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版党建上所有工作制度有?15篇
最新版党建上所有工作制度有?15篇最新版党建上所有工作制度有? 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二〇一八年四月 1 目录 党建工作基本制度(一)党支部工作制度1、党支部工作职责…………………………………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版党建上所有工作制度有?15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最新版党建上所有工作制度有?
党建工作制度汇编二〇一八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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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党建工作基本制度(一)党支部工作制度1、党支部工作职责…………………………………12、党支部议事规则…………………………………23、党建工作责任制度………………………………44、三会一课制度……………………………………55、组织生活会制度………………………………66、民主生活会制度…………………………………87、民主科学决策制度………………………………108、请示汇报制度……………………………………11(二)党支部成员职责1、党支部书记职责…………………………………122、党支部组织委员工作职责……………………133、党支部纪检委员工作职责………………………144、党支部宣传委员工作职责……………………145、党小组长工作职责……………………………15(三)党员管理、党员发展制度1、党员目标管理制度……………………………152、党员学习教育培训制度………………………163、党员活动日制度………………………………184、党员联系群众制度……………………………195、民主评议党员制度……………………………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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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党费收缴制度…………………………………207、发展党员工作制度……………………………218、入党公示制度…………………………………22
(四)党风廉政建设制度1、党务公开制度…………………………………232、党内监督制度…………………………………26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284、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295、党员监督制度…………………………………306、党员谈话诫勉制度……………………………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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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工作职责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讨论部署党支部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2、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党内外干部、群众,完成上级党组织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3、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4、研究决定本单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5、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坚持正常的组织生活制度,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做好党员发展工作。7、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做好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察、使用、管理及干部推荐工作。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开展党务公开、事务公开和行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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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加强对工会等群团组织的领导,大力支持工会等群团组织根据自身特点和需要,开展各项工作。
10、大力推进党务数字化建设,积极开展各项活动。
11、切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着力建设先进党支部。
12、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党支部议事规则
为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保证党支部会议质量,不断提高党支部议事的民主化、规范化程度,特制定如下议事规则:
一、会议时间与参会人员1、党支部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2、讨论决定建党对象、发展党员、推荐代表、表彰和处分党员等重要问题时,除特殊情况外,所有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得缺席。确实不能参加的,须在会前向党支部书记请假。3、党支部会议可根据议事内容的需要,由党支部书记确定该次会议召开的形式,确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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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会议的人员。二、会议的主要形式1、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召开的会议精神、
文件,讨论、研究贯彻意见和落实措施。2、讨论、研究党建工作,分析、总结党员
干部的思想、工作、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
三、会议议题的确定1、党支部会议讨论的议题,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支部工作和中心任务而定。2、为了提高会议效率,保证会议质量,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在会前做好充分准备。四、会议要求1、党支部会议由书记主持,书记因特殊情况缺席时,由指定的支部委员主持。主持人提出本次会议的议题,逐题进行讨论、研究。2、党支部会议讨论、研究问题,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参会人员要积极发表意见,观点鲜明,意见集中。3、党支部会议决定事项,由会议主持人集中多数成员的意见作出决定。如对重要问题有不同意见,一般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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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交换意见后,提交下一次党支部会议。讨论新党员吸收,党员的奖惩等事项,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临时决议或仓促决定。
4、党支部会议决定的事项,任何个人不得随意改变;确需改变的,应经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
五、会务工作及相关要求1、要有专人做好会议记录,特别是会议决定的事项要详细记录清楚。2、会议决定的事项,需要行文的,由办公室三天内办毕,不得贻误。3、参会人员要注意保密,对不需公开的会议内容一律不得向外泄露。4、开会时应自始至终集中精力,非特殊情况,不得迟到早退,也不得在开会期间临时外出处理与会议无关的事。
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1、党建工作列为党支部的职责,书记以身作则并负全面责任,支部委员齐抓共管,负有相应的重要责任。
2、党建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党的思想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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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建设、作风建设。3、党建工作要突出重点,求真务实。加强党
建工作研究,积极探索党建工作新路子,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4、党支部年初制定全年党建工作计划,每季度制定阶段性工作计划,每月有工作安排,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及人员,书记定期检查,年中、年底进行全面总结,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考核。
5、坚持党建例会和思想政治工作例会制度,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建例会,对党建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梳理,有针对性做好各项工作。
6、党支部每年制定党员教育计划、党员发展计划,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正确处置不合格党员,保证党组织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7、党支部每年在“七一”前根据上级党组织的部署,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一次总结,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推动党建工作上新台阶。
“三会一课”制度
1、党小组会每月一次,围绕党的中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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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支部近期任务组织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党支部委员会每月一次,研究本单位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以及本单位重大事件和重要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一次,向全体党员报告工作,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围绕党的中心工作,进行党的宗旨、党性、党风、党纪、形势任务等党课教育等。
4、党课每半年一次,根据党的中心工作和要求安排党课内容。
5、建立三会一课的考勤、记录制度,作为考核党员参加组织活动的基本依据。
组织生活会制度
1、为确保党内组织生活健康有序地开展,发扬党内民主,维护团结,增强党组织和党员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特制定本制度。
2、组织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定期召开两次,分上、下半年各一次,上级党组织规定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除外。
3、组织生活会由党支部负责组织。每次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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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前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合适主题,确保组织生活会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
4、组织生活会的形式和内容是:通过引导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发扬民主,紧密结合实际工作,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履行岗位职责、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自我检查总结,征求全体党员的意见和建议。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剖析自我,总结问题和不足,确定努力方向和整改思路,并对其他党员给予客观、公正的评议,力求取得共同进步、达成共识、增进团结的效果。
5、为增强组织生活的针对性、生动性和实效性,积极拓宽思路,创新组织生活会形式,组织有意义的外出实地观摩或深入基层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在帮贫扶困的同时,增强教育党员的实效,提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坚定党员的理想信念,增强党员投身于事业改革与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6、针对组织生活会提出的问题,党支部要认真研究,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教育和引导党员积极整改,达到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标准。
7、全体党员要认真对待和积极参加组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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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会,要胸怀坦荡,坦诚相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积极投入到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中,坚决反对走形式,反对敷衍了事和空洞浮夸,坚决避免不切实际和捕风捉影、打击报复等不良倾向,以确保组织生活会健康运行、形成团结向上的良好氛围。
8、支部和党员都要认真总结组织生活会的有益经验,相互交流,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进一步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加强党性锻炼,提高思想觉悟,升华思想境界,并及时上报相关总结材料。
9、全体党员必须参加组织生活会活动,无故未参加者,取消年内评优资格。确需请假无法参加的,要进行补课,与每个党员开展谈心活动,并留下自评和评议意见等书面材料。
民主生活会制度
1、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上半年民主生活会在六月底召开,下半年的民主生活会在十二月底召开。
2、民主生活会必须全体支委参加,由书记主持。列席会议的人员,由支部根据会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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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3、民主生活会要围绕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建
设和“学习、团结、廉洁、求实”的要求,主要是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精神及中心组成员个人的思想、作风、工作、生活、团结、廉洁等情况进行检查、总结,交心通气,汇报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每次召开民主生活会要把带有普遍性或比较突出的问题作为讨论的重点。
4、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时间、内容和要求,必须提前通知参加会议人员,以便进行认真准备。民主生活会前,及时将开会的日期、内容报告上级党组织,请上级党组织派员参加。
5、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解决支部内部的问题,达到统一思想、加强团结、相互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防止开成情况汇报会、工作研究会或评功摆好会。必须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和原则性。支部成员要本着“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的精神,敞开思想,坦诚相见;要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主动检查自己,诚恳接受批评和帮助;开展批评要与人为善,实事求是,不准随意夸大,不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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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制或打击报复,不许向外泄露。6、对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支部要及时
解决,并要制定改进措施;支部解决不了的,要向上级党委报告。
民主科学决策制度
1、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班子成员要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党性锻炼,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优势,使领导班子成为学习型、创新型、务实型的领导班子。
2、讨论或决定全局性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必须召开班子会议讨论决定,会议坚持集体讨论、科学决策,会上允许发表不同意见。一经决定后,必须统一行动,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要维护班子团结。
3、定期召开班子会,主要是传达上级党组织的会议、文件和指示精神,通报有关重大事项,听取工作汇报,部署有关工作,讨论需要班子会决定的事项。
4、讨论决定时,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必要时,可进行表决。表决可采取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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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如对重大问题发生意见分歧,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经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下次再做讨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意见分歧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请示汇报制度
1、党支部遇到重大问题或超越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必须请示上级党组织。
2、党支部每月必须向上级党组织汇报一次工作情况,如遇特殊情况及时汇报。
3、党员每月向党支部汇报一次。党员向党组织汇报的主要内容是:
(1)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完成情况。
(2)自己近期的思想、工作情况和学习政治、业务、科学文化知识的情况。
(3)了解的好人好事和不良倾向,群众的情绪和要求。
(4)对党组织或任何党员提出批评和建议。4、党员汇报的主要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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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集体汇报。(2)党员向支部书记或支委口头汇报。(3)党员外出时间较长应向党组织书面汇报。
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1、党支部书记在上级党委和党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主管支部的党建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2、传达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及决定。
3、完成党建的各项任务,研究安排支部工作。
4、定期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大会,做好支部的日常工作。
5、做好党员的发展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6、协调单位内部党、政、工、团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7、做好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8、抓好党支部的廉政建设,做廉政、勤政的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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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1、提出党支部的组织建设、党员管理规划,提出党小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会。
2、提出组织生活的内容和要求。配合支部书记制定党支部“三会一课”的实施计划,检查组织生活落实情况。
3、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纪检委员、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具体组织开展争创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争做优秀党员的活动。搜集和整理党小组、党员的先进事迹,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奖励党小组和党员的建议。负责评议党员、评议党支部的具体工作。
4、正确掌握发展党员方针。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提出发展党员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的手续。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按时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5、协助党支部书记做好党支部的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干部考核等具体工作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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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负责经常性的组织管理工作,按照规定及时收缴党费,做好党员统计工作,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等。
党支部纪检委员工作职责
1、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具体负责组织党员学习上级党组织颁发的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材料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3、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督促党员履行义务。负责受理和转递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
4、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违反党的纪律事件。
5、经常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
党支部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1、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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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积极开展宣传工作。
2、组织党员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时事政治、《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
3、组织指导党员和群众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会同工会等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
4、了解教育思想动态,做好教育思想工作。
党小组长工作职责
1、主持召开党小组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
2、组织党员贯彻上级党委和党支部的决议,并检查党员执行决议的情况。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协助党支部做好党员鉴定,接收新党员和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按时收缴党费。
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一、党员目标管理内容1、根据党员岗位确定党员管理目标。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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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的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应体现本岗位特色。2、党员目标管理内容应包括:组织生活出
勤、工作目标达成、党员自我提高、遵守党风党纪、发挥先进性作用。
二、每个党员具体目标的制订,应遵循个人自订、党小组互评与支委会审定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三、党小组对党员完成目标的有关情况逐月分别记录,每半年向支委会汇报一次。
四、党员目标管理考核评比分为年终进行总评与民主评议党员相结合,按照目标管理内容的分解项目,采取百分制打分方法进行。
五、考评步骤:1、自我总结评议;2、民主评议,征求群众和有关部门意见;3、支部鉴定,公布考核结果;4、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党员,进行相应的表彰和组织处理。并将考核情况报委党组。
党员学习教育培训制度
1、党员学习教育培训是对党员进行思想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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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教育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及业务培训,提高党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的基本形式,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学习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
2、党员学习教育培训以党支部(党总支)为单位进行。学习教育培训的内容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员的权利、义务、标准和党的组织纪律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光荣历史教育,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知识等。
3、党员学习教育培训要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学习教育培训情况要有记录,学习形式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以党员个人自学为主,集中学习时间一般每月安排一次,培训时间每半年一次。
4、党组织对专(兼)职党务工作者的教育培训,每年至少集中培训一次。
5、党组织每年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组织党员通过学习教育、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整改等形式,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增强党员意识。
6、党组织要建立党员活动室,配备电教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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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和党报党刊,使党员学习教育有场所和学习内容。
7、上级党组织要对党员学习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并纳入党建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8、党员学习教育培训情况要纳入党员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党组织对党员学习情况每年检查1-2次,检查情况作为党员目标管理考订和民主评议党员的依据。
党员活动日制度
党员活动日制度是严格党支部组织生活的重要制度,是党员加强组织观念,享受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的体现。
一、每月定时组织党员活动日活动。以集中为主,可结合实际采取其它形式,具体时间由支部根据实际安排。
二、支部认真安排党员活动日,做到有计划有准备。
三、党员活动日的内容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委实际,确定以下几个方面:
1、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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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章、党的基本知识。
3、学习时事政治,开展形势教育。4、开展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组织党员参加义务劳动等。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1、党支部根据每个党员的具体情况,采取组织决定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确定联系对象。
2、党员应该积极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向联系对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后进人员的转化工作,听取群众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3、党员应和联系对象保持经常性接触,每月不少于一次,并将联系的情况及时向党支部或党小组汇报,党支部对党员的汇报要有记载。
4、党支部要把联系群众的工作作为考评党员、评选优秀党员的内容之一,成绩显著的,要及时给予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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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是一项正常性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2、评议内容:坚持从严治党原则,对照《党章》及有关规定,按照上级要求和部署,评议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和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发挥情况。
3、评议程序: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
4、民主评议党员必须坚持党员标准,注重思想教育,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相结合原则,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党员先进性标准进行教育评议、定格。
党费收缴制度
一、每个共产党员都必须自觉按月交纳党费。二、交纳党费数额有多有少,具体依据工资标准。三、生活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委员会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四、党员除按规定交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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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不限。五、新入党的党员应从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
党员的当月开始交纳党费。六、党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
按月交纳的,经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
七、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八、支部每季度向上级党组织上交党费一次。支部党费收交情况必须上墙公布。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党支部(党总支)要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进行。
2、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要指定1-2名正式党员培养联系人,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讨论决定,方可列为发展对象。发展对象必须参加上级党组织的集中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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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展对象经上级党委审查同意后,填写《入党志愿书》;申请入党的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
4、发展对象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后,然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支部大会采取票决的方式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报上级党委审批之前,由所在党支部将新发展党员对象在其工作单位或生活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7天。申请人和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5、预备党员必须由党委审批,党总支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要对支部大会通过的预备党员进行审查。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
6、预备党员经过一年的培养期满后,由本人主动提出转正申请。转正的程序是: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票决通过;总支委员会审查;报党委审批。
7、党支部(党总支)每年年初要向党委报告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年底要报告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对违反规定程序的,要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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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公示制度
一、公示对象为已经预审通过的发展对象和预备期满提出转正申请的党员。
二、公示内容包括:公示对象基本情况、首次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时间、支部大会通过为预备党员时间、参加培训情况、培养联系人以及现实表现等。对预备党员不再公示其基本情况。
三、公示以党支部为单位,主要采取通报和张榜公布的方式,有条件的可设立举报箱或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公示除在公示对象所在单位、地区进行外,必要时也可扩大到其居住地和原工作单位进行。
四、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均可向所在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党支部对单位或个人的反映意见要及时调查核实。未经调查核实,不得进入相关发展程序。
五、公示情况必须向党员大会报告。未经公示,不得继续履行发展党员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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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公开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党组织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加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党务公开工作健康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党务公开要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不回避矛盾、避重就轻,内容真实、全面、具体。二、公开内容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需要党组织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除涉及保密的内容外,都要最大限度的向群众公开。包括:1、党组织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的酝酿、拟定、出台及落实情况。2、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民主生活会征集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问题整改情况,领导干部述廉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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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干部制度执行情况。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竞聘上岗、奖惩情况以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公开事项。
4、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领导干部购建房、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子女出国学习、配偶和子女从业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执行不准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规定情况,执行通信工具管理规定情况,出国(境)和跨省考察情况,执行公车使用管理规定情况,使用招待费情况。
5、组织建设情况。党代表的推荐产生情况,党员发展情况,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情况等。
6、考核情况。党务工作考核情况和受表彰情况。
7、监督情况。违法违纪问题查处和信访监督情况,实施党内监督程序化、制度化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8、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它事项。三、公开程序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将党务公开工作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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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的全过程。党组织在讨论决定事项、制定目标任务之前,要充分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利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等载体集思广益,形成初步方案,经讨论后,将最终结果向广大党员群众公开。人事任免、干部培养等内容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执行。重大决策作出后要向群众公示,形成共识,赢得群众支持。
四、公开时间和形式党务公开要突出时效性,常规性工作、重大决策、目标任务常年公开,阶段性工作完成后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大事项经上级党组织审批后公开。根据内容不同可采取会议公开、公告公示、网站等不同的公开形式。只适宜在党内公开的,要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五、监督与考核将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搞好公开公示,要聘请监督员,及时了解党员群众的反映,为认真落实党务公开制度提供基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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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监督制度
1、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
(1)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
(2)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的情况;
(3)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情况;(4)保障党员权利的情况;(5)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有关规定的情况;(6)密切联系群众,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7)廉洁自律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2、党组织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1)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组织应每半年检查一次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情况向党员公布。(2)党组织要按规定召开每年一次的民主生活会;会前收集党员、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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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实转告本人或在会上报告;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根据党内外群众意见,进行整改;将领导干部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和民主生活会反映出的问题,如实报告上级党组织。
(3)党组织经经常了解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时反馈,并提出意见。
(4)半年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听取本单位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情况。
(5)按规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听取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
(6)对党员违纪案件认真调查核实,协同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7)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立足教育,着眼防范的原则。
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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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党组织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或纪检委员)为直接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3、党组织要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市、县委的有关规定、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与党建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4、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单位或个人,实行责任追究。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主管领导责任和分管领导责任,按有关人员的职务、违纪违法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不同的处分和处理。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
1、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央和自治区、市、县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规定,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中领导和分工负责原则,重大事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实行民主、科学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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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既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也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在各项工作和社会活动中,领导干部应做到:
(1)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2)遵守公共财物管理规定,禁止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3)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4)涉及与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有利害关系的事项,应当奉公守法。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5)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禁止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挥霍公款。(6)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勤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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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监督制度
为使广大党员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推动党的各项工作的开展,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党员监督的内容1、监督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情况,党员是否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能否严格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遵守党的纪律。2、监督党员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党员是否服从党所分配的工作,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3、监督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党员是否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自觉把自己置于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4、监督党员遵纪守法情况。党员是否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始终保持共产党员良好形象。尤其是领导干部是否勤政为民,立党为公。5、监督党员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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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党员是否存在拉帮结派、搞封建迷信活动等不良倾向。
6、监督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员是否按照《党章》要求,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二、党员监督的方法党员监督包括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1、党内监督包括组织监督和法规监督。组织监督即党组织对党员监督、集体监督。党组织对党员监督就是通过建立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止和纠正党内的错误倾向和不良作风。集体监督就是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防止错误决策,制止以权谋私。2、党外监督主要包括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民主党派的监督。群众监督一方面要求领导机关让广大群众及时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组织的重大决策,形成社会主义的民主风气,让人民群众充分发表意见;另一方面要求广大群众善于运用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等权利,自觉地、积极地对每个党员、党的领导干部发挥监督作用。舆论监督就是利用大众传播媒介,对党内的不正之风,进行揭露和批评。民主党派的监督,主要是监督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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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三、党员监督具体措施1、坚持党组织的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内民主生活,疏通党内民主渠道,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凡属重大问题应由集体讨论决定,决不允许任何人凌驾于组织之上或游离于组织之外,独断专行。2、坚持党的组织生活会制度。每个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都必须以普通党员的身份,按时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生活会,汇报思想情况,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3、坚持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定期召开党内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4、坚持党员民主评议制度。按照“双评一审制”要求,认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表彰先进,严肃处置违规违纪党员,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5、尊重和保护党员群众的批评权。畅通信访渠道,保障党员群众通过合法的途径举报党员、党员干部违法行为,加大对党员的监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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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强化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聘请党员、群众监督员,参与对党组织、党员在工作、学习、组织生活等方面的监督。党支部应定期向监督员通报有关情况。
四、对监督者和被监督者权利的保护1、严禁对批评者、检举者、控告者打击报复。对打击报复的行为,必须追究责任。对于不愿意暴露姓名的检举,控告人要注意保护。2、任何以监督名义,在党内搞派别活动或有意捏造事实诬蔑、诽谤他人的,必须受到追究和处分。3、对党内外群众在监督党员干部时所反映的问题,凡是需要答复或反映人要求答复的,党支部应在核实处理后给反映人以负责的答复。
党员谈话诫勉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支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诫勉谈话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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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下列情况之一的党员,应予以诫勉谈话:1、理想信念不够坚定,思想退化,偶尔参与宗教、封建迷信活动,造成一定影响的党员;2、在大是大非面前原则性不强,与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和违法违纪现象作斗争不够坚定的党员;3、宗旨观念淡化,不关心群众疾苦,虽有帮助他人的能力和条件,但不愿意带领教职工共同进步的党员;4、在思想道德方面有不良反映,造成一定影响的党员;5、无故不参加党支部活动,连续三次以上的党员;6、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足额交纳党费,连续时间满三个月的党员;7、不带头履行公民义务,造成不良影响的党员;8、不能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参与集体上访,造成一定影响的党员。二、诫勉谈话要求1、具体负责诫勉谈话的人员应提前通知被诫勉对象,约定谈话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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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党支部委员会要根据被诫勉对象存在问题的性质和认识问题的态度,提出整改的具体要求;
3、诫勉谈话时要有专人做好记录。三、诫勉谈话内容1、向被诫勉对象指出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应引起注意的有关事项。2、对被诫勉对象存在的错误进行批评教育,明确整改期限和要求。3、帮助被诫勉对象明确努力方向,制定整改措施。四、诫勉谈话工作管理党支部要安排专人负责了解被诫勉对象的整改情况,对诫勉谈话之后有所改进、表现较好的党员,党支部要及时给予肯定和鼓励;对无明显转变的党员,党支部应提出具体处理意见。诫勉谈话有关资料由党支部保管,作为考察考核干部、党员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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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最新版党建上所有工作制度有?
党建工作制度党建工作制度为进一步增加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充分发挥
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县扶贫办党总支结合组织建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发展党员制度1、由申请入党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支部召开党员会,依据申请人的现实表现,争论能否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经党员同意,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对象,并确定2名正式党员为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2、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系统的教育,帮助其端正入党动机,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状况,培育联系人要经常向支部汇报积极分子表现及培育状况;3、对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育教育后,所在支部进行争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支委会依据积极分子的表现状况和支部的意见,确定发展对象;4、将积极分子的有关考察材料上报县直机关工委,并由总支委派专人到发展对象的所在支部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考察合格的发给《入党志愿书》,由发展对象填写后,交给支部并由支部组织争论;5、召开支部大会争论接受预备党员,经全体党员表决后,填写“支部大会决议”,签名盖章后逐级上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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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党费收缴制度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3、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应交纳党费,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根据规定比例交纳党费;5、按时交纳党费。对不根据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准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值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总支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的进行,方法简便易行,时间相对集中,每年开展一次;2、开展新时期合格党员教育,通过政治学习,检验每名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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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是否有坚决的共产主义信念,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是否密却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的疾苦;
3、在学习争论的基础上,每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进行总结,严肃专心地开展民主评议,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状况,确定成果,找出差距,明确方向;
4、支委会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指出每个党员的主要优、缺点,并行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督促其改正缺点;
5、对民主评议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由支委会提出妥当处理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表决。
(四)妥当处理不合格党员制度1、处置不合格党员,是贯彻党章规定的精神,坚持从严治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支部需根据“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分对待、综合治理”方针,有组织、有领导的妥当进行;2、在民主评议党员中,支委会对于大多数党员和非党群众认为是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进行调查取证和核实,并整理成综合材料;3、经支委会争论,依照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政策界限,提出初步意见;4、召开党员大会,争论支委会意见,听取本人的说明和申辩,根据少数听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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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党内监督制度1、党支部每半年对党员履行义务、执行党的纪律和廉政制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状况进行一次检查;2、党支部要督促本办党员领导干部参与支部组织生活会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负责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并与会前转告本人或在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3、党支部要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帮助党员改正缺点和错误,对机关中存在的问题向行政领导反映,重要状况要准时报告上级党组织;4、党支部对本单位干部的提拔使用、奖惩应当提出意见和建议。(六)“三会一课”制度1、支部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争论通过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选举支委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争论发展党员的预备党员转正,争论打算党员的嘉奖和处分,争论打算支部的其它重要事项;2、支部委员会依据工作需要召开,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贯彻党的决议和行使教育、监督职责,争论研究思想思政治工作,党员教育管理,支部工作支配、党员奖惩,搞好支部自身建设;3、支部会每月召开1―2次,组织党员学习和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由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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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汇报思想和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争论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评议和争论对不合格党员的奖惩等;
4、党课每季度支配一次,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的论述和十六大精神,结合党员的思想实际,系统的进行党的纲领、宗旨、任务和方针政策等方面的教育。
(七)请示汇报制度1、党支部每年要专心进行工作总结并书面报告上级党组织,支委就履行职责状况向支委会汇报,支委会应专心对支部全年工作状况进行总结,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就支部工作状况向党员大会报告,由党员评议;2、党支部要按时参与上级党组织召开的会议,对上级党组织的文件要准时传达,专心贯彻落实;3、党支部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重要问题要准时请示汇报;4、党支部还应主动向党总支和行政领导汇报工作,听取党总支的指导意见,争取行政领导的支持。
篇2:督查工作制度为确保局党组各项决策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依据《X省工商局机关政务督查工作制度》和《Y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工作原则》,制定本制度。
篇三:最新版党建上所有工作制度有?
机关党建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充足发挥各级党组织旳监督保障作用,规范机关党建工作,完毕市级机关工委和局党组拟定旳工作目旳和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机关党总支旳重要任务是按照市级机关工委和局党组工作部署,环绕党旳中心工作和安监工作重点,不断加强机关党旳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
第三条机关党建工作由局党组统一领导,机关党总支负责,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室等部门配合,齐抓共管。各级领导干部实行“一岗双责”,保证机关党建工作贯彻到位,责任到人。
第二章党总支工作制度
第四条机关党总支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党总支委员会议,分析党员干部旳思想动态,研究抓好机关政治思想工作旳举措,有针对性地安排部署机关党建工作。
第五条机关党总支坚持一年上二次党课,认真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及时宣传贯彻中央和上级旳重要会议、方针、政策和决策。学习做到年初有筹划、有布置,半年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和考核。
第六条每半年召开一次组织发展专项会议,分析研究入党积极分子旳培养、教育状况,注重抓好入党积分子培养、教育和新党员发展工作。
第七条建立分工负责制,党总支委员根据各自职责,抓好分管工作,做到分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贯彻党建目旳责任制,保证机关党建旳各项工作目旳落到实处。
第八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
第三章基层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和学习制度
第九条基层支部支委会。每两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集体讨论研究党支部工作。
第十条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学习党旳基本知识,传达贯彻各级党委旳会议、文献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布置有关工作。
第十一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
会,及时传达和学习贯彻上级各项方针、政策和文献精神,讨论通过本支部旳各项决策、决定,布置有关工作。
第十二条党课教育。每年至少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二次党课教育,党支部年初要把党课教育列入议事日程,制定教育筹划,切实抓好对党员旳党性教育、党旳基本知识教育及其她常常性教育,增强党员旳组织纪律观念和党性修养。
第十三条每周五下午为学习日,组织学习政治理论,党旳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安监业务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反腐倡廉正反典型和法纪教育。
第十四条党总支要加强对各支部“三会一课”和学习活动旳指引,定期进行检查、督促,使“三会一课”真正落到实处。
第四章组织生活会制度
第十五条按规定规定认真组织召开党员组织生活会,每个党员必须积极参与。市局局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参与双重组织生活。
第十六条党员组织生活会,原则上每年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年终。
第十七条坚持党性原则,采用摆事实、讲道理、
和风细雨、以理服人旳措施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干部要对旳看待群众旳批评和建议。
第十八条对组织生活会提出旳问题要梳理归类,制定整治措施,狠抓贯彻。属于个人旳,要查找因素,及时纠正;干部群众关怀旳热点问题,要采用措施,认真整治。
第十九条党员组织生活会后一周内,各党支部要向党总支报送民主生活会状况。
第五章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第二十条发展党员以“坚持原则,保证质量,改善构造,谨慎发展”为方针,坚持个别吸取原则,成熟一种,发展一种。
第二十一条发展对象须参与党旳知识培训,未经培训不能发展入党。
第二十二条对通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符合党员条件旳入党积极分子,被列为发展对象后要按照规定程序,履行有关手续,才干吸取为预备党员。
第二十三条实行发展党员工作全程公示制度。做到选苗、培养、考察、审批、转正“五公开”。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第二十四条实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度。党小组在讨
论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发展对象、党支部在讨论拟定发展对象、接受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要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第六章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第二十五条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由各党支部在机关党总支旳指引下进行,按照党员原则,采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旳方式,强化党性、党纪和党风教育。
第二十六条民主评议党员在措施上采用党员评议、群众评议、民主测评、组织定格。具体评议措施由党总支委员会根据市级机关工委旳指引性意见研究决定。
第二十七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由各党支部书记主持,必要时机关党总支派员参与。评议成果由党支部向机关党总支报告,并审议汇总报机关工委。
第二十八条对被评议为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开除党籍及被除名党员除外),党支部对其实行诫勉谈话,对不合格党员要限期整治,并贯彻帮教措施。
第七章党费收缴制度
第二十九条每个党员都必须自觉按月交纳党费。第三十条党员应按规定数额交纳党费,个人自愿
多交不限。第三十一条新入党旳党员应从上级党委批准为
预备党员旳当月开始交纳党费。第三十二条党员如有特殊状况不能亲自交纳或
不能按月交纳时,经支部委员会批准,可以委托其她党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无合法理由持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旳,根据党章规定按自行脱党解决。
第三十三条机关党总支每季度向市级机关工委上交党费一次,并向全体党员发布党费收交状况。
篇四:最新版党建上所有工作制度有?
党员干部责任区工作制度一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县委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意见认真做好联系和服务基层联系和服务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增强基层党组织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功能发挥党员在联系和服务群众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维护群众利益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中共延庆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十项制度(2007年9月修订)理论学习制度
一、各支部必须高度重视理论学习,党员、干部必须积极参加理论学习,把理论学习作为加强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二、理论学习主要内容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各项决议决定,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纪党规、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方针,时事政治等。三、各支部每月至少组织干部、党员集中学习一次,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两课时。党员、干部要抓紧时间自学,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或写出学习体会,字数每年不少于一万字。集中学习可以采用报告、党课、讲座、交流、讨论、参观、考察等多种形式,党员教师要利用寒暑假适当集中安排理论培训。各支部同时负有组织全体教职工理论学习的责任。四、党员干部要积极进行理论研究,要把理论知识同实际工作相结合,写出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际价值的论文或经验总结、调研报告等。各校副职以上干部的文章在年底以前上交党委办公室。五、各支部要根据上级精神和支部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支部理论学习计划并认真落实。六、教工委把各支部的理论学习工作作为考核评价基层支部工作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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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重要内容。
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制度
一、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宪法》和《党章》的有关规定,积极实践“四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树立良好形象,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从严要求自己,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勤政廉政,警钟长鸣。二、党员、干部要经常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中央、中纪委、市、县、教工委党风廉政建设等有关文件,严格遵守《准则》、《条例》及中央、中纪委、市、县、教工委党风廉政建设若干规定。三、基层党支部要建立并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要建立校务公开制度、工作报告制度、重大问题集体决策等制度,完善民主管理程序,使学校民主管理逐步规范化。四、各单位要建立党政廉洁自律监督机制。发动党员、群众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行使党内外民主监督权力。五、干部要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党规党纪,自觉接受民主监督,虚心听取批评意见。要定期进行述职述廉。六、基层党支部要经常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检查,定期召开专题分析会。教工委将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情况作为考评支部工作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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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考核评议制度
一、基层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党员考核评议工作,把对党员考核评议作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手段。二、基层党支部要按年度对党员在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理论学习、工作业绩、廉洁自律、民主作风、责任区建设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激励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基层党支部要建立党员思想工作总结考核评议制度。每学期组织党员进行思想工作总结,召开民主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自评、他评的基础上,支部结合平时考察进行综合评定。四、基层党支部对党员的考核评议工作要在坚持经常的基础上,分年初、学年末两次进行。按《党章》要求及教育系统合格党员标准评出优秀党员、合格党员、基本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对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基本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进行帮助教育或进行必要的组织处理。五、基层党支部的党员考核评议工作要有专人负责,做到周密安排,过程完整。教工委将采取不同形式对基层党员考核评议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此项工作效果列入教工委对基层支部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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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责任区工作制度
一、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县委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意见,认真做好联系和服务基层、联系和服务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增强基层党组织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功能,发挥党员在联系和服务群众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维护群众利益,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二、责任区工作范围包括:支委联系党员责任区,党员联系积极分子责任区,党员、干部联系群众责任区。三、责任区工作主要内容: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帮助被联系人了解各项法律、法规、制度的内容,了解和督促学校各项工作制度和决策的落实和实施;了解被联系人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做好被联系人思想工作,帮助解决其工作、学习、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四、鼓励和支持有帮扶能力的党员、干部,与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为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五、责任人要认真做好工作记录,对发现的重要问题和需要组织帮助的情况要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六、各支部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责任区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严格落实,要有检查指导措施,年终要认真进行总结和考核。七、教育工委把责任区工作制度落实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基层支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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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支部年度考评工作制度
一、依据《北京市中小学党组织工作评估方案》及实施细则,对基层党支部考评的重点为党支部政治核心作用的发挥、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本单位各项工作完成的实际效果等方面。二、教育工委根据教育系统工作特点,按年度对所属基层支部进行考评。考评工作分为支部自评和工委评议两种形式,即先由各基层党支部依照工委下发的评估方案及实施细则进行自我评估,再由工委组织考评小组进行集中评议。三、基层党支部考评工作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分层分类座谈会及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进行,尽可能拓展考评的覆盖面以提高考评准确度。四、考评结束后,考评小组应将考评结果及评价意见及时反馈给各基层支部,从而实现以考评促进支部工作的目的。五、考评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对各基层党支部考评的结果将作为该支部及单位评优的基本依据。对考评为优秀等级的支部给予表彰和表扬,对考评为差等或存在突出问题的支部进行批评并提出整改意见。六、各基层党支部在接到工委考评小组的反馈意见后要及时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就自评及工委评议结果进行讨论,研究制定本支部的具体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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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工联席制度
一、各学校要坚持党政工团联席会议制度。保证党组织的主要领导参加学校行政办公例会,必要时要召开党政联席扩大会议,邀请支部委员参加;必要时也要邀请校长(主管校长)和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妇女组织负责人列席支委会。二、校长要定期向学校党支部和教职工代表大会通报工作,听取意见,接受评议。学校党支部也要与本校行政领导保持密切联系,注意协调党政工团几个方面的关系,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推动学校行政工作顺利开展。三、遇有学校制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人事安排、干部任免、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的决策时,校长要事先和书记磋商、互通情况、交换意见,要主动征求学校党组织的意见并提请教代会审议。学校党组织要认真讨论研究,提出意见,参与决策,同时还要领导教代会认真审议,及时做出决议和提出建议,确保教代会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四、校长及学校行政领导要自觉接受党组织及教代会的监督、评议。学校党组织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抓好学校干部的推荐、选拔、教育、管理、考核和监督等各项工作,领导教代会履行评议监督职责,提出表扬、批评和奖惩建议。同时,学校党组织及教代会自身也要接受校行政领导及全体教职工的监督。五、学校党组织要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众组织的领导,定期讨论他们的工作,听取工作汇报,支持他们围绕党和学校中心任务,根据各自组织的章程和特点,独立负责和富有实效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群团的作用。六、学校党组织、行政领导在一般性行政决策过程中有不同意见时,应协商解决。首先在党内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认真讨论,形成决议,与行政领导交换意见。如意见仍不能统一,应先按校长的决定执行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重大问题的决策,要按照《北京市中小学校长工作意见》第五章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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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制度及发展党员实行公示制和票决制
一、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发展党员实行公示制和票决制,是保证新党员质量的重要环节。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扎扎实实地把相关工作抓紧抓好。二、党支部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基本理论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三、对每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都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经常同积极分子谈心,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帮助他们克服缺点,明确努力方向,不断提高觉悟。党支部要采取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定期培训等方法,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四、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和工作表现进行一次考察,填写考察表,作好考察记录。五、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群团组织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积极发挥团组织在组织发展中的作用,做好团组织推优入党工作。六、入党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党支部要对其进行政治审查。凡是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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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拟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及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实行公示制。由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所在党支部具体组织实施。八、对拟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及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实行票决制。由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所在党支部具体组织实施。
党员经常性教育制度
一、目标意义。认真贯彻中央、市委、县委就开展党员经常性教育提出的总体要求、工作原则、基本内容和方法途径,积极开展党员经常性教育,努力达到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员工作能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目标。二、集中培训。认真调查了解党员需求,因材施教,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培训,调动党员参加学习培训的内动力。坚持采取举办培训班、上党课、举行报告会和组织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有计划地组织好党员的集中学习。要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按照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党员集体教育活动,教委机关和教育系统各单位的党员参加所在党组织集体教育活动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基层单位要积极支持党员参加集体教育活动,保障党员参加集体教育活动的时间。三、党员自学。按照建设学习型政党的要求,积极倡导、指导党员参加有组织的自学。县教工委每年研究提出指导性读书目录,内容主要包括中央及市委文件精神、上级及本级党组织的工作要求、党员履行岗位职责应知应会的知识等,以支部为单位,引导党员利用业余时间自主选择学习内容和方式,认真搞好自学。要通过知识竞赛、交流学习成果、评选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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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标兵等方式,激发党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四、主题党日活动。坚持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党日活动,认真组织好“七一”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学习先进典型的模范事迹,不断增强党员的党性修养。五、实践锻炼。组织党员立足本职岗位,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党员承诺、党员联系户、结对帮扶和志愿者服务等多种方式,为党员服务群众、加强党性锻炼搭建平台。六、组织生活。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支部书记坚持每年给党员至少讲一次党课或作一次形势报告;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要结合每年一次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民主评议党员要注意听取群众意见,发扬党内民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方法要简便易行,注重实效。七、服务党员。坚持以人为本,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从政治、思想、工作和生活上关心、爱护、帮助党员。组织党员开展经常性谈心活动,沟通思想,相互启发教育。经常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及时解决思想问题。积极开展党内扶助,重点帮助困难党员、老党员,让他们充分感受党组织的温暖。大力宣传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八、落实党员教育管理责任。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具体组织实施党员经常性教育的职责,健全各项教育制度,落实各项教育任务。尽可能把每个党员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之中,保证教育的覆盖面。对党员参加经常性教育的情况进行跟踪管理,严格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评优和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员集体教育活动的,给予严肃批评;长期不改的,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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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一、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党员。加强流动党员管理,有利于党组织管理、有利于流动党员发挥作用。要创新管理方式,落实管理责任,努力使流动党员都能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始终保持先进性。二、流出地党组织的主要责任:流出地党组织要了解掌握外出流动党员情况,加强与流入地党组织的联系,配合流入地党组织共同做好流动党员外出期间的教育管理工作。1.在党员外出前进行教育并提出要求,按规定登记并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2.掌握外出党员的流动去向、外出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等情况。3.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就业和生活等情况,及时向外出流动党员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通知外出流动党员按规定参加党内选举等重要活动。4.外出流动党员返回后,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等有关材料,及时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5.了解预备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按规定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三、流入地党组织的主要责任:流入地党组织对流动党员管理负有主要责任,要加强与流出地党组织的联系,把流动党员纳入本地党员教育管理的整体工作中。1.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做好外来流动党员身份确认工作。2.加强对外来流动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和管理,将外来流动党员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3.关心外来流动党员,为他们的就业、学习和生活提供必要帮助。4.在《流动党员活动证》上如实填写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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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及时将外来流动党员的重要情况反馈给流出地党组织。5.做好外来流动人员中预备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党务公开制度
一、依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根据延庆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关于在全县开展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试行)》,为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发展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维护广大党员的民主权利,实现党内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教育系统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执行党务公开制度。二、党务公开要坚持“服务发展、依法依纪、真实公正、注重实效、积极稳妥”的原则。坚持党务公开工作公开时间经常化、公开内容真实化、公开形式规范化、公开程序民主化。三、党务公开的内容,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本单位、本部门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要按照有关规定在适当范围以适当的形式予以公开。四、党务公开要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将党务公开工作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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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适宜党内公开的形式有:党的会议、党内文件、党内报刊、党支部活动栏以及局域网等;适宜党外公开的形式有:新闻媒体、党务公开栏(可与校务公开栏合并设置)、简报、公开电话等。六、党务公开的时限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根据不同的公开事项确定公开的时机和时限。七、党务公开要与校务公开相结合,在公开内容和形式上,党务与政务可综合考虑,合并设置。八、教工委将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建工作一并监督考核,并建立和推行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广泛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落实党务公开制度提供基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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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最新版党建上所有工作制度有?
党建规章制度一、组织生活制度1、党支部每月过一次组织生活,每季度召开一次民
主生活会。2、党的组织生活要加强政治性、思想性和原则性,
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表扬先进,帮助后进,共同提高。
3、做好组织生活的考勤、记录。党员要自觉参加党组织生活,如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参加者,必须事先向党组织请假。二、党课制度
党课的主要内容是对党员进行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进行理想、信念、宗旨、纪律、党的优良传统和形势任务等教育,党课由支部组织每年三至四次。三、党支部工作制度、党员大会制度
根据需要,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它的主要任务是:1、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2、讨论通过本支部的工作计划。3、听取审查支部会的工作计划。4、选举支委会,对吸收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作出决议。5、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以及支部的其他重要事情。四、民主评议制度
党支部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认真执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其基本方法是:1、进行新时期做合格党员的教育。2、组织好党员对照党员标准,认真做好个人总结。3、认真搞好民主评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4、支部根据评议情况将每个党员的主要缺点转告本人,并督促其改正。5、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表彰优秀党员,教育处置不合格党员。五、党员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1、党支部在党委的指导下,积极主动地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本单位党员、群众的政治思想工作,经常研究分析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教育引导他们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确保政令畅通。
2、思想政治工作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本单位的业务工作,紧密团结党员、群众的思想实际和上级的要求进行,加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实事求是,教育疏导的原则,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增加凝聚力。
3、组织开展谈心活动,听取党员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的汇报。
六、共产党员的义务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产活动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已奉公,多做贡献。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七、共产党员的权利
1、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2、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3、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4、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5、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6、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7、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8、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
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篇六:最新版党建上所有工作制度有?
最新整理党建工作制度党建工作制度党建工作制度为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县扶贫办党总支结合组织建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发展党员制度⒈由申请入党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支部召开党员会,根据申请人的现实表现,讨论能否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经党员同意,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对象,并确定名正式党员为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⒉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系统的教育,帮助其端正入党动机,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培养联系人要经常向支部汇报积极分子表现及培养情况;⒊对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所在支部进行讨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支委会根据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和支部的意见,确定发展对象;⒋将积极分子的有关考察材料上报县直机关工委,并由总支委派专人到发展对象的所在支部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考察合格的发给《入党志愿书》,由发展对象填写后,交给支部并由支部组织讨论;⒌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受预备党员,经全体党员表决后,填写“支部大会决议”,签名盖章后逐级上报审批。(二)党费收缴制度
⒈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⒉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元(含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元以上至元含元者交纳元以上至元含元者交纳元以上税后至元含元者交纳元以上税后者交纳
⒊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⒋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应交纳党费,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⒌按时交纳党费。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三)minzhu评议党员制度⒈minzhu评议党员工作在总支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的进行,方法简便易行,时间相对集中,每年开展一次;⒉开展新时期合格党员教育通过政治学习检验每名党员是否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是否密却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的疾苦;⒊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每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进行总结,严肃
认真地开展minzhu评议,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方向;
⒋支委会在minzhu评议的基础上,指出每个党员的主要优、缺点,并行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督促其改正缺点;
⒌对minzhu评议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由支委会提出妥善处理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表决。
(四)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制度⒈处置不合格党员,是贯彻党章规定的精神,坚持从严治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支部需按照“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方针,有组织、有领导的妥善进行;⒉在minzhu评议党员中,支委会对于大多数党员和非党群众认为是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进行调查取证和核实,并整理成综合材料;⒊经支委会讨论,依照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政策界限,提出初步意见;⒋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支委会意见,听取本人的说明和申辩,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五)党内监督制度⒈党支部每半年对党员履行义务、执行党的纪律和廉政制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⒉党支部要督促本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和领导干部minzhu生活会,负责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并与会前转告本人或在领导干部minzhu生活会上报告;
⒊党支部要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帮助党员改正缺点和错误,对机关中存在的问题向行政领导反映,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
⒋党支部对本单位干部的提拔使用、奖惩应当提出意见和建议。(六)“三会一课”制度⒈支部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讨论通过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选举支委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发展党员的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讨论决定支部的其它重要事项;⒉支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贯彻党的决议和行使教育、监督职责,讨论研究思想思政治工作,党员教育管理,支部工作安排、党员奖惩,搞好支部自身建设;⒊支部会每月召开—次,组织党员学习和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minzhu生活会,由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评议和讨论对不合格党员的奖惩等;⒋党课每季度安排一次,以xxxx理论为指导,学习“xxxx”的重要思想的论述和xx大精神,结合党员的思想实际,系统的进行党的纲领、宗旨、任务和方针政策等方面的教育。(七)请示汇报制度⒈党支部每年要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并书面报告上级党组织,支委
就履行职责情况向支委会汇报,支委会应认真对支部全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就支部工作情况向党员大会报告,由党员评议;
⒉党支部要按时参加上级党组织召开的会议,对上级党组织的文件要及时传达,认真贯彻落实;
⒊党支部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重要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
⒋党支部还应主动向党总支和行政领导汇报工作,听取党总支的指导意见,争取行政领导的支持。
篇七:最新版党建上所有工作制度有?
2020年党建工作制度汇编(DOC53页)精品
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扬州市建筑安全监察站
二〇〇九年三月
目录
一、党建制度
1、党支部工作职责
2、党支部议事规则
3、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4、三会一课制度
5、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6、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7、中心组学习制度
8、组织生活会制度
9、民主生活会制度
10、党务公开制度
11、党支部书记、支委及党小组长工作职责
二、党风廉政及行风建设制度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廉政建设管理制度
3、行风建设工作制度
4、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制度
5、精神文明建设制度
6、事务预公开制度
7、事务公示制度
8、事务依申请公开制度
9、工作人员行为准则
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1、综治工作制度
2、人民调解制度
3、社会治安管理制度
一、党建工作制度
党支部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讨论部署党支部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2、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党内外干部、群众,完成局党委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4、研究决定建设工程安全监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坚持正常的组织生活制度,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7、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做好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察、使用、管理及干部推荐工作。
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开展党务公开、事务公开和行风建设。
9、加强对工会等群团组织的领导,大力支持工会等群
团组织根据自身特点和需要,开展各项工作。
10、大力推进党务数字化建设,积极开展各项活动。
11、切实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着力建设先进党支部。
12、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党支部议事规则
为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保证党支部会议质量,不断提高党支部议事的民主化、规范化程度,特制定如下议事规则:
一、会议时间与参会人员
1、党支部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2、讨论决定建党对象、发展党员、推荐代表、表彰和处分党员等重要问题时,除特殊情况外,所有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得缺席。确实不能参加的,须在会前向党支部书记请假。
3、党支部会议可根据议事内容的需要,由党支部书记确定该次会议召开的形式,确定出席会议的人员。
二、会议的主要形式
1、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召开的会议精神、文件,讨论、研究贯彻意见和落实措施。
2、讨论、研究党建工作,分析、总结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
三、会议议题的确定
1、党支部会议讨论的议题,根据上级党委要求、支部工作和中心任务而定。
2、为了提高会议效率,保证会议质量,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在会前做好充分准备。
四、会议要求
1、党支部会议由书记主持,书记因特殊情况缺席时,由指定的支部委员主持。主持人提出本次会议的议题,逐题进行讨论、研究。
2、党支部会议讨论、研究问题,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参会人员要积极发表意见,观点鲜明,意见集中。
3、党支部会议决定事项,由会议主持人集中多数成员的意见作出决定。如对重要问题有不同意见,一般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提交下一次党支部会议。讨论新党员吸收,党员的奖惩等事项,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临时决议或仓促决定。
4、党支部会议决定的事项,任何个人不得随意改变;确需改变的,应经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
五、会务工作及相关要求
1、要有专人做好会议记录,特别是会议决定的事项要详细记录清楚。
2、会议决定的事项,需要行文的,由办公室三天内办毕,不得贻误。
3、参会人员要注意保密,对不需公开的会议内容一律不得向外泄露。
4、开会时应自始至终集中精力,非特殊情况,不得迟到早退,也不得在开会期间临时外出处理与会议无关的事。
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1、党建工作列为党支部的职责,书记以身作则并负全面责任,支部委员齐抓共管,负有相应的重要责任。
2、党建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
3、党建工作要突出重点,求真务实。加强党建工作研究,积极探索党建工作新路子,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4、党支部年初制定全年党建工作计划,每季度制定阶段性工作计划,每月有工作安排,将目标任务分解到科室及人员,书记定期检查,年中、年底进行全面总结,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考核。
5、坚持党建例会和思想政治工作例会制度,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建例会,对党建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梳理,有针对性做好各项工作。
6、党支部每年制定党员教育计划、党员发展计划,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正确处置不合格党员,保证党组织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7、党支部每年在“七一”前根据局党委的部署,对开
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一次总结,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推动党建工作上新台阶。
三会一课制度
1、党小组会每月一次,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支部近期任务组织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党支部委员会每月一次,研究本单位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以及本单位重大事件和重要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一次,向全体党员报告工作,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围绕党的中心工作,进行党的宗旨、党性、党风、党纪、形势任务等党课教育等。
4、党课每半年一次,根据党的中心工作和要求安排党课内容。
5、建立三会一课的考勤、记录制度,作为考核党员参加组织活动的基本依据。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1、党支部根据每个党员的具体情况,采取组织决定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确定联系对象。
2、党员应该积极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向联系对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后进人员的转化工作,听取群众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3、党员应和联系对象保持经常性接触,每月不少于一次,并将联系的情况及时向党支部或党小组汇报,党支部对党员的汇报要有记载。
4、党支部要把联系群众的工作作为考评党员、评选优秀党员的内容之一,成绩显著的,要及时给予表彰。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是一项正常性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2、评议内容:坚持从严治党原则,对照《党章》及有关规定,按照上级要求和部署,评议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和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发挥情况。
3、评议程序: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
4、民主评议党员必须坚持党员标准,注重思想教育,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相结合原则,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党员先进性标准进行教育评议、定格。
中心组学习制度
1、支部委员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行动上要高度自觉。要以积极的态度,自觉认真地投入到学习中去。
2、端正学风增强效果,做到“三个统一”和“五个结合”,不断提高学习效果,促进中心组自身建设,提高全体成员的思想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个统一”:一是要把学习基本理论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统一起来;二是要把学习基本理论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统一起来;三是要把学习基本理论同学习领导管理科学统一起来,加强理解马列主义基本理论,用马列主义理论指导各种新知识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
“五个结合”:一是要结合当前形势学习;二是结合当前主要任务学习;三是要结合解决倾向性问题学习;四是要结合政治教育学习;五是要结合班子状况学习。
3、建立统一的学习、考勤制度,统一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本,严格执行学习计划,保证学习时间、内容的落实。
4、书记要在搞好自身学习的同时,经常督促检查其他
成员的学习情况,及时进行讲评;统筹安排学习和工作,解决好工学矛盾,保证学习任务的完成。
组织生活会制度
1、为确保党内组织生活健康有序地开展,发扬党内民主,维护团结,增强党组织和党员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特制定本制度。
2、组织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定期召开两次,分上、下半年各一次,上级党组织规定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除外。
3、组织生活会由党支部负责组织。每次召开前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合适主题,确保组织生活会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
4、组织生活会的形式和内容是:通过引导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发扬民主,紧密结合实际工作,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履行岗位职责、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自我检查总结,征求全体党员的意见和建议。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剖析自我,总结问题和不足,确定努力方向和整改思路,并对其他党员给予客观、公正的评议,力求取得共同进步、达成共识、增进团结的效果。
5、为增强组织生活的针对性、生动性和实效性,积极拓宽思路,创新组织生活会形式,组织有意义的外出实地观摩或深入基层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在帮贫扶困的同时,增强
教育党员的实效,提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坚定党员的理想信念,增强党员投身于事业改革与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6、针对组织生活会提出的问题,党支部要认真研究,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教育和引导党员积极整改,达到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标准。
7、全体党员要认真对待和积极参加组织生活会,要胸怀坦荡,坦诚相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积极投入到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中,坚决反对走形式,反对敷衍了事和空洞浮夸,坚决避免不切实际和捕风捉影、打击报复等不良倾向,以确保组织生活会健康运行、形成团结向上的良好氛围。
8、支部和党员都要认真总结组织生活会的有益经验,相互交流,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进一步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加强党性锻炼,提高思想觉悟,升华思想境界,并及时上报相关总结材料。
9、全体党员必须参加组织生活会活动,无故未参加者,取消年内评优资格。确需请假无法参加的,要进行补课,与每个党员开展谈心活动,并留下自评和评议意见等书面材料。
民主生活会制度
1、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上半年民主生活会在六月底召开,下半年的民主生活会在十二月底召开。
2、民主生活会必须全体支委参加,由书记主持。列席会议的人员,由支部根据会议内容确定。
3、民主生活会要围绕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学习、团结、廉洁、求实”的要求,主要是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精神及中心组成员个人的思想、作风、工作、生活、团结、廉洁等情况进行检查、总结,交心通气,汇报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每次召开民主生活会要把带有普遍性或比较突出的问题作为讨论的重点。
4、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时间、内容和要求,必须提前通知参加会议人员,以便进行认真准备。民主生活会前,及时将开会的日期、内容报告市建设局党委,请局党委派员参加。
5、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解决支部内部的问题,达到统一思想、加强团结、相互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防止开成情况汇报会、
工作研究会或评功摆好会。必须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和原则性。支部成员要本着“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的精神,敞开思想,坦诚相见;要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主动检查自己,诚恳接受批评和帮助;开展批评要与人为善,实事求是,不准随意夸大,不许压制或打击报复,不许向外泄露。
6、对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支部要及时解决,并要制定改进措施;支部解决不了的,要向上级党委报告。
党务公开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党组织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加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党务公开工作健康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党务公开要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不回避矛盾、避重就轻,内容真实、全面、具体。
二、公开内容
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需要党组织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除涉及保密的内容外,都要最大限度的向群众公开。包括:
1、党组织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的酝酿、拟定、出台及落实情况。
2、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民主生活会征集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问题整
改情况,领导干部述廉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等。
3、干部制度执行情况。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竞聘上岗、奖惩情况以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公开事项。
4、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领导干部购建房、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子女出国学习、配偶和子女从业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执行不准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规定情况,执行通信工具管理规定情况,出国(境)和跨省考察情况,执行公车使用管理规定情况,使用招待费情况。
5、组织建设情况。党代表的推荐产生情况,党员发展情况,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情况等。
6、考核情况。党务工作考核情况和受表彰情况。
7、监督情况。违法违纪问题查处和信访监督情况,实施党内监督程序化、制度化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8、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它事项。
三、公开程序
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将党务公开工作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党组织在讨论决定事项、制定目标任务之前,要充分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利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等载体集思广益,形成初步方案,经讨论后,将最终结果向广大党员群众公开。人事任免、干部培养等内容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执行。重大决策作出后要向群众公示,形成共识,赢得群众支持。
四、公开时间和形式
党务公开要突出时效性,常规性工作、重大决策、目标任务常年公开,阶段性工作完成后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大事项经上级党组织审批后公开。
根据内容不同可采取会议公开、公告公示、网站等不同的公开形式。只适宜在党内公开的,要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可向全社会公开的,要在建设局党建网站、党务公开栏、政务公开栏或安监站网站上公开。
四、监督与考核
将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搞好公开公示,要聘请监督员,及时了解党员群众的反映,为认真落实党务公开制度提供基础保障。
党支部书记、支委及党小组长工作职责
一、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1、党支部书记在上级党委和党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主管支部的党建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2、传达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及决定。
3、完成党建的各项任务,研究安排支部工作。
4、定期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大会,做好支部的日常工作。
5、做好党员的发展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6、协调单位内部党、政、工、团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7、做好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8、抓好党支部的廉政建设,做廉政、勤政的模范。
二、党支部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1、提出党支部的组织建设、党员管理规划,提出党小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会。
2、提出组织生活的内容和要求。配合支部书记制定党支部“三会一课”的实施计划,检查组织生活落实情况。
3、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纪检委员、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具体组织开展争创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争做优秀党员的活动。搜集和整理党小组、党员的先进事迹,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奖励党小组和党员的建议。负责评议党员、评议党支部的具体工作。
4、正确掌握发展党员方针。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提出发展党员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的手续。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按时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5、协助党支部书记做好党支部的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干部考核等具体工作的实施。
6、负责经常性的组织管理工作,按照规定及时收缴党费,做好党员统计工作,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等。
三、党支部纪检委员工作职责
1、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具体负责组织党员学习上级党组织颁发的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材料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3、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督促党员履行义务。负责受理和转递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
4、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违反党的纪律事件。
5、经常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
四、党支部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1、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积极开展宣传工作。
2、组织党员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时事政治、《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
3、组织指导党员和群众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会同工会等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
4、了解教育思想动态,做好教育思想工作。
五、党小组长工作职责
1、主持召开党小组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
2、组织党员贯彻上级党委和党支部的决议,并检查党员执行决议的情况。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协助党支部做好党员鉴定,接收新党员和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按时收缴党费。
二、党风廉政及行风建设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责任范围
领导班子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站长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班子及其成员和分管的部门负责人廉洁从政负直接领导责任;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分管的部门负责人廉洁从政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责任主体及内容
(一)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贯彻落实中央及上级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提出要求,做出具体安排,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贯彻落实。
2、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内外监督约束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的发生。
3、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职业
道德教育和政策法规教育。
4、认真落实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切实落实制止奢侈浪费八项规定;严格纪律,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整顿行风,坚决纠正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报”等不正之风;
5、认真听取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及时分析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研究解决实际问题。重视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工作,大案要案及时向上级报告,并组织力量认真查处;严禁有案不查、瞒案不报、执纪不严、违纪不纠行为的发生。
6、履行监督职责,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二)站长主要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领导班子研究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贯彻意见并组织实施。
2、领导并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和评比,促进各项工作落实。
3、对领导班子其它成员和分管部门负责人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批评教育,督促改正。要组织好班子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4、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教育管好配偶、子女,防止发生不廉洁行为或违法违纪问题。
(三)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以下直接领导责任:
1、协助站长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筹安排,具体部署,并负责督促、检查和落实。
2、定期分析、研究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处理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和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教育管好配偶、子女,防止发生不廉洁行为和违法违纪问题。
(四)部门负责人对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
设负有以下直接领导责任:
1、认真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把廉政建设纳入科室日常工作,列入科室年度工作计划。
2、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廉政建设规定,严格执行单位的廉政制度和廉洁自律规定,确保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3、部门负责人要自觉规范个人行为,模范遵守各项廉政建设规定,带领本科室人员共同搞好本科室的廉政建设工作。
三、责任追究
(一)对违反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按照有关党纪政纪法规给予处分。
(二)实行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对发生违法、违纪问题,部门及相关责任人不得参加任何评先评优活动。
四、责任考核
(一)成立以站长为组长,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小组,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考核。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工作与领导班子考核、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可组织专门考核。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汇报、群众评议、组织考评、查看实绩等方法进行。
(三)考核结果每年通报一次,并按规定进行奖罚。对于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负责,考核为优秀的,给予通报表扬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考核为不合格的,责令其限期改进、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直至免除职务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廉政建设管理制度
1、安监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贯彻国家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政策、法律和法规,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热爱监督工作,树立勤政、廉政的良好形象。
2、公开办事程序、监督程序、监督计划,办事结果要向有关单位公开,虚心听取有关单位意见,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认真改进、创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
3、遵章守法,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忠于职守,自觉履行监督职责。坚持科学态度,严格按国家和地方颁布的规范、标准、规定进行监督,按监督程序办事,以事实为依据,不弄虚作假。
4、提倡文明执法,说话办事和气,解决问题耐心,热情接待来信来访,讲究效率。该办的事不推诿、不扯皮,不训斥和刁难建设各方主体。
5、严明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吃请,不请吃。
6、不得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
7、不得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或其他单位讨要、索取
建筑材料和以公款修建、装饰住房。
8、所有工作人员不得为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专业队伍和生产厂家介绍业务、推销产品;不得在建设和施工单位或其他单位兼任任何职务;不得对受监工程进行有偿咨询活动。
9、违反以上廉政纪律,一经查实,在编正式人员停职检查待岗,借聘人员一律解聘或退回原工作单位。
10、公开廉政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行风建设工作制度
根据市建设局党委工作要求,结合我站行风建设实际,制定行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五项制度如下:
一、行风建设责任制
1、单位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严于律己,做好表率,坚决杜绝以权谋私、办事推诿,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
2、单位党政“一把手”是行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在行风建设中负领导责任;单位副职干部要协助正职做好工作,对自己分管范围内的行风建设负主要责任。
3、建立与行风建设责任制相关的报告、评议、检查、考核、奖惩等配套制度,以确保责任制落到实处。
4、要结合行风评议阶段性工作,对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行风评议工作结束后,对各级责任人进行考核、奖惩。
二、行风评议责任追究制
干部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
的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处分。
1、行风评议工作无计划、无措施、无检查,发现问题不及时解决并造成后果的。
2、对群众来信、来访置之不理,态度恶劣或对反映的问题不认真办理的。
3、因工作失职,造成本单位行风出现重大问题,影响较大的。
4、打击、报复举报人及其家属的。
5、对上级的指示、决定及布置的任务不认真执行,造成工作失误和后果的。
三、社会服务承诺制
1、认真制定社会服务承诺制的详细内容和标准,并将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办事时限等向社会公布。
2、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承诺服务到位,取信于民。
3、设立相应的机构,明确责任,加强对社会服务承诺制活动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
4、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聘请行风监督员,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四、收费公开制
1、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严禁乱收费现象发生;
2、使用规范的票据并按实际收费额出具凭证;
3、将收费项目、标准及文件依据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4、加强财务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杜绝坐支、挪用现象。
五、首问责任制
1、来人办理有关事宜首问人为第一责任人,并负责到底;做到文明用语、服务周到,杜绝生、硬、冷、推现象;
2、建立信访接待相关制度,明确专人接待来电、来信、来访,重要信访由领导亲自接待;
3、建立严格的接待、登记、报批、交办、反馈制度;
4、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尽快落实承办主体,明确责任和办理期限,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取信于民;
5、信访办理结果要及时向投诉单位或投诉人反馈,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制度
为了认真做好安监站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贯彻落实《市建设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制度》和《市建设局建立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工作意见》,现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制度:
一、举报受理制度。安监站成立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办公室),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设置举报邮箱,对举报邮件和电话反映的问题,询问清楚,如实记录。区别不同情况,做出相应处理。对重要的举报线索要填写重要电话记录单,及时向领导汇报。举报电话:82987296;举报邮箱:*************
二、案件登记制度。对群众投诉工程建设商业贿赂方面的来信、来访认真受理、热情接待并如实填写《商业贿赂举报登记表》,做好笔录,不隐瞒、扣押举报材料,做到有案必报。对匿名的举报材料,要具体分析,区别对待,慎重处理。没有具体事实的可登记后存档,不予处理。对线索清
晰、事实具体的重要问题,可先行初步核查后报领导批准后处理。
三、保护举报人制度。办公室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举报人姓名、举报内容、案件调查情况、调查结果要严格保密。在调查核实过程中不得将举报内容转给被举报人,调查核实情况时,也不得向被调查人出示举报材料。
四、案件办理制度。案件由安监站治贿领导小组具体办理,每个案件的办案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办案人员接到交办案件后,应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和取证。是否需要立案或移交由领导小组审议决定。对上级机关转办、交办的商业贿赂举报案件,应按《信访条例》的要求在两个月内办结,特殊案件可延长一个月报告处理结果,未能如期报告的要说明理由。
五、信息上报制度。及时收集单位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动态、好的做法、典型案例等信息并定期上报建设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精神文明建设制度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廉洁自律,奉公守法,提高凝聚力和战斗力。
2、加强党建工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全体工作人员,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安监站工作的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3、加强廉政教育,认真执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和腐败现象,做到不以权谋私。
4、加强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培养“四有”新人。
5、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全体职工必须遵守本站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工作制度要求办事。
6、维护站内人员团结,大力弘扬“团结互助,诚实守信”的新型道德观。
7、积极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创造团结友爱,生动活泼的工作氛围。
8、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办
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杜绝一切不安全隐患。
9、加强工作环境建设,办公设备、用品摆放整齐,做好保洁工作,维护办公环境的整洁有序。
10、建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不断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进一步发展。
11、争先创优,努力创建文明单位。
事务预公开制度
1、为进一步提高我站依法行政水平,规范办事程序,推进事务公开和廉政建设,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安监站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预公开是指我站在作出对涉及个人或组织的重大决策,或者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事项正式决定前,应当将拟决定的方案和理由向社会或单位内部公布,充分听取意见后进行调整,再作出决定。
3、预公开形式可采取站网站、政务公开栏、会议、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
4、预公开工作的实施,由站事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5、预公开要根据不同情况,可通过电子邮箱、投书举报箱、电话、回收征求意见书、上门听取等渠道收集。
6、对预公开的反馈意见,相关科室应当认真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公开。
7、预公开时间一般为七天。
事务公示制度
1、为接受社会的监督、规范行政管理行为,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安监站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公示制度,就是对职责范围内重要事项的政策、程序、内容、结果、举报方式等向社会公开。
3、公示的形式可采取墙上悬挂、桌上摆放、编印办事服务指南、公示栏张贴、网络公示等形式。
4、公示包括的内容有:
(1)工作人员的姓名、部门、职务、职责;
(2)机构设置、行政职能、位置分布;
(3)办事程序、标准;
(4)发布的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5)行政处罚决定、复议决定;
(6)其它公示内容。
5、向社会公示的有关材料,应按照有关规定整理归档。
6、未按规定擅自向社会公示的,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事务依申请公开制度
1、为保障个人和组织的知情权,完善和规范我站事务公开制度,结合本站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求公开的,可采取书面或口头形式向站办公室提出申请。
3、申请人申请公开的,原则上应该公开,但涉及以下内容的除外:
(1)个人隐私;
(2)商业秘密;
(3)国家秘密;
(4)正在审议、讨论过程中的事务信息;
(5)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它事务信息。
4、申请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或名称、住所、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
(2)请求公开的具体内容;
(3)申请人的签名或盖章;
(4)提出申请的时间。
5、依申请公开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公开,其办理办法按业务办理的操作程序进行。
6、因正当理由不能在1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公开的,可将期限适当延长至20个工作日,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延长理由。
7、申请公开的事务信息含有禁止或限制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可公开部分应当向申请人公开。
工作人员行为准则
1、认真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2、围绕中心,做好本职工作。
3、服从组织,严格遵守纪律。
4、办事公道,敢于坚持原则。
5、自我约束,做到廉洁自律。
6、生活俭朴,保持优良传统。
7、谦虚谨慎,善于团结同志。
8、作风深入,密切干群关系。
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综治工作制度
1、制定年度综治工作计划,明确全年目标任务。
2、积极参加局组织的综治工作学习和培训。
3、每季度召开综治工作例会,及时传达学习局有关会议精神和文件精神,布置综治工作。
4、按时向局综治办汇报治安信息、综治工作情况,积极参加局综治办、创建办组织的活动,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5、积极参加与社区结对共建活动,共同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6、组织或参与开展平安建筑工地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建筑职工素质,加强工地安全、文明管理,减少安全事故和降低发案率。
7、做好年终总结,提出下一年综治工作意见。
人民调解制度
1、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2、认真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及时调处纠纷,调解率达98%以上,成功率达95%以上。
3、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道德观念,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制止矛盾纠纷的发生。
4、加强法律和业务知识的学习,自觉遵守调解工作原则和纪律,不断增强法律、道德意识和调解技能。
5、积极做好调解资料的收集、统计报表上报等工作,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社会治安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治安管理法律和依靠群众预防为主、管理从严、保证安全的方针,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单位安全率达100%。
2、组织定期、不定期的治安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做好治安保卫、防火、防盗工作,严格要害部位、要害场所和贵重物品的管理。杜绝和减少被盗、被抢案件的发生。
4、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化解不安定因素,预防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5、经常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制道德教育,增强法制意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
6、做到单位内部秩序良好,职工违法犯罪率低于万分之五,刑事案件发生率低于千分之一,无重大治安灾害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民转刑案件,无群体性上访事件,无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7、发生重大案件、事故应积极参加抢救。
8、做好人民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工作,调解好民事纠纷。
9、按照局综治办的要求开展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和交办的有关事项。
篇八:最新版党建上所有工作制度有?
为有力地推动全局各项重大决策的贯彻执行为解决基层关心的热难点问题为方便各县市局各专业单位办事根据局领导要求健全和完善了督查工作制度按照立项办事催办办结归档的程序按照严格工作程序强化办事时限认真做好协调的要求开展督查使全局各项决策和工作达到办办必果果必报的要求做到督查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真正做到了督在点子上查在关键处提高了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时效性党建工作制度和工作要求
一、镇党委工作制度1、要把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作为自己的主要职责,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机关党委委员扩大会议,安排部署党建工作。2、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书记会议,汇报分析党员干部思想,有针对性地抓好思想教育工作。3、坚持党课制度,认真组织抓好理论学习,根据上级安排部署,及时宣传学习贯彻中央和上级的重要会议、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做到年初有计划、有安排,半年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和考评。4、分析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情况,注重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新党员发展工作。5、建立分工负责制,机关党委委员根据各自职责,抓好分管工作,做到分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目标责任制,确保基层党建各项工作目标落到实处。6、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加强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领导,按时完成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评出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进行处置。二、党员“三会一课”制度1、每季度召开一次机关党委委员会,听取各支部的工
作汇报,小结上季度党建工作情况,研究并安排部署下季度党建工作。2、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听取支部委员的工作汇报,小结上月党建工作情况,研究本月工作。3、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重要决议、指示,讨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4、每半年上一次党课,联系工作实际和党员思想状况,采取集中授课、收看电教片、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对全体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政策形势教育、实用技术教育等。每次党员到课率达90%以上。三、党员目标管理制度1、党员年度目标包括党内生活、本职工作、遵纪守法和联系群众等内容。根据党员实际情况,因人制宜分解量化,分步实施。2、积极按时参加党组织生活,按时按标准缴纳党费,积极参加党员培训和民主评议党员及其他党内集体活动。3、建立《党员活动记载簿》《党员工作实绩记载簿》、、《党费收缴登记簿》等必要的簿册,将党员有关情况记录清楚,为考评提供依据。4、对党员目标管理的落实情况,党支部每季度检查一次,年终考核评比,并将考核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和推优
的主要依据。四、党员学习制度以建立“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组织”为载体,以培、养“复合型党员干部队伍”和“知识服务型工商人员”为重点,结合新时期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注重抓好学习创新,认真开展学习讨论活动,建立健全各项学习制度。1、个人自学制度。坚持每天一小时以上个人学习和讨论制度,并养成自觉学习的习惯,形成良好学习氛围。2、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心组学习每季度一次,每次集中学习一至二个专题,在个人自学的基础上写出学习体会文章进行交流。3、每年召开支部委员会学习不少于六次、支部大会学习不少于四次,上党课二次,认真开展学习讨论活动。4、坚持每月一次学法考试和每季度一次政治理论学习考试,并列入综合量化考核,考试不及格的进行扣分。5、坚持每年对在职干部进行政治理论、新知识、新技能培训,积极组织干部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五、组织生活会制度1、按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开好支部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每个党员必须积极参加。2、支部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原则上每年一
次,时间一般安排在“七一”前后,如遇特殊情况提前或延期召开,必须征得党组的同意。3、支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会前要做好准备,确定中心议题,广泛收集意见建议;会上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认真进行善意的批评,讲者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闻者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4、坚持党性原则,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作风,坚持摆事实、讲道理、和风细雨、以理服人的方法,党员干部要正确对待群众的批评和建议,会后要认真研究措施,切实进行整改。5、对民主生活会提出的问题要梳理归类,制定整改措施,狠抓落实。属于个人的,要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采取措施,认真整改。6、支部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要指定专人、作好记录,按规定接受上级党组织的调阅或检查。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召开之前要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必要时请上级组织派员参加。7、支部民主生活会后十五日内,要向党组报送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及会议记录,党员组织生活会议情况要及时向广大党员和党外群众通报。六、发展党员工作制度1、发展党员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
重发展”为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2、发展对象须经过短期集中培训,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3、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符合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被列为发展对象后,要按照规定程序,履行相关手续,才能吸收为预备党员。4、实行发展党员工作全程公示制度。做到选苗、培养、考察、审批、转正“五公开”。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5、实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度。党支部在讨论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发展对象、讨论确定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进行无计名投票决定。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把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融为一体,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相衔接。通过评议,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做到“五好五带头”,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树立党员良好形象。1、各党支部坚持每年对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工作。2、评议内容:依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突出“六看六做到”,即:看政治立场稳不稳,做到违反原则的事不在我身上发生;看宗旨观念牢不牢,做到群众在我这里办事不受冷遇;看党性觉悟高不高,做到党员的责任不在我这里丧失;看组织纪
律严不严,做到违纪行为不在我身上存在;看业务素质精不精,做到工作差错不在我这里出现;看党员形象好不好,做到党的先进性不因我而损害。3、评议方法: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文件,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对照党员标准找准差距,明确努力方向。民主评议。召开党支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先由党员进行自评,然后进行互相评议,采取党内评议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在搞好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采取票决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每个党员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经支委会综合评议后,报镇党委、党组审批,形成组织结论。整改提高。每个党员都要针对民主评议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各级党组织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措施的落实,保持党员的先进性。4、镇党委对各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加强指导,确保评议质量和效果。5、镇党委每年对评出的优秀党员进行一次表彰奖励,树立先进典型。八、“争先创优”制度
1、根据党组的统一部署,制定好“创建五好基层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活动计划,明确“争创”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内容和评比条件,纳入全年党建工作目标管理。2、联系本党支部的工作实际和党员的思想实际,对“争创”活动进行动员、安排部署,教育和督促党员自觉参加“争创”活动。3、结合党支部年度考核、民主评议党员、“七一”纪念活动等,对开展“争创”活动的情况进行有重点的检查、评比。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予以表彰。4、每年对“争创”活动进行一次全面总结,肯定成绩,找出不足,并以书面形式上报党组。九、党员廉洁自律制度为了加强全体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及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1、全体共产党员,要认真遵守和带头执行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履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省、市工商局有关廉洁自律的制度和规定。2、党员干部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和他人的谋取私利。3、党员干部一律不准收受下属单位、企业、个人和服
务对象以及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物品、有价证券和其他支付凭证。4、党员干部不得到企业和下属单位报销应由其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5、党员干部到基层一律不得接受下级单位、企业赠送的礼金、礼品及土特产品。6、禁止党员干部接受基层、企业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7、镇党委、支部要把每个党员干部执行上述规定的情况纳入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和年度公务员考核之中,对违反规定的党员干部和有关人员要严肃查处;对瞒案不查不报的,由市、县(区)局纪检监察机关追究支部书记和行政负责人的责任。8、纪检监察领导小组要加大监督检查工作的力度,对不认真执行上述规定并且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对违反党纪的,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十、党员交纳党费制度按时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因此,各级党的组织,要教育党员懂得交纳党费的意义,自觉地按
时按规定交纳党费。根据党章及有关规定,党员要按照以下要求交纳党费:1、党员必须本人交纳党费。在一般情况下,本人交纳党费确有困难,如生病、外出,方可允许他人转交,党费不得由财会人员在工资中代扣。2、必须按时交纳党费。一般情况下,党员应按月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党费,不能预交,不能当月不交,以后补交,也不能一个月交几个月的党费。如因为出差或因事出国、出境等,本人交纳党费有困难的,支部可以允许他提前交纳或回单位后补交。预交和补交的时间均不得超过六个月。对于没有正当理由不按期交纳党费或集中交纳党费的,支部应及时进行批评和教育。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支部应作为自行脱党处理,支部大会作出决定予以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3、必须按规定标准交纳党费。中央关于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是根据党员的实际经济状况决定的,不可以少交,但自愿多交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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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制度党建工作制度为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1由申请入党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支部召开党员会根据申请人的现实表现讨论能否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经党员同意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对象并确定名正式党员为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建平县行政服务中心党建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县扶贫办党总支结合组织建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发展党员制度1、由申请入党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支部召开党员会,根据申请人的现实表现,讨论能否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经党员同意,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对象,并确定2名正式党员为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2、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系统的教育,帮助其端正入党动机,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培养联系人要经常向支部汇报积极分子表现及培养情况。3、对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所有支部进行讨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支委会根据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和支部的意见,确定发展对象。4、将积极分子的有关考察材料上报县直机关工委,并由总支委派专人到发展对象的所在支部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考察合格的发给《入党志愿书》,由发展对象填写后,交给支部并由支部组织讨论。5、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受预备党员,经全体党员表决
后,填写“支部大会决议”,签名盖章后逐级上报审批。二、党费收缴制度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得工资收入为基数,按规定比例缴纳党费。2、缴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缴纳月工资收入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缴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缴纳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缴纳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3、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缴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缴纳党费。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应缴纳党费,党员向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缴纳党费,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缴纳党费。5、按时缴纳党费。对不按照规定缴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当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总支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
有步骤的进行,方法简便易行,时间相对集中,每年开展一次。2、开展新时期合格党员教育,通过政治学习,检验每名党员是否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的疾苦。3、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每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进行总结,严肃认真地开展民主评议,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方向。4、支委会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指出每个党员的主要优、缺点,并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督促其改正缺点。5、对民主评议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由支委会提出妥善处理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表决。四、托三处理不合格党员制度1.、处置不合格党员,是贯彻党章规定的精神,坚持从严治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支部需要按照“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方针,有组织、有领导的妥善进行。2、在民主评议党员中,支委会对于大多数党员和非党员群众认为是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进行调查取证和核
实,并整理成综合材料。3、经支委会讨论,依照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政策界限,提出初步意见。4、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支委会意见,听取本人的说明和申辩,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五、党内监督制度1、党支部每半年对党员履行义务、执行党的纪律和廉政制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2、党支部要督促本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负责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负责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并与会前转告本人或在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3、党支部要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帮助党员改正缺点和错误,对机关中存在的问题向行政领导反映,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4、党支部对本单位干部的提拔使用、奖惩应当提出意见和建议。六、“三会一课”制度1、支部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讨论通过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选举支委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发展党
员的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讨论决定支部的其他重要事项。2、支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贯彻党的决议和行使教育、监督职责,讨论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党员教育管理,支部工作安排、党员奖惩,搞好支部自身建设。3.、支部会每月召开1-2次,组织党员学习和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由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评议和讨论对不合格党员的奖惩等。4、党课每季度安排一次,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的论述和十六大精神,结合党员的思想实际,系统的进行党的纲领、宗旨、任务和方针政策等方面的教育。七、请示汇报制度1、党支部每年要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并书面报告上级党组织,支委就履行职责情况向支委会汇报,支委会应认真对支部全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就支部工作情况向党员大会报告,由党员评议。2、党支部要按时参加上级党组织召开的会议,对上级党组织的文件要及时传达,认真贯彻落实。3、党支部要定期向上级组织汇报工作,重要问题要及
时请示汇报。4、党支部还应主动向党总支和行政领导汇报工作,听取党总支的指导意见,争取行政领导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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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基本制度党建工作基本制度目录
1、党支部议事规则2、民主生活会制度3、“三会一课”制度4、党员教育培训制度5、党员干部服务承诺制度6、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7、党务、政务公开制度8、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9、重要情况通报制度10、党员干部述职述廉制度11、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12、廉政谈话制度13、民主评议党员制度14、党组织联系服务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制度15、党内关怀帮扶制度16、后备干部培养制度17、党员干部业绩考评制度
党建工作基本制度
党支部议事规则
一、议事范围1、讨论制定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研究、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重大问题。2、讨论决定本单位依法行政、重大工作、党的自身建设及其他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推荐、提名、任免干部。5、讨论、审批预备党员的发展和转正。6、讨论党员的表彰奖励,以及对党员的纪律处分。7、讨论通过党支部领导人代表党支部在重要会议上的报告和以党支部名义发出的重要文件,以及向上级党组织提出的重要请示报告。8、上级党委规定应由党支部集体讨论的问题,书记和支部人员认为需要提交党支部讨论的其他重要问题。二、议题的确定1、提请党支部会议讨论的议题,由办公室负责安排讨论顺序,经书记审定后,安排时间,召开会议讨论决定。2、单位各有关股室需提请党支部讨论的问题,事先需征得单位领导、分管领导同意,由分管领导提交党支部会议讨论。3、对于重大决策,应在党支部会议讨论之前,进行必要的调研论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有关材料应提前送给党支部成员,有关股室应作好准备,提请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4、凡未经充分准备并提出必要汇报材料的;涉及几个方面事先未协调的;未经组织部门进行考察的干部任免;非突发性事件的临时动议,一般不列入党支部会议议题。三、会议的召开1、党支部会议每季至少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由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在时,可委托一名副书记召集和主持。2、党支部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员出席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员出席方能举行。
党建工作基本制度
3、召开党支部会议,由办公室提前一、两天将会议议题通知各党员,以便安排工作,准备意见。如党员因事、因病不能出席,需向书记请假。
4、党支部会议召开时,对议题涉及到党员或其直系亲属需要回避的,该成员应主动回避。主持人也可以要求该成员回避。
四、议事和决定1、党支部会议议题,先由提出议题的书记或党员就议题作简明扼要的说明,列席会议的有关人员作必要的汇报,再由各党员充分发表意见,然后由主持会议的书记归纳集中大家的意见,提出决定或决议意见。2、党支部会议讨论的决定或决议,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党支部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对突发性重大事件的处理决定,必须由到会党员的过半数通过,对决定重大问题及干部任免事项要逐个讨论,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其中对发展党员、提拔干部必须实行票决制。3、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相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会议再讨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议情况向上级党委报告,请求裁决。4、讨论干部任免时,如原拟人选被否定,应由组织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重新提出人选,不能由个别成员临时动议,仓促作出决定。5、党支部会议后对应该保密的内容要保守秘密,违者要追究责任,对缺席的党员,由办公室向他们报告本次党支部会议的内容。五、决定的执行与反馈1、党支部人员对作出的决定(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但必须无条件地执行。如遇到新情况、新问题,确实不可能按原决定(决议)执行时,应及时提交党支部会复议。2、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应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分管领导抓紧落实,并及时向党支部会报告执行情况。
党建工作基本制度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为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地实施党内监督,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特制定本制度。
二、党内民主生活每年召开两次,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召开。上半年的民主生活会在七月底前召开,下半年的民主生活会在翌年一月底前召开。
三、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根据上级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四、民主生活坚持自我教育为主的原则,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五、民主生活会召开日期及议题,应提前三天报告上级党组织,以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和议题,应提前通知到参加会议的党员,以便参加会议的同志作好准备。六、为保证民主生活会的规范化,民主生活会要坚持按照有关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党支部的领导干部要在党内民主生活会上广泛听取意见,并及时改进自己的工作。七、对会上提出的问题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对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要将整改措施用适当的方式向群众公布,切实抓好整改,接受群众监督。会议结束后,及时报告上级党委。民主生活会要作好原始记录,重要问题要有专题报告。
党建工作基本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
一、“三会一课”主要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仍须重视和坚持这一行之有效的制度。
二、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讨论支部工作计划,听取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决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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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制度一、党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一)党支部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大会的决议,履行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结合本支部实际,开展各项工作。
(二)党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大会和支部全体党员负责,接受他们的批评监督,每年至少向全体党员报告一次工作。
(三)党支部委员会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由党员大会或支委会讨论决定,涉及方针、政策方面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党委请示。
(四)党支部委员会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工作原则。
(五)党支部委员会要认真坚持“三会一课”等党建工作各项制度。定期组织并主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和上好党课,组织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二、党员大会议事制度党员大会是支部的最高权力机关,由支部全体党员参加,讨论决定下述重大问题:(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二)听取、审议、通过支委会工作报告。
(三)制订本地本单位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
(四)讨论送训、培养建党积极分子,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和处分违纪党员。
(五)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六)讨论决定党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重大问题。四、发展党员制度(一)党支部要认真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要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认真抓好。(二)党支部要认真抓好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他们的培养联系人,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送他们参加培训。经两年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方可列为发展对象。未经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未参加上级党组织培训和党委委员谈话的,也不能发展入党。(三)党支部应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支部和党小组,并指定专人对他们进行继续教育和考察。支部每季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四)党支部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必须坚持入党
自愿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五、党费收缴制度(一)党员必须按月交纳党费。一般不能由他人转交。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者,按自行脱党处理。(二)党费由党支部组织委员或指定党支部其他委员收缴。经收时,要及时填写党费证,及时记入台帐,及时出榜公布。支部每季向党委上缴一次党费。年终时,支部应将党费收缴、上交情况及有关凭证张榜公布并保存备查。(三)任何人不得无故拖延党费上缴时间,不准借支、挪用、贪污党费。违反者,必须严肃处理。六、党员廉政及联系群众制度(一)共产党员必须坚持勤政廉政的原则。必须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党支部的决策必须符合群众的利益。(二)共产党员要做联系群众的模范。其主要任务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正确引导和帮助群众勤劳致富、科技致富、遵纪守法;正确引导干部群众学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三)共产党员都要自觉保持廉洁自律,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办一切事业的精神,不奢侈浪费、不收受贿赂、不索拿卡要等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四)共产党员不准参入赌博,不准参入嫖娼卖淫,不
准参入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违者必究。(五)党支部要定期检查,党员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勤
政廉政和联系群众情况。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一)党支部要按照规定,每年组织党员进行一次民主
评议。(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党委领导下,采取“坚持
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组织进行。注意防止走过场。
(三)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一般分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置等步骤。
(四)评议中既评出优秀党员,又评出不合格党员。对优秀党员要予以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要分别作出限期改正,劝退和除名的处置;对违反党纪的党员要视其错误性质和认识错误的态度,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八、外出党员管理制度(一)每个党员都要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员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自行脱党处理。(二)党员外出时间一个月以上,必须向支部请假,支部委员外出还须报党委同意。(三)党员外出不到半年的,一般应转出临时组织关系
或开具党员证明信,参加所在地党组织生活;外出半年以上的,一般应转出组织关系,参加所在地党组织生活。
(四)党员外出没有转出组织关系的,应按期回支部参加组织生活。因故不能回的,每季至少以书面形式向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
篇十二:最新版党建上所有工作制度有?
党建规章制度一、组织生活制度1、党支部每月过一次组织生活,每季度召开一次生活会。2、党的组织生活要加强政治性、思想性和原那么性,充
分发扬,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表扬先进,帮助后进,共同提高。
3、做好组织生活的考勤、记录。党员要自觉参加党组织生活,如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参加者,必须事先向党组织请假。
二、党课制度党课的主要容是对党员进展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
党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进展理想、信念、宗旨、纪律、党的优良传统和形势任务等教育,党课由支部组织每年三至四次。
三、党支部工作制度、党员大会制度根据需要,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进展一次,它的主要任
务是:1、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2、讨论通过本支部的工作计划。3、听取审查支部会的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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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选举支委会,对吸收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作出决议。5、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以与支部的其他重要事情。
四、评议制度党支部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认真执行评议党员工作。
其根本方法是:1、进展新时期做合格党员的教育。2、组织好党员对照党员标准,认真做好个人总结。3、认真搞好评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4、支部根据评议情况将每个党员的主要缺点转告本人,
并督促其改正。5、在充分发扬的根底上,表彰优秀党员,教育处置不合
格党员。
五、党员思想政治工作制度1、党支部在党委的指导下,积极主动地配合行政领导做
好本单位党员、群众的政治思想工作,经常研究分析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教育引导他们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确保政令畅通。
2、思想政治工作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本单位的业务工作,严密团结党员、群众的思想实际和上级的要求进展,加强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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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性和实效性,坚持实事,教育疏导的原那么,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增加凝聚力。
3、组织开展谈心活动,听取党员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的汇报。
六、共产党员的义务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学习党的路
线、方针、政策与决议,学习党的根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贯彻执行党的根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开展和社会进步艰辛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产活动中起先锋模作用。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已奉公,多做贡献。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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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遇事同群众商量,与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七、共产党员的权利1、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承受党的教
育和培训。2、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
的讨论。3、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4、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
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5、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6、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展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7、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存,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8、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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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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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三:最新版党建上所有工作制度有?
为加强我局党支部及党员队伍建设促使全体党员提高党员意识规范言行增强党性修养促进我局党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积极探索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达到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的经支委会研究特制定以下各项制一党建工作责任制度1党支部年初制定全年党建工作计划将目标任务分解到有关科室年底进行全面地总结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考核为加强我局党支部及党员队伍建设,促使全体党员提高党员意识,规范言行,增强党性修养,促进我局党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积极探索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达到“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的,经支委会研究,特制定以下各项制度。一、党建工作责任制度1、党支部年初制定全年党建工作计划,将目标任务分解到有关科室,年底进行全面地总结,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考核。2、坚持党建例会和思想政治工作例会制度,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建例会,对党建和党员思想政治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分析、梳理,从而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工作。3、党支部每年在“七一”前都要组织支部活动,树立典型,推动党建工作上新台阶。4、党支部每年制定党员教育计划、党员发展计划,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正确处置不合格党员,保证党组织的纯洁性和先进性。5、党支部每年确立一个党建课题,并进行认真研究探讨,寻找新的突破口,探索党建工作新路子。二、组织生活会制度
1、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组织生活会,相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2、一般半年召开一次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坚持“有话摆到桌面上”的原则,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原则性。支部委员必须过好双重组织生活。3、组织生活会,会前要做好准备,确定中心议题,广泛收集意见建议;会上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认真进行善意的批评,讲者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闻者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会后要认真研究措施,切实进行整改。4、组织生活会要指定专人、有专本作好记录,按规定接受上级党组织的调阅或检查。支部委员会民主生活会召开之前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必要时请上级组织派员参加。三、执行民主集中制制度1、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并将会议的内容和要求事先通知全体党员。2、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究,可以随时召开。支部委员会无权修改或推翻支部大会所作出的决议。3、实行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重要问题集体讨论决定,支部委员既要对分管的工作各负其责,又要做到分工不分家,相互之间密切配合。
4、支部大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投票表决等规定的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四、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党员纯洁性队伍的重要措施。为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根据《党章》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制度。(一)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在年度结合党员目标管理考评进行。(二)民主评议的内容。1、是否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把远大理想同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2、是否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3、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4、是否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干部职工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三)考评时间:党员目标管理与民主评议党员考评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十二月底或次年的一月初进行。
(四)民主评议党员程序1、自我评议;2、党员互评;3、党外群众测评;4、组织审定。(五)总结整改工作。考评结束后,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回顾总结评议情况,制定整改措施,并签订新一年的党员目标管理责任书。五、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主要指党员在支部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形式的生活会制度。1、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两次,上半年在6月底前召开,下半年在12月底前召开。会议应提前一星期通知全体党员,并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2、党支部书记、委员除参加党员民主生活会以外,还要专门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3、支部班子成员在会前要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听取或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4、民主生活会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应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以诚相见,相互监督与勉励,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
5、会议基本内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本支部决议的情况,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岗位职责履行情况。6、对会上提出的问题,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对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要将整改措施用适当的方式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六、党组织生活制度1、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2、每月召开一次至两次支部委员会议。3、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研究支部重要议题。4、每半年安排党员接受一次党课教育。5、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支部书记和委员除了参加党小组党员民主生活会之外,还要专门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6、适时组织党员开展灵活多样、严肃活泼、注重实效的各类组织活动。7、党员参加各类组织生活要做到有记录、有总结、有汇报。七、党员定期思想汇报制度
为便于党支部对全体党员同志思想状况的了解掌握,畅通党支部与党员之间信息沟通渠道,促进本单位党员队伍建设,特制定本制度。一、党员每季度至少向党支部作一次思想汇报。汇报的主要方式:一是通过定期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汇报思想;二是向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口头汇报;三是外出时间超过一个月或遇有特殊问题时,要向党组织作出书面汇报。二、思想汇报的主要内容:一是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党组织交给任务的完成情况;二是近期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三是近期职工的思想情绪和要求;四是对党组织和其他党员的批评和建议。三、党员要襟怀坦白,如实向组织汇报和反映情况,自觉接受组织教育和帮助,党组织要认真听取党员思想汇报,及时处理党员提出的各种意见和建议。四、因病不能做思想汇报的党员,支部负责人应登门探望,并认真谈心八、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是密切党群关系的有效措施,是一项富有成效的思想政治工作制度。为使我局党员联系群众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1、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由党支部具体组织落实,每个党员联系群众的具体方法、数量,由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2、健全和完善局领导联系点制度,明确办公室、综合科、法制科为局党组书记周来荣同志的联系点,农调队、综调队、专业科室为副局长何长鑫同志的联系点。局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完成联系点的各项任务,确保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3、党员联系群众的任务是: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经常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掌握群众的思想动态,做好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做群众的知心人,密切党群关系。4、党员每月至少要同群众谈心1次,并向支部汇报联系群众工作情况,认真开展好党员责任区、义务劳动等活动。5、按照党支部的工作分工,正式党员要及时向申请加入党组织者、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进行党性知识教育,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他们发扬优点,改正缺点,尽快成长。6、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将作为年终评选各类先进的重要依据。九、党员目标管理制度一、党员目标管理内容1、根据党员岗位确定党员管理目标。不同岗位的党员目根据党员岗位确定党员管理目标。标管理制度应体现本岗位特色。标管理制度应体现本岗位特色。
2、党员目标管理内容应包括:组织生活出勤、工作目标党员目标管理内容应包括:组织生活出勤、达成、党员自我提高、遵守党风党纪、发挥先进性作用。达成、党员自我提高、遵守党风党纪、发挥先进性作用。二、每个党员具体目标的制订,应遵循个人自订、党小每个党员具体目标的制订,应遵循个人自订、组互评与支委会审定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组互评与支委会审定相结合的原则进行。三、党小组对党员完成目标的有关情况逐月分别记录,党小组对党员完成目标的有关情况逐月分别记录,每半年向支委会汇报一次每半年向支委会汇报一次四、党员目标管理考核评比分为年终进行总评与民主评议党员相结合,按照目标管理内容的分解项目,议党员相结合,按照目标管理内容的分解项目,采取百分制打分方法进行。打分方法进行。五、考评步骤:考评步骤:1、自我总结评议;自我总结评议;2、民主评议,征求群众和有关部门意见;民主评议,征求群众和有关部门意见;3、支部鉴定,公布考核结果;支部鉴定,公布考核结果;4、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优秀、合格、党员,进行相应的表彰和组织处理。党员,进行相应的表彰和组织处理。十、党员发展工作制度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和《的方针,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一、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一)入党积极分子应具备的条件
1、对党有较明确的认识,积极靠拢党组织,愿意并承认对党有较明确的认识,积极靠拢党组织,党的纲领和章程,决心履行党员义务,主动提出入党申请。党的纲领和章程,决心履行党员义务,主动提出入党申请。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持改革开放。持改革开放。3、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等方面表现突出,积极主动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等方面表现突出,完成各项任务,在单位能起带头作用。完成各项任务,在单位能起带头作用。4、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作风正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派、团结同志,在职工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团结同志,在职工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在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在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局党支委会讨论审定后,再报区直工委批准。局党支委会讨论审定后,再报区直工委批准。(三)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1、要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系要有计划、有组织、统教育,使他们了解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统教育,使他们了解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了解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组织原则和纪律,了解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正入党动机,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正入党动机,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2、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系人。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支部组织的有关活动,系人。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支部组织的有关活动,有意识地给他们布置一些社会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加以培养锻识地给他们布置一些社会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加以培养锻炼。
3、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要经常主动和培养对象谈心,每个季度向支部汇报培养对象的思想工作情况及培养情况。(四)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党支部要对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在考察过程中,党支部要对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在考察过程中,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了解积极分子参加党组织活动的情况、心得体会和思想反映,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表现并将考心得体会和思想反映,察意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察意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五)确定发展对象和政治审查1、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局支委会研究讨论同意,列为发展对象。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2、对发展对象必须进行政治审查。政审的主要内容是:对发展对象必须进行政治审查。政审的主要内容是:①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②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重大历史时期(政治事件)中的表现;重大历史时期(政治事件)中的表现;③直系亲属以及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3、政审的基本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政审的基本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二、预备党员的接收(一)确定入党介绍人申请入党的同志要有两名正式党员做介绍人。申请入党的同志要有两名正式党员做介绍人。(二)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义务和权利;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党动机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的意见;向支部大会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助。(三)局支委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局支委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情况进行严格审查。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四)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的主要议程和内容1、申请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申请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2、介绍人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介绍人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3、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考察的情况。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考察的情况。4、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举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数需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决议。5、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会前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有效票数内。应统计在有效票数内。6、党支部及时将支部大会的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党支部及时将支部大会的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培养考察登记表、政审材料等报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培养考察登记表、区直机关工委审批。区直机关工委审批。
7、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在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在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三、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预备党员的教育、(一)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预备党员的教育、党支部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通过党的生活,党支部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通过党的生活,对他们进行教育和考察。对他们进行教育和考察。党支部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党课教育等方式,党支部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党课教育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谈话并按时将考察意见填入《预备党员考察表》。时将考察意见填入《预备党员考察表》。(二)预备党员的转正1、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们能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否转为正式党员并报区直机关工委。具备党员条件的,否转为正式党员并报区直机关工委。具备党员条件的,应给予按时转正,并报机关工委审批;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的,予按时转正,并报机关工委审批;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的,需要继续考察教育,可以延长预备期,需要继续考察教育,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少于半年或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的资格。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的资格。2、预备党员的转正申请应在预备期满前交给党支部。预备党员的转正申请应在预备期满前交给党支部。3、党支部对预备党员提出的转正申请应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一般不宜超过预备期满后一个月。会讨论作出决议,一般不宜超过预备期满后一个月。4、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存入本人档案。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存入本人档案。四、组织落实(一)要求入党的同志提出申请后,支部书记要在一周内要求入党的同志提出申请后,亲自或派专人与申请人谈话,对其提出希望和要求。亲自或派专人与申请人谈话,对其提出希望和要求。
(二)各支部要督促培养人做好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各支部要督促培养人做好积极分子的培养、作。(三)发展党员工作实行“公示制”,向职工群众公布入发展党员工作实行“公示制”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员的基本情况(四)培养人要对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认真负责。培养人要对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认真负责。(五)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调动工作时,党组织要将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调动工作时,培养教育和考核的有关材料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培养教育和考核的有关材料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并将考察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调入单位。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调入单位。十一、十一、公示制度一、公示对象为已经预审通过的发展对象和预备期满提出转正申请的党员。出转正申请的党员。二、公示内容包括:公示对象基本情况、首次递交入党公示内容包括:公示对象基本情况、申请书时间、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时间、申请书时间、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时间、支部大会通过为预备党员时间、参加培训情况、大会通过为预备党员时间、参加培训情况、培养联系人以及现实表现等。对预备党员不再公示其基本情况。现实表现等。对预备党员不再公示其基本情况。本情况三、公示以党支部为单位,主要采取通报的方式,设立公示以党支部为单位,主要采取通报的方式,举报电话。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四、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均可向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公示期间,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党支部对单位或个人的反映意见要及时调查核实。未经调查核实,不得进入相关发展程序。时调查核实。未经调查核实,不得进入相关发展程序。五、公示情况必须向党支部大会报告。未经公示,不得公示情况必须向党支部大会报告。未经公示,继续履行发展党员的手续。继续履行发展党员的手续。
十二、十二、讨论票决制度一、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要在充分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讨论的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讨论的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80%,二、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超过80%,方可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表决。进行表决。表决采用一人一票,当场计票,当场公布结果的方式进行。决采用一人一票,当场计票,当场公布结果的方式进行。三、表决意见分“同意”、“不同意”和“弃权”三种。表决意见分“同意”不同意”弃权”三种。“同意”票超同意”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半数,方能通过。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半数,方能通过。四、支部大会同时讨论两个以上人员入党时,必须逐个支部大会同时讨论两个以上人员入党时,讨论和表决。讨论和表决。五、支部大会决议必须注明:应到会和实到会有表决权支部大会决议必须注明:的党员人数、的党员人数、未到会党员的原因、大会表决结果。到会党员的原因、大会表决结果。十三、十三、责任追究制度一、发展党员责任追究是指在发展党员过程中,由于主发展党员责任追究是指在发展党员过程中,观原因造成下列情况之一的,要追究其党组织(或责任人)观原因造成下列情况之一的,要追究其党组织(或责任人)的责任。的责任。1、发展对象隐瞒本人、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发展对象隐瞒本人、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问题以及需要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的;的政治历史问题以及需要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的;为达到入党目的,采取贿赂、威胁等不正当手段的;入党目的,采取贿赂、威胁等不正当手段的;对党组织有其它欺骗行为的。它欺骗行为的。
2、入党介绍人未能认真履行对发展对象教育培养职责的;未能如实填写相关入党登记表的;未能如实向党组织汇未能如实填写相关入党登记表的;报发展对象情况、造成发展失误的。报发展对象情况、造成发展失误的。3、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正式党员的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确定未经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的;确定未经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的;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没有进行表决的;备党员转正没有进行表决的;赞成人数没有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擅自作出决议的。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擅自作出决议的。4、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时间不满一年的;没有进行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时间不满一年的;不满一年的格的政治审查,或政审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格的政治审查,或政审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未按规定进行集中培训,或考试成绩不合格的,擅自发展的。中培训,或考试成绩不合格的,擅自发展的。5、支部大会就吸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等形成决议支部大会就吸收预备党员、后,未按时报上级党委审批的;或上级党委未按时审批吸收未按时报上级党委审批的;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6、党支部故意隐瞒事实,致使党委误批的;在上级党组党支部故意隐瞒事实,致使党委误批的;织查处时不予配合,故意设置障碍,组织反调查,织查处时不予配合,故意设置障碍,组织反调查,指使知情人出示伪证,指使、支持个别人无理取闹、制造事端的。人出示伪证,指使、支持个别人无理取闹、制造事端的。7、党委授意、指使基层党组织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拉入党委授意、党内的;或故意纵容、包庇有关责任人,把不符合党员条件党内的;或故意纵容、包庇有关责任人,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入党的;在上级党组织查处问题时,对办案人、的人发展入党的;在上级党组织查处问题时,对办案人、检举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举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档案材料没有按规定归档,或造成遗失的;蓄意更改、8、档案材料没有按规定归档,或造成遗失的;蓄意更改、涂抹或销毁档案材料的。涂抹或销毁档案材料的。
9、发展党员工作中,未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制度的。发展党员工作中,未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制度的。二、针对上述不同情况,上级党组织、组织部门应分清针对上述不同情况,上级党组织、责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责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发展对象责任,取消发展党员资格,情节严重的,1、追究发展对象责任,取消发展党员资格,情节严重的,五年内不能列为发展对象。五年内不能列为发展对象。2、追究入党介绍人责任,取消其入党介绍人资格;情节追究入党介绍人责任,取消其入党介绍人资格;严重的,给予党内通报批评;故意隐瞒事实,严重的,给予党内通报批评;故意隐瞒事实,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应的纪律处分3、追究党支部责任,对支部书记等有关责任人给予批追究党支部责任,评或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评或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或党纪处分。党纪处分。
十四、十四、党员监督制度为使本局党员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使本局党员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推动党的各项工作的开展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员权利,推动党的各项工作的开展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制度。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制度。一、党员监督的内容1、监督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情况,党员是否监督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情况,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能否严格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行集体领导,实遵守党的纪律。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行集体领导,遵守党的纪律。
2、监督党员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党员是否服从党所分配监督党员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的工作,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工作,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3、监督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党员是否坚持和发扬党监督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情况。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自觉把自己置于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自己置于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4、监督党员遵纪守法情况。党员是否能自觉遵守国家法监督党员遵纪守法情况。律法规,始终保持共产党员良好形象。律法规,始终保持共产党员良好形象。尤其是领导干部是否勤政为民、立党为公。勤政为民、立党为公。5、监督党员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的情况。党员是否监督党员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的情况。存在拉帮结派、搞封建迷信活动等不良倾向。存在拉帮结派、搞封建迷信活动等不良倾向。6、监督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员是否按照《党章》监督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员是否按照《党章》组织生活情况要求,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要求,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二、党员监督的方法党员监督包括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党员监督包括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1、党内监督包括组织监督和法规监督。党内监督包括组织监督和法规监督。2、党外监督主要包括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民主党派党外监督主要包括群众监督、的监督。的监督。三、党员监督具体措施1、坚持党组织的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内民主生活,疏坚持党组织的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内民主生活,通党内民主渠道,充分发挥党内民主。通党内民主渠道,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凡属重大问题应由集体讨论决定,分工相结合,凡属重大问题应由集体讨论决定,决不允许任何人凌驾于组织之上或游离于组织之外,独断专行。何人凌驾于组织之上或游离于组织之外,独断专行。
2、坚持党的组织生活会制度。每个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坚持党的组织生活会制度。每个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导干部,都必须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导干部,都必须以普通党员的身份,按时参加党支部的生活会,汇报思想情况,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汇报思想情况,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坚持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定期召开党内民主生活会,3、坚持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定期召开党内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4、坚持党员民主评议制度。按照“双评一审制”要求,坚持党员民主评议制度。按照“双评一审制”要求,认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表彰先进,认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表彰先进,严肃处置违规违纪党员,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党员,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5、尊重和保护党员群众的批评权。畅通信访渠道保障党尊重和保护党员群众的批评权。员群众通过合法的途径举报党员、党员干部违法行为,员群众通过合法的途径举报党员、党员干部违法行为,加大对党员的监督力度。对党员的监督力度。四、对监督者和被监督者权利的保护严禁对批评者、检举者打击报复。对打击报复的行为,1、严禁对批评者、检举者打击报复。对打击报复的行为,必须追究责任。必须追究责任。对于不愿意暴露姓名的检举控告人要注意保护。2、任何以监督名义,在党内搞派别活动或有意捏造事实任何以监督名义,诬蔑、诽谤他人的,必须受到追究和处分。诬蔑、诽谤他人的,必须受到追究和处分。3、对党内外群众在监督党员干部时所反映的问题,凡是对党内外群众在监督党员干部时所反映的问题,需要答复或反映人要求答复的,需要答复或反映人要求答复的,党支部应在核实处理后给反映人以负责的答复。映人以负责的答复。十五、十五、党员谈话诫勉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为了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党员队伍整体素质,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支部实际,制定本制度。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支部实际,制定本制度。一、诫勉谈话对象对下列情况之一的党员,应予以诫勉谈话:对下列情况之一的党员,应予以诫勉谈话:1、理想信念不够坚定,思想退化,偶尔参与宗教、封建理想信念不够坚定,思想退化,偶尔参与宗教、迷信活动,造成一定影响的党员;迷信活动,造成一定影响的党员;2、在大是大非面前原则性不强,与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在大是大非面前原则性不强,言行和违法违纪现象作斗争不够坚定的党员;言行和违法违纪现象作斗争不够坚定的党员;3、宗旨观念淡化,不关心群众疾苦,虽有帮助他人的能宗旨观念淡化,不关心群众疾苦,力和条件,但不愿意带领职工共同进步的党员;力和条件,但不愿意带领职工共同进步的党员;4、在思想道德方面有不良反映,造成一定影响的党员;在思想道德方面有不良反映,造成一定影响的党员;5、无故不参加党支部活动,连续三次以上的党员;无故不参加党支部活动,连续三次以上的党员;6、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足额交纳党费,连续时间满三个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月的党员;月的党员;7、不带头履行公民义务,造成不良影响的党员;不带头履行公民义务,造成不良影响的党员;8、不能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参与集体上访,造成一定影不能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参与集体上访,响的党员。响的党员。二、诫勉谈话要求1、具体负责诫勉谈话的人员应提前通知被诫勉对象,约具体负责诫勉谈话的人员应提前通知被诫勉对象,定谈话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定谈话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2、支部要根据被诫勉对象存在问题的性质和认识问题的态度,提出整改的具体要求;态度,提出整改的具体要求;3、勉谈话时要有专人做好记录。勉谈话时要有专人做好记录。三、诫勉谈话内容1、向被诫勉对象指出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应引起注意的有关事项。有关事项。2、对被诫勉对象存在的错误进行批评教育,明确整改期对被诫勉对象存在的错误进行批评教育,限和要求。限和要求。3、帮助被诫勉对象明确努力方向,制定整改措施。帮助被诫勉对象明确努力方向,制定整改措施。四、诫勉谈话工作管理党支部要安排专人负责了解被诫勉对象的整改情况,党支部要安排专人负责了解被诫勉对象的整改情况,对诫勉谈话之后有所改进、表现较好的党员,诫勉谈话之后有所改进、表现较好的党员,党支部要及时给予肯定和鼓励;对无明显转变的党员,予肯定和鼓励;对无明显转变的党员,党支部应提出具体处理意见。诫勉谈话有关资料由党支部保管,理意见。诫勉谈话有关资料由党支部保管,作为考察考核干部、党员的依据十六、十六、党费收缴制度为了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为了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好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一步做好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1、共产党员每月向党支部缴纳党费。如有特殊情况不共产党员每月向党支部缴纳党费。每月向党支部缴纳党费能亲自缴纳或不能按月缴纳时,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缴、能亲自缴纳或不能按月缴纳时,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缴、预交或补交。交或补交。
2、共产党员必须按规定的基数、比例交纳党费。自愿共产党员必须按规定的基数、比例交纳党费。多交者不限,生活确有困难的党员,本人提出申请,多交者不限,生活确有困难的党员,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党员大会讨论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3、党支部要建立党费收缴记录簿,实行专人管理。党党支部要建立党费收缴记录簿,实行专人管理。支部每年度向党工委缴纳一次党费。支部每年度向党工委缴纳一次党费。4、党支部每年向党员公示党费收缴情况,接受每位党党支部每年向党员公示党费收缴情况,员的监督及党员之间互相监督。员的监督及党员之间互相监督。5、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规定比例交纳党费6、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支部应及时对其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的党员,个月不缴纳党费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按自行脱党处理。按自行脱党处理。十七、十七、党员学习教育制度为进一步强化党员学习教育,增强党员党性修养,为进一步强化党员学习教育,增强党员党性修养,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制定本制度。党员队伍素质,制定本制度。一、学习教育内容(一)思想政治基础教育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重要思想教育;2、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教育;3、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教育;4、爱国主义、集体主义、革命传统和基本国情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革命传统和基本国情教育;本国情教育
5、民主与法制教育;民主与法制教育;6、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和纪律教育。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和纪律教育。(二)日常思想政治教育1、时事、政策和业务教育;时事、政策和业务教育;2、先进模范人物的事迹教育;先进模范人物的事迹教育;3、勤政廉政及职业道德、纪律行为规范教育;勤政廉政及职业道德、纪律行为规范教育;4、爱岗敬业教育;爱岗敬业教育;5、配合实际工作的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配合实际工作的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以上教育内容应根据不同时期、不同任务、以上教育内容应根据不同时期、不同任务、不同层次的人员,并按照上级要求确定。人员,并按照上级要求确定。二、学习教育形式1、采取报告、讲座、演讲、研讨的口头学习形式;采取报告、讲座、演讲、研讨的口头学习形式;2、采取文件、知识竞赛、征文等文字学习形式;采取文件、知识竞赛、征文等文字学习形式;3、采取外出参观革命教育基地、观摩学习外单位先进经采取外出参观革命教育基地、验等直观学习形式;验等直观学习形式;4、采取借助广播、电视、录音、录相、计算机网络等多采取借助广播、电视、录音、录相、媒体学习形式;媒体学习形式;5、采取个人读书、集体组织讨论、党员交流会、举办学采取个人读书、集体组织讨论、党员交流会、习班等专题学习形式。习班等专题学习形式。三、时间安排
1、按照上级的部署安排,并结合形势和任务,每年年初按照上级的部署安排,并结合形势和任务,统一制定全年学习教育计划,统一制定全年学习教育计划,并根据需要制定分阶段的学习计划。计划。2、保证学习时间,支部每月定期开展一次政治理论学习保证学习时间,和业务学习,保证党员定期受到教育。和业务学习,保证党员定期受到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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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全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汇编最新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单位管理的工具,对1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和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wtt为大家整理的相干的最全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汇编最新选择。最全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汇编最新为了更好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市直机关党工委的《实行意见》。增进局机关党组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役力,结合局机关实际,特制定以下党建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
1、总支部委员会会议议题1、转达贯彻党的线路,方针,政策和市委,市直机关党工委,局党委工作部署,结合局机关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2、讨论研究局机关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和以机关总支部委员会名义上报下达的文件;研究机关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实行意见;研究年度工作总结。3、研究局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4、研究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大众团体工作的重大事项。5、研究讨论机关入党积极份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及豫备党员的转正工作。6、讨论决定对机关党员的赏罚(含对先进集体,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推荐,考核,表彰;对背法背纪党员的处理并上报)。7、研究市直党工委,局党委临时交办的有关事宜。2、总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1、严格履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规范的议事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2、总支部委会1般每季度召开1次,遇特殊情况和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3、会议由书记召开并主持,会议时间,议题,1般由组织委员负责通知,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委员,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4、总支部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才能举行,讨论决定问题时,必须充分发挥民主,履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吸收相干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记录由组织委员负责,记录要清晰,忠于发言人的意愿,对听不清楚或未记全的重要意见,要及时请发言人核对补充。会议记录在会后由副书记审核签注后送书记审定。
6、对会议议定的事项,各委员必须坚决履行,对归口负责上报或落实的该项要按时完成,并及时反馈(包括市直机关党工委要求上报的有关事项)。
7、预会人员要遵照会场纪律,集中精力开会,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处理预会议无关事宜,更不能中途擅自离会。
8、预会人员要自觉遵照会议保密纪律,杜绝自由现象产生。3、请示报告工作制度1、支部委员会每半年、总支部委员每一年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征求党员的意见,接受党员的评议和监督。2、总支部最少每一年召开1次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听取局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情况,3、支部每季度向总支汇报党建工作,总支每半年向局党委汇报机关党建工作,4、总支坚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对政策上掌控不准的党内重大问题随时请示报告,对党工委布置的工作要及时汇报完成情况。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和指点。5、每一个党员都要按时参加党的组织活动,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党员外出时间较长,应以书面情势,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归队后应当面向党组织负责人汇报,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平时有重大事项,要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应。
6、入党介绍人要定期向所在党支部汇报被介绍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获得支部的指点和帮助。
4、党费收缴管理制度1、党员交纳党费应做做到自觉,主动,积极,在每个月的20日前应由本人亲身交给党小组长,党小组长应及时登记,造册,做好党员党费证记录,并将收缴党费及时上交支部组织委员。支部组织委员按时上交总支组织委员。2、党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交纳党费,可以补交,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走超过3个月。对不按时交纳党费的党员,支部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3、党员应交纳的党费比例,由各支部组织委员依照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比例和依照统1的核定,党员必须足额交纳。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由支部组织委员会核算后通知党员本人,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确当月起,依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总支应在每一年年终,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4、豫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豫备党员之月开始同正式党员1样按规定交纳党费。5、所有收缴的党费由机关总支每季度1次统1上交汇入党工委的党费账户,局机关党组织不留成党费,不得拖延上缴或借支,挪用党费。5、党员学习培训制度1、培训内容:系统地学习马列,思想,理论和“3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章》、党的基本线路、基本方针,基本政策,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情势任务教育等内容。2、党员学习教育要做到“6有”:有学习计划,有相对固定的学习时间,有学习记录本,有学习考勤中,有个人笔记本,有学习心得体会。3、每月召开1次党员学习会,学理论,学党章,转达上级唆使精神,局领导每一年要为党员上课2⑶次。4、党员每一年写2篇以上学习心得,每半年召开1次学习交换会,党员中心发言,交换学习心得。
5、机关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及专职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每2年最少轮训1次。
6、积极选送党员干部参加党校各种学习培训,定期举行党员培训班。7、创新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内涵,采取辅导报告,办培训,组织对党员进行学习培训。8、组织入党积极份子参加市直机关党工委培训班学习培训9、努力弄好党员干部职工的岗位培训和技能培训,积极创造有益条件,鼓励不脱产学习,进修学习,提倡岗位成才,自学成才。6、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制度1、坚持“”制度,积极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党小组会每个月1般安排1至两次,支委会每个月最少召开1次;总支部委员会每季度最少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最少召开1次,党课教育1般每季度安排1次,2、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学习教育,时事政策教育和自我教育,特别是加强“3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素质,3、严格党员管理。每一个党员都必须编入1个支部过组织生活,催促党员实行义务,并依照规定交纳党费。4、坚持民主生活制度,支部每半年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对比党员标准,个人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风格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避免的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毛病,克服和制止党内背法背纪现象的产生。5、机关党总支每半年,支部每季度分析^p1次党员和大众的思想状态,切实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6、党员领导干部,机关党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每半年最少与党员谈心1次;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大众之间每一年最少展开谈心1次。7、定期组织民主评议党员,每一年年终,结合工作总结,展开1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履行党的纪律,对背法背纪党员要严格按《党章》及《党纪处罚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坚决同现象作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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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十七大会议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为指针以党章为依据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为重点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战略高度出发加强党员与非党员的联系提升全体党员的整体素质扩大党在学校工作中的覆盖面发挥一线党组织在工作中的导向作用决策参谋作用组织保证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校内党的工作的影响力渗透力为学校又好又快发展服务苏州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党建工作制度目录
一、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二、党委工作制度三、“三会一课”制度四、党员学习制度五、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六、党员发展制度七、党员管理制度八、党费收缴管理制度九、党委工作职责十、党支部工作职责
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一、学习人员组成校党委成员、校级领导班子、工会主席、团委书记、党办主任。组长由学校党委书记担任。根据阶段性学习内容情况,吸纳部分部门负责人参加学习。二、组织领导
中心组实行组长负责制。中心组设组长、副组长各一名。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担任。中心组组长负责确定全年理论学习的主题;审定学习计划和具体安排,确定每次集中学习的内容、形式和时间;主持中心组学习;督促、检查、指导中心组成员的理论学习;组织中心组成员的理论学习交流活动。副组长协助组长认真做好学习的各项工作。党办负责中心组理论学习的服务工作:当好学习参谋,提供学习文件和参考材料,做好学习提示,负责学习记录、学习签到和学习档案管理工作;安排集中学习的地点,负责中心组学习通知和有关的联系工作。三、学习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心内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②党中央的重要文件、指示和上级领导重要讲话;③教育法规、教育改革和素质教育理论、现代科学技术知识、决策管理知识、国际时政知识、历史知识,特别是近代史和中共党史等,以及其他上级临时布置的学习内容。四、学习方式1、坚持自学。围绕学习计划安排的内容,挤时间坚持自学,尤其要联系教育改革发展的实际和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进行系统学习。2、坚持定期集中学习研讨。原则上确定每月一次集中学习日,每次学习结束时,布置下次学习的内容。集中学习时,根据不同的学习内容和要求,可采取读书与辅导相结合、学习与调研相结合、自学与研讨相结合、常规学习和电化教育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努力把学习搞活,不断增强实际效果。
3、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做好学习前的准备工作。根据学习任务,每个中心组成员学习前要抽出一定的时间,对当前教育改革的实际问题开展系统的调研,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以点带面,提高工作质量,推进教育改革。4、严守学习纪律。坚持做到学习签到簿、学习记录簿、学习笔记簿“三簿”齐全;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事先向组长请假。五、其他事项认真做好中心组学习情况的自查和总结工作,自觉接受上级的检查和督促,指导全校教职工的理论学习。
党委工作制度
一、为了更好地发挥党委在学习工作中的作用,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对我校党员的领导,保证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路线方针和各项政策落到实处,特依照《党章》制定本制度。二、校党委是带领全校党员维护学校健康发展的指挥中心、运筹中心和总体协调中心,是学校党组织密切联系师生的桥梁和纽带。三、党委工作的开展遵循自觉、共建、互补和服务的原则。四、党委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十七大会议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为指针,以《党章》为依据,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为重点,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战略高度出发,加强党员与非党员的联系,提升全体党员的整体素质,扩大党在学校工作中的覆盖面,发挥一线党组织在工作中的导向作用、决策参谋作用、组织保证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校内党的工作的影响力、渗透力,为学校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五、党委的工作任务是:紧紧围绕上级教育党工委的工作部署和学校的中心任务,围绕全校师生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以及物质和精神方面的需求,针对学校内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和协调,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造新经验。六、党委的工作目的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真正把党的温暖送到党员和全体师生的心坎上。七、党委的工作目标是:经过不断努力,按照“强化纵向,拓展横向,整体提升,全面发展”的要求,形成党建工作的新格局,不断取得党建工作的新成绩。八、党员的重点发展对象是:教育教学一线的优秀教职工,表现优秀的大中专学生。九、党委成员在讨论、研究工作时,享有平等的权力,没有职位高低和社会地位的差别,共同议事,平等协商。十、党委的议事活动一般为每个季度举行一次,并逐渐形成例会的形式,也可因工作需要适时举行。十一、本制度如与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党组织的规定为准。十二、本制度自二〇〇八年一月一日起生效。本制度的修改权属于党委会全体会议。
“三会一课”制度
一、党委会议每季度举行一次,传达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和决定党委的其他重大事
项。二、支部委员会每两月举行一次,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党委会议的决定,安排支部的工作。三、支部大会或党小组会每月至少一次,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水平,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四、各支部每季度举办一次党课,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中国共产党党章》以及党的基本知识,进行时事、政策教育。
党员学习制度
一、为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提升党员为学校服务的水平,按照《党章》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二、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方针政策、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以及校中心组布置的内容。三、政治理论学习以支部为单位(建立党小组的已组为单位)坚持定期集中举行,每月至少一次。四、其他学习采取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定期学习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法。五、学习活动要有组织、有计划、有安排、有主题、有笔记、有记录、有心得。六、凡党员学习日不准请假,更不准无故不参加。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为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个人的管理,树立党的优良形象,根据党的组织工作原则,特制定本制度。二、每年度在上级组织部门和党委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的活动。三、全体党员在民主评议党员的过程中,要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自觉理清思想、检查言行、找准问题,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勇于剖析自己,并写出书面材料。四、采取互评,召开座谈会,民主测验等方法,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党委、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五、支委会对党内外的评议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党委会报告。六、对民主评议的优秀党员,由组织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经过党委会议讨论通过,报上级组织批准,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等光荣称号。对评议中揭露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七、经民主评议不合格的党员,支部应区别对待,提出妥善处理意见,提交支部大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表决,并报党委批准。八、党委、支部要切实加强对本项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责任,详细制定计划,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九、民主评议分评议党委、支部及党员三个层次进行。十、民主评议在党员自我总结的基础上,召集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分别评议,听取意见。党委、支部对党员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及建议,要
认真研究,做出答复。十一、民主评议党员可与年终评优结合起来,按照新时期党员的标准,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来评议,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十二、评议时间:每年12月15日至12月31日。
党员发展制度
一、为满足我校优秀份子在政治上求得进步的要求,吸纳优秀师生加入党的组织,壮大党的队伍,保证入党程序合乎组织规定,依据《中国共产党党章》,特制定本制度。二、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发展党员方针,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三、对入党积极份子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知识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等,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四、支部要指定一至二名正式党员作为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吸收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采取定期培训的方法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五、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教育,才能列为发展对象,支部要严格填写《发展党员考察表》。
六、接收预备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需经上级党组织同意、支委会要对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在校内公示一周,无异议的,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七、支部发展预备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赞成人数应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八、预备党员预备期过后,支部应按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
党员管理制度
一、对党员的管理,做到“十坚持”:坚持党性原则、坚持民主管理的原则、坚持按级分层次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等一致的原则、坚持统筹管理的原则、坚持为党的基本路线服务的指导思想、坚持规范性原则、坚持激励性原则、坚持效益原则、坚持开拓创新原则。二、及时掌握党员的基本情况,做好统计调查工作:及时了解党员的思想动态,做好政治思想工作。三、进行争先创优活动。在本组织内开展争创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定期考核及评比表彰。四、民主评议党员和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工作。五、正常过组织生活。六、加强宣传,多进行党的先进性及廉政教育,推进党员承诺制活动。七、接转好“出”“进”党员的组织关系。凡是学校进编的党员在
进编后即时转进组织关系。合同聘用的党员,如愿意转来组织关系的,可转来组织关系,纳入我校党组织管理范围。八、掌握党费的标准,明确党费上缴的规定并做好党费的收缴工作,按时上缴到上级党组织。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一、党员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具有增强党员组织观念,履行党员义务的重要意义。二、党员应自觉按月交纳党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须经支部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交,预交或补交,但时间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三、中央组织部08年2月4日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党费收缴的标准为:工资收入(税后)每月3000元(含)以下的按0.5%,3000-5000元(含)的按1%,5000-10000元(含)的按1.5%,10000元以上的按2%的比例交纳党费。四、党员除按标准交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讨论核实,报公司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五、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六、党费由专人(党委组织委员、支部组织委员)管理,建立专账。支部按季度向校党委上缴党费,校党委每半年向上级组织上缴党费,收
缴情况应向党员定期公布。七、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时,须先交清党费。八、党费管理人员因工作调动离开原支部或离职,须结清党费帐目,并向接替人员或党内直接领导办理移交手续。
党委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二、团结、组织党员师生完成在教育、教学、学习中所担负的各项工作任务。三、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四、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发挥党员在工作中、社会生活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五、集体讨论决定党建工作的重大事项。六、依法履行议事、协调、服务和监督等主要职能,支持和引导学校全面发展。七、按照法定程序提出撤换或补选党委成员的建议。八、加强对支部选举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系部党支部的独立工作作用。
党支部工作职责
一、积极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三
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的法律法规,提高党员员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二、抓好党员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三、关心支持本部门的教学工作,为学校发展排忧解难,引导和监督本部门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发动党员,依靠全体教职工,为本部门以及学校年度目标的实现、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提供有效的服务。四、领导本部门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教职工队伍。五、支持行政领导依法行使职权。协调好行政领导与群团组织之间的关系,群策群力围绕学校教学这个中心开展工作。六、贯彻执行党委的各项决定,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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