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方案6篇
篇一:市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方案
龙源期刊网http://www.qikan.com.cn浅谈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的技术路线
作者:李昀砷
来源:《科学与信息化》2020年第14期
摘要: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总体技术路线:准备工作、定标点预设和踏勘、定标点测量、工作底图更新和边界线标绘、边界附图和走向说明编制、定标点成果论证、立标、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建设。
关键词: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技术路线
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举措,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重大改革任务。完成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并与生态保护红线衔接,构建统一的自然保护地分类分级管理体制的阶段性建设目标。技术路线对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勘界立标任务有着重要作用。
1准备工作
1.1制定方案
根据自然保护地已有资料及现场踏勘情况,编写《自然保护地勘测立标技术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1.2人员培训
在正式开展前,应对参加调查的人员进行培训。
1.3资料准备
收集自然保护地已有的相关成果资料,并进行详细分类和分析,确定各类资料的利用方式和范围。对已有资料的具体隋况进行详细分析。
1.4资源配置
人员、软件、硬件配置。
2组织实施
2.1资料收集与底图制作
篇二:市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方案
市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9〕91号)精神,加强全市自然保护地基础建设,扎实推进全市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目标任务。充分兼顾现有的各类规划、全市第三次国土调查等专项数据,在开展全市自然保护地基础调查的基础上,全面完成各类自然保护地范围和功能区界线确认、立标和数据库建设,着力解决重叠设置、边界不清、权责不明、保护与发展矛盾突出等历史遗留问题,形成相关各方认可、准确清晰的边界,推动全市自然保护地规范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实现2020年完成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并与生态保护红线衔接的目标。(二)工作原则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严格执行《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甘肃省自然保护地物界立标工作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自然保护地的范围、面积和边界,增强自然保护地界线的权威性、严肃性和法定性。
坚持科学规范的原则。采用现代技术和先进方法,科学确定自然保护地范围和功能分区,精确标定自然保护地界线,最大限度地保护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完整性和适度性。坚持分级负责的原则。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管理权限、事权划分、属地管理的要求,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分级审核,协同推进自然保护地勒界立标工作。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利益相关方充分参与,勘界结果完成后要对自然保护地
范围和界线予以公示,并根据勘界结果设立界桩、界碑、指示牌等。二、勘界立标范围按照《规范》要求,全市共2类2个自然保护地需要开展勘界立标工作。其中:地质公园1处(嘉峪关戈壁大峡谷省级地质公园),湿地公园1处(嘉峪关草湖国家湿地公园)。三、重点任务(一)扎实准备基础资料。市林草局负责整理自然保护地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始建、调整、晋升的批准文件,申报材料;
自然保护地的范围和功能分区相关图件、文字描述和矢量数据;
全市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和城镇开发边界数据,总体规划、科考报告、动植物资源调查等相关材料;
当前存在的主要冲突,包括原著居民生产生活、耕地、矿产资源开采、基础设施和能源项目建设,以及自然保护地相互重叠、边界不清等问题,形成专项报告,汇总后按程序上报省林草局,并根据省林草局组织编制的《甘肃省自然保护地调查评估报告》,开展勘界工作。
牵头单位:市林草局
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文旅局、大景区管委会(二)科学开展勘界工作。市林草局负责组织勘界队伍,全面开展勘界工作。技术支撑单位应当依法具备国家对从事测绘活动资质资格的要求,拥有专业仪器设备,并长期从事勘测工作。市林草部门主动加强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沟通,确保自然保护地勘界工作科学合理、准确详实,与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相衔接。对面积、范围、功能区划明确的各类自然保护地,要严格按照《规范》规定进行校准核实;
对我市地质公园、湿地公园,要按照《规范》要求,核准自然保护地范围界线;
对自然保护地存在交叉重叠问题的,应按管理权限分别开展勘界工作;
对确因技术原因引起的数据、图件与现地不符等问题,可按管理程序一次性纠正,各有关部门不得借机违规调整自然保护地范围和功能区。
牵头单位:市林草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旅局、大景区管委会(三)严格成果审查。勘界工作结束后,市林草局要抓紧整理勘界成果,包括边界矢量图、边界点坐标表、边界走向说明、边界附图、勘界报告、定标点坐标、立标信息数据库等资料以及自然保护地内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情况等,并撰写自然保护地勘界报告。自然保护地勘界报告及成果报市林草局,市林草局审核后报市政府,市政府审核后向省林草局报送审核意见。市林草局和各相关单位要加强与省林草局等相关部门的沟通汇报,持续跟进并积极参与勘界成果省级评审论证、省政府确认公布、国家林草局入库等后续工作,并根据国家林草局入库的勘界成果,按国家统一部署,有序做好自然保护地立标等相关工作。
牵头单位:市林草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民政局、市文旅局、大景区管委会
(四)有效利用数据成果。利用省林草局建立的全省自然保护
地勘界立标数据库,建立自然保护地全市“一张图”,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运用于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和确权登记、基础测绘等工作,提高自然保护地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
牵头单位:市林草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旅局、大景区管委会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准备阶段。包括制定方案、成立机构、组织动员、摸底调查、准备基础资料,并形成专项报告按程序报省林草局,为全面开展勘界立标工作打好基础。第二阶段:实地勘界阶段。专项报告经省林草局的勘界立标评审组评审通过后,根据省林草局组织编制的《甘肃省自然保护地调查评估报告》,全面开展勘界工作。第三阶段:成果报送阶段。加强与省林草局等相关部门的沟通汇报,持续跟进和主动参与勘界结果审核上报、审查论证、确认公布和入库等后续工作。第四阶段:建库立标阶段。根据国家林草局入库的勘界成果,按国家统一部署,有序做好自然保护地建库立标等相关工作。各阶段工作完成时间按省上统一部署确定。
五、组织保障
为确保全市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嘉峪关市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责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林草局,负责协调、上报等各方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全市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综合组和技术组。
综合组:由市林草局抽调机关科室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全市自然保护地实施方案;
负责各方面衔接和协调工作,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部署,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负责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的督促检查;
负责全市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情况汇总上报工作。
技术组:由市林草局抽调局属各单位技术人员组成。负责全市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把关,负责审核汇总基础数据和资料;
负责自然保护地确界中图上界址点、面积与公布数据的一致性审查;
负责勘界成果的初审。各部门对基础数据和资料审查整理后,交市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审核汇总,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建立自然保护地数据库,形成全市自然保护地“一张图”。
市林草局:负责协调推进领导小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基础调查和勘界立标,汇总编制全市自然保护地勘查立标专项报告工作,建立全市自然保护地数据库。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协调提供各自然保护施相关土地权属和土地利用现状、产权登记信息、全市第三次国土调查影像及图斑数据、国土规划、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等资料。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提供水源
保护地等有关资料,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提供行政界线有关资料,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安排专项经费,保障全市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
市水务局:负责提供相关资料,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市文旅局:负责提供文物保护等相关资料,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大景区管委会:负责提供相关资料,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有关部门要把开展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作为夯实自然保护地管理基础的重要举措,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组织实施,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集中力量,攻坚克难,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自然保地勘界立标工作。
(二)严格质量管理。各成员单位要对勘界立标过程中提供的相关图件、数据真实性负责,如实反映保护地基础情况,严防弄虚作假、隐瞒重大问题、借机违规调整自然保护地范围和功能区等违法违规行为。市林草局要组织有关林业调查规划单位,强化技术指导和质量管理,采取跟班作业、包片负责的方式,全流程对标、高标准全面核查有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严把质量关,及时纠正存在问题,避免返工造成进度延误,切实做到进度和质量并重。对存在随意修改数据、重大舞弊的技术单位,经核实后列入“黑名单”,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三)保障工作资金。市财政部门要保障本辖区内的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专项经费。要安排专项经费,保障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并积极争取省级专项资金。(四)加强工作调度。建
立信息月报制度,市林草局要明确专人负责,于每月20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等情况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工作调度,每季度对各部门勘界立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及时通报工作情况。
篇三:市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方案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鄠邑区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8.10.16?
【字
号】鄠政办函〔2018〕91号
【施行日期】2018.10.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
正文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西安市鄠邑区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方案的通知
鄠政办函〔2018〕91号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鄠邑区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16日
西安市鄠邑区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开展勘界定标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加快推动我区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依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勘界定标试点工作的函》(环办生态函〔2018〕747号)和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试点工作的通知》(陕环生态函〔2018〕12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试点工作,确保生态保护红线边界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将生态保护红线边界、界桩和标识等信息落图;组织勘界、定桩,在重要位置和拐点竖立统一规范的界桩和标识标牌;建立生态保护红线信息数据库,做到“图上有点、地上有标(桩)、信息入库”;实现一条红线管控生态空间,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的底线约束作用,切实维护我区、市、省乃至国家的生态安全,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性原则。通过实地勘测生态保护红线涉及的山脉、河流、地貌单元、植被等要素的自然地理边界,对《陕西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进行科学校验、协调分析和局部优化,确保生态保护红线布局合理、边界清晰。
(二)依法依规原则。以《陕西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为基础,确保优化及勘界定标后的生态保护红线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开发区保护范围,不得在勘界定标时为避让违法的人类活动或建设项目作出调整。
(三)协调性原则。与各相关部门管理边界相衔接,与土地利用、城乡建设、矿产资源利用、区域生态保护等相关规划相协调,做好跨区域衔接和统筹,确保生
态保护红线的连续性、协调性和可行性。
(四)完整性原则。结合山脉、河流、地貌单元、植被等要素保留自然地理边界,保持森林、草地、湿地等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尽可能避免生态保护红线斑块破碎化。
三、主要任务
(一)形成生态保护红线优化方案。根据各相关部门最新的行业管理数据和专题数据,对《陕西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进行优化,确保生态保护红线边界落地。
1.收集市国土局鄠邑分局最新的土地利用规划数据;
2.收集区林业局最新的林地变更数据;
3.勘界定标技术组根据最新数据对生态保护红线进行优化;
4.按程序上报区人民政府、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组确认。
(二)开展底图制作和信息平台建设。以生态保护红线优化方案矢量数据、高清数字正射影像图等资料作为基础,制作形成生态保护红线外业勘界工作底图,勘定生态保护红线重点地段、重要拐点等关键控制点坐标,确认生态保护红线斑块等各类基础信息,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基础资料和登记表等,并建立生态保护红线数据库和信息平台系统。
(三)完成现场立标。利用1:10000基础地理信息等资源,按照预设的界桩和标识牌位置,组织界桩和标识牌的实地测量与施工埋设,确认红线斑块编号、界桩编号、二维码等信息无误,形成勘界定标照片和成果资料。
(四)完成勘界定标总结。按照《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技术规程(试点试行)》的要求,将报告、数据库、界桩和标识牌照片等资料上报区政府,并按照省环保厅的要求申请验收。编制我区生态红线勘界定标工作总结,总结试点经验和不足,上报省环保厅。
四、工作进度
10月1日:制定勘界定标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
10月5日:完成技术准备,启动界桩、标识牌生产。
10月10日:完成资料收集对接、底图制作,在工作底图上完成界桩预标注和界桩坐标转换,启动勘界定标信息平台建设。
10月15日:完成优化方案,完成界桩预设定点等工作,进入现场勘界阶段,启动界桩和标识牌的埋设。
11月20日:完成重要拐点、控制点和道路交叉重要点界桩和标识牌的埋设,启动验收总结程序。
11月底:完成全部工作成果验收与总结。
五、组织领导
按照“省级领导、市级落图、县(区)级落地”的原则,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区政府成立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区长担任。成员由区环保、发改、财政、国土、建设和住房保障、水务、林业、农业、秦岭办、草堂镇、石井镇、庞光镇、蒋村镇、玉蝉镇、景区管理局等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组成,主要负责统筹、组织、协调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和勘界定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鄠邑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环保局鄠邑分局局长兼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确定1名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办公室成员,并确定1名科室工作人员作为办公室联络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集中召开一次会议,由承担本次工作实施的第三方单位总结上周工作,安排下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汇报各自工作进展情况,并就相关工作进行协商。
六、任务分工
市环保局鄠邑分局:作为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的牵头部门,委托技术单
位开展勘界定标,负责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及勘界定标工作的指导、调度与协调,总结勘界定标成果;审核本部门主管的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是否被全部纳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
区发改委:作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全区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及勘界定标工作的指导,提供最新的行业管理数据和专题数据;审核本部门主管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中的生态空间是否被纳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
区财政局:负责区级层面生态保护红线优化、整合及勘界定标等相关工作的经费保障。
市国土局鄠邑分局:负责提供本部门主管的最新的行业管理数据和专题数据;审核本部门主管的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的全部区域和地质公园的地质遗迹保护区是否被全部纳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地质公园非核心保护区域调出依据的充分性以及其他需要审核的内容;审核采矿权、探矿权与生态保护红线冲突的区域调出依据的充分性及其他需要审核的内容。
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负责提供本部门主管的最新的行业管理数据和专题数据;审核区级城乡建设规划、建制镇规划范围与红线冲突的区域调出依据的充分性及其他需要审核的内容。
区水务局:负责提供本部门主管的最新的行业管理数据和专题数据;审核重要输水通道、重要河流湖库水面及其滨岸带是否纳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纳入范围的合理性以及其他需要审核的内容。
区农业局:负责提供本部门主管的最新的行业管理数据和专题数据;审核本部门主管的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是否被全部纳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非核心保护区域调出依据的充分性以及其他需要审核的内容。
区林业局:负责提供本部门主管的最新的行业管理数据和专题数据,包括本部
门主管的省级及以上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国家级公益林名录及面积、2017年林地变更数据;审核本部门主管的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的全部区域、森林公园的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湿地公园的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国家公益林是否全部纳入生态保护红线,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禁止开发区的非核心保护区域调出依据的充分性以及其他需要审核的内容。
区秦岭办、草堂镇、庞光镇、石井镇、蒋村镇、玉蝉镇、景区管理局:负责本区域勘界定标的协调工作。
七、工作要求
1.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务必于10月10日前提供本次勘界定标工作的技术资料。
2.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务必于10月8日前将工作人员、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环保局鄠邑分局管理科)。
市环保局鄠邑分局联系人:陈敏地
135****7763区勘界定标技术组联系人:庞
敏
135****4791
篇四:市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方案
浅谈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方法—以云南双江古茶山国家森林公园为例
摘要: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是依法依规开展保护管理的最基础性工作,形成相关各方认可、准确清晰的边界,有助于推动自然保护地规范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确保自然保护地执法监督有据可依。
关键词:自然保护地,勘界,数据库,成果,立标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政府和民众对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越来越重视,原各部门根据各自管辖职责,建立了不同类型的保护区,各保护区交叉重叠、管理不到位、矛盾冲突多等众多问题。随着中央强调空间规划对社会经济发展引领作用和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体系,将自然保护区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出台自然保护地实行统一管理,对各保护区进行整合优化、明确管理机构、分区管控及土地确权等一系列措施,这就要求各个自然保护地精准范围与分区,作为法律和管理依据,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1.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的原则和依据
1.1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的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严格执行《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自然保护地范围、面积和边界,增强自然保护地的权威性、严肃性和适度性。
(二)坚持科学规范的原则。采用现代技术和先进方法,科学确定自然保护地范围和功能分区,精确标定自然保护地界线,最大限度保护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完整性和适度性。
(三)坚持分级负责原则。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严格按照管理权限、事权划分、属地管理等,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分级审核、协同推进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
(四)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利益相关方充分参与,勘界结果完成后对自然保护地范围和界限予以公示,并根据勘界结果设立界桩、界碑、指示牌等。
1.2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的依据
1.国家林业局关于准予设立《云南双江古茶山国家森林公园》的行政许可决定,林场许准[2015]28号;
2.《云南双江古茶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16~2025);
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云南双江古茶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批复。
2.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总体技术路线
云南双江古茶山国家森林公园勘界立标,采用收集到的1:1万地形图数据、正射影像数据、地理国情监测数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云南双江古茶山国家森林公园功能区图矢量数据等数据经过坐标转换,叠加正射影像图等资料,制作勘界工作底图数据,对保护区界线进行技术性纠偏和精细化处理,按照相关规范预设边界走向点及定标点。到实地踏勘、走界,利用平板电脑中的工作底图数据进行边界线指认。在指界的同时找到预设的界桩点位的概略位置,利用YNCORS系统对定标点进行实地测量。定标点测量工作完成后处理相关的矢量数据,整理相关表格,填写定标点登记表,编写勘界报告、边界走向说明、主要拐点坐标说明,制作附表、附件、附图及编写相关技术文档、定标点论证、边界范围公示、数据库建设、实地立标等,总体工作流程如下图所示。
图2-1总体工作流程图
2.1数学基础
平面坐标系: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
高程基准:1985国家高程基准。
投影与分带: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3°分带。
平面坐标与高程单位为“米”。
2.2勘界工作底图制作
利用高分遥感影像、1:10000数字地形图、地名普查数据、地理国情监测数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和已有保护区界线数据制作勘界工作底图。云南双江古茶山国家森林公园分为三个片区,勘界工作底图不进行分幅。
边界地形图一般情况下沿边界呈带状,图内内容范围为垂直界线两侧图上10厘米内。
2.3定标点预设与踏勘
2.3.1边界点和定标点预设
在边界地形图中,根据自然保护地范围、界线走向和功能分区边界,以能控制边界线的基本走向为基本原则,预设边界点位置,云南双江古茶山国家森林公园预设边界点436个。
在对反映边界线走向具有重要意义的边界点上,为指示界线、提醒民众,预设定标点位置,云南双江古茶山国家森林公园预设定标点163个。
预设边界点和定标点,要充分兼顾国土调查、规划等已有专项数据,避免较大的争议与分歧。
2.3.2边界点和定标点实地踏勘
基于边界点、定标点预设位置,充分考虑地形条件、土地权属、通视条件、地质条件、安全性等影响,兼顾自然保护地总面积指标,对边界点、定标点位置不合理的点位进行调整。
界线走向实地明显且无道路通过的地段、有天然或人工标志的地段,可不布设定标点。但以道路、河流、沟渠等地物为界时,须明确边界以地物中线为界还是以某一边线为界。
2.3.3定标点规格与编号
云南双江古茶山国家森林公园界标编号按边界点数量从1-9999编数字顺序码,并在数字顺序码前加上6位字母缩写。编号规则为“GCS+片区编号(A、B、C、D、E)+BJ+3位或4位编码”。字母GCS指“云南双江古茶山国家森林公园”;片区编号规则为:A为古茶山片区、B为冰岛湖片区片区、C为森林湖片区,BJ-指“边界点”;DB-指“定标点”,定标点数字编码采用3位编码从001-999顺序编码,界桩编号采用4位编码从0001-9999顺序编码,3个片区的数字编码独立编。定标点同时有定标点标号和界桩编号。
2.3.4定标点测量
云南双江古茶山国家森林公园定标点坐标和高程采取实测方法,利用GPSC级点作为检核点。
定标点的平面坐标,采用CORS系统定位测量方式进行测定。流动站每测回的自动观测个数不应少于10个观测值,取平均值作为观测结果。检核点的平面位置较差应不大于20cm。
定标点的高程,采用卫星定位系统定位测量大地高,利用省级或国家似大地水准面计算高程异常值,获得正常高。
未设定标点的边界点,在地形图上量取坐标与高程。
同时对定标点进行拍照,每个点拍摄近景、远景两张照片,近景照文件命名以定标点号+A编写,远景照文件命名以定标点号+B编写。
2.3.5定标点登记
定标点登记表填写要求包括:
(1)定标点确定之后,当场获取有关数据,并按要求填写定标点登记表。
(2)定标点类型包括界碑、界桩。相邻定标点间距填写两定标点间的平面直线长度,精确到0.1米。
(3)定标点的坐标和大地高,经纬度坐标记录到0.0001秒,大地高记录到0.0l米,记录在定标点登记表中。
(4)定标点位置略图以定标点为中心,在高分遥感整景影像上裁切长宽511×511像素大小的遥感影像,用与影像颜色反差较大的颜色(一般情况下用红色、黑色或白色)表示的十字丝标明定标点位置,十字丝的长宽均为15个像素。
(5)定标点实地照片拍摄彩色近景照片(竖拍)。
(6)备注项填写需特殊说明的情况。
(7)填表人和检查人须手工签字。
2.4边界地形图更新与边界线标绘
2.4.1边界地形图更新
当边界线附近的地形要素(包括地貌、高程、河流、海岸线、道路、构筑物等)发生变化,影响到边界线走向的确定和表示时,应对边界线两侧一定范围内,与确定边界线及界桩点位置有关的地形要素、地理名称等进行更新。
2.4.2边界线标绘
将确定了的边界线、定标点位置,准确地标绘在边界地形图上。
边界线在图上用0.3毫米红色实线不间断表示,以线状地物中心线为界且地物符号宽度小于1.0毫米时,界线符号在线状地物符号两侧跳绘,定标点符号用直径1.5毫米红色小圆圈标识,定标点编号用红色注出。
2.5边界附图与走向说明编制
2.5.1边界附图的编制
(1)边界附图的内容应包括边界线、定标点及行政界线、相关地形要素、名称、注记等,各要素应详尽表示。
(2)当边界附图上无法详尽表示局部地段边界线的位置和走向时,应利用更大比例尺地形图加绘放大图。放大图以岛图形式加绘在边界线两侧的适当位置,放大图宜绘平面图,将界线与相关地物关系表达清楚。
(3)利用渲染的DEM或正射影像做底图,叠加保护区界线、边界点、道路、水系、地名、境界等要素,进行分层编辑、符号化、要素关系处理,最后制作形成边界附图。保护区范围以色面表示,核心区填注淡粉色RGB(255,166,166),缓冲区填注淡黄色RGB(255,187,0),实验区填注淡绿色RGB(167,255,166).三区边界以色线表示,核心区边界为红色RGB(255,0,0),缓冲区为黄色RGB(255,255,0),实验区为绿色RGB(0,255,0)。
2.5.2边界位置和边界走向说明编写
(一)边界点位置说明编写
边界点位置说明应描述边界点的名称、位置、与边界线的关系等内容。对确定为定标点的边界点还应描述编号、类型、材质、坐标和高程、定标点与边界线的关系、定标点与周围地形要素的关系等内容。
(二)边界走向说明编写
边界走向说明是对边界线走向和边界点位置的文字描述,是边界协议书的核心内容,与边界附图配合使用,以明确描述边界线实地走向为原则。
叙述应简明清楚,采用通用的名词术语,地名准确,译名规范,并与边界附图和实地情况相一致。
边界走向说明中涉及的方向,采用16方位制(以真北方向为基准)描述。
边界走向说明编写方式:从起点开始,按照16方位制,根据界线延伸的长度、界线依附的地形、界线转折的方向、两定标点间界线长度、界线经过的地形特征点等至讫点结束。
边界走向说明,根据界线所依附的参照物的实际情况分为若干条,每条分为若干自然段.每一自然段一般是对相邻两定标点间边界线情况的文字描述。
边界走向说明中的距离及界线长度等数据,均以米为单位,实地测量的距离描述到0.1米。
边界走向说明的编写内容一般包括每段边界线的起讫点、界线延伸长度、界线依附的地形、界线转折的方向、界线经过的地形特征点等。
2.6勘界报告编制
勘界报告是自然保护地勘界成果的核心内容,勘界报告应包含勘界工作的基本情况、勘界总体要求、具体勘界工作实施流程、勘界结果、质量检查、附表、附图等内容。
2.7成果论证及确认
云南双江古茶山国家森林公园勘界成果经县级、州级、省级三级论证,形成各级专家论证意见。经过专家论证后对云南双江古茶山国家森林公园勘界结果进行公示。
2.8立标
自然保护地边界、定标点公示无异议后,由双江县人民政府组织,双江拉姑族佤族布朗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具体实施立标工作。
2.9数据库及系统建设
对勘界立标成果数据、收集到的基础数据、专题资料等进行汇总、整理和入库,采用集中管理的方式进行设计,参照统一的标准规范,依据统一的数据模型,基于统一的存储框架构建分布存储的数据库。
表1自然保护地界线矢量数据属性编码表
序字数别名
据类型
度
长小号
段名
数位
备注
1SHE省(自治区、直辖字2按全国行政区代码前2位
NG
市)代码
符型
进行填写
2NGMC
SHE省(自治区、直辖市)名称
字符型
XX省(自治区、直辖市)
3SHI
市代码
字符型
按全国行政区代码前4位进行填写
4MC
SHI市名称
字符型
XX市(自治州、盟)
5N
XIA县代码
字符型
按全国行政区代码前6位进行填写
6NMC
XIA县名称
字符型
XX县(市、区、旗)
7BM
BHD保护地编码
字符型
按市代码+3位顺序编码进行填写
8MC
BHD保护地名称
字符型
549X
BHL保护地类型代码
字符型
1LXM保护地字5C
类型名称
符型
11JB
BHD保护地级别代码
字符型
12C
JBM保护地级别
字符型
13MC
FPQ分片区名称
字符型
XXX片区、XXX园区
14QMC
GNF功能分区名称
字符型
15QMC
GKF管控分区名称
字符型
16MJ
面积
双进度
单位:公顷
1S
DZB电子标识情况
字符型
542说明电子标识具体情况,包括现场实地标识和电子边界中的虚拟标识
1HDX
ZYB主要保护对象
字符型
541ZGB主管部字5M
门
符型
2BZ
备注
字符型
54注:范围边界矢量数据无需填写“GNFQMC”和“GKFQMC”,分区界线数据需填写“GNFQMC”和“GKFQMC”。
3结束语
本文主要讲述了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的技术路线、工作方法,对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有指导性作用,保障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成果的正确性、完整性。
参考文献:
[1]GB/T39740—2020《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规范》
[2]LY/T1953—2011《自然保护区设施标识规范》
[3]GB/T35822—2018《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技术规程》
[4]GB/T20257.2—2017《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
第2部分:1:50001:10000地形图图式》
[5]GB/T24356-2009《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6]CH/T39616-2020《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络实时动态测量(RTK)规范》
篇五:市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方案
XX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方案和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根据《XX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方案》(X整合评估〔2020〕X号)和《XX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方案》(X整合评估〔2020〕X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保护优先,绿色发展。保持自然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生态廊道连通性,做到调入与调出相结合、合理调整,依法依规优化自然保护区功能分区。一般应保证自然保护地总面积不减少,如确因客观原因导致面积出现较大幅度变化的,须向省人民政府报审,按程序报国务院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实事求是、科学评估。按照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组织专家科学评估界定保护对象、保护范围、保护强度,做到该划进的必须划进、划错的必须调出,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矛盾冲突。
(三)统筹协调、做好衔接。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衔接“三条控制线”划定,与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永久
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工作协调推进,科学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
二、工作任务
我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范围是XX省级自然保护区、XX国家森林公园、XX——XX水库省级风景名胜区、XX(XX)大别山国家地质公园XX分园区、XX国家级水利风景区、XX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XX省级森林公园,针对存在交叉重叠、范围和功能分区不合理、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现实矛盾突出等问题,通过调出、调入、合并、晋升、转化、新建、撤销、不再保留等方式,依法依规予以优化,妥善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
(一)开展本底调查。收集全县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地基本情况,包括名称、类型、位置、面积、功能定位、主要保护对象、机构编制、人员队伍及设立、调整、晋升时间与批复文号;自然保护地相关的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及其他规划、方案的文本和图件,科考报告、专项调查等。
1.经济社会现状,包括自然保护地内及周边乡镇、行政村或自然村的建制镇、宅基地、人口、经济、参与情况等;
2.自然资源产权现状,按照自然保护地功能分区为基本单元,调查基本农田、森林、土地性质、物权、经营使用权、矿业权、设施建筑、民生设施、重点建设工程等。
(二)整合交叉重叠。以保持生态系统完整性为原则,遵从保护面积不减少、保护强度不降低、保护性质不改变的总体要求,按照“一区一方案”工作原则,整合优化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做到一个保护地、一套机构、一块牌子。
1.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与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各类自然保护地交叉重叠时,原则上保留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
2.水利风景区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交叉重叠或相连的,可整合纳入;不交叉重叠或不相连的,具备条件的,经评估后可转为自然公园,不符合条件的,由所在县区提出预案,经市组织专家评估后报省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评定撤销。
3.其他各类自然保护地按照同级别保护强度优先、不同级别低级别服从高级别的原则进行整合。
(三)解决历史矛盾。
1.将保护价值低的建制城镇、村屯或人口密集区域、社区民生设施等调整出自然保护地范围。结合精准扶贫、生态扶贫,核心保护区内原住居民应实施有序搬迁,对暂时不能搬迁的,可以设立过渡期,允许开展必要的、基本的生产活动,但不能再扩大发展,最终实现逐步有序退出。
2.根据历史沿革与保护需要,依法依规对自然保护地内25度以上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严重污染耕地等实施退田还林还草还湖还湿。
3.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内的永久基本农田、镇村、矿业权逐步有序退出,一般控制区内的由设区的市科学评估,根据对生态功能造成的影响确定是否退出,其中,造成明显影响的逐步有序退出,不造成明显影响的,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可采取依法依规相应调整一般控制区范围等措施妥善处理。
4.将城市建成区调出自然保护区范围。
5.将成片集体人工商品林调出自然保护区范围,但以下情形除外:①重要江河干流源头、两岸;②重要湿地和水库周边;③荒漠化和水土流失严重地区。
6.自然保护区设立前存在的经济开发区等,可以调出自然保护区范围;自然保护区设立后,违规审批建设的经济开发区等,追究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经设区的市科学评估后,根据对生态功能影响,确定是否退出或调整自然保护区范围。其中,占用主要保护对象重要栖息地、繁殖地、迁徙通道以及位于国际重要湿地、世界自然遗产范围内的部分,原则上应退出自然保护区范围。违规审批但尚未建成的,原则上退出自然保护区范围。
(四)归并重组优化。对同一自然地理单元内相邻、相连的各类自然保护地,打破因行政区划、资源分类造成的条块割裂局面,按照自然生态系统完整、物种栖息地连通、保护管理统一的原则进行合并重组,合理确定归并后的自然保
护地类型和功能定位,优化边界范围和功能分区,被归并的自然保护地名称和机构不再保留,解决保护管理分割、保护地破碎和孤岛化问题,实现对自然生态系统的整体保护。
(五)完善功能分区。自然保护区功能分区由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转为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
1.一般情况下,将自然保护区原核心区和原缓冲区转为核心保护区,将原实验区转为一般控制区。
2.自然保护区原核心区和原缓冲区有以下情况,可调整为一般控制区:自然保护区设立之前就存在的合法水利水电等设施;历史文化名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和重要人文景观合法建筑,包括有历史文化价值的遗址遗迹、寺庙、名人故居、纪念馆等有纪念意义的场所。
3.自然保护区原实验区内无人为活动且具有重要保护价值的区域,特别是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分布的关键区域、生态廊道的重要节点、重要自然遗迹等,应转为核心保护区。
(六)统一规范名称。自然公园根据资源禀赋和自然特征设立,原森林、湿地、地质公园以及以自然景观为主要保护对象的原风景名胜区经科学评估后转为自然公园。自然公园名称统一规范为“(风景、森林、湿地、地质等)自然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纳入自然公园管理。自然公园原则上按一般控制区管理。
(七)推进勘界立标。根据《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规范》,开展自然保护地勘界并建立矢量数据库,编写勘界报告,确保与生态保护红线衔接。
(八)依法依规整改。正确处理整合优化同落实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的关系,对各类执法监督特别是中央环保督察等整改任务相关的地块,坚决禁止借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之名为违法违规行为洗白。对中央环保督察、自然保护地“绿盾”行动等发现和列入整改清单的问题,该依法查处的,要先行依法查处到位。
(九)编制上报成果。汇总上报自然保护地勘界数据库和勘界报告,编制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并上报。
三、时间安排
(一)部署启动(4月22日前)。
1.成立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领导组,编制印发全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方案,召开领导组会议,全面启动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
2.收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本底调查资料、各类规划和批复文件、全县地理国情、永久基本农田、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含1米影像)和生态公益林、林地一张图等矢量数据,进行分析比对,为现场调查做好准备工作。
3.开展自然保护地社会经济和自然资源产权情况调查,对全县各类型自然保护地以功能分区为单元进行现场调查,做到各类因子应查尽查,数据真实,进行资料汇总和分析。
(二)整合优化(4月24日前)。组织梳理有关基础资料,开展勘界和评估论证,建立勘界数据库,编制勘界报告,研究提出整合优化预案,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后上报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领导组审核审查。
(三)修改完善(4月30日前)。根据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组对全县自然保护地勘界数据库和整合优化预案的审核反馈意见,及时修改完善数据库和预案,确保高质量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推动整合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开展,在XX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领导组下设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组,确保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有序加快推进。
(二)明确工作责任。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共同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依法依规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各地、各部门要综合客观、多角度多维度审视问题、解决矛盾,确保当前和今后重要规划编制、重大项目布局与调整优化工作协调一致。对工作不认真负责、工作质量出现问题的,依法依规依纪严肃问责。在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中遇到重要事项和重大
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组要加强工作协调指导,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强化经费保障。县财政负责统筹安排本级自然保护地勘界和整合优化相关工作经费。由于时间紧迫,在严格执行招投标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本着“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尽快完成招标工作。
XX县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方案
按照国家、全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推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和县委县政府部署,结合我县前期对已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的评估调整,为切实加强与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衔接,进一步做好我县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多规合一”“划管结合”的总体思路,以维护生态功能、保障国家生态安全为导向,认真落实党中央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的要求,以现有成果为基础,坚持依法依规、严守底线,实事求是、科学评估,统筹协调、强化衔接的原则,结合我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成果,依法依规处理好生态保护红线与耕地、矿业权、人工商品林、城镇村、各类建设项目等的冲突问题,实现“三条控制线”不交叉不重叠不冲突。
二、任务要求
(一)加强衔接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与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联系密切、不可分割。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对接,在既有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成果的基础上,依据林业主管部门提供的自然保护地四至和界线范围,将其划入生态保护红线中,确保无遗漏。要根据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情况,完善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成果自查报告及相关资料,明确自然保护地名录及占地面积、人为活动矛盾冲突面积占生态保护红线的比例等,分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对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的影响。
(二)依法依规解决矛盾冲突。按照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不交叉不重叠不冲突的原则,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内的永久基本农田、镇村、矿业权逐步有序退出,一般控制区内的,根据对生态功能造成的影响确定是否退出,其中造成明显影响的要退出,不造成明显影响的可采取依法依规相应调整一般控制区范围等措施妥善处理。要将解决永久基本农田矛盾冲突与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永久基本农田调得出、补得了。
(三)科学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补划工作。依据自然资源部印发的生态保护红线评估技术方案,生态保护红线优先将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服务功能极重要区、生态环境极敏感
区、饮用水源地、国家一级保护公益林等作为补划地块。以上区域无法完成补划的,可以在其他区域补划,但不得产生新的矛盾冲突。
(四)切实提高成果质量。注重保持生态红线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根据《进一步做好XX省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方案》,面积小于1平方公里的独立图斑,除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外,不得保留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按照《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要求,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属于“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建设、防洪和供水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项目,可以在生态保护红线内开展,不得调出生态保护红线范围。
(五)有序推进勘界定标。我县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方案经批准后,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县生态环境分局组织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并纳入全县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六)依法依规做好重大项目用地报批工作。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在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同时,对符合占用条件的重大建设项目,切实提高工作效率,积极做好用地报批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开展工作部署(4月15日前)。成立县生态保护
红线评估调整工作组,编制印发进一步做好全县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方案。组织做好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与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工作统筹衔接工作。
(二)开展县级审核(4月22日前)。县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组组织专家及各部门对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方案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要求,或者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方案与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不衔接的,及时修正。
(三)完善县级方案(4月24日前)。县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组组织汇总形成全县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方案,同时做好与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相衔接。全县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方案经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报县人民政府。
(四)联合上报方案(5月1日前)。全县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方案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联合上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XX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领导组下设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组,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建立完善协调机制,确保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11(二)完善工作方案。县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组结合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密切跟进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办法制定、第三次国土调查最终成果发布等工作,及时进一步完善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方案,确保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与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统筹衔接,按时保质完成规定任务。
(三)强化责任落实。县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调配合,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做好我县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各部门要综合客观、多角度多维度审视问题、解决矛盾,确保当前和今后重要规划编制、重大项目布局与评估调整工作协调一致。对工作不认真负责、工作质量出现问题的,依法依规依纪严肃问责;同时,在工作中遇到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县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组要加强相关工作协调指导,确保按时序完成工作任务。
12XX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
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领导组
为贯彻省市关于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的部署,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XX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领导组。
一、成员名单
组长:XX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XX副县长
XX副县长
成员:XX县政府办副主任
XX县政府办副主任
XX县发改委副主任
XX县司法局局长
XX县财政局局长
XX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XX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XX县住建局副局长
XX县交通局局长
XX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13XX县水利局局长
XX县文旅体局局长
XX县林业局党组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组和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组。
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XX同志任副主任。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组由郭兴中兼任组长,XX、XX任副组长,县财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业生态环境、交通运输、住建、旅游等部门业务经办人为成员。
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组由XX兼任组长,XX任副组长,县自然资源、重点工程、生态环境、住建、交通、农业农村、水利、林业、旅游等部门业务经办人为成员。
二、成员单位职责
1.县发展改革委:负责提供全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提供铁路、能源重大基础设施规划及建设项目计划;协助提供全市民航基础设施规划及建设项目计划;参与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和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方案审核工作。
2.县司法局:负责对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进行合法性审查。
3.县财政局:负责统筹保障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和整合优化、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市级相关经费。
144.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全县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起草全县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成果材料;参与全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审核,审查自然保护地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衔接;将全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纳入全县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成果一并上报市政府审定,组织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负责提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规划、矿业权资料。
5.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提供全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及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资料,补充提供部分自然保护区资料;参与全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和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方案审核;提供水源保护地等应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相关资料;参与全县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方案起草及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
6.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补充提供全县风景名胜区相关资料,提供历史文化名村、名镇等资料;参与全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和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方案审核工作。
7.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提供全县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民航、航道、港口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及建设项目计划;参与全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和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方案审核工作。
8.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勘界立标,提供相关成果资料。
159.县水利局:负责组织提供全市重大水利设施建设规划及项目资料;补充提供水利风景区有关资料;参与全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和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方案审核工作。
10.县文旅体局:负责组织提供全县文化、旅游和文物保护规划;参与全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审核工作。
11.县林业局:负责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和整合优化工作;编制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实施方案并指导各地实施;编制全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与全县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成果一并完成审核后上报市政府审定;提供自然保护地及林地、人工商品林、公益林等基础数据;参与全县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成果审核、全县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方案起草工作。
16
篇六:市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方案
促进特色自然保护地高质量开展的实施方案
为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促进特色自然
保护地高质量开展和高水平保护,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深入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开展理念,认真
落实省决策部署,以保护自然、服务人民、永续开展为目标,建立分
类科学、布局合理、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
保护地体系,确保重要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生物多
样性的原真性和完整性得到系统性保护,提升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切
实把我省优良生态环境优势和竞争优势巩固好、开展好,为筑牢〃两
江〃上游生态屏障,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新未来提供有力生态
支撑。
(二)基本原那么
——坚持生态优先,有效保护。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做到应保尽保、能保必保,确保自然遗产
永续传承。
―坚持系统思维,分级管理。整合优化现有各类自然保护地,推动自然保护地统一设置、分级管理、分区管控。
——坚持生态惠民科学利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守好开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优良
生态产品、优质生态服务的新需求、新期待。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突出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的社会
公益性,充分发挥政府在自然保护地规划、建设、管理、监督、保护
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自然
保护的长效机制。
——坚持开放创新,突出特色。广泛吸收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建立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的新体制新机制新模式,构建特色、一流水平
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三)总体目标。到2025年,全面完成全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
化工作并与生态保护红线衔接,健全完善自然保护地管理法规并优化
相关政策制度。积极开展国家公园的创立工作,逐步完善自然保护区
和自然公园建设,初步建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力争全省自然保护地面积占
比到达10%左右,初步构建起设置科学、规划合理、保护有力、管
理有效、特色明显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到2035年,全省重要自然生
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得到系统性保护,实现四
大山脉八大水系自然保护地全覆盖,全省自然保护地管理效能和生态
产品供给能力得到显著提高,自然保护地管理到达国内先进水平,全
面建成具有特色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二、构建科学合理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四)科学有序开展整合优化工作。编制全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
化
预案和正式方案,按照程序逐级报批后施行。对于原设立的市、县
级自然保护区,经科学评估后,将符合条件的采取晋升、整合、归并
等方式纳入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整合优化工作结束后,原市、县级
自然保护区原那么上不再保存;对于无重要保护价值、无明确保护对象、面积较小、较为零星分散、在按照规定扣除各种矛盾地块后较为破碎
的自然保护区,可转为自然公园,或不再保存,或对其中有保护价值
的地块采取点状方式进行保护。
(五)积极创立国家公园。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积极开展国家公
园的创立工作。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综合科学考察、调查和范围论证,制定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有序处置主要矛盾冲突,编制国家公园设立
方案和总体规划,加强宣传凝聚社会共识,构建规章制度体系,逐步
建立起国家公园。
(六)编制全省各地自然保护地开展规划。落实国土空间开发保
护要求,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结合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自然保护
地整合优化工作,编制全省和各市(州)自然保护地规划,明确自然
保护地开展目标、规模和划定区域,积极稳妥开展自然保护地。自然
保护地发生调整的,生态保护红线作相应调整。
三、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管理体制
(七)统一管理自然保护地。进一步理顺全省现有各类自然保护
地管理职能,制定切实可行的自然保护地政策、制度和标准规范,实
行全过程统一管理。各地各部门不得自行设立新的自然保护地类型。
在自然保护地
整合优化工作完成前,因国家重大工程工程等特殊原因
不可防止要调整自然保护地范围和功能分区的,仍然要按照原来的调
整程序和要求开展审批;整合优化工作完成后,按照新制定的调整办
法开展调整工作。自然保护地发生调整后,要及时更新国土空间规划
〃一张图〃数据。
(A)做好自然保护地各项基础工作。每年对全省各自然保护地的本底资源调查、矢量数据建立等各项基础工作开展查缺补漏,及时
建立完善各项基础工作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并加强管理,确保各
项基础工作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完备性。在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
完成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底版,以2000国家大地坐标
系为基础,依据经批准的自然保护地设立文件、总体规划和整合优化
方案确定的面积、四至等建立统一准确的矢量数据库。严格数据审查
制度,确保在统一的投影坐标下,做到图件、数据、实地相一致,实
现自然保护地一张图、一套数,并与生态保护红线衔接,最终纳入森
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明确各级各类自
然保护地勘界立标的工作程序,在整合优化工作完成后各地要按照
《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规范》等有关国家标准组织开展勘界立标工
作;没有整合优化和范围调整任务的单体自然保护地,经评估后及时
启动勘界立标工作。
(九)实行分级行使管理职责和差异化管控。自然保护地实行分
级管理体制。国家公园的管理主体由国家确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原
那么上由省林业局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公园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原那么
上由市(州)林业局负责监督管理。根据各类自然保护地功能定位,合理分区,实行差异化管控。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区实行分区管控,原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划为核心保护区,原实验区划为一般
控制区源核心区和
缓冲区内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特殊情况可以划为
一般控制区;原那么上核心保护区内禁止人为活动,一般控制区内限制
人为活动。自然公园原那么上按一般控制区管控。
四、创新自然保护地建设开展机制
(十)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地建设。开展重要栖息地的修复治理和
自然保护地建设。制定全省各类自然保护地建设技术规范,提出年度
建设计划并认真实施有关建设工程。逐步提升完善各级自然保护地基
础设施,提高各级自然保护地综合管理和资源管护能力。加强野外保
护站点、巡护路网、监测监控等管理设施建设。利用航天航空遥感等
现代科技手段和先进设备,结合人工智能技术等,促进自然保育、巡
护和监测的信息化、智能化,有效提升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能力和水
平。建立完善自然保护地生态管护队伍聘用、管理和考核方法,逐步
为保护地配置长期稳定有力的生态管护队伍,实行网格化管理,确保
管护力量全覆盖并切实发挥作用。
(十一)分类有序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推进核心保护区内原住居
民有序搬迁。对自然保护地内的矿业权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
策,一矿一策研究确定处置方式,分批次分类别进行处置并进行生态
恢复。推进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内小水电的退出和列为〃整改类〃
小水电的整改工作。对保护地内的其他历史遗留问题,按有关规定有
序处理。
(十二)创新自然资源使用制度。分批分期开展省级自然资源确
权登记重点区域内自然保护地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完成清查区域
内自然资源实物量清查并估算其经济价值。依法界定各类自然资源资
产产权
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原住居民权益,实现各产权主体共建
自然保护地、共享资源收益。探索建立〃政府主导、管经别离、多方
参与〃的特许经营机制,制定统一有效的特许经营管理方法。对划入
各类自然保护地内的集体所有土地及其附属资源,探索通过租赁、赎
买等多种方式维护产权人权益,实现多元化保护。
(十三)探索全民共享机制。在做好保护工作的前提下,在自然
保护地一般控制区内划定适当区域规范开展生态教育、自然体验、生
态旅游、森林康养等活动,促进自然保护地的科学合理利用和保护工
作在空间规划、工程管理、宣传、服务等方面的高度融合开展。强化
自然保护地内生态旅游工程的分类管理和动态监管。进一步建立和完
善自然保护地社区共管体制机制,建立志愿者服务体系,健全自然保
护地社会捐赠制度,激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自然保护地生态
保护、建设与开展。
五、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督考核
(十四)完善监测体系。落实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相
关技术标准,建设全省自然保护地"天空地一体化〃的生态环境监测
网络体系,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测。对自然保护地内基础设施
建设、矿产资源开发等人类活动实施全面监控。
(十五)加强评估考核。定期对自然保护地管理组织科学评估,及时掌握各类自然保护地管理情况和保护成效,发布评估结果。对国
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管理进行评价考核,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将评
价考核结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体系,作为市(州)、县
(市、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及责任追究、领导干部离任
(任中)审计的重
要参考。
(十六)严格执法监督。认真落实国家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督
方法,建立统一执法和联动执法机制,在自然保护地范围内实行生态
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定期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对违反自然保护地法律法规规定、破坏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和自然资
源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自然保护地保护不力
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问责。
六、保障措施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各市(州)、县(市、区)要切实担负起相关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的主体
责任,建立统筹推进自然保护地体制改革的工作机制,将自然保护地
开展和建设管理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开展规划。省直各相关部门要履行
好各自职责,加强统筹协调,推开工作落实。重大问题及时报告省委、省政府。
(十八)保障资金投入。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投入为补充
的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积极争取中央资金,统筹各级财政资金,有
效保障和支持自然保护地保护、运行和管理。〃十四五〃期间,安排
不少于4亿元的资金对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内的人工商品林进行赎
买,对保护地内的其他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商品林探索推进地役权管
理;进一步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分配方法,加大对自然保护
地面积占比高、保护力度大、成效明显的市(州)和县(市、区)的支持力度和生态移民的补偿扶持投入。对自然保护地保护、建设、管
理和补偿资金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加
强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
资金使用效益。
(十九)加强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原那么,制定自然保护地机构设置、职责配置、人员编制管理方法。适时在赤
水等保护地数量较多的县(市、区)开展自然保护地群管理模式改革
试点。适当提高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专业技术编制总量和中、高级专
业技术岗位的比例。对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参
照我省对贫困地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执行。修订工程系列林业专
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对长期在艰苦地区自然保护地工
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适当放宽学历、学术要求,单独列出评价条件,侧重
考察工作经历、实际工作业绩和岗位贡献。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支持和
组织自然保护地相关单位大力招聘和引进急需的技术和管理人才。通
过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组织开展岗位业务培训I,推动实现自然保
护地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继续教育全覆盖。
(二十)加强基础研究和科技支撑。提出全省自然保护地急需研究的基础理论、关键领域、技术问题和管理政策,纳入省级科技计划
工程申报指南,建立完善鼓励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与自然保护地领域
科技创新的机制,推动产学研联合研发。加强保护地规划设计技术队
伍建设,提高规划设计质量。积极推动制定各项符合实际的自然保护
地保护、建设、管理工作的地方标准。推进自然保护地领域科研平台
基地建设,充分借鉴国内国际先进技术和体制机制建设经验,促进自
然保护地领域科技成果的推广使用。
(二十一)加强法制建设和宣传引导。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地相关
法规和制度建设,加大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工作力度。加强行政执法监
督和涉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积极支持市(州)开展自
然保护地立法工作。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宣传自然保护地,积极营造
全社会热爰和保护自然保护地的良好气氛。每年对自然保护地保护、建设和管理工作成效显著、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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