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活动方案6篇
篇一: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活动方案
百姓热线宣传社会救助政策
百姓热线社会救助政策宣传
01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最低生活保障是低收入农户兜底保障最重要的救助保障措施。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条件有哪些?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两个基本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城乡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低保财产状况规定的,可认定为低保家庭。
家庭成员的人均月收入按照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当月前6个月内家庭月均收入除以家庭成员数计算。
家庭财产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一)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同期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二)家庭人均货币财产低于当地同期4倍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三)家庭成员名下无生活用机动车辆、船舶等,普通二轮摩托车和残疾人用于功能性补偿代步的机动车辆除外。
(四)家庭成员名下无非居住类房屋(如商铺、办公楼、厂房、酒店式公寓等),但有“居改非”房屋兼做家庭唯一居住场所的除外。
(五)家庭成员名下仅有1套住房或无房,或者有2套住房且人均建
筑面积不高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当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包括产权住房、公(廉)租房、宅基地住房等。
(六)家庭成员在各类企业中认缴出资额,累计不得超过10万元(含)。
2020年我市低保标准为900元/月/人,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数额按照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定,从作出认定之日的次月起按月发放。
02重病重残人员单独施保
成年重度残疾人、重病人员依靠家庭供养,没有收入,想申请低保,但是按照整户家庭申请,经济状况核查不符合标准怎么办?为此,我省出台了重残、重病人员单独施保政策。依据《浙江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依靠父母和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以及困难家庭中符合条件的重病患者,可以视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03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
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同期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因病、因学刚性支出较大,生活较为困难该怎么办?依据《浙江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
定办法》,可以申请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但是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一)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
(二)申请之日起前6个月内,家庭人均收入扣减认定的刚性支出低于当地同期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三)家庭财产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边缘的标准。
04最低生活保障边缘标准
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同期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的1.5倍(含),生活较为困难该怎么办?依据《浙江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但是必须符合几个条件:
(一)申请之日起前6个月内,家庭人均收入超出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低于当地同期低保标准1.5倍(含)之内的家庭。
(二)家庭人均货币财产,低于当地同期6倍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三)家庭成员名下无非居住类房屋(如商铺、办公楼、厂房、酒店式公寓等),但有“居改非”房屋兼做家庭唯一居住场所的除外。
(四)家庭成员名下仅有1套住房或无房,或者有2套住房且人均建筑面积不高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当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包括产权住房、公(廉)租房、宅基地住房等。
(五)家庭成员名下无生活用机动车辆,或仅有一辆车且车辆价格低
于当地同期8-15倍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六)家庭成员在各类企业中认缴出资额,累计不超过20万元(不含)。
精神一二级残疾人经本人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可以视单人户无条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边缘。
最低生活保障边缘不发放保障金,家庭成员优先享受因病致贫救助、因残致贫救助、住房困难救助、教育成长帮扶、就业创业帮扶、精神关爱帮扶、干部结对帮扶等社会救助。
05特困供养人员
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条件:(一)无劳动能力,包括
1、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2、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3、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肢体残疾人;(二)无生活来源,申请之日起前6个月内,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状况符合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的标准,认定为无生活来源。(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无履行义务能力是指
1、具备特困人员条件的;
2、60周岁以上或者重残的低保对象;
3、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的人员)。
06临时救助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临时救助?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者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个人可以向当地镇(街道)提出临时救助申请。其中,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是指家庭成员自申请之日前6个月内的家庭可支配收入减去医疗、就学等必需支出金额,实际生活水平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水平。
篇二: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活动方案
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3篇
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第1篇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巩固和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动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措施有效落实,进一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提高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省、市、县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9月底在全镇开展一次"人情保""错保"专项整治活动,并推进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建设,现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贯彻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主题,以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我镇社会救助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推动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政策规范实施,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更好实现"阳光低保"。
二、重点任务
(一)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错保"、"漏保"问题和推行"阳光低保"为重点,以核查家庭收入和财产为主要手段,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开展全面排查,坚决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对象,有效促进低保政策公平公正实施。
(二)以建立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为重点,创新社会救助工作方式,完善社会救助窗口服务功能,全面提升基层为民服务水平。
三、具体内容
(一)集中开展"人情保"、"错保"专项整治活动。
1.全面复核低保对象。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要求,对本镇低保对象进行集中复核,切实做到"应退尽退"。对现有低保对象全面核查收入和财产状况,重新履行申请审批程序,填写《县城乡低保对象复核认定情况登记表》。对于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或群众有异议的低保家庭,要进行重点核查。在开展低保对象复核的工作中,要一并对镇困难群众全面调查摸底,及时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防止"漏保",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2.严格落实审批程序。在复核低保对象的过程中,要对照《省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低保审批程序,尤其要把握好关键环节,严1禁不经过调查核实将任何群体或者个人直接审批为低保对象。在申请环节,做到全部由镇民政所受理;在审核环节,镇村两级必须100%入户调查,并全面组织实施公开透明的城乡低保听证;在审批环节,县民政局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抽查,对备案登记的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的低保申请,以及有疑问、有举报或者其他需要重点调查的低保申请,县民政局将全部入户调查。
3.全面实行阳光公示。严格执行低保"两榜公示加长期公示"的规定,在审核审批过程中,坚持在申请人所在村(居)委会两榜公示,未经公示的不得审批为低保对象,审批结果确定后,做到所有低保对象都向社会长期公示,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坚决杜绝选择性公示行为或把"人情保、关系保"对象隐瞒不予公示的行为。县民政局会加强对"公示栏"的检查核对,看是否与发放台账一致,如发现公示弄虚作假的,要坚决查处,追究责任。同时也应该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公示内容不宜超出保障对象、保障资金两项内容。
4.严肃查处"人情保"。进一步健全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制度,规范备案的范围、内容、程序,并严格执行,加强监督管理。要联合有关部门重点对本地区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以及媒体曝光的案件进行集中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群众反映和媒体披露的问题,做到件件有核实,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5.有效遏制"错保"。加快推进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平台建设,改进经济状况核查手段。在城乡低保审核审批中,加强核对机制的运用,重点核查拥有私家车辆人员、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人员、拥有2套及以上房屋人员、已退休并领取退休金或养老金人员、已从大中专院校毕业一年以上或毕业后已就业人员、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人员、以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的其他人员收入和财产状况,切实把不符合条件的对象清退出低保范围,有效解决"错保"问题。
(二)加快建立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
1.统一规范社会救助窗口服务标准。以方便服务群众为根本点,结合本镇
实际制订统一规范的窗口服务标准,在统一窗口标识基础上(窗口标识将由民政部统一发布),进一步规范窗口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做到"一明显三上墙",即窗口标识明显,救助政策上墙、工作职责上墙、监督投诉电话上墙。
2.积极开展救助对象主动发现工作。统筹各类资源,拓展生活无着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机构在困难对象主动发现和快速响应等方面的服务功能和作用,充分发挥村(居)委会、驻村干部、社区联络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的特点,协助开展困难排查、信息报送、公示监督等工作,对陷入生活困境的困难群众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通过"一门受理"和"主动发现",力求救助无盲区。
四、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和建立完善机制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30日前)。
针对我镇特点,围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专项整治方案。召开会议做好动员部署,组织好核查力量,启动低保核查宣传,公开核查政策,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监督。
第二阶段:全面排查阶段(20xx年7月1日至8月20日)。
开展自查自纠,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务必取得实效,对自查问题"零报告"的村,将重点督查。对自查出来或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分类,拿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对"人情保""错保"问题要坚决纠正,对"漏保"的对象要及时纳入低保,对查实的骗保行为,要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予以追回低保金和罚款处理,对过去按人群统一纳入低保的对象,要严格按照家庭收入和财产重新核定。对操作不规范问题,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管理措施、形成长效机制,做到重点核查与完善制度相结合。
第三阶段:检查督导阶段(20xx年8月21日至9月10日)。
及时掌握各村工作动态,协助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对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的,将责令整改并严肃处理;对于低保重大信访事项或社会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事件,将派专人现场督办解决。
第四阶段:总结整改阶段(20xx年9月11日至9月22日)。
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深入总结,对自查和重点督查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限时整改,确保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强化工作责任落实。采取镇驻村领导包村、驻村干部、村干部包户的原则把专项治理工作抓实抓好。
(二)重点突破,敢于碰硬。各村(居)民委员会,对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要敢于啃硬骨头,不怕捅"马蜂窝",强化正风肃纪,下决心整改本镇在社会救助领域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抓紧建立健全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提升服务困难群众的功能和水平,保证困难群众话有地方说、事有地方办、困难有人帮。
(三)强化整改,力求实效。对于专项整治和完善机制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限期整改。对政策规定不切合实际的,要及时调整;对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确保"阳光低保"全面推行,基层服务窗口普遍达标,整改成效让群众看得到、感受得到、享受得到。
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第2篇
为深入推进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现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目标,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XX省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X民字〔2020〕X?号)、《关于印发2020年XX省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工作计划的通知》(X民字〔2020〕X号)和市民政局《关于印发XX市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X市民字〔2020〕X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决定开展全县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治理范围
1.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
2.整治"人情保""关系保",坚决查处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3.整治社会救助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4.有效查处资金监管不力问题。
二、治理重点
1.加强政策落实检查
一是落实低保保障政策。各乡镇是否全面开展保障对象排查,将未脱贫建
档立卡贫困户、城镇和农村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等贫困人口、以及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困难群众纳入排查范围,并建立摸排台账;是否严格落实"单人保"政策,将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残(一、二级重度残疾和三级智力、精神残疾)和重病(获得大病医疗救助)人员按照单人户形式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是否全面实施刚性支出抵扣收入财产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
二是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是否将有集中供养需求的特困人员及时安排入住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是否将生活不能自理的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纳入集中供养范围;是否全面落实分散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政策,签订委托照料服务协议,明确委托照料人和照料护理责任,并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探访巡防。
三是加大临时救助力度。是否启动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对特殊困难人员是否落实"先行救助";是否对家庭中出现的各类突发紧急情况或特殊困难,造成生产生活顿时陷入困境的家庭开展临时救助,乡镇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是否召开会议研究临时救助备用金审批情况。
2.整治"人情保、关系保"问题
是否对乡镇、村(居)委会干部和低保经办人员,以及民政部门干部职工近亲属纳入低保情况进行排查,并落实县、乡、村三级基层干部及其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是否存在县、乡两级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在社会救助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法违纪问题。
3.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一是严查审核审批中是否存在搞形式、走过场的问题,如:张榜公示在偏僻地点或未设立长期公示栏,起不到公示监督作用;听证或评议程序不规范,乡镇驻村干部未参与,流于形式走过场;审核把关不严,没有针对村级上报对象认真审核研究,存在明显保障人数、金额等不合理问题。
二是检查社会救助受理机构中是否存在作风漂浮、敷衍塞责、不敢担当,对群众申请推诿、刁难、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如:无故或以没有指标、不配合村其他工作等各种不正当理由不受理低保申请;低保入户调查未深入申请对象家中详细了解家庭成员、经济等状况,仅靠对象填表和提交证明材料,凭印象核定家庭情况;驻村干部未参与入户调查等。
4.整治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
查找社会救助资金使用管理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等违法违纪问题,尤其要严防有关工作人员向社会救助保障对象伸黑手,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如:不及时调整保障对象帐户,导致资金发放不及时等。
三、工作安排
1.组织业务培训(2020?年4?月)
县民政局召集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进行政策培训,切实增强基层工作人员对社会救助理论知识的理解力和落实政策的执行力。
2.开展自查自纠(2020?年5-8?月)
各乡镇要按照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积极开展社会救助领域自查自纠工作。同时,认真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国家及省脱贫成效考核、全面排查、督导暗访、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确保摸清情况、找准问题,逐条逐项整改解决、跟踪问效,确保措施落实到位、问题整改到位。
3.开展督导检查(2020?年9?月)
各乡镇要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认真做好社会救助领域各类问题整改工作。县民政局将在9月份,联合监察、财政等部门对社会救助领域中政策落实、资金管理运行等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社会救助专项治理是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务必要高度重视,把社会救助专项治理放到坚决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问题整改的高度,作为民政部门的大事要事抓紧抓实。及时开展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本地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积极整合力量,切实落实专项治理部署要求。
2.收集典型经验。要求各乡镇认真梳理近年来社会救助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典型案例,深入挖掘基层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果,每季度至少上报一篇专项治理工作信息。
3.加大社会监督。各乡镇要在门户网站及时准确全面向社会公开社会救助
政策和对象有关信息,公开社会救助求助热线和投诉举报电话。要通过信访部门、门户网站、媒体曝光、投诉举报电话等渠道,收集社会救助领域出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对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和重点线索,加强督办查处力度。
4.定期报送资料。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指派相关业务人员具体填报,主要领导审核,在时限范围内,高质量完成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各类报表数据和进展情况的上报工作。6?月20日前上报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小结,12?月20日前上报全年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第3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xx〕4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xx〕4号)精神,指导全国民政系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巩固和深化前一阶段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措施有效落实,进一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推进会议"统一部署,民政部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开展"人情保""错保"专项整治活动,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建设。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推动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政策规范实施,推动基层社会救助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促进民政系统党员、干部思想认识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
二、重点任务
(一)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错保"问题和推行"阳光低保"为重点,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开展全面排查,有效促进低保政策公平公正实施。
(二)以建立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为重点,创新社会救助工作方式,完善社会救助窗口服务功能,全面提升基层为民服务水平,真正做到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社会救助利民便民。
三、具体措施
(一)集中开展"人情保"、"错保"专项整治活动。
1.全面复核低保对象。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45号)和《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要求,对本地区的困难群众和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和集中复核,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对照《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民发〔20xx〕220号)的有关规定,认真检查在低保申请受理、审核审批、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及动态管理等关键环节的政策执行情况,坚决纠正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做法。
2.严肃查处"人情保"。以促进建立低保经办人员和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制度为基础,重点对本地区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以及媒体曝光的案件进行集中查处;建立社会救助监督举报热线,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和媒体披露的问题,做到件件有核实,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凡媒体披露的重大违规违纪案件,民政部将直接督办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
3.有效遏制"错保"。以建立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平台为核心,改进经济状况核查手段。在城市低保审核审批中,加强核对机制的运用,通过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提高低保等社会救助对象认定手段;在农村低保审核审批中,进一步明晰家庭经济状况核查的内容和方法,坚决纠正和杜绝不经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纳入低保的做法,有效减少和遏制"错保"发生。鼓励各地改进完善低保对象认定办法,切实建立符合当地实情、群众满意认可的低保对象认定政策体系。
4.加强政策宣传和信息披露。集中开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宣传普及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途径和形式将政策送村入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加强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在县一级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化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社会救助对象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对象动态管理。严格执行社会救助对象公示制度,坚决杜绝选择性公示行为。审核审批过程中,要坚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两榜公示,获得救助后要进行长期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加快建立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
1.全面建立统一的"社会救助服务窗口"。依托乡镇(街道)政务大厅、办事大厅等,设立统一的救助申请受理窗口,在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
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申请受理的基础上,拓展窗口服务功能,对申请人难以确定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的,敞开求助之门,积极帮助办理或者转介其他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办理。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和分工,制定社会救助申请分办、转办流程,规范办理时限,加强结果跟踪,为解决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打造"绿色通道"。
2.统一规范社会救助窗口服务标准。以方便服务群众为根本点,结合本地实际制订统一规范的窗口服务标准,在统一窗口标识基础上,进一步规范窗口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做到"一明显三上墙",即窗口标识明显,救助政策上墙、工作职责上墙、监督投诉电话上墙。
3.积极开展救助对象主动发现工作。统筹各类资源,拓展生活无着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机构在困难对象主动发现和快速响应等方面的服务功能和作用,充分发挥村(居)委会、驻村干部、社区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的特点,协助开展困难排查、信息报送、公示监督等工作,对陷入生活困境的困难群众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通过"一门受理"和"主动发现",力求救助无盲区;通过"协同办理"和"快速响应",真正做到救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
4.协同解决群众突出困难。依托已经建立的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在县一级,通过建立部门定期会商制度、召开联席会议或办公室会议,及时沟通交流工作情况,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针对基层和群众普遍反映的问题,以及群众反响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个案共同研究解决措施。
四、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和建立完善机制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启动阶段(20xx年6月12日至6月底)。
省级民政部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和《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贯彻落实工作安排,针对本地区特点,围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专项整治方案,部署有关工作。
第二阶段:全面排查阶段(20xx年7月上旬至8月中旬)。
一是组织开展自查。包括对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相关配套政策的制定情况、救助程序的执行情况、社会救助经办机构设立和经办人员配备情况、乡镇(街道)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建设情况等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二是开展低保重点核查。集中力量对已纳入低保范围的对象进行全面动态复核,对于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或群众有异议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实施重点核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委托相关社会组织,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参与低保重点核查工作。
第三阶段:检查督导阶段(20xx年8月下旬至9月上旬)。
省级民政部门在指导基层民政部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中,围绕专项整治工作和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的重点任务,采取自查与实地检查、督查与社会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及时掌握地方民政部门工作动态,协助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对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的,要责令整改并严肃处理;对于最低生活保障重大信访事项或社会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事件,要派专人现场督办解决。为确保此项工作的进度和质量,民政部将适时派出督导组,对部分地区进行抽查,并加强对重点案件的督办。
第四阶段:总结整改阶段(20xx年9月上旬至9月底)。
各级民政部门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体安排,同步搞好专项整治暨完善机制工作总结,省级民政部门要帮助基层民政部门和单位分析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指导意见。民政部将结合部领导定点联系指导、业务司局分类指导等工作安排,针对各地在教育实践中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原因,研究制定行得通、指导力强、能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解决好"问题在基层、根子在上层"的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统筹联动,形成合力。开展"人情保""错保"专项整治,建立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是确保民政系统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举措。民政部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的整体部署和组织领导,部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社会救助司具体负责各阶段的工作安排、检查和总结。各省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强化工作责任落实。特别要注重加强上下统筹联动,以上带下,以下促上,形成工作合力。
(二)重点突破,敢于碰硬。要不折不扣地落实民政部教育实践活动领导
小组确定的专项整治和完善机制工作任务,对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要敢于啃硬骨头,不怕捅"马蜂窝",强化正风肃纪,下决心整改本地区在社会救助领域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抓紧建立健全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提升服务困难群众的功能和水平,保证困难群众话有地方说、事有地方办、困难有人帮。
(三)强化整改,力求实效。对于专项整治和完善机制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限期整改。对政策规定不切合实际的,要及时调整相关制度;对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部门或责任人责任;对基层能力保障不足的,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支持,力求得到较好解决,确保"阳光低保"全面推行,基层服务窗口普遍达标,整改成效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大多数人满意。
(四)做好信息报送。要建立专项整治和完善机制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各省级民政部门要及时收集汇总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做好上传下达和工作指导;定期向民政部及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和反映工作进展、经验做法、困难问题、意见建议,每月15日前报送前一阶段专项整治和完善机制工作进展情况和统计信息。民政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并定期向中央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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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活动方案
全镇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方案
全镇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提高社会救助工作公信度,让社会救助政策深入人心,推动我镇社会救助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根据《xx县民政局关于印发2015年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x民发〔2015〕xx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今年的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主题是:“救助有我·镇村行动”。“救助有我”就是以组织志愿者为主,走村串户宣传救助政策;“镇村行动”就是以村社为主,以村民为主,开展针对性的宣传。
二、活动内容
突出宣传低保政策,并做好民政有关的医疗、老人、孤儿、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等救助政策以及优抚、安置政策的宣传。采取多种形式,把社会救助政策送进村社、送进院落、送进农户、送进村小、送进医院、送进公交;召开院坝会,设置宣讲站(台),开通广播宣讲社会救助的对象、范围、标准等有关政策;办宣传展板,散发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等大造声势,让广大群众生动直观了解救助政策。
三、活动的组织
领导
为了确保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顺利开展,成立外郎镇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工作
领导小组,由镇长叶xx任组长,副镇长彭xx任副组长,党政办、综治办、民政办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田宇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的日常事务。
四、活动安排
(一)准备筹划阶段(9月25日——9月30日)。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做好宣传资料和人员准备,为活动有序开展提供必要的保障。
(二)组织实施阶段(10月1日——10月24日)。各村(社区)要充分借助本辖区的宣传资源优势,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活动。
各村(社区)要通过组织志愿者开展宣讲、召开学习会、张贴标语、横幅、组建宣传队
伍、设置政策宣传咨询台、流动宣传车、开办专栏、发放宣传资料、播放《社会救助政策知识解答》宣传光盘等方式进行宣传,在10月15日—10月22日,镇政府选择1-2个村、院落开展宣传周活动。
(三)评估
总结阶段(10月25日——10月31日)。各村(社区)要及时
总结活动开展过程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将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工作形成总结
材料。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把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与“做困难群众贴心人、办人民群众满意民政”活动结合起来,紧密联系实际,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要加强统筹协调,积极争取文化、市政等部门的配合,把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工作作为推进民政工作、为老百姓办好事实事的一项重要任务抓好抓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二)保障活动效果。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播放专题片等形式,宣传社会救助相关政策和社会救助工作情况。要将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活动与惠民资金检查、城镇低保复审、城镇低保公示审核等活动相结合,切实加强对民政救助政策、办理审批程序、典型经验和工作成效的宣传;要密切关注宣传过程中发现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把“社会救助政策”宣传资料送进千家万户,帮助老百姓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篇四: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活动方案
困难群众救助送温暖实施方案(5篇)
困难群众救助送温暖实施方案(精选篇1)根据市总工会、集团工会的部署,旗能公司工会决定于20__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以“心系职工情,温暖进万家”为主题的送温暖系列活动,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为:一.指导思想积极协助党委、政府落实各项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通过走访慰问、扶贫济困、权益维护、精神关怀、强化服务等,对广大职工群众特别是困难职工群体和劳动模范开展送温暖活动,切实在推动科学发展、帮扶困难职工群体,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服务广大职工、促进职工队伍稳定和社会稳定中发挥组织的重要作用,送温暖帮扶实施方案。二,活动时间20__年__月上旬至20__年春节前三,覆盖对象面向困难群体,面向先进模范人物四、实施步骤1.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规划方案。摸清困难职工数量、至困原因和利益需求,多渠道筹集送温暖资金,为“两节”送温暖做好资金保障。2、救助对象。重点做好以下3类对象的帮扶救助工作:(1)因重大疾病、子女教育、意外灾害等原因致困的家庭;(2)生活困难的先进模范家庭;(3)元旦春节假期期间坚守岗位的职工。3.加大对困难职工家庭的帮扶力度。对已经建立困难职工档案的困难职工、困难劳模进行全面走访慰问,努力做到“全覆盖、不遗漏”;对因患大病、子女上学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积极提供医疗和助学救助。4.积极开
展人文关怀及精神帮扶工作。对表现先进的人物,要通过岗位慰问、家庭走访、宣传报道、座谈交流等方式营造关心、尊重、学习、弘扬精神的氛围。五、具体要求1、制定计划,做好统筹安排。按照走访慰问与机制建设相联动,救急济难与深层次矛盾化解相协调,物质资助与人文关怀相结合的要求,提出有具体目标、有党政支持、有人员落实、有资金保障、有机制规范、有措施保证的计划实施方案,并落到工作实处。2、开展帮扶服务,力求多措并举。一是做好劳模生活困难补助金、特殊困难帮扶金和_年元旦、春节慰问金的发放工作,切实做到及时、准确。二是大力疏通困难群众利益诉求渠道,有效开展低收入群众的援助服务。3、强化政策帮困,力争无缝链接。广泛开展惠民政策的宣传活动。4、营造舆论氛围,扩大社会影响。各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阵地,及时报道对活动的关心和支持,大力宣传送温暖活动的典型经验、成功做法和主要成效,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困难职工、帮扶困难群众的良好氛围。困难群众救助送温暖实施方案(精选篇2)一、活动背景:社会背景:据了解,很多同学在寻找换季的衣服穿上,整理衣物的时候,发现许多过时的衣物搁置箱底,久未动过,多少因款式欠佳、颜色不再鲜亮的衣服永“无出头之日”,却又弃之不舍,严重占用了衣柜的空间。然而,在一些贫困学生的心里,他们正为如何熬过这艰难的日子而叹息。他们有的穿着编织袋做成的马甲,有的为了让谁穿家中唯一一条没有补丁的裤子出门而烦恼;有的甚至在冬季里一家人蜷在一床破旧的被絮中取暖。那些在刺骨寒风中冻红的面庞,干裂的唇角,长满冻疮的手脚,是否也会触痛您的灵魂……学院情况:从建校以来我校一直在进行学校自生的建设和学校品牌的建设,但是却忽略了学校在社会形象的建设。可以借此活动进行学院公众形象的提升,让社会能够感受到我们学校死一个有爱心有社会责任感的学校。我们所培养出来的学生都是有社会责任心的。二、活动目的:通过我们策划的募捐活动,提高学院的公众形象;培养学生对社会的责任感;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三、商谈合作:1.我们前期需要和网络公益组织进行善谈合作(例如:微公益、新浪公益)这样会更好的对本次活动的宣传。2.还需要与物流公司合作从而确保我们的爱心物质能够更好的到达山区里,并且能够减小学校的这次的成本费用。3.寻找本次的活动赞助,减少学校的投入成本。四、活动主题:寒冬无情,城院有情;大山里的孩子们,城院与你们共度一个温暖冬季。五、活动对象:以学院为平台以学生、老师和社会公众为活动对象;甘孜白玉县、乐山马边县、阿坝黑水县、达州宣汉县、凉山喜德县的贫困生为捐助对象。六、活动时间:20__年__月__日——20日七、活动地点:学院体育馆八、活动准备:_月1日到_月7日商谈合
作:进行合作单位的商谈合作,尽可能的缩小学校开支,多以多以寻求公益赞助为主。尽可能多的邀请媒体到活动时间进行报道。_月16日至_月20日
前期考察:前期通过学校和民间公益组织成立实地考察队伍,对公益组织中的山区平困地区的平困信息进行实地考察,对当地的平困状况进行分析与评定。并通过网络和媒体将大山里平困状况投射到社会和学校中去,让更多的人知道当地的平困状况。并联系好当地学生的学校及老师以便于后期的捐赠情况的反馈。_月20日至_月30日
人员招募:从各系的学生和老师中召集志愿者,为各个志愿者分配工作。
前期合作谈判人员
3名现场控制人员3名
物质搬运人员20名
物资打包人员__名
拍摄宣传人员2名
登记货物人员2名
对外沟通人员2名建议:志愿者建议召集专业物流管理专业的同学可以负责物质运输之后的问题;会计电算化专业的同学可以负责管理登记物质;建筑工程系的可以负责搬运物质等九、活动方式及内容:__月1日至7日通过新浪微博、百度贴吧、腾讯新闻、新浪新闻等平台对本次的活动进行宣传造势,并通过前期考察的当地照片和视频来勾起社会的同情心,并提高本次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并发布活动的时间联系电话和地点,向社会开始征集爱心。学校官方微博和贴吧对学校内通过微博和精品置顶贴来进行学生方面的宣传。__月8日在学院正门处和操场旁的路上挂上活动的横幅宣传,并在校园广
播上宣传本次活动。学校对老师通过会议的形式进行本次活动的宣传,也希望老师能够加入到这一次的活动中来。学校分团委以“严冬下的大山”为主题通知各个班级组织一次团组织生活,在团组织生活中播放贫困地区孩子们的图片视频,让大家感同身受的了解贫困地区情况,并提出“冬季送温暖”活动。__月__日至20日在四川城市职业学院体育馆开始对物资进行打包分类编号,记录好每一单物资的单号。统一整理运送的物质。
每天并对外做网上的更近同步。__月25日合作的快递公司在四川城市职业学院体育馆进行捐赠物质的装载,运送过程由快递公司全全负责。预计物资到达时间于__月30日__月31日通过受赠方学校老师的反馈的物质发放情况,对社会对公众进行一个透明的反应。11月7日网络反馈物质的发放情况十、费用预算:__十一、意外防范有可能学生的参与度不高,快递公司也未洽谈成功,网络舆论力度也不够,志愿者会出现紧急情况来不了。1.提出捐助一件物资加5分(捐助通过实名登记,活动结束后上报辅导员处统一加素质学分)来吸引学生积极参加。2.我们前期可能出现商谈不到位,备用选择一些名气不高但是想要提高知名度的公司洽谈。3.网络舆论方面应该有专门针对网络上评论以及舆论效果进行把控的人。4.在活动之前多备选一部分志愿者,活动时可以分批帮忙,就可以及时避免志愿者有事没法帮忙的情况。5.准备医疗团队,应对
工作途中出现安全意外。6.若网络宣传不到位,可以聘请网络推手进行话题炒作。提高话题的关注量。十二、活动效果巩固在学院活动结束以后,我们还应该及时更新网络动态,对物资的动向进行一个说明,这样不仅能让捐助者们更加信服我们的活动的真实有效性,还可以对我们这次公关活动的效果起到一个巩固的作用。十三、活动效果预估1.预计这次活动如果前期宣传到位,与快递公司洽谈成功,与学校配合融洽那活动实际参加人数20__以上2.媒介有关活动报道不少于60篇3.活动现场经过严格把控,时间也考虑了一周,活动会有序的进行捐助4.活动后学校知名度提高5%。困难群众救助送温暖实施方案(精选篇3)为了做好困难群众的精准帮扶,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职能作用,根据《省民政厅、扶贫办关于印发<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民社救字〔_〕24号)精神,现就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兜底帮扶工作制定如下方案。一、总体要求坚决履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治责任,坚持应保尽保、兜底救助、统筹衔接、正确引导,完善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保障性措施,建立完善困难残疾人、农村儿童和留守老人关爱帮扶机制,不断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兜底保障攻坚,切实做到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坚决打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攻坚战。二、重点任务(一)着力防范困难边缘人口返困。乡镇
(街道)和村(社区)要密切关注困难群众家庭、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低收入困难人群以及潜在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状况。结合主动发现机制,有针对性开展摸排核查,逐户逐人掌握兜底保障对象情况。同时,在对低保、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申请人及其家庭进行经济状况核对时,分析研判申请人员困难状况,对不符合救助条件但存在一定困难的人员或家庭,作为潜在救助对象予以重点关注。牵头单位:市扶贫办、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二)落实落细兜底保障政策。1.强化低保兜底保障。一是完善政策体系。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综合认定标准的指导意见》(皖民社救字〔_〕69号),不断完善我市救助申请家庭收入核算细则,规范城乡低保经办人员和村(社区)“两委”成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合理提高农村低保标准。二是实现应保尽保。加强与市扶贫办的数据衔接,及时把脱困后返困人口、新增在册困难人口中符合低保政策的人员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对困难帮扶家庭中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对于符合整户施保的要坚持整户施保,对其家庭可不再进行经济状况核对,打赢脱贫攻坚战后按低保政策动态管理。三是实施渐退帮扶。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对于家庭成员因残、患病、教育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必要的就业成本等,在核算家庭收入时
按规定适当扣减。加强动态管理,困难帮扶期内,纳入农村低保的困难帮扶家庭人均收入超过我市低保标准后,给予12个月的渐退期,对主动申请退出低保的给予1-3月的低保金,促进有劳动能力困难人口积极就业。牵头单位: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2.推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全面落实。一是加大特困供养政策保障力度。严格按照《安徽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要求,进一步规范特困人员认定、审批和终止救助全流程管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在册困难人口纳入救助供养范围。二是完善特困供养基础工作。全面建立特困人员住院护理保险制度,切实提高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能力。建设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机构,优先为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提供集中供养服务。加强分散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落实照料护理人并签署委托照料协议。三是推进特困供养机构转型升级。全面推进公办特困供养机构社会化运营,为农村低保、低收入家庭,特别是困难家庭中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低偿或无偿的托养服务,满足困难群体的养老服务需求。牵头单位: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社会福利科)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3.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作用。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低保、特困及在册困难群众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的困难,利用“快速救助通道”及时救助。乡镇(街道)依托本级财政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规范临时救助
备用金管理使用。市民政局根据各乡镇(街道)的救助情况,动态调整临时救助备用金补助水平。牵头单位: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4.做好与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社会救助工作。深入了解掌握因疫情导致难以就业、收入减少等生活困难家庭情况,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家庭或人员纳入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覆盖范围。严格落实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及时足额按规定发放临时价格补贴,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牵头单位: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三)加强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1.加强困难残疾人关爱帮扶。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加大部门间信息共享,及时掌握重度残疾及生活困难残疾人员的基础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确保各项帮扶措施精准实施。牵头单位: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2.做好农村留守老人关爱帮扶工作。加大农村留守老人摸排力度,及时更新、完善农村留守老人数据系统;持续推进农村老年人联系人登记、赡养协议签订、探视走访等工作。加强资源统筹,对农村困难家庭的高龄、失能、留守老人,督促各方履行关爱职责,增强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安全监护、权益保障等服务。牵头单位: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3.做好农村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加强孤
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实现“动态监管、应保尽保”。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强化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健全发现报告机制,做好定期走访,重点时段巡查和强制报告工作。牵头单位: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4.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困难帮扶。着力发挥社会组织在技能帮扶、教育帮扶、医疗帮扶、公益帮扶、消费帮扶、定点帮扶中的作用。通过持续开展“怡养家园”“爱心助学”“爱暖山城”等活动,推动社会组织结合自身优势,精准设计帮扶项目参与全市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指导市慈善协会积极参与“扶贫日”系列捐赠活动,主动开展慈善募捐,做好困难群众的慈善医疗和生活困难救助。牵头单位: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三、保障措施(一)强化领导责任。各乡镇(街道)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强统筹协调、配合协作,周密安排部署、层层压实责任、细化目标任务,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二)周密安排部署。各乡镇(街道)要密切跟踪分析疫情对社会救助兜底脱困的影响,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严格按政策要求,在困难家庭帮扶中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
加强工作配合,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开展困难帮扶群众人口信息比对,适时掌握困难帮扶群众的社会救助需求,提高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三)加强督促指导。加强工作指导,及时总结交流社会救助兜底帮扶的经验做法,发现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完善监督机制,定期开展督查,持续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畅通社会救助热线,防范“脱保”、“漏保”,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提供坚强纪律保证。困难群众救助送温暖实施方案(精选篇4)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办发〔_〕25号),不断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根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省政府令268号)和省民生工程有关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不断完善低保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加强动态管理,切实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做到低保制度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二、实施内容(一)保障范围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通过审核确认程序,可以获得低保。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单独提出申请:1.低保边缘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2.低保边缘家庭中患有当地有关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员;3.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4.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二)保障标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原则上,低保标准可按照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25-35%确定。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A类、B类人员,分别按不低于其本人低保补助水平的30%、20%增发低保金。同时符合两项以上条件的对象按照就高原则核定低保金,不重复获得。(三)申请认定低保工作程序按照居民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初审,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核确认的程序实施。申请低保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实施网上申请受理的地方,可以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具体申请、确认程序按照《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皖民社救字〔20__〕76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办发〔_〕25号)规定执行。(四)动态管理县级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低保家庭开展定期核查。A、B类家庭,每年核查
一次;C类家庭,每半年核查一次。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核查期限可以适当延长。县级民政部门应当根据低保家庭的人口、收支、财产等变化情况,及时作出增发、减发、停发低保金决定。三、保障措施(一)明确职责分工。各级民政、财政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协调,定期会商交流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民政部门牵头统筹负责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财政部门做好相关资金保障工作,按规定将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经费统筹纳入财政预算。(二)加强资金统筹。各级财政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推进社会救助资金统筹使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各级财政、民政部门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管理规范。(三)强化考核监督。建立健全低保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加大对低保制度的督促检查力度,加强社会监督,增强约束力和工作透明度。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严肃查处挤占、挪用、虚报、冒领低保资金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困难群众救助送温暖实施方案(精选篇5)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安徽省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69号),就做好我省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以下简称流浪乞讨人员)等流动遇困群众救助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强化各级
党委和政府属地管理领导责任,完善救助管理工作监管责任体系,加强区域和部门救助联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积极与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衔接,加强源头治理和综合施策,预防和减少外出流浪乞讨现象,不断加强和改进我省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及时有效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实现流浪乞讨人员应救尽救,切实保障好流浪乞讨人员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二、实施内容(一)救助范围。离家在外、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正在或即将处于流浪或乞讨状态的人员,包括生活无着的流浪人员和生活无着的乞讨人员。(二)救助内容。根据救助对象实际需求,按照自愿、无偿原则,提供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源头预防、反家庭暴力庇护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等救助服务。(三)经费筹措。市、县级民政、财政部门根据救助管理工作情况,科学合理测算年度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总额,编制年度预算,预算总额扣除上级财政补助后的差额部分由市、县统筹解决。同时,各市、县(市、区)应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必要的资金确保救助管理机构正常运转。三、工作要求(一)完善领导协调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工作要求,全面建立和完善县级以上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领导协调机制,有效发挥协调机制作用,加强部门联动,明确部门职责,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救助管理工作困难和问题,重大事项和决策向
地方党委报告。民政部门承担协调部门职责,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纵到底、横到边编密织牢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救助网络和责任体系。(二)强化街面巡查和转介处置机制。要充分发挥领导协调机制作用,联合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履行街面巡查职责,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应告知其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人员,应护送至救助管理机构,并履行书面交接手续,护送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得其同意。对突发急病人员,应立即通知急救机构,必要时可直接护送至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及时通知属地救助管理机构到医疗机构甄别其身份。对不愿接受救助的,应告知其救助管理机构联系方式和求助方式,并视情记录劝导情况。对违反治安管理、城市管理等规定的行为,要依规依法处理。(三)优化救助服务供给。救助管理机构应按要求在全国救助寻亲网、今日头条发布寻亲公告,报请公安机关采集DNA比对、采用人像识别等,切实做好无法查明身份受助人员身份查询和寻亲服务工作。对于在站长期滞留人员,应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开展照料服务,站内条件不足的,民政部门应优先选择政府举办的社会福利、养老、精神康复等机构承担托养服务。要区分对象身体状况、年龄等情况实施分类托养。各地要根据托养人员自理能力,参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照料护理标准,综合考虑特殊人群
的床位费、康复费等各类成本和托养机构合理收益,科学核算托养费用。医疗救治费用由救助管理机构据实结算。(四)强化源头治理机制。依托全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定期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智力残疾人员、受助返乡流浪乞讨人员及其家庭定期开展摸底排查,建立完善易流浪走失人员信息库,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工作通报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分类施策。对特殊困难人员,要通过入户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定期回访,报请受助人员户口所在地、住所地的乡级、县级人民政府帮助返回人员解决生产、生活困难,避免其再次外出流浪乞讨。辖区人员外出流浪乞讨现象突出的地区要开展有针对性的重点治理。对法定义务人遗弃、虐待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构成违法犯罪的,促请相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五)强化落户安置机制。对无法查明身份受助人员在救助管理机构滞留超过3个月的,由救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民政部门提出安置方案报请同级政府安置。对已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符合特困人员供养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供养范围,由救助管理机构转移至当地政府设立的具备相应供养条件和能力的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属于未成年人的,必须转到儿童福利机构供养,并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作为困难群众保障工作的一项重要
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合力,因地制宜做好本地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根据各地具体情况、具体研究,积极解决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到流浪乞讨人员弱有所扶。(二)强化部门监管。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对所辖的救助管理机构承担主要监管责任,完善负责人定点联系制度,定期深入救助管理机构、托养机构、合作医疗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对于救助管理机构和托养机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部门职责,依法对其治安、消防工作进行监管;卫生健康部门对其疾病防控和内设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医疗康复及护理进行监管,根据需要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市场监管部门对其内设食堂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管理进行监管。财政、审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履行监管责任。(三)做好宣传引导。积极宣传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民生工程政策,注重有效引导社会预期,展现救助管理工作兜底线、救急难的惠民实效。要密切关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动态和发展趋势,积极组织实施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并把开放活动范围覆盖到托养机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听取多方评价,吸取意见建议,探索建立第三方监督机制。救助管理机构要积极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救助服务,进一步优化救助公共服务供给侧结构。(四)强化责任追究。对相互推诿、不履行救助职责,造成流浪乞
讨人员未能及时得到救助服务的,要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负有强制报告义务而未履行报告义务,造成遭受家庭暴力人员和受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死伤等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负有强制报告义务的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责任;对救助管理机构滞留人员站外托养和医疗救治工作疏于监督管理,造成被委托照料人员或医疗救治人员非正常死伤的,要追究有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责任;对因源头预防和治理工作不力、流浪乞讨人员返乡后救助管理不到位,造成外出流浪、乞讨现象严重的地区,要追究该地区相关领导责任。
篇五: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活动方案
社会救助实施活动方案1(一)规范机制,各类救助工作井然有序
1、截止--年5月,全镇共发放低保、医疗救助等--元,其中镇负担--元,市、区负担--元。
其中:
(1)最低生活保障:4267人次,--元;发放粮油卡、临时帮困补助券2305人次,145267元;居民医补412人次,--元;节日补助545户,--元。
(2)重残无业:1024人次,--元。
(3)医疗救助:135人次,--元,其中,区级医疗救助:91人,--元,市级医疗救助:44人,--元。
2、积极开展节日帮困送温暖活动,--年春节,镇三套领导班子走访慰问特困家庭、大病重病对象共47人次,--元。
3、1-5月发放特困家庭个案市民帮扶、一次性临时补助10人次,--元。
4、--年第一第二季度发放支内知青帮困补助13360人次,--元。
(二)宣传政策,做到完善制度阳光操作
1、依法办理,公开公正
低保工作开展以来,我镇按照上级民政部门要求,充分利用社区宣传窗、政务公开栏、居民楼道信息栏等宣传阵地,以张贴、分发宣传单、开展政策咨询活动等形式,广泛宣传低保政策,并将低保办法规定的申请、审批条件和程序等内容向居民群众公布,做到家喻户晓。并当低保对象在申请时和批准后,严格按照市、区低保办法要求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实行无条件申请、有条件审批,并不断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始终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
2、业务培训,熟知政策
我镇于5月15日开展了为期一天的--镇--年社会救助工作培训会,会议邀请了副镇长--策做了会前讲话,共有60多名居委社救工作协理员和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出席参加学习,期间,区民政局社会科佘科长为我们分析了--镇低保享受的现状,并讲解了低保申请条件和受理过程,使居委低保工作协理员明确了低保的操作规范和流程,这有利于低保救助工作的依法进行,也有助于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每月能按时足额地发放到低保居民手中。
培训还通过区委党校特邀华师大的心理培训师许荻枫上了心理与沟通的课程,讲解如何更好地与群众沟通,如何倾听百姓心声,如何切实解决群众困难。一天的培训可谓受益匪浅,从政策上使协理员们更为了解知晓,从心灵上让大家更能站在群众角度换位思考。
3、程序规范,动态管理
按照上级民政部门的要求,我镇每个季度都将对全镇800多人次的低保居民进行复审,在此过程中,要求低保户提供相关纸质材料,在我们进行户籍、婚姻状况、家庭人员变动等一系列初步审核后,再将其送市收入核对中心进行审查,并密切关注核查结果,对于不符合享受低保的人员,严格把握政策界限,该保的一个不漏,不该保的“人情保”、“关系保”、“威胁保”坚决不保,并对于停止低保的人员逐个电话通知,解释政策。对于收入有变化的低保对象,及时更新其低保金额,切实做到“动态管理”。在今年的两次复审中,净减低保73户,164人。最后,还要对所收材料证明进行整理、做好归档工作,这样有利于社区的低保工作呈现出健康有序的良好发展态势。
(三)拓宽渠道,实施特殊人员特殊关怀
1、元旦走访,寒冬送温暖
元旦春节期间,为了让更多困难群众能够感受到社会温暖,确保广大群众能过一个愉快祥和的佳节,我镇精心安排了镇三套班子、条线部门负责人对镇上47户困难家庭进行走访慰问,在走访前,我镇认真准备了慰问品和慰问金,在走访过程中,送到困难群众心中的不仅是这些慰问品、慰问金,更多的是将一份关怀、一声问候、一股暖流送到群众家中,各领导都关切询问了困难户的生活现状,耐心聆听了群众面临的困难,本着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进一步了解群众疾苦,促进了--镇和谐发展。
2、爱心企业,慰问困难家庭
端午节前夕,在副镇长章群策的陪同下,--集团总经理黄文财、总监刘晓等一行人带着爱心与祝福,来到了困难学生吴--和患尿毒症10多年的大重病患者马艳萍家。--集团黄总亲手送上了慰问金与礼物,并详细询问了他们学习、生活情况,鼓励他们树立信心,积极面对困难、战胜困难。
社会救助实施活动方案2一、广泛宣传,扩大政策知晓率。
建立了“社区—(单位)小区—楼栋”宣传网络。大力宣传社会救助政策:一是在社区内张贴横幅宣传标语5条;二是发放宣传资料200多份,每个小区内都有固定的宣传栏,大大提高了社区居民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率。
二、开展以低保救助为主,其他救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工作。
根据困难家庭情况分类施救,做到应保尽保。上半年新增低保对象32户,保障人口61人;为13个大病救助对象申请了医疗救助。为特困户居民覃遵战解决临时救助500元。
三、遵守社会救助工作原则,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
一是配合县社会救助局和镇民政所,对社区内已享受城镇低保对象进行了一年一度的年审,社区低保户221户(其中三无对象10户、特困对象132户、边缘户79户),年审走访对象201户,年审入户率达91%,经过年审,提标的有8户;停保的8户(家庭收入有所改善),农村低保年审排查5户,取消1户(死亡),其余4户维持原标;并将结果进行了公开。二是对申请低保的对象严格按照政策、审批制度和程序进行办理,上半年共走访调查申请对象43户,报批32户。
摸清了残疾人底子,并进行了分类,至5月31日止,我社区共有残疾人125人,有46人享受低保。
及时准备地上报了殡葬改革信息资料。至5月31日,我社区共死亡居民12人,其中单位职工9人。
完善资料,各类报表上报及时准确。一是对社区内低保户做到一户一档管理制,做到资料完整、内容齐全;二是第月各类报表报送及时准确,按月装订,以备归档;三是其他资料(优抚对象、残疾对象)力求完善,装档备查。
社会救助实施活动方案3一、救灾救济工作
20--年我市范围内遭受了较为严重的内涝、低温冷冻、风雹、洪涝、病虫等自然灾害,给灾区人民的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据统计,全市农作物受灾面积267058公顷,占播种面积的58%,绝收面积102885公顷,占受灾面积的39%;受灾人口371922人,占农村人口的52%,紧急转移安置灾民498人;倒塌和损坏民
房1357间;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805万元。
(一)加强领导,及时部署救灾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十分重视救灾工作,在灾情发生后,积极组织民政、农委等有关部门深入灾区核查灾情,帮助灾民解决种子、生产资料、资金和恢复重建的困难问题,尽一切努力减少灾害损失。市政府适时召开了全市防汛工作会议,专题部署了防汛备灾工作。市民政局多次下发通知,下派工作组15个40人次,督促各地做好防汛备灾、灾情报告和灾民救济工作,确保了救灾工作有序进行。全市严格执行灾情零报告制度,得到省厅的肯定。
(二)严格资金管理,保证灾民基本生活。全市在进行全面救灾款自查的同时,接受了审计、人大等上级有关部门近半年时间的延伸审计和监督检查。针对基层救灾物资管理不规范问题,市局8月份制定出台了《社会捐助款物和救灾物资管理规定》,提高了全市救灾管理工作水平。年初,通过2次调查,制定了全市20--年春夏荒灾民救助方案,采取灾民自救、政府救济、社会帮扶、互助互济等形式,有效开展灾民救济工作。全市发放灾民救助卡3.86万个,实施政府救助12.9万人次,安排救灾款591万元,确保了需救济灾民每人每月30斤口粮。
(三)积极构建灾害紧急救援体系。我市切实加强救灾综合协调工作,在4月份启动了灾情会商制度,并建立了灾情会商的联络体系和会商工作人员库。按照《省特大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的内容,重新修订了《市特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并完成《市灾民紧急转移安置预案》、《市敬老院火灾紧急事件处置预案》的起草工作。确保按预案要求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将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四)积极引导灾民生产自救。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民政部门向灾民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教育群众树立抗灾救灾意识,自救自立,充分发挥救灾主体作用。各县(市)区政府积极协调,统一组织向修路、采矿、运输、建筑、林业生产等周边市场和外地转移劳动力10万余人;并号召灾民进山采集山产品,从事工商副业,发展庭院养殖和畜牧等增加农民收入。
(五)积极推动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积极推进社会捐助工作。在市福彩公益金资助下,由市区民政部门建立了1处示范性“慈善爱心超市”,对市区特困优抚对象和城市低保人员进行救助。目前,也已经建立慈善超市,其他县的此项工作正在积极运作,可望在每个县(市)区建立1处或多处慈善
超市。为配合慈善超市的启动,全市认真开展捐助月活动,共接收捐款0.92万元,物资4万件。此外,由于积极争取,得到省厅3个项目22万元的老区改造资金支持。
二、城市低保工作
截止12月末,全市保障人员78743人,月发放保障金497.1万元,累计发放保障金5836.9万元。全市城市低保人均补差达到63元,超过省里要求的人均补助60元的目标。
(一)强化和规范动态管理。继续推进“城市低保规范服务年”活动。今年2月份修订出台《市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于4月1日正式实施。各地将保障人员分类动态管理和核查,及时办理增发、减发、停发保障金手续,确保保障人员有进有出,保障金有升有降。截止年末全市比上年新增保障人员6582人,停发5685人。全市各地实行了微机备案和“一户一档”管理,在媒体上公布了热线电话,实行首问责任制,没有因工作失误越级上访问题。
(二)严格资金管理。年初,全市落实地方财政低保资金预算540万元。省拨我市4229万元转移支付资金全部下拨到位。在国家补助资金没有及时拨付的情况下,全市各地民政部门积极协调财政部门,由地方自筹资金按月垫付发放保障金,做到了足额按时发放,维护了社会稳定。6个县(市)区通过银行、邮政部门全部实现了保障金社会化发放。
(三)切实提高低保水平。按省的有关要求,将提高低保水平工作列入市委“6项利民行动、办好26件实事”实施方案。经过大量的调查测算、汇报争取工作,6个县(市)区均提高了保障标准(目前为市区150元、县127元、其他县市120元),平均上调了17%。同时还实行了分类施保,各地对重残、重并鳏寡孤独、学生和70岁以上老人给予加发10%-20%低保金的照顾。
(四)积极推进城市医疗救助工作。按省统一部署,于5月中旬开展了城市医疗救助对象调查摸底工作。据调查,全市低保人员中患大病和常见病人数分别为4203人和15300人,占低保总人数的5.4%和20%,因病致贫人数为35180人,占低保总人数的45%。为进一步推进开展城市医疗救助提供了基础数据。抓住出台《保障办法》的契机,还制定落实了保障人员就业、就医、就学、住房、法律援助等内容的救助政策。为鼓励就业,对市区主动申报就业收入的低保人员实行了
为期3个月“低保渐退”制度。
(五)深入开展社会保障试点工作。按试点工作要求,民政部门承担领取失业救济期满符合条件人员纳入低保,和对无力参加养老保险的城镇集体企业退休职工本人按低保标准发放生活费的工作任务。主管领导和救灾救济科人员都被抽调到市试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任职,在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的同时,利用全市试点动员会的机会,对各县(市)区领导进行低保业务培训。同时配合劳动部门对集体企业退休职工进行核定,保证了城镇社保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社会救助实施活动方案4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以科学发展观推进“五个九龙坡“全面协调发展为指导,围绕“保发展、保稳定、保民生“这一主题,大力宣传国家、--市和我区社会救助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社会救助工作透明度,确保社会救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努力构建和谐九龙坡。
二、活动时间及安排
10月8日至10月30日,为普遍宣传时间。10月16日至22日,为集中宣传周时间。10月16日(星期六),区政府将在杨家坪步行街举行集中宣传活动。各镇、街集中宣传周期间的具体活动时间自定。
集中活动安排:
时间:16日9:30分
地点:--
议程:区领导讲话,与会区领导和机关部门领导向80名困难群众代表发放慰问品,文艺演出,民政局相关科室现场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咨询和宣传。
人员:--各派30名群众代表,九龙镇、中梁山、石桥辅、渝州路各派20名群众代表,由镇街分管领导带队参加(8个镇街参会的群众代表中,各镇街选择10名困难群众代表上台领慰问品,其中低保户、城镇“三无“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均要有所体现)。
三、活动组织
区政府在杨家坪步行街,举行集中宣传活动,机关相关部门、新闻信息中心等成员单位参加,区民政局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活动协调工作办公室具体承办。各
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开展工作。各镇街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抓好宣传工作的落实。
四、宣传内容
本次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内容主要为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乡医疗救助、救灾救济、优抚安置、慈善捐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及法律法规。
五、宣传形式
(一)电视网络宣传。通过播发新闻、播放专题片、政策下载、咨询答疑等形式,在重庆电视台“九龙60分“和九龙坡区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宣传社会救助相关政策和开展社会救助工作情况,宣传报道各镇街开展社会救助宣传活动的有关情况。
(二)设立站台集中宣传。区政府拟在杨家坪步行街进行一次集中宣传。各镇街要因地制宜,在繁华路段、利用赶场天等机会采取设宣传咨询站、播放广播、赠送资料、散发传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向过往行人、群众大力宣传民政救助政策。
(三)其他宣传形式。利用板报、墙报、公开栏、标语、座谈会以及联系走访困难群众、召开村(居)民代表会、户主会、楼栋院坝会、走村入户等方式,将救助政策送给老百姓,将党和政府的温暖传递给老百姓。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相关部门、各镇街要充分认识宣传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落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认真抓好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把“保发展、保稳定、保民生“的服务理念融入宣传活动之中,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宣传学习机制。社会救助政策宣传重在基层,各镇街要抓紧成立宣传活动工作组,迅速做好宣传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制定宣传方案并报区民政局备案,确保宣传活动正常开展。
(二)认真组织业务培训。举办镇(街)和村(居)民政救助工作业务培训班,熟悉业务,弄清政策,切实提高工作人员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
(三)注重创新,讲求实效。各镇街要结合各自实际,精心组织开展救助政策进社区、进村社宣传活动,积极普及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活动要贴近社会、贴近实际、贴近百姓、贴近生活,要与当前开展的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基层党
组织联系服务群众“三项制度“、大走访大下访、三进三同三个一等活动联系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活动的广泛性和实效性。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区相关部门、各镇街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的情况、经验和效果、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便于下一年开展宣传活动时改进完善。
社会救助实施活动方案
篇六: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活动方案
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方案
第一篇: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方案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开展社会救助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为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度和社会救助工作的公信度,XX年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机关部门广泛开展社会救助政策,有效地推进了我区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期化,为进一步强化全民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度,按照市里统一安排部署,特制定XX年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和以科学发展观推进“五个xx“全面协调发展为指导,围绕“保发展、保稳定、保民生“这一主题,大力宣传国家、xx市和我区社会救助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社会救助工作透明度,确保社会救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努力构建和谐xx。
二、活动时间及安排
XX年10月8日至10月30日,为普遍宣传时间。10月16日至22日,为集中宣传周时间。10月16日(星期六),区政府将在杨家坪步行街举行集中宣传活动。各镇、街集中宣传周期间的具体活动时间自定。
集中活动安排:
时间:16日9:30分
地点:xx
议程:区领导讲话,与会区领导和机关部门领导向80名困难群众代表发放慰问品,文艺演出,民政局相关科室现场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咨询和宣传。
人员:xx各派30名群众代表,九龙镇、中梁山、石桥辅、渝州路各派20名群众代表,由镇街分管领导带队参加(8个镇街参会的群众代表中,各镇街选择10名困难群众代表上台领慰问品,其中低保户、城镇“三无“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均要有所体现)。
三、活动组织
区政府在杨家坪步行街,举行集中宣传活动,机关相关部门、新闻信息中心等成员单位参加,区民政局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活动协调工作办公室具体承办。各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开展工作。各镇街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抓好宣传工作的落实。
四、宣传内容
本次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内容主要为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乡医疗救助、救灾救济、优抚安置、慈善捐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及法律法规。
五、宣传形式
(一)电视网络宣传。通过播发新闻、播放专题片、政策下载、咨询答疑等形式,在重庆电视台“九龙60分“和xx区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宣传社会救助相关政策和开展社会救助工作情况,宣传报道各镇街开展社会救助宣传活动的有关情况。
(二)设立站台集中宣传。区政府拟在杨家坪步行街进行一次集中宣传。各镇街要因地制宜,在繁华路段、利用赶场天等机会采取设宣传咨询站、播放广播、赠送资料、散发传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向过往行人、群众大力宣传民政救助政策。
(三)其他宣传形式。利用板报、墙报、公开栏、标语、座谈会以及联系走访困难群众、召开村(居)民代表会、户主会、楼栋院坝会、走村入户等方式,将救助政策送给老百姓,将党和政府的温暖传递给老百姓。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相关部门、各镇街要充分认识宣传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落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认真抓好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把“保发展、保稳定、保民生“的服务理念融入宣传活动之中,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宣传学习机制。社会救助政策宣传重在基层,各镇街要抓紧成立宣传活动工作组,迅速做好宣传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制定宣传方案并报区民政局备案,确保宣传活动正常开展。
(二)认真组织业务培训。举办镇(街)和村(居)民政救助工作业务培训班,熟悉业务,弄清政策,切实提高工作人员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
(三)注重创新,讲求实效。各镇街要结合各自实际,精心组织开展救助政策进社区、进村社宣传活动,积极普及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活动要贴近社会、贴近实际、贴近百姓、贴近生活,要与当前开展的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基层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三项制度“、大走访大下访、三进三同三个一等活动联系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活动的广泛性和实效性。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区相关部门、各镇街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的情况、经验和效果、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便于下一年开展宣传活动时改进完善。
第二篇: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计划
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计划
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计划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开展社会救助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为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度和社会救助工作的公信度,200x年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机关部门广泛开展社会救助政策,有效地推进了我区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期化,为进一步强化全民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度,按照市里统一安排部署,特制定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以科学发展观推
进“五个九龙坡“全面协调发展为指导,围绕“保发展、保稳定、保民生“这一主题,大力宣传国家、xx市和我区社会救助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社会救助工作透明度,确保社会救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努力构建和谐九龙坡。
二、活动时间及安排
10月8日至10月30日,为普遍宣传时间。10月16日至22日,为集中宣传周时间。10月16日,区政府将在杨家坪步行街举行集中
宣传活动。各镇、街集中宣传周期间的具体活动时间自定。集中活动安排:
时间:16日9:30分
地点:xx
议程:区领导讲话,与会区领导和机关部门领导向80名困难群众代表发放慰问品,文艺演出,民政局相关科室现场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咨询和宣传。
人员:xx各派30名群众代表,九龙镇、中梁山、石桥辅、渝州路各派20名
群众代表,由镇街分管领导带队参加。
三、活动组织
区政府在杨家坪步行街,举行集中宣传活动,机关相关部门、新闻信息中心等成员单位参加,区民政局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活动协调工作办公室具体承办。各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开展工作。各镇街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抓好宣传工作的落实。
四、宣传内容
本次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内容主要为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乡医疗救助、救灾救济、优抚安置、慈善捐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及法律法规。
五、宣传形式
电视网络宣传。通过播发新闻、播放专题片、政策下载、咨询答疑等形式,在重庆电视台“九龙60分“和九龙坡区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宣传社会救助相关政策和开展社会救助工作情况,宣传报道各镇街开展社会救助宣传活动的有关情况。设立站台集中宣传。区政府拟在杨家坪
步行街进行一次集中宣传。各镇街要因地制宜,在繁华路段、利用赶场天等机会采取设宣传咨询站、播放广播、赠送资料、散发传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向过往行人、群众大力宣传民政救助政策。
其他宣传形式。利用板报、墙报、公开栏、标语、座谈会以及联系走访困难群众、召开村民代表会、户主会、楼栋院坝会、走村入户等方式,将救助政策送给老百姓,将党和政府的温暖传递给老百姓。
六、活动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区相关部门、各镇街要充分认识宣传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落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认真抓好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把“保发展、保稳定、保民生“的服务理念融
入宣传活动之中,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宣传学习机制。社会救助政策宣传重在基层,各镇街要抓紧成立宣传活动工作组,迅速做好宣传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制定宣传方案并报区民政局备案,确保宣传活动正常开展。认真组织业务培训。举办镇和村民政救助工作业务培训班,熟悉业务,弄清政策,切实提高工作人员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
注重创新,讲求实效。各镇街要结合各自实际,精心组织开展救助政策进社区、进村社宣传活动,积极普及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活动要贴近社会、贴近实际、贴近百姓、贴近生活,要与当前开展的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基层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三项制度“、大走访大下访、三进三同三个一等活动联系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活动的广泛性和实效性。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区相关部门、各镇街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的情况、经验和效果、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便于下一年开展宣传活动时改进完善。
第三篇: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计划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开展社会救助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为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度和社会救助工作的公信度,200x年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机关部门广泛开展社会救助政策,有效地推进了我区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期化,为进
一步强化全民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度,按照市里统一安排部署,特制定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以科学发展观推进“五个九龙坡“全面协调发展为指导,围绕“保发展、保稳定、保民生“这一主题,大力宣传国家、xx市和我区社会救助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社会救助工作透明度,确保社会救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努力构建和谐九龙坡。
二、活动时间及安排
10月8日至10月30日,为普遍宣传时间。10月16日至22日,为集中宣传周时间。10月16日(星期六),区政府将在杨家坪步行街举行集中宣传活动。各镇、街集中宣传周期间的具体活动时间自定。
集中活动安排:
时间:16日9:30分
地点:xx
议程:区领导讲话,与会区领导和机关部门领导向80名困难群众代表发放慰问品,文艺演出,民政局相关科室现场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咨询和宣传。
人员:xx各派30名群众代表,九龙镇、中梁山、石桥辅、渝州路各派20名群众代表,由镇街分管领导带队参加(8个镇街参会的群众代表中,各镇街选择10名困难群众代表上台领慰问品,其中低保户、城镇“三无“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均要有所体现)。
三、活动组织
区政府在杨家坪步行街,举行集中宣传活动,机关相关部门、新闻信息中心等成员单位参加,区民政局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活动协调工作办公室具体承办。各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开展工作。各镇街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抓好宣传工作的落实。
四、宣传内容
本次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内容主要为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乡医疗救助、救灾救济、优抚安置、慈善捐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及法律法规。
五、宣传形式
(一)电视网络宣传。通过播发新闻、播放专题片、政策下载、咨询答疑等形式,在重庆电视台“九龙60分“和九龙坡区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宣传社会救助相关政策和开展社会救助工作情况,宣传报道各镇街开展社会救助宣传活动的有关情况。
(二)设立站台集中宣传。区政府拟在杨家坪步行街进行一次集中宣传。各镇街要因地制宜,在繁华路段、利用赶场天等机会采取设宣传咨询站、播放广播、赠送资料、散发传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向过往行人、群众大力宣传民政救助政策。
(三)其他宣传形式。利用板报、墙报、公开栏、标语、座谈会以及联系走访困难群众、召开村(居)民代表会、户主会、楼栋院坝会、走村入户等方式,将救助政策送给老百姓,将党和政府的温暖传递给老百姓。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相关部门、各镇街要充分认识宣传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落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认真抓好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把“保发展、保稳定、保民生“的服务理念融入宣传活动之中,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宣传学习机制。社会救助政策宣传重在基层,各镇街要抓紧成立宣传活动工作组,迅速做好宣传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制定宣传方案并报区民政局备案,确保宣传活动正常开展。
(二)认真组织业务培训。举办镇(街)和村(居)民政救助工作业务培训班,熟悉业务,弄清政策,切实提高工作人员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
(三)注重创新,讲求实效。各镇街要结合各自实际,精心组织开展救助政策进社区、进村社宣传活动,积极普及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活动要贴近社会、贴近实际、贴近百姓、贴近生活,要与当前开展的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基层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三项制度“、大走访大下访、三进三同三个一等活动联系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活动的广泛性和实效性。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区相关部门、各镇街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的情况、经验和效果、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便于下一年开展宣传活动时改进完善。
第四篇:铜梁县民政局2011年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方案
铜梁县民政局
2011年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提高社会在救助工作公信度,有效推动我县社会救助工作科学、规范、健康发展。根据重庆市民政局《关于2011年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安排的通知》(渝民发﹝2011﹞14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保障此次活动有序推进,成立铜梁县民政局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陈瑜任组长,副局长陈先平、宋关琴、杨春燕、纪检组长邓军任副组长,办公室、低保科、优安科、社救科负责人为成员。
二、活动主题
阳光救助暖万家
二、活动内容
主要宣传城乡医疗救助、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优抚抚恤、灾害救助、孤残儿童救助、养老服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活动安排
(一)准备策划阶段(9月26日——9月30日)各活动单位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做好宣传资料和人员
1准备,为活动有序开展提供必要的保障。
(二)组织实施阶段(10月1日——10月24日)各参与活动单位要充分借助本单位、本辖区的宣传资源优势,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活动。新闻媒体要开设专栏,进行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各镇街要通过组织召开学习会、张贴标语、横幅、组建宣传队伍、设置政策宣传咨询台、流动宣传车、开办专栏、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县知名艺术家何代科创作的金钱板专题片《低保政策暖人心》等方式,使社会救助政策进社区、进农户、进学校、进医院、进敬老院,做到政策宣传全覆盖。尤其要在10月15日——10月21日,进行一周集中宣传。充分利用“赶场天”、院坝会、文艺节目等形式举行宣传,扩大影响,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汇报总结阶段(10月25日——10月31日)各镇街要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将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工作的典型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等形成总结材料。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好活动方案。各镇街民政办,县民政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
命感,把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与“做困难群众贴心人、办人民群众满意民政”活动结合起来,紧紧联系实际,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另外,要加强统筹协调,积极争取文化、市政等部门的配合,把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工作作
为推进民政工作、为老百姓办好事实事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好抓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同时要抓紧制定具体活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活动方案于9月27日上午12:00前报送至民政办公室。
(二)创新宣传形式,保障好活动效果。各镇街要总结前两年的工作经验,开展社会救助政策进社区、进农户、进学校、进医院、进敬老院等活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政府网站,通过播放工艺字幕广告、开设专题讲座、播放专题片、播放新闻等形式,宣传社会救助相关政策和社会救助工作情况。要将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活动与惠民资金检查、城乡低保复审、城乡低保公示审核、“结穷亲”、“三进三同”等活动相结合,切实加强对民政救助政策、办理审批程序、典型经验和工作成效的宣传;要密切关注宣传过程中发现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同时借助国庆节的慰问活动,把“社会救助政策”宣传资料送进千家万户,帮助老百姓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三)加强沟通协调,落实好活动要求。各镇街要积极主动与县委宣传部、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财政局、电信局、铜梁县移动公司等部门密切配合,在活动中发挥各自优势,坚持活动不走过场,加强沟通协调,确保活动顺利推进。
(四)及时报送信息,总结好活动成效。各镇街民政办要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及经验、成效等文字、图片、声像材
料及时上报县民政局办办公室。活动结束后,各镇街要及时形成总结,于10月30日前报送县民政局办公室。
铜梁县民政局
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第五篇:社会救助政策宣传
邮电支路社区社会救助宣传月活动总结
10月16日是“社会救助月”集中宣传日,开展“社会救助政策
宣传月”活动,是全市的统一行动,目的是要通过宣传,进一步让老百姓真正了解救助的政策、内容和要求,扩大社会救助政策宣传面,提高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率,增强社会救助工作的透明度,并解决老百姓最关心的衣、食、住、行、医等方面的困难,真正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我社区根据本社区的情况将10月20日作为本社区的社会救助宣传日,并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
一、领导重视
成立了社会救助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方案。进行了部署和分工,利用宣传栏、标语、宣传板等形式营造氛围。
二、活动方式
1、在中心路悬挂过街横幅标语。我社区工作人员一早将社会救助的标语悬挂在中心路电线杆上,请来的文艺队为群众激情的表演,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文员工作者用自己的方式向群众宣传社会救助政策,做到声音入耳,政策入心。
2、设立了政策问答咨询台。工作人员热情接待前来咨询的群众,认真耐心的回答他们提出的各个问题。同时我们请来的社区医院的医生为居民免费量血压。
3、向群众发放了社会救助的相关资料。宣传内容主要以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政策、医疗合作等为主,重点要将享受资格、申请条件、办理程序、办理内容、办理地点、受理主体、监督电话等让群众家喻户晓,人人明白。
4、摆放社会救助展板。在此次宣传活动中,悬挂横幅标语4条、摆放计生展板4块、设立咨询台2处,发放宣传资料200份,为群众测量血压100多人次,接待咨询群众100多人次,社区医生对血压偏高的同志,分别给予了指导,使他们能够及时得到治疗。
这次活动宣传了各项社会救助政策,深得群众的称赞与好评。社会救助工作是一个长期的、任重而道远的工作,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工作要进一步加强联动、丰富宣传形式,才能提高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我社区将再接再厉,争取将明年的社会救助月活动搞得更好。通过散发传单、办板报、开展讲座和走访困难群众等方式,对社会救助政策
进行广泛深入宣传,让社会救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邮电支路社区
2010.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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