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心得体会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心得体会
篇一:
根据2015年7月1日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4月15日是我国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根据市委宣传部、郴州市国家安全局的安排,我中心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
1、及时落实,制定方案。根据郴州市国家安全局的安排,我中心安排专人领取了宣传资料。4月8日,中心党委召开党委会,传达了市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开展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组织学习了《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以及《刑法》中关于国家安全的相关罚则。会议通过了中心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方案。
2、全面传达,认真学习。根据方案,我中心展示了一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专栏,悬挂了两条横幅。4月11日,中心组织相关全体干部职工开展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活动中,大家观看了国家安全教育的宣传动漫、新闻报道和警示案例;组织学习了《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法》等相关国家安全教育读本资料。
3、开展讨论,树立国家安全意识。大家积极参与活动,认真进行讨论,对国家安全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中心纪委书记雷源煌同志代表中心班子对活动进行了总结,要求大家要有人人有责的观念,树立牢固的国家安全意识;要结合实际,有维护工作信息安全的意识;要创新工作方法方式,提高工作水平和成绩的意识。
篇二:
为了让广大师生更多了解国家安全的相关知识,增强国家安全意识,自觉履行维护国家安全,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4月15日,我校开展了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活动。现把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充分利用学校LED显示屏宣传国家安全知识。它将有力地促进学校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建设,提高同学们的国家安全意识,做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为创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二是组织全体师生观看《国家安全警示案件宣传光盘》、学习长安镇宣传《国家安全法》画册,不断提高全体师生、职工的敌情意识、保密意识、防范意识、支持配合国家安全工作意识,使全体教职工自觉履行维护国家安全、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三是开展“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主题班会。通过活动,孩子们增强了对国家安全知识的了解,清楚了国家安全的含义和国家安全机关在依法执行公务时的有关权利义务,更加清晰地意识到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同时掌握了防止手机、网络途径泄露国家秘密等涉及国家安全的基本常识。我们每一位公民都应该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安全法》,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积极支持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工作,共筑维护国家安全的钢铁长城。
篇三:
为进一步加强全院师生的国家安全观教育,提高全院师生的国家安全意识, 近日,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召开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调度会。熊南永副院长主持会议并讲话,党委(院长)办公室、宣传统战处、安全保卫处负责人及各院系党总支部书记等参加本次调度会。
熊南永在讲话中强调,各部门(院系)要加强协调配合,合力抓好此次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力争做到有声势、有亮点、有效果,加强全院师生对国家安全及相关法律法规有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增强全院师生共同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意识,将国家安全教育真正落到实处。
会上,保卫处负责人宣读了《关于开展20_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介绍了各部门(院系)的分工情况,并就如何更好地开展此次活动向各部门(院系)征求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