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清退编外人员方案【四篇】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山东清退编外人员方案4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山东清退编外人员方案4篇
第1篇: 山东清退编外人员方案
XXXXX医院编外人员考核评分表 被考核人: 考核日期: 考核部门: 考核标准 考核要点及方法 分值 考核情况 评分 总分 3 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 3 无滥用药、滥检查情况。 3 无私自外出行医情况。 3 服务态度良好,与病人及其家属、同事无争吵; 3 不泄露病人及医院的秘密。 医德医风 (30) 3 不索要、收受病人及其家属红包、财物。 3 不违反劳动纪律,无迟到、早退、旷工、脱岗、擅自代班换班等情况。 3 不玩忽职守,如吃喝、带小孩、看报纸、玩游戏等。 3 不故意捏造和歪曲或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损害单位及他人名誉。 3 无消极怠工,不符合职业道德及社会道德的言行。 团队协作:在工作中善于寻求他人的帮助和支持;积极主动与团队成员沟通;工作中保持协作的态度。 7 不断创新:能够在现有的工作基础上提出新的观点和方法;乐于接受他人的建议,改进自己的工作; 8 善于发现问题并尝试解决,敢于尝试新的方法改善工作。 工作表现 快速学习并不断分享知识:主动学习并能快速适应新岗位及新工作的要求;主动寻求各种途径提高自 (30) 7 己的技能;乐于与他人相互学习,并分享经验和信息;经常性的提出有利于改进工作的合理建议。 责任心与主动性:重视病人的需求,耐心与病人沟通;工作尽心尽责,任劳任怨;责任心强,对同事 8 的不良做法敢于进行指正;敢于承担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错误,并及时进行改正。 保证完成每一项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6 能贯彻执行医院相关规章制度,能够按照服务标准为患者提供热情服务。 6 业务能力 完成医院组织的各种理论(操作)考试。 6 (30) 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各岗位(医、护、药、技)的核心制度,严格执行各岗位的操作规范。 6 参与科室与医院组织的各种业务学习,完成继续教育。 6 其他凡是违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中的规定条款的依实际情况扣分。 10
(10) 总分 注:大于90分为优秀,60-9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以上条款凡是违反经教育后再违反的考评一律算作不合格处理。
第2篇: 山东清退编外人员方案
医院编外人员管理规定
近年来随着国家医改的深入推进,伴随着人民生活水平和对医疗服务需求的不断提高,各家医院积极推行规模扩张政策,努力实现跨越式发展,导致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与人员需求的矛盾更加突显,医院为了满足患者的需求和自身发展的需要,招聘了大量编外人员,有的甚至超过半数以上。
为了切实维护医院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真正体现依法办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本着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增强编外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加强医院人才梯队建设,为实现医院专业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和医院的进一步发展做出贡献,现就编外用工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规范用工名称
单位编外使用的各类人员统称编外劳动合同制职工。今后不得对编外使用的各类人员称呼其“临时工”、“农民工”等不适时宜的称呼。
二、聘用原则
坚持“机构优化、按需聘用、手续完备、用工规范”的原则和回避制度,根据岗位要求择优聘用。
三、聘用方式
编外聘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聘用合同由应聘人员与医院双方签订,使用市人事局统一印制的聘用合同书。
聘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都必须到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鉴证手续。解聘人员和聘用合同期满不再续聘人员可到市人才市场自主择业或自谋职业。
四、聘用待遇
编外聘用人员的工资及各种福利待遇,根据所聘岗位和职责要求,医院可采用以下方式:
1、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由合同双方协商约定,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2、参照医院同等条件编内工作人员的标准执行;
3、本着淡化“身份管理”,强化“岗位管理”的方针,结合岗位、职称、工作年限、工作风险等因素,打破编内编外身份壁垒,实行同工同酬。
其档案工资由人事代理部门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核定,聘期内由医院按国家政策规定为其办理养老保险等手续。
五、聘用管理
编外聘用关系一经确立,受聘人员的人事档案关系统一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受聘人员参加医院的年度考核,考核结果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归入本人档案,作为用人单位续聘、解聘、奖惩的重要依据。
实行人事代理的编外聘用人员,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人才服务机构代为申报职称评审、考试,实行评聘分开。聘期内发生人事争议,可向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调解,也可依据有关规定向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调解和仲裁。
六、聘用手续
医院需要编外聘用人员,需先向主管部门报批计划,经研究同意,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聘。
招聘后向市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经同意后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手续。人事代理部门按规定提供有关服务事宜。
七、其它事项
本意见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日
第3篇: 山东清退编外人员方案
XXXXX编外人员管理办法
为严格XXXXX 编外人员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内部人员管理制度,提高工作人员积极性和团队凝聚力。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局相关规定,结合分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word/media/image1_1.png本办法所称编外人员是指分局根据工作需要以人事代理(劳务派遣),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或特殊性岗位上未纳入单位核定行政事业编制的人员。
二、人员聘用条件
(一)分局编外人员的聘用应严格遵循公开、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工作岗位实际需要聘用编外人员,新聘编外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2、年满22周岁以上;
3、大专以上学历(以国家认证学历为准);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适应聘用岗位工作;
5、具备与聘用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特殊岗位(财务等)需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二)各所、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因工作原因需要聘用编外人员的,按照下列程序执行:
1、由各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报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提交分局党组会议决定是否招聘;
2、分局办公室按党组会决定的聘用要求,组织应聘人员进行笔试、面试、心理测评和体检;
3、办公室将笔试、面试、心理测评及体检情况上报局党组,经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是否聘用,同意后由分局办公室负责办理具体聘用相关手续。
(三)聘用人员原则上两年一聘。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用人部门作试用期考核评定,经分局纪检监察室复核,提交局党组会议确定是否正式聘用。
三、考核和日常管理
(一)编外人员的绩效考核分为半年度绩效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德(组织纪律、服务态度、工作作风等)、能(工作能力、责任心等)、勤(出勤、劳动纪律等)、绩(工作效率、工作质量等)、廉(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由分局党组会议根据考核情况,决定评优、续解聘等事宜。
(二)表现特别优秀的编外人员,经局党组会议商定后,可聘任中层副职或不动产登记中心部门负责人(副股级)岗位,待遇另行增加。
(三)编外人员纳入分局人事统一管理,并建立人事管理档案。试用考核、半年度绩效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的结果,记录在个人档案中,统一存档保管。
(四)编外人员加入党团组织的参照在编人员执行。
(五)编外人员的日常管理由用人部门负责。
(六)编外人员的岗位调整,经分管领导提交分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办公室统一调度备案。
四、工资和福利管理
(一)分配原则
1、按劳分配原则。建立与岗位职责、工作履历、实际业绩紧密联系的收入分配办法;
2、目标激励原则。发挥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导向作业,实施收入与岗位、实绩、资质挂钩;
3、动态管理原则。按照参加国土系统直接相关工作年限、学历、岗位、职称、考核结果等因素动态调整收入待遇,并根据人力社保部门公布的职工工资指导增长下线,建立相应的工资调整机制。
(二)分配办法
编外人员的工资实行结构工资制,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学历工资、津贴补贴、绩效考核奖金和福利待遇六部分组成,实行一岗一薪,以岗定薪。其中,按年度或半年度设定的工资,不满的按月份计算。
1、基本工资。试用期原则上按舟山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不享受其他工资、补贴和福利待遇;
试用期满后:正式聘用编外人员的基本工资1800元/月。
2、工龄工资
工龄工资即根据国土系统社保缴纳年限来计算工龄(原房管局工作年限视同国土社保缴费年限);
编外人员的月工龄补贴按连续工作年限计发,不满1年的不发工龄补贴;1年以上不满5年的,补贴标准为100元/月,5年以上不满10年的,补贴标准为200元/月,10年以上不满15年的,补贴标准为300元/月,15年以上的,补贴标准为400元/月。
3、学历工资
编外人员的学历工资按国家认可的学历进行计发,大学学历50元/月,硕士及以上学历100元/月。
4、津贴补贴
津贴补贴分为岗位津贴、职称津贴、荣誉奖励。
(1)岗位津贴。
根据分局的各工作岗位(不含不动产)分别设置以下津贴,标准如下:①区行政审批窗口标准为700元/月(含进驻点单位每月补助);②监察外业执法调查、地质灾害防治、财务管理、网络设备管理、一线信访等岗位标准为600元/月;③驾驶员岗位标准为600元/月,分局机关驾驶员出车补贴标准为350元/月;④监察执法内业、法规岗位标准为500元/月;⑤其他岗位标准为400元/月。
专业岗位人员兼职其他岗位的按就高原则确定,不再另行增加兼职岗位津贴。
(2)职称津贴。编外人员具有与工作岗位相对应的上岗证书及技术职称,参照事业单位职称聘用标准,经办公室核实(被聘用)的可享受职称津贴,标准如下:中级职称300元/月,高级职称500元/月;编外人员职称聘任比例确定为编外人员总数的10%。如职称等调整根据聘任文件次月起执行相应标准。
5、绩效考核奖
绩效考核奖分为半年度绩效考核奖和年度绩效考核奖(包括驾驶员年度安全奖、保险奖、罚没奖和节支奖),由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因个人原因辞职的人员不予参加考核。考核不合格或未参加考核的不核发考核奖。
(1)半年度绩效考核奖金。考核的结果分为特别优秀、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五个等次。考核合格的400元/月,良好的450元/月,优秀的550元/月,特别优秀的800元/月。
(2)年度绩效考核奖金。考核的结果分为特别优秀、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合格的3300元,优秀的6000元,特别优秀的12000元。驾驶员按年度工作表现再核发安全奖、保险奖和罚没奖,其中安全奖、保险奖和罚没奖合计最高为1800元,节支奖最高为1000元。
上述奖项具体按照考核办法予以核发。
6、福利待遇
享受通讯补贴10元/月;享受交通补贴157.5元/月;享受高温补贴(驾驶员95元,其他工作人员80元);享受一年一次体检、年休假;按照上级财政保障情况,享受不低于在编人员标准的伙食费;享受规定标准的公积金和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由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比例缴纳。
五、劳动纪律
编外人员应严格遵守分局《XXXXX效能督查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严守工作纪律,维护工作秩序。纪检监察室实施不定期督查,并将发现情况上报局党组研究处理。
对被市、区效能督查机关发现违反效能纪律,被通报造成恶劣影响的,作辞退处理。
编外人员因公负伤、因公致残,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相关部门确认,并由市级以上劳动部门鉴定后,可按工伤处理。工伤期间的各种处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六、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
(一)编外人员有下列情况的,本局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凡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两次不合格的人员;
3、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本局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4、经适岗培训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5、严重违反《XXXXX效能督查工作制度》和分局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
6、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编外人员聘用期将满,应提前30日提出是否续签合同的申请,由分局党组会议决定办理续聘或解聘手续。
(三)编外人员辞职(离职)的,需提前15日书面申请报办公室,由分局办公室负责办理相关解聘手续,应交还本单位所有的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办理业务移交手续。
七、其他说明
(一)其他事项按《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分局相关规定办理。
(二)不动产登记中心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分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三)本办法具体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第4篇: 山东清退编外人员方案
开发区环保分局编外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
为加强分局作风建设,严明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分局编外人员每月请假不得超过1.5天,请假超出1天的,扣40元。每年请假不得超过10天,超出10天的,予以辞退。
二、请假一律为事前请假,严禁事后或事中补假。休假结束后,及时向批准人销假。
三、对于工作时间不在岗,并且没有按照规定请假的,视为旷工。全年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的,予以辞退。
二○一三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