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活动阵地管理制度7篇
篇一:党建活动阵地管理制度
党员活动室管理制度
党员活动室管理制度
一、党员活动室是党组织对广大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训的阵地。是广大党员干部学政治、学理论、学科学、学技术和开展党内组织生活的主要场所。
二、党员活动室工作人员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倾听党员呼声,自觉加强基层党的建设服务,为提高党员素质服务。
三、党员活动室工作人员要加强电教、远程教育设备的管理,做到合理存放、科学保管,管理人员变动时要做好交接班手续。
四、党员活动室工作人员要认真制定党员学习培训、电教片的播放和远程教育计划,党员培训要按照计划严格执行,确保学习落到实处。
五、党员活动室每次举办培训班和远程教育培训,工作人员要做好记录。同时,要爱护电教、远程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进行维修,不准将电教、远程设备挪作它用。
篇二:党建活动阵地管理制度
销售公司党支部党员活动室管理制度
党员活动阵地是党的基层组织进行政治生活、“三会一课”及其他形式党员教育活动与相互交流的主要场所,是党支部开展党内各项活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平台。为了充分发挥党员活动阵地的作用,规范党支部党员活动室的建设与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党支部党员活动室的管理由支部负责。支部书记为党员活动室管理第一责任人,并设立管理员,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二、党支部党员活动室内的设施和资料任何人不得随意挪用、外借,任何人不得损坏室内设施和资料,如有损坏、丢失,责任人需照价赔偿。
三、党支部党员活动室内的书刊、器材等是党员学习教育的专用物品,不能改做它用,不能随便损坏或丢失。
四、按照“经常性使用、规范化管理”原则,按时向党员开放党支部党员活动室,提高使用效率,发挥教育功能。党支部党员活动室管理员要做好安排,每次使用党支部应做好登记。
五、党支部、支委会应立足实际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按有关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及时组织开展各种学习培训活动。
六、党员活动阵地只能作为党员、群众开展学习、培训、议事场所,不得在阵地内进行影响“三个文明”建设的活动。
七、党支部党员活动阵地每次使用后,管理员须及时整理室内物品和打扫卫生,保持整洁的环境,检查设备和资料完好情况,并作好使用情况记录。
八、党支部党员活动室内严禁大声喧哗、吃零食、乱扔脏物等,保持党员活动室干净卫生。会议或学习期间请自觉将手机关闭或调到震动状态,保持室内安静。
篇三:党建活动阵地管理制度
活动场所管理使用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以下简称“活动场所”)管理,充分发挥活动场所的作用,现结合××镇实际,制定全镇活动场所使用管理制度。
第二条
活动场所是村级组织开展办公议事、党员组织生活、教育培训、便民服务、文体娱乐等活动的综合阵地。镇党委和村级组织要积极利用活动场所开展活动,切实发挥“一室多用”的功能,逐步使之成为全村政治、经济和文化活动的中心。
第三条
由镇以上各级投入建设或购买的活动场所与设施,其所有权归国家和村级组织共有,村级组织拥有使用权。
第四条
活动场所由镇、村两级负责直接管理,特区党委组织部进行监督管理。
(一)村级组织负责活动场所日常修缮、维护、保洁,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震等安全工作。
(二)镇党委负责辖区内活动场所的统一管理,将活动场所依法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集中保管。要适时对活动场所的配套设备进行更新或补充,将场所修缮维护
和设施设备更新补充费用列入年内镇财政预算。
(三)镇党委要组织财政所、国土所、经济发展办等职能部门,不定期对活动场所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加强活动场所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动态监管。
(四)未经镇党委、政府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对活动场所及其设备进行侵占、转让、抵押、买卖、出租、挪用、毁损,不得进行新建、改建和扩建,不得在活动场所院内及周围建设各类建筑设施。对上级部门配备到村的设备镇严禁截留、挪用。
第五条
活动场所管理使用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进行考核。镇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党建副书记、副镇长为直接责任人,村党支部书记为具体责任人。镇党委要与村党支部签订活动场所管理使用责任书,明确场所的权属、功能和使用范围,明确场所管理使用的责任。镇党委将活动场所的管理和使用作为评选红旗党支部、“五个好”党支部的一项重要依据。
第六条
活动场所及其所有设备应有专人管理。镇党委要对活动场所的办公、学习、娱乐等相关设备进行准确、详实登记,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填写《财产登记表》,做到
帐物相符。资产明细帐和《财产登记表》由村党支部、镇党委各持一份。新增财产要及时进行补充登记,并向镇党委备案。镇党委每年年底组织对活动场所登记备案的财产、物品进行全面年检盘点,并向特区委组织部呈报年检报告。
第七条
活动场所要加强绿化美化,有旗杆的必须规范悬挂国旗。要设置党务、村务公开栏,定期进行公开。室内布置要简洁明快,村“两委”工作基本制度由镇党委审定,镇党委负责统一组织上墙。
第八条
镇党委要建立活动场所上下班制度或轮流值班制度,防止活动场所出现无人看管现象,防止财产遭受损失,使活动场所始终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严禁将活动场所设备移至镇、村干部个人家中保管。
第九条
由于村“两委”换届或其它原因村级组织场所管理人员变动时,要严格实行财产移交,移交工作必须在镇党委和村党支部、村委会的监督下进行,做到程序规范,手续健全。
第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特区委组织部将责令相关责任人限期改正,并进行诫勉谈话,镇党委书记、分管副书记和村党支部书记作出书面检查。对受到谈话告诫后仍无改
进,或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达到整改要求的,在全区、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经谈话告诫和通报批评仍无明显改进或继续造成不良影响的,镇分管副书记、村党支部书记将受到免职等处分,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未经审批,擅自抵押、转让、拍卖、出售、挪用、侵占、租赁和破坏场所房屋、场地、配套设施或资产的;
(二)因管理不善或玩忽职守,致使场所的办公设施、远教设备等重要物资遭受损毁或遗失的;
(三)未按要求进行年检,发现有长期占用村集体资产,或在资产盘点时帐物不符,集体资产流失的;
(四)活动场所及其设备长期闲置,不发挥应有作用的;
(五)在活动场所搞封建迷信、聚众赌博以及其他非法活动的。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镇党委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篇四:党建活动阵地管理制度
附件一
党员活动室规范化建设基本标准
一、阵地建设
1、活动室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上、门窗牢固、墙壁洁净、室内无渗漏。
2、活动室内每名参会党员有桌椅、有党务资料保管柜。
3、有一套性能完好的电教设备;有较为丰富的学习和培训资料。
4、有
党员活动室、党员电教室等标牌。根据学校实际,以上两室既可单设,也可分设。
二、室内建设
1、制度上墙。“三会一课”制度、党内“三先”制度、党员联系制度、党费收缴制度、党员评议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员学习制度、两学一做组织机构。
2、两学一做内容展、学习园地、风采专栏。
3、悬挂入党宣誓词。。
4、陈列各种荣誉,奖牌、锦旗摆放整齐。
三、资料要求
1、名册类:党员名册、干部名册、困难党员名册、流动党员名册、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后备干部名册、各类人才名册。
2、记录类:会议记录薄、考勤记载薄、党组织生活会记录薄、党员学习培训记录薄、党费收缴登记薄。3、“两学一做”活动资料:工作计划、总结;上级有关文件及材料;联系卡及相关材料;民主评议党员材料;开展“两学一做”建设实施方案及有关记录、影像资料;其它党建特色工作相关资料。
附件二
党员学习制度
一、每学期制订学习计划,根据不同时期的要求,安排学习时间和内容,坚持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
二、党员学习以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可采用读书、培训、交流、座谈、参观、走访、考察、调查等方法和形式进行,重在增强学习效果。
三、政治学习以党的方针、政策、教育法规和时事政治为主;业务学习以教育理论、教育改革动态及形势为主。
四、学习要注重实效,以解决问题为目的,不走过场。按要求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定期交流和检查。
五、在集中学习时,须确定中心发言人,中心发言人要准备充分,组织学习有的放矢。
六、党员人人自觉按时参加培训学习。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须提前向支部书记请假,坚持考勤签名制。
七、做好集中学习活动记录,建立教育资料档案,记录设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八、坚持每学期举行一次学习情况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党员年度评议的依据之一。
附件三
“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党课教育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形成决议事项:党支部工作计划和报告、党支部的重大问题、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党员表彰和处分、选举新的党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增补和撤销党支部委员等。
三、支部委员会讨论形成决议事项: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学校行政工作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学校党员教师的教育、管理的措施,发展新党员以及对党员教师的奖惩;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和妇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以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相关事宜。
四、党小组会议应结合支部大会决议和本小组实际,分配每个党员一定的工作;适时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协助支部做好党员鉴定、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接受新党员和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五、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一般由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党小组会议一般由党小组长召集和主持。各类会议都要认真作好记录。
六、党课应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教育理论等。
七、通过党课定期向广大党员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教育理论等。
八、党课一般由学校支部书记、委员以及优秀党员代表或聘请他人授课。
附件四
党内“三先”制度
一、党内“三先”是指学校重大事项党员先知道、重大问题党员先讨论、重要工作党员先行动。
二、学校党组织要确保党员对学校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及重要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先知道的内容为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学校改革方案、评先晋级、大宗设备设施的采购、大型基建项目等教职工普遍关注的重大事项。
四、党支部应积极组织和引导党员参加学校重大事项的讨论。讨论的时间、方式和内容要以适当方式告知党员,以便党员参加。
五、支部作出重要决定前,应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征询党员意见。对于多数党员有不同意见或者存在重大分歧的,暂缓作出决定。
六、党员要积极参加党内活动,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切实履行党员义务,带头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在各项工作中先行一步,充分体现党员的先进性。
七、推行党内“三先”的同时要坚持校务公开,把“三先”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在教职工中公开。
八、当党组织的决定在实施过程中遇到阻力时,全体党员要坚决维护党组织的决定,并及时做好联系对象的疏导工作。
附件五
党员联系制度
一、建立学校党组织班子成员联系学校制度,促进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提高教育质量。
二、建立党员联系教师制度,关心教师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为困难教师排忧解难。
三、建立党员联系班级制度,加强班级管理,开展爱“心一帮一”活动,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四、党员要加强对联系对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倾听教职工对支部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不断加强党同群众的密切联系。
五、党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同联系对象谈话,加强沟通与交流,共同进步,共同提高。
六、建立党员联系卡制度,由联系人详细记录联系工作情况。
七、每个党员每学期向党组织汇报一次联系工作情况。
八、党组织每学期检查一次联系制度落实情况,并把检查结果作为评选优秀党员的依据之一。
附件六
党员评议制度
一、党员评议是认真检查和评议每个党员在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发挥模范作用的情况,进一步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严格按照“三高”要求对党员的德、能、勤、绩进行考评。
三、党员评议一般由个人小结、小组交流、相互评议、情况分析、组织确定评议等次、处置不合格党员等程序组成。
四、一般情况下,结合党员春训工作开展评议活动。
五、制定党员评议量化办法,促进党员评议制度化、规范化。
六、党员评议工作,要积极营造民主、和谐、团结向上的党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营造党内民主的良好风气。
七、支部委员会根据党员评议情况,择优向上级组织推荐表彰对象;对经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应区别不同情况作出处理。
八、及时收集资料,完善党员评议活动档案。
附件七
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党员组织生活会每学期召开一次,党员必须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
二、党员组织生活会主要是由每个党员汇报自己的学习、思想、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党支部提前通知与会人员收集群众意见,会前充分准备。
四、生活会内容相对集中,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五、组织生活会要坚持党性原则和民主集中制原则,要求党员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六、在组织生活会上,要开诚布公,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达到统一认识、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七、党支部对组织生活会上反映出来的问题,要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八、对违规违纪违法党员进行教育帮助或提出处理意见。
附件八
党费收缴制度
一、每名党员必须按照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标准交纳党费。
二、党员应按月由本人亲自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如遇特殊情况,经所在党支部同意,可以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各级党组织收齐党费后5日内将党费转交上级党组织。
三、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四、党员因外出、生病或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交纳党费有困难的,经支部批准,可以提前集中交纳党费,也可以请他人或家属转交。
五、预备党员应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标准交纳党费,以支部大会通过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交纳党费。
六、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七、各级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
八、建立党费收缴台账。任何人不准借支和侵占党费,不准滥用党费。各级党组织每半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局党组每年检查一次党费收缴管理情况。
篇五:党建活动阵地管理制度
党员活动阵地管理制度
一、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党员活动阵地管理,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各基层党组织党员活动阵地室实行党支部、支委会使用,各党支部书记为直接使用的责任人。
三、支委会班子调整变动时,严格实行财产移交制度,对使用的财产、房间及时移交,移交工作在党支部大会上进行公布。
四、党员活动阵地财产、设备不准出租、出借。
五、党支部、支委会应立足实际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按有关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及时组织开展各种学习培训活动。
六、党员活动阵地内外经常保持干净整洁,不准乱扔垃圾和乱堆放杂物。
七、局党委领导要定期不定期对各支部党员活动阵地进行检查,每年进行通报。
八、党员活动阵地只能作为党员、群众开展学习、培训、议事场所,不得在阵地内进行影响“三个文明”建设的活动。
一、综合文化站是面向居民群众开放的公共文化活动场所,是活跃居民精神文化生活、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阵地。
二、综合文化站的开放时间为: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由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和设施设备维护、维
修。活动人员必须遵守开放时间,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管理。
三、讲究文明礼貌,禁止大声喧哗,保持室内安静。
四、注意公共卫生,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
五、活动人员应按照使用规则安全使用,爱护室内棋牌、书籍、桌椅、电视、健身器等设施。活动后将物品归放原位,关闭门窗、电源。如果人为损坏,照价赔偿。六、禁止黄、赌、毒进入站内。
篇六:党建活动阵地管理制度
支部阵地建设标准
一、支部活动阵地(党员活动室)建设参考标准
党员活动室是党支部进行组织生活、“三会一课”及其他形式党员教育活动与相互交流的主要场所,有条件的支部可配备专门的活动室。其建设标准参考如下:
1.设置专门的党员活动室,设置“党员活动室”标志牌,室内有足量桌椅,布置规范整齐。
2。室内悬挂党旗,入党誓词、党的纪律、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党支部和支部委员职责上墙,布局合理。
3。有条件的党支部,室内可配备电脑和《国歌》、《国际歌》等电教影音碟片。
4。室内配备《长治高速》、《党课参考》、《党支部工作指导》等相关党建报刊,并及时更新。
5。室内陈列所在单位党政工团获得的荣誉锦旗、奖杯、奖牌、奖状、荣誉证书等,布置美观。
6。室内配置档案资料柜,柜内档案盒标示统一,分类齐全;党建文献书籍摆放规范。
7。党员活动室由支部管理,并有活动室管理制度。
二、支部宣传阵地建设标准
1。党支部因地制宜设置宣传栏,内容一般应包括党建、行政、工会、团青等专栏,也可结合实际设置其他特色专栏
或者网上专栏。
2.宣传栏应设有单位党政组织机构、党员风采、光荣榜、公示栏、党务公开等内容,宜主题鲜明、图文并茂。
3.宣传栏由专人负责更新维护。
4.建立通讯员队伍,明确宣传报道管理办法。
篇七:党建活动阵地管理制度
党建活动阵地标准化
建
设
细
则
一、门牌
名称为“党员活动室"、“荣誉陈列室”、“图书阅览室”,有条件的党组织可增设“健身活动室"、“行业书画作品展览室”、“中心工作业务展览室”等。
二、活动室墙面布设
(一)各项制度:
1、规格:根据墙面大小确定。
2、材料:根据实施情况选定。
3、效果:版面达到色彩鲜明、高雅大方、布置恰当、有视角冲击力.4、内容:(1)党旗、入党誓词、党的宗旨、指导思想(必选);
(2)党员的权利;(必选)
(3)党员的义务;(必选)
(4)党支部书记、委员或党员风采(制成可更换的)(必选);
(5)党员“三会一课"制度;(必选)(6)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工作职责;(备选)(7)党组织发展党员流程、制度;(备选)
(8)党组织学习制度;(备选)
(9)党员民主生活会制度;(备选)
(10)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备选)
(11)党组织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备选)
(12)党费收缴制度;(备选)(二)、工作剪影及学习园地(加双联)
1、党建工作及活动掠影:一是布设领导检查指导党建工作、召开各类党建工作会、党课教育和党员学习等图片;二是布设党员扶贫、文体文艺和等各类党建主题活动图片。三是双联活动剪影。所有图片要下附文字说明,图片尺寸在5寸以上。
2、学习园地:主要布设干部党员学习心得体会、学习成果等。
三、各类资料建设标准
下列资料(包括近三年的)分类装订成册,落款党支部名称、盖章。制作统一精美的档案盒存放。
(一)党组织会议(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笔记本;(二)党组织学习笔记本;(三)基本情况(单位情况、党员花名册、流动党员登记册);(四)发展党员记实台账(入党积极分子登记册);(五)党员党费收缴登记册;
(六)生活困难党员帮扶台账;
(七)党员建言献策登记册;(八)上级党建文件册(县委、组织部、机关工委等文件);
(九)内部党建文件册(各类党建工作安排、通知、汇报、总结、报告等文件);
(十)党建工作影集册;
(十二)机关党建工作制度汇编册;(十三)党员学习心得体会、理论文章册。
以上所涉表册尽量做成活页,可以连续使用。各党委要安装全国共党员管理系统软件,及时更新党组织及党员新增及接转信息,实现党员动态化管理。
四、档案资料柜标准
党员活动室统一放置档案柜或木制书柜。用于专门陈列党建书籍,各类学习教育读本、资料和14种资料制度册(盒)。
五、党建报刊架标准
党员活动室要购置1个以上的专门报刊架,按报纸、杂志分类摆放整齐。
六、文化长廊
有条件的单位结合行业特色,可在单位走廊及楼梯扶手栏上制作清新怡人的宣传图片、传统书画和标语。
七、党员电教设备标准(备选)
(一)党员活动室可配置电脑一台,连接互联网,或配置
电视机一台、DVD播放机一台,每台设备上均打印粘贴环县XX单位“党员电教专用设备"字样。
(二)电教映像资料齐备,包括DVD或VCD光盘等,可购买,也可从网上下载刻制,有条件的单位也可自行录制本支部机关党建工作多媒体宣传片。每一项主题活动,也可录制成DVD光盘存放。映像资料光盘至少要在3套以上。
推荐访问:党建活动阵地管理制度 党建 阵地 管理制度
上一篇:党建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报告8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