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抓党建、整作风、强素质、树形象”专项活动工作方案(全文完整)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机关“抓党建、整作风、强素质、树形象”专项活动工作方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根据市公安局党委《全市公安机关“抓党建、整作风、强素质、树形象”专项活动工作方案》和县公安局党委《县公安局“抓党建、整作风、强素质、树形象”专项活动工作方案》精神要求,为扎实做好我局作风建设工作,确保自查自纠整作风专项工作有序开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整作风”专项工作分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的重要论述,结合自治区党委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12条措施和容错纠错8条意见,围绕市局“抓党建、整作风、强素质、树形象”专项活动工作要求,紧扣《县公安局“抓党建、整作风、强素质、树形象”专项活动工作方案》中的工作措施,以强化作风建设为统领,以严的基调全面深入查、从严从实改、着眼成效建,坚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在规范、精减、提速上下功夫,着力解决“三多、三少、三慢”等突出问题,不断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浓厚氛围,引导全局民辅警以更加昂扬的精神面貌和扎实有为的工作作风推动专项活动纵深开展。
二、具体措施
(一)强化作风建设理论武装。常态化开展作风建设思想教育工作,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作为我局党组织理论中心组、“三会一课”、各类培训的重要内容和民辅警自学内容,月底前开展分层分类集中学习,做到理论学习全覆盖,民辅警自学贯穿专项活动始终。
牵头单位:政治工作办公室
责任单位:全局各部门
完成时限:每月有动态进展,12月底前完成
(二)对照八类问题开展自查。持续深化纠治“四风”,持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自治区配套实施办法,对照《县公安局“抓党建、整作风、强素质、树形象”专项活动工作方案》中所列八类问题自查清单开展逐项自查,建立问题台账,逐一列明存在问题、责任单位、责任领导、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形成自查报告和清单,报督察法制大队。
牵头单位:督察法制大队
责任单位:全局各部门
完成时限:月底前完成清单,之后长效坚持
(三)持续紧盯自查问题整改。全局各部门问题整改情况按月报县局督察法制大队;
督察法制大队将定期组织对全局各部门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牵头单位:督察法制大队
责任单位:全局各部门
完成时限:月底前完成,之后长效坚持
(四)召开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排查整改的问题及整改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剖析检视内容。对问题突出的重点部门,局机关党委要派员参会指导。
牵头单位:政治工作办公室
责任单位:全局各部门
完成时限:12月底前完成
(五)畅通举报和反映问题渠道。
1.畅通民警反映问题渠道,设置整风信箱,公开举报反映电话,在县局公安网站开通局长信箱,接收、办理、回复民警诉求;
12389举报投诉平台注意收集相关“整作风”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牵头单位:情指中心、督察法制大队
责任单位:全局各部门
完成时限:月底前完成并长效坚持
2.定期组织特约监督员代表随警督导调研,收集汇总意见建议,紧盯整改落实。加强与监督员的对接沟通,对监督员就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有关情况的咨询、质询,认真负责地作出答复或解释,争取工作支持。
牵头单位:督察法制大队
责任单位:全局各部门
完成时限:月底前完成
3.组织基层所队负责人和民辅警深入辖区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居(村)民家中实地走访,征集意见建议并及时研究整改,解决困难和问题。
牵头单位:治安大队
责任单位:全局各部门
完成时限:月底前完成
(六)建立包联责任制。局班子成员包联基层所队,下盯一级深入查找解决“作风”方面突出问题。包联的班子成员每月至少利用2个工作日集中解难题,通过现场办公、工作协调等方式,落实定目标、定任务、定责任、定措施、定时限“五定”工作机制,依法依规限期推动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责任单位:局“抓党建、整作风、强素质、树形象”专项活动办公室
完成时限:月底前完成
(七)深化为基层减负工作。一是在精简会议文件、清理统计报表、规范督查检查考核等方面持续发力,切实增强基层民警减负获得感。至少组织1次减负集中治理,整治统计报表种类繁多、报送频率时限不科学以及数据失真失实等问题;
深入治理局机关制发的报表有增无减、多头填报、重复填报问题。二是严格规范调研工作,优化调研方式,做到不为基层添麻烦,结合调研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优化调查研究方式,严格执行“四不两直”方式开展调研工作,调研组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调研解决问题,力求全面、准确、深入了解基层情况。要提高调查研究实效,严肃整治刻意安排路线、弄虚作假等现象,防止“调而不研”、堆砌材料、言之无物。三是防范治理民警处警后通过电话、微信、电子邮箱、信息平台等多种途径重复反馈警情处置情况的问题。
牵头单位:情指中心
责任单位:全局各部门
完成时限:10月底前完成
(八)推动涉警举报投诉和涉警负面舆情总体下降。分级分类统计2022年民辅警被投诉举报和涉警负面舆情的数据,分析问题原因,研究整改防范措施,切实把2023年全局民辅警举报投诉与涉警负面舆情数量降低。
牵头单位:督察法制大队、政治工作办公室
责任单位:全局各部门
完成时限:月底前完成数据分析和防范措施,10月底前完成
(九)对公安机关基层科所队、窗口单位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开展“点穴式”纪律作风督察巡查,一是紧盯工作人员在岗在位情况,查纠脱岗、迟到、早退等问题;
二是紧盯警容风纪情况,查纠着装不规范、行为举止不当或工作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等问题;
三是紧盯窗口秩序、卫生情况,查纠窗口设置不合理、便民利民设施不齐全、物品摆放杂乱、环境卫生不整洁等问题;
四是紧盯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情况,查纠作风粗暴、态度冷漠、语言生硬、行为蛮横、刁难群众等问题;
五是紧盯服务效能情况,查纠办事推诿、拖拉、扯皮,违规办理证照,违规处理事项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对窗口单位和一线执法单位,组织开展群众“满不满意”测评,对于群众反映问题集中的单位,下发通报、督察通知书、建议书等,倒逼认真履职。
牵头单位:机关纪委、督察法制大队
责任单位:全局各部门
完成时限:每季度有动态进展和工作成效,11月底前有明显改观
(十)上下联动,解决突出问题。局党委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和警种部门工作情况汇报,现场认领存在问题。牵头局领导和警种部门联动发力,推动解决一批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长期想解决而未解决的难题,集中开展涉腐案件执行清零专项行动。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确定的重要事项,局党委班子成员安排交办的重点任务,以及牵头整改的具体问题,要建立任务分解、责任落实、工作进度、完成时限“四张清单”,定期跟踪问效,保证工作取得实效。
牵头单位:情指中心
责任单位:全局各部门
完成时限:每季度有动态进展和工作成效,11月底前完成
(十一)发挥“大监督”格局作用,定期进行会商研判。年内组织“大监督”格局成员单位开展2次会商研判,针对上级交办、市局党委批示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特别是涉警违纪及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监督部门互相通报情况,相互移送重要线索,共享信息资源,进行会商研判,提出工作措施,形成监督合力,开展以案促改专项行动,推动问题解决。
牵头单位:机关纪委
责任单位:“大监督”格局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每季度有动态进展和工作成效,11月底前完成
(十二)严格过程管理。坚持结果导向与过程管理相结合,综合考虑地域差异、警种特点,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把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到警种、具体到事项、落实到人头,制定可量化、可操作的专项活动绩效考核指标,对重点任务实行季度监测评估和绩效排名,每季度末调度会上进行点评。针对自查和督导检查发现的多头考核、重复考核、层层加码、弄虚作假等问题,进行纠正,进一步优化、规范绩效考评,推动专项工作走深走实。
牵头单位:政治工作办公室、机关纪委、督察法制大队
责任单位:全局各部门
完成时限:每季度有动态进展和工作成效,11月底前完成
(十三)强化正向激励。
1、强化担当实干导向,对在推动工作中作风过硬、紧抓快办、有作为有成绩的单位和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牵头单位:政治工作办公室
责任单位:全局各部门
完成时限:11月底前完成
2、树立鲜明干部使用导向,对于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冲锋在前、敢于担当、实绩突出、群众认可的人员,提拔使用或晋升职级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对于不担当不作为的摘帽子、腾位置,最大限度激发干事创业内生动力。
牵头单位:政治工作办公室
责任单位:全局各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认真落实依法履职免责和容错纠错制度机制,认真落实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和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相关规定,及时澄清正名、消除顾虑,切实激励广大民辅警担当作为。
牵头单位:督察法制大队、机关纪委
责任单位:全局各部门
完成时限:每季度有动态进展和工作成效,11月底前完成
(十四)突出反向惩戒。实行作风问题直查直处机制,对于日常明察暗访中发现的作风问题反面典型,依照程序现场查处;
对敷衍应付、有问题查不出来,或工作不力、问题整改不彻底,经媒体曝光或群众反映发现问题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对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实行重点整治,倒查相应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将县公安局公安信息网作为曝光台,对民辅警违法违纪典型案例进行通报,以具体作风问题“揭短亮丑”。
责任单位:机关纪委
完成时限:每季度有动态进展和工作成效,11月底前完成
(十五)以查办案件为基础,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保持零容忍的决心不动摇,重点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领导干部特权腐败问题、管理服务中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执法办案领域突出问题、大数据战略和勤务保障领域的权钱交易问题。坚持靶向治疗、精确惩治,强化执纪审查,保持高压震慑。结合监督执纪,坚持一案一整改、一案一警示,举一反三,深化以案促改,补齐制度短板,加强源头治理,广泛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警钟长鸣,增强守纪自觉。
责任单位:机关纪委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全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整作风”第一责任人,要牵头抓总,带头自查自纠,带头解决问题,统筹开展好本部门“整作风”工作。各责任单位要主动认领任务,既发挥专长、分工负责,又协同配合、互相补位,将“整作风”工作具体举措列入本单位2023年工作要点,纳入绩效考核,切实推动“整作风”各项措施落地生效。
(二)着力解决问题。“整作风”的关键是解决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把解决问题作为衡量“整作风”成效的最重要标准,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改,着力破解查纠问题不深不透、整改落实不力不久的困境,以动真碰硬的决心和自我革命勇气努力把问题查实查透整改到位。针对“整作风”过程中查纠出的问题,要深入剖析问题成因。要把“当下治”和“长久立”结合起来,坚持标本兼治,强化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推动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一起解决,不断健全制度机制,彻底堵塞漏洞。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牵头单位要确定“整作风”工作第一责任人和联络员,填写《“整作风”专项行动各牵头单位第一责任人、联络员信息表》,报送内容于当月22日下午15:00前报送。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举措,按照本方案的时间节点,及时报送相关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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