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工作制度与职责5篇
篇一:村委会工作制度与职责
村委会工作制度
一、村民委员会是群众性自治组织,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二、村委会召开会议,研究村内日常事务,村主任要事先主动向村党支部报告经党支部同意后,可提交村委会讨论,并及时向党支部报告各项决议的落实情况,自觉接受党支部和群众监督。
三、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接受村民监督。
四、村民委员会成员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办事公道,廉法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必须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按照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并自觉接受村党支部的监督。
五、村民委员会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村委会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正确行使权力,避免工作失误,根据民政部、公安部对印章使用和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村实际,现对村委会公章的使用管理规定如下:
一、公章制度
村委会公章一律由乡人民政府负责制发。公章要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要及时向制发机关报告并申请补发,由制发机关登记后办理补发。使用已作废公章的,按私刻公章行为处理。
二、公章的使用
1、凡需加盖公章的,一般都应事先由村委会主任签署意见后再盖公章。对证明村民年龄、文化、民族、职业等基本情况的,保管公章人员本着高度负责、实事求是的精神给予办理。
2、凡涉贷款、承包、担保、对外签订合同等重大问题使用村委会公章时,应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参加的会议表决通过后方可盖章。如有违规行为,保管公章人员可有权阻止或拒盖公章。
3、不准非保管公章人员擅自随身带公章外出,不准保管公章人员家属随便使用公章,严禁白纸盖公章。
三、公章的保管
村民委员会公章由村会计(文书)专人保管,保管人应严格按规定使用公章,不得借机吃、拿、卡、要,不得乱盖公章,违者按规定予以撤换和处理。
村委会工作职责
第一条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第二条
村民委员会主要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乡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第三条
在兴办村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修建村级道路与桥梁、植树造林等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项目所需资金或劳务中进行认真的“一事一议”的组织和引导工作。必须坚持量力而行、群众受益、民主决策、上限控制、定向使用、财务公开的原则,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讨论决定,防止出现以强迫命令的方式或以“一事一议”之名搞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加重农民负担。
第四条
村民委员会负责对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财务、事务、政务事项、依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形式如实公布。
第五条
发动和依靠群众,制定本村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措施,并认真检查落实。做好健全群众性自防自治的治安保卫组织和人民调解组织的工作,完善村规民约;积极协调配合政法机关打击违法犯罪分子,消除不安定因素和不安全隐患,特别要大力疏导、调解各种社会矛盾和民间纠纷,避免矛盾激化。
第六条
坚持每月召开一次村委会干部参加的村务办公会,研究处理重要村务工作。对急需处理的村务工作,村委会应及时开会研究处理。
第七条
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每半年和年终召开一次村委会组成人员的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村委会主任工作职责
第一条
在村党支部领导下,主持村民委员会全面工作。
第二条
组织村委会全体成员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现行政策、法律、法规。
第三条
带领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政府开展工作,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第四条
组织村民委员会对村民开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发展,做强村富民、脱贫致富的带头人。
第五条
带头遵守、严格执行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计划生育政策。
第六条
及时调解民事纠纷,解决群众的难点、热点问题。
第七条
深入实际,调查本村经济发展的状况,带领村民发展好有本村特色的致富产业,使农林牧各业快速发展。
第八条
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党支部职责
一、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有关会议、指示精神,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委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二、随时了解和掌握党员、村民的思想情况,及时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开展与村民的思想交流活动。
三、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四、经常保持与村委会的联系,交流情况,支持工作,协调好党支部与村委会、共青团、妇代会和民兵等组织之间的工作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五、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主持研究本村经济发展规划、重要项目和生产、生活等方面重大事情,并提出实施的办法。
六、抓好支委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团结,充分发挥支委的集体领导的作用。
支部书记职责
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党支部工作,将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讨论。
二、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检查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及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四、经常与支部委员和上级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相互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好党群妇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五、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照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充分发挥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篇二:村委会工作制度与职责
村委会的工作职责
村委会的工作职责
在村委会工作,我们要知道自己的工作职责是,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整理好的村委会的工作职责,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村委会工作职责【1】
1、编制并实施本村经济和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管理村级财务。
2、支持和帮助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3、按照规划搞好乡村建设,改善村容村貌,发展公益事业,搞好公共卫生,改善居住环境,提高村民健康水平。
4、促进村民团结和家庭和睦,照顾五保户和特困户,依法调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治安和秩序。
5、宣传贯彻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纳税,服兵役等依法应尽的义务,执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
6、办好社会公益事业和福利事业。
7、召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并报告工作;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
8、协助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和利益。
村委会各成员职责【2】
村党支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需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事情,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三、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
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四、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五、负责对村、组干部和村办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六、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工作。
村民委员会职责
一、依照法律规定管理属于本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财产,编制并实施本村经济、文化教育与科技卫生、社会保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村级财务,教育村民护公共财物和设施,土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二、巩固和壮大集体经济,支持和组织村民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三、编制并实施本村建设规划,按照规划修建村道、水利设施,发展公益事业,搞好公共卫生,改善居住环境,提高村民健康水平。
四、促进村民团结和家庭和睦,照顾五保户和困难户,依法调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治安和生产、生活秩序。
五、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文明活动,提高村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水平,移风易俗,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六、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纳税、服兵役等依法应尽的义务。
七、协助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和利益。
八、召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并报告工作,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
党支部书记职责
负责党支部、的全面工作,积极带领两委会干部、群众进行两个文明建设。
一、召集、主持支委会、支部大会、村委会干部会议以及群众代
表大会,及时传达上级精神,制定支部和村委会工作计划,保证镇委、镇政府的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积极带领党员干部、群众开展农业生产,发展“三高”农业,发展集体经济。
三、抓好支部建设,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制度,加强对党员的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抓好党内民主作风建设,做好发展新党员工作,搞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四、经常对干部进行思想教育,提高干部的思想政策水平和科学管理水平,增强干部做好群众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法令,积极完成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任务。
五、抓好村民委员会、组经济合作社的组织建设,协助和支持学校工作,定期检查支部决定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农业生产情况,并经常向镇党委、镇政府及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协调各方面关系,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党支部副书记职责
一、在支部书记领导下进行工作。
二、积极学习党纲党章,带领广大党员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当好支部书记助手,执行上级决定、决议,协助书记做好党支部内外工作,努力完成党的各项任务。
四、积极搞好基层支部建设,协助书记抓好党员的学习教育工作,搞好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更好地为党工作,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
村民委员会主任职责
一、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主持村民委员会工作,制订并实施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二、负责召开村民委员会成员会议,及时传达、贯彻上级部门的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村民委员会工作。
三、认真管理好本村的财务,不断巩固和壮大集体经济,自觉接
受村民的监督,帮助和指导、支持村民发展生产,增加经济收入。
四、协助镇人民政府开展各项工作,热心地解决村民的.问题和困难。
五、主持召开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
村民委员会副主任职责
一、协助村委会主任开展工作,努力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好分工负责的本职工作。
二、协助村委会主任发展村、组经济,并负责处理村、组各方面的协调和服务工作。
三、协助村委会主任做好村民自治范围的有关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具体工作。
治保调解职责
在党支部、村委会领导下,主管全区社会治安、民事纠纷调解工作。
一、在当地党委、政府及公安机关领导下,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当地社会稳定。
二、组织建立治安队,制订乡规民约的实施方案,为社会主义建设保驾护航。
三、搞好措施,搞好法制教育,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
四、对各种民事纠纷要及时调解,以防事态发展,确保一方平安,使本辖区发案率控制在最低程度。
民兵青年职责
在党支部、村委会领导下,主管民兵、青年工作。
一、贯彻执行党委、政府和上级武装部门的指示和规定,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民兵组织的建设,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军事训练。
三、组织落实征兵、复退军人的安置等工作,切实做好民兵思想教育工作。
四、以党章、团章严格要求团员,不断提高青年团员的思想素质,做好发展团员的工作,并向党组织输送优秀人才。
五、组织青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国防意识教育和法制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观。
六、组织青年参加两个文明建设,学习新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
妇女主任职责
一、做好妇女的政治思想工作,教育妇女做“四有”、“四自”的新女性,充分发挥她们在村委会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二、积极宣传党的计划生育政策,配合计划生育部门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三、组织妇女参加农业“十项能手”竞赛活动和开展创文明家庭竞赛活动,促进村委会文明建设。
四、组织青年妇女学习《婚烟法》,对青年妇女进行婚前教育。
五、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关心妇女工作和生活。
六、负责做好儿童保健工作。
文书职责
主管全村统计工作及民政各项工作,当好支部书记的参谋,做好财务的支帐结算工作。
一、执行财经纪律,严格把好财务关,协助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制订生产计划,做好各类报表及各种合同、各种资料的管理工作,做好各种资料及文件的存档工作。
二、定期组织村、小组财务检查。
三、做好现役军人家属的政治思想工作,主动配合民政部门做好烈军属和复退军人的安置优抚工作,积极扶持他们发展生产。
四、关心照顾好五保老人的生活和做好后事处理工作。
【村委会的工作职责】
篇三:村委会工作制度与职责
一、在镇党委、政府和村党总支的领导下,认真履行村委会的职责,开展各项工作。
二、带领村民发展生产、增加经济投入,搞好集体、联户和个体企业,发展商品经济,加快奔小康步伐。
三、做好和维护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好民间纠纷,维护社会治安,抓好计划生育,促进村民之间团结,搞好三个文明建设。
四、凡涉及全村重大事项须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坚持每年召开一次村民代表会议,由村委会主任向村民代表报告工作。
五、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村委会议,研究、安排和检查全村工作;每年召开一次总结会,并向镇政府报送书面总结。
六、建立健全各项村务、财务制度,村委各成员要带头做到勤政廉洁,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财务帐目每季度公布一次,接受村民监督。
七、按照优抚政策,开展社会救济、五保四属、优抚活动,保证优抚对象的待遇兑现。
八、根据本村实际,坚持多业经营一起抓,努力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九、民政救济工作:社会成员不能维持最低限度的生活水平时,由国家和社会按照法定的程序向其提供满足最低生活需求的物质援助的社会保障制度。
十、社会福利工作:帮助残疾人实现劳动就业和提供各种服务。
十一、殡葬管理:实行火葬、土葬,推进殡葬改革,提倡文明治丧,树立殡葬新风,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成。按照我区出台《殡葬管理规定》意见实施落实,积极向广大群众宣传到位。建立健全殡葬管理工作信息队伍,确定一名信息员,准确提供信息。
十二、坚持邓小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自觉接受上级人民政府的监督和指导,积极做好村委会各项工作。
十三、村委会成员要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规定,廉洁公正、作风民主、积极主动为村民服务。
十四、积极带领村民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法、用法,宣传教育活动,搞好“三个文明”建设。不断提高村民的政治思想素质。
十五、村委会要结合实行制定村经济、文化教育、农业科学、公益事业等整体发展规划,村干部要落实工作目标和岗位责任制,组织村民逐项施行,依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努力促进本村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十六、每年初召开一次村民代表大会,总结上半年度工作情况,研究部署当年工作任务,广泛听取村民对发展经济、村务公开和各项工作的意见。研究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村民代表大会也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召开。
6、每星期一班子举行例会,汇报研究部署工作。
十七、坚持落实村干部轮流值班制度,每天至少有一名村干部在村委会办公楼值班,方便村民办事。
第
第十八条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民会议每年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
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
第十九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一)乡统筹的收缴方法,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二)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三)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四)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六)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七)宅基地的使用方案;(八)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讨论决定的事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第二十一条人数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可以推选产生村民代表,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代表开会,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
第二十二条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
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其中涉及财务的事项至少每六个月公布一次,接受村民的监督:
(一)本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三)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情况;(四)水电费的收缴以及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公布内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询。
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
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政府机关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三条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
第二十四条村民委员会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村民委员会进行工作,应当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不同意见,坚持说服教育,不得强迫命令,不得打击报复。
篇四:村委会工作制度与职责
XX村村民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条
村委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1、发展和壮大村集体经济,支持和组织村民发展各种形式的经济合作,维护以家庭承包为主、统分结合的双层经管体制,尊重各种形式的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活动的自主权,承担本村的生产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2、依法管理本村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滩涂、水面、山林、水利设施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爱护公共财物和设施,珍惜土地,合法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3、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合伙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4、制定本村经济、文教、科技、卫生及社会保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5、制定本村建设规划、修建桥路、整顿村容、搞好公共卫生;
6、促进村民团结和家庭和谐,照顾五保户和困难户,依法调解民间纠纷,教育村民加强团结,互相帮助,互相尊重,本村代表处理与邻里的纠纷,维护村与村之间的团结;
7、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提高村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移风易俗,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8、宣传贯彻宪法、法律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纳税、服兵役、粮食征购等依法应尽的义务,执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协助镇镇人民政府搞好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和生活秩序;
9、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10、负责召开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并报告工作,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
第二条
各村必须建立“民主议政日”制度,认真听取不同意见;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得搞“一言堂”,不得强迫命令,不得进行打击报复。
第三条
村委会干部的职责分工、村委会的办事程序要向群众公开,积极为群众解决职责内的各种问题,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搪或拒办。
第四条
村委会要定期向党支部和上级单位汇报工作,自觉接受党支部的领导和上级部门的监督。
XX村村民委员会
20XX年X月X日
篇五:村委会工作制度与职责
村
委会工作制度
1、村委会干部要实践“三个代表”,努力学习和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村民委员会工作;2、热心群众工作,虚心接受群众意见,大胆工作,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3、班子内部团结合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踏踏实实搞好本职工作;4、实行坐班工作制,坚持每天上班两碰头,对于布置的工作按时完成,不得当面接受,背后抵制;5、以身作则,事事走在群众前头,做群众的表率;6、对上级部门交办的事项,要自觉抓紧办理,按时完成,做到遇有问题及时请示,办结后及时汇报,特殊情况无法办理或不能及时办结的必须提前汇报;7、各类报表、报告、文件、调查等都应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和报送;
考
勤
制
度
1、村两委会人员要自觉遵守村工作纪律,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2、上班时间坚守岗位,不得无事聊天,大声喧哗,不得妨碍他人工作,不得从事公务以外活动,中途因事离开办公室必须向办公室其他人员说明情况;3、工作人员因病、因事不能上班,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一天由村委会主任批准,二天以上须向支部书记请假,未经批准擅自不上班,按无故旷工处理;4、办公室负责日常考勤工作,每日填写考勤表,每月汇总并公布;
值
班
制
度
1、每天办公室按排两人值班,负责日常事务,来人的接待,实行首问负责制,并要做好值班记录,交接手续;2、值班期间,发生、发现的重大事务要及时向支书、主任或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并做好记录;3、紧急、特殊时日大汛大灾、重要活动期间按排专人24小时值班,法定节假日,届时视情况提前作出安排;4、值班人员对办事村民和来访者热情接待,对手续齐全的事务,随来随办,对不能办理或需请示的,要做好解释工作;5、值班人员负责办公室的茶水、卫生工作,及时清理、整理办公室的杂物、废弃物,确保清洁卫生;每星期由村主要负责人负责抽查,并做好记载,计入年终考核,予以公布;6、值班人员负责报刊、文件的收阅,做到及时、办理迅速,不得耽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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