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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体会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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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范文六篇

  作为公职人员要学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要做好遵纪守法的榜样,发挥好示范引领榜样作用。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学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范文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工作的国家法律,将“‘政务处分’从名词概念上升为立法规范,进一步强化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管理监督,消除盲区和死角,全面构筑起惩戒公职人员违法行为的严密法网。

  政务处分法本着“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的要求,对调查取证、作出处分决定、处分决定宣布等程序作出详细规定,确保政务处分的原则不放松、标准不降低、结果不偏离。为保障公职人员的合法权益,政务处分法对复审、复核后需撤销或变更原政务处分决定的情形谜行明确,对处分决定被撇销的公职人员的补救途径提出操作办法,既维护法律实施的权威性和政务处分的严肃性,又充分体现对公职人员人权的尊重。通过规范操作流程,注重实事求是,做到宽严相济,确保政务处分在法治轨道上操作规范、运行有序。

  政务处分法坚持事由法定的原则,对现有关于处分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归纳整理,着力对各类公职人员科学、统一地设置处分的情形。参考党纪处分条例的处分幅度,根据行为的轻重程度规定相应的处分档次,同时明确从重、从轻或减轻、免予处分等规则,为实施政务处分提供法律依据。政务处分法规定,监察机关和公职人员的任免机关、单位都可以对公职人员实行政务处分。一方面,监察机关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依法给予违法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另一方面,任免机关、单位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依法给予违法的公职人员处分。为明确监察机关和任免机关、单位明晰两类处分主体的职能定位,政务处分法对两类主体各自发挥的作用和应承担的责任作出明确规定,从而督促两类主体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更好地依法履行相应职责,形成教育公职人员的合力,切实提高监督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处分的目的在于教育。只有严格执行政务处分法,遵循政务处分的标准尺度,规范政务处分的操作流程,才能真正发挥政务处分法的警示和教育作用。

  学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范文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实施,有效地严格了公职人员的各项权利和义务,细化了公职人员的管理机制,规范了公职人员的廉洁意识,对公职人员的受处分情况作了明确的处罚规定。综合而言,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实施确保了公职人员三个优点。

  自我约束的力度增强

  当代公职人员,是管理国家,引导群众的精兵强将。俗话说:“兵雄雄一个,将雄雄一窝”。作为新时代的公职人员,更应该担当起历史的重任,时刻都要紧绷人民群众冷暖这要弦,把自我净化、自我革新、自我强大作为一切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实施,从根本上强化了公职人员的责任担当,为公职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敲响了警钟,本法所列举的六种处分形式,充分并且细致地明确了处分的严重性,分类作重划分了每一种处理方式的条款。显示出法律同前容不得半点让步,无异于给公职人员开展了最为深刻的警示教育。

  干事创业的气氛扩大

  公职人员的职责是要全心全意完成党分配的任务,责任担当是当代公职人员最重要的课题,每一名公职人员在从事工作之前,都必须要历练过硬的责任担当,没有担当的公职人员是做不成大事的,一味喜欢推卸责任、丢三落四、搞形式主义的公职人员是要受到政务处分的。作为当前而言,公职人员应该是要积极深入到最艰险的地方去,扎实体现在“干”字上,只有干出实事,干出杨绩,才能在职业生涯中不负国家的培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实施,更加精密地促进了公职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使公职人员加大了自身的责任意识,从而引导公职人员认真对待“干事创业”。

  公职管理的责任细化

  公职人员的管理,一直以来都是制度为先,但一些制度只能从宏观上约束其行为,不能更加细致地从微观上强化公职人员的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实施,更加准确地填补了存在的漏洞,有效地促进了公职人员行为规范,进一步明确了公职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强化了公职人员的“四风”管控,也强化了公职人员的拒绝权利滥用。

  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实施,更加清晰地明确了公职人员管控力度,有效地促进了公职人员积极向上的良好好品质,更充分体现了公职人员能进能出的用人方法。

  学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范文三

  6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主要内容可分为六部分:明确政务处分主体和基本原则、明确政务处分种类和适用规则、明确公职人员违法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严格规范政务处分的程序、明确被处分人员的救济途径和配套规定。

  笔者认为,在生活中的很多时候都需要用辩证的眼光去看问题,看到事物的这一面,也应该能看到事物的另一面,只有全面看待问题,才能正确对待不走极端,不偏激。

  作为公职人员要能理解到政务处分法的出台,是促进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坚持道德操守。要更加清晰、准确、系统地对推进明确公职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对公职人员是一种约束、提醒;同时也应该理解到政务处分法的出台是规范了监察机关的政务处分工作,“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依法给予违法的公职人员处分”,公平公正的处理规则对公职人员也是一种保护。

  新法出台,公职人员要有自律之心、敬畏之心,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做好领会贯彻,更加全面、深刻理解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相关规定,为今后指明工作方向提供基本遵循。

  学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范文四

  6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这表明我国在公职人员违规政务处分管理的法治化又迈向了一个新的里程碑,对公职人员的科学化管理又形成了一个重要的法律成果。

  此次颁布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共有7章68条,对适用对象和基本原则、政务处分种类和适用规则、公职人员违法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政务处分的程序等,都作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

  尤为关键的是,这一法律首次全面系统地规范了政务处分制度,明确了有权进行政务处分的机关是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规定这些机关可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予以处分,从而完善了公务员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等公职人员的处分制度。此前,关于公职人员处分的情形、适用规则、程序等方面的规定,并不统一,很多规定都散见于公务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中,由于缺乏统一明确规定,不同程度制约了处分工作的规范开展。此次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出台,极大地改变了以往处分标准不统一的状态,对于提升政务处分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有很大的促进作用。面对以往存在的部分政务处分“政纪不适用,党纪管不了”的制度缺陷,在此次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出台和发布后,将得到及时有效的弥补。

  2018年出台的监察法,虽然对政务处分制度作了原则规定,但并没有对应当给予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政务处分所应适用的规则和程序等作出具体规定。因此监察法出台以后,面对公职人员政务处分这一点,监察法规定的不是特别细化,此次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出台在一定程度上对监察法的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此次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则对此进行了相对明确的规定,有效管辖了公职人员违法违规行为。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颁布,让依法管理公职人员的制度之网更密集更完善了,公职人员一旦违法违规,管理和处理将有法可依。同时,这也意味着党和国家对公职人员更加爱护。宽是以严作为保障的,爱护是以法律为依托的,只有信守法律,才能得到最大的保障。

  此次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明确,对有职务违法行为的公职人员,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不同处分。通过对干部日常细微处的“红脸”“出汗”等,及时干预,督促各级干部不犯错。

  只有落实落细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才能真正促进我国公职人员履职尽责,减少违规违法现象。

  学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范文五

  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是为了规范政务处分,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促进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坚持道德操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而制定的。

  国家公职人员是行使国家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主体,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政务处分关系公职人员切身利益,对公职人员有重要影响,需要由法律作出规定。同时,该法明确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对违法的公职人员给予处分适用其中第二章、第三章关于种类、适用规则、公职人员违法行为及其适用的政务处分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公务员、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等的处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明确规定了政务处分的种类和适用。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出台,改变了处分标准不统一的局面,有利于提升政务处分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该法将法定的监察对象全面纳入处分范围,使政务处分匹配党纪处分、衔接刑事处罚,构筑起惩戒职务违法的严密法网。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要“保证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依法正确行使,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将“规范政务处分”作为重要立法目的,在促进政务处分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权利保障方面也有先关要求。对于所有的公职人员,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在共同违法责任承担、从轻或者减轻情节、从重情节、违法所得追缴、政务处分自动解除等方面,作了统一的规定,体现了共同的严要求。同时,对于不同类型的公职人员,根据其身份、职业等特点,在处分后果上也作了有针对性的规定,以保证政务处分的有效性。

  学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范文六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法是治国的标尺,是规范社会的客观准则,是衡量人言行是非、功过、曲直的客观标准和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这部法律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依法给予违法的公职人员处分,促进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坚持道德操守。为建设一支廉洁、忠诚、公平公正、有担当的公职人员队伍作出了铺垫和保障。

  金科玉律,所有公职人员必须遵守。这部法律规范了处分的对象、处分的种类、处分的主体、处分的程序……从围绕一个中心向四处撒网,法律内容涉及方方面面。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法律的权威在于执行,只有真正执行落到实处,法律才富有生命力,才能起到权威性作用;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目的在于教育、警示,是为了使公职人员依法行使权力,树立和增强依法用权意识,尽量避免违纪违法行为的出现。所以公职人员必须加强学习法律知识,做到心中有法,依法办事,遇事有法可依,养成遵纪守法好习惯。

  处分的对象,上到党政机关公务员,下到村干部等各类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从上贯穿到下,覆盖的范围广,不放过任何一个拥有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对所有违纪违法公职人员坚决给予处分,坚决打击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处分种类分为六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系统的阐述了各种违纪行为的处分主体和处分结果。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给予的政务处分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当;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还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在执行处分的同时,还可以根据事实的情节发展而定,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比如有些主动承担错误,自觉举报自己的过失等,就可以适当处分进行批评教育,让其改过自新。俗话说:浪子回头金不换,我们要做到一切程序合法化,规范化,坚持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

  活到老,学到老,学习是永无止尽的。作为公职人员要学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要做好遵纪守法的榜样,发挥好示范引领榜样作用。为建设一支廉洁、忠诚、公平公正、有担当的公职人员队伍贡献自己的力量,做好排头兵。

篇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学习心得三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学习心得范文精选

  三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学习心得范文精选三篇(1)

  近日,《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全文公布,这是第一部全面规范公职人员惩戒制度的国家法律。前几日结束的全国两会上,还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标识着我国在依法治国的道路上又进了一步。而《政务处分法》又是我们干部管理的一项有力法宝。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把法定对象全面纳入处分范围,使政务处分匹配党纪处分、衔接刑事处罚,构筑惩戒职务违法的严密法网,有利于实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从立法内容看,通过与党纪的衔接,发挥协调效应,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关于违反纪律情形的具体规定,根据公职人员的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吸收和完善,形成与党纪处分相贯通的政务处分制度。对处分情形、处分后果等作出明确细致的规定,开列负面清单,在纪法贯通中体现严管厚爱,有利于提升监督效果,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而如何让公职人员守法、让普通公民懂法,做到法不可违,这不禁引起我们深思。

  法律如同一道高压线,时刻警醒人们不要触碰,可为何每天还是有许许多多的违法行为发生,深究其原因,不外乎

  有二:一是知而不懂,二是懂而不畏。前者多半是被条条文字绊住,不能完全理解其中意义,这就需要进一步的司法解释,把老百姓眼里的天书加以注释使其更加通俗易懂。而后者,在于违法后的诉讼程序冗长,老百姓由于缺乏法律意识、不懂留存证据,使得举证环节难以为继,最终不了了之,更有甚者存在侥幸心理,认为不会是我,最终导致违法。因此,要在法律的后期解释说明上下功夫,首先让人人懂法,只有真的懂了才会畏惧,心怀畏惧就不会轻易触碰,而法的作用不正是如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学习心得范文精选三篇(2)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下简称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共有7章68条,对适用对象和基本原则、政务处分种类和适用规则、公职人员违法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政务处分的程序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近日,全国各地纪委监委都在开展对《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学习,它的颁布实施为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补齐了过去对部分监察对象无法给予政务处分的法律短板,对政务处分的适用程序设专章从立案、调查、处分、宣布、执行等方面进行规定,使政务处分匹配党纪处分、衔接刑事处罚,构筑起惩戒公职人员违法行为的严密法网。

  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好用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作为

  履行好监察职责的基本功,把握具体规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及跟踪监督,确保执行到位;要在学习贯彻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上率先垂范,带头执行,不断提高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能力水平;要严格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准确把握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新精神新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及要求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管理监督,保障政务处分权严格依法行使;要加强对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广大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确保政务处分始终在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各种宣传媒体及时转发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和解读等相关内容,让公职人员充分认识该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形成尊崇法律、遵守法律、捍卫法律的良好氛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学习心得范文精选三篇(3)

  6月20日,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惩戒制度的国家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正式颁布。《政务处分法》共7章68条,总结归纳了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现有处分的法律法规,明确和细化了对公职人员违法行为给予的政务处分。对规范和促进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坚

  持道德操守意义重大。近期,通过个人主动学、专家辅导学、支部集中学,个人对《政务处分法》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和认识。

  一、坚持学深研透,增强法纪意识。法为国之本,学法是守法、用法的基础,作为国家公职人员,要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增强学法、懂法、用法能力。要把学习《政务处分法》作为当前一项的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要对照原文7章68条,原原本本学、对照工作学,结合实际学、逐条细读领会复领会,准确把握其全部法条内容、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在法条学习中,注重拓宽学习广度、注重学习深度,要站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高度,坚持从顶层设计出发,充分认识到学习法律制度的重要性。既要全面系统学习,也要找准问题短板,把学习成果体现到提高思想认识、提升工作质效上,推动学习贯彻工作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作为党员干部,在平时的工作中,要牢记《政务处分法》,将法治意识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去,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明确不能逾越的法律底线,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紧绷遵纪守法这根弦,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认真履行工作职能,坚持执法为民理念,将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正确运用手中人民赋予的权力。对我们每名党员干部来说,加强自律的关键是在无人时、细

  微处能否做到慎独慎微,始终心存敬畏、心存戒尺,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

  二、坚持学以致用,正确履行岗位职能。党员干部要按照《政务处分法》的要求,牢记依法行政、依规办事,争做讲规矩、守法律的表率,时刻心存戒尺,自觉接受监督,始终做到依法履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参照现行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以及党纪的有关规定,总结实际经验,对政务处分的原则、种类、适用规则、公职人员违法行为及其应当给予的政务处分、政务处分的程序以及不服政务处分决定的救济程序等作了具体规定,全面、系统地规范了政务处分制度,为监察机关实施政务处分提供法律依据。《公职人员政务

  处分法》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这部法律将党的纪律要求中与公职人员相关的内容转化为公职

  人员的法律义务,实现党纪与法律的衔接,发挥党纪和法律的协同作用,对于推进政务处分的规范化、法治化,实现全面从严治党治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出台的意义和作用,掌握其实质和要求,依法规范自己的言行;要切实树牢学法知法、懂法用法意识,养成遇到难题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谋划工作用法的习惯;要认真贯彻

  落实中央、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有关要求,牢记职责定位,聚集主责主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为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不动摇。政务处分法第四条规定:给予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集体讨论决定。党管干部的原则,是中国共产党长期坚持的一项重要原则,是党的组织路线为政治路线服务的一项有力保障。此次政务处分法是将所有公职人员纳入监管对象,包括党员和非党员,但是党管干部原则必须坚持不动摇。

  尤为关键的是,这一法律首次全面系统地规范了政务处分制度,明确了有权进行政务处分的机关是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规定这些机关可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予以处分,从而完善了公务员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等公职人员的处分制度。此前,关于公职人员处分的情形、适用规则、程序等方面的规定,并不统一,很多规定都散见于公务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中,由于缺乏统一明确规定,不同程度制约了处分工作的规范开展。此次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出台,极大地改变了以往处分标准不统一的状态,对于提升政务处分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有很大的促进作用。面对以往存在的部分政务处分政纪不适用,党纪管不了的制度缺陷,在此次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出台和发布

  后,将得到及时有效的弥补。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出台之际,听闻有些公职人员抱怨,又给我们上了一道紧箍咒,现在当干部真是太难了。也会在各种报道评论中看到,有人认为只是形式,真的执行起来太难了;还有一种拍手称快的声音,认为对公职人员终于要管束了,处分公职人员有法可依了。

  其实不管是哪类群体,我们都要学会正确看待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政务处分法是对公职人员的一种督促、一种警示、一种约束。政务处分是对违法公职人员的惩戒措施,其适用范围已经扩大到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制定政务处分法,将监察法的原则规定具体化,把法定对象全部纳入处分范围,有利于实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也是对公职人员的一种严管厚爱。政务处分法,是以公权约束公权、以公权控制私权的体现,公权私权都不能滥用,这也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必然结果。

篇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体会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体会范文十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6月20日通过,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体会范文十篇,欢迎大家阅读借鉴!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体会范文一

  6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下简称政务处分法),强化对公职人员的管理监督,对处分谁、谁来处分、处分什么、怎样处分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着力推进政务处分的规范化、法治化,构筑起惩戒公职人员违法行为的严密法网,将公权力关进笼子,对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公职人员队伍具有重要保障作用。

  处分对象“全面覆盖”。政务处分法采取“集成方法”,将散见于不同法律法规中的处分依据统一起来,把党政机关公务员、执法人员、事业单位人员、国企管理人员以及村干部等各类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纳入政务处分的适用范围,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体系,对有违法行为公职人员的惩戒实现全覆盖。通过把所有公职人员全面纳入政务处分的范围,消除死角和盲区,做到公权力行使到哪里,法律监督就跟踪到哪里,政务处分就覆盖到哪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治吏向纵深发展,让公职人员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中成为中坚力量,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重要作用。

  处分情形“事由法定”。政务处分法坚持事由法定的原则,对现有关于处分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归纳整理,着力对各类公职人员科学、统一地设置处分的情形。参考党纪处分条例的处分幅度,根据行为的轻重程度规定相应的处分档次,同时明确从重、从轻或减轻、免予处分等规则,为实施政务处分提供法律依据。作为对违法公职人员的惩戒措施,政务处分法将党的纪律要求中与公职人员相关的内容转化为公职人员的法律义务,体现纪法贯通,着力解决以往对一些公职人员

  的违规违法行为“多头管、管不了”的现象,使政务处分匹配党纪处分、衔接刑事处罚,发挥党纪和法律的协同作用,从而推动党内监督和国家机关监督有效衔接。

  处分主体“双轮并行”。政务处分法规定,监察机关和公职人员的任免机关、单位都可以对公职人员实行政务处分。一方面,监察机关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依法给予违法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另一方面,任免机关、单位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依法给予违法的公职人员处分。为明确监察机关和任免机关、单位明晰两类处分主体的职能定位,政务处分法对两类主体各自发挥的作用和应承担的责任作出明确规定,从而督促两类主体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更好地依法履行相应职责,形成教育公职人员的合力,切实提高监督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处分程序“权威规范”。政务处分法本着“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的要求,对调查取证、作出处分决定、处分决定宣布等程序作出详细规定,确保政务处分的原则不放松、标准不降低、结果不偏离。为保障公职人员的合法权益,政务处分法对复审、复核后需撤销或变更原政务处分决定的情形进行明确,对处分决定被撤销的公职人员的补救途径提出操作办法,既维护法律实施的权威性和政务处分的严肃性,又充分体现对公职人员人权的尊重。通过规范操作流程,注重实事求是,做到宽严相济,确保政务处分在法治轨道上操作规范、运行有序。

  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处分的目的在于教育。只有严格执行政务处分法,遵循政务处分的标准尺度,规范政务处分的操作流程,才能真正发挥政务处分法的警示和教育作用,引导公职人员树立和强化依法用权意识,激励公职人员在依法行使职权中尽职履责为民造福。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体会范文二

  2020年6月20日,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正式颁布,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惩戒制度的国家法律,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此法是应监察法中规定监察委员会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的要求,将政务处分进一步规范化、法制化。为监察机关作出政务处分提供法律依据。

  为法,必使之明白易知。整个政务处分法一共七个章节,68条,明确规定了政务处分种类和适用政务处分程序的内容,还有具体的使用规则,哪些情况下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哪些情形下应当从重处分,而在哪些情形下应当予以开除。准确规定了公职人员受到政务处分后可能会关心的各方面规定。做到了法律规定准确明了,使所有公职人员都能明确法律规定,明了违法所要付出的代价,及早将欲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

  法律的基础有两个,而且仅有两个,即公平和实用。政务处分法的适用对象是所有拥有公权力的人,在使用过程中不因权力大小而有别。政务处分法是在监察法长期实践中总结所需而建立的法律,其存在有其重大现实意义和使用意义,将在今后的监察工作中发挥重大作用。

  有法而不循法,法虽善与无法等。法律是一扇屏障,政务处分法是对所有使用公权力的人员行为的反方向规定,也是对所有使用公权力人员利益的保障。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将紧紧地绑住违法犯罪分子。它也是一条保护绳,将还受到无辜伤害的公权力人员公平正义。政务处分法关系公职人员的切身利益,必须由法律来规定,也必须严格执行。

  政务处分法有利于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实现政务处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提高监察工作的法治水平,为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提供制度保障。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体会范文三

  6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毫无疑问,这迈出了我国公职人员违规政务处分管理的又一个里程碑。

  此前,关于公职人员处分的情形、适用规则、程序等方面的规定,散见于公务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中,由于缺乏统一明确规定,不同程度制约了处分工作的规范开展。

  此次,《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出台,改变了以往处分标准不统一的尴尬局面,有利于提升政务处分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这就意味着,以往政务处分“政纪不适用,党纪管不了”的制度缺陷,在此次《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出台和发布后,将得到有效扭转。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一定程度上还是对《监察法》的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可执行。2018年出台的《监察法》,虽然对政务处分制度作了原则规定,但并没有对应当给予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政务处分的适用规则和程序等作出具体规定。而此次,《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则对此进行了一一相对明确的规定,让公职人员的违法违规既能够有效辐射管辖,违法的“一个跑不了”,也让相关的监督处理和程序有章可循,违法违规处理不再是一笔“糊涂账”“随意账”,大大提升罚当其过恰如其分的处理水平。

  严管也是厚爱。对以往绝大多数犯错的公职人员来说,其一般都是从小事小错开始的,由于相小错缺乏及时的制止和处理,最终导致质变,酿成了无可挽回的损失与错误。而这其中,恐怕与此前相关制度不够明确完善,导致监督管理没有跟上有关。

  由轻到重,轻重结合,有利于强化日常监督,实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通过对干部日常细微处的“红脸”“出汗”等,及时干预,督促各级干部不犯错。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体会范文四

  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该法分为总则、政务处分的种类和适用、违法行为及其适用的政务处分、政务处分的程序、复审和复核、法律责任、附则等共七章,六十八条。制定该法的目的是为了规范政务处分,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促进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坚持道德操守。该法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具体来说,为什么要制定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呢?政务处分是监察机关对违法的公职人员给予的惩戒,是监察法规定的一项新制度。监察法对政务处分作了原则规定,公职人员哪些行为应当给予政务处分,给予什么样的政务处分,按照什么程序给予政务处分,都没有明确。虽然监察法实施后,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定了《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对政务处分的依据、程序作了规定,但政务处分关系公职人员切身利益,对公职人员有重要影响,需要由法律作出规定。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参照现行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以及党纪的有关规定,对政务处分的原则、种类、适用规则、公职人员违法行为及其应当给予的政务处分、政务处分的程序以及不服政务处分决定的救济程序等作了具体规定,全面、系统地规范了政务处分制度,为监察机关实施政务处分提供法律依据。同时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将党的纪律要求中与公职人员相关的内容转化为公职人员的法律义务,实现党纪与法律的衔接,发挥党纪和法律的协同作用,将对推进政务处分的规范化、法治化,实现全面从严治党治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

  那么政务处分与处分是什么关系呢?目前对公职人员的惩戒,既有政务处分,又有处分。在监察法出台前,我国对违法违纪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惩戒称为处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监察机关统一行使监察权,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现监察全覆盖,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政务处分和处分制度有分有合,并行不悖。所谓“合”,一是在适用范围上,实现公职人员全覆盖。二是违法情形上实现统一。任免机关、单位可以适用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规定作出处分决定。其他法律有特别规定或者新的规定的,监察机关和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都可以适用。三是种类和适用规则上实现统一。所谓“分”,一是指名称上,监察机关作出的惩戒称为政务处分,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作出的惩戒称为处分。二是监察机关和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对违法的公职人员给予政务处分和处分,但是对公职人员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重复给予政务处分和处分,就是“一过不能两罚”;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监察机关发现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应当给予处分而未给予,或者给予的处分违法、不当的,应当及时提出监察建议。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体会范文五

  6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制定,可以说有着其必要性。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制定,是加强廉政建设的必然要求。公职人员也就是指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务人员,毋庸置疑他们手中都掌握着一定权力。曾经有人将到过,权力加欲望加机会就等于腐败。公权力一旦为私,就会损坏社会公众的正当权益,就会滋生腐败问题。《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制定,就是从法律上为公职人员上了一道“紧箍咒”。这必然将对当前的腐败行为产生强烈的震慑作用,更好地同党内纪律法规衔接起来,从而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制定,是社会主义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进入新时代,我们所面临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这就需要我们的政府不断推进行政改革。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主体和社会公民更渴望建设一个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激发市场活力,真正让市场在经济发展中起决定性作用。《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制定,可以说就是在为我们的公职人员开出负面清单,引导公职人员加快向服务型人员转变,更好地服务于经济主体和社会公众,进而推动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制定,是加强党的执政基础建设的必然要求。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公职人员队伍是党领导和推进各项社会事业的中坚力量。这支队伍的战斗力强不强、纪律严不严,直接关系到社会各项事业的成败。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我们的目标就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也正是中国人民选择我们、信任我们、支持我们的原因。如果公职人员队伍建设不够牢固,必然会影响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进而削弱我们的群众基础,最终威胁到我们的执政地位和领导核心地位。

  作为一名公职人员,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认真去学习、严格去遵守,真正用实际行动去

  诠释、去弘扬他。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体会范文六

  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是为了规范政务处分,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促进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坚持道德操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而制定的。

  国家公职人员是行使国家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主体,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政务处分关系公职人员切身利益,对公职人员有重要影响,需要由法律作出规定。同时,该法明确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对违法的公职人员给予处分适用其中第二章、第三章关于种类、适用规则、公职人员违法行为及其适用的政务处分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公务员、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等的处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明确规定了政务处分的种类和适用。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出台,改变了处分标准不统一的局面,有利于提升政务处分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该法将法定的监察对象全面纳入处分范围,使政务处分匹配党纪处分、衔接刑事处罚,构筑起惩戒职务违法的严密法网。

  党的十九届__中全会决定指出,要“保证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依法正确行使,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将“规范政务处分”作为重要立法目的,在促进政务处分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权利保障方面也有先关要求。对于所有的公职人员,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在共同违法责任承担、从轻或者减轻情节、从重情节、违法所得追缴、政务处分自动解除等方面,作了统一的规定,体现了共同的严要求。同时,对于不同类型的公职人员,根据其身份、职业等特点,在处分后果上也作了有针对性的规定,以保证政务处分的有效性。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体会范文七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法是治国的标尺,是规范

  社会的客观准则,是衡量人言行是非、功过、曲直的客观标准和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这部法律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依法给予违法的公职人员处分,促进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坚持道德操守。为建设一支廉洁、忠诚、公平公正、有担当的公职人员队伍作出了铺垫和保障。

  金科玉律,所有公职人员必须遵守。这部法律规范了处分的对象、处分的种类、处分的主体、处分的程序……从围绕一个中心向四处撒网,法律内容涉及方方面面。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法律的权威在于执行,只有真正执行落到实处,法律才富有生命力,才能起到权威性作用;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目的在于教育、警示,是为了使公职人员依法行使权力,树立和增强依法用权意识,尽量避免违纪违法行为的出现。所以公职人员必须加强学习法律知识,做到心中有法,依法办事,遇事有法可依,养成遵纪守法好习惯。

  处分的对象,上到党政机关公务员,下到村干部等各类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从上贯穿到下,覆盖的范围广,不放过任何一个拥有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对所有违纪违法公职人员坚决给予处分,坚决打击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处分种类分为六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系统的阐述了各种违纪行为的处分主体和处分结果。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给予的政务处分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当;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还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在执行处分的同时,还可以根据事实的情节发展而定,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比如有些主动承担错误,自觉举报自己的过失等,就可以适当处分进行批评教育,让其改过自新。俗话说:浪子回头金不换,我们要做到一切程序合法化,规范化,坚持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

  活到老,学到老,学习是永无止尽的。作为公职人员要学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要做好遵纪守法的榜样,发挥好示范引领榜样作用。为建设一支廉洁、忠诚、公平公正、有担当的公职人员队伍贡献自己的力量,做好排头兵。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体会范文八

  6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这表明我国在公职人员违规政务处分管理的法治化又迈向了一个新的里程碑,对公职人员的科学化管理又形成了一个重要的法律成果。

  此次颁布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共有7章68条,对适用对象和基本原则、政务处分种类和适用规则、公职人员违法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政务处分的程序等,都作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

  尤为关键的是,这一法律首次全面系统地规范了政务处分制度,明确了有权进行政务处分的机关是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规定这些机关可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予以处分,从而完善了公务员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等公职人员的处分制度。此前,关于公职人员处分的情形、适用规则、程序等方面的规定,并不统一,很多规定都散见于公务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中,由于缺乏统一明确规定,不同程度制约了处分工作的规范开展。此次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出台,极大地改变了以往处分标准不统一的状态,对于提升政务处分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有很大的促进作用。面对以往存在的部分政务处分“政纪不适用,党纪管不了”的制度缺陷,在此次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出台和发布后,将得到及时有效的弥补。

  2018年出台的监察法,虽然对政务处分制度作了原则规定,但并没有对应当给予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政务处分所应适用的规则和程序等作出具体规定。因此监察法出台以后,面对公职人员政务处分这一点,监察法规定的不是特别细化,此次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出台在一定程度上对监察法的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此次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则对此进行了相对明确的规定,有效管辖了公职人员违法违规行为。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颁布,让依法管理公职人员的制度之网更密集更完善了,公职人员一旦违法违规,管理和处理将有法可依。同

  时,这也意味着党和国家对公职人员更加爱护。宽是以严作为保障的,爱护是以法律为依托的,只有信守法律,才能得到最大的保障。

  此次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明确,对有职务违法行为的公职人员,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不同处分。通过对干部日常细微处的“红脸”“出汗”等,及时干预,督促各级干部不犯错。

  只有落实落细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才能真正促进我国公职人员履职尽责,减少违规违法现象。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体会范文九

  6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下简称《政务处分法》)。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惩戒制度的国家法律。《政务处分法》参照现行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以及党纪的有关规定,总结实际经验,对政务处分的原则、种类、适用规则、公职人员违法行为及其应当给予的政务处分、政务处分的程序以及不服政务处分决定的救济程序等作了具体规定,全面、系统地规范了政务处分制度,为监察机关实施政务处分提供法律依据。

  党的十九届__中全会决定指出,要保证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依法正确行使,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这部法律将党的纪律要求中与公职人员相关的内容转化为公职人员的法律义务,实现党纪与法律的衔接,发挥党纪和法律的协同作用,对于推进政务处分的规范化、法治化,实现全面从严治党治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政务处分法》对现有关于处分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归纳,从公务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的违法情形中,概括出适用政务处分的违法情形,参考党纪处分条例的处分幅度,根据行为的轻重程度规定了相应的处分档次。既包括贪污贿赂、收送礼品礼金、滥用职权等较为常见的一些公职人员违法行为,也对一些应该予以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作出了进一步明确。《政务处分法》分类规定了各种违法行为,注重突出实践中典型多发的违法类型,并

  根据行为的轻重程度规定了相应的处分幅度,确保政务处分工作依法规范开展,避免处分依据不统一、处分决定畸轻畸重的问题。

  公职人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处于特殊重要位置。制定政务处分法,有利于强化对公职人员的全面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治吏。政务处分法在处分情形、处分权限和程序、处分后果上与公务员法等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持协调衔接,保证法律之间的和谐统一。同时,注重与党纪的衔接,推动党内监督和国家机关监督有效贯通。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体会范文十

  政务处分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惩戒制度的国家法律,为监察机关实施政务处分提供法律依据,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全面掌握政务处法的特点,可以助推法治政府全面建设。

  处分标准统一性。政务处分法出台前,关于公职人员处分的情形、适用规则、程序等方面的规定,散见于公务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中,缺乏统一规定,制约了处分工作的规范开展。政务处分法的出台,改变了处分标准不统一的局面,有利于提升政务处分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适用范围全面性。依据监察法的规定,公职人员的范围包括: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政务处分适用范围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意味着除了党政机关的公务员外,对比如法官、检察官、国企管理人员、村干部、公办的教科文卫体单位的管理人员等都可适用。政务处分解决了以往对一些公职人员的行为“政纪不适用,党纪管不了”的现象。政务处分法把法定对象全面纳入处分范围,使政务处分匹配党纪处分、衔接刑事处罚,构筑起了惩戒职务违法的严密法网。

  纪律法律贯通性。政务处分法对现有关于处分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归纳,从公务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的违法情形中,概括出适用政务处分的违法情形,参考党纪处分条例的处分幅度,根据行为的轻重程度规定了相应的处分档次。比如,“篡改、伪造本人档案资料的”“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诬告陷害,意图使他人受到名誉损害或者责任追究等不良影响的”等行为,都被纳入政务处分情形,并规定了其适用的政务处分。这些问题,在近年来管党治党、从严治党的过程中具有典型性,将其纳入政务处分范围,体现了纪法贯通,有利于推动党内监督和国家机关监督有效贯通。

  监督执法常态性。制定政务处分法,进一步明确了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强化日常监督,对有职务违法行为的公职人员,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处分,对情节轻微的,可以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从而改变了过去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有利于实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促进广大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坚持道德操守,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公职人员队伍。

  权益保护有效性。政务处分法对规范政务处分权行使,依法保护公职人员合法权利提出明确要求。政务处分法明确了政务处分的基本原则,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集体讨论决定;坚持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给予的政务处分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当;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政务处分法规定公职人员依法履职受法律保护,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受政务处分。政务处分是监察机关对违法的公职人员给予的惩戒,是监察法规定的一项新制度,关系公职人员切身利益。一方面体现出对人权的尊重,一方面也体现出对法律公正性、权威性的维护,确保政务处分权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篇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体会

  

  最新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即将步入公务员职场的学生,我深知公职人员的责任重大,其职责在于服务人民群众、维护国家法制和社会稳定,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对公职人员特别是处在行政领导岗位上的公职人员来说,更要严格要求自己的行为举止,以维护公职人员的形象、信誉和尊严。

  因此,在学习公务处分法的过程中,我深受启示和提醒,首先感受到的是作为公职人员需要具备保持清正廉明、履行职责、依法依规为民服务的信念和态度,只有在遵循这些原则的基础上,才能真正践行公务员职责,让人民群众更有信心依赖我们,对于公共事务的参与和管理方式也更为放心。

  其次,就是了解并熟知公务处分法的相关规定。从法律文本上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内容系统完善,条文规定相对严格,确立了公务员的职责、权利、义务和准则,对公职人员的舞弊、贪污、侵占、玩忽职守、违反职业道德,以及其他行为违反法律法规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并根据不同的违规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和处罚方案。学习这些法规不仅仅是为了防范和避免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更能够提醒我们要时刻铭记权责的相互关系,忠实地践行法律的原则精神,为社会治理和国家发展贡献力量。

  而在实际职业生涯中,如何真正贯彻落实公务处分法,也成为了一件非常关键的问题。在我看来,关键在于养成道德操守,并在工作中时刻保持警觉。在养成道德操守的同时,我们需要从心态,言行举止,职业习惯等多个角度谨慎遵守职业行规,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促进民生事业的发展和社会进步,践行公

  务员的神圣职责,不仅做到权责不分、轻重不轻,更从内心深处坚定崇尚法律法规、信奉纪律规矩的信念,这就需要我们在职业发展初期就应该养成这种积极的习惯,保持对公职人员的形象、信誉、尊严和自身职业价值的尽责和责任。

  此外,在职业发展中还要时刻保持警觉,防止职业风险的发生。这需要我们在工作中要严格要求自己,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决心,时刻谨记身处职业中的强制性规定和内部要求,尽量减少或避免违规行为,以确保能够顺利地发展职业生涯,同时也为社会政治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因此,在学习和体悟《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过程中,我们既要对法规进行深入了解,更要自觉遵守公务处分法中相关规定,养成职业道德,在工作中保持警觉,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决心,这也将成为我们作为公职人员在职业生涯中不可或缺的品质和能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为社会安宁和国家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同时,作为公职人员,我们还需要在职业发展中与法规保持同步,不断提升自身素养和技能,拓宽职业视野,更好地理解和理解社会的发展变化。因此,注重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将所学法规、制度和准则贯彻到工作实践中,更重要的是将其转化为职业自觉和行为规范,从而切实提高自身的职业素养和水平,打造出所属公职单位的优秀形象和声誉。同时,在职业生涯发展的过程中,我们还需要注重团队协作和沟通能力的提升,要相互交流、相互学习、互相支持,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团队精神为所属机构提供更合适的服务和支持,更有效地帮助部门实现业务增长和职业发展目标。

  总之,公务处分法是维护公共机构职业形象、纪律法治体系的一项重要法规。作为公职人员,要深刻理解法规内容,自觉遵守公务处分法中的规定,保持清正廉洁的职业形象和良好的社会风尚。在职业生涯中,要时刻警醒自己,不断提高自身职业素养和技能,不断增强团队协作和沟通能力,为公共事务的推进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公职领域中发挥更大的职业价值和作用,同时也为国家稳定和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除了深刻理解和遵守公务处分法的规定外,作为公职人员还需要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念和职业道德,坚守职业底线,严格遵守职业伦理和职业规范。在工作中,要虚心谦虑、敬业负责,在工作中发扬团队精神,尊重他人、合作共赢,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能力。同时,要坚守原则,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创造出更多的工作价值和成果,为实现公共事业的发展和进步做出自己的贡献。

  作为一名公职人员,必须时刻保持警醒,深刻认识到职业责任和职业使命的重要性,并在工作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以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全民,为社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同时,还要注重自身的品德修养和道德规范,坚定职业操守和职业精神,保持职业敬业、公正廉洁的理念,为公共服务事业的推进和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总之,公务处分法在公职人员中拥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作为公职人员,必须深刻理解其内容和精神,自觉遵守其中规定,注重职业素质和能力的提升,弘扬职业精神和道德规范,在工

  作中不断提高自身综合能力和价值创造能力,为实现公共事业的发展和进步做出自己的贡献。

篇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体会

  

  公职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个人心得四篇

  公职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个人心得四篇

  公职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个人心得((一))2020年6月20日,第一13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9次会议通过了《x公职人员政务处罚法》,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惩戒制度的国家法律,对弥补过去部份政务处罚政纪不适用,党纪管不了的制度缺点,无疑具有吹糠见米之效。但应当看到,制度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履行,这就要求在履行进程中做到不偏心、忘我心、不分心,让制度法律带电,使人望而生畏,不敢知法犯法。

  人情圆滑眼前不偏心,对所有人一视同仁。

  从某种意义上讲,公职人员政务处罚法是对监察法的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让监督处理和程序有章可循,意在让背法之人一个跑不了。但对广大公职人员来说,不怕法律多、管得严,就怕执法之人偏心不公,对人不对事,不能做到绝对公平,致使同一种背法行动产生不同处理结果。如果说公职人员行权背法会污染河流,那末,执纪执法不公,则会污染全部水源。打铁还需本身硬,君子必先正己。执纪者要坚持公平公正,做到一碗水端平,不能看人下菜弄选择性执法,真正打破人情关系的干扰束缚,做到在阳光下对章处理,安然接受社会监督,建立起执纪执法公信力。

  责任担当眼前不分心,对任何人敢管敢干。

  严管才是厚爱。以往绝大多数公职人员出错,一般都是从小事小错开始,由于缺少及时的制止和处理,从量变到质变,终究酿成无可挽回的损失和后果。执纪之人发现越早、参与越早、制止越早,收到的防微杜渐效果也越好,要打破怕红脸怕瞪眼的担心顾虑,拿出治病救人的责任担当,全力拉袖子咬耳朵。对有问题的公职人员来说,也许一时的批评教育,会得罪他一时,却不会得罪一生;他可能记恨一时,却会感激一生。在执纪责任担当眼前,没有例外之人,没有真空地带,监督探照灯不能有盲区,监督全程不能打盹,更不能三心二意、走过场,做到揭短亮丑不留情面、点名道姓不留余地、问责处理不打折扣,才能真正让政务处罚法虎虎生威,构成强有力震慑。

  公职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个人心得((二))6月20日,103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09次会议表决通过公职人员政务处罚法。这表明我国在公职人员背规政务处罚管理的法治化又迈向了一个新的里程碑,对公职人员的科学化管理又构成了一个重要的法律成果。

  此次颁布的公职人员政务处罚法共有7章68条,对适用对象和基本原则、政务处罚种类和适用规则、公职人员背法行动及其适用的处罚、政务处罚的程序等,都作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

  尤其关键的是,这一法律首次全面系统地规范了政务处罚制度,明确了有权进行政务处罚的机关是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规定这些机

  关可以对背法的公职人员予以处罚,从而完善了公务员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等公职人员的处罚制度。此前,关于公职人员处罚的情形、适用规则、程序等方面的规定,其实不统一,很多规定都散见于公务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罚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罚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中,由于缺少统一明确规定,不同程度制约了处罚工作的规范展开。此次公职人员政务处罚法出台,极大地改变了以往处罚标准不统一的状态,对提升政务处罚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有很大的增进作用。面对以往存在的部份政务处罚政纪不适用,党纪管不了的制度缺点,在此次公职人员政务处罚法出台和发布后,将得到及时有效的弥补。

  20xx年出台的监察法,虽然对政务处罚制度作了原则规定,但并没有对应当给予政务处罚的背法行动、政务处罚所应适用的规则和程序等作出具体规定。因此监察法出台以后,面对公职人员政务处罚这一点,监察法规定的不是特别细化,此次公职人员政务处罚法出台在一定程度上对监察法的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此次公职人员政务处罚法中则对此进行了相对明确的规定,有效管辖了公职人员背法背规行动。

  公职人员政务处罚法的颁布,让依法管理公职人员的制度之网更密集更完善了,公职人员一旦背法背规,管理和处理将有法可依。同时,这也意味着党和国家对公职人员更加爱惜。宽是以严作为保障的,爱惜是以法律为依托的,只有信遵法律,才能得到最大的保障。

  此次公职人员政务处罚法明确,对有职务背法行动的公职人员,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不同处罚。通过对干部平常细微处的红脸出汗等,及时干预,催促各级干部不出错。

  只有落实落细公职人员政务处罚,才能真正增进我国公职人员履职尽责,减少背规背法现象。

  公职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个人心得((三))2020年6月20日第103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9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罚法》是为了规范政务处罚,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利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增进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坚持道德操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而制定的。

  国家公职人员是行使国家权利、履行国家公务的主体,公职人员政务处罚法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政务处罚关系公职人员切身利益,对公职人员有重要影响,需要由法律作出规定。同时,该法明确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对背法的公职人员给予处罚适用其中第2章、第3章关于种类、适用规则、公职人员背法行动及其适用的政务处罚的规定,进1步完善了公务员、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等的处罚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罚法》明确规定了政务处罚的种类和适用。公职人员政务处罚法的出台,改变了处罚标准不统1的局面,有益于提升政务处罚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该法将法定的监察对象全面纳入处罚范围,使政务处罚匹配党纪处罚、衔接刑事处罚,构筑起惩戒职务背法的周密法网。

  党的109届4中全会决定指出,要保证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依法正确行使,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切

  实保障。《x公职人员政务处罚法》将规范政务处罚作为重要立法目的,在增进政务处罚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权利保障方面也有先关要求。对所有的公职人员,公职人员政务处罚法在共同背法责任承当、从轻或减轻情节、从重情节、背法所得追缴、政务处罚自动消除等方面,作了统1的规定,体现了共同的严要求。同时,对不同类型的公职人员,根据其身份、职业等特点,在处罚后果上也作了有针对性的规定,以保证政务处罚的有效性。

  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体会精选(四)

  用公职员政务处分法健好身

  《中华民共和国公职员政务处分法》已由中华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6月20日通过,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政务处分法强化对公职员的管理监督,使政务处分匹配党纪处分、衔接刑事处罚,构筑起惩戒公职员违法行为的严密法网。

  健身我们要明确健身哪些部位,健身多久比较有效果,怎么健身比较合理等问题,而公职员政务处分法对公职员依据哪些行为确定处分等级、影响期多久、事件调查定性程序和原则等做了详细规定,也是为建设公道正派的公职员队伍保驾护航。

  练哪里,明确政务处分对象和行为。健身,我们要先考虑清楚,这次健身是要练哪个部位。而公职员处分法也需要明确政务处分对象和处分行为,如公职员包括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员、国有企业管理员等6类员;政务处分有6种,其中可以从轻或减轻给予政务处

  分的有7种情形,应当从重给予政务处分的有7种情形等。处分对象和处分行为就是政务处分法的基础和根本,正是因为明确了力的作用点,才能将作用力变得有效。

  练多久,确定政务处分时间和目的。健身,我们需要考虑的问题是要练成什么样,要练多久能达到预期的效果。而政务处分法也是一样,政务处分目的并不是要单纯处分,而是以惩戒的形式进行教育。处分以违法违规严重程度确定影响期就是以严重性和危害性来进行不同程度的教化,如警告处分为6个月、记过处分为12个月等。以目标为导向,以处分行为和处分时间为主要手段,保障对公职员进行更积极、更有效的教化。

  怎么练,严格政务处分程序和要求。健身,我们要了解清楚健身方法,如何合理健身才能达到良好的健身效果。而政务处分法中也明晰了政务处分原则和程序,并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员明确了工作纪律和要求。如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集体讨论决定;监察机关及其工作员不得违反规定处置问题线索、违反规定处置涉案财物等11类行为。严格处分程序,并细化处分流程才能让违法违规行为无缝可钻,强调监察机关及其工作员纪律要求才能让执法公平公正,从而切实做到真管、真查、真处分,建设出作风优良、敢打硬仗、能打胜仗的公职员队伍。

  落其实者思其树,饮其流者怀其源。公职员政务处分法,一方面是为了加强公职员管理,进行定期敲打和肃清毒瘤,另一方面是为了保护公职员的合法权益。就如健身的过程是痛苦和劳累的,但是目的是为了你身体变得更健康,身形变得更优美。

  近日,通过学习,我对《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内容有了深入的了解,对我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如何规范自身的行为,如何行使公权力有了更深的认识。

  一要树立责任意识。每一位国家公职人员,都肩负着国家的重托,我们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保持一种积极进取、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对工作不推诿,知难而进,变压力为动力,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计监督职责,做到尽职履责,勇于担当。审计要敢于揭示问题,敢于动真碰硬,敢于讲真话、报实情,强化追责问责。

  二要强化纪律意识。要增强组织观念、纪律观念,在工作中,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各项决策上来。正确处理好个人与集体的关系,在安排部署工作、实施重大审计项目、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自觉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做到有令即行,有禁即止,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三要增强廉政意识。审计人员在监督别人的同时更要约束自己,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树立文明审计理念,切实把各项纪律要求转化为自己的基本遵循和自觉行动。要坚守思想防线,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既要依法审计、严格监督,又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自戴紧箍咒,自设高压线,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在任何时候、任何环境,都践行审计职业道德操守,做一个思想坚定、道德高尚、作风正派、工作扎实、纪律严明的审计人员。

  四要加强学习意识。审计范围广,对于审计人员的知识性、专业性和综合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应对审计职能转变的新形势,审计人员必

  须保持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勇于接受挑战,不断进行知识更新,掌握审计发展的动态,努力提高自己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执行能力。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完善知识结构,掌握现代化审计手段,踏踏实实地向书本学习,认认真真地向实践学习,做到干一行爱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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