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的心得和收获7篇
读书的心得和收获7篇
读书的心得和收获篇1
《三毛流浪记》是我小时候最喜欢看的一本书,是爸爸给我买的,黑白图片。一次陪女儿去书店买书,忽然看到有彩绘的《三毛流浪记》,于是就毫不犹豫地就买了来。现在的孩子是掉在蜜罐里长大的,《三毛流浪记》这种书对于避免孩子形成以我为中心的自私的性格,锻炼她们独立的性格是非常有帮助的。
女儿对这本书也很喜欢,书中张乐平老师惟妙惟肖的漫画配上简洁、诙谐的话语让女儿看得哈哈大笑,她不断地说:“妈妈,太好玩了。”我听了不由地一愣,问:“你觉得很好玩吗?”“是呀,书上有好多地方三毛都很倒霉的,超搞笑。”“那你看了这本书除了觉得三毛倒霉,还知道了什么?”“我觉得三毛很可怜。”她不声不响地拿着书又继续看了起来。这次女儿看得很认真,一点声音也没有。过了一会儿,我走到她身边,女儿轻轻地问:“妈妈,三毛为什么会这么可怜呢?”我觉得这是一次可以和她探讨的机会,便翻开书和她一起看起来,细细地为她讲解。我反问她:“你认为三毛为什么可怜呢?”“是不是因为他是孤儿?”“这是一个原因,但是书中有爸爸妈妈的小男孩也很可怜呀,还有好多人都在受冷挨饿。”“那为什么有人穷有人富呢?”“这是当时的社会造成的。”“那三毛期盼的光明世界有吗?”“你现在的生活和三毛想象中的光明世界不像吗?”“对呀,我现在就生活在光明世界里!”女儿开心地叫道。“但是这光明世界是好多人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就像书里关在牢房里的叔叔,所以我们要懂得珍惜。现在世界上还有好多人在过着跟三毛一样的生活呢。”“现在还有这样的生活吗?”“有呀,你看到新闻里说全球有3亿儿童在挨饿,每天大概要饿死一万八千名儿童,还有好多地方有战争。”“那我们这里怎么没有呢?”“那是因为我们的祖国很强大,只有祖国强大了,老百姓才能够安居乐业,所以你现在要好好学习……”“报效祖国!”我的话还没说完,女儿就把话接了过去,我们两个人同时笑了。
虽然孩子对报效祖国可能只是很懵懂的概念,不过我相信通过《三毛流浪记》和这次的谈话女儿应该会有了好多想法,至少应该会懂得珍惜生活吧。在以后的阅读中,我相信我的女儿随着年龄的增长一定还会读出不一样的感受,这对于我们的孩子了解过去的年代有着很大的帮助,所以,向现在衣食无忧、家庭幸福的孩子们强烈推荐这本《三毛流浪记》!
读书的心得和收获篇2
早已记不清十年前读完《围城》的感悟,但清晰记得当时还了图书馆借来的书,怀着激动的心情买了一本属于自己的放书架上。
十年后再读,没有了当时莫名的激动,文中的人物和故事并不陌生,这不就是我们生活中不断出现又消失的人和事吗!书中的两个最重要的人物都没有跟自己最爱的人结婚,每个人都怀着遗憾走进了生活的围城。有人觉得这样的结局挺可悲的,但是读完后我突然觉得也许这才是最好的安排。跟一个曾经爱到骨髓的人,因为婚姻的残酷,因为太在乎会太计较,最后让生活一地鸡毛,曾经的爱人反目成仇,还不如跟一个喜欢又不太爱的人一起,没有太大的期待,可以作为相对旁观的角度冷静的来看待自己的生活,也许能跟生活拍档走的更远!
所以,错过挚爱的人不必惋惜,终归你得独自面对一个人的战争:“一个人的一生中总会遇到这样的时候,这种时候你的内心依旧兵荒马乱,天翻地覆了。可是在别人看来你只是比平时沉默了一点,没有人会觉得奇怪,这种战争注定单枪匹马。”
大学时候激动买的那本《围城》放上书架后,很少翻起,多次搬家后突然发现书不见了,不知道是哪次遗失的,总之是丢了…
读书的心得和收获篇3
终于看完了这本书,感慨万千。
回想那段峥嵘岁月,我们也曾经想过将mp3和手机结合,也设想过电子书,平板电脑,但是,无数的想法,只是停留在嘴上和讨论中。
然而乔布斯的苹果,把这些想法变成了现实。当一款款精品出现的时候,任何人都会赞叹其精致和完美。
任何其他人,都不可能创造出苹果这么多创新的产品。它们也不可能诞生于常规的市场调查组和产品设计委员会,
乔布斯说:贝尔在发明电话之前做过任何市场调研吗?创造、创新、发明、改变世界,乔布斯使这些成为可能...
乔布斯是一贯固执的杰出艺术家,他不希望看到自己创造的东西被二流的程序员给糟蹋了。这一理念造就了伟大的产品,但这并不总是占领市场的战略。失去了乔布斯的苹果,会怎样?其实和乔布斯同一时代,有着无数其他创业者,虽然最终大多被人遗忘,但没有他们的存在,也就不可能有苹果的成功。
如果乔布斯能够多活20年,能够给我们带来多少新的惊喜?
L说,他是把人们正好想要的东西变成现实,在我看来,不仅仅如此,他是做到了极致,把艺术和技术完美结合。
读书的心得和收获篇4
这本满载盛誉的书能带给我怎样的体验呢。带着满腔的喜悦,我开始了读《围城》之旅。
整本书里,钱钟书先生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惊心动魄的故事;没有荡气回肠的爱情。那么,是什么使《围城》具有如此大的魅力,让一批又一批的学者们为之倾倒呢?我想这部小说的真正魅力似乎主要不在阅读过程,而在读完整本之后才产生。读完全书,再将主人公方鸿渐所有的经历简化一下,那就是,他不断地渴求冲出“围城”,然而冲出之后又总是落入另一座“围城”,就这样,出城,等于又行城,再出城,又再进城……永无止境。
回国的邮船与世隔绝,百无聊赖,自然如同“围城”,对方鸿渐来说,到了上海就应该是走出邮船这个“围城”,可是战时的上海实际上是另一座“围城”,方鸿渐到上海之后失业,爱情又碰壁,这境况更如同“围城”,因此他才不惜历尽艰辛到内地,希望走出“围城”,内地“三间大学”并不如他所设想的那样好,那里的勾心斗角的环境又使他重陷“围城”,于是他又渴求回到海,以摆脱“三间大学”这座“围城”,重回上海后生活愈是困顿,方鸿渐又打算再次冲出上海这座“围城”去重庆,……
小说结束了,读者并不知道方鸿渐后来的情形,但依其生活的逻辑可以推见,他又进入另一座“围城”,而且他可能永远也摆脱不了“城”之困。
这是为什么?为什么一个留学生归国带来的不是满腹的知识;不是新思想;不是能报效祖国的本领?而是使自己陷入一个又一个围城,不能自拔。显而易见是因为他软弱无能,因为他处处为他人左右。回国后工作是三闾大学施舍的;自己的爱情是在孙小姐千方百计的设计下,方鸿渐下圈套的;自己的婚姻是所谓好友赵辛楣一句话促成的。在每一个人生重要选择里方鸿渐都没有找到自己。所以他注定会不幸福、会被视为可有可无。
钱钟书先生笔下的方鸿渐是悲哀的。我们应该从中吸取教训。每个人的命运都应该由自己主宰;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想要的生活去拼一把。在面临选择时我们应该保持一个清醒的头脑,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然后去努力,遇到挫折,想办法解决,再努力,就这样!不要像方鸿渐一样在选择的漩涡中迷失了自己,成为社会的附庸。
读书的心得和收获篇5
《红楼梦》以上层社会中的四大家族为中心图画,真实、生动地描写了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全部生活,是这段历史生活的一面镜子和缩影,是中国古老封建社会已经无可挽回地走向崩溃的真实写照。
《红楼梦》用形象生动的语言塑造了许许多多的人物形象,人物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一张一弛无不张显出人物的特点,可以说那种语言的叙述找不出一斯破绽。而从中又可以看出一个民族发展的问题,具体的症结,具体的民生国计,无不与此相关联。这不只是一部文学作品,又是一部柬书。
贾宝玉的主要性格特征是叛逆。他的行为“偏僻而乖张”,他鄙视功名利禄,不愿走“学而优则仕”的仕途;林黛玉是一个才华横溢而性格孤傲的女子,由于清高自尊的个性,,她多愁善感,常常为别人不注意的小事而悲伤流泪;薛宝钗人缘很好,能够了解别人的心中所想,为人比较圆滑,小心谨慎,受到了封建的束缚《红楼梦》一书,以生动的外貌、语言、神态、动作等展现了不同的人物性格,将出现在小说中的人物变得有血有肉,活灵活现。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刘姥姥,她的一句“老牛,老牛,食量大如牛”便将她的直爽变现的淋漓尽致,当鸽子蛋滚到了地上,她也赶忙去拣,表现了她的艰苦、勤俭,与贾家的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了封建时代不同等级的人的生活差距之大。
读完了全书,我领略到了清朝末期的社会状况,透过曹雪芹栩栩如生的描写,我也感受到了那一段感人的情感。也终于体会到,当血泪撒尽的曹公转身面对不堪回首的历史为什么发出“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的感叹!
读书的心得和收获篇6
读完了《呼兰河传》这本书,我的感触颇深。文中介绍了作者在寂寞的童年中,所发生的那一件件难忘的往事。书中不仅写了萧红的童年,还给我们描绘了一幅呼兰河镇里,封建迷信的人们、充满了死亡、血腥残暴的生活,衬托出萧红小时童年里的那种旁人都无法理解的伤痛和空虚寂寞。
在语文课中,我们学习了《祖父的园子》,许多同学都认为萧红小时的童年生活是非常有趣的、快乐的。但是,真正读完了《呼兰河传》这本书时,我发现,萧红的生活是十分枯燥、乏味的。正如序言中茅盾所述:“……一位解事颇早的小女孩每天的生活多么单调啊!年年种着小黄瓜、大倭瓜,年年春秋佳日有些蝴蝶、蚂蚱、蜻蜓的后花园,堆满了破旧东西……”
这序言就已经让我的想象开始天马行空,更好奇下文了!刚开始读,只觉得作者的文笔十分清新,读着让人有轻松之感,然而愈读下去,心头就会一点一点沉重起来,每一个字都需要细细品味,咬文嚼字般使自己对作者写作时的心境,了解得更加透彻,更能体会这本《呼兰河传》的实际意义,更能走进萧红的内心,更能以她独特的观点去看她小时的回忆。
呼兰河这小城的生活是充满了各种各样的声响和色彩的,可又是刻板单调的。呼兰河这小城的生活又是寂寞的,萧红的童年生活就是在这样的寂寞环境中过去的。这在她心灵上留的烙印有多深,自然不言而喻。
我静静读完了《呼兰河传》,看到了尾声:“……从前那后花园的主人,而今不见了。老主人死了,小主人逃荒去了……”如此平静的语句,却是萧红以含泪的微笑回忆这寂寞的小城,怀着寂寞的心情,在悲壮的斗争的大时代。
读完了《呼兰河传》仿佛到了秋天,在蒿草的当中,也往往开了几朵花,所以引来了不少的蜻蜓和蝴蝶在那荒凉的一片蒿草上闹着。这样一来,不但不觉得繁华,反而更显得荒凉寂寞。
读书的心得和收获篇7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的散文代表作。其中记录了作者在双腿瘫痪期间,来到一座废弃的古园,感悟人生、感悟生死的故事。
这其中使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作者的母亲。母亲在作者刚瘫痪时,并没有一味的爱,而是理解他,宽恕他。尽管在作者发脾气,摔坏东西时,母亲还是没有责怪,而是让他“好好儿活”。作者在双腿刚瘫痪时,每天都要去地坛,母亲虽然担心他做傻事,胡思乱想,但丝毫没有过问,只是在心中默默地祈祷。可是这份爱,作者却在母亲逝世以后才懂。
当然书中除了母亲,在“记忆与印象”这些章节中也提到了很多人物,如八子,姗姗,小恒,庄子这些童年时的好友。其中最令我敬佩的就是庄子。庄子是作者从小到大一直以来的好伙伴,别看他的性格大大咧咧的,对朋友可谓是肝胆相照。记得作者有一回刚从医院出来,两条腿被确诊为瘫痪,于是庄子便为作者愤愤不平。现在的生活中,能对朋友这么真心真意的真是少之又少。
在《我与地坛》中,作者不仅讲述了故事,还阐述了生命的价值:生命是上帝赐予的,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每一个生命都有自己的命运,但这命运有时好,有时坏。我们不能因为有了一个好的命运而偷笑,也不能因为命运之差而绝望,我们唯有能做的,就是“爱命运”。这也是作者从对生命的绝望到后来的爱生命中感悟出来的。
作者生命中最重要的,在我看来就是他的母亲和地坛,地坛是一座废弃的古园,它没有高墙,也没有玉砌雕栏,祭坛四周的老柏树愈见苍幽,到处的野草荒藤也都茂盛得自在坦荡。它为当时失魂落魄的作者把什么都准备好了:准备好了安静,准备好了与世隔绝的静谧。让作者在其中思索感悟。在地坛中,作者执起笔,开始写作。写作在作者看来,是安静中更为安静的去处。这也逐渐让作者看到了更多美好的东西。在作者的笔下,四季一直充满着生机,星空一直散发着光彩。尽管是再破旧的地坛,也能在作者笔下光彩夺目。作者认为,所有人眼中破旧的地坛其实是一个简单朴素的人,他隐藏起了自己的金碧辉煌,展现给人的是尘土飞扬。他不张扬,不炫耀,他只是默默地坐落在一处僻静的院子,静静地等候他的主人,在原来的院子里,作者经常去地坛自我检讨。现在搬家了,离地坛远了,再也找不到这安静的去处。不过,这时的作者已经脱去悲痛,剩下的,只有不断的自我勉励。作者认为,我已不在地坛,地坛在我。
每个人都需要一个心中的“地坛”。每天到“地坛”待一会儿,进行自我反省,就可以让我们知道到自己的优点和不足,以便进行检讨和改正,做一个更完美的自己。
“地坛”就是一片净土,存在于每个人的心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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