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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宗教活动的26种表现对照材料(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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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宗教活动的26种表现对照材料(10篇)非法宗教活动的26种表现对照材料  【MeiWei81-优质实用版文档】  非法宗教活动的26种表现1、以宗教为由影响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干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非法宗教活动的26种表现对照材料(10篇),供大家参考。

非法宗教活动的26种表现对照材料(10篇)

篇一:非法宗教活动的26种表现对照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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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宗教活动的26种表现1、以宗教为由影响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干预行政、司法、计划生育政策和遗产分配,以及其他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活动。2、干涉他人宗教信仰自由,强迫或变相强迫他人信教、封斋、礼拜;或以斋戒为借口干涉群众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社会活动;强迫妇女进寺礼拜和戴面纱。3、由未经爱国宗教团体聘任、无宗教教职资格证书的人员组织、主持宗教活动、举行宗教仪式。4、未经批准,在本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地方进行有组织的宗教活动。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人员在本宗教活动场所以外地方讲经布道、聚众进行宗教活动。5、未经批准,擅自从外地搬请宗教教职人员。未经批准,擅自邀请内地宗教教职人员来我区进行宗教活动。6、自封传道人,随意发展教徒。擅自祝圣神职人员。擅自接受国(境)外宗教组织的祝圣。7、非法开办教经班(点),修道班、神学班,未经批准私带学经人员。8、未经批准,在各级各类学校和非学历机构开设宗教课程或进行其他宗教活动。9、强迫、唆使、纵容、放任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礼拜、学经、封斋。10、给未领结婚证者以念“尼卡”等宗教仪式结婚,未依法办理离婚手续而以念“三个塔拉克”就离婚等方式干预婚姻。11、恢复或变相恢复已被废除的宗教封建特权和压迫剥削制度,搞“教主”继承,放口唤,派阿訇,收宗教课税。12、在宗教活动场所架设高音喇叭进行宗教活动。13、利用参加婚礼、葬礼、家庭聚会,以及“麦西来甫”等机会,进行“太比力克”等讲经布道活动。14、以“阿拉力”和“哈拉木”为名宣扬、传播宗教极端思想,干扰正常的宗教活动。15、内地非法宗教组织以派遣人员、培训骨干和提供资金等方式,拉拢我区信教人员,培养地下势力,建立非法宗教组织。16、未经批准,擅自进行“活佛转世”,以及跨地区进行活佛转世灵童的寻访、认定。17、蓄意挑拨不同宗教、不同教派之间或同一教派内的纷争、制造混乱。18、未经批准,擅自编辑、翻译、出版、印刷、复制、制作、发行、销售和传播宗教类非法出版物和音像制品。19、未经批准,利用数字出版和互联网、手机、移动存储介质等媒体宣扬、传播宗教。20、非法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收听、收看、传播境外宗教广播电视节目。21、擅自组织、参加非由伊斯兰教全国性宗教团体负责组织的赴国外朝觐活动。22、未经批准,擅自接受国(境)外组织或个人宗教性捐赠。接受境内非法宗教组织宗教性捐赠。23、未经批准,擅自参加国(境)外宗教组织的各种培训和会议,擅自与国(境)外宗教组织联系进行宗教活动和交往等。参加境内非法宗教组织的各种培训和会议等。24、境外组织和个人以经商、旅游、讲学、留学、文化交流以及给受灾地区捐款、捐资助学、扶贫帮困、防病治病等为名,进行宗教传教活动。25、未经登记和批准,私设活动点。未经批准,擅自新建、改建、扩建宗教活动场所或者修建其他建筑变相用以宗教活动。以出资修建为由把持操纵寺院。26、未经批准,在宗教活动场所外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

  发布者:政策法规处时间:20XX-09-16

  (20XX年12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MeiWei81-优质实用版文档】

  【MeiWei81-优质实用版文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城乡基层组织、社区和其他组织及公民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接受民族团结教育适用本条例。第三条民族团结教育是对公民进行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内容的学习民族理论、掌握民族政策、普及民族团结常识、树立民族团结意识、履行维护民族团结义务、增强维护民族团结责任的教育。第四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应当坚持因人施教、正面教育、注重实效、与时俱进的原则,使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成为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第五条新疆是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多民族聚居的地方。影响新疆社会稳定的主要危险是民族分裂主义。反对民族分裂,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是公民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义务。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各族人民应当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互相合作,和睦相处,始终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第六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接受民族团结教育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领导,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全过程,将其作为考核、验收创建精神文明单位的重要内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突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实践性、时代性,适应各族群众利益关系发展变化,丰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内涵,创新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活动,增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感召力、亲和力、影响力。【MeiWei81-优质实用版文档】

  【MeiWei81-优质实用版文档】第八条县级以上民族团结教育领导机构对在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中作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散布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言论,不得收集、提供、制作、发布或者传播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信息,不得实施破坏民族团结、煽动民族分裂的行为。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十条县级以上民族团结教育领导机构主要职责是:(一)宣传、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二)制定和组织实施民族团结教育规划;(三)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四)协调解决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五)总结和推广民族团结教育经验,表彰民族团结教育先进单位和个人;(六)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其他事项。第十一条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负责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特点,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社区应当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加强本辖区内村(居)民和流动人口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城乡基层组织和社区的有效平台,把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做到千家万户。第十二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民族团结教育内容纳入教育规划,组织编写适用于大中专院校、中小学的民族团结教育教材。加强对教师队伍的民族团结教育培训,明确教师在民族团结教育中的责任,发挥教师在学校民族团结教育中的主导、示范和表率作用。学校应当加强学生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并将民族团结教育列入教育教学计划,融入国民教育的全过程,贯穿学生成长成才的各阶段,推动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幼儿园应当对学前儿童进行适合儿童特点的民族团结教育。【MeiWei81-优质实用版文档】

篇二:非法宗教活动的26种表现对照材料

  利用宗教干预行政司法教育婚姻和计划生育等公开推行政教不分以教代政以教代教背离我国关于政教分离的原则和基本国策践踏婚姻法干扰教育法的正常实施严重侵犯了广大少年儿童接受科学文化知识和科学世界观的基本权利影响了党和政府政令的畅通和权力的行使从而严重影响和破坏了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政治稳定

  非法宗教活动的具体表现形式

  非法宗教活动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是:(1)干涉他人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强迫他人信教或参加宗教活动。(2)违反宗教法规规定,擅自新建、扩建宗教活动场所。(3)宗教干预行政、司法、学校教育和社会公共教育,干预党和国家政策的实施。(4)宗教活动场所违反国家规定接受外国宗教组织或个人捐赠,索要财物。(5)违反宗教法规规定,在宗教活动场所之外举行集体宗教活动。(6)违反宗教法规,擅自开办经文学校、班点,私带宗教学徒。(7)无宗教教职人员合格证书即主持宗教活动,未经批准进行跨地区传教活动。(8)恢复或变相恢复已被废除的宗教封建特权和宗教封建压迫剥削制度。(9)未经批准擅自印刷、散发、销售宗教印刷品和音像制品。(10)未经批准擅自组织或举行宗教集会、游行等活动。在上述非法宗教活动中,尤以非法修建宗教活动场所,私办经文学校和私带“塔里甫”,干预行政、司法、教育和婚姻、计划生育等政非法宗教活动超越、背离、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造成对社会的危害,也包括对信教群众自身的危害。(一)干扰并破坏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侵犯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基本权利。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既是公民的一种基本权利,也是宗教活动依法正常进行的保证。而非法宗教活动却强迫他人信教,或者对不信教、不参加宗教活动的人进行歧视、侮辱和打击。尤其是在信教群众相对集中、宗教氛围相对浓厚的地区,非法宗教活动侵害不信教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尤为突出,不仅在宗教活动中将不信教群众视为“异类”而予以孤立,而且常常在各种带有宗教色彩的生活习俗以及文化活动中予以排挤,使公民不信教的自由难以保障,侵犯了公民不信教也有自由的基本

  权利。(二)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将正常的宗教活动推向非法宗

  教活动的邪路。尊重信教群众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和他们的宗教感情,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和依法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使宗教教职人员、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使宗教活动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祥和有序地进行,这本来是合法合民意的事情。但非法宗教活动却以违法作为代价,改变正常宗教活动的性质,走向法律规定的反面,实施一系列危害社会的行为,甚至与政府对抗,与广大人民群众包括信教群众的根本利益相悖,这同时也背离了宗教教义和信教群众的意愿。这种情况下的宗教活动,或者因为违法而使正常的宗教活动难以正常进行,或者是成为某些人违法、犯罪的工具而完全改变了宗教活动的性质,从而把宗教活动引入邪路。实施非法宗教活动,不管是认识糊涂而超越法律规定,还是少数人别有用心而有意制造事端,其结果,

  都必然将宗教活动引入歧途,在危害社会的同时也伤害信教群众。(三)违背群众意愿,增加群众负担,制造并利用群众的不满情绪。非法宗教活动的一个重要表现形式就是脱离实际,违背法律和宗教管理的有关规定,随意滥建宗教场所,摊派募捐,甚至恢复宗教封建特权,收取宗教课税,等等。这些年来,在国际泛伊斯兰主义和泛突厥主义思潮的影响下,一些宗教极端分子曾多次鼓吹宗教狂热,于是,一个时期滥建宗教场所、增加群众负担的事就屡见不鲜了。新疆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多宗教共存的地区。信教群众逾千万,占全疆总人口60%以上。其中以伊斯兰教为主要的宗教,信教人数占信教人口总数的95%以上。少数别有用心的人,通过非法宗教活动的渠道,挑动并利用这种情绪转移视线,达到蛊惑人心又挑拨离间民族团结、破坏群众同党和政府的关系的目的。(四)违背“政教分离”、“教育与宗教分离”的原则,利用宗教干预政府的行政、司法、教育、婚姻、计划生育、文化等管理职能,挑起事端,制造混乱。非法宗教活动常常是通过宣扬宗教至上、藐视法律,淡薄部分群众的法制观念。在刺激和促使宗教日益升温的同时,宗教教规高于国法的怪现象便出现了。利用宗教干预行政、司法、教育、婚姻和计划生育等,公开推行政教不分,以“教”代政,以“教”代教,背离我国关于政教

  分离的原则和基本国策,践踏《婚姻法》,干扰《教育法》的正常实施,严重侵犯了广大少年儿童接受科学文化知识和科学世界观的基本权利,影响了党和政府政令的畅通和权力的行使,从而严重影响和破坏了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政治稳定。

  敌对势力和分裂主义分子主要是抓住宗教的如下几个特点进行加以利用的。

  1、神圣性——是指宗教具有的神秘色彩和威严性。在生活中,一种外部力量一旦被超现实化,就带上神圣的意义,人们得神秘感、恐惧感和敬畏之心就油然而生。宗教信仰的对象——神灵表现为超自然、超人间的力量,这种超自然、超人间的力量是不可感知的,因而具有神秘色彩。其次,宗教信仰的又一显著特征是来世观,由于神灵无处不在,无所不能,人们的今世福祸,荣辱升降,来世或进天堂进地狱,全由这种神秘力量决定,信徒出于对自身命运的关心和忧虑,尤其是对来世的关心,无不对神灵怀有虔敬之心和畏惧感。这样,神灵在信徒的心目中就具有特殊的威严性,信徒不仅对其顶礼膜拜,且绝不允许非信仰者对神灵有丝毫的不恭和亵渎。宗教的神灵性直接造就了信徒的感性和意志的高度圣化,进而表现出特殊的宗教氛围。在非宗教徒看来是奇特的、无法理解的,甚至是装模作样的言行、礼节、禁忌以及思维方式,在宗教徒的实践和体验中却有着无法言传的神圣、庄严和伟大。从外在的服饰、礼仪、禁忌到内在的信仰传递、信仰功能的发挥,全被置于神的旗帜之下,染上了超凡圣人的色彩。在此特殊的宗教氛围中,一个誓言可以约束信徒的终身行为,一件圣物可以叫信徒自毁肢体以示敬畏,一定的服饰和特殊的仪式可以让信徒的身心得到极大的满足,神的召唤可以叫信徒赴汤蹈火而毫无畏惧。

  2、盲目性——由于宗教信仰的对象是现实世界的一种虚幻的颠倒的超人间形式的反映,永远不能被人所感知,更无法为实践所证实,因此,人们队这种对象的服从、信仰与崇拜,完全是盲目的,这就使宗教信仰与其他信仰如政治信仰

  和科学信仰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质。宗教信仰的盲目性极易导致一些非生理性的行为。

  3、敏感性和狂热性——任何一种信仰对信仰者来说都是不可亵渎的,宗教信仰更是如此,它是信徒精神世界最敏感的地带,他们的情绪和感情极易从这个方面激发出来。由于宗教信仰具有突出的非理性色彩,因此,一旦信徒的宗教感情被激发出来之后,就很容易走向狂热,尤其是当众多的信徒聚集在一起的时候,这种狂热极易导致群体的非理性行为。

  4、民族性——对于历史上几乎是全民信教的民族来说,宗教教义与宗教礼仪已渗透到这些民族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由于世代相袭,广大群众对祖辈信奉的宗教有着朴素的宗教感情,宗教信仰与宗教感情已转化为该民族的一种共同的心理素质,单个宗教信徒的个人感情往往受群体心理的支配。在这里,由于宗教问题与民族问题相互交织,对广大信教群众来说,对于他们所信仰的宗教的态度,往往被视为是对这些民族本身的态度。

  5、排他性——各种宗教,尤其是世界宗教无不宣称,它们所信奉的神灵都是无处不在的、全知全能、全美全善的,在宇宙具有唯一的至尊至上性,这就使这种神灵具有强烈的排它性,这种排它性使信徒的宗教感情呈现出强烈的排斥异己的色彩,也是把信徒的宗教感情引向狂热的重要诱因。另外,宗教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唯心主义和信仰主义,它与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础——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对立的。民族分裂主义分子正是抓住了这一点,竭力夸大宗教与科学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的对立,夸大信教群众与

  不信教群众之间的差异,大肆散布共产党是无神论者,要消灭宗教,叫嚣要捍卫自己的信仰,必须“以宗教压倒马列主义”,推翻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政权,建立“伊斯兰共和国”。

  6、信仰性——宗教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思想信仰,是人们精神世界的问题。而精神世界的东西,人们相信或否定什么是不能用行政、暴力手段予以强加或予以取缔的。加之,宗教的存在有着深刻的社会历史根源,所以,马克思主义主张实行比资产阶级更加彻底的宗教信仰自由。据此,无产阶级政党制订了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并通过国家宪法肯定下来。敌对分子正是利用我们尊重和保护信仰自由

  的法律和政策,大肆进行种种反革命活动,以合法掩盖非法。由于宗教的上述特点,加之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划不清正常的宗教活动与非法宗教活动的界限,而从事分裂和破坏活动的人常常是故意混淆这种界限,他们利用广大群众朴素的宗教感情,通过大搞非法宗教活动,激发群众的宗教感情和民族情绪,煽动宗教狂热和民族仇恨,最终达到反党反社会主义、分裂祖国、颠覆人民政权的目的。

篇三:非法宗教活动的26种表现对照材料

  非法宗教活动的26种表现1、以宗教为由影响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阻碍国家教育制度、干预行政、司法、计划生育政策和遗产分配,以及其他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活动。2、干预他人宗教信仰自由,强迫或变相强迫他人信教、封斋、礼拜;或以斋戒为借口干预群众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社会活动;强迫妇女进寺礼拜和戴面纱。

  3、由未经爱国宗教团体聘任、无宗教教职资格证书的人员组织、主持宗教活动、举行宗教仪式。

  4、未经批准,在本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地方进行有组织的宗教活动。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人员在本宗教活动场所以外地方讲经布道、聚众进行宗教活动。

  5、未经批准,擅自从外地搬请宗教教职人员。未经批准,擅自邀请内地宗教教职人员来我区进行宗教活动。

  6、自封传道人,随意发展教徒。擅自祝圣神职人员。擅自接受国〔境〕外宗教组织的祝圣。7、非法开办教经班〔点〕,修道班、神学班,未经批准私带学经人员。

  8、未经批准,在各级各类学校和非学历机构开设宗教课程或进行其他宗教活动。9、强迫、唆使、纵容、放任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礼拜、学经、封斋。10、给未领结婚证者以念“尼卡”等宗教仪式结婚,未依法办理离婚手续而以念“三个塔拉克”就离婚等方式干预婚姻。11、恢复或变相恢复已被废除的宗教封建特权和压迫剥削制度,搞“教主”继承,放口唤,派阿訇,收宗教课税。12、在宗教活动场所架设高音喇叭进行宗教活动。13、利用参加婚礼、葬礼、家庭聚会,以及“麦西来甫”等时机,进行“太比力克”等讲经布道活动。14、以“阿拉力”和“哈拉木”为名宣扬、传播宗教极端思想,干扰正常的宗教活动。15、内地非法宗教组织以派遣人员、培训骨干和提供资金等方式,拉拢我区信教人员,培养地下势力,建立非法宗教组织。16、未经批准,擅自进行“活佛转世”,以及跨地区进行活佛转世灵童的寻访、认定。17、蓄意挑拨不同宗教、不同教派之间或同一教派内的纷争、制造混乱。18、未经批准,擅自编辑、翻译、出版、印刷、复制、制作、发行、销售和传播宗教类非法出版物和音像制品。19、未经批准,利用数字出版和互联网、、移动存储介质等媒体宣扬、传播宗教。20、非法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收听、收看、传播境外宗教广播电视节目。21、擅自组织、参加非由伊斯兰教全国性宗教团体负责组织的赴国外朝觐活动。22、未经批准,擅自接受国〔境〕外组织或个人宗教性捐赠。接受境内非法宗教组织宗教性捐赠。23、未经批准,擅自参加国〔境〕外宗教组织的各种培训和会议,擅自与国〔境〕外宗教组织联系进行宗教活动和交往等。参加境内非法宗教组织的各种培训和会议等。24、境外组织和个人以经商、旅游、讲学、留学、文化交流以及给受灾地区捐款、捐资助学、扶贫帮困、防病治病等为名,进行宗教传教活动。25、未经登记和批准,私设活动点。未经批准,擅自新建、改建、扩建宗教活动场所或者修建其他建筑变相用以宗教活动。以出资修建为由把持操纵寺院。26、未经批准,在宗教活动场所外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

  发布者:政策法规处

  时间:2011-09-16

  〔2009年12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稳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城乡基层组织、社区和其他组织及公民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接受民族团结教育适用本条例。第三条民族团结教育是对公民进行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内容的学习民族理论、掌握民族政策、普及民族团结常识、树立民族团结意识、履行维护民族团结义务、增强维护民族团结责任的教育。第四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应当坚持因人施教、正面教育、注重实效、与时俱进的原则,使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成为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第五条新疆是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多民族聚居的地方。影响新疆社会稳定的主要危险是民族分裂主义。反对民族分裂,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是公民的神圣职责和荣耀义务。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各族人民应当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互相合作,和睦相处,始终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第六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接受民族团结教育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领导,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全过程,将其作为考核、验收创建精神文明单位的重要内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突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实践性、时代性,适应各族群众利益关系发展变化,丰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内涵,创新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活动,增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感召力、亲和力、影响力。第八条县级以上民族团结教育领导机构对在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中作出显著成绩和突出奉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散布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言论,不得收集、提供、制作、发布或者传播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信息,不得实施破坏民族团结、煽动民族分裂的行为。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十条县级以上民族团结教育领导机构主要职责是:〔一〕宣传、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二〕制定和组织实施民族团结教育规划;〔三〕组织、指导、催促和检查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四〕协调解决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五〕总结和推广民族团结教育经验,表彰民族团结教育先进单位和个人;〔六〕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其他事项。第十一条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负责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特点,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社区应当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加强本辖区内村〔居〕民和流动人口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城乡基层组织和社区的有效平台,把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做到千家万户。第十二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民族团结教育内容纳入教育规划,组织编写

篇四:非法宗教活动的26种表现对照材料

  宗教极端思想渗透15种主要表现形式及苗头1鼓吹除了真主以外不信服任何人公开抵制政府管理歪曲诋毁党和国家政策损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等国家法定证件

  宗教极端思想渗透15种主要表现形式及苗头

  (1)鼓吹除了真主以外,不信服任何人,公开抵制政府管理,歪曲、诋毁党和国家政策,损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等国家法定证件。(2)妄断“阿拉里”和“哈热木”、将清真与非清真延伸到社会生活各个方面。例如:宣扬政府资助盖得法子是“哈热木”、办的学校是“哈热木”、给的家具是“哈热木”,内地企业生产的生活用品是“哈热木”等。(3)歪曲和否定党和政府办的宣传媒体,宣扬和实施“不能看电视、听广播、读报刊”等。(4)以维护宗教为由,追逐、辱骂、恐吓、殴打穿着时尚的群众。(5)以“异教徒”、“宗教叛徒”、“民族败类”等,辱骂、排斥、孤立不信教群众、党员干部、爱国宗教人士。(6)干涉婚礼中音乐、舞蹈等传统喜庆习俗,干扰他人穿婚纱、装饰婚车;干预办理丧事的传统习俗(哭、戴孝、过乃孜尔等)。(7)念“尼卡”重婚,或以三个“塔拉克”方式离婚。(8)自称信奉伊斯兰教,但又阻挠他人进清真寺,鼓动他人不进清真寺;在宗教活动中宣扬极端思想的;组织、煽动他人无正当理由跨清真寺参加宗教活动。

  (9)违反少数民族风序良俗,强迫或变相强迫他人做礼拜、封斋、留大胡子、蒙面、穿着吉利巴普服(蒙面罩袍)等。唆使、纵容未成年人学经、封斋。(10)不与饮酒吸烟的亲朋好友、父母往来,无正当理由突然不参与正常社会交往,或采取辱骂、恐吓、殴打、伤害等手段强迫他人禁烟禁酒,损毁烟酒商店。(11)带有政治目的,暗中或公开自助被我打击处理的危安犯罪人员亲属。(12)干预麦西来普、踢足球、打篮球、歌舞比赛等文化体育轰动;利用群众聚集时机,进行非法“台币力克”活动、宣扬宗教极端思想的。(13)恐吓、干涉他人合法经营,破坏娱乐场所和娱乐设施等。(14)利用语音声讯台、网络社交工具等新媒体进行非法教经、非法“台比力克”活动,制作、传播、下载非法宗教宣传品或暴恐音视频的。(15)其他宗教极端思想外在表现突出的。

篇五:非法宗教活动的26种表现对照材料

  加之宗教的存在有着深刻的社会历史根源所以马克思主义主张实行比资产阶级更加彻底的宗教信仰自在今天国际敌对势力正在加紧利用宗教对我实施西化分化的图谋境内外民族分裂主义势力更是肆无忌惮地通过大搞违法宗教活动达到分裂祖国和颠覆人民政权的目的我们必须从反渗透反分裂反颠覆的高度去充分认识非法宗教活动的严重危害及制止打击非法宗教活动做好宗教工作的重大意义

  非法宗教活动及其危害

  最近,党中央把非法宗教活动作为影响新疆稳定的主要危险与民族分裂主义并提,这是很有针对性和十分必要的。那么,什么是非法宗教活动?它有什么表现和危害?通过此次学习我认识了什么事非法宗教活动。以及他的危害。非法宗教活动,是泛指一切违背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政策及自治区有关法规、条例和政策的种种宗教活动。具体说来,包括性质不同的两种情况:一种是由于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出于宗教感情,加之法制观念淡薄或不熟悉、不了解法律、法规、政策而进行的不带有任何政治企图的非法宗教活动。其主要表现有:(1)强迫他人信教,对不信教、不参加宗教活动的人进行歧视,侮辱和打击;(2)未经批准擅自修建扩建宗教活动场所;(3)私办经文班(点),私带塔里甫;(4)利用宗教干预行政事务、司法、公共教育、婚姻、计划生育和文化娱乐活动;(5)未经批准从事跨地区宗教活动;(6)恢复已被废除的宗教封建特权和压迫剥削制度,搞“教主”继承,派阿訇,强收宗教课税;(7)未经批准编制、印刷、销售宗教宣传品;(8)讲经布道散布错误言论;(9)天主教、基督教未经登记和批准私设活动点,自封传道人;(10)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未经批准擅自接受国外宗教组织和个人的捐赠;(11)外国人携带超出本人自用的宗教书刊、音像制品及其它宗教用品入境,在我境内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办事机构和宗教活动场所,开办宗教医院,发展教徒,委任宗教教职人员,或擅自在我境内讲经布道;(12)宗教活动妨碍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和人民群众的生活秩序及身心健康。如此等等。这类活动一般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如果屡禁不止,屡教不改,矛盾也会转化。另一种是敌对分子旨在破坏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和反革命破坏活动。其主要表现有:(1)通过私办经文班(点),向青少年灌输反动思想,培植民族分裂主义分子;(2)攻击、漫骂甚至谋害爱国宗教人士,争夺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团体的领导权;(3)以讲经为名宣传“圣战”蓄意歪曲经典教义,,煽动宗教狂热和民族仇恨,攻击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4)编造、传播“圣人显灵”“真主下、凡”等谣言,蛊惑人心,破坏社会安定;(5)利用群众的宗教感情,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非法游行示威,冲击党政机关,搞打砸抢活动;(6)利用宗教建立反革命组织,制造动乱和暴乱;(7)国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进行政治渗透,实施“西化”和“分化”的图谋。如此等等,以及其它一切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和反革命破坏活动,均属对抗性、敌我性质的矛盾。这些非法宗教活动干扰了正常的宗教活动,对祖国统一、民族团结

  和我区社会政治稳定带来了严重危害。近年来,非法宗教活动已经成为民族分裂主义分子直接利用的一个重要阵地。事实告诉我们,哪里非法宗教活动猖獗,哪里就不得安宁。中央把非法宗教活动最为影响我区稳定的主要危害之一明确提出来,这是非常正确和很有针对性的。宗教的特点很多,但敌对势力和分裂主义分子主要是抓住宗教的如下几个特点进行加以利用的。1、神圣性——是指宗教具有的神秘色彩和威严性。2、盲目性——由于宗教信仰的对象是现实世界的一种虚幻的颠倒的超人间形式的反映,永远不能被人所感知,更无法为实践所证实,因此,人们队这种对象的服从、信仰与崇拜,完全是盲目的,这就使宗教信仰与其他信仰如政治信仰和科学信仰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质。宗教信仰的盲目性极易导致一些非生理性的行为。3、敏感性和狂热性——任何一种信仰对信仰者来说都是不可亵渎的,宗教信仰更是如此,它是信徒精神世界最敏感的地带,他们的情绪和感情极易从这个方面激发出来。由于宗教信仰具有突出的非理性色彩,因此,一旦信徒的宗教感情被激发出来之后,就很容易走向狂热,尤其是当众多的信徒聚集在一起的时候,这种狂热极易导致群体的非理性行为。4、民族性——对于历史上几乎是全民信教的民族来说,宗教教义与宗教礼仪已渗透到这些民族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在这里,由于宗教问题与民族问题相互交织,对广大信教群众来说,对于他们所信仰的宗教的态度,往往被视为是对这些民族本身的态度。5、排他性——各种宗教,尤其是世界宗教无不宣称,它们所信奉的神灵都是无处不在的、全知全能、全美全善的,在宇宙具有唯一的至尊至上性,这就使这种神灵具有强烈的排它性,这种排它性使信徒的宗教感情呈现出强烈的排斥异己的色彩,也是把信徒的宗教感情引向狂热的重要诱因。另外,宗教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唯心主义和信仰主义,它与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础——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对立的。6、信仰性——宗教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思想信仰,是人们精神世界的问题。而精神世界的东西,人们相信或否定什么是不能用行政、暴力手段予以强加或予以取缔的。加之,宗教的存在有着深刻的社会历史根源,所以,马克思主义主张实行比资产阶级更加彻底的宗教信仰自由。在今天,国际敌对势力正在加紧利用宗教对我实施“西化”“分化”的图谋,境内外民族分裂主义势力更是肆无忌惮地通过大搞违法宗教活动达到分裂祖国和颠覆人民政权的目的,我们必须从反渗透、反分裂、反颠覆的高度去充分认识非法宗教活动的严重危害及制止、打击非法宗教活动,做好宗教工作的重大意义。

篇六:非法宗教活动的26种表现对照材料

  非法宗教活动及其危害

  宣讲人:陈禹教学内容:

  非法宗教及其危害教学目的:

  1、让学生们明白什么是非法宗教活动以及非法宗教活动的危害。

  2、帮助学生培养理性思维,树立科学精神,促进健康成长。重点、难点:

  1、充分认识非法宗教活动的危害。2、旗帜鲜明的制止和打击非法宗教活动。教学过程:一、导入二、学习新知:1、什么是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活动,是泛指一切违背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政策及自治区有关法规、条例和政策的种种宗教活动。2、非法宗教活动的表现是什么?答:其表现有以下几点:(1)强迫他人信教,对不信教、不参加宗教活动的人进行歧视,侮辱和打击;(2)未经批准擅自修建扩建宗教活动场所;(3)私办经文班(点),私带塔里甫;(4)利用宗教干预行政事务、司法、公共教育、婚姻、计划生育和文化娱乐活动;(5)未经批准从事跨地区宗教活动;(6)恢复已被废除的宗教封建特权和压迫剥削制度,搞“教

  主”继承,派阿訇,强收宗教课税;(7)未经批准编制、印刷、销售宗教宣传品;(8)讲经布道散布错误言论;(9)天主教、基督教未经登记和批准私设活动点,自封传道人;(10)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未经批准擅自接受国外宗教组织和个人的捐赠;(11)外国人携带超出本人自用的宗教书刊、音像制品及其它宗教用品入境,在我境内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办事机构和宗教活动场所,开办宗教医院,发展教徒,委任宗教教职人员,或擅自在我境内讲经布道;(12)宗教活动妨碍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和人民群众的生活秩序及身心健康。如此等等。这类活动一般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如果屡禁不止,屡教不改,矛盾也会转化。

  3、怎样旗帜鲜明地制止和打击非法宗教活动?(1)、要通过教育、行政和法律等手段,坚决取缔地下经文班

  (点)、讲经堂、习武所,对屡教不改的当事人要依法制裁,要严厉打击地下“塔里甫”的违法犯罪活动。

  (2)、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3)、为了有效地制止和打击非法宗教活动,首先必须划清正常的宗教活动与非法的宗教活动的界限,党和政府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包括了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三、课堂小结。同学们知道什么是非法宗教活动了吗?它有什么危害了吗?四、作业:1、非法宗教活动的表现是什么?2、怎样旗帜鲜明地制止和打击非法宗教活动?

篇七:非法宗教活动的26种表现对照材料

  在今天国际敌对势力正在加紧利用宗教对我实施西化分化的图谋境内外民族分裂主义势力更是肆无忌惮地通过大搞违法宗教活动达到分裂祖国和颠覆人民政权的目的我们必须从反渗透反分裂反颠覆的高度去充分认识非法宗教活动的严重危害及制止打击非法宗教活动做好宗教工作的重大意义

  非法宗教活动及其危害

  最近,党中央把非法宗教活动作为影响新疆稳定的主要危险与民族分裂主义并提,这是很有针对性和十分必要的。那么,什么是非法宗教活动?它有什么表现和危害?本文试就这些问题谈几点浅见。一、非法宗教活动及其危害非法宗教活动,是泛指一切违背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政策及自治区有关法规、条例和政策的种种宗教活动。具体说来,包括性质不同的两种情况:一种是由于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出于宗教感情,加之法制观念淡薄或不熟悉、不了解法律、法规、政策而进行的不带有任何政治企图的非法宗教活动。其主要表现有:(1)强迫他人信教,对不信教、不参加宗教活动的人进行歧视,侮辱和打击;(2)未经批准擅自修建扩建宗教活动场所;(3)私办经文班(点),私带塔里甫;(4)利用宗教干预行政事务、司法、公共教育、婚姻、计划生育和文化娱乐活动;(5)未经批准从事跨地区宗教活动;(6)恢复已被废除的宗教封建特权和压迫剥削制度,搞“教主”继承,派阿訇,强收宗教课税;(7)未经批准编制、印刷、销售宗教宣传品;(8)讲经布道散布错误言论;(9)天主教、基督教未经登记和批准私设活动点,自封传道人;(10)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未经批准擅自接受国外宗教组织和个人的捐赠;(11)外国人携带超出本人自用的宗教书刊、音像制品及其它宗教用品入境,在我境内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办事机构和宗教活动场所,开办宗教医院,

  发展教徒,委任宗教教职人员,或擅自在我境内讲经布道;(12)宗教活动妨碍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和人民群众的生活秩序及身心健康。如此等等。这类活动一般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如果屡禁不止,屡教不改,矛盾也会转化。另一种是敌对分子旨在破坏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和反革命破坏活动。其主要表现有:(1)通过私办经文班(点),向青少年灌输反动思想,培植民族分裂主义分子;(2)攻击、漫骂甚至谋害爱国宗教人士,争夺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团体的领导权;(3)以讲经为名宣传“圣战”,蓄意歪曲经典教义,煽动宗教狂热和民族仇恨,攻击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4)编造、传播“圣人显灵”、“真主下凡”等谣言,蛊惑人心,破坏社会安定;(5)利用群众的宗教感情,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非法游行示威,冲击党政机关,搞打砸抢活动;(6)利用宗教建立反革命组织,制造动乱和暴乱;(7)国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进行政治渗透,实施“西化”和“分化”的图谋。如此等等,以及其它一切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和反革命破坏活动,均属对抗性、敌我性质的矛盾。二、敌对势力和民族分裂主义分子为什么要利用宗教国际敌对势力和民族分裂主义分子为了达到他们的目的,为什么往往要在宗教问题上做文章,要以宗教作为利用的工具?深究起来,这也是由宗教自身的一些特点决定的。宗教的特点很多,但敌对势力和分裂主义分子主要是抓住宗教的如下几个特点进行加以利用的。

  1、神圣性2、盲目性3、敏感性和狂热性4、民族性5、排他性6、信仰性此外,在新疆,尤其是南疆的一些地区,由于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群众的文化层次普遍不高;在那里,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和“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生活方式未从根本上改变;加之交通不便、信息不畅,族际交往有限,人际交往狭小,人们被封闭在狭小的社区圈内。这一切,使宗教的传统性、神秘性、盲目性(迷信和非理性色彩)、保守性、不宽容性和排它性都较为突出,宗教氛围较为浓厚,人们的宗教感情极易被激发出来。三、旗帜鲜明地制止和打击非法宗教活动1、要通过教育、行政和法律等手段,坚决取缔地下经文班(点)、讲经堂、习武所,对屡教不改的当事人要依法制裁,要严厉打击地下“塔里甫”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抵制和严厉打击境外敌对势力和民族分裂主义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破坏活动。2、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宗教活动场所是履行正常宗教活动的地方,不得搞违法、破坏活动。当前的任务是要对我区现有的宗教场所进行一次普遍的等记,建立档案,并对一些重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一整顿。凡在宗教活动场所主持仪式和讲经的,都必须是经过考核取得合格证书的爱国宗教人士。对态度暧昧甚至坚持民族分裂主义立场的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组织负责人,应及时稳妥地调整撤换,使宗教活动场所的领导权真正掌握在爱国宗教人士手中。

  3、为了有效地制止和打击非法宗教活动,首先必须划清正常的宗教活动与非法的宗教活动的界限,党和政府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包括了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宪法规定:“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所为正常的宗教活动,是指信教群众按照各教的教义、教规和习惯,在宗教活动场所及在自己家里进行的拜佛、诵经、烧香、礼拜、祈祷、讲经、讲道、弥撒、受洗、封斋、终傅、追思、以及过宗教节日等活动。这些活动都应由各宗教的宗教组织和信教群众自己来办理,受国家法律保护,不允许任何人加以干涉。在今天,国际敌对势力正在加紧利用宗教对我实施“西化”“分化”的图谋,境内外民族分裂主义势力更是肆无忌惮地通过大搞违法宗教活动达到分裂祖国和颠覆人民政权的目的,我们必须从反渗透、反分裂、反颠覆的高度去充分认识非法宗教活动的严重危害及制止、打击非法宗教活动,做好宗教工作的重大意义。

篇八:非法宗教活动的26种表现对照材料

  1以宗教为由影响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干预行政司法计划生育政策和遗产分配以及其他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活动

  非法宗教活动26种表现

  非法宗教活动26种表现1、以宗教为由影响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干预行政、司法、计划生育政策和遗产分配,以及其他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活动。2、干涉他人宗教信仰自由,强迫或变相强迫他人信教、封斋、礼拜;或以斋戒为借口干涉群众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社会活动;强迫妇女进寺礼拜和戴面纱。3、由未经爱国宗教团体聘任、无宗教教职资格证书的人员组织、主持宗教活动、举行宗教仪式。4、未经批准,在本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地方进行有组织的宗教活动。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人员在本宗教活动场所以外地方讲经布道、聚众进行宗教活动。5、未经批准,擅自从外地搬请宗教教职人员。未经批准,擅自邀请内地宗教教职人员来我区进行宗教活动。6、自封传道人,随意发展教徒。擅自祝圣神职人员。擅自接受国(境)外宗教组织的祝圣。7、非法开办教经班(点),修道班、神学班,未经批准私带学经人员。8、未经批准,在各级各类学校和非学历机构开设宗教课程或进行其他宗教活动。9、强迫、唆使、纵容、放任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礼拜、学经、封斋。10、给未领结婚证者以念“尼卡”等宗教仪式结婚,未依法办理离婚手续而以念“三个塔拉克”就离婚等方式干预婚姻。11、恢复或变相恢复已被废除的宗教封建特权和压迫剥削制度,搞“教主”继承,放口唤,派阿訇,收宗教课税。12、在宗教活动场所架设高音喇叭进行宗教活动。13、利用参加婚礼、葬礼、家庭聚会,以及“麦西来甫”等机会,

  进行“太比力克”等讲经布道活动。14、以“阿拉力”和“哈拉木”为名宣扬、传播宗教极端思想,

  干扰正常的宗教活动。15、内地非法宗教组织以派遣人员、培训骨干和提供资金等方式,

  拉拢我区信教人员,培养地下势力,建立非法宗教组织。16、未经批准,擅自进行“活佛转世”,以及跨地区进行活佛转

  世灵童的寻访、认定。17、蓄意挑拨不同宗教、不同教派之间或同一教派内的纷争、制

  造混乱。18、未经批准,擅自编辑、翻译、出版、印刷、复制、制作、发

  行、销售和传播宗教类非法出版物和音像制品。19、未经批准,利用数字出版和互联网、手机、移动存储介质等

  媒体宣扬、传播宗教。20、非法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收听、收看、传播境外宗教广

  播电视节目。21、擅自组织、参加非由伊斯兰教全国性宗教团体负责组织的赴

  国外朝觐活动。22、未经批准,擅自接受国(境)外组织或个人宗教性捐赠。接

  受境内非法宗教组织宗教性捐赠。23、未经批准,擅自参加国(境)外宗教组织的各种培训和会议,

  擅自与国(境)外宗教组织联系进行宗教活动和交往等。参加境内非法宗教组织的各种培训和会议等。

  24、境外组织和个人以经商、旅游、讲学、留学、文化交流以及给受灾地区捐款、捐资助学、扶贫帮困、防病治病等为名,进行宗教传教活动。

  25、未经登记和批准,私设活动点。未经批准,擅自新建、改建、扩建宗教活动场所或者修建其他建筑变相用以宗教活动。以出资修建为由把持操纵寺院。

  26、未经批准,在宗教活动场所外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

篇九:非法宗教活动的26种表现对照材料

  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把党和国家宗教政策贯彻到全体党员干部群众中使党员干部群众了解熟悉党和国家及自治区的宗教事务管理方针政策提高宗教人士信教群众的思想觉悟使他们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和宗教观抵制宗教极端思想的影响旗帜鲜明地反对非法宗教活动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

  关于对打着宗教旗号进行非法活动的排查情况汇报-汇报材料

  近日,***按照非公工委和社会组织要求,针对排查打着宗教旗号进行非法活动的专项工作,坚持在上级领导和上级宗教部门的指导下,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按照具体宗教事物工作的方针,坚持不懈地抓好宗教工作。通过开展宣传教育及排查工作,均未发现打着宗教旗号进行非法活动,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迅速动员部署,明确工作要求,摸排活动全面开展

  一是成立机构,加强领导。及时成立摸排活动领导小组,公司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党政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将摸排工作任务落实到位。统一指挥,全面推进摸排活动开展,做到“全员覆盖,一个不漏”。

  二是及时动员,迅速部署。我公司迅速安排人员对专项排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并要求结合公司工作实际,动脑筋、想办法,制定具体措施,在保证燃气安全供给的同时,切实保证全面摸排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三是制定措施,明确责任。明确要求各部门领导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高度重视摸排工作,把这次活动作为当前全系统重要的政治任务,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摸排活动。

  二、采取有力措施,精心组织实施,排查工作迅速完成。

  摸排工作有序跟进。结合工作实际,公司各部室场站负责人开展宣传、谈心谈话等有效活动,在平时的工作检查学习中,发挥有利优势,利用一切面对面的机会对公司干部职工进行摸排工作。做到可疑人员一个不能少。

  通过摸排,**********未发生打着宗教旗号进行非法活动的情况,不存在信仰非法教派的人员。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把党和国家宗教政策贯彻到全体党员干部群众中,使党员干部群众了解、熟悉党和国家及自治区的宗教事务管理方针政策,提高宗教人士、信教群众的思想觉悟,使他们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和宗教观,抵制宗教极端思想的影响,旗帜鲜明地反对非法宗教活动,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

篇十:非法宗教活动的26种表现对照材料

  非法宗教活动及其危害

  最近,党中央把非法宗教活动作为影响新疆稳定的主要危险与民族分裂主义并提,这是很有针对性和十分必要的。那么,什么是非法宗教活动?它有什么表现和危害?通过此次学习我认识了什么事非法宗教活动。以及他的危害。非法宗教活动,是泛指一切违背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政策及自治区有关法规、条例和政策的种种宗教活动。具体说来,包括性质不同的两种情况:一种是由于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出于宗教感情,加之法制观念淡薄或不熟悉、不了解法律、法规、政策而进行的不带有任何政治企图的非法宗教活动。其主要表现有:(1)强迫他人信教,对不信教、不参加宗教活动的人进行歧视,侮辱和打击;(2)未经批准擅自修建扩建宗教活动场所;(3)私办经文班(点),私带塔里甫;(4)利用宗教干预行政事务、司法、公共教育、婚姻、计划生育和文化娱乐活动;(5)未经批准从事跨地区宗教活动;(6)恢复已被废除的宗教封建特权和压迫剥削制度,搞“教主”继承,派阿訇,强收宗教课税;(7)未经批准编制、印刷、销售宗教宣传品;(8)讲经布道散布错误言论;(9)天主教、基督教未经登记和批准私设活动点,自封传道人;(10)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未经批准擅自接受国外宗教组织和个人的捐赠;(11)外国人携带超出本人自用的宗教书刊、音像制品及其它宗教用品入境,在我境内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办事机构和宗教活动场所,开办宗教医院,发展教徒,委任宗教教职人员,或擅自在我境内讲经布道;(12)宗教活动妨碍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和人民群众的生活秩序及身心健康。如此等等。这类活动一般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如果屡禁不止,屡教不改,矛盾也会转化。另一种是敌对分子旨在破坏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和反革命破坏活动。其主要表现有:(1)通过私办经文班(点),向青少年灌输反动思想,培植民族分裂主义分子;(2)攻击、漫骂甚至谋害爱国宗教人士,争夺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团体的领导权;(3)以讲经为名宣传“圣战”蓄意歪曲经典教义,,煽动宗教狂热和民族仇恨,攻击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4)编造、传播“圣人显灵”“真主下、凡”等谣言,蛊惑人心,破坏社会安定;(5)利用群众的宗教感情,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非法游行示威,冲击党政机关,搞打砸抢活动;(6)利用宗教建立反革命组织,制造动乱和暴乱;(7)国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进行政治渗透,实施“西化”和“分化”的图谋。如此等等,以及其它一切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和反革命破坏活动,均属对抗性、敌我性质的矛盾。这些非法宗教活动干扰了正常的宗教活动,对祖国统一、民族团结

  和我区社会政治稳定带来了严重危害。近年来,非法宗教活动已经成为民族分裂主义分子直接利用的一个重要阵地。事实告诉我们,哪里非法宗教活动猖獗,哪里就不得安宁。中央把非法宗教活动最为影响我区稳定的主要危害之一明确提出来,这是非常正确和很有针对性的。宗教的特点很多,但敌对势力和分裂主义分子主要是抓住宗教的如下几个特点进行加以利用的。1、神圣性——是指宗教具有的神秘色彩和威严性。2、盲目性——由于宗教信仰的对象是现实世界的一种虚幻的颠倒的超人间形式的反映,永远不能被人所感知,更无法为实践所证实,因此,人们队这种对象的服从、信仰与崇拜,完全是盲目的,这就使宗教信仰与其他信仰如政治信仰和科学信仰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质。宗教信仰的盲目性极易导致一些非生理性的行为。3、敏感性和狂热性——任何一种信仰对信仰者来说都是不可亵渎的,宗教信仰更是如此,它是信徒精神世界最敏感的地带,他们的情绪和感情极易从这个方面激发出来。由于宗教信仰具有突出的非理性色彩,因此,一旦信徒的宗教感情被激发出来之后,就很容易走向狂热,尤其是当众多的信徒聚集在一起的时候,这种狂热极易导致群体的非理性行为。4、民族性——对于历史上几乎是全民信教的民族来说,宗教教义与宗教礼仪已渗透到这些民族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在这里,由于宗教问题与民族问题相互交织,对广大信教群众来说,对于他们所信仰的宗教的态度,往往被视为是对这些民族本身的态度。5、排他性——各种宗教,尤其是世界宗教无不宣称,它们所信奉的神灵都是无处不在的、全知全能、全美全善的,在宇宙具有唯一的至尊至上性,这就使这种神灵具有强烈的排它性,这种排它性使信徒的宗教感情呈现出强烈的排斥异己的色彩,也是把信徒的宗教感情引向狂热的重要诱因。另外,宗教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唯心主义和信仰主义,它与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础——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对立的。6、信仰性——宗教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思想信仰,是人们精神世界的问题。而精神世界的东西,人们相信或否定什么是不能用行政、暴力手段予以强加或予以取缔的。加之,宗教的存在有着深刻的社会历史根源,所以,马克思主义主张实行比资产阶级更加彻底的宗教信仰自由。在今天,国际敌对势力正在加紧利用宗教对我实施“西化”“分化”的图谋,境内外民族分裂主义势力更是肆无忌惮地通过大搞违法宗教活动达到分裂祖国和颠覆人民政权的目的,我们必须从反渗透、反分裂、反颠覆的高度去充分认识非法宗教活动的严重危害及制止、打击非法宗教活动,做好宗教工作的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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