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机构申办报告范文1篇
篇一:校外培训机构申办报告范文
成立校外艺术培训学校申请报告
关于成立大连于吉良艺术培训学校的申请报告
为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高公民素质,为社会主
义教育事业贡献力量,在深入调查、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并进行了充分的准备,特此申办大连于吉良艺术培训学校,具体情况如下:
一、办学的基本情况1,学校名称:大连于吉良艺术培训学校2,办学性质:
民办3,学制:四年4,举办人:王永刚5,法定代表人:王永刚二、办学宗旨、招
生对象、范围、培养目标1,办学宗旨: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包装人才、输送
人才。
2,招生对象:初、高中毕业生、中专生3,招生范围:全国4,培养目标:以
培养“优秀+特长”为目标,以“学生开心、家长放心、社会满意”为承诺,以“学
生成才,教师成功、学校成名”为追求目标。
三,办学规模、专业设置情况1,办学规模2,专业设置⑴声乐⑵器乐演奏⑶⑷
四、办学经费、资产、设备情况1,教学设备:
2,资金来源:举办人自筹资金50万元◆启动资金:30万元◆经费来源:2万元3,学校场地:
五、学校办学条件4,教学环境:学校设有微机室、图书室、艺术排练厅、实训剧场、。
5,生活环境:自助式餐厅、公寓式宿舍、专用餐具,专用浴池、卫生所、更
衣室。
6,教学特点:以品德教育为重点,以艺术教育为中心,以文化教育为基础,以综合素质教育为特色。
7,教学力量:学校拥有一支高学历、高职称、高素质老中青相结合的师资队
伍。
8,管理人员:
六、发展规划及目标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实用性、应用型人才为培养目标,
走适应社会发展之路。培养具有中等专业水平的艺术型人才。为高等艺术院校输
送优秀生源,为社会培养合格人才。
七、内部管理机制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实行“四独立”:
法人独立、经费独立、校舍独立、管理独立。
八、学校收费标准参照国内同等艺术学校收费标准,报经区物价部门审批后
执行。
申请举办单位(人):王永刚(签名盖章):
2008年2月25日举办者资格证明文件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荣誉证社会力量
办学校长资格审核表拟聘院(校)长姓名(主要行政负责人)
王永刚性别男年龄照片政治面貌文化程度本科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教育教学
年限身体状况正常何年何月何校何专业毕业(肄业)
户口所在地身份证号是否离退休工作人员非教育教学工作简历是否经过岗
位任职资格培训何年何月获得何种奖励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无有
无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判刑、劳教等无举办者意见签名(盖章)
2008年3月日主管机关意见2008年3月日学校内设机构负责人、财务人员
登记表机构名称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务职称学校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姓名
性别年龄学历所学专业职称教学年限社会力量办学审核表拟办学校名称大连于
吉良艺术培训学校详细地址大连市金州区龙王庙街道举办者王永刚法人代表王
永刚办学规模联系电话办学形式全日制办学范围艺术招生对象办学经费自筹拟
办学校占地面积(平方米)
其中校舍建筑面积(平方米)
自建生均租赁生均自建生均租赁生均其它设施实验(实习)场所(平方米)
自建平方米设备配置理工类计算机配置(类型、数量、规格)
医学类实验室配置(类型、数量、规格)
外语类语音室配置(规格、类型)
艺术类设施配置(类型、数量)
其它培训类教学设施广播、电视、函授类、电教设施配置(类型、规格、数
量)
体育运动场地(平方米)
体育运动器材(数量、规格、类型)
学校占用场地、建筑的使用证明或协议注:1、土地、建筑自有的,由土地
管理部门、城建部门出具证明;2、租赁协议须经司法公证。
社会力量办学经费审核表拟办学校名称详细地址举办者法定代表人联系电
话办学经费情况基本建设投资万元教学设施图书、电教万元实验室万元语音室、计算机等万元房屋租赁费万元社会保险费万元教职工工资福利万元后勤设施
(水、电、食堂、浴室等)
万元合计万元开户银行资信证明(只限本市)
帐号举办者(法定代表人)意见年月日主管机关意见年月日学校注册资金验
资证明申请验资学校办学形式法定代表人学校地址办学层次申请注册资金资金
总额其中固定资产流动资金资金审验结论审验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验资人员签字:
年月日备注:1、联合办学协议内容:①出资数额;②出资方式;③各自的权利、责任;④参加和退出条件;⑤违约赔偿;⑥共同商定的其它事项。
2、联合办校协议须经法律公证,非联合办校者不签本协议。
社会力量办学风险担保材料担保形式:1、办学者可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等固定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提供给审批机关;2、办学者可向审批机
关指定的财政专户存入相应的办学担保金;3、可提交具有法人担保单位的书面
担保书。
社会力量办学经济担保审核表拟办学校名称拟办学校法定代表人详细地址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担保单位名称担保单位法定代表人详细地址身份证号联系电
话担保单位开户行(只限本市)
帐号开户银行资信证明(只限本市)
公证书号担保单位担保金额万元经济担保有效期: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拟办学校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担保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主管机关意见年月日说明:申报时须同时报送经济担保书、银行开户
资信证明复印件及公证书复印件。
大连于吉良艺术培训学校章程总则学校的组织与活动学校的资产与财务管
理学校的变更与终止附则总则为了切实有效的依法管理和规范学校的日常活动,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
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学校由王永刚出资50万元举办,学校的注册资金50元。
学校名称和地址:
学校全称:大连于吉良艺术培训学校,学校地址:大连金州区龙王庙街号办
学层次、形式、规模、招生对象与修业年限:
办学层次:职业艺术教育(非学历教育)
办学形式:全日制艺术教育(含业余艺术培训)
办学规模:600余人招生对象:应届历届初高中毕业生、中专技校毕业生,经专业文化考试后择优录取并报区教育局备案;学校常年招生200余人;修业年
限:三年。
学校宗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确教育教学质量,遵守诚
信原则,信守职业道德,提供诚信服务,接受社会监督,为经济建设和发展培养
人才。
学校接受区教育局、民政局和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督导和检查。按教育
行政部门的规定委托中介组织评估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准时参加各有关部门召
开的会议和活动,准时上报各类报表和信息。
学校的审批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是区教育局,登记管理机关是区民政局。
学校的组织和活动学校设立董事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董事会组成◆学校首届董事会由王永刚组建,董事长由王永刚担任。换届时
的董事会成员由王永刚和董事会推选,董事会由新的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
◆学校董事会由王永刚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组成,其中三分之
一以上董事应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学校董事会由5人组成,设董事长
一人,董事会、董事监事名单报区教育局备案。
◆董事会任期三年。
◆董事增补,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讨论通过,报区教育局备案。
◆董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可以罢免,并报抚州市教育局
备案:
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本章程;因工作变动或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履行
董事职责;本人要求解职的;教育行政部门建议罢免。
董事会职权(一)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聘任和解聘校长;修改学校章程和制订学校的规章制度;制订发展规划,批
准年度工作计划;筹集办学经费,申核预算、决算;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
资标准;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决定其他重大事项;(二)董事会不得
干预在其职权外的学校内部管理和教育活动。
第十一条董事会议事规程议事程序和规则是通过董事会会议提出、讨论并通
知,秉承公平、公正原则,遵守推进学习发展的根本利益的规则。
学校董事会由董事长负责召开。董事长因故不能出席,应指定或委托其他成
员负责召开。
学校董事会每年召开二次会议。董事会认为有必或经过1/3以上董事提议,可以召集董事会临时会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应提前一周通知全体董事,董事会
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为有效。
董事会行使一人一票的表决权,董事会的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半数以上成员
通过方为生效。
学校董事会讨论以下重大事项,必须得到全体董事2/3以上同事方为通过:
聘任和解聘校长;修改学校章程;制订发展规划;审核预算、决算;决定学
校的分立、合并、终止;其他重大事项。
董事会应对所议议题形成会议纪录,一般由董事会签名即可,形成董事会决
议的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成员应在会议纪录上签名。
第十二条学校的法人代表人董事长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学
校对外发生法律关系,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学校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区民政局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聘任校长应当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并报区教育局备案。
第十四条校长的任职条件:
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校长的任职条件;身体健康,年龄在60周岁以下,能确保到岗到位。
第十五条校长的职权:
执行学校董事会的决定;负责实施发展规划,拟定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
和学校规章制度;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
行政管理工作,保证教育教学质量;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参加管理部门组
织的会议、活动和完成管理部门布置的工作;学校董事会的其他授权和章程赋予
的其他职权。
第十六条学校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等形式保障教职工参
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有条件时依照《工会法》建立工会组织。
第十七条学校建立健全行政管理制度、学籍管理制度、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和
财务、财产管理制度,制定各个岗位的岗位职责,并报抚州市教育局备案。
第十八条学校公示《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收
费许可证》、《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退费规定》和《学校章程》。
第十九条学校聘任的教师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国家有关教
师资格、任职条件的规定。
第二十条学校聘任教师、职员,应当签定聘任合同,招收其他工作人员应当
订立劳动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聘任外籍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学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展开教育教学活动,不得开设
教育法规禁止的专业和课程。
第二十二条学校的招生简章或招生广告区教育局备案。
第二十三条学校在每个学年结束时,按区教委颁发的档案规定,建立学校档
案。
学校的资产和财务管理第二十四条学校依法建立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资
产管理制度,并按照《会计法》规定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
第二十五条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由学校制定,报区市物价局审批(或
备案)并公示。学校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教育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
第二十六条学校对举办者王永刚投入的资金享有法人财产权。学校存续期
间,所有资产由学校依法管理和使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抽逃、挪用和侵占。
第二十七条学校经费来源:(1)举办者的出资;(2)学费(杂费或管理费)
收入;(3)其他合法收入。
学校根据发展的需要,设立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维修和教学设置的添置、更新等,以改善办学条件,促进学校发展。发展基金按年净收益不低于25%的比
例提取。
第二十八条学校资产的使用和财务管理,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
计,并公布审计结果,同时报送区教育局。
学校的变更和终止第二十九条学校变更名称、层次、类别、校址、校长,由
学校董事会报区教育局批准。
第三十条学校变更举办者,须由原举办者王永刚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董事会同意,报区教育局批准。
第三十一条学校的分立、合并,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学校董事会报抚区教
育局批准。
第三十二条学校自行终止,由学校董事会讨论通过,报区教育局批准。学校
终止时,应当妥善安排在校学生。
第三十三条学校自己要求终止时,由学校组织清算,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
以后的活动。
清算人员由学校举办者代表、学校法定代表人和教职工代表组成。
根据需要可以聘请国内注册会计师、律师参加。
清算结束后,写出清算报告,提请董事会审核通过,到区民政局办理注销手
续。
第三十四条学校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应退受教育者学费和其他费用;应发
教职工的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偿还国家税收;偿还其他债务学校清偿后
的剩余财产,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附则第三十五条本章程修改权属于学校董事会。修改后的章程,在30日内
报区教育局备案,并向社会公示第三十六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报抚州市教育局审核,并经抚州市民政局核准登记后生
效。
社会力量办学校长董事会董事审核表拟受聘学校名称详细地址举办者联系
电话董事姓名性别年龄政治面貌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校董事会会内职务是否
国家现职工作人员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年限主要工作教学简历校董事会意见签章
2008年3月1日主管机关意见签章2008年3月1日注:不设董事会的学校不填
此表。
校董事会董事资格证明文件注:资格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资
格证及原单位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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