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会上的讲话(通用4篇)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在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会上的讲话4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在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会上的讲话4篇
第1篇: 在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会上的讲话
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归属
城乡居民医保的整合对社会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下面YJBYS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一篇关于“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归属”的详细内容,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2016年中国城乡医保并轨步伐加快了很多。相关数据显示,截至现在的就是已有19个省份实行统一的城乡医保政策,那么一些的城乡居民将享受同样的医保目录和报销比例。
今年1月,《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各省(区、市)要于2016年6月底前对整合城乡医保制度作出规划和部署,各统筹地区要于2016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
截至目前,至少已有19个省份先后出台文件,部署城乡医保并轨。其中,天津、上海、浙江、山东、广东、重庆、宁夏、青海和新疆建设兵团在国务院文件发布之 前就已实现并轨,河北、湖北、内蒙古、江西、新疆、湖南、北京、广西、陕西、福建上半年先后出台文件,部署城乡医保整合。除此之外,还有13个省份的相关 政策正在酝酿。中金网8月22日
值得注意的是,在经办机构归属问题上,各地采取了不同策略。陕西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由卫生计生部门统一管理,医保中心主任原则上由同级医改办主任兼任。福 建省建立统一的医保管理体系,成立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其下设医保办承担日常工作,医保办挂靠省财政厅,相对独立运作。其余17个地方则是将管理职能统 一至人社部门。根据《意见》确立的“六统一”思路,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保将实现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因此,制度整合后,筹资水平和保障水平都会相应提高。
根据人社部公布的统计口径,城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数据是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人社部负责管理的城乡统筹居民医疗保险数据。2015年,新农合与城 镇(城乡)居民医保人均政府补助标准均为380元,但在个人缴费上,城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略高于新农合,因此两者的人均实际筹资分别为515元和 490.3元,个人缴费占基金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2.6%和18%。从保障水平看,2015年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约为75%,城镇(城乡) 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68.6%。
专家表示,根据并轨“就宽不就窄,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制度整合后,新农合参合人员的个人医保缴费将有所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保障水平也将提升。此外,一位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表示,随着药品目录的扩容,基层医疗用品市场可能迎来机会,怎样做好农村市场值得药企慎重考虑。公开信息显示,山东、广东、宁夏城乡医保并轨后,城乡居民统一使用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农民的可报销药品种类分别从1100种、1083种、918种扩大到2400种、2450种、2100种,医保用药的范围增加一倍多。
医疗保险要交多少年?
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达到退休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条件:2000年12月1日以前已参保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时,2003年元月1日以后单位缴费时间不计算缴费年限的,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实际连续缴费年限不得少于10年;2003年元月1日以后单位缴费时间计算缴费年限的,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实际连续缴费年限不得少于15年;2000年12月1日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医疗保险实际连续缴费年限,男性不少于30年,女性不得少于25年;缴费年限不足的,应在其办理退休手续时,以当地上年度退休人员平均医疗费为基数,以自然年度计算,每年按10%的递增率,一次性补足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异地医保怎么报销?
经常到外地的企事业单位职工,外出前一定要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居住就医申报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探亲(出差)申报表》,报到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备案。当参保职工因病住院后,需及时通知单位,由单位填写《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住院报告单》,在48小时内报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医保中心将委托当地医保经办机构为患者提供就医服务。异地住院发生的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将住院病历复印件、医嘱单复印件、治疗用药明细表、原始发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住院报告单》、异地申报表复印件送到单位,由单位按规定时间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退休人员医保政策
(一)未达年限者退休一次补足。根据政策,参保人达到退休年龄,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累计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职工退休时,应由管理单位在30日内持职工、退休审批表、基本医疗保险证卡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待遇审核手续。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从其被批准退休的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用人单位和参保人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补足所差月份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退休人员医保报销比例。离休干部及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职工,因公伤残人员,三期矽肺患者,二等一级残废军人因病住院,其医疗药费报销100%;退休职工工龄30年以上,其医疗药费报销90%;退休职工工龄21年至30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5%;退休职工工龄满15至21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0%;退休职工工龄不满15年的,其医疗药费报销75%;退职职工,其医疗药费报销75%;住院床铺费报销60%,无论任何住院方式,一律计收住院床铺费,医院未收的由公司收取。
医保的报销范围
(一)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二)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三)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四)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五)住院医疗。医保缴够20年,才能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
住院医保报销流程
(一)城镇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流程
入院时:有医保的患者,凭身份证办理社保登记手续,然后到病房住院。
出院时:医生安排患者出院,凭入院登记表及身份证到住院收费处办理出院结算手续。
(二)城镇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流程
入院时:参保人员凭身份证和医生入院安排,先缴纳住院押金住院。
出院时:医生安排出院,到医院住院收费处办理出院费用结算。然后将住院单据、收费单据、参保的医保卡和身份证,到设立在医院的医保办进行现场结算,报销条件一定要符合居民医保报销条件的,报销比例是根据医院等级报销,还有医院设立了报销起点的。具体根据各地政策不一。
(三)新农合医保住院报销流程
入院时,参保人员凭身份证和医生的安排,先到医院住院收费处办理入院手续,缴纳住院押金。
出院时,根据医生的安排出院,办理出院手续和费用结算,然后将收据、住院单据、身份证、医保卡到医保办,办理住院报销。
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报销
关于社会医疗保险报销问题,就诊医院不同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不同。假如一个人在医院用了10000元,如果是在一级医院就诊住院,那么就先减去500元;如果是在二级医院就诊住院,就先减去1000元;如果是三级医院就诊住院,就先减去2000元;之后再剔除“非医保用药费用”及“其它非医保范围费用”,剩下在职人员报80%,退休或者失业、无业50%。(注:医保报销只保甲类药品即医保用药,乙类为非医保用不可报销)。在职员工住院医疗报销报销比例医保住院,总费用除开自费部分、乙类费用先自付10%之后,超过医院医保门槛费的部分,享受统筹支付比例医院级别不同门槛费不同,享受统筹支付的比例也不同。职工医疗保险的比例百分之八十几。70岁以下退休人员的社会补充医疗保险为50%,而在缴费机构进行报销手续的时候,是需要准备医疗保险手册的复印件、诊疗费单据、收据、明细等等。
医疗保险不予报销项目
(一)服务项目类。挂号费、病历工本费。会诊费、出诊费(含家庭病床巡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陪护费、自请特别护士费等特需服务费用。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一些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的费用。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各种健康体检。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各种医疗咨询、医务鉴定项目。
(三)医用材料类。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埋藏式自动复律除颤器(ICD)。省、市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四)诊疗设备类。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五)治疗项目类。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它器官移植或组织移植。近视眼矫形术。气功疗法、音乐疗法(精神病人除外)、保健性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六)其它。各种不孕(育)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因打架、斗殴、酗酒、交通肇事、医疗事故、伤害责任事故、故意自伤自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出国以及到港、澳、台地区探亲、开会、考察、进修、讲学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除急诊、急救外,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的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以外的诊疗项目。定点医疗机构对外合作的诊疗项目。未列入省、市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中的诊疗项目。
医保卡怎么办理?
1.领表和填表参保登记后,参保单位经办人将《社会保障(市民)卡申领表》双面复印后发给每位新参保人,并指导新参保人按照申领规则的要求填写申领表。
2.照相参保单位经办人于参保登记次月3日前,安排新参保人携带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前往社保(市民)卡定点照相馆,拍摄社保(市民)卡数码照片,并将照片回执粘贴在申领表相应的位置。拍摄社保(市民)卡照片费用为4元/人次。
3.代收申领表和工本费请参保单位经办人于参保登记次月19日前,将新参保人已填写完整的《社会保障(市民)卡申领表》收齐,同时代收社保(市民)卡工本费20元/人。
4.交表、缴费并领卡医保开户银行将通知参保单位于参保登记次月19日后,前往广州市医保中心办理交表、缴费及领卡手续。交表、缴费和领卡流程:可集中在医保中心服务大厅各指定窗口办理。
5.发卡参保单位经办人须在领卡后一周内将社保(市民)卡发放给参保人。
医保卡怎么用?
1.持有医保卡的人员在定点医院看病时,不住院的情况下可凭医保卡直接在POS机上刷卡使用,即支付诊疗费、药费等。注意要在医保指定的窗口办理,医保卡不能提取现金或进行转帐使用。
2.如果医保患者在医保定点医院住院,可以出具医保卡,让统一的医保结算系统读取参保人资料,办理住院号,在出院结算时,医保系统就不收取你“该报销的”部分(即已经报销了一部分)。具体报销比例各个地方不一样。一般根据实际花销的额度,例如花一万报销比例大约在55%-65%之间。
3.在一般的医保指定药店,我们买药时可以用医保卡直接刷卡支付就可以了。但要保证医保卡里有足够的钱,如果钱不够要自己再把钱补上。
4.医保卡在医保定点医院就诊使用是实名制的,因此只有本人才可以使用,他人不能借用。同样的如果你用别人的医保卡,也是不能使用。
5.新办理的医保卡需要等资金到位才可以使用。因此要查好医保卡余额再使用。每个月医保卡里最低是40元左右,如果缴纳医疗保险费越高,每月卡里钱越多。
医保卡怎么查询
1.可持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医疗保险卡到各 区县医保中心、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申办医保查询密码。
2.社会医疗保险都是在自己所属的地购买,正因为个人购买的社会医疗保险所属地不同,我们在查询的时候就必须要去参保地社保网查询。各地不同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通过网站的查询密码认证。该查询提供以下查询:个人帐户基本信息。包括职退状态、参保办法、帐户状态、当年帐户余额、历年帐户余额、门急诊当前待遇状态、住院当前待遇状态等。个人帐户清算信息。包括上一医保年度个人每月缴费额、个人帐户注入额、年度清算额等信息。个人年度累计医疗费用信息。包括本医保年度个人门急诊、住院、 急诊观察室、门诊大病、家庭病床、购药累计医疗费用等信息。医保就医明细费用信息。本人最近12个月内在定点医院或定点药店发生的医保就医明细费用信息。
医保卡丢失怎么办?
1.如果是在居委会办理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者是在农村办理的农保,那么需要先到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出具医保卡遗失证明(一般在证明里面注明本人基本信息以及医保卡的序号、户号和个人号),然后拿该证明,同时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到当地的便民服务中心或者直接到医保中心去申请补办医保卡。
2.如果是单位里统一保的职工医疗保险,那么一般情况下是由单位里负责这一块的工作人员帮职工办理补办手续的,我们这边是由财务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负责办理,一般不会由职工个人办理。
3.如果是学生在学校里办理的医疗保险,医疗卡遗失的时候,可以咨询辅导员或者班主任,向学校申请补办手续,一般情况下也是由学校统一补办,有些学校的医保卡和银行卡是互通的,也可以在学校出具证明以后有学生个人向银行挂失补办。
医保卡挂失期间如何就诊?
参保人员在挂失、换卡期间需要就诊的,可在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并复印1份《挂失申请书》,或到市医保中心开具挂失证明单,待领到新卡后可到原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报销。医保卡丢失会给参保人员带来诸多不便。按照规定,参保人员不慎遗失或损坏IC卡时,应及时到市医疗保险中心办理挂失、补办手续。若医保卡在挂失前被冒用,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参保人员自行承担。参保人员在IC卡挂失期间发生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医疗费,医保中心不予结算。但工作人员也表示,如果参保人在医保卡丢失期间,因急诊或急救需住院,医保中心也可以特事特办,协助参保人享受正常的医保待遇。在这种情况下,患者或家属应向医院声明患者为参保人员,并及时与医保中心联系。
医保卡应怎样防盗刷?
拿到医保卡,立即将初始密码进行更改。一旦发现遗失,马上挂失(拨打:12333)。如身份证也随卡遗失,可携带户口本到所在区医保分中心柜台办理挂失。
第2篇: 在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会上的讲话
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解读(一)
问:建立丹阳市城乡医疗保险制度的背景怎样?
答:2016年国务院和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根据国家和省市要求,结合丹阳实际,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市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后,丹阳医保将形成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简称:职工医保)和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简称:城乡医保)的医疗保障体系。
问:原新农合与城乡居民医保在待遇上如何衔接?
答:原新农合参保人员整体转入城乡居民医保,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问:原城镇居民医保与城乡居民医保在待遇上如何衔接?
答:原城镇居民参保人员整体转入城乡居民医保,除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外,另享受补充保险待遇,缴费年限执行原口径。
问:城乡居民医保覆盖哪些人?
答:1)本市所有幼儿园、中小学、大学在校学生;
2)本市户籍城乡居民;
3)持有本市居住证、没有参加户籍地基本医保且非必须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的外来人员;
4)年中可参保的特殊人群:当年出生的新生儿、退役士兵、毕业回乡学生。
问: 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标准和办法怎样?
(一)缴费标准
1、政府补贴590元/人;
2、原新农合参保人员个人缴费260元;
3、原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除需缴纳260元外,另需缴纳补充保险金,缴费标准对照下表:
(二)缴费办法
原新农合到户籍地(外来人员到常住地)村(居)委会或镇(区、街道)人社中心(劳动所)参保缴费。
1)村组、社区集中缴费 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9日
2)单个零星缴费到镇(区、街道)人社中心(劳动所),缴费时间:2018年1月2日-2018年3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3)年中参保的特殊人群到市人社局社保中心缴费。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出生证或毕业证或退伍证)
原城镇居民医保续保缴费,参保人员需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到银行(农商行或建行)网点缴费,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31日。
问:城乡居民医保与原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相比在待遇上有哪些变化?
答:1)原新农合普通门诊报销最高限额400元,整合后普通门诊年度补偿限额600元,增加了200元;
2)原新农合在一级医院普通门诊报销比例为40%,现为50%,提高了10%。
3)原城镇居民医保不享受重大疾病保障,只有新农合享受,整合后一并享受。
4)原城镇居民医保的特药目录多,新农合少,整合后特药品种增加,目录范围扩大。
5)提高了医疗救助对象的医疗救助待遇。取消起付线报销比例由原来的50%提高到70%。封顶线由原来的1万元提高到10万元。大病保险起付线由2万元降为1万元,降幅50%,同时各段赔付比例在原基础上提高5%。
6)慢特病更加细化,病种和门诊年度限额都有所增加。
7)慢性肾功能衰竭血液透析(含腹膜透析)治疗费用报销比例从40%提高到70%,最高补偿限额为5万元(原新农合3万元)。
问:城乡居民医保新增哪些待遇?
答:1)新增医疗救助对象。把全市建档立卡人员全部纳入医疗救助对象,并享受相应待遇。
2)新增签约个性化医疗服务包待遇。对实行签约个性化医疗服务包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门诊年度报销限额在600元的基础上提高20%。
3)新增生育费用待遇。单次费用报销最高限额为平产(顺产)1000元、剖腹产1200元。
问:办理城乡居民医保还需注意哪些事项?
答:1.原新农合无需连续参保,现城乡居民医保要求连续参保。断保后,除需补缴个人缴费外,还需补缴政府补贴部分。
2.从2018年1月1日起,已领到社保卡的市民在就诊时请尽量使用社保卡(一卡通)刷卡结算,社保卡一经使用,原医保卡、农保卡(证)自动停用(作废)。到医保中心报销时要求带社保卡结算,以便结算资金直接打入社保卡。
3.未领到社保卡的参保人员请尽快到各镇(街道)人社中心(劳动所)办理,否则将影响2018年的正常缴费。
4.当年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截止时间为下一年度的3月底。
第3篇: 在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会上的讲话
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流程
住院报销提醒与告知
1、办完出院后,到5号窗口打印住院费用明细汇总单 ,并妥善保存。
2、自行复印并留存以下凭证复印件(未复印留存的后果自负):
出院证、诊断证明、住院收费票据
3、每个城乡居民医保病人,医院只提供一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单”,请妥善保存,丢失不补。
医保窗口发放“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单”后,报销结束。
2018年城乡居民住院报销标准
2018年城乡居民住院报销标准
注意:
1、生育有关、意外伤害事故(无第三者责任人)等在参保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咨询报销,不在医院直补范围。
2、新生儿出生当年不缴费,办理参保登记后,自出生之日起即可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吕梁市人民医院执行“市内三级甲等医院”报销标准
1、基本医疗报销计算规则(三甲医院):
[合规费用- 500(起付线)]*
2、大病保险报销:
合规住院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超过10000元以上部分,大病基金按75%报销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报销
医院直报:
1、基本医疗报销
2、大病保险报销
大病起付线由10000元降为超过5000元, 报销比例75%,一个统筹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
3、补充医保报销
4、136兜底报销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殊救助
24类大病关怀救助。在参保地县级民政部门具体咨询申请.
附:24类重特大疾病
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重性精神疾病、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结肠癌、直肠癌、食道癌、胃癌、肺癌、急性心肌梗塞、Ⅰ型糖尿病、甲亢、脑梗死、唇腭裂、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儿童苯丙酮尿症、儿童尿道下裂、儿童先天性巨结肠、儿童先天性肥厚性幽门狭窄。
城乡居民慢性病申报及评审程序
1、当地医保经办机构领取《慢性疾病门诊医疗审批表》。
2、经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科主任(鉴定小组)出具诊断建议书并在《慢性疾病门诊医疗审批表》上填写简要病历,主任医师或科主任签字,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3、将相关资料送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批。
4、患有2种以上慢性病的,可就高选择所申请的病种。
5、审核通过的慢性病患者,由医保经办部门发放《吕梁市城乡居民慢性病证》,并在城乡居民报销系统做标记。
具体情况医保中心咨询办理.
城乡居民慢性病病种
1、普通慢性病病种(35种)
慢性心力衰竭、高血压(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冠心病(非隐匿形)、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肺心病、急性脑血管后遗症、慢性中度及重度病毒性肝炎、肝硬化失代偿期、肾病综合症、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类风湿性关节炎(严重肢体功能障碍)、系统性红斑狼疮、重性精神疾病、活动性结核病(免费项目除外)风湿性心脏病、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心脏换瓣膜术后、血管支架植入后、甲状腺功能亢进、(或减退)癫痫病、帕金森氏症、重症肌无力、特发性紫癜、银屑病、白癜风、终末期肾病、慢性溃疡性结肠炎。
2:特殊慢性病病种(7种)
(1)恶性肿瘤化学药物治疗
(2)恶性肿瘤放射性药物治疗
(3)肾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
(4)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血液透析
(5)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腹膜透析
(6)白血病
(7)肺结核全监治疗
第4篇: 在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会上的讲话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合费用征缴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讲演词,是一种口语式的向群众宣传的带有鼓动性的应用文体。第一文档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合费用征缴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合费用征缴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
在全县上下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的关键时期,在各项工作任务异常繁重的形势下,今天,我们把大家召集在这里召开全县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会议,目的就是对我县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各项工作作以专题安排部署,动员全县上下统一思想,密切协作,合力攻坚,切实把这项惠民工程抓实、抓细、抓好,确保按期完成征缴各项工作任务。刚才我们宣读了《关于做好2019 年临洮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税务局负责人就做好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做了发言。下面,我就做好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切实提高认识,增强征缴工作责任感、紧迫感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民生工程,是解决城乡居民病有所医的一项重大惠民政策,更是全县能否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整体脱贫摘帽的一项硬性指标。2019年4月1日起,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医疗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精神以及《指导意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主体和缴费方式发生了改变,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税务局通过与多家银行合作,提供多元化的缴费方式和渠道。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各相关单位、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做好医保费用征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履职尽责,强化配合协作,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顺利开展。这里我要重点强调一下,医保费用征缴工作事关全县脱贫攻坚大局,各乡镇务必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贫困人口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确保贫困人口参保率100%、非建档立卡户参保率达到98%以上,为全县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靠实责任分工,扎实推进征缴工作全面开展
20xx年,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费征缴达3.61亿元,累计缴费人数达48万多人,已基本实现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全覆盖。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达到520元,2019年预收2020年度的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达到250元,这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了更好的医疗保障。在今年的征缴工作中,我们要做好以下三点:
一要严格履职尽责、密切协作配合。县税务、医保、相关银行及各乡镇要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积极协作,齐心协力共同完成征缴各项工作。各乡镇要负责做好辖区内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政策宣传、登记和具体征缴工作。10月25日前召开征缴动员会,确定主抓分管领导,明确镇、村具体承办专干,各乡镇要尽快对辖区内各村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信息清册》进行核实,对登记信息错误需变更的、本年不在当地参保需办理转移的、已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但不符合身份要求的等等情况,督促参保人员及时到医保局完成变更、转移,确保参保人员顺利缴费;县税务局要做好征缴配合、信息传递,票证管理、对账等工作,坚持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缴费服务,拓展实体、网上、掌上、自助等多样化缴费渠道,切实方便参保群众缴费。要积极与医保局、各乡镇、各相关银行沟通衔接,做好信息互通共享,特别是要及时将缴费信息推送到县医保局,确保对住院患者补偿及时、准确无误;县医保局要做好今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征缴新增人员的参保登记管理,要协调各乡镇村社干部,全力做好参保登记工作,并负责将参保人员(不含全额资助参保对象)信息及时推送至税务部门,确保缴费人员能及时缴费、顺畅缴费。同时,要积极宣传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方面的优惠政策,使广大群众真正认识到医疗保险的优越性,转变思想,提高参保缴费的积极性、主动性;2家代办银行(农商行、农业银行)要在县税务局、县医保局的业务指导下,共同做好政策宣传辅导和应急准备工作,在征缴期内,各缴费网点要增设柜台缴费窗口,配齐业务人员,确保缴费工作顺利高效开展,同时,积极引导缴费群众使用手机银行缴费,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快速、便捷缴费。
二要倒排进度计划,提高工作效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征缴期从10月15日开始,到12月25日结束,为期两个多月,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按期高质高量完成征缴任务,我们进一步明确了三个阶段性目标任务:11月5日前征缴率要达到45%以上,11月25日前达到75%以上,12月15日前达到98%以上,各单位、各乡镇要务必高度重视,紧盯时间节点、目标任务,提前规划、合理安排,引导缴费群众通过手机银行、二维码、税务部门推行的代征系统等进行缴费,坚决避免出现柜台扎堆排队缴费的情况。同时,县政府将定期对征缴进度进行通报。
三要严格规范管理,确保征缴基金安全。往年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征缴中采用了现金征收的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一些风险,今年税务局征收后,通过各代办银行柜台、手机银行、二维码、代征系统等方式进行缴费,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资金的安全。在今年的征收中,各代办银行及各乡镇不能疏忽大意,要进一步加强征缴过程中资金的管理,尽量避免出现集中现金征收的现象。若发现问题,要及时向乡镇政府、税务局、医保局主要领导汇报,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征缴资金及时安全进账入库。
三、通力协作配合,确保按期全面完成征缴任务
一要凝聚思想共识。各部门、各乡镇要增强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务必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全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有序开展。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创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管理方式,积极探索优化便民缴费措施,探索“一站式”联办服务,共同推进顺畅高效履职、便民利民惠民,切 实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二要细化责任分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征缴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社会关注度高,各部门、尤其是各乡镇要切实履行好征缴职责,按照乡镇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乡镇专干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建立起“政府主导、税务主责、部门配合、乡镇参与、村级推进、强化考核”的征缴模式,按照“医保管两头,税务管中间”的部门分工方式来运行。具体缴费流程通过“税银”系统由县农商银行、县农行等金融机构代收,各银行网点依据各乡镇提供的征缴清册开票,税务机关按日汇总缴入国库,确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征缴顺利进行。
三要坚持上下联动。各乡镇、各部门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重大事项,要及时向税务、医保部门反映,税务部门要会同医保部门及时研究、反馈、答复和解决,要做好上下联动,畅通渠道,合力攻坚,主动认领任务,逐项细化措施,逐条抓好落实,及时协调推进,倒排时间节点,扎实推进征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各项工作。
四要强化督查考核。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关系到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县政府将这项工作纳入全县重点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对工作进展滞后的,县政府将根据督查考核结果对相关人员严肃问责。
同志们,开展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参保登记、征缴管理工作,是一项造福民众的崇高事业,是一项惠及人民群众的德政工程,各乡镇、各部门要以___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扎实有效的工作,实施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这项民生工程,切实提高群众的实际获得感、幸福感,为患者就医健康、减轻群众负担、全县脱贫摘帽、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合费用征缴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
县政府决定召开全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省、市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会议精神,总结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以来所取得的成绩,查找存在的问题,部署20xx 年度全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认真总结成功经验,进一步增强做好城镇居民医保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自去年6 月正式启动实施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全县上下思想认识统一,乡镇部门配合得力,主管部门管理到位,确保了全县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运行正常,基金风险可控,城镇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障政策体系中得到了实惠,为促进全县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居民医保工作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大多数居民的认可和肯定。一是提高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全县已有24940 名城镇居民参保,其中2470 名参保人员享受了住院医药费报销政策,报销总金额480 余万元,人均报销额达1943.3 元,居民综合报销比例达到47% ,较好地解决了城镇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二是探索并建立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和相关政策。建立了特殊慢性病门诊的医疗管理制度、居民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用管理办法和居民大病医疗费用管理制度,完善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提高了待遇标准。三是加强了城镇居民医保基础管理工作。今年以来,医疗保险监管力度不断加大,提高了医疗保障水平;医疗保险信息化建设步伐不断加快,“金保工程”建设将大大提高医疗保险运行效率,方便广大参保者就医和用药;医疗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工作不断加强,保证了各项基金的安全运行。
全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一是居民参保积极性不高,参保率不高。宣传工作不够到位,乡镇和部门配合不够紧密,报销比例不高,导致广大居民对医保政策认识不足,参保积极性不高;二是工作进展不平衡。少数乡镇参保率与县政府要求和上级目标还有较大差距;三是制度需进一步完善。如流动人口特别是外来人口参保问题,民政救助与医保政策挂勾问题,在校学生参保问题等需要从制度上进一步完善。四是各项基础管理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是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解决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大步骤和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更是当前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工作。
二、深刻领会上级精神,牢牢把握城镇居民医保工作重点
(一)深刻领会上级精神。
今年4 月6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正式公布。8月18 日,全省医改工作会议在武汉召开,对全省医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9 月15 日,市政府召开医改工作会议,对全市医改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涉及医药体制和卫生体制多方面工作,这项改革对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任务和措施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共同组成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分别覆盖城镇就业人口、城镇非就业人口、农村人口和城乡困难人群,到20xx 年,实现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
二是要进一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今年全市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的参保率要达到80 %,到20xx 年,参保率要达到90 %以上。近两年的主要任务是要做好城镇居民参保扩面、外来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参保工作。要加大医保扩面和征缴工作力度,确保城镇居民全员参保,应保尽保。
三是要提高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到20xx 年,城镇居民医保的筹资水平要提高到每人每年300 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资金120 元);要逐步提高住院医药费报销比例,用两到三年时间,将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提高到75 %,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提高到60 %;要建立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正常调整机制,完善大额医疗保险办法;要探索建立完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费用统筹制度,逐步将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四是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合理控制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基金结余,并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风险调剂金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风险预警系统,完善基金风险监督与管理机制,确保基金运行安全。
五是不断改善基本医疗保障服务。要进一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积极探索城镇居民医保市级统筹。健全基本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体系,完善市、县、乡镇三级医疗保障服务网络,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医保经办管理能力和管理效率。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实现异地就医管理服务由参保地向就医地转移,方便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结算办法。积极探索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问题。
(二)牢牢把握工作重点。
按照上级要求,下阶段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核心就是“扩面”和“提待”。我们要围绕这两个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 、“扩面”,即扩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覆盖面、提高参保率。市政府要求,20xx 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覆盖面要达到80 %以上,20xx 年达到90% 以上。目前我县的参保人数24940 人,参保率仅66%, 离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还差14 个百分点,还需扩面7000 多人。为确保实现市下达目标任务,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抓住医改的有利时机,采取有效措施大力调动城镇居民参保积极性,大幅提高城镇居民参保率。20xx 年各乡镇城镇居民参保率必须达到90% ,在校学生参保率达到100%。
2 、“提待”,即努力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水平。适时调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不断提高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水平是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在总结全县医保工作经验,结合全市医改精神和全县医保工作实际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减轻居民医疗费用负担,切实提高居民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居民医疗保险综合报销比例达到50 %以上。县政府决定从20xx 年1 月1 日起对全县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作如下调整:
一是提高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我县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标准由3 万元提高到5.7 万元,在现行基础上提高报销标准2.7 万元,达到了全县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 倍。居民大额医疗保险支付限额维持8 万元不降低,居民参保患者在一个保险年度内最高医疗保险报销金额由11 万元提高到13.7 万元。
二是逐步建立居民门诊医疗统筹制度。根据宜昌市门诊统筹办法及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居民门诊医疗统筹办法,从20xx 年1 月1 日起执行,《秭归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管理暂行办法》(秭政办发〔2009 〕28 号)执行到2009 年12 月底。
三是取消居民转出宜昌市外10 %的自费部分。由于转出宜昌以外的居民患者都是大病和难治疾病,医疗费用相对较高,自费10 %后按当地政策报销,增加了这部分居民的医疗负担,取消10 %的自费比例后可提高外转患者的医疗待遇水平,减轻居民的经济负担。
四是提高城镇居民慢性病门诊的报销比例。城镇居民慢性病门诊对象主要是各种晚期癌症、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和晚期尿毒症患者,这些疾病都是重大疾病,报销比例由原来的40 %提高到45 %。
五是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甲类药品报销比例。对于城镇居民使用甲类药品、一般诊疗项目、一般服务项目、一般设施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分别由乡镇、县级、市级医院原来的70 %、60 %、50 %提高到75 %、65 %、55 %。
三、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城镇居民医保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涉及的人群复杂,管理难度大,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要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这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全力抓好组织实施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要迅速落实20xx 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工作专班,确定专人。县劳动保障部门要设立医保政策指导组,加强业务指导,确保城镇居民参保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大宣传力度。 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社会宣传手段,向参保对象讲清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的内容、参保办法及享受医保待遇的程序等,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政策家喻户晓。各乡镇人民政府、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各新闻单位以及各学校、社区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有效形式,深入开展政策宣传和舆论宣传,努力提高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强化工作责任。 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认真履行职责,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主管部门和经办机构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所辖区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的组织和宣传发动,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负责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登记参保工作;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方案制定、组织实施、经办机构建设和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监督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将医疗保险补助资金和工作经费列入预算;地税部门和相关金融机构本着便民原则,负责足额征收医疗保险基金;民政部门负责配合做好城镇低保对象的参保组织和医疗保险补助工作;残联负责做好重度残疾人员的认定和医疗保险补助工作;教育部门负责以学校、幼儿园为单位办理在校学生参保登记的组织协调工作,按户籍性质分别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确保参保率达到100% ;宣传部门负责医疗保险政策的宣传工作;公安部门负责城镇居民的户籍性质认定审查工作;卫生、物价、统计、食品药品监督、信用社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相关工作。
(四)狠抓督办落实。 为确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县政府决定,对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相关部门实行目标责任考核。重点抓好学校和社区。教育部门要组织全县各类学校(幼儿园)在校学生以学校(幼儿园)为单位整体参保,按户籍性质分别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必须确保在校学生100% 参保。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确保参保率达到90% 以上的目标,与各社区居委会和劳动服务站(所)签订目标责任书,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社区居委会、劳动保障站(所)、村(组)。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相关部门都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进度,并加强检查督办,保证各个环节的工作落到实处。要注意研究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解决的办法,不断完善政策措施,为全面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打好基础。县政府办公室要加大检查督办力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相关部门要建立日报制度,在参保登记阶段,每天下午4 :00 前将本区域参保情况报县劳动保障局,县劳动保障局汇总后报县政府办公室。凡未按期完成任务的乡镇政府要向县政府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确保目标任务的全面实现。
同志们,全面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扎实做好20xx 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大胆探索,勇于实践,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任务。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合费用征缴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下午好!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全区新农合工作做专题发言。我的发言分为十二年来的新农合工作回顾、2018年的新农合工作、存在问题以及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工作重点四个部分。
一、十二年来的新农合工作回顾
我区新农合工作从2007年启动实施以来,截至2018年年底,累计补偿参合群众376万人(次)、补偿金额10.65亿元,呈现出受益人数逐年增加、受益水平逐年提升、受益面逐年扩大的良好态势,参合群众得实惠、医疗机构得发展、政府得民心的良好局面已经形成。回顾十二年来的新农合工作,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自愿参合人数逐年增加,新农合得到了广大农村居民的认可,知晓率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是农村居民看病就医需求不断增加,尤其是慢性病就诊人数增加明显,新农合正在潜移默化地改变着农村居民看病就医观念和习惯,从看不起病向看得起病、看得起病向高质量看病转变,“小病拖大病扛”已成历史。
三是随着定点医疗机构逐年准入,数量不断增加,农村居民就近就低看病就医更加方便。目前辖区内有定点医疗机构314所,贫困村实现了卫生室的全覆盖,可以满足不同年龄、不同病情、不同病种患者看病就医需求,“小病不出村,一般疾病在乡镇,大病到市区”的就医新格局已经形成。
四是新农合经办能力不断提升,便民服务更加快捷、高效。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现了“直通车”补偿,农村居民四重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功能不断增强,并实行补偿明白卡“一单式”告知服务。委托星元医院、人民医院、中医院、妇保院进行新农合慢性病鉴定,既方便了群众、也得到了准确鉴定的目的。
五是新农合补偿政策不断完善,运行机制日趋规范, 农村居民四重医疗保障初步建立。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在农村脱贫攻坚中作用更加明显。
二、20xx年的新农合工作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编纂完成了《榆阳区新农合2007年—20xx年工作志》。20xx年是医保体系整合的前一年,在努力做好当年工作的同时,对十二年来的新农合工作进行总结,为医保体系整合做充分准备。
2.进一步完善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20xx年在业务科设立了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办公室,负责支改工作措施和任务落实。一是调整门诊统筹诊次总额预付资金的测算。2018年以“上年实际垫付补偿数”减去“四不合理费用”,按当年考核结果进行测算。新农合门诊统筹诊次总额预付模式是陕西省向全国推广的经验之一,目前全省统一执行这一模式。二是在广泛听取医疗机构意见的基础上,经多次讨论协商对住院支付定额进行调整。由于我区新农合资金从市级统筹以来,出现了透支现象,从2014年10月开始,推行了以“住院人次定额付费”为主的住院支付方式改革,体现了主动控费、风险共担的初衷,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三是积极探索其他形式的支付方式改革。星元医院、区人民医院DRGs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已经启动。四是按照市上统一安排,委托区农合办对星元医院、区人民医院所有住院的各县新农合患者,负责审核结算。
3.强化协议管理。在市上统一协议框架内,根据医疗机构实际开展业务,按级别分门别类修订服务协议内容,并将门诊统筹预算资金、住院定额标准一并签入服务协议中,按协议进行管理。
4.加大查处力度。按照新农合质量管理年活动的要求,注重日常监管,加大处罚力度。全年季度检查4次、配合上级检查6次、专项稽查22次,开展了一次针对民办医疗机构的专项检查。一是加大“挂床”等小病大治行为的查处,全年床头核对患者1430例,扣除“挂床”补偿垫付资金7.85万元。二是加大对重点病种、新的治疗手段以及特殊人群的抽查。全年抽查病历和费用清单1534人次,扣除不合理费用32.3757万元。三是扩大回访补偿患者的范围,实现了对民办医疗机构回访的全覆盖。全年电话回访7200例,进村入户调查251例。四是加大对外伤、投诉举报的调查。全年调查外伤924人(其中16人不予报销),回复投诉举报38件、网络问政12件。五是建立了异地就医患者常态稽查机制。全年核实异地患者1079人次,北京专门核实费用2次。这项工作我区从2012年开始,开展的最早,有效地解决了利用虚假资料、票据报销问题,是向全市推广的经验之一。六是加大网上随机稽查的频次,每周一次。七是重新对门诊慢性病进行鉴定或延期。对发现的问题,除按季度通报外,现场下达督导意见书261份,提醒约谈医疗机构 128 家(次),全年共扣除违约金47.885万元,暂停补偿资格32家、暂停科室3个。在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的专项行动中,一是及时转发了实施方案和“回头看”两个文件,出台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农合补偿资料管理的通知,重点强调“补偿留痕”,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这个文件市上向各县区进行了转发。在大厅发布骗保行为的公告,宣传国家法律法规,营造舆论氛围。印制简报1期,将新华社编发的“骗保行为新套路”予以印发,目的就是为了引起各定点医疗机构的重视,一些熟视无睹、司空见惯的不规范行为,已经被认定为欺诈骗保行为。同时,及时查处投诉举报,与日常监管同步,对发现的异常情况作为线索展开核查。目前,全区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的专项行动在持续进行,各定点医疗机构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自查自纠工作。
5.落实异地就医患者的结算工作。外地就医患者由业务科负责登记备案、上传信息。及时兑现异地结算患者的补偿资金。星元医院、区人民医院开通了异地就医结算平台。
6.确保基金安全运行。主动与相关单位协商沟通,认真做好补充医疗保障的核算,落实四重医疗保障的衔接和兑付工作。对2007年—2018年新农合基金运行情况进行了汇总、对比,全面分析透支原因。
7.强化宣传和培训工作。一是年初分3期对服务协议书内容、要求进行了培训。二是召开新农合工作专题会议3次,既推进了工作,也及时培训了业务。三是对新准入医疗机构及其经办人员集中培训新农合业务5次,深入医疗机构培训医护人员4次,共培训750人次。四是委托国好和电脑培训学校网络培训村、站经办人员37人,考试合格35人、不合格2人。五是印制榆阳区农村群众“四重医疗保障”知识应知应会2万份,对新农合补偿、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障、民政救助和健康扶贫政策进行了强化培训。
(二)健康扶贫工作
1.根据扶贫部门提供数据,经过反复核对,清洗死亡、参保、现役军人、异地参保等228人。在系统内标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097人。
2.落实贫困人口代缴参合款127.82万元,农村贫困人口参合率100%。
3.贫困人口全面享受新农合扶贫优惠政策,建立健全新农合扶贫补偿档案。全年共补偿贫困人口24399人次、金额2339.1737万元(其中住院补偿3017人次、金额1868.1149万元,门诊统筹补偿13604人次、金额50.2585万元,门诊慢病补偿5849人次、金额145.2903万元,大病保险1929人次、金额275.51万元)。扶贫优惠补偿占用新农合资金149.0605万元。
4.利用补充医疗保障项目(70元)资金对贫困人口住院补偿比补齐80%。2018年第一批补偿10人次、金额0.53万元,全部兑现到位。
(三)20xx年新农合基金收支情况
1.参合缴费情况。20xx年全区自愿参合人数35.4万人,参合率达到99.2 %,创历年新高。按人均690元筹资标准计算,全区20xx年筹集新农合资金2.44亿元。20xx年经过与参加医保信息比对,重复参保(合)对象自愿退合6069人,退款69.632万元。
2.补偿受益情况。全年新农合补偿患者788448人次、金额27728.18万元(其中住院51319人次、金额19787.88万元,门诊统筹622071人次、金额2260.29万元,门诊慢性病104083人次、金额3194.48万元,大病保险10975人次、金额2485.52万元)。在住院患者当中,辖区内直通补偿47538人次、金额16982.18万元,异地直接结算1079人次、金额1256.41万元,返乡结算2702人次、金额1549.30万元。另外,榆林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障项目(35元)补偿8615人次、金额1052.39万元。
三、存在问题
一是资金持续透支,控费压力大。2011年市级统筹后,我区新农合资金年年透支、持续透支,到2018年年底累计透支1.2亿元。分析透支原因,主要有:首先,农村居民看病就医需求得到了极大释放,无论是住院人数还是门诊人数均大幅度增加。随着新农合政策的深入宣传以及受益群众现身说法,参合群众对新农合制度的了解、掌握、认可到再利用甚至是过度利用,都在不断提高。一方面看病就医需求得到了释放,造成数量上合理增加;另一方面不合理的医疗诉求、不理性的医疗消费或高消费都在增加,就医趋高行为客观存在,流向三级医院人数多、比例高。其次,城市医疗资源相对过剩,农村医疗资源相对不足。目前城区内有定点医疗机构91所(其中三级5所),医疗机构多且三级医院多、专科医院齐全。医疗机构之间形成了拼设备、拼技术,甚至是拼经营手段的不良竞争。相对城市而言,农村医疗资源显得不足或缺乏。一方面,乡村两级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不足或药品品种不全,得不到患者认可和首选,不得不向大医院流动;另一方面,就地域而言,农村医疗资源不均衡,尤其是山区村缺医少药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第三,医疗费用持续上涨。一是新设备、新技术以及新的诊疗手段、新的高值耗材大量应用于临床。二是过多的使用高档药品、耗材,过度的大型设备检查或套餐式检查。三是不合理治疗、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以及不合理收费、不合理住院等医疗行为普遍存在。四是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以后,部分基本药品进价大幅上涨。五是人口老龄化加剧了医疗费用的不断增长。最后,监管不到位,医疗机构主动控费意识不强。从区农合办来说,一方面,医学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现有医学专业技术人员8名),监管能力不足、监管不到位;另一方面,我区参合人数众多、定点医疗机构多,监管群体庞大,现有工作人员数量不足,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工作量需求。从定点医疗机构来说,一方面,主动控费意识不强或根本没有控费意识,不管不顾新农合资金透支的严重现实,大局意识不强;另一方面,部分控制评价指标持续超标,虽然做过处理但引不起足够重视,应付思想严重,整改不到位。
二是由于医疗费用持续攀升,实际补偿率不高,参合患者医疗负担仍然较重。实际补偿率与上级要求、群众的期盼还有较大差距。
三是门诊补偿涉及面广、反响大、意见多。我区乡村两级医疗机构经过近年来的不断建设,服务能力、服务水平均有很大程度的提高,服务范围、服务对象不断增加,有的服务人次在成倍增加,而总额预付金额捉襟见肘,乡村医疗机构显得无所适从,推诿病人或不给报销的现象时有发生,投诉举报多、网络问政多。
四是大病保险群众怨言多、意见大。一方面,目前大病保险的核算以住院费用为准,许多门诊就诊大病患者享受不到大病保险政策,形成了新的因病致(返)贫;另一方面,大病保险资金不能及时兑付,群众怨言多、意见大,甚至造成上访。
五是大多贫困村卫生室至今不能启动新农合补偿工作。
六是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的力度不大,手段不多,措施不强。今年“黑名单”报告至今为零。
四、20xx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
国家医保局关于做好20xx年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中,有不少新要求和新举措,按照上级要求,今年新农合工作的首要任务是: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堵塞制度漏洞,巩固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的高压态势。具体工作任务有:
1.开展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今年4月份是全国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各定点医疗机构要结合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净化行业风气,营造一个良好的医疗保障环境。对外要宣传骗保行为的危害、后果和法律责任;对内还要加强内部医护人员、经办人员的管理,健全制度,堵塞漏洞,查处监守自盗、内外勾结行为。
2.继续完善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医保支改工作是国家医保局确定的今年重点工作之一,国家选择在部分地区开展按DRGs付费试点,榆林市是试点地区之一。新农合支改工作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工作,就我区而言,控制医疗费用、降低透支额度就是手段,也是目的。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要树立大局意识,充分认识新农合资金透支的严重性,按照门诊统筹诊次总额预付和住院人次定额付费两个支改方案,把不合理的医疗费用降下来,提高实际补偿率。
3.严格执行转诊制度,努力控制病人不合理流向。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管理转诊证明,控制转诊人数。
4.落实异地就医患者的结算工作。年内区属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开通异地就医患者结算平台。
5.落实医保扶贫“一站式”便民服务。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发挥医保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托底作用。
6.医保体系整合过程中需完善的工作。归档保存历年补偿资料,建立健全新农合资金往来台账,为整合前的审计做准备。不折不扣执行现行政策,保证整合前补偿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补偿政策的有效衔接。
具体工作措施:
1.按照《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要求,落实举报奖励措施。办法中规定,举报人对医保经办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参保人员等涉嫌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进行举报,提供相关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应予奖励,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
2.加大督查和指导,严格医疗费用审核,加大处罚力度。一是对屡教不改的、投诉举报多的作为重点稽核对象,采取跟踪回访、适时调查进行动态监管。二是对执行制度不严的,发生一例处理一例,发现一家查处一家。三是开展对民办医疗机构的专项整治。四是将对主要控制指标进行统计,按协议扣减垫付补偿资金。五是通过对定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的约谈,起到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目的。六是认真落实明白卡、政策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强化协议管理。严格落实《关于当前加强医保协议管理确保基金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明确违约行为及对应处理措施。医保制度整合后,定点医疗机构的重新核准是必需的、必然的,重新准入的标准将更高、要求更高、条件更严,无论软件硬件都要加强。建立医保“黑名单”制度。对严重违规的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或参保人员纳入“黑名单”管理。曝光典型案件。对已查实的典型欺诈骗保案件主动曝光,并在新闻媒体公布。
同志们,20xx年医疗保障六项工作重点已经发布,与过往相比,有继承,也有变化;有注重长期规划的战略性安排,也有中短期需要见效的项目和工作。该项工作在20xx年就是工作重点,20xx年仍然是工作重点,而且成为了重中之重。骗保问题已经成为了历史顽疾,而且非常严重,需要持续下猛药,保持高压态势。借鉴反腐工作的三阶段“不敢腐、不能腐、不愿腐”设计,医保反欺诈也将形成“不敢骗、不能骗、不愿骗” 三个阶段。通过压实责任和高压态势的威慑作用实现“不敢骗”;通过完善监管制度,堵塞制度漏洞,不留制度“空子”,实现“不能骗”;通过持之以恒的监管,提升有关方面的道德素养,实现“不愿骗”。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升医疗服务能力,让患病群众能就近享受优质、价廉、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切实让农民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
同志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造福广大农民群众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我们务必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在新的起点上真心为广大人民多做好事,多做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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