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普遍听力筛查假阴性分析6篇
篇一:新生儿普遍听力筛查假阴性分析
7例新生儿听力筛查——耳声发射(DPOAE)通过的听力障碍儿童的病例分析
王维洁;李国香
【期刊名称】《中国妇幼保健》
【年(卷),期】2007(22)31【摘
要】目的:通过对7例新生儿听力筛查——耳声发射(DPOAE)通过的听力障碍儿童的病例分析,探讨儿童保健工作人员在对小儿各项发育进行系统观察的同时,如何做好儿童的耳保健工作,使小儿的听力筛查体系更加完善。方法:对门诊可疑有听力障碍的儿童进行相关病史询问、诊断性听力检查(脑干诱发电位、40Hz相关电位、声导抗、CT等)确定听力损失的程度及类别。结果:7例小儿均确诊有重度听力障碍,产生原因不能排除新生儿听力筛查假阴性及后天获得性听力障碍的可能。结论:听力障碍儿童的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干预需要把新生儿听力筛查同婴幼儿听力筛查相结合,使小儿的耳保健工作做得更好。
【总页数】2页(P4421-4422)
【关键词】新生儿听力筛查;耳保健;耳声发射;婴幼儿听力筛查
【作
者】王维洁;李国香
【作者单位】上海市儿童医院上海市儿童保健所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R722.1【相关文献】
1.瞬态声诱发耳声发射在新生儿听力筛查中的应用[J],徐英
2.诱发性耳声发射方法对未通过新生儿听力筛查的婴幼儿听力鉴定结果138例分析[J],李微;王秀梅
3.影响新生儿通过瞬态声诱发耳声发射听力筛查的相关因素[J],陈奕冰
4.探讨畸变产物耳声发射(DPOAE)用于新生儿听力筛查的影响因素[J],杨卿
5.高胆红素血症新生儿瞬态声诱发耳声发射筛查听力障碍的研究[J],夏宁;杨代秀;尹同进;刘立铭;杨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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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新生儿普遍听力筛查假阴性分析
龙源期刊网http://www.qikan.com.cn新生儿听力普遍筛查的研究近况
作者:冯尚克等
来源:《右江医学》2015年第04期
【关键词】新生儿听力普遍筛查;听力障碍;筛查模式
中图分类号:R764.04文献标识码:ADOI:10.3969/j.issn.10031383.2015.04.031听力障碍是常见的出生缺陷。国外有数据表明,婴幼儿听力障碍的发生率为0.1%~0.2%,正常分娩的新生儿,双侧听力损失的发生率为1‰~3‰,其中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中重度听力损失的发生率可高达2%~4%[1]。而国内数据显示,在每年的2000万新生儿中,新增的听力障碍患儿约2.3万,且约90%为重度感音神经性聋[2]。听力障碍如果得不到及时诊断和干预,就可能丧失语言能力,落后于听力正常的同龄人,导致成年后受教育程度低[3]。新生儿听力普遍筛查(universalnewbornshearingscreening,UNHS)是指使用客观的生理学方法和主观测试的方法,对所有活产出生的新生儿进行听力筛查。1994年美国儿科学会倡导以新生儿普遍听力筛查取代新生儿高危登记筛查,要求至少在出生3个月内对所有新生儿或婴儿进行听力筛查。历经多年的不懈努力和发展,新生儿听力筛查的覆盖率和筛查质量不断提高,复筛率和确诊率逐步上升,失访率逐渐下降。使得听力障碍早期诊断的年龄显著提前,平均3~6个月龄即可得到诊断[4~5]。笔者就新生儿听力普遍筛查的相关研究进行简要综述。
1听力筛查的方法及筛查模式
1.1听力筛查的方法耳声发射法(otoacousticmissions,OAE)和听觉诱发电位(auditorybrainstemresponses,ABR)
是目前新生儿听力筛查最普遍和最佳的两种测试方法。常用的OAE有瞬态诱发耳声发射(TEOAE)和畸变产物耳声发射(DPOAE)。OAE有操作简便、快速等优点,但易受外耳道及中耳中内容物如羊水的影响,因此,一般在出生后3天进行检查[6],以减少重复操作次数和提高通过率。ABR主要测试耳蜗、听神经和脑干听觉径路的功能,能反映听力有无损害及受损的程度。ABR检测需要儿童处于安静状态下进行,但不受耳道中内容物的影响,出生后24~48h即可进行ABR筛查。自动听觉脑干诱发电位(AABR)是常用的ABR筛查方法之一,具有操作简单、费时短、灵敏性高等优点。但由于AABR的反应阈只对高频听阈反映较好,对低频听阈反映不足,所以也会遗漏部分听力障碍的患儿而出现假阴性的结果。多频稳态诱发反应(ASSR)是一种新的客观听力检测技术,ASSR阈值与行为阈值、ABR阈值相关性高,客观性强,频率特异性好,最大输出强度高,不受睡眠和镇静药物的影响,临床应用价值高。Seikholet等[7]研究显示ASSR的敏感性和特异性均是最高,分别为100%和96.77%,AABR次之,分别达到94.2%、64.51%,TEOAE的敏感性较好(97.1%),但特异性不高(48.3%)。在初筛和复筛筛查方法选择上,先用OAE初筛,不通过者再用ABR测试。目前国内学者推荐[8~9]对于具有听力损失高危因素的新生儿,最好采用OAE和/或AABR联合进行听力筛查。国外学者认为[10],“两步法”筛查,即用OAE初筛再用AABR复筛,并对筛查对象进行长期随访,具有重要的临床价值。德国学者认为采用
篇三:新生儿普遍听力筛查假阴性分析
新生儿听力筛查
节
新生儿听力筛查的组织实施
一,听力筛查的法律保障(1)母婴保健法及有关新生儿筛查的法律法规
母婴保健法规定,国家发展母婴保健事业,提供必要条件和物质帮助,使母亲和婴儿获得医疗保健服务.医疗保健机构逐步
标签:新生儿听力筛查
第二节
新生儿听力筛查的组织实施
一,听力筛查的法律保障
(1)母婴保健法及有关新生儿筛查的法律法规
母婴保健法规定,国家发展母婴保健事业,提供必要条件和物质帮助,使母亲和婴儿获得医疗保健服务.医疗保健机构逐步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1999年,我国卫生部,中残联等十个部委在确定全国"爱耳日"的通知中,明确要求"把新生儿听力筛查纳入妇幼保健的常规检查项目,做到早期发现,早期干预".卫生部确定和公布全国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服务项目参考目录,卫生部疾病筛查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症及听力障碍为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因此,新生儿听力筛查不是某个省市,某个单位的独立行为,而是依照相关法律和法规开展的工作.有条件的地区应积极开展普遍性新生儿听力筛查;在卫生资源等各方面条件尚不具备的地区,应根据当地情况至少进行听力障碍高危儿的筛查.(2)筛查工作中的法律责任
进行健康教育,告之家长新生儿听力筛查是母婴保健法中规定的内容,接受筛查是每个家长应尽的职责;使每个家长对听力筛查的意义有较详细的了解;
告知新生儿听力筛查的管理流程,使家长了解,并给予配合;告知家长筛查的特点及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求每个家长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如果家长拒绝筛查则不予筛查,同时必须请家长在相关文件上签字;拒绝签字时则需通知上级机关,并予备案.建立一个有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牵头的,由产科,新生儿科,耳鼻咽喉科,听力,卫生统计,特殊教育,康复专家,社会工作者及聋儿家长代表参加的多学科,多方面联合工作委员会,以固定的时间,形式向不同背景的群体提供社会,法律,技术支持及信息反馈,促进新生儿听力筛查的正常实施.(3)新生儿听力筛查宣教工作内容
承担助产工作的医疗单位应对家长提供新生儿听力筛查的相关知识,包括:(a)新生儿听力筛查的目的,筛查的过程以及听力障碍的后果;(b)为什么每个活产新生儿出院前都进行筛查;经历新生儿听力筛查的全过程后将是什么结果.(c)出院后如何进行进一步的检测以完成筛查过程(复筛),医院应向家长提供书面文件以提示复筛的意义及重要性,以及时间和地点:如婴儿复筛未通过,医院应向家长提供第二张书面文件,告之筛查结果,并请家长带婴儿按转诊程序到指定诊断中心进一步诊断.(d)使家长了解听力障碍高危新生儿及婴儿的定义,让家长知道高危儿的进一步检测,随访及治疗程序,并使家长掌握家庭化婴儿评估的可实施方法.(4)筛查的特点:筛查通过仅意味此次筛查未发现异常,还有出现迟发性听力损害的可能,有害因素依然存在,因此听力监测是应该持续不断的.(5)人群及途径
育龄及已妊娠的准父母及其家庭成员首先应接受有关知识的教育,可直接通过孕妇学习班及其教材进行宣教,制作相关知识的彩页;在医院适宜的位置布置宣传栏.而且,不仅关注在院分娩的新生儿,还要向散居分娩的家长进行宣教,并尽力通过不同途径使其婴儿享有听力筛查的权力.通过提供咨询(热线,门诊)解答不同层次人群的询问及疑问.医务人员中进行新生儿听力筛查的继续教育,使之起到宣传指导的作用.通过媒体,利用"爱耳日"进行宣传;开展专题讲座,使公众对新生儿听力筛查有广泛的了解.
(4)健康教育实施与评估
根据筛查率及复查率检验新生儿听力筛查的开展状况,对筛查的依从性即对象参加筛查,复查的比例进行分析.按筛查的内容及方法可分为单项筛查,如用耳声发射筛查耳蜗功能异常;多项筛查,如除询问,体检外,采用行为测试,中耳阻抗,耳声发射,自动听性脑干反应等检测方法进行检测.
二,筛查操作人员与家长之间的沟通技巧
(1)善于展开与家长的谈话
医护人员应具备较全面的专业知识,这样才能在交谈时流利自如,充满自信,使家长感到可以信任及依赖.交谈时应充满爱心与真诚,设身处地,换位考虑,而不是持冷漠及无所谓的态度,认为我交待完了,我的责任就完成了,致对方的感受于不顾.宣教,解释时要有耐心,有些知识家长不一定能很快理解,应有浅入深.只有从认真谈话中逐渐了解对方,沟通才会顺利进行.不同的家长接受能力不同,特别是产后的母亲特别脆弱及敏感,稍有不注意,就可能造成极大的心理负担,影响休息及哺乳,甚至从此放心不下,背上沉重的心理包袱.(2)善于使用美好语言
美好的语言,使人听了心情愉快,感到亲切温暖,利于进行交流.在开始筛查前应主动对母亲或家长说:"我是负责听力筛查的医生(护士),名叫~~~您的宝宝现在做状况很好,现在准备做听力筛查,您看可以吗
如果新生儿状态不佳,可以解释:"您的宝宝在检测时不够安静,所以检测没有完成,可以在出院前或42天再进行检测.如果初筛听力筛查没有通过,很多家长对此会感到压力很大.此时,医务人员对处于焦虑不安中家长的安慰是非常需要的:"您别紧张,在初生新生儿中听力筛查不能一次完成是常见现象,有些新生宝宝耳道内残留有液体,有些宝宝检查时活动过多,都会影响检测结果
".医务人员对家长的解释,劝慰,实际上是对他们最好的心理支持,可以打消他们不必要的顾虑.有的家长对听力筛查不理解,认为自己的宝宝对声音有反应,听力不会有问题.可以解释为:"你的宝宝可能
可以听到声音,但听力损伤的程度不一样的,轻中度听力损伤或单耳听力损伤都会对宝宝的生活质量造成影响.而这些可以通过新生儿期的听力筛查早期诊断,早期治疗".如果家长对我们的应回答简单,或没有反应,就有可能对我们的解释没有很好的理解,或者没有重视,应予进一步解释与强调,使其引起重视.(3)避免使用伤害性语言
直接伤害性语言:包括对家长的训斥,指责,讽刺的语言.如"你怎么什么都不知道,没参加过孕妇学校吧"等.消极暗示性语言:医护人员有意无意的言语给病人造成严重的消极情绪.如家长问:"医生,我的宝宝会不会听力真的有问题
"回答为:"那可不好说."窃窃私语:由于渴望知道自己宝宝的情况,家长会留意医务人员的言谈,并往往与自己联系.医生护士间在病人面前窃窃私语,家长听得片言只语后乱加猜疑,或根本没听清而纯属错觉,这都容易给家长造成误解,带来痛苦.
三,听力筛查策略
新生儿听力筛查有听力普遍(universalnewbornhearingscreening,UNHS)和目标人群筛查(targetedscreening,TS)两种策略.我国在现阶段推荐的策略首先是普遍筛查;在尚不具备普遍筛查条件的单位,也可采用目标人群筛查,将具有听力损伤高危因素的新生儿及时转到有条件的单位筛查.(1)普遍筛查策略
1999年,我国卫生部,中残联等十个部,委,会在确定全国"爱耳日"的通知中,明确要求"把新生儿听力筛查纳入妇幼保健的常规检查项目,做到早期发现,早期干预".2000年,WTO强烈推荐"将新生儿听力普遍筛查的政策用于所有已建立起康复服务的国家和社区".要做好新生儿听力普遍筛查(UNHS),必须贯彻以下原则:普遍筛查:正常的产房和NICU的所有新生儿都应在出院前接受使用生理学测试方法的听力筛查.对未通过出院前"初筛"者,应在出生后42天前(NICU的婴幼儿可酌情稍延)进行"复筛".在开展此工作的头6个月内,最低初筛率为95%,以后递增.对"初筛"未通过者,最低随访率为95%,最低"复筛"率为70%.3个月内接受诊断:对所有未通过"复筛"的婴幼儿,应在3个月内开始相应的医学和听力学评价,争取尽早明确诊断.开展此工作的头1年内,由筛查转入诊断程序的最高转诊率为4%,以后应递减.6个月内接受干预:凡符合针对性听损失诊断的婴儿,应在6月龄内接受多项跨学科的干预服务.干预应建立在家庭经济能力,家长知情选择,文化,传统和信仰的基础上.一个具有家庭特色的聋儿康复计划应在接受转诊后的45天内启动.助听器应在确诊为针对性听损失后1个月内选配和使用.对佩戴助听器的婴幼儿应连续进行听力学监测,其间隔以不超过3个月较好.对接受早期干预的听力损失婴幼儿,应每6个月进行交往能力的评估.家长和康复工作者至少每6个月检查一次康复计划.专家至少每年1次对个体化方案进行评估和必要的修正.跟踪和随访:凡以通过筛查,但具有听力损失和(或)言语发育迟缓高危因素的婴幼儿,都要接受医学,听力学和交往技能的跟踪和随访.另外,具有迟发性,进行性或波动性听损伤相关指标的婴幼儿,以及听神经和(或)脑干传导障碍(如听神经病(auditoryneuropathy,AN)的婴幼儿亦应跟踪和随访.理想的跟踪和随访率为95%.权益保障:应贯彻知情选择原则与全过程,充分保障儿童和家庭的权益,注意保护隐私.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应有规范的数据库和完善的信息系统.应有定期的统计,分析报告,便于管理和监督.质量控制:首先抓好培训工作,尽可能熟练掌握每一环节的要求和技能,减少工作差错.在实践中发现问题后应及时进行再培训.通过信息系统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评估各项质控指标,论证其在具体工作中是否遵从法律,法规和规范,保障成本效益,发扬社会效益.多学科结合:UNHS是一项系统工程,包括筛查,诊断,干预,跟踪和质量评估5个环节.全过程贯穿多学科结合,家长知情同意,儿童权益保障和信息统计服务等原则,社会性和技术性都很强.一个地区在开展此工作之
前,必须要有政府干预.要建立一个由卫生行政牵头的由产科,儿科,耳鼻咽喉科,听力,卫生统计,特殊教育和康复专家,残联组织的代表及聋儿代表参加的联合工作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计划和进行分工合作.
二,目标人群筛查策略
结合我国目前的情况,在尚不具备普遍筛查条件的单位(如在比较偏远和贫困的地区),仍可采用目标人群筛查策略,将具有下列听力损害高危因素之一的新生儿及时转到上级单位筛查.这些高危因素是:(1)耳聋家族史;(2)宫内感染(如:巨细胞病毒,风疹,弓形虫,梅毒等);(3)细菌性脑膜炎;(4)颅面部畸形(包括耳廓和耳道畸形等)(5)极低体重儿(1500g);(6)高胆红素血症(达到换血标准);(7)机械通气5天以上;(8)母亲孕期使用过耳毒性药物;(9)Apgar0-4分/min或5min0-6分;(10)有与感音神经性或传导性聋相关的综合征临床表现者.(11)长期住在监护病房;(12)呼吸窘迫综合征;(13)晶状体后纤维组织形成;(14)窒息;(15)胎粪吸入;(16)神经变性疾病;(17)染色体异常;(18)母亲滥用药物和酒精;(19)母亲糖尿病;(20)母亲多次生育;(21)缺乏出生前监护
三,听力筛查模式
根据我国当前的国情,以医院为基础,采用耳声发射(OAE)和自动听性脑干反应(AABR)相结合作一线筛查的模式为宜.各级妇幼保健院和医院都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展这一利国利民的工作.OAE可反映耳蜗(外毛细胞)的功能状态.OAE筛查"通过(pass)",表示外周听力在刺激频率范围内正常.但OAE受到外耳道和中耳的影响较大,由此可出现假阳性.此外,在有些情况下(如听神经病auditoryneuropathy,AN等),耳蜗(外毛细胞)可正常,而内毛细胞和(或)蜗后异常,则不能为OAE查出,造成假阴性.ABR测试反映了耳蜗,听神经和脑干听觉径路的功能,较OAE有
信息范围广和可以量化听力损失的优点:受外耳道和中耳的影响较小:在排除了中耳和耳蜗(外毛细胞)病变后,对诊断听神经病和神经传导障碍特别有意义.所以是OAE筛查很好的补充.同样,当做AABR遇到"转诊"(refer)的病例时,也需要用OAE来评估耳蜗
(外毛细胞)的功能,以区别蜗性(外毛细胞)听力损失或听神经传导障碍(听神经病等).因此,OAE和AABR是一对听力筛查的好伙伴,两者结合,是现行筛查技术的最佳选择.鉴于绝大多数新生儿的听力损失是蜗性的,所以在普通产科病房里首先用OAE筛查,对"通不过(refer)"的新生儿在29天或42天用OAE复筛,以减少新生儿期由外耳道和中耳影响造成的假阳性.对不通过(显示refer)的新生儿,在29天或42天用AABR和OAE联合复筛.四,新生儿听力筛查流程
UNHS需始终体现连续流程(continuaiprocess)的概念,筛查,诊断,干预,跟踪随访和质量评估环环紧扣,形成一个系统工程.根据新生儿的不同条件,可取下列流程图之一进行操作.(1)普通产科病房的新生儿
(2)尚不具备UNHS条件医院的新生儿(居住地比较偏远和贫困的地区):根据目标人群筛查策略的原则,将符合21条标准之一的新生儿在出生3个月内(最迟到出生6个月之内),必须就近送到开展UNHS的单位筛查.
四,跟踪和随访
开展UNHS是要尽最大努力,采用现代的和可用于筛查的办法,筛查出听力损失的新生儿.必须清醒地看到:由于下列因素的影响,极少的"漏网(假阴性)"现象仍然是可能的.这些因素是:针对性听力损失(targetedhearingloss)锁定在语频范围(0.5~4kHz)内平均听力损失等于或大于30~40dB.若平均听力损失小于30~40dB,则不能筛出.OAE和AABR各有优缺点,即使两者的联合使用,仍有假阴性的可能.如某新生儿在两种测试频率中均包含有一种或多种频率的正常听力,则两种筛查技术都可能显示"通过",而事实上他可能有分离型低频(1kHz以下)或高频(2kHz以上)听损伤.有些听觉障碍疾病(如听神经病),单用OAE是查不出来的.现虽推荐联合应用,极大提高了该病的检出率,但不能保证仍有些潜在的,尚不为我们认识的听觉障碍病被疏漏.20%|~30%的婴幼儿听力损害是迟发的,进行性的或波动性的.他们在新生儿期的听力筛查可以为"通过".使用同一技术过多的重复测试会增大假阴性的可能.因此,广泛地讲:所有婴幼儿,不论其听力筛查结果如何,都应接受与其年龄相应得听行为和交往技能发育水平的跟踪性监测,当出现任何怀疑时,均要及时接受听力学评估.这种面广量大的跟综和随访工作,只有通过加大科普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防聋意识,尤其是唤醒家长的关注,才能实现.在推动广义的跟踪和随访的大前提下,我们需集中于下列具有进行连续听力学和医学监测指征得特殊群体的工作.新生儿(出生至28天)需连续跟踪和随访的指征:在NICU48小时及以上者;有感音神经性和(或)传导性听力损失相关综合征的症状或体征者;有儿童期永久性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的家族史者;颅面部畸形,包括耳廓和外耳道异常;孕母宫内感染,如巨细胞病毒(cytomegalovirus,疱疹(herpes),毒
浆体原虫病(toxoplasmosis)和风疹(rubella)等.婴幼儿(29天至2岁)需连续跟踪和随访的指征:双亲或监护人对婴幼儿听力,言语发育觉得忧虑或疑问:儿童期永久性听力损害家族史;合并已知有听力损害(包括感音神经性和传导性)的综合征;与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害相关的生后感染,包括细菌性脑膜炎;孕母宫内感染,如巨细胞病毒,疱疹,风疹,弓形体病,梅毒;
五,听力筛查的早期干预方法
(1)医学干预
医学干预是指医生提出医学诊断,即听力损失的程度及部位,采用一种治疗方法,包括耳道内耵聍取出,急性分泌性中耳炎处理,听力重建手术,以及人工耳蜗植入,来恢复患者的听力.耳道耵聍
在新生儿,婴幼儿时期耵聍分泌性过多,使得黄色酱状粘稠物堆积于外耳道,很难自然排出,可阻塞外耳道.采用耳声发射检查,特别是进行新生儿听力筛查,往往可造成耳声发射能量消失,而且也影响声导抗检查,如果完全阻塞外耳道,可使听力明显减退,为了能够更客观精确诊断听力情况,必须要清除外耳道耵聍..急性分泌性中耳炎:这一炎症可以引起咽鼓管咽口及软骨段粘膜充血肿胀而发生阻塞,鼓室内形成负压,造成鼓室积液及听力下降.根据临床症状及耳科显微镜检查以及听力学检查,包括耳声发射.声导抗检查等可以明确.先天性外耳及中耳发育畸形.(2)听力康复
对于感音神经性聋,由于目前缺乏有效治疗手段,积极预防胜于治疗.因此,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早期科学语训),是预防听力语言残疾的关键.配戴助听器等声音放大系统.实施人工耳蜗手术:对于双耳听力损失大于90分贝的极重度感音神经性聋的患儿,可考虑在患儿耳蜗内埋植人工耳蜗晶体,替代耳蜗的功能.
辅助性听觉装置:如无线调频系统(FMSystem),直接受送器(DrectTaker)等,能直接从讲话者口边接受及放大声音.降低环境噪音的干扰,特别使用于一对一的教学训练及课堂教学.听觉训练:教会严重听力损失的儿童,利用残余听力来分辨不同的声音及语言.言语治疗:唇读.
第三节
听力筛查的护理
1.筛查仪器的准备:每次筛查前先对仪器进行检查,校准,充足电,确认仪器的精确性和可靠性.4.认真做好筛查前的宣教工作:听力筛查这项检查对于相当一部分的家长来说,是一个比较陌生的项目,所以我们在筛查前都会先对家长简述听力筛查的方法,让家长了解筛查是无创,安全的一项检查,并发与宣教资料,这样就可以比较有效地解除家长的紧张心理,以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5.环境准备:听力筛查环境要求相对安静,噪音控制在40分贝以下.目前,由于条件限制,筛查均在母婴同室内进行,但在筛查时必须要求家长安静,不要大声说话,并关闭电视机,保证听力筛查的效果.6.筛查前婴儿的准备,护理:进行听力筛查的时,均要求婴儿处于自然睡眠状态或哺乳后的安静状态,婴儿的饥饿,哭闹,躁动均影响测试结果.筛查时体位:可取平卧头侧位,检查耳朝上,也可以由家长抱在怀里进行测试.耳道的准备:用专用消毒小棉签清洁耳道,认真清理耳道中的积液,羊水等,必要时用75%的酒精棉签清洁耳道,以消除耳道积液造成传音障碍的因素,降低假阳性率.7.测试方法:根据耳道大小选择型号合适的耳塞;耳塞的放置:轻轻将耳廓向后下方牵拉,使耳道变直,将探头紧密置于外耳道外三分之一处,其尖端小孔要正对鼓膜,对提取耳声发射的信号,减
少与排除外环境噪音,保证刺激声到达鼓膜具十分重要的作用,是完成听力筛查的重要环节;在筛查过程中应保持动作轻柔,以免对新生儿幼嫩的耳道造成损伤;进行测试.8.测试结果分析:新生儿听力筛查只是筛查,不是详细的听力学评估,因此用"通过"与"未通过"两种方法来表示测试结果.耳声发射显示信息"pass"为通过,"refer"为参考或不通过.筛查结果填写在听力筛查初复筛报告单中交于家长,并将筛查结果逐项填写在新生儿听力筛查登记本中(同时填写内容一致的电子表格).9.筛查中有关预防交叉感染的问题:筛查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检查前要洗手,如筛查有皮肤感染的新生儿后,应洗手后再对下一个婴儿进行听力筛查.在不同新生儿之间进行筛查,探头的头部用酒精棉球擦拭消毒,耳塞一人一塞,用后集中以清洁液清洁,擦干水分,消毒备用.对仪器所有用品,定期用紫外线照射消毒.对特殊感染的新生儿应待期化验结果正常后再进行听力筛查,如梅毒感染.10.心理护理问题:由于新生儿听力筛查在我国开展较晚,产妇及家属对此项目缺乏了解,当得知新生儿听力筛查不通过时,可增加产妇和家属的心理负担,他们易产生紧张,焦虑,疑虑,恐惧不安等不良心理.这些心理对产妇的产后康复十分不利.所以,对筛查不通过的新生儿家属,我们会尽可能地向他们讲解一些影响通过的因素,比如有耳道积液影响,新生儿耳道软塌,耳道偏小等,并告知他们在新生儿四十二天后回院复查会有很高的通过率,以缓和他们的不良心理,让产妇安心渡过产褥期.
篇四:新生儿普遍听力筛查假阴性分析篇五:新生儿普遍听力筛查假阴性分析
对新生儿听力筛查假阳性与假阴性的再认识
黄丽辉
【摘
要】@@新生儿听力筛查的目的是为了早期发现先天性听力损失,及时进行干预和治疗.随着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在全国各地的广泛开展,诸多实际问题表现出来,尤其是听力筛查的假阳性与假阴性现象,值得认真探讨.
【期刊名称】《听力学及言语疾病杂志》
【年(卷),期】2010(018)005【总页数】2页(P413-414)
【作
者】黄丽辉
【作者单位】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北京市耳鼻咽喉科研究所,耳鼻咽喉头颈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首都医科大学),北京,100005【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R764.04新生儿听力筛查的目的是为了早期发现先天性听力损失,及时进行干预和治疗。
随着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在全国各地的广泛开展,诸多实际问题表现出来,尤其是听力筛查的假阳性与假阴性现象,值得认真探讨。
假阳性(false-positives)是指确实没病而被判断为阳性者,在听力筛查中,指“未通过”听力筛查,但经进一步确诊,证实耳及听力正常者。假阴性(false-negatives)是指确实有病而被判断为阴性者,在听力筛查中,指“通过”听力筛查,但经进一步确诊,证实有耳病及听力损失者[1]。出现假阳性和假阴性的主要原因,考虑与筛查及诊断标准、筛查设备、人员及环境、新生儿自身状况等因素有关。
1新生儿听力筛查及诊断标准与筛查结果的关系
1.1筛查标准
筛查标准是质量控制的关键,严格控制通过标准的下限值,可以降低假阴性,但势必会使假阳性率增加。为了避免漏诊,可以适当放宽假阳性率,以杜绝假阴性率的出现[2]。如果要降低假阳性率,就需要提高通过标准的上限值,而处于临界值的患儿就容易通过,从而导致假阴性率增高。假阴性率和阳性率这对矛盾,需要协同看待,正确处理,才能得到圆满的解决。
1.2诊断标准
按目前听力筛查技术规范的要求,听力筛查初筛和复筛未通过者,需要转诊到上一级儿童听力诊断中心进行听力学诊断,确定有无听力损失的存在,如有听力损失,则需要确定听力损失的程度、性质和部位。目前,听力诊断的常用方法有听性脑干反应(auditorybrainstemresponse,ABR)、听性稳态反应(auditorysteady-stateresponse,ASSR)、40Hz-听觉相关电位(40Hzauditoryevokedrelatedpotential,40Hz-AERP)、畸变产物耳声发射(distortionproductotoacousticemissions,DPOAE)或瞬态诱发耳声发射(transientlyevokedotoacousticemissions,TEOAE)、声导抗及声反射测试。当新生儿听力筛查未通过接受听力学诊断后,有的机构以短声(click)诱发ABR的反应阈小于或等于30dBnHL作为判断听力正常的标准,只要ABR阈值正常,就认为筛查未通过是假阳性,导致有些诊断机构报道筛查未通过的假阳性率较高。有学者认为,耳声发射(OAE)和ABR是间接测试听力的方法,既以ABR作为筛查工具,又以它作为“金标准”来判断筛查方案的好坏,不够合理[3]。当然,听力学确诊时,ABR反应阈正常且以上其他各项检查都正常者,可以认为是“假阳性”。然而,临床上有相当一部分患儿,未通过听力筛查,确诊时ABR阈值也正常,但其他检查如ASSR或40Hz-AERP、DPOAE、TEOAE、声导抗及声反射的某一项检查出现异常,也被
认为属假阳性。本人认为,这些患儿被视为“假阳性”不合适,临床上应该进一步跟踪随访,了解其转归情况,最终排除听力是否有问题[4]。
2听力筛查设备、人员及环境对筛查结果的影响
2.1筛查设备TEOAE、DPOAE和自动听性脑干反应(automatedauditorybrainstemresponse,AABR)筛查仪是目前听力普遍筛查最常用的设备[5]。耳声发射主要反映耳蜗外毛细胞的功能,如果是蜗后病变(如听神经病),仅用耳声发射筛查,结果可能是阴性,就会造成漏筛。由于蜗后病变多出现在听力损失高危人群,因此,“新生儿及婴幼儿早期听力检测及干预指南(草案)”建议对听力损失高危人群采用AABR进行筛查和监测[6],以减少假阴性率。国内学者强调[7]对于具有听力损失高危因素的新生儿,最好采用OAE和/或AABR联合进行听力筛查,以免漏筛蜗后病变。有学者指出,由于婴儿呼吸音重,本身噪声可影响低频OAE的引出,推荐将OAE与AABR联合使用,以增加婴儿中耳炎检出的敏感性[8]。由于听力筛查设备均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建议有条件的筛查机构,采用OAE和AABR进行联合听力筛查,以避免和减少假阴性的出现。
筛查前对筛查设备进行校准和运行状态的检查是减少假阳性的关键。有时候筛查人员在连续筛查数个小儿均为“不通过”后,才发现是设备存在问题,出现这样的假阳性是不应该的。对筛查设备进行定期校准,筛查前保持设备的良好运转,才能保证筛查的质量。此外,日常对探头的清理和保护也非常重要。
2.2筛查人员
筛查人员的操作手法不恰当或不熟练[9],可以直接导致假阳性的出现,如耳声发射探头与外耳道壁触碰,会使刺激声传入信号衰减或消失,造成假阳性。由于新生儿或婴幼儿的外耳道稍微往前上方弯曲,在放置耳声发射探头前,应该将耳廓轻轻往后下方牵拉,尽量使外耳道变直,探头对准鼓膜方向,耳声发射的刺激声信号才能顺利进入中耳和内耳。因此,筛查人员熟练掌握操作方法,是减少假阳性的前提条件。
2.3环境因素OAE和AABR用于听力筛查,都具有较好的敏感性,其敏感性大于
90%[10],但同时也容易受环境因素影响,特别是背景噪声和电磁辐射等干扰,因此,筛查时保持环境安静,避免各种电磁干扰是减少假阳性的前提条件。
3新生儿自身因素对筛查结果的影响
3.1新生儿期外耳道羊水、胎脂、胎性残积物滞留会使耳声发射的传入刺激声和传出反应信号衰减或消失,从而导致耳声发射引出信号的减弱或消失。因此,筛查前适当用小棉棒清理外耳道,使外耳道洁净尤为重要。此外,筛查时间的确立也是影响假阳性的重要因素之一,过早进行听力筛查会导致假阳性增高。国内外研究显示,初筛的适宜时间为新生儿出生后的48小时以后[11,12]。
3.2新生儿中耳积液是影响OAE测试结果的主要干扰因素。中耳积液的患儿,无论耳蜗功能正常与否,其测试结果均可显示为异常[13]。笔者认为如果是由于新生儿中耳积液导致筛查未通过,随着中耳积液的吸收,3个月后听力诊断性检查时有的患儿听力可转变为正常,这种情况称为“阳转阴”可能更为合适[14],供大家商榷。
3.3筛查时小儿体动较多或烦躁,会出现假阳性,应该尽量避免[15]。另外,如发现小儿感冒、鼻塞、流涕、咳嗽或喉鸣及呼吸音重等情形,建议先行治疗,等待症状好转后再进行复查,以免出现假阳性。如果小儿喉鸣及呼吸音较重,反复治疗效果不佳,又确实需要了解听力情况时,建议直接进行诊断性听力检查。
4应客观认识“假阳性”或“假阴性”现象
应用OAE或AABR进行听力筛查时,如果目的是要筛查耳蜗病变和听神经病变,则可认为外耳、中耳病变是干扰因素,从广义而言,可以理解外耳、中耳病变引起的筛查未通过是假阳性。然而,从狭义而言,临床上,这种外耳及中耳病变不是人为因素造成的,如大量外耳道胎脂、分泌物和大量中耳积液时,小儿不能通过筛查,确实需要转诊进行相应处理,如果把这部分病例也当作假阳性的话就不合理,因为在产科或儿科,筛查人员无法处理这样的病例。本人认为,由于筛查环境不安静、筛查人员手法不熟练、筛查设备故障及小儿体动多而导致筛查通不过而转诊进行听力学诊断,且检查前没有经过耳鼻咽喉科医师的任何医疗处理的小儿,所有客观听力检查均提示正常者,可以一律视为假阳性;反之,经过耳鼻咽喉科医师进行外耳道清理和中耳积液治疗后,客观检查转为听力正常者,就不应视为假阳性。对于筛查后听力正常的解释,以短声(click)ABR的阈值小于等于30dBnHL作为判断听力正常的唯一标准是不合适的,应该结合其他的听力学诊断结果进行综合评估,不轻易冠以“假阳性”的名称。本人认为,给筛查
“假阳性”一个正确的解释,才能真正体现筛查的意义。
关于筛查的“假阴性”,如果确实是因为使用OAE漏筛了蜗后病变(如听神经病),可以认为是假阴性。反之,如果使用OAE和AABR筛查均通过,之后出现了听力损失,如大前庭水管综合征患儿,这些均应该属于迟发性听力损失,而不应该称为假阴性。
总之,无论是听力学诊断人员在给家长解释“假阳性”或“假阴性”,抑或是写科研论文时,均需要客观认识
“假阳性”或“假阴性”问题,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5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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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黄丽辉,韩德民,戚以胜,等.新生儿听力筛查的临床实践[J].听力学及言语疾病杂志,2005,13:184.
篇六:新生儿普遍听力筛查假阴性分析
新生儿听力筛查的做法与体会
【摘
要】目的:通过总结我院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的体会,探讨提高产科新生儿听力筛查质量和依从性的方法,促进听力障碍儿童的早期干预。方法:采用丹麦出品的瞬态诱发性耳声发射仪,对2014年1月至2015年3月在本院出生的新生儿1583例进行听力筛查。结果:早产婴儿初筛率为90.5%,初筛通过率88.3%,复筛率76.4%,复筛通过率93.1%。足月婴儿初筛率为91.3%,初筛通过率87.6%,复筛率77.2%,复筛通过率93.4%。结论:新生儿听力筛查可以早期发现听力障碍儿童,早期治疗,早期干预,可有效降低听力语音障碍的发生。
【关键词】新生儿;听力筛查;做法;体会
婴幼儿早期的听力损失,即使是轻度损失也可导致其在生理和行为上明显或永久的功能障碍,直接导致小儿言语、情感、心理和社会交往等能力的发育迟缓,对儿童的成长发育造成不良影响,给患儿家庭及社会带来沉重的负担。
1研究对象
选择本院2014年1月~2015年3月1583例听力筛查新生儿临床资料,其中,产妇年龄22~41岁,平均(25.3±2.4)岁,初产妇占82.5%,经产妇占17.5%,均在取得家长知情同意书签字后进行测试。
2方法
2.1筛查方法
通过运用瞬态诱发性耳声发射的方法,来使用丹麦耳声发射听力筛查仪,在通风良好且环境噪音低于45dB的专用房间内,对出生后48~72h的新生儿进行测试,受试者均在安静或睡眠状态下进行。将婴儿置于侧卧位,测试耳朝上,并观察外耳道情况,用一次性小棉棒清洁外耳道,选择合适耳塞,然后将仪器探头校正成功后紧密塞于外耳道。若初次筛查未通过的足月新生儿,那么就要在出院前再行一次测试,早产儿则需在修正月龄的36~44周左右进行重测,若仍未通过,则分别在生后30~42d进行复查,复查未通过者发转诊通知单,通知其在出生后3个月没有通过,到听力诊断机构进一步检查和随访。
2.1.1筛查标准
分为“通过”和“未通过”:TEOAE耳声发射仪显示PASS,不论A(伪迹率)和S(刺激稳定率)的数值水平如何,结果都认定为“通过”;当显示为REFER只有在A﹤20%、S﹥80%时,结果才认定为“未通过”。
2.1.2结果评价
新生儿听力筛查只是筛查,不是详细的听力学评估。对尚未明确听力损伤诊断的“初筛”、“复筛”检测结果,使用“通过”和“未通过”两种方式来表达,避免对父母传递“正常”和“不正常”错误信息,以免使家长误会,造成不必要的焦虑和抵触情绪。
2.1.3健康教育
根据筛查结果分别进行宣教:
(1)测试通过者应告之家长,其孩子目前的外周听力器官功能正常。但在孩子发育过程中,应继续关注孩子的听力和语言发育情况,定期到儿保门诊体检,同时尚需注意避免急性传染病、耳毒性药物、中耳炎和噪音等因素的影响。对高危新生儿要特别关注预防迟发性耳聋。
(2)测试未通过者应通知复查的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并做好家长的解释工作。向家长说明由于仪器、技术、筛查时间、环境等原因,测试结果有一定的假阳性率,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复查。对于听力障碍的孩子若做到早期诊断、早期干预,孩子的语言发育、行为能力、性格形成等不会受到影响。
2.2统计学方法
本文以一定数量的新生活产婴儿作为统计基数,经初筛、复筛、最终确诊三个阶段,对初筛率、初筛未通过率、复筛率、复筛未通过率、最终确诊真阳性率等指标进行统计。通过
SPSS专业数据统计软件进行数据描述分析。
3结果
3.1初筛率
自2014年1月~2015年3月在本院共出生活产婴儿数1583例,其中早产婴儿数128例,初筛117例,初筛率为90.5%,初筛通过率88.3%,初筛未通过41例。足月婴儿数1455例,初筛1337例,初筛率为91.3%,初筛通过率87.6%,初筛未通过94例。
3.2复筛率
早产儿在41例初筛未通过者中有31例在生后42d复查,复筛率76.4%,复筛未通过12例,复筛通过率93.1%。足月儿在94例初筛未通过者中有72例在生后42d复查,复筛率77.2%,复筛未通过8例,复筛通过率93.4%
3.3最终确诊率
经反复交待、追访动员,20例全部到指定的上级医院进行听力损伤确诊,其中有早产儿1例确诊为听力障碍,占总筛查人数的0.68‰,真阳性率(确诊数/复筛未通过数)8.3%。足月儿1例确诊为听力障碍,占总筛查人数的0.68‰,真阳性率12.5%。
4讨论
4.1做好健康教育,提高筛查的依从性
新生儿听力筛查可早期发现听力障碍患儿,有助于其早期进行治疗,可有效降低听力语言障碍的发生率。入院时对每一位孕产妇都进行详细的口头及书面材料告知,并建立联络卡,签知情同意书;住院期间开展专题讲座,利用每天下午的孕婴课堂为产妇讲解并观看录像,同时积极鼓励提问或讨论以提高产妇兴趣,让产妇掌握更多的知识;利用病房的走廊悬挂新生儿听力筛查的健康教育内容,使每个产妇以及家人、朋友对听力筛查都能有广泛的了解;每天下到病房通知达到筛查时间的婴儿家长及时筛查。
4.2规范操作方法,提高初筛通过率
(1)实践表明,随着新生儿日龄的增加,测试通过率逐步提高。因此,最好在适宜的时机(即出生后2~7d)进行新生儿听力筛查。
(2)每日筛查前,都要检查筛查仪性能。应将探头放在校准腔内进行快速检测,以保证听力筛查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探头应密闭地放置在外耳道1/3处,其尖端小孔要正对鼓膜,探头位置及密闭程度是完成新生儿耳声发射听力筛查的重要环节。
(3)根据外耳道结构正确放置合适的耳塞:新生儿外耳道的特点是由外而内向前上方弯曲,测试时应将耳廓向后轻拉使耳道变直;对于外耳道狭窄变形的婴儿必须将耳垂向下拉,打开耳道后再放置耳塞,以确保完好密封。由于新生儿外耳道为软骨结构,受到挤压易使腔隙变窄,生后1~2d中耳内可有羊水残留、胎脂堵塞等因素使中耳传音障碍及耳道阻塞,可能是造成
初筛不通过的主要原因。初筛不通过既增加了家长的精神负担又带来路途上的麻烦,也增加随访的数量及难度。因此,我们对住院时间稍长如剖腹产的新生儿,初次测试未通过的,会嘱其在出院前再筛查一次。
4.3加强追访管理
此次测试未参加初筛和复筛的家庭,主要原因有经济问题;怕麻烦;自己认为孩子没问题;无法联系、联系中断等。故对每一个筛查儿均要有详细、统一、完整的信息管理,加强测试者责任心及追访管理尤为重要,应争取一切机会动员家长按要求做新生儿听力筛查全程监测,争取做到让每一位复筛未通过的新生儿都到上级医院做最终确诊,以利于早期干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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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陶峥,吴皓,李蕴.新生儿普遍听力筛查假阴性分析[J].听力学及言语疾病杂志,2007,01: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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