已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办理了《失业证》的大中专毕业生及其他登记失业人员均可到社区办理小额贷款担保(两年之内还款免息)。需提交以下资料:
1、填写《小额贷款担保申请表》。
2、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下岗合同和《就业失业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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