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机关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7篇
篇一:政协机关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全国林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6.09.22?
【文
号】林策发〔2016〕134号
【施行日期】2016.09.22?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全国林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林策发〔2016〕1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长白山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6〕11号)要求,我局制定了《全国林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全国林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
国家林业局
2016年9月22日
附件
全国林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6〕11号)要求,结合全国林业法治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全国林业系统普法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全国林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七五”普法规划)。
一、林业系统“六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简要回顾
(一)主要成效
林业系统“六五”普法以来,全国林业系统广大干部的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依法管理能力有效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特别是林农法律素质日益增强,林业行政管理秩序明显好转。林业法治宣传教育促进了林业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主要做法
“六五”普法以来,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的安排部署,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林业现代化建设的发展战略,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林实施纲要》的要求,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完善机制;广泛宣传,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创新方法,加大力度,提升水平;依法管理,优质服务,强化法治文化建设,切实加强了我国林业法治建设,依法治林整体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三)存在问题
林业系统“六五”法治宣传教育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部分领导干部对法治宣传教育重要性及长期性认识需要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内容的层次性与针对性需要进一步明确;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在承继优势的同时需要进一步拓展和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考核评估、奖惩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表达诉求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林业系统“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和生态文明的要求,坚持林业法治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公民生态文明教育相结合、与林业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林,为加快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实现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法律保障。
(二)主要目标
紧密结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进展、新成果,深入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完善林业法律体系,广泛传播林业法律知识;增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法治理念,提高林业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广大林业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提升法律素质;努力实现全面深化林业改革、创新林业治理体系目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作出更大贡献。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服务大局。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必须坚持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法律负责的一致性,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结合林业“十三五”规划,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更好地服务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全国林业系统的落实。
2.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对象、不同发展阶段以及不同情况,确定林业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增强林业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确保林业法治宣传
教育的实效性。
3.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林业法治宣传教育与林业法治实践相结合,充分发挥林业法治宣传教育在推进依法治理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在推进林业法治实践的过程中丰富林业法治宣传教育的内涵,全面提升林业现代化依法治理水平。
4.坚持服务群众,按需施教。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紧贴广大林农生产生活实际,以保障林农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林业法治宣传教育的过程变成为林农服务的过程,满足广大群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和对依法行政的期许,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林农的根本利益。
5.坚持把握规律,求实创新。总结把握林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用创新的方式方法研究解决林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新特征、新趋势、新形势和新任务,创新理念,丰富内容,改进手段,完善机制,充分体现林业法治宣传教育的时代性、创造性,最终达到效果的有效性。
(四)主要任务
1.深入学习宣传依法治国方略。学习宣传依法治国方略的总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深刻理解依法治国内涵、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学习宣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学习宣传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学习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学习宣传建设忠于党、国家、人民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2.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全系统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宣传宪法的实施,实行宪法宣誓制度,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在林业系统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提高林业系统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教育引导林业系统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增强宪法观念,坚决维护宪法尊严。
3.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坚持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宪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等多个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法律法规,提高林业系统广大干部群众有序参与民主政治的意识和水平。充分发挥法律在现实生产生活中的规范、指引、教育、保障等作用。
4.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林业系统各级领导干部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特征、本质属性、基本内容,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切实提高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加强广大林农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增强法律意识,引导林农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5.深入学习宣传林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首要地位。学习宣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政策,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动员全社会积极行动、深入持
久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学习宣传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学习宣传林业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在维护生态平衡、提高生态承载力中起着决定性作用。学习宣传林业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纽带和传承生态文化的源泉,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居于首要位置。
6.深入学习宣传现代林业建设与发展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退耕还林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湿地保护管理规定》等林业法律法规和规章。学习宣传森林资源产权制度与用途管制制度;学习宣传林地森林、湿地、沙区植被、物种等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维护自然生态系统安全空间格局。
7.加强反腐倡廉和总体国家安全观法治教育。以林业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为主要学习内容,围绕加强对权力制约和监督核心,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倡廉,通过建立现代反腐败制度来约束林业系统公职人员,实现反腐倡廉工作制度化、长效化和常态化。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及其他涉及国家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等领域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引导林业系统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和把握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和义务。
8.创新拓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方法与途径。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移动通信、法律图书和法治文艺节目下乡等方式,大力加强各级林业机关、偏远林区、学校、林业企业、新建社区等法治宣传,使“法律进机关、进林区、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等主题活动更为林业系统广大干部和群众所喜闻乐见,取得实际效果。
9.推进社会主义林业法治文化建设。以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为主旨,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林业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充分利用“植树节”、“爱鸟周”、“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野生植物保护宣传月”、“生物多样性月”、“防治荒漠化与干旱日”、“湿地日”、“世界环境日”等主题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继续坚持“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进行年度普法考试的做法,努力拓展林业法治宣传教育与群众关注的生态保护热点问题相结合的深度和广度。积极探索林业法治教育与生态文明教育有机结合的新途径,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五)对象和要求
1.普法对象。林业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各级林业主管部门领导干部、林业职工、林业执法人员、涉林院校学生、林区青少年和林农。领导干部和林农是重点。
2.工作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本规划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深入开展林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努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林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各级林业主管部门领导干部应当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林业改革、推动林业发展、化解涉林矛盾纠纷、维护林区稳定的能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建立林业重大行政决策内部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机制,建立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推行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法治讲座、法治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制度化。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确保权力在法律的阳光下运行。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森林资源破坏的行为,按照程度不同承担相应责任。
二是推进林业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推行林业主管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探索建立林业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法律责任追究。严格实行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建立健全林业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健全林业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全面推进林业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将执法的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信息公开。积极推行林业主管部门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治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治度,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是扩大涉林企业人员法治宣传教育。紧紧围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引导涉林企业处理好自身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积极开展“林业法律进企业”活动,借助企业联谊会、农村林业合作社等平台,增强涉林企业依法防范风险的能力。重点加强涉林企业市场经济和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完善涉林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扎实推进职工法治宣传教育,努力提升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意识和水平,引导职工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推进法治文化建设。鼓励涉林企业进行生态文明道德、森林生态保护宣传,鼓励涉林企业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推动涉林企业又好又快健康发
展。
四是开展林农法治宣传教育。根据林农实际需求,利用农贸会、庙会和农村各种集市,组织法治宣传员、法治宣传志愿者、人民调解员等,采取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向广大林农广泛宣传林业相关法律法规,通过讲解涉林典型案件,使他们能够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常识和法律途径,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权的能力。改革涉林信访工作制度,将涉林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引导林农通过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等渠道,化解涉林纠纷。加强林区农村“两委”干部法律知识培训,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防范和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
五是提高青少年林业法律素质与生态文明素质。结合青少年自身特点,遵循其成长规律与法治教育规律,坚持道德教育、生态文明教育、习惯养成与法治实践相结合。通过学科教学、专题教育、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等形式,倡导勤俭节约的消费观与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让青少年了解热爱自然、保护森林与改善环境之间的关系,提高青少年生态文明素质。同时,在青少年中开展林业法律教育,在林区推进林业法治宣传教育课时、计划、教材、师资落实,编写通俗易懂的林业法治教材、借助轻松活泼的法治宣传课件、视频与微信等新媒体,扩大林业法律体系在广大青少年中的影响力,使其初步树立林业法治意识与法律权利义务观念。通过上述努力,把对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培养与生态道德培养有机结合起来,让尊重自然、保护森林成为青少年的精神信仰和道德风尚。
(六)工作步骤和安排
“七五”普法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国家林业局将根据全国普法办的要求,确定年度普法工作重点。
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根据本规划,制定本地区、本单位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氛围。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制定的“七
五”普法规划要及时报国家林业局普法办公室备案。
组织实施阶段(2016-2020年):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制定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保证“七五”普法规划得到扎实贯彻落实。每年1月20日前,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将上年度实施情况和本年度计划报送国家林业局普法办公室。2018年开展中期检查督导。
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国家林业局按照本规划制定全国林业系统“七五”普法检查验收标准,进行总结验收。
三、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国家林业局普法办公室,承担林业系统普法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林业系统“七五”普法规划,指导、协调林业系统普法工作,并负责检查和考核验收工作。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健全相应的普法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加强督促检查,保障规划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将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培训和在职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干部的普法宣传教育。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推广经验,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水平。
积极推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各类林业相关媒体要积极承担法律法规的宣传责任,及时总结推广经验,不断提高林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水平。
(二)完善林业普法考核评价体系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林业普法评估考核评价体系,完善评估考核机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察。建立各级领导干部法
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考试考核制度,督促各单位及其主要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大力抓好林业普法工作;继续推行对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抽考制度,通过考试逐步提高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健全林业普法工作情况交流机制,促进普法资源共享;建立健全林业普法激励监督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定期开展林业法治宣传教育表彰工作。
(三)加强林业普法队伍建设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治宣传教育队伍,紧密依靠各地相关高校尤其是林业高校的人才与资源优势,通过短期培训、网络课堂等形式,倾力打造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林业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大力提高林业法治宣传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建立起法治宣传教育人才资源库。以行业学会、协会为依托,切实加强各级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定期巡讲、定期宣教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林业主管部门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法律专家参与涉林涉诉问题处理、矛盾纠纷化解、重大决策合法审查等机制。
(四)加强舆论宣传与舆情引导
健全林业普法体制机制,创新形式手段,丰富内容载体,提高普法宣传的实际效果。有效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橱窗等传统媒体办好普法节目、专栏、频道或展览等,结合林业法治实践,不断创新普法形式,有针对性地选择普法内容,深入浅出地开展林业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优势,创作一批思想性和艺术性较高的林业和生态文明题材普法宣教作品,逐步扩大林业普法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落实经费保障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保障标准,纳入预算,做到专款专用。同时要建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动态增
长机制,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年予以增加。把法治宣传教育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积极利用社会资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对法治宣传工作的公益性投入。
(六)继续开展林业法治理论研究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依托林业高校和林业科研院所人才优势,积极与其交流、联系,开展立法、执法、执法监督和普法等林业法治理论研究,指导林业行政执法实践。以实践为基础推动政策研究,以政策研究为基础推动法治研究,把林业法治研究与政策研究有机结合起来。加强上下级林业法治机构、林业法治机构和学术界的联系,充分利用各种力量和资源,推进法治理论研究的开展。在理论探讨和创新的基础上,加强和完善林业立法、执法、普法工作。
篇二:政协机关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
《宪法》学习测试题及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知识考试题
单位
姓名
分数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4分,共计40分)
1.根据现行宪法,我国有权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修宪议案的是()。
A、中国共产党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三分之二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
D、政协全国委员会
2.宪法规定,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A、大国
B、强国
C、国家
D、中国
3.2018年宪法修正案,宪法第六十二条“全民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中增加()。
A、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B、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C、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D、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4.我国宪法已经历了()修改。
A、2次
B、3次
C、4次
D、5次
5.宪法规定,()行使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D、各民主党派
6.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是每年的(),也就是现行宪法颁布施行纪念日。
A、12月1日
B、12月20日
C、12月4日
D、12月8日
7、一切国家机关实行()的原则,实行工作责任制,实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反对官僚主义。
A、创新
B、精简
C、考试
D、轮岗
8.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共同发挥作用。
A、法律和道德
B、法律和制度
C、道德和制度
D、品德和规章
9.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
A、宪法宣誓
B、就职宣誓
C、党校学习
D、宪法学习
10、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所有。
A、集体
B、个人
C、政府
D、国家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4分,共计40分)
11、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的职务。
A、行政机关
B、监察机关
C、审判机关
D、检察机关
12.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
A、法律地位
B、法律权威
C、法律效力
D、法律尊严
13.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并且发展学前教育。·
A、中等教育
B、职业教育
C、高等教育
D、师范教育
14.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A、法治国家
B、法治政府
C、法治社会
D、法治城市
15.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
A、国家的利益
B、社会的利益
C、集体的利益
D、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16.我国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努力为人民服务。·
A、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
B、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
C、接受人民的监督
D、监督人民遵纪守法
17.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已经确立,并将继续加强。
A、平等
B、团结
C、互助
D、和谐
18.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
A、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B、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C、国务院总理、副总理
D、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9.按照我国宪法的规定,我国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主要有()。
A、居民委员会
B、村民委员会
C、业主委员会
D、物业委员会
20.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
A、休息权
B、财产权
C、继承权
D、劳动权
三、简答题(每题10分,共计20分)
1、宪法宣誓誓词是什么?
2、河南省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确定的重点对象有哪些?
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B)2.(B)3.(B)4.(D)5.(C)6.(C)
7、(B)8.(A)9.(A)10、(D)
二、多项选择题
11、(ABCD)12.(ABC)
13.(ABC)14.(ABC)15.(ABCD)16.(ABC)17.(ABCD)18.(ABCD)19.(AB)20.(BC)
三、简答题
1、答: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2、答: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领导干部、青少年和农村贫困人口等特殊群体。
篇三:政协机关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实施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
【公布日期】2021.10.13?
【文
号】
【施行日期】2021.10.13?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体育
正文
体育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实施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行政部门,各厅、司、局,各直属单位,有关全国性体育社会组织: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确保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在体育系统全面有效实施,结合体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服务大局、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务实创新,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融合,完善体育普法工作体系,强化体育普法精准性、实效性,着力提升体育系统依法治理能力,努力
为建设体育强国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明确普法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体育部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纳入干部培训课程安排,以学深悟透做实为目标,全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
持续加强宪法学习宣传贯彻,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重点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广泛开展宪法宣誓活动。认真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
深入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阐释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以及贯彻实施民法典与依法治体的关系,阐释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以及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专项普法宣传活动,推动体育系统形成自觉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良好风尚。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在体育系统广大党员中广泛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引导体育系统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充分运用“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党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集中学习、专题讨论等活动,持续开展反腐倡廉典型案例宣传活动,建立健全学习制度,推动体育系统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五)深入学习宣传体育法律规范体系
积极开展《体育法》专项普法工程,做好新修订《体育法》的宣传普及工作。
加强《反兴奋剂条例》《全民健身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解读,加强对体育领域新修改新颁布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学习宣传。强化“以案释法”,推动建立体育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广泛宣传《“十四五”体育法治建设规划》,及时总结推广体育法治实践的有益成果和先进经验。
(六)深入学习宣传与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政策规定
深入学习宣传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积极推进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服务等有关文件的学习宣传,深入解读安全监管工作要求、问责制度等有关规定;宣传贯彻体育标准化政策文件,加强对运动项目办赛指南、参赛指引等制度标准规范的指导与培训。引导各方主体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底线意识和忧患意识,统筹发展与安全,积极防范化解体育赛事活动等重点领域安全风险,确保体育活动规范有序开展。
三、分类组织实施
(一)国家工作人员
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领导干部学法清单等制度,制定领导干部普法培训计划。把法治教育纳入体育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加强基层体育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健全日常学法制度和法治培训制度,把依法办事、依法履职的情况作为衡量干部政绩的重要指标,推动体育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养成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
(二)运动员、教练员及运动队辅助人员
在运动员、教练员及运动队辅助人员中建立常态化学法机制,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等相结合。以宪法、民法典、体育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培训,提高运动队尤其是著名运动员、教练员的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加强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要求、国家队管理规定、商业开发
要求等学习宣传教育。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育职业道德教育。
(三)社会大众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夯实体育法治的群众基础。组建普法讲师团,建强普法工作队伍。积极开展体育普法进农村、进社区活动,促进基层群众对体育工作、体育法律规范体系的了解和认识。持续开展体育普法进企业活动,加强体育产业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积极开展体育普法进赛场活动,加强赛事活动参与人员法治教育,引导社会公众遵守赛场行为规范,文明观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体育部门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体育法治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研究解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落实普法工作责任。
(二)丰富普法形式
拓展体育法治宣传阵地,构建“报、网、端、微、屏”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积极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体育普法,强化普法微视频、微动漫等优质普法产品供给。组织编写《体育法释义》等普法材料,确保内容权威准确、易学易懂。积极利用冬奥会举办、全民健身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体育普法主题实践活动,注重提升群众参与度。
(三)紧密结合实践
深入贯彻落实体育强国战略部署和依法治体工作要求,不断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加强基层治理,尊重基层首创,积极推进依法治体示范创建活动,推广先进典型经验,以点带面促进整个体育系统形成依法治体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考核评估
完善考核评价指标,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各级体育部门和领导干部考核指标体系。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和总结验收,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确保体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序推进。
(五)落实工作保障
各级体育部门要加强普法工作保障,把普法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配备必要的普法工作人员,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为开展普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国家体育总局
2021年10月13日
篇四:政协机关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
中国侨联关于在归侨侨眷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中国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中国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中国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
【公布日期】2021.10.29?
【分
类】其他
正文
中国侨联关于在归侨侨眷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在中国侨联党组的直接领导下,《中国侨联关于在归侨侨眷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顺利实施完成,取得了显著成效。广大归侨侨眷和华侨的宪法和法治意识明显提高,各级侨联和侨联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明显提高,侨联参与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侨界和谐稳定、推进侨联工作创新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当前,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进入新发展阶段,迫切要求进一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精神,为做好中国侨联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侨联普法工作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必须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侨务工作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完善和落实普法责任制,促进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通过扎实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广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特别是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等涉侨法律法规,使广大归侨侨眷和华侨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使各级侨联干部的法律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水平显著提高,使侨界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三)工作原则
——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侨联普法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
坚持以人为本、为侨服务。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做到普法为了侨胞、依靠侨胞、服务侨胞,实现好、维护好广大归侨侨眷和华侨的合法权益,夯实依法治国的侨界基础。
——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普法,促进依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
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求,分类施策,明确法治宣传教育的侧重点,突出抓好重点对象,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深入开展侨界普法。
——
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实效。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维护侨益、海外联谊、文化交流、引资引智、公益慈善等各项工作。创新工作理念,完善工作机制,拓展工作载体,不断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明确普法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侨联干部培训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
习、模范践行。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侨法宣传角等基层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突出宣传宪法
继续在侨界深入持久开展宪法教育,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加强对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强化国家认同。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广大归侨侨眷和华侨及各级侨联干部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树立宪法权威,坚决维护宪法尊严。
(三)突出宣传民法典
面向广大归侨侨眷和华侨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阐释好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推动各级侨联干部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侨界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法典主题宣传,让民法典走到侨胞身边、走进侨胞心里。
(四)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继续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适应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
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适应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科技强国建设。适应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需要,大力宣传我国涉外法律法规,促进依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五)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适应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需要,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推动侨界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充分发挥侨联组织参与社会建设的重要作用,组织侨胞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进一步强化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加强侨联系统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推动涉侨纠纷多元化解全面铺开,发挥侨界文明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鼓励侨界社会组织发挥对其成员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
(六)深入宣传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和涉侨法律法规政策
继续将宣传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作为“八五”普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在社会上广泛、大力宣传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和涉侨法律法规政策,使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进一步学习、掌握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和涉侨法律法规政策,使广大归侨侨眷和华侨、各级侨联干部进一步加深对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和涉侨法律法规政策的理解和运用,使社会各界人士进一步熟悉、了解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和涉侨法律法规政策,促进全社会进一步形成知侨、爱侨、护侨的良好氛围。
(七)深入宣传党内法规
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契机,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加强对广大归侨侨眷和华侨的思想引领,将广大侨胞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深化侨联普法工作
(一)将法治宣传教育列入年度工作计划
各级侨联要切实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根据各地侨情特点和不同群体的普法需求,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目标导向,注重实操导向,制定普法年度工作计划,将法治宣传教育与服务侨胞紧密结合,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为侨服务各个环节,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有针对性地开展侨胞喜闻乐见的法治活动,确保“八五”普法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着重加强对重点人群的法治宣传教育
各级侨联要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完善侨联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重点抓好“关键少数”,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青少年归侨侨眷和华侨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从遵守交通规则、培养垃圾分类习惯、制止餐饮浪费等日常生活行为抓起,提高规则意识,增强广大青少年归侨侨眷和华侨的法治观念和法治实践能力。
(三)推进侨联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各级侨联要坚持集中法治宣传教育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使互联网变成普法创新发展的最大增量。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使普法更接地气、更为大众喜闻乐见。邀请侨联法顾委委员等优秀法律专家担任普法讲师,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讲活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实施“连心侨—维护侨益”项目,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探索建立侨联法治教育示范基地,充分利用侨法宣传角、侨之家等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各项措施在基层落地生根。在侨联的官网、微博、抖音、工作期刊、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普及涉侨法律法规、宣传侨联普法工作,不断扩大涉侨法律法规的认知面和侨联普法工作的影响力。
(四)加强法治文化国际传播和国际交流
各级侨联要坚持“两个并重”,加强“两个拓展”,推动“两个建设”,夯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基础,充分利用出访交流、接待外团来访的机会和侨刊乡讯等外宣平台,以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为着力点,突出对外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优越性、新时代法治建设实践成果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通过编写涉外案例材料、建立海外涉侨调解员队伍、壮大侨联海外华侨华人律师团、参与法治国际论坛等,推动海外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宣介好习近平法治思想,树立我国法治国家的良好形象。
四、稳步推进实施
中国侨联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到2025年结束。分以下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侨联认真传达学习本规划。同时,开展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八五”普法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至2025年)
各级侨联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根据全国普法办工作安排和要求,中国侨联适时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重在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5年)
中国侨联将对“八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视情况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侨联的“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总结按要求及时报中国侨联,中国侨联汇总上报全国普法办、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
各级侨联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领导班子要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按照规划的目标任务认真抓好落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考核评估,纳入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范围,强化检查监督,严格落实奖惩。
(二)制定省级侨联普法规划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侨联应尽快根据本规划和本地实际,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侨联“八五”普法规划,于2021年12月底前报中国侨联普法办公室备案。
(三)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
中国侨联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中国侨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由中国侨联权益保障部、中国侨联直属机关党委共同负责实施。中国侨联直属机关党委负责中国侨联机关普法工作的实施,权益保障部负责督促指导地方侨联普法工作的实施。中国侨联普法办公室设在权益保障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侨联也应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与普法规划一同报中国侨联普法办公室备案。
(四)强化基层基础工作
推进重心下移。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的工作导向,为基层侨联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创造更好条件。提升基层党员、干部法治素养,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依法支持和配合基层治理。加强基层建设,激发基层活力,强化政策、制度、机制保障,从人员、经费、设备等方面,切实向基层一线倾斜,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
六、强化经费保障
各级侨联要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加大对欠发达地区普法经费的支持力度。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普法工作,加强规范和管理。
抄送: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中央统战部、全国人大华侨委、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致公党中央、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会领导、会普法领导小组成员。
中国侨联办公厅
2021年10月29日
篇五:政协机关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报送“七五”普法自查报告的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青海省自然资源厅
【公布日期】2020.10.14?
【字
号】青自然资函〔2020〕319号
【施行日期】2020.10.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报送“七五”普法自查报告的函
青自然资函〔2020〕319号
自然资源部法规司: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自然资源系统“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1351号)文的要求,我厅对“七五”普法期间开展的工作进行了梳理,形成了《青海省自然资源厅“七五”普法总结》,现随函报送。
2020年10月14日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七五”普法自查报告
省自然资源厅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七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我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自
然资源管理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年-2020年)》精神,在全面开展普法各项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将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与法治建设工作相结合,显著提升了全省自然资源系统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根据《青海省“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方案》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自然资源系统“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对全省自然资源系统“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和考核。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夯实普法工作基础
(一)党组高度重视,健全组织机构,从组织上保障“七五”普法工作向前推进。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全省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全面总结以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善了“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七五”普法工作,厅“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厅党组书记、厅长杨汝坤同志担任,各事业局、各市、州、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组长均由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对“七五”普法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总体部署和定期检查,掌握进展情况,及时调整完善,从组织和机制上保证了“七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健全工作队伍。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均明确普法工作机构或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备业务强、作风扎实、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同志负责此项工作,从人力上保障自然资源普法工作顺利开展;三是保障工作经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正常经费控制较严的情况下,每年都安排一定的普法经费,厅机关每年安排5-10万元普法经费,各基层部门均落实了法治工作经费,尤其是西宁市、海北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每年用于普法宣传和法律法规报刊征订的费用达到4万多元,有力支持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二)明确目标,完善措施,保证“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坚持党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厅党组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
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普法的首要任务,纳入中心组及各支部理论学习,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认真落实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地方治理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的意见》中提出的强化依法治理、弘扬法治精神的工作要求。二是明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2016年,我厅制定了《青海省自然资源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各事业局、各市(州)、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也制定了相应的普法规划,确定了普法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做到总体有规划,年初有计划,实施有措施,考核有目标,年终有总结,确保全省自然资源系统“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推进。三是完善普法工作制度。全省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严格落实党委(组)中心组学法制度、会前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制度、新录用公务员上岗法律知识考核制度、法治培训制度、普法考核制度,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出台了厅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建立健全普法责任制,实现普法责任制从普法部门一家“独唱”,到全体工作部门“合唱”的转变。
二、精心组织实施,不断提升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成效
(一)以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为基础,努力营造学法用法氛围。一是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和法治精神,重点加强中心组及各支部宪法学习活动,宣传好宪法的精神实质以及重大意义,每年认真组织开展宪法集中学习宣传和“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积极参加省依法治省办举办的厅级干部法治讲座等各类培训3次。二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全省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把学法用法作为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重要日常工作任务来抓,领导带头学法讲法,厅党组中心组每年集中学法二次以上,在学习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的同时,重点学习了《宪法》、《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七五普法期间,厅党组集中开展自然资源资源法律法规学习活动,由厅长、主管副厅长、业务处长向大家集中讲法,学习自然资源管理政策法规。法规处长在厅机关及各市州开
展新《土地管理法》宣讲,受到基层普遍欢迎。三是坚持强化法治教育。2016年以来,我厅相继邀请青海民族大学教授、省司法厅法律专家、省内知名律师等为厅系统举办法制知识讲座9起,参加率达到92%。我厅还邀请省高法、省检察院、律师等召开自然保护区矿业权退出等法律问题咨询会、研讨会,深入研究法律问题。相继举办了不动产登记法律法规培训班、土地矿产执法监察培训等十多种培训班,增强基层工作人员的学法用法意识。四是落实干部学法考试制度。2016-2020年度,我厅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网络普法统一考试,参考率达到99%,平均成绩94分,及格率100%,积极完成法宣在线学法答题任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答题活动中获得二等奖。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法,坚持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
(二)紧紧围绕自然资源管理中心工作,开展主题法治宣传。一是大力宣传自然资源管理政策法规。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广泛宣传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做好对国土空间规划等“多规合一”,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的宣传工作。每年开展“4.22世界地球日”“6.25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宣传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围绕“节约集约用地,坚持耕地红线”等宣传主题,提高社会各界对我省资源利用现状的认识,增强保护自然,合理利用资源的意识。二是积极开展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普法活动。深入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重点宣传《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关于禁止非法猎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等法律规定,为疫情防控工作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围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决战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大工作部署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扎实开展基层普法。重
点宣传学习了民法典,特别是与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相关的内容,让民法典成为指导自然资源工作的“百科全书”。三是积极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我厅制定了《关于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深化法律七进推进依法治省”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在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省地勘局结合地勘工作特点认真开展了法律“进机关、进基地、进矿山”活动,通过开展集中学习、野外学习等形式,学习了矿产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为尊重当地群众民族习惯印发了民族语言的普法宣传资料分发给当地牧民群众,为进一步推进企地共建奠定了基础。省自然资源博物馆积极开展“送法工程”向文汇小学、社区送发《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汇编》、《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知识手册》等相关材料1200余份。西宁市大通县自然资源局着力打造县法治文化广场和宪法主题长廊普法阵地建设。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省厅和当地普法办的要求,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把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送到农村、矿山、企业、学校、社区、宣传到县、乡和基层干部,普及到农村牧区、矿山企业法人等不同群体。
(三)坚持依法治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开展广泛学习讨论,厅党组书记、厅长在省内主要媒体上公开发表依法治理的署名文章。为推进自然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与省检察院共同举办《关于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促进自然资源管理法治建设备忘录》的签署仪式并同步召开新闻发布会,从加强违法预警、诉前程序、起诉应诉、调查取证和鉴定评估等方面达成了合作共识。制定印发了《青海省国土资源厅行政应诉办法》进一步落实“谁主管、谁应诉”和“负责人出庭应诉”责任制。二是完善法规制度体系,规范管理政策措施。加强立法针对性、科学性。配合省人大、省司法厅完成了《土地管理法》《祁连山国家公园条例》等法律法规起草、修改征求意见工作。对自然资源管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进行了全面评估,根据改
革要求,修正了《青海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及时启动土地管理配套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文件清理、修改工作。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质量。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法定程序,完善征求意见、广泛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环节,严格遵守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禁止性规定和“三统一”制度,按要求制发、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按照“放管服”改革、机构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多次专项清理,及时清理到期规范性文件,重新公布了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责任机制。三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和程序。修改厅党组工作规则和厅工作规则,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等制度。重大行政决策起草时,均制定了起草说明,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均广泛征求了有关部门、管理相对人及法律顾问意见,上会前完成合法性审核。严格落实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制度,及时组织召开厅务会、矿业权审批会审会、建设用地审批会审会、专题研究会议等。对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落实情况进行调查,针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和资产清查、“放管服”改革等重大决策开展了专项调研,全面梳理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或制定整改措施。加强合法性审核队伍建设。改变以往一家律所担任法律顾问的工作模式,通过遴选方式确定五家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复杂争议事项处理、矿业权退出谈判、合同纠纷、涉法涉诉事项等方面提供专业法律服务。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核机制,公开合法性审核事项清单,制作合法性审核事项登记表和材料清单,明确合法性审核人员岗位职责。四是推动行政执法改革,促进全面依法履职。加强行政执法体系建设。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出台《关于在查处涉嫌自然资源领域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的通知》,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加强涉嫌犯罪案件调查中的协作,积极做好违法犯罪案件移送工作和案件查办工作。出台《执法监督
工作内部机制》,修改完善《违法违规案件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办法》《执法监察巡查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为执法工作提供有力制度保障。全面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着重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现有执法人员全部通过自然资源部执法资格考试。加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和业务能力培训,年均组织开展集体学习两次以上,定期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加大执法力度,开展冬季煤炭、砂石等专项执法活动。积极探索说服教育、警示约谈、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加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力度。落实行政权力制约监督要求。全体工作人员梳理了岗位廉政风险点,制作岗位廉政风险警示卡。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严格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积极办理协助执行事项。深入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三、存在的不足及今后工作思路
回顾过去近五年的工作,我厅“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的指导下,通过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干部的齐心努力,圆满的完成了工作任务,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具体表现在:一是干部学法用法的广度和深度不够,与自然资源执法机关的工作要求还有差距;二是部分州、县自然资源部门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工作经费保障不足,在落实工作上还有差距;三是个别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法律知识的自觉性不强,参加法制培训和讲座的情况与要求有差距,对法律的学习还为转化为行动自觉;四是个别州、县进行法治培训和法治讲座的力度不够,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不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依然存在等。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确保“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始终把法治建设作为厅党组重要工作开展实施。一是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历届全会精神,落实“一优两高”重要部署和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充分认识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增强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自然资源部法治建设决策部署上来,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是紧紧围绕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工作目标,制定下一个五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和任务台账,逐项完成法治建设工作任务。三是抓好关键少数,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在全体工作人员中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提高运用法治干事创业、处理问题的能力。
(二)加强依法治理能力建设,如期实现法治建设目标。一是构建完善的法规制度体系。及时提请出台修改自然资源管理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做好《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修订工作,做好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打包清理工作,及时制定指导全省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政策文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制发规范性文件,规范管理现有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提高政策措施质量。二是建立规范的行政执法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完善公开权责清单、执法事项清单,重点规范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征收事项。强化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刚性约束,加强合法性审核,加强法律顾问作用。规范执法主体和行为,在土地估价行业、矿业权人信息公示、测绘资质、测绘成果质量检查等方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配备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等执法设备,加强执法影像资料的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打击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管理秩序。三是培育高效的法治实施机制,以“两个统一行使”为基础,全
面履行自然资源所有者和管理者职责,切实推动职能转变,大力推进简政放权,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做好土地审批制度改革、矿产资源管理制度改革、不动产登记效率提升等重点事项,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和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对自然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加强自然资源市场建设。四是健全良好的法治保障机制。完善宪法法律学习制度和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遵法守法制度,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健全常态化的法治培训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不断提高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完善行政争议、矛盾纠纷多元、快速化解机制。为自然资源管理事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篇六:政协机关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
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青海省科学技术厅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青海省科学技术厅
【公布日期】2017.03.13?
【字
号】青科发人〔2017〕27号
【施行日期】2017.03.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青海省科学技术厅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现将《青海省科学技术厅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3月13日
青海省科学技术厅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定位、重大任务和重要措施,进一步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推进我省科技领域法治建设,增强全系统公民法治观念,服务好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青海省“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省委
省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青发〔2016〕17号)要求,结合我省科技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围绕“十三五”科技工作重点,坚持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培训相结合,坚持学习法律知识,不断创新科技工作理念和方式,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省及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稳步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深入推进全省科技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促进平安青海和法治青海建设。
(二)主要目标
加快推进法治科技建设,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健全完善专利执法人员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通过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科技系统工作人员的法治理念、宪法意识、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环境事务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全系统法治观念和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升,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明显增强;进一步提高企业和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逐渐增强守法与维权意识,推进公众依法参与管理公共事务,全社会法治意识明显提高。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全省科技重点工作,按照“十三五”科技领域规划对科技工作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和落实法治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始终坚持把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理、规范科学管理作为稳步推进科技事业发展的重大举措之一,为实现我省“十三五”时期总体要求提供服务。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将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
理有机结合,特别是推动相关部门及企业对知识产权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法治意识;引导干部职工在法治实践中自觉学习、运用法律法规,提升法治素养。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针对不同的普法对象提出不同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推动普法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各方面延伸。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实效。总结工作经验,把握工作规律,推动科技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创新,不断提高科技领域法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省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重大决策。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为学习宣传重点,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科技系统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学习宣传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学习宣传《中共青海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和相关决策,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更好地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推进依法治省、建设平安青海和法治青海中的长期基础性作用。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科技系统普遍开展宪法教育,深入学习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体和政体、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培养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维护宪法实施。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知识产权周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以宪法、知识产权法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和法律服务活动,提高广大公民尤其是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维护宪法尊严。
(三)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和党内法规,在党员干部中开
展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培训。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与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四)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每年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知识产权局举办的专利行政执法、专利维权援助服务等培训班;组织开展我省专利知识、专利代理能力提升、知识产权维权、专利质押融资调研辅导、专利技能提高以及专利信息利用技能等培训,通过深入企业面对面帮扶和举办培训班,普及专利知识,提高基层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升帮扶单位和部分企业的专利分析技巧和专利检索技能,提高我省企业专利信息利用水平,推动我省知识产权工作。
(五)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把深化“法律六进”作为落实科技领域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载体,创新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企业”活动,并将“法律六进”纳入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整体部署,精心设计载体,强化分类指导,充分发挥各方面优势,不断推进“法律六进”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结合万名干部下乡、精准扶贫等工程,广泛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等活动。
(六)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因地制宜、科学有效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有针对性地制定推进依法治理的制度措施和创建标准,有重点分步骤地加以实施。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律条文变成引导、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规则,将法治创建纳入科技工作的方方面面、上上下下。
(七)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促进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
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水平,为全面依法治省创造良好人文环境。强化规则意识和权利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健全企业科技成果信用体系,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推动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三、宣教对象及具体要求
(一)宣教对象
全省科技系统干部职工。重点是对领导干部、专利执法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科技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依法管理与决策能力,着力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二)具体要求
1.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学法用法的表率,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不断提高运用法律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要将法治教育作为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之一。要认真落实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培训、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制度和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坚持和完善重大事项决策前法律咨询制度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2.增强公务员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要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要切实掌握岗位职能法律法规知识,着力提高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正确实施国家法律的意识和能力。不断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的考试或考核评估,定期组织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知识培训。
3.帮助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习运用知识产权法,不断提高知识产权法律意识和依法管理能力。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普法工作体制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听取汇报、开展督查等制度。
2.健全工作机构。明确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发挥其组织协调作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大力提升队伍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
3.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考核评估制度,做好“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和验收工作,及时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
4.加强经费保障。把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根据年度工作需要,安排工作经费,专款专用,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保障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二)完善学法用法制度
1.健全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遵法守法,年度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法治课,做学法表率。坚持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逐步完善领导干部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把领导干部学法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2.加强专业法治学习培训。健全完善新进人员法律学习考核、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考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等制度,着力推动以考促学、以考促用。要加强日常学法、岗位学法、运用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等方法,定期组织开展法治讲座等活动,保证年度学法不少于40学时,有效提升机关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
3.严格依法履职。牢固树立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恪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依法行政基本要求,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履行职责,把学到的法律知识转化为依法办事的能
力。
4.完善考核评估机制。把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要把法治观念、法治素养作为干部德才的重要内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条件。
(三)健全普法责任制
1.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各处室、单位要明确普法责任分工,在日常监管执法工作中,推行说理式执法,实现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健全以案释法制度,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过程成为向群众普法的过程。
2.落实“谁主管,谁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各处室、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在管理和服务过程中,重点对执法队伍、监管对象、社会公众大力宣传业务领域内所涉及的法律法规。
3.落实党组织普法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切实履行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的职责,把党内法规作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为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五、工作步骤和安排
省科技厅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从2016年开始筹备实施,到202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下半年至2017年上半年)
1.省科技厅组织制定青海省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下发至各处室、各单位,同时上报省依法治省办、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根据本规划,深入宣传发动,全面组织实施,确保第七个五年我省科技领域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实处。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下半年至2020年)
1.依据规划所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或要点。
2.认真组织实施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并对工作成效及时进行总结。
3.组织做好普法工作的自查、抽查和检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认真组织开展对“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自查,迎接普法依法治理主管机关的考核和检查验收。
篇七:政协机关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
关于全县“七五”普法规划执行情况及“八五”普法规划情况的调研报告
根据XX县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计划安排,调研组近期专题调研我县“七五”普法规划执行情况及“八五”普法规划情况。通过现场视察、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等形式,全面了解我县普法情况。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七五”普法执行情况
“七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扎实推进各项普法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人民群众法治意识逐步增强,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不断提升,为构建“平安XX县”、“法治XX县”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升了我县的法治建设水平。
(一)强化领导、健全普法制度。为确保“七五”普法规划工作的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任组长的依法治县委员会、以县长任组长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领导架构,将“七五”普法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并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了XX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科学发展观综合考核体系,纳入“法治XX县”建设的总体部署。2016年以来,XX县先后出台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方案》、《进一步加强媒体公益普法宣传的意见》、《XX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实施办法》等文件,县直单位、镇(街道)等积极响应并
贯彻落实,全县上下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二)组建队伍、落实普法责任。县政府面向法律专业人员和志愿者组建不同的法治宣传教育队伍,进驻各单位服务于全县干群。各单位全面落实了普法责任,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注重从政策、机制和制度层面上,推动普法工作由“主管部门独唱式”向“全社会合唱式”转变。为推进对全县干群的普法教育,扎实推进法律进机关、进单位活动,强化了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知识和依法执政能力的培训考核,较好地执行了人大任命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和公务员年度法律理论培训制度,定期开展专题法治讲座与法治警示教育活动。
(三)形式多样、开展普法宣传。“七五”普法以来,我县开展了“集市大普法”、“三下乡”活动、“普法超市”、“法润XX县?春风行动”、“疫情防控?法治同行”、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活动。制作展板1000余块(幅)、发放资料30余万份,接待群众咨询15万人次,受教育人数达70余万人。在“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组织相关部门集中开展“谁执法谁普法”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四)点面结合、力求普法成效。目前,我县已完成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全县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4个,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10个,县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46个。法治理念深入人心,社会稳定得到进一步增强,社会治安环
境明显改善,为经济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普法宣传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得到发挥,群众学法、用法、守法的意识得到提高,基层依法治理能力不断增强,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七五”普法存在问题
虽然我县的“七五”普法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普法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领导干部对普法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积极性不高,措施不够有力,使得普法工作常常处于被动应付状态;普法工作开展不平衡,个别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观念还没有牢固树立;一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对费时费力又费钱的普法工作,不愿投入,对自身的法律学习和对员工的法治教育落实不力,导致劳动纠纷、劳资纠纷、非法用工等问题时有发生;少数群众法律意识不强,“信访不信法”,发生纠纷时首先想到的是找人、找关系或信访,不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宣传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七五”普法形式还不够丰富,针对性和实效性还不够强;不少部门和单位仅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在普法工作中“照本宣科”,法治宣传内容乏味、形式呆板、互动不足等问题仍一定程度存在,没有将法言法语转化为生动的群众语言,普法实际效果不明显,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有待进一步挖掘。各部门在普法经费支出、力量配备、活动开展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法律进乡村、进企业、进社区相对滞后。(三)薄
弱环节有待进一步突破。普法教育工作中的社会闲散青少年、农村留守人员、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和流动人口等特殊群体的普法教育仍存在“死角”或“盲区”,普法工作薄弱环节仍未得到根本扭转。普法工作队伍人员偏少,特别是乡镇司法所人员明显不足(多数是1人所)。普法工作经费不足,我县本级普法经费仅为每年5万元,普法经费捉襟见肘,制约了活动的有效开展。普法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和考核激励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
三、“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的几点建议
2021年是“八五”普法启动实施的第一年,县政府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要求,组织起草了《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县政府常务会议已审议通过。《规划》贯彻落实了法治宣传教育指导思想,确定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都要接受法治宣传教育,提出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要求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创优能力。为扎实做好“八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工作,为建设“强富美高”新XX县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提出如下建议:
(一)强化思想认识,提升普法工作格局。一是我县“八五”普法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
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和徐州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服务全县“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为深入实施产业强县战略、创新驱动战略、协调发展战略、生态优先战略、共建共享战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二是普法工作是一项基础性、系统性工程,事关“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协调推进,事关我县社会治理能力的提升,事关我县全面建设法治XX县目标的实现。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普法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的思想认识,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努力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三是普法工作要树立科学的普法理念,着力培养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带动和引领群众从内心尊崇法治、信仰法治,切实提升我县普法工作的整体格局和水平。
(二)创新宣传内容,提升法治教育成效。一是普法宣传要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等法律法规,必须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在全社会树立宪法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法治理念。二是普法宣传要紧扣时代主题,围绕供给侧改革、疫情防疫、经济建设、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大运河(XX县段)文化带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工作任务,组织策划好专项法治宣传;围绕城市建设、社会管理和服务发展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广大群众对全县重大项目建设的理解和支持;围绕保障社会公共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在全社会营造遵法守法、共享平安的氛围;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对治安、信访、调解、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三是普法宣传教育要与弘扬优秀的传统文化相结合,充分发挥道德教化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借助艺术形式,把枯燥的法律条文演绎成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引起群众思想上和精神上的共鸣,潜移默化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引导公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使法律的规范作用和道德的教化作用相辅相成。四是普法宣传要做到广泛普法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在执法、司法和管理、服务过程中要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以直观、形象、鲜活的典型案例来增强普法教育的渗透力和影响力,达到剖析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五是普法宣传要以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和喜闻乐见的形式,遵循现代传播规律,充分利用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普法工作的互动性。
(三)健全普法机制,提升依法治理水平。一是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机制。二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
的普法责任制,切实加强行业法治建设,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普法责任清单,结合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本部门、本单位以及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教育,做到普法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加大普法投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四是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充实普法工作力量,重视专兼职相结合,完善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法律顾问的绩效考核机制,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普法队伍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五是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要高度重视行政案件败诉率上升的严峻形势,进一步严格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建立一支兼顾业务能力和法律素养的一线执法队伍,积极推进法律的有效实施,杜绝实体违法和程序违法的发生,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引导群众合法维护自身权益,使普法宣传根植于法治实践之中,法治观念更加深入人心,社会领域制度规范更加健全,社会治理成效更加显著,形成符合国情、体现时代特征、人民群众满意的法治社会建设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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