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三年整治行动工作方案3篇
篇一:燃气三年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燃气安全管理三年提升行动方案
(2022-2024年)
为进一步夯实我县燃气安全管理基础,加快推进燃气设施提档升级,推动燃
气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的通知》、《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十四五〃
规划〉的通知》和《城市运行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市瓶装燃气改革发展实施方
案〉的通知》,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统筹发展和安全,按照〃一年除隐患、两年补短板、三年做示范〃的总体要
求,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着力构建安全稳定、高效智能、绿色低碳、城乡协调
的燃气供应保障和安全管理体系。
二、工作
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管网和涉及燃气各领域安全风险隐患,紧盯燃气安全运
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加快完善安全设施,加强预警能力建设,有力提升燃气
安全保障水平。
加快推进燃气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到2024年,建成燃气管道里程突破
2000公里,天然气供应市场规模达到2亿立方米,常住人口普及率达到60%以
上,气化人口超过39万人,液化石油气供应市场日趋规范、合理,形成示范。
三、工作任务
(-)切实消除燃气安全隐患。
L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经营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对燃气经营企业安全隐患进
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企业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安全检测
和管网监测设备不足或失效、重大危险源管理缺失、管线检查维护不到位、隐患
排查治理不闭合、从业人员无证作业、〃三违〃行为突出、使用无危险货物道路
运输许可车辆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照抄照搬、安全操作规定不健全、入户安
检制度不落实、应急预案和演练流于形式等风险隐患。
2.全面排查整治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对使用管道燃气
或瓶装液化气的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商住混合体等人员密集
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气瓶间
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使用不合格
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私接〃三通〃,不安装可燃气泄漏报警器或
安装位置不正确、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等风险隐患。
3?全面排查整治老旧小区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对老旧小区燃气管道、调压站、燃气引入管、立管以及管道穿越楼板部位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
排查整治小区内违规设置非法储存充装点,居民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
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室内管道严重锈蚀,使用不合格气瓶、灶具、连接软
管和减压阀等风险隐患。
4?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工程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对在建燃气工程和燃气管道
周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未按规定将燃气管道工程纳入工程质
量安全监管、未依法进行特种设备施工前告知和安装监督检验等问题。对在建燃
气管道工程项目,要严格对主要管材规范检验,按方案施工,验收合格后方可通
气。对燃气管线周边在建项目,严格落实燃气设施保护方案。严厉打击燃气新建、改造等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不按施工方案施工,未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不落实第三方施工期间专人监护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
承揽燃气工程施工的,坚决予以处罚并清退。
5.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具等燃气源头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对现有燃气具、可
燃气体报警装置等产品生产企业和流通销售渠道点进行全面排查,严禁生产和销
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及配件和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
要求的燃气具。对电商平台、小商品市场等进行全面排查,督促其切实履行好对
经营者的管理责任,明知经营者利用其销售平台、场所销售不符合要求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等产品,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严格
依法对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生产经营单位予以处罚,从源头上堵
住不合格的燃气具等产品进入使用环节。
6?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设施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对燃气场站设施、燃气
管道等进行普查建档,全面掌握建设年代、管道材质、安全状况等资料,并对
2000年前建设的燃气管道设施进行全方位安全评估,提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工
作清单及实施计划,纳入年度重点项目统筹推进。重点排查整治易导致重特大事
故的老旧管道带病运行、高中压管道被占压、燃气场站设施安全间距不符合要求
等突出问题隐患。严肃查处未依法开展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检验检测等违法违规
行为。
(二)全面补齐燃气设施短板。
.推进〃双气源、四站、六线〃工程建设。到2024年,完成西二线、川气
东送联通工程-天凝分输阀室和独山港LNG接收站-大云分输阀室两个气源站点
建设;新建T5门站一座,启动建设Ta调压站(与LNG气化站合建)一座,扩
建T1门站一座、T3调压站一座。启动T1门站-T5门站、大云分输阀室-T1门
站、T3调压站-T5门站、Ta调压站-T1门站、T5门站-天凝分输阀室、T3调压
站-姚庄门站等60.7公里次高压管线建设,并完成30公里以上。推动与相邻
县(市、区)之间高中压主干线互联互通。
.推进天然气中压管网建设。按照五大功能区布局,逐步完善天然气中压管
网,提升管网密度。到2024年,完成产业园、新城等区域81.5公里的中压管
线建设。
.提升天然气使用普及率。〃以租代建〃启动餐饮场所〃瓶改管〃工作,各
镇(街道海年创建长度不小于200米的〃瓶改管〃餐饮示范街(区)一条(个),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到2024年,全面推进重点街区餐饮场所〃瓶改
管〃。深入推进城乡天然气利用工程,优化资金筹措方式,加快城中村、城乡结
合部、老旧小区天然气替代,到2024年,基本完成主城区城中村、城镇集聚区、老旧小区天然气供气。开展〃村村通〃建设,结合美丽城镇、美丽乡村建设,推
动管道燃气进村入户,加快提升集聚区燃气普及率,满足乡村居民的用气需求。
.推进瓶装燃气提档升级工作。结合瓶装燃气企业安全生产评估和重大安
全隐患风险点辨识,对瓶装燃气储配站、供应站现状布局情况进行专项核查。按
照最新燃气场站设计标准新建一座高标准燃气储配站(储气能力约900立方),逐步腾退现有的3家燃气储配站,到2023年,全面完成瓶装燃气规模化改革。
全面推进县内10座新供应站建设,确保2022年底全面开工,2023年底全面
完成,I类供应站占比达到80%以上,全面淘汰m类供应站,力争管道燃气居民
气化率低于50%的镇(街道)瓶装燃气站点全覆盖。
11.推进瓶装燃气闭环管理。建立源头管控、过程监督、末端执法的瓶装燃
气安全生产监管网络。严格充装管理,完善气瓶充装追溯赋码建档和充装自动识
别功能。规范运输环节,督促瓶装燃气企业委托具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的企
业承运瓶装燃气。加强价格监测,确保燃气市场稳定。规范经营行为,严厉打击
跨区域经营、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定期公布合法经营的瓶装燃气企业名单,督
促企业建立事故抢险、服务标准、服务流程、售后服务等制度,提升供气服务水
平。严格落实瓶装燃气入户安全检查频次要求,确保燃气用气安全。
12.推进瓶装燃气配送人员车辆管理。严格落实瓶装燃气企业对送气人员末
端配送的管理责任,加强对配送车辆的规范管理。2022年底,瓶装燃气企业要
依法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本地区从业人员信息库,实现瓶装燃气配送
车辆标准化管理,统一车辆规格、编码规则、外观标识、灭火措施及车辆登记;
建立科学高效的配送服务体系,逐步取消用户自提,实行瓶装燃气统一配送;建
立配送服务管理制度,公布配送服务规范、服务电话和配送价格。
(三)推进燃气行业高质量发展。
13.完善城乡燃气事故预防和应急保障体系。健全燃气安全评估和风险管理
体系,完善城乡燃气管理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督促城乡燃气企业定期开展反恐、消防应急预防演练,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切实提高燃气主管部门和燃气企业应对突发事故的处置能力。
14.推进管道燃气规模化、扁平化改革。借助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的有利契
机,积极谋划与金山、吴江等地区天然气中压管网互联互通,实现天然气基础设
施T本化。2022年底,消除跨县(市、区)转输、燃气企业转输等各类供气转
输环节,降低燃气企业运营成本、降低终端气价、提升营商环境,确保改革成果
切实向终端用户传递,形成天然气供应〃互济互保〃、天然气管网设施〃互联互
通〃的燃气新格局。通过政府主导、企业自主能动、市场化运作,结合我县实际,循序渐进,推动城乡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与嘉港燃气有限公司的规模化改革,实
现〃一城、一网、一企〃的管道燃气格局,全面提升供气安全,提高应急储气能
力及供应保障能力,实现城镇燃气行业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
15健设〃智慧燃气大脑〃。整合餐饮业用户终端智慧管理系统〃善膳汇〃,实现一个行业、一个平台、一支队伍管理。结合市智慧燃气平台,建立〃省-市
-县〃
一体化监管系统,2023年底,基本完成餐饮场所安装带远传功能的可燃
气体报警装置,并设置与报警装置联动的自动切断阀。指导瓶装燃气企业推进储
配站设施数字化升级,实现储罐压力、温度、流量等数据实时监测和远程传输,提高燃气设施运行效率。结合数字化改革任务,2022年底,全面接入全省企业
端智慧燃气管理平台,实现场站、气瓶、人员、车辆、用户等智慧化管理,提升
企业智能化管理水平。
16.优化城乡燃气安全检查和宣传普及长效机制。县建筑施工与城镇燃气安
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要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城乡燃气安全监督检查,加强燃气
使用环节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餐饮、商场、工业、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星
级酒店、旅游景区、医院等用气场所负面清单,持续开展用气安全专项整治,督
促用气场所严格落实安全用气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要落实管理
职责,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及村(社区)基层网格力量,建立网格巡查机制,定期
对燃气企业、用气场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建立预警信息网络,消除各类隐患。
2022年底前,完成用户用气安全集中整治,完善燃气企业入户安检工作机制。
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要利用新闻媒介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
教育活动;组织燃气经营企业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全面提升企业和群众
的安全生产意识和防范自救能力,切实保证燃气安全运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天然气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的作用,细化落实方案确定的重点
任务。各镇(街道)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成立实体化运作的工作专班,制定和
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为方案实施创造有利条件。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城镇燃气
项目建设的用地、资金、资源、人员等方面保障。
(二)强化行业管理。加强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健全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
后监管和对市场准入、交易行为、垄断环节、价格成本等重点环节监管,维护燃
气市场运行秩序。推进城镇燃气体制改革,推动城镇燃气规模化经营。充实燃气
管理人员队伍,强化执法力量建设,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做好日常安全执法检查
工作。
(三)健全保障机制。将燃气相关工程项目列入年度重点工程计划,多方协
调推进工程建设进度。各燃气企业应按照方案中确定的项目和进度要求,制订项
目实施计划,落实项目资金,为全面完成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提供保障。对全县
燃气行业的资源和信息进行整合,建立政府、行业、企业、社会分工明确、责任
到位、优势互补、常备不懈的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保障体系,提高我县燃气行
业防灾、减灾、安全稳定供气综合管理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篇二:燃气三年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计划模板】
燃气安全,事关重大,与百姓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
故防范长效机制,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遏制重特大燃气事故。下面是为大家
带来的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笫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宣传教
育、监管执法为载体,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排查治理燃气行业
安全隐患,严厉打击燃气行业非法违法行为,压实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
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整治范围
全县燃气经营企业(包括管道燃气企业、瓶装燃气企业和汽车加气站)及燃气用
户等。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使全县城镇燃气市场
进一步规范有序,重点消除瓶装液化石油气在经营、充装、储存、运输等环节安
全隐患。全面推进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健全燃气行业监管长效
机制,逐步推进燃气企业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有效遏制燃气行业经营不安全行
为。
四、工作内容
(-)开展燃气经营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压实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检查各燃气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与规程执行情
况、场站的运行管理、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和燃气重大危险
源管理等情况。
(二)开展燃气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重点查处无证经营,违反燃气经营许可规定
从事燃气经营活动或违规建设燃气设施等行为,充分运用《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等法律法规赋予的查处手段,依法严厉打击燃气行业违法行为。
(三)
开展燃气用户安检。燃气企业定期对用户开展安检,宣传安全用气知识,督促用户规范使用燃气;严格执行充装规定,严禁充装过期瓶、报废瓶;重点规范
餐饮场所安全用气行为,健全供气餐饮用户档案,做到一户一档,消除餐饮场
所燃气设施隐患。
(四)
开展第三方破坏燃气管道专项整治。督促管道燃气企业加强管线巡查,及
时发现燃气管道周边施工行为,及时告知和指导施匸方釆取安全保护措施。加大
庭院低压管道警示标识设置,协调物业加强庭院小区地面施匸管理,杜绝庭院小
区地面施工破坏燃气管道行为。严厉查处破坏燃气管道设施的违法违规行为,做
到每一起破坏燃气管道行为必追究相关方责任。
五、工作安排
此次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2020年6月底,分三阶段进行。
(一)
企业自查和执法检查阶段(即日起5月20)
组织开展全县燃气经营企业(包括管道燃气企业、瓶装燃气企业和汽车加气站)
要场站自查、用户安检,及时整改发现隐患,每月报送隐患排查台账至县城管局。
组织执法和管理人员对燃气行业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打击城镇燃气市
场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查处各类燃气违法行为,指导检查燃气企
业按照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规定,全面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管理措
施落实。
(二)
深化落实阶段(5月216月100)
我局将结合城镇燃气执法检查工作,对全县燃气经营企业(包括管道燃气企业、瓶装燃气企业和汽车加气站)、餐饮场所等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查看燃气经营单
位自查自纠情况整改落实情况,检查燃气行业安全隐患,适时组织专项执法检查
回头看,彻底整改安全隐患。
(三)
总结提升阶段(6月11日一一6月30B)
认真梳理企业自查和监管监察发现的问题隐患,督促企业彻底从源头上进行治
理消除,对查处的隐患问题和非法违法行为,及时登记建档,限期整改,防止问
题出现反弹。积极探索燃气安全风险预防措施,建立健全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长效
机制。
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方针,落实乡
镇
属地管理,部门履行职责,企业全面负责,市级建立长效机制的工作原则,集中力量,全面排查,彻底整治燃气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隐患和问题,坚决遏制涉
气事故。
二、整治重点
(一)
对使用管道燃气供气的机关、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等所有机关、企事
业单位和城镇、农村居民住宅要重点排查户内管道管件、连接软管、计量器具,以及灶具、热水器等使用燃气的设备设施安装及使用情况,检查户内装修对燃气
设施的影响,并进行漏气检测等,巡检入户率达到100%o对排查出的漏点、老
化及非标连接软管,室内硬质管线锈蚀、损坏,超期服役计量器具等隐患,各燃
气供应企业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应要求用户安装使用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或
阻断装置。
(二)
对农村煤改气工程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未按《省农村气代煤电代煤标准化
手册
农村气代煤工程实施技术导则》要求设计、施工等问题;是否存在未按《2020年农村气代煤工程竣工验收指导意见》要求竣工验收、带病
运营等问题;是否
存在招标程序不规范,施工队伍无资质,工程层层转包问题;是否存在管道布局
不合理,警示标志设置不明显、不到位问题;是否存在施工单位偷工减料、以次
充好,施工质量不达标问题;是否存在私接私改燃气管线和偷盗气问题;是否存在
燃气管线上放置、悬挂、捆绑物品、晾晒衣物、缠绕电线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
隐患要逐一建档,落实整改。
(三)
对使用液化气作为主要气源的所有场所要重点排查证照、使用空间、燃气
钢瓶资质、消防设施,以及购气凭证等。对排查出的地下、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
燃气和证照不全的,使用不合格燃气钢瓶的(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充装标识、过
期或者报废钢瓶),未按照要求配备消防设备设施的,要立即停业整顿,对经整
改仍不能符合要求的,要坚决取缔。
(四)
对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和汽车天然气、液化气加气站要重点排查相关证照许
可等审核情况,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各类人员专业技术和安全教育培训
情况,特种作业人员取得安全资格持证上岗证情况,应急管理、消防设备设施配
备情况,应急预案建立及演练情况。对排查出的证照不全、制度不全、专业技术
人员配备不全的,对应急、消防设备设施配备不全的,对应急预案不符合实际的,要立即停业整顿,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恢复运营。
(五)
对燃气气源厂、输配管网、储罐安全生产情况重点排查燃气气源厂、储罐
的消防、压力容器和防雷系统检测以及罐体水封情况,燃气气源厂、储罐、燃气
输配管网安全生产制度建立情况等。对消防、压力容器和防雷系统检测以及罐体
水封不合标准的,对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的,要立即进行整改,限期完成。
(六)
对燃气管网违章占压现象进行彻底排查。重点摸清燃气管网违章占压点
位、长度、占压形式、整治经费等,制定整改计划,责令限期整改。
三、时间安排
此次活动从2020年10月19日起到2020年11月18日,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
发动阶段(10月19日-10月24日)。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制定具体方案,通过全面的调查摸底,建立并完善城镇和农村燃气安全专项台账,层层落实责任,分解细化任务,开展组织发动工作。
(二)
整治阶段(10月25S-11月15日)。燃气企业和用气单位结合燃气安全专
项整治行动,认真制定检查工作方案,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县住建局牵头,各乡
镇配合,负责按照整治重点内容开展集中整治,并对排查出的问题,逐项明确整
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三)
验收阶段(11月16S-11月18日)。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燃气安全专项
整治行动排查出的问题进行重点督查,并对整治结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专项整
治行动束后,各牵头部门将活动开展情况于11月22日前报县安委办。
四、组织保障
(一)
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乡镇区要迅速成立山政府主要负
责同志挂帅的领导小组,强化责任落实,全面推进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
作。
(二)
迅速安排落实。各乡镇区要立即行动,扎实做好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发动、集中整治和检查验收;各级各部门要对照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建立专门台账,详细记录排查的每个环节和责任人,层层夯实责任,确保取得实
效。对可能引发重特大安全事故或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停业,实行
挂牌督办,跟踪治理,确保整改销号。
(三)强化刚性问责。县政府将对各乡镇区及相关部门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
行全面检查和督查,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问题突岀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省政府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联系会议《关于印发山西省燃气安
全隐患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价钱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运
输源头管理,有效和遏制危险货物燃气运输突发事故发生,现在全公司内开展危
险货物运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齐抓共管、综合治理
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总要求,按照燃
气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深入排查整治燃气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
用等各单位和环节存在的隐患和漏洞,重点整燃气市场存在的难以根治的顽症,切实把各项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加大宣传和投入力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体制,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提高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和效率,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燃
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的范围及重点
抽调专业人员组成专门力量,对全公司范围内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按照
不漏
场所、不漏部位、不漏隐患的标准和要求,及时发现问题,彻底整改隐患。
(一)
专项整治的范围:
公司车辆途经的路段。
(二)
专项整治的重点:
公司全体车辆
三、整治要求
(一)
凡是不符合安全规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车辆一律停运整顿;
(二)
必须加装燃气泄露报警器、强制通风等装置
(三)必须淘汰超期限未检验液化石油气钢瓶。
四、时间安排
(-)部署宣传阶段
集中宣传开展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的意义、整治范围重点、整治要求,普及
安全用气知识。
(二)
集中整治阶段
开展自查,和供气单位共同协调整治存在的问题,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整治范圉
及
重点、工作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工作中要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务求实
效。对于重大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在案。
(三)
总结验收阶段
。各责任部门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要认真总结验收,并
做好回头看、查死角丄作。
篇三:燃气三年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学校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幼儿园燃气使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决定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分级办学、属地管理”的原则,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行”活动、**市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关要求,组织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普查和整治工作,消除各类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减少燃气安全使用事故,有效防范餐饮场所燃气爆炸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切实提升学校燃气安全管理水平。
二、整治时间
****年**月至**月
三、整治内容
1、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使用燃气的单位,下同)要明确校(园)内各有关部门、单位燃气使用安全责任。食堂、浴室等是向外出租的,在与承租企业(个人)签订合同、协议时,要载明燃气使用安全责任。
2、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燃气使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对燃气管理使用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知识技能培训。
3、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全面摸清学校燃气用户(包括食堂、浴室、实验室、公寓等)底数,全面了解掌握校园燃气和瓶装(罐装)液化石油气的管线布局、维护保养情况,完善工作台账,填写学校(幼儿园)燃气管理使用情况登记表。
4、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加强燃气日常管理使用情况巡查,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6月份要组织校内非居民燃气用户对安全使用燃气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填写瓶装燃气非居民用户燃气设施安全自查表,建立排查情况台帐,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建立问题、措施、责任“三清单”,逐点逐项抓好整改落实。从6月份开始要每月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并做到长期坚持。要制作燃气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并在显著位置张贴公示,每月在公示牌上填写自查相关信息。
5、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督促燃气用户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器具、连接管、调压阀等配件,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
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做好瓶装(罐装)液化石油气使用管理。鼓励引导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逐步改用天然气。
四、工作要求
1、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结合实际,积极引导教职员工和学生查找校园及周边的安全隐患,充分用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通过12345热线,**省安全生产举报平台,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热线和119消防举报电话等,及时举报燃气等安全风险隐患。
2、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加强与当地城乡建设、市场监管商务、公安、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工作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等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3、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时间节点要求,及时收集、汇总并报送相关工作信息。**月**日前报送开展全面自查相关材料(开展排查的照片『2张)、学校(幼儿园)燃气管理使用情况登记表电子档和纸质档扫描件、瓶装燃气非居民用户燃气设施安全自查表纸质档扫描件、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三清单”纸质档扫描件、张贴公示燃气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材料(公
示的照片1-2张)、燃气使用安全责任材料、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等材料。**月**日前报送**-**月瓶装燃气非居民用户燃气设施安全自查表和工作总结,并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条目式)通过全省校园及学生安全信息管理系统上报。
联系电话:**邮箱:**@**.com
**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切实加强我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燃气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据城镇燃气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结合近期省、市、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安排,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联合各村居、学校、卫生院、镇级单位等,通过宣传教育与行政执法相结合、单位自查与上级检查督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从而提升我镇燃气经营使用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有效防范、遏制燃气爆炸事故,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7月10日前。
(二)整治范围
此次全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涉及储存、充装、经营、使
用燃气行业所有领域。
(三)整治重点
(1)重点整治全镇辖区内所有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使用情况,范围包括镇政府机关食堂、学校食堂、卫生院食堂、企业食堂、饭店、小吃店等各类餐饮场所厨房中是否使用过期、报废钢瓶;是否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封闭式房间等不具备安全条件场所使用燃气;是否违规超量储存气瓶;是否在用气场所混用醇基燃料、煤球炉等安全隐患。排查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等装置是否合规,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燃气管线和违规使用燃气现象等。
(2)重点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燃气经营、气瓶充装、燃气运输和非法储存、倒灌、分装、销售瓶装液化气等活动,坚决遏制擅自设点、无证经营液化气等违法违规行为。排查天然气配气站、灌装站安全隐患,主要包括防火间距、罐体
情况、安全保护设施、消防设施、防雷设施、安全监控装置设置及运行等。
(3)充分发挥村居、物业管理单位的作用,大力推动燃气使用安全管理和安全宣传活动,住宅的产权人有责任向租房人、临时居住人员告知燃气器具使用须知,正确使用燃气器具,提高防范燃气安全事故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使用者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三、责任分工
(一)党政办:负责镇政府机关食堂燃气安全检查工作。
(二)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全办):负责镇区商业街餐饮场所、工业企业燃气安全检查工作;负责依法对无证经营和向无证经营的单位及个人转供燃气行为的处罚,依法查处燃气经营活动中无照经营、充装过期钢瓶、无条形码标识钢瓶和不合格钢瓶及在充装过程中掺杂使假的行为。
(三)生态环境和建设局:负责全镇建设工地涉及燃气安全检查工作。
(四)党群工作局:负责学校、医院的用气安全,组织力量对学校、医院食堂燃气器具等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使用安全。
(五)各村(居):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区域内液化气充装点的检查管理和燃气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排查属地企业、餐饮单位、居民用户及门店用户燃气安全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居、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燃气安全整治专项工作的必要性、艰巨性,坚决克服厌战情绪和麻痹松懈思想,要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切实把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
(二)落实责任,注重实效。要从源头治理、安全监管、职责分工到位等基础抓起;要把存在的安全隐患查细、查准、查实;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责令整改,并加强对整改过程的跟踪监督。
(三)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各村居、各单位要根据职责,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全面清除和整改安全隐患,确保这次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喇叭、微信等各种媒体,使用宣传栏、发放传单等多种手段,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及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及时跟进宣传报道,使安全生产深入人心,安全知识家喻户晓,安全行动人人参与,在全镇形成燃气安全生产隐患主动排查积极整治的良好氛围。
各村居、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及时收集、汇总并报送有关工作信息。请于2021年7月15日前将工作情况报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全办)。
附件:1.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安全用气告知书;
2.瓶装燃气非居民用户燃气设施安全排查表;
3.燃气隐患排查情况汇总表。
附件1:
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安全用气告知书
1.地下室、半地下室及高层建筑内严禁使用瓶装液化石
油气。
2.钢瓶不能放在卧室内,不能在放有液化石油气钢瓶房内就寝。
3.严禁液化石油气与天然气或其它燃料同室使用。
4.非居民用户用气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安装燃气浓度报警装置,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5.非居民用户使用液化气存瓶总重量超过lOOKg,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并按规定设置带有燃气泄漏切断功能的装
置。
6.液化石油气钢瓶必须检验合格,过期、报废钢瓶不能充装使用。
7.液化石油气钢瓶要竖放,不准卧放和倒放使用;不得用明火或用热水加热、摔砸钢瓶,不得自行拆装燃气器具。
8.餐饮场所不得使用气、液两相双头阀门的5OKg液化石油气钢瓶。
9.必须使用液化气专用软管,软管两端必须用夹头夹紧,燃气软管长度不得超过2米,软管正常使用期限为18个月。
10.液化气灶具使用时,应有人照看,避免沸汤、沸水
浇灭灶火或被风吹灭灶火,造成液化气泄漏,用气完毕要及时关闭灶具和钢瓶阀门。
11.换气时,装卸调压器要仔细检查调压器前端的密封胶圈是否完好,安装调压器时,须拧紧调压器手轮。
12.严禁私自清除钢瓶内的残液和用气瓶相互倒灌燃气,以免造成事故。
13.用户可用肥皂水检查设备连接处是否漏气,严禁用明火试漏。
14.使用合格供气单位的气源,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
气器具以及连接管、调压阀等;非居民用户落实专人管理燃气设施,下班后关闭总阀。
15.当液化气泄漏时,应立即关闭钢瓶角阀,打开门窗通风,断绝明火,严禁开、关电器,立即撤离现场,并至室外安全处拨打报警和抢修电话。
16.瓶装气用户要对燃气设施设备进行定期安全自查,并及时整改,难以整改的应立即告知燃气经营企业和相关管理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排查隐患。
附件2:
瓶装燃气非居民用户燃气设施安全排查表
户
内
燃
气
设
施
检
查
项
目
调压器是否漏气或安装正确
是口否口;调压阀是否与燃气具配套
调压器
配件
检直
连接管
钢瓶与灶具间距
米;连接软管是否穿墙
是口;
否口;
钢瓶与灶具距离是否大于0.5米
是口否口;
每天用完气,钢瓶角阀是否关闭
是口否口
是口否口
软管购置时间
年;状况:老化口;开裂口;软管长度米;
钢瓶
钢瓶是否摆放在密闭橱柜中是口否口;钢瓶角阀开关是否方便是口否口
检查
钢瓶规格:50kg只;15kg只;10kg只;5kg只。
通风情况
良好口差口;
存储情况:是否有单独储气间
是口否口;
报警器有口无口
灶具类型:自然通风口中压鼓风口;灶具配件是否老化或漏气
是口否口
灶具
检查
灶具是否有问题(气道受阻、打不着火、红火等现象)是n否口
连接方式:不锈钢波纹管口
胶管口镀锌管匚
其它口
软管状况:良好口
漏气口
过长口
老化口;
软管管夹:有口
无口
燃气设施存在问题需要整改的事项如下
类别
安全隐患内容
需整改。
安全整改建议
类别
安全隐患内容
需整改V
安全整改建议
移出钢瓶并更换存瓶
不具备通风条件
老化/超期使用/油污
软
钢
瓶
更换雌
存
摆放位置不当
超储(大于2只)
钢瓶上有异物
离火源太近
超过8年
存在燃烧问题
须直立使用
应设单独储气间
不能摆放异物
远离火源
更换灶具
请厂家维修
过长(超过3米)
管
逾(小于1米)
放
穿墙
无管夹
改硬管连接
安装管夹
灶
具
单位名称:
安全检查人员:
日
单位负责人:
检查日期:
年月安全提示:漏气未处理严禁使用。漏气处置分三步,关阀门、开门(窗)通风、室外电话报修(警)。
附件3:
燃气隐患排查情况汇总表
序号
用£隐患单位
地
址
隐患详细情况
整改情况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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