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市场监管的措施2篇
篇一:烟草专卖市场监管的措施
烟草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镇烟草市场秩序,根据区综治办《关于印发<20**年度全区烟草市场“三级联管”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于近期对全镇烟草市场开展专项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镇实施意见,稳步推进法治建设,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权益,充分发挥烟草市场“三级联管”工作平台作用,借助烟草、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办案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烟违法犯罪活动,着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经营秩序和群众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促进全镇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整治目标
(一)加强无证无照清理整治工作,确保辖区证址、证人、证照相符率均达100%。
(二)加大对非法渠道、假烟、走私烟的打击力度,做好扎边堵口和路检路查,有效遏制销售非法渠道卷烟的违法活动,依法惩处违法犯罪分子。
(三)加大大要案件查处力度,确保国家财政税收不流失。专项活动中,严历打击一批涉烟案件、非法渠道卷烟案件和网络销售案件,全面完成镇综治办下达的目标任务。
三、组织机构
为了切实加强全镇烟草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综治办,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工作安排、信息汇总和检查指导。镇综治办王建国任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四、职责分工
(一)镇综治办
统筹安排烟草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协调沟通,督查考核,组织召开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工作。
(二)派出所
1.主动发现涉嫌销售假私非卷烟犯罪线索,及时受理移送的涉烟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加大对涉烟网络案件的侦破,特别是对特种行业及相关场所、重点对象的涉烟违法行为查处和打击。
2.严格依法办案,加大抓捕追逃力度,依法严惩犯罪。
3.积极参与烟草专卖局组织的专项整治行动。
4.依法打击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犯罪活动,为烟草行政执法部门提供执法支持。
(三)工商所
1.主动配合烟草部门并积极提供案件线索,及时受理烟草部门移交的线索,适时查处。
2.对查货的假冒伪劣烟草制品和涉案烟草专卖品,按照相关规定移交烟草部门统一处置。
3.积极协助烟草部门查处无证经营案件。
4.积极配合烟草稽查部门组织的错时检查,夜间检查行动。
5.严格依法办案,密切与烟草部门沟通协作。
(五)社区居委会
1.积极配合在辖区内开展烟草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2.了解、掌握辖区内卷烟零售户经营活动、商品库房、交通工具等情况。
3.认真收集群众、网格员提供的涉烟情报信息,立即上报区网格监管指挥中心或烟草部门。
4.积极调查处理在辖区内发生的烟草行政执法纠纷。
五、整治区域
(一)清查重点部位和场所。重点加强对长途客运、货运、公路等运输枢纽和烟酒店、宾馆、茶楼、酒店等特种行业、场所、重点对象及城乡结合部的清理检查,清查面和整改面要达到100%,并实行造册登记。
(二)加强节日期间市场监管。特别是“元旦、春节”期间,贩售“假、非、私”烟活动处于高发期,根据季节特征,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检查、联合检查、错时检查,制定具有灵活性、操作性强的措施,并对经常违规户和重要线索进行严密监控,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惩涉烟犯罪分子。
六、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年4月10日至5月10日结束,为期一个月,共分三个阶段:
治办予以表彰和奖励,同时,将此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年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重要内容。
篇二:烟草专卖市场监管的措施
烟草A、B类缺陷及市场反馈管控措施
一、烟草A、B类缺陷介绍1、烟支型号不规范。主要是:类型与香烟型号不符,例如:四类双爆珠无特殊包装。这样的烟外观看起来与正常香烟相同,但却不是正常的香烟。由于这种“李鬼”香烟存在较大危害,属于《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假冒卷烟有关工作通知》中第十三条第二款所列情形之一,即“当事人利用被涂改、被遮挡的型号标示或已销售的非法生产卷烟型号标识,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标示的行为”。2、烟叶内杂物。这种问题在一些地方还比较突出。如烟叶内可见钉子、玻璃渣等杂物,甚至有在烟叶上写字的现象。这些都是在加工过程中造成的,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2、烟叶内杂物。这种问题在一些地方还比较突出。如烟叶内可见钉子、玻璃渣等杂物,甚至有在烟叶上写字的现象。这些都是在加工过程中造成的,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这种情况一般表现为红梅烟(型号:KJV250),外观可见整烟的内衬纸部分与烟支接触部分有两道裂缝,而且表面较粗糙,此种情况反映烟叶原料加工质量较差。
3、产品名称未加说明。有的企业和个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将没有市场销售价格或者无市场销售价格的农副产品作为烟草制品销售。如将菜籽油作为烟丝进行销售。根据《关于进一步严禁非法制售假冒伪劣卷烟有关事项的通告》的规定,在卷烟产品上使用无效的企业名称或者商标,均属于假冒卷烟产品,都是不允许的,也是我们在工作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对于这种非法生产、销售卷烟的行为,从长远来看,损害的不仅仅是消费者的利益,还损害了正常卷烟企业的-1-
利益,有可能引发更多的安全问题。这里涉及到烟草专卖执法过程中的公平竞争问题,因为烟草制品属于国家专营专卖品,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消费者销售。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经常会出现违反法律法规、擅自改变烟草专卖品名称的情况,有的更是对此毫不知情。因此,我们在日常监管工作中,一定要提高警惕,防止违法分子乘虚而入。4、条码粘贴错误。随着信息化时代的来临,条码粘贴是否规范是判断烟草制品合法性的重要依据之一。条码应按照烟草专卖管理机关规定的要求和方法进行粘贴,条码粘贴位置应与卷烟、烟丝商标和卷烟、烟丝产品名称以及卷烟产品所含内容相符,凡是出现条码粘贴不规范现象的都视为非法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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