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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岗交流方案6篇

|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轮岗交流方案

  

  员工轮岗交流暂行办法[合集5篇]第一篇:员工轮岗交流暂行办法

  员工轮岗交流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本部员工队伍建设,推进员工多岗位锻炼,增强员工队伍活力,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结合我部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部全体员工。第三条

  轮岗交流原则(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任人为贤,公正合理

  (二)坚持实效原则,有计划、分步骤进行,逐步实现制度化、常态化。

  (三)坚持组织原则,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

  (四)有利于员工多岗位锻炼成长,发挥员工专业特长,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第四条

  轮岗交流对象(一)缺少基层工作经验,或者岗位经历单一,在同一部门或同一岗位工作时间较长的的员工。

  (二)公司新招聘的员工。

  (三)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需要轮岗交流的员工。

  (四)轮岗交流可以在公司本部部门与基层经营单位之间不同部门之间进行。

  (五)除特殊技术岗位外,原则上要求本部员工均需有一年以上基层一线工作经历。

  第五条

  轮岗交流的组织实施及组织纪律(一)轮岗交流对象由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总经理室研究决定后,由公司综合部具体组织实施。

  (二)公司领导与轮岗交流员工谈话,听取本人意见,做好思想工作,并要求他们按时到新的岗位工作。

  (三)员工轮岗交流离职前,及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原岗位工作同志必须向新任同志提供相关资料、介绍有关情况,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四)公司相关部门应当对轮岗交流员工给予关心,及时了解其思想、工作情况,帮助其尽快熟悉适应新的岗位。

  (五)任何单位、个人必须执行公司关于员工轮岗交流的决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

  第六条

  轮岗交流的考核及福利待遇(一)员工轮岗交流期间保持原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标准工资由原所在部门发放,月度绩效考核由轮岗交流到

  的单位、部门负责。

  (二)公司新招聘的总版、地版合同员工轮岗交流,实习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公司规定执行,实习期满转正后,不管轮岗交流在本部管理部门还是一线经营单位,按公司

  新员工扶持保障政策,设立一年保护期,保护期内参照本

  部员工薪酬标准发放工资。

  (三)建立健全员工轮岗交流激励机制,采取有利于员工健康成长的政策措施,鼓励员工到基层一线学习、锻炼、提高。

  第七条

  本办法由公司总经理室负责解释。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篇: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轮岗暂行办法

  市××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交流轮岗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使局系统工作人员(包括局管干部、各单位中层及一般干部职工,下同)在多个工作岗位经受锻炼,丰富经验,勤政廉洁,提高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交流轮岗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完善干部管理机制,促进干部多岗位锻炼成才,增强干部队伍活力,促进干部队伍勤政廉

  政,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政能力,为实现环境保护工作的历史性转变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交流,是指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在局机关处室、市区环保分局、局属事业单位之间的调动任职。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轮岗,是指同一工作单位(处室)内部,工作人员有计划地轮换岗位。

  第五条

  工作人员交流轮岗工作坚持公开、合理、高效的原则和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第二章

  范围和条件

  第六条

  交流轮岗的重点是:

  (一)局管领导干部;

  (二)局管后备干部和工作满5年的优秀年轻干部;

  (三)任职超过一定年限应当交流轮岗的工作人员;

  (四)在执纪执法、组织人事、财务审计、项目审批、资金管理、行政后勤管理等专职岗位上的工作人员。

  第七条

  工作人员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原则上应有计划、按比例进行交流:

  (一)局管领导干部在同一职位任正职满5年、副职满8年的。其中,负责组织、人事、财务和项目审批、执纪执法等工作的局管领导干部,任职满规定年限的,必须交流;

  (二)局管领导干部在同一单位(处室)任正、副职满10年的;

  (三)缺乏两个以上单位(处室)任职经历的局管后备干部,或在本单位(处室)工作满5年的优秀年轻干部;

  (四)在同一单位(处室)连续工作满5年,本人自愿提出并经本单位领导同意的;

  (五)按照《公务员法》和《干部任用条例》等规定须进行任职回避的;

  (六)因工作需要、改善干部队伍结构、发挥干部特长或其他原因需要交流的。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同意,可不交流或暂缓交流:

  (一)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二)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因患重大疾病正在治疗,不宜交流的;

  (四)其他原因不适合交流的。

  第九条

  工作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原则上应有计划、按比例进行轮岗,必要时也可以在不同单位同类性质岗位之间进行交流:

  (一)在同一岗位工作满8年的;

  (二)在执法执纪、组织人事、财务审计、项目审批、资金管理、行政后勤管理等同一专职岗位工作满5年的;

  (三)因工作能力、专业知识、身体状况等原因,不适应现职岗位的;

  (四)应当进行交流的对象,因交流名额限制或其它原因而未能交流的;

  (五)其他需要轮岗的。

  第十条

  下列人员可不作为轮岗对象:

  (一)非行政管理职位中部分专业技术要求较高的;

  (二)涉及党和国家重要机密的;

  (三)职位条件有特殊要求的;

  (四)其他原因不适合轮岗的。

  第三章

  程序与纪律

  第十一条

  工作人员交流轮岗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分级负责。第十二条

  工作人员的交流,一般按照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一)各单位(处室)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交流人员的建议名单;

  (二)局人事处(组织处)征求有关单位(处室)意见,了解拟交流人员的有关情况,必要时听取本人意见;

  (三)局人事处(组织处)拟定工作人员交流方案;

  (四)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五)局党组指派专人与本人谈话;

  (六)局人事处(组织处)办理相关手续。其中按规定需进行离任审计的,应进行离任审计。

  第十三条

  根据上级指示或实际工作需要等情况,局党组对局管干部和其他有关人员进行调整交流,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程序进行。

  第十四条

  工作人员的轮岗,由各单位(处室)组织实施,科级领导干部的轮岗需报局人事处(组织处)备案。

  第十五条

  交流轮岗工作应严格执行以下纪律:

  (一)工作人员交流轮岗应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职数和人员编制规定,不准超职数、超编制配备;

  (二)各单位(处室)必须严格工作人员交流轮岗工作程序,集体研究决定交流轮岗对象,不准个人或少数人指定对象;

  (三)各单位(处室)必须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工作人员交流轮岗的决定;

  (四)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组织作出的交流轮岗决定,接到通知后,必须尽快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到新的工作单位或岗位上班。对违反上述纪律的当事人或责任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交流轮岗决定的人员,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未涉及的事项,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局人事处(组织处)负责解释。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三篇:公司干部交流、轮岗暂行办法

  *工程公司

  公司干部交流、轮岗暂行办法

  编号:RL--20批准:

  制订部门:人力资源部

  批准年月:

  年4月总

  则

  1.1为做好公司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加强公司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根据《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干部交流、轮岗暂行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1.2干部交流、轮岗是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也是公司实施人才战略的一个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公司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培养锻炼干部和提高干部综合素质的重要措施。

  1.3干部交流、轮岗工作要坚持制度化、规范化。实行统一领导、统筹规划、依法办事、有序推进、劢态管理。

  1.4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的原则:

  1.4.1服从、服务于公司战略发展的原则

  1.4.2开发使用和培养锻炼相结合的原则;

  1.4.3组织安排不个人申请相结合的原则;

  1.4.4严格程序、依法办事的原则。

  1.5人力资源部是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履行计划、组织、协调、实施等职能。对象和范围

  2.1交流是干部到公司所属单位(非本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任职或挂职锻炼,或按上级要求选派到地方政府、其它企、事业单位任职或挂职锻炼的干部培养制度。

  2.2轮岗是在公司本部各部门之间,同级丌同岗位调换任职的岗位轮换制度。

  2.3干部交流、轮岗的对象和重点是公司管理的干部,并符合下列条件的:

  2.3.1重点培养的后备干部;

  2.3.2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

  2.3.3在重要岗位同一职务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

  2.3.4缺乏基层工作经历和经验的干部;

  2.3.5按照有关规定需要任职回避的干部;

  2.3.6按照上级要求选派的干部;

  2.3.7因公司发展需要交流,或其它原因需要交流的干部。

  2.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原则上丌安排交流:

  2.4.1经考核被确定为丌称职的;

  2.4.2因健康原因丌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2.4.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4.4其它原因丌适合交流的。组织实施

  3.1交流、轮岗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分级负责。

  3.2需要按法定程序任免或选举的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

  3.3干部交流(挂职锻炼)的审批:

  3.3.1交流(挂职锻炼)到公司所属单位担任领导职务的,按公司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审批决定;

  3.3.2交流到公司所属单位担任中层职务的,由人力资源部提出建议,经不所在部门及拟调入单位协商后,报公司领导同意后实施;

  3.3.3交流到地方政府或其它企、事业单位的公司管理的干部按公司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审批决定。

  3.4轮岗工作的审批

  公司管理的干部轮岗,按公司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审批决定。

  3.5干部交流、轮岗一般在干部任职期满后,结合干部聘任工作进行。因工作需要,也可在任职期间进行。交流、轮岗必须符合拟任职务所要求的任职条件。

  3.6干部交流、轮岗的要求

  3.6.1交流干部应于接到通知后的十五天内将工作交接完毕,一个月内到新单位报到工作;

  3.6.2交流干部原则上应按规定办理调劢手续,转移人事关系。异地交流的应同时迁移户口和人事关系,户口和人事关系一时无法迁移的,人事关系可委托原单位管理,并协商管理事项。交流干部的待遇按新单位同岗位确定,若待遇低于交流前原岗位待遇的,采用协商解决的办法处理。人事关系委托原单位管理的交流干部,其养老、医疗等各项社会保险由原单位交纳,所需费用,单位缴纳部分由现所在单

  位支付,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支付,缴费基数由新单位按同岗位人员确定。

  3.6.3轮岗干部应于接到通知后的一周内将工作交接完毕,到新岗位报到;

  3.6.4挂职锻炼干部原则上丌办理调劢手续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其人事关系仍由原单位管理。挂职锻炼干部的待遇按新单位同岗位确定,若待遇低原岗位待遇的,可保留原岗位待遇。其养老、医疗等各项社会保险由原单位交纳,所需费用,单位缴纳部分由现所在单位支付,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支付,缴费基数由原单位按同岗位人员确定,其他待遇协商解决。按规定办理临时党(团)组织关系;

  3.6.5异地交流和挂职锻炼的干部,配偶、父母在外地的按公司规定享受探亲假和报销往返路费。

  3.6.6交流、轮岗干部因特殊原因或工作需要需延迟办理手续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批。纪

  律

  4.1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应讣真做好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并遵守以下纪律:

  4.1.1严格按公司干部管理办法执行,按程序办事;

  4.1.2坚持标准,公道正派,丌得借交流、轮岗工作打击报复;

  4.1.3丌得拒绝执行交流、轮岗的组织决定;

  4.2交流、轮岗的干部,应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对无正当理由拒丌服从组织决定的,给予批评教育,或依照有关规定给予降职或免职处理。党员干部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4.3本人对交流、轮岗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公司有关部门申请复核。

  4.4纪检监察部门对干部交流、轮岗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附

  则

  5.1人力资源部要做好交流、轮岗干部的跟踪考察,对表现优秀的干部,要重点培养、合理使用。

  5.2各级领导要顾全大局,支持干部交流、轮岗工作,讣真做好交

  流、轮岗干部的思想工作,为他们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并帮劣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5.3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制订并负责解释,经董事长批准后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四篇:党政群机关中层干部交流轮岗暂行办法

  党政群机关中层干部交流轮岗暂行办法

  党政群机关中层干部交流轮岗暂行办法

  为规范机关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工作,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干部勤政廉政,提升工作效能和执行力,根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公务员法》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交流轮岗的形式和重点

  (一)中层干部交流轮岗的主要形式:

  1、跨部门交流。即中层干部在县直机关不同部门之间交流。

  2、跨区域交流。即县直机关与乡镇机关、乡镇机关与乡镇机关之间中层干部交流。

  3、内部轮岗。即中层干部在本部门、本乡镇不同岗位之间轮换。

  (二)中层干部交流轮岗的重点:

  1、中层干部中的副科级后备干部;

  2、同一单位或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中层干部;

  3、执纪执法、干部人事、财政审计、项目审批、资金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等专职岗位上的中层干部。

  二、交流轮岗的对象

  (一)跨部门、跨区域交流的对象:

  1、副科级后备干部缺乏两个以上单位工作经历的;

  2、在同一单位任职满8年,或在同一单位的执纪执法、干部人事、财务审计、项目审批、资金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等岗位任职满5年的;

  3、按照《公务员法》应当回避的;

  4、在同一单位工作满5年,本人自愿交流,并经本单位党组(委)同意的。(二)内部轮岗对象:

  1、在同一单位的同一岗位(执纪执法、干部人事、财务审计、项目审批、资金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等岗位除外)任职满5年的;

  2、县直机关应进行跨部门、跨区域交流的对象,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的;

  3、应进行跨部门、跨区域交流的对象,因其他各种原因经组织批准未能交流的。

  三、交流轮岗的程序

  (一)跨部门交流工作程序:

  1、产生预备交流人选。根据本办法和交流条件,分别采取个人申请、组织批准,单位推荐,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直接确定等三种方式,产生预备交流人选。

  2、确定预备交流职位。在用人单位申报预备交流职位的基础上,组织人事部门将申报单位空缺的职位、预备交流人选所对应的职位统一调剂,确定预备交流职位,进行公示。

  3、组织填报交流志愿。根据确定的预备交流职位要求,书面征求预备交流人选的择岗志愿。

  4、双向选择确定交流人选的职位。结合个人意愿和用人单位意见,提出交流人选和职位的安排意见。对个人志愿与交流职位不能达成一致的预备交流人选,组织人事部门可以个别征求志愿,实施调剂安排。

  一次性交流岗位较多时,可实行跨部门竞争上岗。

  5、研究决定并XX手续。对确定交流的中层干部,由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决定并XX相关手续。

  (二)跨区域的县直机关与乡镇机关、乡镇机关与乡镇机关之间的交流,坚持顺向、有序流动的原则,由组织人事部门协调实施。

  (三)内部轮岗由各部门、各乡镇根据本办法的规定组织进行,或进行竞争上岗。

  四、交流轮岗的保障措施

  (一)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工作一般每2年集中组织一次。(二)今后凡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原则上应具有两个以上单位的中层岗位工作经历;提拔担任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的,原则上应具有乡镇工作经历。

  对交流的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任用;是后备干部的,仍列为新单位的后备干部。(三)鼓励县直机关干部自愿交流到乡镇机关工作。

  五、交流轮岗工作纪律

  (一)干部交流轮岗应严格执行领导职数和编制规定,不准超职数、超编制配备中层干部。

  (二)各级党组织必须严格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程序,集体研究决定交流、轮岗对象。不准个人或少数人指定对象,不得借交流轮岗超编进人、对干部进行排挤或打击报复。(三)任何地方和单位都必须坚决执行上级关于干部交流、轮岗的决定。

  (四)干部必须服从组织作出的交流、轮岗决定。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交流、轮岗决定的干部,依照相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第五篇:轮岗交流

  柜员交流工作心得

  作为一名柜员,我很幸运的获得了参加这次柜员轮岗交流的机会,首先介绍一下这次轮岗的基本情况,我来自xx支行营业室,这次交流的地点是xx分理处,行号为xxxx,对外办公窗口为三个,一个对公窗口,两个个人业务窗口,我所在的窗口为个人业务窗口,主办个人业务,也办理一些简单的对公业务。

  在交流的一周中,因为参加考试的缘故,实际办理业务的时间为三天,业务办理情况以及指标如下:

  1、网点合计办理业务823笔,本人办理业务316笔。

  2、本人在三日办理的业务中,授权业务25笔,拍摄时间为5.68秒,网点平均拍摄速度为8.55秒。本人所办理的25笔业务全部成功,无被拒绝和退回业务,授权业务无差错。

  3、三日办理业务xxx扫描率为89.03%。

  4、在三日的交换工作中,网点无冲抹账业务发生。

  5、开机考试通过率为100%。

  在交流过程中,运营主管尽职尽责,能把该传达的信息及时准确的传达给柜员。本人交流网点与所在网点相比,业务量较大,但业务种类相对单一。通过交流发现以下几个问题并得以解决:

  1、交流网点授权时间较长。通过探讨发现交流网点没有提前打开摄像头的习惯,提示交流网点同事在提交授权前要打开凭证和客户拍摄摄像头,这样能起到调高拍摄时间的作用。

  2、xxx扫描率较低。提示交流网点柜员,整理传票时一定要以

  左上角为标准整齐,对于附件加盖附件章一定要注意位置。

  3、有时会出现信用卡单边账的情况。在办理信用卡存现业务中,除了注意不能同一金额同一柜员重复办理外,还要注意在客户核对存现金额前柜员一定要自己核对一下,如果出现无户名情况,一定要退出重新录入提交,这样能避免一部分业务抹账的发生。

  通过这次交流活动,我也收获了许多。所在网点对于箱包交接的要求非常严格,运营主管要求箱包必须面对面交接,在电子登记簿出现问题不能交接时,要求必须在柜面交接登记簿上登记。在在办理挂失业务时,主管要求柜员尽量详细的合适客户的相关信息,从而使挂失业务处理中的风险降到最低。

  交流工作很快就结束了,但在有限的时间里,我却收获了无限的知识。我认为这种交流学习是很必要的,而且通过这次的交流学习我们都认为效果良好。交流结束了,但我们相互的沟通学习并没有结束。在交流结束后我们互相留下了联系方式,在以后的工作中会加强相互网点之间的联系与学习,永不停止我们攀爬运营工作高峰的脚步。

篇二:轮岗交流方案

  

  轮岗交流调整方案

  轮岗交流调整方案(精选6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你知道什么样的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轮岗交流调整方案(精选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轮岗交流调整方案1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建立符合我校特点的教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师轮岗交流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切实解决我镇偏远地区学校教师缺编、各小学教师资源配置上的结构性矛盾,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实现教育资源共享,促进海口镇小学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效益,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经研究,制定大观区海口中心学校教师轮岗交流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办好每一所小学和关注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根本任务。立足我校实际,建立和完善教师轮岗交流制度,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实现教师队伍管理上的创新与突破,积极推动我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

  二、基本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增强活力、和谐稳定”的工作要求,实现“资源共享、协调发展”的原则,做到三个结合,即: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教师年度工作考评和奖惩机制相结合;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教师评优、晋级、职称聘任相结合;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校长、主任队伍管理相结合。

  三、组织领导

  成立大观区海口中心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实施办法

  (一)轮岗对象

  海口中心学校在编(除外单位借调的)在岗、在现任教学校服务已满3年的专任教师,均为轮岗对象。其中下列人员不作为轮岗交流对象:

  1、年龄男55周岁以上,女50周岁以上的专任教师。

  2、身体残疾或长年病假的教师(以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经区教育局批假为准)。

  3、中层管理干部、教导主任轮岗交流方案另行制定。

  (二)轮岗交流措施

  1、竞聘小学高级教师职务的教师,必须有在培文小学、保婴小学、引河小学、义湖小学其中之一学校任教2年的经历。(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不受此项限制)

  2、小学高级教师岗位10级晋升9级,9级晋升8级;必须有在培文小学、保婴小学、引河小学、义湖小学其中之一学校任教2年的经历。(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不受此项限制)。

  3、从20xx年开始,我镇小学教师评先进、优秀等,必须有在培文小学、保婴小学、引河小学、义湖小学等偏远学校任教经历。

  4、从20xx年开始,中心学校将从公用经费和绩效工资中提取相应部分,用于在偏远学校任教而家不在任教学校所在村的教师生活、交通补贴。

  5、超编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发放按中心学校绩效工资方案执行。

  6、从20xx年开始,新任命的校长、主任必须有在偏远地区任教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7、从20xx年开始,新分配的教师全部到培文小学、保婴小学、引河小学、义湖小学等校任教。服务期为3年。

  8、到偏远地区学校轮岗交流任教时间为2年。中心学校与轮岗交流教师签订轮岗协议,轮岗交流结束后由中心学校统一安排。(原则

  上愿意回原校任教的安排到原校)

  五、工作要求:

  1、各校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服从全局安排。

  2、有关人员要积极参与,争取机会,提高自我,为我镇小学的均衡发展作出贡献。

  3、派出学校要加强与接收学校的沟通与协调,了解轮岗交流教师的工作、学习等情况,及时给予关心和帮助,使其能够思想稳定、工作安心。

  4、轮岗交流教师的工资关系不变,年度任职考核和教师工作量化评估由接收学校负责进行。

  5、所有涉及到的轮岗人员都必须按要求准时到岗尽责,不得自行安排或雇用临时人员顶岗。凡不服从组织调配,超过一周拒不到岗的,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予以批评教育;超过半个月时间拒不到岗的,按自动离职处理,上报教育局予以除名。

  6、各校校长是实施教师轮岗交流机制的第一责任人。凡对轮岗制度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7、从20xx年开始,每年的7月海口中心学校受理教师轮岗交流申请。8月编制海口中心学校岗位设置方案。

  (对在20xx年上学年,主动申请到偏远学校任教的,计算时间按20xx年8月执行)

  轮岗交流调整方案2为全面提高员工队伍整体素质和综合业务水平,加强我社重要岗位人员的内控监督管理,加大防范操作风险的力度,适应信用社xx营业室业务经营的需要,根据上级要求和内控制度的有关规定,决定从20xx年xx月xx日起,对我社内部岗位人员实行全员轮岗,特制订本方案。

  一、轮岗目的通过本次轮岗交流,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岗位操作规程,提高员工创新激情,有效防控风险,使员工之间相互取长补短,提升全员

  业务技能水平。

  二、轮岗范围

  柜员岗、授权岗、信贷会计岗、核算中心、VIP岗、库管岗、同城清算岗、联行柜员岗、大堂经理岗。

  三、轮岗内容

  (原则上是:岗位之间轮换以营业室指派为前提,不允许私下协商,各岗位工种应该本着类似工种优先考虑先调换,还要考虑其个人能力是否胜任,最好在公布轮换岗位前先有针对性个别谈话,工作要做在下面和前面,这样在正式公布此方案的时候就没有人反对了)具体轮换岗位计划:

  四、岗位轮换实施程序

  1、根据上年度考评结果,由部门研究上报轮岗计划。

  2、任期届满后,竞聘择岗。

  3、不服从工作分配,经教育无效的,上报联社决定。

  五、轮岗量化考核内容。

  为加强本次轮岗实际效果,杜绝走过场混日子,特对轮岗培训进行量化考核,结合岗位职责量化考核表,对照岗位操作技能考核内容和标准,从培训的质量、轮岗期间的履职情况、轮岗岗位的意见、客户的反馈等四个方面对轮岗培训人员进行综合评价,通过轮岗和交接岗位人员之间的相互考评上级考评和顾客考评相结合,科学合理进行效果评价。对第一个月考核不过关的人员要求继续轮岗并予以处罚,对连续两个月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扣发一个月工资或者强制休假,直至熟悉岗位的各项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后方可返回原岗位。

  六、审计原则

  对轮岗和强制休假期间,审计监察部门要及时按有关规定对其经办的工作进行全面审计,审计时间控制在5天以内。审计结束后,对审计结果形成书面报告,作出审计结论,由被审计岗位人员签字认可。经审计检查确有问题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涉及违法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置。代班人员在顶岗期间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负责审计人员报告。

  七、轮岗要求

  1、凡是在同一岗位连续从事工作满年的人员,都要进行轮岗。

  2、轮岗范围是全员性,不留死角,每个员工都要参与,每个员工每年至少轮岗两次。

  3、轮岗时间不少于三个月(六个月)。

  4、轮岗不是一次性,每半年进行一次全员轮岗。

  5、轮岗必须坚持先移交后离岗,先审计后上岗的原则。重要岗位人员轮岗,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全部移交手续。

  6、轮岗和休假制度相结合,对于不愿意轮换岗位和在轮换岗位上连续两个月考核不及格的实行强制休假。

  7、综合部和各个专业部门共同制定培训计划,确定轮换的岗位和时间,并给予专门培训指导,帮助新轮岗人员尽快融入新岗位。

  8、为了适应日趋复杂的经营环境,应设法建立“灵活反应”式的弹性组织结构,职工应具有较宽的适应能力。

  9、各专业部门应建立完整的各项岗位的职责和作业流程书,尽量使轮换新上岗人员进入角色。

  10、重要岗位轮换必须详细记录,综合部负责登记、保管,存档备查。

  轮岗交流调整方案3为深入推进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县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大力弘扬“少说多干、奋勇争先、务实创新、开放超越”的滦南精神,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维护城乡建设秩序,提升规划设计水平,为打造“激情滦南、实力滦南、文化滦南、生态滦南、和谐滦南”和建设“滨海水城、经济强城、文化名城、宜居靓城”营造良好的城乡建设环境。

  二、主要任务

  1、扎实细致开展规划提升工程。以繁荣、舒适,提品位、出特色

  为目标,立足打造中等城市,对北河新区尚未定稿的详细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回头看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使水、城交融,人工环境与自然环境二者更和谐。进一步梳理老城区详细规划设计构思,编制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通过优化公建设施资源配置、合理安排绿地广场等公共活动空间,因地制宜确定开发强度,为实现功能更新、改善人居环境、保持改造的可持续性奠定基础。

  2、打造精品工程。为更好对接区域发展战略,提升城市区域竞争力,我局将严把规划审查关口,实现高标准设计、高水准建设;充分挖掘地方特色,塑造精品工程,着力推进城镇建设上水平、出品位;在规划建设中,按照中等城市的标准配建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提升承载能力,打造舒适宜居的人文生态城市。

  3、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监督监察。结合县委、县政府有关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文件以及《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加强对县域内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监察,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

  4、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完善重大项目公示听证等制度,聘请城市规划建设方面的专家,对规划、建筑、市政、园林等具体项目进行把关,对城市建设情况进行评估,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重大项目进行公示听证,对不利于生态建设的项目实行否局。

  三、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长王海林任组长,其他主管副职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综合科科长担任,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各科室都要把这项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与贯彻落实县委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推动当前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思想到位、领导到位、组织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创建工作有效开展。

  四、步骤措施

  1、宣传动员阶段(3月15前)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动员会,结合本单位创建重点,进一步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分解责任、细化指标,将创建任务落实到每一位机关干部。

  2、全面实施阶段(3月16日——6月底)对照操作标准逐项对标创建,做到固强补弱、查缺补漏、全力提升。

  3、巩固提高阶段(7月——12月底)针对查摆出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力争各项指标达到创建标准。

  五、工作要求

  1、统一认识,明确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要广泛深入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动员活动,形成广泛共识,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参与文明创建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2、明确职责,形成文明创建的联动机制。创建全省文明县城工作涉及面广、要求高,各科室按照具体部署扎实开展创建工作,积极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有效运行的联动机制。

  3、严格考核,建立创建工作的督导机制。加强对创建工作的调度考核和自查测评,确保创建工作按要求与步骤完成目标任务,实行工作问责制,将文明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内容,切实保障争创全省文明县城各项工作顺利实施和各项任务完成。

  轮岗交流调整方案4为深化学校课程改革,促进学生多元化发展,实现学生终身持续发展,学校决定本学期进一步深入实施拓展性课程“走班选课”教学,为保证拓展性课程“走班选课”的有序开展,特制订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实施程序

  1、鼓励教师结合自己的爱好特长,开发拓展性课程,编撰课程资料,尽可能的形成校本教材,报学校审核。

  2、学校审核后确定课程,制作成海报在宣传栏中宣传,向全体学生公示。

  3、依据学生的学科兴趣、发展潜能、未来发展的要求、学生与家长的共识、以及教师指导意见等,引导学生通过自主选课平台自主选课。

  4、学生选课报名结束后,组成新的班级,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开

  展拓展性课程教学。

  5、制定和完善拓展性课程评价方案,每学期末对学生的拓展性课程学习情况进行总结与评价。

  二、实施时间:

  本方案从第6周开始实施,本学期初一、初二拓展性课程“走班选课”统一在双周周三团队课进行。

  三、实施要求:

  1、学生:

  (1)及时到达指定教室候课,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不得在教室滞留,不得随意调换上课班级;

  (2)上课须带笔记本,自觉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不得在上课期间做作业;积极参加课堂活动和课外实践活动。

  2、指导教师:

  (1)指导教师在第6周周一前去图书室选择一本教材,或去书店购买一本教材(凭发票报销),作为拓展性课程“走班选课”教材;

  (2)第一次上课前组织部分学生打扫好上课教室的卫生,桌椅摆放整齐;

  (3)课前认真备课,充分准备,充分尊重学生的兴趣、潜能和未来发展的.要求;上课时尽可能地做到讲练结合,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4)教案写在“走班选课”活动记载本上,要求每节课写两课时的教案,一学期写14节左右的教案;

  (5)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开展课程教学,有事不能正常开课的,必须提前向学校教学处报告,作好调课安排并及时通知学生;

  (6)上课期间指定一名学生做好点名工作,对无故不参加的学生及时与班主任联系,并纳入期末评价;

  (7)安排学生做好上课教室电灯、门窗的开关工作,课后组织学生打扫好教室卫生。

  3、班主任:

  (1)根据学生实际,加强对学生的选课指导;

  轮岗交流调整方案5为了使我校岗位聘期考核和新一轮岗位聘任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共州温市委组织部州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事业单位岗位聘期考核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温人社发〔xxxx〕186号)和《州温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意见》(温教政〔xxxx〕95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岗位聘期考核工作

  (一)基本原则

  1.学校自主、分类考核。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自主开展考核。充分体现不同岗位的特点和要求,分类考核,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注重公平、突出绩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以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绩效为重点内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重要指标,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3.强化竞争、优胜劣汰。建立竞争、择优用人机制,通过竞聘上岗,强化岗位动态管理,注重人岗匹配,让合适的人才到合适的岗位,做合适的工作,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推动事业科学发展。

  (二)岗位聘期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根据我校实际,按照管理、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等三类岗位的不同特点和各等级岗位的要求,结合平时教学考核、师德考核和学年度考核等制定量化考核标准,具体见附件《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岗位聘期考核量表》。此份考核量表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聘期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即直接确定聘期考核不合格:

  1.单位学年度考核“不称职”等级者或近三年考核有两年“基本称职”等级者。

  2.中学高级教师履职考核不合格者或无故不参加高级教师履职考核者。

  3.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行为,产生严重后果者。

  (三)岗位聘期考核程序

  1.成立聘期考核和新一轮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2.制定《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岗位聘期考核和新一轮岗位聘任方案》(审议稿),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后报市教育局审核。

  3.被考核人员个人填写《州温市教育系统岗位聘期考核登记表》、《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岗位聘期考核量表》和《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岗位竞聘量化考核表》,并将汇总表在校园公告栏公示。

  4.考核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标准对《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岗位聘期考核量表》进行审核,提出聘期考核的意见,并在校园公告栏公示。

  5.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考核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核准,确定考核结果。

  (四)岗位聘期考核结果的运用

  按照强化竞争、优胜劣汰原则,将岗位聘期考核结果作为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要运用考核结果,结合我校新一轮岗位聘任,大力推进竞聘上岗。对聘期考核中工作业绩特别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优先晋级竞聘;对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完成聘期目标任务的,应优先竞聘原岗位;对能力水平与所聘岗位任职条件不匹配,不能胜任岗位职责,未完全达到考核要求的,予以低聘或转聘到其他岗位;对不能履行岗位职责,未能完成聘期任务,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处理。低聘或转聘岗位后,按照“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重新确定岗位和绩效工资。

  二、新一轮的岗位聘任工作

  (一)基本原则

  专业岗位实行总量控制,严格执行可聘岗位职数,人员分类管理、专业对口聘任、人岗匹配,竞聘上岗、公平竞争、能上能下,达不到岗位考核要求及不能胜任本专业岗位的予以低聘或转聘岗位、岗变薪变,管理岗位及工勤岗位按本岗位规定聘任。

  (二)岗位任职条件

  1.管理岗位任职条件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任命或符合国家、省、市规定任职条件的各级职员。

  2.各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正高级四级岗位:按职务评审资格条件。

  2)副高级七级岗位:按职务评审资格条件。

  3)副高级六级岗位:受聘副高级七级岗位满3年。

  4)副高级五级岗位:受聘副高级六级岗位满3年,中学高级履职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5)中级十级岗位:按职务评审条件。

  6)中级九级岗位:受聘中级十级岗位满3年。

  7)中级八级岗位:受聘中级九级岗位满3年。

  8)初级十二级岗位:按职务初定或评审条件。

  9)初级十一级岗位:受聘初级十二级岗位满3年。

  3.各工勤技能岗位任职条件

  工勤技能岗位中技术工岗位分三个等级,即三级、四级、五级,分别对应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三级、四级技术工岗位,须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并具有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三、聘任方法

  1.岗位聘期考核和新一轮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下面简称领导小组)根据聘期考核和资历进行评分,其中聘期考核占60%,资历占40%,领导小组结合全校情况,提出各岗位任职年限,并根据评分结果综合各方面因素进行聘任。

  2.竞聘的顺序为“岗位和人员双优先”。设定的岗位由原岗位聘期合格者优先聘任,在同等任现职年资条件下,竞聘量化考核得分高者优先。

  3.距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申请55周岁退休)不足三年的教师,本次聘任时可按原专业技术岗位予以聘任;工作实绩突出的可优先晋级聘任;患有特殊及重大疾病的教师经市教育局核准,本次聘任时因在患病期间可暂予以照顾聘任。

  4.对于学历不合格或已在非教学岗位上的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除校长、分管后勤校长、总务主任外),及所在岗位工作与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不相一致的教师,首次聘任时聘在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中的最低等级岗位的,经聘期考核合格,同等待遇参加竞聘上岗。

  5.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聘任按有关文件规定要求并结合单位实际制定。

  (四)可聘任岗位等级、数量

  按人事局相关规定比例核算,此次可聘任岗位数具体如下:

  1)管理岗位等级、数量

  管理岗位共设20个,其中,七级岗位1个;八级岗位4个;九级岗位14个。

  2)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

  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其中五级岗位19个,六级岗位38个,七级岗位37个。

  中级岗位:其中八级岗位29个,九级岗位38个,十级岗位28个。

  初级岗位:其中十一级岗位16个,十二级岗位15个。

  3)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

  工勤技能岗位共设4个,其中技工三级1个,技工四级1个,技工五级2个。

  (五)竞聘上岗程序

  1.在学校公告栏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2.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3.考评。

  4.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5.办理聘任手续。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聘期考核和新一轮聘任工作的顺利进行,我校特成立“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岗位聘期考核和新一轮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轮岗交流调整方案6为了加强公司职工的管理,提高新入职员工的综合素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则

  为了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促进新员工分配效率,依据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所说的新入职员工是指新入职的23名新招聘技术岗位工人。本次轮岗采用循环轮岗制度,主要以电工、钳工两个岗位进行内部轮岗。

  二、人员轮岗的目的本次轮岗的目的是为了让新员工全面、充分地了解水电管理处各工区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学习和掌握岗位操作技能,独立完成岗位操作任务。

  三、组织实施

  (一)新员工轮岗分配方案

  (1)在水电处新入职职工集中培训结业考试结束后,将对新入职23名职工进行分组,共分三组,每组7~8人,每组选组长1名,负责全组日常工作。

  (2)轮岗单位为供水工区、供电工区、净水厂三个单位。

  各单位制订新入职职工车间培训方案,建立新入职职工培训台账,指定专职技术员进行集中培训,授课课时不得少于小时。新入职职工成建制进入后,各工区安排原有技术岗位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进入班组,签订“师带徒”协议,带领新入职职工学习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必须能够独立完成岗位操作任务。轮岗结束后处人力资源部、生产技术部、安全检查部、工会组织考评,考评结果纳入考核。

  (3)新入职职工在供水、供电、净水厂三大工区轮岗为期两个月;两个月期满后成建制调换轮岗单位。

  (4)供水、净水厂两大工区实行电工、钳工岗位轮岗制度;供电工区实行运维岗、外线岗位轮岗制度。以月为单位交叉进行各工种的轮岗制度;

  (5)为期六个月的轮岗结束后,综合新入职职工轮岗期间的工作表现,各工区的评价,对新员工岗位进行定岗分配,同时新入职职工必须在轮岗培训后考取相应的资格证和操作证。以便在新的岗位上充分的发挥自己的光和热。

  (二)对各工区轮岗期间的考核方案

  为充分调动各工区高级技师、技师等对新入职职工的教育引导的积极性,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1)各单位制订本单位车间培训方案、建立个人培训档案,未制订方案或未建立个人培训档案的,缺一项经营考核2分。

  (2)各单位必须认真组织轮岗培训,培训结束后将培训方案、教案、考勤表、培训影音资料、个人培训档案、新入职职工培训试卷装订后统一交处人力资源部存档。未按要求完成的经营考核2分。

  (3)未按要求签订“师带徒”协议的经营考核1分。

  (4)各工区技术员、高级技师、技师等对新入职职工的教育培训未能按要求开展、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的,视情节考核技术岗位津贴的20%~100%。

  (5)对新入职职工在轮岗期间,不能按要求进行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及格的给予延期转正。

  (6)各工区不得在新入职职工在轮岗期间安排其他与培训无关的工作,一经查实将对工区领导班子严肃问责及考核。

  (7)人力资源部、工会、安全检查部、纪委将对各工区职工轮岗培训进行监督检查。

  四、人力资源部保留对本方案的解释权。

  五、本方案由处纪委监督实施。

篇三:轮岗交流方案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

  为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科学合理的交流轮岗制度,促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资源合理配置,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寒教规范[2016]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总体部署,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合理配置教师校长资源,全面提高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师校长水平,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切实缩小校际差距,实现城乡均衡发展,维护教育公平公正,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1.科学合理。遵循义务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动员社会各方支持,创新教师管理模式,在各镇、办辖区内部和城乡之间教师校长支教的基础上,有序推进城乡教师校长双向合理流动。

  2.公开规范。规范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的程序和办法,各校交流轮岗方案经教职工讨论、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公开操作,做到公平公正。对在交流轮岗工作中徇私舞弊、优亲厚友、打击报复的校长给予严肃处理。

  3.积极稳妥。坚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把握工作重点和进度,循序渐进。

  4.以人为本。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加大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妥善解决教师后顾之忧,引导教师、校长积极支持,主动参与交流轮岗。

  5.促进发展。保持和发扬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发挥骨干教师引领作用,推进义务教育质量整体提升。

  三、总体目标

  加快建立和完善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制度,不断扩大教师、校长交流轮岗覆盖面,改善师资队伍结构,优化教师、校长资源的初次配置和再次配置,推进全区优秀教师、校长资源共享,建立健全有利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教师、校长管理制度和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力争用2-3年时间实现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实现全区教师、校长资源均衡配置,促进教育公平和择校问题的解决,整体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推行“区管校用”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管理制度,使教师由“学校人”变为“系统人”。

  四、交流轮岗对象和比例

  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所有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校长(含副校长和同职级人员,下同)和教师(含特级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和名师等,下同)原则上均应进行交流轮岗,具体情况如下:

  1.校长:校长在同一学校、同一岗位任职满8年的,必须进行交流轮岗。同一学校班子成员每次交流人数一般不超过班子成员的30%。

  2.教师: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且在同一学校连续任教满6年的专任教师均应交流。各学校要根据本校教师队伍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每学年交流轮岗的人员,一般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优秀教师(特级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和各级名

  师等)、高级教师和一级教师不低于交流总数的30%。

  3.没有达到交流轮岗条件的人员,个人有意愿流动的校长和教师,根据个人申请,经学校和教体局批准后可纳入统一流动。

  五、交流轮岗方式

  结合xx区学校实际,教师校长交流轮岗采取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方式进行。先分片区交流,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教师校长校际交流工作机制,逐步实现城乡双向交流,最终达到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具体采取以下几种方式方法:

  1.调编性交流。首先实行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交流,使全区义务教育学校的人员编制数与学校实际所需人数达到基本平衡。镇、办辖区内部和跨镇、办辖区同时进行,由教体局根据各相关学校的核定人员编制数和实际在编在岗数下达交流轮岗指标数,学校负责落实。此类交流轮岗人员由区教体局会同区编办、区人社局等部门一并调整编制等人事关系。

  2.镇、办辖区内部小学校际间交流。镇、办辖区内部有多所学校的,以中心小学和离镇、办集镇较近的小学与偏远学校和薄弱学校及教学点之间交流,中心小学负责组织实施。

  3.农村初中学校校际间交流。以优质和薄弱学校之间交流为主。由教体局根据各校应交流人数和科目配套情况下达交流指标,学校负责落实。

  4.城区初中与初中、小学与小学校际间交流。以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交流为主。由教体局根据各校应交流人数下达交流指标,学校负责落实。

  5.城乡学校之间交流。主要采取分片结对、建立联盟学校等方式进行交流,分片结对和联盟学校情况由教体局划分,交流轮岗指标由教体局根据应交流轮岗人数和科目配套情况逐年下达指标,学校负责落实。

  6.按照教师队伍管理的有关规定,新招聘教师原则上先分配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2年以后纳入教师交流轮岗工作计划。

  以上2——5类交流轮岗人员的编制等人事关系原则上不调整,交流轮岗人员名单一式三份,分别报区教体局、区编办、区人社局备案。

  六、交流轮岗时间

  从2014年9月启动,2016年全面实施,每位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时间应不少于3年。

  七、实施步骤

  (一)坚持试点先行,积极稳妥推进。2014年秋季进行试点。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各学校学生数、班级数,核准各学校实际需要的教职工数,按照学校类别、区域划分进行交流,以片区交流为主,交流面达到10%;2015年扩大推进,在全区范围内交流,交流面达到30%;2016年全面实施,实现全区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

  (二)交流轮岗工作的基本程序

  1.制定交流轮岗方案。各学校要对交流轮岗对象进行排查摸底,统计掌握交流轮岗人员基本情况,根据该《实施方案》,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方便的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方案和学年度计划。

  2.个人申报。凡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教师校长都必须申报,并填写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登记表。

  3.学校推荐。学校根据《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个人申报情况和本校教师队伍实际,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交流轮岗人员,及时告知本人,并做好思想工作,按时到交流学校报到上班。

  4.组织调配。校长交流轮岗由区教体局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

  八、保障措施

  1.校长选拔。选拔新任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应有交流轮岗工作经历或农村学校工作经历,以后逐步过渡到必须具有交流轮岗工作经历。

  2.职称晋升。建立导向机制,每年在空岗范围内预留一定的中、高级职称岗位,专项用于评定交流轮岗教师校长的职称。今后,中小学教师评定高一级职称时,凡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教师应有交流轮岗工作经历或农村学校工作经历,以后逐步过渡到必须具有交流轮岗工作经历。

  3.岗位聘任。对主动到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工作的教师和校长,在职称岗位聘用方面实行倾斜政策。参加交流轮岗的教师保留原聘教师职称岗位级别;没有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岗位的交流轮岗教师和校长,由区教体局会同区人社局在空岗范围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任到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岗位等级。

  4.评优评先。从2016年起,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评选特级教师、区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时,参评人须具有交流轮岗工作经历或农村学校的工作经历。其他层次的评优评先也要在同等条件下,把交流轮岗工作经历作为优先考虑的依据。

  5.培养培训。充分发挥骨干教师、优秀教师的传、帮、带作用,以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交流的教师为重点,进一步加强音乐、体育、美术、英语、信息技术、科学等紧缺学科培训,着力提高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交流教师的业务水平。在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名师名校长等推荐评选,以及骨干教师培训中,优先向城区学校交流到农村学校的优秀教师倾斜。

  6.工作考核。交流轮岗教师的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由流入学

  校负责,流出学校做好配合工作。

  7.城区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到农村学校的享受农村教师生活交通补贴。

  8.区教体局纪检组对各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拒不执行交流轮岗工作安排,或虽然参加交流轮岗,但年度或学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人员,三年内不得评优评先、不得晋升职称、不得晋升岗位等级、不得提拔担任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城区学校交流轮岗教师校长三个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者,可申请返回原校工作。否则,三年期满将人事关系转到农村学校。

  九、部门职责

  义务教育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实行“市级指导、区级统筹、以校为主”的工作机制,教育、组织、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按照率先实现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逐步统一全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编制标准、岗位结构比例、公开招聘、岗位聘任、培养培训、考核评价、工资待遇、退休教师管理和服务。用2-3年的时间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行“区管校用”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管理制度,使教师由“学校人”变为“系统人”。

  1.区教体局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并结合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队伍的实际情况,制定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各相关学校贯彻执行。根据学校布点调整情况和学校学生数、班级数等变化情况,合理科学的分配各校实际所需教职工编制数。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学校依法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负责教师的使用和日常管理。做好与各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以确保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的顺利进行。

  2.区委组织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积极支持区教体局全力推进校长交流轮岗工作。

  3.区编办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量内,按照“总量控制、城乡统筹、按需配备、结构优化、动态管理”的原则,进行教职工编制的动态管理。

  4.区财政局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财力保障,按照财政管理体制,为城乡交流轮岗教师和农村学校教师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以用于城区到农村交流轮岗教师和农村学校教师的生活和交通补助,按照同一镇、办辖区机关干部标准执行。

  5.区人社局负责对学校教职工人事管理工作进行宏观指导。根据交流轮岗计划,及时调整中小学校职称岗位设置方案,以适应和满足教师交流到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岗位聘用的需要,调动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的积极性。

篇四:轮岗交流方案

  

  干部交流轮岗实施方案(共11篇)

  第1篇:干部职工交流轮岗实施方案

  干部、职工交流轮岗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能,促进勤政廉政,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开展。着眼于锻炼培养干部,增强干部、职工主人翁意识,促进人员流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增强队伍活力;着眼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营造本单位旅游事业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为创建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原则:必须坚持有利于本单位事业科学发展,有利于各项工作规范化,有利于优化干部结构,有利于培养锻炼年轻干部的原则;坚持量才适用、择优上岗的原则;坚持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二、交流轮岗的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单位管理处中层正、副职干部,以及全体职工。

  三、交流轮岗的方式

  1、在处各部门不同岗位、同级别之间进行。

  —1—

  2、交流轮岗的形式主要是调任、转任。

  四、交流轮岗的范围和条件

  (一)在同一职位任职满5年的中层正、副职干部,必须进行轮岗交流。

  (二)在同一科室由副职升任正职且连续任职满5年的,有计划的进行轮岗交流。

  (三)在同一岗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职工,有计划地进行轮岗交流。

  五、交流轮岗的方法步骤

  (一)调查摸底(11月1日至10日)。对中层干部及职工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对需要交流的岗位及相关人员情况进行初步分析。

  (二)制定方案(11月11日至20日)。根据要求,结合实际,在充分沟通酝酿,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轮岗交流实施方案。经处党委研究确定后,报区人社局备案。

  (三)组织实施(11月20日至12月30日)

  1、动员部署。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宣布本单位轮岗交流工作实施方案。

  2、推荐测评

  (1)干部:首先由符合轮岗条件人员本人以记名的方式就交流去向进行选择性自荐,每人自荐2个岗位,然后根据自荐情况,由党委会研究确定初步任职人选,最后对初步人选按任

  —2—

  职岗位是否适应、基本适应、不适应三个等次,由处中层以上干部进行民主测评。

  (2)职工:由各部门上报本部门职工岗位年限,以有自荐情况,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至人力资源部(表格见附件)。

  3、党委决定

  推荐测评结束后,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在认真分析民主测评结果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作出干部、职工轮岗交流决定,并予以公布。

  4、集体谈话

  轮岗任职决定公布后,由党委同已轮岗交流人员进行任前集体谈话(干部、职工分开进行)。就工作交接、履职尽责和严格执行制度、纪律等提出要求。

  5、到岗履职

  集体谈话后,轮岗交流人员,应迅速将以前承担的工作进行清理。

  六、下属公司可参照执行。

  —3—

  第2篇:干部交流轮岗方案

  干部交流轮岗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交流轮岗的对象

  二、交流轮岗的方式

  三、交流轮岗的程序

  四、交流轮岗的其他相关事项

  政府机关领导干部交流制度总结

  一、交流轮岗的对象和条件

  1、对工作年限的限制

  例:

  1)在同一职位满5~8年的人员。

  2、对工作岗位的限制

  例:

  1)在同一单位的执纪执法、干部人事、财务审计、项目审批、资金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等岗位任职满5年的。

  2)在卫生执法部门的审批、主办岗位工作满6年。

  3、对职级的限制

  例:

  1)在同一处室连续任正副职满5~10年的人员。2)在职能部门任正职或副职累计满10年的人员。

  4、其他

  例:

  1)副科级后备干部缺乏两个以上单位工作经验的。/具有发展潜力,需多岗位锻炼的2)在同一单位工作满5年,本人自愿交流,并经本单位党委同意的。

  二、交流轮岗的方式

  1、跨部门交流1)含义

  即在同一单位不同部门或同类性质部门之间交流。2)对象

  在同一单位任职满8年或在同一单位的执纪执法、干部人事、财务审计等岗位任职满5年的直属各单位人事、财务部门负责人主要在本单位不同岗位交流必要时可以在直属单位同类性质部门之间交流。

  2、跨区域交流1)含义

  即不同单位的中层干部之间交流。2)对象

  处级以上干部或直属单位领导。

  副科级后备干部缺乏两个以上单位工作经历的人员。

  3、内部交流1)含义

  即在本部门不同岗位间轮岗交流。2)对象

  在同一单位的同一岗位任职满5年的人员。

  三、交流轮岗的程序

  1、排查任职情况

  由人事部对各单位中层干部的任职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

  2、产生预备交流人选

  采取个人申请(获组织批准)、单位推荐、人事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直接确定人选三种方式,产生预备交流人选。

  3、确定预备交流岗位

  在用人单位申报预备交流职位的基础上,组织人事部门将申报单位空缺的职位、预备交流人选所对应的职位统一调剂,确定预备交流职位。

  4、制定方案

  根据要求,结合实际,在充分沟通酝酿、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轮岗交流工作方案,经党委研究同意后,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实施。

  5、确定交流人选和岗位5.1、双方确定交流人选和岗位:1)组织填报志愿

  根据确定的预备交流职位,书面征求预备交流人选的择岗志愿。2)双向选择确定交流人选的岗位

  结合个人意愿和用人单位意见,确定交流人选对应岗位。对双方意愿不一致的预备交流人选,组织人事部门个别征求意见,调剂安排。

  5.2、领导决定交流人选和岗位:

  1)党委召开专题会议,根据摸底情况、工作需要、岗位特点及人员专长等条件,讨论决定交流人选及岗位,并予以公布。

  6、任职报批

  轮岗交流人员任职岗位确定后按干部任免程序和要求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并予以公布任职。

  7、到岗履职

  任职决定公布后,轮岗交流人员应迅速将以前承担的工作进行清理,并由分

  管领导主持,搞好工作交接。在做好交接工作的基础上,尽快到岗。

  四、交流轮岗的其他相关事项

  1、任期管理

  1)轮岗交流后,对所有局管科级领导干部重新发文任命,任期三年,距退出领导岗位年限不满3年的中层干部,其任期按实际任职年限计算。(样例3)

  2、保障措施

  1)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工作一般每2年集中组织一次。(样例1)2)对交流的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任用。(样例1)

  3)凡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原则上应具有两个以上单位的中层岗位工作经历。(样例1)

  企业干部交流制度总结

  一、交流轮岗的对象

  1、公司干部层

  例:

  1)合资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分管市场)、财务部经理、人力资源管理部经理。(样例7)

  2)各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部分部门经理、副经理。(样例6)

  3)具有较大人事风险的管理岗位:各产业公司主管财务、销售的副总经理、主管、大区经理。(样例5)

  4)事业部级子公司经营班子成员的候选人。(样例8)

  2、公司管理层储备干部

  例:

  1)管理、经营、技术类的中层后备干部轮岗。(样例5)

  二、交流轮岗的方式

  1、外派至子公司相关部门的经营管理层(样例

  5、7、8)

  2、后备干部专项轮岗1)含义

  公司为每一位后备干部制定专项轮岗计划,使纳入专项轮岗计划的后备干部有目的的在相应管理岗位之间进行短期轮岗,全部轮岗必须在2年内完成,轮岗路径上的所有岗位不得超过6个月;(样例5)

  三、交流轮岗的程序

  1、选拔

  1)人事部或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外派人员需求申请;2)人事部及用人单位进行岗位描述,确定岗位职责和选拔标准

  3)通过公司高层推荐、用人单位推荐、集团人才库选择产生、员工自愿申请获批等方式产生入围人选

  4)人事部收集候选人资料并考察候选人、征求各方面意见,确定交流轮岗人员名单。

  2、任命

  1)报人事部向总裁报送交流人选的背景资料,由总裁审批和任命。

  2)交流外派人员的任命批准后,人事部在正式任命下达的同事,通知各外派人员主管部门和用人部门

  3、岗前培训

  4、外派前谈话

  5、任命宣布

  6、派遣

  1)中层轮岗人员交接期为15~30个工作日,高层轮岗人员交接期为30~45个工作日。(样例5)

  四、交流轮岗的其他相关事项

  1、轮岗期绩效考核

  2、轮岗期福利待遇

  3、干部调回(样例8)

  1.)其本人申请调回公司的情况,则由其本人向公司提交调回申请书,人事部审核提出调回岗位安排意见,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办理调回手续。调回岗位或职务级别原则上不低于其在子公司担任的岗位或职务级别。

  2)公司因工作需要调回外派干部的情况,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外派干部调回的岗位或职务安排,由人事部负责向子公司发出调回外派干部的通知,并办理调回手续。

  第3篇:交流轮岗实施方案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

  为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科学合理的交流轮岗制度,促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资源合理配置,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寒教规范[202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总体部署,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合理配置教师校长资源,全面提高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师校长水平,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切实缩小校际差距,实现城乡均衡发展,维护教育公平公正,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1.科学合理。遵循义务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动员社会各方支持,创新教师管理模式,在各镇、办辖区内部和城乡之间教师校长支教的基础上,有序推进城乡教师校长双向合理流动。

  2.公开规范。规范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的程序和办法,各校交流轮岗方案经教职工讨论、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公开操作,做到公平公正。对在交流轮岗工作中徇私舞弊、优亲厚友、打击报复的校长给予严肃处理。

  3.积极稳妥。坚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把握工作重点和进度,循序渐进。

  4.以人为本。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加大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妥善解决教师后顾之忧,引导教师、校长积极支持,主动参与交流轮岗。

  5.促进发展。保持和发扬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发挥骨干教师引领作用,推进义务教育质量整体提升。

  三、总体目标

  加快建立和完善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制度,不断扩大教师、校长交流轮岗覆盖面,改善师资队伍结构,优化教师、校长资源的初次配置和再

  次配置,推进全区优秀教师、校长资源共享,建立健全有利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教师、校长管理制度和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力争用2-3年时间实现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实现全区教师、校长资源均衡配置,促进教育公平和择校问题的解决,整体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推行“区管校用”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管理制度,使教师由“学校人”变为“系统人”。

  四、交流轮岗对象和比例

  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所有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校长(含副校长和同职级人员,下同)和教师(含特级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和名师等,下同)原则上均应进行交流轮岗,具体情况如下:

  1.校长:校长在同一学校、同一岗位任职满8年的,必须进行交流轮岗。同一学校班子成员每次交流人数一般不超过班子成员的30%。

  2.教师: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且在同一学校连续任教满6年的专任教师均应交流。各学校要根据本校教师队伍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每学年交流轮岗的人员,一般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优秀教师(特级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和各级名师等)、高级教师和一级教师不低于交流总数的30%。

  3.没有达到交流轮岗条件的人员,个人有意愿流动的校长和教师,根据个人申请,经学校和教体局批准后可纳入统一流动。

  五、交流轮岗方式

  结合xx区学校实际,教师校长交流轮岗采取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方式进行。先分片区交流,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教师校长校际交流工作机制,逐步实现城乡双向交流,最终达到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具体采取以下几种方式方法:

  1.调编性交流。首先实行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交流,使全区义务教育学校的人员编制数与学校实际所需人数达到基本平衡。镇、办辖区内部和跨镇、办辖区同时进行,由教体局根据各相关学校的核定人员编制数和实际在编在岗数下达交流轮岗指标数,学校负责落实。此类交流轮岗人员由区教体局会同区编办、区人社局等部门一并调整编制等人事关系。

  2.镇、办辖区内部小学校际间交流。镇、办辖区内部有多所学校的,以中心

  小学和离镇、办集镇较近的小学与偏远学校和薄弱学校及教学点之间交流,中心小学负责组织实施。

  3.农村初中学校校际间交流。以优质和薄弱学校之间交流为主。由教体局根据各校应交流人数和科目配套情况下达交流指标,学校负责落实。

  4.城区初中与初中、小学与小学校际间交流。以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交流为主。由教体局根据各校应交流人数下达交流指标,学校负责落实。

  5.城乡学校之间交流。主要采取分片结对、建立联盟学校等方式进行交流,分片结对和联盟学校情况由教体局划分,交流轮岗指标由教体局根据应交流轮岗人数和科目配套情况逐年下达指标,学校负责落实。

  6.按照教师队伍管理的有关规定,新招聘教师原则上先分配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2年以后纳入教师交流轮岗工作计划。

  以上2——5类交流轮岗人员的编制等人事关系原则上不调整,交流轮岗人员名单一式三份,分别报区教体局、区编办、区人社局备案。

  六、交流轮岗时间

  从2021年9月启动,2021年全面实施,每位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时间应不少于3年。

  七、实施步骤

  (一)坚持试点先行,积极稳妥推进。2021年秋季进行试点。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各学校学生数、班级数,核准各学校实际需要的教职工数,按照学校类别、区域划分进行交流,以片区交流为主,交流面达到10%;2021年扩大推进,在全区范围内交流,交流面达到30%;2021年全面实施,实现全区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

  (二)交流轮岗工作的基本程序

  1.制定交流轮岗方案。各学校要对交流轮岗对象进行排查摸底,统计掌握交流轮岗人员基本情况,根据该《实施方案》,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方便的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方案和学年度计划。

  2.个人申报。凡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教师校长都必须申报,并填写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登记表。

  3.学校推荐。学校根据《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个人申报情况和本校教

  师队伍实际,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交流轮岗人员,及时告知本人,并做好思想工作,按时到交流学校报到上班。

  4.组织调配。校长交流轮岗由区教体局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

  八、保障措施

  1.校长选拔。选拔新任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应有交流轮岗工作经历或农村学校工作经历,以后逐步过渡到必须具有交流轮岗工作经历。

  2.职称晋升。建立导向机制,每年在空岗范围内预留一定的中、高级职称岗位,专项用于评定交流轮岗教师校长的职称。今后,中小学教师评定高一级职称时,凡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教师应有交流轮岗工作经历或农村学校工作经历,以后逐步过渡到必须具有交流轮岗工作经历。

  3.岗位聘任。对主动到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工作的教师和校长,在职称岗位聘用方面实行倾斜政策。参加交流轮岗的教师保留原聘教师职称岗位级别;没有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岗位的交流轮岗教师和校长,由区教体局会同区人社局在空岗范围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任到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岗位等级。

  4.评优评先。从2021年起,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评选特级教师、区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时,参评人须具有交流轮岗工作经历或农村学校的工作经历。其他层次的评优评先也要在同等条件下,把交流轮岗工作经历作为优先考虑的依据。

  5.培养培训。充分发挥骨干教师、优秀教师的传、帮、带作用,以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交流的教师为重点,进一步加强音乐、体育、美术、英语、信息技术、科学等紧缺学科培训,着力提高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交流教师的业务水平。在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名师名校长等推荐评选,以及骨干教师培训中,优先向城区学校交流到农村学校的优秀教师倾斜。

  6.工作考核。交流轮岗教师的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由流入学

  校负责,流出学校做好配合工作。

  7.城区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到农村学校的享受农村教师生活交通补贴。8.区教体局纪检组对各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拒不执行交流轮岗工作安排,或虽然参加交流轮岗,但年度或学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人员,三年内不得评优评先、不得晋升职称、不得晋升岗位等级、不得提拔担任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城区学校交流轮岗教师校长三个年度考核均

  为合格以上等次者,可申请返回原校工作。否则,三年期满将人事关系转到农村学校。

  九、部门职责

  义务教育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实行“市级指导、区级统筹、以校为主”的工作机制,教育、组织、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按照率先实现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逐步统一全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编制标准、岗位结构比例、公开招聘、岗位聘任、培养培训、考核评价、工资待遇、退休教师管理和服务。用2-3年的时间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行“区管校用”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管理制度,使教师由“学校人”变为“系统人”。

  1.区教体局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并结合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队伍的实际情况,制定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各相关学校贯彻执行。根据学校布点调整情况和学校学生数、班级数等变化情况,合理科学的分配各校实际所需教职工编制数。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学校依法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负责教师的使用和日常管理。做好与各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以确保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的顺利进行。

  2.区委组织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积极支持区教体局全力推进校长交流轮岗工作。

  3.区编办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量内,按照“总量控制、城乡统筹、按需配备、结构优化、动态管理”的原则,进行教职工编制的动态管理。

  4.区财政局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财力保障,按照财政管理体制,为城乡交流轮岗教师和农村学校教师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以用于城区到农村交流轮岗教师和农村学校教师的生活和交通补助,按照同一镇、办辖区机关干部标准执行。5.区人社局负责对学校教职工人事管理工作进行宏观指导。根据交流轮岗计划,及时调整中小学校职称岗位设置方案,以适应和满足教师交流到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岗位聘用的需要,调动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的积极性。

  第4篇:科级以下干部交流轮岗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科级以下干部

  交流轮岗暂行规定〉的通知》(明委办[2021]18号)精神,本着”切合实际、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平稳推进”的原则,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工作机构。

  1、成立县委干部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人事局,负责全县干部交流轮岗

  工作方案的制定,对全县各部门干部交流轮岗工作进行指导;负责干部交流对象的调配,轮岗人员的统计备案。

  2、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相应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干部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应包括政工、组织、纪检、工会等岗位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干部交流轮岗工作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二、深入宣传发动(5月中旬-5月下旬)。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干部交流轮岗政策的宣传发动工作,讲明阶段性对干部实施交流轮岗,是国家《公务员法》的要求,是干部人事制度的完善,是锻炼干部的必要措施,是培养人才的需要。

  三、认真调查摸底(5月下旬-6月上旬)。根据交流轮岗的范围对象,对全县干部状况进行调查摸底,摸清各类型的干部人数、在单位工作时间、任职年限(时间截止2021年5月30日止)、亲属关系、干部队伍结构存在的问题等,各单位必须提供本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花名册(表一),并组织政工干部认真填写《**县轮岗干部花名册》(表二)、《**县交流干部花名册》(表三)、《**县符合交流条件但暂缓交流的干部花名册》(表四)、《**县符合交流条件但不交流的干部花名册》(表五)和《**县轮岗干部调配方案》(表六),做到不漏报、不虚报。属于“交流、轮岗”的人员,同时符合暂缓交流条件和不交流条件的人员,应当通过会上公布和上墙等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情况要留底备查),接受群众监督,上墙公示时间统一为7天。在公示期间各领导小组要继续做好宣传工作,并针对各种思想反映采取集体谈话,个别谈心,消除各种思想顾虑。经公示后,将表二至表六(含交流轮岗方案)党群系统的报县委组织部党群科;政府系统的报县人事局干部管理科综合后统一上报县委干部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个人提出交流、轮岗意见的,填写《**县干部交流轮岗申请表》(表八),表八只供给单位提交干部交流、轮岗方案时的第一参考。

  四、各乡镇、各单位领导小组制定干部交流、轮岗方案。(6月中旬-6月下旬)。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本单位干部交流轮岗方案,要组织交流轮岗干部认真填写《**县干部轮岗登记表》(附表七)。

  五、县委干部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单位方案。(7月上旬-7月中旬)。交流换岗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单位的交流轮岗方案报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审核、审批。

  六、交流、轮岗的组织实施(7月下旬-8月中旬)。交流轮岗方案经县领导小组审批后,即可组织实施。

  1、干部交流。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属交流的干部,方案提交县委干部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由所在单位统一集中交流对象集体谈话,提出相关要求,之后由单位统一到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调动手续,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原单位工作移交。由单位一名领导带交流人员到新单位报到并介绍情况。

  2、干部轮岗。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制定的轮岗方案,经审核后,即可组织实施。

  交流、轮岗工作基本结束后,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将填写好的《**县干部轮岗情况登记表》(表七)分别报组织部党群科、人事局干部科。。

  附:

  1、**县干部花名册(表一)

  2、**县轮岗干部花名册(表二)

  3、**县交流干部花名册(表三)

  4、**县符合交流条件但暂缓交流的干部花名册(表四)

  5、**县符合交流条件但不进行交流的干部花名册(表五)

  6、**县干部轮岗调配方案(表六)

  7、**县干部轮岗情况登记表(表七)

  8、**县干部交流轮岗申请表(表八)

  中共**委组织部

  **县人事局

  二οο七年五月十五日

  第5篇:(干部交流轮岗实施办法)

  深卫人〔2021〕46号

  关于下发《深圳市卫生局机关和直属单位

  干部交流轮岗实施办法》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强化市卫生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加强廉政建设,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卫生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交流轮岗实施办法》,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我局人事处联系。

  二○○六年七月五日

  1深圳市卫生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交流轮岗实施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精神,强化市卫生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加强廉政建设,根据《中共深圳市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交流实施方案》、《深圳市卫生局直属单位中层干部聘任管理办法》,结合卫生系统实际情况,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干部交流轮岗的原则

  (一)坚持原则,依法实施;

  (二)有计划、讲实效;

  (三)任人为贤,公正合理;

  (四)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

  二、范围、对象和条件

  本办法适用范围:市卫生局机关和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应当有计划地进行交流轮岗:

  (一)在设备购置、药械采购部门任负责人或具体经办人员满5年;

  (二)

  在卫生执法部门的审批、主办岗位工作满6年;

  (三)

  在人事、财务、总务部门任正职8年或任正、副职合计10年以上;

  (四)

  除

  (一)、(二)、(三)款中涉及到的人员外,在职能部门任正职或副职满10年的;

  (五)直属单位领导和业务科室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安排轮岗;

  (六)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双方在同一单位工作构成直接上下级关系,或其中一方担任单位主要领导职务,另一方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设备、药械等工作的,或部门主管工作的;

  (七)其他需要交流轮岗的人员。

  三、交流轮岗的方式

  (一)处级以上干部或直属单位领导可以在单位之间交流;

  (二)直属各单位的人事、财务部门负责人主要在本单位内部不同岗位间轮岗,必要时也可以在直属单位同类性质部门之间交流;

  (三)属于本办法第二条第

  (一)、(二)款所列情况的,各单位应立即进行单位内部交流;

  (四)

  除人事、财务负责人外,本办法其他涉及人员,应有计划地安排在单位内部轮岗。

  四、实施步骤及要求

  干部交流轮岗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进行干部交流轮岗时,应按以下步骤及要求组织实施:

  (一)各单位干部轮岗方案应集体研究决定。直属单位中层干部的轮岗主要在本单位内部进行。

  (二)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拟定干部轮岗方案,报市卫生局备案同意后组织实施。

  (三)对单位间交流的人事、财务负责人,分别由局人事处、规划财务处提出建议,由人事处提出总体方案报局党委讨论决定。

  (四)单位间交流的人事、财务负责人,分为转组织人事关系和不转组织人事关系两种。

  (五)对新任中层领导职位离轮岗时间不满一年的,不再任用。

  (六)局组织人事部门征求干部调出、调入单位意见,研究提出交流人选,必要时听取本人意见;

  (七)局党委集体讨论交流方案及人选,形成决定后由局组织人事部门具体办理;

  (八)在干部交流前,单位党组织或组织人事部门领导需与交流干部本人谈话,做好思想工作,并要求他们按时到新岗位工作;

  (九)干部交流应严格依照干部职数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超职数配备干部。

  (九)党务干部的交流轮岗,应当遵照《中共***党章》的有关规定。

  五、组织与监督

  (一)从2021年开始,每年年末各单位须向市卫生局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年度干部交流轮岗的实施情况及下一年度干部交流轮岗计划。

  (二)由局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在每年年初对直属各单位干部交流轮岗情况进行检查。对执行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三)全体干部须从大局出发,服从交流轮岗计划。对不服从交流轮岗安排的人员,就地免职。因承担重大工作任务,需暂缓交流的,须由单位党组织(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并报经局党委批准。

  第6篇:中层正职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学校200*年工作要点和暑假党委常委会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近期内对部分中层正职干部进行交流轮岗。现将此次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交流轮岗的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人才强国战略,全面贯彻我校第七次党代会精神。着眼于锻炼和培养干部,促进干部合

  理流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能力和素质,增强干部队伍活力。从关心和爱护干部出发,防止腐败,促进发展,保持稳定。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学校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交流轮岗的对象

  根据中央《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暂行规定》(中办发(1999)16号)的有

  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此次干部交流轮岗主要是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八年及以上的学校中层正职干部;以及合校以来,学校有关部门和后勤服务集团、出版社任职满四年及以上的正职干部,其中有的单位正职干部任职将满四年的,因干部调整工作的整体需要,此次一并考虑交流轮岗。

  三、交流轮岗的岗位

  1.本次需要交流轮岗的岗位,共8个。具体如下:

  1)中层正职在同一职位任职满八年及以上的岗位(4个):社科部部长、国际交流部部长、测绘学院党委书记、动力与机械学院党委书记;

  2)部分部门和单位正职同一职位任职满四年及以上的岗位(4个):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部部长、后勤保障部部长、出版社社长、后勤服务集团总经理;

  2.本次可供中层正职干部交流任职的岗位,共16个。具体如下:

  1)上述交流轮岗的岗位(8个);

  2)截止2021年9月底,男满58周岁、女满53周岁的专职干部退居二线后的岗位(5个):出版社党委书记、电气工程学院党委书记、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党委书记、图书馆党委书记、直属单位党委书记;

  3)机构与干部调整后空缺岗位(3个):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处长、招投标中心主任、***深圳研究院院长。

  四、交流轮岗的程序

  1)对干部交流轮岗工作进行部署和动员;

  2)干部本人填写《***中层干部交流轮岗意向表》;

  3)党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交流任职的具体方案;

  4)校领导分别与交流轮岗干部谈话;

  5)学校发文,交流轮岗干部到任。

  五、交流轮岗的时间安排

  9月初进行动员和部署;

  9月3日(星期五)下午6:00以前此次交流轮岗的干部将填写好的《***中层正职干部交流轮岗意向表》送交党委组织部;

  9月6日至7日党委组织部根据本人意向、工作需要提出交流轮岗干部任职的建议方案;

  9月8日至10日,党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交流轮岗干部的任职;

  9月11日至17日校领导分别找交流轮岗的干部谈话,学校发文后到任。

  六、交流轮岗的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此次中层正职干部交流轮岗是学校党委努力建立科学规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关心、爱护和培养干部的重要举措。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站在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推进干部队伍“四化”建设,促进学校跨越式发展的高度,加强思想教育和正面引导,把工作做深做细,使尽可能少的人在利益上受到负面的影响,使尽可能多的人感到能发挥更大的作用,保证干部队伍的高度稳定、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2.顾全大局、严肃纪律。此次中层正职干部交流轮岗既是关系学校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同时也是关系干部个人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全体中层领导干部必须处理好学校利益与个人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从学校的根本利益出发,无条件服从组织的安排,认真执行干部交流轮岗的纪律规定,尤其是严格财经纪律,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保证交流轮岗工作的顺利完成。

  中共***委员会

  第7篇:中层干部轮岗交流、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中共XXXXXXXX委员会

  中层干部轮岗交流、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和《中共

  市委关于市直机关干部交流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中层干部轮岗交流、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和《中共

  市委关于落实“五重五不简单”选人用人实施办法》为依据;以优化、充实中层干部队伍、提高机关整体效能、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为目的;旨在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优秀干部脱颖而出,增强机关干部队伍活力,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

  设。

  二、基本原则

  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

  三、组织领导

  轮岗交流、竞争上岗工作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XXXXXXXX中层干部轮岗交流、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局长AAA-1(四)拟任正科领导职务的,应任副科2年以上;拟任主任科员职务的,应任副科3年以上;拟任副科职务的,应任科员3年以上;

  (五)无违法违纪和不廉洁行为,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六、时间安排

  12月13日开始,12月27日结束。

  七、实施步骤

  (一)思想动员(12月13日)

  召开动员大会,公布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

  (二)自愿报名(12月13日)

  拟参与轮岗交流的人员填写《中层干部轮岗交流竞争上岗报名表》,并于12月13日下午17:00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没有填报表格的,由组织统一安排。竞争上岗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12月13日)

  由轮岗交流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轮岗交流(12月14日)

  局党委根据个人意向,结合拟任职岗位的实际情况,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对中层正职领导职位进行轮岗交流。

  (五)演讲答辩(12月16日)

  参加竞争上岗人员通过抽签决定出场顺序,进行自我推介演讲和现场答辩。

  -3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不得出现拖拉、推诿、扯皮等现象。

  (三)要严格纪律,加强监督。严肃干部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和排除选人用人问题上不正之风的干扰,坚决杜绝拉票、搞小圈子、拉帮结派等不良现象,对违反人事纪律、搞不正之风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要正确对待,服从安排。各级党员干部都要正确对待进退得失、升降去留,以一颗平常心面对轮岗交流和竞争上岗,不管是拟选人员还是落选人员,都要树立大局意识,服务组织安排,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工作交接并到新处室报到。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安排的,要严肃批评教育,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免职或降职。

  以上方案中的未尽事宜,由局轮岗交流、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中层干部轮岗交流竞争上岗报名表

  二О一О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第8篇: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

  ***中心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制度

  (试行)

  镇属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工作全局,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我镇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建立符合我校特点的教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师轮岗交流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切实解决我镇各中小学教师资源配置上的结构性矛盾,优化本镇内教育资源配置,实现教育资源共享,促进***中小学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效益,高水平、高质量实施义务教育,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经研究,决定建立**镇中心学校教师轮岗交流机制,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好每一所中小学和关注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根本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

  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决定》精神,立足实际,树立本镇内中小学教师人事管理“一盘棋”思想,建立和完善教师轮岗制度,真正形成公开、平

  等、竞争、择优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建立和完善教师轮岗制度,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实现教师队伍管理上的创新与突破,积极推动我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

  二、基本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增强活力、和谐稳定”的工作要求,本着“资源共享、协调发展”的原则,做到三个结合,即: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教师职务晋级和奖惩机制相结合;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弘扬艰苦奋斗、爱岗敬业的师德教育相结合;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确保教育系统安定稳定、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相结合。

  三、实施办法

  (一)轮岗对象

  ***镇中心学校在编(除外单位借调的)在岗、现任教学校工作已满5年的专任教师,均为轮岗对象。其中下列人员不作为轮岗交流对象:

  1、男教师年龄50周岁以上,女教师45周岁以上的专任教师;(时间截至到2021年08月31日为准)

  2、身体残疾或长年病假的教师(以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经县教科局批假为准)。

  3、英语专任教师和“远教”管理员(以各校确定的教师为准。若是教师职务晋级,也必须参加轮岗。)

  4、各中小学的校级领导(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

  (二)轮岗措施

  1、外单位(中心学校)调入到***学年的教师轮岗(学校在本学年度教师轮岗交流之后未超编的情况下可暂缓执行)。

  2、在首次教师岗位设置聘任中,晋级的教师,男教师年龄在45周岁,女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时间以2021年8月31日为准),均要参加1学年的教师轮岗。

  3、在以后每次教师职务晋级中,晋级的教师,只有不是离退休年龄不足三年

  的教师均要参加一年以上两年以内的教师轮岗。

  4、各校(园)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本校轮岗计划。按照中心学校每年公布各校参加轮岗教师人数,妥善安排轮岗人员,于08月20前上报中心学校,便于中心学校对轮岗教师分配工作。

  5、自愿轮岗交流。

  (1)、鼓励**中学、**完小和***儿园的教师自愿到***小学任教,服务期1两年。

  (2)、自愿交流的教师,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签署意见,中心学校根据学校编制和学科结构情况统一组织安排。

  (3)、服务期满后,安排回原学校任教。

  四、激励措施:

  1、在教师职务晋级量化中,到**小学*轮岗的教师每学年追加1.6分。

  2、参加轮岗交流的教师在评优选模时,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说明:①因教师职务晋级而被轮岗的教师不享受追加分数。

  ②外单位调入到我中心小学后被轮岗到***小学*任教的教师,每学年也可追加1.6分,计入教师职务晋级量化。

  3、在教师职务晋级量化中,参加轮岗教师的追加分数不得超过3分。

  五、纪律要求:

  1、各校(园)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服从全局安排,完成全面工作。

  2、有关人员要积极参与,争取机会,提高自我,为我镇教育均衡发展作出贡献。

  3、派出学校要加强与接收学校的沟通与协调,了解轮岗交流教师的工作、学习等情况,及时给予关心和帮助,使其能够思想稳定、工作安心。

  4、轮岗交流教师的年度任职考核和教师工作量评估、教师职务晋级由接收学校负责进行。

  5、确定轮岗而不参加轮岗交流的教师不能评优评先、不能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

  6、所有涉及到的轮岗人员都必须按要求准时到岗尽责,不得自行安排或雇用

  临时人员顶岗。凡不服从组织调配,超过一周拒不到岗的,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予以效能告诫;超过半个月时间拒不到岗的,按自动离职处理,上报教科局予以除名。

  7、各校(园)长是实施教师轮岗交流机制的第一责任人。凡对轮岗制度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8、本实施方案执行之日起以前所有教师轮岗有关规定一律废止。

  本实施方案自2021年9月1日起执行。本实施方案由中心校依据有关教师轮岗文件精神负责解释。

  ***中心学校2021年3月

  第9篇:交流轮岗实施方案14辛集镇于村小学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核心,贯彻科学发展观,建立和完善教师轮岗支教长效机制,有效开发和利用我县优质教育资源,合理调配师资,逐步缩小各学校之间师资力量、教育教学质量的差距,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特安排我校教师与邻镇学校师资进行交流。

  二、基本原则

  相对稳定、合理流动、相对均衡、资源共享、统筹兼顾的原则。

  三、轮岗方式

  全职到受援学校任职,派出学校不再安排任何工作。轮岗时间为1学年,期满回原学校工作。

  四、轮岗教师

  李明军

  李丙起

  五、有关要求

  (一)对派出学校的要求

  1、派出学校要根据教育局的安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落实轮岗人员,将名单报送局人事股。

  2、派出学校必须按规定时间派员到教育局领取轮岗报到书,保证轮岗教师按时到位工作。

  3、派出学校要关心轮岗教师,为轮岗教师排忧解难,每学期中和学期末,派出学校的领导要深入轮岗教师任教学校了解轮岗教师的工作、纪律及生活情况。

  4、派出学校对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教师要及时派员替换。5.派出学校对支教教师给予适当的交通、生活等补贴

  (二)对轮岗教师的要求

  1、要以大局为重,克服困难,按时到受援学校报到。

  2、要遵纪守法,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自觉加强师德修养、恪守职业道德规范,团结同事,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

  3、支教教师必须吃住在学校,有事因病须办理请假手续。

  4、要积极参加受援学校的政治业务学习、教学教研等集体活动,承担不低于受援学校教师的平均教学工作量,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严谨治学,热爱学生,尊重家长,努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5、支教教师支教期间每学期末都要写出支教工作总结材料,分别报送派出学校和受援学校。

  2021年9月

  第10篇:教师轮岗交流管理实施方案

  漳浦县霞南中学教师轮岗交流管理实施方案(试行)

  (2021年8月修订)

  为进一步贯彻省、县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促进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教育的均衡发展,提高义务教育的教育教学质量,根据闽政办[2021]262号、浦教[2021]40号、浦教中

  [202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学校行政会讨论,教代会主席团审议通过,实行教师城乡轮岗交流制度。

  一、轮岗交流的学校及对象

  (一)交流学校范围:全县范围所有单位、以城乡学校结对帮扶为基础。

  (二)轮岗交流的对象及条件

  1、政治思想、业务素质较好的教师。

  2、从2021年8月起,身体健康,45周岁以下(含40周岁)的全体教师。

  3、外乡镇籍教师可优先参与轮岗交流。

  外乡镇教师的界定(此界定只限于轮岗交流):

  ①外乡镇籍教师到霞南中学任教。

  ②霞美籍女教师嫁外乡镇,现在霞南中学任教。

  4、暂缓轮岗交流的对象:

  ①身患重病不能正常工作的教师;

  ②配偶残疾或重病需照顾的教师;

  ③子女未满三周岁的女教师;

  ④家庭遭遇重大变故的教师;

  ⑤夫妻双方若均属轮岗交流对象,一方可暂缓。

  二、轮岗交流的调配方法

  1、个人自愿申请的教师优先安排。

  2、同一所学校有多人申请的按任现职时间的先后和在该校任教的时间长短而定。

  三、轮岗交流待遇

  1、全职交流人员的人事关系,工资福利待遇不因交流受到影响。

  2、绩效工资按照全额分发。

  3、选派单位对参与交流的教师给予一定的生活和交通补助。

  4、对于表现较好,成绩显著的交流人员,在评优评先、晋职、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轮岗交流的教师管理

  1、凡属轮岗交流对象没有到交流学校任教,就没有参与聘用职称教师职务的资格。

  2、轮岗交流的时间定为一年,若需再交流再申请。

  本实施方案实施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起,未尽事宜由学校负责解释。

  第11篇:中学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

  **中学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教育大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建立符合我校特点的教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师轮岗交流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切实解决偏远地区学校教师缺编、教师资源配置上的结构性矛盾,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实现教育资源共享,促进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效益,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经研究,制定南屏中学学校教师轮岗交流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办好每学校和关注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根本任务。立足我校实际,建立和完善教师轮岗交流制度,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实现教师队伍管理上的创新与突破,积极推动我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

  二、基本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增强活力、和谐稳定”的工作要求,实现“资源共享、协调发展”的原则,做到三个结合,即: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教师年度工作考评和奖惩机制相结合;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教师评优、晋级、职称聘任相结合;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校长、主任队伍管理相结合。

  三、组织领导

  成立大教师轮岗交流工作领导

  四、实施办法

  (一)轮岗对象

  南屏中学在编(除外单位借调的)在岗、在现任教学校服务已满3年的专任教师,均为轮岗对象。其中下列人员不作为轮岗交流对象:

  1、年龄男55周岁以上,女50周岁以上的专任教师。

  2、身体残疾或长年病假的教师(以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经区教育局批假为准)。

  3、中层管理干部、教导主任轮岗交流方案另行制定。

  (二)轮岗交流措施

  1、高级教师职务的教师,必须有学校任教2年的经历。(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不受此项限制)

  2、学高级教师岗位10级晋升9级,9级晋升8级;必须任教2年的经历。(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不受此项限制)。

  3、教师评先进、优秀等,必须有在偏远学校任教经历。

  4、学校将从公用经费和绩效工资中提取相应部分,用于在偏远学校任教而家不在任教学校所在村的教师生活、交通补贴。

  5、绩效工资发放按学校绩效工资方案执行。

  6、新任命主任必须有在偏远地区任教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7、新分配的教师全部到边远校任教。服务期为3年。

  8、到偏远地区学校轮岗交流任教时间为2年。轮岗交流结束后由统一安排。(原则上愿意回原校任教的安排到原校)

  五、工作要求:

  1、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服从全局安排。

  2、有关人员要积极参与,争取机会,提高自我,为均衡发展作出贡献。

  3、派出学校要加强与接收学校的沟通与协调,了解轮岗交流教师的工作、学习等情况,及时给予关心和帮助,使其能够思想稳定、工作安心。

  4、轮岗交流教师的工资关系不变,年度任职考核和教师工作量化评估由接收学校负责进行。

  5、所有涉及到的轮岗人员都必须按要求准时到岗尽责,不得自行安排或雇用临时人员顶岗。凡不服从组织调配,超过一周拒不到岗的,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予以批评教育;超过半个月时间拒不到岗的,按自动离职处理,上报教体局予以除名。

  6、校长是实施教师轮岗交流机制的第一责任人。

  **中学2021年7月

篇五:轮岗交流方案

  

  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

  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精选7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精选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1为进一步建立干部教师的合理流动机制,不断均衡协调我乡学校发展,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人民满意教育,现拟定南寨乡教师轮岗交流制度。

  一、轮岗交流原则

  教师轮岗交流工作要遵循“科学合理,统筹兼顾,稳步推进,均衡发展”的原则。将调整充实与素质提升相结合、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个人意愿与教育需求相结合,促进教师队伍合理流动,均衡配置教师资源。

  二、轮岗交流方式

  因工作需要或个人申请,经中心校同意在全乡中小学范围内轮岗交流。

  三、轮岗范围及对象

  1、我乡在职在编学校任教教师,包括各村校负责人。

  2、专任教师因工作需要或本人自愿的。

  3、在轮岗期间,女教师法定产假可视作轮岗年限。

  4、暂缓轮岗交流的对象

  ①身患重大疾病正在治疗的教师;

  ②身患重病不能正常工作的教师;

  ③配偶残疾或重病需要照顾的教师;

  ④子女未满三周岁的女教师;

  ⑤家庭遭遇重大变故的教师;

  ⑥夫妻双方若均属轮岗交流对象,一方可暂缓。

  5、不作为轮岗对象

  ①中学、各小学(指学区中心校)校级领导(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

  ②凡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的(以当年8月31日为准)

  ③英语、音体美等术科专任教师。

  四、轮岗交流措施

  1、自愿轮岗交流。

  (1)鼓励优秀初中教师申请到小学任教,学区中心校的优秀教师申请到各村小、教学点任教,服务期为2年。

  (2)从20xx年起,凡评审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在任职期内,必须要有2年及以上在村小学任教的经历;拟提任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的候选人原则上在本级教师职务任职期内要有村小任教的经历。对认真完成交流任务,成效显著的人员,在职务提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的年度考核中,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不受此项限制)

  (3)中级教师岗位十级晋升九级,九级晋升悲哀啊级;初级教师岗位十二级晋十一级,必须在有村小任教2年的经历。(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不受此项限制)。

  (4)自愿交流的教师,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签署意见,乡教育督导管理办公室根据学校编制和学科结构情况统一组织安排。

  (5)服务期满后,原则上安排回原学校任教,“自愿轮岗”的可在任职期内同行条件评优晋级。

  2、需要磨练的交流。

  (1)同级班次在5个以上的教师(包括初中,和片区比较)在倒数二名的。虽然名次滞后,但学生成绩有所上升的不属交流之列。(成绩上升的评价:按本班学生在全县同级同类学校的排名)

  (2)班次少于三个的,对同级同科平均低于10分以上的。

  (3)名次靠前,但是和上年(期)相比,倒退三名以上者(按县同级同类学校排)。

  3、属于佼佼者交流。在村小工作,连续三年教育教学评比在我乡

  同级同科第一者,直接到中心校主要教学岗位。

  4、实行初中与小学、学区完小与村校教师轮岗交流。由乡教师学区完小根据各校实际编制和学科结构配置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5、小学教师轮岗交流,原则上在学区内流动。

  6、交流教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流入单位考核确定,其它待遇不变。

  五、轮岗交流要求:

  1、统一思想,精心组织。教师交流工作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一

  项重大举措,事关教师的切身利益,学校领导要加强宣传和组织力度,顾全大局,统筹安排。

  2、有关人员要积极参与,争取机会,提高自我,为我乡小学的均衡发展作出贡献。

  3、派出学校要加强与接收学校的沟通与协调,了解轮岗交流教师的工作、学习等情况,督促接受安排好交流教师的工作与生活,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使他们能及早适应新单位的工作环境,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

  4、轮岗交流教师的工资关系不变。

  5、所有涉及到的轮岗人员都必须按要求准时到岗尽责,不得自行安排或雇用临时人员顶岗。凡无特殊情况一周内不到工作岗位的或到岗不正常开展工作的,将按学校考勤制度相关条款处理,并报请教育局批示。

  6、轮岗交流的教师由流出学校、流入学校及相关村委对交流人员在交流期间的工作进行共同考核,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结果在“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交流期满可申请回原学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由组织作出相应处理,原则上在次年教师轮岗中继续轮岗;考核结果“合格”后方可申请回原学校。学年度病假累计达到3个月或事假累计达20天以上者将延长轮岗时间一年。

  7、在绩效考核中,对认真履行交流职责,教育教学效果好的交流人员,评优评先时优先考虑。对拒不执行学校交流安排或虽参加交流,但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当年年度考核只能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三年内不得推荐评优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五年内不能提拔担任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其中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应予以缓聘,并扣发部分或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轮岗交流程序

  1、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南寨乡学校轮岗交流方案,让教师明白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

  2、初定人选。根据本方案规定和中心学校核定的人数,各校教师自主报名确定初步交流人选。并于8月25日前将情况报乡教育督导办。

  3、确定名单。中心校在秋季开学前确定正式交流人员,并通知相关学校、村委。

  4、正式到位。交流人员应在流入学校开展工作前报到,并由注入学校安排相应岗位,按要求时间到流入学校工作。

  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2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均衡配置学校教师资源,促进我市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农村学校和边远地区薄弱学校教育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意见》(教人2号)精神,结合我市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核心,贯彻科学发展观,建立和完善教师轮岗支教长效机制,有效开发和利用我市优质教育资源,合理调配师资,逐步缩小各学校之间师资力量、教育教学质量的差距,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

  二、基本原则

  相对稳定、合理流动、相对均衡、资源共享、统筹兼顾的原则。

  三、支教方式

  全职到受援学校任职,派出学校不再安排任何工作。支教时间为1学年,期满回原学校工作。

  四、支教对象

  从教职工超编的学校中,选派一名素质优良的教师安排到缺编学校支教。

  五、组织机构

  组长:朱xx副组长:崔xx、曾xx、刘xx、卓xx、卓xx、林xx成员:各股室负责人、各中学、中心学校校长。

  六、有关要求

  (一)对派出学校的要求

  1、派出学校要根据教育局的安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落实支教人员,将名单报送局人事股。

  2、派出学校必须按规定时间派员到教育局领取支教报到书,保证支教教师按时到位工作。

  3、派出学校要关心支教教师,为支教教师排忧解难,每学期中和学期末,派出学校的领导要深入支教教师任教学校了解支教教师的工作、纪律及生活情况。

  4、派出学校对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支教人员要及时派员替换。

  5、派出学校对支教教师给予适当的交通、生活等补贴

  (二)对受援学校的要求

  1、受援学校要根据学校实际,安排好支教教师的各项工作,为支教教师解决实际困难。

  2、受援学校要将支教教师纳入本学校教师管理,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每月将出勤情况一式二份分别送原单位和教育局人事股,每学期末对支教人员的思想表现、工作态度、出勤情况、教学效果等实事求是地做出鉴定,并填写《xx市轮岗支教教师鉴定表》,一式二份分别送原单位和教育局人事股存档。

  3、受援学校对支教教师不按时到位,不完成工作任务,不遵守纪律等情况,要及时上报市教育局人事股。

  4、受援学校领导隐瞒包庇支教教师以钱代教,一经发现核实,将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三)对支教教师的要求

  1、要以大局为重,克服困难,按时到受援学校报到。

  2、要遵纪守法,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自觉加强师德修养、恪守职业道德规范,团结同事,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

  3、支教教师必须吃住在学校,有事因病须办理请假手续。

  4、要积极参加受援学校的政治业务学习、教学教研等集体活动,承担不低于受援学校教师的平均教学工作量,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严谨治学,热爱学生,尊重家长,努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5、支教教师支教期间每学期末都要写出支教工作总结材料,分别报送派出学校和受援学校。

  七、支教管理

  1、支教教师的人事关系、工资关系不变,支教期间享受派出学校同级同类教师的福利待遇。支教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受援学校考核认定,并在受援学校领取。

  2、支教教师在支教期间接受受援学校的管理。

  3、支教期满,市教育局将派员配合受援学校对支教教师进行全面考核,并填写《xx市轮岗支教教师考核登记表》一式三份,派出学校、受援学校、市教育局各一份。

  4、支教经历等同交流经历,对支教期满,考核合格的,在全省全面开展教师交流时,市教育局承认其交流经历和年限,不再安排相当年限的交流。

  5、凡核实有以下行为者,考核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1)支教教师擅自缺勤超过10天或一年累计超过15天以上的。

  (2)支教教师以钱代教或请外人替教的。

  6、对做出显著成绩的支教教师给予表彰奖励,并在评先评优、提拔任用与职称评聘时优先考虑。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参加中高级职称评审并继续支教。

  7、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3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意见》、阳襄市《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深

  化学校内部管理,优化我校行管教辅队伍整体结构,提高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和整体办学效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适应学校“四个一流”总体发展要求,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效和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增强活力和提高行管教辅服务水平为导向,体现岗位绩效和持续强化、历练的现代管理理念,在现有的岗位编制数额内,全面推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逐步实现我校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形成人尽其才、人尽其用的新型用人机制。

  二、基本原则

  1.行管教辅人员结合个人实际选择岗位,学校和应聘对象实行双向聘任、双向选择;

  2.在同一岗位工作满5年,年龄在50周岁以下原则上实行岗位轮换,特殊专业岗位除外。

  三、聘任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历达标,具有相应的岗位执业资格。

  3.遵守教育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熟悉岗位职责职能,能适应和胜任岗位工作需要。

  4.爱岗敬业,具有让服务对象、对口单位和教师、学生、家长满意的敬业精神。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聘用程序

  1.学校公布各部门的定编指数和岗位职责。

  2.个人填写“择岗意向书”。

  3.各处室负责人根据应聘个人填写的“意向书”和“聘任原则”提出聘用人员名单,交主管校长和校长办公会协调研究。

  4.校长审核,并在“择岗意向书”上签署意见后将其“意向书”返还本人。

  5.所有参与聘任人员的择岗意向报经校长宣布,并以行文形式下

  发、备案。

  五、聘任岗位设置

  行管教辅人员岗位设置(不含中层以上干部,共55人。)

  (一)校办、纪委(9人)

  劳资员1人;档案、保密员1人;校史资料收集、宣传文秘员2人;工作人员2人;收发员1人;司机2人。

  (二)教务处(15人)

  教务员2人;学籍室2人;实验室5人、招生办1人、教研、继教员1人、图书室4人。

  (三)学工处(4人)

  政教员2人;宿舍管理员2名。

  (四)总务处(12人)

  水电管理员2人,绿化管理员2人,医务室2人,总务管理员2人,会计人员4人。

  (五)后勤处(4人)

  食堂管理员2人,基建管理员1人,门面房管理员1人。

  (六)现代教育技术处(7人)

  校电视台1人,电教员1人,多媒体教室管理、校园网络管理与维护4人,竞赛及档案管理1人。

  (七)保卫科(2人)工作人员2人。

  (八)老干科(2人)工作人员2人。

  (九)教研处、团委、工会、妇委会暂不设工作人员岗位。

  六、落聘、拒聘人员相关待遇及处理方法

  1.落聘的认定及政策。

  (1)未被学校任何处室选聘者视为“落聘”。

  (2)落聘人员无学校集体福利。1—3个月之内,可领取个人全额工资的80%;4—6个月内,可领取个人全额工资的50%(若调出本校,则从未上班的时间起停发其工资和各种福利待遇);超过6个月者,学校停发其全额工资,且按自动离职处理。

  (3)学校同意落聘人员申请调出本单位。

  2.拒聘的认定及政策。

  (1)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于拒聘:本人择岗意向未得到满足,又不接受学校安排者;不符合“内退”条件而申请内退,未被批准且不上岗者;符合“内退”条件,但未被批准、又不上岗者视为拒聘。

  (2)凡拒聘者,学校从拒聘下月起停发其工资和福利待遇,不与其办理调动手续。

  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4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实现教师均衡合理配置,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全面提升xx学区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xx实际,特制定教师交流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以办好辖区内每一所小学和关注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以全面提高教师整体素质为核心,建立科学、灵活、人文的用人机制,努力建设一支业务精湛、师德高尚、能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的教师队伍,达到取长补短、资源共享、共同进步、均衡发展的目的,使辖区内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得到较大提高。

  二、基本原则

  遵循"政策引导、制度保障、稳妥推进、合理流动"的原则,教师个人申请与组织安排相结合,促进教师由师资富余学校向师资不足学校、由优质学校向薄弱学校合理流动。交流与晋职、评优、评模相挂钩。

  三、交流时间

  自每年8月31日起,交流时间不少于1年。

  四、交流对象

  1.本校45周岁以下且在同一所学校连续工作满6年的专任教师。

  2.区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等教学业务骨干到薄弱学校交流优先安排。

  3学校根据专任教师和班级数确定交流教师数,对申请交流教师进行统一安排。

  4.考虑到教师个人家庭实际情况,有下列情况的暂不安排交流:(1)重病,不能满负荷工作的;(2)妊娠、产假或哺乳期的;(3)依靠本人照顾的直系亲属重病的。

  5.音体美和英语学科的优秀教师可以申请走教兼课,五、交流条件要求及待遇

  (1)条件:优秀的在职在岗的任课教师。具备下列条件的教师可优先考虑:主动要求晋升中、高级职称的教师;确定为学校后备干部的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人数和年限:按教育局目标分配数落实交流教师数,交流时间为1年及以上。

  (3)产生办法:由教师本人申请,学校推荐,统一安排交流学校。

  (4)优惠待遇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时加分。具体办法由职称评聘方案规定。②在评先评优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申报。

  六、工作流程

  1、.每年8月下旬,交流教师提交申请,学校审核后报总支。

  2、学校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交流人数和学校。审查交流教师材料,择优确定人选。

  3、将交流情况报告教育局备案。

  4、学校将交流情况通知到交流教师本人。

  5、8月底教师到交流学校报到。

  6、交流正式开始。

  七、其他

  以上方案,若出现遗漏或与上级文件精神相冲突的事项,以上级文件为准。

  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5为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推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教人〔xx〕x号)和xx市教育局xx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xx市财政局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义

  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的实施意见》(x教人〔xx〕x号)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交流着力构建科学、规范、有序的市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机制,不断促进教师资源合理配置,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教师队伍活力,为办好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提供有力保障。

  通过校长合理流动,达到学校领导班子人员的优化组合,提升学校综合管理的能力和水平;通过骨干教师流动,进一步促进骨干教师的合理分布,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提高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的水平;通过普通教师流动,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充分发挥多岗位任教对提高教师教学业务水平以及综合素质的作用,消除教师职业倦怠,不断激发工作热情和工作活力。

  二、基本原则

  (一)均衡发展原则。以实现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为目标,均衡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优化教师队伍的学科结构、职称结构和年龄结构,缩小城乡差距、校际差距,积极引导骨干教师和优秀校长向农村学校和城区薄弱学校流动、向空编学校流动。

  (二)因地制宜原则。从实际出发,把校长、教师交流纳入我市教育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积极探索符合我市区域特点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实施办法。

  (三)积极稳妥原则。以人为本,稳步推进改革。统筹兼顾学校发展需要和教师实际情况,积极引导教师支持、主动参与交流,保持教师队伍的动态平衡,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四)公开公正原则。公开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的办法,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更加注重师德、能力和业绩,把真正优秀的教师校长交流到重要岗位上去,激励中小学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

  三、交流对象

  (一)交流对象

  1.校长:在同一公办学校连续任现职满xx年的学校校长、副校

  长(下同)。

  2.普通教师:男50周岁、女45周岁及以下的,在同一学校连续任教满xx年(不含支教时间)的。

  3.骨干教师:男50周岁、女45周岁及以下的,已在同一学校连续任教满xx年(不含支教时间)或已享受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奖满5年的。

  4.在符合相应服务期的条件下,对尚未达到交流所需任教年限或其他不纳入交流范围的教师,自愿要求参加的,经所在学校同意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可纳入交流。

  其他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纳入相应类别教师交流。

  (二)暂不交流对象

  1.已有2所以上其他学校的工作经历且每所学校工作时间均达到3年及以上的教师,或在农村学校有6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城区教师,可暂不纳入交流,但在现学校已连续任职满xx年的应纳入交流。

  2.处于孕期和哺乳期的教师,患重病并经指定医院诊断不宜交流的教师,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确实不宜交流的教师,可暂不纳入交流范围。

  3.现承担学校特色课程的领衔教师、承担学校重大教科研项目的教师,经市教育局同意,可暂不纳入交流范围,但延长时间至多不得超过3年。

  上述骨干教师系指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享受教授级待遇的中学高级教师)、瑞安市级及以上名师,“三坛”教师(教坛新秀、中坚、宿将),学科骨干教师,以及经市教育局确认,并纳入市级骨干教师管理和校级后备干部管理的其他优秀教师。

  四、交流范围

  符合交流条件的校长、骨干教师在全市范围内交流,而普通教师一般就近或在同一片区内交流。xx年起,符合交流条件的校长、骨干教师、普通教师每年参与交流的比例分别不低于相应符合交流条件总人数的30%、15%、10%。对于超编学校,市教育局根据该校超编人数和学科结构情况,下达指令性交流指标。

  五、交流办法

  (一)交流方式

  1.指导型交流。重点是鼓励城区学校的名师、骨干教师和校长向农村学校、城区薄弱学校流动,指导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的学科建设、队伍建设等。

  2.合作型交流。各教育学区、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名校集团化”、“城乡互助共同体”、“联盟合作学校”、“双向对口交流”等形式进行交流,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3.顶岗型交流。建立和健全新教师培养基地,既促进新教师培养,又缓解城区学校因选派教师参与交流而产生的任课教师不够的矛盾。

  4.优化型交流。特长教师向特色学校流动,富余学科教师向空缺学科学校流动,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流动,进一步促进教师结构优化。

  各教育学区、学校也可根据本片区、本校的特点,实行更有利于队伍建设和教育均衡发展的交流形式。

  (二)交流步骤

  交流坚持个人申请、学校推荐和组织安排相结合,坚持与教师培养、使用和优化教师队伍相结合。学校根据本校实际,制订交流计划,主要根据在本校连续任职时间从长到短推荐符合要求的教师进行交流。

  市教育局把教师校长交流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和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每年3、4月份全面掌握在编教职工基本情况和全市范围内学校师资需求,统筹制定年度交流计划,并报市编委办、市人力社保局备案。按照年度交流计划,市教育局将当年交流任务和交流指标下达到各教育学区、学校。各教育学区、学校进行调查摸底,核清人员学科、年龄、教龄结构和学校工作年限等情况,根据交流要求和教师队伍的实际,提出年度交流方案上报审批。

  上述交流对象原则上随迁人事关系,交流后服务时间不少于3年(经市教育局审批选派的各类支教人员计算交流服务时间),交流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选择回原学校任教,也可选择参加市内教师流动或统筹调剂到交流前所在片区同类学校。

  六、保障机制

  (一)建立和完善与交流制度相适应的编制、人事管理机制。根据“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市教育局加强对交流工作的统筹规划、管理和指导,探索建立由“学校人”向“系统人”转变的教师管理新模式。在全市公办学校教职工编制核定的总量内,根据岗位设置比例的总体要求,市教育局按照班额、生源和交流计划等,统筹使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统筹管理义务教育学校岗位,互补余缺,合理调剂;并及时将调整后的教职工编制数、岗位设置方案,报市编委办、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备案。市编委办、市人力社保局应加强对学校人员交流后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和岗位聘任等相关编制、人事工作的.监督。

  (二)建立和完善校长选拔、名优教师评选机制。义务教育学校新任校长应有在2所及以上学校工作的经历,其中每所学校任职时间一般不少于3年,或在农村学校有6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从2017年开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参评浙江省特级教师、瑞安市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时,被评选人须具有2所及以上学校的工作经历,且每所学校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或在农村学校有6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对积极参与交流并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在评先评优、职称评聘、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给予倾斜。

  (三)建立和完善职称评聘机制。义务教育学校的中、高级职称教师原则上实行均衡配置,并适当向农村学校倾斜。市教育局可在全市中小学教职工岗位结构比例内,预留一定的中、高级岗位,专项用于评聘交流教师,确保交流后聘任职级保持不变或高于交流前。

  在职称评审中,农村学校中、高级教师的通过率原则上不低于城区学校。凡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在评聘中、高级职务(职称)时,应有在农村、欠发达地区或薄弱学校任教3年及以上经历。对交流的教师,在中、高级职称评审中可不受学校职称比例限制准予参评,并给予倾斜和优先推荐。对交流到薄弱学校的教师,原没有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优先聘任到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对城区学校交流到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交流后在农村学校中、高级岗位任职满3年的,由市教育局实行统一考核,对其中表现突出的,如有相应岗位职数空缺,可在同一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等

  级内高聘一级。

  在薄弱学校、农村学校任职期间晋升中级及以上职称,以及获评瑞安市级及以上“三个层次”荣誉的,从取得高一级职称或相关荣誉之日起在本校服务期均不得少于2年,服务期内非组织原因调离本校的,停发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奖和相关待遇。定向评选的瑞安市级及以上的“三坛”教师,服务期不少于5年,服务期内非组织原因调离本校的,取消荣誉称号和相关待遇。

  (四)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待遇保障机制。继续实施并逐步提高农村教师任教津贴,并进一步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边远山区和海岛学校倾斜。对城区交流到农村、人事关系随迁的教师,在农村任教期间按规定享受农村任教津贴。在绩效工资总量外,市政府设立教学奖励资金,用于参与义务教育学校交流教师的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奖、生活补助及其他奖励等。对城区交流到农村任教的骨干教师,按照交流地域近远,其年度考核奖是城区学校骨干教师的1.5至3倍,并给予相应的生活补助。农村骨干教师和发达地区学校教师主动申请跨片区交流到农村薄弱学校,参照执行。优先资助参与交流到农村的名优教师设立工作室。国培和省、市级骨干教师培训首先保证农村教师和参与交流的教师参加。

  七、考核管理

  (一)提升业务素质。充分发挥参与交流的骨干教师、优秀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带动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教师提升业务水平。加大交流教师培养培训力度,在浙派名师名校长培训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训中,优先向城区学校交流到农村学校的骨干教师倾斜。扩大农村学校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等骨干教师的培养规模。组织实施以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为重点的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着力抓好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在职教师岗位培训和骨干教师研修提高,努力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二)加强考核管理。市教育局负责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的管理指导,把学校教师交流工作列入对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交流教师校长档案管理机制,加强对教师专业发展的跟

  踪指导。各教育学区、学校要加强交流教师校长工作绩效的管理和考核,进一步健全完善考核管理机制,坚持考核管理和教师聘任相结合,把考核的结果与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挂钩,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严格交流纪律。广大教师校长要充分认识交流对促进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性,服从组织安排和管理,积极参加交流活动。对应交流而不服从组织安排交流的教师,3年内不得参加各级各类评先评优和瑞安市级及以上“三个层次”骨干教师的评选,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在岗位聘任时,予以低聘一个岗位等级,停发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奖和相关待遇,同时取消或建议取消其相应荣誉称号,是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的予以免职。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教师校长交流的重大意义,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部门协调沟通机制,形成政府统筹、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及时研究和解决教师校长交流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市教育局要成立教师校长交流工作指导小组,制定具体的工作规范和实施细则,具体指导和落实全市范围内的教师校长交流工作。选派交流教师的学校,要深入细致地开展思想工作,组织教师有序开展交流。接收交流教师的学校,要热诚对待每一位流入的教师,帮助教师解决交流中遇到的各类困难,尽快帮助流入教师熟悉学校环境和文化,及时融入学校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流入教师的作用。

  (二)加强政策宣传。市教育局和各教育学区、学校统筹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舆论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多形式引导教师深入认识交流的意义和价值,消除思想顾虑。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大力宣传和总结交流教师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

  (三)平稳有序推进。各教育学区、学校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结合本片区和学校实际,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

  定关系,把握工作重点和进度,循序渐进。保持和发扬学校的办学特色和优势,发挥骨干教师的引领作用,避免“削峰填谷”。坚决防止部分学校因交流而引发学校超编、超岗位结构比例配置等现象发生。解决交流教师的后顾之忧,尤其要关心交流到农村学校任教任职的教师校长,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6为了实现教师资源的科学均衡配置配置,提高本学区各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市教育局市编办市人社局关于推进大学区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市教发【20xx】30号)及《XX市XX区教育局推进大学区教师交流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灞教发〔20xx〕91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们大学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提高教育满意度为宗旨,以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核心,通过推进大学区教师交流,不断均衡教师资源配置,逐步实现“学校人”向“学区人”的转变。

  二、基本原则

  坚持“区域统筹,合理流动,优化结构,共同发展”的原则。

  三、交流对象和条件

  交流对象为实施大学区管理学校的所有教师(含副校长及中层管理干部)。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原则上不作为交流对象:

  (一)妊娠期、哺乳期的;

  (二)受行政处分期间的;

  (三)因患重大疾病或其他原因不宜交流的。

  四、交流范围和形式

  (一)教师交流

  1、大学区各学校中,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在同一所学校工作满6年的教师,都要分批进行人事关系不动的交流。

  2、教师交流的具体形式有:帮扶支援、协作共享、跨校兼课、影

  子培训、团队教研、名师引领、网络共通。

  3、从20xx年起,评选特级教师、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模范教师、优秀教师时,必须有累计一学期以上教师交流工作经历。

  4、今后,各校教师岗位聘任时,除国家规定外,聘任专业技术五、六级和八、九级岗位时,前一聘期内(一般为三年)必须要有一定时期交流工作经历,具体依据区教育局的规定。

  5、交流期间,对未履行岗位职责,未完成交流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者,需按一定比例扣减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结果不合格者,其下年度基础性绩效工资按不超过50%发放。

  (二)干部及教辅人员交流

  1、各校的副校长、中层管理干部按照教育局安排,进行任职交流或挂职锻炼。

  2、各校教辅人员也可结合实际有计划地进行交流。

  五、交流的时限和人数(人事关系不动的交流)

  (一)交流时限:帮扶支援、协作共享、跨校兼课和影子培训等交流原则上为一学年,其他形式的交流由学区长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交流时限。

  (二)交流人数:各校交流的教师年度内参与交流人数要达到大学区专任教师人数的60%以上,其中一次性交流时限在一学年以上的人数不少于专任教师人数的6%。

  六、交流教师的管理

  (一)管理职责:交流教师实行人事关系所在学校与交流学校双重管理,以教师人事关系所在学校管理为主。交流学校负责交流教师的日常管理和考核。

  (二)交流任务:交流教师必须自觉遵守交流学校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服从学校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高水平、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业绩建档:交流学校负责记载教师交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初步确定考核等次,学区长签署考核结果意见,上报区教育局审核

  后存入个人业务档案,并将其作为评审职称、评优表彰的依据。

  (四)强化措施:凡经学区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需交流的教师,必须参加交流。拒不服从者,三年内不得晋升职称、不予评先选优,并依据《XX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不得增加薪级工资。

  七、考核和结果的使用

  (一)考核形式:依照大学区制定的大学区教师交流工作考核办法,主要考核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工作、出勤等,采取领导评议、学生评议、同行评议、家长评议等方式进行。

  (二)结果使用:对积极主动参加交流,完成任务情况好、工作表现优异,考核成绩为优秀等次的交流教师,在年度评优、职称评审、职务晋升、评优选先以及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教学能手等人选推荐时优先考虑。

  八、工作步骤

  (一)召开XX小学大学区教师交流工作动员大会,公布教师交流方案。各学校召开教师交流工作动员大会,向全体教师宣传有关政策,提高教师对教师交流工作的认识,公布本校所在的大学区内各学校交流的指标。

  (二)各学校对本校报名交流的教师进行资格审核,根据报名情况,确定交流的教师及教辅人员名单,填写《教师交流登记表》。

  (三)各学校在指定的时间迎、送交流的教师。

  (四)开学前,各学校完成交流教师的调转手续工作。

  九、几点要求

  (一)各学校要提高对教师交流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要成立教师交流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正确把握教师交流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积极宣传有关政策,提高教师对教师交流工作的认识,认真做好本校教师交流工作。

  (二)教师交流工作的操作过程要以人为本,注意审慎、科学、理性地把工作做实、做细,坚决杜绝方法简单化、平庸化,既要积极开展、注重实效,又要操作有序、维护稳定,按工作时间安排表完成

  工作任务。

  (三)各学校要顾全大局,端正工作态度,不得将可能影响工作的患病教师、不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列为交流教师,非现任任课教师不得作为专任教师进行交流,不得甩包袱。

  (四)教师交流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各学校要制定符合学校具体情况的教师交流工作的长期规划,预定每次交流的人选和范围,坚决杜绝只顾眼前利益的短视行为,从而使教师交流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

  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7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干部教师的合理流动机制,不断均衡协调我镇学校发展,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现拟定乌石学校教师交流制度。

  一、交流原则

  教师交流工作要遵循“科学合理,统筹兼顾,稳步推进,均衡发展”的原则。将调整充实与素质提升相结合、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个人意愿与教育需求相结合,促进教师队伍合理流动,盘活教师资源。

  二、交流方式

  因工作需要或个人申请,经学校讨论决定在全镇范围内交流。

  三、对象及范围

  1.凡男53周岁、女50周岁以下的(以当年8月31日为准)我镇在职在编专任教师。

  2.专任教师因工作需要或本人自愿的。

  3.在交流期间,女教师法定产假可视作交流年限。

  4.怀孕或哺乳期内的教师、患重大疾病正在治疗的教师可暂缓交流。

  5.承担区级以上课题实验的教师,课题实施期间原则上不安排交流。

  四、交流措施

  1.自愿交流。

  (1)鼓励校本部的优秀教师申请到其他学校交流任教。

  (2)自愿交流的教师,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签署意见,学校根据学校编制和学科结构情况统一组织安排。

  (5)自愿交流的教师服务期满后,原则上安排回原学校任教,自愿交流的教师可在任职期内同等条件下评优晋级。

  2.盘活交流。

  为均衡各校发展,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选派骨干教师到各村小、教学点进行盘活交流,帮扶和带动村小、教学点的教育教学工作。

  3.磨练交流。

  有以下情形者,需进行磨练交流:

  (1)师德师风出现问题的,属交流之列。对不服从组织安排、教学态度不端正、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屡次违反师德规定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教师要进行交流。

  (2)教学成绩连续下降或下降幅度大的,属交流之列。

  (3)工作出现严重失职的,属交流之列。

  4.鼓励交流。

  各教学点的教师,连续三年教育教学成绩优秀者,可到中心校主要教学岗位,交流期满后,工作成绩优秀者可继续在中心校任教。

  五、交流周期、交流人数和人事管理

  1.交流周期:两年。

  2.交流人数:每年3人以内。

  3.人事管理:交流期间的工资、人事、编制关系保留在原单位,但参与交流单位的年度考核、山区教师津贴和绩效考核。交流期满,对交流教师进行考核鉴定,鉴定合格回原校任教。

  六、纪律要求:

  1.各校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服从全局安排,完成全面工作。

  2.有关人员要积极参与,争取机会,提高自我,为我校教育均衡发展作出贡献。

  3.派出学校要加强与接收学校的沟通与协调,了解交流教师的工

  作、学习等情况,及时给予关心和帮助,使其能够思想稳定,工作安心。

  4、确定交流而不参加交流的教师不能评优评先,不能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

  5、所有交流人员都必须按要求准时到岗尽责,凡不服从组织调配,超过一周拒不到岗的,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予以告诫;超过半个月时间拒不到岗的,按自动离职处理,上报教育局处理。

  七、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精心组织。教师交流工作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事关教师的切身利益,学校要加强宣传和组织力度,顾全大局,统筹安排。20xx年12月,学校组织全体教师学习学校交流方案,宣传教师交流政策,进行动员部署。通过宣传,让广大教师充分了解教师交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参与交流的自觉性。

  2.有关人员要积极参与,争取机会,提高自我,为我镇学校的均衡发展作出贡献。

  八、附则

  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归乌石学校所有。

篇六:轮岗交流方案

  

  工作人员轮岗交流实施方案

  工作人员轮岗交流实施方案范文(通用6篇)

  如果我们学会从不同角度分析问题,能更好的完成工作方案。在开展工作前,我们需要为上级提供多种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作人员轮岗交流实施方案范文(通用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作人员轮岗交流实施方案1为了加强我县农村信用社重要岗位人员的管理,做好超前预防、加强检查监督,遏制违规违纪行为和各类案件发生,防范金融风险,促进我县农村信用社各项业务健康快速发展,根据上级行内控管理工作要求和市联社有关规定,结合我县信用社实际,决定从20xx年元月一日起,对全县信用社重要岗位人员实行轮岗和强制休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岗位人员的范围

  信用社重要岗位人员是指信用联社会计主管、微机管理员、机关会计员、重要凭证管理员、金库管理员、经警保卫人员、票据交换员和基层经营单位的主任、信贷员、主管会计、出纳员、微机操作员、联行结算员。

  二、有关规定

  1、凡是在同一单位连续从事主任、会计工作满五年的,必须调离原单位;连续从事其他工作满三年(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五年)的人员,都要进行轮岗。

  2、对从事重要岗位的工作人员必须由联社班子成员根据工作需要研究决定,有计划的安排休假,并安排好顶岗人员和交接工作,特殊情况可实行强制性休假。

  3、休假人员的安排:

  ①联社机关重要岗位人员休假,由联社理事长安排,在科室之间调剂顶岗;

  ②信用社主任休假,由联社主要领导安排,并明确临时负责人;

  ③信用社职工休假,由联社安排,在内部之间调剂顶岗;

  ④信用分社人员休假,由信用社主任调剂安排,要明确双人临柜。

  4、岗位轮换及休假必须坚持先移交后离岗,先审计后上岗的原则。重要岗位人员轮岗及休假,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全部移交手续;对强制休假的人员,休假时间视实际情况需要确定,强制休假期间个人待遇不变。

  5、对轮岗和强制休假期间,审计监察部门要及时按有关规定对其经办的工作进行全面审计,审计时间控制在七天以内。审计结束后,对审计结果形成书面报告,作出审计结论。经审计检查确有问题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涉及违法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置。代班人员在顶岗期间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负责审计人员报告。

  三、管理责任

  1、对不组织本单位职工学习,安排轮岗未轮岗,造成员工有抵触情绪不服从安排,并有严重违规违纪或发生案件的,将撤销主任职务。

  2、强制休假对象审计不及时,措施不力,导致发生案件或不按审计程序、走过场,应发现的问题未发现或反映问题避重就轻的,将追究审计人员责任。

  3、对顶岗代班人员在代班期间发现问题不及时报告、不按规定程序操作或监守自盗而引发责任事故和案件的,将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工作人员轮岗交流实施方案2为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立健全教师校长的合理流动机制,根据旬教体发〔xx〕138号文件《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1、遵循科学合理,统筹兼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稳步推进的原则。

  2、遵循个人意愿与教育需求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个人申请与学校推荐,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原则。

  二、范围要求。

  1、轮岗范围为本校在编在岗教师。具体是:男45周岁、女40周

  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当年8月31日),在本校连续任教满6年的专任教师(教龄计算截止当年8月31日)。

  2、交流轮岗每学年安排一期,每期交流服务时间不少于2年。

  3、凡男45周岁、女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当年8月31日),拟晋升高级教师、一级教师职称的,必须有2年以上交流轮岗工作经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如本人愿意参加轮岗,可以向学校申请,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可参加轮岗)。

  4、对符合交流轮岗条件但拒不接受轮岗工作安排的,由学校上报县教育体育局,调离本校。

  三、工作程序。

  1、动员部署。学习宣传轮岗方案,让教师明白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

  2、初定人选。根据方案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确定人数,由教师自主报名和学校推荐相结合确定初步轮岗人选。学校推荐符合轮岗条件人选的`先后顺序是:富余学科教师优先安排轮岗,同等条件下,年龄小教龄短的教师优先安排轮岗。

  3、确定名单。学校上报初定人选,待县教体局审核确定正式轮岗人员后年,学校负责通知到人。

  4、正式到岗。轮岗人员应准时到轮岗学校报到,接受流入学校安排相应岗位工作。

  四、优惠条件

  1、交流轮岗到外乡镇工作的教师,在交流轮岗期间,每学年由服务学校核销交通补贴1500元,交流轮岗到镇内完全小学的每学年核销交通补贴1000元。

  2、交流轮岗教师在本校的住房保留。

  3、交流轮岗教师职称晋升时综合考核每年加分。

  4、交流轮岗教师交流期满回校后业绩突出的,优先评优、提职。

  五、工作任务

  交流轮岗教师必须接受服务学校的管理,自觉遵守服务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敷衍塞责、扯皮推诿。交流轮

  岗教师要积极参加服务学校的教育教学教研等活动,每学期听课20节以上,至少上1节示范观摩公开课,撰写交流轮岗工作经验总结1篇以上。一级及以上职称的交流轮岗教师,每学年至少要开办1次教育教学专题讲座,策划并参与组织服务学校的校本研修活动1次以上。交流轮岗服务学校在交流轮岗教师、校长工作安排上不得徇私照顾,其工作量应与服务学校同职称岗位教师等同。

  六、轮岗管理

  1、交流轮岗教师在交流服务期间,接受服务学校和派出学校双方共同管理,以服务学校为主。

  2、交流轮岗教师在交流服务期间要认真填写交流轮岗工作日志,每学期由服务学校校长及教研组长(年级组长)签字确认。期满,服务学校对交流教师的工作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鉴定,将学校班子、教师、学生共同参与的综合考评报告报备派出学校和县教体局。派出学校要把交流轮岗教师的工作日志、综合评价报告等记入教师成长档案,作为晋职、晋级、评优、评先、提干等重要依据。

  3、严格交流轮岗教师考勤管理,由服务学校按《xx县教育局关于教职工考勤管理工作意见(试行)》执行。交流轮岗期间,病事假累计超过30天的教师,应中止本学年度交流工作,且不计算交流经历;因特殊情况调整,经组织同意,按实际交流轮岗服务时间计算。

  4、交流轮岗教师的年度考核、绩效考核由服务学校组织,将结果送派出学校进入个人档案。学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不含)以下格次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且不计算交流轮岗经历。

  5、教师在交流轮岗期内,人事及工资关系保留在原学校,各项待遇与派出学校教师相同。派出学校负责交流轮岗教师校长的职称评聘、基础性绩效工资发放;服务学校负责做好工作安排、考勤考核、绩效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

  本方案自20xx年xx月xx日起开始执行。

  工作人员轮岗交流实施方案3为深化干部制度改革,加强对干部的培养,经局党委会研究,决定在全区卫生系统内开展干部轮岗交流活动。现结合实际情况,就做

  好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的指导,确保我区卫生系统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云龙区卫生系统干部轮岗交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组员由局党委委员担任。

  二、对象确定

  根据轮岗交流的范围、对象,对全区卫生系统干部状况进行调查摸底,经局党委会研究拟定轮岗交流对象。各有关单位(科室)认真填写《云龙区卫生系统轮岗交流干部花名册》等表格,对轮岗交流的有关规定和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基本原则

  1、局属各单位及局机关各科室都要纳入交流范围。

  2、根据工作需要,听取个人意见,体现能力特长,让合适的人到合适的岗位。

  3、局机关科室负责人和局属各单位中层以上干部视工作需要进行上派、下派,交流时间不低于1年,不超过2年,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交流时间的,经局党委研究后可延长。上派、下派干部在交流期间,编制性质、身份、职级和工资福利渠道保持不变。

  4、凡局机关推荐的科级后备干部人选,应首先考虑有交流到基层领导岗位锻炼的经历。

  5、局及局属单位窗口科室干部原则上2年交流一次。其他岗位干部根据需要适时交流。

  6、对不服从交流的,原则上不再做领导职务安排,并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7、副科级单位副职轮岗交流按照管理权限实行预审备案制度。

  四、相关要求

  1、干部在交流期间要积极配合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工作,有意见或建议,可向局党委或组织人事部门书面反映。

  2、参加交流的干部在新部门、新岗位要珍惜锻炼机会,加强调研和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3、各单位(科室)要严格按照干部管理办法,加强规划、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对确定轮岗交流的干部,做好思想工作,尽快办理交接事宜,并报局党委。

  工作人员轮岗交流实施方案4一、目前存在问题:

  公司干部员工由于长期从事某项单一工作,岗位固化,安于现状,活力下降,不愿从事挑战性工作,进而造成岗位工作质量下降,不利于公司发现和选拨人才。

  二、轮岗目的:

  提升员工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促进各部室间员工的交流和学习,相互借鉴部室间好的经验做法,激发员工活力、潜力和创造性,为员工创造良好的成长机会。

  三、轮岗范围:公司在职员工

  四、轮岗岗位学习达标标准:

  操作能力应达到轮岗学习岗位作业指导书要求,考核合格。

  五、轮岗时间和员工安排:

  开始时间:xx年10月份。

  每3-6个月为一个阶段,部门内人员轮岗由部门经理自行决定,跨部门轮岗由各部门提交名单,办公室汇总并提出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决定。

  六、轮岗步骤:

  1、各部室自行拟定轮岗人员名单和轮岗计划;

  2、各部室将轮岗人员名单和轮岗计划报办公室董亮处;

  3、轮岗人员每月一次工作总结,汇报其在新岗位学习心得体会,心得体会由原部门以部门为单位在次月5日前,随同本部门工作总结一起上报办公室;

  4、轮岗人员考勤由轮岗所在部门考勤,工资由原部室发放;

  5、轮岗人员结束一个岗位学习时,其轮岗所在部门要对其进行考评,考评结果轮岗所在部门经理签字后上交办公室,做出综合评价。

  七、轮岗奖惩:

  (一)轮岗部室:

  要制定计划,积极参与,不断提升部门员工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轮岗时间或者不参加轮岗,轮岗情况纳入部门年度考评,年底给予奖惩。

  (二)轮岗人员:

  轮岗人员要积极参与,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技能。对于考评优秀者,公司给予奖励,不合格者,公司视作其不适岗,给予处理直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工作人员轮岗交流实施方案5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均衡配置学校教师资源,促进我市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农村学校和边远地区薄弱学校教育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意见》(教人2号)精神,结合我市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核心,贯彻科学发展观,建立和完善教师轮岗支教长效机制,有效开发和利用我市优质教育资源,合理调配师资,逐步缩小各学校之间师资力量、教育教学质量的差距,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

  二、基本原则

  相对稳定、合理流动、相对均衡、资源共享、统筹兼顾的原则。

  三、支教方式

  全职到受援学校任职,派出学校不再安排任何工作。支教时间为1学年,期满回原学校工作。

  四、支教对象

  从教职工超编的学校中,选派一名素质优良的教师安排到缺编学校支教。

  五、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六、有关要求

  (一)对派出学校的要求

  1、派出学校要根据教育局的安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落实支教人员,将名单报送局人事股。

  2、派出学校必须按规定时间派员到教育局领取支教报到书,保证支教教师按时到位工作。

  3、派出学校要关心支教教师,为支教教师排忧解难,每学期中和学期末,派出学校的领导要深入支教教师任教学校了解支教教师的工作、纪律及生活情况。

  4、派出学校对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支教人员要及时派员替换。

  5。派出学校对支教教师给予适当的交通、生活等补贴

  (二)对受援学校的要求

  1、受援学校要根据学校实际,安排好支教教师的各项工作,为支教教师解决实际困难。

  2、受援学校要将支教教师纳入本学校教师管理,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每月将出勤情况一式二份分别送原单位和教育局人事股,每学期末对支教人员的思想表现、工作态度、出勤情况、教学效果等实事求是地做出鉴定,并填写《xx市轮岗支教教师鉴定表》,一式二份分别送原单位和教育局人事股存档。

  3、受援学校对支教教师不按时到位,不完成工作任务,不遵守纪律等情况,要及时上报市教育局人事股。

  4、受援学校领导隐瞒包庇支教教师以钱代教,一经发现核实,将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三)对支教教师的要求

  1、要以大局为重,克服困难,按时到受援学校报到。

  2、要遵纪守法,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自觉加强师德修养、恪守职业道德规范,团结同事,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

  3、支教教师必须吃住在学校,有事因病须办理请假手续。

  4、要积极参加受援学校的政治业务学习、教学教研等集体活动,承担不低于受援学校教师的平均教学工作量,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严谨治学,热爱学生,尊重家长,努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5、支教教师支教期间每学期末都要写出支教工作总结材料,分别报送派出学校和受援学校。

  七、支教管理

  1、支教教师的人事关系、工资关系不变,支教期间享受派出学校同级同类教师的福利待遇。支教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受援学校考核认定,并在受援学校领取。

  2、支教教师在支教期间接受受援学校的管理。

  3、支教期满,市教育局将派员配合受援学校对支教教师进行全面考核,并填写《xx市轮岗支教教师考核登记表》一式三份,派出学校、受援学校、市教育局各一份。

  4、支教经历等同交流经历,对支教期满,考核合格的,在全省全面开展教师交流时,市教育局承认其交流经历和年限,不再安排相当年限的交流。

  5、凡核实有以下行为者,考核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1)支教教师擅自缺勤超过10天或一年累计超过15天以上的。

  (2)支教教师以钱代教或请外人替教的。

  6、对做出显著成绩的支教教师给予表彰奖励,并在评先评优、提拔任用与职称评聘时优先考虑。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参加中高级职称评审并继续支教。

  7、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工作人员轮岗交流实施方案6为了建立健全校长教师正常流动的长效机制,增强校际交流,取长补短,相互学习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资源配置,促进学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升我校的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国家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促进义务教育

  优质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制度,扎实推进教育教学管理创新,着力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努力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和学校。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校轮岗交流工作顺利展开,我校特成立了轮岗交流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三、基本原则:

  四、坚持以集团内部交流为主的原则

  坚持领衔学校与成员学校双边交流的为主的原则。

  五、工作进程:

  (一)宣传动员阶段宣传动员,向广大教师传达轮岗交流相关文件精神。并制定轮岗交流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

  1、确保人员采取个人申请学校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根据相关标准确定轮岗交流人员。

  2、调配安排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加强宣传,充分认识到此次轮岗的重要性。

  2、严明纪律,加强管理。鼓励广大教师顾全大局,带头执行,积极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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