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公安部禁酒六个规定心得体会8篇
2022公安部禁酒六个规定心得体会8篇
2022公安部禁酒六个规定心得体会篇1
云南省看守所召开全体民警对三个规定执行情况学习贯彻落实的部署会议,旨在把脉前进方向、厘清工作思路,严格规范执行三个执行,筑牢廉洁执法的防火墙。通过学习,我深刻领会和全面把握三个规定精神实质,将纪律规定印在心中、挺在面前,坚决筑牢思想防线。
一、三个规定是新时代公正廉洁执法的有力制度保障
《公安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将各级领导干部在线索核查、案件办理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要求办案人员或办案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亲属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为地方利益或部门利益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具体要求等,定性为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并要求办案人员全面、如实记录,司法机关每季度向党委政法委报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提出了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三不得、司法机关办案人员三应当的要求。即: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不得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打探案情,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办案人员应当恪守法律、公正司法、不徇私情,对干预、说情或打探案情应当予以拒绝,对不以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的应当告知其依照程序办理。对办案人员不如实记录的责罚和如实记录的保护,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明确了禁止司法人员接触交往的具体情形:泄露办案工作秘密,向案件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律师,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接受案件当事人、律师等请客送礼,向案件当事人、律师等借款、借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等,并明确了违反该禁令的处罚措施。三个规定掷地有声、切实可行,为把权力切实关进牢笼里提供了坚实的制度遵循。
二、三个规定是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执法权的坚实保障
三个规定坚持问题导向,对症下药、堵塞漏洞、精准施策,把严的要求贯穿始终,一抓到底,抓出实效,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通过强化思想政治引领,狠抓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专项整治深入分析执行三个规定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各项制度,理顺工作机制,扎实补齐短板。同时,通过激励民警如实记录和抵制干预过问行为,加强制度设计与解读,健全对记录违规干预过问案件民警的保护和激励机制,确保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执法职责。通过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从源头上减少违规过问案件问题发生,及时发布典型案例,加大通报力度,引导民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三、三个规定是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基石
通过专项整治深入分析执行三个规定存在的突出问题也是坚决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要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就要严格落实记录报告制度,对需记录和报告的事项,监督民警如实记录、及时报告,确保民警依法履行执法职责,坚持严查重处,对插手、干预司法的违纪违法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等有违规接触交往行为的案件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健全完善责任倒查机制,对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说情、打探、泄露、干预案件,不当接触交往当事人等违纪违法行为,出现不按规定记录,迟报、漏报、瞒报等违规情节的,通过通报、曝光、纪律处分等手段,进行严肃处理。通过组合拳组合阵的形式解决沉珂痼疾,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
总之,三个规定旨在从司法机关外部、公安机关内部和办案人员自身三个层面阻断影响独立公正司法的因素,形成全方位立体式保障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司法的制度体系,对于防止司法案件受到违规干预和司法人员被围猎,保障独立、公正、廉洁司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2022公安部禁酒六个规定心得体会篇2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xx年11月9日至12日在北京举行。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作为基层的乡镇纪委书记,对于公报提出的要加大防腐力度有深刻的印象和感触。
一、学通领悟大会精神是根本。
公报提出,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必须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运行体系,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廉洁政治,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要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
11月13日,中央纪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重要讲话精神,结合纪检工作实际,就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作出部署。会议强调,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三中全会的精神上来,扎实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主持会议。会议指出,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加强党的领导。要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我们第一位的责任是把党建设好、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好,勇于负责、敢于担当。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强化各级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全面提高党的执政能力。
11月18日,省纪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会议就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要求。会议强调,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是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政治任务。三中全会对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提出新要求,进一步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定位。要深刻认识全面深化改革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关系,准确把握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举措,着力研究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影响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一系列深层次问题,自觉用全会精神指导纪检监察工作,狠抓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会议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领导要带头研读原文,吃透文件精神,确保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入脑入心。要采取集中培训的方法,切实抓好各个层面纪检监察干部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要聚焦主业、突出重点、明确主责,加快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努力使纪检监察工作更加适应和符合时展的要求;以学习贯彻三中全会精神为强大动力,狠抓全年各项工作落实,提早谋划明年工作,为构建起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确保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成功,为推进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作出应有贡献。
作为基层的纪检干部,必须以上级会议精神为依据,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以此次学习为契机不断提高基层纪检工作水平,为乡镇的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地纪律保障。
二、贯彻落实大会精神是关键。
学习领会了大会精神,下一步就是要好好落实会议精神。怎样在本职工作中处处为大会描绘的美好蓝图添砖加瓦。
1、加强自身建设,打造高素质的纪检队伍。新形势、新任务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一是思想上要强。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保持清醒的头脑,站稳坚定的政治立场,胸怀崇高的理想信念,自觉战胜“物欲”诱惑,抵制“私欲”膨胀,摒弃“利欲”攀比。二是作风上要硬。为政之道,贵在实干。要按照胡总书记提出“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把事业放到第一位。为政之德,贵在清廉。要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除非份之想,带头树起纪检监察干部的新形象。三是业务上要精。纪检监察是一门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专业,也是一项涉及领域很广、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因此,要求每一个纪检监察干部都不能小进则满,始终保持一种进取的心态,样样工作争一流。
2、建立健全制度,形成运转协调的机制。一要建立定期研究制度。由乡镇党委定期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问题,立足实际,增强针对性。二要建立定期教育制度。根据形势任务变化,每一个时期确定一个主题,大张旗鼓地对全体党员干部进行理想信念教育。三要建立廉政谈话和随机教育制度。对容易发生不廉洁问题的关键环节和时期,坚持话要超前讲,要求超前提,教育超前搞,有侧重地做到早打招呼、早提醒,把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四要结合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制定实施细则,建立领导人员廉洁从政评价体系;制定领导人员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完善党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决策程序及违反规定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追究制度。
3、强化宣传教育,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协调、宣传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广大党员干部共同参与,发挥整体合力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委和行政的宣传工作、党员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纪检监察、宣传和组织、人事等部门要做好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要注意发挥内部报刊、广播、有线电视和局域互联网等宣传媒体的作用,开设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网页、专栏或专题节目,进一步扩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注重宣传教育力度,强化教育与“争先创优”、党员活动日、村务公开等有机结合,科学穿插、提高认识,形成良好的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氛围。
4、责任落实到位,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为有效防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形式、走过场,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真正纳入党委主要工作日程,健全督查机制,强化监督。一要明确目标责任。每年年初都要结合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把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与其他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并考核。二要定期监督检查。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专项检查,对重点村、重点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年底进行综合评比。三要建立股级以上干部廉政档案。对股级以上领导干部建立廉政档案,明确分工、落实专人归档,动态管理。
5、加强考评考核,形成严格的奖惩机制。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建立严密的绩效考评体系,严把实绩关,研究制定科学的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和考核方法,使考核结果尽可能客观、全面、真实、准确。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有一定的特殊性,考核评议工作一定要把政治表现放在首位,同时要注重干部业绩考评,实行目标化管理。要以强化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责任、注重业绩考评为着力点,按照责任目标、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奖惩“四位一体”的思路,不断完善修订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工作考核细则等各项工作制度。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平时检查与年终检查验收相结合、干部自我测评与群众民主评议相结合,进行业绩综合评分排位。奖罚一定要分明,要拉大档次,并与评奖相结合,与晋职晋级相结合,充分调动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的内在积极性。
2022公安部禁酒六个规定心得体会篇3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坚定决心、顽强意志、空前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党内风气明显改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目标初步实现,党的形象进一步牢固树立。实践证明: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从严治党。只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我们就没有迈不过的坎,就一定能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就一定会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我们一定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做到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担责、为党尽责。具体到实际工作中,在党的思想建设中,要突出政治建设的指南针作用,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头脑,突出政治信仰和政治理想的坚定、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的坚定。
一是要坚定政治信仰。要始终坚持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最重要的就是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定“四个自信”,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坚决站稳政治立场,凝聚起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磅礴力量。
二是要强化政治领导。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最重要的是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最关键的是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
三是要提高政治能力。进一步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彰显国家机关政治属性,发挥群团组织政治作用,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政治本领。在实际工作中,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要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2022公安部禁酒六个规定心得体会篇4
近日,我所组织民警职工认真学习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三个文件,现按照要求将心得体会汇报如下:
一、学习“三个规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监狱警察要以守初心、葆本色的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带头执行落实“三个规定”,将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基本要求。
二、贯彻“三个规定”要坚守底线对于非正常途径探案情、打招呼,甚至干预司法、插手案件等行为,要坚持司法责任底线思维,坚决拒绝并如实记录填报。还要向社会宣示,无论什么人,无论职务高低、亲疏远近,都不应通过非正当途径打探案情,这样做不仅自己会被填报登记,还会对正常开展工作造成影响。
三、本人郑重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通过认真对照检查,本人不存在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况;
二是本人今后将认真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精神,勇于同违反规定的人和事作斗争,坚决按照规定的要求登记和上报。
三是积极向亲朋好友宣传“三个规定”的要求,取得理解和支持!
2022公安部禁酒六个规定心得体会篇5
近日,我局组织开展“三个规定”回头看专项行动,深入学习省厅相关文件规定,特别是最高检察院通报的6起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对此,我有以下心得体会。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必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一体推进,多次强调维护司法公正。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守职责使命,切实加强政治监督,严格日常监督,坚持反腐败无禁区,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进一步完善监督体系,规范权力运行机制。
维护司法公正,关键在于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扎紧廉洁司法的制度笼子。早在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就提出要“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2015年,包括《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在内的三个规范性文件印发实施。党内监督条例、政法工作条例对领导干部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也明确要求记录、报告。这些制度规定,就是要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划出“红线”,建立防止司法干预的“防火墙”,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制度保障。
在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高压惩腐的大环境下,仍然有少数领导干部背弃党性原则,背离初心使命,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不仅没有恪尽职守,反而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这其中有司法机关的党员干部利用职权所为,也有非司法机关的党员干部利用职务影响违纪违规。山东、山西、上海等地纪委监委也发布通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勇,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巡视员王志刚,上海杨浦区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任湧飞,均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或取消退休待遇,其涉嫌犯罪问题均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通过学习,我对此深有感触,这些反面教材给我敲响了警钟,让我更加明白公安民警在执法办案中要严格遵守省厅“八个严禁”的规定,绝不触碰红线。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工作不能止步于文件。落实好“三个规定”,对受到过问或干预、插手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集中填报,月报告、月通报等做法都要继续坚持下去、落实到位。对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落实不力的,依纪依规严肃问责。要继续严格监督执纪、强力震慑,让党员干部因敬畏而“不敢”;不断扎紧制度的笼子,让党员干部因制度而“不能”; 加强思想教育、弘扬新风,让党员干部因觉悟而“不想”,推动共同形成风清气正廉洁司法的良好生态。
2022公安部禁酒六个规定心得体会篇6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规定》规范了组织处理方式、程序和要求,为做好组织处理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进一步完善了干部管理监督制度体系。各级党委(党组)要发挥好《规定》的制度约束作用,把组织处理工作放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大局中把握,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决处理违规违纪违法、失职失责失范的干部,让干部心中有戒、心中有畏、心中有责,推动形成忠诚干净担当好作风。
“真管真严”让干部心中有戒。《规定》明确了组织处理的16种情形及兜底情形,涵盖了干部政治表现、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遵守组织制度、道德品行及廉洁自律等方面,为广大干部立起了令行禁止的“标尺”,为干部监管建起了察人识人的“扫描系统”。各级党委(党组)当握紧组织处理“标尺”,常到基层一线、工作一线“丈量”干部实绩,到工作圈、朋友圈、生活圈“丈量”干部言行。在谈心谈话、日常监督、提拔考察、年终考核等过程中用好用活“扫描系统”,常将干部的一言一行输入系统比对,精准识别政治上的“两面人”、工作上的“无为人”、生活上的“糊涂人”,并坚决快速处理,以真管真严让干部心中有戒、心中有纪,始终绷紧“忠诚弦”“担当弦”“廉洁弦”,做政治“明白人”、事业“有为人”、生活“干净人”。
“敢管敢严”让干部心中有畏。《规定》立的是干事创业的“高压线”,装的是干净做事的“警报器”。各级党委(党组)当通好干部监管“高压电”,对于敢违背初心、违规用权、违法办事、违纪乱为等以身试法碰“高压线”的干部,要敢于“亮剑”,露头就打,坚决让违规违纪违法、失职失责失范的干部感受“触电之痛”,以“切肤之痛”警醒干部要始终敬畏规矩、敬畏法律。对于在政治表现、履行职责、工作作风等方面有苗头性、倾向性或者轻微问题的干部,要及时拉响“警报器”,及时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让其在“红红脸”“出出汗”中及时纠正错误,树牢规矩意识和法纪意识,让其心中有畏,始终知边界、明底线、筑防线、远红线。
“长管长严”让干部心中有责。干部管理监督不是一时一刻之事,而要贯穿干部政治生涯全过程。不少干部在政治生涯初期信念坚定、初心如磐,但走着走着就迷失了方向、忘记了初心、忘却了责任,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缺乏持之以恒的严管。“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再好的制度不长期执行就会失去生命力。《规定》的出台为干部监督管理提供了依据、方法,其能否发挥出“保护干部,建强队伍”的作用,关键是看能否长期坚持。各级党委(党组)当树牢全面从严治党理念,主动担当起贯彻落实党内法规的责任,长期从严落实《规定》要求,以“长管”让干部严守纪律,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始终做到老实做人、干净做事。以“长严”让干部抛弃侥幸心理,始终不忘“当老百姓的官”的责任,不折不扣抓落实,真抓实干解难题。
2022公安部禁酒六个规定心得体会篇7
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的八项规定后,我深深体会到了政治局们的务实精神。提出这八项规定,他们要求从他们自身做起,一针见血的提出“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我们从中不难看出中央领导的决心和气魄。中央领导给我们广大党员干部带了个好头,树立了良好的风气。中央同志严格要求从自身做起,我们更没有理由做不好。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在学习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后,我深受触动,感慨良多。
第一、我决心坚决拥护八项规定,深入落实会议精神,认真贯彻实施八项规定的相关举措,下大力气,下决心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说空话,不说套话。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的利益,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第二、我们党员干部应该严于律己,从自身做起,树立正确的工作态度;上梁不正下梁歪,我们应该起好带头作用,树立新风,要求别人做到的我们自己先做好机关干部学习八项规定的心得体会。做事情要脚踏实地,不能泛泛而谈,走过场,搞形式主义,敷衍群众。我们要牢记一句话“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所以我们不能抡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自欺欺人。
第三、作为党员干部,应该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减少群众负担,不麻烦群众就是最大的实事。工作时不搞排场,不扰民,低调严谨办事,提高工作效率。什么警察开道,交通管制,陪同成群,豪华接待都是浪费,都是摆官架子。有这种情况的我们要坚决改进,坚决抵制,严查其中的违纪行为。我们是人民的公仆,不是旧时代的官老爷。党员干部不应该高高在上,应该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深入群众之中,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忧。如此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第四、党员干部要改变思想观念,不要总是宣传自己的政绩,做了一点成绩就要大肆宣扬,唯恐天下不知,什么会议内容,文件简报,新闻报道全部都是这些。我们要改变这种观念,这些都是没有必要的,你为人民群众做了实事,做了好事,人民群众自然会记得你,金奖银奖都不如老百姓的夸奖。总之一句话,少说多干,求真务实。除此之外,我们还要继续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从这些小事做起,从这些细节做起,而这些也是最贴近人民群众的,他们都是看在眼里的,只有这样才能得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如果连这些小的细节都做不好,还谈什么其他的,那些都是空口号,没有一点实际意义,我们不做没有意义的事情。不然就是浪费时间,浪费精力,浪费资源,浪费群众对我们的信任心得体会。
八项规定就是“实干兴邦,空谈误国”这句话的具体实践。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改进会风,提高会议实效;改进文风,不谈没有实质的内容;出访,调研工作不讲排场,轻车简从;厉行节约,严格按要求办事。这些都是“实干”的表现和严格要求。我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将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
2022公安部禁酒六个规定心得体会篇8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6起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山东、山西、上海等地纪委监委也发布通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勇,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巡视员王志刚,上海杨浦区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任湧飞,均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或取消退休待遇,其涉嫌犯罪问题均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在以上通报中,均有“违规干预司法活动”“违规干预插手有关案件、徇私干预司法活动”或“违规过问案件”的表述。这些受到处分的干部本应守护司法公平,却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其行为性质严重,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必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一体推进,多次强调维护司法公正。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守职责使命,切实加强政治监督,严格日常监督,坚持反腐败无禁区,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进一步完善监督体系,规范权力运行机制。
但是,在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高压惩腐的大环境下,仍然有少数领导干部背弃党性原则,背离初心使命,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不仅没有恪尽职守,反而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这其中有司法机关的党员干部利用职权所为,也有非司法机关的党员干部利用职务影响违纪违规。如,青海省海北州委原常委、门源县委原书记白顺兴“违规干预司法活动”,安徽省阜阳市政协原副主席肖军“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插手司法和执纪执法活动”,等等。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曝光的案例中也可看到,更有甚者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违规干预司法活动。对于这些严重违纪违法的领导干部,必须坚决予以严肃查办、严厉惩处,公开通报曝光,形成震慑。
维护司法公正,关键在于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扎紧廉洁司法的制度笼子。早在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就提出要“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2015年,包括《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在内的三个规范性文件印发实施。党内监督条例、政法工作条例对领导干部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也明确要求记录、报告。这些制度规定,就是要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划出“红线”,建立防止司法干预的“防火墙”,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制度保障。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工作不能止步于文件。落实好“三个规定”,对受到过问或干预、插手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集中填报,月报告、月通报等做法都要继续坚持下去、落实到位。对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落实不力的,依纪依规严肃问责。要继续严格监督执纪、强力震慑,让党员干部因敬畏而“不敢”;
不断扎紧制度的笼子,让党员干部因制度而“不能”;
加强思想教育、弘扬新风,让党员干部因觉悟而“不想”,推动共同形成风清气正廉洁司法的良好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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