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心得18篇
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心得18篇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心得 学校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提高全体师生及学生家长的法律金融知识水平和风险防范意识,培育其理性投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心得18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心得
学校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提高全体师生及学生家长的法律金融知识水平和风险防范意识,培育其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正确理念,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以保护大家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为出发点,近日,凌城镇各小学、幼儿园开展以“远离非法集资,建设和谐家园”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要求小学、幼儿园认真贯彻落实。
各校把活动要求传达到每位师生。通过微信群、QQ群向学生家长发送“市金融办、市教育局提醒您:珍惜自己的血汗钱、保卫父母的养老钱、守住子女的读书钱,不要听信竹篮子也能打一筐水的神话,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的信息。利用校内电子显示屏等媒介针对普及融资、法律常识等内容开展了宣传活动。
根据实际,对以交互式货币、消费网购、高息揽储等名义集资犯罪行为,及时提示信息,强化金融科学知识普及,并使群众践行恰当投资理财观念。同时,各校展开全面排查和重点排查。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排查活动,并使师生、学生家长对非法集资的真面目及危害性存有了较为准确的心智,进一步增强了风险严防意识,营造了压制非法集资的良好环境。
本次宣传教育活动,教师和学生都高度重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全体师生对“非法集资”有了比较全面的认识。通过这次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全体师生、学生家长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增强了风险防范意识,营造了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社会舆论氛围,扩大了宣传教育覆盖面,为维护平安、和谐校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提升社会各界师生严防非法集资能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保护正常经济金融秩序,近期,xx镇中学坚实积极开展了严防压制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首先,学校成立了由校长亲任组长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工作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各部门,多举措、多角度扎实展开。
其次,利用学校广播、板报、宣传条幅、宣传标语、电子屏字幕,以及学校微信群多种媒介宣传。
第三,通过思品课、班会课等向学生讲清非法集资的危害,下发《xx镇中学致学生家长防范非法集资的一封信》,让家长了解非法集资的危害性。
另外,学校举行全体教职工大会,分散宣传严防和压制非法集资。积极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由学生搞好家庭的小小宣传员,鼓励家长正确认识非法集资存有风险和社会危害。
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宣传活动,提高师生防范、抵御非法集资活动的能力,增强家长的理性投资意识。
为贯彻落实处理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和省处理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xx年严防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告》(辽处字〔20xx〕3号)建议,融合我校实际制订了工作方案,积极开展了严防和压制非法集资工作,分散积极开展了一个月的宣传活动,现将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
强化严防压制非法集资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快速设立领导小组和机构,及时举行专题会议,使我校全体干部、老师、学生认识到非法集资活动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以及积极开展此项工作的长期性和重要性,从而时刻维持高度的警惕性和敏锐性。
二、加大宣传。
利用多种形式广为宣传动员。
(1)利用宣传液晶显示屏进行宣传。
(2)通过校园广播站展开宣传。
(3)通过学校公众帐号进行宣传。
三、排查风险,深入细致多不好对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和预警工作。
对我校老师进行摸底排查,是否有参与非法集资现象,做到不留死角。我们将以这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使防范非法集资相关知识家喻户晓,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篇二: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心得
反有组织犯罪法解读宣讲稿2篇篇1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1年12月24日表决通过反有组织犯罪法,该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反有组织犯罪法共九章七十七条,包括总则、预防和治理、案件办理、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国际合作等章,系统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践经验,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立法目的1.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2.加强和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3.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秩序;4.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定义解读《反有组织犯罪法》明确了有组织犯罪、恶势力组织的概念,对恶势力组织可以适用法律规定的惩治和防范措施,并明确了利用网络实施有组织犯罪、“软暴力”行为的定性,让这些黑恶势力再也无处遁形。1.有组织犯罪有组织犯罪是指《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并非其他(如:恐怖组织等)组织实施的犯罪。2.恶势力组织恶势力组织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扰乱社会秩序、经济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组织。
3.“软暴力”“软暴力”: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或者非法影响,有组织地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对他人形成心理强制,足以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的手段。境外黑社会组织的法律适用境外的黑社会组织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实施犯罪,以及在境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的,适用本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的意义“制定反有组织犯罪法是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验,加强制度建设,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举措。”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出台,对于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意义。六大亮点亮点1依法从严惩治黑恶犯罪依法从严惩治黑恶犯罪是该法的一大亮点。在案件办理方面,反有组织犯罪法明确对于有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成员应当严格掌握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等的适用条件,充分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罚金等刑罚;规定公安机关在线索核查阶段,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的涉案财产可以依法采取紧急止付、临时冻结、临
时扣押的紧急措施;对有组织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异地羁押、分别羁押或者单独羁押等措施;对特定有组织犯罪罪犯异地执行刑罚、严格减刑假释。
对于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方面,反有组织犯罪法规定,办案机关可以全面调查涉嫌有组织犯罪的组织及其成员的财产状况;被告人实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定罪量刑事实已经查清,有证据证明其在犯罪期间获得的财产高度可能属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孳息、收益,并且被告人不能说明财产合法来源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没收。
在预防再犯罪方面,法律规定了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判处刑罚人员刑满释放后的个人财产及日堂活动报告制度,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有关人员开办企业等加强监管。
亮点2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为总结实践经验,保障“打伞破网”,反有组织犯罪法第五章对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作出了规定,将查办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明确为反有组织犯罪工作重点。具体内容包括;1.明确了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具体类型,明确对于这些行为,应当全面调查,依法作出处理;2.并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组织、领导、参加有组织犯罪的,
应当依法从重处罚;3.对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
法行政机关加强协作配合,建立线索办理沟通机制作了规定;4.对依法查办有组织犯罪案件的国家工作人员不得有
的行为作出规定,明确底线禁区。亮点3严防黑恶势力渗入基层为防止黑恶势力向基层组织渗透,根据党xx加强基层
组织建设、防范和惩治“村霸”的有关文件精神,总结实践经验,反有组织犯罪法第十二条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换届选举中的联审机制作了规定,明确民政部门应当会同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发现因实施有组织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亮点4防止未成年人遭受侵害近年来,黑恶势力侵害未成年人的行为严重危及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为防止未成年人遭受侵害,反有组织犯罪法落实各方责任,加强对涉未成年人的有组织犯罪的惩治。1.“预防有组织犯罪工作需要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的共同参与。2.反有组织犯罪法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各方面的职责作了规定,并对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防止未成年人遭受有组织犯罪侵害作了专门规定。3.此外,为加强对涉未成年人的有组织犯罪的惩治,反有组织犯罪法规定,发展未成年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境
外的黑社会组织,教唆、诱骗未成年人实施有组织犯罪,或者实施有组织犯罪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教唆、诱骗未成年人参加有组织犯罪组织或者阻止未成年人退出有组织犯罪组织,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亮点5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涉案财产处置是扫黑除恶案件办理中的关键环节,为铲除有组织犯罪的经济基础,实现“打财断血”,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了一些新的规定。具体内容包括:1.规定了财产调查制度,办案机关可以全面调查涉嫌有组织犯罪的组织及其成员的财产状况;2.明确被告人实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定罪量刑事实已经查清,有证据证明其在犯罪期间获得的财产高度可能属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孳息、收益,并且被告人不能说明财产合法来源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没收。亮点6保障涉案单位个人权益反有组织犯罪法强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包括;1.在保障涉案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方面,明确对有组织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明确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异地羁押措施的,应当依法通知其家属和辩护人;3.规定涉案财物处置应当严格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进
篇三: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心得
关于《反有组织犯罪法》的解读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1年12月24日表决通过反有组织犯罪法,该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反有组织犯罪法共九章七十七条,包括总则、预防和治理、案件办理、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国际合作等章,系统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践经验,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立法目的】
01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02加强和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03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秩序;04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定义解读】《反有组织犯罪法》明确了有组织犯罪、恶势力组织的概念,对恶
势力组织可以适用法律规定的惩治和防范措施,并明确了利用网络实施有组织犯罪、“软暴力”行为的定性,让这些黑恶势力再也无处遁形。
1.明确什么是有组织犯罪有组织犯罪是指《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并非其他(如:恐怖组织等)组织实施的犯罪。2.明确什么是恶势力组织
恶势力组织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扰乱社会秩序、经济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组织。
3.明确什么是“软暴力”“软暴力”: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或者非法影响,有组织地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对他人形成心理强制,足以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的手段。境外的黑社会组织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实施犯罪,以及在境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的,适用本法。“制定反有组织犯罪法是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验,加强制度建设,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举措。”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出台,对于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意义。
【六大亮点】亮点一、依法从严惩治黑恶犯罪依法从严惩治黑恶犯罪是该法的一大亮点。在案件办理方面,反有组织犯罪法明确对于有组织犯罪的组织者、
领导者和骨干成员应当严格掌握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等的适用条件,充分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罚金等刑罚;规定公安机关在线索核查阶段,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的涉案财产可以依法采取紧急止付、临时冻结、临时扣押的紧急措施;对有组织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
告人可以采取异地羁押、分别羁押或者单独羁押等措施;对特定有组织犯罪罪犯异地执行刑罚、严格减刑假释。
对于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方面,反有组织犯罪法规定,办案机关可以全面调查涉嫌有组织犯罪的组织及其成员的财产状况;被告人实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定罪量刑事实已经查清,有证据证明其在犯罪期间获得的财产高度可能属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孳息、收益,并且被告人不能说明财产合法来源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没收。
在预防再犯罪方面,法律规定了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判处刑罚人员刑满释放后的个人财产及日常活动报告制度,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有关人员开办企业等加强监管。
亮点二、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为总结实践经验,保障“打伞破网”,反有组织犯罪法第五章对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作出了规定,将查办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明确为反有组织犯罪工作重点。具体内容包括:01明确了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具体类型,明确对于这些行为,应当全面调查,依法作出处理;02并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组织、领导、参加有组织犯罪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03对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协作配合,建立线索办理沟通机制作了规定;
04对依法查办有组织犯罪案件的国家工作人员不得有的行为作出规定,明确底线禁区。
亮点三、严防黑恶势力渗入基层为防止黑恶势力向基层组织渗透,根据党中央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防范和惩治“村霸”的有关文件精神,总结实践经验,反有组织犯罪法第十二条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换届选举中的联审机制作了规定,明确民政部门应当会同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发现因实施有组织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亮点四、防止未成年人遭受侵害近年来,黑恶势力侵害未成年人的行为严重危及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为防止未成年人遭受侵害,反有组织犯罪法落实各方责任,加强对涉未成年人的有组织犯罪的惩治。具体内容如下:01“预防有组织犯罪工作需要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的共同参与。”02反有组织犯罪法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各方面的职责作了规定,并对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防止未成年人遭受有组织犯罪侵害作了专门规定。03此外,为加强对涉未成年人的有组织犯罪的惩治,反有组织犯罪法规定,发展未成年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境外的黑社会组织,教唆、诱骗未成年人实施有组织犯罪,或者实施有组织犯罪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教唆、诱骗未成年人参加有组织犯罪组织或者阻止未成年人退出有组织犯罪组织,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亮点五、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
涉案财产处置是扫黑除恶案件办理中的关键环节,为铲除有组织犯罪的经济基础,实现“打财断血”,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了一些新的规定。
具体内容包括:01规定了财产调查制度,办案机关可以全面调查涉嫌有组织犯罪的组织及其成员的财产状况;02明确被告人实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定罪量刑事实已经查清,有证据证明其在犯罪期间获得的财产高度可能属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孳息、收益,并且被告人不能说明财产合法来源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没收。亮点六、保障涉案单位个人权益反有组织犯罪法强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包括:01在保障涉案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方面,明确对有组织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02明确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异地羁押措施的,应当依法通知其家属和辩护人;03规定涉案财物处置应当严格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并对涉案财物处置涉及的利害关系人的有关诉讼权利作出专门规定;04对证人、鉴定人、被害人、举报人等的保护措施作了专门规定。
篇四: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心得
反有组织犯罪法心得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已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通过,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对即将实施的该法,笔者通过仔细学习,有以下思考,不妥之处,欢迎批评指正。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自2018年初开始,至2020年结束,为期三年,在全国集中打击了黑恶势力,取得了非常好的社会效果。为保障社会的安定有序、国家的长治久安,党中央决定自2021年开始对扫黑除恶斗争实行常态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颁布,是为了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而制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的位阶仅低于宪法的基本法,是国家权力机关以立法的形式予以保障,对严厉打击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提供了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对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直接规定了处罚的依据,弥补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不足,可以直接适用该法,操作性强,是立法上的一个进步。
篇五: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心得
初中反组织犯罪法心得体会
一、健全机构、完善机制,深入探索新形势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规律进一步健全机构,充分发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上半年组织召开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组会议,研究新形势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新特点,对全年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加强了各单位的联系,形成有效的联动机制。同时充分发挥共青团的组织优势,从街道团委到各基层团支部都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针对各社区、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计划措施,深入细致,实事求是的开展工作。
二、大力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青少年正处于身心发展的关键阶段,正确辨别事物的能力不够,非常容易受到各种错误思想的侵蚀。街道团委曾次对他们进行法制教育,从小树立正确的思想道德和法制观念非常重要。我们通过各级团支部,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充分利用学校报刊、社区广播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广大青少年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努力从根本上消除青少年违法犯罪滋生的因素。
篇六: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心得
犯罪法心得体会
犯罪法心得体会(精选6篇)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好好地写一份心得体会,这样有利于我们不断提升自我。怎样写好心得体会呢?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犯罪法心得体会,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XX年,xx街道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紧紧围绕“减少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
康成长”这条主线,成立了“预防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并充分发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的职能,切实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并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共青团的组织优势,有、分步骤地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主题鲜明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和活动,为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确保社会的稳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健全机构、完善机制,深入探索新形势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规律进一步健全机构,充分发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不断完善工作机制。XX上半年组织召开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组会议,研究新形势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新特点,对全年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加强了各单位的联系,形成有效的联动机制。同时充分发挥共青团的组织优势,从街道团委到各基层团支部都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针对各社区、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计划措施,深入细致,实事求是的开展工作。二、大力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青少年正处于身心发展的关键阶段,正确辨别事物的能力不够,非常容易受到各种错误思想的侵蚀。街道团委曾次对他们进行法制教育,从小树立正确的思想道德和法制观念非常重要。XX年,我们通过各级团支部,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充分利用学校报刊、社区广播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广大青少年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努力从根本上消除青少年违法犯罪滋生的因素。三、以学校为重点,加大对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学校是青少年接受教育的主渠道,在校学生是青少年的主体。为此,我们特别重视对在校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观念教育。今年,我们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依托学校,积极推进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根据青少年自身的特点,营造符合他们认知规律的学习环境。继续大力推行中小学聘请法制副校长的做法,把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贯穿在日常的教学活动中。都根据自身的特点,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街道内七十五中学在今年上半年邀请镇派出所民警到学校给学生进行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青少年自我防护知识及交通知识讲座,本校600多名学生受到了教育。促进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有效地预防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5月24日,我们在联社的组织下进行了预防职务犯罪的学习。本次学习活动的开展,对我起到了很好的教育和启迪作用,我作为一名信用社的年轻职工,初涉金融岗位,通过这次活动获益颇多,对自己将来的职业生涯有很大的启迪。在我国金融体制改革过程中,银行不再是国家计划的执行部门和财政的出纳部门,有了一定的市场资源选择权和被选择权,但与此同时,金融法规健全程度、金融监管到位程度与金融体制改革发展不够协调,使有寻租条件和寻租机会的人蠢蠢欲动,为一己私利钻空子、找路子,最终导致犯罪的产生。金融业尤其是银行业改革导致基层银行人员精简、业务量成倍增加的同时,收入和福利减少,工作压力和金钱诱惑成倍增长,于是一些人的人生观、价值观取向产生偏离。他们不惜利用职务和职权之便以身试
法,妄图以一时之风险换取一世之享受,最终跌入犯罪的深渊。通过本次活动可以看到,绝大多数金融行业犯罪嫌疑人的业务娴熟,在岗位上也曾是技术能手、岗
位标兵,他们虽然在工作中做出了骄人的成绩,但法律是无情的,在犯罪事实面前一切都显得那样的苍白无力,追其原因就是他们忽视了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运用,最终导致无视法律的可悲后果。心态决定着一个人的工作状态与质量,积极的心态就像是大厦的根基,没有根基的大厦,很快就会倒塌,拥有了良好的心态才能做好自己的工作。作为金融行业,工作中充满了繁琐和无聊。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容易让人越来越厌烦,渐渐地失去了当时的进取心和创造力,时常抱着一副事不关已、我行我素的态度,甚至认为自己做为一名新职工也不能做出什么贡献,只能“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过一天算一天。这种消极怠慢的态度让我在工作中造成了被动,也让自己失去了更多学习的机会,这更是对自己的一种不负责任。
在现在的社会,光光是靠一技之长就想立足的,那是远远不够的,平时最重要的就是去主动工作、主动学习。效率是衡量工作好坏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干好工作、做好工作的前提,对于工作来说,是有始有尾的。有了开头,就必须要经历过程和结果。过程是最重要的,因为有了过程你才会学的更多,懂的更多。只有去熟练了过程,掌握了过程,才能更好的,更快的把工作做好。但更要去合理的安排时间,合理的去安排每一项工作。才会把工作做的完美、做的优秀。
工作就意味着责任,每一个岗位所规定的工作任务就是一份责任。当我们对工作充满责任感时,就能从中学到更多的知识,积累更多的经验,就能从全心投入工作的过程中找到快乐;当我们负起责任时战胜工作中诸多困难的那种强大的精神动力,它使我们有勇气排除万难,甚至可以把不可能完成的工作任务完成得非常出色。相反的,一旦失去责任心,即使是做自己擅长的工作也会做得一塌糊涂。因此,我们在做
任何一项工作的时候,成不成功,通常取决于是否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以及主动积极的工作态度。总之,作为工作在金融战线上的一名职工,我对自己所从事的职业感到深深的骄傲和自豪。以饱满的热情和强烈的岗位责任心投入到每一天的工作中,严于律己,不去触碰岗位“红线”,做一名合格的农信人。通读《监狱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和《覆车忏悔录》,深入剖析其中案例,我的内心受到极大震撼和警示。一方面,这些案例,不少是发生在我们监狱系统,案例中的主角曾经也是一名监狱民警,这种反面的身边人身边事,格外会让我们多一份关注,多一些思考。另一方面,这些人发自内心的忏悔,饱含他们痛定思痛的心情,也具有较强的冲击力,冲撞着我们的心灵。前车之覆,后车之鉴。作为一名党员民警,如何从这些典型案例中汲取正向力量,才是我们参加这次警示教育的意义之所在。一要坚持以学为本。这些案例再一次告诉我们,这些人之所以陷入人生泥潭,忽视学习是一个重要原因。一个人一旦长期放松学习,正确的思想理念就难以在头脑中确立,错误的观念就势必充斥心灵。长此以往,必然会淡化法纪观念,必然会模糊自己的行为边界,必然会由小错逐渐酿成大错。个重要的主观原因。从某种角度看,侥幸心理是一个人心智不够健全的表现,这样的人总是一种投机的心态看待人生,把个别事物发展变化的偶然性当成世界的普遍规律。三要自觉接受监督。监狱领导经常告诫我们,每个民警手中大大小小都有一些权力,每个民警在行使这些职权时,既要坚持按章办事,又要自觉接受监督。未成年人是我们小学教师面对的一个特殊群体,他们在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此时的他们从心理上正处于从无知到有知、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转变时期,心理上比较脆弱,更容易受到外界的诱惑和外界的侵犯;另外,我们这个社会还是一个以成年人为中心的社会,所制定的法律政策的主要参照物是成人。那么如何面对未成年人身上发生的问题呢?对此我认真的学习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习后感触颇深:(一)分层教育,上好法制课。
要利用班会课给学生上好法制教育课,密切联系学生思想实际,使学法、用法成为学生的自觉行动。实践中,一是注意根据小学生的身心特点和认识水平由浅入深地分阶段、分层次施教。帮助学生树立宪法权威的意识和依法享有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的观念。同时,要有计划、有系统地对学生进行基本的法律常识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增强他们分辨是非的能力,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二是要把法制教育渗透到各学科教学中。要在教学中结合本学科特点,有意识地渗透法律知识,使学生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受到法制教育。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提高法制教育效果。比如举办主题班队会、模拟法庭、开展社会调查、知识竞赛、社会实践等活动,是学校开展法制教育的重要形式。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些形式,通过宣讲法律故事,进行典型案例审理等,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教育,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增强教育效果。(三)突出重点,提高法制教育针对性。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教育,除进行必要的法律知识教育,培养学生法制观念外,十分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对少数有不良行为以及有不良行为倾向的“问题学生”实施重点帮扶,预防和减少犯罪。一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自己要对全体学生家庭情况进行调查,对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打工的学生的校内外表现重点掌握,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及时与家长联系,互通信息,同时,学校领导、老师结对帮扶,防患于未然。二是做好后进学生的转化工作,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的重要一环。法制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总之,国民素质的提高,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民主与法制的推进,都寄希望于广大青少年。我们要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力度,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我局组织单位人员进行了一次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活动。整个活动期间学习了预防职务犯罪专题报告。体会如下:一、充分认识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性。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特别是当今世界格局不稳的情况下,如果不坚决反对腐败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现象滋长,就必然会造成社会的动荡,甚至一个国家的分裂和政权的更迭。同样道理,一个单位,一个集体不能有效地杜绝腐败,预防职务犯罪,轻则使国家和单位蒙受经济损失,重则可能引起社会问题。因此,深入开展反腐倡廉,预防职务犯罪是保证一个单位健康发展的根本举措,对促进社会和谐、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加强学习,增加预防职务犯罪的能力。在职务犯罪人员的忏悔报告中体会到,不管是刚参加工作的新同志,还是将要退休、晚节不保的老同志,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放松了学习”。不能在利益的诱惑下,保持自己的信仰,按照党纪国法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而最终走向犯罪。所以,作为一名国家干部,不学习不行,只有不断的加强党的纪律、国家法规的学习,才能坚定自己的信仰,才能在金钱和利益的诱惑面前,保持清醒的头脑,不断提高防腐拒变的自觉性,主动性,远离犯罪。三、加强自身修养,自觉抵制职务犯罪。作为一名机关工作人员,加强自身的修养,防微杜渐,杜绝职务犯罪,最重要的就是要“慎权、慎钱、慎情”。四、做好自身工作,主动接受监督。
在日常工作中除了应加强自身修养外,最最重要的是干干净净,清清白白的做好自己的工作。在权力面前要有原则,财务面前要公私分明,在处理情与法的问题上要有底线。同时,还要主动接受上级、同事、群众的意见,进行认真反思和整改,在工作中不断改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
以上是我对这次预防职务犯罪活动的一些体会和感言。很不周详,请各级领导批评指正,以利今后的工作。
通过犯罪的学习,我感触颇深,作为一线车间的管理者,虽然我时时谨记要以身作则,对自己的行为举止有着严格的要求标准,但此次学习还是让我感觉自身需要改进、学习的地方还有很多。
1、企业规定要贯彻好正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企业生产要有条不紊的进行下去,就需要有硬性的规定来规范,而这些硬性规定则需要我、需要我们管理人员来传达,来渗透,来执行,要完成这个任务,首先我们自身要彻底牢记、理解这些规定的重要性及要达到的目的,在完整传达的同时要讲究恰当的方式与方法,将公司规定彻底渗透给员工,达到员工自觉执行公司规定,而非被动执行的效果。2、企业制度要落实好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是企业可以稳步成长的基石,也为企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一项制度的制定或许并不是非常的难,但是要想落实好绝非易事,很多制度执行的都不是很到位,要么没落实,要么执行的面目全非,就像是公司盈利,将部分利润分给员工做奖金以资鼓励,执行到最后往往变成你只能拿300或你只能拿200,而这笔奖金的发放目的却被忽略了,不仅起不到好的效果,反而出现员工攀比、不满的现象出现,能不能将公司的每一项制度都能落实好,我们是关键的一环,作为一名管理者,我们做的不仅仅将制度传达给员工,重要的是要员工理解制度的目的,要员工知道各项规章制度的存在不仅仅是企业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维护每位员工切身利益的关键,真正达到员工对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熟知且不排斥,支持且共同执行,将制度彻底落实到实处。3、对自身要高标准、严要求无论是管理、贯彻、还是执行、想要凸显优秀的管理方式及管理能力,首先就应该从自身出发,正人先正己,自己的麻痹大意或是思想松懈是很难服众的,不服众谈何管理,要想员工为本职工作自觉多付出1分努力,自己首先就应该为这1分的努力付出百倍的努力去争取,万事勤为先,克己奉公、遵规守矩、公平公正的办事、堂堂正正的做人,自己其实就像车间的一面指挥旗帜一样,自己的作为会很容易感染到周边的员工,带动大家一起效仿,先从各个方面把自己这关把严了,才能让员工感觉到,在这里,从上到下,大家都在为共同的目标而努力,在这里,天就是蓝的,水就是清的,没有鱼龙混杂,没有滥竽充数。4、统一思想企业大体都会这样宣传‘为企业的明天而努力’,管理者大都会这样讲‘要提高绩效’,那么问题来了,一名普普通通的员工,一名一线的岗位工怎么想的呢?他们应该会感觉这两句话很遥远,因为,管理者没有把企业的发展和员工的自身联系起来,只顾着一味的要绩效、要成绩,没绩效、没成绩就罚,结果不但没有起色,员工反而有了逆反心里,这样的管理者就称不上管理者,因为他不会管理,只会学舌、要成绩,出了成绩感觉都是自己一人的功劳,拼命的往自己身上套光环,没有成绩就拿手底下的人开刀,将责任推卸的一干二净,产生恶性循环。要想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就要统一大家的思想,要所有员工真心明白,自己的努力是有价值的,自己在这个企业是有位置的,企业的利益与员工的切身利益是紧密相连的,企业辉煌了,大家的日子也就红火了,管理者不是违章就出罚单的批评者,而是带领大家创造财富的领路人,进而使大家团结一心,从根本上让员工把企业的活当作自己家的活来干,把企业当成自己的家,由被动管理转为员工主动去尽心尽力的工作。
以上就是我本次学习的体会心得,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力争树立一个积极向上的形象。
篇七: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心得
反有组织犯罪法作文300字心得体会
此次学习,内容囊括预防和治理、案件办理、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国际合作等内容。我将以此次学习为契机,筑牢思想防线,立足本职,毫不动摇的以人民群众为中心,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全面理解和把握反有组织犯罪法规定的主要内容,深刻理解条文内涵精髓。
该法出台重大意义,依法从严惩治黑恶犯罪、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严防黑恶势力渗入基层、防止未成年人遭受侵害、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保障涉案单位个人权益。我表示将以此次学习为契机,筑牢思想防线,立足本职,毫不动摇的以人民群众为中心。
《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颁布实施,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必然要求,是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标志性成果,对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从源头上预防减少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具有重要意义。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遵守法律,坚决守牢底线。
我们要利用好新学期班会的契机,将其传达给每一位学生,通过进一步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反有组织犯罪法》,为提升本市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贡献自己的力量。
篇八: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心得
反间谍法学习心得体会
反间谍法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间谍活动特殊需要的专用间谍器材,在此分享学习心得体会。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反间谍法学习心得体会,欢迎大家阅读。反间谍法学习心得体会篇1
4月15日,同志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举行的第一次会议上,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概念。指出:“总体国家安全观既重视传统安全,又重视非传统安全,构建集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于一体的国家安全体系。”
国家安全是立国之本,是国家生存和发展的根本保障,是国家和人民的最高利益的最高表现。世界各国十分重视国家安全,一般都通过法律的强制力来维护和保障国家安全。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我们必须认真履行法律义务,学习和贯彻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以下简称《反间谍法》),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一、《反间谍法》的主要内容为了适应我国国家安全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反间谍工作。20xx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反间谍法》。简单地说,为敌方刺探消息的人称为“间谍”。《反间谍法》是以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分为五章,即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的职权;第三章公民和组织的义务和权利;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共四十条。对反间谍工作的有关方面作出了比较完整的、具体的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以下简称旧法)相比,《反间谍法》是以旧法的内容为基础,突出反间谍工作特点;总结反间谍工作的经验,将实践检验有效且反间谍工作确需的措施上升为法律
规定。一是将我国反间谍工作多年来坚持并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原则以法
律形式加以确认。规定了反间谍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相结合、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积极防御、依法惩治的原则。
二是反间谍工作除了依靠国家安全机关履行职责外,还需要多部门的协作配合。在明确国家安全机关是反间谍工作主管机关的基础上,规定公安、保密行政管理等其他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依法做好有关工作。
三是将国家安全法实施细则规定的,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反间谍工作需要采取的措施,上升为法律规定。规定了:查验中发现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由国家安全机关责令其整改或者指导其整改,拒绝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可以予以查封、扣押;对与间谍行为有关的工具、经费、场所、物资和其他财物,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国家安全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或者明知是间谍活动的赃物而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国家安全机关根据不同情况,对依法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予以没收或者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是与刑法等有关法律进行衔接。在旧法的基础上规定: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外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二、新形势下学习贯彻《反间谍法》的必要性当前我国安全形势总体良好。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综合国力大幅度跃升,经济繁荣,社会稳定,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在国际政治舞台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但是,我们面临的国际、国内不利因素仍大量存在,境外一些间谍情报机关和各种敌对势力把中国作为他们进行颠覆、渗透和破坏的
主要目标,一方面打着“人权”、“民主”、“民族”、“宗教”等各种各样的旗号,不断对我国进行思想渗透,扶植、资助境内外敌对分子,煽动支持分裂势力,企图颠覆我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另一方面,继续利用我扩大对外开放的时机,以公开的、合法的身份,通过各种渠道和途径,广泛收集、窃取、刺探我国军事、政治、经济、科技等情报,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活动。我县是一个民族自治县,国境线长达147.083公里,处于禁毒防艾和反渗透的最前沿,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我们一定要居安思危,增强国家安全意识,认真学习贯彻《反间谍法》,自觉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三、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履行反间谍义务根据《反间谍法》的规定,国家安全机关是反间谍工作的主管机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是国家安全机关的神圣使命,也是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共同任务。国家安全机关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加大反间谍工作的力度。各单位、各组织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政权意识和忧患意识,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国家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增强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坚持一手抓经济发展,一手抓安全稳定,时刻警惕和防范间谍破坏活动;积极支持、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反间谍工作。全体公民要认真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义务,支持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工作;提高警惕,及时发现、报告和制止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只有把全社会动员起来,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组成维护国家安全的人民防线,才能有效防范和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各种活动。这对于像我县一样,还没有设立国家安全机关的地方,显得尤为重要。对于间谍行为,基于《反间谍法》规定的“公安、保密行政管理等其他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依法做好有关工作。”而且司法机关已经树立“一盘棋”思想,没有设立国家安全机关的地方,可以向当地的公安司法机关告发,再由当地公安司法机关转交有管辖权的国家安全机关办理。四、依法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
《反间谍法》第38条的规定,间谍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互勾结实施的五类行为。即:
(一)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二)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三)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或者策动、引诱、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活动;(四)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的;(五)进行其他间谍活动的。
如何惩治这五类间谍行为呢?《反间谍法》第二章“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的职权”(第8条至第18条)中,对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开展反间谍工作作了规定,其中,第8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依法行使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该法第四章“法律责任”(第27条至第37条)中,明确了对涉案相关人员进行拘留等行政处罚。对于实施间谍行为和涉案人员犯罪问题,只是规定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该法第27条第1款,只是规定了“……实施间谍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如何惩治间谍行为和涉案人员的犯罪行为,该法没有作明确、具体的规定。这并不是说,惩治间谍行为无法可依。这是因为:制定《反间谍法》时,已经与现行刑法等有关法律进行了衔接。除了要严格按照《反间谍法》的规定外,在程序上,还要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侦查、起诉、审判。在实体方面,要严格按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定罪量刑。
我国的现行刑法第二编分则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第102条至第113条)中,规定了危害国家安全罪的12个具体罪名:1、背叛国家罪;2、分裂国家罪;3、煽动分裂国家罪;4、武装叛乱、暴乱罪;5、颠覆国家政权罪;6、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7、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8、投敌叛变罪;9、叛逃罪;10、间谍罪;11、为境外窃取、刺探、收
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12、资敌罪。司法机关在办理间谍犯罪案件时,要严格按照犯罪的四个构成要件这个犯罪标准来确定是否构成犯罪,构成犯罪的处以刑罚。通过惩治间谍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国家安全,保障国家利益。反间谍法学习心得体会篇2
当前我国安全形势总体良好。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综合国力大幅度跃升,经济繁荣,社会稳定,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在国际政治舞台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但是,我们面临的国际、国内不利因素仍大量存在,境外一些间谍情报机关和各种敌对势力把中国作为他们进行颠覆、渗透和破坏的主要目标,一方面打着“人权”、“民主”、“民族”、“宗教”等各种各样的旗号,不断对我国进行思想渗透,扶植、资助境内外敌对分子,煽动支持分裂势力,企图颠覆我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另一方面,继续利用我扩大对外开放的时机,以公开的、合法的身份,通过各种渠道和途径,广泛收集、窃取、刺探我国军事、政治、经济、科技等情报,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活动。我县是一个民族自治县,国境线长达147.083公里,处于禁毒防艾和反渗透的最前沿,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我们一定要居安思危,增强国家安全意识,认真学习贯彻《反间谍法》,自觉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为了让全局干部职工把准《反间谍法》的重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单位于2015年5月6日组织了全体员工学习,以下是我个人的学习心得;
《反间谍法》是以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分为五章,即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的职权;第三章公民和组织的义务和权利;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共四十条。对反间谍工作的有关方面作出了比较完整的、具体的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以下简称旧法)相比,《反间谍法》是以旧法的内容为基础,突出反间谍工作特点;总结反间谍工作的经验,将实践检验有效且反间谍工作确需的措施上升为法律
规定。国家安全是立国之本,是国家生存和发展的根本保障,是国家和
人民的最高利益的最高表现。世界各国十分重视国家安全,一般都通过法律的强制力来维护和保障国家安全。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我们必须认真履行法律义务,学习和贯彻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反间谍法的制定和实施彰显打击间谍犯罪的决心和重视程度,威慑间谍行为,将间谍行为的惩治纳入依法治国的框架,为打击间谍行为提供具体的法律依据。国家安全是主权国家独立自主地生存和发展的保障,关系国家存亡的大事,世界上无论哪一个国家,都是将维护国家安全摆在首位,以巩固自己的政权。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繁荣昌盛都是以国家安全得到保障为前提的,一些国家的灭亡、政权的丧失,也都是因为国家安全不能得到保障。因此,没有国家安全,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的一切。间谍,作为国家与国家或集团与集团之间进行军事、政治、外交斗争乃至经济、科技竞争的有效手段,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是阶级斗争的产物。它以隐蔽的方式打人对方营垒以至高级机关,进行发展组织、窃取机密及其他各种破坏活动,以颠覆对方国家政权。使用间谍搞离间和颠覆活动,消灭异国,扩大势力范围,是一种不动兵戈,制服政敌的有效手法。间谍活动是隐蔽斗争的一种形式,是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建国以来,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的活动从来没有停止过,隐蔽战线的斗争一直尖锐,复杂。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境外间谍机关利用我国扩大对外交往的便利条件,派遣间谍入境,发展组织,建立据点、进行策反、渗透、窃密,甚至进行行动破坏,范围不断扩大,方式也更加多样。他们以公开掩护秘密,以合法掩护非法的活动方式,以外交官、记者、商人、访问学者、留学生或者旅游者等各种身份为掩护入境,打着新闻采访、经贸合作、投资办企业、友好往来、学术交流、观光旅游、探亲访友等旗号,向我国国家机构和各种组织进行渗透、颠覆政权、窃取国家秘密和情报,策反公职人员,进行暗杀、放火、
爆炸、投毒、散布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的谎言等行为,正是这些行为使国家机关、国家秘密、各类情报、国家工作人员等具体对象受到侵犯,从而使国家安全受到了侵害。
新时期的反间谍工作,应当顺应时代的潮流和适应国际形势的需要,我们要加强反间谍法的学习及运用。学习反间谍法有助于我们增强政治意识、政权意识和忧患意识,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国家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增强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坚持一手抓经济发展,一手抓安全稳定,时刻警惕和防范间谍破坏活动;积极支持、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反间谍工作。学习反间谍法有助于我们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义务,支持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工作;提高警惕,及时发现、报告和制止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只有把全社会动员起来,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组成维护国家安全的人民防线,才能有效防范和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各种活动。反间谍法学习心得体会篇3
11月1日国家颁布第一部《反间谍法》,为了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人民群众和重要涉密人员的反奸防谍意识,履行法律责任义务的自觉性,提升大家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特整理出相关知识,与大家共享。
一、间谍行为有哪些行为?《反间谍法》规定,间谍行为是指以下行为:1.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2.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3.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或者策动、引诱、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活动;4.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的;5.进行其他间谍活动的。二、公民和组织在反间谍工作中都有什么义务?《反间谍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的安全、荣
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及各企事业组织,都有防范、制止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机关、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间谍行为。公民和组织应当为反间谍工作提供便利或者其他协助。公民和组织发现间谍行为,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向公安机关等其他国家机关、组织报告的,相关国家机关、组织应当立即移送国家安全机关处理。在国家安全机关调查了解有关间谍行为的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有关组织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不得拒绝。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应当保守所知悉的有关反间谍工作的国家秘密。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间谍活动特殊需要的专用间谍器材。
三、平时生活中,普通公民如何防范间谍?(一)上网人员注意事项:1.对求职招聘网站要认真甄别对方要求,凡是要求提供单位内部情况或机关文件、公文的应予拒绝;2.对以学术研究、论文征集、咨询机构名义要求提供内幕情况的应予拒绝;3.婚恋、QQ、微信及朋友圈中不明身份人员,以情色或金钱引诱要求提供党政、军工、科研等单位的内部、涉密资料的应予拒绝;4.网上军事交流,不将观察到的涉及我军事装备、军事部署、军事演习的敏感内容等,在网上扩散或发送,防止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二)出国境人员主要事项:1.遵守所在国法律,防止滋生祸端,避免引火烧身;2.不擅自脱离团队单独活动,不给敌人可乘之机;3.洁身自好,防止落入圈套,遭人暗算;4.不贪恋过于轻松、意外获取的利益,防止吞食诱饵,难以摆脱;5.理性对待身边过分热情、不明身份的人员,防止其觊觎之心;6.受到境外间谍组织情报机关及其人员纠缠或威胁时,及时向我
驻外大使馆报告,或回国后通过单位、社区等组织或本人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报告。
篇九: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心得
《有组织犯罪法》心得体会通读《有组织犯罪法》,深入剖析其中案例,我的内心受到极大震撼和警示。一方面,这些案例,不少是发生在我们监狱系统,案例中的主角曾经也是一名监狱民警,这种反面的身边人身边事,格外会让我们多一份关注,多一些思考。另一方面,这些人发自内心的忏悔,饱含他们痛定思痛的心情,也具有较强的冲击力,冲撞着我们的心灵。前车之覆,后车之鉴。作为一名党员民警,如何从这些典型案例中汲取正向力量,才是我们参加这次警示教育的意义之所在。一要坚持以学为本。这些案例再一次告诉我们,这些人之所以陷入人生泥潭,忽视学习是一个重要原因。一个人一旦长期放松学习,正确的思想理念就难以在头脑中确立,错误的观念就势必充斥心灵。长此以往,必然会淡化法纪观念,必然会模糊自己的行为边界,必然会由小错逐渐酿成大错。个重要的主观原因。从某种角度看,侥幸心理是一个人心智不够健全的表现,这样的人总是一种投机的心态看待人生,把个别事物发展变化的偶然性当成世界的普遍规律。三要自觉接受监督。监狱领导经常告诫我们,每个民警手中大大小小都有一些权力,每个民警在行使这些职权时,既要坚持按章办事,又要自觉接受监督。
篇十: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心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组织犯罪法500字作文
为切实保障扫黑除恶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落实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贯彻实施工作方案的要求,全面理解和把握《反有组织犯罪法》的主要内容,我们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颁布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
该法出台将依法从严惩治黑恶犯罪、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严防黑恶势力渗入基层、防止未成年人遭受侵害、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保障涉案单位个人权益。我表示将以此次学习为契机,筑牢思想防线,立足本职,毫不动摇的以人民群众为中心,全面理解和把握《反有组织犯罪法》规定的主要内容,深刻理解条文内涵精髓。
《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全面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平安中国建设、保障群众根本利益的现实需要,是维护社会繁荣稳定向上的坚固防线。《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颁布实施,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必然要求,是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标志性成果,对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从源头上预防减少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具有重要意义。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开展普法宣传
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遵守法律,坚决守牢底线。我们要利用好新学期班会的契机,将其传达给每一位学生,通过进
一步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反有组织犯罪法》,为提升本市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贡献自己的力量。
篇十一: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心得
P> 小学生反有组织犯罪法征文450通读《有组织犯罪法》,深入剖析其中案例,我的内心受到极大震撼和警示。一方面,这些案例,不少是发生在我们监狱系统,案例中的主角曾经也是一名监狱民警,这种反面的身边人身边事,格外会让我们多一份关注,多一些
思考。另一方面,这些人发自内心的忏悔,饱含他们痛定思痛的心情,也具有较强的冲击力,冲撞着我们的心灵。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作为一名党员民警,如何从这些典型案例中汲取正向力量,才是我们参加这次警示教育的意义之所在。一要坚持以学为本。这些案例再一次告诉我们,这些人之所以陷入人生泥潭,忽视学习是一个重要原因。一个人一旦长期放松学习,正确的思想理念就难以在头脑中确立,错误的观念就势必充斥心灵。长此以往,必然会淡化法纪观念,必然会模糊自己的行为边界,必然会由小错逐渐酿成大错。个重要的主观原因。从某种角度看,侥幸心理是一个人心智不够健全的表现,这样的人总是一种投机的心态看待人生,把个别事物发展变化的偶然性当成世界的普遍规律。
要自觉接受监督。监狱领导经常告诫我们,每个民警手中大大小小都有一些权力,每个民警在行使这些职权时,既要坚持按章办事,又要自觉接受监督。
篇十二: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心得
P> 反有组织犯罪法心得体会第一章当前,诱发的因素不断增多,做好预防犯罪工作必须在狠抓落实上下功用力气。从近年来发生的犯罪案件看,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工作不落实。具体表现在:一是有的单位预防犯罪工作抓得不实。有的摆不正预防犯罪与中心工作的关系,重视抓中心工作,忽视放松预防犯罪工作,往往是一边出成绩一边出问题,形成两头冒尖;有的把预防犯罪工作挂在嘴上、写在纸上、贴在墙上,就是不放在心上;有的检查指导和蹲点帮带,蜻蜓点水、走马观花,掌握情况靠报告,发现问题靠通报,对部队的真情实况若明若暗;有的不按照客观规律办事,违背规章制度,盲目蛮干;有的抓工作图出名挂号,往往是重形式轻内容,重部署轻过程,作风浮漂,搞半截子工程;有的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对违法违纪问题,搞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助长不良风气的滋生蔓延。二是有的干部抓预防犯罪工作的事业心责任感不强。有的干部主要心思和精力没有用在工作上,感到年龄到杠,职务到顶,后顾之忧重,分心走神,工作标准不高;有的工作时紧时松,靠上级推动,靠情况刺激,自觉性不强;有的职责不清,责任不明,工作缺乏动力,影响了各级干部骨干工作的积极性;有的执行上级指示打折扣、搞变通、掺水份。三是一些单位抓预防犯罪工作的思路不够清楚。
有的工作热情高,干劲大,但对预防犯罪工作怎么抓、抓什么,心中无数,路子不清,重点不明,东一榔头西一棒子,工作抓不到点子上;有的工作缺乏计划性,想起什么抓什么,抓到哪里算哪里,不能保持工作的连续性;有的不能有效地把上级指示与本单位的实际相结合,以会议贯彻会议,以讲话落实讲话,使上级的指示和要求流于形式;有的不善于借助上级的力量、群众的力量和外部的力量开展工作,形不成合力;有的职能部门能参善谋的能力弱,出不了点子,提不了建议,解决不了问题;有的对新形势下预防犯罪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视不够,研究不透,预防犯罪工作的针对性、超前性和时效性不强。
针对以上问题,各级要下大力加以解决,切实抓好预防犯罪工作的落实,确保部队安全稳定。
针对以上问题,各级要下大力加以解决,切实抓好预防犯罪工作的落实,确保部队安全稳定。
一要端正预防犯罪工作的指导思想。
各级党委、领导和机关要充分认识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给预防犯罪工作带来严重危害,自觉做到在工作指导上不定脱离实际、难以实现的高标准,在工作部署上不搞急功近利、超越基层承受能力的高指标。
要努力改进领导作风和工作作风,切实把预防犯罪工作提上议程摆上位,坚持求实为本,务实为责,落实为荣。
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做工作、搞建设,既要考虑当前急需,更要着眼长远建设,多做打基础的工作,为预防犯罪工作积蓄后劲。
要深入了解掌握部队的真实情况和思想反映,在“上情”和“下情”的结合上抓落实,防止出现简单化和片面性,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要正确看待部队中发生的问题,牢固树立“汇报问题是党性,发现问题是水平,解决问题是成绩”的观念,不以案件定乾坤,对发生案件的单位要积极帮助他们查找原因,总结教训,制定措施,改进工作,放下包袱,轻装前进。
二要建立预防犯罪工作的有效机制。要建立和完善预防犯罪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各类人员在预防犯罪工作的职责、任务和要求,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哪一级出了问题,就追究哪一级责任,切实以责任制激励责任心。对因工作不落实导致发生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进行通报批评、努力解决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于少一个样的问题,使大家在抓预防犯罪工作中进有奔头、干有甜头,争有劲头、懒吃苦头,形成人人想预防、级级抓落实的良好氛围。要切实解决好基层干部的后顾之忧,在家属就业、住房、子女入学入托等方面多想办法、多办实事。要把人、财、物向基层和艰苦地区倾斜,努力营造拴心留人的环境。三要提高抓预防犯罪工作落实的具体能力。预防犯罪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的工作,各级领导在抓预防犯罪工作中,必须努力提高谋划能力、协调能力、善断能力和领导能力。首先,要加强学习。
坚持以“三个代表”的要求为标准,牢固树立“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的思想,充分发扬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不断增强抓好预防犯罪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要学习借鉴其他单位在预防犯罪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人之长,补己之短。
要把预防犯罪工作结合渗透到军事工作和其他业务工作之中,调动军事、业务干部抓预防犯罪工作的积极性。
要加强对新形势下预防犯罪工作特点规律的研究,提高预防犯罪工作的时效性,尤其是对棘手问题和薄弱环节,坚持长期抓、经常抓、反复抓,做到不解决问题不撒手,不见成效不罢休。
要纠正认识上的偏差,不把会议多、文电多、讲话多,等同于指导力度大;不把检查多、考核多、评比多,等同于作风实;不把照抄照转上级文电,等同于落实上级指示态度坚决,自觉坚持形式
篇十三: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心得
P> 2022反腐案例学习心得体会8篇2022反腐案例学习心得体会8篇反腐案例学习心得体会1
学校党总支组织我校全体党员学习了廉洁文化进校园的有关精神,从而使我更深刻感受到了在当今社会进行反腐倡廉的必要性,对自身的思想作风,廉洁自律,遵章守纪,权利运作等方面有了很大的提高;后来,我校全体党员又去苏苑中学体育馆看反腐倡廉的大型图片展,在图片上我看到有些党员干部在个人欲望的驱使下逐步冷淡了法制观念,在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面前丧失原那么,置党多年的培养教育于不顾,利用职务之便做出有悖于共产党员、人民公仆的原那么和宗旨的事情,最终身败名裂,甚至是以生命为代价。通过观看这些腐败分子的典型事例,我觉得我们全体党员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通过学习观看具体心得体会如下:
一、通过学习廉洁文化进校园和观看反腐倡廉的图片展,提高了我们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了拒腐防变能力,使党员干部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利观。在物欲横流的当今社会,人们无利不往来,少数党员干部放任自流,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流失,同时也带坏了一批干部,从而形成了不良的社会风气,在整个学习过程和观看过程中,我们做到了认认真真的学,扎扎实实的学,并深刻体会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使自己有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工作中切实找到切入点,并做到学以致用,在自己的岗位上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起到带头和带动作用。
二、通过学习廉洁文化进校园和观看反腐倡廉图片展,我决定在工作中,要筑牢反腐防线,吸取他人的教训,防患于未然,坚持防微杜渐,时刻为自己敲醒警钟,要明白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俗话说:一失足成千古恨。然而真正品尝了其中的滋味,那懊悔可就晚亦。所以,强化自律意识,构筑廉洁从政的警世防线,是对每个党员干部地考验。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影响,使少数腐败分子有机可乘,这已经成为广阔人民群众注目的一个焦点。在与时俱进的今天,我们学校党总支相应采取了一系列反腐倡廉的警示教育,通过讲座、报纸、去、宣传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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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多种多样的形式开展警示教育,使我校党员教师的廉洁自律意识明显提高,为学生效劳的意识也日益增强,教学质量稳中有升。
三、通过学习廉洁文化进校园和观看反腐倡廉图片展,我更深切体会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要性。把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做为自己的工作实践,时刻跟普通教师和广阔学生联系在一起,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做谦虚朴实、严于律己、廉洁奉公的表率。在生活中,我的人生格言是:堂堂正正做人,认认真真做事,快快乐乐生活。强化反腐倡廉意识是我作为一名党员义不容辞的责任,在错综复杂的社会中我要找准自己的人生航标,始终保持发奋进取的精神状态,真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以上是我通过学习廉洁文化进校园和观看反腐倡廉图片展的一些体会和感想,我今后还要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己拒腐防变的意识,做一名真正的共*产*党员。反腐案例学习心得体会2
今天参加了由市纪检委组织的观看反腐倡廉教育专题片活动,看到片中一例例触目惊心的典型案例,看到少数党员干部放松了对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抵御不住诱惑,走向了犯罪的深渊,以致身陷囹圄,结果令人痛心,我对此感受颇深,启发很大。
一、以案为鉴,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从片中列举的贪官违法犯罪的轨迹中,我们不难看出,他们的不义之财来自权力的魔棒,用他们的权力演绎了一场场淋漓尽致的权钱交易之戏。他们无视党纪国法,目无组织纪律,不顾群众利益,弄虚作假,吹牛浮夸,欺上瞒下,独断专行,横行霸道,腐化堕落,不仅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而且使人民群众利益遭受了严重损失,把人心搞乱了,把风气搞坏了,把经济搞垮了。通过这次警示教育活动,使我心灵受到极大震动,思想受到深刻洗涤,更是从中得到一些深层次启示和警醒。对他们犯罪道路的过程、原因及教训我作了深刻的反思:一些领导干部不注重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私欲膨胀,背弃共产主义理想和党的宗旨,人生观、价值观偏离了正确方向,道德观念失衡,把国家和人民赋予的神圣权力,当成了谋取不义之财,谋取私利的工具,政治上丧失信念、经济上贪得无厌、生活上腐化堕落,踏上了不归路。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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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知得失。通过这些典型案件说明,领导干部一旦贪欲膨胀、利欲熏心,就会丧失理想信念,在金钱面前打败仗;一旦追逐名利、捞取功名,就会导致急功近利,贻误事业的开展;一旦恃权轻法、心存侥幸,就会触犯法律受到制裁,最终变成人民的罪人。
在工作中筑牢反腐防线,以案为鉴警钟常鸣,勤奋做事廉洁做人;吸取他人地教训,防患于未然,坚持防微杜渐,时刻为自己敲醒警钟,俗话说:一失足成千古恨,然而真正品尝了其中的滋味,那懊悔可就晚亦。所以强化自律意识,构筑廉洁从政地警示防线,是对每个党员干部的考验。由于各方面因素地影响,使少数腐败分子有机可乘,这已经成为广阔人民群众注目的一个焦点,我们邮政党总支也相应采取了一系列反腐倡廉的警示教育,通过多种多样的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使各部门党员干部的党纪法规明显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明显提高,使廉政工作贯穿于整个经营管理工作中。
二、以身作那么,作好表率,永葆公仆本色领导干部能否以身作那么,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至关重要。以身作那么,首先要做到廉洁自律,这是每一名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品格。古人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是讲为政者必须身正行直,办事公正。广阔干部群众对领导干部是听其言,观其行的。如果说的一套,做的又是一套,群众是不会信任的,实际上会让其他党员干部和群众上行下效,带坏了党风,带坏了政风,带坏了一方社会风气。因此,领导干部一定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科学的开展观,权力必须为群众谋利益,绝不能为个人或少数人谋取私利。要立志做大事,把心思用在工作上,用在干事业上,用在为群众谋利益上。领导干部只有严于律己,公正严明,群众才能相信组织,好的党风、政风、社会风气才能树起来。所以,领导干部一定要按照制度和规定,严格对照检查自己,自觉做到不收受下属、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真正在廉洁自律方面带个好头,严格按照遵守有关廉洁自律的规章制度,把科学开展观贯彻到反腐倡廉工作中,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在日常工作中时刻以法律和廉政准那么为镜,鉴照自己的行为,在灵魂深处树立共产主义的人生观、价值观,从思想深处根绝贪图享受、拜金主义、目无法纪等错误思想,不断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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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慎独、慎微、慎权、慎欲,做到自警、自省、自重、自律,始终把组织和群众的信任和重托,倾注在本职工作中,把握自己、管住自己、走好人生路。反腐案例学习心得体会3
上半年,结合制度建设年活动、四民活动及党风廉政建设,就如何加强反腐倡廉谈一点心得体会。
反腐倡廉是加强先进性建设的重要方面。通过开展的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反腐倡廉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学习,本人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只有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时刻牢筑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克己奉公,廉洁自律,才能葆住纯洁本色,认认真真做事,踏踏实实清清白白做人,身体力行三个代表和八荣八耻,才能保证我们的事业从胜利不断走向胜利。
一是加强学习,坚决信念。纵观任何领导干部的腐败案件,无不是放松了学习、理想信念动摇,导致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所致。腐败分子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究其原因,就是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在金钱、名利的诱惑下,放弃了对世界观、价值观的改造,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出现了只讲实惠,不讲理想;只讲索取,不讲奉献;只讲钱财,不讲原那么的不良信念。因此,在繁忙的工作之余,自己坚持经常性的深入学习,大力提高自身的政策水平和理论水平。在学习中,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将反面案例与正面教育相结合,结合分管工作,大力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和自我警省能力,不断增强新时期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是以案为鉴,廉洁自律。在加强自身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本人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观看了一些反面案例警示教育片,思想受到极大震撼。我深刻认识到,领导干部一旦贪欲膨胀、利欲熏心,就会丧失理想信念,在金钱面前打败仗;一旦追逐名利、捞取功名,就会导致急功近利,贻误事业的开展;一旦恃权轻法、心存侥幸,就会触犯法律受到制裁,最终变成人民的罪人。这些反面的案例也使自己清醒地认识到,作为一名中层领导干部,应该时刻牢记一个领导干部的标准,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奉献意识、效劳意识,忠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廉洁自律、洁身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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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多做实事,乐于奉献。单位的向心力表现在每个机关党员干部的奉献精神上,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希望单位事业快速的开展,自己有不断的长进,并视之为自己的理想和信念。因此要激发党员干部自觉的工作热情,让党员干部在自己的岗位上不断的释放出自己的创新能力。我们每个人要积极提高自身履行职责的能力,敬业爱岗,勤勤恳恳地做好本职工作。在工作中做到正确的认识自己,真诚的对待他人,认真的对待工作,公平的对待管理。表现出做人的人格魅力,以此来鼓励自己,影响他人,共同进取。
做好本职工作依法行政,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自已实践三个代表的具体表现。认真执行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克己奉公,廉洁自律,认认真真做事,踏踏实实做人,也是实践三个代表的具体表达。反腐案例学习心得体会4
参加了公司组织的平安教育,在观看了平安教育片后,现场的情景触动了我的内心,思想发生了很大的转变,一幅幅画面映入眼帘,内心此起彼伏,感受到生命的可贵和平安生产的重要性。真爱生命、关爱幸福、善待自己和他人。
两千年前的荀子说:一曰防,二曰救,三曰戒。先其未然谓之防,发而止之谓之救,行而责之谓之戒。防为上,救次之,戒为下。上学时读这段话并没有多想,现在我明白了,对付事故保障平安,可以借助古老的中国智慧。因为,荀子说了三种方法,第一种方法是在事情没有发生之前就预设警戒,防患于未然,这叫预防;第二种方法是在事情或者征兆刚出现就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制止,防微杜,防止事态扩大,这叫补救;第三种方法是在事情发生后再行责罚教育,这叫惩戒。荀子列出了三种方法后认为,预防为上策,补救属中策,惩戒是下策。众多的案例说明:平安事故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违章;事故的责任也只有一个,那就是人。在职工生产活动的第一线,现场环境复杂有时存在着不确定的因素,切实做到平安生产的前提是遵章守法,其次是提高人的平安意识。我们不需要补救更不要惩戒,我们只需要从每一天的工作做起,从一点一滴开始,在工作和处理问题时,时刻保持冷静的头脑并不断提高业务技能,以不变应万变,防范各种突发情况。同时,要树立危机意识,因为事故是对思想麻痹者的惩罚。
切莫让一时的疏忽,成为你终身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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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观看完之后还使我认识到:平安管理不需要人治,而需要法制,也就是要治人。要建立平安考评机制,并把它作为各级管理者的常规武器,运用到日常管理工作中去。在平安考评过程中把业绩考核和素质评价、状态评价结合起来,使平安状态评价贯穿于考评工作的始终。业绩考核应该落实到每周或者每月,不能等到年底算总账,平安素质评价却可以每年一次。同时考评必须做到程序化、制度化、经常化。这样平安管理才不至于开空头支票。反腐案例学习心得体会5
生命,一个多么鲜活的词语;平安,一个多么古老的话题;幸福一个多么美妙的境界。一人平安,全家幸福;生命至上,平安为天;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生命只有在平安中才能永葆活力,幸福只有在平安中才能永具魅力。平安构筑了我们美好的家园,成为连接亲朋好友的纽带。通过观看《事故案例教育片》活动,我再一次深刻的体会到:在平安问题上,来不得半点麻痹和侥幸,在平安问题上,我们必须要防范在先、警惕在前,必须要警于思,合于规、慎于行;必须要树立高度的平安意识,人人讲平安,时时讲平安,事事讲平安;必须要筑起思想、行为和生命的平安长城。
也许不少人会认为,平安只是指身体的平安甚至是肢体的健壮和不受伤害;认为只要自己的肢体健全、行动自如那就叫平安。我认为,这决不是平安的全部。即便是一个具有健全的体格的人,如果他的思想道德水平低下、明辨是非能力不强,糊里糊涂攀兄弟、结姐妹,既有拉帮结派之嫌,又有醉翁喝酒之意;如果他不明不白逞义气、惹事端,不但喜好随波逐流,而且希望出点乱子;这表现出来的就是思想上的平安问题。无论是人身平安还是思想平安,亦或是行为平安,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结果的残酷性。交通事故,游泳溺水事故、体育活动意外伤害事故,课间游戏追逐打闹偶发事故,轻者可以伤及体格,重者能够危及生命,它们造成的后果是残酷的。可是思想道德的残缺、行为方式的越轨比体格不健全更可怕。臧克家先生在《有的人》一诗中写道: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我想,那些失去健康的精神追求、迷失正确的人生方向、空有一架活着的躯体行尸走肉的人不就是思想残缺的产物吗?这种产物充其量只能是没完没了地吸取消化父母亲血汗的机器,只能成为社会开展长河中的废物,甚至成为危害社会开展的危险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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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生活在一个由亲情、道德、责任、义务等等所交织的密切的关系当中。因此,个人就不仅只是个人。每一个人的现在都与未来相连,每一个人的自身都与家庭相连,每一个人的荣辱都与整体相连。为了个人的成长,为了家庭的幸福,为了这荣辱相伴的整体,让我们共同筑起思想、行为和生命的平安长城,做个好人。只有好人,一生才能平安;祝愿好人,一生平平安安。反腐案例学习心得体会6
平安是企业兴亡的基石,是企业的生命线、效益的前提,平安生产事关职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平安,事关社会稳定,因此作为一名金翔石化集团的员工,更应该加强平安技术培训学习,增强自身平安意识。
通过这次集团公司平安健康环保部下发的《平安生产事故案例》的观看学习,使我意识到在工作中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通过《平安生产事故案例》里的几个案例我知道,生产平安事故一旦发生,将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和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即使多加几个不放过也为时晚矣。在贯彻平安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那么,通过对设备的状态,检修管理,有效防止设备维修过或又维修,从而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设备利用率。再者,要加强个人平安技术培训,提高自身平安防范意识。提高自身素质不仅仅是平安生产管理的要求,也是企业开展的需要,在班组绩效考核中要把自身的平安知识,平安技术水平,业务能力相结合,使自己具有较高的技能,较强的分析判断和紧急情况处理能力,实现平安工作要我平安-我要平安-我懂平安-我会平安的转变。
平安生产是企业的头等大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认真贯彻落实公司的平安生产方针,认真执行公司平安生产管理理念,并将平安生产工作放在自己的职业价值中去。反腐案例学习心得体会7
关注平安从我做起!爱是我们共同的期盼,平安是我们共同的心愿,平安那么是平安与幸福的源泉翻开我们的平安警示
录,一起起的平安事故历历在目,看着那因事故造成的伤害,看着那触目惊心的事故现场,我心里很沉重!是的,正是这些惨痛的事故,让千万个家庭失去了欢笑的权利。人是万物之灵,是社会开展之本,社会的开展离不开社会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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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是生产的基石,是企业获取经济效益的根本保证。人作为平安生产的主体,是具体工作的执行者,社会上各样的工作都必须围绕人来开展,离开人什么事情都将无所事事。当今社会提出了许多开展的新理念,要构筑和谐的社会,和谐企业,作为一个平安工作者,我深感身上责任重大,应主动去承当更多的责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意志风格,搞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平安生产中坚持以人为先。
在平安生产中,必须坚持以人为先,因为人是生产力中最积极的因素,是最具有创造性的,同时也具有破坏性,任何工作都是通过人来完成。当今高科技的使用都离不开人,离开人去谈社会的开展,那不过是水中月,雾中花。当今人类为了征服自然和改造自然及生产自身赖以生存的物质资料,不得不从事一些高危险性的工作,如我们所从事的工作,往往由于人的疏忽三大敌人(麻痹,不负责任,不遵章),常常给企业造成重大的损失和人员的伤亡,既害了国家、企业,最终害的是自己和家人。人是工作的主宰,其决定性是很强的,如果工作中出现三查、三对的思想,会导致今天的恶果吗?如果我们在工作中多一分责任心,少一分麻痹,一切事故是完全可以防止的。
平安生产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环节,企业的管理在于人的管理,抓住人这个能动因素,一切工作都要围绕人来开展,这样在平安生产中才会有成绩。正确、恰当的管理好人,才能给企业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只有相信人是平安生产中最积极的因素,多一点人性化的管理,企业才会立于不败之地,我们要万事人为先。
平安与生命,息息相关;爱心与平安,心手相连,作为一名电力企业的职工,我深深地知道:平安,是我们永恒的主题。高快乐兴上班来,平平安安回家去是每位职工共同的心声;奉献爱心创和谐,全员参与铸平安是爱心活动、平安工程的出发
点,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形成人人关爱生命,关注平安的和谐气氛。
爱企业、爱工作、爱生活是我们每一个职工的心声!企业的兴旺兴旺,离不开每位职工的奉献和努力。保证平安生产,防患于未然是为了我们的明天更美好!让我们都行动起来,为了平安这个共同的目标,将平安工作时时抓、事事抓、长期抓,永不放松!反腐案例学习心得体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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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货运部在6月份的平安会议上学习观看了平安事故案例的视频。看了这些平安事故案例后,心里受到极大震撼,深受教育,感触颇深。大火后扭曲变形的钢架,煤矿爆炸现场散落的碎片,一组组伤亡、损失的数字,一次次冲击着我们的神经。在为逝者叹息,在为伤者难过的同时,如何减少悲剧的发生,成为我们每个员工应该思考的问题。在这些事故中,映入我眼帘的不外是以下的内容;某人平安意识冷淡,严重违反《平安生产法》,某某平安责任心不强,麻痹大意,习愦性违章,某某单位平安管理不严,尤其是现场平安监督不力等等,让人深深领悟什么是平安生产重于泰山。
通过这些血的教训,使我们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平安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到事故造成的危害。违章是平安的大敌,是事故的源泉,只要我们什么时候,什么地点都不违章作业,标准操作,扎扎实实地把平安工作做好,坚决杜绝违章行为,事故就会远离我们。
在日常工作中,对我个人而言我感觉要具备四心,即:专心、虚心、细心、责任心。专心要求我们要热爱自己的工作,干一行爱一行,不能仅仅只把工作当成赖以谋生的手段,去被动的应付工作,如果这样工作效率就会下降,工作中的激情和成就感就会荡然无存。对工作敷衍了事,将埋下事故的种子,进而付出血的代价。生活中,不是每一个人都能从事自己喜欢的工作,在没有能力改变现状时,我们应该积极调整自己的心态,去适应环境,创造时机去赢得属于自己的天地。慢慢,你会发现自己逐渐喜欢上了现在的一切,从而富于激情,工作成绩自然水涨船高,使自己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其次是虚心。虚心是要求我们在工作中不耻下问,积极进取,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和理论水平。工作中遇到不懂、不会的,一定不能放过,只有工作水平提高了,才能出色地完成工作任务。对待幼儿没有及格,只有总分值。
再次是细心。粗心,我想是生活中每个人都曾犯过的错,在工作中绝不允许犯粗枝大叶的毛病,仅仅是一时的疏忽,就会给我们的幼儿带来伤害甚至是血的代价。我们教师要养成良好习惯,杜绝麻痹大意的事情发生。
最后是责任心。任何人,不管我们教师有多么的辛苦,加强教师的责任心都是必须做到的。无论教师的教学水平有多高,能力多强,如果没有责任心,那么他都不可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幼儿园教师。较强的责任心,应该是每位教师都要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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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的根本素质,只有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幼儿负责、对家长负责,才能对每件事情高标准严要求,工作才能兢兢业业。对于刚刚步入社会的我来说,各方面都还存在着些许缺乏。通过此次观摩我已深深了解了平安的重要性。前车之鉴,后事之师。我们要真正将平安生产意识牢记在心,脑中,时时提醒自己注意平安,真正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提醒他人不被伤害。
没有平安就谈不上企业的稳定开展,没有平安就谈不上职工的幸福生活,让我们记住这曾经的伤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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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四: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心得
P> 《反有组织犯罪》宣传报告原标题:秦州区牡丹镇召开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集中宣讲报告会
6月9日,秦州区牡丹镇邀请区《反有组织犯罪法》宣讲团,为全体镇村干部作了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题宣讲报告。
秦州公安分局法制大队民警杜丽蓉结合典型案例,就《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背景、总体思路架构、主要内容、立法亮点、重大意义等方面全面深刻地作了宣讲报告,全镇干部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内容精髓、重大意义、工作要求有了更加全面深入的了解,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打下了良好思想基础。
牡丹镇将以此次集中宣讲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将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当前及今后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实,掀起学习宣传的热潮,坚持“热”在基层,“热”在群众,全方位、多层次利用多种宣传形式,扩大覆盖面、提升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营造安全稳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篇十五: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心得
P> 开展反有组织犯罪工作总结根据市教育局要求,为切实做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学校开展了《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现将总结如下:
一、屏幕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通过LED大屏幕对《反有组织犯罪法》进行宣传,让全体师生加强了解以及防止黑恶势力发展的重要性。
二、悬挂《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条幅为提高我校师生、学生家长和附近村民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了解和黑恶势力的危害性,我校悬挂了《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条幅。
三、开展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主题班会四、设置宣传展台,向社会公众发放宣传折页。XX支行在社区和网点门口等人口密集区设立宣传咨询台,安排专人负责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和咨询解答工作五、在人口密集区设立宣传咨询台,安排专人负责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和咨询解答工作,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折页,普及反有组织犯罪法知识,提升社会公众的反有组织犯罪意识。由于学生法制观念淡薄,法盲现象严重,由于缺少法律意识,在自身受到伤害时不知道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所以,我校各班级召开了主题班
会,教育青少年要知法懂法,更要学会用法,争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好学生。通过看视频、演小品等形式引起同学们对一些法律常识了解。通过本次班会活动,使同学们更加了解了黑恶势力的危害性。
篇十六: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心得
P> 反有组织犯罪法要点解读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将在2022年5月1日正式实施,
今天就其中的十大要点进行提示性解读。
1、明确有组织犯罪的内涵:(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组织、领导、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利用网络实施也并非法外之地)
(2)为谋取非法利益或者形成非法影响,有组织地进行滋扰、纠
缠、哄闹、聚众造势等,对他人形成心理强制,足以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的,可以认定为有组织犯罪的犯罪手段。
2、明确对有组织犯罪开展一般预防工作的责任主体,即下列部门应
当就预防和治理有组织犯罪形成长效机制:各级人民政府(群众性自治组织予以协助)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主流媒体、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教育行政部门、学校
有关部门:民政、市场监督、金融监管、自然资源、交通运输3、明
确特殊预防的方式方法:
(1)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可以决定组织、领导者刑罚执行完
毕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公安机关报告个人财产及日常活动。报告期限不超过五年。
(2)曾被判处刑罚的组织、领导者或者恶势力首要分子,开办企业
或者担任高管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
(3)移民管理、海关、海警对境外人员采取防止其入境措施。(4)对组织、领导者及骨干成员充分适用财产刑以杜绝此类犯罪再
次发生。
4、明确对组织、领导者及骨干成员慎用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
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
5、明确公安机关在核查有组织犯罪线索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
责人批准,可以采取的侦查措施:
查询相关财产信息紧急止付、临时冻结、扣押(不超过48小时)6、明确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可以采取的侦查措施:
限制出境技术侦查、控制下交付、隐匿身份侦查
7、关于量刑与执行
(1)明确对查处犯罪有帮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从宽处罚,
但对组织、领导者应当严格适用的五种情形。
(2)明确除组织、领导者外其他组织成员的适用财产刑的标准:根
据其在犯罪组织中的地位、作用以及所参与违法犯罪活动的次数、性质、违法所得数额、造成的损失等,可以依法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明确组织、领导者及恶势力组织的首要分子被判处十年以上
刑罚的应当异地(省域范围)执行刑罚。
(4)明确审理减刑、假释时应当充分考虑财产刑判项的执行情况
及配合度。
8、关于涉案财产的认定和处理
(1)程序方面:明确庭审中应就财产性质、权属进行法庭调查和辩
论;
(2)举证责任:采用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类似的证明方式,即有
证据证明其在犯罪期间获得的财产高度可能属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孳息、收益,被告人不能说明财产合法来源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没收。
(3)明确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件适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
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
9、明确国家工作人员查办、协助过程中不得实施的五种行为,特别
注意第三项:不得违背事实和法律处理案件;国家工作人员组织、领导、参加有组织犯罪的,从重处罚。
10、明确除刑事责任外的其他行政处罚。
篇十七: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心得
P> 反有组织犯罪法广播稿小学生甲:“反有组织犯罪法”广播站又如约的和大家见面了!我是小主持人:小明。乙:大家好!我是小红合:让我们一起走进我们今天的反有组织犯罪法特别节目!甲:同学们,在生活中国,你们是否经常在媒体平台见到过这样的文字:《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合:下面,让我们来学习一下《反有组织犯罪法》吧!
反有组织犯罪法亮点一:依法从严惩治黑恶犯罪
明确依法从严惩治和防范黑恶犯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是该法的一大反有组织犯罪法亮点。反有组织犯罪法规定,办案机关可以全面调查涉嫌有组织犯罪的组织及其成员的财产状况并且被告人不能说明财产合法来源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没收。
反有组织犯罪法亮点二:深挖“保护伞”严防黑恶势力渗入基层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明确了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违法犯罪
行为的具体类型,明确对于这些行为应当全面调查,依法作出处理;国家工作人员组织、领导、参加有组织犯罪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反有组织犯罪法亮点三:立健全行业有组织犯罪预防和治理长效机制
反有组织犯罪法对行业监管职责作出明确规定,市场监管、金融监管、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行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机关,建立健全行业有组织犯罪预防和治理长效机制,对相关行业领域内有组织犯罪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对有组织犯罪易发的行业领域加强监督管理。
反有组织犯罪法亮点四:作出专门规定防止未成年人遭受侵害
为防止未成年人遭受侵害,反有组织犯罪法落实各方责任,对加强惩治涉未成年人有组织犯罪作出专门规定。
篇十八: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心得
P> 反间谍法学习心得体会反间谍法学习心得体会国家安全是立国之本,是国家生存和发展的根本保障,是国家和人民的最高利益的最高表现。世界各国十分重视国家安全,一般都通过法律的强制力来维护和保障国家安全。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的制定和实施彰显打击间谍犯罪的决心和重视程度,威慑间谍行为,将间谍行为的惩治纳入依法治国的框架,为打击间谍行为提供具体的法律依据。我们必须认真履行法律义务,学习和贯彻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繁荣昌盛都是以国家安全得到保障为前提的,没有国家安全,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的一切。建国以来,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的活动从来没有停止过,隐蔽战线的斗争一直尖锐,复杂。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境外间谍机关利用我国扩大对外交往的便利条件,派遣间谍入境,发展组织,建立据点、进行策反、渗透、窃密,甚至进行行动破坏,范围不断扩大,方式也更加多样。他们以公开掩护秘密,以合法掩护非法的活动方式,以外交官、
记者、商人、访问学者、留学生或者旅游者等各种身份为掩护入境,打着新闻采访、经贸合作、投资办企业、友好往来、学术交流、观光旅游、探亲访友等旗号,向我国国家机构和各种组织进行渗透、颠覆政权、窃取国家秘密和情报,策反公职人员,进行暗杀、放火、爆炸、投毒、散布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的谎言等行为,正是这些行为使国家机关、国家秘密、各类情报、国家工作人员等具体对象受到侵犯,从而使国家安全受到了侵害。
当前我国安全形势总体良好。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综合国力大幅度跃升,经济繁荣,社会稳定,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在国际政治舞台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我们面临的国际、国内不利因素仍大量存在,境外一些间谍情报机关和各种敌对势力把中国作为他们进行颠覆、渗透和破坏的主要目标,一方面打着“人权”、“民主”、“民族”、“宗教”等各种各样的旗号,不断对我国进行思想渗透,扶植、资助境内外敌对分子,煽动支持分裂势力,企图颠覆我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另一方面,继续利用我扩大对外开放的时机,以公开的、合法的身份,通过各种渠道和途径,广泛收集、窃取、刺探我国军事、政治、经济、科技等情报,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和
利益的活动。反间谍法是深入开展反间谍斗争,及时发现、惩治间谍和
各种危害国家安全非法犯罪活动的锐利武器;是动员、组织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建立人民防线,自觉抵
御防范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和各种敌对势力颠覆、破坏活动的有力措施;
是维护国家安全利益和社会政治稳定的重要保障,既有重要现实意义,又具深远历史意义。
做为一名长期奋斗在教育一线的党员领导干部,更应该为保护国家秘密做努力,应该认真学习《反间谍法》;
一定要居安思危,增强国家安全意识,自觉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一定要按照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学好、用好反间谍法,以法律为武器,推动反间谍和反有组织犯罪等各项工作更好开展,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宏伟事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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