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应该怎么做7篇
篇一: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应该怎么做
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建立政治督查制度
第一篇:加强政法队伍建设
建立政治督查制度
加强政法队伍建设
建立政治督查制度
调
研
文
章
近年来,XX区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政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坚持典型引领、机制带动、规范管理,全力打造“五个过硬”政法队伍,全面推动政法工作持续健康发展。针对探索建立政治督察制度、加强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汇报如下:一、关于探索建立政治督察制度
《中共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了新形势下政法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提出了系列措施,要求建立政治督察制度,确保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我们进行了认真的调研和思考。
建立政治督察制度是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促使政法队伍坚定理想信念、坚定“四个自信”,铸就忠诚政治品格的必然需要,是全面提升队伍形象、持续提升战斗力的坚强保障。
高效运行的党委督察工作,为我们做好政治督察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我们认为,由党委政法委代表党委行使政治督察主体职责,成立以政法委书记为组长,政法委副书记、政法纪工委书记为副组长的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政治督察办公室,设在政治部,政治部主任兼任政治督察室主任。
督察的范围是政法单位班子成员及全体政法干警。督察的内容是,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情况;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情况;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政法工作部署情况;政法各部门重大事项报告落实情况等。
督察程序是,对督查事项严格按照“两单一图”(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间节点流程图)要求,建立“主管领导督促书、责任单位任务书、督查问题整改书”“三书”立项执行机制,落实“按期完成
工作及时销号结案、不能按期完成工作跟踪问效”督查反馈机制。
督察结果的运用,严格履行通报问责权,对完成好的单位,建议党委、政府给予通报表扬等形式的激励。对完成不好的单位,启动督查约谈程序,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常委提出问责建议,交组织部门组织处理或纪检部门问责。
二、关于加强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一)完善机制管住事。完善重要事项报告制度、政法委员会例会制度、四级警情研判制度、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度、“周调度、月讲评”制度、“两单一图”制度、绩效考评制度,形成了政法委总揽全局、狠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依靠奖补增动力。区财政在保障政法单位经费的基础上,拨付政法委奖补资金50万元,助推“平安XX百日会战”“五
大战役”(打击突击战、治理歼灭战、防范阵地战、信访攻坚战、宣传舆论战);拨付政法委奖补资金100万元,建立“打黑恶反盗诈破系列”攻坚战奖补机制和打击非访、堵门断路、干扰重点工程违法犯罪奖补机制,激发政法单位活力,全面提升工作效力。
(三)典型引领带动人。坚持“十佳政法干警”“优秀政法干警”年度评选评优,充分发挥榜样引领、典型示范、旗帜号召作用,先后涌现出了全国模范司法所长、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张XX,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人民满意的好片警刘XX,一腔热血铸金盾、因公牺牲好警察余XX等优秀政法干警,树立了新华政法队伍“忠诚、为民、担当、奉献”的良好形象。
三、几点建议
(一)建议政法单位成立政治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督察办公室,设在政治处,由政治处主任兼任督察室主任。
(二)建议在政法部门班子考核上征求党委、党委政法委意见。
(三)建议理顺财政管理体制,市、区共同保障市内区派出所经费。
第二篇:政法综治队伍建设工作督查及专题调研要点
政法综治队伍建设工作督查及专题调研要点
一、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
第一季度:
1、成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机构。
2、结合实际制定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3、各级党委政法委和政法各部门领导确定联系点,并积极开展活动。
4、组织政法干警听取中央政法委光荣传统教育宣讲团的报告。
5、各党支部结合光荣传统教育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
6、重温入党誓词、重读(看)红色经典(影片)、瞻仰革命旧址、走访先进模范、召开报告会、座谈会,开展纪念征文、知识竞赛、唱红歌等活动。
第二季度:
1、组织学习,观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专题。
2、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3、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干警评选表彰活动。
4、举行歌咏比赛。
5、观看中央政法委组织的表彰大会和报告会实况。
6、学习《政法群英录》教育读本。
7、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文章。
8、开展开门评警、回访信访当事人、帮扶困难群众等。第三季度:
1、对容易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关键岗位、环节暗访。
2、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和暗访评查活动片。
3、党组(党委)召开以公正廉洁执法为主题的专题民主省会会,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
4、制定、落实整改措施。
5、积极上报信息,推广总结经验。
二、县级政法委建设专题调研
1、县级政法委的现状。
2、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具体表现,如:职责不明确、机构不
健全、编制缺口大、能力不适应、保障不到位等。
3、如何进一步加强县级政法委的组织机构建设、体制机制建设。
4、如何进一步加强县级党委政法委的领导班子建设及干部队伍建设。包括领导干部配备、职级、素质提升、考核激励。
5、如何进一步加强县级党委政法委的工作保障。
第三篇:如何加强政法队伍建设
如何加强政法队伍建设
要以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全面带动政法队伍建设的新突破。一要明确对政法队伍建设的基本要求。努力培养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政法队伍。政治坚定,关键在于听从党的指挥;业务精通,就是要努力掌握党的基本理论,熟悉政法业务,具备综合素质;作风优良,就是要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基层解决问题,勤勤恳恳地干好工作;执法公正,就是要严格、文明、公正、廉洁执法。二要发挥好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在政法队伍建设中的核心作用。政法机关领导班子要首先加强自身建设,树立良好形象,做到以身作则、榜样带动,形成在政法队伍当中的影响力、号召力、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以此来团结、教育、带领广大政法干警。同时,政法机关领导班子还要始终抓好队伍建设,做到抓好教育、明确方向;强化培训、提高素质;严明纪律、公正廉洁;作风扎实、服务群众;严格司法、执法为民。三要突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点。政法队伍建设要重点抓好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纪律建设和能力建设,着力解决好政法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理想信念方面的问题,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感情认同;解决宗旨意识方面的问题,树立政法机关、政法干警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解决执法理念方面的问题,做到执法为民、公正执法;解决思想道德方面的问题,树立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解决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树立政法机关的公信力,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解决工作状态方面的问题,做到对工作、对事业、对人民高度负责,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扎扎实实地工作
第四篇:县委政法队伍建设
中共陵县县委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管理的意见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管理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县委政法委职能建设和全县政法队伍建设,完善政法队伍管理,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的政法队伍,结合陵县实际,现就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管理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
近年来,我县政法部门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创新和大力深化政法业务,在打击违法犯罪、保护人民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赢得了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的高度信赖。总的看,全县政法干部队伍的本质和主流是好的,是一支识大体、顾大局,忠于党,忠于人民,开拓进取、无私奉献的队伍。同时也应看到,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政法部门和政法队伍处在与境内外敌对势力和各种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第一线,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执法环境异常复杂,面临的考验极其严峻,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各级党委、政府对政法部门的管理还有不到位的地方,政法干部队
1伍的整体素质还有不相适应的地方。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各部门,要从确保社会政治稳定、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完善管理办法,更好地抓好政法队伍建设管理。
二、切实把县委政法委职能建设放在突出位置
县委政法委是县委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政法事业科学发展的领导者、组织者、协调者。县委政法委处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线,是确保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政法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到基层的关键环节。近年来,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委政法委建设不断加强,为维护全县平安、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与形式和任务的需要相比,还存在任务职责不规范、职能发挥不充分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县委政法委的执行力,迫切需要认真加以解决。在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政法工作面临诸多挑战的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县委政法委建设,对于扎实推进平安幸福陵县建设,对于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根基,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政治的、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县委政法委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抓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县委政法委担负着服务科学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执法监督、政法队伍建设等重要任务。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统一政法战线的思想和行动。
(二)组织、指导、协调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掌握和分析社会稳定情况,协调处理群体性事件。
(三)检查政法机关公正廉洁执法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具体办法。
(四)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大案要案的依法查处工作。
(五)组织、协调、推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平安建设措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六)组织推动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排查化解矛盾隐患,指导、协调、推动政法部门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七)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八)组织、推动政法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协助纪检部门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九)研究分析涉及政法工作的舆论情况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舆情信息,指导、协调政法综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十)及时向党委汇报政法工作的重大情况,请示重要问题,办
理党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进一步完善和坚持政法队伍管理制度
要在不断完善的基础上,坚决执行政法队伍建设管理的有关制度、办法,不断提高政法队伍建设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一)坚持政法部门例会制度。县委政法委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法、检、公、司、民一把手参加的政法部门联席会议,听取政法部门工作汇报,共同研究、解决政法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制订下步工作计划。
(二)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重大事项包括:重大及敏感案件的查办、人事变动、主要负责人外出请销假、重大财务开支、重大工作活动等。政法部门要树立全局意识和政治责任意识,对执办案过程中触及的敏感重大问题、案件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县委政法委。对错报、漏报、瞒报和不按规定办事、造成严重后果、影响全县大局的,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取消该单位的评先树优资格;凡是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个人,两年内不提拔重用。
(三)坚持县委政法委协管政法部门干部制度。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职数配备规定,政法部门享受科级待遇的政法干部(包括审判员、检察员、侦察员和司法助理)的任免,由单位申报、县委政法委审核,县委组织部与政法委共同考察,提出任免建议,由县委组织部报县委审批。政法各部门股级干部的任免,经县委组织部核准干部职数,由政法部门党组(党委)提出方案,报县委政法委考察审批,组织部备案。审判员、检察员及审委会、检委会委员的任免,由法院、检察院提出方案报县委政法委审核后,报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凡不符合报批程序任命的干部,一律给予否决,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坚持重大案件查督办制度。重大案件包括:重大恶性刑
事案件的发案、侦破情况,重大治安案件及灾害事故,突发性、群体性事件,需要亟待各方协办的疑难案件,上级督办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等。政法各部门要及时、如实向县委政法委汇报,县委政法委及时召集、调度相关单位统一进行处理。所有督办案件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以当事人诉求为依据,严格依照上级要求的规程办
案,并对各部门查办情况进行挂牌督办和跟踪督导。对措施不力,不按要求办理,造成负面影响的,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及主办案人员的责任。
四、进一步开展民主测评和“双十”评选活动,促进政法队伍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在认真组织开展中央、省、市政法委和上级政法部门安排部署的各项政法队伍建设活动、切实解决政法队伍中存在的各类问题、不断提升政法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的同时,要认真组织开展民主测评和双十评选活动。每年6月底和年终,县委政法委对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及全体干警分别进行一次民主测评,利用填写测评票的形式,评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类型,做为评先树优和干部使用的依据;年底,由县委政法委组织,在全县政法系统开展一次“十大先进政法集体”、“十大优秀政法干警”双十评选活动。要利用全体干警民主推荐和考察谈话的形式,真正把工作成绩突出、全县数得着全市有位置,执法廉洁公正、无群众信访投诉,思想道德优良、无违法违纪行为的优秀干警评选出来。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县委下发文件予以通报表彰,并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同时,对群众举报、经查实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干警,县委政法委记入违法违纪档案,取消评先树优资格,一年内不准提拔重用。
第五篇:关于建立工作督查制度的通知专题
瓮国司党〔2010〕7号
瓮安县国有资产营运投资公司
关于建立工作督查制度的通知
公司各部、室:
为了强化执行力,保证公司各项工作正常运行,确保各项各项管理制度和重点工作的及时完成以及各项会议议定决策项目的贯彻落实,不断完善公司管理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逐步做好公司督查工作,实现督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促进公司管理上台阶、上水平。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公司督查工作制度。
一、成立公司督查工作小组
组
长:王大勇(董事长、总经理)
副组长:胡德模(常务副总经理、文化旅游公司总经理)
聂奇志(副总经理、殡葬服务公司总经理)邓建民(副总经理、党支部书记)龙大春(副总经理、工会主席)成
员:贺光权(财务总监)
饶
君(总经理助理)张绍东(综合部副经理)龙玉霖(农贸市场管理部经理)于
斌(人力资源管理部经理)刘德宏(资产管理部经理)
二、主要职责
(一)督查小组在公司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赋予督查小组调查权、协调权、建议权和督查权。
(二)督查小组要充分发挥督办功能,督促各部、室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及时了解和反映公司各部、室及公司职工工作完成情况。
(三)坚持原则,对部、室及员工消极怠工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提出告戒、责令检查和通报批评等处理建议。
(四)在处理职工的建议、意见和投诉时,要做到公正、及时、准确。
三、督查的主要内容
1、、月度公司及部、室工作计划所列事项。
2、公司总经理交办督查的事项。
3、总经理办公会、例会及专题会等议定决策的事项。
4、部、室及员工投诉事项。
5、其他(如“整脏治乱”)根据公司要求需要进行督查的事项。
四、督查工作原则
1、适时督查,部门协助。
2、讲求实效,有查必果。
3、及时汇报,定期通报。
4、反馈回复,注意保密。
5、公正公平,实事求是。
五、工作制度
1、督查责任人应根据督查的主要任务,按业务职责范围进行督查,督促相关部、室的工作。做到件件有人负贵,事事有具体人员承办。
2、根据被督查事项的时限要求,要及时根据工作实施的进度,分阶段、有侧重地进行。可采取电话督查、现场督查、会议督查、上门督查等方式查进度、查效果、查原因。
3、对督查过程中发现需要协调的事项,一般事项由督查责任人负责协调;重要事项报请分管领导协调。对难以把握的重大问题可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4、各部、室和公司职工对督查的要求要在规定时限内落实并报告落实情况,必要时提交专题报告。
5、对督查结果要及时进行通报。督查结果正式通报前,与被督查部、室负责人或其分管领导进行沟通。
6、各部、室要支持督查责任人的工作,如实提供信息、反映实际情况,不得以任何借口顶住不办或拖延不办或弄虚作假。
六、督查结果处理
督查结果作为部、室及员工绩效的考核依据之一。对于以下各款行为,按公司有关规定和绩效考核办发处理。
1、被督查部、室或职工对督查工作虚以应对,找借口顶住不办或拖延不办或弄虚作假的。
2、督查结果发现未按照规定时限完成相应工作,且无正当理由和未按照督查结论提出的改进要求加以改善的。
3、督查结果发现未认真执行会议议定决策或未按时完成总经理交办事项和由此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主题词:督查
制度
通知
报:公司领导。发:公司各室、部。
瓮安县国资公司综合部2010年3月17日印
共印10份
篇二: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应该怎么做
加快推进政法队伍建设的内容政法队伍建设是一个重要的工作,必须加快推进。要做好政法队伍建设,我们需要做以下几点:首先,要深入推进政法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政法队伍的核心是政治素质,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要深化“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其次,要加强政法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政法工作需要高素质、高技能的人才,必须加强教育培训和职业能力提升,提高政法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推动政法工作创新和发展。第三,要加强政法队伍的纪律建设。政法干部必须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法律法规,增强纪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时,要对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以严明纪律维护政法工作的正常秩序。最后,要加强政法队伍的组织建设。政法干部必须建立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的工作关系,加强团结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要做好政法队伍的选拔任用工作,确保人才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总的来说,要加快推进政法队伍建设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必须全面加强思想政治、专业化、纪律和组织建设,为政法工作提供坚实的思想保证和组织保障。
篇三: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应该怎么做
加强政法队伍建设
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政法队伍建设应坚持以党的领导为根本保证,不断完善队伍结构,提高队伍素质,高素质、高效能和可持续发展的政法队伍,能够有效发挥政法行政管理机关的综合协调、调控和促进作用。
首先,应加强党的组织指导,坚持政法队伍建设的党性原则,以“三务”为中心,着力建设“学党章党规、学法律法规、守政治规矩”的廉洁正派的政法干部队伍。加强全体党员队伍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开展不同形式的廉洁自律教育,深入贯彻弘扬正气,以市民反映最为强烈的道德素质要求,加大对政法队伍发挥重要作用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完善,引导政法队伍严守政治纪律、拓宽关注范围,形成积极作为、特色文化的政法队伍队貌。
其次,应完善政法队伍队伍构成。要根据政法队伍办实际工作的需要,改革队伍架构,加大招聘录用的力度,通过严格的编制管理和优化人员配置,不断增强政法行政管理机关的整体实力。要加强教育培训,针对业务队伍不同层次真实存在的知识和技能缺乏,设置面向政法队伍的专班、选拔、训练和企业实践,着力培养和提高政法干部的法治理念和胜任能力。要完善服务条件,使政法队伍在旧、新型职业角色中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有效激发政法队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总之,要加强政法队伍建设,需要坚持以党的领导为核心、注重实效为宗旨,着力推进政法队伍建设和治安学革新步伐,大力推广政法队伍精神文明建设,促进政法队伍建设在结构调整、技能改革、文化弘扬、管理完善等方面的全面协调发展,努力实现政法队伍的高素质、高效能和可持续发
篇四: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应该怎么做
政法队伍建设工作要点
政法队伍建设是保障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在当前社会形势下,政法队伍建设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为了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思想政治建设是政法队伍建设的基础。要加强政法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思想觉悟。要加强党性教育,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和纪律意识。要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干警的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
二、加强业务能力建设
政法干警的业务能力是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干警的业务水平和能力。要加强实践锻炼,提高干警的实际操作能力。要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干警的信息化素养和应用能力。
三、加强纪律建设
纪律建设是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加强纪律教育,提高干警的纪律意识和纪律素质。要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纪律规定,加强对违纪行为的查处和处理。要加强廉政建设,加强对干警的廉政教育,提高干警的廉政意识和廉洁自律能力。
四、加强队伍建设
队伍建设是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加强人才培养,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要加强队伍管理,建立健全干警管理制度,提高队伍管理水平。要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对干警的关心和支持,提高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政法队伍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只有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纪律建设和队伍建设,才能不断提高政法队伍的素质和能力,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
篇五: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应该怎么做
政法队伍建设工作要点
政法队伍建设工作要点
政法队伍建设工作要点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创新形式,丰富载体,确保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不断取得实效。建立长效机制,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必修科目,纳入干警教育培训规划,重点加强对基层、一线干警的教育,加强对新入警的政法干警的教育,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开展评选
“十佳政法干警”、“十佳政法单位”活动,树立典型,弘扬正气。充分利用“五五”普法等有效载体,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向政法部门以外延伸,在全体党政干部中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为政法机关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是继续深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坚持用正确的执法理念指导执法活动,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确立实体与程序并重、质量与效率并重等执法理念,真正把公正执法、文明执法、高效执法、廉洁执法的要求贯穿于每个执法环节,防止和纠正各种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
三是健全完善执法规范化体系。按照“执法公正、一心为民”的要求,围绕容易发生执法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岗位和环节,在岗位职责、执法程序、办案流程等方面,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科学制定执法规范,使每一项执法行为和每一个执法环节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要不断完善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新形势的执法制度体系,真正确立用制度规范行为、靠制度执法办案的有效机制。要把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作为衡量工作、考核班子、检验队伍的主要指标,健全完善执法质量的考核机制。
四是建立健全执法监督体系。进一步加强党委政法委的监督、权力机关的监督、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完善和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人民监督员制度,推进执法公开,保证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司法、监督司法。努力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执法监督机制,保障执法权力正确行使。建立完善干警执法档案,如实记载干警执法状况,并以此作为对政法干警政绩评定、奖励处罚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加强政法机关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弘扬正确的廉政理念。建立健全政法部门政工、纪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政法干部违法违纪情况通报制度。坚持从严治警,坚决查处政法队伍中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五是要加强政法机关党的建设。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切实把政法机关党组织特别是基层党组织建设好,充分发挥其领导核心作用。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教育广大党员干警增强党的意识,把党的先进性体现在一切执法活动中,体现在自觉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中。
六是进一步强化政法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德才兼备原则和“优化结构、提高素质、增强整体功能”的要求,坚持“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用人导向,切实把握好领导干部的提名、考察、审批关,大力选拔艰苦奋斗、勇于创新、争先创优的优秀领导干部。对新提拔人选要深入考察、延伸考察,防止“带病提拔”和“带病上岗”。进一步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完善领导班子决策程序和工作机制。
七是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政法各部门要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大局意识和协作意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意见,根据上级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合理制定改革规划。以解决制约司法公正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重点,以加强监督为主要措施,用改革的办法和创新的举措,加快突破长期影响和制约政法工作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束缚和保障性困扰。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注重现代社会管理和科技手段在政法工作中的运用,加强执法办案的信息化建设,积极探索推广“网上办案”、“全程录音录像”等新办法,通过创新提高执法水平。
八是大力强化政法干警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全县政法干警培训规划,重点抓好政法领导干部的“菜单式选学”、广大政法干警的岗位培训工作。着眼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突出能力培养,提高政法干警的思想业务素质。要抓好短期培训,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增强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重点培训
一、两项内容,通过持续不断的努力,逐步提高广大干警的执法水平。要抓好远程教育,充分利用网络、电视等科技手段,开展远程教学,进行实用知识、实用技能、实用经验和新法律、新知识、新技能的教育培训。积极拓宽培训渠道,不断改进培训方式,坚持脱产培训与在职自学相结合,努力提高培训效果。切实抓好对基层和一线办案干警的培训,确保参训人员、时间、经费落实。广泛深入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岗位练兵和业务知识竞赛
活
page动,不断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九是建立健全干部管理制度。加强对政法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宏观指导,把建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有效发挥作用的机制作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创新人事管理制度,强化竞争激励机制,激发政法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大力推行干部聘任、竞争上岗工作,逐步建立领导干部任期制、辞职制、调整不称职干部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等制度。下决心解决基层政法部门机关化倾向的问题,做到警力下沉,充实一线。
十是完善队伍长效管理机制。抓紧建立健全政法干警日常行为和执法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使广大政法干警在工作和行为各方面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积极探索依法管理政法队伍的办法和配套措施,建立健全具有政法机关特点的干部队伍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对政法队伍管理的监督制约,建立纪检、审计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八小时之外的管理,积极推行和落实服务承诺、失职追究、责任倒查、末位调整等行之有效的制度。
政法队伍建设工作要点
篇六: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应该怎么做
提高政法队伍素质应着力加强五种能力建设
提高政法队伍素质应着力加强五种能力建设
提高政法队伍素质应着力加强五种能力建设
“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明确提出要以规范执法行为为内容,以实现执法公正为目标,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为依托,以提高政法队伍素质为保障,端正执法思想,规范执法行为,严密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监督,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政法队伍是政法工作有序、健康开展的活动主体,政法队伍素质的进一步提高是政法工作积极稳妥发展的有效保障。因此,提高政法队伍素质,克服政法领域的不公正执法的难题,还信于民,成为当前政法机关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提高政法队伍素质,应着力加强五种能力建设。
一、政治建警,加强政治能力建设
政法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发展的大局。保持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公共秩序,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是政法部门的职责所在。强化政法队伍的政治能力建设,是履行这一职责的政治基础和能力保障。具体体现在三方面:第一,提高政策水平、加强理论素养。只有提高政策水平,才能充分理解、掌握指导政法工作的路线、方针,才能紧跟党中央的步伐,切实搞好政法工作,不致在具体执法中违背国家的大致方针。而提高政策水平,需要深入领会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不断深化自己的理论素养。第二,强化组织纪律,服从大局。政法工作是一项政治性和专业性兼强的工作,就要求政法干警能够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深化组织纪律意识,强化服从大局的责任意识,服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第三,提高政治敏感性。政治既有其稳定性,也有其灵变性。要提高政治敏感性,善于把握新动向,发现新问题,/4切实保持创新性,才能不囿于成见、拘泥于成规,为做好本职工作,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敏捷的思维。二、素质强警,推进业务能力建设
政法工作的专业性很强,从事政法工作不仅是要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而且在具体工作中必须运用大量的法律条文和法律理念,依法解决实际问题,这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由于法律条文庞杂、时有变更,这就要求我们政法干警,不仅要熟练掌握并运用法律规则,而且要具备相当的法律素养以驾驭它,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统一。具体要做到“三个结合”:第一,要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相结合。政法队伍主要由党员组成,要结合开展”保先”活动取得的成果,切实查摆问题,扎实进行整改,稳步推动业务技能的进一步提高,真正把“保先”活动落到实处。第二,要与“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相结合。以政法机关开展专项整改活动为契机,通过发现问题、查摆问题、解决问题,切实提高政法队伍的业务能力,相互促进、相互推动,形成队伍素质得到强化和专项整改活动取得实效的良性循环。第三,要与“开门大接访”活动相结合。积极稳妥地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是当前政法部门的重要任务之一。“开门大接访”活动以积极的姿态、高度的诚意、务实的作风,为政法部门集中处理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也为借助这一活动锻炼政法队伍、提高队伍素质提供了机会,同样,为政法机关树立良好形象、还信于民奠定了基础。三、知识塑警,创新学习能力建设
学习是进步的阶梯,是保持先进性的前提。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尤其是奋斗在政法战线上的干警们,更应该坚持学习各种知识,更新知识储备,完善知识体系,以适应政法工作的实际需要。只有不断学习,掌握新知识,尤其是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科学理论的学习,才能武装头脑,解决建设社会
/4主义和谐社会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只有坚持学习,才能不断地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开拓进取,积极实践,才能摆脱落后的领导方式、工作方式的束缚,破除自我封闭、地方保护、部门利益至上的错误意识,摒弃不愿承担风险和责任的错误荣辱观、得失观。只有深入学习,才能保持先进性,确立起强列的发展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大局意识,塑造新时期政法干警的良好形象。四、团结合警,深化团队能力建设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社会成员和睦相处的社会。政法队伍是一个整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仅要发挥职能作用,履行政法机关的法定职责,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造公共平安、法治平安,还要在政法队伍内部形成一个竞争有序、和谐稳定、积极进取的人文环境。只有政法队伍内部具有良好的人文工作环境,才能充分整合警力资源,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只有政法干警相互间关系协调,才能协调社会关系,为社会调查排处矛盾纠纷。众人凝成一股绳,在法律构建的工作关系格局中,协作、分工、监督、互进,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实的人力保障和示范作用。
五、责任励警,强化自律能力建设
政法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力量。政法干警作为国家公务人员,履行着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责任重大,尤其是领导干部,位高权重,必须切实加强自律,做到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除非分之念,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司,认认真真办事。首先要以“保先”教育活动为契机,坚定公正执法、为民执法的观念,提高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自觉性。其次要以制度建设促动队伍建设,从薄弱环节入手,/4加强规范化建设,通过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促使干警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再次,继续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各种监督制约机制,尤其是要突出政法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狠抓落实,扎实推动政法队伍的自律能力建设,真正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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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加强“五个能力”建设
20xx-01-2409:27:45/4
篇七: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应该怎么做
新时期如何加强政法队伍建设
政法战线是维护社会稳定、政治安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保证。在新时期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是政法战线必须始终坚持的基本原则和政治立场,是对政法队伍整体的根本要求,也是衡量每个警察是否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标志。
一、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观念
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是新时期对政法部门转变执法观念,端正执法思想,提高执法能力,强化执法责任意识和办案质量意识的客观要求,也是对政法队伍的每个警察具体工作行为的必然要求,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贯彻依法执政要求的重要体现。因此,政法队伍在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观念上要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
1、强化立警为公的责任意识。
公安机关是党领导下的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政法机关一项重要职能就是打击敌人,惩治犯罪,维护稳定,其责任重于泰山。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环境的变化,社会经济成份的多样化,政治文明建设的深入和依法治国方略的进一步推进,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新任务面前,对政法机关执法和服务的依靠与对象、重点与方式、任务与目的都提出了新的要求。“三个代表”重要1/1思想的本质要求,为适应形势发展的变化,进而从根本上把握人民群众的愿望,把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本质,进一步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怎样执法、怎样服务”的问题,提供了根本性的指导方针。当前,我场的社会治安形势还很不稳定,抢劫、盗窃、伤害等各类刑事治安案件时有发生,重大案件也发生过几起,农场治安形势还不易乐观,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会稳定工作还很不满意。政法部门必须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查办各类刑事治安案件的工作力度,集中力量突破有影响、有震动的重大案件。
2、强化执法为民的服务意识。
政法部门是国家机关的重要组成部门,承担着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基本职能。这种管理,就其本质说,提供的是公共产品和服务。目前我们政法部门领导比较多的不是想着怎样方便群众,服务社会,而是着眼于方便本部门有利于管理。为此,审批条件苛刻,办事程序繁琐的一些歧视性管理措施存在。部分执法人员以管人者自居,动不动就治你、查你、罚你,甚至出现故意刁难,久拖不办,随意处罚等问题。这些不仅给人民群众带来诸多不便,严重制约了经济社会的运行效率,也损害了政法队伍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适应形势的发展,政法队伍必须尽快实现由强势管理向优质服务方向转变,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通过优质高效的管理,为群众提供良好的社会秩序和法治保障。公安部先后2/1出台三十项便民措施和五条禁令,这些都是由注重管理到注重服务的一个重要转变,应该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
3、强化执法公正的程序意识。
政法机关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行使办案职权,坚决杜绝重实体轻程序,程序不合法现象的发生。程序就是质量,是确保公平与正义的前提,公平与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原则,是政法机关执法为民的基本价值取向。按照依法治国的要求,公正应当体现在实体性公正和程序性公正,既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又要保障各诉讼主体的合法权利,使正义得到伸张。二者互为里表,互相依存,缺一不可。没有程序的公正,就很难保证实体的公正。我们在执法实践中,滥用强制措施,语言不文明,滥用警械,行为不当等现象是存在的。这些事实提醒我们,政法机关执法为民,公正、合理的程序是现代法治的重要基石,坚定地遵守严格的法律程序,是我们赖以实现人人在法律面前平等享有正义的重要保证。这就要求我们的执法行为既注重实体性公正,又必须注重程序性公正,并将二者高度统一起来,切实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
4、强化开拓创新的能力意识。
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办案能力水平,是对政法队伍在新时期工作能力的基本要求。加强政法部门办案队伍建设是提高办案工作能力和水平的重要3/1保证。按照党的十六大要求,必须正确把握时代发展的要求,要不断提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必须坚持按照客观规律和科学规律办事,及时研究解决改革和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善于协调不同利益关系和克服各种困难,不断提高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必须增强法制观念,不断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必须立足工作大局,善于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提高总揽全局的能力。
二、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政法队伍就群体而言,是要逐渐形成警察有别于其他群体的优良作风,应该成为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高标准,高素质的政法队伍。在新时期要不断地加强和改进政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其基本途径就是要加强政法队伍的自身学习和教育,建立起一个学习型的政法队伍。深入开展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三讲”教育活动,讲学习是基础,讲政治是核心,讲正气是措施。当前,就我们的政法队伍人员结构分析看,存在着年龄结构偏大,学历水平偏低,知识面偏窄,专业性不强,市场经济理论欠缺等诸多问题,这些都直接影响着我们政法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因此,加强学习教育势在必行。
1、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学习。
4/1良好的思想水平和理论素质是做好政法工作的前提,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把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作为核心内容。学习马克思主义是基础,是不可逾越的基本前提,只有强化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学习教育,才能使我们政法队伍做到政治上高度清醒,理论上高度自觉,筑牢先进性建设的根基。在革命战争时期,没有革命理论,就不会有革命运动。同样,没有理论的不断发展和创新,也就难以指导革命和建设事业走向成功的彼岸。在新时期,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学习,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奋斗目标,要求我们必须始终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根本指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用发展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努力做到在加快发展上有新思路;在实现途径上有新手段;在破除难题上有新举措;在推进工作上有新成效。
2、加强专业技术知识的学习。
专业技术知识是做好政法工作的基础,只有通过不断地加强政法队伍专业技术知识的学习和锻炼,才能提高政法队伍工作水平,提升工作能力。一是要加强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政法部门是具体的执法部门,公安战线是执法的前沿,5/1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要求我们公安警察精通、熟悉、掌握、运用好法律法规的尊严和公民的合法利益。二是要加强刑事侦查,破案技能方面的学习和培训。刑侦工作要强化证据意识,全面、及时、准确地收集各种证据,注重捕捉固定证据,坚持以证据为核心的原则,严把案件质量关。同时作为刑警本身要具备特有的侦破案件的技能,善于分析问题和剖析案情,捕捉办案的切入点信息。三是要加强法律文书档案管理方面的知识学习。法律文书是政法机关执法办案的基本业务工作制度,要实现依法办案,必须建立一套科学规范、运作有效的办案机制和工作制度。要健全治安管理信访工作制度,努力提高初信、初访一次结案率,化解纠纷矛盾。要制定规范的调查取证行为,明确被调查人的权利、义务及责任,完善罚款收费、追缴和责令退赔款物的程序性规定和手续,建立科学的业务档案和严密的业务流程,使业务档案管理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四是要加强防暴、制暴,体能、技能方面的考核和锻炼。公安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打击敌人,维护稳定是一项重要职能,在改革开放时期,随着社会人员成份的变化,防止突发事件和暴力犯罪案件的发生,要求我们公安警察炼就一身过硬的本领,以有利的打击各种犯罪行为。
3、加强廉洁自律方面的学习教育。
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的条件下,一些违6/1纪违法,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尚未根本消除,特别是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健全,监督不得力,是腐败现象得以蔓延的最重要原因。政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难免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人情关系,形成了一种执法难的现状。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环境的好坏,是与政法部门执法是否公正有直接关系的。因此,政法人员违犯违法对社会影响极坏,这就要求我们政法队伍要廉洁自律、勤政为民,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执法队伍的廉洁。
三、严格规章制度,建立政法队伍管理长效机制
制度建设是确保政法队伍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重要措施,也是加强和改进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保障。政法部门应该把制度建设作为队伍管理长效机制的一项治本之策来抓。在新时期建立政法队伍管理长效机制,是队伍管理由人性化管理向制度化管理转变的重要途径。
1、坚持日常工作与重点工作相考核的原则。
公安系统的综合考评工作是政法队伍管理长效机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队伍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促进公安工作的重要扛杆。通过综合考核考评可以解决民警干与不干一样,干好干坏一样的问题,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切实发挥其职能作用。公安系统就其内部分工职能而言,应当坚持日常性的工作考核,除考核“规定动作”外,还要按照各自的分工和职责任务考核“自选动作”。在7/1坚持日常考核的基础上,月末或年终坚持阶段性考评,考核工作要着眼于队伍建设的工作实际,相近内容进行整合,尽量以指标量化。同时要统筹兼顾注重结合重点工作,增强考核内容的针对性和适用性,认真解决考什么,怎么考和考完怎么办的问题。“考什么”是指综合考核的内容,是综合考核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怎么考”是考核的程序和方法,采取正确的程序和方法,是考核工作的关键环节;“考完怎么办”是考核结果的运用,是综合考核工作的最终环节和必然结果。
2、坚持专项治理与综合治理相结合的原则。
公安部门根据新时期发展的需要,结合各系统的实际情况,开展不定期的专项整治和专项打击活动,有效地发挥了政法部门的职能作用,震慑了一些犯罪,维护了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是根据不同时期和不同的形式以公安为主的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就其整治范围来说,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如针对本地区某一商品物资比较多的情况就应当开展以防范、被盗为重点的专项防范工作,建立起一整套的工作机制,保证其安全完整。而综合治理它所强调的就是综合性防治,治安防范主要是做好人的工作,因此,它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就治安防范而言,措施越多,它的综合性就越强。因此,要把抓好法制宣传教育,思想政治工作,人防、物防、技防等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打、防、控”一体化。在一定时期或8/1一段时间内,把“严打”放在首位,是为了维护稳定的需要,但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应当注重“严防”和“严控”,形成“防、控、打”的工作格局。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落实到各个环节,体现在各个方面,需要把工作重点放到基层。抓好基层是根本,基层工作做好了整个社会治安形势就好了。
3、坚持典型引路与责任追究相促进的原则
抓制度建设关键是机制上的创新,用好的机制来激励队伍建设,充分调动政法干警的工作积极性。政法队伍建设,首先要体现党管干部的原则,要有一个好的班子,尤其是主要领导要起率先垂范作用。其次是要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路作用,树立榜样正面引导,使大家在学习中共同提高,在前进中互相竞争,推进政法系统队伍建设。在创新机制方面,公安部门应采取政府部门企业管理的模式,建立健全奖惩制度,优胜劣汰制度,培训考核制度,执法公示制度,收费标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公安部门要把责任落实分解到人头,在建立奖惩机制的同时,要加强对责任追究的处理。
4、坚持抓阶段性目标与抓长效性机制相统一的原则。
长期的矛盾和阶段的特点是对立的同一体,坚持做好战略性的长期治理是保证社会长治久安的前提,解决好当前的问题是保证社会稳定的基础。因此,既要抓好长效机制的建立又要抓好一般性问题的解决,相得益彰,互相促进,这就9/1需要在治安防范的总体思路下,建立阶段性的工作计划,在一个个解决问题中不断扩大治安成果。建立长效机制,首先要把学习法律知识作为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在手上,建立起相互监督学习的机制,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增强法制意识,把学习教育活动落到实处。其次要搞好群防群治,充分发挥街道居委会的作用,发挥退休老工人、老干部的作用,把技防保护、义务看护、季节维护、重点防范,警民联防等模式统一结合起来,形成责任制、警务区、基层综合防范措施模式,为促进社会治安稳定发挥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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