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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制度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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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优秀10篇

  1、目的:

  为了规范驾驶员日常驾驶和交接物资操作及流程,保证物资以及人员运输的安全、及时、准确、高效。规范公司车辆使用的行为及流程,提高车辆运行安全和质量,降低物流运输成本。提高公司对外形象。特此制定车辆运输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驾驶公司和使用公司车辆的全体员工。对车辆提货、配送、用车、及物资运输交接的管控。

  3、车辆运输管理:

  3.1车辆使用管理:

  3.1.1供货商、客户、往来单位备忘录管理:

  3.1.2派车计划管理:

  a、用车最好提前1天申请,如事情紧急应按办事情的紧急程度先后安排。应根据营业发货,纳品等业务、采购业务、行政用车或其他部门《公务用车申请单》等。综合考虑制定次日好行车路线。以用时最短,路程最少为目标,提高工作效率。

  b、根据行车路线,综合线路的`路况、发货物资的数量、重量、体积,以及其他用车情况。合理安排车辆及配备人员制定当日的派车计划。(紧急情况特殊对待)

  3.1.3发车准备管理:

  a、驾驶员接到派车计划、配送、提货相关的资料等才能发车。

  b、驾驶员检查车辆情况,并于门卫处填写《车辆行驶记录本》,返回登记。

  3.1.5车辆中途管理:

  a、驾驶员应按照相关交通道路法规的规定安全驾驶。保证人员、车辆、物资安全。做到平安出行,平安归来。

  b、驾驶员加油:详见5.3c、车辆维修,详见5.23.1.6派车完成管理:

  a、车辆安全回到公司(如有物资)应及时做入库交接。严禁车辆带物资过夜的情况。

  b、车辆完成派车计划任务应停稳到公司固定停车位。严禁随意停放妨碍其他车辆通行,造成安全隐患。无特殊情况,公司车辆须每天停放回公司。

  c、驾驶员停稳车辆应第一时间到门卫登记《车辆行驶记录本》,并检查油表、水温表等车辆情况,并打扫车内卫生。

  d、驾驶员回到办公室,立即到调度员处确认回校时间。

  e、将车钥匙门卫处处统一保存管理。

  f、如派车任务无法在当天下班前回公司(如出差等情况),用车人员需在《公务用车申请单》签字说明以便于管理部安排车辆。

  3.1.7其他用车申请:

  a、以部门/个人名义申请用车,须填写《公务用车申请表》,用车的理由、时间、地点等信信息。经部门主管或上级领导审批后交给管理部,管理部安排派车计划。

  3.1.9车辆使用原则:

  a、安全第一,保证人员、车辆、物资安全。

  b、路线及派车计划的合理。以用时最短,路程最少为目标,提高工作效率。

  c、见单发车,按照指定路线行驶,严禁公车私用。

  d、未经审批,其他人员不得公车私用。

  e、未经审批,公司车辆不得外借和租赁。

  f、车辆使用贯彻“谁使用谁负责”原则

  4、车辆安全管理:

  4.1驾驶员管理:

  a、年龄在20岁以上,50岁以下健康状况良好,并适合驾驶。

  b、对于所要求驾驶的车辆车型,具有有效证件(如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等)。

  c、良好的道德品质及职业素质,自觉遵守相关交通犯规。

  d、无重大责任事故记录

  e、2年以上的实际驾驶经验并对车辆驾驶现场试车。

  4.2车辆管理:

  a、车辆手续齐全,能通过正常年审。在正常行驶期内和保险期内。车辆动力、制动、灯光照明、转向系统正常具有安全行车条件。

  b、每辆车配备专用工具箱,工具箱内具备简易维修及换胎工具、警示架、警示灯、照明灯、灭火器、拖拽绳、跨接电缆、防滑链、反光背心等

  c、车辆按规定正常保养,更换机油、三滤、轮胎等

  d、车辆停放应按照法定停车位停放,拉紧手刹或憋档防止溜车。尽量避免停放到完全死角(无人经过及摄像头)。人员离开车辆应关紧车窗,将车门全部锁死。保证车内物品安全及防止车辆被盗。如长时间离开需将车内物资妥善安置,禁止公司物资在车辆过夜。

  4.3正常驾驶管理:

  a、驾驶前检查车况。包括:水箱水位、机油、刹车、离合、轮胎及胎压、转向、灯光、照明、电器设备、工具箱齐全、灭火器、个人防护用品。

  b、带齐车辆证件及驾驶证件。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

  c、驾驶员遵照交通法规驾驶。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

  d、起步、会车、停车慢;通过交叉路口、狭路、桥梁、弯道、险坡、车站和繁华路段进慢。e、安全驾车,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

  4.4恶劣天气驾驶管理:

  a、冰雪天气驾驶,使用低速档慢速行车。注意灯光使用(严禁开大灯)必要时加开应急灯。注意观察路面情况,拉大安全车距。能见度低于10米或路面结冰大2毫米以上应路边停车保持应急车灯。

  b、雨天驾驶应减速慢行,注意灯光使用(严禁开大灯)必要时打开应急灯。注意观察路面情况,拉大安全车距。能见度低于10米找就近停车场停车等待。

  c、雷暴天气驾驶应注意关闭车辆电器(如导航,收音机),安装防静电设备。关紧车窗呆在车内不要下车。远离大树和电线。

  d、大风沙尘天气应注意车辆跑偏和注意道路路况。

  e、炎热干燥天气驾驶应注意防暑降温,杜绝疲劳驾驶。检查车辆电器线路,禁止在车内放置打火机、香水等易燃易爆物品。防止车辆发生自燃自爆事故。

  5、车辆日常管理:

  5.1车辆定车定人定责:

  a、公司车辆按照定车定人定责的原则为用车人员。

  b、每辆车建立出车记录本,管理部每月检查出车登记、车辆使用及卫生状况等。

  5.2车辆维修费用管理:

  a、公司承担车辆的正常维护保养费用。

  b、车辆责任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上报管理部。判断是正常损耗还是人为损坏,正常损耗由公司承担维修费用,人为损坏由责任人承担维修费用。避免小问题积攒成大故障。

  c、公司对车辆维修实行定点维修原则。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5.3加油管理:

  a、每次收车前如果汽油不到油表显示的四分之一时应将汽油加满。避免出现中途没油的情况,影响工作,路途较远可申请携带加油卡返回公司立即交还管理部并填写加油记录。

  b、公司统一办理并配备加油卡。加油要求在《车辆行驶记录本》中记录。原则需要做到定点加油,不得使用现金加油,现金加油须经财务审核总经理审批。

  c、在加油卡内的充值金额全部使用完后,管理部委派司机应尽快开具增值税发票并递交给财务部,再申请加油卡充值。

  5.4车辆违章管理:

  a、管理部在每月随后一周第一个工作日上网查询车辆违章情况。管理部向责任人出具《车辆违章记录通知单》。违章责任人必须在一周内处理好违章。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b、1个月出现2次、连续2个月都有违章记录和1年累计违章记录超过5次的取消公司车辆驾驶资格。(备注:因为载货导致的违章属公司责任,不计入个人违章次数)

  c、员工离职前要查询是否有违章记录,如有记录需本人处理好违章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5.5车辆安排管理:

  a、驾驶员对调度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领导反映。

  b、在工作时间以外的因公用车(如接送客户、接货)须提前申请。

  c、公司车辆为运送公司商品及公务物品专用车辆,车辆不得运载与业务无关的职员或物品。有特殊情况时须提前向公司申请并征得领导的同意。

  6、交通事故处理的管理

  6.1交通事故处理:

  a、发生交通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及财物。

  b、第一时间报告公司,报告公安交警部门。公司管理部人员第一时间到现场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处理,同时通知保险公司进行现场定损,赔偿金额。

  c、事故发生后3天内,当事人应书面向公司提交事故发生的详细报告。

  d、发生严重事故时(包括:人员伤亡、车辆被抢被盗等),管理部第一时间报告总经理接受批示。并于1天内补报书面资料。事故处理完成后,必须将事故的详细报告及处理结果报公司备案。

  e、发生交通事故,事故的性质和事故驾驶员的责任认定以交警部门的书面裁决为依据。

  6.2交通事故处罚:

  a、对方全责的事故,造成损失。公司走保险及进行索赔程序。个人不承担赔偿与处罚责任。

  b、己方负全责的造成损失。保险公司承担的维修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但为了防范主动违章,相关责任人同时须承担保险公司承担费用的10%,作为责任处罚金从当月工资中扣除。保险公司不承担的所有维修费用由责任人全额承担。并承担保险费上浮带来的损失。

  c、双方都有责任的按照交警部门判定的责任比例。保险公司承担的维修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相关责任人同时须承担保险公司承担费用的10%,作为责任处罚金从当月工资中扣除。保险公司不承担的所有维修费用按照责任比例由责任人承担。并承担保险费上浮带来的损失。

  d、公司人员伤亡处置按照法定工伤处理规定办理。

  e、外部人员伤亡处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由律师协商执行。

  f、责任人负全责或大部分责任造成人员受伤的,除对肇事者由公安机关和公司依法、依规处理处罚外,还要取消全年奖金,并要待岗学习,写出书面检查进行考核。视其认识程度决定待岗时间和是否辞退。

  g、责任人负全责或大部分责任造成人员死亡的,除对肇事者由公安机关和公司依法、依规处理处罚外,必须辞退肇事者,解除劳动合同。

  h、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发生部门或肇事者必须在事发现场向公安交警部门和有关保险公司报案,决不能逃逸和不及时报案,如逃逸和不及

  时报案造成事故现场被破坏,责任认定困难、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等后果与责任的均由事故发生部门和肇事者自负,公司依据损失大小在原处罚标准上加倍处罚。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一、特殊车辆运输管理规定

  1、各单位运送大件时,必须由分管矿长牵头制定《特殊车辆运送安全技术措施》,经总工程师审批,并在矿调度会上提出申请、审批后方可实施。

  2、《特殊车辆运送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必须由技术科组织相关人员对大件车辆尺寸及所载重量、装载车辆的选型、车辆装载重心及沿途轨道、道岔、环境、绞车等进行校核。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指导装车、沿途运输和卸车,确保特殊车辆在运送过程中技术措施在落实上得到保障。

  3、运送大件期间所在单位必须派副职以上干部进行现场跟班,负责沿途《特殊车辆运送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驻矿安监处派员负责监督沿途运送大件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确保特殊车辆在运送过程中安全措施在落实上得到保障。

  4、《特殊车辆运送安全技术措施》必须贯彻到每一名参与作业人员,并有贯彻记录和签字备案。

  5、运送大件前必须对沿途所经路线(包括副井、平巷、斜巷)运输设备和所用的安全设施进行安全确认,合格后方可实施。

  6、首次运送的大件,应使用模型在运输线路上预先试送,确保线路畅通。

  7、运送大件所用的车辆必须由施工安全负责人详细检查,确认车辆各部完好,连接、缓冲和闭锁装置可靠后方可进行装车。装车后,必须对大件车的实际长、宽、高、重心确认无误后方可运送。

  8、副井上下口、平巷、斜巷(各车场)必须在显要位置悬挂运送大件的长、宽、高、重等最大数据。

  9、每次运送大件,车辆上都必须配备复轨器,以备随时使用。

  10、其它规定祥见朱煤机[2023]8号文件。

  二、斜巷内装卸车管理规定

  1、斜巷内原则上禁止装卸物料,如必须装卸时,应有经审批过的施工措施。

  2、装卸车前,应仔细检查矿车、特殊车辆及周围环境状况,确认完毕后,方可按施工措施施工。

  3、在斜巷内装车、卸车时,必须将车停稳,司机必须手不离制动闸把,集中精力,注意观察。同时停止电机运转。

  4、装卸前,必须在车辆的下方装一道简易阻车器,并用十字撑打牢固定住车辆(加长车辆另附稳车措施),语音信号必须沿至装卸点。

  5、装卸时,注意观察周围环境的安全情况,起吊时找正重心,固定牢固,防止物料旋转、摆动、脱落伤及人员。

  6、施工时,跟带班及施工负责人必须在现场,除操作人员外,其余人员应躲避在安全地点。

  7、起吊时,施工人员必须处在安全位置操作,严禁强行违规操作。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法定代表人安全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货物运输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

  (2)组织制定货物运输安全责任制。

  (3)组织制定货物运输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组织制定货运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处理货物运输事故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

  (5)组织召开企业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6)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放的有效使用,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得到落实。

  2、安全生产管理科及国家有关货物运输安全工作管理规章制度,并具体组织实施。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2)负责制定货物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具体组织实施。

  (3)建立安全检查制度,组织并实施对货物安全的监督和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负责监督和落实整改。

  (4)组织开展运输安全活动,总结交流安全运输经验,落实安全教育工作。

  (5)组织对货物运输的管理人员,车辆驾驶人员,车辆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并定期进行安全考核。

  (6)组织对货物运输工作的安全检查,制止和纠正各种违章作业行为。

  (7)负责有关货物运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8)落实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二、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在行车中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规范,谨慎驾驶,礼貌行车。

  1、车辆起步前,要先检查看装卸人员是否下车,车辆周围有无障碍物,确认安全后方可起步。

  2、行驶过程中,驾驶员应该保持车辆以合适的速度匀速行驶,注意与前车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谨慎采取紧急制动措施,车辆转弯时,应减速慢性。

  3、注意不抢行,不冒险,自觉做到先慢,先让,先停;会车时不侵占对方行驶路线。

  4、在危险路段,冰雪道路以及雾天行驶时,严格控制车速,禁止紧急制动和猛打方向。

  5、下陡坡时不准熄火,空挡滑行。通过弯道时要靠道路中心线右侧行驶,严禁侵占对方中线。

  6、夜间行车要高度提高警惕,保持适当车距;行车中如感觉困倦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停车休息,严禁疲劳驾驶。

  7、车辆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渡口及无人看守的铁路道口。

  8、连续行驶3小时要适当休息,同时对车辆进行检查;24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累计不能超过8小时。

  9、严禁酒后开车,人工直流供没等违章作业现象。

  10、车辆行驶中发生故障时,应允许移至合适的地点维修,并设置警告标志,严禁在行车道上维修车辆或车辆存在安全隐患时行车。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公司所有运输车辆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查车辆的安全部位,各种机件连接,紧固情况,重点检查看拉向杆、刹车、轮胎气压、轮胎螺丝、灯光等是否正常;

  2、对运行车辆要保持机油、燃油滤清器、电瓶等清洁良好,防止有漏水、漏洞、漏气、漏电等现象发生;

  3、行车中应注意查听发动机、底盘有无异响,看仪表指示是否正常。

  4、公司所有运输车辆每五天必须全面检查一次,安全员向驾驶员询问车辆在行驶中有无异常现象,对车身、门、窗玻璃、车门、座位、后视镜等是否良好,检查轮胎气压、胎面有无划伤、起鼓。轮胎螺丝是否紧固等车辆检验。安全员驾驶员在检车记录上签字。

  5、公司所有运行车辆都要严格按照《山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执行,实行定期检测,强制维护、视情修理的原理,每运行15000,20000公里,进行一次一级维护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主,并检查制动、方向等安全部件。每运行12000,15000公里(或3个月),进行一次二级维护。二级维护车辆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重期制度,车辆二级维护持原技术合格证到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线,上线检测,检测不合格项目回厂修复,检测合格后由维修行业管理所在维修卡签章。二级维护项目,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为主,撤离检查轮胎换位。二级维护前对车辆进行检测诊断,确定附加小修项目。二级维护作业内容按《新汽车维修制度资料选编》执行。

  6、公司所有运行车辆按上级要求,及时参加交通,交警部门组织的年检、季检、月检。受检参加前应对车容、车貌、车况进行一次综合性检查,以保证检验合格。检验合格的车辆、交通、交警等部门在有关部门证明上签章。凡不能参加审验的和年检不合格的车辆,一律停止使用。

  四、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汽车货运运输规划》等有关货物运输车法规,严格执行《汽车货物运输、装卸作业规程》等货物运输标准。

  2、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3、参加安全教育与培训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掌握货物运输注意事项应急处理办法和货物运输事故的预防措施。了解货物的物理、化学特性。

  4、妥善保管好并能正确日常维护工作,运行车辆的日常维护及修理与管理,要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中制定的有关规定及安全工作规程执行。

  (一)提升系统的检查

  1、对所安装的提升设备,经验收后方可使用。

  2、投入运行的提升设备,必须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每3年进行一次测试,认定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3、检查和试验结果必须写成书面报告,对所发现的缺陷,必须提出改变措施。

  (二)提升容器的安全运行

  1、立井中升降人员,应使用罐笼或带乘人间的箕斗。

  2、提升矿车的罐笼内必须装有阻车器。

  3、罐笼内每人占有的有效面积应不小于0.18平方米。

  4、罐笼每层内1次能容纳的人数应明确规定。超过规定人数时把钩工必须制止。

  5、提升装置的最大载重量,应在井口公布。

  6、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或物料的单绳提升罐笼,带乘人间的箕斗,必须装设可靠的防坠器。

  7、立井中用罐笼升降人员时的加速和减速度,都不得超过0.75m/s2,最大速度不得超过12m/s。

  (三)提升信号及信号把钩工

  1、井口和井底系统必须有把钩工。

  ①人员上下井时,必须遵守乘罐制度,听从把钩工指挥。

  ②开车信号发出后严禁进出罐笼。

  ③严禁在同一层罐笼内人员和物料混合提升。

  2、提升信号装置

  ①每一提升装置,必须装有从井底信号工发给井口信号工和从井口信号工发给提升司机的信号装置。

  ③1套提升装置服务几个生产水平使用时,从各水平发出的信号必须有区别。

  (四)提升钢丝绳

  1、提升钢丝绳做定期检验时,安全系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更换:

  ①专为升降人员用的钢丝绳<7时。

  ②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升降人员时<7时,升降物料<6时。

  ③专为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5时。

  2、钢丝绳的检验周期

  ①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之日起每隔6个月检验1次。

  ②升降物料的钢丝绳,自悬挂之日起12个月进行第1次检验,以后每隔6个月检验1次。

  3、单绳缠绕式提升装置所用钢丝绳安全系数最低值要求:

  ①专为升降人员用时安全系数为②专为升降人员和物料用时安全系数为③专为升降物料用时,安全系数为6.54、新钢丝绳悬挂前的检验规定

  ①必须对每根钢丝做拉断、弯曲和扭转3种试验。

  ②新钢丝绳悬挂前的检验,若不合格钢丝的断面积与钢丝绳总断面积之比,达到6%不得用作升降人员,达到10%不得用作升降物料。

  ③在用钢丝绳的定期检验,每根钢丝绳做拉断和弯曲2种试验,如果不合格钢丝绳的断面积与钢丝绳总断面积之比达到25%时,该钢丝绳必须更换。

  (五)提升装置

  1、天轮到滚筒上的钢丝绳的最大内、外偏角都不得超过1°30′。

  2、各种提升装置滚筒上缠绕的钢丝绳层数的规定:

  ①立井中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的为1层;专为升降物料的为2层。

  ②倾斜井巷中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物料的为2层,升降物料的为3层。

  ③建井期间升降人员和物料的为2层。

  3、提升装置必须装设下列保险装置:

  ①、防止过卷装置

  ②、防止过速装置

  ③、过负荷和欠电压保护装置

  ④、限速装置

  ⑤、深度指示器

  ⑥、闸间隙保护装置

  ⑦、松绳保护装置

  ⑧、满仓保护装置

  ⑨、减速功能保护装置

  为了全面加强公司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落实运营车队运输安全管理责任,规范车队安全生产,防止发生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事故,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特制定本制度,请公司各部门、各车队严格执行,确保安全生产。

  一、车队安全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强化车队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2、各车队负责制定交通运输安全工作计划和运输安全措施,确保有效实施,负责组织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安全目标。

  3、负责驾驶员队伍管理,搞好驾驶员队伍建设,培养一支安全可靠、技术优良、服务高效的驾驶员队伍。

  4、定期召开安全例会,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学习、安全行车教育和道路运输安全培训。

  5、科学调度、合理安排运输任务,防止驾驶员疲劳驾驶,杜绝车辆带病工作,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6、做好车辆停放保管工作,确保车辆日常维修和例行保养,使车辆始终保持良好技术状况。

  7、及时配合安全与保障部完成车辆相关审验工作,杜绝不合格车辆上路执行运输任务。

  8、认真做好车辆日常安全检查,及时消除车辆安全隐患。

  9、及时报告事故,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配合安全与保障部做好事故调查、事故分析、事故处理、制定改善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二、车队负责人(经理)安全职责

  1、全面负责车队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车队的安全生产负责。

  2、严格遵守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公司安全规章制度。

  3、加强车队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发生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事故。

  4、负责制定车队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组织车队完成公司下达的年度安全工作目标。

  5、负责制定车队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及安全操作规程,并确保有效落实、执行到位。

  6、组织车队全员定期召开月度安全例会,强化驾驶员道路运输安全培训与教育。

  7、加强车辆及车辆安全配套设备管理工作,确保车辆例行保养和日常维修,防止车辆带病运行。

  8、定期组织车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9、加强责任区消防安全管理,防止责任区发生消防安全责任事故。

  10、及时报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并按照事故“四不原则”积极协助安全与保障部做好事故善后处理。

  11、负责组织车队参加社会和公司范围的应急救援工作。

  三、车队长、车队调度员安全职责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负责车队日常调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认真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3、随时了解车辆技术状况,合理调度车辆,防止车辆带病运行。

  4、及时了解驾驶员精神状况,合理安排运输任务,防止驾驶员带病或疲劳驾驶。

  5、确保对车辆运输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发现驾驶员违规行为应予以纠正。

  6、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培训及思想沟通,教育驾驶员严格遵守法规,文明行车。

  7、配合安全与保障部按期完成车辆年检、综合性能检测、二级维护。

  8、确保车辆维护保养,及时修理和排除车辆故障,确保车辆技术状况完好。

  9、杜绝未获得合法证件、号牌和未办理保险的车辆执行运输任务。

  10、组织车队全员定期召开月度安全例会,强化驾驶员道路运输安全培训教育。

  11、定期组织车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责任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防止责任区发生消防安全责任事故。

  12、及时报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并按照事故“四不原则”积极协助安全与保障部做好事故善后处理。

  13、带队参加社会和公司范围的应急救援工作

  四、驾驶员安全责任

  1、认真学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等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2、服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做到文明驾驶、安全礼让,避免开违章车、赌气车、英雄车。

  3、遵守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踊跃参加公司举办的安全培训及安全活动。

  4、爱岗敬业,不断提高驾驶技能,自觉遵守安全操作流程。

  5、爱护车辆,做好车辆的日常保养,保持车容整洁,坚持天天检查并做好记录,消除安全隐患,不开带病车。

  6、爱护货物,合理苫盖及捆扎;监装监卸,严禁装载危险品及违禁品。

  7、工作时间严禁饮酒,严禁酒后驾驶;休息时间不要沉湎于网络、麻将,杜绝疲劳驾驶。

  8、按照公司指定线路行驶,行驶途中不能擅自搭载任何人员,如业务需要搭载随车人员须经公司同意。

  9、妥善保管并安全停放车辆,不准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

  10、发生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并采取有效施救措施,要及时报告交警、公司有关人员,并配合事故调查处理。

  11、如发生突发事件,要服从公司的指挥,积极参加抢险救灾行动。

  五、驾驶员安全操作规规则

  1、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同时,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树立安全第一、道德至上的职业精神,文明行车,安全驾驶,保障自己及他人生命及财产安全。

  2、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自觉遵守交通标志、标线、指挥灯信号、交通管制,服从交警的指挥,按道行驶,不得侵犯路权。应谨慎驾驶车辆,行车过程中不得饮食、吸烟、闲谈、穿拖鞋、打赤膊和接打手机,并做到“八不”:“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

  3、行车过程必须保持良好精神状况和正常工作心态,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连续驾驶4小时应休息20分钟以上,运输过程如需停靠休息,必须选择安全地点停靠,保障人、车、货安全。

  4、熟悉掌握所驾车辆的技术特征,并负责车辆日常管理和日常维护,严禁开带病车执行运输任务。

  5、积极配合安检员对营运车辆进行安检,并及时消除车辆安全隐患,驾驶员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应做到:

  (1)坚持“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查汽车的灯光、转向、制动、传动、冷却、润滑及各部机件连接的有效情况。

  (2)保持“四清”,即保持机油、空气、燃油滤清器和蓄电池的清洁。

  (3)防止“四漏”,即防止漏水、漏油、漏气、漏电。

  (4)保持车容整洁。

  6、严格遵守码头、工厂、仓库等作业场地的安全操作规定,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7、按要求安全使用托板锁销,并做好货物监装监卸工作,装货完毕后,驾驶员应对货物进行堆码、遮盖、捆扎等安全措施检查,确认无安全

  隐患后方可行车。卸货时,驾驶员不得随意启动车辆,如需移位卸货须对货物进行加固,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动车移位。

  8、负责车辆使用管理,车辆必须停放安全地点,停车时必须切断电源,严禁私自将车交他人驾驶。

  六、道路运输安全作业规范

  1、车队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教育司机遵规守法,文明驾驶,维护交通秩序,减少交通责任事故,保障生命及财产安全。

  2、车队要加强司机的思想教育和安全驾驶培训,培养驾驶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自觉遵守社会司机文明守册,做到文明行车、安全礼让、无违章、无事故。

  3、要求驾驶员严格遵守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流程、热爱车职工作,爱护车辆,坚持日常检查,不开带病车,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按规定做好车辆的保养,保持车容整洁,做好出车前的安全检查工作,确保车况保持良好的安全技术状态。

  4、要求驾驶员谨慎驾驶,避免开违章车、赌气车、疲劳车、英雄车;不闯红灯、不越线、不酒后驾车、不疲劳驾驶、不超速、不超载、不违章超车、不开带病车、不违章会车、不违章变道、不违章使用灯光、不乱停放车辆。5、车队调度和队长要利用GPS及其他信息系统随时掌握车辆动态、车辆技术状况以及司机的精神状态,科学调度司机,合理安排运输任务,确保运输安全。为防范事故于未然,车队认真落实安全隐患检查与治理,杜绝车辆带病执行任务。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一、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

  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公司总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公司设安全经理一名,对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

  4、公司设专职安全员一名,具体落实安全管理工作。

  5、公司聘请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6、公司将责任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7、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8、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9、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按时做好车辆二级维护及综合性能检测,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

  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四、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驾驶员应是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身体健康的从业人员。

  2、驾驶员必须领取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方可驾驶车辆。

  3、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驾驶营运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行车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其它证件。

  ②不准转借、涂改和伪造驾驶证、行车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其它证件。

  ③不准将营运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的人驾驶。

  ④不准驾驶与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⑤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

  ⑥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

  ⑦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⑧不准驾驶不符合装载规定的车辆。

  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

  ⑩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闲谈、打手机或其它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4、发生不安全情况,应及时报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不准隐瞒事故真相,并积极配合事故的处理。

  5、驾驶员应服从调度,按照规定路线行驶,连续行车不准超过4小时,杜绝各种违章行为。

  6、驾驶员要认真做好车辆日常维护工作,保持车容整洁、文明驾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五、安全例会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的安全例会,相关人员必须签名参加。

  2、安全例会主要内容:

  ①、传达上级有关文件或指示,通报本月安全生产情况。

  ②、及时分析、总结上一阶段运输的安全、不安全的情况,研究布置下阶段保证安全运输的生产计划。

  ③、分析研究近期发生事故的特点和规律,制定落实防范措施。

  ④、研究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落实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⑤、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六、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1、驾驶员要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法规,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安全意识,按时参加各类安全教育和培训。

  2、坚持每月二次的安全教育活动,及时传达上级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认真总结安全行车的经验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训,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3、公司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教育,认真吸取他人的教训,警示驾驶员要文明行车,严守规则,确保安全。

  4、驾驶员对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缺席,负责人要严格考勤。

  5、对各类培训教育要做好记录,以便备查。

  七、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车辆由其驾驶员负责日常具体管理,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监督与考核。

  2、车辆的年检审,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3、做好日常维护和车辆保养工作,特别是冬季"四防"(防火、防冻、防滑、防事故)工作。

  4、按期进行车辆二级维护和检测,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5、遇有雾、雨、雪等天气及路况不良,严格控制出车,若生产等急需可配备有经验的2名驾驶员出车,以保安全和处理应急情况。

  6、禁止私自用车,以车代步或将车辆乱停乱放。

  7、车辆调配人员要合理安排行车日程,做到行车前有交待,回库后有检查,严禁“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10、建立健全车辆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八、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和广州市交通委员会以及广州市白云区交通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本公司特别要强化事故隐患整改,从工作上加强安全管理力度,进一步实现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立我公司道路运输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使公司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按照道路运输安全的要求,公司从思想、制度、纪律、作风、隐患、措施和整改来

  执行工作,做到严把三关和一加强。即严把“从业人员资质关,管理人员资质关、车辆技术关”,加强对驾驶员行为和安全责任制度的监督,深入排查安全隐患。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消除危及安全行车的不良现象,全面提高我公司安全管理水平。

  具体做到以下几点工作:

  一、切实增强做好道路运输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安全工作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党中央和国务院历来十分重视。道路运输安全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公司各工作人员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实人员,明确责任,克服麻痹松懈和厌倦情绪,采取有力措施,着力解决当前道路运输安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货物运输安全,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切实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

  1、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公司是人流、车流的汇集地,人员密集,车流量大,抓好公司的安全管理是货运运输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

  2、切实做好危险品查堵工作。

  3、采取坚决措施,严格控制超载行为。

  4、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打击车匪路霸的工作。积极与公安部门配合,加强沟通,及时反映情况,并做好司乘人员的应急防范培训工作。

  三、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

  1、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规章和规定,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运输车辆和设备定期检测和维护制度、从业人员岗

  前培训和在岗人员定期培训制度、危险货物凭证运输制度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对运输车辆、驾驶人员的管理职责。

  2、严格执行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许可制度。

  四、加强营运车辆技术管理

  建立健全并落实车辆技术管理制度,加强营运车辆的例保和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完好。要进一步加强对营运车辆的综合技术性能定期检测,对凡不符合运输安全技术条件的营运车辆,要责成车辆实际支配人立即送修或及时予以更新。

  五、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

  要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活动,每月不低于两次安全学习,特别是要加强对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要利用典型运输安全事故案例教育广大从业人员增强安全意识,要加强对驾驶员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培训。

  六、加强安全监督检查

  做好安全工作关键在于制度落实。组织力量深入运输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消除事故隐患,维护经营秩序。

  七、培养驾驶员的职业道德和思想情操。

  建立“人命关天”、“以人为本”的重要意识,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严格监督并强制驾驶员办理从业上岗证。根据国家颁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法规,向驾驶员大量发放有关宣传资料,并重点解读司机肇事逃逸、酒后驾车等相关条款。

  八、杜绝车辆严重超载行为

  督促驾驶员严格按规定的经营范围营运,以正当手段争揽货源,不从事倒卖货源的违法活动,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交通运输管理的相关法律和规定。严禁人货混载,严禁本公司货运车辆经营客运和危险物品运输。

  严格按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和广州市道路运输车辆二级维护的相关规定进行车辆维护,执行车辆安全技术检查。做到车容美观,安全性能良好。在年度审检时,达不到车辆技术等级检测的,强制维修合格后放行。

  根据由20xx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指示精神,结合各同行业开展的有关安全管理活动,公司将采取各方面更有效的措施,进行妥善管理工作。

  1、电机车司机离开操作位置时没有切断电动机或没有将控制手把取下、扳紧车闸,罚电机车司机30元。

  2、无电机车司机合格证操作电机车的,对责任者罚款50元。

  3、电机车的灯、铃、闸、连接器以及撒砂装置必须经常检查维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均罚责任者20元/次。

  4、列车在过道岔、拐弯道、出硐口、调车场及地面工业广场运行时不减速、不鸣笛者,罚机车司机20元。

  5、列车在行驶时没有前照明或后尾红灯的罚司机或押车工20-50元。

  6、机车与矿车及矿车与矿车之间的联结,使用非专用插销和三环扣联结的,罚押运工30元,司机20元。

  7、矿车联结处缺碰头或锁口及矿车严重变形不及时修复的,罚款10元/个。

  8、违章爬、蹬、跳车的每次罚款50-200元/人

  9、机车违章捎带非本机车人员的,对机车司机、押车工和乘车者各罚50元。

  10、机车司机和押车工不听从运输调度指挥,擅自改变行车路线,罚司机、押车工各100元,造成事故的从重处罚直至开除。

  11、使用期限较长的小绞车没有打固定基础或四压两戗柱不牢固,绞车无护板,罚使用单位负责人100元。

  12、非绞车司机操作绞车或绞车司机信号不明开动绞车的,罚责任者50元,无提升信号装置罚责任单位100元。

  13、挂钩工没有认真使用正规插销或插销不到位,不挂保险绳或直接用保险绳代替钩头提放车以及挂车数超出措施规定的,不管造成事故与否,罚挂钩工100-200元,情节严重者开出工作籍。

  14、挂钩工在操作时使用锁口圈变形,没有碰头的矿车、不合格的三环和插销,罚责任者50元/个。

  15、主提升井筒或斜巷变坡点、甩车道的地辊天轮不齐全、不运转的,罚责任单位50元/个。

  16、装车超高、超宽的,罚责任单位20元/车。

篇二: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保障正常的生产秩序,安全生产,促进企业高效运作、经济发展,本公司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请公司各部门及全体员工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企业法人代表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安全生产的组织落实及对安全生产的落实情况检查。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及各项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并根据安全生产总目标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特点,制定年度安全生产计划,组织落实到位。及时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的精神,定期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加强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经常深入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及早发现、及时处理各种安全隐患。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总结先进经验,表彰、奖励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组织和监督职能部门开展各种形式,多层次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抓好特殊工种及驾驶人员的年度审验工作。发生重、特大事故或重、特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奔赴现场,配合协调有关部门搞好现场处理,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事故情况,并按“三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制定落实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按规定及时对负责者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二章岗位责任制度

  经理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组织落实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执行。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依法经营,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负全部责任,树立一颗为人民服务的心。定期召开办公会议和经营会议,研究生产经营活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定期进行经营活动分析。坚持安全第一,用户第一,服务第一的方针,组织开展各项劳动竞赛,重视职工的技术和业务学习。按照上级管理部门的要求开展生产活动,按章缴纳各项税费。机务安全员职责:在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做好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消防器材的配备和管理,落实车辆维护保养制度,检查督促驾驶员做好汽车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有关会议活动,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杜绝车辆带病出车。如发现带病出车的要严肃处理。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不断提高驾驶员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的意识,确保交通安全。负责落实车辆的年检送检工作。驾驶员职责:认真贯彻执

  行《道路交通安全法》。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管理。严格执行公司的驾驶员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不开病车,不开超载车,严禁酒后开车。加强安全行车意识,行车中注意礼让。按期准时参加安全学习。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驾驶技术水平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发生事故应立即如实向交通管理部门及公司汇报。

  第三章驾驶员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

  (一)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抵制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行车。

  (二)定期参加每月一次的企业安全学习活动,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三)严格执行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调度指挥,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四)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觉做好车辆“一日三检”工作,按时做好公安和交通的车辆年检、二级维护和等级评定。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牌、证件齐全和完好。

  (五)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努力完成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六)履行车队工作程序,做好车辆交接班工作。

  (七)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驾驶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严格遵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安全行车规定,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必备证件,做好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的检车工作。切实做到“十坚持”、“九不准”。

  十坚持:1、坚持中速行事,不开英雄车;2、坚持各行其道,不开霸王车;3,、坚持文明礼让、不开斗气车;4、坚持安全第一、不开冒险车;5、坚持预防为主,不开侥幸;6、坚持二严律己,不开违章车;7、坚持三勤例保,不开带病车;8、坚持四慢五掌握,不开盲目车;9、坚持劳逸结合,不开疲劳车;10、坚持顾客至上,不开缺德车。

  九不准:1、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和玩耍;2、不准光脚和穿拖鞋开车;3、不准超速和超载;4、不准疲劳和带病驾车;5、不准驾驶技术状况不良和与驾驶车型

  不符的车辆;6、不准饮酒后开车;7、不准动用单位车辆私带学徒学车;8、不准将营运车辆交给单位司机及无驾驶执照的人员驾驶;9、不准装运走私物品和无边防证人员进入边防区。

  第四章车辆维护保养制度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车辆养护管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确保运行安全。严格执行交通管理部门制定的车辆维护管理政策、法律法规。

  (二)车辆养护坚持“保养并重”和“预防为主、视情修理”的原则,保质保量做好车辆维护保养工作,做到无机械行车责任事故,确保行车安全。

  (三)按《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做好本企业车辆的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即:(1)、驾驶员每日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负责执行车辆的日常维护作业。中心作业是清洁、补给和安全检视。(2)、做好车辆的一级维护作业。由维修企业负责执行,其作业内容除日常维护作业外,以清洁、润滑、坚固为主,并检查有关制动、操纵等安全部件。(3)、严格按期执行二级维护。由维护企业负责。

  (四)制定和落实好车辆二级维护计划、按二级维护周期每四个月一次落实二级维护,计划执行率不低于95%。

  (五)按照上级管理部门的要求做好车辆年检修理及年度等级评定工作,确保车辆按期参加年度道路运输证年审。

  第五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是预防事故发生,消除各种事故隐患,促进经济发展的有效措施。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了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每年进行全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少于6次,由经理挂帅、安全员

  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检查,在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进行复查。

  (二)常规安全生产检查每月必须进行一次。

  (三)对危险性场所、重点防火部位,由单位安全科组织各职能部门每年进行5-6次安全检查。

  (四)单位安全科根据上级精神,每年夏季牵头组织进行一次防暑降温、防雷电、防台风、防汛等为重点的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冬季组织一次防火、防冻、防风雪的冬季安全大检查。

  (五)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四大节日期间,由单位领导干部带队组织以安全生产、防火安全、治安保卫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

  (六)特种设备按规定期限进行报检。

  (七)安全生产检查组,可行使以下职权:1、进入各生产部门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部门和人员了解情况。2、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3、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4、对检查中发现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予以查封。报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作出处理决定。5、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部门的正常生产活动。被检查部门对检查人员依法履行检查职责,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扰。6、安全生产检查人员应当对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做好书面记录。

  第六章自然灾害、突发性时间应急预案

  为认真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保障工作,特制定预案如下:1、组织领导。公司成立由经理挂帅的应急处置小组,全面负责突发性事件的组织领导及处理。2、报告制度。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发生,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向公司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3、应急响应。遇有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将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通讯畅通,人员到位,物资到位。4、物资储备。为做好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应储备相应的应急物资。5、应急演练。公司应定期组织有关人员惊醒应急演练。6、执行应急事件处理应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做到统一领导、统一思想认识、相互协调,有序进行,确保救灾高效运作,尽最大力量减少事故的损失。7、完成应急救灾任务后,必须认真做好整个事件的调查工作和总结工作,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

  第七章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技能培训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基本措施之一,提高员工安全、技能素质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为此公司特制定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由公司安全科负责组织实施,并结合年度考核和效益挂钩。具体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如下: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安全教育工作,特别是加强安全

  生产法制教育,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二)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上岗。1、上岗前必须进行交通安全、营运业务、消防知识学习,参加安全教育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2、新聘人员上岗,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即管理部门、公司、车队的安全教育。3、特殊岗位人员应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取得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证书后须持证上岗。4、通过消防安全知识的学习,使新职工和转岗人员了解本岗位的火灾特点,做的会使用灭火器等扑救初期火灾,会应急上报险情,会自救逃生,防止灾情扩大。

  (三)安全、技能学习。1、每季度末由公司安全科组织从业人员学习有关交通安全、消防等法规知识,以及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保障运输安全,结合交通、营运违章事故进行分析,吸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防患未然。2、每年初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教育与考核,使其自觉遵章守纪、强化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防范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的能力。3、每年度开展一次有关车辆运输、汽车维修等业务的岗位练兵,以及运输中防火防爆安全应急措施的演练,强化运输人员独立处理事故的应急能力。

  第八章安全奖惩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神话改革,转变观念,奖优罚劣,建立起有效的激励机制,把工作实绩、贡献与奖励结合起来,真正调动职工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由公司领导及考核小组,负责对公司的安全责任落实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标准:服从公司调派,安全无事故,无理赔,各级领导安全检查合格,全年安全学习正常。服从车队管理,全年行车安全无事故、无理赔,在保险续保时,可享受10%的优惠外,奖励保险费的5%。事故;以处理事故发生的全部费用扣除保险理赔后的不足部分由承包驾驶员全额承担。发生事故如瞒报,车管所处罚由承包驾驶员承担责任。

  第九章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员工认真学习国家有关道路货物运输的有关法律法规,坚决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

  (二)公司驾驶人员必须取得与准驾车型相符合的道路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才能上岗,对道路货物运输从业资格年审年检不合格的人员无条件下岗,直到重新取得从业

  资格证后才能持证上岗。

  (三)公司每年要定期举行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和每季一次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以此来检查每一个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责任感,使公司员工的安全生产事故防范能力从根本上得到提高。

  (四)公司驾驶人员严禁无证开车和无令开车(调度令),严禁酒后开车,严禁超速开车,严禁空挡溜车。

  (五)如因运输路途较远,需在途中吃饭、严禁喝酒、绝对不准在途中过夜。

  (六)公司要监督驾驶员、押运员、装卸工、保管员等有关人员执行运输安全操作规程,及时查处和纠正违章装卸操作行为、消除事故隐患。

  第十章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会议时间应相对固定。第二条

  安全生产例会的参加对象为单位领导,部门经理,班组长等。第三条

  会议主要内容有:(一)传达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各种文件精神;通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制订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二)各部门上报安全生产工作月总结(上月例会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含采取措施,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等)。(三)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提出工作重点,安排下一步工作任务。第四条

  参会人员须做到:(一)按时参加会议并汇报工作,同时上报主要工作任务情况的文字材料。1、汇报工作时间不超过10分钟;2、文字材料10字内。(二)认真听会并做好会议记录,备有安全生产工作专用记录本。(三)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须向单位负责人请假。第五条遵守会议纪律。(一)参会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场,不得迟到或早退。(二)开会时必须将手机设置为关机或震动状态。第六条

  安全生产例会工作内容,完成任务情况,会议记录将列入年度考核内容,与相关人员奖金挂钩。第七条本制度从制订之日起施行。

  第十一章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随着道路运输发展、运输车辆大量增加。车辆使用保养和修理等环节的技术安全工作非常重要,只有遵守操作规程,操作方法按规定保养,才能延长机械使用寿命,提高工作率,利用率,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因此特制订本制度。1、全体机械车辆操

  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安全法规及操作规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2、设置安全检察员,经常对机械车辆操作人员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违章等不良现象。3、要求操作人员在机车设备运行前,必须对各自驾驶设备制动,转向等重要部位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保证正常运行。4、按照机车设备的保养规程,定期进行例保和一、二、三级保养、保持机车设备清洁、防腐除垢、坚固、润滑、调整等工作,充分提高完好率。5、严禁无证开车、酒后开车、开疲劳车、开故障车、驾驶室超员等不良现象,发现后,严格处罚,调换工作,以上行为若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一切费用及后果由操作人员负责。

  第十二章班组一长五员职责

  班组长

  组织带领成员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作业纪律,对班组内发生的严重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负有安全生产管理的直接责任,对班组成员发生的安全事故,路风事件负有组织领导本班组成员质量良好的全面完成各项生产(工作)任务。

  管理责任

  组织班组成员认真执行技术标准、作业标准,对班组内发生的装卸质量、服务质量事故负有责任。

  安全质量员

  负责组织全组成员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章制度、上级指示、文电和

  安全通报等。

  负责(或监督)防护信号的安设和撤出。

  路风监督员

  负责组织学习宣传路风建设的规定和要求。

  监督组织班组成员认真执行“六不准”,积极组织开展文明爱货活动。

  经济核算员

  负责做好本班组的考勤。

  负责本班组作业量和收入的统计核算工作,定期公布账目。

  工具保管员

  加强工具(房)管理,工具备品定期存放。

  组织做好工具备品的日常保养维护工作。

  生活卫生员

  组织和监督卫生制度,值日制度的贯彻执行,定期组织卫生大扫除。

  负责本班组生活用品,低值易耗品的保管和请领工作。

篇三: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最新9篇)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一

  (1)严格执行《道路运输条例》及配套规章,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积极深化和拓展工作措施,以预防为主,加强源头管理和监督,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的整治,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2)坚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在提交研究客运企业、班次运力项目许可中严把安全条件关,督促许可对象在经营管理中建立安全管理制度;与相关股室共同指导督促客运企业、客运站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道路运输安全措施的落实。

  (3)与相关股室共同指导督促道路货运企业按照相关安全法规的相关规定落实本行业制定的安全生产制度和各项措施。

  (4)与相关股室共同指导督促各客运站按照《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等一系列运输行业管理规范,督促客运站严格遵守“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安全规范管理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力度。

  (5)督促各客运企业执行市处关于实施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相关规定,对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评价。协同把关,共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和事故责任约谈制度及“一票否决”制度,对运输安全指标不合格的单位在申请新增线路等审批事项实行限制措施,逐步建立和完善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安全有序、优质服务的道路旅客运输市场。

  (6)与相关股室共同指导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客运车辆、旅游车辆按规定安装gps安全监控系统和客车落实承运人责任险制度。

  (7)督促客运企业按职责加强对包车客运、超长途班车客运、山区农村班车客运、学生周末班车等关键环节的安全把关,指导督促客运企业加强安全管理,严禁客车夜间在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路段运行,严禁驾驶员疲劳驾驶,对单程400公里(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应配备两名驾驶员,一次连续驾驶班车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24小时内累计行车不得超过8小时。

  (8)根据气候特点抓好针对性的运输安全监督。适时参加应急预案联动,有效防范雨、雪、雾及冰冻害等恶劣气候对安全运输的影响。

  (9)重视加强安全生产基础性工作,与相关股室共同指导客运企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的各类业务台帐资料。

  (10)根据上级有关部署,积极参与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生产各类专项整治活动。

  (11)建立健全进站车辆档案资料,加强对包车、加班牌证的管理,严把牌证发放关。

  道路运输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二

  一、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训练,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资格证后,方可独立驾驶车辆。实习驾驶员除持有实习驾驶证外,应有正式司机随车驾驶。严禁无证驾驶。

  2、行车前严禁饮酒,行车及加油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驾驶室必须按核定人数乘坐,严禁超员乘坐。

  3、每次行车前必须检查刹车、方向盘、喇叭、照明、信号灯等主要装置是否齐全完好,消除隐患。

  4、行车时车辆的时速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前后两车应保持必要的安全间距。

  5、严格遵守公安部、交通部《城市和公路交通管理规则》。

  6、禁止在雨天、雪、雾天、夜间盲目行驶。夜间行车前,应预先检查灯光,并特别注意指挥信号和施工信号。

  7、严禁盲目强行涉水。汽车涉水后,必须连续轻踏制动踏板,待制动效能恢复后,方可再正常行驶。

  8、严禁机动车挂空档或踩离合器溜坡。下长坡、陡坡前,应试踏制动器是否有效,下险峻山坡前,须停车检查转向系、制动系及轮胎等。下坡时应挂档,利用发动机阻力控制车速。下坡使用制动器时间较长久时,应停车休息以便制动鼓自然冷却,严禁向高温的制动鼓泼水。

  9、认真做好出车,途中和回厂例检,发现问题,及时报修。修理时,必须挂好排档,拉紧手制动,垫好三角木,以确保安全。在修理中凡接触易燃物品,必须随时注意防火。

  10、及时做好车辆清洁、保养工作。

  二、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

  1、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国家行业管理和群众监督。

  2、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强化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和岗位培训,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积极推广兄弟单位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经验。

  4、加强源头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综合运用自检、普检、抽检、互检等多种方式,及时排查各类安全事故隐患。

  5、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分析企业安全生产的情况,预测和安排下一步安全生产的工作意见。

  6、抓好车辆安全技术管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安全管理档案。

  7、定期开展以安全生产活动是否符合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的内部审核,定期评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8、定期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听取各部门意见和建议,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一)监督检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1、制定明确的各岗位安全工作职责,且在醒目位置给予公布。

  2、监督检查公司与各职能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状,与驾驶员签订道路行车安全生产责任书,与经营者签订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3、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二)监督检查从业驾驶人员的资质。

  1、监督检查驾驶人员的聘用审核和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检查驾驶员管理基础档案实行“一人一档”情况,检查对违章和事故驾驶员处理情况。

  2、监督检查驾驶员的记分管理情况,要对情节严重、素质差,安全意识不强经常出事故的驾驶人员进行解聘,优化驾驶人员队伍,提高驾驶员整体素质。

  3、监督检查对于超速、超载、疲劳、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驾驶人员予以解聘的情况。

  (三)监督检查车辆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检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检查车辆二级维护、技术评定、交警年审、承运人责任险的投保工作。

  (四)监督检查生产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理情况,监督做好经营者、驾驶员违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行为的记录情况。

  (五)监督检查安全基础工作及宣传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驾驶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其他人员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安全宣传、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六)监督检查对事故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事故调查处理的情况;监督检查严格责

  任追究,落实防范措施,加强安全事故教育的情况。

  (七)监督检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的落实情况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情况。

  (八)监督检查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预报应急机制情况。

  (九)监督检查企业安定稳定情况和防火、防爆、防毒、防尘、防盗等治安安全情况。

  四、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机动车驾驶员管理

  (1)驾驶员应是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身体健康的从业人员。

  (2)驾驶员必须领取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方可驾驶车辆。

  (3)驾驶员的正常培训由本人负责,定期培训由本道路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三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使用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不配载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

  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4、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配载自改装营运车辆。

  5、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6、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7、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8、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9、货物装载:

  a、货物要堆码整齐,捆扎牢固,关好车门,不超宽、超高、超重,保证运输全过程安全。

  b、装载时防止货物混杂、撒漏、破损。

  c、整批货物装载完毕后,敞蓬车辆如需遮蓬布时必须高度注意个人安危下严密,绑扎牢固,关好车门,严防车辆行驶途中松动和甩物伤人。

  10、货物运输:

  a、在运货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超速驾驶,要确保货物及驾驶员本人的安全,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散落或丢失的情况。

  b、行车过程中注意行车安全,文明礼让,防止因为违规或违章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延误交货时间。

  C、信息服务经营者因提供信息失误造成车辆空驶、货物延滞等经济损失,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11、货物卸载

  a、当到达货物的目的地时,观察和选择最佳的停车位置或听从接货人的安排。

  b、当车辆停稳熄火后方可卸货。

  c、卸货时注意货车周围的行人安全。

  d、与收货人(收货单位)核对货物后返回。

  12、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制度

  a、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规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安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公司领导下开展工作。

  b、做好安全行车的宣传教育工作,及时表彰安全先进、遵章守纪的先进驾驶员,总结推广安全货物配载规定。

  c、经常检查使用车辆主要部件和驾驶员思想动态。

  d、做好驾驶员思想工作,掌握驾驶员的思想技术状况,关心驾驶员的生活,为驾驶员排忧解难,保持稳定,确保安全行车。

  13、代办业务时,小批量的零星货物要填写货物运单,大宗货物和长期固定货源要与货主签订运输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提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

  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是指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道路运输经理人和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包括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和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包括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

  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包括机动车维修技术负责人员、质量检验人员以及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车辆技术评估(含检测)作业的技术人员。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包括理论教练员、驾驶操作教练员、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和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

  道路运输经理人包括道路客货运输企业、道路客货运输站(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管理人员。

  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是指除上述人员以外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包括道路客运乘务员、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学负责人及结业考核人员、机动车维修企业价格结算员及业务接待员。

  第三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规范操作,文明从业。

  第四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五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道路运输经理人和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从业资格管理

  第六条国家对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实行从业资格考试制度。其他已实施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的有关规定执行。

  从业资格是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所从事的特定岗位职业素质的基本评价。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从业资格,方可从事相应的道路运输活动。

  鼓励机动车维修企业、机动车驾驶培员训机构优先聘用取得国家职业资格的从业人员从事机动车维修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工作。

  第七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应当按照交通运输部编制的考试大纲、考试题库、考核标准、考试工作规范和程序组织实施。

  第八条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由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实施,每月组织一次考试。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每季度组织一次考试。

  第九条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1年以上;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四)掌握相关道路旅客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

  (五)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第十条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掌握相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

  (四)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第十一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四)取得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或者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2年以上或者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

  (五)接受相关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了解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六)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第十二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二)初中以上学历;

  (三)接受相关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了解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四)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第十三条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技术负责人员

  1、具有机动车维修或者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机动车维修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熟悉机动车维修业务,掌握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

  (二)质量检验人员

  1、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2、熟悉机动车维修检测作业规范,掌握机动车维修故

  障诊断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技术,熟悉机动车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

  (三)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车辆技术评估(含检测)作业的技术人员

  1、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2、熟悉所从事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并了解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

  第十四条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理论教练员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具有2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2、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汽车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常用伤员急救等安全驾驶知识,了解车辆环保和节约能源的有关知识,了解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基本教学知识,具备编写教案、规范讲解的授课能力。

  (二)驾驶操作教练员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符合安全驾驶经历和相应车型驾驶经历的要求;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和应急驾驶的基本知识,熟悉车辆维护和常见故障诊断、车辆环保和节约能源的有关知识,具备驾驶要

  领讲解、驾驶动作示范、指导驾驶的教学能力。

  (三)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

  1、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汽车及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2、掌握道路旅客运输法规、货物运输法规以及机动车维修、货物装卸保管和旅客急救等相关知识,具备相应的授课能力;

  3、具有2年以上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教学经历,且近2年无不良的教学记录。

  (四)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

  1、具有化工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及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2、掌握危险货物运输法规、危险化学品特性、包装容器使用方法、职业安全防护和应急救援等知识,具备相应的授课能力;

  3、具有2年以上化工及相关专业的教学经历,且近2年无不良的教学记录。

  第十五条申请参加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向其户籍地或者暂住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式样见附件1),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二)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

  (三)申请参加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还应当提供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

  第十六条申请参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向其户籍地或者暂住地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式样见附件2),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二)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

  (三)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或者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及复印件或者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学籍证明;

  (四)相关培训证明及复印件;

  (五)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

  第十七条申请参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向其户籍地或者暂住地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二)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三)相关培训证明及复印件。

  第十八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安排考试。

  第十九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

  在考试结束10日内公布考试成绩。对考试合格人员,应当自公布考试成绩之日起10日内颁发相应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

  第二十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有效期为1年,考试成绩逾期作废。

  第二十一条申请人在从业资格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当次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

  第二十二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档案。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档案包括:从业资格考试申请材料,从业资格考试及从业资格证件记录,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记录,违章、事故及诚信考核、继续教育记录等。

  第二十三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向社会提供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相关从业信息的查询服务。

  第三章从业资格证件管理

  第二十四条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经考试合格后,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式样见附件3)。

  第二十五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全国通用。

  第二十六条已获得从业资格证件的人员需要增加相应从业资格类别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参加相应培训和考试。

  第二十七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由交通运

  输部统一印制并编号。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由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和管理。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由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发放和管理。

  第二十八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管理数据库,使用全国统一的管理软件核发从业资格证件,并逐步采用电子存取和防伪技术,确保有关信息实时输入、输出和存储。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结合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的管理工作,建立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并逐步实现异地稽查信息共享和动态资格管理。

  第二十九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为6年。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在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遗失、毁损的,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补发手续。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服务单位变更的,应当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从业资格证件变更手续。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档案应当由原发证机关在变更手续办结后30日内移交户籍迁入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第三十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办理换证、补证和变更手

  续,应当填写《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登记表》(式样见附件4)。

  第三十一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要求的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申请予以办理。

  申请人违反相关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且尚未接受处罚的,受理机关应当在其接受处罚后换发、补发、变更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第三十二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其从业资格证件:

  (一)持证人死亡的;

  (二)持证人申请注销的;

  (三)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年龄超过60周岁的;

  (四)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或者被吊销的;

  (五)超过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180日未申请换证的。

  凡被注销的从业资格证件,应当由发证机关予以收回,公告作废并登记归档;无法收回的,从业资格证件自行作废。

  第三十三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将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的违章行为记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的违章记录栏内,并通报发证机关。发证机关应当将该记录作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和计分考核的依据,并存入管理档案。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违章记录直接记入诚信管理档案,并作为诚信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三十四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和计分考核周期为12个月,从初次领取从业资格证件之日起计算。诚信考核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在考核周期内,累计计分超过规定的,诚信考核等级为B级。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每年的诚信考核和计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供公众查阅。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和计分考核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章从业行为规定

  第三十五条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以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在从业资格证件许可的范围内从事道路运输活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除可以驾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外,还可以驾驶原从业资格证件许可的道路旅客运输车辆或者道路货物运输车辆。

  第三十六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在从事道路运输活动时,应当携带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并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和道路运输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法经营、违章作业。

  第三十七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国家相关法规、职业道德及业务知识培训。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在岗从业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第三十八条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不得超限、超载运输,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个小时。

  第三十九条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行车日志。行车日志式样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制定。

  第四十条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旅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发生紧急情况时,应当积极进行救护。

  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严禁驾驶道路货物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活动。

  第四十一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指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运输危险货物。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安全作业规程对道路危险货物装卸作业进行现场监督,确保装卸安全。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应当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进行全程监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操作,不得违章作业。

  第四十二条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燃烧、爆炸、污染、中毒或者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事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押运人员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和所在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报告,说明事故情况、危险货物品名和特性,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和应急措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置。

  第四十三条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应当按照维修规范和程序作业,不得擅自扩大维修项目,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不得擅自改装机动车,不得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不得利用配件拼装机动车。

  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应当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实施教学,规范填写教学日志和培训记录,不得擅自减少学时和培训内容。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

  (三)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由设

  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

  (三)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

  第四十七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有下列不具备安全条件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件:

  (一)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有关机动车驾驶和相关从业要求且没有主动申请注销从业资格的;

  (二)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

  (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立即采取消除措施,继续作业的。

  被吊销的从业资格证件应当由发证机关公告作废并登记归档。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规定,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组织从业资格考试的;

  (二)发现违法行为未及时查处的;

  (三)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及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四)其他违法行为。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和从业资格证件工本费由省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物价部门核定。

  第五十条本规定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2001年9月6日公布的《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1年第7号)同时废止。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五

  1、实行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2、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学习,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分配,及时安全顺利完成领导安排的出车任务。,3、平时做好车辆检修,保持车辆整洁卫生,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严禁带故障出车。

  4、严格遵守车辆操作规程,不准在身体过度疲劳或患有疾病的情况下驾驶车辆。

  5、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车辆事故、纠纷、问题必须立即逐级报告。

  6、出车前必须带齐有关证照,并察看车辆状况及车辆配备的防火器材。

  7、不得擅自用车或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不准为婚丧事服务,不准驾车到娱乐场所。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由个人承担。

  8、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局其他相关规定,文明行车,维护单位形象,做到积极保障,文明用语,热情细心服务。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六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七

  一、特殊车辆运输管理规定

  1、各单位运送大件时,必须由分管矿长牵头制定《特殊车辆运送安全技术措施》,经总工程师审批,并在矿调度会上提出申请、审批后方可实施。

  2、《特殊车辆运送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必须由技术科组织相关人员对大件车辆尺寸及所载重量、装载车辆的选型、车辆装载重心及沿途轨道、道岔、环境、绞车等进行校核。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指导装车、沿途运输和卸车,确保特殊车辆在运送过程中技术措施在落实上得到保障。

  3、运送大件期间所在单位必须派副职以上干部进行现场跟班,负责沿途《特殊车辆运送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驻矿安监处派员负责监督沿途运送大件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确保特殊车辆在运送过程中安全措施在落实上得到保障。

  4、《特殊车辆运送安全技术措施》必须贯彻到每一名参与作业人员,并有贯彻记录和签字备案。

  5、运送大件前必须对沿途所经路线(包括副井、平巷、斜巷)运输设备和所用的安全设施进行安全确认,合格后方可实施。

  6、首次运送的大件,应使用模型在运输线路上预先试送,确保线路畅通。

  7、运送大件所用的车辆必须由施工安全负责人详细检

  查,确认车辆各部完好,连接、缓冲和闭锁装置可靠后方可进行装车。装车后,必须对大件车的实际长、宽、高、重心确认无误后方可运送。

  8、副井上下口、平巷、斜巷(各车场)必须在显要位置悬挂运送大件的长、宽、高、重等最大数据。

  9、每次运送大件,车辆上都必须配备复轨器,以备随时使用。

  10、其它规定祥见朱煤机[2022]8号文件。

  二、斜巷内装卸车管理规定

  1、斜巷内原则上禁止装卸物料,如必须装卸时,应有经审批过的施工措施。

  2、装卸车前,应仔细检查矿车、特殊车辆及周围环境状况,确认完毕后,方可按施工措施施工。

  3、在斜巷内装车、卸车时,必须将车停稳,司机必须手不离制动闸把,集中精力,注意观察。同时停止电机运转。

  4、装卸前,必须在车辆的下方装一道简易阻车器,并用十字撑打牢固定住车辆(加长车辆另附稳车措施),语音信号必须沿至装卸点。

  5、装卸时,注意观察周围环境的安全情况,起吊时找正重心,固定牢固,防止物料旋转、摆动、脱落伤及人员。

  6、施工时,跟带班及施工负责人必须在现场,除操作人员外,其余人员应躲避在安全地点。

  7、起吊时,施工人员必须处在安全位置操作,严禁强行违规操作。

  道路运输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八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听说交通法律法规。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

  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糖尿病肾病能治愈吗。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糖尿病如何食疗。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四、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学会道路运输法律法规。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5、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交通法律法规。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五、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九

  1、目的:

  为了规范驾驶员日常驾驶和交接物资操作及流程,保证物资以及人员运输的安全、及时、准确、高效。规范公司车

  辆使用的行为及流程,提高车辆运行安全和质量,降低物流运输成本。提高公司对外形象。特此制定车辆运输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驾驶公司和使用公司车辆的全体员工。对车辆提货、配送、用车、及物资运输交接的管控。

  3、车辆运输管理:

  3.1车辆使用管理:

  3.1.1供货商、客户、往来单位备忘录管理:

  a、营业、采购部常用车部门使用车辆人员应将各个供应商、客户、往来单位的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详细地址统一建立备忘录进行管理,便于提货业务联系。

  b、各个部应将常往来的客户的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具体配送部门详细地址、签收人、注意事项等统一建立备忘录进行管理,便于出车业务联系。

  c、管理部人员应收集各个部门的常用车路途记录,将固定往来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详细地址统一建立备忘录进行管理,方便制定派车计划。

  3.1.2派车计划管理:

  a、用车最好提前1天申请,如事情紧急应按办事情的紧急程度先后安排。应根据营业发货,纳品等业务、采购业务、行政用车或其他部门《公务用车申请单》等。综合考虑制定次日好行车路线。以用时最短,路程最少为目标,提高工作效率。

  b、根据行车路线,综合线路的`路况、发货物资的数量、重量、体积,以及其他用车情况。合理安排车辆及配备人员制定当日的派车计划。(紧急情况特殊对待)

  3.1.3发车准备管理:

  a、驾驶员接到派车计划、配送、提货相关的资料等才能发车。

  b、驾驶员检查车辆情况,并于门卫处填写《车辆行驶记录本》,返回登记。

  3.1.5车辆中途管理:

  a、驾驶员应按照相关交通道路法规的规定安全驾驶。保证人员、车辆、物资安全。做到平安出行,平安归来。

  b、驾驶员加油:详见5.3c、车辆维修,详见5.23.1.6派车完成管理:

  a、车辆安全回到公司(如有物资)应及时做入库交接。严禁车辆带物资过夜的情况。

  b、车辆完成派车计划任务应停稳到公司固定停车位。严禁随意停放妨碍其他车辆通行,造成安全隐患。无特殊情况,公司车辆须每天停放回公司。

  c、驾驶员停稳车辆应第一时间到门卫登记《车辆行驶记录本》,并检查油表、水温表等车辆情况,并打扫车内卫生。

  d、驾驶员回到办公室,立即到调度员处确认回校时间。

  e、将车钥匙门卫处处统一保存管理。

  f、如派车任务无法在当天下班前回公司(如出差等情

  况),用车人员需在《公务用车申请单》签字说明以便于管理部安排车辆。

  3.1.7其他用车申请:

  a、以部门/个人名义申请用车,须填写《公务用车申请表》,用车的理由、时间、地点等信信息。经部门主管或上级领导审批后交给管理部,管理部安排派车计划。

  3.1.9车辆使用原则:

  a、安全第一,保证人员、车辆、物资安全。

  b、路线及派车计划的合理。以用时最短,路程最少为目标,提高工作效率。

  c、见单发车,按照指定路线行驶,严禁公车私用。

  d、未经审批,其他人员不得公车私用。

  e、未经审批,公司车辆不得外借和租赁。

  f、车辆使用贯彻“谁使用谁负责”原则

  4、车辆安全管理:

  4.1驾驶员管理:

  a、年龄在20岁以上,50岁以下健康状况良好,并适合驾驶。

  b、对于所要求驾驶的车辆车型,具有有效证件(如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等)。

  c、良好的道德品质及职业素质,自觉遵守相关交通犯规。

  d、无重大责任事故记录

  e、2年以上的实际驾驶经验并对车辆驾驶现场试车。

  4.2车辆管理:

  a、车辆手续齐全,能通过正常年审。在正常行驶期内和保险期内。车辆动力、制动、灯光照明、转向系统正常具有安全行车条件。

  b、每辆车配备专用工具箱,工具箱内具备简易维修及换胎工具、警示架、警示灯、照明灯、灭火器、拖拽绳、跨接电缆、防滑链、反光背心等

  c、车辆按规定正常保养,更换机油、三滤、轮胎等

  d、车辆停放应按照法定停车位停放,拉紧手刹或憋档防止溜车。尽量避免停放到完全死角(无人经过及摄像头)。人员离开车辆应关紧车窗,将车门全部锁死。保证车内物品安全及防止车辆被盗。如长时间离开需将车内物资妥善安置,禁止公司物资在车辆过夜。

  4.3正常驾驶管理:

  a、驾驶前检查车况。包括:水箱水位、机油、刹车、离合、轮胎及胎压、转向、灯光、照明、电器设备、工具箱齐全、灭火器、个人防护用品。

  b、带齐车辆证件及驾驶证件。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

  c、驾驶员遵照交通法规驾驶。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

  d、起步、会车、停车慢;通过交叉路口、狭路、桥梁、弯道、险坡、车站和繁华路段进慢。e、安全驾车,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

  等)。

  4.4恶劣天气驾驶管理:

  a、冰雪天气驾驶,使用低速档慢速行车。注意灯光使用(严禁开大灯)必要时加开应急灯。注意观察路面情况,拉大安全车距。能见度低于10米或路面结冰大2毫米以上应路边停车保持应急车灯。

  b、雨天驾驶应减速慢行,注意灯光使用(严禁开大灯)必要时打开应急灯。注意观察路面情况,拉大安全车距。能见度低于10米找就近停车场停车等待。

  c、雷暴天气驾驶应注意关闭车辆电器(如导航,收音机),安装防静电设备。关紧车窗呆在车内不要下车。远离大树和电线。

  d、大风沙尘天气应注意车辆跑偏和注意道路路况。

  e、炎热干燥天气驾驶应注意防暑降温,杜绝疲劳驾驶。检查车辆电器线路,禁止在车内放置打火机、香水等易燃易爆物品。防止车辆发生自燃自爆事故。

  5、车辆日常管理:

  5.1车辆定车定人定责:

  a、公司车辆按照定车定人定责的原则为用车人员。

  b、每辆车建立出车记录本,管理部每月检查出车登记、车辆使用及卫生状况等。

  5.2车辆维修费用管理:

  a、公司承担车辆的正常维护保养费用。

  b、车辆责任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上报管理

  部。,判断是正常损耗还是人为损坏,正常损耗由公司承担维修费用,人为损坏由责任人承担维修费用。避免小问题积攒成大故障。

  c、公司对车辆维修实行定点维修原则。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5.3加油管理:

  a、每次收车前如果汽油不到油表显示的四分之一时应将汽油加满。避免出现中途没油的情况,影响工作,路途较远可申请携带加油卡返回公司立即交还管理部并填写加油记录。

  b、公司统一办理并配备加油卡。加油要求在《车辆行驶记录本》中记录。原则需要做到定点加油,不得使用现金加油,现金加油须经财务审核总经理审批。

  c、在加油卡内的充值金额全部使用完后,管理部委派司机应尽快开具增值税发票并递交给财务部,再申请加油卡充值。

  5.4车辆违章管理:

  a、管理部在每月随后一周第一个工作日上网查询车辆违章情况。管理部向责任人出具《车辆违章记录通知单》。违章责任人必须在一周内处理好违章。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b、1个月出现2次、连续2个月都有违章记录和1年累计违章记录超过5次的取消公司车辆驾驶资格。(备注:因为载货导致的违章属公司责任,不计入个人违章次数)

  c、员工离职前要查询是否有违章记录,如有记录需本人处理好违章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5.5车辆安排管理:

  a、驾驶员对调度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领导反映。

  b、在工作时间以外的因公用车(如接送客户、接货)须提前申请。

  c、公司车辆为运送公司商品及公务物品专用车辆,车辆不得运载与业务无关的职员或物品。有特殊情况时须提前向公司申请并征得领导的同意。

  6、交通事故处理的管理

  6.1交通事故处理:

  a、发生交通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及财物。

  b、第一时间报告公司,报告公安交警部门。公司管理部人员第一时间到现场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处理,同时通知保险公司进行现场定损,赔偿金额。

  c、事故发生后3天内,当事人应书面向公司提交事故发生的详细报告。

  d、发生严重事故时(包括:人员伤亡、车辆被抢被盗等),管理部第一时间报告总经理接受批示。并于1天内补报书面资料。事故处理完成后,必须将事故的详细报告及处理结果报公司备案。

  e、发生交通事故,事故的性质和事故驾驶员的责任认

  定以交警部门的书面裁决为依据。

  6.2交通事故处罚:

  a、对方全责的事故,造成损失。公司走保险及进行索赔程序。个人不承担赔偿与处罚责任。

  b、己方负全责的造成损失。保险公司承担的维修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但为了防范主动违章,相关责任人同时须承担保险公司承担费用的10%,作为责任处罚金从当月工资中扣除。保险公司不承担的所有维修费用由责任人全额承担。并承担保险费上浮带来的损失。

  c、双方都有责任的按照交警部门判定的责任比例。保险公司承担的维修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相关责任人同时须承担保险公司承担费用的10%,作为责任处罚金从当月工资中扣除。保险公司不承担的所有维修费用按照责任比例由责任人承担。并承担保险费上浮带来的损失。

  d、公司人员伤亡处置按照法定工伤处理规定办理。

  e、外部人员伤亡处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由律师协商执行。

  f、责任人负全责或大部分责任造成人员受伤的,除对肇事者由公安机关和公司依法、依规处理处罚外,还要取消全年奖金,并要待岗学习,写出书面检查进行考核。视其认识程度决定待岗时间和是否辞退。

  g、责任人负全责或大部分责任造成人员死亡的,除对肇事者由公安机关和公司依法、依规处理处罚外,必须辞退肇事者,解除劳动合同。

  h、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发生部门或肇事者必须在事发现场向公安交警部门和有关保险公司报案,决不能逃逸和不及时报案,如逃逸和不及时报案造成事故现场被破坏,责任认定困难、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等后果与责任的均由事故发生部门和肇事者自负,公司依据损失大小在原处罚标准上加倍处罚。

篇四: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使用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不配载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4、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配载自改装营运车辆。

  5、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6、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7、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8、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____小时。

  9、货物装载:

  a、货物要堆码整齐,捆扎牢固,关好车门,不超宽、超高、超重,保证运输全过程安全。b、装载时防止货物混杂、撒漏、破损。

  c、整批货物装载完毕后,敞蓬车辆如需遮蓬布时必须高度注意个人安危下严密,绑扎牢固,关好车门,严防车辆行驶途中松动和甩物伤人。

  10、货物运输:

  a、在运货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超速驾驶,要确保货物及驾驶员本人的安全,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散落或丢失的情况。

  b、行车过程中注意行车安全,文明礼让,防止因为违规或违章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延误交货时间。

  c、信息服务经营者因提供信息失误造成车辆空驶、货物延滞等经济损失,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11、货物卸载

  a、当到达货物的目的地时,观察和选择最佳的停车位置或听从接货人的安排。

  b、当车辆停稳熄火后方可卸货。

  c、卸货时注意货车周围的行人安全。

  d、与收货人(收货单位)核对货物后返回。

  12、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制度

  a、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规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安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公司领导下开展工作。

  b、做好安全行车的宣传教育工作,及时表彰安全先进、遵章守纪的先进驾驶员,总结推广安全货物配载规定。

  c、经常检查使用车辆主要部件和驾驶员思想动态。

  d、做好驾驶员思想工作,掌握驾驶员的思想技术状况,关心驾驶员的生活,为驾驶员排忧解难,保持稳定,确保安全行车。

  13、代办业务时,小批量的零星货物要填写货物运单,大宗货物和长期固定货源要与货主签订运输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为本企业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____小时。

  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四)驾驶员管理制度

  一、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驾驶员须与公司签订聘书,聘用条件为:

  1、须持有合法的驾驶执照;

  2、年龄不超过____周岁;

  3、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

  4、经公司组织对其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三、驾驶员的管理、宣传、教育

  1、本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旅客、货主提供安全、及时、便捷、舒适的运输服务。

  2、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到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产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3、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行车里程超过四小时的,须配两名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四小时。

  4、公司将不定时、经常性的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车。

  四、凡我公司聘用的驾驶员,须遵守《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禁令,违反者一律解聘。

  五)车辆管理制度

  一、车辆的年度检验、上户、转籍、技术检测、维护保养由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二、凡我公司的客、货营运车辆均应参加保险,投保险种包括:车辆损失险、四、车辆必生故障必须及时修复,特别是危及行车安全的重大隐患,如制动、转向、轮胎、灯光装置等。严禁车辆带病出场、出站。

  五、严禁超员、超载行驶,严禁客货混装,严禁超速行驶。

  六、车辆在运行途中,驾驶员应主动做好车辆的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严禁在办公楼前、加油站、八字坡、油库、生活区乱停乱放。

  八、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

  1、严禁无驾照、无从业资格证人员驾车;

  2、严禁违反行车命令行车;

  3、严禁酒后回车、疲劳行车;

  4、严禁超员、超载行驶;

  5、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6、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

  7、严禁车未停稳时上下乘客;

  8、严禁在通过无人看守铁路道口时与火车抢道;

  9、严禁车辆载客加油和发动机运转中加油;

  10、严禁直流供油、严禁冬季明火烤车;

  11、严禁雨雪道路和涉水后高速行驶。

  六)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安全生产事故,提高企业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减少事故损失,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生产事故急预案如下:

  一、目的切实履行应急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加强应急管理工作,预防

  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充分调动可用资源,高效有序进行应急处理,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风险,减少灾难损失,保障本企业人、财、物的安全。

  二、适用范围

  企业发生的交通事故、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以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等安全生产事故。

  三、组织结构

  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小组,具体负责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工作。

  四、应急处理执行程序

  (1)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必须保护好现场,为减少公司风险及对事故的赔偿损失,公司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在公司营运车辆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对车辆及驾驶员实行实时、定期、定额实行保险防范制度,将公司损失减至最少。

  1、车辆及驾驶员的保险由公司统一购买,由财务部门做好有关车辆及驾驶员的花名册,并做好购买保险资金的预算及时间表。

  2、对购买车辆及驾驶员保险的管理工作由财务部门统一负责,对保险期满的车辆及驾驶员,通知保险公司及时续保,并做好车辆、驾驶员保险的登记造册工作。

  3、车辆的保险购买。

  (1)牵引车车辆统一购买交强险、商业险及司机座位险____人。

  (2)____吨以下货车统一购买交强险、商业险及司机座位险。

  (3)办公用车辆统一购买交强险、商业险、车损险、盗抢险、座位险。

  4、驾驶员保险的购买。公司所有驾驶员统一购买人身意外险。

  5、车辆、驾驶员的保险单据由公司统一保管、统一管理、统一时间购买。

  八)事故登记、处理、报告和责任追究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公司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制定制度如下:

  1、加强对驾驶员交通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认真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学习,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提倡“文明驾驶、尊章守法”的良好风气,严防交通事故发生。

  2、把好驾驶员准入关,严格落实驾驶员管理制度,对资质不够、没有从业资格证、手续不完善、技术不好的驾驶员绝对不能聘用。

  3、凡是发生交通事故的,必须马上报告公司安全员,由安全员前往事故地处理。如重大事故,由公司领导及安全员前往处理。

  4、发生交通事故的,要逐级上报,做好事故登记工作,凡是发生交通事故,要吸取事故教训,对于事故的主责人,要追究责任。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全公司驾驶员进行教育。

  5、做好事故的登记、处理、报告和责任追究的记录工作,存入公司档案,按交通事故的处理办法上报上一级及交通管理总站。

  6、对于事故主责人,按制度该处理的要处理,该追究责任的要追究责任,该开除的要坚决开除。并在全公司的安全例会上通报。

  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二)

  甲方:山亭区运输管理所

  乙方:山亭区汽车站

  为切实加强汽车站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全区运管系统良好的安全形势,根据山亭区交通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意见制订本责任书。

  一、考核指标

  (一)站内工作人员安全

  站长必须与本单位每位工作人员签定安全目标责任书,制定奖惩措施,站内工作人员在工作日期间外出的,必须由站长批准。擅离职守并出现单位有其个人不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由其本人全部承担;每年的(二)站内车辆安全

  站内车辆必须由正式驾驶员驾驶,车辆派出必须由所长亲自安排,否则,一切事故责任由驾驶员个人全部承担;凡无证驾驶或非公务用车所出现的一切事故,由当事人和汽车站长负全部责任;防汛期间,站内车辆均应停放在所内,以备防汛急需或上级随时调用。车辆必须停放在安全稳妥的地方,否则,出现被盗或遭受严重损坏的,由所长及驾驶员全部赔偿。

  (三)办公设备设施安全

  站内所有的价值在____元以上的办公物品逐一登记造册,各项物品保管必须由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如果出现被盗、火灾或者遭受人为严重损害的,全部责任由所长、当事人和值班人员承担。

  (四)钱、帐、票据安全

  所收的票款必须在当天存入当地银行,存取款时不得少于____人。帐薄管理要按照区交通局的要求,存放在安全、防水、防火、防鼠、防虫蛀的地方,票据必须由专人管理,严格执行区交通局制订的关于票据使用、管理、缴销的有关规定,因当事人的责任而出现的丢失、被盗、以及其它情况的,所有损失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五)安全事故报告

  站内出现的一切重大安全事故,汽车站必须立即报告区交通局,辖区内出现的重大交通事故,必须在得知情况后立即报告区交通局。凡漏报、瞒报、迟报的,将对所长及其责任人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二、考核奖惩

  (一)凡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的汽车站,站长每年交纳____元,区局拿出与乙方单位及其所有人员交纳的抵押金同等数量的奖金,与抵押金捆绑使用,作为乙方及其人员本年度的奖励基金。

  (二)凡出现如下情况之一,除全额扣除乙方交纳的风险抵押金外,并取消乙方单位负责人及其他人员所有评先树优的资格。

  1、车辆发生被盗或遭严重损坏的;

  2、办公室发生被盗;

  3、办公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在____%以上(含____%)的(以交警部门责任认定书为准);4、本单位人员在工作区域发生重伤或死亡的责任事故。

  三、责任书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盖章:所长签字:乙方盖章:站长签字:签定时间:____年____月

  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三)

  为了进一步贯彻“安全

  1、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班子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落实到位。依据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制定安全生产计划及实施方案,并严格执行。

  2、妥善保管上级、公司文件齐全、整洁分类装订成册,注意做好保密工作,做好公司各种证件公章保管工作,确保公司各种证件及时年审齐全有效。

  3、确保公司办公区域不发生火灾、盗窃等,财产损失控制在____元。

  4、做好公司各项会议记录,并妥善保管,以备查验。

  5、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计划和实施方案,制定相应专项实施方案,并严格执行。

  (二)____年____县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考核目标

  1、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

  2、确保站场全年无火灾、盗窃等情况发生,财产损失不得超过____元。

  3、全年每月组织一次安全隐患自纠自查行动(重点检查驾驶员资质、车辆安全例检、安全防范措施),安全隐患整改率达____%。

  4、全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救援培训,一次应急救援演练。

  5、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计划和实施方案,制定相应专项实施方案,并严格执行。

  (三)____年安全科、乡镇办安全生产考核目标

  1、杜绝火灾和一次死亡失踪____人以上重特大事故,轻伤率每月控制在千分之0.5之内,总轻伤率控制在千分之一,百车死亡率控制在____人以内,百车直接经济损失控制在____万元以内,确保全年不发生重特大交通责任事故。

  2、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全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落实到位。依据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制定安全生产计划及实施方案,并严格执行。

  3、全年每月组织一次安全隐患自纠自查行动(重点检查驾驶员资质、车辆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措施),安全隐患整改率达____%,每月组织一次司机安全学习。

  4、GPS设备完好率达____%,监控率达____%,严格按照公司GPS管理制度严格处理违法车辆及驾驶员。

  5、全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救援培训,一次应急救援演练。

  6、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计划和实施方案,制定相应专项实施方案,并严格执行。

  (四)____年政工科、财务科、经营科安全生产考核目标

  1、财务科为公司财务重地,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确保财务安全,各种票证规范、齐全有效,账款相符,注意做好保密工作,全年财产损失不得超过____元。

  2、政工科确保全体员工“五险一金”的购买,特别是医疗保险和工伤险不得出现漏保,以免给本公司带来经济损失。

  3、经营科确保按规定及时准确审核车辆准入报废申报工作,确保监督执行“参营费”的及时收缴,入库率____%。

  4、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计划和实施方案,制定相应专项实施方案,并严格执行。

  三、责任追究

  1、各主管经理、科长、站长、主任、从业人员,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及安全生责任,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处理。

  2、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与企业年度考核目标相结合,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四、考核与奖惩

  1、公司对所有安全生产岗位人员实行____元的全年无事故、履职安全奖励。

  2、奖惩

  ①完成责任目标的安全生产岗位相关人员,安全奖全额兑现。

  ②按公司安全奖惩制度,每违反一次扣除安全奖____%。

  ③营单位签订____年“春运”安全生产责任书,请各参营单位认真履行以下职责并督促驾驶员、乘务员履行各自的职责:一、加强管理,对到我站应班的车辆各参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做好车辆的日常保养和二级维护工作,确保每天到我站应班车辆的技术状况符合安全要求,保证车辆的完好性,把好车辆源头关。否则由参营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二、严把驾驶员资质关,保证提供符合要求的驾、乘人员来我站参营。掌握驾驶员的身体以及精神状况,教育驾驶员遵守国家有关安全行车的法令、规章,行车时保证证照齐全有效,自觉服从交警、运政部门及车站的监督管理,不违章、不超速、不超载(高)、不疲劳驾车、不酒后驾车,保证有充沛的精力参加春运期间的运输工作。否则由参营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三、要求驾驶员配合我站做好“五不出站”工作,抓好源头安全管理,督促驾驶员认真做好“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三检工作,保证车况随时良好,安全设施、消防器材齐全有效,灭火器、应急锤等置于提取方便之处。

  四、加强对驾驶员、乘务员(业主)的宣传教育,自觉遵守我站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爱护站内安全设施,服从车站管理人员指挥,在指定位置下客进站,停放整齐有序,严禁堵塞进出站口和场内通道,站内限速每小时____公里,站内停车时,乘务员要协助指挥驾驶员停放车辆,车未停好,不得打开车门上下旅客,不得将车内的垃圾倾倒在站场内。杜绝站场内发生事故。

  五、严禁驾、乘人员携带“三品”进站,并认真配合车站做好“三品”检查,防止旅客携带“三品”上车,保证旅客乘车安全。

  六、文明行车,热情为旅客服务,为旅客在“春运”和“百日安全”活动期间营造一个良好的乘车环境。

  七、凡违反以上规定造成事故和恶劣影响的,由责任者承担全部责任,我站将按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责任书一式二份,车站与参营单位各持一份。

篇五: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精选6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1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条件的管理人员、驾驶人员、押运员及装卸人员,并与管理人员、驾驶人员、押运员及装卸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活动,设立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活动和道路运输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的道路

  运输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的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封锁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一切措施,立即封闭现场,阻止一切可能产生事故源头,防止危险货物的脱落、扬撒、流失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

  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运输。

  4、要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及必要的防护设备。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四、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5、装载危险货物时,必须检查是否有超载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道路危险品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定期对车辆和车辆停放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建立健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五、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货物的品名、性质、采取何种措施、人员的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危害程度。当事人应封锁现场,抢救伤员,疏散群众、保护好货物,并通报本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正确使用必备的防护设备及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应立即按照“危险化学品应急措施”进行处理,并将伤者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六、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1、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2、报告: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异地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的应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3、车辆:投入应急运输车辆,并经检测达到一级车况的在用车;车辆运行单程在4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

  4、人员:参运人员年龄在18至60岁之间,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且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5、接受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且必须由道路运输经营者亲自带队。

  6、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及参运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7、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各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

  8、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完成交通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运输任务。

  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和有关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及操作规程,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驾驶员须与公司签订聘书,聘用条件为:

  1、须持有合法的驾驶执照;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

  4、经公司组织对其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三)、安全行车十条禁令:

  1、严禁无驾驶证、无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车辆;

  2、严禁违反行车命令行车;

  3、严禁酒后驾车、疲劳行车;

  4、严禁超员、超载行驶;

  5、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6、严禁携带无关人员乘车;

  7、严禁在通过无人看守的铁路道口时与火车抢道;

  8、严禁车辆在发动机运转中加油;

  9、严禁直流供油、严禁冬季明火烤车;

  10、严禁雨雪道路和涉水后高速行驶。

  (四)、凡我公司聘用的驾驶员,须遵守《安全行车十条禁令》禁令,违反者一律解聘。

  (五)、驾驶员出车前8项安全检查要点

  步骤一、灯光

  目的:检查车辆灯光照明和指示灯功能是否正常。

  操作步骤:

  1、检查前部行车灯、近光灯、远光灯、喇叭、前雾灯、转向灯、双闪灯的功能是否正常。

  2、检查后部行车灯、牌照灯、后雾灯、制动灯、倒车灯、后转向灯、后双闪灯。

  3、检查仪表指示灯、内室灯及各种指示灯功能是否完好。

  4、检查大灯光束是否正常,如有必要,进行调整。

  步骤二、电瓶

  目的:检查电瓶电压及电极紧固是否正常。

  操作步骤:

  1、检查电瓶正极、负极紧固情况及极柱是否干净。

  2、检查电瓶外壳是否损坏或漏电解液。

  3、若电瓶有光眼,可通过观察光眼颜色判断电瓶电压。绿色表示电瓶充电充足;黑色表示充电小或没电;无色或黄色表示电解液达到临界必须补充蒸馏水,对于免维护电瓶建议更换;若无光眼,可直接测量电瓶电压。

  4、使用超过年限并且光眼显示颜色变浅或淡黄色应更换电瓶。

  步骤三、机油及冷却液、水

  目的:检查机油及冷却液、水是否正常。

  操作步骤:

  1、机油液面检查,车应停于水平路面,未启动发动机前,检查机油是否在油尺b区麻点处。

  2、用油尺取机油滴到白纸上观察机油是否脏。

  3、检查机油时要避免机油滴到发动机上以免发生火灾。

  4、冷却液、水液面不应低于MIN标记,冬季要使用防冻液,以防止水箱结冰。

  步骤四、制动系统

  目的:检查制动系统功能。

  操作步骤:

  1、目视检查制动系统密封性,检查制动泵、制动调节器、制动钳。

  2、检查制动摩擦衬块的厚度,若制动摩擦衬块和背板厚度磨损严重,应立即更换。

  步骤五、转向系统

  目的:检查转功能是否正常,是车辆行车安全的重要保证。

  操作步骤:

  转向系统是由方向盘、方向机、转向柱及传动杆等部件组成。现代车辆的转向系统一般与悬挂系统密切相关。驾驶者将转向力通过方

  向盘传到方向机和转向柱,再将方向盘的扭力传到传动杆,最后将动力转到前轮,使车辆转向。

  1、以下几点帮助判断转向系统好坏:

  (1)操作转向系统感觉操作力度是否适当。

  (2)转向系统应能在车辆转弯时灵活平稳的将扭力传到前轮。

  (3)不会让路面不平引起的震动造成回跳或方向失控。

  (4)方向盘应能平稳回位。

  在正常状态下,转向系统与悬挂系统一起发挥重要作用,确保车辆安全行使且易操作。

  2、日常也应注意对转向系统的保养和检查:

  (1)检查转向节和拉杆球头是否磨损或松动。有发现磨损过大的须立即更换。

  (2)检查转向液压助动泵是否缺油。

  (3)将方向盘用力向上拉,如有间隙,检查方向盘螺母是否松动和转向柱十字头是否松动、转向柱接方向机的部分是否松动。检查横直拉杆是否变形。

  最后一点很重要。因横直拉杆变形会引起前轮定位改变,影响转向系统的正常工作。须及时进行更换。更换后需将前轮前束调校正常。

  步骤六、底盘

  目的:检查底盘部件状态。

  操作步骤:

  1、若检查底护板有损伤,需拆下底护板检查发动机油底壳和变速箱壳体是否有损伤。

  2、检查轮辋是否有磕碰伤,检查车轮轴向和径向间隙。

  3、检查车身底部是否损伤,后桥、油箱是否有磕碰伤。

  步骤七、轮胎

  目的:检查轮胎是否正常。

  操作步骤:

  1、胎面和侧面是否有损伤,去除异物(如钉子、铁屑、石子等)。

  2、轮胎花纹深度不低于1.6mm。

  3、根据前轮磨损形态,判断是否有必要检查前束和车轮外倾角(轮胎断面出现毛边,表明前束不正确。单面磨损则表明车轮外倾角不正确)。

  4、根据轮胎胎压数值调整轮胎气压。

  步骤八、变速箱油

  目的:检查变速箱油是否正常。

  操作步骤:

  1、变速箱油液面应位于加油孔下沿。

  八、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的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令法规,自觉遵守道路运输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珍惜生命”的职业道德,严禁违章驾驶,确保安全行车、文明行车。

  2、危险品车辆驾驶员必须经过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危险品操作培训,持危险品运输“从业资格证”方能驾驶车辆。

  3、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车速,保持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和强行会车。

  4、不超装、超载,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运输,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区域,确需进入的,应按事先商请当地公安交管部门批准,并指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行驶。

  5、装载危险货物的车辆不得在居民聚居点、行人稠密地段、政府机关、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停车。如必须在上述地区进行装卸作业或临时停车,应采取安全措施,并征得当地公安部门同意。

  6、车辆发生故障需修车时,应选择安全地点。需进入修理厂时,不准载货进入厂内。

  7、装卸过程中,车辆的发动机必须熄灭并切断总电源。在有坡度的场地装卸货物时,必须采取防止车辆溜坡的有效措施。

  8、禁止装卸作业区内维修车辆,严禁将车随意停放在外,运输途中停留住宿时应报告当地公安机关,经获批准后方可停留。

  9、严禁无证开车、无令开车、酒后开车、超速开车、空档溜车。严禁无台速和熄火滑行。

  10、爱护车辆,保持车容整洁,使车辆保持完好状态。服从调度,积极参加车队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九、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岗位职责

  1、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

  3、必须掌握所押运危险品性质、危害特性以及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

  4、运输危险化学品时,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掌握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5、严格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坚决制止驾驶员将车辆驶入危险化学品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

  6、认真押运货物,特别是剧毒、爆炸危险化学品,确保不发生货损、货差,做好交接工作。

  7、配合督促驾驶员做好危险化学品及行车安全工作,安全到达目的地。

  8、在危险化学品运输押运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或发生被盗、丢失、泄露等情况时,应及时向单位有关领导报告,同时向当地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公安、环保、质检部门报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

  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人员

  1、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作业,必须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装卸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化学危险物品装卸有关规定,根据承运物资的特点妥善装卸、文明装载.严禁违章操作。

  2、加强责任感,必须掌握操作危险化学品的知识,并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配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危险物品时注意轻拿、轻放,注意标志,堆放稳妥。不得碰撞、倒置,防止包装破损、商品外溢。

  3、作业过程中不得饮食,不得用手擦嘴、脸、眼睛等。每次作业完毕,应及时用肥皂(或专用洗涤剂)洗净面部、手部,防护用品应及时清洗,集中存放。

  4、配合驾驶员做好车容整洁工作。

  十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1、车辆的年度检验、上户、转籍、技术性能检测、维护保养由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2、公司要对所有的危货营运车辆必须参加保险,投保险种包括: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驾驶员人身意外险。

  3、车辆必须具有良好的技术性能方可参加营运,为保证车辆的安全运行,必须按规定进行二级维护保养,并配备各种有效的`安全装置和防护设备。

  4、车辆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修复,特别是危及行车安全的重大隐患,如制动、转向、轮胎、灯光装置等。严禁车辆带病出场、出站。

  5、严禁超员、超载行驶,严禁混装,严禁超速行驶。

  6、车辆在运行途中,驾驶员应主动做好车辆的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严禁乱停乱放,严禁驶入危险化学品禁止通行区域内。

  十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营运车辆技术质量,防止事故发生,根据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档案管理

  1、新购的有关车辆资料和行驶证、营运证、附加费证、购车发票、附加费收据复印件及车辆照片等,公司必须有专人负责建立车辆原始基本情况档案,并每年对车辆的检测、审验资料和驾驶员、押运员及装卸人员应及时填充,确保车辆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延续性;

  2、车辆驾驶员要在每月25日前将车辆的月行程里程、保养维修、肇事情况上报公司登记,由公司负责人核实后填写车辆技术登记;

  3、车辆重要部件或证件及驾驶员、押运员、装卸人员等如有变动、改动,应将变动、改动的情况及时登记备案,并报请相关部门。

  (二)、车辆检查

  1、车辆经检测必须达到一级车况的在用车辆;

  2、罐体车辆经检测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3、司机平时出车前后要做好检查,严禁带病营运,一经发现,视情况轻重罚100至500元;

  4、公司每季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车辆进行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1)车辆号牌、标志灯、标志牌、及告示牌齐全、清晰,安装位置正确,无遮挡物;

  (2)灯光、喇叭、雨刮器、观后镜等装置齐全有效;

  (3)发动机汽缸工作正常,无异响、漏油、漏水等现象;

  (4)转向装置操作灵活,无过紧或过松现象,高速行驶时车辆不会出现跑偏或摆头现象;

  (5)制动系统良好,符合国家制动规范要求,前后四轮的定位准确;

  (6)车辆各种线路完好,接放安全牢固;

  (7)轮胎保持良好,轮胎胎冠上的花纹深度不得少于3.2mm;

  (8)其他部件符合安全行车标准。

  5、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上路检查车辆行驶情况时,在出示检查证后,司机必须停车配合,如发现车辆状况不佳的或违反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的,交通管理人员有对车辆进行停驶、回场检查的权力。

  (三)、车辆保养和审验

  1、关于车辆二级维护、季检、年审。

  (1)车辆每季进行一次二级维护,维修厂必须具有运管部门核准的危险品车辆修配厂;

  (2)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后,司机要将二级维护单交到公司备案,再到相应的运管部门签章;

  (3)严禁车辆不进厂检测而取得二级维护单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查实,除了重新进行二级维护外,公司将对司机进行500元至1000元的罚款;

  (4)车辆每年进行综合检测年审一次。

  2、按规定参加交警、运管部门组织的检测、年检、年审。

  (四)、车辆报废规定

  1、报废条件:

  凡车辆技术经济情况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应予以报废。

  (1)车辆超期使用,主要总成部件磨损腐蚀或严重损坏,性能工况严重下降,无修复价值;

  (2)因交通事故造成主要总成或大部分零件严重损坏,已无修复价值;

  (3)零部件损坏严重的老旧车;

  (4)车辆经过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的。

  (5)经修理和调整后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6)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2、报废程序

  (1)申请报废,公司报请市车管所批准,从批准之日起列入报废车辆,停止营运。

  (2)车辆申请报废,经市车管所核准后,三个工作日内把报废车辆的相关证件、资料到运管部门办理相关报废手续。

  (3)报废车辆资料公司要统一保存,并将资料保存不得少于两年。

  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2一、货物运输的流程

  1、货物要堆码整齐,捆扎牢固,关好车门,不超宽、超高、超重,保证运输全过程安全。

  2、装卸时防止货物混杂、撤漏、破损。

  3、整批货物装载完毕后,敞篷车辆如需遮布时必须严密,绑扎牢固,关好车门,严防车辆行驶途中松动和甩物伤人。

  二、货物运输

  1、在运货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超速驾驶,要确保货物及驾驶员本人的安全,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散落或丢失的情况。

  2、行车过程中注意行车安全,文明礼让,防止因为违规或违章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延误交货时间。

  三、货物卸载

  1、当到达货物的目的地时,观察和选择最佳的停车位置。

  2、当车辆停稳后方可卸货。

  3、卸货时注意货车周围的行人安全。

  4、与收货人核对货物,清楚后,签收货物后返回。

  四、大型货物运输一类

  1、大型物件托运人在办理托运时,必须在运单上如实填写大型物件的,名称、规格、件数、件重、起运日期、收发货人详细地址及运输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凡未按上述规定办理大型物件托运或运单填写不明确,由此发生运输事故的,由托运人承担全部责任。

  2、大型物件承运人在受理托运时,必须做到:根据托运人填写的运单和提供的有关资料,予以查对核实;承运大型物件的级别必须与批准经营的类别相符,不准受理经营类别范围以外的大型物件。凡未按以上规定受理大型物件托运,由此发生运输事故的,由承运人承担全部责任。

  3、承运人应根据大型物件的外形尺寸和车货重量,在起运前会同托运人勘察作业现场和运行路线,了解沿路道路线形和桥涵通过能力,并制定运输组织方案。涉及到其他部门的应事先向有关部门申报并征得同意,方可起运。

  4、大型物件运输的装卸作业,由承运人负责,应根据托运人的要求、货物的特点和装卸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由托运人负责的,承运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将车开到装卸地点,并监装、监卸。在货物的装卸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车货损失或第三者损失的,由承担装卸的一方负责赔偿。

  5、运输大型物件,应按有关部门核定的路线行车。白天行车时,悬挂标志旗;夜间行车和停车休息时装设标志灯。

  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3为了进一步加强油罐汽车安全生产,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科学管理,持续发展的方针,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公司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懂管理,懂技术,责任心强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二条、油罐汽车驾驶员必须具备三年以上驾龄,且安全行车10万公里以上年龄在45岁以下。

  第三条、油罐汽车驾驶员必须学习油品安全知识,掌握油品装卸操作规程,经专业培训考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四条、公司每月至少组织驾驶员一次安全学习教育活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演习,不断增强驾驶员安全意识和工作责任感。

  第五条、运输车辆第三者责任险投保金额应在人民币100万以上,车上货物保险及自愿保险以最高价值投保,其他保险项目视实际情况投保。

  第六条、油罐必须实行周期检查,并持有有效的汽车油罐《计量检定证书》及计量容积表,并建立技术资料档案,保证油罐质量符合要求,配备附件性能完好,运作安全,使用方便。

  第七条、油罐汽车的火花熄灭器完好有效,配备两个以上干粉灭火器。

  第八条、按公司制定的标识要求,统一喷涂规定标识,车门喷涂企业名称及编号,车顶安装"危险品"标识灯箱。

  第九条、油罐车进出罐装,卸油现场应有现场工作人员引导,驾驶员应协助有关人员按货单核实油料品名、规格、数量,检查设备完好状况,油罐汽车停靠位置准确、安全,熄灭发动机,周围20米范围内无明火。

  第十条、罐装时,鹤管插入罐底,距底部不大于20cm,装油高度必须符合规定,不得超装,以防止在行车中溢油。

  第十一条、甲乙类油品装油完毕后,必须稳油2分钟后才能提升鹤管,然后撤除静电接地线。

  第十二条、卸油时,驾驶员应协助卸油工接好静电接地装置,连

  接输油管线,备好灭火器材。卸油时必须采用密封卸油方法,卸油管与油罐进油管的连接,应采用快速接头。

  第十三条、卸油前,稳油15分钟后方可卸油,流速控制在5m/s以内,能自动卸油的不准泵送卸油。

  第十四条、卸油毕,排空管线余油,关闭阀门撤除静电接地线,收整设备,办妥交接手续并记录。

  第十五条、雷雨期间暂停进行甲乙类油品装卸作业。

  第十六条、油品装卸作业过程中,不能按电喇叭,修车,不能敲击金属,石块等,对器具做到轻抬轻放,照明必须使用防暴灯具。

  第十七条、驾驶员应配合现场作业人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不能远离车辆,要加强巡视,严格现场明火管理,严防事故方生。

  第十八条、适时清洗油罐沉积物,改装不用油品应按规定进清洗。清罐时应按清罐要求进行,以防中毒和气体爆炸事故。

  第十九条、停车期间,油罐汽车应与高压线,高大建筑物,树木,人口稠密区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第二十条、驾驶员要穿着棉布衣服,不得穿化纤类服饰。

  第二十一条、油罐汽车应实行定点停放,满车避免高温暴晒。

  第二十二条、车队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责任。

  第二十三条、油罐发生事故,必须按事故管理制度规定处理,并即使上报主管部门。

  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4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车辆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保障公司车辆运输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经常学习和熟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技术规范,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交通部标准jt3130《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和国家标准gb13392《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执行。驾乘人员必须每天对自驾车辆进行安全运输及车辆标志进行检查,并随时接受公司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和道路交通主管部门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必须立即整修、消除。

  第三条: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每月一至三次,遇有特殊情况和

  发生重大、特大行车事故随时通知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总结经验教训,整改事故隐患,提出防范措施,确保运输安全。提高驾乘人员自觉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意识。

  第四条:公司强化所有车辆风险保障能力的管理,凡国家规定实行强制保险的险种,公司所有运营车辆必须按要求投保,任何车辆不得漏保、脱保、公司还设立车辆责任赔偿保证金和事故赔偿担保人(单位)制度,凡不按公司规章制度参加投保和不交纳保证金和提供事故赔偿担保人(单位)的车辆,公司不予其签定劳动合同,不准其挂靠本公司进行运营。(注:第三者责任保险不得少于20万元,货物运输保险不得少于15万元)。

  第五条:车辆承运危险货物应根据托运单位提供有关资料认真予以查对核实,并提前15天向公司报送运输计划,包括货物品名、数量、运输路线、运输日期等必须详细填报,以备公司和运输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和调整工作。

  第六条:公司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严禁搭乘无关人员。运行中驾乘人员严禁吸烟,停车时不准靠进明火和高温场所,并经常检查消防设备的准备情况,发现过期、失效或损坏,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第七条:凡装运危险货物的车辆,必须悬挂规定的标志牌和标志灯,凡末经道路运政管理机关检查合格的车辆和常压容器,不得装运危险货。

  第八条:维修、改装或动用明火维修易燃、易爆危险货运输时罐(槽)车时,必须到经道路运政管理机关审查批准,有一定资质的修理单位进行维修,改装作业。

  第九条:在运营过程中发生燃烧、爆炸、污染、中毒等事故,驾乘人员必须根据承运危险货物的性质,按规定要求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当地道路运政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全力消除危害。

  第十条:本公司车辆及驾乘人员凡违反上述统一规定者,自负一切经济、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xx年xx月xx日起开始执行。

  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5为确保安全行驶,规范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1、所有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并取得“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2、严格按照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运输作业。

  3、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违规驾车。

  4、严禁车辆“带病”运输。发现车辆存在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维修,保证车辆车况安全良好。

  5、除驾驶室按规定乘座人员外,车辆的其它部位一律不准乘坐人员。

  6、车辆驾驶员要对本车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车况良好。

  7、所有车辆必须配备2个5公斤的干粉灭火器。

  二、车辆检查制度

  1、检查内容:方向、刹车、灯光、轮胎、发动机、仪表等其它部件和持证情况,每四个月进行一次二级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一次车辆年检。

  2、检查规定:

  (1)驾驶员应在每日上班开车前、班中、班后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2)公司每月应对本单位的车辆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3)对检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要责令停止运输作业。

  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6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道路货物运输和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活动,维护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货物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货物运输和道路货物运输站(场)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

  规定。

  第二条

  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是指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货物运输活动。道路货物运输包括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本规定所称道路货物专用运输,是指使用集装箱、冷藏保鲜设备、罐式容器等专用车辆进行的货物运输。

  本规定所称道路货物运输站(场)(以下简称"货运站"),是指以场地设施为依托,为社会提供有偿服务的具有仓储、保管、配载、信息服务、装卸、理货等功能的综合货运站(场)、零担货运站、集装箱中转站、物流中心等经营场所。

  第三条

  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

  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四条

  鼓励道路货物运输实行集约化、网络化经营。鼓励采用集装箱、封闭厢式车和多轴重型车运输。

  第五条

  交通部主管全国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管理工作。

  第二章

  经营许可

  第六条

  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

  1.车辆技术要求:

  (1)车辆技术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

  (2)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载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

  2.车辆其他要求:

  (1)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经营的,应当具有与所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

  (2)从事冷藏保鲜、罐式容器等专用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容器、设备、设施,并固定在专用车辆上;

  (3)从事集装箱运输的,车辆还应当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置。

  (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1.取得与驾驶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及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从业资格证。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第七条

  申请从事货运站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货运站房、生产调度办公室、信息管理中心、仓库、仓储库棚、场地和道路等设施,并经有关部门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二)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安全、消防、装卸、通讯、计量等设备;

  (三)有与其经营规模、经营类别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四)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八条

  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含设区的市所属区运输管理机构,下同)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见附件1);

  (二)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三)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检测合格证明复印件;拟购置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购置时

  间等内容;

  (四)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九条

  申请从事货运站经营的,应当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道路运输站(场)经营申请表》(见附件2);

  (二)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三)经营道路货运站的土地、房屋的合法证明;

  (四)货运站竣工验收证明;

  (五)与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专业证书;

  (六)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的第十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和本规定规范的程序实施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和货运站经营的行政许可。

  第十一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道路货运经营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货运站经营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第十二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出具《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决定书》(见附件3),明确许可事项。在10日内向被许可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上注明经营范围。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货运站经营申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出具《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许可决定书》(见附件4),明确许可事项。在10日内向被许可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上注明经营范围。

  对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经营不予许可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

  《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第十三条

  被许可人应当按照承诺书的要求购置运输车辆。购置车辆或者已有车辆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实并符合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向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

  第十四条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和货运站经营者应当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设立子公司的,应当向设立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经营许可;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设立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备。

  第十六条

  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经营者需要终止经营的,应当在终止经营之日30日前告知原许可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并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第十七条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变更许可事项、扩大经营范围的,按本章有关许可规定办理。

  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经营者变更名称、地址等,应当向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第三章

  货运车辆管理

  第十八条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建立车辆技术管理制度,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对货运车辆进行定期维护,确保货运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货运车辆的维护作业项目和程序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18344)等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执行。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为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指定车辆维护企业;车辆二级维护执行情况不得作为路检路查项目。

  第十九条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定期进行货运车辆检测,车辆检测结合车辆定期审验的频率一并进行。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在规定时间内,到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和《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限值》(GB1589)的规定进行检测,出具全国

  统一式样的检测报告。并依据检测结果,对照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评定车辆技术等级。货运车辆技术等级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车籍所在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将车辆技术等级在《道路运输证》上标明。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货运车辆进行审验,每年审验一次。

  审验内容包括车辆技术档案、车辆结构及尺寸变动情况和违章记录等。

  审验符合要求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道路运输证》审验记录中注明;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十一条

  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设施、设备,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营运车辆技术检测标准对货运车辆进行检测,对出具的车辆检测报告负责,并对已检测车辆建立检测档案。

  第二十二条

  禁止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拼装的、检测不合格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

  第二十三条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和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分别建立货运车辆技术档案和管理档案,并妥善保管。对相关内容的记载应当及时、完整和准确,不得随意更改。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车辆技术档案主要内容为:车辆基本情况、主要部件更换情况、修理和二级维护记录(含出厂合格证)、技术等级评定记录、车辆变更记录、行驶里程记录、交通事故记录等。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管理档案主要内容为:车辆基本情况、二级维护和检测情况、技术等级记录、车辆变更记录、交通事故记录等。

  道路货物运输车辆办理过户变更手续时,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将货运车辆技术档案完整移交。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经营者车辆技术档案建立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对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或者经检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货运车辆,应当及时交回《道路运输证》,不得继续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

  第四章

  货运经营管理

  第二十五条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按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核定的经营范围从事货物运输经营,不得转让、出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

  第二十六条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操作规程培训。

  第二十七条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其重型货运车辆、牵引车上安装、使用行驶记录仪,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超过4个小时。

  第二十八条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要求其聘用的车辆驾驶员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

  《道路运输证》不得转让、出租、涂改、伪造。

  第二十九条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聘用持有从业资格证的驾驶人员。

  第三十条

  营运驾驶员应当驾驶与其从业资格类别相符的车辆。驾驶营运车辆时,应当随身携带从业资格证。

  第三十一条

  运输的货物应当符合货运车辆核定的载质量,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禁止货运车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超限、超载运输。

  禁止使用货运车辆运输旅客。

  的第三十二条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运输大型物件,应当制定道路运输组织方案。涉及超限运输的应当按照交通部颁布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第三十三条

  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的车辆,应当按照规定装置统一的标志和悬挂标志旗;夜间行驶和停车休息时应当设置标志灯。

  第三十四条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不得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在受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运、凭证运输的货物时,应当查验并确认有关手续齐全有效后方可运输。

  货物托运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限运、凭证

  运输手续。

  第三十五条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招揽货物、垄断货源。不得阻碍其他货运经营者开展正常的运输经营活动。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货物变质、腐烂、短少或损失。

  第三十六条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和货物托运人应当按照《合同法》的要求,订立道路货物运输合同。

  道路货物运输可以采用交通部颁布的《汽车货物运输规则》所推荐的道路货物运单签订运输合同。

  第三十七条

  国家鼓励实行封闭式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情况发生。

  第三十八条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制定有关交通事故、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以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道路运输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应急车辆和设备的储备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

  第三十九条

  发生交通事故、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以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第四十条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不得恶意压价竞争。

  第五章

  货运站经营管理

  第四十一条

  货运站经营者应当按照经营许可证核定的许可事项经营,不得随意改变货运站用途和服务功能。

  第四十二条

  货运站经营者应当依法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货运站经营者应当对出站车辆进行安全检查,防止超载车辆或者未经安全检查的车辆出站,保证安全生产。

  第四十三条

  货运站经营者应当按照货物的性质、保管要求进行分类存放,危险货物应当单独存放,保证货物完好无损。

  第四十四条

  货物运输包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货物运输包装标准

  作业,包装物和包装技术、质量要符合运输要求。

  第四十五条

  货运站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的业务操作规程进行货物的搬运装卸。搬运装卸作业应当轻装、轻卸,堆放整齐,防止混杂、撒漏、破损,严禁有毒、易污染物品与食品混装。

  第四十六条

  货运站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价格规定,在经营场所公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禁乱收费。

  第四十七条

  进入货运站经营的经营业户及车辆,经营手续必须齐全。

  货运站经营者应当公平对待使用货运站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禁止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进站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十八条

  货运站经营者不得垄断货源、抢装货物、扣押货物。

  第四十九条

  货运站要保持清洁卫生,各项服务标志醒目。

  第五十条

  货运站经营者经营配载服务应当坚持自愿原则,提供的货源信息和运力信息应当真实、准确。

  第五十一条

  货运站经营者不得超限、超载配货,不得为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证照不全者提供服务;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为运输车辆装卸国家禁运、限运的物品。

  第五十二条

  货运站经营者应当制定有关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应急车辆和设备的储备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

  第五十三条

  货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和完善各类台账和档案,并按要求报送有关信息。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五十四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和货运站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和法定程序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十五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重点在货运站、货物集散地对道路货物运输、货运站经营活动实施监督检查。此外,根据管理需要,可以在公路路口实施监督检查,但不得随意拦截正常行驶的道路运输车辆,不得双向拦截车辆进行检查。

  第五十六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有2名以上人员参加,并向当事人出示交通部统一制式的交通行政执法证件。

  第五十七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可以向被检查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查阅和复制有关材料。但是,应当保守被调查单位和个人的商业秘密。

  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或者资料。

  第五十八条

  道路运输管理人员在货运站、货物集散地实施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货运车辆有超载行为的,应当立即予以制止,装载符合标准后方可放行。

  第五十九条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在许可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管辖区域外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发生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将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处罚结果记录到《道路运输证》上,并抄告作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第六十条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违反本规定后拒不接受处罚的,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暂扣其《道路运输证》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相关证件,签发待理证,待接受处罚后交还。

  第六十一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对没有《道路运输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货运车辆可以予以暂扣,并出具《道路运输车辆暂扣凭证》(见附件5)。对暂扣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保管费用。

  违法当事人应当在暂扣凭证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并将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

  (三)超越许可的事项,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20XX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规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货运站经营者已不具备开业要求的有关安全条件、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限期责令改正;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要求改正且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其相应的经营范围。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其相应的经营范围:

  (一)强行招揽货物的;

  (二)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擅自改装或者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货运站经营许可,擅自从事货运站经营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货运站经营的;

  (三)超越许可的事项,从事货运站经营的。

  第七十条

  违反本规定,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不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检测、未经检测出具检测结果或者不如实出具检测结果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货运站经营者对超限、超载车辆配载,放行出站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货运站经营者擅自改变道路运输站(场)的用途和服务功能,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3000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七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予以通报:

  (一)没有建立货运车辆技术档案的;

  (二)没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货运车辆上安装行驶记录仪的;

  (三)大型物件运输车辆不按规定悬挂、标明运输标志的;

  (四)发生公共突发性事件,不接受当地政府统一调度安排的;

  (五)因配载造成超限、超载的;

  (六)运输没有限运证明物资的;

  (七)未查验禁运、限运物资证明,配载禁运、限运物资的。

  第七十四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依照本规定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实施行政许可的;

  (二)参与或者变相参与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经营的;

  (三)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四)违反规定拦截、检查正常行驶的道路运输车辆的;

  (五)违法扣留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的;

  (六)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七)其他违法行为。

篇六: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制度11.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监控平台管理人员、值班监控人员和驾驶员。

  2.管理主体及职责分工:

  2.1公司负责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管理和监控。

  2.2监控员负责负责实时监控车辆行驶动态,记录分析处理动态信息,及时提醒、提示违规行为。动态数据应当至少保存3个月,对违法驾驶信息及处理情况要留存在案,违法驾驶信息及处理情况至少保存3年。

  2.3驾驶员职责:必需按操作规程使用GPS,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装、断线、断电、屏蔽和修改程序。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GPS不能正常使用,应及时通知公司联系维修商。公司按照法律规定设置的道路通行最高车速限值以及车辆行驶道路的实际情况,驾驶员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合理设置相应路段的车辆行驶速度限速标准,执行车辆途经地对危化品运输车辆的道路管控要求和规定。

  3.安装规范和管理要求:

  3.1使用的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符合以下标准要求:

  3.1.1《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JT/T796);

  3.1.2《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JT/T808);

  3.1.3《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数据交换》(JT/T809)。

  3.2管理要求:

  3.2.1长途车出车前安全教育中必需重申GPS管理规定,并对GPS车载终端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完好才能出车。

  3.2.2.任何人不得通过GPS发送与工作无关信息。

  3.2.3.车辆行驶中接受监控中心信息时,为了安全可以有押运员操作,或在停车时阅读。

  3.2.4.车辆在行驶中接近预设的分段限速值时,GPS车载系统会发出即将超速的报警提示,驾驶员应减速行驶;如果超过限定时速,GPS车载系统会发出报警,同时监控中心会发出安全提示信息,驾驶员应按规定速度行驶。

  3.2.5.车辆在行驶途中需要监控中心帮助的,可以向中心发送求助信息。监控中心根据情况向有关部门汇报处理。

  3.2.6.车辆在行驶途中发生紧急情况(如抛锚和抢劫),驾驶员、押运员向监控中心发出紧急报警。监控中心接到报警信息后,根据情况向附近的公安机关报警,以便处置险情。

  3.2.7.除遇紧急情况发送紧急报警外,一般情况不发送紧急报警信息,以免发生不必要的误报。

  3.2.8.监控中心应及时将驾驶员违章信息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对违规的车辆和驾驶员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4.监控内容和程序:

  4.1实时监控公司运行车辆,实时警示和记录违章车辆,对严重违章或多次违章车辆的有关情况技术报公司相关部门处理,并认真做好日常监控记录。

  4.2准确、完整地录入车辆的基础资料、维修信息、保险信息、驾驶员信息,设定公司车辆的限制速度。

  4.3指导和督促公司驾驶员正确使用和维护GPS车载设备,对本公司所安装了GPS车载终端的车辆进行使用情况分析统计,包括在正常运行监控状态的车辆数、停驶车辆数、不在监控状态车辆数,对不在监控状态的车辆要具体分析其原因,发现车载终端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当地售后服务人员。对驾驶员人为破坏或屏蔽GPS车载终端的现象及时报告公司并做出严肃处理。

  4.4对GPS车载终端进行有效管理,定期写出监控统计分析报告报市运管处,根据公司管理需要向GPS车载终端发送有关政策、法规和管理信息。

  5.信息发送:

  5.1对上级平台发送的信息,监控员要单独建立文档保存,根据信息内容和要求,及时向负责人汇报。

  5.2对于上级平台发送的交通事故通报,监控员要及时将信息发送给事故线路上运行的公司车辆;

  5.3对于天气、路况等安全提示,通过监控平台发送驾驶员;

  5.4对于超速提示,监控人员及时发送短息或电话提示,降低行驶速度。

  6.监控记录及违规处理:

  6.1平台监控记录包括《车辆动态信息监控(日)台帐》、《车载终端故障维修记录》、《车辆违章处罚登记表》。

  6.2对监控人员的处罚规定

  6.2.1.监控人员违反规定的",6.2.2不按规定发送信息的,每次处罚责任人20元;

  6.2.3监控时脱岗的,每次处罚100元;

  6.2.4录入监控资料不全的,每次处罚20元;

  6.2.5监控记录不全的,每次处罚5元;

  6.2.6发现监控异常未及时汇报的,每次处罚50元。

  6.2.7驾驶员违反GPS车载系统规定处罚

  6.2.8.违反GPS车载系统规定的,按照实际损失照价赔偿并处500元罚款;

  6.2.9.驾驶员超速处罚:驾驶员违反限速规定,经监控中心短信或电话提示后仍然超速的,经核实非漂移或误报的,由公司安全部门对驾驶员进行谈话,并进行安全教育并要求驾驶员做出书面检查并处以200元罚款。

  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制度2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

  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四、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5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五、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六、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1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2报告: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发生,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异地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的应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3车辆:投入应急运输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并经检测合格的在用车;车辆运行单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4人员:参运人员年龄在20至50岁之间,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且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5接受应急运输任务后,运输车辆,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且必须由道路运输经营者亲自带队。

  6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及参运驾驶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7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各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

  8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完成交通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运输任务。

  以上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将严格遵守,认真履行,组织实施,并不断加以完善,充实,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

  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制度3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安全生产管理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4、驾驶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制度4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使用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不配载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4、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配载自改装营运车辆。

  5、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6、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7、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8、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9、货物装载:

  a、货物要堆码整齐,捆扎牢固,关好车门,不超宽、超高、超重,保证运输全过程安全。

  b、装载时防止货物混杂、撒漏、破损。

  c、整批货物装载完毕后,敞蓬车辆如需遮蓬布时必须高度注意个人安危下严密,绑扎牢固,关好车门,严防车辆行驶途中松动和甩物伤人。

  10、货物运输:

  a、在运货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超速驾驶,要确保货物及驾驶员本人的安全,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散落或丢失的情况。

  b、行车过程中注意行车安全,文明礼让,防止因为违规或违章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延误交货时间。

  C、信息服务经营者因提供信息失误造成车辆空驶、货物延滞等经济损失,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11、货物卸载

  a、当到达货物的目的地时,观察和选择最佳的.停车位置或听从接货人的安排。

  b、当车辆停稳熄火后方可卸货。

  c、卸货时注意货车周围的行人安全。

  d、与收货人(收货单位)核对货物后返回。

  12、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制度

  a、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规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安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公司领导下开展工作。

  b、做好安全行车的宣传教育工作,及时表彰安全先进、遵章守纪的先进驾驶员,总结推广安全货物配载规定。

  c、经常检查使用车辆主要部件和驾驶员思想动态。

  d、做好驾驶员思想工作,掌握驾驶员的思想技术状况,关心驾驶员的生活,为驾驶员排忧解难,保持稳定,确保安全行车。

  13、代办业务时,小批量的零星货物要填写货物运单,大宗货物和长期固定货源要与货主签订运输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制度5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听说交通法律法规。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糖尿病肾病能治愈吗。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糖尿病如何食疗。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四、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学会道路运输法律法规。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5、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交通法律法规。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五、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制度6一、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公司总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公司设安全经理一名,对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

  4、公司设专职安全员一名,具体落实安全管理工作。

  5、公司聘请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6、公司将责任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7、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8、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9、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按时做好车辆二级维护及综合性能检测,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四、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驾驶员应是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身体健康的从业人员。

  2、驾驶员必须领取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方可驾驶车辆。

  3、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驾驶营运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行车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其它证件。

  ②不准转借、涂改和伪造驾驶证、行车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其它证件。

  ③不准将营运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的.人驾驶。

  ④不准驾驶与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⑤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

  ⑥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

  ⑦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⑧不准驾驶不符合装载规定的车辆。

  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

  ⑩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闲谈、打手机或其它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4、发生不安全情况,应及时报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不准隐瞒事故真相,并积极配合事故的处理。

  5、驾驶员应服从调度,按照规定路线行驶,连续行车不准超过4小时,杜绝各种违章行为。

  6、驾驶员要认真做好车辆日常维护工作,保持车容整洁、文明驾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五、安全例会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的安全例会,相关人员必须签名参加。

  2、安全例会主要内容:

  ①、传达上级有关文件或指示,通报本月安全生产情况。

  ②、及时分析、总结上一阶段运输的安全、不安全的情况,研究布置下阶段保证安全运输的生产计划。

  ③、分析研究近期发生事故的特点和规律,制定落实防范措施。

  ④、研究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落实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⑤、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六、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1、驾驶员要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法规,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安全意识,按时参加各类安全教育和培训。

  2、坚持每月二次的安全教育活动,及时传达上级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认真总结安全行车的经验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训,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3、公司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教育,认真吸取他人的教训,警示驾驶员要文明行车,严守规则,确保安全。

  4、驾驶员对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缺席,负责人要严格考勤。

  5、对各类培训教育要做好记录,以便备查。

  七、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车辆由其驾驶员负责日常具体管理,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监督与考核。

  2、车辆的年检审,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3、做好日常维护和车辆保养工作,特别是冬季"四防"(防火、防冻、防滑、防事故)工作。

  4、按期进行车辆二级维护和检测,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5、遇有雾、雨、雪等天气及路况不良,严格控制出车,若生产等急需可配备有经验的2名驾驶员出车,以保安全和处理应急情况。

  6、禁止私自用车,以车代步或将车辆乱停乱放。

  7、车辆调配人员要合理安排行车日程,做到行车前有交待,回库后有检查,严禁“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10、建立健全车辆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八、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全面加强公司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落实运营车队运输安全管理责任,规范车队安全生产,防止发生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事故,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特制定本制度,请公司各部门、各车队严格执行,确保安全生产。

  一、车队安全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强化车队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2、各车队负责制定交通运输安全工作计划和运输安全措施,确保有效实施,负责组织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安全目标。

  3、负责驾驶员队伍管理,搞好驾驶员队伍建设,培养一支安全可靠、技术优良、服务高效的驾驶员队伍。

  4、定期召开安全例会,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学习、安全行车教育和道路运输安全培训。

  5、科学调度、合理安排运输任务,防止驾驶员疲劳驾驶,杜绝车辆带病工作,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6、做好车辆停放保管工作,确保车辆日常维修和例行保养,使车辆始终保持良好技术状况。

  7、及时配合安全与保障部完成车辆相关审验工作,杜绝不合格车辆上路执行运输任务。

  8、认真做好车辆日常安全检查,及时消除车辆安全隐患。

  9、及时报告事故,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配合安全与保障部做好事故调查、事故分析、事故处理、制定改善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二、车队负责人(经理)安全职责

  1、全面负责车队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车队的安全生产负责。

  2、严格遵守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公司安全规章制度。

  3、加强车队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发生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事故。

  4、负责制定车队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组织车队完成公司下达的年度安全工作目标。

  5、负责制定车队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及安全操作规程,并确保有效落实、执行到位。

  6、组织车队全员定期召开月度安全例会,强化驾驶员道路运输安全培训与教育。

  7、加强车辆及车辆安全配套设备管理工作,确保车辆例行保养和日常维修,防止车辆带病运行。

  8、定期组织车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9、加强责任区消防安全管理,防止责任区发生消防安全责任事故。

  10、及时报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并按照事故“四不原则”积极协助安全与保障部做好事故善后处理。

  11、负责组织车队参加社会和公司范围的应急救援工作。

  三、车队长、车队调度员安全职责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负责车队日常调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认真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3、随时了解车辆技术状况,合理调度车辆,防止车辆带病运行。

  4、及时了解驾驶员精神状况,合理安排运输任务,防止驾驶员带病或疲劳驾驶。

  5、确保对车辆运输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发现驾驶员违规行为应予以纠正。

  6、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培训及思想沟通,教育驾驶员严格遵守法规,文明行车。

  7、配合安全与保障部按期完成车辆年检、综合性能检测、二级维护。

  8、确保车辆维护保养,及时修理和排除车辆故障,确保车辆技术状况完好。

  9、杜绝未获得合法证件、号牌和未办理保险的车辆执行运输任务。

  10、组织车队全员定期召开月度安全例会,强化驾驶员道路运输安全培训教育。

  11、定期组织车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责任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防止责任区发生消防安全责任事故。

  12、及时报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并按照事故“四不原则”积极协助安全与保障部做好事故善后处理。

  13、带队参加社会和公司范围的应急救援工作

  四、驾驶员安全责任

  1、认真学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等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2、服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做到文明驾驶、安全礼让,避免开违章车、赌气车、英雄车。

  3、遵守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踊跃参加公司举办的安全培训及安全活动。

  4、爱岗敬业,不断提高驾驶技能,自觉遵守安全操作流程。

  5、爱护车辆,做好车辆的日常保养,保持车容整洁,坚持天天检查并做好记录,消除安全隐患,不开带病车。

  6、爱护货物,合理苫盖及捆扎;监装监卸,严禁装载危险品及违禁品。

  7、工作时间严禁饮酒,严禁酒后驾驶;休息时间不要沉湎于网络、麻将,杜绝疲劳驾驶。

  8、按照公司指定线路行驶,行驶途中不能擅自搭载任何人员,如业务需要搭载随车人员须经公司同意。

  9、妥善保管并安全停放车辆,不准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

  10、发生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并采取有效施救措施,要及时报告交警、公司有关人员,并配合事故调查处理。

  11、如发生突发事件,要服从公司的指挥,积极参加抢险救灾行动。

  五、驾驶员安全操作规规则

  1、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同时,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树立安全第一、道德至上的职业精神,文明行车,安全驾驶,保障自己及他人生命及财产安全。

  2、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自觉遵守交通标志、标线、指挥灯信号、交通管制,服从交警的指挥,按道行驶,不得侵犯路权。应谨慎驾驶车辆,行车过程中不得饮食、吸烟、闲谈、穿拖鞋、打赤膊和接打手机,并做到“八不”:“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

  3、行车过程必须保持良好精神状况和正常工作心态,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连续驾驶4小时应休息20分钟以上,运输过程如需停靠休息,必须选择安全地点停靠,保障人、车、货安全。

  4、熟悉掌握所驾车辆的技术特征,并负责车辆日常管理和日常维护,严禁开带病车执行运输任务。

  5、积极配合安检员对营运车辆进行安检,并及时消除车辆安全隐患,驾驶员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应做到:

  (1)坚持“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查汽车的灯光、转向、制动、传动、冷却、润滑及各部机件连接的有效情况。

  (2)保持“四清”,即保持机油、空气、燃油滤清器和蓄电池的清洁。

  (3)防止“四漏”,即防止漏水、漏油、漏气、漏电。

  (4)保持车容整洁。

  6、严格遵守码头、工厂、仓库等作业场地的安全操作规定,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7、按要求安全使用托板锁销,并做好货物监装监卸工作,装货完毕后,驾驶员应对货物进行堆码、遮盖、捆扎等安全措施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行车。卸货时,驾驶员不得随意启动车辆,如需移位卸货须对货物进行加固,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动车移位。

  8、负责车辆使用管理,车辆必须停放安全地点,停车时必须切断电源,严禁私自将车交他人驾驶。

  六、道路运输安全作业规范

  1、车队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教育司机遵规守法,文明驾驶,维护交通秩序,减少交通责任事故,保障生命及财产安全。

  2、车队要加强司机的思想教育和安全驾驶培训,培养驾驶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自觉遵守社会司机文明守册,做到文明行车、安全礼让、无违章、无事故。

  3、要求驾驶员严格遵守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流程、热爱车职工作,爱护车辆,坚持日常检查,不开带病车,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按规定做好车辆的保养,保持车容整洁,做好出车前的安全检查工作,确保车况保持良好的安全技术状态。

  4、要求驾驶员谨慎驾驶,避免开违章车、赌气车、疲劳车、英雄车;不闯红灯、不越线、不酒后驾车、不疲劳驾驶、不超速、不超载、不违章超车、不开带病车、不违章会车、不违章变道、不违章使用灯光、不乱停放车辆。5、车队调度和队长要利用GPS及其他信息系统随时掌握车辆动态、车辆技术状况以

  及司机的精神状态,科学调度司机,合理安排运输任务,确保运输安全。为防范事故于未然,车队认真落实安全隐患检查与治理,杜绝车辆带病执行任务。

  6、确保货物运输安全,司机在运输过程要做好监装监卸工作,集装箱运输要按规定上锁销,平板运输要牢固捆绑货物,并苫盖蓬布。7、运输过程要做好防台风、防暴雨工作,随时了解气象信息,如遇台风、暴雨应积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车队管理者要协调客服予以应急帮助,必要时指挥车队撤离作业现场。8、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有效安全措施保护好现场,积极抢救伤者,及时向交警、保险公司及公司领导报告事故情况,并协作交警做好现场调查取证工作。

  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预防、控制和消除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危害,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和健康。通过安全生产告知和承诺,使公司全体人员不断强化安全意识,深入落实安全责任,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确保公司安全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和报告制度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安全生产告知是指公司通过劳动合同(包括:营运任务合同)、签订安全责任书、培训教育、警示标识、安全告诫等方式,将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及相应的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等内容,告知新入职、调岗或是在岗的管理人员及出租车驾驶员的行为。

  安全生产承诺是指管理人员和出租车驾驶员在知晓自身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及相应的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后,向公司保证完全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职责、遵守岗位操作规程、落实相应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等内容而进行的书面承诺。

  安全生产承诺书是指由公司统一编制载有安全承诺内容,由承诺人亲笔签字的书面文件,并认真履行安全承诺内容。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告知和承诺的管理。

  第四条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对所管理或服务的对象履行安全生产告知工作责任。

  第五条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告知。是指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公司各层级通过签订安全责任书、岗位说明、安全规章制度培训贯宣等方式,使公司员工熟知自身岗位需要承担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第六条安全生产风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的规定,结合公司安全危险源的辨识清单,对公司所有劳动者实行安全生产风险告知。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告知的方式有:

  (一)三级安全教育安全风险告知。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对新入职公司的员工,针对涉及的危险源内容、避险方案和应急预案等内容,通过教育的方式进行安全风险告知。

  (二)专项技术安全风险告知。对新引进的新技术、新工艺,有技术负责人员对使用该技术的人员进行该技术设计的危险源的内容、避险方法、防范措施等内容,通过集中学习的方式开展技术交底培训和安全风险告知工作。

  (三)安全巡查安全风险告知。公司安全领导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在对现场工作、场区等现场进行巡查时,对现场人员和相关区域人员进行可能涉及的危险源内容、避险方法和防范措施,通过现场告知和书面告知的方式,开展安全风险告知工作。

  (四)现场标识安全风险告知。公司安全领导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对相应场所、工作岗位等存在危险源的内容、避险方法和防范措施,通过粘贴、悬挂告知牌的方式进行安全风险告知。

  (一)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做到“三不违反”即: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记录;做到“四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被伤害。

  (二)主动接受安全教育培训。会报警、会自救、会互救,会熟练使用灭火器等安全设施设备。

  (三)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赋予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严格履行岗位安全职责,即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是承诺人的重要承诺内容之一。

  (一)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营运任务合同的在岗人员都应就自身岗位的安全责任和义务进行安全承诺。各级领导要带头落实安全生产承诺内容。

  (二)新入职员工和驾驶员在完成“三级”教育后,签订安全承诺书,转岗职工在完成新岗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后,需重新签订对应岗位的安全承诺书。

  (三)承诺人必须熟悉安全承诺内容,并在安全承诺书上亲笔签字,不允许他人代签。安全承诺书由安全管理部存档。

  (一)公司总经理是实施安全承诺签字的总负责人,安委办是组织实施和考核安全承诺的责任部门,应定期对承诺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二)安全承诺誓词:我已接受过本岗位的安全教育,并熟知安全承诺书内容,愿认真执行,如违反本承诺,愿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条违反承诺的责任。承诺人违反承诺,造成责任事故或情节严重的按照公司规章制度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和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生命、财产和生产的安全,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促进交通服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本公司郑重作以下承诺:

  一、严格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到位,主动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公司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到位;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工作例会,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报告,研究安全生产问题,并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全面检查。

  二、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障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发挥职能作用,切实保障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尽职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三、依法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依法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挤占、不挪用;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及时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长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严格遵循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或未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五、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场所及有关设备设施、工艺流程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带;及时纠正违章操作行为,坚决杜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违章冒险作业。

  六、严格依照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禁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遵守道路旅居运输相关规定,切实加强道路客运的安全管理。

  七、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风险点危险源排查,全面识别安全风险,有效落实管控措施;定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患,按规定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八、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做好安全警示和安全设备日常维护,不使用淘汰的或明令禁止的工艺、设备和材料。

  九、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规定建立应急管理队伍,储备必要应急物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保证及时、如实报告当地应急管理部门。

  若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或发生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本公司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欢迎社会公众对本公司生产安全状况进行监督。

  为了个人的安全健康,为了家庭的.幸福美满,为了企业的稳定发展,本人在工作中,要认真做到遵章守法、规范操作,安全从我做起,并郑重承诺:

  一、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主管理,依法安全,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具。

  二、积极学习和牢固掌握国家、省、企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熟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能。

  三、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自觉履行本岗位安全职责,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做到:以人为本、安全为天,坚决做到不安全不作业。

  四、在不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情况下,本人自愿接受上级领导和安全职能人员的安全检查与监督、自觉接受公司的日常管理。

  五、自觉遵守消防管理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规定,积极学习灭火与火场逃生知识,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逃生线路,熟悉本岗位各项事故应急措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和处置,不延误时机。

  六、在日常工作中坚决做到“三不违反”和“四不伤害”。做到“三不违反”即: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记录;做到“四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被伤害。

  七、主动制止同事的不安全行为,对发现事故隐患火灾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公司负责任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八、积极参加公司及所属部门的各种安全培训、安全学习、安全活动和事故应急演练,掌握作业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对以上承诺,本人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本人愿承担责任,本承诺书自签字日起生效。

  为了强化交通安全责任意识,明确管理和使用机动车辆的安全责任和义务,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本人向公司承诺如下:

  一、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当地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和单位的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检查“安全第一、文明行车”、“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的行为准则。

  二、积极参加政府组织的交通安全教育学习和培训,接受定期安全知识、驾驶技能和机械常识的考核。

  三、精心维护所驾车辆,严格落实车辆“三检”制度,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严格按照规程操作车辆,杜绝车辆机械事故的发生。

  四、因下列原因发生事故的,本人自愿接受交通管理部门及公司的相关处罚:

  1、酒后、疲劳驾驶车辆,闯禁令标志、超速行车、野蛮驾驶;

  3、行进路口不减速、不避让优先放行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

  4、持无效驾驶证驾车或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辆不相符的车辆,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驾驶无效机动车辆行驶证的车辆,无从业资格证者驾驶营运车辆;

  5、造成交通事故后不按规定报告给公司领导、安全管理部门和保险公司。

  6、将车交给非司机驾驶或交给未经公司考核批准的其他司机驾驶;

  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制度一、安全管理

  1、机动车司机熟悉交通规则,必须持交警部门发放审核的驾驶证驾驶相应的车辆。

  2、学习驾驶员不准单独驾驶。

  3、实习驾驶员应由正式司机带2-3月后才准单独驾驶。

  4、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活动开展正常化。

  5、超高、超长、超宽大件和特殊重型设备、器材运输应有专门的安全措施,并悬挂明显标志。

  二、车辆

  1、及时维护保养,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不准带病运行。

  2、出车前检查制动、转向、灯光等,确保性能良好可靠。

  3、备有消防器材。

  4、特种车辆标志清楚,油罐车装有拖地链条。

  5、冬季冰冻期间应配有防滑链条和挡木,回场后将水箱中的水放空。

  三、临时交通道路

  1、路基坚实,边坡稳定。

  2、路宽:双车道>7米,单车道>4米,不准堆放材、物品占用公路。

  3、单行道有回车场。

  4、排水良好,路面无积水。

  5、危坡险段设有标志、护柱、护墙等。

  6、及时清理路面废物,填平坑洼、保持平整。

  7、重要交叉路口、铁道路口、重要设施应有明显标志和灯光信号。

  8、横跨路面的线路、设施应埋在地下或高于路面4.5米。

  9、交通繁忙的.路口有专人指挥。

  0、卸料倒碴场地平坦,不得有较大坡度,临空边缘有车档。

  11、装卸料场所有专人指挥。

  四、驾驶

  1、按规定的车速、车距行驶,礼貌行车,不盲目超车、会车。

  2、驾驶室不准超坐,或堆放过多的物品。

  3、严禁酒后开车,不准穿拖鞋开车。

  4、不准私自出车和绕道行驶。

  5、自卸车、油罐车、平板车、吊车、装载车、机动翻斗车、除驾驶室外,不准乘载人。

  6、载重汽车载人、人货混载应遵守有关规定,车厢墙板高度大于1米,载运器材应绑扎牢固。

  7、载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严禁烟火,做到低、中速行驶,不准随便停车,雷雨天气停止行驶。

  8、危坡险段处禁止停车。

  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制度1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安全法律、法规、条例和制度,实现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规范化,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结合当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现状,特制定本制度。

  1、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维护道路运输秩序。

  2、持有效证件上岗,并随车(身)携带,不得转让(借)或出租他人。

  3、驾驶(操纵)的车辆(设备)必须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相关部门检测合格。

  4、不得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不得超越许可范围作业。

  5、定期为车辆设备和操作人员建立必要的保险制度。

  6、加大必须的.安全生产投入,预防事故发生。

  7、加强安全学习和检查,及时排查车辆设备事故隐患,不疲劳驾驶和操作。

  8、不得擅自改装车辆设备,定期维护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

  9、建立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定期检查作业场所(随车)消防器材(设备)、急救包等是否完好有效。

  10、及时上报生产事故,做好事故救护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制度11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条件的管理人员、驾驶人员、押运员及装卸人员,并与管理人员、驾驶人员、押运员及装卸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活动,设立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活动和道路运输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的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封锁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一切措施,立即封闭现场,阻止一切可能产生事故源头,防止危险货物的脱落、扬撒、流失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

  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运输。

  4、要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及必要的防护设备。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四、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5、装载危险货物时,必须检查是否有超载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道路危险品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定期对车辆和车辆停放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建立健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五、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货物的品名、性质、采取何种措施、人员的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危害程度。当事人应封锁现场,抢救伤员,疏散群众、保护好货物,并通报本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正确使用必备的防护设备及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应立即按照“危险化学品应急措施”进行处理,并将伤者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六、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1、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2、报告: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异地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的应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3、车辆:投入应急运输车辆,并经检测达到一级车况的在用车;车辆运行单程在4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

  4、人员:参运人员年龄在18至60岁之间,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且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5、接受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且必须由道路运输经营者亲自带队。

  6、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及参运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7、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各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

  8、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完成交通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运输任务。

  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和有关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及操作规程,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驾驶员须与公司签订聘书,聘用条件为:

  1、须持有合法的驾驶执照;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

  4、经公司组织对其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三)、安全行车十条禁令:

  1、严禁无驾驶证、无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车辆;

  2、严禁违反行车命令行车;

  3、严禁酒后驾车、疲劳行车;

  4、严禁超员、超载行驶;

  5、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6、严禁携带无关人员乘车;

  7、严禁在通过无人看守的铁路道口时与火车抢道;

  8、严禁车辆在发动机运转中加油;

  9、严禁直流供油、严禁冬季明火烤车;

  10、严禁雨雪道路和涉水后高速行驶。

  (四)、凡我公司聘用的驾驶员,须遵守《安全行车十条禁令》禁令,违反者一律解聘。

  (五)、驾驶员出车前8项安全检查要点

  步骤一、灯光

  目的:检查车辆灯光照明和指示灯功能是否正常。

  操作步骤:

  1、检查前部行车灯、近光灯、远光灯、喇叭、前雾灯、转向灯、双闪灯的功能是否正常。

  2、检查后部行车灯、牌照灯、后雾灯、制动灯、倒车灯、后转向灯、后双闪灯。

  3、检查仪表指示灯、内室灯及各种指示灯功能是否完好。

  4、检查大灯光束是否正常,如有必要,进行调整。

  步骤二、电瓶

  目的:检查电瓶电压及电极紧固是否正常。

  操作步骤:

  1、检查电瓶正极、负极紧固情况及极柱是否干净。

  2、检查电瓶外壳是否损坏或漏电解液。

  3、若电瓶有光眼,可通过观察光眼颜色判断电瓶电压。绿色表示电瓶充电充足;黑色表示充电小或没电;无色或黄色表示电解液达到临界必须补充蒸馏水,对于免维护电瓶建议更换;若无光眼,可直接测量电瓶电压。

  4、使用超过年限并且光眼显示颜色变浅或淡黄色应更换电瓶。

  步骤三、机油及冷却液、水

  目的:检查机油及冷却液、水是否正常。

  操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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