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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网银管理办法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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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企业网银管理办法

  

  企业网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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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网银管理制度

  篇一:企业网上银行相关规定

  企业网银管理制度

  一、企业网上银行是指银行以因特网为媒介,为企业提供的自助金融服务。具体的功能包括账户管理、收款业务、付款业务、集团理财、信用证业务、贷款业务、投资理财、客户服务等。二、企业网上银行服务的办理

  1、企业需要开通网上银行服务时,需由财务部报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财务部经理指定经办人员到企业开户银行办理网上银行服务。

  2、经办人员按照银行的要求填写开通企业网银的资料,并根据企业自身情况提出网银操作授权模式,报送财务部经理审阅,同时由财务部经理决定网银操作员及网银管理员人选。

  3、申请资料及相关事项经财务部经理批准后,由经办人到开户银行办理开通企业网银。企业网银开通后经办员应将完整的申请资料交财务档案管理员留存备案。

  4、经办人员应将网银密钥(usbkey或口令卡)及完好

  的密码信封交由档案管理人员进行登记(后附《网银密钥登记表》),并交由指定的网银操作员及网银管理员进行签收。网银操作员及网银管理员应保证密钥完好,保证其正常使用。

  5、企业网银的登录密码应由网银操作员及网银管理员

  同时保存,但网银操作员及网银管理员的操作密码应由其各自保管,所有密码均不得向其他人员泄露。三、企业网银的操作流程

  1、企业网银业务开通后,应由网银管理员在银行专业

  人员指导下对网银服务进行初始设置。其中针对网银转账付款限额及授权模式的设置,应由网银管理员向财务部经理请示,经财务部经理批准后,进行相关设置。网银授权模式及转账付款限额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如因业务需要确须更改的,必须经财务部经理审批后,方可修改。2、企业网

  银的日常付款业务:

  ⑴由网银操作员根据经主管领导、财务部经理等签字审批后的付款凭据,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付款信息(收款单位的名称、账号、开户行名称、开户行行号、收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进行网银支付操作。操作后,将相关资料

  交付网银管理员进行审核操作。

  ⑵由网银管理员根据付款信息资料等与网银操作员的操作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进行审核,实现网银支付。

  ⑶网银支付成功后,应打印出网银支付凭证,交由出纳

  准备与银行支付回单进行核对。出纳员应核对网银支付凭证内容与银行支付回单是否相符,并将相符的网银支付凭证与银行回单一同当作原始凭证入账。

  ⑷网银支付确认后,如发生网银退还,需要重新提交网银支付的,网银管理员依据网银操作员打印的网银支付交易不成功信息或对方退还入账凭证进行重新审批操作。3、企业网银的对账:

  ⑴每月网银操作员应根据企业财务对账人员提供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网上银行对账操作。网银操作员在进行对账前应核对银行对账单中银行账户余额与网上银行中同一时点的账户余额是否相

  符。操作进行网上对账后,应将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交由网银管理员进行网上对账审核操作。

  ⑵网银管理员应根据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网银操作员进行的网上对账工作进行核对,审核无误后进行网上银行对账确认工作。

  ⑶网银对账工作完成后,应打印对账对账记录,并同从银行领取的纸质对账单一同保存,每年装订成册三、企业网银的注销

  1、企业需要取消网上银行服务时,应由财务部报主管领导审批,主管领导批准后,由财务部经理授权一名经办员办理注销企业网银业务。

  2、经办人应按照银行要求办理网银服务取消手续,并

  收回网银操作员及网银管理员的网银密钥,并由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交接登记。3、经办在办理完成后,将注销过程全部

  资料须交财务档案管理员留存备案。

  四、网银业务其他规定:

  1、网银操作员及网银管理员对各自的网上银行操作密

  码要定期进行修改,以确保网银操作安全。

  2、为了保证企业网银的安全,应在指定的电脑上进行

  业务操作,并需要安装专业的杀毒软件,确保电脑系统安全,避免在不安全的网络环境下操作。

  3、企业由于岗位轮换等原因需要变更网银操作员或者

  网银管理员时,须经财务部经理批准,并由网银经办人到银行进行变更。原网银操作员或网银管理员应将网银密钥交于经办人,并同时由档案管理人

  员登记。

  4、企业网银业务须由网银管理员与网银操作员专人操作,不得由他人代办,如遇特殊情况需要由代人代办是,应由财务部经理指定代办人办理。但在业务完成后,网银操作员或网银管理员应及时收回网银密钥,并及时更改操作密码。

  5、企业网银操作员与网银管理员必须由两个或两个以

  上人员担任,不得由一个人同时担任网银操作员和网银管理员的工作。

  6、企业内部审计员应定期抽查网银操作记录,检查网银操作记录是否完整,网银支付金额是否超过设定限额,网银操作员及网银管理员是否按本制度规定操作网银业务等。检查中发现任何问题应及时向财务部经理报告。

  7、网银转账付款依据,应符合企业其他相关的财务制度规定,网银操作员不得依据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付款依据进行网银付款操作。

  附:

  企业网银密钥登记表

  制表人:

  -5-篇二:公司网上银行管理办法

  网上银行管理办法

  为促进公司网上银行业务有序发展,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和高效运作,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控制企业、代管企业。

  二、网银管理基本原则: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确保安全、讲求效益。

  (一)集中管理:拟开通单位网上银行业务的成员企业,需填制“网银业务申请表”并报资产财务部现金流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现金流中心)经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二)分级负责:开通网上银行业务的成员企业,对网银业务的正确操作承担责任,并负责日常网上银行的维护与管理,保证公司资金安全。

  (三)确保安全:采用硬件技术、业务分级授权的双重安全机制,保障网上银行系统正常运(企业网银管理制度)行和公司资金的安全。

  (四)讲求效益: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力求实现结算效率与效益的最大化。

  三、业务范畴:根据业务需求,各单位网上银行目前仅限于以下业务:

  (一)账户查询:账户状态及其余额的查询、历史交易明细查询、票据查询等。

  (二)银行收支结算:内部转账、货款支付、工资发放、自助缴费等。

  (三)账户状态管理:账户临时挂失、修改账户密码等。

  四、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流程

  (一)办理网上银行业务的内部申请

  本公司各成员企业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开通网上银行业务,必须提交书面申请及实施方案,就开通网银支付的事由、网银业务范围、内部相关财务人员分工、安全防范措施等要素进行详细阐述,经申请单位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提交公司现金流中心。

  现金流中心负责对申请企业开通网银业务的必要性、可行性、安全性进行评估,并交公司资产财务部负责人、总会计师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后续相关事宜。

  (二)银企网银协议的签订

  经批准同意办理网上银行业务的单位,在签订网银协议前,申请单位财务经办人员与财务负责人应认真研究协议条款(包括收费标准),尤其是风险提示与责任划分,确认无误后方可在相关资料上签章。银企双方签章结束后,申请单位必须将企业留存联作为重要资料

  妥善存档保管,并报现金流中心资金稽核员进行备案。

  (三)网上银行的安装要求

  为保证网银运行、维护与管理安全,同时明确银行与企业之间的责任,网上银行的安装必须由对应银行专业人员上门安装,严禁财务人员或外单位人员私自安装。在网银使用过程中,因故需重装网银系统,银行出纳必须向单位财务负责人请示,经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行后续事宜。银行出纳需建立相应网银安装日志(附件2),以便日后查询。

  (四)网银业务使用要求

  1、网银密匙三级管理。

  本着高效和强化资金安全审核的原则,开通了网上银行进行支付的各成员企业必须按三级权限进行管理,即出纳制单、主办复核、主管审核模式。

  (1)具有基本权限的网银密匙。

  银行出纳:配备具有基本权限的网银密匙(设置密码)。持有此网银密匙可随时上网查询账户状况,包括当日及历史交易明细、时点余额等详细信息,并且可以提交办理银行收支结算指令。

  (2)具有复核权限的网银密匙。

  一级复核管理员:配备具有复核权限的网银密匙(设置密码)。结算管理员必须对网上银行收支结算指令进行复核,查询网上银行收付记录,做到有效复核和监督。

  (3)具有审核权限的网银密匙。

  财务负责人:配备审核权限的网银密匙(设置密码)。网上银行的所有收付指令最后必须经审批授权后才能生效,即通过二级审核的方式达到最终防范资金风险的目的。

  2、网上银行收付款业务管理。

  (1)银行出纳根据手续齐全的有效收付凭据(如结算单)办理网上银行结算操作。

  (2)一级复核管理员根据收付凭据对银行出纳网银指令进行复核。

  (3)财务负责人对网银收支业务进行再次审核,经审

篇二:企业网银管理办法

  

  公司网上银行管理办法四篇

  篇一:公司网上银行管理办法

  为促进公司网上银行业务有序发展,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和高效运作,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控制企业、代管企业。

  二、网银管理基本原则: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确保安全、讲求效益。

  (一)集中管理:拟开通单位网上银行业务的成员企业,需填制“网银业务申请表”并报资产财务部现金流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现金流中心)经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二)分级负责:开通网上银行业务的成员企业,对网银业务的正确操作承担责任,并负责日常网上银行的维护与管理,保证公司资金安全。

  (三)确保安全:采用硬件技术、业务分级授权的双重安全机制,保障网上银行系统正常运行和公司资金的安全。

  (四)讲求效益: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力求实现结算效率与效益的最大化。

  三、业务范畴:根据业务需求,各单位网上银行目前仅限于以下业务:

  (一)账户查询:账户状态及其余额的查询、历史交易明细查询、票据查询等。

  (二)银行收支结算:内部转账、货款支付、工资发放、自助缴费等。

  (三)账户状态管理:账户临时挂失、修改账户密码等。

  四、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流程

  (一)办理网上银行业务的内部申请

  本公司各成员企业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开通网上银行业务,必须提交书面申请及实施方案,就开通网银支付的事由、网银业务范围、内部相关财务人员分工、安全防范措施等要素进行详细阐述,经申请单位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提交公司现金流中心。

  现金流中心负责对申请企业开通网银业务的必要性、可行性、安全性进行评估,并交公司资产财务部负责人、总会计师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后续相关事宜。

  (二)银企网银协议的签订

  经批准同意办理网上银行业务的单位,在签订网银协议前,申请单位财务经办人员与财务负责人应认真研究协议条款(包括收费标准),尤其是风险提示与责任划分,确认无误后方可在相关资料上签章。银企双方签章结束后,申请单位必须将企业留存联作为重要资料妥善存档保管,并报现金流中心资金稽核员进行备案。

  (三)网上银行的安装要求

  为保证网银运行、维护与管理安全,同时明确银行与企业之间的责任,网上银行的安装必须由对应银行专业人员上门安装,严禁财务人员或外单位人员私自安装。在网银使用过程中,因故需重装网银系统,银行出纳必须向单位财务负责人请示,经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行后续事宜。银行出纳需建立相应网银安装日志(附件2),以便日后查询。

  (四)网银业务使用要求

  1、网银密匙三级管理。

  本着高效和强化资金安全审核的原则,开通了网上银行进行支付的各成员企业必须按三级权限进行管理,即出纳制单、主办复核、主管审核模式。

  (1)具有基本权限的网银密匙。

  银行出纳:配备具有基本权限的网银密匙(设置密码)。持有此网银密匙可随时上网查询账户状况,包括当日及历史交易明细、时点余额等详细信息,并且可以提交办理银行收支结算指令。

  (2)具有复核权限的网银密匙。

  一级复核管理员:配备具有复核权限的网银密匙(设置密码)。结算管理员必须对网上银行收支结算指令进行复核,查询网上银行收付记录,做到有效复核和监督。

  (3)具有审核权限的网银密匙。

  财务负责人:配备审核权限的网银密匙(设置密码)。网上银行的所有收付指令最后必须经审批授权后才能生效,即通过二级审核的方式达到最终防范资金风险的目的。

  2、网上银行收付款业务管理。

  (1)银行出纳根据手续齐全的有效收付凭据(如结算单)办理网上银行结算操作。

  (2)一级复核管理员根据收付凭据对银行出纳网银指令进行复核。

  (3)财务负责人对网银收支业务进行再次审核,经审核,完成整个网银结算程序。

  3、网银操作过程中非正常业务的处理。

  采用网上银行方式进行结算操作,除建立二级复核机制外,还必须强调谨慎性

  原则。如在正常操作过程中,由于网络、系统或其他原因造成收支业务出现可疑指令,应当立即与网上银行的经办行进行咨询、确认,包括形成问题的原因、解决措施,需要时间等,切不可再次操作,防止出现单笔业务重复支付的现象。通过与银行联系,确认业务确系未支付,且挂账待处理指令消除后,方可补制业务,并按二级审核方式进行处理。

  五、网银业务的维护与管理

  (一)安装了网上银行的计算机为专用计算机,非网银操作人员严禁使用,银行出纳负责对网银计算机进行日常管理与维护。

  (二)网银操作人员离开岗位时必须退出网上银行系统,并将密匙从读卡器中取出,妥善保管,一旦发现持卡人员取卡离岗后未退出网上银行系统的,按50元/次进行处罚;退出网上银行界面但未从读卡器取出密匙的,按100元/次进行处罚;未取密匙且未退出网银系统的,按200元/次进行处罚。

  (三)银行出纳、结算主办、财务负责人所管辖的网银密匙应视作财务印章进行管理,并将其密码与网银密匙分开保管。无论日常临时工作交接还是岗位轮换,其密码必须及时修改。每日下班前,必须将网银密匙放入保险柜内存放。

  (四)不定期地对网上银行的操作、保管情况进行稽核,确保网上银行业务安全。

  (五)对因操作不当,造成公司资金损失的按公司《员工违规违纪处罚条例》及相关法规进行处罚。

  六、本制度由集团股份公司资产财务部负责解释。

  篇二:公司网银管理制度

  为促进公司网上银行业务有序发展,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和高效运作,特制定本办法,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网银管理基本原则:确保安全、讲求效益

  (一)

  确保安全:利用多级授权的安全机制,保障网上银行系统正常运行和公司资金的安全。

  (二)

  讲求效益: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力求实现结算效率与效益的最大化。

  二、业务范畴:根据业务需求,公司网上银行目前仅限于以下业务:

  (一)

  账户查询:账户状态及其余额的查询、历史交易查询、票据查询等。

  (二)

  银行收支结算:内部转账、工程款支付、经费支付和日常办公费用支付等

  (三)

  交易限额:单笔交易金额不得高于2万元,一天不得超过三笔。

  三、网银业务使用要求

  (一)、网银密钥三级管理

  本着高效和强化资金安全审核的原则,公司网上必须按三级权限进行管理,即出纳制单、会计复核和财务负责人授权模式。

  1、具有基本权限的网银密钥。

  出纳:配备具体基本权限的网银密钥(设置密码),持有此网银密钥可随时上网查询账户账户状况,包括当日及历史交易明细、时点余额等详细信息,并且可以提交办理收支结算指令。、2、具体复核权限的网银密钥。

  会计:配备具体复核权限的网银密钥(设置密码)。结算管理员必须对网上银行收支结算指令进行复核,查询网上银行收付记录,做到有效复核和监督。

  3、具体授权权限的网银密钥。

  财务负责人:配备授权权限的网银密钥(设置密码)。网上银行的所有收付指令最后必须经审核授权后才能生效,即通过二级审核的方式达到最终防范资金风险的目的。

  (二)

  、网上银行收付业务管理。

  1、2、3、程序。

  (三)、网银操作过程中非正常业务的处理。

  采用网上银行方式进行结算操作,除建立三级权限机制外,还必须强调谨慎性原则。如在正常操作过程中,由于网络、系统或其他原因造成收支业务出现可疑指令,应当立即与网上银行的经办行进行咨询、确认,包括形成问题的原因、解决措施,需要时间等,切不可再次操作,防止出现单笔业务重复支付的现象。通过与银行联系,确认业务确系未支付,且挂账待处理指令消除后,方可补制业务,并按三级权限进行处理。

  四、网银业务的维护与管理

  (一)

  安装了网银的计算机为专用计算机,非网银操作人员严禁使用,出纳负责对网银计算机进行日常管理与维护。

  出纳根据手续齐全的有效收付凭据办理网上银行结算操作。

  一级复核管理员根据收付凭据对出纳网银指令进行复核。

  财务负责人对网银收支业务进行授权。经授权,完成整个网银结算

  (二)

  网银操作人员离开岗位时必须退出网上银行系统,并将密钥从计算机上拨出,妥善保管,一旦发现持密钥人员离岗后未退出银行系统的,按50元/次进行处罚;退出网银界面但未拨出密钥的,按100元/次进行处罚;未取密钥且未退出网银系统的,按200元/次进行处罚。

  (三)

  出纳、会计、财务负责人所管辖的网银密钥应视作财务印章进行管理,并将其密码与网银密钥分开保管。

  不定期地对网上银行的操作、保管情况进行稽核,确保网银业务安全。

  篇三:公司网上银行管理办法

  为加公司银行账户网络支付业务的管理,结合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统。

  四、付款完成后,出纳员在付款申请单上加盖“付讫”章,并与财务经理同时在付款单上签字,方可作为入账依据。对于应由银行出具的网银单据,必须以开户银行出具并加盖银行业务印章的原始单据作为记账凭证。

  五、交接:因特殊原因请假的,必须书面授权并交接。

  二、未按本办法第二条之规定合理、分开保管网银密码、数字证书的,对财务负责人给予一次性罚款200元处理,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一次性100元处理;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经济赔偿外,对相关责任人双倍进行处罚,并根据金额大小追究法律责任。

  三、未按本办法第三条要求办妥审批手续,私自办理网上付款业务的,对出纳员及财务经理分别处以100元罚款处理;因审核不认真、操作失误导致汇划款项错误的,视影响大小对出纳员及财务经理分别处以200-500元罚款处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除经济赔偿外,对相关责任人双倍进行处罚,并根据金额大小追究法律责任。

  四、出纳员须严格执行本办法第四条之相关规定,严禁使用专用计算机玩网络游戏及下载、存储不明文件,违者每次罚款20元;如因此使计算机感染网络病毒、造成网银账户安全隐患,每次罚款50元;造成账户密匙被盗、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落实责任后,按责任程度追究赔偿责任,并酌情处以罚款。

  五、利用网银账户办理超出公司授权范围之外的业务,每次罚款100元;挪用、侵占等严重情形的,除全额索赔外,处以200—500元罚款并予以辞退。

  篇四:公司网上银行管理办法

  1、目的Purpose为规范(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网银管理,保证公司的资金安全,加强资金收支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Scope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分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成员企业。

  术语和定义Termsanddefinitions本办法所称网银业务,是指银行通过因特网提供的金融服务。

  职责和权限Responsibilityandauthority4.1股份公司财务副总监:负责公司所属成员企业网银开户、变更、注销的审批。

  4.2股份公司财务部:制定和完善网银管理制度,监督成员企业按本办法办理网银相关业务。

  4.3成员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单位签署《网上企业银行服务协议》,对本单位的资金安全负责。

  4.4成员企业财务负责人:成员企业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财务主管)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具体网银业务的办理,日常网银的维护与管理,保证本单位的资金安全。

  流程图Flowdiagram5.1网银账户开户/变更/销户审批流程:

  内容和要求Contentsanddemands6.1网银管理基本原则: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确保安全、讲求效益。

  ----集中管理:拟开通网银业务的成员企业,需上报股份公司财务部,经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开通网银手续。

  ----分级负责:开通网银业务的成员企业,对网银业务的正确操作承担责任,并负责日常网上银行的维护与管理,保证公司资金安全。

  ----确保安全:采用硬件技术、业务分级授权的双重安全机制,保障网银系统正常运行和公司资金的安全。

  ----讲求效益: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力求实现结算效率与效益的最大化。

  6.2网银开户管理要求:

  ----股份公司所属成员企业开立网银户头,由股份公司财务副总监审批,审批流程按5.1流程规定。

  ----成员企业的财务部门统一负责网银账户的开通、注销及其管理,其他部门人员一律不得兼办。

  ----网银开户有关资料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妥善保管。

  6.4网银录入员工作流程

  6.5网银审核员工作流程

  6.6网银业务重复操作

  ----因拜特、银行系统原因导致“申请资金支付操作”失败时,先确定该业务确实未支付,资金仍在本公司的银行账户,方可补制单据。网银录入员和网银审核员按照第6.4条和第6.5条规定重新操作。

  ----因操作员个人工作失误导致“申请资金支付操作”付款不成功时,确认资金已经退回到本公司后,网银录入员和网银审核员才可以按照第6.4条和第6.5条规定重新操作。

  ----因客户银行帐户信息有误导致“申请资金支付操作”付款不成功,确认资金已经退回到本公司后,要求业务部门更正或重新办理付款审批手续后,网银录入员和网银审核员才可以按照第6.4条和第6.5条规定重新操作。

  6.7网银密钥密码管理

  ----网银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公司有关保密规定,签订《网银操作员保密承诺书》。

  ----各成员企业的网银密匙与密码分开保管,网银操作人员应当定期修改密码。

  ----网银操作人员离开岗位时必须退出网上银行系统,并将密匙从读卡器中取出。每日下班前,网银操作人员必须分别将网银密匙放入各自的保险柜内存放。

  ----网银录入员、网银审核员离职或请假时,由本公司财务负责人指定人员移交。被指定的交接人,只能是原网银录入员、网银审核员以外的第三人。移交双方需在《网银密钥密码移交表》中登记。

  ----网银管理员即各成员企业的财务负责人,离职或其他原因无法执行网银业务操作,由股份公司财务副总监指定人员进行移交。移交双方需在《网银密钥密码移交表》中登记。

  ----新网银密码保管人交接网银密码后,必须更改网银密码。

  ----网银操作人员因遗忘、泄露、损坏、丢失网银密钥或密码,应当及时向领导汇报后,到开户银行办理书面挂失手续。

  6.8网银账户对账规定

  ----各成员企业的出纳通过公司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逐笔购销的方式对账,每月至少核对一次。

  ----各成员企业与银行对账时如发现错误,应上报本公司财务负责人,查明原因进行处理、改正。如属于未达账项,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对账单应每月装订成册。

  ----各成员企业的财务负责人不定期审查本公司的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存款相关账目是否一致。审核内容如下:

  ------银行存款业务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结算凭证是否一致;

  ------银行存款业务的手续是否齐备;

  ------银行存款业务的相关凭证与相关账目是否一致;

  ------银行存款总账与公司的银行存款相关账目、“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是否一致。

  6.9网银变更管理

  ----网银变更审批流程按5.1流程规定。

  ----各成员企业发生如以下账户资料变更时,应由出纳向开户银行办理变更手续。具体账户资料如下:

  ------公司的账户名称变化;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

  ------公司的地址、邮编、电话发生变化;

  ------公司的注册资金等信息发生变化;

  ------公司的经营范围发生变化;

  ------其他按银行的账户管理要求的资料发生变化。

  ----网银变更有关资料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妥善保管。

  6.10网银注销管理

  ----各成员企业网银销户与否要考虑公司的实际业务需要,不得随便因个人关系而转移。

  ----各成员企业财务部定期审查,对不再需要使用的网银账户进行销户。

  ----股份公司财务部定期或不定期审查,对不再需要使用的网银账户,责令成员企业进行销户。

  ----网银注销审批流程按5.1流程规定。

  ----网银注销有关资料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妥善保管。

  6.11罚责

  ----股份公司财务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所有的网银账户进行检查,同时对照本办法相关规定进行清理,防止出现多头开户或隐匿不报、少报现象。

  ----发现成员企业未经审批,私自将公司银行账户开通网络支付功能的,未造成经济损失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1000元罚款处理;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1000元罚款外,由直接责任人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并根据金额大小追究法律责任。

  ----发现成员企业未按规定分开保管网银密码、数字证书的,未造成经济损失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200元罚款处理;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200元罚款外,由直接责任人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并根据金额大小追究法律责任。

  ----发现成员企业经办人员因审核不认真、操作失误导致汇划款项错误的,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直接责任人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并根据金额大小追究法律责任。

  ----发现成员企业违反本制度其他相关规定,由股份公司财务部做出通报批评,并要求所在企业严格处理。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直接责任人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并根据金额大小追究法律责任。

  7、相关表单Relevantrecords7.1《网银账户开户/变更/销户申请表》

  7.2《网银密钥密码移交表》

  7.3《网银操作员保密承诺书》

  8、附则Supplementaryarticles

  8.1本办法由股份公司财务与投资管理部负责修订和解释。

  8.2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施行。

篇三:企业网银管理办法

  

  XXX公司网上银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资金安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XXX公司,XXX支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

  基本原则:确保安全、分级负责、集中管理、讲求效率;一确保安全:网银USBKEY网银盾分开保管、业务分级授权的双重安全机制,保障网上银行系统正常运行和公司资金的安全;二分级负责:操作员及各级授权人对各自操作承担责任,保证公司资金安全;操作员并负责日常网上银行的维护与管理;三集中管理:网银业务的操作员和授权人权限开通及变更,须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

  四讲求效率: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力求实现结算效率的最大化;第二章

  网银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

  安装了对公网上银行控件的计算机为网银支付专用计算机,非网银操作人员严禁使用;网银业务操作时,严

  禁其他人员旁观;禁止所有操作员、各级授权人在公司以外使用对公网银USBKEY网银盾进行操作和审核,网银USBKEY网银盾也不能携带离开公司;第五条

  操作员、各级授权人所管辖的网银USBKEY网银盾应视作财务印章进行管理,并将不同操作级别的网银USBKEY网银盾分开保管;无论日常临时工作交接还是岗位轮换,其密码必须及时修改;每日下班前,必须将网银密匙放入保险柜内存放;第六条

  网银操作员、各级授权人必须严格保管好自己的USBKEY与密码,不得遗失,严禁向他人透露自己的密码;网银操作员和各级授权人应定期对网银USBKEY网银盾的密码进行变更;避免使用生日、电话号码、手机号、账号等规则数字作为密码;第三章

  网银支付的权限管理

  第七条

  网银管理权限分为每日、单笔支付上限和各级操作管理员权限;根据公司业务需要,除工资发放外,每日单笔对私支付上限为

  万元,每天累计支付上限为

  万;对公支付每天单笔上限

  万元,每天累计支付上限

  万元;如超过以上支付上限且需紧急支付的,操作员需写明情况,经款项申请人和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支付;

  网银操作包括操作员、一级授权和二级授权三个级别的权限;1、操作员权限为录入经过审批流程通过的付款资料,以及维护收款人信息库;2、一级授权人权限为审批对私支付

  万元以下和对公支付

  万元以下的付款;3、二级授权人权限为审核对私支付

  万元以上和对公支付

  万元以上的付款;第四章

  网银日常操作规程管理

  第八条

  银行审核同意颁发的USBKEY网银盾,由操作员统一领取,并填制“网银盾领用表”附表二,每位领用人均需签名确认;所有资料统一归档保管;操作员完成网银开通手续后,将所有资料统一归档保管;第九条

  网上银行的付款委托及付款客户资料库由操作员完成;每一笔付款必须以会计凭证及附件为依据,付至发票和合同标明的收款方,特殊情况,要以对方加盖公章的书面说明为准;第十条

  操作员每天必须打印完前一天的收付款回单,并将收付款回单附在相应的会计凭证后;同时,下载银行对账单,核实操作是否成功;第十一条

  每月初会计要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和处理;第十二条

  网银工作交接建立替岗制度A、B角替换制度;各操作员、授权人A角因休假或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相关职

  责时,必须做好与替岗人员B角的交接和记录;替岗人员设置仍要遵循一人一卡一密原则;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XX年X月X日起执行,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篇四:企业网银管理办法

  

  企业网银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网银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银行存款的安全和有效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使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挥更充分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等,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股份公司及其所有子(分)公司。

  第二章

  网上银行管理流程

  第三条

  网上银行的安装要求。

  1、为保证网上银行正常运行、维护与管理安全,网上银行的安装必须由对应银行的专业人员上门安装。禁止财务人员及外单位人员私自安装。

  2、在网上银行使用过程中,因系统故障发生需要重装网银系统时,操作人员必须请示财务中心负责人后,方可联系银行专业人员重装网银系统。严禁私自重装网银系统。

  第四条

  网上银行使用要求

  网上银行密码U盾三级管理,本着高效强化资金安全审核的原则,股份各子公司必须按照三级权限进行管理。即操作员、审核员、授权人。

  (1)最基本的网上银行操作员密码U盾,持有此U盾的操作人员可随时上网查询账户状态、余额、历史收付明细及提交网银收付结算指令。

  (2)持有审核人员的密码U盾的审核人必须对网上银行收支结算指令进行审核、查询结算交易记录,做到有效复

  核及监督作用。

  (3)配备最终授权密码U盾的财务负责人,网上银行所有结算业务指令必须经授权人审批后才能生效。通过审核人及授权人的二级复核达到最终防范资金安全的目的。

  第五条

  网上银行收付款业务流程管理

  (1)网上银行操作人员根据手续齐全的结算凭证,办理网上银行结算操作指令。

  (2)审核人员根据结算凭证对操作人员的结算指令进行复核。

  (3)授权人对网银结算业务再次进行审核,审核后完成整个网银结算程序。

  (4)如在网上银行正常操作中,由于网络或系统原因在任何一环节出现非正常业务指令,三级管理人员应立即相互询问、确认形成问题的原因,及解决措施。联系银行确认此业务尚未支付,且待处理任务解除后,方可进行业务操作。切不可重复操作,避免单笔业务重复支付现象。

  第三章

  网银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第六条

  安装了网上银行的电脑为专用电脑,非网银操作人员禁止使用。安装网上银行的电脑由网银操作人员负责日常管理与维护工作。

  第七条

  网银操作人员在离开操作岗位时,必须退出网银系统,拔出密码U盾妥善保管后方可离开岗位。

  第八条

  操作员、审核员、授权人所管理的网银密码U盾,应视为财务印章进行管理,密码和U盾分开保管。无论是操作人员或审核人员、授权人如遇公司内部轮岗,必须及时变更密码。不使用网上银行时密码U盾必须存放到保险柜,严禁外带密码U盾。

  第九条

  密码U盾的密码设置应避免与企业资料、个人资料有关的作为密码。(如:账号、身份证号、生日、电话号码等)并要求各级操作员不定期修改密码以防密码泄漏。

  第九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十条

  本办法由财务中心负责解释。

篇五:企业网银管理办法

  

  网上银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网上银行业务有序发展,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加强资金

  收支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制

  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合用于**有限公司(下称总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各运营公司网上银行的管理。

  第三条

  网上银行管理基本原则: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确保安全、讲求效

  益。

  一、集中管理:网银开通须经统一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后续相关手续;二、分级负责:开通网银业务的公司,对网银业务的正确操作承担责任

  ,并负

  责日常网上银行的维护与管理,保证公司资金安全;

  三、确保安全:采用硬件技术、业务分级授权的双重安全机制,保障网上银

  行系统正常运行和公司资金的安全;

  四、讲求效益: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力求实现结算效率与效益的最大化。

  第二章

  网银的开通与首次使用

  第四条

  申请网银开通

  一、网银开通审批工作流程

  总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各运营公司申请开通网上银行,需由相应公司

  出纳提出申请,填写“网银开通申请表”(附表一)。申请需附实施方案,就开通

  网银支付的事由、网银业务范围、内部相关财务人员分工、安全防范措施等要素

  进行详细阐述.并经相应公司财务主管、总经理、股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批后方

  可办理,审批人应考虑开通网银业务的必要性、可行性、安全性。

  二、网银开通工作流程

  1、出纳负责填写并报送网银申报资料。

  2、出纳完成网银开通手续后,填写“网银开通备案登记表”(附表二),并将

  《密码函》、USBKEY(网银盾)、“网银开通协议"(企业留存联)等所有资料一并呈

  报相应公司财务主管或者财务负责人,统一归档保管。

  子公司应将所有资料复印一

  份在总公司备案归档。

  第五条

  网银系统首次使用

  一、网银系统首次安装

  由出纳联系对应银行专业人员上门安装网银.禁止财务人员单人或者外单位

  人员私自安装(详情参照对应银行操作手册).二、严格划分网银操作管理权限

  网上银行开通后,总公司由财务负责人、下属全资子公司和运营公司由其

  财务主管按照不同的管理权限分别指定网银制单员和网银复核员,并分别移交

  USBKEY,管理员

  USBKEY由总公司财务副总或者其指定人员保管。子公司和运营公

  司财务主管指定网银制单员和复核员时应得到总公司财务负责人允许。

  网银制单员、网银复核员必须严格保管好自己的USBKEY与密码,不得遗失,严禁向他人透露自己的密码。

  三、主管卡登录

  首次使用网上银行

  ,应先由主管卡登录进行新增操作员和设置转账流程设

  置。新增操作员时,注册企业制单员与复核员,设置他们的登录密码与交易密码,设置可操作的账号及操作权限。设置转账流程时

  ,根据本企业的操作流程,设置

  转账交易的处理流程,即交易需经过哪些复核员复核。

  主管卡首次登录时应更改初始密码。

  四、更改初始密码

  1、网银操作人员首次登录网银时,应更改初始密码.初始密码包括网银盾

  密码、登录密码和交易密码.2、操作人员必须牢记密码,避免再次登录时因密码错误影响正常操作。

  第六条

  增加网银账户

  网银开通后,在同一开户银行下可无限制添加该开户银行不同支行的网银账

  户,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一)向准备添加网银账户的开户银行领取“网银信息申请表”。

  (二)填写企业信息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法人章。

  (三)出纳向银行确认网银信息添加成功(可以登录该银行网站查询添加结

  果).增加网银账户按不同银行的操作规程办理。

  第三章

  网上银行的日常操作

  第七条

  网银操作人员在进行网银操作时必须严格执行工作流程.其工作

  顺序为,先由网银制单员提交网银交易业务申请,再由网银复核员进行网银交易业

  务确认授权,各工作环节必须独立进行,严禁一人同时担任制单与复核工作。

  第八条

  客户银行账户信息管理

  一、新增客户银行账户信息管理

  付款申请人负责向网银制单员提供新客户的银行账户信息,并保证该客户

  银行账户信息的完整准确.网银制单员根据客户银行账户信息,登陆网银系统添

  加该客户的银行账户信息。

  二、间隔三个月及以上客户账户信息管理

  网银制单员向间隔三个月及以上的客户付款,需特殊提请付款申请人确认

  该客户银行账户信息准确无误后,再登陆网银进行申请资金支付的操作。

  三、客户银行账户登记数量限制

  1、外部客户银行账户登记数量限制:仅允许保留

  1个银行账户信息,严禁

  浮现

  2个及以上账户信息.2、各子公司和运营公司银行账户登记数量限制:无.第九条

  网银制单员工作流程

  一、确认“付款申请"审批手续完备,登陆企业网上银行。

  二、查询银行账户余额,确认资金可足额支付。自网银系统里选择客户银

  行账户信息,与付款申请中的付款账户信息核对无误,输入正确的付款金额及用

  途,提请网银复核员授权支付该笔款项。

  三、在网银支付成功后,网银制单员打印出付款成功指令的回单作为备查,同时根据需要向付款申请人提供一份。

  四、出纳应每天登录网银系统查看资金收付是否异常。对每天拨付的款项

  进行逐笔查询并确认是否交易成功

  .如果有交易未成功或者款项退回情况,应于第

  二天开始按规定程序重新支付.第十条

  网银复核员工作流程

  一、确认“付款申请”审批手续完备,登陆企业网上银行。

  二、根据“付款申请”复核网银制单员提交的“转账复核或者代发代扣”中

  的客户名称、开户行、账号、付款金额、用途.确认无误后,点击“复核通过”

  对话框,输入交易密码以及网银盾口令确认付款。如果该笔“转账复核或者代发代

  扣”有误,则点击“复核不通过”对话框退回.三、网银复核员必须对网上银行收支结算指令进行复核,查询网上银行收

  付记录,做到有效复核和监督。

  第十一条

  网银审批人员工作流程

  一、对超过设置付款限额之上的付款申请,由网银主管卡持有人进行审批,最终防范资金风险。具体按不同银行的操作规程办理.二、网银审批人员审批工作流程同网银复核员。

  第十二条

  网上银行的重新安装

  在网银使用过程中,因故需重装网银系统,银行出纳必须向单位财务负责人

  请示,经负责人允许后方可进行后续事宜。银行出纳需建立相应网银安装日志,以便日后查询。

  第四章

  网银业务重复操作的审批管理权限

  第十三条

  网银操作过程中非正常业务的处理原则

  采用网上银行方式进行结算操作,除建立二级复核机制外

  ,还必须强调谨慎

  性原则.如在正常操作过程中,由于网络、系统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收支业务浮现可

  疑指令,应当即将暂停操作,由出纳与网上银行的经办行进行咨询、确认,包括形

  成问题的原因、解决措施,需要时间等,切不可盲目再次操作

  ,防止浮现单笔业

  务重复支付的现象。通过与银行联系,并查询账户信息、网银支付流水、异常交

  易、电子回单等,确认业务确系未支付,且挂账待处理指令消除后,方可补制业

  务,再按正常业务工作流程处理。

  第十四条

  网银业务重复操作的审批管理权限

  一、因网银系统故障或者其他客观原因,付款提交不成功,并确认资金仍沉

  淀在本公司银行账户上。

  网银制单员和网银复核员可以按照上文“第三章中第九条、第十条”具体

  工作流程重新操作。

  二、网银制单员或者网银复核员因个人工作失误导致付款不成功,并确认资

  金已经退回到本公司账户上。

  1、未串户付款

  未串户付款指网银出账付款户名与网银退回账户户名一致,其他有误导致款项退回。

  ①向运营公司财务主管、总经理、总公司财务经理及时汇报。

  ②打印“客户退还该笔付款资金入账凭证”。

  ③根据“第六章罚则"中的具体处罚规定,向相关责任人开具罚单。

  ④按照上文“第三章中第九条、第十条”具体工作流程重新操作.2、串户付款

  串户付款指网银出账付款户名与网银退回账户户名不一致的付款操作。

  ①向相应运营公司财务主管、总经理、总公司财务经理及时汇报。

  ②打印“客户退还该笔付款资金入账凭证”。

  ③网银制单员填写“付款申请”经相应运营公司财务主管、公司总经理审

  批

  .

  ④根据“第六章罚则"中的具体处罚规定,向相关责任人开具罚单。

  ⑤按照上文“第三章中第九条、第十条”具体工作流程重新操作。

  三、付款申请人提供客户银行账户信息有误导致付款不成功.1、若款项未从网银账户中转出,付款申请人必须重新提供正确的付款信息,可直接在已提交的付款申请单上更改并签名。

  2、若款项已从网银账户中转出,出纳确认资金已经退回到本公司账户上后,由付款申请人办理误收(付)重新支付申请手续。

  3、根据“第六章罚则"中的具体处罚规定,向相关责任人开具罚单。

  4、按照上文“第三章中第九条、第十条”具体工作流程重新操作。

  第十五条

  网银业务资金追缴管理责任

  一、网银制单员或者网银复核员因个人操作失误,导致资金自本公司银行账

  户流出,必须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追回该笔款项。

  二、付款申请人提供付款信息错误,导致资金自本公司银行账户流出的,必须

  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追回该笔款项。

  第五章

  网银业务的维护与管理

  第十六条

  安装了网上银行的计算机为专用计算机,非网银操作人员严禁使

  用。

  第十七条

  网银业务操作时,严禁非操作人员旁观。

  第十八条

  网银操作人员离开岗位时必须退出网上银行系统

  ,并将

  USBKEY从读卡器中取出,妥善保管,一旦发现持卡人员取卡离岗后未退出网上银行系统

  的,按

  10元/次进行处罚;退出网上银行界面但未从读卡器取出

  USBKEY的,按

  20元/次进行处罚;未取

  USBKEY且未退出网银系统的,按

  50元/次进行处罚.第十九条

  网银

  USBKEY应视作财务印章进行管理,并将其密码与网银

  USBKEY分开保管.无论日常暂时工作交接还是岗位轮换,其密码必须及时修改。

  每日下班前,出纳必须将网银

  USBKEY放入保险柜内存放,复核

  USBKEY和主管

  USBKEY必须放入抽屉中并上锁。

  第二十条

  公司内审部门不定期地对网上银行的操作、保管情况进行稽核,确保网上银行业务安全。

  第二十一条

  网银操作员和复核员三个月内应自行更换一次密码。

  第五章

  网银工作交接

  第二十二条

  网银

  USBKEY与密码移交规定

  一、各运营公司的网银制单员、网银复核员,如因故无法执行网银业务制单、复核工作,需经相应公司财务主管或者财务负责人批准,将网银

  USBKEY、密码交

  由指定人员保管。移交双方需正确填写《网银

  USBKEY、密码移交表》

  (附表三)中“网银

  USBKEY与密码移交登记"栏的相关内容,并办理相应移交手续.以便按

  时办理网银相关业务。

  二、指定保管人员归还网银

  USBKEY与密码时,移交双方需正确填写《网银

  USBKEY、密码移交表》中“网银USBKEY与密码归还登记”栏的相关内容,并办理

  相应移交手续。

  第二十三条

  密码安全规定

  原网银密码保管人在移交网银密码前,必须更改原网银密码,并将新网银密

  码告知新网银密码保管人.严禁原网银密码保管人将自己的网银密码告知新网银

  密码保管人。

  第六章

  罚则

  第二十四条

  网银制单员、网银复核员违反规定操作,处

  1次/人罚款

  20元。

  第二十五条

  网银制单员或者网银复核员因个人工作失误导致付款不成功(包

  括:未串户及串户付款的情况),处

  1次/人罚款

  20元;付款申请人提供客户银

  行账户信息有误导致付款不成功,处

  1次/人罚款

  20元。

  第二十六条

  网银制单员、复核员一人兼两职,兼职人员

  1次/人罚款

  40元,同时被兼职人员处

  1次/人罚款

  20元.第二十七条

  发生属于上文“第四章中第十五条网银业务资金追缴的管理责

  任"事件,出纳必须在事件发生

  3日内将情况报告给相应公司财务主管、总经理

  和总公司财务负责人。

  若未造成经济损失处所有当事人

  1次/人罚款

  20元,若造

  成经济损失则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经济及法律责任。

  造成经济损失,属于上文“第四章中第十五条网银业务资金追缴的管理责任”

  第一条,网银制单员承担

  70%责任,网银复核员承担

  30%责任.属于上文“第四

  章中第十五条网银业务资金追缴的管理责任”第二条,付款申请人承担

  70%责

  任,其他所有参预审核审批人员按责任大小分摊其余

  30%责任,责任分摊由付款

  申请部门负责人提出,参预审核审批部门认可,交人力资源部执行。

  若浮现分岐,由总经理或者总裁最终裁定。

  第二十八条

  网银业务操作时,非操作人员旁观经劝阻不听者,处旁观人

  员

  1次/人罚款

  20元。

  第二十九条

  若同时涉及上文“第六章罚则中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八条”处

  罚规定,则选择最高处罚标准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规定由财务管理部负责制订、修改和解释。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表一:网银开通申请表

  申请时间:

  20公司名称

  银行名称

  其他信息

  子公司财务主管审批:

  年申请人员

  网银相关费用

  月

  日

  子公司总经理审批:总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批:

  注:附实施方案。

  附表二:

  网银开通备案登记表

  登记时间:20年月

  日

  公司名称

  银行名称

  客户识别号

  其他资料

  有()无()USBKEY编号

  网银开通协议

  USBKEY保管人员

  数量

  权限

  开通时间

  说明:经办人员

  1、后附“网银开通申请表”(附表一).2、“USBKEY"栏中“权限"填写“操作/复核/管理员”。

  附表三:

  网银

  USBKEY与密码移交登记表

  公司名称

  银行名称

  网银

  USBKEY与密码移交登记

  移交管理权限登

  记

  移交人签字:

  操作权限

  USBKEY()操作权限密码()密码更改

  ()

  复核权限

  USBKEY()复核权限密码()密码更改()移交时间:

  接收人签字:

  移交时间:

  网银

  USBKEY与密码归还登记

  移交管理权限登

  记

  移交人签字:

  操作权限

  USBKEY()操作权限密码()密码更改

  ()复核权限

  USBKEY()复核权限密码()密码更改()归还时间:

  接收人签字:

  归还时间:

  监交人签字(移

  移交时间:

  监

  交

  人

  签

  字(归

  归还时间:

  交):还):

  说明:

  “移交管理权限登记"栏中根据“权限

  USBKEY”、“权限密码"、“密码更

  改"实际移交或者归还情况在()中“√或者×"。

篇六:企业网银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行网上银行业务的管理,规范网上银行业务操作,有效防范业务风

  险,促进网上银行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杠网上银行业务章程》以及相关规章制度,结合本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网上银行业务是指通过互联网为客户提供口助式银行服务,具有

  账户查询、转账汇款、贷款查询等金融服务功能。

  第三条网上银行业务服务对象为在本行开立账户的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人客户。

  第四条本行网点为注册客户开通网上银行服务,开通前必须确认注册客户己知悉网

  上银行各项服务,并与客户签订相应的服务协议。网上银行业务提供两种客户身份确认方

  式:客户证书和密码方式。

  第五条部门职贵分工

  运营管理部负责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工作,包括:推进网上银行的建设:贯彻落实工作

  目标;拟定业务发展规划、业务管理办法;指导网上银行业务工作的开展;了解金融市场

  的发展变化、同业的营销措施:开展网上银行业务市场营销与推广;统计分析网上银行业

  务运行数据统计等。负责制定和修改客户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业务操作规程、客户指导

  手册及各种凭证和表格,具体包括:业务申请表、交易凭证、USBKEY等材料的订购、保管、分发等工作;组织辖内业务培训及业务制度检查;负责引导客户正确使用网上银行产品,做好临柜业务宣传和业务咨询等解释匸作;负责网上银行业务的差错处理;负责网上银行

  各级操作人员岗位、职责设置:负责手续费收费工作的管理及事后监督工作的组织等:负

  责网上银行系统和网站的运行管理及维护。

  风险管理部负责提供网上银行业务风险咨询,组织开展网上银行业务口律监管、内控

  检查以及安全评估;有效识别、监测、控制和评估网上银行业务风险,及时向行领导或监

  管部报告风险信息和处理情况。

  综合管理部负责就重大风险事件向公安部门报案,协助处理网上银行风险事件和配合

  公安机关调查网上银行风险事件。

  本行客服负责跟踪、协调客户的投诉和建议的处理情况。

  其他部门负责协助解决网上银行业务涉及到本专业方面的问题,并协助做好网上银行

  市场营销和业务推广等工作。

  第六条本行配备相应的人员,负责网上银行业务组织、业务管理和市场营销等工作,保证网上银行业务的顺利开展。

  第七条

  各营业网点办理网上银行业务,包括网上银行签约、变更,发放客户证书等。

  第八条网上银行业务实行有偿服务,营业网点要依照网上银行业务收费标准向客户

  收取有关费用(暂不收费)。

  第九条

  网上银行业务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若发生网上银行业务内部案件、客户

  资金被盗窃、业务差错损失等重大事项,必须在第一时间逐级上报。

  第十条本行建立网上银行业务培训制度,对网上银行从业人员进行业务知识、操作

  技能等方面的培训。

  第二章柜员管理

  第十一条网上银行系统银行网银端柜员由营业部清算中心按照核心系统原柜员号

  建立。

  银行网银端柜员是指在网上银行内部管理系统上具体办理客户信息管理、客户网上银

  行签约、开立客户证书等具体临柜人员,分为经办和授权。

  第十二条

  柜员登录采用核心业务系统中的柜员号,柜员号必须专人专用,登录方式

  与核心业务系统的登录方式应保持一致。

  第三章业务参数管理

  第十三条网上银行业务参数是根据网上银行系统运行要求以及业务处理规定编制

  的具有一定规律和控制能力的各种数据的集合,是业务功能实现和系统正常运行的基础。

  第十四条网上银行业务参数由运营管理部进行管理和维护。

  第十五条参数维护应坚持双人操作和授权管理,并保证变更参数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严禁未经批准随意变更参数。

  第四章

  网上银行业务申请、变更和注销

  第十六条

  网上银行业务是指通过互联网为客户提供账户查询、账户挂失、转账等金

  融服务的网上银行业务。

  第十七条网上银行的注册客户在网上银行系统中被设置有唯一的客户号,此客户号

  为农信银网银口动生成。在该客户号下可关联多个账户,被关联的账户必须是使用农信银

  网银的机构所开的账户。客户口助下挂的账户只有查询功能,不能做动账类交易,如需要

  使用动账类交易,客户需到营业网点办理手续并签订网上银行客户服务协议。

  第十八条网上银行业务提供二种客户身份确认方式:客户证书方式和密码方式。密

  码包括登录密码、usbkey密码,使用客户证书办理转账业务需使用usbkey作为证书的存

  放介质。

  第十九条客户签约

  (一)

  凡在本行开立的结算账户中企业、事业单位、个人客户均可申请成为网上银行

  签约客户。

  (二)

  柜面申请签约网上银行时:

  个人客户申请网上银行时,应填写《个人网上银行业务(注册/变更/注销)申请书》,并提供中请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所需签约的凭密码支取的结算账户。签约业务必须由客

  户本人办理,他人不得代理。

  企业客户应出具营业执照正本,事业单位客户出具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其他证明文

  件,并填写《企业网上银行(注册/变更/注销)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及预留银行印

  鉴,以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有效证件,或代理人的有效证件和法定代表人(单

  位负贵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三)

  柜员应认真审核申请表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

  营业网点受理个人网上银行业务申请时,必须认真核对客户身份证件和账户凭证原件

  的真实性、有效性及与申请表填写的内容是否相符。

  营业网点受理企业网上银行业务申请时,对客户提供的资料应重点审核资料是否齐全、耍素是否完整、证件是否真实有效,与复印件是否一致。申请表基本信息与企业提供的资

  料内容是否一致,加盖的印鉴是否与预留银行印鉴一致。

  (四)

  柜员在网上银行内部管理系统上为客户办理签约手续,一联申请表交于资料保

  管员专夹保管,一联申请表放入柜员当日传票中送事后监督部门,另一联申请表交客户留

  存。

  第二十条个人客户同时申请银行卡和签约网上银行的,应填写银行卡开立申请表、《个人网上银行业务(注册/变更/注销)申请书》,柜员在办妥银行卡开户手续后为其

  签约网上银行。

  第二十一条客户签约信息变更

  (一)

  客户签约信息变更包括基本信息维护、账户信息维护、网银的冻结/解冻、网

  银的注销等。

  (二)

  个人客户申请变更时,应填写《个人网上银行业务(注册/变更/注销)申请

  书》,提供本人有效证件与注册结算账户凭证原件。变更业务必须由客户本人办理,不得

  委托他人办理。

  (三)

  企业客户申请变更时,应出具营业执照正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

  证件;事业单位客户申请变更时,应出具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其他证明文件,单位负责

  人有效证件。并填写《企业网上银行(注册/变更/注销)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及预

  留银行印鉴,并提供经办人员有效证件及相关授权委托书。

  (四)

  柜员应认真审核申请表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

  个人客户的申请人身份证件是否为本人,与申请表中填写的身份证件号码是否一致。

  填写的申请资料必须正确、完整、不得涂改,且必须由客户本人签名。

  企事业单位客户申请表填写是否正确,加盖的印鉴是否与预留银行印鉴一致,有无单位

  的授权。变更后柜员须查询并打印处理结果,与客户填写的申请表核对一致。

  对F补发证书、废止证书、冻结/解冻证书、重置密码等重要变更事项必须换人审核

  授权。审核无误经授权后办理变更手续,一联申请表交丁-资料保管员专夹保管,一联申请

  表放入柜员当日传票中送事后监督部门,另一联申请表交客户留存。

  第二十二条客户注销

  (一)

  客户若不再使用网上银行,可以口行到银行柜台做注销处理,但是usbkey不

  回收,注销后如需再次使用须重新申请网上银行,需要重新使用新的usbkey,原來的usbkey不能重复使用。

  企事业单位客户的注销手续参照签约信息变更手续。

  (二)

  柜员应认真审核申请表内容的完整、准确性:审核无误后办理注销手续,一联

  申请表交于资料保管员专夹保管,一联申请表放入柜员当日传票中送事后监督部门,另一

  联申请表交客户留存。

  第二十三条

  个人客户申请、变更网上银行的签约、功能开通等信息,柜员须打印《个

  人网上银行业务(注册/变更/注销)申请书》。

  第五章客户证书管理

  第二十四条客户证书是指存放客户身份标识,并对客户发送的网上银行交易信息进

  行数字签名的电子文件。本管理办法中如无特殊说明,则客户证书是指存放电子文件的实

  物介质。

  第二十五条

  客户证书的实物介质为usbkey证书,凡开立网上银行的客户都必须使

  用usbkey客户证书。

  第二十六条客户证书统一设计、购置,指定厂商生产。

  第二十七条usbkey纳入重要空白凭证管理。

  第二十八条客户证书的申领和发放

  (一)

  客户证书的申领

  1.

  个人客户申领客户证书

  个人客户申请网上银行时,应申请客户证书和usbkey,填写《个人网上银行业务(注册

  /变更/注销)申请书》,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由于个人网银选择的是预制证书的usbkey,所以申请usbkey时证书同时生成,生成后给客户做证书激活。

  2.

  企事业单位客户申领客户证书

  企事业单位客户申请网上银行证书,须到网上银行注册行办理,申请资料参照注册企

  业账户

  时提供的资料。

  (二)

  客户证书的发放

  1.

  个人客户证书的发放

  发放个人客户证书时,应审核客户提供的本人身份证件及相应的申请表无误后,启用

  并发放客户证书。交易成功后,将申请表第三联、银行卡或折、身份证件原件、USBKEY证书交给客户。

  2.

  企事业单位客户证书的发放

  发放企事业单位客户证书时,应审核客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和

  申请单位的授权书后启用并发放客户证书。交易成功后,将申请表第三联、身份证件原件、USBKEY证书交给客户。

  客户证书的启用和发放必须换人审核。

  第二十九条客户证书的作废

  (一)

  申请

  1.

  个人客户应填写《个人网上银行业务(注册/变更/注销)申请书》,并提供有效

  身份证件。

  2.

  企事业单位客户应填写《企业网银业务(注册/变更/注销)申请书》。

  (二)

  受理

  1.

  受理个人客户的作废申请时,柜员应审核客户填写的变更申请表、客户本人的身

  份证件以及系统记载内容的完整性、有效性、一致性,审核无误后进行作废处理。

  2.

  受理企事业单位客户的作废申请时,柜员应审核客户填写的变更申请表与系统记

  载内容的是否一致,审核无误后进行作废处理。

  (三)

  作废的usbkey由客户自行保管、处理,银行不再收回。

  第六章收费管理

  第三十条网上银行业务收费是指为客户提供网上银行服务而收取的各项费用°

  第三十一条网上银行业务收费对象为通过网上银行办理业务或委托办理业务的客

  户。客户未按时支付有关费用,银行可按有关协议终止其相关网上银行服务。

  第三十二条网上银行业务收费按性质不同划分为网银服务费、网银密码重置费、网

  银证书补发费、网银证书工本费及交易费。

  (一)

  网银服务费是指以一次性或定期等方式向客户收取的网上银行服务基本费用。

  (二)

  交易费是指向客户收取的网上银行转账结算等交易服务的费用。网上银行交易

  费按照实际发生的业务量收取。

  (三)

  网银证书工本费及证书补发费是指向客户收取的开通网上银行所需证书用品

  (客户证书)、更换证书等附属设备的费用。

  (四)

  网银密码重置费是指向客户收取的密码重置等类别的费用。

  第三十三条收费标准为固定价格的,营业网点应按该统一价格向客户收収费用;收

  费标准为浮动价格的,营业网点可结合实际情况,在浮动范围内执行。

  第三十四条

  通过网上银行办理业务取得的服务费、交易费、工本费等各项费用,在

  “结算业务手续费收入”科目下按费用种类分户核算。

  第三十五条网上银行各项收费通过系统口动收取或手工收取。服务费在为客户开通

  网上银行服务及延续服务期时收取或在每年固定日收取;交易费在客户交易发生时收取或

  定期(月、季)批量收取;工本费在客户申请证书用品时收取;其他费用在为客户办理密

  码重置等业务时收取(暂不收费)。

  第七章事后监督

  第三十六条网上银行业务事后监督是指对银行柜员手工干预处理的网上银行业务

  的监督。

  第三十七条网上银行业务事后监督必须纳入综合业务事后监督统一管理。

  第三十八条

  网上银行业务事后监督范围包括客户签约、签约信息变更、usbkey发放

  等业务申请资料的监督和业务处理结果的监督。

  (一)

  业务申请资料的监督

  1.

  申请资料是否齐全,填写内容是否完整:

  2.

  申请人签字和姓名是否一致:

  3.

  申请资料上是否加盖了银行业务公章,银行经办柜员和复核柜员的签章是否齐全。

  (二)

  业务处理结果的监督

  柜员录入系统的客户签约、签约信息变更及客户证书发放和申请资料中的各项内容是

  否一致。

  第三十九条网上银行业务凭证的传递和保管

  (一)

  在日终结账时,各营业网点应将当夭受理的网上银行业务申请表(包括协议、银行打印的信息表等资料)按经办柜员进行整理,在次日将网上银行业务凭证封包后传送

  至事后监督部门。

  (二)

  网上银行业务涉及的账务处理凭证随综合业务系统凭证进行传递、监督和保管。

  第八章重大事项处理

  第四十条网上银行重大事项包括服务中断、业务差错和风险事件。

  网上银行服务中断是指由于系统故障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客户暂时无法办理网

  上银行业务。

  网上银行业务差错是指由于系统故障、柜员操作失误等原因造成的错记、重记、漏记

  或少记客户账务等差错。

  网上银行风险事件分为业务风险事件和技术风险事件。其中,业务风险事件是指由于

  网上银行客户口身原因造成其信息或账户资金被非法窃取的各类事件:技术风险事件是指

  网上银行系统存在安全漏洞、遭到攻击或破坏的各类事件。

  第四十一条服务中断应急处理:

  (一)

  网上银行业务应急处理应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应急处理效率,尽量

  缩小不良影响范围。

  (二)

  本行应与企业客户约定服务中断的应急处理方式(如到柜面办理方式或银行上

  门收单方式等)。对丁能够通过营业网点办理的业务,原则上耍求客户到营业网点办理:

  对丁?集团客户主动收款业务,应建议客户直接通知其分支机构到开户行办理付款手续;对

  于客户己提交的指令不应再采取应急处理。

  (三)

  遇到网上银行服务中断情况,有关部门要立即排查原因,尽快恢复系统,并做

  好客户解释工作。对于因系统故障等原因造成客户无法办理网上银行业务的,应建议客户

  到指定营业网点办理,或按约定的应急处理方式办理。短期内不能恢复服务的,要以电话、传真、手机短信等方式通知重点客户按约定的应急处理方式办理业务。

  (四)

  因系统升级或改造而需要暂时中止提供网上银行服务超过3小时(含)时,应

  提前告知客户。计划服务中断应选择适当的时间,尽可能减少对客户的影响。

  (五)

  各网点均应根据上述业务规定及本行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业务应急预案,在网

  上

  银行服务中断的情况下,要按照预案进行应急处理。

  第四十二条业务差错处理:

  (一)

  网上银行业务差错处理应遵守据实、准确和及时的原则。运营管理部应指定相

  应人员负责网上银行业务差错处理工作,并明确权限和职责。

  (二)

  财会管理部对网上银行业务差错应详细备案登记,记录内容应包括差错时间、差错内容、处理部门、处理人员姓名、客户资料、差错影响或损失、差错原因、处理结果

  等。

  (三)

  运营管理部发现或接到客户反映出现网上银行差错的,应根据差错情况进行相

  应处理:

  1.

  系统原因造成的业务差错,运营管理部信息科技人员要配合查清原因,提出处理意

  见,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按照规定进行账务冲正处理,涉及手续费、资金汇划费的要

  同时冲正;

  2.

  柜员操作失误造成的业务差错,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

  因本行口身系统、内控制度或为其提供服务的第三方机构的原因,造成电子支

  付指令无法按约定时间传递、传递不完整或被篡改,并造成客户损失的,应按照本行相关

  财务制度处理。

  (五)

  由于客户口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支付指令未执行、未适当执行、延迟执行等业务

  差错,营业网点应主动通知客户改正或配合客户采取补救措施。

  (六)

  客户通过网上银行办理异地汇款业务,款项汇出后若由于账号、户名不符、汇

  款无人领取等原因需要汇入行退回的,按柜面汇入行主动退汇的处理手续处理。其中对于

  因账号、户名不符导致挂账需要退汇的,汇入行应在当日(最迟次日)办理退汇手续。

  第四十三条风险事件处理:

  (一)

  网上银行风险事件的处理应遵守审慎、高效、保密的原则。风险事件涉及各网

  点各部门要积极配合,通力合作,妥善处理好风险事件。

  (二)

  综合管理部是网上银行风险事件处理的牵头部门,风险管理部、运营管理部、客户部等部门是处理网上银行风险事件的责任部门。

  1.

  风险管理部负责所有网上银行风险事件的管理,对网上银行风险事件进行统计、汇

  总、分析,制定有关防范制度。

  2.

  运营管理部负责对网上银行风险事件进行技术分析,制定和实施技术应对方案。

  3.

  综合管理部负责拟定风险事件对外宣传解释的统一口径,就重大风险事件向公安部

  报案,协助处理网上银行风险事件和配合公安机关调查网上银行风险事件。

  4.

  其他部门负责协助解决网上银行业务涉及到本专业风险方面的问题。

  5.

  各营业网点发现银行内部人员利用从事网上银行工作之便窃取客户信息或账户资

  金的事件,应立即专题报告上级部门。

  第九章信息与数据安全

  第四十四条网上银行业务处理系统应釆用适当的加密技术和措施,对网上银行交易

  信息进行完整记录,并保证电子交易数据传输的保密、真实、可跟踪稽核和不可篡改,以

  及交易数据的完整性和交易的不可抵赖性。

  网上银行釆取的数据加密技术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根据业务安全性需求和信息技

  术的发展,定期检查和评估所采用加密技术和算法的强度,对加密方式进行适时调整。

  第四十五条应采取必要措施为网上银行交易数据保密:

  (一)

  对网上银行交易数据的访问须经合理授权和确认;

  (二)

  网上银行交易数据须以安全方式保存,并防止其在公共、私人或内部网络上传

  输时被擅自査看或非法截取:

  (三)

  第三方获取网上银行交易数据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行关于数据

  使用和保护的标准与控制制度;

  (四)

  对网上银行交易数据的访问均须登记,并确保该登记不彼篡改。

  第四十六条网上银行运营设施设备和安全控制设施设备的安全,对网上银行的重要

  设施设备和数据,应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

  (一)

  有形场所的物理安全控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的要求;

  (二)

  应合理设置和使用防火墙等安全产品和技术,确保网上银行有足够的反攻击能

  力和防病毒能力,保证网络安全:

  (三)

  对重要设施设备的接触、检查、维修和应急处理,应有明确的权限界定、责任

  划分和操作流程:

  (四)

  对重耍技术参数,应严格控制接触权限,并建立相应技术参数的调整与变更机

  制,以防止在更换了关键人员后有关技术参数的泄漏。

  第四十七条

  应建立合理措施,确保网上银行系统、数据库及应用程序的充分职责分

  离,具有合理授权管理机制,从技术设计、制度安排等方面,有效隔离应用系统、验证系

  统、处理系统和数据库等各系统间的风险传递。

  (一)

  对网上银行业务处理系统进行测试,确保职责分离:

  (二)

  开发和管理经营网上银行业务处理系统的人员保持分离状态;

  (三)

  交易程序和内控制度的设计确保本行内部员工和外部服务供应商都无法独立完

  成一项交易。

  第四十八条开展网上银行业务应及时检查网上银行系统可供客户使用的容量,采取

  必要的措施保证接入线路的通畅,并采用适当的备份和负载均衡技术,保证客户对网上银

  行服务的可用性。

  第四十九条开展网上银行业务应建立入侵检测系统,对网上银行系统运行实施实时

  监控,并定期进行漏洞扫描。

  第五十条开展网上银行业务应定期检测所有关键设备和系统软件的工作状态,审查

  工作日志。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本办法由粉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口下发之日起执行。

  常联

篇七:企业网银管理办法

  

  公司网上银行管理制度

  为加公司银行账户网络支付业务的管理,结合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四、付款完成后,出纳员在付款申请单上加盖“付讫”章,并与财务主管同时在付款单上签字,方可作为入账依据。对于应由银行出具的网银单据,必须以开户银行出具并加盖银行业务印章的原

  始单据作为记账凭证。

  五、交接。因特殊原因请假的,必须书面授权并交接。

  公司因开展业务需要开通银行账户网络查询、支付功能,由财务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总经理核准,由公司财务部指派专人在指定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办理,其余部门人员一律不得兼办。

  一、公司指定出纳员所使用计算机作为办理网银业务的专用机器,除处理日常工作外,严禁使用该机器玩网络游戏、登录不良网站,严禁任何人擅自下载网络资源存储于本机。

  二、网银账户仅可办理供应商付款、员工薪资发放等公司授权范围内的资金支付业务,严禁私自利用公司网银账户进行私人款项拆借、挪用。

  三、专用计算机必须安装防火墙及杀毒软件,出纳员每周至少进行两次全盘病毒查杀。

  四、出纳员于每周供应商集中付款日或员工发薪日前一天将现金足额存入相关银行账户,次日及时进行划拨。

  五、每月终了后、次月____日前出纳员打印网银月度交易明细,由财务经理负责与相关日记账逐笔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在账单上签字确认,作为会计档案一并保存。

  成损失的,除经济赔偿外,对相关责任人双倍进行处罚,并根据金额大小追究法律责任。

  四、出纳员须严格执行本办法

  4.1、网银账户原则上一律要求同时具备登录口令、数字证书(加密u盘)及短信提示三重安全防护功能,确保账户资金安全。

  4.2登录口令由公司资金主管负责保管;数字证书(加密u盘)由公司财务部出纳员负责保管;短信提示须预留财务部长手机号码。

  4.3、网银口令应定期进行变更。

  4.4、不得在除公司财务内部电脑以外其他任何电脑下载证书、使用公司网银办理业务。

  5、网银支付业务的办理流程

  5.1财务部利用网银办理资金支付业务,一律须按公司资金审批程序规定,由经办人办妥付款申请手续,方可转交财务部出纳员进行办理。

  5.2出纳员初步审核付款申请无误,插入数字证书,网上填制付款单据;资金主管输入登录密码进入系统,按照付款申请之内容逐笔审核;资金主管确认无误后,由财务部长发出指令进行划款;成功后打印支付凭证。

  5.3付款完成后,出纳员在付款申请单上加盖“付讫”章,并与财务主管同时在付款单上签字,方可作为入账依据。对于应由银行出具的网银单据,必须以开户银行出具并加盖银行业务印章的原始单据作为记账凭证。

  5.4交接。因特殊原因请假的,必须书面授权并交接,同时报财务部长。未经财务部长同意,不得更换各公司网银操作员。

  6、网银的日常管理

  ____公司指定出纳员所使用计算机作为办理网银业务的专用机器,除处理日常工作外,严禁使用该机器玩网络游戏、登录不良网站,严禁任何人擅自下载网络资源存储于本机。

  6.2、网银账户仅可办理供应商付款、员工薪资发放等公司授权范围内的资金支付业务,严禁私自利用公司网银账户进行私人款项拆借、挪用。

  6.3、专用计算机必须安装防火墙及杀毒软件,出纳员每周至少进行两次全盘病毒查杀。

  6.4、出纳员于每周供应商集中付款日或员工发薪日前一天将现金足额存入相关银行账户,次日及时进行划拨。

  7、违规责任及处罚

  7.1、未按本规定

  8、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9..本制度自

  年月

  日开始执行。

  为加强集团公司银行账户网络支付业务的管理,结合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二、出纳员初步审核付款申请无误,插入数字证书,请求财务主管复核付款申请并输入登录密码进入系统,按照付款申请之内容逐笔录入划款信息,确认无误,进行划款;成功后打印支付凭证。

  三、财务主管必须对出纳员划款全过程进行监督,直至划款完毕、退出网银系统。

  四、付款完成后,出纳员在付款申请单上加盖“付讫”章,并与财务主管同时在付款单上签字,方可作为入账依据。对于应由银

  行出具的网银单据,必须以开户银行出具并加盖银行业务印章的原始单据作为记账凭证。

  五、交接。因特殊原因请假的,必须书面授权并交接,同时上报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出现问题由授权人承担责任。未经集团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同意,不得更换各公司网银操作员。

  五、每月终了后、次月____日前出纳员打印网银月度交易明细,由财务主管负责与相关日记账逐笔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在账单上签字确认,作为会计档案一并保存。

  一、本办法由集团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开户银行要求处理。

  二、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公司网上银行管理制度(四)

  银行存款是单位存放在银行的资金,是单位货币资金的主要内容,为加强管理,建立健全银行存款管理制度,按如下办法进行管理:

  一、加强银行存款的管理。根据资金的不同性质、用途,分别在银行开设账户,严格遵守国家银行的各项结算制度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接受银行监督。

  二、银行账户只限本单位使用,不准搞出租出借,套用或转让。

  三、严格支票管理,不得签发空头支票。空白支票必须严格领用注销手续。

  四、应按月与开户银行对账,保证账账、账款相符。平时开出支票,应尽量避免跨月支取,年终开出支票,须当年支款,不得跨年度。

  五、出纳、会计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解表,逐月与银行核对余额,防止错账、乱账。发票管理制度

  一、公司所有员工都要严格遵守税法的各项规定;

  二、指定专人妥善保管,保证发票存放点安全、可靠,对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和发票登记簿,应按税务规定保存____年;

  三、公司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转借、转让、代开发票,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

  四、对涂改发票、虚开发票、损(撕)毁发票,丢失或擅自销毁发票存根联以及发票登记簿,后果自负;

  五、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发票的使用情况和登记现金管理制度

  一、财务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和银行结算制度,公司有关财务制度办理现金、银行收支业务。

  二、公司业务收入现金、银行支票要即时存入银行所开设的帐户,不得座支现金。

  三、公司经营业务支出,原则上凡金额在____元以上的,一律使用银行支票,有特殊情况经财务审核后,可支付现金。

  四、库存现金不得超过三天的日常报销限额,超过限额的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

  五、库存现金要做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挪用现金。

  六、签发银行转帐支票要建立支票领用登记手续,及时清理注销。

  七、不准擅自租借银行帐号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业务,不得签发空头支票。

  八、现金、银行日记帐每月与总帐、银行对帐单核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公司网上银行管理制度(五)

  一、绿化管理职责划分

  1、厂区绿化方案由公司领导研究确定,确定绿化方案时,要充分考虑消防、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气候条件、装置生产及检修特点等。

  2、厂区绿化方案的实施、变更,花草和树木栽种工作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实施。

  3、厂区各部门绿化管理责任区域划分、监督管理、考核等工作由消防保卫部负责。

  4、公司各部门负责绿化管理责任区花草和树木的病虫害防治、施肥、修剪等的日常监管工作。

  二、各部门绿化管理责任区的划分

  根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所在的工作区域、员工数量等进行绿化管理责任区的划分,具体划分情况详见绿化及室外卫生管理责任区划分示意图。

  三、绿化责任区管理要求

  1、对绿化的植物适时、适量浇水,确保苗木、草坪浓绿及正常生长,2、严禁用自来水浇花草、树木、草坪,在生产管线取水要经过生产调度同意,浇水时要有人监护。

  3、花草、树木、歪斜要及时扶正、培土。

  4、花草、树木、草坪叶片不正常或萎缩干枯要及时防治处理,控制病虫害的蔓延。

  5、当多雨或大风季节来临之前,各部门要做好防汛和防风的措施准备,以防花草、树木被破坏。

  6、绿化管理责任区内的杂物、杂草各部门必须及时清理,要保持绿化管理责任区内的清洁卫生。

  7、严禁本部门或其他人员、车辆擅自进入绿化区内损坏花草、树木等情况发生。

  8、未经许可,任何单位不得在绿化区内搭建临时设施、动土、或擅自将绿化区用作施工场地,或停放车辆、堆放物料和垃圾等。

  9、不得将污水、废渣等有毒有害或污染性的东西倾倒在绿化区内。

  四、考核程序

  公司各部门都有权利对破坏其绿化管理责任区内花草、树木的人或事件进行监管,消防保卫部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对违反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予以处理。

  五、处罚标准

  1、绿化区内有杂草、杂物、垃圾等,每发现一次,扣责任区管理单位____元。

  2、绿化区内的花草、树木歪斜后不及时扶正,每发现一次,扣责任区管理单位____元。

  3、不按规定路线行走,擅自进入绿化区的人员,每发现一次,扣当事人____元。

  4、车辆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碾压绿化区内花草或树木,每发现一次扣司机____元,扣车辆所属单位____元,并责成对损坏的花草、树木恢复完好。

  5、损坏花草、树木,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____元;当查不到责任人时,每次扣责任区管理单位____元。

  6、擅自移迁花草、树木,每发现一次,扣当事人____元,当查不到责任人时,每次扣责任区管理单位____元。

  7、攀爬或摇晃树木,每发现一次,扣当事人____元。

  8、污水或垃圾等污染绿化区,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____元,当查不到责任人时,每次扣责任区管理单位____元,并责成恢复完好。

  9、擅自在绿化区内动土、施工、检修、搭建临时设施、堆放物料等,一经发现,每次扣责任单位____元,并责令恢复原状。

  附图。绿化及室外卫生管理责任区划分示意图。

篇八:企业网银管理办法

  

  XX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XX银行网上银行业务,防范银行经营风险,保护银行客户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XX银行相关会计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XX银行企业网上银行业务(以下简称“企业网上银行"),是指XX银行通过因特网向企事业客户提供账户查询、企业付款、网上支付等金融服务。

  企业网上银行客户(以下简称“企业网银客户”),是指在XX银行开立单位存款账户且使用企业网上银行的企事业单位用户。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XX银行个人网上银行业务(以下简称“个人网上银行”),是指XX银行通过因特网向个人客户提供账户查询、转账付款、网上支付、理财、代缴费等金融服务。

  个人网上银行客户(以下简称“个人网银客户”),是指在XX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且使用个人网上银行的个人用户.第四条

  XX银行开办网上银行业务或增加网上银行业务经营品种,由总行向监管部门提出申请。对无需监管部门审批或备案的业务品种,由总行事前向监管部门报告。

  分行开办网上银行业务或增加网上银行业务经营品种,应事先向总行提出申请,经总行审批后,根据总行网上银行上线推广计划实施。

  分行开办网上银行业务之前,应依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在获总行批准并取得内部授权后方可进行实施。

  第五条

  总行电子银行运行部负责管理全行网上银行业务,负责制定全行网上银行业务及相关内控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负责研究制定全行网上银行业务发展规划、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推动、管理业务运行;负责向监管部门上报开办网上银行业务或增加网上银行业务新品种的申请;负责网上银行业务需求编写,组织系统测试、验收,协助信息技术部进行网上银行系统的业务需求开发、应用设置及软件维护工作。

  第六条

  网上银行业务的营销和日常管理工作有下列部门参与,具体分工如下:

  (一)总行公司金融业务部参与企业网上银行相关业务功能的需求、测试和验收。参与审核业务合同标准文本和业务章程,参与对分行上线审批,负责总行本部(XX)企业网银客户申请的审批工作等。负责组织企业网上银行市场营销策划并负责总行本部(XX)的市场营销工作。分行公司金融业务部参与开展市场营销、客户服务等。

  (二)总行个人金融业务部参与个人网上银行相关业务功能的需求、测试和验收。参与审核业务合同标准文本和业务章程,参与对分行上线审批.负责组织个人网银市场营销策划并负责总行本部(XX)的市场营销工作。分行个人金融业务部参与开展市场营销、客户服务等.(三)总行电子银行运行部负责组织推进全行网上银行业务发展和市场营销。负责分行开办网银新业务的授权台账登记和备案工作。负责全行网银业务日常业务监控,管理总行级内部用户和分行网银操作员信息,进行参数设置,负责统计并向监管部门提供网上银行监管报告,负责对支行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负责总行本部(XX)企业网银客户申请的处理工作。

  (四)总行风险管理部负责网上银行业务合同标准文本、业务章程和客户申请表式的法律合规审查工作。

  (五)总行信息技术部负责计算机网络基础设施、网络技术安全体系的建设和预防计算机病毒的应急管理,运行主机维护和相关技术支持,负责日终处理和运行监控。信息技术部软件开发中心参与网银业务需求的审定,负责协调网银服务提供商的项目开发,负责行内系统接口的技术开发工作,参与网银项目的测试、验收工作。

  (六)总行审计部负责系统风险审计,包括系统总体风险审阅和专项风险审计.(七)总行运营管理部参与审核和验收网上银行业务需求和系统功能,参与制订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操作规程,负责制定网上银行相关业务的会计核算办法,负责全行空白USB—key的管理,参与对分行上线审批等。

  (八)营业网点负责受理网银客户的申请,并根据相应业务授权处理部分网银业务。负责网点空白USB—KEY的保管和发放。

  第七条

  网上银行系统是以总行网银服务器为依托,以核心账务系统为主要后台,实现客户通过因特网提交的账户管理和网上交易处理的电子银行系统。

  (一)网上银行系统主要采用全行统一域名服务的模式,客户登录总行网站(www.bankofluoyang.com.cn),发起信息通过核心账务系统进行处理。

  (二)网上银行系统提供全年365天服务。大额支付系统停运期间,客户提交的大额跨行汇款交易,核心系统采用挂账的方式进行处理,下一工作日自动完成后续业务处理。如遇年终决算等特殊日期需要暂停网银系统对外服务,应按照相关业务规定在网站上提前公布停机时间。对于需网银管理台落地处理的业务最迟应在下一工作日处理完毕。

  (三)网上银行系统分银行内部管理和客户服务两大子系统。银行内部管理子系统由内部用户管理、企业客户管理、集团关系管理、客户服务、企业用户证书管理、交易处理和参数管理等功能模块组成,主要向银行内部人员提供机构、用户、证书等各类管理功能。客户服务子系统主要向网银客户提供查询、付款、理财等各类网上银行交易和服务。

  第八条

  网上银行采用严密的安全认证体系、用户权限管理、分级授权制度等业务风险控制措施。

  (一)企业网上银行的企业用户的安全认证体系以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签发的数字证书为基础,企业用户采用标准的PKI证书或用户名、密码和SSL银行服务器证书方式登录企业网上银行.进入企业网上银行的企业用户和内部用户只能在设定的业务权限内办理网上交易和履行管理职能。

  企业用户和内部用户通过企业网上银行系统发起各种重要交易,如维护权限、申请证书、转账支付等,必须坚持换人授权制度。超过用户权限的事项必须由更高权限的用户进行操作或授权.重要岗位必须坚持相互制约原则.(二)个人网银客户根据需求可以采用网上自助签约和柜台签约购买USB-KEY并使用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数字证书两种方式进入个人网上银行,在设定的业务权限内办理网上交易。

  第二章

  机构和内部用户管理

  第九条

  申请开办网上银行业务的分行,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严格执行银行账户管理办法、支付结算办法、现金管理制度和反洗钱的有关规定,正确及时办理资金汇划业务;

  (二)能根据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结合本行实际情况,落实相关责任部门,制订本地网银业务应急方案;(三)已完成网上银行系统及相关系统的测试、联调和人员培训工作;

  (四)网银运营组织健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配备到位,人员分工职责明确、内部控制机制完善;(五)总行要求的其他条件.第十条

  内部用户管理。

  (一)使用网上银行系统管理XX银行内部机构和人员信息、企业开户及相关功能维护的银行内部人员(简称“内部用户”),须在网银内部管理子系统中建立内部用户号及相关信息和权限。内部用户按分级授权要求设定不同的岗位。

  (二)XX银行网银内部用户分为3类。1.总行网银管理员:负责总行级网银内部用户的新建和维护,以及网银系统基础数据(参数)维护等;2。总行网银操作员:负责网银客户开销户、信息设置和维护,以及客户证书的发放及维护,分行级网银内部用户的新建和维护,网银系统运行监控等;3.分行/支行网银运行操作员:负责分行/支行网银日常交易监控和落地处理等。

  (三)总行网银管理员、总行网银操作员设立在电子银行运行部。

  (四)根据内部控制要求总行网银操作员、分行/支行网银运行操作员、总行网银管理员之间不得兼任,同一内部用户不得对自己经办的业务进行复核,不得跨部门或网点兼任岗位。

  (五)内部用户的操作采用授权方式,即1名内部用户完成的操作须由另1名内部用户进行授权后生效.

  第十一条

  分行/支行新增网银运行操作员时,应向总行电子银行运行部提出申请,总行电子银行运行部审批后,在网银管理平台中新增相关信息,打印并发放内部用户密码信封.(一)分行/支行更改网银运行操作员时,手续与新建时相同。

  (二)分行/支行网银运行操作员出现密码遗忘或失效时,应向总行电子银行运行部提交申请。总行电子银行运行部审批后,重新打印并发放内部用户密码信封。

  (三)内部用户密码信封应由分行/支行专人领取或作为机要信件传递,办理交接手续。

  第三章

  企业网银客户管理

  第十二条

  凡在XX银行开立活期存款账户、信誉良好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部队、个体工商户、其他组织等,均可申请使用企业网上银行。

  网银客户分为一般企业和集团企业两大类.一般企业只能查询本企业账户信息和划转本企业账户资金.集团企业除可办理一般企业的业务外,经申请并获批准后还可开通现金管理服务功能。集团企业是指在XX银行对公营业网点开立账户的集团客户的总公司、或母公司、或行政事业单位划拨资金的主管部门,或跨国公司的管理中心等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集团企业总部”),和其所属分公司、子公司、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或关联企业(以下简称“附属企业")。

  企业网银客户管理指在网上银行管理系统中建立、修改、注销网上银行客户号、客户账号、客户基本信息、客户业务权限、客户业务功能、业务授权模式、集团服务和集团与下级企业之间的关联关系,以及对客户数字证书的申请、管理。

  第十三条

  公司金融业务部制定企业网银客户准入标准,所有拟申请我行企业网上银行业务的企业客户均须事先经过公司金融业务部审批。

  支行客户经理收集辖内企业客户网银需求,了解企业客户基本情况,填写《企业网银客户调查推荐表》报公司金融业务部。

  公司金融业务部根据支行推荐客户基本情况,按照我行企业网银客户准入条件,研究确定企业网银客户,在《企业网银客户调查推荐表》上签署意见,交支行客户经理。

  第十四条

  企业网银客户开户业务操作流程

  (一)企业申请。

  通过公司金融业务部审批的企业应向其XX银行开户网点提出申请开通XX银行企业网上银行业务服务功能。企业在我行不同网点开有多个账户的,应向其主要结算账户开户网点申请,领取并填写以下文本和申请表:

  1.《XX银行企业网上银行业务申请表》(以下简称《网银开销户申请表》,附件一)

  《网银业务申请表》一式三份,网银开户处理结束,一份退企业保存,一份由电子银行运行部保存,一份由开户网点保存。

  2。《XX银行企业网上银行服务协议》、(以下简称《网银服务协议》,附件十)

  协议一式三份,网银开户处理结束,一份退企业保存,一份由电子银行运行部保存,一份由开户网点保存。

  3。单位给经办人的授权书(附件五)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必须);

  5。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机关团体等无法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的单位提供和开户时相同的批文复印件)(必须);

  6。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有)。

  7。拟申请操作员身份证复印件

  (二)网点受理和初审。

  开户网点接受企业申请后,应对客户提交的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初审,核对客户基本信息、账户信息和银行预留印鉴,具体审核内容如下:

  1。申请表内容真实完整,签章齐全。

  2.审查企业提供的证件种类和证件号码与申请表是否一致,与该企业在银行开户时提供的证件是否一致,复印件是否与原件一致,身份证必须通过联网核查系统核查无误.审核无误后,审核人员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章并签名。

  3。检查企业申请的账户权限是否正确.账户操作权限的设置规则同核心账务系统。非基本账户严禁办理代发工资、费用报销、预借现金等财务功能。

  4.检查企业在《网银业务申请表》中填写的签约账户是否属于该企业,对存款账户还需核对是否与账户开户时的预留印鉴一致,核对无误后核对人在预留印鉴处签(章)名.5.检查《企业网银客户调查推荐表》是否通过公司金融业务部审批。

  对不符合规定或条件的合同或申请表,应协助企业重新填写或拒绝受理。初审通过后,由网点经办员和网点业务主管在《网银业务申请表》等资料上签章并加盖业务章。证件原件退还企业,复印件与其他开户资料一起送交电子银行运行部进行开户处理.(三)总行电子银行运行部开户处理。

  电子银行运行部根据客户申请表申请事项在网上银行管理平台“企业客户管理"中进行开户处理。开户处理结束后,打印企业用户操作员密码信封和证书两码(参考号和授权码)信封,登记《企业网银密码信封交接登记簿》(附件九).申请表回执联和密码信封由开户支行经办人员带回支行.(四)开户支行柜台收到客户开户回执和密码信封后,检查密码信封是否完整、无损坏,如果出现破损及密码泄露及时通知电子银行运行部处理。登记《密码信封发放登记本》(附件八)。

  客户经理负责通知网银客户经办人员到前台办理密码函和USB-KEY领用手续。客户应有至少两名经办人员在场或向我行出具由其一人办理相关业务的书面授权,并在《密码信封发放登记本》(附件八)上签字确认。客户按照购买凭证手续购买USB-KEY,按照我行收费标准收取USB—KEY工本费和相关年费。

  (五)网银客户追加签约帐户按照开户审批流程处理。

  第十五条

  集团企业开户流程

  (一)集团开户须知。

  集团内所有企业必须是XX银行对公客户且开通企业网上银行业务。同一企业只能归属于一个集团,包括集团总公司。集团企业需要使用XX银行企业网上银行集团业务服务功能,应由集团总部向其在XX银行开户网点提出申请.(二)集团客户开户流程同一般客户开户流程。

  (三)集团客户增加分/子公司服务,需要填写《XX银行企业网上银行集团客户追加分/子公司服务申请表》(附件三)、《XX银行企业网上银行操作员服务申请表》(附件二)、《账户操作授权书》(附件四),审批处理流程同一般客户开户。

  第十六条

  企业用户证书管理

  企业向开户网点提出申请时,需在《网银业务申请表》(附件一)或《网银操作员申请表》(附件二)上填明申请证书用户的企业用户信息.(一)总行电子银行运行部在进行开户处理时将证书用户申请信息通过网络向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转发申请.然后将CFCA返回的参考号和授权号打印在密码信封中,申请表回执联和密码信封由开户支行经办人员带回支行。支行前台通知客户领取.企业用户凭开户回执在开户支行自行购买空白USB-KEY及安装光盘等.企业用户使用浏览器或客户安全代理软件,通过网络将参考号、授权码传送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下载数字证书并导入USB-KEY中。

  (二)网银客户的证书用户发生已下载证书的存储介质(USB-KEY)遗失或损毁的,或证书下载密码(授权码、参考码)在下载证书之前由于某种原因灭失的,客户应及时向开户网点提出证书恢复申请,填写《网银操作员申请表》(附件二)提交单位介绍信。

  支行初审后,送总行电子银行运行部。中心业务操作员在“企业客户信息管理"中的“企业操作员管理”模块,录入企业客户号、用户号,进行相关处理。最后使用“客户证书打印密码信封”进行打印。申请表回执联和密码信封由开户支行经办人员带回支行.支行前台通知客户领取。

  (三)网银客户证书用户在使用客户证书(USB-KEY)过程中,因多次输错登录密码而发生自锁时,客户应及时向开户网点提出证书恢复申请,填写《网银操作员申请表》(附件二),提交单位介绍信.支行初审后,送总行电子银行运行部。中心业务操作员在“企业客户信息管理”中的“企业操作员管理"模块,录入企业客户号、用户号,进行相关处理。最后使用“客户证书打

  印密码信封”进行打印。申请表回执联和密码信封由开户支行经办人员带回支行。支行前台通知客户领取。

  对于自锁的客户证书介质,在重新下载证书前,还需使用介质生产厂商提供的软件,对介质进行初始化。

  (四)网银客户的操作员用户,遗失登录名或密码时,客户应及时向开户网点提出恢复密码申请,提交《网银操作员申请表》(附件二)和单位介绍信。

  支行初审后,送总行电子银行运行部。中心业务操作员在“企业客户信息管理”中的“企业操作员管理”模块,录入企业客户号、用户号,进行相关处理,打印操作员密码信封,申请表回执联和密码信封由开户支行经办人员带回支行。支行前台通知客户领取并做好登记工作.第四章

  个人客户管理

  第十七条

  凡在XX银行开立都市一卡通、个人结算账户,信誉良好的个人客户均可以申请使用XX银行网上银行。

  个人网上银行客户分为大众版客户和专业版客户两种.第十八条

  个人网银大众版客户通过XX银行网上银行自助申请开立,通过网银用户名、网银密码进行认证,操作签约账户查询、理财、以及XX银行提供的其他业务。

  第十九条

  个人网银专业版客户必须凭本人身份证、银行卡(或一本通)到XX银行任一支行前台,填写《XX银行个人网上银行用户服务申请表》(附件六),申请开通网银业务,前台柜员核对客户信息,并在前台执行“个人网银签约"交易,交易完成后打印客户两码(参考号和授权号),向客户发放USB—KEY。客户自行在XX银行网上银行下载CA证书,并自助完成后续签约操作。

  第二十条

  个人网银用户遗失登录名或密码时,应及时向开户网点提出密码重置申请.办理业务时需要本人携带签约卡和本人身份证,填写《XX银行个人网上银行用户服务

  11申请表》(附件六)。前台人员核对客户信息,并在前台执行“密码重置”交易,客户重新设置登录密码,系统自动将登录名重置为签约卡号。

  第二十一条

  个人网银用户发生已下载证书的存储介质(USB—KEY)遗失或损毁的,或证书两码(授权码、参考码)在下载证书之前由于某种原因灭失的,客户应及时向开户网点提出证书恢复(重发)申请.办理业务时需要本人携带签约卡和本人身份证,填写《XX银行个人网上银行用户服务申请表》(附件六)。前台人员核对客户信息,并在前台执行“证书维护”交易,重新打印证书两码(授权码、参考码)。客户使用新打印的证书两码重新下载证书。

  第二十二条

  个人网银用户申请注销网银服务时,办理业务时需要本人携带签约卡和本人身份证,填写《XX银行个人网上银行用户服务申请表》(附件六),选择“销户”项。前台人员核对客户信息,并在前台执行“网银销户”交易。

  第五章

  交易监控和落地交易处理

  第二十三条

  总行网银操作员和分/支行网银运行操作员可以通过XX网上银行管理平台上对企业和个人使用网上银行发起的交易进行监控,对于特殊交易进行授权处理.特殊交易包括“企业落地交易处理"、“个人落地交易处理”和“待审核交易处理”

  落地交易处理是指企业(或个人)发起的付款交易指令,交易金额达到银行设定的落地处理限额时,必须由总行或分/支行运行操作人员人工干预之后才能够提交后台记账。

  第二十四条

  落地交易处理由支行运行操作员进行处理,并换人授权。

  第二十五条

  企业网上银行落地交易处理

  支行运行操作员每天定时登陆网银管理台查看待落地交易情况,对于支行企业超过付款限额的交易,根据相关付款

  12授权管理办法通知有权人进行付款授权,同时登记《XX银行支行企业网上银行落地交易审核记录表》(附件七)。

  对于没有超过限额的落地交易,直接进行付款授权.第二十六条

  个人网上银行落地交易处理

  由于大额支付系统汇款时间限制,对个人网上银行个人跨行汇款进行落地处理,支行运行操作员每天定时登陆网银管理台查看待落地交易情况,对于支行个人用户超过付款限额的交易进行落地处理。

  第二十七条

  落地交易处理时间规定

  支行运行操作员在工作日必须定时、不定时登陆网银管理台查看落地交易情况,及时处理落地交易,保证我行汇款时效。

  支行运行操作员必须及时处理落地交易,一般应在客户提交后的2小时内处理完毕.落地交易处理最迟必须在第二个工作日完成.第二十八条

  支行前台会计人员每日通过报表系统“网银报表”模块打印网银转账凭证,该凭证同时也可作为收付款客户回单。核对每日转账交易流水。

  第二十九条

  总行操作员每日监控全行交易处理情况,对于可疑交易、挂账交易及时通知网银开户支行进行后续账务处理。

  第六章

  客户服务

  第三十条

  总行操作员经相关部门授权,通过“公告管理”模块向客户发布银行业务通知、最新法律法规变更、安全操作提示等公告信息。

  (一)公告发布管理。

  总行操作员在网银管理台选择“公告管理"交易,增加、重置公告。总行操作员应选择企业、个人、管理台用户作为发布对象,向相应的用户发布公告.

  13(二)公告删除管理.总行操作员在网银管理台选择“公告查询”交易,查询有关公告目录,进行删除操作。

  第三十一条

  企业用户可在网银客户端发表留言,客户开户的分行或支行业务操作员在管理台上,可看到企业的留言。

  (一)留言回复。

  总行操作员通过“企业留言管理"交易,应看到所有状态处于“未回复"的客户留言,按照相关业务管理规定进行回复。

  属于投诉类的问题,转相关管理部门处理后,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客户.(二)留言查看。

  总行操作员通过“企业留言管理"交易,查看所有状态的客户留言.第三十二条

  在总行客服中心投入运营前,总行电子银行运行部负责受理全行网银客户的电话咨询工作。同时支行柜员和客户经理、大堂经理等也应该积极做好本支行客户的上门咨询解答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客户咨询。

  第三十三条

  网银系统提供电子回单打印功能,客户可以通过网银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网银转账回单(电子回单)。客户需要转账汇款手续费发票时,应到开户银行网点申请开具,开户银行应从报表管理系统网上银行模块查询打印网银跨行汇款手续费流水(做发票附件),并根据汇总金额手工开具发票。

  第七章

  基础数据及运行数据管理

  第三十四条

  XX银行网上银行基础数据是指网银系统运行中使用的各种通用规则、系统参数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

  14部门设置、机构设置、角色设置、机构类型设置、网银样式设置、跨行转账时间设置、节假日设置、缴费信息设置、规则设置、落地限额、交易限额、总行级操作员及权限设置等.第三十五条

  总行级基础数据设置经总行电子银行运行部会同相关管理部门确定后,由总行系统管理员进行设置。

  其他基础数据的设置由总行电子银行运行部负责设置。

  第三十六条

  总行级网银落地限额、交易限额等基础数据的调整由相关管理部门根据业务管理需要提出调整意见,报电子银行运行部进行修改。

  支行根据客户管理需要可以针对单个客户设置落地交易限额和交易限额,单个客户的限额应在总行限额范围之内。

  设置企业网银客户客户限额由支行填写《XX银行网上银行企业限额设置申请表》(附件十一),经公司部审批后由总行操作员进行设置.个人网银客户暂不开通此项业务.第三十七条

  所有系统运行数据都必须留有备份,每个网上银行工作日的系统运行数据在每天日终时由系统进行备份.数据备份的管理按照我行计算机系统数据备份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对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造成损失或不良后果的,按XX银行有关规定处理.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总行电子银行运行部负责制订、解释和修订。

  第四十条

  各分行要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要上报总行电子银行部备案。

  15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与总行现有规章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原【洛银(2010)75号】《XX银行网上银行业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16附件一

  XX银行企业网上银行业务申请表

  申请服务类别

  企业信息

  签约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

  客户号

  营业执照号码

  法人代表名称

  委托代理人名称

  通信地址

  账号

  开户行名称

  账户类型

  账户预留印鉴:印鉴核对一致

  □新开户

  □新开户(集团)

  □网银注销

  □追加签约账户

  □取消签约账户

  □信息变更

  联系电话

  组织机构代码

  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

  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

  邮政编码

  默认开通操作权限

  操作权限选择

  授权模式设置

  查询功能/一般转账功能

  信息查询、行内转账、跨行汇款、批量转账

  □

  代发工资功能

  已经与我行签订代发工资协议的账户才能办理

  □

  财务报销功能

  在我行开立的基本账户才能办理

  □

  集团功能

  集团客户选择

  □

  其它功能

  □

  一人操作一人授权(默认授权额度:0万元

  -∞万元)

  □

  一人操作分级授权

  授权人:

  授权额度:0万元—()万元

  授权人:

  授权额度:()万元—()万元

  授权人:

  授权额度:()万元-()万元授权人:

  授权额度:()万元-∞万元

  企业操作员信息(默认开通查询权限)

  姓名: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电话:

  操作权限:□转账

  □授权

  可操作账号:

  、姓名: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电话:

  操作权限:□转账

  □授权

  可操作账号:

  、姓名: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电话:

  操作权限:□转账

  □授权

  可操作账号:

  、姓名: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电话:

  操作权限:□转账

  □授权

  可操作账号:

  、1声明:

  申请单位在此声明,表内所填内容完全属实,并保证遵守《XX银行网上客户确认

  凡使用该数字证书所发生的相关查询、转账等业务指令均视同本单位所为,由本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经办支行审核意见:

  经办支行签章:

  年

  月

  日

  银行章程》,履行《XX银行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服务协议》。数字证书一经领用,经办人:

  电子银行运行部处理结果:

  经办人:

  /

  年

  月

  日

  附件二

  XX银行企业网上银行操作员服务申请表

  申请服务类别

  (在选项上打√)

  企业

  信息

  单位名称

  客户号

  操作员登录名

  用户姓名

  性别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部门

  企业操作员信息

  用户级别

  操作权限

  可操作账号

  操作员登录名

  用户姓名

  性别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部门

  用户级别

  操作权限

  可操作账号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转账/查询

  □授权/查询

  □增加操作员

  □删除操作员

  □修改操作员

  □密码重置

  □追加操作员可操作账号

  □取消操作员可操作账号

  □修改操作员操作权限

  □证书两码重发

  □证书恢复

  □证书更新

  □信息变更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转账/查询

  □授权/查询

  组织机构代码

  操作员登录名

  用户姓名

  性别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部门

  用户级别

  操作权限

  可操作账号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转账/查询

  □授权/查询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转账/查询

  □授权/查询

  操作员登录名

  用户姓名

  性别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部门

  用户级别

  操作权限

  可操作账号

  1声明:

  申请单位在此声明,表内所填内容完全属实,并保证遵守《XX银行网上银行章程》,履行《XX银行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服务协议》.数字证书一客户确认

  经领用,凡使用该数字证书所发生的相关业务指示均视同本单位所为,由本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银行审核意见:

  银行签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电子银行运行部处理结果:

  经办人:

  /

  年

  月

  日

  附件三

  XX银行企业网上银行集团客户追加分/子公司服务申请表

  □增加分/子公司

  □删除分/子公司

  □增加分/子公司签约账号

  □取消分/子公司签约账号

  申请服务类别

  单位名称

  集团公司企业信息客户号

  营业执照号码

  法人代表名称

  通信地址

  账户名称

  客户号

  联系电话

  组织机构代码

  证件类型及号码

  子公司企业信息

  分/

  组织机构代码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开户行

  开户行

  联系人

  账号1账号2账号3账号4账户类型

  账户类型

  账户类型

  账户类型

  1本单位保证以上填写的内容完全真实、有效.本单位保证以上填写的内容完全真实、有效。

  分/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银行审核意见:

  银行签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客户确认集团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电子银行运行部处理结果:

  经办人:

  /

  年

  月

  日

  附件四

  账户操作授权书

  XX银行_____支行:

  我公司同意加入企业网银集团客户,成为其成员。现授权集团公司操作人员通过网上银行渠道查询我公司在贵行开立结算账户(账号:)的资金变动情况及划转该结算账户内的资金。

  集团公司名称:

  客户号:

  附件五

  授权委托书

  XX银行

  支行:

  现委托

  在我单位申请XX银行企业网上银行事宜中,作为我方的委托代理人,办理开户手续,领取‘USB_key’及密码信封(数字证书下载两码)等相关事项。我单位获悉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并同意就相关风险承担责任。

  2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委托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受托人:

  身份证号:

  委托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XX银行个人网上银行用户服务申请表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银行打印

  客户填写

  申请服务□

  1.开户

  □

  2。销户

  类别

  □

  3.账户锁定

  □

  4.账户解锁

  □

  5.密码重置

  专业版用户填写

  □

  6。证书申请

  □

  7。证书更新

  □

  8。证书恢复

  □

  9。证书两码重发

  姓名

  网银用户名

  (新开户不填)联系电话

  个人基本

  资料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E—mail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账户信息

  户名

  开户行

  卡号

  客户确认

  21附件六

  兹声明:

  本人保证以上填写的内容完全真实、有效,并保证遵守《XX银行个人网上银行服务协议》及相关制度规定。对违反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本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银行打印内容已核对正确。

  领用“U—key”编号:_______________

  签名:

  年

  月

  日

  银行签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22附件七

  XX银行

  支行企业网上银行落地交易审核记录表

  日期

  网银流水号

  付款账号

  付款人户名

  收款人户名

  收款人开户行

  转账金额

  授权人

  操作人

  备注

  2324附件八

  XX银行企业网上银行密码信封发放登记表

  序号

  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收到日期

  信封编号

  客户名称

  用户名称

  移交人

  领取人/证件

  代理人/证件

  领取日期

  发放人

  注意事项:1、提醒领取人检查密码信封是否完整、无破损;

  252、领取人必须为用户本人,如为代领必须由企业出具授权书

  附件九

  XX银行企业网上银行密码信封交接登记簿

  序号

  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生成日期

  信封编号

  开户支行

  客户名称

  用户名称

  移交人

  领取人

  领取日期

  发放人

  26注意事项:1、提醒领取人检查密码信封是否完整、无破损;

  2附件十

  XX银行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服务协议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业务行为,甲方(XX银行企业网上银行用户)、乙方(XX银行)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网上银行服务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定义

  下列用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

  “网上银行”是指通过网络为客户提供自助金融服务的虚拟银行。XX银行网上银行通过互联网为客户提供查询、转账、支付结算和理财等资金管理服务。

  “数字证书”指用于存放客户身份标识,并对客户发送的电子银行交易信息进行数字签名的电子文件,“数字证书”的存储介质称为‘USB_key"。

  “企业”指在我行开立账户的企事业及其他单位。

  “分支机构”指与甲方具有业务往来关系或行政隶属关系并在我行开立账户的单位,包括分公司、子公司、业务合作伙伴、行政隶属机构等.

  “网上银行业务指令”指客户以客户编号(卡号)或数字证书以及相应密码,通过网络向银行发出的查询、转账等要求.

  “账户查询、转账授权书"是甲方的分支机构授权乙方为甲方提供其账户信息,或同时授权乙方按照甲方的网上银行业务指令从其账户中划转资金的书面证明文件。

  第二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一)甲方自愿申请注册乙方网上银行,经乙方同意后,甲方将有权根据注册项目的不同享受相应的服务。

  (二)甲方有权对签署“账户查询、转账授权书”的分支机构,依据分支机构授权的权限不同,通过网上银行渠道查询其账户或从其账户划转资金.

  (三)服务有效期内甲方有权办理网上银行注销手续。

  (四)协议终止或在服务有效期内中止时,甲方无须退回“数字证书"。

  (五)因网络、通讯故障等原因,甲方不能通过乙方网上银行系统办理业务时,甲方或其分支机构可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相应银行业务。

  (六)甲方对乙方网上银行服务如有疑问、建议或意见时,可登录乙方网站或到乙方各营业网点进行咨询和投诉。

  二、义务

  (一)甲方办理网上银行业务,应遵守《XX银行网上银行章程》和乙方网站公布的交易规则。

  (二)甲方办理网上银行注册、注销、变更等手续,应提供相关资料,填写相关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业务申请表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甲方应保证所填写的申请表和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对于因甲方提供信息不真实或不完整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三)甲方领取USB_key时,须填写《XX银行空白凭证购买清单》。

  (四)甲方必须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和使用客户编号(卡号)、密码及数字证书,不得提供给未指定的其他人,同时应明确使用人员的权限设置,明确各项操作授权的控制,以防范内部风险、保护账户资金安全。甲方对所有使用客户编号(卡号)、密码及数字证书进行的操作负责。乙方执行通过安全程序的电子支付指令后,甲方不得要求变更或撤销电子支付指令。

  (五)甲方数字证书在有效期内损毁、锁码、遗失或密码泄露、遗忘,应及时到营业网点办理

  2更换、解锁、挂失或密码重置手续。办妥上述手续之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在使用网上银行服务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信息如有更改,例如基本注册信息变更、增加(撤销)分支机构、增(删)账号、变更分支机构开户银行、账号、户名等,应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办妥上述手续之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应保证办理电子支付业务账户的支付能力,并严格遵守支付结算业务的相关法律法规.

  (八)如甲方发现乙方对其网上银行业务指令的处理确有错误,应及时通知乙方。

  (九)甲方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应按照XX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相关收费标准支付各项费用,并同意乙方从其账户主动扣收。

  (十)甲方不得以与第三方发生纠纷为理由拒绝支付应付乙方的款项。

  (十一)甲方不得有意诋毁、损害乙方声誉或恶意攻击乙方网上银行系统。

  (十二)甲方办理网上银行业务时,如其使用的服务功能涉及到乙方其他业务规定或规则的需同时遵守。

  (十三)甲方长期不使用网上银行,应主动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第三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一)乙方有权根据甲方资信情况,决定是否受理甲方的注册申请.

  (二)乙方有权制定网上银行业务收费标准,并在网站及营业网点进行公布。

  (三)乙方具有对网上银行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的权利。

  (四)甲方存在未按时支付有关费用、不遵守乙方有关业务规定或存在恶意操作、诋毁、损害乙方声誉等情况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对甲方提供网上银行服务,并保留追究甲方责任的权利。甲方利用乙方网上银行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活动的,乙方将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停止为其办理网上银行业务.

  (五)如甲方的某些分支机构已在甲方相关申请表中列示但并未签署“账户查询、转账授权书”的,乙方不负责为甲方提供未经授权的网上银行服务。

  (六)乙方根据甲方的网上银行业务指令办理业务,为甲方办理转账等业务的时间以乙方在网上银行系统中处理的时间为准.对所有使用甲方客户编号(卡号)、密码或数字证书进行的操作均视为甲方自身所为,由此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作为处理网上银行业务的有效凭据。

  (七)乙方因以下情况没有正确执行甲方提交的网上银行业务指令,不承担任何责任:

  1。

  乙方接收到的指令信息不明、存在乱码、不完整等;

  2。

  甲方账户存款余额或信用额度不足;

  3.甲方账户内资金被依法冻结或扣划;

  4。

  甲方未能按照乙方的有关业务规定正确操作;

  5.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属乙方过失的情况。

  (八)协议终止或在服务有效期内中止时,乙方不退还甲方已缴纳的有关费用。

  二、义务

  (一)乙方对于网上银行所使用的相关软件的合法性承担责任.

  (二)乙方负责及时为甲方办理网上银行注册手续,并按甲方注册功能的不同为甲方提供相应的网上银行服务。

  (三)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网上银行业务咨询服务,并在乙方网站公布业务介绍、热点解答、交易规则等内容。

  (四)乙方应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使用甲方的资料和交易记录。乙方对甲方提供的申请资料和其他信息有保密的义务,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乙方同意甲方申请后,应及时将数字证书申请密码交付给甲方,并保证甲方能正常下载数

  2字证书.

  (六)在乙方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乙方负责及时准确地处理甲方发送的网上银行业务指令.提供服务如下:

  1.为甲方提供网上查询服务。

  2。

  对甲方发出的系统内支付指令即时处理,实时入账。

  3、对甲方发出的系统外同城/异地支付指令,按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处理。

  (七)乙方收到甲方对网上银行业务的问题反映时,应及时进行调查并告知甲方调查结果。

  第四条

  法律适用条款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无明文规定的,可适用通行的金融惯例。

  本协议是乙方的其他既有协议和约定的补充而非替代文件,如本协议与其他既有协议和约定有冲突,涉及网上银行业务的,应以本协议为准。

  第五条

  差错和争议的解决

  甲方发现自身未按规定操作,或由于自身其他原因造成网上银行业务指令未执行、未适当执行、延迟执行的,应及时联系在乙方开户网点。乙方应积极调查并告知甲方调查结果。

  因乙方工作失误导致甲方支付指令处理延误的,乙方按《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赔偿。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协议的中止和终止

  乙方提供的网上银行服务受甲方注册账户情况的制约,如该账户挂失、止付、清户等原因不能使用,相关服务自动中止。甲方注册账户状态恢复正常时,乙方重新提供相应服务.

  甲方网上银行注销手续办理完毕,本协议即为终止。

  在甲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或其他乙方业务规定的情况下,乙方有权中止或终止本协议。协议终止并不意味着终止前所发生的未完成交易指令的撤销,也不能消除因终止前的交易所带来的任何法律后果。

  第七条

  协议的效力和生效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而被确认无效,都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本协议自甲方在乙方网上银行注册成功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十一

  XX银行网上银行企业限额设置申请表

  开户支行: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客户名称

  客户号

  账号

  申请类型:首次申请

  ○

  变更申请○

  单日转账限额管理

  行内转账

  跨行转账

  转账交易落地控制限额管理

  行内转账

  单笔限额

  累计限额

  3跨行汇款

  单笔限额

  累计限额

  转账交易落地处理委托管理

  ○不委托

  支行自行处理落地业务

  ○部分委金额:()万元以下由电子银行部直接处理

  托

  金额:()万元以下由电子银行部直接处理

  ○全部委金额:()万元以上由电子银行部取得支行下列授权人之一授权后托

  处理

  授权人1:

  联系电话:

  手机:

  授权人2:

  联系电话:

  手机:

  支行审批

  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支行签章)

  公司金融业务部审批

  审批人(签字)日期:

  (部门签章)电子银行部审批

  审批人(签字):

  经办人:办理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本表用于支行为网上银行开户企业设置转账交易限额使用。

  2、单日转账限额在设置前应同告知开户企业限制额度。

  3、如客户单日转账限额应大于全行单日转账限额,则以全行单日转账限额为准.4、如客户转账交易落地限额大于全行落地控制限额,则以全行落地控制限额为准。

  5、表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银行部受理完毕次日生效。

  31

篇九:企业网银管理办法

  

  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本公司银行账户管理,保证资金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银行账户为本公司在商业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第三条

  财务会计人员要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得出租、出借本企业银行账户。

  第四条

  出纳人员签发支票时须以有关人员办理的手续齐全的有关凭据为依据,不得私自签发支票、空白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影响公司信誉。

  第五条

  “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月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发现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企业账面与银行账面的余额相符。

  第六条

  “银行存款日记账”要按月结清,月底,货币资金余额明细账必须与总账核对相符,会计、出纳要在日记账与总账上交叉加盖本人印章,做好对账记录。

  第七条

  出纳员对个人借支未及时还清者,有权催收和拒绝办理新的借款手续。

  第八条

  U盾管理

  1、U盾分配:公司出纳执操作员U盾,主办财务执主管U盾,董事长执法人U盾分级管理本公司的银行帐户;

  2、U盾一旦出现丢失的情况,24小时内上报公司财务部,由公司财务部去办理注销和补办业务;

  3、网上银行支付流程

  (职责与权限)

  3。1付款:出纳根据付款报告的付款信息,在网上银行中生成网银支付信息。

  3.2主办财务、董事长依次根据付款信息核对网银支付信息,并进行支付授权董事长为网银最终审批人。(或董事长授权主办财务为最终审批)

  3。3网银支付确认后,如果发生银网退还需重新提交网银支付的,各审批人依据出纳打印出的网银支付交易不成功信息或对方退还入账凭证进行重新审批确认。

  3.4如审批操作员出差期间可以授权他人进行网上银行审批,但网银支付须得两人(含)以上审批。

  3。5网上银行安全管理

  3.6网上银行操作员(包括付款出纳、主办财务、董事长)需要妥善保管USBKey

  或操作员密码。

  第九条公司对企业银行账户管理实施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予以通报批评,涉及违法违纪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第十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第十一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公司印章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关系到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甚至影响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为防止不必要事件的发生,维护公司的利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授权由办公室全面负责公司的印章管理工作,发放、回收印章,监督印章地保管和使用。

  第二章

  印章地领取和保管

  第三条

  公司各类印章由各级和各岗位专人依职权领取并保管。

  第四条

  印章必须由各保管人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

  第五条

  公司建立印章管理卡,专人领取和归还印章情况在卡上予以记录。

  第六条

  印章持有情况纳入员工离职时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如员工持有公司印章地,须办理

  归还印章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三章

  印章地使用

  第七条

  公司各级人员需使用印章须按公司授权要求经公司有关人员审核。

  第八条

  经有关人员审核,并最终由具有该印章使用决定权的人员批准后方可交印章保管人盖章。

  第九条

  印章保管人应对文件内容和印章使用单上载明的签署情况予以核对,经核对无误的方可盖章.

  第十条

  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项需使用印章的,须依有关规定经法律顾问审核签字。

  第十一条

  财务人员依日常的权限及常规工作内容自行使用财务印章无须经上述程序。

  第十二条

  用印后该印章使用单作为用印凭据由印章保管人留存,定期这个整理后交办公室归档。

  第十三条

  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事先填写印章使用单,载明事项,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两人以上共同携带使用。

  第十四条

  公章的使用决定权归公司总经理,其他各印章的使用决定权由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授权。

  第四章

  责任

  第十七条

  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公司办公室报告。

  第十八条

  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公司对违纪者予以行政处分,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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